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安检法规的特点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篇

一、《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是指发生事故后可能导致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根据设备的潜在危害程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纳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1、额定出口压力≥10MPa,且额定蒸发量≥400t/h的蒸汽锅炉;

2、容积≥100m3毒性程度为高度以上危害介质、容积≥200m3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

3、10人以上的医用氧舱;

4、客运架空索道和缆车;

5、A级大型游乐设施;

6、额定起重量≥320吨的起重机、额定起重量≥75吨的冶金起重机;

7、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客梯、自动扶梯和蒸汽锅炉;

8、经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并经市级安全监察机构确定为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二、各监管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建立本辖区内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台账、档案。并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现场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根据社会举报或上级要求,可随时组织现场检查。

三、各监管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章和标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四、各监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警示标志、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专项应急救援措施等,重点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安全监察人员在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现场检查时,应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由安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归档。

六、在现场检查时,如有事故隐患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时,检查人员应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注明,并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七、各监管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报检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奋战60天,安全迎国庆”这一主题,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水平,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特成立**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活动,县安委办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行动时间

20**年8月1日—9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涉及督查10个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工行业;2.烟花爆竹;3.道路交通;4.消防;5.建筑施工;6.特种设备;7.农业机械;8.学校;9.水利;10.城市基础设施。

五、组织形式及执法检查内容

全县共组成30个安全生产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全县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3个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1.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组:

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要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要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

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2.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砖厂)企业进行检查,督查企业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切实可行。企业硬件设施如窑体、机房、宿舍、线路是否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企业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仓库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位个人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

(二)公安局成立3个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1.道路交通检查组:

集中整治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2.消防检查组:

①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是否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的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②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三种或三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业)。重点对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歌厅、洗浴、美容美发、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

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

3.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检查组:

对所有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都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及未经许可定点燃放大型焰火活动,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文教局成立2个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1.学校安全检查组:

负责对学校消防、交通、设施设备、校舍、食品卫生进行全方面检查。消防: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交通: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高校自有班车、中小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设施设备: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舍:全部拆除D级危房,及时加固检修B、C级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样、入库索证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

2.音像、网吧安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音像店、网吧进行检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无证营业,严查网吧未成年人入内,定期培训营业人员,提高整体素质,整顿音像店违规违纪行为,促进文化娱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四)交通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及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

②公路运营。一是要加强桥梁隧道管理。建立桥梁责任制体系,明确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完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

三、四类桥梁要确定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出现的危险桥梁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看护,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养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认真分析公路的技术状况对行车带来的影响,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设施的安全水平。

③道路运输。一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鼓励引导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安检人员及安检设备配备到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三是运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划分符合营运要求。四是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五是加强个体车站和个体运输车辆管理。各乡镇政府及运管部门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五)建设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建筑企业施工安全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进行检查。

①建筑施工:一是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该进行专家论证而不经过论证的,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进行现场演练的。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六是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七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八是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②城市基础设施:一是城市燃气、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是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三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标准、规范。四是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六)工商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查处工作。本着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措施,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我县市场经营秩序。

(七)质监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及安全运行进行检查。

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②开展特种设备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驻厂监督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杜绝“三违”(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现象。三是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③加大车用气瓶、冶金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八)农业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九)水务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一是加强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严防挎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二是治理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

(十)气象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防雷、防静电检测,加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十一)工促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企业及各乡镇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做到自查自纠,各自负责,从源头上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

(十二)商务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所有加油网点办证审证、生猪定点屠宰,牲畜、家禽定点养殖宰杀,有色金属、酒类及煤炭经营等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贸易流通行业的正常运转。

(十三)卫生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疾病防控、职业病危害预防,食品卫生,餐饮行业饮食卫生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等安全监管工作,预防疾病传播及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四)电力公司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供电、用电,电工安全技能培训,抢修供电断路及事故处理等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县用电供应工作畅通无阻。

(十五)食药监局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药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经营市场,加大非法药品流入市场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十六)供销社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负责全县所有供销系统下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

(十七)九个乡镇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各乡镇成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检查组,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辖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配合各专项检查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周年献礼。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要明确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党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各负其责,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保障格局;要严格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杜绝断岗、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新晨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3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目标。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秩序为保障,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培训教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以内,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监管执法的对象及范围

(一)重点监管对象。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为主料进行生产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企业将纳入县安监局监管重点监管对象(见附表1)。

(二)综合监管对象。一是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建设、消防、水利、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一般监管对象。一是除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对象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突出重点时段适当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二是对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安排查处,并按时回复举报人。

三、任务分解

监管执法检查由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具体负责。

四、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为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但根据监管执法对象、频次的不同以及单次监管执法活动确定的重点可以在规定内容中有所侧重和选择。

(一)烟花爆竹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零售网点的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网点内的烟花爆竹储存是否超量、经营地址是否改变、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是否销售“三无”产品等,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储存等行为。

批发企业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产品流通记录、烟花爆竹仓库现场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等。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病卫生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

(三)非煤矿山(露天矿山)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全产标准化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各种图纸、“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记录、劳保用品发放记录)、职业病卫生的管理、采场安全环境、排土场、采场安全基本参数及状况等。

(四)非煤矿山(地下矿山)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展情况、“三同时”的落实情况、职业病卫生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记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安全投入、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出口、矿井巷道、开采工作面、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井下通讯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的安全状况、完成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城乡规划建设局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各种资质证、许可证、施工单位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三同时”的落实),安全生产施工(各种警示标志、防护用品、“四口”“五临门”的防护措施、安全网、脚手架的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三项五线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种作业方案的制定)。

(六)消防安全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消防大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七)供电公司、水电站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水务局重点检查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三同时”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种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检查供电公司各种标准、规程及制度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善,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班前会、两票的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是否制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换岗及新聘用的生产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八)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相关单位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职业卫生防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源及应急预案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九)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交警、交通、公路、城建等部门重点检查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安监局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坚持强化监察监管。通过监察监管促进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通过监管监察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要尽量与计划外执法相结合,监管股室执法检查要尽量与行政许可业务范围相结合。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4篇

