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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篇

摘要:如何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已是必然趋势。本文回顾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深入剖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的关系,列举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案例,并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协同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绿色经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到最严重威胁的国家之一,加强保护尤为重要而紧迫。早在1993年,中国就加入了《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成为率先完成公约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1994年完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章可循。2010年,中国成立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由25个成员部门组成,审议通过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成为一段时期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2011年6月,国务院决定把“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并于2012年6月,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在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看到,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一些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受到不同程度威胁,生物多样性总体下降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多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为特征的损耗式经济,常常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并威胁生态安全。相对于传统经济模式而言,绿色经济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使用能源与资源为特点的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是现代社会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和发展形态。2011年,UNEP在《绿色经济报告》中将绿色经济定义为一种可以提高社会公平和人类福祉,同时显著降低环境风险与生态稀缺的经济。

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绿色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实行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将有非常明显的拉动作用。

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绿色经济发展的作用

生物多样性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资源,每个地区都有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这些资源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衣食住行物资和良好的栖息环境,还能为发展绿色经济作出重要贡献。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基本价值体现

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巨大的基因库,包含着大量具有重大价值的物种和种质资源。生物多样性对一个区域实现绿色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其价值上。已有研究对生物多样性价值的分类方式不一,国内认同度较高的分类方式是将生物多样性价值分为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可以通过消费获得,如食品、林产品、林副产品、药材等。间接使用价值可以通过无成本获得,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生态系统功能和文化、精神价值上。非使用价值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的遗产价值及存在价值。遗产价值是确保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于后代的可利用性;存在价值是指人们通过生物多样性获取知识等(图1)。

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使用价值是绿色经济发展中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生物多样性的间接使用价值,将为绿色发展提供生态、文化、社会基础,影响着绿色经济的发展,并远超过它对绿色经济发展的直接使用价值。遗产价值、存在价值等这些非使用价值虽不能直接在经济体系中有所体现,却能够丰富绿色经济的内涵,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对维持绿色经济的平衡与稳定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保护生物多样性可以带动区域发展方式改变

中国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多集中于山地、喀斯特地区、草原、高原、沼泽以及近海海洋等地区。由于区位因素、发展阶段落后等原因,这些地区往往远离市场,尽管有附加值潜力较高的生态、农、林产品,但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下,仍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加快实现从抢救性保护战略向持续性保护战略转变,采取有力行动恢复和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保护一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当地产业,就是保护生产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将最大效用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将有助于全面提升区域气候调节、生态旅游、文化价值、干扰调节、水量调节、水源涵养、控制流失、土壤形成、养分循环等多方面生态承载能力。基于生物多样性的这些间接使用价值,还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非资源型绿色产业,比如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目的的生态旅游业。开发基于生物多样性的绿色产业,有利于拓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绿色经济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为人类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而绿色经济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明显降低环境风险,从经济技术手段、发展理念上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提供实现路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有绿色经济作为支撑。

绿色经济发展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绿色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带动生物技术不断创新突破,为生物多样性的保育提供了技术支撑。生物技术的发展使人类逐渐发现一些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物种,如杂交水稻的成功就是来自野生稻,优良品种的发现同时减轻了生物资源利用的压力。从另一角度,生物技术也为生物多样性的迁地和就地保护,特别是遗传资源的保存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植物优良种质的器官、组织、细胞、原生质,甚至胚胎或精子体都可在超低温(-196℃)下加以保存,技术的发展可保证一旦需要时它们能够再生成完整的植株。分子标记技术可以在基因层面更精确地估计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可以看出,在生物多样性受到高度威胁的当下,绿色经济带来的技术进步将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根本动力。

绿色经济发展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良性环境

绿色经济不仅代表国民经济的绿色发展,也意味着绿色制度、产业、观念方面的发展与创新。绿色经济将生态优化和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容量与资源承载力,而中国日益受到威胁的生物多样性恰恰需要这种外部环境来加强保护。在资源和能源的使用上,绿色经济体制下将优先采用低碳和高效的清洁能源,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这也间接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绿色经济理念也有利于生态文化的养成,有利于唤醒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以及带动公众选择绿色产品、节约资源能源等更多的生态保护行为,实现从无度索取向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性改变。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实践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生物多样性与绿色经济关系密切,生物多样性为绿色经济发展和延续作出了重要贡献,而生物多性资源的保护也离不开绿色经济的支持,二者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目前,国内外不断涌现区域绿色经济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实践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的可行之径。

巴西亚马逊地区的实践

亚马逊地区是全球最大的生物多样性宝库,拥有全球保存最为完整的原始森林,是巴西最大的自然财富。亚马逊地区的居民早巳充分意识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重要性,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森林资源为支撑。在利益的驱使下,当地印地安人长期占用农地和滥伐森林,对亚马逊原始森林生物多样性造成巨大的破坏。

在此背景下,巴西政府为保护亚马逊生物多样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基于得天独厚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将林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和可开拓的耕地或牧区,利于当地资源适度开发生态旅游,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对摆脱印地安人贫穷落后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分析了林区的生态和经济因素后,为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经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巴西政府利用当地生物多样性资源发展生物产业,于2002年在亚马逊建立生物技术中心,实现了资源保护、开发与共享。

滇西北老君山绿色产业与保护模式

滇西北地区是全球十个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地区之一,老君山处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人口居住分散,经济水平落后。长期以来,当地居民过度砍伐树木及采摘天然药草,破坏了森林资源结构,使得很多珍稀药用植物濒临灭绝。

为了保护老君山的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一些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民间组织在老君山地区投资建立了绿色产业试点。通过资助的方式,一方面改进栽培方式,开展羊肚菌等高寒林产品试点种植,并迅速将试点扩大到整个老君山地区;另一方面对当地居民进行培训,提升人们对药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居民发展小规模药用植物人工养殖,以此维持生计,增加经济收益。同时,为减少旅游对生物资源的破坏,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的旅游示范基地,在帮助当地居民摆脱传统发展方式的同时,保护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及环境。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协同发展对策探讨

尽管目前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已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但为了更好地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展,今后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地区经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问题。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规划编制、项目实施重点考虑的因素,明确各类经济建设活动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措施。发挥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比较优势,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绿色经济发展试点示范,合理选择、延接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产业链条,适度发展生物医药、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结构调整和科学发展,即由资源型、粗放型、传统型经济形态向生态型、循环型、低碳型的绿色经济转变。

加强生物生境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科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完善管护设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做好监测、评估与资源收储。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做好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更有效地利用城市和乡村的土地资源,为野生物种延续提供足够空间,谨慎开发土地资源,避免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通过有效保护生物生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可以恢复、重建、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

技术创新是发展绿色经济最重要的环节,政府在推动绿色经济转型中将发挥主导作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把发展绿色经济跟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联系起来,将技术创新作为解决传统经济和生态环境不可调和的重要突破口,寻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实行鼓励发展绿色经济的财税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加强对绿色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绿色企业的发展。不断拓宽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来源,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活动中。对生物多样性丰富的贫困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重视宣传、交流与国际合作

加强宣传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加强相关保护知识的培训,不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区域发展中的主流化,推动建立社区共管的良性发展模式。积极培养与绿色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相关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实现技术资源优势互补,提高保护和发展水平。

主要

参考文献

[1]彭斯震,孙新章,中国发展绿色经济的主要挑战和战略对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 (3):1-4.

[2]李克强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J].环境保护,2012 (13):10-12.

[3]张颖,中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研究[J].林业经济,2001(3):37-42.

[4]钱迎倩.生物多样性与生物技术[J].中国科学院院刊,1994(2):134-138.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物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从以上对国内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对于生物资产的概念界定问题从会计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由于研究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生物资产的分类还是还存在争论。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农业资产评估准则,就生物资产的角度,对植物经济价值的评估的文献还是较多的,具体有经济林及林副产品,但没有涉及到其它植物,如蔬菜、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且对动物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较少。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3篇

经济学是一门具有强烈的道德规范性的科学,在其历史演进过程中,每一种学说和理论的提出,无不烙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反应在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阶层的利益要求。

众所周知,经济学是在奴隶制的希腊和罗马萌发产生的。古代的思想家,如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财富是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组成的,它有两种用途:一是供人使用;二是用来交换,而在交换中,两种不同效用的商品之间必定存在使它们产生均等关系的东西。但是,他们不可能也不愿意去证明这种使商品产生均等关系的东西是需要支出人的筋肉力量和脑力的劳动,而错误地认为是货币,而他们所认识的货币,也不是凝结有淘金人抽象劳动的,历史的、稳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只是为便利交换而产生的,使商品得以相互衡量比较的工具。因此,在有意无意之中,实际上就把两种商品交换时的均等关系归结为由货币的效用引起的。

到了欧洲的中世纪,封建经院思想家,包括被奉为“神学泰斗”的托·阿奎那,虽然在继承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商品相交换,其中必有使两者产生均等关系的东西这一思想时,正确地认识到使商品产生均等关系的东西是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能力,但是,他们从维护僧侣和封建主世俗利益出发,又转而认为在实际的交换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交易参与者在社会中的等级地位,而且是神决定了人们的不同地位,进而说明封建等级制在封建社会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所以也是一种效用决定观。

如果说古代思想家实际上不存在价值的概念,他们的效用决定观只是对交换价值而言的,那么,从萨伊开始,西方经济学则接过古人的效用决定观,并把它发展成价值论,以此来对抗由古典政治经济学所揭示的,经马克思批判、提炼而成的劳动价值论,为夺取政权后急于把矛头指向工人运动的资产阶级效力。萨伊的效用价值论用萨伊自己的话来说,是要十分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价值是由效用决定,而生产有效用的商品,除了劳动外,还需要资本和自然。这样一来,就使政治经济学能说明富人和穷人的利益的不对抗性,就能防止人民铤而走险。

“边际革命”后的西方经济学把商品的价值决定建立在人对商品效用的心理评价上,所以,他们的效用价值论,即所谓的边际价值论,是主观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学派把人对商品效用的评价作为价值的实体,而人的主观评价是由人的趋利避害的心理决定的,所以,价值是由人的心理规律决定的,这样一来,价值就和劳动彻底脱钩,就不会留下任何口实说社会财富是做工的人创造的,而实际上资产阶级拥有的社会财富,其绝大部分是靠对雇佣工人的掠夺和欺诈得来的。

由上,对经济学两千多年发展沿革的简单回顾可以看出,经济学作为一门有鲜明伦理评判指向的社会科学,其发展、演变固然受科技力量决定的人们的认识能力、社会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但其发展的轨迹却始终受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阶层的伦理判断取向的规范,这种规范则突出表现在作为经济学的基础的价值论的争论、取舍上,而两千多年来,围绕价值论的争论和取舍又集中在劳动价值论和形形色色的效用价值论的功利上的阶级性和学术上的“伪”“实”性以及运行上的实践性的争辩上。因此,在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经济时刻,革新我国传统经济学,使其既能反映市场经济的内在特征,以指导我国经济能更快、更好地融入世界市场,又能体现我国社会制度本质要求,体现创造世界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就必须从构建科学的、符合我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价值论入手,而要这样做,通过对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对比和反思,深化对从经济学朦胧产生起一直左右其演变的这两大基本价值论的认识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初期在理论和实际中起支配作用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在人类社会出现时关于“劳动创造世界”这一朴素的唯物观念在价值论上的升华。它指出在存在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者的条件下,使人们得以平等的交换各自所得而又具有客观性实体的依据只能是从自然取得供社会享用的物质产品时的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量,即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量,因而,其无愧是为创造世界的劳动者利益呐喊的经济学体系的基石。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在建国后的长时期内,在理论和社会实际生活中坚持劳动价值论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问题在于马克思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创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时,人们对于物质的认识尚停留在物理学的“分子理论”的层面上,即停留在可见物的层面上。因此,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及以其为基础的经济论著中,价值是活劳动这一实体对象化,即凝结到物质产品中去的结果。物质产品是可见的,劳动在其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借助于以(可见的)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作用于(可见的)劳动对象,经过加工、改造、制作,生产出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几何属性的能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可见产品的过程。至于服务、策划、管理等明显需要消耗人的体力和脑力,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对日常生活还是生产都有效用的劳动,由于其产生的效用不具有物质上的可见性,或者说,产生这种效用的劳动没有可见的物质使其凝结,因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这些劳动按“物质是可见的”、“价值的实体必须是人类生理学意义上的脑力和体力的凝结”、“生产劳动是人的脑力和体力作用于物质资料,改变其物理、化学、几何属性以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等理念,分别归结为纯粹为实现价值的形态变化而进行的、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流通过程中继续进行的生产过程的劳动,“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的生产性劳动。应该说,马克思的上述概括和论述在可见物质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领域中是能把他的“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从而是合理而有说服力的。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没有可见的物质作为实体支撑的效用在社会生活和生产中发挥日益突出的作用,例如,人的心理活动和状态等,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中起着不容忽视的效果和作用,而用马克思的对可见物质生产领域考察而形成的“劳动价值论”很难做出不无矛盾的、有说服力的解释。

在理论和社会现实发生矛盾,而理论又不能完美说明现实的情况下,人们一般采用承认现实而质疑理论的做法。和100多年前马克思尚未用劳动价值论科学地说明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时,人们面对理论和实践的两难选择,普遍采用承认现实,并用流通中不等价交换的理论来解释资本增殖原因的做法一样,人们根据这些看不见物质实体的效用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中的实际作用,把它们和在物质资料生产从而可分配的对象生产中的基本物质要素,即土地和有生产经验、劳动技能的人(或者讲是劳动)、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资本等并列起来,形成了所谓多要素决定论的基本理念。和马克思学说几乎同时产生而在19世纪末以所谓“边际革命”在西方经济学各种流派中确立其主导地位的“效用价值论”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在我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并融入国际大社会的今天,萌生出主张使用价值决定价值、供求决定价值、机器设备创造价值等怀疑和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和思潮,其产生的原因也是鉴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社会经济现实时所面临的上述困境,因而在本质上是对近、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种仿效。因此,在未来的我国经济学的革新中,简单地以效用价值论的功利上的资产阶级性来加以否定是不够的,更应通过对其学术上的“伪”“实”性和运用上的实践性的批判,为进而构建既具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阶级性和实践性,又能在超出可见物质领域之外具有科学说服力的价值论奠定基础。

应该承认,19世纪中、后期西方有那么多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流派企图取代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我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开始融入国际大社会的今天,又有人试图仿效近、现代西方经济学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相比确实具有以下实际存在的优势,从而构成其所谓的“实”,则是其中一个不争的实际原因。

其一,效用价值论,即使是主观效用价值论产生时,虽然“粒子物理学”尚未产生,人们尚不了解“点粒子”是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单位,“点粒子”是不可见的,物质的80%左右是由不可见的所谓“暗物质”构成的道理,但却在无意中进入了对效用,包括由人的心理感受等引起的没有可见物质作为实体的效用的考察(以现代物理学的角度来看,没有可见的物质实体,不等于不存在物质实体,可能是由“暗物质”构成其实体罢了)。这就使效用价值论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范围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宽,而科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恰好证明建立在“分子理论”上所认识的可见物质只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小部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确实有没有可见物质实体的由人的劳动产生的效用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自然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实”,却成了效用价值论的一种理论优势,因为这比只考察可见物质领域的劳动价值论更符合自然、科学发展和社会的实际,同时也似乎使劳动价值论无法完美解释的问题有了答案。这应该是现在不少人热衷于效用价值论的原因之一。

其二,效用价值论者,尤其是数理经济学派大量运用高等数学来表达其价值理论,发展到以马歇乐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数学方法则被广泛地用来说明经济理论。这应该是效用价值论在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实”,或者是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论证、叙述方法相比表现出来的另一种优势。

其三,效用价值论者为了走出后面要论述到的其在价值论推理过程中的矛盾和混乱,每每以财富的生产来混同或取代价值的生产。这对于那些淡漠经济的伦理性,一味追求财富增长的人们来说,无疑是最乐于接受,也是最现成的理论支柱。这就使本来是效用价值论的以“伪”证“实”的不高明的手段,却产生了使效用价值论得以更快传播、扩散的一种优势。

但是,效用价值论要去除经济学这样一门具有强烈的道德规范性的社会科学的阶级性、社会性,本身就是科学上的“伪”,而要以这种不容置疑的“伪”来论证效用决定价值是“实”,就使效用价值论的整个推理论证过程充满矛盾和混乱,到处面临不能自拔的困境。

作为一种价值理论,其所阐述的价值概念必须同时具备社会性、历史性、客观性、可计量性及变动的规律性,而五性同存又首当其冲地表现在其所阐发的价值实体上。效用价值论把效用作为价值实体,而作为价值实体的效用,如果是客观效用价值论所指的物品的有用性,那么,作为由物的物理、化学、几何等性质产生的效用是客观存在,但却是自然界的物、劳动产品和商品所共有的,因而抹杀了作为商品的物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同时,不同物的效用是各不相同的,即不可能有同一而无差别的质,根据数学常识,则是无法计量的,从而也就不存在变动规律性;如果价值实体如主观效用价值论所说的是人对物品的效用的主观评价,是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因为人是社会的人,历史的人,但是这种评价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动的,是依人的主观感觉为转移的,因而也就不具有同质实体的同一无差别的客观性,同样不能满足五性同存的条件。

