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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

个体经济的意义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篇

一、 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XX年,阳江市个体私营企业达36171户,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9%;工业产值112亿元,增长21.70%;出****货值42.62亿元,增长9.60%;入库税收6.64亿元,增长61.40%;新增投资11.54亿元。

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 发展越来越快。XX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的户数比1997年增加7178户,增长24。8%;当年实现的国内总产值、工业产值和税收收入,分别比1996年增长102.06%,173.17%和309.24%;比同期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总额的增幅高出44.23%,91.35%和203.24%。

2、 地位越来越高。XX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值、工业产值和税收入,分别占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收入总额的52.95%,67.50%和61.50%。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3、 规模越来越大。经过几年的发展,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增加较多,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已由过去单纯的总体数量扩张向个体规模扩张的方向转变,一些企业不断增资扩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现有7574户工业企业中,年产值500—1000万元的有86户、1001—5000万元的有145户、5001—1000万元以上的有19户、亿元以上的有9户。

4、 层次越来越高。私营企业家不但投资兴办工业,而且投资家业和其它产业,进一步拓宽经营领域,构筑了以第二产业为主,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发展的私营企业体系。

5、 外向型企业越来越多。一是企业出****货值增加。XX年,全市私营企业出****货值42.62亿元,占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的38.05%,比1998年增长64.87%。二是享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增加。XX年,有24户私营企业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值亿元以上的9户私营企业中,有6户是进出口生产企业。

6、 品牌越来越响。一些发展基础较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越来越重视树立自己的品牌和企业形象,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策划,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企业文化。目前,“喜之郎”获得全国驰名商标,“乔士”、“十八子”、“银鹰”、“盛达”等品牌在全国知名度较高,颇受欢迎。去年,阳江市在获得“中国菜刀中心”、“中国剪刀中心”的基础上,又获得“中国刀剪之都”的称誉,品牌效应正在形成。

7、 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全市在私营企业中从业的人员,XX年达到20.97万人,比1996年增加了42.27%。

我们认为,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他们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建立了 “五个互动”机制。

一是政策拉动。阳江市委、市政府于1997年11月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六个放宽”、“六个优惠”的“蜜糖”政策:放宽从业对象,放宽经营范围,放宽注册资金标准,放宽出国(境)从事商务的限制,放宽内资、外资经营审批手续和给予用地价格、税收(地方留成部份)、规费减免、信贷、用人、入户优惠。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发产生的价值观倾向仍是功利主义,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可以产生集体主义;功利主义对社会道德有双重影响,不能成为主流价值观;必须解决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个体主义价值观的矛盾问题。

    应该怎样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的影响作用呢?马克思指出:从社会意义上讲,“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因此,我们从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范畴人手,来探讨它与社会道德的相互关系。

1、功利主义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价值观倾向吗?

    从基本范畴来看,市场经济是从商品生产与交换发展起来的。本来,小商品生产便是以“我”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最初的织工为什么要用“20码麻布”换“1夸特小麦”?就因为他算准了:“我”用生产20码麻布的时间,也能生产出1夸特小麦。可见,最初的商品交换便使人不得不以“我”为核心。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各经济实体不但要求要补偿自己的生产消耗,更要求获得高于成本的收益,因此,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被称为市场经济的“黄金原则”。西方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的题目,就是“经济分析中的最大化原理”。而西方经济学老祖宗亚当·斯密早就将市场经济的这种伦理要求作了概括—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也可以称作“合理利己主义”,即“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那样一种价值观。亚当·斯密描述了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所注意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一只无形的手使他产生了一个他没有注意到的结果—他通过追求自己的利益去促进社会的利益,往往比他真正有意识地去促进社会利益更加有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货币即金钱,成为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成为能够购买一切商品的流通手段,因而成为财富的象征,成为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之所在。这就要求每一个经济主体乃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以生产使用价值为手段,以实现交换价值,即取得货币而且是尽可能多的货币为目的,因此,功利主义之“功利”大小的衡量尺度,就是金钱。

    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产生的价值观是否也是功利主义和利润最大化原则呢。我认为,同样也是。也就是说,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本身的价值观的直接表现,也会是以个体(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功利主义”。因为,各主体、各个体此消彼长的自我利益的存在,各主体、各个体对自己利益的自我确认,是市场经济,也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与运行的前提条件。

2、功利主义对社会道德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呢?

    应该说,两面都有。

    筋积极方面来看,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t’]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出来,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有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的劳动,才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因此,功利主义要求人们相互之间确立以交换为目的,以市场为纽带,以互利互惠为特征的利益关系;而且,还要求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劳动和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受社会欢迎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可见,功利主义本身包含着社会责任感、包含着有益于他人才能有益于自己等等积极的道德观念。

    从消极方面来看,因为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交换尹值,即获得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而且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超出成本的货币量—利润,这样,人们就容易自然而然地用金钱,而且是“我”能够获得的金钱,来作为道德的衡量标准;同时,在市场经济中,货币,作为万能的流通手段,能够购买一切商品,在特殊条件下甚至能够购买名誉、地位、官职乃至人的灵魂。所以,在市场经济中,货币就成为支配人们命运的神秘力量,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这就会产生马克思揭示过其秘密的“货币拜物教”。而货币拜物教又很容易产生拜金主义。

    正因为功利主义价值观具有双重影响,所以,不能以它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而必须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主流。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自发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呢?

    我认为不能。要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发产生的,只能是功利主义价值观;功利主义尽管对道德有积极影响的一面,但是,它并不能自发产生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当然,功利主义尽管对道德有消极影响的一面,但是,它自身并不就是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在这里,有必要引人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心理”范畴和“社会意识形式”范畴,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社会心理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意识,它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是一种不系统、不定型、自发的反映形式。社会意识形式则是一种高水平的社会意识,它是从社会生活中概括提炼出来一种比较系统、自觉、抽象的反映形式。我认为,作为市场经济意识的功利主义,属于社会心理,是人们对市场经济日常生活自发的反映,是社会的感性认识;而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则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思想代表和政治代表自觉升华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的理性认识。

    从这个角度来看,功利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这种社会心理在向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中,具有两种发展倾向:既可能向“善”的方面发展到集体主义,也可能向“恶”的方面发展到个人主义,关键在于社会对它如何引导、如何升华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引导不力,一手硬、一手软,功利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就可能朝着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方向发展。因为,即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及各个体的自身利益、尤其是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既有相互依存一面外,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前一方面为主时,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还可以“和平共处”;而当后一方面为主时,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就将突出起来。如果没有集体主义对功利主义的限制与引导,听任功利主义无限制发展,就可能使各经济主体在利益矛盾面前选择损害其它主体利益、乃至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功利主义由此也就会发展成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

    更加值得重视的是,如前所述,功利主义与货币拜物教还有着自然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如此,如果不以集体主义对其加以限制而听任其发展,就会使市场经济的价值观产生“癌变”—从功利主义陷人拜金主义。当然,货币拜物教与拜金主义尚有区别,前者崇拜货币,但合理合法地去争取;后者不但将货币当作崇拜的神灵,而且当作不择手段攫取的目标。拜金主义是极端个人主义在市场经济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如不截断功利主义向拜金主义发展的线路,社会价值观的.‘癌变”就难以避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解决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问题,努力将功利主义引向集体主义,避免使其发展成为与集体主义根本矛盾着的极端个人主义。

4、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能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吗?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自发地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而只能产生功利主义价值观,但这并不是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就不能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我认为,对“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能否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的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象和局部性运动,不能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而仍然会同一切市场经济一样,产生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整体运动,则必然会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只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社会心理,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仍然会自发地产生,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则只能通过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思想代表,自觉地从科学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思维中产生。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集体利益、个体利益结合起来并使之相互促进的好形式,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整体运动一定会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市场经济本身既不是法制经济,也不是道德经济;只有加强了法制、道德建设,它才能成为法制经济、道德经济。

5,集休主义价值观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能解决吗?

    以上分析如能成立,就可以说,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必然是广泛存在着的,而且,将是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始终的重大矛盾。当然,由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所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也不是对抗性的,而是可以解决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性的结合,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与市场经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能够解决,一能够使二者统一起来的客观社会依据。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发产生的价值观倾向仍是功利主义,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可以产生集体主义;功利主义对社会道德有双重影响,不能成为主流价值观;必须解决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个体主义价值观的矛盾问题。

应该怎样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的影响作用呢?马克思指出:从社会意义上讲,“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因此,我们从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范畴人手,来探讨它与社会道德的相互关系。

1、功利主义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价值观倾向吗?

从基本范畴来看,市场经济是从商品生产与交换发展起来的。本来,小商品生产便是以“我”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最初的织工为什么要用“20码麻布”换“1夸特小麦”?就因为他算准了:“我”用生产20码麻布的时间,也能生产出1夸特小麦。可见,最初的商品交换便使人不得不以“我”为核心。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各经济实体不但要求要补偿自己的生产消耗,更要求获得高于成本的收益,因此,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被称为市场经济的“黄金原则”。西方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的题目,就是“经济分析中的最大化原理”。而西方经济学老祖宗亚当·斯密早就将市场经济的这种伦理要求作了概括—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也可以称作“合理利己主义”,即“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那样一种价值观。亚当·斯密描述了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所注意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一只无形的手使他产生了一个他没有注意到的结果—他通过追求自己的利益去促进社会的利益,往往比他真正有意识地去促进社会利益更加有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货币即金钱,成为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成为能够购买一切商品的流通手段,因而成为财富的象征,成为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之所在。这就要求每一个经济主体乃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以生产使用价值为手段,以实现交换价值,即取得货币而且是尽可能多的货币为目的,因此,功利主义之“功利”大小的衡量尺度,就是金钱。

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产生的价值观是否也是功利主义和利润最大化原则呢。我认为,同样也是。也就是说,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本身的价值观的直接表现,也会是以个体(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功利主义”。因为,各主体、各个体此消彼长的自我利益的存在,各主体、各个体对自己利益的自我确认,是市场经济,也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与运行的前提条件。

2、功利主义对社会道德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呢?

应该说,两面都有。

筋积极方面来看,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t’]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出来,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有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的劳动,才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因此,功利主义要求人们相互之间确立以交换为目的,以市场为纽带,以互利互惠为特征的利益关系;而且,还要求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劳动和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受社会欢迎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可见,功利主义本身包含着社会责任感、包含着有益于他人才能有益于自己等等积极的道德观念。

从消极方面来看,因为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交换尹值,即获得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而且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超出成本的货币量—利润,这样,人们就容易自然而然地用金钱,而且是“我”能够获得的金钱,来作为道德的衡量标准;同时,在市场经济中,货币,作为万能的流通手段,能够购买一切商品,在特殊条件下甚至能够购买名誉、地位、官职乃至人的灵魂。所以,在市场经济中,货币就成为支配人们命运的神秘力量,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这就会产生马克思揭示过其秘密的“货币拜物教”。而货币拜物教又很容易产生拜金主义。

正因为功利主义价值观具有双重影响,所以,不能以它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而必须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主流。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自发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呢?

我认为不能。要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发产生的,只能是功利主义价值观;功利主义尽管对道德有积极影响的一面,但是,它并不能自发产生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当然,功利主义尽管对道德有消极影响的一面,但是,它自身并不就是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在这里,有必要引人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心理”范畴和“社会意识形式”范畴,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社会心理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意识,它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是一种不系统、不定型、自发的反映形式。社会意识形式则是一种高水平的社会意识,它是从社会生活中概括提炼出来一种比较系统、自觉、抽象的反映形式。我认为,作为市场经济意识的功利主义,属于社会心理,是人们对市场经济日常生活自发的反映,是社会的感性认识;而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则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思想代表和政治代表自觉升华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的理性认识。

从这个角度来看,功利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这种社会心理在向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中,具有两种发展倾向:既可能向“善”的方面发展到集体主义,也可能向“恶”的方面发展到个人主义,关键在于社会对它如何引导、如何升华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引导不力,一手硬、一手软,功利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就可能朝着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方向发展。因为,即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及各个体的自身利益、尤其是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既有相互依存一面外,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前一方面为主时,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还可以“和平共处”;而当后一方面为主时,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就将突出起来。如果没有集体主义对功利主义的限制与引导,听任功利主义无限制发展,就可能使各经济主体在利益矛盾面前选择损害其它主体利益、乃至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功利主义由此也就会发展成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

更加值得重视的是,如前所述,功利主义与货币拜物教还有着自然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如此,如果不以集体主义对其加以限制而听任其发展,就会使市场经济的价值观产生“癌变”—从功利主义陷人拜金主义。当然,货币拜物教与拜金主义尚有区别,前者崇拜货币,但合理合法地去争取;后者不但将货币当作崇拜的神灵,而且当作不择手段攫取的目标。拜金主义是极端个人主义在市场经济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如不截断功利主义向拜金主义发展的线路,社会价值观的.‘癌变”就难以避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解决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问题,努力将功利主义引向集体主义,避免使其发展成为与集体主义根本矛盾着的极端个人主义。

4、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能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吗?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自发地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而只能产生功利主义价值观,但这并不是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就不能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我认为,对“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能否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的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象和局部性运动,不能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而仍然会同一切市场经济一样,产生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整体运动,则必然会产生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只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社会心理,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仍然会自发地产生,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则只能通过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思想代表,自觉地从科学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思维中产生。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集体利益、个体利益结合起来并使之相互促进的好形式,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整体运动一定会产生集体主义价值观。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市场经济本身既不是法制经济,也不是道德经济;只有加强了法制、道德建设,它才能成为法制经济、道德经济。

5,集休主义价值观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能解决吗?

