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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TD803;TD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0-0232-01

矿山开采技术是指用人工或机械对有利用价值的天然矿物资源的开采技术。根据矿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的要求,矿山开采技术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较浅的部分采用露天开采,深部采用地下开采,地下开采是当矿床埋藏地表以下很深,采用露天开采会使剥离系数过高,必须开凿由地表通往矿体的巷道(如竖井、斜井、斜坡道、平巷等)的一种采矿方法。主要包括开拓、采切(采准和切割工作)和回采三个步骤。而地下矿山开采伴随有危险系数高,事故频发等特点,过去几十年来我国采矿事故的绝大部分是由于地下矿山开采造成的,这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对此类事故的安全防护,“十一五”期间,我国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和45%。但是全国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国务院和国家安监局加强对地下矿山开采采取强有力的整顿措施,一些因落后技术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得到了明显的遏制,而目前出现的很多事故是由于管理措施等造成的,加强地下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成为新时期地下采矿安全的重中之重[1]。

本文认为加强地下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战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纵观我国地下矿山开采事故,可以发现大部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没有按照生产管理规范进行生产,跨越或者跳过某些规范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因此,对存在违规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应立即限期停产整改,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地下矿山开采必须具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其次是加强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及管理。我国近些年来在地下矿山开采技术方面的研究不断加强,国家重点支持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安全技术,开发关键性实用安全技术装备,加强物联网、新型传感器、透地通讯和无域限、无时限、可视化互联互通共享系统等共性技术研究。而在事故频发的煤矿领域要突出防治瓦斯、水、顶板、冲击地压、火、地温等灾害,开展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井下逃生与安全避险、深部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等关键技术与装备上加强相关研究。可以通过与高校研究所合作在非煤矿山领域突出深井矿山岩爆动力和热害等灾害预测与防治、超大型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事故防治关键技术与装备、深海石油开采防灾技术等展开科技攻关。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突出化工园区防管控一体化监测监控技术、大型油罐区重大事故防范关键技术及硫铁化合物自燃机理等要加强技术突破。冶金等工贸企业领域要突出煤气危险区域监测监控与应急处置技术、工业企业粉尘防治技术等加强攻关。职业卫生领域要突出先进适用的矿井劳动保护用品、尘毒防护与治理技术、有毒有害物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等攻关。应急救援领域要突出快速救援技术与装备、便携式救灾机器人等攻关[4-6]。

第三,努力通过市场机制加强地下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管理。过去地下采矿技术安全管理方面政府一直是主导者,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安全科技创新发展的针对性举措,建立了安全科技业绩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并对各项安全科技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以确保切实把安全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地下矿山开采这个主体一直处于被动管理的过程,要实现由被动到主动地转变就要推动建立市场、企业、产学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市场机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引领、规划引导、项目支撑、成果示范、目录等,发挥政府部门的协调作用,推动地下采矿企业落实安全科技创新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各类安全产业联盟、技术联盟、产业链联盟,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化工、职业卫生、冶金、航天、航空等行业领域科技人才,认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需求,研究分析安全科技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安全科技路线图,定期安全科技攻关指南,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民间团体强化安全科技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科技人才培养和企业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最后,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政府部门建立专门的组织和协调机制,细化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地下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和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针对地下矿山开采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按照既定的标准计划,将相关对象在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进行公告,让广大公众了解其中详情,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或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矿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7]。除以上要点外,落实矿山安全的责任意识矿山的安全管理责任观念是需要各个方面人员足够重视的,不管是领导人员、技术人员还是工作人员都是有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的,每个人员对于安全的生产都是有自己的责任的。所以矿山的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是很重要的,这就需要矿山企业更好的建立安全的责任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的管理,把责任落到实处,这样保证每个人对于矿山生产安全问题都会有足够的重视,这也是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加强地下矿山开采相关人员教育,使其树立的安全意识,时刻树立规范意识[8]。

地下矿山开采的安全生产问题因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切实的解决,这就需要相关单位和个人努力执行相关规定,不断的加强地下采矿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地下采矿技术方面的创新,从而确保地下采矿事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降学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探讨叨.煤炭学报;2005.

[2] 许满贵;煤矿动态综合安全评价模式及应用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6年.