效用价值论者从一开始就发觉了他们在价值实体上面临的困境,因而就在推理中采用循环论证、混淆概念、臆造条件等方法,以求自圆其说。

客观效用价值论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价值就是物品的效用,而效用的创造不仅需要劳动,还需要资本和土地。使用劳动要支付工资,使用资本要支付利息,动用土地则需支付地租。因此,工资、利息、地租就是生产效用,即生产价值的费用。价值就由这些费用来决定。客观效用价值论的上述推理是典型的循环考证,根本无法走出其在价值实体的论证上所面临的困境。因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工资、利息、地租来决定,那么,这三者的价值又是由什么决定呢?根据效用决定价值的理论,显然只能说由劳动、资本、土地的效用决定,而要得到这些效用,必须要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而要得到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又需要劳动、资本和土地,要得到劳动就要支付工资,动用资本和土地则需支付利息和地租。于是,决定价值实体的工资、利息、地租又由工资、利息、地租来决定。客观效用价值论想以生产费用论走出价值实体的非同质性和不可计量的困境,却因为循环论证而只能在原地踏步。

主观效用价值论的推理过程则是:财货的价值是由其能使人得喜悦和愉快,免除痛苦的效用决定。而人对由财货带来的喜悦感的大小强弱,则是财货的稀少性决定的。为了给人以直观的感觉,边际效用论的开山鼻祖戈森,奥地利心理学派的主要代表门格尔、庞巴维克等人还以依次递减的数列来表示用每个单位消费品所带来的效用或享受的感受程度,以为这样就可以走出主观效用价值论所规定的价值实体因非同一性而无法计量的困境。其实不然。因为财货的有用性和稀少性本身正是人们花费劳动去生产这些财货的原因,而主观效用价值论的要害正在于要使价值和劳动彻底脱钩,因而不管主观效用价值论怎样努力,也无法用财货的有用性和稀少性来证明人对物的效用的主观感觉和评价就是价值实体的。首先,按他们的解释,有用性和稀少性决定物的边际效用,而边际效用就是价值实体,那么,当人们问到那些对人有用而大自然可以无限供给的物品的价值决定,就无言以对了;其次,主观效用价值论所说的财货,指的只是生活消费品,当人们问起生产资料的价值时,他们的回答是由生产这些生产资料时所耗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而这些生活资料又是动用生产资料才生产出来的。由此,主观效用价值论也陷入了无限循环推理的泥坑。

为了摆脱上述困境,客观效用价值论者和主观效用价值论者都求援于供求论,以为用供求论可以使他们最终走出无限循环推理的困境。其实也不然。因为,其一,作为价值,早在商品进入交换前就已存在,而交换价值则是不同商品内在价值的比例关系,价格则是这种比例关系的货币表现。以供求论来说明价值,实际上是以价格来代替价值。其二,供求关系根本不能说明价值和价值量,因为供求变化只能说明价格背离价值的程度,而根本不说明价值本身,当供求平衡时,供求双方都对价格失去影响力,就不能说明价值本身了。所以,应该反过来说,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引起价格变化,进而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化。其三,用供求关系来说明价值实际就是价值的流通决定论。离开生产领域而讲价值由流通领域的竞争和供求变动决定,一方面说明效用价值论为掩盖生产领域中资本对劳动的榨取而故意用一般的买卖关系来解释价值;另一方面说明效用价值论的矛盾和混乱使效用价值论者不惜到早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封建社会晚期的重商主义学说中去寻找出路。

西方经济学在今天之所以面临无法摆脱的危机,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价值论的虚设应该是其中重要性的、基础性的原因。

由上,通过对两千多年来一直左右着经济学演变的两大基本价值理论的考察可以得出由以下两点构成的结论:

其一,要适应我国由封闭的计划经济进入开放的,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的市场经济的巨大变化,对经济学进行革新,用简单的扩展马克思在考察可见物质领域形成的价值实体的内涵和外延的方法是不行的,因为在科学,从而人们的认识力和社会实践都已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如果无视暗物质的存在,无视在高科技时代,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运用不可见的劳动工具和手段(如点粒子震动的各类各种波段等)作用于同样不可见的由暗物质构成的劳动对象,无视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至关重要作用的产品(如信息、服务、管理等等),或者仅仅套用在可见物质生产领域中现成的分析方法和观念,而不对暗物质生产做出符合其规律性的、科学的说明,并纳入价值论和以此展开的经济学中,则使为劳动者利益呐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由于只涉及物质生产领域的一小部分(科学证明,物质存在的形式80%以上是暗物质)而不完整,从而无法科学地解释高科技、信息时代的社会经济现实,更无从进而指导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由此而挫伤从事暗物质生产的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应有的综合国力的提升。

其二,同样,仅仅因为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以“财富生产”来取代“价值生产”就以为据此就可以推动我国国力的提升,认为只有借助数学方法的经济学才是科学的经济学,因为西方经济学在无意中涉及到了对由暗物质产生的效用的分析,就以为它是最贴近科学和社会实际的、能全方位(包括可见物质和暗物质)揭示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规律性的经济学,因而要仿效西方经济学来实现我国经济学的变革也是不可取的,这是因为:

首先,西方经济学尤其是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西方近、现代经济学尽管大量运用数理分析的方法,但是,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一针见血地批评的那样,如果数学方法能真的解决经济问题,那我们有诺贝尔数学奖获得者,又有尖端的大型计算机,一切经济问题都将被精确地解决,世界将变得十分安定,可惜世界的现实经济问题却是大堆存在。所以,布坎南主张,经济研究还是要靠观察、积累和语言文字的论证。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都市型现代农业 生态服务价值 监测报告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2)04-72-03

一、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概念提出的背景

在北京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农业的经济价值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逐年降低,农业的基础作用和重要功能渐渐被忽视。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批复中,明确了首都的城市功能定位,建设“宜居城市”成为首都的重要功能之一。“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都市型现代农业作为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农业的功能从传统的单一生产功能向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拓展。农业的生态功能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

农业生态系统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自我调节和净化污染物的能力,对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巨大。201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各省市强制监测范畴。北京为实现2015年PM10和PM2.5浓度比2010年下降15% 、PM2.5浓度≤60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标,提出大面积植树造林、增加水域面积、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等八项措施,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水资源的紧缺和耕地的减少成为北京生态环境建设和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北京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部署,划定了生态涵养发展区,通过对区县进行功能定位来保护北京的生态环境。生态涵养发展区的经济发展、转型让步于生态建设,需要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的重要价值,并以此作为建立相应生态补偿机制的依据,实现全市各功能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农业的价值也需要从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被重新评价。

二、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的概念

为了全面反映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客观评价农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效监测北京生态和环境发展状况,我们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角度出发,以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发展为思路,以生态经济学理论为支撑,提出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概念,并建立了相应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是指农业范畴所包含的所有资源和人类活动给人类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效益。

农业生态服务价值包括三部分:直接经济价值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价值、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型服务活动的价值以及湿地生态系统特有的供水价值;间接经济价值指农业范畴内的所有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由于其特有的生态优势,在传统农业以外给人类所带来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现的经济效益;生态与环境价值指农业范畴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为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带来的、没有在现实经济价值中实现的效益。

三、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测算范围包括农田、森林、草地、湿地四大生态系统。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一级指标框架包括直接经济价值、间接经济价值和生态与环境价值3个部分,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36个。

(一)直接经济价值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型服务活动的价值。

2.供水价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湿地供给的维持正常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水资源的价值。

(二)间接经济价值

1.文化旅游服务价值:是指依托农业独特的资源优势,给人们创造了舒适的旅游、休闲、科研、教育环境,并因此带动消费所产生的价值。

2.水电蓄能价值:是指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位能的水流至低位,将其中所含的位能转换成水轮机的功能,再利用水轮机作为原动机,推动发电机产生电能所产生的价值。

3.景观增值价值:在城市中,景观价值尤其是土地价值是由土地区位、交通状况、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决定的,其中由森林、湿地等农业资源直接影响所产生的增值就是景观增值价值。

(三)生态与环境价值

1.气候调节价值:生态系统中的绿色植物在生物生产中调节大气中氧气变化,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减缓地球的温室效应,保证生命活动的基本气候条件,同时具有防风、增湿、调温等改善气候的功能。这里主要是指生态系统固定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调节气温、调节湿度的功能价值。

2.水源涵养价值:生态系统的存在可以大大增加土壤对降水的吸收,减少地面径流,尤其湿地生态系统还具有蓄水和补给地下水,维持区域水平衡的重要作用。生态系统的这种功能对于人类所产生的价值就是水源涵养价值。水源涵养价值包括调蓄地表水价值、补充地下水价值、拦截降水价值、涵蓄降水价值。

3.环境净化价值:生态系统的植物能够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水污染起到净化作用。绿色植被在植物抗生范围内能通过吸收而减少空气中硫化物、氮化物、卤素以及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吸收土壤以及污水中的部分污染元素。生态系统的这种功能对于人类所产生的价值就是环境净化价值。环境净化价值包括降低粉尘价值、释放负氧离子价值、净化水质价值、吸收有害气体、减噪的价值、释放植物杀菌素价值、消解固体废弃物七个方面的价值。

4.生物多样性价值: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三个层次。多种多样的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北京地区复杂多样的地形、气候、土壤和湿地资源,为植物保育和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提供了多样的环境。生态系统的这种功能对于人类的价值就是生物多样性价值。生物多样性价值包括珍稀动物价值和植物保育价值。

5.防护与减灾价值:是指由于生态系统的存在,在减少风沙侵蚀、调蓄洪水过程、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防护与减灾价值包括洪水调蓄价值、农田防护价值、防风固沙价值。

6.土壤保持价值:由于生态系统的存在,植被和枯枝落叶层的覆盖可以减少雨水对土壤的直接冲击,保护土壤减少侵蚀,保持土地生产力;并能保护海岸和河岸,防止湖泊、河流和水库的淤积,生态系统的这种功能对于人类所产生的价值就是土壤保持价值。土壤保持价值包括避免废弃土地价值、减少养分流失价值、减少泥沙淤积、滞留价值。

7.土壤形成价值:生态系统的植物根系从土壤吸收营养物质合成新的生物生产量,保存在植被中的这部分营养物质避免了养分受雨水淋洗的直接流失,而有机物以枯枝落叶的形式输送到土壤中而被生态系统重新利用,体现了森林生态系统中森林植被在养分循环和累积过程中的作用。森林生态系统特有的这种功能对于人类所产生的价值就是土壤形成价值。土壤形成价值包括植被养分累计价值和枯落物分解价值。

四、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测算方法

本体系将现有的统计制度和专业领域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分别对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的三个组成部分进行统计和测算。

(一)直接经济价值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采用北京郊区统计制度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相应计算方法。供水价值采用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地表水供水量和测算得到的地表水中水产生量,结合价格管理部门的综合水价和再生水价计算得到。

(二)间接经济价值

采用北京统计报表制度中的旅游等专业统计方法和部门统计数据,结合调查得到水景观因子等参数计算文化旅游服务价值;依据部门统计中的水力发电量和电价得到水电蓄能价值;结合北京市土地基准地价以及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范围核算景观增值价值。

(三)生态与环境价值

农业生态与环境价值以统计数据、部门数据和研究机构数据为基础,利用生态学、经济学等领域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统计遥感测量,采用被专家普遍认可和使用的方法将无形的、无市场价值的农业生态与环境价值转化为有形的、可计算的价值。具体测算方法主要包括市场价格法、替代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等。

五、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结果

据测算,2010年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贴现价值为8753.63亿元,比上年增长1.8%;年产出价值为3066.36亿元,比上年增长3.1%。

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年值构成中,直接经济价值为348.83亿元,占总价值的11.4%,比上年增长4.1%。

间接经济价值为1002.75亿元,占总价值的32.7%,比上年增长7.2%。

生态与环境价值为1714.78亿元,占总价值的55.9%,比上年增长0.6%。

2010年,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年值比上年增长3.1个百分点。其中,直接经济价值、间接经济价值、生态与环境价值分别拉动总价值增长0.5个、2.3个和0.3个百分点。

12项二级指标中,生物多样性价值、景观增值价值、气候调节价值和文化旅游服务价值分别占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年值的20.7%、18.5%、18.4%和14.1%,分别比上年增长0.4个、2.6个、1.2个和13.9个百分点。

除水电蓄能价值和环境净化价值比上年略有下降外,其余10项指标均呈增长趋势。2010年北京市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13.3%,带动文化旅游服务价值比上年增长13.9%,增长量占总增长量的58%,拉动总价值增长1.8个百分点。景观增值价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气候调节价值增量分别占总增长量的15.9%、14.3%和7.1%,分别拉动总价值量增长0.5个、0.4个和0.2个百分点。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6年北京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5篇

(一)资产的两重性 森林生物样性资产由森林生物资产(包括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和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资产)构成。森林生物资产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岳上植,2002.)。生物转化是指导致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质量(遗传价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层、纤维强度)或数量(重量、立方米、纤维的长度或直径)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繁殖的过程,从转化的机理上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主要靠自然力的作用和自身的转化能力实现其再生和转化。林业生产活动只起“催化剂”作用,会经常出现数量不减反增的现象。因此,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应定期地结合评估,以评估促进核算。

(二)价值的多元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是森林这一综合地域类型中所呈现出来的生物多样性。一般而言。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四类(国家环保局,1998)。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又可分为直接实物价值和直接非实物服务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功能的价值;选择价值是指人们为了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利用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支付意愿;存在价值是人们为确保森林生物多样性继续存在的支付意愿(张颖,2002)。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困难与复杂性。森林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其所体现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当代人提供直接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人类目前及将来所创造的巨大的非直接使用价值,所展现的是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

(三)资产的整体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互统一的整体。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提供木材、竹材和蘑菇及其它动植物产品来源时,释放的是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森林生态效益资源的时候,释放的是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两者的结合点在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同一载体。森林生态资产不能脱离森林生物资产而独立存在,两者相互依存,其价值的形成、消费和补偿过程密不可分。因此,森林有形资产在其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增减变动过程中,森林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发生变动,其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地会发生变化。因而在对森林有形资产的价值确认和计量中,也要相应地对森林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确认与计量。

(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相对稀缺的,这不仅表现在天然存量方面,还表现在生成率方面。同时,地球上生物物种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而各物种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在绝对意义上是不可替代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产生了对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体现在会计上是必须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它超越了进行森林经营活动的林业行业以外的外部影响,即不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的影响,进而会产生不能全部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会收益。公共物品是具有外部经济性的典型例子。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主要是一种无形效用,不能贮藏和移动,生产者难以对其控制,即无法迫使受益者偿付了补偿费用后才能享用其生态效用。因此,森林所提供的生态效益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时,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中的生态资产一般不存在市场,所以应更多地考虑非市场价值的计价方法,实现对其生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分类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 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确认是指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作为一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记入会计载体的过程。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是选择合理的会计确认标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要能够作为一项资产加以确认,应当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会计确认从理论上讲要同时满足四项标准:(1)可定义性。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给出的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最本质特征。森林中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如药用、食用、纤维、芳香油等)和野生植物资源(如哺乳类、鸟类和爬行类等)。作为林业经营组织来讲,一旦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为其所拥有或控制就能为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它们符合确认的第一个条件——资产的定义。(2)可计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可以通过现有多种计量属性选择达到对其计量的目的,但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自身的特殊性,其计量比较复杂。同时,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科学定价主要通过对其价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从长远来看,随着评估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能够做到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合理计量。(3)相关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于富生等,2000)。显然,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存量和流量信息,从而会影响到他们为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所采取的宏观或微观的经济决策。(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会计信息给予充分信赖。“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能够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3)。真实反映是可靠性的核心标志。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计量结果,可从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林业经营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足以使决策者信赖。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分类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类标准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态分。按存在形态可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为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物资产是指森林中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栖息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个体基因,包括林木资产、林副产品及以森林为依托生存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森林生物资产在价值层次上主要表现为物种多样性价值和基因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主要表现的是直接使用价值。森林生态资产是指森林生态效益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有机物质的生产、的固定、的释放、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水土保持、净化污染物等。森林生态资产在价值层次上表现的是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表现的主要是间接使用价值和和部分直接使用价值(如旅游观赏价值、科学文化价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样性所表现出来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也归属于森林生态资产。