以上分析如能成立,就可以说,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必然是广泛存在着的,而且,将是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始终的重大矛盾。当然,由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所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也不是对抗性的,而是可以解决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性的结合,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与市场经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矛盾能够解决,一能够使二者统一起来的客观社会依据。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4篇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无产阶级革命和解放的理论学说及科学世界观,是破解经济现象异化逻辑之历史根源的真正“实证科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走向深入提供了极具超越性和前瞻性的核心价值理念和价值导向。当前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历史实践彰显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时代价值意蕴,又为深化和推进政治经济学批判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和时代议题。充分肯定和发展资本与市场,积极探索释放资本与市场活力、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引导资本与市场回归新制度安排和动力机制,最终走向新政治经济学批判,这既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实践的客观必然要求,也是坚守共产主义理想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市场化改革;社会主义;中国道路

现代中国正在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美好生活的新征程,这是人类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探索和实践。自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日益为新时代共产主义实现的新形式提供了极具代表性的制度规划。改革需要价值引导,以此凸显改革的社会主义价值导向,彰显市场化改革社会主义本色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直面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现实和重大问题,尤为迫切需要回归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精神①。政治经济学批判契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实践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走向深入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和时代议题。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底蕴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真实意义不仅仅体现为对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批判继承。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并不着眼于构建另一套政治经济学体系,而是在批判政治经济学经济范畴基础上洞悉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本质,为无产阶级自身解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南。

1.破解“资本统治劳动”的意识形态神话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对“资本”与劳动的真实历史关系的澄清,破解了“资本是被积累起来的劳动”这一古典政治经济学意识形态的神话。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作为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抗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劳动的政治经济学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和雇佣劳动制度正是在资本和劳动这种交换的基础上建立的,这种交换不断造成工人作为工人再生产出来,资本家作为资本家再生产出来。”②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得以真正洞悉资本主义全部社会关系的实质。与以往空想社会主义者和普鲁东等政治经济学家构想一套先验解决社会问题的“科学公式”不同,马克思从对历史运动的批判认识中,即对本身就产生了解放的物质条件运动的批判认识中得出科学①。马克思通过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及其运行机制,形成了关于资本主义自我认识的科学,这门科学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②。18世纪的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是法国大革命的产儿和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家。他们都力图寻求一条通往人类幸福和理想社会的康庄大道。圣西门把工业化生产和劳动视为解决工人贫困的根本手段,提出了人人应当劳动的主张。他把以改善人类命运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建立看作其全部学说的旨趣。傅立叶推进了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和批判,认为劳动本质上应满足人类欲望的乐趣,提出了以协作合作社彻底解放人的欲望的构想。欧文通过废除私有制度建立共产制度作为未来新社会制度的核心。总体观之,他们有关未来社会的论断有着惊人的预见力,他们都把实现公共幸福和人类美好生活作为学说的核心旨趣③。但是,他们都是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上来看待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没有洞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造成劳动异化的真正根源,没有把无产和有产的对立上升到劳动和资本的对立高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看待劳动与资本关系实质的问题上,空想社会主义也是一种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普鲁东批判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现实生活中的伪善性,把政治经济学界定为现实中的形而上学,力图挽救政治经济学,并且最终使之成为真正的科学。但是,他不自觉地对资本主义经济范畴采取一种非批判的态度,陷入一种非历史的形而上学,他没有把经济范畴看成是与物质生产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理论表现④。普鲁东看到了以研究劳动和交换规律为对象的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倾向,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最终陷入用资本自身批判资本的理论悖论。他把私有财产看作是本身应该被消灭的资本⑤,没有理解私有财产对人类生存的积极本质,没有看到异化和异化的扬弃走的是同一条道路。在普鲁东看来,劳动的价值与资本生产一样,都是一种“虚构”。他认为,劳动是创造财富的一切元素,劳动是使事物之间的价值可以彼此通约的工具。马克思提出了与蒲鲁东根本不同的劳动观。“劳动本身无价值”是马克思对劳动问题的根本态度。马克思把劳动作为自然力即人类劳动力的表现,他进一步思考:为何劳动从作为人本身的自然力变成外在于人自身的抽象的交换价值?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关涉到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全部批判的核心。“古典经济学家从来没有意识到,各种劳动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⑥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之所以把劳动看成价值的唯一源泉,把一般劳动形式作为价值的源泉,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的抽象性,即把一切具体劳动的规定性抽象为交换价值。“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各种现实劳动组成的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抽成为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同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固定了。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⑦古典经济学家对劳动本质的理解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马克思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普鲁东看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专家。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意指: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和蒲鲁东等法国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的非历史性理解,即把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永恒化。这种理论态度反映出古典经济学家没有洞悉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真正历史起源,体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劳动、工资和资本等经济范畴的非历史性态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澄清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思考。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总问题和核心要旨是: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破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资本是被积累起来的劳动”的意识形态神话,探求解决工人贫困和无产阶级解放的现实历史道路。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是对经济现象及其所承载社会关系的形而上学思考,“旧的形而上学及其固定不变的范畴似乎在科学中又重新开始了它的统治”①。破解以往旧的形而上学只有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即到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生产关系研究去寻求。从根本上说,无产阶级的全部理论来自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集中体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马克思秉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传统,他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经济范畴的历史批判,批判了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构建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历史唯物主义),最终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与古典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采取一种实证主义和非批判的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揭示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本身的内在矛盾,这也必然决定了他们对劳动的理解是站在辩护资本立场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体现为把资本看作是“被积累起来的劳动”,这种意识形态把资本对劳动的抽象统治和剥削关系完全遮蔽起来,资本因此获得了对劳动支配和统治的先天话语权。

2.解蔽经济现象异化逻辑的真正“实证科学”破解空想社会主义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看待劳动与资本关系的意识形态话语,认清资本对劳动支配和统治的实质,这无疑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主题。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是一场自我革命的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不是自我意识的主观批判,也不是直接面向社会历史本身的现象学还原,而是通过对经济范畴的历史批判,呈现社会历史现实本身,反思人类的生存境遇和探索未来理想社会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开创了一门真正综合的“实证科学”和历史科学。与政治经济学关注现实的方式不同,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把政治经济学本身作为批判的对象。政治经济学用经济范畴把握经济事实,经济范畴只是生产的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政治经济学运用经济范畴透视经济现象和社会现实,把资本理解为“被积累起来的劳动”,社会现实和个人生活本身的丰富内容被经济范畴完全遮蔽。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其特有的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透视经济现象和社会现实的本质。政治经济学批判运用生产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范畴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关系形成的内在机制,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用生产方式这把钥匙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演进的秘密,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现实的真正实质,破解了政治经济学对资本是“被积累起来的劳动”的形而上学假设。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范畴作为全部学说和思考问题的先验假设,马克思把经济范畴“作为生产方式的结构、层次和领域严格的确定下来”②。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对经济现象异化逻辑的本质和“观念实证主义”实质的深刻揭示和批判性超越,真正破解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形而上学假设。在资本为主导的现代社会,这种观念实证主义集中表现为资本逻辑对个人的抽象统治。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日益被资本所殖民和同化,市场经济下的个体已经被资本建构起来的市场意识和货币观念所统治。“观念实证主义”已内化在当代人的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中,成为不可攻破的堡垒。资本具有个性,而人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资本逻辑”体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雇佣劳动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把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本来极其明白和合理的社会关系抽象化为商品交换关系。这种商品交换关系“把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看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③。

政治经济学批判剖析了“观念实证主义”产生的历史根源。它的核心要义是:揭示隐匿在经济生活背后的神秘面纱,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破解“观念实证主义”的意识形态神话,构建真正符合人类生活本性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人的感性的彻底解放,人们的社会生活不是被资本和货币建构起来的冷冰冰的经济生活。真正符合人类本性的生活方式和自由个性应当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马克思深刻剖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用经济范畴规定经济生活、用经济生活规定全部社会生活的真正根源和秘密。“政治经济学曾经分析了价值和价值量,揭示了这些形式所掩盖的内容。但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采取这种形式?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①政治经济学批判进一步揭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把资本看作是“被积累起来的劳动”的方法论根源。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古典经济学和思辨哲学对社会历史事件的经验主义(经验主义意识形态)和抽象思辨式把握(唯心主义意识形态),破除了这两种思维方式在思考社会问题上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徒有其表的批判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使“全部资本主义生产”变成可以理解的事实,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和意识形态的本质被全部揭示出来,进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与之间的交往关系就变得简单明了,而不是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政治经济学批判(真正的“实证科学”和历史科学)之所以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还在于:政治经济学只考察社会整体的相对独立的部分,而作为历史理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主要是把复杂的整体本身作为对象②。阿尔都塞认为,把认识的对象等于现实存在本身和把历史科学的对象归结为现实历史都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样,把社会现实等同于主体的想象活动恰是思辨和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同时批判了以上两种看待历史现实的理论态度。“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③。与普鲁东和古典经济学家不同,马克思并没有把政治经济学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重新加以拯救,也并没有重新创立一门新的所谓政治经济学体系。政治经济学只能从否定的意义上去理解。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真正洞察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实质,真正破解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形而上学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对一定经济社会形态的自我认识,这种认识本身只有在辩证法的意义上去理解,从批判、否定和革命的意义上去理解,即从破解资本对劳动抽象统治的意义上去理解。这正是马克思把自己的经济学说称之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原因所在。

二、社会主义的转型与过渡:走向新政治经济学批判

走向新政治经济学批判意味着:直面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问题,秉持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精神实质探索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新形式。新政治经济学批判不是背离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思考的根本原则,而是为当前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新问题提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除非社会主义描绘出主要的制度工具,运用这些工具能量可以被塑造、被传导;除非注意到剩余的抽取和分配方式、经济和政治功能之间的关系以及信仰体系的内容,否则,对社会主义做出估计是毫无意义的”④。在新时代条件下,新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探索共产主义新的实现形式和坚守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时代要求。自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为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辩护的人士极力诋毁共产主义。他们提出告别共产主义和拥抱资本主义的口号。现今,对共产主义抱有同情的左翼学者们仍继续探索实现共产主义的新形式,这种共产主义将不再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但不同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新形态至今仍未真正形成。一般来说,可以用“后共产主义”来标示以上两种对待共产主义的态度。我们认为,“后共产主义”并非意味着共产主义的终结,而是意味着对共产主义实现形式的新探索及其共产主义本质精神的回归。共产主义不是现实应当与之适应的理想,而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脱离资本主义现实运动抽象谈论共产主义的未来是乌托邦式的空想。苏联模式的共产主义解体和失败为共产主义未竟的事业增添了沉重的历史负担,但也为共产主义新的实现形态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和机遇。基于此,共产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安排急需转型和变革。后共产主义时代转型和变革意味着真正回归共产主义的价值旨趣:超越资本逻辑。当今大多数后共产主义国家经历了从传统社会形式(政府主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社会变革。资本主义代言人声称,后共产主义国家社会变革转向市场和融入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意味着共产主义全部危机的征兆①。赞同市场社会主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的结合恰恰体现出了后共产主义国家社会转型的创新,这为共产主义的原则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②。在探索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实现机制方面,西方左翼学者从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和政治民主(民主社会主义)两方面展开了有益探索。正如拉克劳•墨菲强调:“政治空间的扩大和避免权力集中于一点,是每个社会真正民主变革的前提。每一个激进民主计划都暗含着社会主义方向,因为它必然要终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则是大量从属关系的基础;但是社会主义是激进民主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反过来却并非如此。”③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经济活动领域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是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中最普遍和基础的成份。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处于其中的核心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以个体为基础但导向集体,从而逐渐从抽象的群体意识向现实的主体意识转移;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利益意识的关于物质利益载体的变化,使得人们迸发了对利益追求的极大热情。要充分重视社会经济价值观念,尤其是其中的核心价值意识的导向作用。

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到,要研究“四个如何认识”。“四个如何认识”中的一个就是“如何认识改革实践对人们思想的影响”。我国改革实践的主要内容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此引起人们价值观念尤其是经济价值观念的变化。

一、社会经济价值观念及其结构

认识活动就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于周围世界的反映活动,而周围世界不仅包括物质形态的世界,而且包括价值形态的世界,因此认识活动必然包括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主体通过认知活动对物质形态的世界进行反映。主体通过评价活动对价值形态的世界进行反映。在评价活动中,主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反映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意义,形成关于价值的意识,并进而积淀成价值观念。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必然具有多方面领域的价值观念,从而形成主体的价值观念体系。生活在一个社会或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在社会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共同的利益。这就决定了人们往往具有共同的评价标准,从而也就往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念。这样就形成了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一个社会有很多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但在一般情况下总有一个占主导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这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

在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众多成份中,关于经济活动领域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是其中的重要成份。社会的经济活动从本质上说,是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相统一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正是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经济活动所呈现的价值现象进行观念反映并积淀的结果。

根据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说法,科学理论的结构是由“硬核”和处于的“保护带”两部分组成。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结构也由居于核心地位的价值意识和处于保护带的价值意识组成。核心价值意识代表整个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的基本规定和取向,它约束着处于保护带的价值意识。社会经济生活中总是不断有新情况出现,总会冲击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中处于保护带的价值意识。当核心价值意识直接承受时代风浪的撞击时,整个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的坍塌就为时不远了。

我们可以从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内容形成来揭示其核心价值意识。经济活动在本质上就是在物质形态上建构马克思所说的“为我关系”的价值活动。“我”就是主体;“为我”就是对于主体而言的利益,即价值关系。因此,“我”即主体和“为我关系”即利益规定了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对经济活动进行观念反映的实质决定了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结构,即必然以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作为其核心。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及其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总价值取向。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是深匿在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之中的,其周围还有财富意识、效率意识、公平意识,等等。不同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通过处于的价值意识的具体价值取向表现出来。例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财富意识,强调的是实物形态的财富和使用价值的积累;在资本主义社会,则强调货币形态的财富和资本的积累。再例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关于公平意识的价值取向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则强调等价交换、社会公平(虽然仅体现在形式上)。不同历史时期的这些价值意识会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其源在于深匿于其中的两个核心价值意识及其相互关系所具有的不同总价值取向。

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结构中的核心价值意识及其相互关系所具有的不同价值取向又可以从分析其内在结构中得到说明。主体意识中的主体是有结构的。主体意识可以倾向于个体也可以倾向于群体,从而使主体意识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利益意识中的利益也有不同层次,利益意识倾向于不同的层次,从而使利益意识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之间所形成的不同关系必然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核心价值意识及其关系的不同价值取向必然使处于的众多价值意识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形成不同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

二、社会经济价值观念在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中的地位

经济活动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活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必须直接从事生产活动。这些经济活动及其价值现象必然反映到这些成员的意识中,形成主体价值观念体系中的经济价值观念。

商品产生后,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货币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发展。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出现了四种主要的市场类型,即金融市场、大众消费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工业市场,于是“一切产品都变成商品,每一个个别生产部门的物的条件本身都作为商品进入该部门"。①整个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就全部以商品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