[3] 杨亚琦 刘胜凯 林秀姜 本报记者 蔡润萍 罗雄鹰 张安妮 提供;全力建设标准化矿井[N];中国安全生产报;2009年.

[4] 李淑芝;陈道贵;;地下矿山信息化应用综述[J];金属矿山;2005年12期.

[5] 记者 高秉喜;我市推广华西矿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经验[N];三峡日报;2008年.

[6] 王庆,马海涛,王云海.论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构建思路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

1、设备和工具的控制

所有采矿施工设备,提升卷扬、铲运机、破碎机、发电机、电焊机、供气设备、喷淋设备、防火设备等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带到采矿施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常规检查与维修保养。

2、施工用电控制

在矿山企业从事电气设备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应指派电气工程师专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维护和管理。每个临时配电室必须有一个有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并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3、防护用品使用控制

矿山施工承包方需为其采矿施工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防穿刺绝缘鞋和应急自救器。下井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探照灯。对于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安全工程师需要预留一定的供其使用的备用防护用品,采矿运输司机在没有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进入现场期间不得下车。

4、文明施工控制

施工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储备、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矿运输等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采矿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同时,采矿区职工不得在吸烟划定区域以外的施工现场吸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及时设置垃圾箱,用于回收废物的垃圾。

5、消防控制

采矿区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程序和规定,及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灭火设备等。施工人员除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计划外,还对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疏散演习。

6、警示和标识控制

对于采空区、塌落区等存在危险的井上井下区域,要使用适当的警告标识或警示带警告进入有危险的项目现场的人员。矿山安全负责人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装有与潜在危险相应的安全标识和防护栏。

7、急救预警控制

在现场设有基本的医疗和急救的设备,如急救箱,以保证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施工场所应与附近的医院取得联系,以确保为所有职业伤害和疾病提供迅速,专业的治疗。现场应有立即将伤病员送到医院的交通工具和应急措施,所有的医疗都要进行记录。

8、安全评价控制

安全评价控制是对采矿企业生产、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如果发现施工、生产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控制应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进行报告分析。

二、加强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有效对策

1、完善安全机制

安全管理贵在持之以恒的坚持,常抓不懈,在实施过程中让每一个矿区企业员工树立安全的理念。经常性的对广大职工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危害识别活动,鼓励职工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及时找出身边存在的潜在安全问题,真正弄明白采矿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应该怎样做;通过开展矿区设备安全情况评估,识别影响矿山企业的安全风险,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和考评政策,对企业的安全控制方案进行合理评估和分析;众所周知,矿山企业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违章冒险作业是采矿施工产生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完善矿山企业安全控制机制,从源头抓起,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从国外采矿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看,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国内采矿企业要想真正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从教材、课件到培训时间、培训形式都有规范,并形成了一套体系,企业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岗位安全教育、危险应对培训等各个层面,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培训机制。

3、坚持安全预防为主

安全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矿山企业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息息相关,只有充分认识了安全与生产的相辅相成关系,才能明确安全预防的重要性。没有安全保障,企业的生产缺少基础,没有企业生产促进企业的发展,安全控制也无从谈起,进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是简单的处理安全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控制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处理。

4、制定安全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复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确定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数目,预测系统发生事故的概率和严重程度,进而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决策者可以根据评价结果选择系统安全最优方案进行管理决策,实现安全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5、严格控制采场运输安全

定期对采场汽车进行检修,确保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夜间采煤运输作业时,应确保采场内的照明设施,采场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在设计和生产组织中,应尽量避免汽铁交叉,如实在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保障列车和汽车安全运行。

6、加强采矿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采矿区在对采矿施工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从意识,从技术,从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从意识角度上来说,应当进一步落实采矿区安全的责任意识,将与采矿技术相关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以及责任人员之上,合理的分配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形成健全的责任管理制度,使责任目标能够更加的明确;从技术角度上来说,需要做好对基层采矿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以及技术操作水平的培养工作。爆破、绞车、采掘、信号、铲装、电气、焊接等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需要集中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操作培训,定期进行考核,通过组织安全检查的方式,对安全生产中的经验与心得进行总结;从管理角度上来说,需要积极落实与安全监察相关的各项工作。安全检查是确保采矿区采矿作业安全、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各个工作部门的岗位职责与权限进行合理分配,尽可能的降低安全隐患,认真对待安全隐患,积极检查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政策标准,确保采矿区工作面现场各种安全装置的防护配置到位。

结束语:

总之,从采矿区矿产资源的实际分布情况入手,重视对采矿施工技术以及采矿工艺方法的合理应用,能够使采矿区井下工作面开采危险系数得到合理的降低,在确保矿产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同时,具有相当突出的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薛效堂.采矿工程施工中不安全技术因素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4,01:43.