(三)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核算在实践中的应用 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目前主要可侧重于森林物种多样性价值方面的核算,特别是其中植物和动物多样性价值的核算。虽然森林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但目前人们对每个层次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相对而言,物种多样性最明显也最容易测定。而森林遗传基因多样性多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它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就目前人们的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看,要做到完全掌握森林中有机体,即动植物和微生物的DNA中的氨基酸的排列次序及其结构还是比较困难的。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测定比遗传多样性的测定更困难,因为系统的边界都是模糊的。同时,对于物种多样性,也部分受到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对于其中的微生物多样性测定与确定比较困难,所以物种多样性目前主要着重于植物与动物多样性的测定,特别是其中的裸子植物、被子植物和脊椎动物。因此,一般来讲,目前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核算主要是以物种多样性中的植物与动物价值的核算为代表,暂不考虑基因及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的核算。

三、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一)森林生态效益的概念及特征 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就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其具有几个重要特征:(1)外在经济性。外在经济性在林业中是最普遍的现象。当森林生物多样性发挥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和保护物种及基因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的时候,这种生态效益却被非林业经营部门乃至全社会无偿地享用,而不必为此付出相应的费用。(2)非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效益的发挥,意味着森林生物资产的减少。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减少森林生态资产。(3)模糊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直接效益随着木材、蘑菇、动物毛皮等的出售而实现,并可用货币直接计量。但森林生态效益没有物质载体,无法对其效益进行准确的计量,只能通过估计来反映。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确定具有模糊性。

(二)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林业会计中核算的收益部分只是对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进行确认,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效益外在性不予确认,使得大量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游离于会计循环之外,严重阻碍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效益的发挥,危及了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经营组织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部产生的影响,会计上应反映这一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将森林生态效益外在经济性作为收入要素纳入核算体系(温作民,2003),从而进一步转化为林业经营组织的环境效益,真实地评价其业绩。根据财务会计的收入定义,收入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显然,森林生态效益外在性部分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传统财务会计确认收入的流入和流出概念不能满足将森林生态效益完整地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要将森林生态效益作为收入要素纳入会计系统,其确认可以根据其标准进行:(1)符合定义。符合森林生态效益定义,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2)可计量性。据有关部门测算,森林生态效益是其经济效益的13倍。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森林生态效益每年都要进行准确的核算。(3)相关性。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提供了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非木材价值的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和决策者对森林生态功能重要性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可以为林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决策或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与准则提供依据,适应新时期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4)可靠性。模糊性虽然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难度,但是只要是估计的合理,仍然具有可靠性。因此,凡是符合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能够用货币计量,并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的效用,都可确认为森林生态效益。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尺度 计量包括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就货币计量而言,其计量单位笼统地讲就是货币,由于货币能把经济业务全面、综合地反映出来,所以货币成为会计统一的计量尺度。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应同时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两种形式。这主要是由森林生物多样资产的特点和森林生态效益的特点决定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两重性、价值的多无性、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的外在经济性、模糊性等特征,一方面反映了对其价值计量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即使它们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得以计量,但在其计量结果的公众认可度上目前仍存有争议。因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完全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为了满足提供森林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会计信息,使其具有较强的可理解性,应当尽可能多地考虑运用非货币计量尺度。在非货币计量形式中,可同时使用包括实物计量、劳动计量、混合计量等多种形式。运用货币计量形成一些财务指标,运用非货币计量则会形成实物指标、劳动指标、技术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文字说明等,从而提供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 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是一项广为流行的会计惯例。对于一般实体资产来讲,在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较小的情况下,其历史成本与其价值的差异是较小的。然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却是森林生物多样性一个致命弱点,这主要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大部分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的。少部分是由自然力和人力作用形成的。因此,它们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另外,它们又是有生命力或活动力的,其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只有在交易的那一刻才能暂时相对固定其价值。因此,如果仅按目前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来计量,它们的价值计量会偏低,违背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原则,不能达到为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不应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而应包括面向市场、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在内的多种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的会计计量属性,从狭义上看,其表现形式有: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历史成本固然可以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有时为了管理或决策上的需要,要求会计可以提供以公允价值反映的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象森林生态资产一类的历史成本原本就没有,用公允价值反而可以更可靠地反映它们的真实价值。在这些情况下,用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计量也是可行的。当然,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是公允价值的确定避免不了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怎样提高和增强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是一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从目前我国会计现实来看,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尚不具备(张心灵等,2004),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可以选择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之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具体计量时,应分别不同资产及不同阶段加以考虑。森林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森林生态资产的初始确认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森林生物资产及森林生态资产报表日计量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如实际市场价法、费用支出法、旅行费用法、替代花费法、机会成本法或条件价值法等,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评估取得。从发展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主流(黄世忠,1997),那么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将来应主要选择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即采用“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模式。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保局:《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3] 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会计研究》1997年第12期。

[4] 温作民:《环境外在性的会计核算》,《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11期。

[5] 于富生、黎来芳:《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上海会计》2000年第8期。

[6] 岳上植:《森林资产的特殊性及其确认与计量研究》,《会计研究》2002年第11期。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6篇

(一)资产的两重性 森林生物样性资产由森林生物资产(包括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和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资产)构成。森林生物资产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岳上植,2002.)。生物转化是指导致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质量(遗传价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层、纤维强度)或数量(重量、立方米、纤维的长度或直径)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繁殖的过程,从转化的机理上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主要靠自然力的作用和自身的转化能力实现其再生和转化。林业生产活动只起“催化剂”作用,会经常出现数量不减反增的现象。因此,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应定期地结合评估,以评估促进核算。

(二)价值的多元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是森林这一综合地域类型中所呈现出来的生物多样性。一般而言。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四类(国家环保局,1998)。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又可分为直接实物价值和直接非实物服务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功能的价值;选择价值是指人们为了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利用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支付意愿;存在价值是人们为确保森林生物多样性继续存在的支付意愿(张颖,2002)。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困难与复杂性。森林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其所体现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当代人提供直接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人类目前及将来所创造的巨大的非直接使用价值,所展现的是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

(三)资产的整体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互统一的整体。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提供木材、竹材和蘑菇及其它动植物产品来源时,释放的是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森林生态效益资源的时候,释放的是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两者的结合点在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同一载体。森林生态资产不能脱离森林生物资产而独立存在,两者相互依存,其价值的形成、消费和补偿过程密不可分。因此,森林有形资产在其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增减变动过程中,森林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发生变动,其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地会发生变化。因而在对森林有形资产的价值确认和计量中,也要相应地对森林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确认与计量。

(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相对稀缺的,这不仅表现在天然存量方面,还表现在生成率方面。同时,地球上生物物种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而各物种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在绝对意义上是不可替代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产生了对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体现在会计上是必须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它超越了进行森林经营活动的林业行业以外的外部影响,即不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的影响,进而会产生不能全部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会收益。公共物品是具有外部经济性的典型例子。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主要是一种无形效用,不能贮藏和移动,生产者难以对其控制,即无法迫使受益者偿付了补偿费用后才能享用其生态效用。因此,森林所提供的生态效益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时,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中的生态资产一般不存在市场,所以应更多地考虑非市场价值的计价方法,实现对其生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分类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 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确认是指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作为一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记入会计载体的过程。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是选择合理的会计确认标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要能够作为一项资产加以确认,应当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会计确认从理论上讲要同时满足四项标准:(1)可定义性。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给出的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最本质特征。森林中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如药用、食用、纤维、芳香油等)和野生植物资源(如哺乳类、鸟类和爬行类等)。作为林业经营组织来讲,一旦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为其所拥有或控制就能为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它们符合确认的第一个条件——资产的定义。(2)可计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可以通过现有多种计量属性选择达到对其计量的目的,但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自身的特殊性,其计量比较复杂。同时,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科学定价主要通过对其价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从长远来看,随着评估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能够做到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合理计量。(3)相关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于富生等,2000)。显然,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存量和流量信息,从而会影响到他们为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所采取的宏观或微观的经济决策。(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会计信息给予充分信赖。“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能够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3)。真实反映是可靠性的核心标志。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计量结果,可从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林业经营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足以使决策者信赖。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分类 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类标准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态分。按存在形态可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为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物资产是指森林中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栖息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个体基因,包括林木资产、林副产品及以森林为依托生存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森林生物资产在价值层次上主要表现为物种多样性价值和基因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主要表现的是直接使用价值。森林生态资产是指森林生态效益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有机物质的生产、的固定、的释放、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水土保持、净化污染物等。森林生态资产在价值层次上表现的是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表现的主要是间接使用价值和和部分直接使用价值(如旅游观赏价值、科学文化价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样性所表现出来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也归属于森林生态资产。

(三)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核算在实践中的应用 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目前主要可侧重于森林物种多样性价值方面的核算,特别是其中植物和动物多样性价值的核算。虽然森林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但目前人们对每个层次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相对而言,物种多样性最明显也最容易测定。而森林遗传基因多样性多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它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就目前人们的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看,要做到完全掌握森林中有机体,即动植物和微生物的DNA中的氨基酸的排列次序及其结构还是比较困难的。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测定比遗传多样性的测定更困难,因为系统的边界都是模糊的。同时,对于物种多样性,也部分受到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对于其中的微生物多样性测定与确定比较困难,所以物种多样性目前主要着重于植物与动物多样性的测定,特别是其中的裸子植物、被子植物和脊椎动物。因此,一般来讲,目前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核算主要是以物种多样性中的植物与动物价值的核算为代表,暂不考虑基因及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的核算。

三、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一)森林生态效益的概念及特征 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就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其具有几个重要特征:(1)外在经济性。外在经济性在林业中是最普遍的现象。当森林生物多样性发挥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和保护物种及基因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的时候,这种生态效益却被非林业经营部门乃至全社会无偿地享用,而不必为此付出相应的费用。(2)非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效益的发挥,意味着森林生物资产的减少。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减少森林生态资产。(3)模糊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直接效益随着木材、蘑菇、动物毛皮等的出售而实现,并可用货币直接计量。但森林生态效益没有物质载体,无法对其效益进行准确的计量,只能通过估计来反映。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确定具有模糊性。

(二)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林业会计中核算的收益部分只是对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进行确认,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效益外在性不予确认,使得大量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游离于会计循环之外,严重阻碍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效益的发挥,危及了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经营组织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部产生的影响,会计上应反映这一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将森林生态效益外在经济性作为收入要素纳入核算体系(温作民,2003),从而进一步转化为林业经营组织的环境效益,真实地评价其业绩。根据财务会计的收入定义,收入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显然,森林生态效益外在性部分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传统财务会计确认收入的流入和流出概念不能满足将森林生态效益完整地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要将森林生态效益作为收入要素纳入会计系统,其确认可以根据其标准进行:(1)符合定义。符合森林生态效益定义,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2)可计量性。据有关部门测算,森林生态效益是其经济效益的13倍。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森林生态效益每年都要进行准确的核算。(3)相关性。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提供了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非木材价值的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和决策者对森林生态功能重要性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可以为林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决策或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与准则提供依据,适应新时期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4)可靠性。模糊性虽然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难度,但是只要是估计的合理,仍然具有可靠性。因此,凡是符合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能够用货币计量,并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的效用,都可确认为森林生态效益。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尺度 计量包括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就货币计量而言,其计量单位笼统地讲就是货币,由于货币能把经济业务全面、综合地反映出来,所以货币成为会计统一的计量尺度。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应同时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两种形式。这主要是由森林生物多样资产的特点和森林生态效益的特点决定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两重性、价值的多无性、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的外在经济性、模糊性等特征,一方面反映了对其价值计量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即使它们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得以计量,但在其计量结果的公众认可度上目前仍存有争议。因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完全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为了满足提供森林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会计信息,使其具有较强的可理解性,应当尽可能多地考虑运用非货币计量尺度。在非货币计量形式中,可同时使用包括实物计量、劳动计量、混合计量等多种形式。运用货币计量形成一些财务指标,运用非货币计量则会形成实物指标、劳动指标、技术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文字说明等,从而提供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 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是一项广为流行的会计惯例。对于一般实体资产来讲,在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较小的情况下,其历史成本与其价值的差异是较小的。然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却是森林生物多样性一个致命弱点,这主要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大部分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的。少部分是由自然力和人力作用形成的。因此,它们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另外,它们又是有生命力或活动力的,其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只有在交易的那一刻才能暂时相对固定其价值。因此,如果仅按目前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来计量,它们的价值计量会偏低,违背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原则,不能达到为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不应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而应包括面向市场、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在内的多种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的会计计量属性,从狭义上看,其表现形式有: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历史成本固然可以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有时为了管理或决策上的需要,要求会计可以提供以公允价值反映的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象森林生态资产一类的历史成本原本就没有,用公允价值反而可以更可靠地反映它们的真实价值。在这些情况下,用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计量也是可行的。当然,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是公允价值的确定避免不了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怎样提高和增强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是一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从目前我国会计现实来看,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尚不具备(张心灵等,2004),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可以选择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之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具体计量时,应分别不同资产及不同阶段加以考虑。森林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森林生态资产的初始确认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森林生物资产及森林生态资产报表日计量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如实际市场价法、费用支出法、旅行费用法、替代花费法、机会成本法或条件价值法等,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评估取得。从发展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主流(黄世忠,1997),那么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将来应主要选择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即采用“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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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局:《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会计研究》1997年第12期。

温作民:《环境外在性的会计核算》,《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11期。

于富生、黎来芳:《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上海会计》2000年第8期。

岳上植:《森林资产的特殊性及其确认与计量研究》,《会计研究》2002年第11期。

张心灵、王平心:《生物资产计量模式选择的思考》,《会计研究》2004年第10期。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7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可能性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同样,任何一种道德观念也离不开属于它自己的“利益”。而“利益”根植于社会的经济基础,根植于社会生活的变化。首先,从历史上看道德领域发生较大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不管是春秋战国时孔子对当时礼崩乐坏的道德生活进行的抨击,还是至清末民初延续了上千年的“满口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受到的强烈冲击,同样都是因为当时社会生活的变化;《共产党宣言》对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道德变化也有精彩的描述:“资产阶级……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圆同样,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促使道德领域也发生变化。社会生活才是道德之源泉。其次,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有一个最大区别是: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济主体的多元化最终促使社会阶层的变化。“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自主性经济和利益主体经济,因而本质上是一种多元化经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是相对独立和平等自由的,这是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运行的基本前提。”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们的价值观念已经多元化的情况下,道德价值观念的冲突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道德对话吗?它们之间能否在一个更加广泛的前提和背景下寻找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观念的共识呢?如果能,它的基础又是什么?

第一个明确指出价值与事实根本不同的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休谟认为人的理智所揭示的只是“是什么”,而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是什么”。“是”与“应该”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道德价值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道德生活领域的价值。在欧洲古典哲学史中,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西塞罗认为,至善就是德性或道德价值。斯多葛学派“对道德价值的定义,在本源意义上属于所有正当行为的那种正当性的定义、绝对的义务的定义。”塞罗对道德价值的说明有一个至今仍为许多学者引用的例子:在弓箭手瞄准箭靶时,箭靶本身并非他真正的目的,他的目的是能够准确地瞄准。这就是说,为了实现道德价值,必须采取这种或那种行为,正如箭手须有这样或那样的靶子以供瞄准一样。行为的道德意义并不在行为本身,而在于对行为的选择与自然的一致性或协调性的理解。因此,具有道德价值的正是这种努力,而不是行为。后来欧洲的古典哲学流派在探讨价值哲学的时候都会从某个角度谈到有关道德领域的价值问题。例如:康德提出了两个道德命题,其中,被康德尊为自身善的意志的标准,是意志所指导的行为必须在于义务。这类行为本身就具有道德价值。这就是“康德的第一命题”;“第二个道德命题是:一个出于义务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遵循的准则。”四现代思想家在研究价值问题时把它在道德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拓展。哈特曼认为:“有两类不同的价值:那些表现事物和情景特征的价值和那些表现自由行为者和他们的行动及意向的特征的价值。任何道德行为都要涉及到这二类价值。道德情景总要涉及以下因素:一是作为行为者、作为‘现有王国的价值执行者’的人;二是一个容忍或接受这个行为者的某种对他来说是不道德的行为的人;三是一个依附于行为者意向的道德价值。”旧哈特曼进一步指出,我们总是把对某个人,对我们自己或他人来说是善的价值的某种东西作为目的,但道德价值“指挥着”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我们行为的目标。