更有甚者,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商品经济所奉行的原则还会渗透到原本不属于商品活动的范围,许多非商品都被“虚幻”地商品化了,许多非经济价值现象都被“虚幻”地经济价值化了。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任何人都必须凭借货币才能生活,货币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纽带。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以至于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活动都带上经济活动的印痕。商品经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从而使社会关系普遍地商品化。于是经济活动的范围,至少在表现上是极大地扩大了。

简言之,经济价值观念或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是最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念。“普遍”范畴与“基础”范畴内在地联系在一起。事物中某一元素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往往是因为该元素在事物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基础是事物存在的内在根据,它通过事物内部主要矛盾的运动,决定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经济活动之所以成为社会中极其普遍的活动,是因为经济活动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此成为社会性质、面貌及其发展变化“归根结蒂”的决定力量。

恩格斯说:“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②。这段话揭示了一个基本原理:以生产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既然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的主要内容,这就决定了经济活动在本质上决定社会意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在本质上决定“人们的意识”。

经济价值观念是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对经济活动及其呈现的价值现象进行反映的沉淀,由此,经济活动对“人们的意识”的基础地位和根本决定作用就通过经济价值观念对价值观念体系中其他价值观念的基础地位和根本决定作用的中介体现出来。一般就来,一个人所处的经济关系对于作为社会存在观念产物的个体主体价值观念体系的基础地位和根本作用,正是通过个体主体在经济活动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经济价值观念对其他价值观念的基础地位和根本决定作用的中介实现的。同样,在群体意识中,该群体主体所处的经济关系对作为经济关系观念产物的群体主体价值观念体系的基础地位和根本作用,正是通过群体主体在经济活动基础上所形成的经济价值观念对其他价值观念的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的中介实现的。这是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推出的一个必然结论。

在许多群体价值观念体系中,必有一个起主导作用的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根据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以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基础地位和根本决定作用,也就通过社会经济价值观念对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起基础和决定作用的中介、并进一步通过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对其他社会(群体)价值观念体系的主导作用的中介体现出来。这是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推出的又一个必然结论。

社会生活的全部变动归根到底都要到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去寻找答案。作为对社会存在进行反映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变化,就可以在对社会存在进行直接反映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变动中寻找一定的基本答案。

三、社会转型和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变化

马克思曾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③斯大林更明确地提出:“历史上的生产关系有五大类型: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 4 \* GB3 ④这就形成了被奉为“正统”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实践证明这一理论是有缺陷的。马克思又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 = 5 \* GB3 ⑤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还进一步揭示了三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必然性根植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种经济形态的依次更替的必然性之中。马克思在晚年还提出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⑥

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根据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认为东方民族在革命中跨越了”卡夫丁峡谷“,社会主义是跨超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形态;并以此为基础,根据社会发展三形态的理论!认为我国社会形态的发展不仅超过了第一阶段,而且超过了第二阶段,正在向第三阶段的产品经济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过渡。

通过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人们用实践标准来检验,终于发现,以前对我国社会形态的定位是错误的。我国实际上处在社会形态发展的第一阶段。在尔后的认识中,全党逐渐统一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定位上。初级阶段就是从“不发达”到“发达”的过程。以往,人们总是把不发达理解为物质生活水平的低下或工业的不发达。经过20年的实践,认识丰富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并且把摆脱不发达的首要目标规定为“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就把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同实现“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联系在一起。在我国,这一过程就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变化了的经济活动必然会反映在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中,引起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变化。而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变化主要在于其中的核心价值意识即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变化。兹分别研究之:

(一)主体意识的变化。

在自然经济社会形态中,人们通过血缘或地域的自然纽带结合于家庭等形式的人群之中。个人无独立性而言,体现人的主体性的是群体,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是群体意识。在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中,个人是商品或货币的所有者,是独立的活动主体。个人脱离了狭隘共同体的限制,建立起广泛的社会联系;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建立起对财富的物化关系所体现的人的平等关系。与此相应的是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个体主体意识的生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因此有个体主体的独立自主性。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具有它的特殊性,即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所有制是经济活动方式的重要内容。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人们的经济活动既与自然经济形态中的活动不同,又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活动不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的愿望和利益得到越来越多的肯定。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渐从抽象的群体意识向现实的个体意识转移。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主体意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主体意识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与集体联系在一起的。集体必须以个体为基础,不以个体为基础的集体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虚幻的集体”;个体必须在集体中得到发展,离开集体的个体就是抽象的个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所强调的是多元主体意识.即既包括个体意识.也包括集体意识,以个体意识为基础,但又导向集体意识。

(二)利益意识的变化。

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利益意识,当然是经济利益意识。经济利益亦称物质利益。物质利益意识的变化不是有无追求物质利益的意识变化,而是在物质利益追求过程中关于物质利益载体变化所引起的利益意识的变化。

物质利益最基本的形式是与衣、食、住、行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实物形态。由于衣、食、住、行的直接满足是有限度的,因而对这些实物形态的追求也总是有限度的。当货币出现时,物质利益的载体就转移到货币上。对于一个主体来说,拥有的货币量总是有限的,但货币“具有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⑦,即使用价值是无限的。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就使得对于以货币为中介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没有止境,从而使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具有更大的动力。

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得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利益意识与传统社会中的利益意识发生了很大的不同,物质利益载体的变化,使得人们迸发了对物质利益追求的极大热情。我国的改革开放给社会主义经济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探究原因,对物质利益追求的极大热情是其中的重要一点。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使得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虽然追求着以货币为中介的物质利益,但就整个社会而言,是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最终”目标必然要在以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中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必然要在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利益意识中反映出来。

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变化是联系在一起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价值观念的具有独特规定的主体意识和利益意识。这两个核心价值意识之间的张力可以用集体主义来概括。集体主义中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这就是多元主体意识。多元主体意识既不同于个体主义,也不同于整体主义,而是以个体为基础,以集体为导向。集体主义中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念中的利益意识。它既体现着以货币为中介的关于物质利益的追求,又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所必然带来的影响。集体主义作为两个核心价值意识之间张力的表徵也就决定了处于保护带的众多价值意识。

价值观念体现着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念与传统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之间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也就决定了分别以这两种经济价值观念为基础的两个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社会转型时期的很多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中得到说明和解释。

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价值观念导向作用

为建立全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改革正进入攻坚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要发挥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就要充分重视社会经济价值观念尤其是其中的核心价值意识的引导作用。这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

其一、要正确地强调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主体意识。不可否认,在我国推行市场经济的今天,“自我中心”的价值意识有所抬头。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德国青年黑格尔派成员施蒂纳就鼓吹极端利已主义。施蒂纳认为:“对我来说,除我自己以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⑧这种极端利已主义反映了生活在19世纪前半期德国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如果倡导这种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社会在实际上就不能正常地存在。因此,边沁等资产阶段伦理学家对此持批判态度,他们提倡一种合理的利已主义。

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⑨世代相续的个人在通过不同的社会活动方式发展自身时,恰恰创造了历史。然而,马克思所说的个人决非极端个人主义。在马克思看来,对对象的依赖是个人生存的起码需要,而这种需要又只能通过劳动的形式才能得到满足。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必须以人与人结成相互关系为前提。这就是劳动实践的社会|生。这就决定了“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⑩因此,马克思的主体理论以个体为基础,但导向集体。

不可否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必然要把实践和利益主体的作用凸现出来。但是,主体价值的增强,自主、自立、自信意识的增强,并不意味着自我、他人与社会的对立。而要反对“自我中心”的价值意识,就要处理好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其中集体要成为“真正的共同体”是关键。

其二、要正确地强调社会经济价值观念中的利益意识。与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中重义轻利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强调利益意识。肯定个人利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把利益的追求与主体的劳动结合起来,激发了人民群众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

不可否认,在推行市场经济的今天,“拜金主义”的价值意识有所抬头。拜金主义使得人对神的崇拜转而表现为人对自己劳动创造物的崇拜,反映了人的自主性的增长。然而拜金主义以货币作为价值取向的基准,从而诱发、鼓励人们不择手段地去攫取金钱。拜金主义确实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联系。马克思说:“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⑩我们今天正在建立市场经济,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这就为拜金主义滋生、蔓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毕竟有着质的区别,前者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后者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有些人能解开商品拜物教之谜;但就整个社会而言,不能理解这个谜底,从而使货币蒙上神秘的光环,成为盲目崇拜的对象。在社会主义社会,尽管在不少人看来,金钱、货币和商品仍然很神秘,从而拜倒在它们的脚下;但就整个社会而言,有可能理解马克思所提供的谜底,消除货币、商品的神秘光环。

其三、坚持劳动价值复归的方向。强调追求利益意识的更深沉意义在于,劳动价值的复归。劳动对于社会的价值是永恒的;但劳动对个体的价值并不是永恒的。在一种社会条件下,劳动对个体具有肯定价值;在另一种社会条件下,劳动对个体具有否定价值,这就是马克思深刻分析的劳动的异化。

在人类活动中始终贯穿着对于劳动效率的追求。从劳动的动力来说,劳动态度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比劳动技术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更深远些。劳动态度是与劳动价值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韦伯在分析资本主义初期的精神动力时,就已经发现劳动价值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在他看来,新教伦理把劳动与个人拯救联系起来,通过劳动所取得的成就来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干多与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也没有太大的区别。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严重地影响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这种分配制度的实质就是把劳动与劳动者的利益相分离,使劳动不能对劳动者形成肯定性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正在改变这种劳动与劳动者利益相背离的状况。这就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力。这就是劳动价值的重新回归。

其四、在坚持“真正的集体”中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念中两个核心价值意识之间的张力可用集体主义来概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经济价值观念的引导,就是要弘扬集体主义精神。要正确地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就要使集体成为“真正的集体”,这就要赋予集体主义以新的特点。这就要在发扬集体主义中注意:

第一,要寻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结合点.使集体利益最大限度地覆盖个人利益。所谓“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之类的口号,就反映了在“左”的思潮下对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简单化和片面化的曲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倡导集体主义,就要着重揭示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结合点。

第二,要尽可能地把集体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转化为个人的具体利益和阶段性的眼前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而且可能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最大限度地结合起来,但要把需要和可能转化为现实,要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这就邓小平讲的“给人民以实惠”。

第三,通过改善领导来优化集体是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重要条件。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使集体成员自觉地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优化集体是最重要的条件。在集体中,领导者处于核心的地位,优化集体主要在于改善集体中的领导者。从根本上说,就是遵照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思想来要求领导者的言行。具体说来,就是要改善领导者的认识能力;改善领导者的思想素质;改善领导者的领导艺术。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7卷,第353页。

②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第84页。

③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第89页。

④斯大林:《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1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9页注。

⑧转引自《青年黑格尔派》,第215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1页,第31页,第76页。

参考文献:

[1]胡振平.市场经济与价值观I-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6篇

关键词:价值;民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差异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多元、多层次的,法的价值也是多元、多层次的,并且以人的多元、多层次的需要为依据。第二,是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指导着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

1 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差异的根源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民法以权利为核心,以尊重、保护市民的私人利益、自由意志为其出发点,更多的依靠契约自由分配权利义务,依靠个人的谨慎小心避免损害。民法所有的规制都旨在保证个人利益的充分实现,强调人的个性的充分发挥。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一切规制都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经济法着重于以社会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体的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价值目标的实现。

民法和经济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民法采取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性质上属于私法;而经济法则采取国家干预经济的原则调整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其宗旨在于克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性质上属于私法。民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差异的实质在于二者追求的利益不同。民法注重个体利益,经济法则注重社会整体利益。

2 民法和经济法价值差异的具体表现

2. 1 正义价值上的差异

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正义是一个相对的、历史的概念。正义是始终与法律相伴随的基本价值,正义包含了自由、平等、安全等基本要素,法必须满足最低限度的正义标准。

民法的正义价值属于个人正义,它与民法的意志自由和权利本位是分不开的。传统民法以自由竞争为基础,其正义观中自由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是实现民法正义价值的理想状态。在市民社会的民法上,个人只在一定条件下对社会负责,这种责任一般来源于他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害。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决定经济法的正义价值是社会正义,这源于经济法对现代人类社会给予普遍关怀的现代思潮。经济法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是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它将平等观念引入民法的自由正义观。经济法加强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同时注重社会对个人的关怀。民法上的正义价值是一种形式正义,这是一种具体存在于具体的人、行为或事件中的具有实际内容的正义。民法要求社会主体一律平等,对所有人普遍平等地执行法律。民法上的平等只要求平等的对待,而无法到达实质结果的公正。经济法追求的是实质正义,这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是社会的正义。经济法以实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为目标。

2. 2 秩序价值上的差异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的道德合理性,因为其深度追求的价值向度符合人类“善”的生活目的。市场经济的“善”性规定了市场经济道德“为己利他”的本质属性。市场经济道德内含“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两个层次;以“基本道德”为基础,以“理想道德”为指导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推动力量。

经济学研究起源于道德哲学,经济活动深度追求的价值向度符合人类“善”的生活目的,市场经济因而天然地具有内在的道德合理性。道德作为人类高尚追求的意义向度,内含着“完善的成就”的价值底蕴,这注定赋予经济合理发展的伦理可能。作为迄今为止得到公认的最有效的经济方式,市场经济为其自身的发展创设了可靠的伦理支撑,并在其道德生成中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有赖于“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的有机整合与良性互动。

“基本道德”是维系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起码的道德规范,是一种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的“利己型道德”。基本道德的实质是在满足自己需要、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不侵害别人的利益,而不提倡个体的“自我牺牲”。“基本道德”的基本特点是对主体的要求不高,主体能做到的往往不被视为“道德”,做不到的则被谴责为“不道德”。在这个意义上,基本道德所指向的是人与人之间能够“和平共处”的伦理要求的最低容忍界限。

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中,由于“原罪”的存在,人类害怕上帝的惩罚,在人格深处萌生的敬畏意识与忏悔意识时刻警醒人们避恶从善。“基本道德”也存在于这种宗教道德之中,宗教道德首先是一种“罪感”道德,人们因为背负不起心灵的十字架而不敢亵渎基本的伦理规约的价值,否则就会恐惧并且有深深的负罪感。这种被逼无奈而不越轨的行为逐渐形成主体的道德意识:保全自己要做到自我“免而”,即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完成“权利主体意识”的逐步觉醒。但基督教道德对人的要求更强调的是“克己”而不是“利己”。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欧洲社会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运动,即“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会价值主导逐渐由等级共同体转向平等的个体——人的价值的普遍提高。在社会道德意义上,更为强调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这就意味着“基本道德”成为“主体性”道德,为了实现个人的生存权利、生活追求,人要对自我行为做某些必要的限制,因此形成了在人与人之间普遍发挥作用的道德规范。同理,人的经济生活是人类为达到一种合目的的价值生活的基本方式,不可能存在某种纯粹的经济行为。