近段时间来,全国各地因灾先后发生多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了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高温、汛期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稳定和发展大局。当前,正值高温季节和防洪度汛的关键时期,也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易发期。对此,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一定要从建设平安、构建和谐、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义务,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法使用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落实责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及管理状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经过定期检验,是否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泄漏,是否有泄漏报警装置;各种监控设施、设备是否可靠、灵敏;各种电气设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并演练。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发出安全监察指令的,应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宾馆、医院、商业超市、工矿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工地、游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凡是未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绝不允许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CNG加气站和气瓶检验单位,要对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以及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凡达不到规定安全条件的,应立即进行整改,不得违规从事气瓶充装和检验业务。

特种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安装、维保活动,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装和维保,保证特种设备安装和维保质量。

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避免人为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5篇

一、检查时间及计划

1、今年区安监局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建筑拆迁工地)780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85家,综合类(工业、商贸、建筑拆迁、学校、市场)340家,职业卫生企业30家,其它类别企业检查、查处52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湖南本安亚大新材料公司、西龙涂料化工厂、松井化工公司、梓先涂料公司、银天轻合金公司和曙光集团动力分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9家(包括全区18家汽车加油、加气站;安达燃油配送公司油库、曙光集团动力分厂气体储罐区、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库、湖南隆康农资公司、湖南大方植保公司、长沙红大阳农药公司、长沙东龙化工公司、龙西涂料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长沙信本化工公司、长沙佳清化工公司、长沙北海化工公司等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全区各建材、农药专业市场的油漆、农药专业经营门店和有少量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零售、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4、对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办公点内无危险化学品样品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纯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许可证认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和相关经营台帐的完善;

5、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安排在年初、岁末等销售旺季,部分门店储存量较大的单位在3季度高温季度的安全监管;

6、严肃查处我区区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迅速查封查处一起,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7、职业卫生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中重点监管的10家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印刷业、石材加工、饲料生产的粉尘危害企业为主,在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类企业(主要是工贸企业、市场)监管中同时进行;

8、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拆迁、装饰、装修施工工地与企业、工贸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市场等)等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重点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建于居民区内的幼儿园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酒吧、大型网吧、大型休闲、娱乐场所等),包括在我区组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80家,建筑、拆迁工地和建筑企业60家,重点市场26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40家,人员密集场所50家,交通运输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4家,其它企业73家,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每季度不少于85家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尤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有反映的安全问题与状况实施专项跟踪监督管理,重点安全隐患每季检查一次,确保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位,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加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查处、督促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10、协同区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加强对相关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编制及落实、实施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的运行资质及检验合格证明;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与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6、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7、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装备情况;

8、消防安全状况、现有安全条件等,安全投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

9、现场安全条件、安全间距,安全标识情况;

10、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管、检测情况;

11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2、高危行业新扩改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

13、其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制度,每季度区安监局编制下达按月安排的具体落实到每家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有芙蓉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计划按综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四大类,根据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国家、省、市的特别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按月编制当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执法计划同时报市安监局备案,并报区政府。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每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在芙蓉之窗网站安监局专页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加油站)、烟花爆竹、综合类、职业卫生等四大类,告知书包括如下内容:检查人员与资格、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执法检查要求、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罚则、执法检查内容等七大项内容。

3、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结果公示与告知制度,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检查基本情况,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均形成小结在安监局网站专页上进行公示。每次检查完成后均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告知,包括: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存在安全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强制措施的,均送达相关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按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原则上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均用电话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知。(接群众举报和街道上报,并将进行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事先通知被查处单位)。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6篇

一、检查时间及计划

1、*年区安监局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建筑拆迁工地)780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85家,综合类(工业、商贸、建筑拆迁、学校、市场)340家,职业卫生企业30家,其它类别企业检查、查处52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湖南本安亚大新材料公司、西龙涂料化工厂、松井化工公司、梓先涂料公司、银天轻合金公司和曙光集团动力分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9家(包括全区18家汽车加油、加气站;安达燃油配送公司油库、曙光集团动力分厂气体储罐区、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库、湖南隆康农资公司、湖南大方植保公司、长沙红大阳农药公司、长沙东龙化工公司、龙西涂料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长沙信本化工公司、长沙佳清化工公司、长沙北海化工公司等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全区各建材、农药专业市场的油漆、农药专业经营门店和有少量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零售、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4、对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办公点内无危险化学品样品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纯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许可证认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和相关经营台帐的完善;

5、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安排在年初、岁末等销售旺季,部分门店储存量较大的单位在3季度高温季度的安全监管;

6、严肃查处我区区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迅速查封查处一起,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7、职业卫生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中重点监管的10家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印刷业、石材加工、饲料生产的粉尘危害企业为主,在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类企业(主要是工贸企业、市场)监管中同时进行;

8、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拆迁、装饰、装修施工工地与企业、工贸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市场等)等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重点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建于居民区内的幼儿园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酒吧、大型网吧、大型休闲、娱乐场所等),包括在我区组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80家,建筑、拆迁工地和建筑企业60家,重点市场26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40家,人员密集场所50家,交通运输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4家,其它企业73家,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每季度不少于85家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尤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有反映的安全问题与状况实施专项跟踪监督管理,重点安全隐患每季检查一次,确保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位,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加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查处、督促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10、协同区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加强对相关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编制及落实、实施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的运行资质及检验合格证明;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与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6、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7、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装备情况;

8、消防安全状况、现有安全条件等,安全投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

9、现场安全条件、安全间距,安全标识情况;

10、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管、检测情况;

11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2、高危行业新扩改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

13、其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制度,每季度区安监局编制下达按月安排的具体落实到每家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有芙蓉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计划按综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四大类,根据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国家、省、市的特别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按月编制当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执法计划同时报市安监局备案,并报区政府。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每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在芙蓉之窗网站安监局专页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加油站)、烟花爆竹、综合类、职业卫生等四大类,告知书包括如下内容:检查人员与资格、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执法检查要求、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罚则、执法检查内容等七大项内容。

3、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结果公示与告知制度,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检查基本情况,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均形成小结在安监局网站专页上进行公示。每次检查完成后均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告知,包括: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存在安全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强制措施的,均送达相关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按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原则上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均用电话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知。(接群众举报和街道上报,并将进行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事先通知被查处单位)。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7篇