对道德价值的研究,也是近年来我国价值哲学领域的一个热点。但是许多学者对道德价值的表述和归纳都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对道德价值的理解更多是建立在各种道德价值学说的共性上,是建立在对道德价值本来意义的领悟和理解——它就是指人们道德领域所珍惜的东西,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道德生活需要什么、我们追求什么等道德领域“应该”的范畴。“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它在个体生活和群体生活中,给人们指出什么是理想的和应当做的。它与事物的价值、社会政治的价值不同,属于精神的价值,具有精神价值的特征。”哒个说明性的解析已经给我们对道德价值共识问题提供了认识基础。明确了各种道德价值学说的共性以及对道德价值本质问题解决的思路,我们就无须一定要给予道德价值一个非常确切的定义。至于对道德价值内涵确切的归纳,我们将暂时不予追问。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道德价值有以下认识:首先从道德价值的产生看,它是人们道德生活需要和追求的一种目标或方向。它是人们在道德生活领域指导自己道德行为的深层意识,而不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规范,它是可以通过人们的努力实现的。在道德生活中,什么行为应该做,什么行为不该做,是由人的价值观念指挥的。正如哈特曼所指出的,道德价值“指挥着”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我们行为的目标。其次,道德价值如果是道德生活领域的“善”,那么“善”又是什么?善恶观念是个历史的范畴,也是变化发展的。恩格斯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相互直接矛盾的。道德价值由于是人的范畴,特别是属于人的完善、发展的目标或方向,因此它所指的善应该是能够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信念”或规范。“在道德领域里,体现道德价值的行为,无非是对他人的尊重、关怀、或者对他人对社会的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这些信念或规范,对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是起到促进作用的,因此它是善的。正是把道德价值的基点看作是对具有人格主体的人的尊重,龚群教授才重新定义了道德价值:“道德价值就是人类作为人格主体自身的价值,因而人自身具有他物不可替代、不可超越的价值,因而人与人之间的应当关系,就是相互承认与相互尊重的关系。或者说,通过这种关系,体现人的尊严性和崇高性。”这个角度看,指挥着我们行动的正义、自由、平等等观念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观念,对我们人自身的完善和发展也是起到积极作用的,因此也是善的。事实上正义、自由、平等、真、善、美等观念是属于世界文明的。它们在任何一个文明或现代社会中都拥有崇高的地位。只不过不同的文化对它们本质的理解和对它们的侧重认识有所不同。

共识简单说来就是人们的认识相对一致。茅于轼教授曾指出:“道德是社会的共识”,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道德的判据是社会的长远利益,而且这个社会包含的范围越大,判据越是具有支配性;其次,道德的是非判断不是单个人的认识,而是全社会的,或至少是社会绝大部分成员的认识。”道德主要表现的是行为,而道德价值主要是道德行为背后支持的信念、理念。因此我们认为道德价值共识是指各个社会独立平等的主体对道德问题的认识相对一致。它有赖于对有效的社会事实的承认与认识。简单说它是指人们对社会的道德价值问题的意见相对一致,即有一个普遍的认同。

道德价值共识虽然涉及到人们多种多样的道德观念、社会目标和理想,但是达成共识还是可能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可能性之一——价值主体的统一性。道德价值是价值的一种,而价值的根本特性是它的主体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的可能性之一,也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主体自身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尽管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但是差异是在同一背景下表现出来的,它们在局部利益、各自目的和不同的需要等方面的差异并不等于它们完全无法沟通。任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只要他是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范围之列,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家庭的一员。作为一个共同的成员,不可否认就有许多共同的属性和特征。例如:在我国,一个普通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一个以公共事业为主的国有企业之间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他们的目的、利益不同,经营手段也许不一样,企业的体制和经营能力也会不同。但是这些并不影响他们都成为我们《公司法》规定中的一个法人,他们都要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规则和秩序,都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他们都面临共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的最基本利益要求。这样,多元化的价值主体之间面临的道德行为问题肯定也就具有了一些相同或相近的性质,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之间如果要获得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就要在冲突中求同存异,认识到彼此的共同点或共同利益,从而达成某种共同的最基本的价值共识。这样,有赖于他们的共同努力,有赖于平等的道德对话。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又是统一的。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可能性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同样,任何一种道德观念也离不开属于它自己的“利益”。而“利益”根植于社会的经济基础,根植于社会生活的变化。首先,从历史上看道德领域发生较大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不管是春秋战国时孔子对当时礼崩乐坏的道德生活进行的抨击,还是至清末民初延续了上千年的“满口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受到的强烈冲击,同样都是因为当时社会生活的变化;《共产党宣言》对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道德变化也有精彩的描述:“资产阶级……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圆同样,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促使道德领域也发生变化。社会生活才是道德之源泉。其次,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有一个最大区别是: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济主体的多元化最终促使社会阶层的变化。“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自主性经济和利益主体经济,因而本质上是一种多元化经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是相对独立和平等自由的,这是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运行的基本前提。”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们的价值观念已经多元化的情况下,道德价值观念的冲突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道德对话吗?它们之间能否在一个更加广泛的前提和背景下寻找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观念的共识呢?如果能,它的基础又是什么?

第一个明确指出价值与事实根本不同的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休谟认为人的理智所揭示的只是“是什么”,而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是什么”。“是”与“应该”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道德价值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道德生活领域的价值。在欧洲古典哲学史中,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西塞罗认为,至善就是德性或道德价值。斯多葛学派“对道德价值的定义,在本源意义上属于所有正当行为的那种正当性的定义、绝对的义务的定义。”塞罗对道德价值的说明有一个至今仍为许多学者引用的例子:在弓箭手瞄准箭靶时,箭靶本身并非他真正的目的,他的目的是能够准确地瞄准。这就是说,为了实现道德价值,必须采取这种或那种行为,正如箭手须有这样或那样的靶子以供瞄准一样。行为的道德意义并不在行为本身,而在于对行为的选择与自然的一致性或协调性的理解。因此,具有道德价值的正是这种努力,而不是行为。后来欧洲的古典哲学流派在探讨价值哲学的时候都会从某个角度谈到有关道德领域的价值问题。例如:康德提出了两个道德命题,其中,被康德尊为自身善的意志的标准,是意志所指导的行为必须在于义务。这类行为本身就具有道德价值。这就是“康德的第一命题”;“第二个道德命题是:一个出于义务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遵循的准则。”四现代思想家在研究价值问题时把它在道德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拓展。哈特曼认为:“有两类不同的价值:那些表现事物和情景特征的价值和那些表现自由行为者和他们的行动及意向的特征的价值。任何道德行为都要涉及到这二类价值。道德情景总要涉及以下因素:一是作为行为者、作为‘现有王国的价值执行者’的人;二是一个容忍或接受这个行为者的某种对他来说是不道德的行为的人;三是一个依附于行为者意向的道德价值。”旧哈特曼进一步指出,我们总是把对某个人,对我们自己或他人来说是善的价值的某种东西作为目的,但道德价值“指挥着”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我们行为的目标。

对道德价值的研究,也是近年来我国价值哲学领域的一个热点。但是许多学者对道德价值的表述和归纳都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对道德价值的理解更多是建立在各种道德价值学说的共性上,是建立在对道德价值本来意义的领悟和理解——它就是指人们道德领域所珍惜的东西,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道德生活需要什么、我们追求什么等道德领域“应该”的范畴。“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它在个体生活和群体生活中,给人们指出什么是理想的和应当做的。它与事物的价值、社会政治的价值不同,属于精神的价值,具有精神价值的特征。”哒个说明性的解析已经给我们对道德价值共识问题提供了认识基础。明确了各种道德价值学说的共性以及对道德价值本质问题解决的思路,我们就无须一定要给予道德价值一个非常确切的定义。至于对道德价值内涵确切的归纳,我们将暂时不予追问。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道德价值有以下认识:首先从道德价值的产生看,它是人们道德生活需要和追求的一种目标或方向。它是人们在道德生活领域指导自己道德行为的深层意识,而不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规范,它是可以通过人们的努力实现的。在道德生活中,什么行为应该做,什么行为不该做,是由人的价值观念指挥的。正如哈特曼所指出的,道德价值“指挥着”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我们行为的目标。其次,道德价值如果是道德生活领域的“善”,那么“善”又是什么?善恶观念是个历史的范畴,也是变化发展的。恩格斯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相互直接矛盾的。道德价值由于是人的范畴,特别是属于人的完善、发展的目标或方向,因此它所指的善应该是能够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信念”或规范。“在道德领域里,体现道德价值的行为,无非是对他人的尊重、关怀、或者对他人对社会的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这些信念或规范,对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是起到促进作用的,因此它是善的。正是把道德价值的基点看作是对具有人格主体的人的尊重,龚群教授才重新定义了道德价值:“道德价值就是人类作为人格主体自身的价值,因而人自身具有他物不可替代、不可超越的价值,因而人与人之间的应当关系,就是相互承认与相互尊重的关系。或者说,通过这种关系,体现人的尊严性和崇高性。”这个角度看,指挥着我们行动的正义、自由、平等等观念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观念,对我们人自身的完善和发展也是起到积极作用的,因此也是善的。事实上正义、自由、平等、真、善、美等观念是属于世界文明的。它们在任何一个文明或现代社会中都拥有崇高的地位。只不过不同的文化对它们本质的理解和对它们的侧重认识有所不同。

共识简单说来就是人们的认识相对一致。茅于轼教授曾指出:“道德是社会的共识”,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道德的判据是社会的长远利益,而且这个社会包含的范围越大,判据越是具有支配性;其次,道德的是非判断不是单个人的认识,而是全社会的,或至少是社会绝大部分成员的认识。”道德主要表现的是行为,而道德价值主要是道德行为背后支持的信念、理念。因此我们认为道德价值共识是指各个社会独立平等的主体对道德问题的认识相对一致。它有赖于对有效的社会事实的承认与认识。简单说它是指人们对社会的道德价值问题的意见相对一致,即有一个普遍的认同。

道德价值共识虽然涉及到人们多种多样的道德观念、社会目标和理想,但是达成共识还是可能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可能性之一——价值主体的统一性。道德价值是价值的一种,而价值的根本特性是它的主体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价值共识的可能性之一,也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主体自身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尽管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但是差异是在同一背景下表现出来的,它们在局部利益、各自目的和不同的需要等方面的差异并不等于它们完全无法沟通。任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只要他是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范围之列,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家庭的一员。作为一个共同的成员,不可否认就有许多共同的属性和特征。例如:在我国,一个普通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一个以公共事业为主的国有企业之间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他们的目的、利益不同,经营手段也许不一样,企业的体制和经营能力也会不同。但是这些并不影响他们都成为我们《公司法》规定中的一个法人,他们都要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规则和秩序,都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他们都面临共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的最基本利益要求。这样,多元化的价值主体之间面临的道德行为问题肯定也就具有了一些相同或相近的性质,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之间如果要获得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就要在冲突中求同存异,认识到彼此的共同点或共同利益,从而达成某种共同的最基本的价值共识。这样,有赖于他们的共同努力,有赖于平等的道德对话。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又是统一的。

二、可能性之二——市场经济提供的合理性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必须具备市场经济的共性

市场经济的共性如同古希腊神话中的“普罗克拉斯汀魔床”(比喻强求一律,不容差别),迫使所有市场主体都要遵循市场的经济原则。例如:最大化效率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普遍均衡的价格原则等。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个性的一面。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搞市场经济的前提。WTO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在一次国际贸易讲坛上说,在当今社会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社会中,如果一个国家不搞市场经济就永远不可能成为这个社会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什么中国必须搞市场经济,而只有在一个共同的经济体制之下,这个国家才可以说它属于世界、属于世界经济。为什么要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龙永图说我们“必须兼顾在竞争过程以及在竞争以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兼顾那些弱势群体,必须兼顾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分配的平等”。这个观点和吴敬琏先生几年前提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更大的社会公正”是一致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分配的平等是我们社会主义所需要的、追求的,它属于一个“应该”的范畴。万俊人教授指出:“首先,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合理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已经被证明是最有效率的它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本身为经济行为主体的自由平等要求及其自由竞争提供了优越的经济活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开辟和调动了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创造性资源和社会潜力。其次,从一种理想的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经济模式没有公平,竞争既不能合理持久,也不可能是具有高效生产性的竞争。第三,市场经济还以其特有的市场化扩张力量,极大地增进了人类社会相互交往和沟通的机会、深度和广度。”能给市场经济主体的道德行为提供一个共同的方向和目标,而道德行为共同的方向和目标是道德价值达成共识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已经提供了一种达到道德价值共识的合理性的基础,这种合理性的基础是制度性的、根本性的。: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9篇

关键词 生物技术 生物经济 新型农业体系

1 生物技术与生物经济

对生物技术的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为“对基因、细胞、器官、胚胎、微生物、动植物等生命体进行研究开发运用的技术活动”。就本文的生物技术研究(非农学意义,而是社会——经济意义上的)来说,对生物技术的一切研究都必定是建立在对生物技术如何具体运用于中国本土社会发展的研究之上的,是和中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物经济是生物技术顺延而来的一个概念,2000年美国科学家Stan Davis和Christopher Mayer基于生物技术的迅疾发展及其影响,正式提出了“生物经济”(Bio-economy)的概念,“它是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开发与运用为基础的,建立在生物科学技术产品和产业之上的经济,它孕育于1953年发现的DNA双螺旋结构”。如果生物技术只是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尚未能独立地成为一种社会——经济事业的话,也就没有生物经济这个概念了。所以,生物经济这个概念是指生物技术与实验室外的社会接壤后发生的经济——社会事实。如果没有产业化的运作,没有它运作的动力与目的,生物技术本身并不能直接衍生出生物经济。生物经济必然是通过市场运作,到达最大范围的受众,才能成为一种现在被舆论预测“将替代信息经济成为新经济龙头老大”的经济形态的。就象资本的本质实现是获得利润,技术的本质实现就是获得传播运用一样。我们就该关注什么样的生物技术能够被传播运用,又是怎样成为经济因子的,亦即生物技术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和社会事业的运作的动力和目的。

实验室里的生物技术,一个人可能一辈子也与此无干。要使技术与经济生活连接的前提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为人所需要并要获取,必须有一个共享的范围,这个范围较大,技术的(经济)价值一般就较高。技术可以很个人,它是单向度的,它自身不能检验它的社会需求,而技术的经济性则着重在共同群体间的服务,必须是普遍的认同需求与供给的共同利益的平衡,必须产生社会效果。生物技术的传播与共享永远只是一个不断克服局限的努力,但局限是永远存在的,先天的利益不公正已经包含其中。所以我们来研究生物技术,更重要的是研究它怎么逸出实验室,飘落到社会经济生活土壤中,结出生物经济这朵花来的,而这朵花的粉与蜜又是为谁所拥有和采摘的。

2 生物技术的物质层面与社会层面(亦即事实层面与价值层面)

笔者认为,生物技术应该有两个层面的属性。

第一个层面,物质层面亦即事实层面。如前面提到的,生物技术研究的是基因等生物体,这是物质基础和前提。但是它还不足以使生物技术“走出来”,进入市场运作成为生物经济因子。生物技术其实是生物经济的潜在形式,是它的质料。就象转基因大米种出来就是为了进入市场卖掉,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卖掉了,有的也许是农民自己吃了,这时候它就不是生物经济成分;决定转基因大米进入市场的是米业制度、米市行情和机遇,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是用转基因大米种子种出来的大米。借用逻辑学老祖宗亚里斯多德的一对哲学范畴来说,质料只是潜能,从潜能转化为现实存在,还需要目的因和动力因,质料和形式这一对范畴是被亚里斯多德用来解释事物发生的原因的,形式本身可以划分为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再加上质料因,便是亚氏著名的四因说,一切事物的发生离不开这四因。在他看来,作为潜能的质料从理论上讲是在先的;但实际上,现实性是在先的,因为如果潜能在先的话,那么很可能一切的东西都可能存在,却还没有存在。就生物技术来说,它出不了实验室,进入不了生产体系,没有生产运作的目的和动力,就不会是生物经济的因素。所以,生物技术的第一个层面的含义就是划定了生物技术的质料,从定义的角度来说,就是规定了事物的属性。形式逻辑的定义法也是亚里斯多德开创的:被定义项(种)=属+种差。属和种是事物的外延,种差是事物的内涵,属的外延大于种的外延,一属有多种,种与种的区别便是种差。如果我们把生物技术与生物经济联系起来看,那么生物技术的这一层面的属性便不足以揭示出生物技术的种差,比如已能作为生物经济因子和不能、尚未作为生物经济因子的区别。我以为,生物技术的物质属性只能是生物技术的属概念,而不是种概念,更本质性的东西还没有被揭露。这就涉及到生物技术概念的第二个层面的划分。

第二个层面,社会层面(亦即价值层面)。生物技术必须具有社会——经济价值,才能进入市场完成使命,所以生物经济意义下的生物技术必然是社会性的存在。然而我们似乎一直不敢公开宣称这一层面,因为我们害怕掉进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泥潭。我们一直以来都有泛政治化的“左”倾倾向,十年动乱留下了惨痛记忆,连养只鸡都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所以我们一直强调技术的物质层面,以为凭此可以保住技术再不受上层建筑的凌迟,但技术终究不是乌托邦了,终究要降落到社会大地上来。