“基本道德”的要素必然内蕴在经济生活中,如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不能靠欺骗、偷盗、抢劫随心所欲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完成交易。经济行为本身也不能脱离基本道德,假设没有普遍的道德规范的束缚,任何人的经济活动只是短期行为,就会造成社会的无序和经济的停滞不前。

作为目前得以公认的人的利益实现最合理、最有效的经济样态,市场经济是一种十分重视规则约束的经济。市场本身就是一个规则体系,它通过“看不见的手”指导市场主体在“可做”与“不可做”之间做出选择。作为市场主体的道德追求就蕴涵在市场规则体系之中。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竞争与合作的规则蕴涵着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首先,虽然市场经济的人性基础是“经济人”,市场主体作为“利己”的存在,每个人都有权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市场规则在客观上对追求利益的行为是有约束的,即个人利益的实现是以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实现为前提的。否则,就会导致市场无序,正常的市场活动无法展开,个人利益也就无法实现。正如“囚徒博弈”给人们的重要启示:合作比不合作好。要彼此尊重、自由交易、平等互利,在“利己”时不能够妨碍他人“利己”,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在这一约束下实现自利最大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其次,“基本道德”是以“公正”为基本内容的。“基本道德”对市场主体的要求不高,只要行为的后果是“利己不损人”或“损己不损人”,那么,这个结果就是公正的,就是道德的。可见,“基本道德”在市场经济中是一种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的伦理支持。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基本道德”主要表现为一种“制度道德”。

“理想道德”指的是要求市场主体利己行为的价值目标不能锁定在“利己不损人”的底线伦理水准上,而是要以“利己利他”为其利益行为的价值目标。当市场主体之间或市场主体与经济体系整体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市场主体应当以“损己利人”的利他主义的道德自觉去努力地“克己”。在这个意义上说,“理想道德”是一种“律己型道德”。“理想道德”以“利他”为重要特征,主要是依靠主体的道德自觉而不是自利本能。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它是指在一个经济体系中,利益行为主体既承担谋取经济利益的全部成本支付,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总收益,同时又增加了整个经济体系的经济总收益,这种利益行为就是高水准的“理想道德”行为。“理想道德”主体生存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为更高尚的道德理想去奋斗。所以,这种道德要求不具有“强制的”普世性,做到了是“高尚的”,做不到一般不会被谴责为“不道德”。

现代市场经济所倡导的“理想道德”绝不仅仅是人们市场行为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也不仅仅是人的基本生存之需要,而是与人的经济生活的质量紧密相关。人的经济生活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能够生存,并在生存的同时,使自身的生活过得更好。所以,经济活动作为追求物质“善”的目的的基本方式,具有符合人类目的的价值意义。但是,人类不单纯如动物一样为了维持其肉体的存在而奔波,不但追求基本生存需要的满足,实现“生活好”的基本目标;而且还有追求体现人生更高的价值,实现“好生活”、让生活更有“意义”的价值目标。由此看来,“理想道德”不再仅仅是外在于人的消极的规范,而是人们希冀“好生活”的一种内在的要求,有道德地活着才是人生意义的根本内容之一。人类对于这种更高境界的人生意义的追求从根本上讲是“超越”性的,而人类的经济行为也是在“超越”一个又一个目标,促使人类的物质财富不断增长,同时不断实现并提升着人类自身的道德价值和意义。所以,“理想道德”不是悬空无着的精神幻觉,本身体现和扎根于人类正当的经济生活之中;作为经济生活中较高的价值层次,同时也是主体“在路上”尽可能完善地“超越”自我的表达。

“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在市场经济的生成、完善和发展中同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经济主体不仅要遵守自利行走于社会中不伤害他者的规则,还要在经济发展中道德地为他者的发展设置合作的可能。“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之间的区分统一和互动,对于充分、正确地发挥社会主义道德作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将市场经济道德区分为“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既有利于区别传统道德和计划经济道德,又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传统道德和计划经济道德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否定个人利益的道德合理性,否定人性中自利的一面,进而否定了人的独立性、平等性,自然也谈不上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把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放在首位,把尊重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的根本目的。从而人格的独立和平等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人格基础,恢复了人的独立、平等和尊严以应有的地位。人们通过遵纪守法、诚实劳动的自利行为及其劳动成果,得到法律保护与道德上的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文明之花,已经结出也必将结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文明之果。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市场经济道德中的“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的统一,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经济主体道德人格的完善。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提供价值支持。承认人的自利性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人性基础,同时它也拒斥极端利己主义,拒斥那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人。因为,市场等价交换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交换双方有一定的互信度,也就是每一方在想自己获利的同时必须顾及到对方的利益,至少要做到“利己不损人”,最好做到“利己又利人”。从而通过市场交换行为实现“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的统一,以确保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符合经济必然性又具有道德合理性。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是经济主体道德人格养成的价值保证。

“经济人”和“道德人”反映的是健全人格的两个方面,从市场经济道德的两个层次来看,“基本道德”反映市场主体的自利属性,“理想道德”则主要揭示市场主体的利他属性。因此,“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的统一是健全人格的伦理表达。正如马克思所说:“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善。”〔2〕“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在经济主体完善自我的过程中呈现为“底线”和“目标”的价值视域。

3.“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的互动是社会主义经济道德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推动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着“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统一与互动的价值意蕴,内涵着“经济人”(利己)与“道德人”(利他)的有机整合。“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是人性的内在矛盾的反映。正如人在利己与利他的矛盾运动中走向完善和崇高一样,“基本道德”与“理想道德”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不断进步。总之,市场经济道德体现为人性价值的外在化。遵从市场经济道德可以使人们在“双赢”或“共赢”的合作中,获得在激励中前进的力量,并在诚信的价值追求中靠近经济活动的更高目的和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为己利他”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永恒的“发动机”,它不断地推动“经济人”获得实现自我的价值源泉。“经济人”的“善行”说明,人类不论怎样都要完成有利于自身的幸福的实现,而这种幸福本身就是与永恒的“善”密切相关的人生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为己利他”即把市场中的合作者看成是具有平等价值的主体。“利他”为“利己”指明了道德的方向,在关注自我发展的同时,为他者提供发展的契机和可能,理应成为市场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的道德准则。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道德的生成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仅就二者的根源关系而言,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道德的制度之源,市场经济道德依附于、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道德的进步有赖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经济的深度发展总是以人的幸福的获得为价值依托;道德的形上提升也必然在“完善的成就”获得中得以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本道德”和“理想道德”的互动与进步提供了广阔的现实空间,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要以“理想道德”为指导,以“基本道德”为基础,使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参考文献〕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的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9-0098-02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十分优越社会制度,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优势互

补,必将极大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一生始终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人文主义思想家、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有关人的发展的思想进行了全面评述。《共产党宣言》把人的发展概括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资本论》认为,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它的实际意思就是:每个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发展。

首先,人的全面发展表现在人的劳动能力、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方面。人的劳动与动物的自然的、本质的活动不同,它是自由的、自觉的,这取决于人的劳动能力,取决于人能够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和“内在的固有的尺度”,以及“美的规律”来制造工具和改造对象。历史和现实证明,任何劳动的形成,都“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劳动的结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1]。在谈到全面发展的人时,恩格斯说这是“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列宁说这是“受到全面训练的人,即会做一切工作的人”。

其次,人的全面发展又表现在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上,因为,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2]。人的能力的形成、发展和表现都离不开人的社会关系,生产力要在生产关系中表现出来,政治力量要在政治关系中表现出来,精神力量要在精神关系中表现出来。现实的社会关系既可以促进个人的发展,也可能阻碍个人的发展,但无论如何,人的能力脱离社会关系而单独发展是不可能的。

第三,人的个性发展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方面。人的能力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发展都是与人的个性发展分不开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能力和关系的发展都是为形成和发展“自由个性”服务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没有个性,“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2]只有共产主义才能使“有个性的人”最终代替“偶然的人”,使“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集中体现在人的个性发展上,而人的文明程度的提高如人的自然需要成为真正人的需要是人的素质提高即人的个性发展的具体表现。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市场经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一种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或经济运行体制。从人类社会关系的发展来看,市场经济标志着人类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即:以商品货币为媒介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物的联系”。“物是联系”,可以看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关系的实质,它是商品社会中经济关系的真实写照。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物是人们互相间的物化关系,是物化的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无非是人们互相间生产活动的关系。”[3]物的联系直接地就是以物(商品、货币)为中介的交往关系或交往方式,它是历史的产物,是商品、货币否定纯粹自然的血缘亲情关系的结果,商品货币以其至少是形式上无差别的人格形象,突破了传统的自然性的关系,赋予了每个人“平等”发展自己的机会和权利。在市场经济中,“物的联系”的又一特点,便是社会关系的物化。在商品社会中,商品交换原则成为压倒性原则,“商品生产的发展,生产者互相间依赖的全面化,使一切产品和活动都必须转化为交换价值,才能进入社会联系之中”[4]。市场经济所有的平等、自由要求,以及由此而激发的人的平等、自由观念,是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强大动力源,唯有这种能动创造,才能显示出人的极大个性特色,才能真正发现自我,获得自由。由此,才开始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程。

市场经济体制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相结合,形成了具体的市场经济类型。这种与具体社会制度相结合、由社会制度本质规定性所决定的市场经济又有其特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在一起的产物,所以,它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但同时又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合在一起的。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自身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2)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在宏观调控上,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机制的优点,同时又用社会主义优点克服了市场经济的缺点。市场机制的长处表现为:(1)能优化资源配置,使总供给与需求趋向平衡。(2)能使微观经济决策速度快、效率高。(3)能提高决策执行者的积极性。(4)能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这些长处,同样也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所具有。同时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又具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又能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比如它能使经济活动在整体上保持计划性,也能使宏观经济决策具有集中性,还能对经济活动进行行政约束,把经济利益关系作为整体看待。这些特点,都是市场机制所没有的,而且它也克服了市场机制的缺陷,如商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行为的盲目性,社会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活动,还有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矛盾以及贫富差异性的扩大和社会公平的丧失。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上述特征存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人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首要积极影响,是冲破旧体制中的人身依附关系,从经济关系上促进了独立个人的形成。这里的“独立个人”,指的是在经济关系上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或是具有独立自主性、自由自觉性、自律性、不可取代性和自我意识的个人。这是通过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的。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个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提供了经济形式。新经济体制的确立,既有经济学意义,又有深刻的社会文化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孕育出的独立自主性,有助于社会中的独立个人的形成。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实现个人自由、个人间平等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个人自由和个人间平等获得了历史性进步。市场经济孕育出的一定意义上的自由和平等意识升华为观念形态,要求个人树立自由、平等观念。这为独立个人的形成提供了前提。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个人能力发挥,提供了舞台。在旧体制中,由于个人缺乏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及一定的自由和平等,所以人的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劳动者个人成为具有一定独立自主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给予个人的一定自由和平等,为个人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前提条件。马克思指出:“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1]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助于在个人身上实现自主选择和承担责任的统一。在旧体制中,由于个人没有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缺乏一定的自由、平等以及选择经济活动的能力,所以,他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选择,也缺乏责任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具有一定的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及经济自由,并且也比较注重其能力的提高。

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着适应于旧体制的旧观念,唤醒个人主体自我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个人由依附走向独立,使人们对待外部世界以及人自己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与此相应,也必然使原来适应于旧体制的旧观念发生变化。这些转变意味着个人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而这种觉醒有助于独立个人的形成。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

首先,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社会,创造财富,并使人自身得到全面发展的能力。它是人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状态。“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1]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使人最终成为生产的主人。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大力发展生产力,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没有生产的高度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空想。

其次,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它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文化基础。精神文明建设能克服市场经济的肓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带来的负面效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等,从而使人在思想道德上得到提高,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既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为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人的“自由个性”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建设社会主义高度的民主政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高度民主是新型社会关系在政治上的集中体现,是政治改革的中心环节,体现了改革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一致性。发展这种新型民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走向全面发展的重要的政治前提。

最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要建立丰富和谐的社会关系,大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发展的人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产物。社会关系涵盖了人们的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经济关系等各个方面。将社会的物质、政治、精神条件作用于改善人们的劳动、生活、福利和文化状况,以便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8-36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95-515.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9篇

(一)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原因单因说。有学者主要从与凯恩斯主义对立的角度看待新自由主义的产生。认为凯恩斯主义的失败是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原因,因为凯恩斯的积极干预政策失败,所以人们想到用自由放纵的办法来管理经济。凯恩斯主义的政策在实践中的失败是新自由主义复兴的直接原因,干预政策失灵,所以人们在实践中只好采用自由放纵的办法。凯恩斯主义自身的理论缺陷是新自由主义得以复兴的又一重要原因。1973~1975年的经济危机被认为是推行凯恩斯主义政策的后果,这使得新自由主义的复兴有了直接的经济依据和现实契机。三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原因有三点原因。一是凯恩斯主义的失灵。二是经济全球化。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还有学者提出三因是:一是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严重的“滞胀”现象,需要寻求不同于凯恩斯主义的新的对策以缓解资本主义经济矛盾。二是新自由主义提出的政策主张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三是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运动浪潮的衰退、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蜕变、资本主义社会在20世纪50—70年的初长期未爆发严重的经济危机,使新自由主义有了新口实。五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原因有五点原因:一是凯恩斯主义的失效,导致对于过度国家干预的反思,走向自由放纵思想;二是福利国家的破产,导致对于国家主导经济的反思;三是全球化理论的大力宣传与炒作;四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此消彼长;五是自由主义理论本身的不断调整、革新,新自由主义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曲折中发展,根据时代的特点不断修改和调整自己的理论,并逐渐扩大其影响。