[2]李贺臣.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管理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24:403.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

1、设备和工具的控制

所有采矿施工设备,提升卷扬、铲运机、破碎机、发电机、电焊机、供气设备、喷淋设备、防火设备等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带到采矿施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常规检查与维修保养。

2、施工用电控制

在矿山企业从事电气设备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应指派电气工程师专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维护和管理。每个临时配电室必须有一个有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并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3、防护用品使用控制

矿山施工承包方需为其采矿施工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防穿刺绝缘鞋和应急自救器。下井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探照灯。对于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安全工程师需要预留一定的供其使用的备用防护用品,采矿运输司机在没有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进入现场期间不得下车。

4、文明施工控制

施工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储备、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矿运输等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采矿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同时,采矿区职工不得在吸烟划定区域以外的施工现场吸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及时设置垃圾箱,用于回收废物的垃圾。

5、消防控制

采矿区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程序和规定,及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灭火设备等。施工人员除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计划外,还对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疏散演习。

6、警示和标识控制

对于采空区、塌落区等存在危险的井上井下区域,要使用适当的警告标识或警示带警告进入有危险的项目现场的人员。矿山安全负责人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装有与潜在危险相应的安全标识和防护栏。

7、急救预警控制

在现场设有基本的医疗和急救的设备,如急救箱,以保证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施工场所应与附近的医院取得联系,以确保为所有职业伤害和疾病提供迅速,专业的治疗。现场应有立即将伤病员送到医院的交通工具和应急措施,所有的医疗都要进行记录。

8、安全评价控制

安全评价控制是对采矿企业生产、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如果发现施工、生产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控制应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进行报告分析。

二、加强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有效对策

1、完善安全机制

安全管理贵在持之以恒的坚持,常抓不懈,在实施过程中让每一个矿区企业员工树立安全的理念。经常性的对广大职工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危害识别活动,鼓励职工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及时找出身边存在的潜在安全问题,真正弄明白采矿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应该怎样做;通过开展矿区设备安全情况评估,识别影响矿山企业的安全风险,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和考评政策,对企业的安全控制方案进行合理评估和分析;众所周知,矿山企业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违章冒险作业是采矿施工产生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完善矿山企业安全控制机制,从源头抓起,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从国外采矿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看,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国内采矿企业要想真正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从教材、课件到培训时间、培训形式都有规范,并形成了一套体系,企业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岗位安全教育、危险应对培训等各个层面,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培训机制。

3、坚持安全预防为主

安全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矿山企业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息息相关,只有充分认识了安全与生产的相辅相成关系,才能明确安全预防的重要性。没有安全保障,企业的生产缺少基础,没有企业生产促进企业的发展,安全控制也无从谈起,进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是简单的处理安全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控制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处理。

4、制定安全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复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确定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数目,预测系统发生事故的概率和严重程度,进而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决策者可以根据评价结果选择系统安全最优方案进行管理决策,实现安全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5、严格控制采场运输安全

定期对采场汽车进行检修,确保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夜间采煤运输作业时,应确保采场内的照明设施,采场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在设计和生产组织中,应尽量避免汽铁交叉,如实在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保障列车和汽车安全运行。

6、加强采矿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采矿区在对采矿施工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从意识,从技术,从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从意识角度上来说,应当进一步落实采矿区安全的责任意识,将与采矿技术相关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以及责任人员之上,合理的分配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形成健全的责任管理制度,使责任目标能够更加的明确;从技术角度上来说,需要做好对基层采矿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以及技术操作水平的培养工作。爆破、绞车、采掘、信号、铲装、电气、焊接等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需要集中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操作培训,定期进行考核,通过组织安全检查的方式,对安全生产中的经验与心得进行总结;从管理角度上来说,需要积极落实与安全监察相关的各项工作。安全检查是确保采矿区采矿作业安全、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各个工作部门的岗位职责与权限进行合理分配,尽可能的降低安全隐患,认真对待安全隐患,积极检查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政策标准,确保采矿区工作面现场各种安全装置的防护配置到位。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要点