在生物经济概念下来看生物技术,就会重视价值观视角的引入。作为生物经济因子的生物技术与否的两者之不同就在于前者是有价值标准与衡量级别的,这个标准在一个共同的范围内是有效的,尤其在技术的实用性、对经济的促动性等方面;然而这种效应也是有边界的,它受制于我们所处的社会,所以才有一个社会里的生物技术创造出来的生物经济价值不同于另一个的社会的现象。那什么又是生物技术(经济)价值呢?有人说,“是经济效益、盈利能力,技术实力基础,未来的发展前景、社会意义”,“它们的价值体现在高新技术性、巨额营利性、美好的不可预计的前景性”。显然,与其说这些优点是生物技术价值性的本质体现,不如说是生物技术与社会上受众的价值关系的表现。生物技术的价值说到底是一种价值观,是我们人在说这种技术而非那种具有价值,任何价值都不是孤立悬置的存在,主客体之间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导致价值的消失。价值不是事物的属性,它是一种关系的体现。我们可以来分析转基因大米有多少先进成分,宣布它有多少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但转基因大米的价值对于愿意吃它的人和一个不愿吃它而愿花大价钱买“有机食品(organic food)”的人是不一样的,价值和主体是不可分割的,这里就存在一个价值的有效性和边界的问题。

3 生物技术价值的有效性及其边界

由前述可知,生物技术价值是一种价值观,但它不是个别的价值观,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关系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生物科技及经济行业是一种社会存在和社会事业。

在对价值关系的考察中,也许我们应该格外重视对于主体的考察,因为价值的本质体现在主体上。但这个主体并不是主、客观相分离的形而上学两分法的主体,而是一种能动的主体,是主、客观相交融、相统一的主体,价值事实便是在主、客体价值关系运动的现实效果。

生物技术价值的主体当然是人,而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比之单个人,社会更应该成为生物技术价值的主体。就价值主体来说,小而言之为单个的人,大而言之为整个人类社会,这个谱系还能划分出无数层面:国家、民族、地区、阶级、集团、社区等等。站在不同的主体层面,就有不同的价值评判,价值评判的背后是利益原则:商业利益、政治利益,或者其他。不同的价值主体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在实际生活中,生物技术事业应该以国家和民族为价值主体,生物经济价值就必须服从国家民族共享的价值观念体系,并且生物经济价值评价标准也应该以社会价值观体系为边界。因为不同的国家民族的社会体制、社会规范、文化不一样,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也绝不会和另一个社会的完全一样,生物经济价值所立足的特定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就决定了其价值的标准及其有效性的边界。

目前生物技术界是众所注目的朝阳领域,被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社会上对这个新生事物有赞扬也有疑虑。中国生物科技事业是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而发展起来的,改革的目标和归属是富民强国,“国”是社会主义中国,“民”是最广大的中国人民,中国生物科技事业在根本上不得违背这个共同的利益原则,不得无视这个价值主体,这是它的使命,也是它的发展源泉和合法性所在。那么,中国生物科技事业发展取向和价值坐标是否就应该是,立足和造福于中国这个农民大国和最普通的百姓。当前,新一界政府对经济建设利国利民的强调,对“和谐社会”的不懈追求,对“三农”问题前所未有的重视,都是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表征。今天的中国生物科技事业应该时刻往这一方向努力,以此树立自己安身立命的所在。

4 对“新型农业体系”理论的一点看法

谈到生物技术、经济,自然要联系当前我国农业的实际。专门论述生物技术、生物经济与中国农业发展的关系还少有研究。笔者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到有研究者提出建立“新型农业体系(New Agriculture System,NAS)”研究框架,他的学术目标是建立一个类似于“可持续发展”概念体系,以解读生物经济与中国农业发展的关系。

他强调要,以“非农”的体系外的思路和手段来解决“农”的体系内的问题。第一,新型农业体系理论新就新在它认为要以非农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其次,研究工业反哺农业、对农业补贴保护政策与措施。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即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后期推进,我国“三农”奉献的阶段应当基本结束,应该进入工农互补、城乡共荣的发展阶段,或者说进入以工补农的阶段。第三,研究与新型农业体系相关的非农化问题与途径。探讨在非农化进程中缩小“旧农”的必然性与拓展“新农”的必要性关系,以及如何释放农村劳动就业市场,将农村人口转移到传统非农领域——包括新的农业领域和非农业领域的政策措施与途径。第四,研究新型农业体系的技术体系及其与常规农业技术体系的关系。即研究在利用常规农业技术的同时,如何利用生命科学与现代生物技术的最新成果来拓展农业新的领域。

作为一个新建构的理论,新型农业体系理论在“破”的意义上,这一理论已经做的比较充分完备;但在“立”的意义上,这一理论还尚待明确它的现实指向。生物技术、生物经济与中国农业发展之间有着密切复杂的联系,它决定了对任何技术的运用都必须和中国社会现状相匹配而行。

参考文献

1 邓心安.生物经济时代与新型农业体系[J].中国科技论坛,2002(2)

2 邓心安,王世杰,姚庆筱等.农业易相发展理论与中国农业现代化[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02(6)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0篇

卫兴华教授认为,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统一论“缺乏理论与事实根据”,认为两者不能统一,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

如果说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不能统一,那就等于说创造较多价值的不一定多得,创造较少价值的也不一定少得。但是,卫兴华教授能同意这样的结论吗?我相信,卫兴华教授是不会同意这样的结论的,即使卫兴华教授同意了,今日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同意。比如,卫兴华教授每月创造的价值(用人民币表示)是5000元,但是每月所得工资仅为3001元,我这个简单劳动者每月创造的价值仅为1000元,但是每月所得工资却是2999元。我的工资比卫兴华教授的少,但是仅仅少了2元钱,创造的价值相差悬殊,但是所得工资却相差无几,这是平均主义,是我们一贯反对的。另一种情况,卫兴华教授创造的价值是5000元,但是所得工资仅为1000元,我创造的价值是1000元,但是所得工资却是5000元。我创造的价值比卫兴华教授少得多,但是所得工资却比卫兴华教授多得多,这叫脑体倒挂,也是我们所反对的。当然,也许卫兴华教授甘于奉献,而不去计较,多点少点都不在乎,这完全是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我们不敢冒昧评价,但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劳动还是谋生手段,物质财富还没有充分涌流的条件下,多数人都会持反对态度这是没有问题的。

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现实是这样的。假设,卫兴华教授每月创造的价值是5000元,按10%的所得税税率上缴500元税收,实得工资4500元,我每月创造的价值是1000元,按10%的所得税税率上缴100元税收,实得工资900元。当然,我在这里描述的是一种理想状态,即社会做了扣除之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完全一致,多劳多所,少劳少得,劳动者所得的工资与自己创造的价值恰好相等。现实还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由于行业垄断和城市垄断的存在,市场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劳动者所得的工资与他创造的价值还没有完全一致起来。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曾经一度存在的脑体倒挂问题正在趋近于解决,平均主义问题也在逐步得到解决,现在由于行业垄断和城市垄断所造成的分配不公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也一定能够得到解决。在这样的条件下,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统一的,呈现正相关的关系,怎么能说它们不能统一呢?我们反对平均主义,反对脑体倒挂,目的是要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就是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反映劳动付出,或者叫做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也就是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正相关。对于这样的分配关系,卫兴华教授还持反对看法,不知他所坚持的按劳分配原则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社会扣除不是像我们上面所说的那样简单,不是对每个人都采取同一个扣除比例,而是根据个人收入的多少而采取累进的所得税率,即个人创造的价值越多,缴税的比率也就越高,这样个人创造的价值越多,个人所得越多,同时上缴的税收也就越多,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但是,这样并不妨碍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仍然是正相关的。上面我们为了使表述更加简便而省略了“累进”这一因素。但是,在这里在不影响我们正常表述的前提下,我们应当做这样的说明,这样就能使我们的说明更加接近于实际。

另外,纳税形式也不象我们现在所采取的企业代缴这样一种形式。在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都发给个人了,然后个人再去缴税(以及投资等等)。这种缴税办法的优点是个人直接感受到了自己是纳税人,自己是社会的主人。我们现在采取的企业代缴税收的办法无法使人直接感受到自己是纳税人,也很难生出社会主人翁那种意识。有的国家还采取了消费税的形式,即劳动者通过工资的形式得到了自己创造的全部价值,之后通过消费环节缴税(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在得到所购物品和购物凭据的同时又得到了消费税缴税单据),这时个人也能够直接感受到自己是纳税人。在这样的场合,个人直接得到了自己创造的全部价值,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统一的。

下面,我们回答卫兴华教授提出的几个问题。

其一,卫兴华教授认为,如果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统一就会和“6项社会扣除”相矛盾,这是不正确的。马克思把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概括为等量劳动相交换,其实质是工资所得和劳动付出正相关,而不是不折不扣地把全部劳动都拿回来。马克思所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就包含了“6项社会扣除”,他并没有因为有了“6项社会扣除”就说劳动交换是不等量的,或者说,马克思所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是以“6项社会扣除”为前提的,两者不是对立的,卫兴华教授把它们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

其二,卫兴华教授在说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不能统一时还是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某些论述为根据的,我以为他的说明是不能成立的。是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已经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劳动的计量已经不需“价值”插手其间,价值范畴已经失去存在的意义了。但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我们今天所处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商品经济已经不复存在,价值范畴也已不复存在了,但是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还存在商品经济,价值范畴还在客观地发挥作用,怎么能以马克思说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那些论述作为说明今天现实的根据呢?

质疑卫兴华教授之一

其三,卫兴华教授认为不同生产单位之间因为生产条件不同,因而同样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就不同,如果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统一就会导致分配不合理。其实,这样的问题只有在存在国家垄断、行业垄断和企业垄断,因而要素流动受到限制的条件下才会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是能够自由流动的,随着要素的流动利润率就会平均化,工资率也会平均化,劳动者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和他付出的劳动相等量的工资,生产条件的差异并不会影响劳动收入,所以因生产条件不同而导致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将更加成熟,我们讨论问题应当建立在这种基本认识的基础上,这样才有可能反映实际,否则,象卫兴华教授那样以国家垄断、行业垄断和企业垄断的存在为前提讨论问题,我看是不可能反映实际的。

其四,卫兴华教授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商业店员出卖商品不创造价值,但他们也要获得工资,而且还提供剩余劳动为商业资本实现商业利润,商业店员也受商业资本家剥削。如果按照‘统一论’行事,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都不应获得价值收入,价值只应在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行不通”,而且还认为这些都是马克思的观点。我以为,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是误解了马克思。这个问题和生产劳动理论问题有关,所以应当从生产劳动理论问题谈起。生产劳动理论是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强调某种劳动或一般劳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种理论,实质是指导产业发展的一种理论,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比如说,重商主义、重农主义等是片面强调商业劳动或农业劳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发展理论,他们往往都主张优先发展某种产业,比如商业,农业,或工业等等。这种认识在社会生产的早期阶段,即在形成统一的民族市场以前还是有意义的,但是一旦形成了民族的或世界的统一市场以后,这种认识就失去意义了。因为一旦形成了民族的或世界的统一市场以后,各个产业就要均衡发展,这时候再片面强调发展某一产业就是不正确的了。在生产劳动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斯密做出过突出的贡献。斯密以前的经济学家的认识都是片面的,他们或者说农业劳动创造价值,或者说商业劳动创造价值,他们受条件的限制而没能获得全面的认识。斯密则不同,斯密根据大工业时代的特点概括出了劳动一般范畴,他认为价值是由一般劳动创造的,他所说的劳动指的不是这一种劳动或者那一种劳动,而是社会总体的劳动,即作为分工的劳动,这无疑也就把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点肯定下来了。对此,马克思曾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页)当然,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物质生产劳动和服务于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价值通过流通过程产生,但又不是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他认为商业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但是,人们往往都教条式地理解了这些话。实际上,马克思是为了批判重商学派流通产生价值的观点,为了说明物质生产劳动的意义才这样说的。尤其是,马克思是为了进行理论抽象才舍象了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内容,而且这样的抽象在当时非物质生产劳动所占比重很低的条件下也是合理的,通过这样的理论抽象就科学地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源泉,马克思是为了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而进行理论抽象时才这样说明的。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否认商业劳动作为社会必要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马克思曾经举例说过,歌唱家在为剧院老板创造剩余价值的条件下他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另外,生产劳动理论是不断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必然会增添新的内容,我们应当根据新的时代特点做出新的理论概括。在大工业阶段,物质生产是社会生产的基础,当时的需求也比较简单,主要就是物质需求,生产劳动主要就是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非物质生产劳动的数量微乎其微。这时候,为了进行理论抽象暂时说非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也是可行的。但是,到了后工业社会阶段,或者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人们的需求扩大了,由片面的物质需求扩大到了物质和文化两方面需求,因而社会的生产也包括了物质和文化这样两方面生产。这时候,生产劳动的范围自然就要扩大了,所有能够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就都是生产劳动。在当代,第三产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无论在产值方面还是在就业人数方面都超过了50%,这时候再说非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就是不正确的了。生产劳动理论还和生产目的相关。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所以马克思规定只有提供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根据这样的逻辑我们就可以推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所以凡是能够提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就都是生产劳动,就都是创造价值的。我以为,我们研究社会主义问题首先应当正本清源,恢复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理论的本来面目,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生产的实际,对生产劳动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承认非物质生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非物质生产劳动者参与价值分配也是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的统一。

质疑卫兴华教授之一

其五,卫兴华教授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日益发展的私有制经济。外资企业和私有制企业更不可能实行所谓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我以为,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按劳分配原则是通过竞争过程实现的,而竞争是覆盖整个社会的,所以按劳分配原则也是覆盖整个社会的,在整个社会都能够得到实现。我国社会的市场是统一的市场,要素能够自由流动,其中有些人从非公有制经济走向公有制经济了,也有些人从公有制经济投入非公有制经济了,你能说在公有制经济中的得到了自己创造的全部价值,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就被剥削了?按劳分配的实质就在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统一,只要实现了这一点,无论在公有制经济中,还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都能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卫兴华教授把私营经济和按劳分配相对立,这是不正确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私营经济中积累的财产。现代生产都是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既然是这样积累就是必需的。积累起来的财产是为私营业主所有的,经验表明这样的占有关系能使财产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利用。现在的问题在于用于积累的这部分财产是怎么得来的,在生产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我们认为,它是业主通过经营、管理劳动得来的,在生产中发挥了物质生产条件的作用。把它与资本家所有的资本等量齐观,认为业主通过占有它来占有员工的剩余劳动是不正确的。私营经济中的财产是为私营业主所有的,但是对于这些财产个人不能随意消费和赠予(有消费税和赠予税的限制),而只能运用于社会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期间还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在死后还要上缴遗产税,这样它就具有社会所有的性质了,为他所有仅仅是为他管理而已。以为业主占有财产就是私有制是不正确的,以为私营经济的存在妨碍了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的统一也是不正确的。很多学者都以为,按劳分配原则只能在公有制经济中实现,而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不能实现,我以为这样的认识是不正确的。最近,读过卢荣善先生和侯风云女士的大作之后,感到分外高兴,他们都得出了和流行观点完全不同的结论,他们认为只要解决了“劳动计量”的问题,按劳分配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中也能实现。(参见卢荣善:《按劳分配实施的技术条件》,《经济学家》2002年第6期;侯风云:《市场型按劳分配及相关理论考察》,《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2年8月)这是一个创新性的结论,我以为他们的认识是深刻的,是符合实际的。

上面我们说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统一的,那么它们具体是如何统一的呢?要想实现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的统一关键是要解决价值量的计量问题。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劳动具有二重性,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具体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只有形式的差别,而没有数量的差别,而抽象劳动则相反,抽象劳动只有数量的差别,而没有形式的差别。这说明抽象劳动是可计量的。解决了抽象劳动的计量问题,就能实现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的统一,从而就能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那么,抽象劳动是如何计量的呢?这是一个大难题。

我们都知道,抽象劳动是无法直接计量的,但绝不是不能计量的,抽象劳动无法直接计量,但是通过间接形式就能得到相对准确的计量。间接形式计量说白了就是竞争的过程,劳动竞争过程就是抽象劳动的间接计量过程,通过劳动竞争过程就能相对准确地计量劳动者之间抽象劳动的差别。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是说得明明白白的,他说“你每小时的工作和我每小时的工作是不是等值?这是要由竞争来解决的问题”。(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96页)在现实中,除了存在垄断的地方,劳动竞争普遍存在着,越是市场作用比较充分的地方劳动竞争的作用也就越加充分,抽象劳动的计量相对也就越加准确。很多单位都在争夺人才,很多人也都在争夺工作岗位,双向选择越来越充分了。这里包含了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劳动者和劳动者之间的竞争,最后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之间的竞争会使劳动价格,即工资水平下降,企业之间的竞争会使工资水平上升,最后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竞争会形成均衡价格,这也就是劳动者所得的工资。经过充分的竞争过程,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就能够趋近准确地反映各个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从而就能实现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的统一,实现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或按劳分配的原则。