关键词:核电厂;常规岛;射线检验

中图分类号:TL4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核电厂是通过核裂变产生大量能量,由能量转化为热能,热能在一回路与二回路中传递,以蒸汽的形式,推动汽轮机(把热能转化为机械能),再由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把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从而实现核能到电能的转变。通常,核电厂有三大部份组成,核岛、常规岛及BOP辅助系统。而常规岛部份与常规火电厂的发电原理基本相同,它实现从热能、机械能、电能转变过程的功能。在常规岛安装过程中,会有大量的设备及管道焊接,无损检验在这里得到广泛的应用。无损检验是指以不损害预期实用性和可用性的方式来检验材料或零部件的技术方法的开发和应用,其目的是为了探测、定位、测量;评价完整性、性质和构成;测量几何性。简单来说是在不对材料、工件和设备造成任何损伤的前提下,利用材料物理性质因有缺陷而发生变化的现象,来判断构件内部和表面是否存在缺陷。在常规岛安装过程中,应用最多的无损检验方法有射线检验、渗透检验、磁粉检验。由于核电厂安全质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无损检验的应用比其它行业在安全,质量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常规火电厂的无损检验中,射线检验、超声波检验和涡流检验都可以用来检测材料内部缺陷的检验方法,但是在核电厂常规岛安装过程中,以射线检验作为检测材料内部缺陷的主要检验方法。下面介绍射线检验如何在核电厂常规岛安装工程中的应用。

2程序依据

由于核设施安全性和可利用率要求的特殊性对系统和设备以及活动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承包商必须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根据业主的程序文件检验要求,对射线检验相关的管理、技术程序文件进行编写,做到凡事有章可循。需要编写的程序文件一般包括《无损检验大纲》、《射线检验工作程序》、《射线探伤和辐射防护管理》、《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暗室处理》等。核电厂工作模式是一切按程序办事,技术文件一经批准生效,就会作为射线检验的依据,进行射线检验,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如果由于编写人员经验水平不足或现场技术条件的变更,发现程序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工作执行没法得到预期的效果时,需汇报给程序文件的编制者,编制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查找原因,对技术程序文件进行修改升版,使技术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始终保持一致性。

3质量控制

我国实践证明,是否切实实施质量保证工作,对能否保证核设施物项和活动的质量,从而对保证其安全运行和可利用率起到十分明显的作用。为了保证达到工序质量要求必须设置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是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确定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质量控制点包括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检点(H点)。凡是列为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参与检验相关人员应按约定时间进行活动见证和监督,并签证合格的工序活动。如业主检验人员未适时出席,施工单位有权按计划继续工作。底片评定一般会设置为W点;停工待检点是重要性高于见证点的检查点,通常是针对隐蔽性施工过程或工序、对整体质量影响重大的工序、和首次使用的特殊工艺设置H点。凡列为H点的控制对象,要求检查人员必须到场检查,如果检查人员未在约定的时间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停止后续工序的施工。射线人员的资格审核一般会设置为H点。

4人员资格

从事核电厂常规岛射线检验的人员必须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工业或电力行业的相应资格证书且只能从事个人资格证上相应级别的检验活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经授权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现场透照工作的射线探伤小组组长还需通过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放射人员工作证。由于射线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所有射线检验人员还需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不合格或对放射线敏感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5材料设备

根据常规岛施工现场不同的环境特点,在进行射线检验时,会选用不同的射线检验机具材料和射线检验方式。一般情况下,会选用X射线探伤机,γ射线源。X射线探伤机一般选用300EG-S2、300EG-B2F、XXG-3005等,其最高电压不超过300kV。在常规岛安装工程中,预制的管道焊接接头和除盐水罐筒体间的对接焊接接头会选用X射线探伤机,其检验的厚度较小,焊口比较集中。而现场管道安装复杂,管线布置与配电设备等因素的限制,X射线探伤机一般不适用,这时选用γ射线源较合适。γ射线源在现场使用方便,不受管道布置,配电设置和现场环境的限制。采用γ射线源还可以进行X射线探探伤机不能进行射线透照方式,而达到射线检验最好的效果。由于常规岛安装工程中,涉及射线检验的管道厚度一般在1~36mm之间,常会选用Se-75、Ir-192两种γ射线源。X射线机进场后,技术人员应组织持有射线Ⅱ级资格证人员每年编制其曝光曲线;γ射线的使用必须符合GB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定时进行保养。胶片的选择根据被检工件对底片的质量要求,以及透照工艺条件选择合适类型的胶片,一般会选择KODAK AA400。一些业主可能会要求选用更高级别的胶片,如KODAK MX125。使用射线胶片前,应对每盒胶片抽取一张胶片测量其固有灰雾度,其数值应少于0.3。若该盒胶片所抽检的胶片固有灰雾度高于或等于0.3,应进行扩大比例抽检。若仍存在超标现象,则该盒胶片不能在现场使用,并退回给供应商处理。

6探伤许可证

在进行射线检验前,必须向业主办理射线许可证。由于核电工程的特殊性,当天的射线探伤作业只能当天申请,射线探伤负责人核对当天所需进行射线检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预计完成时间,然后向业主办理射线工作许可证。射线检验时,许可证必须要携带到现场,以便业主安全监督人员检查。每一张射线工作许可证仅对一个射线检验活动有效,射线检验人员只能在申请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射线检验,禁止超出地点、时间进行射线检验。

7检验对象和检验比例

在核电厂常规岛安装工程中,射线检验主要对象是焊接接头。包括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压力容器对接焊接接头。其中以管道对接接头为主,不论是预制车间的管道,还是现场安装的管道,其设计复杂,规格不一。直径从10~2591mm和厚度从1~38mm等多种不同规格都可能需要进行射线检验。而其检验比例则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常规岛管道安装会参与电力标准,根据其压力,温度等参数划分为一级管道和二级管道两种级别管道,然后按其是否进行水压试验来选择射线检验比例。压力容器有除盐水罐、除氧器,都需要进行射线检验。一般情况下除盐水罐筒体间环焊缝与纵焊缝进行10%射线检验,丁字缝进行100%射线检验。除氧器则需进行100%射线检验。除了管道和压力容器的焊接对接接头,常规岛内一些设备也需要进行射线检验。

8透照工艺

与其它行业的射线检验相同,常规岛安装工程中的射线检验优先选用单壁透照,当不能采用单壁透照时才允许选用双壁透照的方式。射线束中心一般应垂直指向透照区中心,需要时也可以选用有利于发现缺陷的方向透照。对于大管道对接焊接接头(管道外径大于100mm),如果射线源可以放置在管道轴线的中间,焦距也满足底片几何清晰度的和灵敏度的要求,应优先选择。不符合要求参数条件的,也可按标准文件的规定,放宽条件选择。其它情况一般选择双壁单影射线透照方式,像质计放置在胶片侧,并加“F”以作标识。一般不选用单壁外透法。对于小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则选择用双壁双影法,根据管道参数与所采用的工艺标准要求,选择倾斜椭圆成像透照法或垂直透照法。