Abstract: the safety work is a long-term, tough job, safety in production in mines is about mine worker and the immediate interests of the mine enterprise. By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mine enterprise's safe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work of safety control in mines, at the request of the mutual encouragement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mine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main points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矿山企业的生产事故发生率很高,全国矿山企业每年因公死亡人数在一万人左右,占全国工矿企业职工伤亡总数的60%以上,几乎每天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平均不到一周就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每年死亡人数在1700~2300人之间。事故的统计数字可谓触目惊心。事故的发生,对家庭、企业和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不但造成家庭的痛苦甚至破裂,使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受到损伤,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而且这种影响绝非短时间内就能消除掉的,往往会在人们的心头留下长期抹不掉的烙印。作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矿山开采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技术行业,涉及地质、采矿、爆破、运输、安全、环境保护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矿山企业由于受到资源赋存、通风、照明等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以及受到环境条件、开采技术的限制,安全状况非常复杂,有的甚至十分恶劣,严重地威胁到安全生产。这都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山企业有必要尽快提高安全管理者的职业素质,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2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目前,部分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还停留在经验管理阶段,普遍存在着监管不力、安全投入低、安全管理者专业素质不高、安全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矿山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到安全管理效果,造成矿山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技能和救援能力的低下,总体来说,距标准化管理差距较大。另外,矿山开采技术力量薄弱,开拓系统、采矿布置混乱或不规范,未能及时地收集和编制技术资料,以及总结整改的不及时,都造成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异常严峻。

3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要点

针对目前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从外部监督和内部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的提高两个角度,提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点如下:

3.1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建议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参照发达国家的监管体制,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实施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系,以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监察员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卫生监察职权,监督矿山企业的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违者必将受到严罚;建立部级的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支援中心,针对矿山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其职业素质,实现安全卫生监察、技术监督与服务、培训教育三者有机的结合;通过立法,强化监察职权,防止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严格的外部安全监管可使矿山企业威慑于国家安全检查制度严厉的惩罚,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矿和生产。

3.2提高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技术和方法,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取得任职资格证才能上岗。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检查监督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熟悉本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和开采矿床的地质条件,具备如机电安全、防火防爆与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能够看懂生产常用图纸;熟悉并能运用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对企业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熟练掌握爆破、机电、运输、边坡、防灭火、防水和防尘管理技术;了解本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了解同类矿山企业各类事故的典型案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掌握本企业主要事故发生的规律,并能组织制定、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控制技术、安全决策技术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具备制定安全计划、管理方案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技能:制定安全培训计划、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检查表,掌握安全记录的审核、抽样检查方法等。掌握事故调查、分析、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现场勘察技术、事故树分析法和应急预案的编制。

3.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矿山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以及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交通和污染事故,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

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严格推行安全生产创优计划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首先,矿山企业设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并配备采矿、地质、测量、机电以及通风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管理机构成员,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对安全进行综合管理;企业应加强安全技术基础工作:包括制定一些防灾计划,绘制与安全有关的图纸,收集一些同类企业的案例和本企业以往发生过的案例,并汇总相关的整改措施资料,形成本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技术资料;尤其要加强重点场所如尾矿库、地下采空区、露天排土场和边坡等的技术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监测人员和安全设施,进行灾害的调查及防治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同类企业的成熟的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技术,增强本企业技术水平。工作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并通过采用安全的采矿方法和提高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3.4建立动态的安全管理体系

矿山生产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决定了安全管理的动态性,企业应建立起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相结合的、符合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生产实际,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各领域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对全过程、各个环节的风险辩识和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使企业逐步建立起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矿山企业必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在人员和技术管理上加大要求和投入,严防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及各种危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我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初我们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强,做到了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在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我们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四、热忱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6篇

摘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矿山生产安全更是关乎矿山职工和矿山企业的切身利益。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指出现阶段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以供同行共勉。