在此需要强调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分配的主体,劳动者也是分配的主体,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是平等的劳动交换关系,双方要以互相尊重对方的意志为前提,经过讨价还价,形成工资,只有经过这样的交换过程各自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也只有经过这样的交换过程才能实现双赢的目标。否则,像有些人那样单纯强调企业的分配主体地位,而排斥劳动者的分配主体地位,还是像过去那样让国家或者企业单一主体去分配,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怎么可能得到根本的保证呢?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我们是用劳动价值论做出说明的。有的人说劳动价值论决定按劳分配,我以为这是不正确的,就这一点而言我赞同卫兴华教授的意见,但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需要劳动价值论来说明,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离开了劳动价值论,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就不可能得到科学的说明。卫兴华教授认为,“技术劳动、管理劳动、简单劳动等不同劳动应获得多少工资?这是需要进一步具体分析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我相信不管怎样“分析”或“研究”,离开了劳动价值论,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科学的说明。上面的分析还说明,不仅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关,而且按劳分配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也是相关的。可以说,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无关的说法、按劳分配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无关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质疑卫兴华教授之一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理论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6-0207-03

关于生态经济学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间的关系。很多西方哲学家认为人类群体的增加被视作环境的一部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思想家Aldo Leopold(1949)和Rachel Carson (1962)认为自然世界不是无限的,人类群体可能诱导不可逆转的改变,影响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性。对于整个自然系统的健康,Lovelock(1979)的Gaia 概念强调了所有自然系统和人类责任(作为自然系统的一部分)的互联性。同时,引出了技术乐观(technological optimism),认为技术能使能源和资源有限增长,而相反的思想技术悲观(technological pessimism)认为,技术带来的能源限制将最终导致经济增长停滞的概念[1]。因此,经常在实际操作中,生态经济学让生态学家和经济学家联合解决此问题。生态经济学中最关键的是研究其价值问题。

1.生态价值的概念、特性、实现、分类和意义。生态价值的概念。生态价值是指以地球生物圈作为生命维持系统或人类生存系统的价值或称生存价值,它是自然界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 。它可以理解为“ 生态的价值(value of ecology)”和“ 生态性价值(value foe ecology)”,前者指生态所具有的价值,后者指具有生态属性的价值或“对于生态的价值”。客体对主体的单向关系的价值观认为,它是生命现象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和满足需要的关系。它是指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大自然系统(生物圈)内在的生态平衡价值,没有合适的调控机制的情感不可能有很高的智商,而情感的调节和控制恰恰是意志的主要功能。同时它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的产物,随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状况的变化,其内涵和处延是不断发生变化的。社会资源中的价值都和环境决策问题密不可分,其中一个是立足于社会哲学方面,而另一个则是基于环境和自然的经济资源。但是,价值对于生态而言,生态价值则被布朗(1993年)定义为:一个人或社会团体的道德标准,是在生活中重要的有价值的通常被接受或个人坚持的判断标准。公众评论的价值比较倾向于人们认为重要的事情的范围。一些生态特征对于当地社会可能没有价值,但是对广大的生态循环以及人类生存却贡献了重要的意义。国内外学者都对生态价值进行了界定,但无论何种方式的界定,都表现了生态价值是自然和社会系统的共同财富。自然既为人类提供了生态价值也为人类获取生态价值做了限定,过度开发和利用生态价值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生态价值的内容。从人和其他生物与环境的要素来看,生态价值包括的内容为:一是生态价值具体表现为自然环境及其要素的自在价值、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二是人和其他生命对自然环境的生态价值,即生命体的生态价值。从生态系统整体与要素的关系来看,生态价值也包括:生态系统要素对系统整体的生态价值,简称生态要素的生态价值;生态系统整体对系统要素的生态价值,简称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

生态价值的特性。主要为主体整体性、全球连锁性、矛盾复杂性、时间持续性、客观存在性、战略紧迫性、二元性。其二元性表现在价值中包括土地资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土地资本价值和由土地物质供求决定的土地物质的虚假社会价值。尤其是市场供需状况对生态价值存在明显的影响。由于人类对资源需求的增长使资源的稀缺性表现更加突出,当一种物品处于短缺状况,并具有使用价值,才有市场价值。

生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包括生态的经济价值、生态的伦理价值和生态的功能价值三个方面。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生态价值也可以有以下主要表现形式:可直接用货币度量的一般等价物,即价格;以及简洁形式表现的差级收入方式。同时,生态价值具有资源价值、环境价值、认识价值、审美价值、经济价值、生命维持价值和社会政治价值等主要形态。其中,生态的经济价值是目前人类可持续发展背景下重点考虑的内容。生态价值的经济性体现在它与人类之间有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首先,生态本身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其次,生态的破坏会给人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再次,是消除污染恢复生态能为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充足的后劲 ;第四,生态的经济价值显效的周期较长,因而常为急功近利、狭隘自私者所不顾;第五,人类对生态的开发利用程度和生态对人类经济的利用程度的把握具有很大的难度 。

生态价值的实现。生态价值真正得以实现的实质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矛盾的解决。只有真正地解决了人与自然中的关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生态价值。它从两个方面实现:一方面是使生态价值所拥有的诸种价值形态,真正于人有益,对人发挥作用,满足人的价值需求;另一方面是满足生态客体由于人的生态利益而提出的客观价值要求,使之发挥正常作用。同时,社会的生态化(按照生态规律的要求设计社会生产、生活 结构,调整人与自然、人与人及社会中各种关系)也是生态价值的实现途径。

生态价值的分类。在传统的价值分类中,生态价值时常归隐于“物质价值”、“自然价值”、“经济价值”、“生理需要”价值、“ 综合价值”等等之中,但这些分类都无法刻画出生态价值的独有特性和存在形态。而目前的研究表明,生态价值可具体分为环境的生态价值、生命体的生态价值、生态要素的生态价值、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四类。

生态价值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上,它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我们原有的理论; 丰富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克服经济发展目标的片面性,对若干经济学概念和经济指标赋予新的内容。在实践中,一方面有利于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提高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认识到对生态经济系统投入的劳动既可以使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改善,也可以因人类利用不当,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使生态价值下降甚至丧失。自然资源是劳动借以创造经济价值的财富,所以,正确估计和评价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有利于正确认识生态系统对人类的重要性; 有利于制订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生态资源利用政策,防止生态遭受破坏。

生态价值论为合理制定自然资源的价格,建立合理的比价体系,实现自然资源商品化和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提供了客观依据。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进行既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又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 生态价值论的建立应该是实现人类的整个文明的契机和环节。

2.生态经济价值。生态系统能够为人类提供多重的利益,因此我们将其看作是一种自然资源,人们利用的是生物资源的直接和间接利用价值[9]。以森林为例,其直接利用价值包括果实、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所提供的价值,间接利用价值主要是它所提供生态服务的价值[9]。生态系统同时可以调节河流量,这是其效益的异地实现,即以河流为通道,在空间上转移,在转移过程中逐渐形成可利用价值。

3.生态资本价值:生态资本作为一种资本固然是具有价值的,但其存在形式的多样性、作用范围的广泛性以及作用途径的复杂性,使其价值必然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加之研究者认识视角的不同,关于生态资本价值的表现形式及其表现层次就呈现出丰富多样的格局 。Krutilla早在1967年就定义了自然环境价值并首次将“存在价值”引入主流经济学,认为生态资本的存在价值是独立于人们对它进行使用的价值,提出要考虑生态资本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价值分配,为定量评估生态资本价值奠定了理论基础。1999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发表了《投资科学:认识和利用美国自然资本》的长篇报告,报告详细分析了美国自然环境的现状和质量、自然财富的存量和流量、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及由此引起的危害,在此基础上对美国自然资本的价值概括为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物种多样性的价值、遗传多样性的价值、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和生物多样性的美学价值。

一、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理论

一直以来,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理论和方法。尽管早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先后有包括美国、中国、加拿大、日本、 瑞典、挪威、 法国、德国等超过45个国家在内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或研究机构,开展了自然资源核算理论和方法及实施方案的研究和探索。中国部分学者也对资源的核算理论、核算方法、 核算技术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Costanza(1997)等人发表《世界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价值》,对全球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分17种进行赋值计算,这一研究是首次对全球生态资本的经济价值进行确认和评估,虽然计算结果高得令人难以置信,但它让人们认识到了生态资本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同时,Westman(1997)提出了“自然的服务”(nature’s services)的概念及其价值评估问题(Westman,1997);Daily 主编的《自然的服务——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依赖》的出版都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1992年,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iam.R 最早提出了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模型,并在1996年被Wackenagel 完善成为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命支持服务功能的方法。

1.生态系统服务类型。Constanza 等学者(1997)将全球生物圈分为远洋、海湾、海草/海藻、珊瑚礁、大陆架、热带森林、温带/北方森林、草原/牧场、潮汐带/红树林、沼泽/洪泛平原、湖泊/河流、沙漠、苔原、冰川/岩石、农田、城市等16 个生态系统类型,并将生态系统服务分为17个类型,是目前最有影响的对生态系统服务类型的研究结果。最近的一些研究均以此生态系统服务分类方案开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

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使得生态系统服务(特别是其生态效益)具有无偿性和外部性,使全人类受益,自然生态系统不仅可以同时提供多项服务,而且是最有效、最廉价、最持久的生态服务的提供系统,其生态服务并不能由技术轻易地取代。

2.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构成。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构成的分析和科学分类是进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的基础。生态系统服务取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基本等同于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自1989年来,Peace、Mcneely和 Turner等人都从不同的角度将其分类,该研究构成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分类研究的基础。首先,Peace提出了环境资源的总经济价值理论,该理论认为环境资源的总经济价值包括利用价值(直接利用价值和间接利用价值)、存在价值和选择价值(包括个人将来的利用价值、其他人将来的利用价值和子孙后代将来的利用价值)。其次,McNeely 等将生物资源的价值分为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直接价值又分为消耗性利用价值、生产性利用价值;间接价值又分为非消耗性利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再次,Turner在论述湿地的效益及其管理时,将湿地效益的总经济价值分为利用价值(直接利用价值、间接利用价值和选择价值)和非利用价值(存在价值和遗产价值)。第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划分、Barbier的环境经济价值分类、Serageldin 等(1994)的环境的经济价值分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环境资产的经济价值分类、以及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分类,都以上述分类为基础且基本相同。因此,生态系统服务的总经济价值(TEV)包括利用价值(UV)和非利用价值(NUV)两部分,利用价值包括直接利用价值(DUV,直接实物价值和直接服务价值)、间接利用价值(IUV,即生态功能价值)和选择价值(OV,即潜在利用价值),非利用价值包括遗产价值(BV)和存在价值(EV)。

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

1.生态价值是指生态系统及其各组成部分在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以及其作为生命维持系统和人类生存系统所具有的价值。生态价值是价值体系中的最高价值,是人类全部社会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其价值量是难以估量的。

2.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过程:生态系统服务于自然资本的价值评估是生态环境分析中的难点,相比对其进行的定性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定量研究显得更为活跃,尽管现有的各种评估方法都有其一定的局限,但仍然有各种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法相继推出,如直接假设法、间接假设法、直接观察法、间接观察法等。

因此,国内外的学者对其作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计量生态价值的方法,根据文献,有关生态价值计量方法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种:(1)价值计量法。以资源的多种效益所承担的社会价值量,或以它所造成的土地级差收益、社会必要劳动的减少作为计量值,并以货币形式表达。可归为此类的有:相关替代法、估计法、加权推比法、再生产费用法、效益价值分解法、消耗法、补偿法和级差地租计算法等。(2)效益计量法。不考虑资源生产中所投入的必要劳动量,而是以资源各种效能所形成的社会劳动的减少,作为效益计量值,并换算为货币当量。这种方法目前在国内外采用的较为普遍。即首先计算出各种效益的等效物及等效调整系数,然后计算随时间变化的各种效益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作用效果,再根据不同的效益,在各年度的作用空间和作用强度,借助于等效物和调整系数,计算出各年度的资源价值的货币当量。(3)效能计量法。以人为手段所得到的相应自然资源效能的结果来作为该资源计量的依据。具体计量内容可分为实物量和货币当量。对其有形产品由它所分担的价值确定,无形产品用可比价格计量。

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理论的意义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理论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确估计和评价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有利于正确认识生态系统对人类的重要性;有利于制订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生态资源利用政策,防止生态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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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严立冬,陈光炬,刘加林,邓远建.生态资本构成要素解析——基于生态经济学文献的综述[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5).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2篇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过实地观测获得环境监测数据,并综合运用生态学、经济学理论方法,对“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林的主要生态功能及价值进行研究分析,结合现有数据,选取适宜的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方法,定量分析和评估“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建设10年来新增林的碳氧平衡、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等主要生态服务经济价值。

1调查与测定方法

1.1空气质量2012年6月22~24日先后测定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和扬子石化周边的六合葛塘和平庄山庄组(样点Ⅰ)、六合葛塘新华路(样点Ⅱ)和六合长芦河东社区(样点Ⅲ)3个样点的杨树林SO2、NO2、总悬浮颗粒物(TSP)、空气微生物的含量,同时测定相应的无林地对照区域。每天分为3个时段测定,分别为08:00、12:00、17:00,计算日平均值。SO2、NO2和TSP的测定参考文献的方法进行,空气微生物的测定参考文献的方法。

1.2小气候观测2012年7月9~12日,分别测量长江防护林(杨树林和柳树林)和高速公路边杨树林及其相应的无林地对照区的气温,天气情况为多云、无风或微风。每样点从10:00到17:00每小时测量1次。测定时干湿球温度计距离地面150cm,直接测定环境气温,用湿球温度与干球温度相比求得空气相对湿度。采用TES-1352A声级计测定噪音情况,用通风干湿仪、QDF-3型热球式电风速仪、地温表等仪器测定被测样地内和对照样地的气温、地温(0、5、10、15、20cm)、相对湿度、平均风速。

1.3生物多样性测定林下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林下植物和动物。选择“绿色南京”建设典型样地,每个样地设16个样方(重复),样方内记录林木的胸径、高度、冠幅,并调查、测定林下植被的种类和生物量。林下动物(昆虫、蜘蛛等)主要采用扫网法、陷阱法、每株调查法、直接捕捉计数法等方法,野外采集,室内鉴定分析;土壤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地表凋落物中的节肢动物、土壤线虫、土壤原生动物和土壤微生物,通过野外采集、室内鉴定分析;鸟类生物多样性主要通过实地调查的形式来完成,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范围内观测鸟的种类和数量,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2生态价值计算方法

2.1碳氧平衡价值“绿色南京”工程主要栽种的为杨树、广玉兰、香樟、雪松等,且大多在2003~2006年栽种。以杨树为例,通过野外调查发现2012年8月杨树胸径大多在20cm左右,树干高6m左右,密度500棵/hm2,目前新增林地面积约55000hm2。经计算得出,截至2011年新增林的木材总蓄积量为197万m3。根据木材蓄积量计算固碳释氧的总量,最后根据碳税法和工业制氧价格分别计算固碳和释放氧气的经济效益。

2.2吸收SO2价值《中国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显示,针叶林对SO2的吸收能力为215.6kg/hm2、阔叶林为88.65kg/hm2,由于“绿色南京”新增林绝大部分为阔叶林,因此新增林对SO2的吸收能力按照100kg/hm2计算。在我国SO2的治理费用为0.6元/kg。吸收SO2的价值=0.6元/kg×100kg/hm2×林地面积(hm2)

2.3吸收NO2价值当氮氧化物的发生量为106.7万t时,林木的吸收量为6.0kg/hm2,可能的吸收率为3.5%。吸收NO2的价格采用中国大气污染物筹资型排污收费标准的平均值(1.34元/kg)。吸收NO2价值=1.34元/kg×6.0kg/hm2×森林面积(hm2)

2.4滞尘价值一般而言,阔叶林的滞尘能力为10.11t/hm2,针叶林为33.2t/hm2。由于“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林大部分为杨树等阔叶树,因此滞尘能力为10.11t/hm2。阻滞降尘的价格采用燃煤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的平均值,即0.56元/kg。滞尘价值=0.56元/kg×10.11t/hm2×阔叶林面积(hm2)

2.5降噪价值根据防护林对交通噪音的降噪效果,采用替代法,对林地降噪的生态经济价值进行估算。即按照目前市场上隔音板价格及隔音效果,换算出减弱噪音的单价是50元/(dB•m),其中m是隔音板的长度,换算成等效减噪林带,计算公式为:降噪价值(W)=林带长度(L)×植被减弱噪音单位价格(C)×减弱噪音分贝。

2.6净化空气微生物价值V0=aTq(1/K-1)式中:V0为森林净化空气微生物的价值;a为净化空气微生物价值占森林总生态价值的比例系数(通过调查评价和专家评议为15%);T为森林立木价格(树干为800元/m3);q为林木蓄积量;K为森林直接实物性使用价值占森林有形和无形总价值的比例系数,一般按10%计算。

2.7涵养水源价值采用降水储存量估算模型计算涵养水源价值,森林截留的降水量占总降水量的50%,水的成本为1元/t。涵养水源价值=年平均降水量(1200mm)×森林面积×50%×水价(1元/t)

