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篇

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主要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明确各部门、各科室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区经信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区经信委主任负责经信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组书记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经信委副主任在主任、党组书记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行业市场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企业和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督促管辖权限范围内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制度。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和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3.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引进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不得引进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监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办理相关安全设施手续;

4.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企业领导班子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班组长、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粉尘、高毒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控制职业病发病率。生产经营的条件、场所、设备或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2篇

,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以及作业现场、安全设备、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要求,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涵盖内容多,本编制纲要主要是针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编制说明(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已有专门编制纲要)。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本单位的编制内容,便于实施。

本编制纲要起草参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书”及有关企业安全手册有关内容,涉及内容只是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部分,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并不断细化、充实和完善,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纲要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组织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保证,是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1、建筑施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少且规模较小,应设置兼职安全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3、管理机构的基本形式

(二)管理机构的活动内容及要求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三)必备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成图。

2、机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3、机构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和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人员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年终考核。

3、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及本单位相关规定。

②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③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④负责新入厂职工“三级教育”中的厂级教育,并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情况,负责填写三级教育卡。

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4、机修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④负责手持电动工具的年检,保证一机一漏保,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6、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负责单位职工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负责单位生产流程的安全资料及安全设施的整改。

③负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的安全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④参加单位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7、安全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和人员进出厂登记制度。

②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部位的保卫工作。

③参加事故救援,负责安全救护设备的维护与登记备案工作。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概念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

①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

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③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

⑤其他类型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

②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发生因设备缺陷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④负责本单位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配方、新材料的安全生产交底、指导工作。

⑤负责组织查清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原因,做好防止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技术措施。

5、车间主任(分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转岗职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及三级教育中的车间教育内容。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三级教育”中的班组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生产经营范围、作业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其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针对性的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行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本节只介绍制度的编制框架和主要内容。特殊或专项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各企业可结合自身要求加以制定。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各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应用广播、版报、安全课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厂级、车间、班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卡的备案记录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受教育人接受教育后应签字确认。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安全科或主管领导将授课及考试资料归档。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科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结合季节变化开展季节性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专职、兼职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编制检查制度中,应列出工作现场的检点内容,以及谁去检查,什么时间检查,检查后怎么消除等内容。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编制应结合本单位不同岗位而定,应找出各岗位易发生的违反规定、违反标准、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找出各部门及单位领导在岗位责任制中易发生违反规定的范围。根据情节轻重制定出单位的处罚标准,奖励的有关条款。可依照以下内容确定奖励标准:

①对安全生产管理有突出贡献的。

②发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

③拒绝或举报违章作业的。

④在发生事故中抢险救灾做出突出贡献的

奖惩制度的奖励、惩处的实施由谁来决定,在制度中应予以明确。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另外应将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按照事故大小对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处罚标准作为条款编入制度中。

对职工的工伤保险、休假等规定条款编入制度中。

5、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确定发放标准。

编制条款:

①要明确发放防护用品名称、使用年限和发放部门。

②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标准和范围。

③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及质量保障要求。

④明确回收的时限和负责部门。

⑤明确丢失或损坏的处理标准和补发条款。

⑥明确职工使用防护用品的要求。

以上条款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设备的选购要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②设备的维护、保养、时限和方法。

③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④明确设备的危险部位和维修措施。

⑤对设备的安全检查的时限和内容。

⑥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持证要求。

⑦设备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置措施。

不同的设备应有不同的标准与要求,在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一般包括: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电器设备使用、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本单位危险作业的批准部门和批准程序。

②现场保护措施。

③明确责任人、现场指挥员、现场操作人员、现场救护(防护)人员。

④明确操作人员需持有的特种作业证件。

⑤明确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⑥明确要做好的现场记录。

四、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操作机械和调整仪器仪表以及从事其他作业时必须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种类和台数,实行一机一操作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不同设备有不同要求,请按使用说明书、国家或行业标准、安全管理规程有关的检测、检验技术标准规范编制。

1、开动设备接通电源之前,应清理工作现场,仔细检查各种手柄位置是否正确、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2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油池,油箱中的油量是否充足,油路是否畅通并按图表卡进行工作。