(二)新自由主义的传播途径制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的传播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颠覆他国而有意为之的,是被制造出来的。“新自由主义之登上世界舞台和扮演主角,并不简单地是学者鼓噪、媒体传扬的结果,而是一种非常明确的阶级的、政治的甚至政府有组织行为的产物。它是垄断资产阶级的选择和人为的制造物。这个阶级把巨大的荣誉给予它,投入巨额资金扶植它。他们相信‘思想总会结出硕果’,这曾经是一位新自由主义者的一本书的书名。新自由主义被有意制造出来、推广开去,目的就是由此颠覆社会主义、重新奴役第三世界和强化压迫本国工人阶级,取得资本扩张、利润最大化的绝对自由,实现美国的世界霸权。”[18]经济援助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的广泛传播是发达国家通过经济援助而实现的。发达国家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援助计划使落后国家接受新自由主义。进行经济援助的国际经济组织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以经济援助为名进行的计划有:贝克计划、布雷迪计划、华盛顿共识等。在进行经济援助的同时有意地传播新自由主义的理念和思想。新自由主义随着发达国家的经济援助而在全世界广泛传播开来。学术出版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的广泛传播是由于新自由主义著作的出版发行。出版物是新自由主义传播的主要渠道或主要方式。而各种讲坛是由各种新自由主义译著派生出来的传播渠道和方式,著作的出版必然导致在各种讲坛上要对其介绍和述评。各种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学术讨论会则是传播走向深化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学术研讨会加大了新自由主义的影响。

二、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影响

新自由主义自从传播到中国来以后就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广泛而深入。在这里主要介绍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经济和政治的影响。

(一)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主义的意识形态,一种国际垄断资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对我国意识形态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的安全。学者们主要从消极方面来分析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三消极因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终结论”得以传播,导致人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受到冲击;二是宣扬以“个人价值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在一定范围内得以认可,导致个人主义泛滥;三是主张产权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并进,影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19]也有学者认为三个消极影响是:一,鼓吹非调控化、自由化、私有化,以达到意识形态趋同,妄图使我国接受西方资产阶级的那一套意识形态;二,极力推崇个人主义,大力反对集体主义,导致社会主义的伦理原则集体主义被抛弃;三,标榜西方民主和散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终结论。[20]四消极因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宣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过时论”,影响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信仰;二是抨击集体主义、鼓吹个人主义,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传播了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思想;三是取消公有制、全面私有化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冲击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四是抹煞民族主义,鼓吹经济全球化,危及到国家的经济独立和经济安全。五消极因素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积极鼓吹个人主义价值观,影响人们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二,积极鼓吹私有化,主张国有企业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三,极力散布“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导致人们对国有企业的不满,进而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满;四,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用股份制来冒充私有制;五,在借口“经济全球化”的幌子下,鼓吹与西方全面接轨。

(二)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作为一种在凯恩斯主义失败之后流行的经济学说,新自由主义毁誉参半,从积极的方面说,新自由主义弥补了凯恩斯主义的某些不足之处;从消极方面说,每一种学说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包打天下,新自由主义也有它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学者们把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来考察,但以研究消极影响为主。从积极方面来看,学者们认为新自由主义对中国经济主要有以下影响。推动转变计划经济体制。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中国经济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推动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政府审时度势,借鉴新自由主义关于市场主导的理论精华,指出计划与市场同为经济手段,提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的著名论断。以此为理论基础,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国民经济,增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取得了经济改革的丰硕成果。[22]为经济改革提供借鉴。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为经济改革提供了借鉴。正是因为有对新自由主义的这些借鉴打开了我们的思路,拓宽了我们的视野,所以我们才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道路。这些借鉴主要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尊重人权和人的自由发展,加强法制和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产权改革。[23]推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形成。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改革初期,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形成。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形成。“第一,加速了价格双轨机制的瓦解。新自由主义主张全面自由的发展经济,由市场主导价格,迎合了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这一理论思潮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价格双轨机制的瓦解;第二,促使政府职能转变。新自由主义反对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主张经济自由化,力推私有制,要求政府移开“看的见的手”,把注意力放在社会治安等问题上,这就对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推动作用;第三,对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新自由主义推崇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企业私有化,其观点过于走极端,但对后期我国企业进行股权改革,允许私人、员工参股是起到了启发和推动作用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表现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首先,新自由主义反对垄断、鼓励竞争的观点为我们所借鉴推进了我们的垄断行业改革。我国国有企业引入市场机制,或部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收费,使消费者受益;其次,新自由主义主张少量的有限的国家干预也是合理的、有价值的,对我们实现政企分开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长时期以来,政府干预企业的现象十分严重,企业没有太多的自,部分国有企业中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干预的领域和范围,实行政企分开。另外,关于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的观点,关于运用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观点,关于加强法制使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观点等都对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消极方面看,学者们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有以下影响。使国有企业改革误入歧途。有学者认为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造成了很大危害。一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损害了公有制的经济基础。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流失愈演愈烈。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这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二是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失业,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造成日益庞大的城市贫民群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形成,且难以遏止、日趋严重。四是国企私有化与外资大量过度涌入,严重威胁我国民族产业和经济安全。[26]严重削弱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有学者认为,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的公有制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公有制在总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严重下降,而民营经济的总量和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严重威胁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使我国经济过分依赖外资。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影响下导致我国经济发展过分依赖外资。我国为了加速改革开放,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政策,以致外资大量涌入中国。外资占我国GDP的40%。而相对而言中国本土企业遭受的是“非国民待遇”,面对外资的竞争,处于劣势。如果外资撤走,中国GDP增长将下降一半。长此下去国内企业难以为继。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有学者看到由于新自由主义在全世界泛滥造成的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有很大影响。一是影响我国实体经济,造成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中小企业大量倒闭,大量工人下岗,进出口放缓,尤其是出口大幅下降,房地产出现严重泡沫。二是影响我国虚拟经济,使我国虚拟经济积聚了大量的金融风险,造成了我国股市的大动荡。

(三)对中国政治的影响学者们普遍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政治的影响更多的是消极的。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政治安全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表现在:意图取消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鼓吹意识形态多元化,意图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该学者指出,剧变后新自由主义公然宣扬意识形态终结论、社会主义失败论,抓住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的失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攻击,认为马克思主义连一个学派都算不上,主张意识形态多元论,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还有学者指出,新自由主义希望通过指责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基础,诽谤马克思主义繁琐、独断,污蔑马克思主义是宗教是偏激的意识形态,以达到取消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目的。意图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学者指出,新自由主义意图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自由主义者高举自由、民主的大旗,在全球推行西方的民主化,宣称只有程序民主才是至高无上的,并在全球范围推广这种程序民主,完全不顾其他国家的具体国情和现实需要。认为在中国共产党的下是没有人民民主可言的;只有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轮流执政,才可以制衡因权力高度集中而产生的各种弊病,才是民主的。”削弱民族国家认同。有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主张经济全球主义的新自由主义者鼓吹毫无限制的自由放任、自由贸易、自由市场理论,鼓吹民族国家过时论,认为一个摆脱束缚的市场会安排好一切。实质上是削弱民族国家认同,让我国放弃自己的民族产业,甘当跨国资本的附庸或殖民地。

三、简评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核心价值体系 影响

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的主因

意识形态逐步转化。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对市场经济关注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关系,怎样做到既利用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又使之不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冲突。二是假设社会主义也可以发展市场经济,我们怎样尽量发挥市场经济的潜力,怎样借鉴西方国家在运用市场经济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当时,由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尚未搞清,基本上停留在防止市场经济带来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腐蚀方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经济社会改革逐渐向深层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要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在一起。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逐步加紧了与市场经济对接的步伐: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6年3月,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的这些重大举措,实际上都是要在价值观构建层面回答和应对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问题,其意义非常重大。

理论层面渐趋成熟。自从党的十七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后,从逻辑上即面临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的时间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概念科学性的对接。从理论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越发展、越科学就越要求这个理论体系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临时居所”。在改革初期,以实行市场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的风险,都能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由加以屏蔽,避免一些新理论和新措施伤及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根本。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改革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可进可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提出,需要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和利用要突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保护伞”,不仅要在路线、方针、政策上利用市场经济,而且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领域体现市场经济存在,使市场经济在逻辑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是要结束的,如何实现以市场经济为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社会主义阶段的过渡,是将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面对的一个难题。

市场经济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挑战

市场经济对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解构。改革开放以来,以物质激励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不仅改造了周围的客观世界,也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主观世界。在人们的价值观领域,个人的欲望和冲动取得了理论的合法性地位,并被当作合理性的原动力,那种功利化的价值观就借助市场的依托成长起来,并以其无孔不入的渗透力,渗透到每一个人的每个方面,大有所向披靡的气势。在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人们在成为市场合法性主体的同时,也在精神上成为自己价值的合法性主体,很多人默认了市场是裁量一切的大标尺,而利益是衡量自我的小标尺。市场经济正在以无坚不摧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规定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构。这里讲意识形态的重构,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探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如何更好地与市场经济对接的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只是承认了市场经济的地位,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论证远没有完成。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理论研究不全面、不深入和不彻底,所以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才出现了诸多社会乱象,比如在财富分配上贫富差距过大,人们的信仰危机和道德滑坡现象等。面对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和冲击,我们迫切需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重新建构社会主义道德。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在思想道德和价值观构建领域的影响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的。

市场经济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促进

对落后价值观的涤荡。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特殊国家而言,本应由资产阶级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扫荡封建落后思想的历史任务直接落到中国社会主义者手里。市场经济是作为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资产阶级利用它扫荡封建社会的陈腐,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可以利用它去改造一直干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封建因素。在历史上,市场经济曾经从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桎梏中解放和发展了人,它要求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必须具有自身独立利益,这种独立性和平等性,必然会打破传统的封建等级观念和特权观念,形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提倡的独立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也能够帮助市场主体在培育法治精神、民主精神、平等精神、权益精神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为营造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先进价值观念的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特殊的形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宏观调控力度和分配制度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不仅是经济领域的特征,而且也必然体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主义、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等价值原则通过市场经济的方式得以新的体现。曾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贡献。但是,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话语权仍然掌握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手中,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虽然不平等,但我们目前还不具备与之抗衡和使其重建的能力。虽然,国际金融危机为我们提供了展示“中国模式”的契机,但是也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西方国家步步紧逼的遏制。所有这些,都需要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挖掘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资源的能力。

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途径

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工作机制。政府作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体,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重大使命。当前我国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宏观管理。在政治上,政府应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内维持社会稳定,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同时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构建良好的外交关系。在文化上,我国政府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社会职能方面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调节社会利益分配,完善社会保障设施和福利政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立以民众为主的实践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政治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我国民众的政治认同感主要来源于对党和国家的满意程度,这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需求能否满足息息相关。因此,中国共产党应该着力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杜绝现象损害党的形象。政府应着重协调和解决社会中的利益冲突,解决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此,建立健全我国的各项制度运行机制和权力保障机制,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至关重要。这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就被充分地调动,才能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强大社会凝聚力和持久的影响力。

建立以媒体为主的监督机制。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在引导、教育和监督人们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建立以媒体为主的监督机制是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也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主义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反过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也是推动我国传播媒介、社会舆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培养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避免社会媒体在市场经济及多元价值理念的驱使下盲目向钱看,丧失其安身立命的初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以媒体为主的监督机制是相依相扶的,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价值诉求的时代要求。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雷锋精神;意义

为纪念雷锋“向雷峰同志学习”题词50周年,全国各界掀起了“学习雷锋”活动,这足以证明雷锋精神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但是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时候人们往往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在新时代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精神经久不衰的原因,懂得雷锋精神对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精神经久不衰的原因

雷锋精神的提出是在六十年代,在那个时代确切的说存在市场经济的成分,但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的展开。人们在享受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沐浴的同时,也接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腐朽思想的侵蚀,“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也开始蔓延。雷锋精神自六十年代提出来以来,一直有着广阔的市场,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曾明确的提出了“学习雷锋”的号召,一直到现在雷锋精神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无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精神都是一面旗帜,经久不衰。

1、雷锋精神有其深刻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又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社会意识。也就是说:道德与经济总是相继而生,相伴而随。道德观念总是根植于一定的政治、经济生活。雷锋精神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而现在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虽然有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没有变,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没有变。因此雷锋精神作为共产主义理想的意识形态,其根治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依然存在。实际上,雷锋精神所体现的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公民的代表形象。雷锋精神典型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民的新特点,给人们树立了一个社会主义公民的榜样。我们今天讲“四有”新人,其实雷锋就是社会主义新人的榜样。在过去的50年里,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郭明义等为代表的榜样人物特别多,这些新时期的“雷锋”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接受,就说明雷锋精神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

2、雷锋精神自身体系的完善性

雷锋精神传承50多年可以说已经形成了其自身存在发展的一个理论体系,其本质就是“利他”和“悦己”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精神“利他”为每一个人所称道,因为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格。然而我们在很多情况下却忽视了雷锋精神的“悦己”,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利他”是“悦己”的实现方式,只有做到“利他”,才能从中享受到快乐。“悦己”是“利他”的动力源泉,“利他”过后享受到快乐,这样又进一步推动“利他”。整个体系就是在“利他”的不断进行和“悦己”的不断实现中发展,在给别人带去快乐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这在这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中达到升华。

3、雷锋精神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其实质是为人民谋利益,也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与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致的。雷锋精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当社会上出现急功近利的思潮时,人们就更加崇敬雷锋的远大理想;当社会上出现享乐主义倾向时,人们就更加认识到雷锋艰苦朴素的宝贵;当社会上出现假货和欺诈现象时,人们就更加渴望真诚;当社会上出现个人主义思潮时,人们就更加体会到雷锋所体现的集体主义精神的正确;当社会上出现人情冷淡的风气时,人们就更加渴望雷锋那“春天般温暖”的情谊。【1】

二、雷锋精神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意义

1、集体主义的精神促进市场大环境的改善

雷锋精神讲“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抛弃个人的利益,首先考虑的是集体的利益。“雷锋精神”不是泯灭个性,而是彰显集体主义,在集体中体现个人价值。每一个个人都是存在于特定的群体当中,受整个群体的影响,个体的发展受到群体发展情况的制约。每一个个体都是社会性的,都不能脱离于他所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人的个性,并不是单个人所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如果整个市场经济的大环境遭到破坏,那么其中的个人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和冲击,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讲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2、敬业奉献精神推动市场经济诚信建设

雷锋精神中有“干一行爱一行”的奉献精神,一旦准备做某一种工作,就要脚踏实地的做好,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雷锋精神的这种对工作的认真与敬业奉献对于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诚信建设有重要意义。现在许多经济个体为了纯粹的利益最大化,不讲诚信,采用欺骗的方式赚取不义之财,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雷锋精神的敬业奉献精神是一种个人的道德品质,也是市场经济诚信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经济个人在市场行为中做到爱岗敬业就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热情的对待市场的其他个体,以诚实的心态去面对市场主体才能得到真诚的回报。