2.8固土保肥价值J=k•S•g•d式中:J为固土效能经济评价值(元),即防止泥土流失的效益值;k为挖取泥沙费用(1.5元/t);S为森林总面积(hm2);g为进入河道或水库中的泥沙占总泥沙流失量的比值(1/2);d为有林地比无林地减少的侵蚀量(0.003685t/m3)。保肥效益仅计算N、P、K3种主要养分的损失量,将土壤中纯N、P、K分别换算成尿素、过磷酸钙和氯化钾的量。采用公式I=d×S×∑P1P2P3计算。式中:I为森林保肥效益值(元);d为有林地比无林地减少的侵蚀量(0.003685t/m3);S为森林总面积(59237hm2);P1为林区土壤中N、P、K含量,分别为0.090%、0.054%、1.55%,N、P、K的含量通过野外不同林地种类的土壤采样,室内分析计算得来;P2表示纯N、P、K折成化肥(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的比例,分别为60/28、506/62、75.5/39;P3为各类化肥在当地的销售价,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平均价格分别为1800元/t、460元/t和2200元/t。

2.9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采用生物多样性指数计算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森林对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价值采用U=S•A计算。式中:U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S为单位面积森林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价值,根据Shan-non-Wiener指数(H′)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林中,经济林单位面积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为6000元/hm2,其他林地平均为3万元/hm2;A为林地面积(hm2)。

结果与分析

1碳氧平衡作用树木作为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在吸收CO2的同时释放O2,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效益,是城市森林的最基本的生态服务。采用碳税法(即向大气排放CO2的税费)计算固定CO2的经济价值,固定CO2率即CO2340元/t。根据活立木的蓄积量计算出2011年吸收CO2的量为202万t其经济价值为9.87亿元。采用工业制氧价格(400元/t)来计算植物释放O2的经济价值。根据活立木的蓄积量计算出2011年释放的O2量为149万t其经济价值为6.95亿元。最后得出2011年“,绿色南京”工程碳氧平衡的经济价值为16.82亿元。然后根据每年的林木蓄积量计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实施10年新增林的碳氧平衡的总价值为42.73亿元。#p#分页标题#e#

2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1吸收空气中SO2、NO2和TSP由表1可见,3个样点林地内的空气SO2浓度均低于林地外,林地内和林地外的空气SO2浓度均在0.01~0.02mg/m3之间,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0.05mg/m3)。与SO2一样,3个样点林地内的NO2的浓度均低于林地外,且林地内和林地外的空气NO2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0.08mg/m3)。3个样点林地内的TSP含量分别为0.16、0.18、0.11mg/m3,均低于林地外,3个区域的杨树林滞尘率分别为28%、36%、15%。提示林地可以减少空气中的SO2、NO2和TSP含量,改善空气质量。通过前面的方法计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实施10年新增林吸收SO2、氮氧化物和滞尘价值分别为25.63亿元、7400万元和27.95亿元。

2.2净化空气微生物3个样点林地内外的细菌、真菌和放线菌含量均处于清洁到微污染的范围内。空气微生物中均以细菌含量最高,范围为40%~90%。植物可以通过其本身滞尘、防风和吸附等作用减少空气中的微生物数量,但本研究结果得出林地内的空气微生物含量要高于林地外,这是由于夏季林地内湿度较大,有利于空气中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导致林地内空气微生物含量的增加。若林地卫生状况较差,如垃圾堆积等,则很有可能增加空气中微生物的含量,因而要加强对林地的管理,保证林地清洁、卫生的空气环境。而林地外的空气干燥,温度较高,紫外线强,不利于微生物的繁殖。通过计算,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实施10年新增林净化空气微生物作用产生的经济价值为81.29亿元。

2.3降噪作用由表2可见,机场高速的景观绿化及防护林带具有十分显著的降噪效果。距离机场高速越远,噪音值越小。机场高速防护林外侧噪音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允许范围。根据防护林对交通噪音的降噪效果,计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实施10年新增林的降噪总价值为16.26亿元。

对小气候环境的影响

1降温增湿以机场高速边的林地内外对比情况来说明林地的小气候效应。对8年林龄的杨树林观测表明,夏季白天防护林有较为明显的降温效果,观测时段内平均温度降低1~2℃,其中12:00~16:00时近2℃。同样,防护林还可以降低地温,地表温度降低幅度最大,高达15~30℃,其他深度(5、10、15、20cm)平均降幅为3~5℃。此外,防护林可以提高相对湿度10%~30%。长江防护林的杨树林和柳树林的观测结果趋势和高速公路防护林相近。

2降低风速由图1可见,防护林对降低风速有显著作用,平均降低风速约1m/s。

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

1植物多样性“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建设的新增林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非常明显。造林后自然演替的林地物种丰富度比人为干扰的林地高,种群结构更复杂。经过6~8年的演替,已经或正在形成新的群落结构,由于林地的生长发育,林地的郁闭度增加,林下阳光辐射减少,林下植被的总类和生物量与2005年的调查相比有所下降,但同时也有新的木本植物生长,进一步优化了林地的群落结构。人工林栽后自然演替的最初回归的乡土木本植物有构树、桑、楝树、乌桕、榆、野蔷薇、白杜、柘树、泡桐等,还包括归化种刺槐、枫杨等。

2鸟类和其他动物多样性鸟类以白鹭、野鸡、鸥类、椋鸟、燕子、喜鹊、麻雀等较为常见。哺乳类野生动物主要有野兔和野猪。

3土壤生物多样性3个样点林地内共有节肢动物27目,总体个数1309,真螨目在各林地均占到了所有节肢动物总量的70%左右。此外,鞘翅目、弹尾目、双翅目、等足目、寄螨目、等翅目、膜翅目、半翅目、双翅目幼虫、鳞翅目幼虫也较多,占整体数量的1%~5%,为林地的常见类群。土壤线虫平均密度为3.21头/g干土,其中植食线虫和食细菌线虫为优势种群,密度最大;土壤原生动物的平均密度为6103头/g干土,其中鞭毛虫比例最大(70%~90%),其次为变形虫,而纤毛虫比例最小(1%~5%);与无林地相比,林地改变了土壤的微生物群落结构。经计算“,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林的生物多样性总价值为71.11亿元。

4涵养水源和固土保肥价值涵养水源是林地的重要生态功能之一,属于非消耗性的利用价值。林地被称为“绿色的海洋”“看不见的水库”。林地通过林冠截留、枯枝落叶层和其他植被对地面的保护,能大大削弱雨水对地面的侵蚀,提高地表的吸水性能,减小地表径流对土壤的冲刷,从而保护土壤,减少土壤侵蚀,达到固土保肥作用。通过计算得出“,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林地涵养水源和固土保肥经济价值分别为29.64亿元和12.75亿元。

5森林游憩价值森林游憩价值是森林多重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经营的重要目标之一。森林为人类提供美丽的自然风景和旅游景观,与人类的生活、居住、娱乐等休戚相关。根据南京市林业局已有的统计数据,再结合实际情况,最终按照每个公园和森林农庄年收益分别为700万元和50万元计算“,绿色南京”林业工程主要新增公园和森林农庄的年均收益共计4.31亿元,因此“绿色南京”林业工程实施10年来的总收入为43.10亿元。

6生态效益价值总体评价由表3可见,2002~2012年“绿色南京”林业工程新增森林的生态效益总价值为351.15亿元,平均35亿元/年。其中,净化空气微生物价值最大,为81.29亿元,占生态服务总价值的23.15%;其次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为71.11亿元,占生态服务总价值的20.25%;森林游憩、碳氧平衡价值也较大,分别占生态服务总价值的12.26和12.17%;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和碳氧平衡价值占了生态服务总价值的近50%。但不同的研究所得出的结果相差很大,胡海胜研究得出森林游憩价值最大,占总价值的65%左右;邓燔(2007)认为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最大,占了整体总价值的42%。这与不同森林的主要生态服务重点不同有关,例如,高速公路边森林的生态服务主要以降噪为主,森林公园的生态服务主要以休闲游憩为主;其次还与不同的研究者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有关。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3篇

一、以经济为主导的价值取向及其缺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以整体取代个体、重群体轻个体的价值取向,逐渐确立了高扬个体价值与自我实现的崭新的现代社会的人生价值论。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个人的地位、作用、价值被突显出来,个人成为市场行为的独立主体和承担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为个体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平等机会和途径,个人的价值、地位和作用不再通过特权而是通过商品价值体现出来,商品价值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并通过交换实现的,而商品交换要求交换主体的行为完全建立在独立、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这就突出了人的个体价值,培植了人的自主、自尊和民主精神。这种价值观的变迁首先是对中国传统整体主义价值取向的背离,也是对实用主义价值观的扬弃,为市场经济下新型价值观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计划经济下的中国社会深受传统儒家义利观影响,在传统观念中长期存在着言义非利、重义轻利、以义代利以及重名轻实、忽视物质利益的倾向,社会价值集中于“公共集体”,过分强调主体发展的精神资源的动力,往往忽视利益引导,弱化利益作用,淡化利益观念,片面强调“精神至上”论、“道德约束论”、“思想灌输论”。这与当代市场经济下实利主义的价值观悖反,已无法在一个利益配置日显公开化、紧张化的世界中得到认同,因而无法引起当代人的共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基本建构,促使社会主体价值观发生剧变,建构起以趋利为特征的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市场经济把重视“物质利益”、追求“实惠”和“实效”的价值观念推至前台。社会主义重视物质利益的正当获取,注重主体自我实现与全面发展。在义利观上,现在人们的金钱观念、实利意识大大强化,泛道德主义及道德的绝对价值尺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受到了空前的冲击,而竞争、进取、效率、求利的新型价值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观上的个人主义、唯我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取向渐渐抬头,并在社会中产生了很坏的侵蚀作用,使我国社会也出现了类似西方的一系列不健康的社会现象。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以及由此导致的贪赃枉法、、腐败堕落、视人生为赌注的现实使人触目惊心。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必须正视实用主义价值取向和中国传统价值观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正视社会转型时期新型价值观的科学性、时代性和现实性,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改革打破了中国传统社会一元化的格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重性决定了人的多重需要与多元发展,致使社会价值取向呈多元化态势演进。在价值尺度上,市场经济就像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使个人成为独立的价值主体,树立和增强了主体意识,培养了人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创新精神、自我选择意识、个体利益意识和个体价值意识,人们的思想由单一趋向丰富,由封闭僵化转为开放活跃。另一方面,当人们获得了自由,真正实现了自我价值和个人主体性得到张扬的同时,极端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宿命主义以及各种各样的消极价值观与市场经济如影形随般滋生蔓延开来,像蛀虫一样吞噬着人们的灵魂,致使许多人泯灭了人格和尊严,贫穷得除了金钱和“自由”之外一无所有。人们感到迷惘、困惑,感到失去了精神家园,感到从未有过的虚无缥缈和无所适从。这是一个社会价值王国失衡的重要标志。

二、全面和谐的社会价值取向的现实渴望

在西方社会,价值取向的抑制和替代现象也成为历史演讲过程中发人深省的问题。以宗教为主导的价值取向根源于原始低下的生产力,与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的盲目认知有关,其本质是一种精神上的控制。近代启蒙把人从神的奴役中解救出来,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然而,资本主义的商品发展和物质进步大大激发了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披上了神秘的外衣,物质和金钱具有无限的魅力,人们拜物,迷信商品,物质替代精神,科技替代道德,造成西方社会对精神贫乏、道德沦丧的无能为力,于是物本价值取向替代其他社会价值取向的现象成为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现代性困惑。随着现代科技地位的不断提高和作用的不断强化,当代西方国家以科技为本位的价值取向日益彰显,甚至出现了科技决定一切、科技改变一切的唯科技主义价值取向。西方国家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和物质享受的传统现代化模式,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而且造成了人的“单向度”发展。西方国家以物质价值替代精神价值、科技价值替代道德价值的现象,已经和正在受到众多思想家、社会学家、哲学家、未来学家等的深刻揭露与批评。

在我国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条件下,物本价值取向与以科技为本的价值取向所引发的替代性现象的后果是堪忧的,它势必带来现代社会的畸形发展和人的异化,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无论是物质替代精神,还是科技替代道德,都会引起人们在主观上过分关注身外世界的某一方面,以物质、科技作为衡量价值的准绳,忽视自身内在精神世界的耕耘与和谐。一些人思想上存在着迷惘与困惑,不愿意从精神和理论的层面求解;一些人不自觉地表现出急躁、浮躁、焦躁、烦躁,不明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古训;一些人拥有现代化生活的物质条件,但烦恼不断和幸福感缺乏;一些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稍有不顺就怨天尤人和动力不足;还有一些人内在精神缺乏支撑,患上各种精神疾病而遭受精神折磨;更有一些人为了追求物质利益和科技成果,而不顾廉耻,丧失道德,甚至违法犯罪,制造社会丑恶。所有这些我们可以大量感受到的事实,都可以归结为不同程度的“精神缺乏症”和“道德缺乏症”。这些症状不仅给社会和个人发展增加了阻抗,而且还要社会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做出补偿。对此,我们只能理解为是社会和一些人忽视和轻视精神与道德生活所遭致的应有报复。因为我们是人,人就有精神和道德生活,谁替代它谁就要遭受惩罚。

当前我国之所以出现价值取向上的抑制与替代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历史上看,我国以往社会价值取向由于受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存在片面取向现象,这种片面性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和人的发展的不成熟性,要克服这种片面性或不成熟性要有一个过程。有些人否定了政治替代其他价值的错误之后,转向对政治本身的否定而陷于经济、科技价值,则是另一种片面性或不成熟性。我们必须从片面性或不成熟性中解脱出来,以免社会价值取向从一个极端摆向另一个极端。从现实来看,科技进步、市场体制所引发的社会竞争量强大。在竞争中,经济与科技由于直接与人们的物质利益相关,并且可以物化、量化和指标化进行比较而显示价值优位,受到重视,精神、道德往往难以直接比较而常常被忽视,这是造成价值取向抑制与替代的现实原因。从人的认识上看,价值替代现象反映人对自身物质性、社会性、精神性本质认识与把握的片面性,导致了价值实现过程中物质与精神、科技与道德的分离与对立。因此,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国要吸取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确立科学

发展观,谋求社会和人的协调、全面发展。

三、社会主导价值取向的时代超越

社会主导价值取向的时代超越目标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谋求社会和人的协调、全面发展。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发展。但是,什么是发展?为什么要发展?如何发展?建构什么样的发展理念?采用什么样的发展模式?遵循什么样的发展规律?追求什么样的发展价值和目的?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必须首先搞清楚的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一句话,正确的发展模式需要科学的发展观作指导。

发展必须以人为本。人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主体。离开人和人的实践活动,就没有社会和社会的内容。离开了人的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是评价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尺度。社会发展要以是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其价值判断标准。否则,社会发展就是无主体和无实在内容的空洞的或抽象的发展。这样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既不可能,也无意义。当代中国的发展集中体现在现代化实践上,中国的现代化不是一个游离于人之外的预定的自然历史过程,而是一个人作为主体参与其间并影响其进程的历史过程。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就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主体和中心,把满足人的现实需要,提升人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主攻目标和终极目的。发展的直接而外在的表现是经济增长、财富积累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深层次的内在蕴涵则体现在社会的民主、文明、法治、生活质量、财富分配、人权保障等多方面。经济增长固然是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表现之一,但它不是惟一的,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分享到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如果经济增长和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不能形成同步性发展的态势,如果经济增长以严重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如果经济增长与政治、文化的进步不能相一致,这样的发展就无法体现出意义和价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吸取历史上社会价值取向偏颇经验教训,充分体现了社会价值取向的变迁规律的作用,体现了全面、协调的社会价值取向。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4篇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上世纪90年代初全球旅游总收入就已超过石油工业和军火工业。在2004年,全球国际旅游收入达6220亿美元,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到7.6亿人次,同比增长均达10%;全球旅游就业人数达2.12亿,约占全球就业总人数的7.5%;国际旅游收入占全球服务贸易额的29.6%,相当于全球GDP的1.53%。[1]这组数据显示旅游业是全球最大的产业,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巨大发展。同时,也加速了旅游业的发展,而在进行旅游开发时,也对一些国家的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其中就有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问题。为此,相关部门开展了旅游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本文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出发,提出森林旅游开发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建议以供商榷。

1.生物多样性的涵义

生物多样性(biologicaldiversity或biodiversity)是指生命有机体及其借以存在的生态复合体的多样性和变异体,确切地说,生物多样性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生存环境的总称,包括不同种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拥有的基因,它们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2],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3]。遗传多样性,即指所有遗传信息的总和,它包含在动植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内;物种多样性,即生命机体的变化和多样化;生态系统多样性,即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物圈内生态过程的多样性[4~6];景观多样性指的是由不同类型的景观要素或生态系统构成的景观在空间结构、功能机制和动态方面的多样性或变异性[7]。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核以生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与人类社会持续发展息息相关的最重要因素和人类生活、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衡量尺度[8]。生物多样性对人类有着巨大的价值,傅伯杰等(2001)认为生物多样性的具有利用价值及内在价值,将生物多样性的利用价值分为直接利用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利用价值就是指为人类消费提供的那部分的生物资源价值。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于其维持生物圈的功能[7]。1995—1997年王健民等在《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提出生物多样性总经济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价值、潜在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四个方面,并进行了评估约为40万亿元(如表1)[9]。