3、变速时,各变速手柄必须转换到指定位置。

4、工件必须装卡牢固,以免松动甩出造成事故。

5、已卡紧的工件不得再行敲打校正,以免影响设备精度。

6、要经常保持工具及系统的清洁,不得敞开油箱盖,以免灰尘铁屑等杂物进入。

7、开动设备时必须盖好电器箱盖不允许有活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8、设备外露基准面或滑动面上不准堆放工具、产品等以及碰伤设备,影响设备情况。

9、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10、采取自动控制时,首先要调整好限位装置,以免超越行程造成事故。

11、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要经常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异声、异味、发热、振动等)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排除,凡属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

12、操作者离开设备或装卸工件对设备进行调整、清洁或时,都应切断电源。

13、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

14、调整或维修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15、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等要符合要求,站立位置要安全。

16、特殊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等。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和方案。

1、对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的主要方面。

①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

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③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应该依法报有关部门备案。④告知员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要素

①总则部分,即将应急救援预案作概括性的说明。

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场地、设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人员、产品、材料等要素。

③制定预案的目的,基本原则,明确制定预案的依据和预案的管理要求。

④对本单位进行应急分析包括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周边的影响范围(影响半径距离),要确定所需要的应急资源,比如,周边的应急力量及应急物资的准备,应急力量的分布,应急信息的传递等。

⑤本单位的应急组织及权限划分,单位的应急队伍的建设,人员培训等。

⑥应急响应的核心功能和任务在预案中必须编制。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通讯,周边人员的疏散对安置伤员的救护,事故的抢险的措施、方法等要素,这些核心要素必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需要在预案中详细列出完成各项功能的任务、流程,操作方法,通俗地说,就是做什么,由谁来做,怎么做,相互之间的联系措施等。

⑦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就应急过程来说意味着应急抢险工作的结束,进入到将现场恢复到基本稳定状态的工作阶段。

3、应急救援预案的支持附件

①单位危险源或危险部位分布图。

②应急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图,通信联系表。

③上一级应急救援通信联系表。

④应急指挥图。

⑤应急设备、物资一览表。

⑥应急专家名录,通信表。

⑦应急物资设备各供应企业通讯表。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安全;事故;责任;模型

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有全面责任、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等不同的区分,具体要参看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条文,同时还要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至于谁是主要负责人,这也是《安全生产法》立法过程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安全生产法》使用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用语,其实是为照顾到各领域、各行业、各团体、各组织,确保都能适用的一个高度概括性表述。根据相关解释,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对于国有企业这一类组织而言,详看以下解释:①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主要决策人。通常情况下,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主要负责人。一般是董事长,但也有一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总经理。②必须实际领导、指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身为法定代表人,但在异地或者国外,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就不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厂长)或者其他人。③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生病、在外学习等,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将其授权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主要责任的就是被授权主持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责任

为了更形象地解释这个问题,在此设计一个安全生产案例。甲投资开张一家酒店,乙受聘为经理具体管理经营,丙为厨师负责做菜,同时配备丁为安全管理员。酒店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要用燃气,要动火,这就引申出厨房消防安全问题(假设厨房液化气是唯一的危险源)。理想状态下,酒店是不应该发生火灾的。因为酒店应做到:所有人员职责界定明确,有动火操作规程且设计合理,按要求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并排查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配备救火设施,准备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演练。某日,酒店发生C类火灾(燃气)并造成重大损失。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发生极端意外并且无法扑救,所有应急措施无法奏效(如:超载危化品运输车在附近的马路上高速行驶失控撞向酒店,引发爆炸失火)。另一种就是责任事故,相关人员没有履职到位。如属后者,事故调查组启动调查,程序是这样的:①调查厨师丙:是不是按动火操作规程操作。第一步干什么、第二步干什么,第三步干什么,应该注意什么等。②调查经理乙:是否管理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设计动火规程并组织安全培训等。③调查安全管理员丁:是不是履行了日常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并留下资料等。④调查投资人甲:是否批准了安全投入。(注:上述只是罗列甲、乙、丙、丁主要职责。)所有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是由生产经营活动引发,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有生产责任事故,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规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上案例只是一个明确责任划定的简单模型,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职责,可以在上述案例中对号入座,同时根据岗位设置和分工的不同,进一步细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监管责任。