关键词: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要点

Abstract: the safety work is a long-term, tough job, safety in production in mines is about mine worker and the immediate interests of the mine enterprise. By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mine enterprise"s safe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work of safety control in mines, at the request of the mutual encouragement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mine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main points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矿山企业的生产事故发生率很高,全国矿山企业每年因公死亡人数在一万人左右,占全国工矿企业职工伤亡总数的60%以上,几乎每天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平均不到一周就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每年死亡人数在1700~2300人之间。事故的统计数字可谓触目惊心。事故的发生,对家庭、企业和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不但造成家庭的痛苦甚至破裂,使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受到损伤,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而且这种影响绝非短时间内就能消除掉的,往往会在人们的心头留下长期抹不掉的烙印。作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矿山开采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技术行业,涉及地质、采矿、爆破、运输、安全、环境保护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矿山企业由于受到资源赋存、通风、照明等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以及受到环境条件、开采技术的限制,安全状况非常复杂,有的甚至十分恶劣,严重地威胁到安全生产。这都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山企业有必要尽快提高安全管理者的职业素质,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2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目前,部分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还停留在经验管理阶段,普遍存在着监管不力、安全投入低、安全管理者专业素质不高、安全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矿山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到安全管理效果,造成矿山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技能和救援能力的低下,总体来说,距标准化管理差距较大。另外,矿山开采技术力量薄弱,开拓系统、采矿布置混乱或不规范,未能及时地收集和编制技术资料,以及总结整改的不及时,都造成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异常严峻。

3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要点

针对目前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从外部监督和内部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的提高两个角度,提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点如下:

3.1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建议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参照发达国家的监管体制,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实施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系,以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监察员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卫生监察职权,监督矿山企业的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违者必将受到严罚;建立部级的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支援中心,针对矿山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其职业素质,实现安全卫生监察、技术监督与服务、培训教育三者有机的结合;通过立法,强化监察职权,防止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严格的外部安全监管可使矿山企业威慑于国家安全检查制度严厉的惩罚,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矿和生产。

3.2提高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技术和方法,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取得任职资格证才能上岗。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检查监督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熟悉本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和开采矿床的地质条件,具备如机电安全、防火防爆与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能够看懂生产常用图纸;熟悉并能运用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对企业实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熟练掌握爆破、机电、运输、边坡、防灭火、防水和防尘管理技术;了解本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了解同类矿山企业各类事故的典型案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掌握本企业主要事故发生的规律,并能组织制定、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控制技术、安全决策技术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具备制定安全计划、管理方案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技能:制定安全培训计划、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检查表,掌握安全记录的审核、抽样检查方法等。掌握事故调查、分析、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现场勘察技术、事故树分析法和应急预案的编制。

3.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矿山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以及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交通和污染事故,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

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严格推行安全生产创优计划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首先,矿山企业设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并配备采矿、地质、测量、机电以及通风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管理机构成员,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对安全进行综合管理;企业应加强安全技术基础工作:包括制定一些防灾计划,绘制与安全有关的图纸,收集一些同类企业的案例和本企业以往发生过的案例,并汇总相关的整改措施资料,形成本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技术资料;尤其要加强重点场所如尾矿库、地下采空区、露天排土场和边坡等的技术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监测人员和安全设施,进行灾害的调查及防治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同类企业的成熟的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技术,增强本企业技术水平。工作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并通过采用安全的采矿方法和提高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3.4建立动态的安全管理体系

矿山生产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决定了安全管理的动态性,企业应建立起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相结合的、符合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生产实际,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各领域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对全过程、各个环节的风险辩识和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使企业逐步建立起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矿山企业必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在人员和技术管理上加大要求和投入,严防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及各种危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第七条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一)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二)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三)供电系统;

(四)提升、运输系统;

(五)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六)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七)有关矿山安全的其它项目。

第十条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五条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在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它危害。

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二十一条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撒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二十八条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三十条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二条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拖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监督职责。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三)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四)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管理职责。

第三十五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矿山企业,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应当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处理。

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九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

第四十一条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8篇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全县计划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5座。

(三)巩固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新建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一年内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四)着力提高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

1、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和安全、环保监察执法力度,通过资源整合关闭一批、行政执法制约一批、市场机制淘汰一批,切实整顿关闭“小、散、差”矿山。

2、和相关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密切协调配合,持续开展矿产资源整合、矿山取缔关闭及关闭矿山后续工作。

3、认真落实《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配套政策》,严格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总量。