从表1可见,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联系的间接使用价值,占其总价值的约95%。这一部分价值也正是生态旅游存在并大行其道的资源基础。例如,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自然生态环境——以景观多样性为基础;生态旅游欣赏的对象是自然景观、自然植被、自然中重要的动植物类群、特定的物种、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和特殊的生活方式——以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文化多样性为欣赏对象。

表1中国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初步评估结果

价值类别

价值(元)

直接使用价值

产品及加工品年净价值

1.02×1012

直接服务价值

0.78×1012

小计

1.80×1012

间接使用价值

有机质生产价值

23.3×1012

CO2固定价值

3.27×1012

O2释放价值

3.11×1012

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价值

0.32×1012

土壤保护价值

6.64×1012

涵养水源价值

0.27×1012

净化污染物价值

0.40×1012

小计

37.31×1012

潜在使用价值

选择使用价值

0.09×1012

保留使用价值

0.13×1012

小计

0.22×1012

合计

39.33×1012

摘自《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1998。

2.森林旅游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森林旅游就是以良好的森林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体,利用森林生物的多样性、多功能,辅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经过科学保护和适应开发,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休闲、度假、保健疗养、文化娱乐和科学教育等旅游服务。[12]

生物多样性不仅为森林旅游提供基础资源——生物资源,又为森林旅游提供美学价值,为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森林旅游得以持续、成功发展的根本所在。但是随着森林旅游的无序、盲目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据我国数次森林资源清查的资料显示,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1973~1976)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00;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1984~1988)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33.73;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1994~1998)时,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压力指数为178.63,增长了1.9倍[8][10]。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日益显现出来,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存在不确知性(Uncertainly-Known)的特性,人们还不清楚森林中到底有多少物种,加上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一种资源或一个系统,本身也处在发展变化之中[11]。所以,人们还不能确切评估森林旅游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大小,大部分专家是采用定性的方法来评价。

经营者以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森林旅游,目的是使经营者自己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必然生态系统提供更多的能流和物流,对系统内的生物种类组成、种群数量比例和土壤的外部形态等产生一定的影响。[13]据韩也良(1991)研究,旅游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山体和植被的直接破坏,往往是其基本建筑面积的几倍和几十倍。[14]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生物个体的影响。大量涌入的游客的活动使动植物的繁殖习性变得紊乱,使个体的生命周期扰甚至阻断,影响到物种种群的繁衍进程,改变种群结构,严重的会造成物种的灭绝。

(2)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反复的旅游践踏会破坏土壤物理结构,降低土壤层厚度,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地力衰退,从而破坏动植物生活的基础环境。另外,旅游活动在自然环境中造成大量的垃圾堆放,会导致景区土壤化学性质的改变,并阻塞空气和光线,从而造成土壤营养状态的改变,使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特别是不可降解甚至有毒物质的产生,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更为严重。

(3)对森林景观多样性的影响。旅游设施建设过程中大量伐除植物,改变了植被覆盖率或植被结构性质,造成景观破碎度加大,导致景观多样性的降低[7]。

(4)频繁的旅游交通为外来种入侵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便利,另外,大面积建筑物或公路阻隔了两个生境之间物种交换,从而影响到本地的生物多样性。

3.旅游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随着森林旅游活动的开展,其生物多样性面临着严峻考验,而且旅游手段越现代化、旅游密度越高,产生的负作用就越大[15][16]。由于政府过去对环境问题的不重视以及对游客教育的忽视,使得生物多样性迅速衰减,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刻不容缓。

3.1保护措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分为以物种为中心和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两种保护途径[17],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从物种保护开始的,但经验表明,单一的物种保护很少能够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18]。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设法保护物种的生存环境——生态系统和景观。在对森林生态旅游区规划的过程中,应当注重物种生存环境的保护。比如,在较大范围的自然区域内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应注意规划出的游览区和游径区域一旦有较大强度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状态相比较),是否会影响已建立的自然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网作用的发挥。要求坚持对保护区网外缓冲带以内区域(包括核心保护区、生境走廊、内缓冲带)的严格保护,应将人类活动都限制在外缓冲带及以外的范围内,以免由于人类活动区的不科学规划,造成区域内物种基因、能量、物质流通渠道的损坏,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与破坏;其二,应建立相应的物种监测体系,对每个物种建立档案,以便于多样性保护措施的实施。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旅游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1)将森林旅游区分为中心活动区和生态缓冲区两部分。在生态缓冲区内严禁破坏森林资源。

(2)采用高设计标准使园内建筑物风格与周围的自然和文化环境相协调。

(3)把对环境影响大的不适宜商业活动及设施集中到中心活动区或敏感环境区域外。

(4)在上马娱乐项目时要考虑到生态效应,使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

(5)对旅游者普及生态教育,自觉以生态意识贯穿整个旅游活动,并且能够自觉保护旅游资源。

(6)设立醒目而生动有趣的保护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标识牌。

(7)将垃圾分类别(玻璃、塑料、纸品、易拉罐)收集,统一处理。

3.2应处理好的问题

虽然森林旅游对森林生物多样性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森林旅游割离开来,而应该借助森林旅游进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通过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促进森林旅游的持续发展。所以在进行森林旅游开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森林旅游应同保护生物多样性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向游人传播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的科学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以达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之效果。为此,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可以在森林旅游地建立动植物标本档案,供游客参观。还可在森林旅游区设置一些解释大自然奥秘、保护与人类息息相关的大自然标牌等教育标志。还可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单、导游员生动解说等,让游客在愉悦中增强环保意识,使森林旅游区成为提高人们环境意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的天然大课堂。

2.依据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开展森林旅游,维护生物生存环境。大部分森林是无效旅游资源,游客一般集中在旅游线路附近,因此应该考虑旅游资源的环境承载力。所谓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旅游资源质量的前提下,某地区的自然环境所承受的最大限度的旅游活动量[19]。根据旅游环境承载力来控制游客量,可以避免对资源的过度利用,避免开发经营后“人满为患”对生物资源造成破坏。因此,旅游环境承载力应加强研究,加强管理监控,采用景区分流、价格分流等有效的人员分流方法,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进行科学管理,提高旅游科学文化品位和生态经济效益,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持续发展的双赢目标。

4.讨论

对于森林旅游区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极其重要的,也是维护其自身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但是,如何分析生物多样性与其环境的关系,如何找出影响生物多样性与发展旅游的关系,如何找出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因素,不但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是对森林旅游区的经营,同样是迫切需要在经营与设计中解决的问题。把保护与经济发展,把保护与持续利用目标相结合,使保护成为一种积极手段。

参考文献:

1.邵琪伟.在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旅游调研.2005,(10)

2.陈灵芝.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对策.见:钱迎倩,马克平主编.生物多样性研究的原理与方法.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13~15

3.马克平,试论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生物多样性,1993,1(1):20~22

4.McNeelyJA,MillerKRetal.Conservingtheworld.Biologicaldiversity.Gland,Switzerland,1990

5.SouleME.Conservation:tacticsforaconstantcrisis.Science,1991,253:744~750

6.NAS(NationalResearchCouncil).Conservingbiodiversity:aresearchagendafordevelopmentagencies.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yPress,1992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范文第15篇

一、引言

顾名思义,生物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生物学的思想、概念和规律定性地研究经济学问题的科学,大量使用生物经济学隐喻是演化经济学的重要特征之一。马克思指出,经济生活呈现的现象和生物学等其他领域的发展史相类似。和生物系统一样,经济系统的各要素之间以及经济系统和其他系统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结构和因果关系,各系统的变化都呈现连续性和多样性,历史联系和相互作用普遍存在于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系统表现出了和生物系统惊人的相似性,生物学隐喻对于经济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行为模式与生物系统的某些方面相类似。会计工作不仅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所有实体经济活动的过程及结果。从生物学隐喻的视角透视会计活动,是本研究的切入点。当不同的学科将类似但不同的范畴以一个共有的名词连接起来时,就会通过交互作用产生新奇的语义学情景,并可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方法论,使相关研究产生突破性进展。在当今各学科相互交融的信息时代,生物经济在各种领域的应用备受青睐,其在会计领域中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会计活动的生物经济学思考

(一)生物进化论与会计模式的演进

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从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认为生物的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作用能导致生物的适应性改变。新达尔文主义进一步用实验证明,自然选择是推动生物进化的动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界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规律,在资源消耗约束条件下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猪笼草是一种神奇的食虫植物,它的生命现象十分复杂。在长期的生命演变过程中,它不仅保留了植物光合自养的功能,又发展了和动物一样的异养功能,用以维持生命,补充贫瘠土地有机氮的不足。另外,保护色、警戒色、拟态、休眠等都是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对环境适应的结果。可见物种为了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而不断进化,以使自身机体的功能更加和谐,从而使自身有更强的竞争力以使生命得以延续。

会计寄生于经济活动中,同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为了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环境,它必须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向着精益和复杂的方向演进。会计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并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深刻影响,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式记账到复式记账、从手工操作到会计电算化操作的发展历程,并将继续朝着多维化和信息化的高级发展阶段迈进。会计基因是控制会计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决定了特定会计环境下的会计模式。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诸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的综合描述,是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根据生物进化论的观点可知,环境的变化会导致生物基因的适应性改变,会计模式的演进也遵循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经济的全球化、知识化趋势,使得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并将导致会计模式的快速演进。只有不断满足环境对会计系统的要求,会计行业才能在丰富多彩的经济活动中谋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食物链与价值链会计

生态系统中储存于有机物中的化学能,通过一系列吃与被吃的关系,把生物与生物紧密地联系起来,这种生物之间以食物营养关系彼此联系起来的序列,称为食物链。食物链纵横交错形成庞大的食物链网络,人类、食肉动物、食草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构成这个网络的不同节点,吃与被吃确定了各自在同一条食物链中的上、下游关系。食物链中的同种或异种生物之间,既有竞争关系,也有合作关系。例如,狼群围攻大型猎物以及食物匮乏时不同狼群间的争抢厮杀,属于种内的合作与竞争;杂草与白菜争夺土壤的养份和生存空间则属于种间竞争。在围绕食物链而展开的诸多生物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种间的合作关系。热带海域中的小丑鱼体态娇美、色彩艳丽,常在海葵周围来回招摇以吸引其他鱼类的注意,当其他鱼儿前来攻击时,小丑鱼便迅速钻入海葵丛中,迎面而来的敌鱼立即被海葵带毒的触手麻醉,成为其口中美餐,小丑鱼趁机一起分享。这是它们长期形成的共生关系。

同样地,经济系统中的各行为主体通过价值的创造和分配紧密地联系成一个特定利益相关者群体,这种经济主体之间以经济利益关系彼此联系起来的序列,就是价值链。“价值链”这一概念是迈克尔・波特在1985年提出的,认为价值链就是从原材料加工到产成品到达最终用户手中的过程中,“所有增加价值的步骤”所组成的全部有组织的一系列活动。类似于食物链,价值链纵横交错形成价值链网络,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构、职工等构成这个网络的不同节点。在这张价值链网络上,各经济主体内部或者经济主体之间如同生物体一样既有竞争关系,也有合作关系。生物学中的共生关系可以运用到企业实践中,例如,现代企业之间构建的战略联盟就是一种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型的新型组织。因此,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来源于企业价值链的内部联系,而且来源于企业价值链与供应商价值链、渠道价值链和客户价值链的相互联系。基于价值链管理在现代企业竞争中的战略意义,价值链会计应运而生。

(三)生物节能机制与成本控制

所谓生物节能机制,是指生物种群为了适应环境条件所采取的一种节约体能支出的适应性策略。生物利用节能机制现象广泛存在,冬眠便是动物启动节能机制的一个很好的例证。很多动物包括熊、蛇、龟、蛙等都要进行冬眠,引起动物冬眠的主要因素是环境温度的降低和食物的缺乏。科学家通过实验证明,动物在冬眠时期神经系统和肌肉仍然保持充分的活力,而新陈代谢却降到最低限度。如果将猪笼草发展异养功能以增加食物来源称为“开源”,那么,动物的冬眠术算得上是“节流”。这种节约体能支出、保持生命活力的做法,使生物节能机制发挥了作用。再如,大雁是一种恒温动物,不可能冬眠,但它们也有着独特的节能机制以帮助雁群飞到气候温暖、食物充足的南方。大雁飞行是排成“人”字形或“一”字形的,由于头雁扇动翅膀带动气流,在其身后会形成一个低气压区,紧跟其后的大雁飞行时就可以减少空气阻力,依此类推,除头雁外,所有的大雁都会获得这种节能机制的好处,这有利于整个雁阵保持良好的持续飞行能力。

就企业的节能机制而言,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上。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必须努力增加销售收入,同时千方百计地控制成本,节能降耗。只有开源和节流两手抓,才能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如邯钢是国内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典范,其成功在于实施了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细分成本核算流程并逐级分解成本指标,将每一步的成本控制责任落实到人,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每一环节的成本。当前,我国企业的各项成本普遍呈上升运动趋势,成本控制已成为许多现代企业做大、做强、做长的关键成功因素,也是许多企业入不敷出、濒临破产的致命病因。

(四)其他

除以上生物经济学隐喻的例证外,生物经济学对许多其他会计问题也有着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生物学理论强调了环境对物种的影响,与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一脉相承。譬如,经常使用到的重要会计科目必须单列,不经常发生的一些业务诸如“预付账款”、“包装物”等则可以直接并入相关会计科目一起核算,这是由企业业务性质及发生频率等环境因素所决定的。此外,还有许多对会计活动富有启发的生物学例子,比如,物种体形变异与会计核算规模变化、种族群居规律与会计信息共享、物种趋利避害特性与会计造假、生物生命周期与会计信息生命周期等。

三、生物经济学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一)适应知识经济环境的要求,改造会计基因

美国遗传学家R・B・戈德施米特认为,通常的自然选择只能存在于物种的范围内,作用于基因而产生小的进化改变,即小进化;而由一个种变为另一个种的进化步骤则需要另一种进化方式,即大进化。在自然界里,不只是环境在选择物种,同时,物种本身也在适应环境。当生物体本身不适合环境要求的时候,基因突变就会适时而生。会计的生命力来自于环境对会计的选择以及会计对环境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迫使会计调整自身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整个会计系统不断地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得到消解和重构,即好的、先进的会计基因得以遗传下去并不断优化、发展,不好的、落后的会计基因得以改造或消亡。会计寄生于客观经济活动,同时它也是一个人造系统,会计的演化包括会计制度变迁受到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双重作用,所以,会计基因的改变不可能完全自发地产生,必须实施会计改革。其中,诱致性变迁一般属于会计基因的小进化,而强制性变迁一般属于会计基因的大进化。在所有的这些变化过程中,环境变化是引起会计变迁的直接动因。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人本管理方兴未艾,股票市值与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日益扩大的价值空洞表明,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正在降低,会计系统应与时俱进地吸收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并通过会计信息披露向各利益相关者报告这种影响。在这个以知识为主宰的经济环境中,毋庸置疑,人才成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因此现行会计模式应更多地反应“人”这一因素在企业中的作用,将人力资源纳入会计核算的范畴并同时赋予人力资源主体以所有者地位。会计所关注的焦点必须由物本会计逐渐向人本会计转化,人本会计取代物本会计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必须改造传统的物本会计基因,提高会计效能。这样,会计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适应不断更新的会计环境,并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二)以系统观为指导,发展价值链会计

生物系统中的食物链和经济系统中的价值链有着惊人的吻合性,各经济主体之间如同生物一样,也是弱肉强食,不同的行业以及同一行业内部既有合作也有竞争。企业是一组临时契约的集合体,契约的实质性内容便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一定时期内的价值行为进行事前约定,从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价值链网络。除了企业自身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企业之间的投资、收购、兼并、重组等市场经济行为也不断地扰动着价值链网络,改变着各节点之间价值的流量及流向,进而影响着利益的创造机制和分配格局。虚拟组织的出现将使得未来企业的边界日益模糊化,因此有必要将考察的焦点从企业的内部价值链中解放出来,拓展到外部价值链。在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客户是增量价值得到最终实现的唯一来源,如果产品或服务未能最终交换取得利润,那么除客户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各项支出都将得不到长期的、稳定的补偿。比如,如果商品滞销,上游的分销商、生产商、材料供应商甚至是投资者、债券人等利益相关者都将可能受损,即便个别节点的支出得到了补偿,长久来看,也必将导致整个价值链的萎缩甚至崩溃。因此,必须以系统观为指导,对整个价值链进行动态的分析、管理、核算和披露,为各契约主体及潜在的签约人提供完整的价值信息。会计是以处理价值信息为基础的控制系统,发展价值链会计,必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拥有核心资源的链主为依托,以价值链的整体价值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不断优化价值链的有机构成,从而打造多赢的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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