3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很多生产经营单位都设置了安全管理员,有的是专职,有的是兼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的职责有:组织或参与拟定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督促落实危险源管理;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督促落实安全整改。片面夸大和有意忽视他们的职责都是错误的:①不要以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从业人员是万能的,更不要把他们当作挡箭牌和替罪羊。安全生产责任与生产经营活动是共生共存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负责生产谁就要负责安全。②不要轻视安全管理员的作用,更不能应付安全管理员的检查。《安全生产法》除以上规定的职责外,还在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③安全管理员应该意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在检查时不能草草了事、走马观花,更不能出了问题就隔岸观火、袖手旁观。不检查是履职不到位,检查了但不督查整改也是不到位,履职但不尽职就是失职。安全管理员要致力当好专家型安全管理员,了解电梯、塔吊、锅炉设备运行的原理,掌握应急广播、消防报警的使用,以专业赢得生产人员的尊重和认可。

4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没有局外人。通过分析,期望各生产经营单位中的所有生产和管理人员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再是一句空话。

作者:杨瑞建 曲文斌 刘丛 单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运集团青岛温馨校车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海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牛莉霞,李乃文,姜群山.安全领导、安全动机与安全行为的结构方程模型[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5,25(4):23-29.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 尽职免责

1.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行业(领域)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相比之下,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监管模式相对陈旧,生产安全事故屡禁不止。一方面是由于各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是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对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等,导致企业基础设施设备陈旧落后,机器设备严重老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等问题出现;另一方面是由于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是官员立场不坚定,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甘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驱使,对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不到位,对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排查;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对新型行业领域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高发,一幕幕惨不忍睹的事故现场,一串串触目尽心的伤亡数字,使得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政府部门已加大了对安全监管工作政策上的倾斜,加大了对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加大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2.目前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现状

2.1处理事故简单、一刀切,从严从重。众所周知,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责任追究严厉。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不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的评先评优资格,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有时为了政治稳定因素,为了向群众交代,平息众怒,往往会快刀斩乱麻,对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罚,而不是按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来界定各自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这种简单一刀切的处理方法是安全监管工作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有效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总量,减少了人员财产损失,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让安监执法人员感到工作没有安全感,常常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根本就不敢放开手脚、大刀阔斧的去干,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何谈创新工作思路。长此以往,很多人就会对安监工作敬而远之,能躲则躲,惟恐避之不及,甚至出现湖南娄底市48名安监执法人员集体辞职、重庆市綦江县26名执法人员集体辞职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监管工作能者不干,干者无能,安全监管方式缺乏新意,陈旧落后,停滞不前。这也是为什么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生产安全事故却屡有发生的一个原因之一。

2.2缺乏责任界定标准,严重挫伤安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国缺乏划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统一标准,界定事故责任笼统、模糊,不能定性定量,追究事故责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人为性。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更何况安监执法人员也不是万能的,即便他们工作认真细致、尽职尽责,也不能保证企业就不发生事故。只要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执法人员是否履职到位,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在这种情形下,有人就形容安全监管工作“前是狼,后是虎,做与不做一个样”,产生了一种“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的消极情绪,缺乏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想着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不想着怎样做才能够履职到位,才能够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免责。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从深层次的原因上看,它反映出的是我们现有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的不完善,对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没有一个科学的界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缺乏一个细化量化的标准。

3.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建议

“履职到位、尽职免责”是我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建议。事故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周全,关系着一个人的前途、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关系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简单一刀切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在一定时期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官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起到了积极稳定的作用。但是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我们要与时俱进,重新审视处理事故的方式方法,应该根据履职尽职情况细化量化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同的履职尽职情况承担不同的处罚,要让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化、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3.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承担着最基本、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责任,政府部门承担着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政府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离不开企业的配合。只有两者相互统一,有机结合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只有明确制定划分两者的责任,才能在事故发生后明确是哪个造成的,才能明确哪个应当负主要责任,才能推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3.2理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的职责。保障安全不只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牵扯到了很多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果部门间的监管职责牵扯不清、梳理不顺,就会发生推诿扯皮、产生监管空白。在事故发生后,无法准确界定是哪个部门监管不到位,应该由哪个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只有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范围、监管职责,处理事故才能规范统一、有理有据、合情合理,才能按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划分各部门对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3.3细化履职标准,量化责任等级。很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只将事故责任落实企业和政府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责任到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是如果缺乏衡量责任的标准、依据,只是盲目追究事故责任,往往会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让有些受到处罚的人感到冤枉,挫伤大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所以细化履职标准,量化责任等级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该按照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量、工作性质、工作方式细化企业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标准,将所承担的事故责任与个人履职情况挂钩,量化责任等级,区别对待履职认真和履职不认真的人,让失职、渎职、等工作人员受到严厉的惩处,让工作认真、履职到位的工作人员免除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免除安监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提高大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