(二)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力度

4、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5、建立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及风险要向职工公告。

6、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要按照尾矿库安全评估制定的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治理措施对下游1000米内存在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进行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工作

7、切实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基础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配备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绘制反映矿山现状的实测图纸。对未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矿山要与矿山技术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加强新建尾矿库、地下矿山和排土场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8、加强安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9、巩固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达标等级。

10进一步建设完善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切实加强运行、维护管理。

(四)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11、地下矿山: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透水等为重点,切实加强井下通风、顶板、采空区、水害等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必须运行可靠,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2、露天矿山:以防边坡坍塌、坠落、物体打击等为重点,加强对不按照开采设计组织生产、台阶不规范、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和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作业等进行重点整治。

13、尾矿库:严格新建尾矿库的安全审查和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尾矿库沉积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应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排洪系统、排渗系统、监测设施应满足设计要求,确保运行可靠。

14、地质勘探:严格地质勘探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审查,加强坑探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坑内局部通风、顶板、水患、老采空区等安全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15、以尾矿库、排土场、水患矿山为重点,督促企业做好矿山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摸清掌握矿山周边采空区、裂隙水、地表水情况,加强对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严防汛期因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

(六)进一步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

16、推动安全大检查“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以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尾矿库等为重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暗查抽查。

17、加大矿山安全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检查露天矿山不少于2次,检查地下矿山不少于4次,汛前、汛中至少各检查1次尾矿库。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9篇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我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初我们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2009年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2009年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强,做到了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在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我们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四、热忱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0篇

201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北京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京煤集团共同组织开展了以“科技兴安、装备强安、文化创安”为主要内容的“京西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行动”,京煤集团首次实现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开展“京煤保障行动”的作用和效果也得到国家煤矿监察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同时,北京市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12年,北京市要全面推进 “安全健康・绿色和谐”(简称“安全和谐”)矿山建设工作,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职工零伤害、企业废弃物零排放、矿山与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深入调研 提出新思路

近几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强力推动矿山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累计关闭小煤矿445家,实现小煤矿总体退出;关闭小非煤矿山1 573家,保留33家安全生产水平较高的大中型的非煤矿山,使北京市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2011年,北京市非煤矿山未发生死亡事故,特别是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首次实现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目标。目前,北京市初步形成了以京煤集团所属的煤矿企业、金隅集团所属的石灰石矿山、首钢总公司和密云冶金矿山公司所属金属矿山的产业布局,为促进北京市的矿山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北京市的非煤矿山虽经过多年整治,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石灰石露天矿山开采工艺不规范,机械装备比较落后,粉尘污染比较严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金属矿山露天转地下开采,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新的举措。”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北京市煤矿监察局副局长贾太保分析指出。

为实现北京市非煤矿山的长期安全发展,自2011年1月开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北京市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全市的非煤矿山现状和问题,并到其他省市调研考察学习,确定了建设“安全健康・绿色和谐”矿山的工作思路。并印发了《关于建设“安全・和谐”露天示范矿山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了金隅集团北京水泥厂凤山矿建设示范露天矿山工作。2011年12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还专门召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暨建设“安全・和谐”示范矿山动员会,正式启动“安全・和谐”露天示范矿山建设工作。

在“安全・和谐”矿山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按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等5个提高的要求,坚持典型引路,通过发挥金隅集团、首钢矿业公司、首云矿业公司的带头示范作用,全力推进 “安全・和谐”矿山建设工作。

示范企业 积极实践

金隅集团 “安全・和谐”矿山建设初有成效

作为“安全・和谐”矿山建设试点企业,金隅集团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水泥厂”)副总经理王化民介绍说,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设“安全・和谐”露天示范矿山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水泥厂迅速制定了《“安全・和谐”露天示范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六化四体系”的建设实施方案,投资4800多万元在凤山矿进行逐项落实。