3、“利他”与“悦己”体现市场经济的双赢精神

雷锋精神的重要内容就是助人为乐,“助人”和“为乐”体现雷锋精神的“利他”和“悦己”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人市场个体都是相互竞争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在竞争与合作中不是只有“你死我活”的拼杀,而是讲求的是“你好我也好”的双赢精神。在市场行为中,市场个体首先做到“利他”,这样就能得到良好的信誉,提升自身软实力,得到的将是更多的合作机会,这样就达到了“悦己”的效果。同时对于每一个市场主体来说,“利他”和“悦己”都是统一的,只有做到“利他”,才能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实现市场个体的双赢。

雷锋精神已经存在并发挥光芒数十载,其精神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雷锋精神的发扬对于整个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杨春红(1967-),女,汉族,陕西西安人,九三学社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7-0012-04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以及和谐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作为最主要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其相互之间的发展是否协调决定着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因此,要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则需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协调发展。

一、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理论连接点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领域可以区分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层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则作为直接的经济基础决定着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则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社会结构的逻辑定位来看,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关系以及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属于经济基础的领域;而政治秩序作为政治关系的实现形式,则是属于上层建筑的领域。一个社会如要建立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就要相应地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秩序,市场经济的出现必然要以其客观性的力量改变人们的政治活动方式,而不论主体的意志如何。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当然要与某种经济制度相结合,并体现这种生产关系根本性质的原则内容,而制度或内容方面的差别无疑会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产生不同的作用;即使在同一制度或内容的前提下,市场经济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形态也会因各种历史的和民主的特殊因素而呈现出多样性。但是尽管如此,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有着自己特殊的既定的运行方式和规则,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概括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特征和规则,而正是这些特征和规则,必然要在政治领域反映出来,影响和改变人们政治活动的方式,以及社会的政治秩序的特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运作需要借助于政治力量来维护,需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来保证,而实现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理论连接点也就在这里。

这种连接点的存在,首先,取决于政治权力的控制方式,须知国家仅仅是在“表面上”超越社会,实际上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为社会所控制,社会控制的方式是怎样的,国家、政治权力作用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方式也就怎样,而这种控制方式若是不能与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相协调一致和保持平衡,政治权力的作用就会与既定的经济秩序的要求发生种种偏离和冲突,乃至破坏和排斥这种秩序。其次,国家、政治权力自身运作的技术方式,包括政治秩序、效率、合理性程度、风险系数等等,也有一个与经济秩序的要求是否相协调、相一致的问题。所以,每一种经济关系、经济体制、经济秩序,都有自己的特定的政治要求,既包括政治权力的控制方式上的要求,也包括政治权力运作的技术方式上的要求。不实现这些要求,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就不能得到保证。

当然,无论是经济秩序还是政治秩序,背后都是一个利益问题。一定的经济秩序就是一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和分割方式,而一定的政治秩序也可以从政治利益的角度去理解。政治利益在本质上与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说到底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并且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这又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之间联系的基本观点上:经济生活相对于政治生活来讲终究具有更为根本的地位,政治领域归根到底要从属于经济领域。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和谐发展的理论连接点的本质之所在。

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及其在民主政治中的具体体现

一般说来,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各种相互联结的市场体系,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使“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协同运作,这一方面的必要性自凯恩斯以来也已获得广泛承认。在市场中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盈利性机构,其中企业作为具有独立地位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以相互平等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并在遵守共同秩序的要求和尊重他人平等权力的前提下进行自由竞争。在这一过程中,价值规律始终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规律而起作用。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一下这一运行规则,那么就不难看出,市场经济的运行内在地包含着两个重要的逻辑基点:第一,在市场上活动的主体具有经济交往方面的平等地位;第二,与这种平等相伴随的是主体活动的自由性质。

马克思指出:“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资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种理想化的再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少从体制层面上看都内在地包含着平等、自由的逻辑规定,而这两个逻辑规定必然要求在政治领域中也相应地实现出来。但是,如果要在政治领域中实现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即按照这种原则去建构政治秩序,就需要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来支持。那么怎样的政治体制才能符合这一要求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说不存在太多的疑问,这就是在现代政治中为人们广泛接受的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应该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国体层面;二是政体层面。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基本性质,即国家政权掌握在谁的手中,社会各阶级或社会集团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如何;而政体则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权体系按照怎样的方式去建构。国体决定政体的性质,政体又对国体具有反作用。理解民主政治首先有一个国体意义上的归属问题,即所谓民主是谁的民主。既然国家是与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的,民主也就不可能是超阶级的,所以列宁说“民主也是‘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的统治”。但是无论怎样,民主毕竟是作为一种特定的政体形式出现的,如果我们暂且抛开它所服务的国体,仅从政体本身的层面上说,它的最一般的特征就是在特定的社会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人民权力”的政治体制。所以列宁又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而正是这样一种政体形式,能够较好地保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平等、自由原则在政治秩序中的实现,从而能够成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合的政治体制。考察一下民主政体的运作机制,不论其具体形态如何,一般说来都包括政治权力的产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回收机制等各个环节,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就体现在这些环节中。产生机制主要解决政治权力如何从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中产生的问题;监督制约机制则保证已经产生的政治权力按照既定的要求进行运作,而不至于偏离轨道以及失控;回收机制则是政治权力的最后一道保险杠,它的功能是在政治权力一旦发生大的问题时将其重新收回到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手中。而这些机制的前提,也就是整个民主政体的前提,就是承认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公民地位和自由权利。如果不平等,就意味着特权的存在;有特权,就不可能少数服从多数,因而民主也就成为不可能。自由更是如此,如果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没有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那么民主机制的上述各个环节都将失去意义,最后只能意味着专制。所以,民主政体的存在本身就是与平等、自由的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是贯穿和渗透着这两个原则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定的经济体制总是要与某种经济制度相结合,并受这种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经济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反作用于经济制度。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总是受制于它所结合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历史的逻辑来看,市场经济首先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可能催生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通过前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发现,民主政治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国体层面的,二是政体层面的。虽然,资本主义在政体层面,在民利行使的形式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民主制度,如代议制、普选制、竞选制、罢免制、弹劾制、任期制等。但是在国体方面,国家权力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仍然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国体相对于政体而言,具有更为本位的意义。因此,资本主义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为催生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权力属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这就在国体层面上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保障。在政体层面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等,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虽然,我们在国体、政体两个层面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和谐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由于整个国民的市场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不强;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民民利享有和行使的充分性;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公民民利的不平等;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等。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

四、构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主要是解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先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经过近30年的改革,尤其是自1992年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初显成效。市场经济体系已初步建立,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已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却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政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司法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大于法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已成为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严重障碍。

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首要的是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以尽快改变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现状。加快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我们在制度设计层面体现以下精神与原则:

第一,平等机制。平等意味着法律地位的相等、公平。按照市场原则,必须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社会成员必须有平等地享有社会利益的权利。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多元经济,多元经济构筑了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人们的利益追求也必然是多元的。因此,只有平等的机制,才能保证多元利益追求的合理性。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单一整体性的利益结构,是个体利益绝对服从整体利益,并在整体利益强力控制下的平均化,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平等层面,但它抹杀了人的个性,对每个人来说并没有实现机会平等。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体制建设必须体现平等精神,以适应和保障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权利。

第二,有序竞争机制。竞争意味着选择,“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竞争是以各自利益的实现为出发点的。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多元结构这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必然会是有序竞争与无序竞争并存的局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竞争是单向的选择,是以计划主体的意志为轴心的。因此,束缚和约束了人们在平等地位上的选择,即基本上不存在竞争问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是全方位的,是双向的选择。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坚持有序竞争的机制。在制度层面建设上,既要考虑到竞争性,又要考虑到有序性,实现最优化的选择,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平等与自由。

第三,制约机制。制约机制主要体现在对权力的制约上。权力可以说是一定的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对一定客体的指挥制约能力和力量。权力具有利益回报性的特征,如果对权力不予以制约的话,权力则会成为实现更多的利益而采取超越合法合理范围的强制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同样需要制约机制来保障,以实现有序的竞争与发展。因此,政治体制建设必须体现制约机制。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主要应体现在:一是依法制约。即建立健全保障公民依据宪法法律对代表多数人掌握政权的少数人的监督和制约上。二是靠机制制约。即靠制度所形成的有序发展的结构制约,这里既涉及制度、管理,也涉及程序。只有这种规范化的制约机制,才能保障对权力制约的有序性。三是靠舆论制约。舆论制约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文化的表现,它是长期政治生活的传统、心理过程积淀的表现。舆论制约主要表现出一种“内省”的结果,是一种软约束。舆论制约的实质是以德律人,促使掌握权力者能经常在公众的舆论下“内省”,以保证对人民的权力行使的合法与合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使政治文明建设结出丰硕成果。

总之,只有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内含的原则与价值倾向,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出来,并使二者互相促进,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 贾高建.市场经济与政治秩序[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第6卷.2.

[2] 万俊人.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J].哲学研究,2000,(04).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列宁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5] 列宁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刘力.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治文明建设[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03,(02).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ony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Democratic Politics

Yang Chunhong

(Shanxi Production Promotion Center, Xi'an Shanxi, 710054)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理论经济学;经济学方法论;整体主义;个人主义;理论分歧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9-0017-06

经济学方法论是每一个理论经济学家从事经济学研究乃至建立经济学体系的“工具箱”。回顾近现代经济思想史,经济学研究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研究资源最优配置问题和研究人的经济社会行为。从经济学方法论的视角看,前者属于经济学个人主义范畴,后者采用整体主义经济学方法论。

一、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两种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立场

现代经济学发展了几百年,经济学内部之间的争论或者来自经济学领域之外的批判从来没有停止过,撇开经济学家之间对某些具体分歧不谈,从经济学方法论的视角看,经济学流派或者经济学家之间的争论可以近似地归结为经济学方法论上的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争。

1.经济学是研究市场机制条件下资源最优配置的科学

萨缪尔森认为,所有经济社会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三个基本经济问题:在一切可能被生产的物品和劳务中,生产什么种类和多少数量?在生产这些物品时如何使用经济资源?为谁生产物品?即如何在不同的个人和阶级之间分配消费品。同时,他还指出:“基本问题之所以至关重要是因为经济生活中的这一根本事实:在有限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生活水平是有限的,经济物品是稀缺的,不能自由取用的。由于不能满足所有的需要和欲望,社会必须在它们中间进行选择。”追随新古典经济学传统的经济学家,大都同意萨缪尔森的定义,认为经济学是研究既定条件下资源的有效配置。这种经济学定义及其所得出的结论揭示了一定范围内经济现象的经济规律,也能有效地解释部分经济现实。经过几代经济学家的努力,新古典经济学已发展成比较精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即教科书上的微观经济学),但同时也带有明显的工程科学色彩,与经济社会之间的鸿沟在逐渐拉大。

2.作为一门研究人的经济社会行为的科学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明确指出《资本论》是“研究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②,并多次强调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科学。罗雪尔认为,国民经济学只研究进入交换的财,即只研究经济财。经济财分为三类:(1)物;(2)劳役;(3)关系。现代经济学家艾克纳提出“把注意力集中在行为的特殊方面。即由稀少的影响强加的形式方面。因此,由此可以推论出,人类任何一种行为都落在经济学的概念范围之内。”当代经济学家托达罗在谈到经济学研究对象时说,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系统。该系统把人类和社会的活动组织起来,以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要和非物质需要。

从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而言,马克思的《资本论》无疑是极为深刻和全面的,但在论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马克思与这些经济学家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即把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而且马克思更加强调政治经济学的历史性、阶级性。

把经济学定义为具有工程科学倾向的学科,或者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的经济社会行为的科学,构成了不同经济学家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两大基本视角,前者借鉴牛顿力学中“原子主义”自然哲学观,后者从经济社会层面的人的社会性角度人手。从表面而言,经济学确实更多地表现为经济思想的差异,但从方法论的角度着手研究,现有经济学理论体系近似地可以分为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不失为一种简略可行的划分。

二、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经济学面临的二重性

1.个体性与社会整体性的统一

经济学个人主义认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单位是个人。它要求把一切经济现象还原到个体的层面,从个人的行动和目的、意图、动机等方面对经济现象加以说明和理解。个人主义方法论在相当长时间内一直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方法论准则。斯密认为劳动分工、货币发明、经济机制等都是在个人追求自由利益的过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且通过对“经济人”的分析奠定了古典经济学个人利己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从本质上讲也可以概括为个人主义,其理论中的“个人”就是其关于“经济人”的假定,它不仅构成了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也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大厦提供了基石。经过贝克尔、卢卡斯等人的努力,进一步增强了“经济人”假定的解释能力,但其方法论的内核并没有根本改变,仍是从个人的经济行为出发理解整体的市场行为。与经济学的个人主义相对立,整体主义认为应该通过经济社会的整体来研究经济学。它们认为,对经济社会进行分析、研究的基本对象不是个体或个体现象,而是社会的制度、习俗、社会运动,等等。德国历史学派指出“经济人”抽象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旧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凡勃仑也认为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制度结构、组织模式、文化和社会规模去理解人的经济行为。

我们认为,经济学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各有其合理因素和局限性。个人主义特别是其绝对的还原论的失误正日益被人们所指正;整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许多批评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它指出了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性,并正确地强调只有研究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才能对经济现象作出科学的说明。但是,整体主义并没有提供一套完善和规范的研究有机整体的操作方法。因为从分析单位的角度来看,整体与个体绝对不能相互割裂,二者的范围、程度和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处于相互发展的过程之中。因此,经济现象都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二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在经济学方法论中,萨缪尔森等人的“新古典综合”和20世纪70年代由卢卡斯等人掀起的“理性预期革命”,都是试图把新古典经济学个量分析与凯恩斯的总量分析结合起来的有益尝试。

2.实证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个人主义方法论强调,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具有相似性,因而,经济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性质方面也具有共通性、一致性。正像约翰・内维尔・凯恩斯曾全面概括的那样:(1)应该并且可以在政治经济学的实证科学和规范分析之间划出界限;(2)在一定意义上,把财富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分开来研究是可能的;等等。因此,他相信,作为一门实证的、抽象的和演绎的科学而不是一门伦理的、现实的和归纳的科学,经济学的预测一定是正确的(由于假设的正确性),当预测不正确时,对事实的探究总会揭示出一些起干扰作用的特别因素。这些因素应承担理论与事实之间差异的原因。总之,从经济学的客观性出发,实证经济学认为,它能导致经济理论的结论及其推论仿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且似乎是绝对的价值中立的,从而保证了经济理论的实用性和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力。