4.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显的更为必要,希望各级各部门在处理事故时能够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转变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做到合情合理、细化量化,彻底改变人们对搞安全工作的人的看法。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5篇

(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围和基本内容

1.明确企业法人为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应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对本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内生机制。

2.明确企业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根据企业工作分工,具体明确和细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对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并对运行效果实施跟踪考核管理。

4.明确企业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职责分工,细化生产、技术、经营、党群等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机制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企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明确岗位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及其负责人的责任,组织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三)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公示

企业可采取内部、展板、微信等方式,并在适当显著位置粘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展板,实现“制度上墙”,此外,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发放相关方安全告知书,定期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或机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

 四、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到考核管理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

(六)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企业结合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管理的落实机制,依据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对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嘴上实干,实际怠慢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面人”,则依法依规,不留情面,以此来消除安全生产责任侥幸误区。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6篇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7篇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履行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六项基本职责,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安全生产法赋予了安全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这就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提供了保障。事实证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的好不好,关键在于单位的主要领导。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我认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着手:

一、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第3条对此作了规定。安全生产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好坏与否,不仅关系到本单位的经济利益,还会对社会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造成直接的影响,这就是电力企业始终不渝地坚持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的根本原因。作为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要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得到贯彻落实,首先,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这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其次,要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安全生产与企业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对企业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分配,应当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足够投入,各项设备、设施都要符合和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强设备和作业环境管理,发现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让带病设备留在电网中运行,该停运的设备坚决停下来,防止酿成大祸。三是要搞好安全文化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不仅折射和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而且也对安全生产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安全文化能净化员工的心灵,启迪员工的思想,培养员工的智慧,塑造员工的行为,其功效是任何强制性手段所无法替代的。因此,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先导,以安全文化活动为载体,影响和规范员工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行为,强化“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教育和引导员工形成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养成规范的安全作业行为。四是企业员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法律法规观念,切实增强“三不伤害”意识。纠正和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拒绝执行违章指挥,保证事故不在我身边发生,保证记录不在我手中打破,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纽带。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供电企业来说并不是新鲜的话题。原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第2条规定:“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法》第19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安全生产法则赋予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安全第一责任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了新的更有约束力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首先要落实行政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只有一把手真正上岗到位了,才能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形成“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践证明,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与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深度、重视程度紧密相关。因此,安全第一责任者一定要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二要做到安全生产层层有责、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从企业一把手、副职、总工程师到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班组长和岗位工人的安全责任,形成党政工团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预防和克服公然规避法律、违法生产经营、片面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管理的错误做法,纠正“重生产轻安全、重业务轻安全、重项目轻安全”和“以包代管”等不良现象。要落实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一级领导、每个部门、生产车间、班组直到每位员工,就必须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到层层把关,分兵把守,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构筑起一道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这样才能始终使企业安全生产处于受控在控状态。

三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状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的书面凭证,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最直观的体现,虽属企业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要逐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事故,层层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要将安全目标通过责任状的形式加以量化、细化和硬化,建立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通过实行过程跟踪和阶段考核,进行在线分析和动态管理等措施,确保安全记录与日俱进,安全形势日臻稳定,安全目标务期必成。

四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制落实。要将多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主持或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季度安委会等安全生产例行活动,综合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走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和落实消除缺陷和隐患的对策;要督促和检查下一级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到位”,督导安措、反措计划的实施和完成;要经常听取安监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部署和参加每年春秋两季的安全大检查等等。总之,第一责任者抓日常安全管理活动要动真碰硬,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有声有色,有始有终。