9辐射防护

核电厂常规岛射线检验辐射防护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过程。由于核电厂安全的重要性,赋予其射线检验辐射防护更加严格的要求。首先要管理者重视其安全的重要性,具有核安全文化意识,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从射线探伤许可证的申请到现场射线结束的每一个过程都应按业主安全程序或国家行业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射线探伤许可证申请时,就需要明确规定工作负责人,负责射线检验整个过程。在现场使用X射线探伤机进行射线检验时,应按GB 16375的规定划定控制区和管理区,设置警告标志;在现场使用γ射线源进行射线检验时,应按GB 18465的规定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警告标志。射线检验时,应围绕控制区边界测定辐射水平,确保其满足标准的要求,检测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剂量报警仪。所有测定要以记录形式保存下来,形成文件以备核查。业主也会对边界的辐射水平进行抽查。射线检验小组还应携带数字剂量仪,每天记录每人接受剂量的情况。在使用γ射线源前,需要编定《射线源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10工期各阶段特点

射线检验在核电厂常规岛安装工程中,不管以安装工程不同的阶段来划分,还是以各不同系统部位来划分,都有其独特的特点。根据在常规岛安装经验,在射线检验开工之前,就需要针对工程安装进度或安装阶段,每一个系统部位,计划射线检验的工作安排,人员、材料、机具等需求状况。在工程安装前期,涉及射线检验的工作量比较少,一般是预制管道的焊接接头与除盐水罐的安装。其特点工作量少、工期长、工作简单、工作场地在预制车间与除盐水罐车间,场地环境空旷,但对辐射防护有一定的难度;常规岛现场安装正式开始后,射线工作量会相应加大,尤其进入安装的高峰期,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射线检验工作,现场环境经常出现交叉作业,而且管道布置错综复杂,给射线检验带来很大困难。这段时期,进行射线检验的时间窗口也会有很大影响,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冲突时有发生,对射线辐射防护要求更高。所以,射线检验负责人在这段时间内,要合理安排员工,材料及机具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否则会造成大量工作滞后,甚至影响核电工程安装进度;进入工程安装后期,现场射线工作减小,这时主要是底片整理工作。每个系统部件的射线检验大多相同,但也有其不同的特点。如汽水分离器管线多,管道走向复杂,管道间布置密集,射线工作量大,困难,易出现漏检与重检的情况;汽轮机各系统,管道规格不一,小管道射线检验较多,检验比例多是100%。而采用的标准多为外国标准如ASME等,对射线检验人员的技术与经验有一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强天鹏.NDT全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统编教材射线检测[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特种设备 检验 事故 安全管理

1、引言

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具有特殊性,在检测工作的进行中,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因而,在设备检验的过程中,明确好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是进行安全设备检验的基础[1]。同时,对于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涉及管理体制的完善,以及检验维修的开展,因而在安全管理中,基于特种设备的特殊性,完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是规避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2、特种设备的检验

2.1 检验事故的产生原因

特殊设备的检验工作,主要集中于易燃易爆、有毒、高空作业等领域[2],因而在进行检验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检验人员在工作的开展中,在操作或意识上出现疏忽,就极易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1)有些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薄落。特殊设备的检验工作,作为高危行业,其对于检验人员的要求较高。检验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尤其是安全意识。检验人员在进行设备的检验过程中,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忽视,安全认识缺乏。进而,在设备的检验工作中,出现危险作业的环境。同时,对于被检测设备的危险性缺乏认识,凭经验的检验操作,往往带来严重的安全事故。

(2)检验操作的不规范。我国对于特殊设备的检验操作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旨在规范其特殊作业流程。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对于被检验设备的安全因素进行评估,进而在检验操作中,出现超安全规范的危险作业。同时,有些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缺乏,在关键技术上存在严重的不足,而且凭经验的检验作业,不利于检验操作的规范化和安全化。

(3)缺乏有效的监管。我国特殊设备的检验人员缺乏,尤其是专业化的检验队伍十分不足。因而,当前的诸多检验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在从事检验工作中,关于违章操作或非法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相关监管部门,疏于管理的执行,造成该特殊行业的混乱现象,这点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该行业最为值得强化的方面。

2.2 特殊设备安全检验的方法

特殊设备的检验主要基于质量检验和监督检验两方面[3]。对于设备出厂前的质量检验非常重要,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要严格达到国家标准,尤其是关于安全性能的监测,是确保设备安全性的基础。同时,对于现行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验,以对其各项性能进行有效地监测,有助于后期维修工作的开展。这些都是确保设备的质量监督,以提高设备的质量检验。

基于特种设备的特殊性,在进行监测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检验方法,以实现全面检验的效果。在检验方法中,传统的目测方法还广泛运用于检验工作之中。但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基于射线、超声波、磁粉等检验方法[4],实现了智能化检验。而且,这些检验方法涉及物理和化学领域,在进行有效的检验中,需要检验员具有综合性素质。同时,各种现代化的检验方法具有局限性,因而在检验工作中,要同时基于多种检验方法,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验。

3、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管理的措施

基于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特殊性,进行有效的安全检验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5]。而且,关于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的强化,是安全检验管理的基础,也是该行业改革的重点。

(1)强化检验员的安全意识。特殊设备的检验工作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那么安全意识的强化,是避免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意识可以支配人的行为,当人的安全意识达到一定程度,其在行为和思想上,严格约束自己的作业操作。同时,对于检验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常识,尤其是特殊作业的安全知识,是检验人员规范作业的基础。并且,安全意识的强化,在于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检验人员基于良好专业素质,对检验安全有足够的认识。

(2)规范安全规定。特殊设备的检验操作,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基于设备检验的危险性,其在进行检验作业之前,其安全防护非常重要,诸如工作服、工作工具等,要在作业前进行严格的检测,避免基础安全技术失误,而带来严重的操作事故。同时,对于被检验设备,对其安全因素进行评估,诸如毒气、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的考虑,进而在操作作业中,特别注意这些安全因素。并且,检验人员缺乏完善的基础安全防护,不能被允许进行检验作业,一定好控制好安全事项的规范执行。