在经济学研究中突出实证科学的同时,无论如何不应忽视规范经济学的存在。实证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包括研究者立场、哲学理念、检验方法和适用范围,从这些方面看,彻底的实证也是不可能的。当我们指出中国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从而对这种高速增长提出质疑,并进而得出新发展观,这就加入了研究者的价值判断。把经济学的问题想象成完全可以预见和不带有任何偏见,显然是不可能的。实证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只有在特殊的意义上才是事实陈述,在普遍性的意义上只能是意义陈述。哈耶克认为,

“经济研究从来不是对社会现象为什么是这样而怀有的纯智力上的好奇心的产品,而是对迫切需要重建一个产生严重不满的社会所进行思考的结果。”

经济学具有实证和规范的双重属性。经济活动作为人的生存活动,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经济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又与自然规律有很大不同,带有很大的或然性特征。经济学要面对具有如此双重属性的经济活动作出正确的理论概括,就不能不既具有实证性,又具有规范性。

3.价值中立性与非中立性的统一

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和经验证实原则出发。提出了“纯粹的”、“科学的”经济学应该是价值无涉的科学的观点。他们一方面拒斥价值评价、价值判断,一方面尝试把实证主义的方法纳入经济学,强调经济学知识的可证实性。在他们看来,只要把经验证实原则引入经济学,就可以证明经济学的命题是不包含价值意义的纯科学命题。经济学的判断是科学判断而非价值判断,经济学对经济现象的描述是纯科学描述。这种说法,虽有为资本主义辩护之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总结,为改善经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这个角度上讲,经济学确实具有一定的价值中立性。

整体主义方法论者批驳说经济学并非“纯科学”。它不可能具有完全的“价值中立性”。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就曾经指出:要对世界历史的各种事实和现在的世界状况作出清楚的分析,看来无论如何需要从人的角度指出一条可以接受的一般研究路线,并指出每个人以及整个人类多方面的、全面的发展方向。从人的角度指出一条可以接受的一般研究路线是佩鲁等经济学家鼓吹的“科学的”经济学的根本之点。研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人,就要研究现实经济过程中的“人”,就要研究经济现实;而价值与现实是不可分的,价值是事实的价值,事实是包含有研究者价值观念的事实。这说明经济学不能回避价值评价和价值分析,那种以经验证实原则、价值中立原则来排斥价值原则是不可取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片面强调经济学的价值中立性或非中立性的观点,都割裂了经济学的客观性和价值性,都对经济学的性质作了片面的理解。“经济学价值中立论”从市场经济运行或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学中不包含价值性,实质上忽视了经济制度分析的存在,而且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也不是完全价值中立的。“经济学价值非中立论”强调了经济学中价值与意识形态因素的存在及其相互作用,但是也不能夸大这种因素的作用。对西方经济学中科学的成分采取抵制、排斥的态度,也是带有一定的偏见。可见,只有正确地把握经济学的价值中立性与非中立性的辩证关系,才有可能真正理解经济学所具有的价值中立性与非中立性相统一的性质。

三、经济学方法论纷争背后的理论反思与回应

从总体上看,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在经济学方法论上的争论是围绕以下具体问题来展开的。

1.经济事实与自然事实

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它们对于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理解。个人主义者强调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基本相似性,忽略其间的根本差异性,主张像对待自然现象那样来对待社会现象。他们尽管对经济现象的结论有所不同,但在强调经济现象的客观性和因果性方面则是共同的。萨缪尔森曾经指出:“各种看起来似乎不同的学科领域――生产经济学、消费者行为、国际贸易、财政、经济循环、收益分析――都具有明显的形式上的相似性。”从总体上看。尽管像马歇尔这样的经济学科学主义者也承认人类行为比自然现象更复杂。因而探索社会科学规律比探索自然科学规律更困难,但他们否认这种差别是本质性的、根本的。他们认为,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尽管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却都是客观的、因果性的、有规律的,因而是可以观察、试验和概括的。

经济学整体主义者则突出强调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在他们看来,经济现象首先是一个社会现象,像人的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不仅有自然物质世界的各种特性,而且具有许多它们所不具有的更加高级和复杂的特性,例如主观性、非确定性、个别性和非量化性,等等。因此,经济现象不仅仅是一种纯粹客观的物质运动过程。还是人的自觉的活动过程。主观性是经济事实的内在组成部分,人的动机、愿望、信念、希望等作为人的内在要素支配着人的行为,并通过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而对象化、现实化、社会化,成为经济事实的内容。经济事实以社会现象为对象,就不能不面对社会现象中的主观方面、精神方面,并对其加以说明。对经济现象中主观因素的把握只有用现象学的方法通过精神的沟通而达到,这就是说,要达到对于人的主观方面的把握,就决不可能仅仅通过自然科学那样的客观的观察和实证分析,而必须有自己的特殊方法。马克斯・韦伯说:“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关心的是心理的和精神的现象,而关于这些现象的移情理解无疑是与一般精确自然科学的方案能够或力图解决的问题明显不同的。”总之,经济现象从外在形态看带有某些自然科学的特征,但又具有许多不同于和超越于自然现象的性质和特点,这是突破和发展新古典经济学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2.因果解释与非因果解释

因果解释就是用事件一原因的关系来说明经济社会现象,困果律是自然规律中的最基本规律之一。相应地,在自然科学中,对于特殊事实的任何解释都必须找出那些事实的原因。经济学也是找出经济现象中的规律,但经济现象中的规律具有同自然科学并不完全一致的特点。经济现象区别于自然现象的最重要之点就在于社会现象中有人的动机、愿望等主观因素的参与,经济事件是作为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而产生和存在的。人的经济活动的动机与活动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成为经济学中的因果解释的关键问题。也正是在这里,经济学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分歧的焦点之一在于,在对经济现象的解释中,到底是人们的动机、愿望优先还是外在的结果优先。马歇尔说:“经济规律,即经济倾向的叙述,就是与某种行为有关的社会规律,而与这种行为有主要关系的动机的力量使用货币价格来衡量。”马歇尔先是承认在经济学研究中首先要研究人的动机和欲望等主观因素,认为生产财货的根本目的是用来满足人的需要,但他并没有坚持到底,正如他(同上)所说:“经济学家并不能衡量人心中任何情感本身。即不能直接地来衡量,而只能间接地通过它的结果来衡量。”他又指出:“他从结果来估计激发活动的动力”。因而,他认为是活动的结果决定了主观因素本身,即人们的愿望和动机服从于事物的因果关系。显然,马歇尔的前后论证存在着逻辑不一致性。

而对于整体主义者来说,对于动机的了解和理解是把握经济学中因果性的必要前提。马克斯・韦伯认为:“对具体行动途径做正确的因果解释,只有在这种明显的行动和这些动机被正确地理解,且同时它们的关系成为有意义的和可理解的情况下,才能达到。”韦伯又指出“它们有一个具体形式所认为的意向:唯有它才使有关过程成为一个统一体,唯有它才使这些过程成为可以理解。”新古典经济学的一大功绩是把经济学的基点建立在效用、人的主观愿望基础之上。它的缺陷也在于没有继续从主观愿望出发。深刻论证人的意识存在系统与外在物质系统的具体联系,从而科学地揭示出经济社会现象演化、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

3.单一方法论与多元主义方法论

目前,个人主义方法论受到了不少挑战。有学者认为。主流经济学的单一方法论表现为:在研究内容上,排挤了伦理学的内容而越来越狭隘化;在前提假设上。抽象为原子经济人而撇开了对真实人性的探讨:在意识形态上,崇尚单一的个人主义而窒息了思想自由;在工具运用上,大量机械地走数理化道路而离现实越来越远;在知识结构上,强调统一的专业训练而忽视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需要的知识多样性。正因为如此,经济学的思想越来越枯萎,研究的真正领域越来越封闭,经济学的进展越来越依靠其他学科的学者,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单一方法论正处在深刻的危机之中。正当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加速西方主流化之时,2000年7月,西方国家尤其是法国的学生兴起了一场“经济学改革国际运动”,这场运动的矛头直指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他们指出经济学要面向经验的和具体的经济现实,采用科学的而不是科学主义的态度,坚持经济学方法的多元论。

经济学整体主义方法论认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并不是截然对立、水火不容的,而是相容的、互补的,它们各自有助于说明经济现象的不同方面,因而可以同时在经济学研究中得到应用,并帮助人们达到对经济行为的全面完整的理解。具体而言,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综合,必须摒弃传统理性主义封闭的局部性思维,广泛借鉴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新知识,以研究现实经济社会中的“人”为出发点,结合社会、文化、制度、心理等因素理解人的社会性,从而为经济学的重建奠定基础。坚持经济学多元主义方法论,其实质是一种在经济学研究方法论中的宽容精神和开放态度。我们并不否认新古典经济学在构建统一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上的贡献,也不否认它对经济现象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又有其明显的适用范围和相应的局限,如制度、技术假定不变,以单一的价格联系取代其他联系,等等。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以后经济学的每一重大突破与创新。无一不是与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假设的修正有关。可以公正地说,主流经济学总体上仍若无其事地照常运行,仿佛什么错误也没有发生。它的行事程序没有出现显著变化,单一理论的实践仍占统治地位,欧洲、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异端经济学家仍然在任命、晋升和科研方面被排除在外。事实上,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单一理论主义的变本加厉。毫不夸张地说,主流经济学对危机的总体反应是把头埋进沙子中。在这种意义上,方法论多元主义实际上为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方法论空间。

4.经济学家对人性看法的分歧

个人主义相信“人是自私的”人性观。个人主义分析经济问题的出发点是从每一个个体出发的,每一个个体在经济社会中表现出丰富多彩的人性。而与经济分析直接相关的是人性的“自私”、“贪欲”,以及社会满足这些要求的条件的稀缺。休谟指出在人的自然性情中,“自私”是最重大的一种,指的是人们总要追求三种福利:一是我们内心的满意;二是我们身体外表的优点;三是对我们凭勤劳和幸运而获得的所有物的享用。他指出这当然不是说人没有利他的感情(例如人的亲情和爱情),而是说利己总是首要的和最重要的。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经济学家或者说主流经济学家,也许他们研究问题的视角和经济学结论相距甚远,但从方法论层面看。他们几乎都是从“人是自私的”经济哲学观出发,建立一个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

整体主义经济学家更强调人的社会性层面。重视制度、习俗和文化传统分析的经济学家,都是以人的社会性为基点,批判个人主义经济学家的方法论。以马克思为例,他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研究经济问题开始接触到的是一个个生产者、消费者和市场,一般认为个体就是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其实不然,马克思认为每一个个体背后的“社会生产关系”像“普照的光”,决定了经济社会中个体的行为。如果仅从个体出发,要么抓住了经济现象而忽视了问题的本质,忽略了决定个体行为的最重要因素;要么从简单现象出发,明明是研究资本家的经济行为,却避而不谈,或泛化为一般人的行为,马克思批判他们是为资本家辩护,是资本主义的代言人。马克思经济学的立场与制度主义经济学当然差别很大,但在批判个体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方面是比较相近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将马克思经济学划入整体主义经济学方法论范畴。

如果从当代人文社会科学已经产生的理论成果来看,坚持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经济学方法论都有进一步发展乃至突破的必要。不同学科的理论家们关于人性的认识,分歧很大,有的往往选取或放大人性中的某一点,而忽略人性中的其余部分。但关于人性的看法至少有两点达成共识:人性既包括又超越动物性(感性);人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过程性、形象性、生成性和主动性的统一。以这两点认识为基础,坚持个人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经济学家们认为人是自私的,这种自私的本性与动物的本能性几乎可以划等号,未能在经济学中展现超越自私的内容,以至于个体主义经济学可以解释许多经济现象,但是利他、互助、非自私的经济行为却排除在主流经济学理论框架之外,要么说是特例,要么说可以用人性是自私的予以解释。我们认为这些解释难以服众:超越动物性的人性恰恰是普遍的,而且自私与利他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人性,不能用一个解释另一个。至于整体主义方法论,似乎重视了人性的社会性层面,但这种社会性(制度、文化、习俗)被认为是既定的、外生的、刚性的,缺乏过程性、形象性、生成性和主动性,以至于这种社会性的人性是一成不变的,人在它们面前似乎无能为力,或者被动接受,或者激烈炸碎。现在来看,我们更强调制度的亲和力、人们选择的主动性、人性的生成性和可改造性。

5.如何处理从个体到集体的路径问题

经济学家在建立理论体系时如何处理从个体到集体的路径问题,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之间的差异也是明显的。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经济学家研究问题的出发点不同,但终点是一致的,都是研究市场经济中的群体行为,因而就产生了“从个体到集体的路径问题”。个人主义经济学家从市场中每一个消费者、生产者、单个市场出发,分别建立消费函数、生产函数,他们要得出市场上的消费函数、生产函数,就假设生产者、消费者是市场“原子”,彼此相同、互不干扰,没有模仿和文化认同,简单地将单个市场主体行为相加得出市场群体行为。个人主义经济学家的做法遵循了“从个体到集体的路径”,但是这种简单“市场加总”的办法,其逻辑缺陷是显而易见的:那种假设市场中每个生产者、消费者是完全相同的做法,要么与现实严重不符,被整体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是“黑板经济学”;要么理论逻辑存在致命“硬伤”,难以令人信服。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4篇

人是社会运行形式的承担者和实现者,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势对应着一定的人格。那末,市场经济对应的是何种人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铸就什么类型的人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格塑造又必须经历怎样的过程?都需要深入研究,作出科学而明确、系统的回答。

一

要研究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人格问题,就要首先明了人格的内涵及结构。从社会学观点看,人格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统一;按照伦理学观点,人格是指人在道德品质上的善恶程度;从法律学观点去认识,人格是指人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在一些心理学家看来,人格表示个人所具有的心理特征的总和。这些看法只是表现了人格本质的一个锥度、一个侧面,而关键是要从哲学的层面把握其一般本质。