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在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落不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追究”能不能很好地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要教育、引导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认清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消除安全工作的盲目心态和麻痹状态,把守法看作应尽的天职。当前,有一种现象需要引起重视,有的同志在出了事故时才想到责任,而对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在处理事故时,就事论事,只看结果,不查原因;只处理当事人,不追究负责人;只处罚班组成员,不考核班组长,一名话即重“硬责任”,轻“软责任”;重直接责任,轻间接责任。因此,在处理事故落实“三不放过”时,既要逐层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要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该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承担,哪个环节发生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还必须抓紧执行监察责任制的落实。安监人员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执法者,应当敢于执法,工作应严细实,做到查违章一丝不苟,罚违章铁面无私。只有这样,才能收到敲山震虎,以戒今后的实际效果。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和基础,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二是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三是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有行政监管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各区、各部门、经济开发区、镇、办事处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或重要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分管领导、部门、车间、班组的领导及员工各自对本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管理基层和员工,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保障实施。

为有效预防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市政府决定利用一年的时间,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建立健全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各组成部门、镇、办、经济开发区、居委会和社区,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含兼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关的考核、奖惩、追责问责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形成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规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2.要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隐患查整,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设施审查审验、锅容管特定期检测检验、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等相关制度;要落实隐患首报告制度和隐患整治责任制,确保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及时整治,逐步消除各项隐患。

3.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问责制等相关制度。要对政府组成人员、部门组成人员、镇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月终或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与政绩、工资、奖金挂钩,重奖重罚,对于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遇事推诿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现象的领导干部追究相关责任。

4.各区、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镇办事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职责,市政府已于2006年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安委会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领导职责的通知》(政发〔2006〕16号)中予以明确,并在每年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都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分解到基层和企业,并制定相关的奖惩等配套制度措施,保证落实到实处。

二、真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从董事长、董事、经理、部门、总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安全生产义务的保证措施制度。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矿长带班入井检查制度,班组车间的班前、班后会制度。

3.要建立健全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月至少要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隐患的排查与整治。

4.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评制度,实行月考、周考制度,与经济目标、工资、奖金以及年薪挂钩,体现安全第一的责任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占到工资和奖金分配的40%以上,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责问责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及员工任期或劳动合同安全目标责任制,对任期内或年终、月终未完成安全目标的领导、干部要实行淘汰和免职,对劳动合同期间不履行安全职责的员工实行淘汰,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6.要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适应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员工安全手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特种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安全目标考核奖惩档案、违章作业档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大中小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隐患查整制度和档案、隐患查整责任制及“三定”制度,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危险源监控及整治措施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器材配备档案及维护保养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经济目标责任制中安全资源制度,厂内机动车、设备、铁路交叉口管理制度,高低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服发放和穿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风险抵押金专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管理制度、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领取和退库管理制度、火工品管理制度)、雨雪季节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制度、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告之及救护知识告之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等。

7.要建立健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处置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谁先发现隐患和安全问题,当事人有责任报告或处置,接到报告的上级不得推延,要立即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治或报告,否则将追究当事人或上级领导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9篇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也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职责,也是分管其他工作领导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健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需要。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分别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负责建立健全安生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季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班子会议、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亲自部署和参与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教育活动;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面听取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行政审查审批等工作中把好安全关,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要经常分析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沟通情况,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分管设备、技术、劳资、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0篇

一、“一岗双责”范围

管委及所属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全区、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管委负责人责任

(一)管委主要负责人职责。管委主任是全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并落实管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管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5、定期组织、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6、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制度,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

(二)管委分管负责人职责。管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管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2、受管委主任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并参加全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督促、检查有关部门、镇(办)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6、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三)管委其他负责人职责。管委分管其他工作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管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区直各部门、镇(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贯彻实施、执行落实。

2、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工作条件。

6、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二)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区直各部门、镇(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3、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4、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部门其他负责人职责。区直各部门、镇(办)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管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真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力度、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1篇

一、总体要求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履行企业安全保障义务,认真贯彻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一)企业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等事项,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完善的制度和责任体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危害程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调查对内部人员的处理决定。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负责对本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企业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二)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涵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2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同时还包括以下规章制度: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三)企业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教育和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企业应当设置专(兼)职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专职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

(二)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格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依法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综合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9.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10.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1.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在各生产班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本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对发现的不安全情况,能由班组整改的应当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

4.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六)企业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四、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一)企业要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没有规定的,依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要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并列入成本开支。