王化民解释说,“六化”是指实现采矿生产工艺过程规范化、生产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低尘化、生产管理数字化、矿山环境绿色化、生产过程无废化。“四体系”是指建立责任制规章制度体系、健全隐患排查体系、创新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目前,金隅集团凤山矿采场开采工艺规范,采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机械装备陆续更新,已将老旧电铲更新为液压铲装;矿山物联网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将在采矿区、破碎加工、砂石料车、主要路段、胶带输送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设备,对重要生产设备、重点生产岗位、采场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数字统计自动化、通信联络与调度指挥系统化;为减少采场内道路扬尘,设计硬化上山道路4100m(目前已完成3100m),并雇佣专业养护队,定期检查和清扫矿区运输道路。借助技术创新,仓放矿实现了人与尘源隔离的远程监控放料;潜孔钻的集中收尘改造,彻底摆脱粉尘向大气排放的局面。针对石渣厂破碎后的成品按不同规格露天堆放易扬尘的问题,凤山矿计划全面整治,采取棚化或建仓方式,将不同规格的成品全部存放在密闭舱内,进行放料;还准备对竖井放矿系统进行技术改进,实现自动化封闭式操作,从而彻底解决粉尘对职工的危害。同时,扩大石渣生产规模,加大废石处理力度,在实现废石“零排放”的基础上,消除山场上堆积多年的废石。对于矿区的生态恢复,凤山矿计划2012年6月底前完成植被恢复总量的90%。

首钢矿业公司 推进“四个提升工程”

首钢矿业公司隶属于首钢集团,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境内,是首钢主要的原料生产供应基地,共有大石河铁矿、水厂铁矿、杏山铁矿3个铁矿,其中,杏山铁矿为露天转地下开采矿山,2011年投入试生产。

首钢矿业公司非常重视对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副总经理徐景海列举了几年来公司对安全技术设备的改进。2011年,首钢矿业公司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组织在水厂铁矿尹庄尾矿库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浸润线、坝移、库内水位、库区降雨量、排渗水量”的在线监测;按照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提出的《首钢矿业公司水厂铁矿河西排土场稳定性研究及优化设计》,在河西排土场修筑了两座重力式挡土墙,并在220m水平以下,形成了130m平台,正在形成175m平台,符合排土场段高小于50m的标准要求,进一步降低排土场断面高度,降低安全风险。

徐景海介绍说,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和谐”矿山的总体要求,首钢矿业公司以“四个提升工程”为载体,推进首钢“安全・和谐”矿山建设。具体包括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以隐患排查为抓手,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加速推进安全管理提升工程。

首钢矿业公司制订了装备更新计划,推广智能型、节能高效环保等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探索杏山铁矿地下开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创新管理和应用模式,加速推进安全技术装备提升工程。

首钢矿业公司还注重发挥专业救护队的作用,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培训,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提高职工防范、救护能力;加强与地方联系协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汛期前组织与周边镇、乡、村进行联合演练,增强应急协作联动能力,加速推进应急救援提升工程。

此外,首钢矿业公司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教育和引导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大力营造自我约束、遵章守制、精准操作的安全文化氛围,积极倡导培育“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加速推进安全文化提升工程。

重点环节 加强建设

北京市面临着非煤矿山由露天转地下开采逐渐增多的局面,2012年,密云县有两家矿山的地下开采正式投入生产,以后将逐渐增加到七八家地下开采矿山。地下开采与露天开采在安全生产环境上发生了本质变化,因此,贾太保指出,在“安全・和谐”矿山建设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地下开采的复杂性、安全管理难度大和安全管理经验相对不足等问题,着力构建“生产系统完善、机械通风到位、顶板边帮可靠、机电性能达标、现场管理严格”的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在具体操作中,贾太保提出了“五个加强”。

要加强通风系统建设。企业在按照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矿井开拓、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的同时,应加强通风系统建设,切实加强机械通风,严防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井下矿压监测监控。应用物联网建立工作面顶板监测监控系统,采用先进的矿压监测监控设备和矿压预测预防新技术,加强对矿压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矿压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领导下井带班工作。认真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确保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强化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

要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总负责人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水文地质技术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时绘制矿山相关实测图纸,图纸要与实际相符。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1篇

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标准的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从20*年起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在尾矿库、采空区、露天边坡等方面仍存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2.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95%以上为本质安全程度低的小型矿山,生产工艺相对落后,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因此,必须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发展。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3.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和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逐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遏制坍塌、冒顶片帮、放炮、中毒窒息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到201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10%以上,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5.主要任务。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治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依法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6.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矿山每班必须确保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7.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安全管理责任。新建、改建、扩建和实行资源整合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11.明确承包项目和承包商的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运作机制,建立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的安全职责。建设方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并将其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范畴。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12.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山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地下矿山还必须配备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3.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年度灾害预防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绘制矿山相关图纸,图纸要与实际相符。对矿山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