(3)规范安全检验操作。特殊检验工作具有针对性,也就是检验人员定向的检验同一类型的设备,严格避免检验人员的跨设备检验,这样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对于检验作业中的技术操作,诸如焊接、探伤等工作中,要明确操作流程,避免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同时,检验员要具有国家颁发的检验证,才能被允许进行检验作业,否则禁止相关专业人员的非常作业。并且,检验人员要对检验进行详细的记录,对于检验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分析,便于检验人员技能的提高,在遇到同样安全隐患时,可以更好地进行规避。

(4)强化设备的出厂检验。我国对于特殊设备的质量有着严格的控制,各项安全指标都要到达国家标准。尤其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验,是安全管理的前提。在出厂前,基于国家标准,对其各安全要素进行检验,避免设备出现先天性缺陷。同时,对于设备的使用和性能,要有明确的认识,有助于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4、结语

基于上述,我们知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特殊性,其在安全检验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同时,对于设备的安全管理,要强化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检验操作,以及管理体制,进而更好地确保设备的安全检验管理。

参考文献

[1]袁伟.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相关问题分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2(06):211-211.

[2]张浩.浅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J].四川建材,2008(02):26-27.

[3]陈英红.解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安全要求[J].特种设备安全技术,2007(03):23-24.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目录 制定 调整

作为我国入世后履行对外承诺修改的第一部法律,现行商检法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借鉴国际通行规则,适应国内法制建设进程,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进入了法制建设的快车道:形成了以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法律基础,以“目录”内商品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法定监督抽查和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为基本制度,以质量保证能力监管、产品抽检、实验室型式试验检测等多种合格评定活动要素为手段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系。

一、依法行政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包含了现代法制的基本精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指出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中也提出强化质量法治建设。2013年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支树平局长要求突出抓好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完善。深化法治质检建设,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质检法规体系特别是技术法规体系。检验检疫独立的执法体系建设关键是技术法规体系的完善,发达国家的产品监管机构如美国的CPSC、欧盟指令等技术法规体系极为健全和细密,其质量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录的制订、调整无相关法律规范

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目录”并公布实施,但至今尚无任何有关目录制定、调整的管理办法或工作规范。目录的制定、调整需不需要听证,按什么程序如何制订出来等,对于公众特别是行政对象来说一无所知。实践证明,过分地回避检验目录的制定、调整问题,将使得对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陷入被动。

(二)“三检合一”对目录的整合欠妥

“三检合一”后,三法三条例所有的检验、检疫目录统一,动植物、卫生检疫部分基本上均按产品特性设置,而商品检验部分多按产品HS编码设定,与技术法规和产品特性包括安、卫、环、能效等方面法律层面关联度不够,部分商品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不能对应,HS编码无法列入。国外对产品监管的技术法规多按产品特性设置,且商品检验是按“进出口”而定,即一般指“关境”,而检疫均指“国境”。

(三)目录与技术法规体系不能有效衔接

目前总局的《目录》中,与国家其他技术法规(我国向WTO/TBT-SPS通报的技术法规还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尚不能有效衔接,致使许多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如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第十三条:进口的农业机械应当符合我国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并依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入境验证。但相当一部分农业机械是不在“目录”范围,海关进出口税则中84.32章:农业、园艺及林业用整地或耕作机械;84.33章:收割机、脱粒机,包括草料打包机等农业机械均不在目录范围,如收割机(HS编码:8433510090)。再如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其适用产品目前在目录中并无像3C认证“L”的监管条件。同理,还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一大批国家技术法规涵盖产品,相当一部分也是游离于目录之外的,这部分产品均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能效等方面。

三、对我国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制定、调整的建议

(一)尽快出台种类表管理办法

商检法规定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商品检验目录,并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我们习惯称作的“法检目录”其实不准确,除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均为依法检验,都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包括双边协议产品范围、进口成套设备等。总局每次调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XX年)》应称其为进出口重点商品目录,制定应是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而不是“法检目录”。

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应尽快出台种类表管理办法。种类表的制定或调整的关键不是它的名称和叫法,叫种类表、法检目录、重点监管的商品目录或者叫消费品安全监管目录并不重要,“种类表”管理办法是基于产品特性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也就是说它不是一个具体的“表”,而是技术法规。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等都是依据产品的消费对象或设计用途来判断是否属于管制对象。目前我国检验检疫机构主要依据HS编码来识别进出口商品是否属于法定检验,而不是以商品用途和消费为对象,明显不能与我国主要贸易国家的政府质量管制无缝对接,导致大量涉及安、卫、环等高风险产品处于法定检验的盲区。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提出: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基于“种类表”管理办法,运用如“二八法则”等管理学理论,可以检验检疫重点监管的商品目录。运用已经建立的主要贸易国家间的通报、召回信息平台系统,结合国内产品召回,建立健全缺陷产品数据库,将缺陷产品情况作为种类表的动态调整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考虑。

(二)按“三检合一”后统一的检验检疫要求设置目录

检验目录应参考检疫目录,主要体现在对涉及安、卫、环和能效等高风险产品调增进口商品检验,对不涉及这类要求的产品调减出口商品检验。并参照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动植物、卫生检疫适当区分“关境”和“国境”,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出口商品检验目录适用问题。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指出,整合现有类型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涉及检验、检疫的关境、国境问题应在“目录”制订、调整中体现。

(三)目录进一步与技术法规有效衔接

目录的制订、调整要紧扣国家现行技术法规体系。梳理国家现行的涉及产品欺诈、安全、卫生、环保、能效等方面的技术法规。参照欧盟指令、美国消费品安全监管等法律制度建设,在WTO/TBT框架内按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要求完善我国的技术法规体系。我国应构建法律层面的技术法规运行机制。欧盟通过指令和协调标准制度等纳入欧盟法律体系、美国通过次级立法条例等纳邦法典,我国也应建立立法机构的技术法规组。建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引入技术法规委员会,将技术法规管理与立法有机结合,既符合我国上位法的要求,又能使我国技术法规与国外技术法规各方面相协调一致。

四、结语

现行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了党和国家全面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突出了“适应改革、应对入世、落实承诺、规范执法”的要求,成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后入世时期,落实好《质量发展纲要》,完善中国特色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制体系,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深入研究WTO/TBT等国际条约条款与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制体系的关系及其适用,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参考文献:

[1]王立志,汤万金.欧美国家的安全监管模式[J].中国质量,2009(5)

[2]尹国梁.我国标准化法律问题的再思考[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2)

[3]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

[4]郭丽.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我国技术法规问题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

[5]刘春青,于婷婷.论国外强制性标准与技术法规的关系[J].科技法制研究,2010(5)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0篇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街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检点: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含列入年度全面检查及重点监控设备单位)、历年超期未检、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9月30日前)

街道成立忻思忠主任任组长、政法副书记王财龙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综合协调组(安监所)和21个专项检查小组(以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为单位)。综合协调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协调专项活动的开展,执法检查小组负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人员,并通过信函、短信等方式向所辖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宣传、告知,督促企业自觉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特种设备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自查自纠。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对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中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书面宣传告知率要达到100%。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制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向街道安监所上报人员花名册和培训计划。联系人:卢涛,电话88172968传真:88172969。

本阶段,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要继续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也可视情先行开展检查工作。

(三)执法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列入检点的单位检查率达100%,发现无证上岗(包括超过有效期证件、冒用他人证件、假证件等)的一律责令当事人及企业立即停止无证作业,并依法予以查处;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要督促、规范企业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且拒不改正的,应及时上报街道安监所,并配合街道安监所共同做好查处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三),整理书面宣传告知企业清单(见附件四,送达凭证存档备查),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街道安监所。

(四)整改复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对责令改正的企业逐一进行复查,发现有未完成责令改正要求或继续存在无证上岗行为的,将由街道安监所联合质检部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区安委办督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少数安全生产意识差、特种设备作业无证上岗隐患存在严重的企业,由区安委办组织区安监、质监及街道联合执法,坚决查处特种设备作业无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应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的自查自纠。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1篇

防火墙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屏障, 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破坏性的侵入, 可有效地保证网络安全。防火墙系统是一个静态的网络攻击防御, 同时由于其对新协议和新服务的支持不能动态的扩展, 所以很难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入侵检测系统(IDS)是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 并分析这些信息, 检查网络中是否有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遭到袭击的迹象。IDS 被公认为是防火墙之后的第二道安全闸门, 从网络安全立体纵深、多层次防御的角度出发, 对防范网络恶意攻击及误操作提供了主动的实时保护, 从而能够在网络系统受到危害之前拦截和响应入侵。入侵检测技术可以弥补单纯的防火墙技术暴露出明显的不足和弱点, 为网络安全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入侵检测是对防火墙的合理补充, 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 扩展了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由些可见, 它们在功能上可以形成互补关系。

下面将建立入侵特征库和入侵检测与防火墙的接口问题分别进行讲述。我们经过将基于异常的IDS 和基于误用的IDS 系统相比较之后,最后选择使用基于误用的入侵检测系统, 不仅因为这种方法的误报警率低, 而且对一些已知的常用的攻击行为特别有效。当有外来入侵者的时候, 一部分入侵由于没有获得防火墙的信任, 首先就被防火墙隔离在外, 而另一部分骗过防火墙的攻击,或者干脆是内部攻击没经过防火墙的, 再一次受到了入侵检测系统的盘查, 受到怀疑的数据包经预处理模块分检后, 送到相应的模块里去进一步检查, 当对规则树进行扫描后, 发现某些数据包与规则库中的某些攻击特征相符, 立即切断这个IP 的访问请求, 或者报警。建立入侵特征库。

1.编写规则

根据前面所说的该入侵检测系统所期望实现的作用, 因此要将一些规则编写至特征库中。规则模块包括解析规则文件、建立规则语法树、实现规则匹配的算法等。

2.入侵检测流程

单个数据报的检测流程详细的分析如下: 首先对收集到的数据报进行解码, 然后调用预处理函数对解码后的报文进行预处理, 再利用规则树对数据报进行匹配。在规则树匹配的过程中, IDS 要从上到下依次对规则树进行判断, 从链首、链表到规则头节点, 一直到规则选项节点。基于规则的模式匹配是入侵检测系统的核心检测机制。入侵检测流程分成两大步: 第一步是规则的解析流程, 包括从规则文件中读取规则和在内存中组织规则; 第二步是使用这些规则进行匹配的入侵流程。

3.规则匹配流程

一个采用模式匹配技术的IDS 在从网络中读取一个数据包后大致按照下面方式进行攻击检测:

( 1) 从数据包的第一个字节开始提取与特征库中第一个攻击特征串等长的一组字节与第一个攻击特征串比对, 如果两组字节相同, 则视为检测到一次攻击;如果两组字节不同, 则从数据包的第二个字节开始提取与攻击特征串等长的一组字节与攻击特征串比对。

( 2) 接着比对过程重复进行, 每次后移一个字节直到数据包的每个字节都比对完毕, 最后将数据包与特征库中下一个攻击特征串进行匹配。

( 3) 重复进行直到匹配成功或者匹配到特征库中最后一个攻击特征依然没有结果为止, 然后整体模型从网络中读取下一个数据包进行另一次检测。规则匹配的过程就是对从网络上捕获的每一条数据报文和上面描述的规则树进行匹配的过程。如果发现存在一条规则匹配的报文,就表示检测到一个攻击, 然后按照规指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如发送警告等), 如果搜索完所有的规则都没有找到匹配的规则, 就表示报文是正常的报文。

所有的规则被组织成规则树, 然后分类存放在规则类列表中。总体的检测过程归根结底到对规则树进行匹配扫描, 并找到报文所对应的规则。对规则树的匹配过程则是先根据报文的IP 地址和端口号, 在规则头链表中找到相对应的规则头, 找到后再接着匹配此规则头附带的规则选项链表。

4.规则语法树的生成

IDS 采用链表的方式构建规则的语法树, 规则语法所用到的数据结构主要都在rules.h 文件中, 其中最为要的数据结构形式有以下一些: 规则头函数指针列表、规则选项函数指针列表、响应函数指针列表、规则选项结构体、IP 地址结构体、表头、规则列表结构体、变量体等。当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互动时, 所有的数据通信是通过认证和加密来确保传输信息的可靠性和保密性。通信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并设定通信端口, 并且相互正确配置对方IP 地址, 防火墙以服务器(Server)的模式来运行, IDS 以客户端(Client)的模式来运行。将防火墙与IDS 结合起来互动运行, 防火墙便可通过IDS 及时发现其策略之外的攻击行为, IDS 也可以通过防火墙对来自外部网络的攻击行为进行阻断。IDS 与防火墙有效互动就可以实现一个较为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 可以大大提高整体防护性能, 解决了传统信息安全技术的弊端、解决了原先防火墙的粗颗粒防御和检测系统只发现难响应的问题。