(二)企业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企业应当依法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高危企业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2篇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负责企业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3、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厂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厂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厂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企业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专业车间主任、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2、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生产当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5、本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部门。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不断加强。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限期整改。到限期不整改的要通报批评,问题较大的,要处罚部门相关负责人。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负责人各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保证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所用物资的供应。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9、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落实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解决。

4、督促检查职工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5、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保证消防设备齐全、防止火灾发生。

10、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11、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12、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企业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职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13、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按照各自所分管工作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4、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各岗位工种要严格按照本工种规范要求,工作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5、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等实施办法,直接向企业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2、做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3、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4、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归档、储存、处理人员。

5、受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6、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

17、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坚持安全班前会,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厂人员认真做好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议。

4、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活动,认真做好对各种隐患的安全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6、负责编制与上报本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经常了解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大力支持和帮助人员解决在安全工作方面实际问题。

8、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有责任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对事故的上报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要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与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提出预防措施。

9、监督检查职工在工作中劳动保护品的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

10、努力做好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之内,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11、发现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工作。

18、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在制订企业财务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3、对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改造项目,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经费、安全教育经费的使用;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1名协调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全县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部门职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入相应网格内,明确各级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形成一个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立体监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将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政府;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三级网格为各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构建以县政府为节点的“县级网格”。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编制《县安全管理一级网格责任表》(附件1),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负责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构建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理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部门和乡镇(街道)特点明确部门包保乡镇(街道)情况(附件2)。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责权一致、持续完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节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教体、公安、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安监、经信、质监、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的整体执行能力。

1、构建以各部门为节点的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本系统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附件3),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部门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构建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的“乡镇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参照附件1、4、5),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到生产经营单位或村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管区的负责人是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构建以各村(居)和各企业为主体的“乡村和企业网格”。以村书记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建立本村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乡村和企业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推进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网格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规范网格化管理队伍。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确定一名协调员,并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网格化推进工作,并于前将协调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各部门编制本系统纵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相应的横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开展网格化建设推进业务培训指导,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普查,完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信息普查内容。

(二)推进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采取“行业为主和属地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于前将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参照附件3-6)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作为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份开始,县政府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督查、调度、抽查等形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完成年度推进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企业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做好信息普查,严格监管。将网格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专人,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完善监管内容,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县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格化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以“网格化应用”考核为抓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每一个领域,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分管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4篇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逐步趋于好转,但形势仍然严峻,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府发〔**〕20号)等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严格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构建和谐遂宁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

(一)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2.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6.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2.受正职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督促、检查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地区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6.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领导应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范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原则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落实,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6.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原则以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受正职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3.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处、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4.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各企业职责

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完善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以街道、社区(行业)、企业(楼院、商业楼宇)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管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以街道党工委谭鹏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李涵文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各位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各位副主任、人武部部长、街道大工作室副主任为成员的*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安监办主任兼任,成员由街道各科室长、派出所副所长、城管中队中队长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见附件1)。各社区(行业)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社区和行业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站,企业、楼院、商业楼宇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工作小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街道是区的二级网格,社区、行业为三级网格,企业单位(楼院、商业楼宇)为四级网格,大中型企业(楼院、商业楼宇)在内部建立五、六级网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办法

(一)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以社区、行业为基本单元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负责每个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责任区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对责任区的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

3、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责任人、重点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监督、指导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5、街道各科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管责任人要求做好责任区安全管理工作;

7、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抓好事故防范,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二)社区、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社区、行业按路段为单位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的安全工作;

3、制定本社区、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责任人、重点监管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4.各社区、各行业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职责分工

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现由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为分管责任人,对街道安全生产承担负分管责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一岗双责”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的社区、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街道各责任科室和责任部门负责人为行业监管具体责任人,按职能分工对职能范围内行业进行监管,承担行业监管具体责任;路段干部、社区民警为所分管社区的安全指导具体责任人,对所分管社区承担安全指导具体责任。

(二)社区职责分工

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本社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社区居委会分管安全副主任为社区分管责任人,对本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分管责任;其他社区各副主任,社区助理为“一岗双责”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企业职责分工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分管责任;各班子成员为“一岗双责”责任人,对分管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具体责任。(大中型企业内部五、六级网格职责分工参照街道、社区职责分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区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