我认为,从哲学层面界说人格,必须从人的本质即人的本性着眼。人格是人作为人的资格,这种资格直接源于人的本性,人是由于具有了人的本性才成其为人、才具有作人的资格的。人的本性确指人的“内核”,人格指谓人的“含核之果”。因此,在我看来,人格是人作为

人的资格,是人的本性的统一的、综合的表现。

现在的问题是,人的本性是什么?在讨论人的本性时,人们经常引用马克思的一段名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些人往往把这段当作马克思给人的本性下的定义,其实这只是揭示了研究人的本性及其发展的科学方法。研究人的本质或本性,要从人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要从人的实践关系去着眼。因此,马克思在与上述一段话相同的那篇文章中指出:“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以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不是从外在的事物,而是人人自己的活动去理解人的本质、人的特性,才使马克思确定不移地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CD2〗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的一些系列论述启示我们,正是人自己的实践活动造就了人的本性。实践的矛盾的、超越的本性造就了人的矛盾的、超越的本性。人的本性是以实践本性乃至矛盾本性、超越本性为特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个体需求和社会规范的否定性统一。显然,依据这种“否定性统一”的不同性质、状态,可以将人的本性区分为不同的类型:第一,依附性类型。在这种类型中,适应对象、依附对象的自然本性占据主导地位,表现为个体对自然、他人、社会的依附倾向。第二,主体性类型。此种类型中改造对象、改造自身的属人性占据主导地位,表现为个体追求自主发展和追求社会发展相统一的倾向。第三,反主体性类型。这种类型是主体性类型的异化,是人的主体性的破缺和失衡,在这种类型中,阻碍改造对象和改造自身的“属人性”占据主导地位,表现为个体阻碍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倾向。

从上述的人的本性及其类型的分析,必然合乎逻辑的引出人格的结构问题。人格是人的本性的统一的、综合的表现,由人的实践活动造就的任何人的本性,都潜在着依附性、主体性、反主体性这三种属性。任何人的人格,都是其三种本性的综合、统一的表现,而统一的结果必然是其中一种本性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其基本发展自身,只能依附他人和社会的人格,其基本性质包括惰性、奴性、依赖性;而主体人格是自主发展自身和发展的人格,其基本属性有破坏性、施虐性、反进步性。

界说人格的内涵与结构,是深入揭示市场经济与人格特定联系的前提。与前市场经济形式对应的是个人依附人格。历史向我们表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的前市场阶段,由于力量软弱,人们不得不通过血缘和地域关系 成某种形式的人群共同体去对付强大的自然。这种实践活动和社会状态要求和造就的必然是族群主体人格,个人并不属于他自己,他不能自主地面对对象世界和自身,只能依附族群,所以,个人这种性质使他只能具有依附人格。因而马克思把人的最初的社会形态称为“人的依赖关系”状态。

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后,人类社会进入了它不可逾越的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依赖物的社会经济形势,这个物不是一般的物,而是人的创造物,在这种意义上,人依赖物也就是人对对象化的自身本质力量的依赖。相对于基于自然联系的“人的依赖”,这自然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在这种经济形势中,个人必须吸纳社会的生产能力,变革对象创造商品,并以商品所有者的身份与他人平等地参加与商品的交换,在这种独立自主并在一定程度上对自我行为负责的活动中充实和发展自身。因此与市场经济对应的是有了新的本性的个人,是既发展对象又发展自身的人,即具有主体人格的人。所以马克思把人类发展的第二大社会形态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状态。这里的“独立性”不是一般的独立性,而是作为主体的独立性,它势必要冲破与血统、地域等自然性相关联的他人、族群的束缚,作为一定的意义上的活动主体,独立地发展对象和自身。因此独立的人,也就是主体的人,即具有主体人格的人。

市场经济对应个人主体人格。这里的对应,一方面是人作为手段与市场经济的适应,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具有主体人格的个人作它的承担者。没有个人主体人格存在,也就没有市场经济存在。因此而个人主体人格的发展程度,必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态、成熟程度相对应。另一方面,作为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个人人格,又以人自身为目的,标志着人自身相应的发展程度。人作为手段,推动社会经济形势乃至社会整体的发展,作为目的,又实现自身的发展。在市场经济阶段,个人可以也必须铸就为具有主体人格的人。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两种不同形式的市场经济,既有性质的共同性又有性质的不同性,两者各自对应的人格亦处于此种关系中。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把“物的依赖”与维护个人私有财产和利己主义相结合,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社会标准”和“人的标准”的分离。它对应的个人主体人格必然是片面的、非普遍的。

马克思曾指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基本经济事实”表明,物的世界的增值以人的世界的贬值为伐价(“物”的地位高于人的地位)第9这一分析是极其深刻的。以“人依赖物”为本质的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人依赖对象化的人的本质力量而成为独立的主体;另一方面依赖外化的相对独立的人的本质力量而变成物的奴隶、金钱的附属物。

这也就是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带来的正效应和负效应。资本主义以制度的形式维护个人私有资产和利己主义,必然强化市场经济对人的负效应,从而抑制人的发展;注重“社会标准”而蔑视“人的标准”,使物的世界增值人的世界贬值,形成“物”统治人的畸形现象。由此,必然导致个人主体人格的片面性和非普遍性。主体人格本来是既发展对象又发展自身的,但“物的统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造成了普遍的人的对象发展统治和制约人自身发展的特殊性质。人通过充当获取“物”、获取经济利润的工具来片面发展自己,而忽视和压抑积极的人的价值追求、独立创造精神、高尚的德性等主体人格素养的培育和全面发展。同时,由于全社会的个人私有财产至上和利己主义主导,使竞争必然普遍导致一些人的发展以牺牲另一些人的发展为代价。因而,片面的个人主体人格,是不能在全社会形成普遍的存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此有所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把“物的依赖”与维护公有财产为主的财产体系和包含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相结合。这样,“物的依赖性”的两重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有了新的表现方式。它既能使人充分地通过物来实现和确证自己,表征自己的主体地位;也能使人不再盲目地受物的支配,从而使物由于利于人的发展而显示其意义,这就必然导致“社会标准”和“人的标准”的统一。人的自主创造在为经济乃至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的同时,也为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即通过社会财富的联合占有、社会保障体系的确立、集体主义的弘扬,促进每一个人的本性及其人格的重塑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应应健全、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社会标准”和“人的标准”的统一使个人主体人格具有了对象发展与自身发展相统一的性质。人不仅能过充当手段、通过创造物、占有来确证自身的力量、表现自身的价值,而且要以人自己为目的去全面发展自身,表现人独立于物的意义和价值。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不是片面的而是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

社会主义 求实现人对物的自主创造、生产资料的联合占有、集体主义精神和每个人自由而平等发展的诸方面的统一。因此,每一个人主体人格建构和全社会一切人主体人格建构是互为前提、彼此一致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不仅是社会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形象,而且是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形成。

如果说那种片面的、非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表现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那么健全、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则表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及其优越性。显而易见,健全、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的确立,既是对片面的、非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历史性超越,又是对共产主义阶段的,排除了反主体人格干扰的真正纯粹意义上的健全主体人格即全面发展的自由人格的历史性准备。

我认为,依据“社会标准”和“人的标准”的统一,也就是发展对象和发展人自身的统一,人作为手段和作为目的统一的原则确立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完整体系,当有以下六种人格构成要素:

1.博大的人格。它确指个人主体人格的人生意义层面。主要包括一个人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信仰和执着的追求。博大的人格,表现着发展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人,基于世界历史性联系的,观照世界和人生的特殊视角。它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追求作为生命的意义和精神的寄托。它有着既占有对象又超越对象的功利意义,既完善自身又超越自身的崇高境界,表现着心灵的博大和精神的深邃。事实也雄辩地说明,没有普遍的博大的人格的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的发展也难以达到它应有的历史高度。

2.独立的人格。它是指个人主体人格的个体价值层面。市场经济和人的相应发展内在需求的最根本的个体价值包括自立、自主、创造。自主的人,是在广泛的社会联系中占有类的本质,即运用人类获得的能力、财富来武装自己的人。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成为以独特的个性和功能,独立自主地创造物的主体。正是普遍的独立人格才能共同创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基础。个人独立人格的普遍形成,意味着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现人作为人的无限潜在创造力。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这里所说的人的一定程度的解放,我以为,首要的就是独立人格的形成。

3.自律的人格。它指谓个人主体人格的社会化层面。主要包括人依据规则、规范、规定所形成的自我约束、自我负责、自我尊重的意识、品格和行为。市场经济不仅是自主经济,而且是规范经济、竞争经济。它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则、契约来规范行为主体,使不同的主体在共同的规则中自主地、公平地竞争。这就需要行为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主参与竞争,时刻思忖自己的行为后果,并能确认和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力及人格尊严。这是维系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不可少的。譬如,再完备的市场规则也不会是没有漏洞的,倘若没有有着自律人格的人的自觉遵守,而仅仅依靠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作保证,那是不堪设想的。至于人格尊严,如果没有行为主体的自我维护,仅仅依赖社会保障,那也是易于落空的。所以,自律人格的普遍存在,是市场经济有序运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同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应的人的现代化,也需要自律人格的形成,这正是人与社会统一达到成熟程度的一种表现。

4.高尚的人格。它是指个人主体人格的道德层面。主要包括个人与他人的统一、个人与社会的统一,集中表现为个人与集体的统一,它表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特殊的要求。既不同于资本主义所宣扬的利己主义,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主义。利己主义坚持个人利益至上,以个人利益否定集体利益。传统的集体主义以集体利益代替个人利益。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坚持以个人自立、个人发展为集体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坚持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当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既不背离的方面,又有统一的关系。市场经济的交往方式,一方面既有利己的(个人是目的)也是利他的(个人又是手段),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正是体现了这一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利己和利他有时又是对立的,因而,市场经济容易滋生利己主义,导致道德沦丧。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它是对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自觉抑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使然。因此如果不造就普遍的高尚人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难以切实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5.健康的人格。它是指个人主体人格的社会心理层面。主要包括个体内部的心理协调和外部的心理协调。健康的人格,能自我协调,形成自信、向上、坚韧的特质,并能坦然面对顺利和挫折,能积极实现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具有豁达性、兼容性、融合性,能多角度看待人和事物,自觉的处理人际关系,努力做到对社会多样性的事物的认同。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是处于世界性联系的网络状的多向性经济。现代化的人亦应成为有着开放性、发散性思维和性格、具有健康人格的人。

6.审美人格。它是指个人主体人格的审美层面。主要包括创造美、欣赏美和发展自身。具有审美人格的人在自主创造对象时,不仅能观悟到自己的个性和才能,亦能感到作为主体的品性和力量,进而美化、塑造和发展自身。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克服劳动的异化,造就全面发展的新人,形成审美人格。同时,审美人格的普遍形成,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前提。

以上,是在纯粹的或理想的意义上探讨市场经济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格的对应性质和关系。然而至关重要的是进一步研究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的人格塑造问题。

三

现代化的人和现代化的社会是在相互制约和作用中生成的。高素质的人和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向建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但人是能动的主体,我们应该也可能通过人的自觉塑造来推进这一历史过程。

如果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应的是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那么我们在现阶段,就应该自觉地把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作为人格塑造的目标。当然这里谈的只是一般目标、“理想目标”,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来讲还需要具体化、层次化,而具体实施时,尚需过程化、阶段化。同时,还必须指出,社会历史规律其实是一种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必然有某些起反作用的影响在发生作用,来阻挠和抵消这个一般规律的作用,使它只有趋势的性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和造就健全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健全普遍的个人主体人格必然支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同样只能是一种趋势。我们只能也必须在现实的市场经济实践和现实的人格基础上自觉认识和推进这种趋势。

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都不是凭空产生的。我们面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我国特殊的前市场经济转化而来,并将经历一种特殊的现代化过程。当然,市场经济和个人主体人格又在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中获得各自的发展。

基于此,我们来探讨目前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塑造途径。如前述,马克思关于“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等一系列论述给我们的方法论启示就是,人自己的实践活动造就人的本性。因此,我国目前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的塑造,亦即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归根到底要通过体现新的时代特征的当代中国人的实践活动去实现。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在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体制上取得的崭新突破是,明确提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三结合”,即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同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法制的基本政治制度相结合,而且要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这种“三结合”就是具有当代中国时代特征的前所未有的实践活动,而自觉推进这种实践活动,也就是我国目前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塑造途径的根本前提。

从此前提出发,我以为,我国目前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塑造的基本途径有三:其一,经济政治活动途径;其二,制度规范活动途径;其三,社会教育活动途径。

所谓经济政治活动途径,即全社会应自觉引导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和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向健康的方向转化,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是这种“引导”的首要要求。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结合尚不完善的阶段,经济不正当行为、政治不正当行为极易发生,不是因噎废食,而是推进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经济〖CD2〗政治〖CD2〗文化”三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有效抑制经济、政治行为的不正当法。上述“引导”的又一要求是,培育和倡导社会主体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的主体人格精神心理。这也就是创造条件,引导社会主体从正当的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中“生长”出适应这种行为而又超越这种行为的主体人格素质。

而制度规范活动途径就是,全社会应引导外在规范作用向社会主体内在规范素质乃至主体人格素质的转化。这一引导的前提是制度规范的有效性。要致力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三结合”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定到有效实施的过渡期的缩短。制度规范的有效实现,直接训练、陶冶社会主体的规范意识和行为习惯。社会主体有了相当的“规范”素质基础,才可能深刻理解和领悟社会规范的意义和价值,进而生成主体人格的自律素质。具有此种人格素质的社会主体,不仅不会钻法律、制度、规范的空子,而且会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自动地而不是受遏制的守法、守规、守纪。

主体人格塑造的社会教育途径,主要是以正义经济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为中介,在文化上突出三大精神支柱的巨大作用,造就社会主义的主体人格素质。

个体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5篇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质的规定性,它规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量的规定性,它明确了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化的程度和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化程度的统一。

【摘要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 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 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

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 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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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 %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 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

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 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 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 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 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 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 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 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 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 ]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主权, 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 )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 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 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 ]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 ]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 )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 )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盛洪。市场化的条件、限度和形式[J]。经济研究,1992,(11)。

[2]张灿,谢思全,董利。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

测度[J]。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5)。

[3]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陈文通。如何正确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N]。北京日报,2002-04-19.

[5]江晓薇,宋红旭。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6]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J]。宏观经济管理,1996,(2)。

[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 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9]盛洪。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过渡过程的研究[J]。经济研究,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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