防火墙与IDS 结合是将动态安全技术的实时、快速、自适应的特点成为静态技术的有效补充, 将静态技术的包过滤、信任检查、访问控制成为动态技术的有力保障。二者结合使用可以很好的将对方的弱点淡化, 而将自己的优点补充上去, 使防御系统成为一个更加坚固的围墙。在未来的网络安全技术领域中, 将动态技术与静态技术的互动使用, 将有很大的发展市场和空间。 参考文献:

[ 1] 张兴东, 胡华平, 况晓辉, 陈辉忠.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联动的研究与实现[ J]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

[ 2]杨琼, 杨建华, 王习平, 马斌, 基于防火墙与入侵检测联动技术的系统设计《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5 年07 期.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2篇

防火墙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屏障, 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破坏性的侵入, 可有效地保证网络安全。防火墙系统是一个静态的网络攻击防御, 同时由于其对新协议和新服务的支持不能动态的扩展, 所以很难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入侵检测系统(ids)是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 并分析这些信息, 检查网络中是否有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遭到袭击的迹象。ids 被公认为是防火墙之后的第二道安全闸门, 从网络安全立体纵深、多层次防御的角度出发, 对防范网络恶意攻击及误操作提供了主动的实时保护, 从而能够在网络系统受到危害之前拦截和响应入侵。入侵检测技术可以弥补单纯的防火墙技术暴露出明显的不足和弱点, 为网络安全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入侵检测是对防火墙的合理补充, 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 扩展了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由些可见, 它们在功能上可以形成互补关系。

下面将建立入侵特征库和入侵检测与防火墙的接口问题分别进行讲述。我们经过将基于异常的ids 和基于误用的ids 系统相比较之后,最后选择使用基于误用的入侵检测系统, 不仅因为这种方法的误报警率低, 而且对一些已知的常用的攻击行为特别有效。当有外来入侵者的时候, 一部分入侵由于没有获得防火墙的信任, 首先就被防火墙隔离在外, 而另一部分骗过防火墙的攻击,或者干脆是内部攻击没经过防火墙的, 再一次受到了入侵检测系统的盘查, 受到怀疑的数据包经预处理模块分检后, 送到相应的模块里去进一步检查, 当对规则树进行扫描后, 发现某些数据包与规则库中的某些攻击特征相符, 立即切断这个ip 的访问请求, 或者报警。建立入侵特征库。

1.编写规则

根据前面所说的该入侵检测系统所期望实现的作用, 因此要将一些规则编写至特征库中。规则模块包括解析规则文件、建立规则语法树、实现规则匹配的算法等。

2.入侵检测流程

单个数据报的检测流程详细的分析如下: 首先对收集到的数据报进行解码, 然后调用预处理函数对解码后的报文进行预处理, 再利用规则树对数据报进行匹配。在规则树匹配的过程中, ids 要从上到下依次对规则树进行判断, 从链首、链表到规则头节点, 一直到规则选项节点。基于规则的模式匹配是入侵检测系统的核心检测机制。入侵检测流程分成两大步: 第一步是规则的解析流程, 包括从规则文件中读取规则和在内存中组织规则; 第二步是使用这些规则进行匹配的入侵流程。

3.规则匹配流程

一个采用模式匹配技术的ids 在从网络中读取一个数据包后大致按照下面方式进行攻击检测:

( 1) 从数据包的第一个字节开始提取与特征库中第一个攻击特征串等长的一组字节与第一个攻击特征串比对, 如果两组字节相同, 则视为检测到一次攻击;如果两组字节不同, 则从数据包的第二个字节开始提取与攻击特征串等长的一组字节与攻击特征串比对。

( 2) 接着比对过程重复进行, 每次后移一个字节直到数据包的每个字节都比对完毕, 最后将数据包与特征库中下一个攻击特征串进行匹配。

( 3) 重复进行直到匹配成功或者匹配到特征库中最后一个攻击特征依然没有结果为止, 然后整体模型从网络中读取下一个数据包进行另一次检测。规则匹配的过程就是对从网络上捕获的每一条数据报文和上面描述的规则树进行匹配的过程。如果发现存在一条规则匹配的报文,就表示检测到一个攻击, 然后按照规指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如发送警告等), 如果搜索完所有的规则都没有找到匹配的规则, 就表示报文是正常的报文。

所有的规则被组织成规则树, 然后分类存放在规则类列表中。总体的检测过程归根结底到对规则树进行匹配扫描, 并找到报文所对应的规则。对规则树的匹配过程则是先根据报文的ip 地址和端口号, 在规则头链表中找到相对应的规则头, 找到后再接着匹配此规则头附带的规则选项链表。

4.规则语法树的生成

ids 采用链表的方式构建规则的语法树, 规则语法所用到的数据结构主要都在rules.h 文件中, 其中最为要的数据结构形式有以下一些: 规则头函数指针列表、规则选项函数指针列表、响应函数指针列表、规则选项结构体、ip 地址结构体、表头、规则列表结构体、变量体等。当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互动时, 所有的数据通信是通过认证和加密来确保传输信息的可靠性和保密性。通信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并设定通信端口, 并且相互正确配置对方ip 地址, 防火墙以服务器(server)的模式来运行, ids 以客户端(client)的模式来运行。将防火墙与ids 结合起来互动运行, 防火墙便可通过ids 及时发现其策略之外的攻击行为, ids 也可以通过防火墙对来自外部网络的攻击行为进行阻断。ids 与防火墙有效互动就可以实现一个较为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 可以大大提高整体防护性能, 解决了传统信息安全技术的弊端、解决了原先防火墙的粗颗粒防御和检测系统只发现难响应的问题。

防火墙与ids 结合是将动态安全技术的实时、快速、自适应的特点成为静态技术的有效补充, 将静态技术的包过滤、信任检查、访问控制成为动态技术的有力保障。二者结合使用可以很好的将对方的弱点淡化, 而将自己的优点补充上去, 使防御系统成为一个更加坚固的围墙。在未来的网络安全技术领域中, 将动态技术与静态技术的互动使用, 将有很大的发展市场和空间。 参考文献:

[ 1] 张兴东, 胡华平, 况晓辉, 陈辉忠.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联动的研究与实现[ j]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

[ 2]杨琼, 杨建华, 王习平, 马斌, 基于防火墙与入侵检测联动技术的系统设计《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5 年07 期.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3篇

一、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无公害专项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统一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以总农艺师黄光辉同志为组长,质检中心、植保站、执法队、信息科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工作目标

1、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

2、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3、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明确检查的重点

1、认证管理有效性。2、生产经营规范性。3、产品质量安全性。4、包装标识合法性。

三、抓落实,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现有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9个无公害农产品。我们在各县开展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对水城县东部产业办、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兴隆、恒源泰和2家农产品超市进行了检查。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产地和产品的申报工作都做到了相应的规范和统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项申报工作。

2、生产经营管理

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做到了完善的产地环境质量适时监控,制定了规范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为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投入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对种子、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有效的控制。坚持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标的农药、肥料,做好投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4、包装标识使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水城县东开办在水城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推广使用了包装和标识,并按照农业部要求在水城县逐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计划”。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统一标识,经过包装和加贴无公害标识的农产品投放市场。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滴水滩大米、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生产的雾峰苦荞麦都实施了产品规范化包装和统一标识后投放市场。

经对兴隆、恒源泰和2家超市检查,销售的农产品都没有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四、广泛宣传,营造检查工作舆论氛围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现状;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规定,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1 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现状分析

截至2012年底,我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7家,其中有专业的锅炉安装单位7家、压力容器安装单位5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8家、电梯安装单位4家、起重机械维修单位4家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单位2家,各类气体充装单位52家。在用固定式特种设备9123台,其中锅炉1035台、压力容器4580台、电梯2460部、起重机械1006台、游乐设施42台(套)和场(厂)内机动车辆298辆,另有压力管道2650千米、各类气瓶95000余只。

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主要问题:(1)企业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到位,不能定期检修维保,超期使用、违章作业行为造成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2)随着我市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总量急剧攀升,而全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尤其缺乏具有专业特种设备知识的监管人员,监管手段陈旧,监管装备滞后。(3)由于专业性较强,在现场监察工作中,由于监管人员缺乏专业性知识和有效技术装备,往往造成安全隐患查不到、查不出、查不准的问题时有发生,安全监察工作依然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4)全市特种设备检验力量明显不足,特种设备专业型检验人才极其匮乏,高精尖检验设备缺乏,远不能满足检验需要。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不高,企业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检验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督整改。

2 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应对措施

面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不断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努力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此,我们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以下主要安全应对措施。

2.1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鼓励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以保障企业自身尤其是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自身权益。

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其次,结合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告知”,严格督促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的专题宣讲并督促落实到位。

2.2 重点监察使用环节,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的力度

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检查与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精业务,能力强的队伍,是提高“使用”环节特种设备现场监察与执法检查质量的前提条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监察,主要是按照“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的要求进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是要有计划并针对性的加强对重要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监控设备的督查;二是现场监察一定要围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切忌言之无物,该查的没查好,不该管的乱提要求,现场监察效率低下。三是对现场发现隐患的问题,一定要依法按程序办事,及时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或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我们的现场监察具体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1)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送达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2)调查核实在用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3)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检验情况;(5)特种设备安全与应急(救援)管理情况;(6)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规安装使用行为;(7)做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记录》;(8)必要时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2.3 不断完善监察网络,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监察格局。应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县乡村安全监管员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将县乡村安全监管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实现网格化监管,努力消灭特种设备监察的盲区和死角。这是监察工作能否真正到位的关键。

另一方面,“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应当贯穿于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法制、稽查和检验四大工作机构。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稽查机构及时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法制机构依法组织案件审理事项,监察机构及时监督隐患整改。

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5篇

为了全面了解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面临的现状与特点、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的安排,记者采访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宋继红局长。

记 者(以下简称“记”): 宋局长您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越来越为社会重视,回顾过去,在“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此基础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十二五”时期将进一步推进哪些工作?其中的重点是什么?

宋继红(以下简称“宋”):“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狠抓了6个体系的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开展事故多发设备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着力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大规模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推进监察和检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十一五”期间,在注册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约72%的情况下,事故死亡人数稳定在每年300人左右,万台在用设备死亡人数从“十五”末期的0.97人下降到“十一五”末期的0.67人,下降31%,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还将继续完善特种设备科学监管体系,深化改革创新,主要将推进以下8项重要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我们将密切关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进程,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做好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所需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进一步优化技术规范制定程序,提高技术规范制定质量。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质监稽查队伍的作用。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有序整合或有效利用各地现有的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实施全国联网,做到对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基本实现网上审批等业务。

三是构建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等制度创新,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与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分解下达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基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责任,积极推动 “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和职责调整,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监管、检验的失职渎职责任。

四是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应用风险理论,制修订相关规范标准,研究构建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科学的分类监管模式并进行试点示范,并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大力推广基于风险的检验,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分类体系和排查治理机制。依法履行事故调查职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四级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五是构建绩效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将重要的统计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监管资源有效投入与合理配置的模型。探索对企业和一定行政区域、设备领域进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指标,开展试点并推广应用。

六是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紧密跟踪国内外前沿科技,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纽带,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着力解决基于风险的事故预防关键技术难题,在检测监测、安全评价、风险管理、寿命预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测预警、应急救援、节能技术、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方面有较大突破,从战略高度积极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七是深化许可工作改革。深化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的许可制度改革。调整许可条件,提高维修、维保单位许可条件,严格市场准入。转变方式,减少、合并许可项目,缩小许可范围,调整许可分级。进一步下放许可权限,简化和规范许可程序,建立对许可机构的监督机制。完善证后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八是积极稳妥推进检验工作改革。调整检验范围和项目,强化企业自检责任,完善监督检验。坚持检验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研究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企业和社会检验力量的作用,积极培育委托检验市场,发展和规范专项检测市场,建立政府检验机构与社会检验机构各有所长、优势互补的新型检验机制。探索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现检验检测机构的做优做强和集团化发展,打造“中国特检”品牌。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还将重点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全面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记: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最需要解决哪些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计划在2012年开展哪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