14.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技术管理。矿山应加强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排土场和边坡等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并执行防治重大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监测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重大灾害调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治措施。

15.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有关规定。地下矿山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相关要求,建立通风管理制度,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管理。

16.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采用采空区探测、边坡和尾矿库监测、井下作业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

17.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事故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8.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应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地下矿山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

19.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矿山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矿山应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积极推进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20.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七、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矿山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

22.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矿山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23.认真做好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假日期间放假或停产检修的矿山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矿山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矿山整顿、整改完毕后应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恢复生产。

八、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24.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管理规定。

25.严格从业人员劳动管理。矿山对录用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

26.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新录用的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九、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27.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

28.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矿山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29.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十、积极推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30.落实产业政策和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动矿山整合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减少矿山数量和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积极引导安全监管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发挥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其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1.加强部门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从矿山的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上依法强化监管,实行综合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矿山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矿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关闭等行政处罚;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落实矿山的安全监管责任。

3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一次较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责任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一次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

33.发挥从业人员的监督作用。矿山要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落实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34.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国有大中型矿山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和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营造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矿山生产;安全现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在开发强度上的加大,以及开采水平有限,从而导致了矿山事故的不断发生,给矿山的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因此,分析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现状,加强矿山生产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金属金属矿山生产现状

我国金属金属矿山类别众多,通过对矿山实际的生产作业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矿山开采的几个特点:矿山底下岩层地质条件无法进行直接的观察,水文、地压等自然因素会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地下水涌入、冒顶片帮等情况也时有发生;矿井下能见度低,需要有照明设施,工作人员通常要佩戴照明工具;矿山中作业通道普遍比较狭窄,较深的矿井需要升降设备和地面进行联系,安全生产和设备的质量息息相关;井下供电设备的可靠性会对生产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井下由于空气不易流动,废气难以排出,容易造成废气中毒的事故;矿井中道路复杂,视线差,容易出现坠井事故;已经采空的地区容易出现地表塌陷,会对地表建筑物造成损害,以及会导致地表水流进井下,导致重大的地质灾害;矿山中炸药库和油库等危险品仓库,是急需重视的安全防控部位。

2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

对金属金属矿山生产特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金属金属矿山在生产开采的工程中有很多危险因素存在,每一个生产环节都有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对于生产环节中的各个方面潜在危害因素需要进行分析,提供矿山安全管理的措施依据,选择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达到矿山生产的安全。从矿山开采生产角度出发,结合目前国内金属金属矿山的生产现状,确定金属金属矿山常见的危险有害因素,详情见表1。对矿山死亡事故因素进行统计分析,详情见表2。

通过表2数据的归纳统计,可以分析出矿山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在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3金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

3.1引进新技术。矿山企业要想切实有效地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就需要对企业的管理机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采取灵活的管理措施与对策,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丰富企业安全管理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矿山企业首先就需要对矿山的开采工作制定相关的开采计划,并且及时地引进高科技的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矿山事故发生的几率,降低矿山企业工人操作的危险性。在几年之前,很多的矿山企业井下都是用木结构来作为支架来开展采矿工作,这样就会经常导致矿山事故的发生。如果采用和引进锚杆桁架技术,就会提升矿山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目前这一技术更多的是在海外国际应用,我国也正在对这一技术进行尝试和引进。

3.2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在我国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已经被广泛的采用了。因为这种系统具有很高的可配置性以及可开发性,是一个新兴的学科。这一系统可以对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进行采集和处理,然后再利用高科技的仿真技术对矿山生产的环境进行分析和再现,从而实现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同时可以对矿山企业的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测,对事故和灾害等进行预警,为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调度等工作提供可行的、科学的决策依据。这一技术的采用可以全面地提高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对安全事故进行预警的能力和进行控制的能力,加强企业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安全管理。

3.3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力度。在矿山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工人在进行炸药安放工作等具有极高危险性的工作时,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来进行操作,而且操作的技术也并不成熟。这就使得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地危害到了矿山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因此,对于这些技术工人,矿山企业要定期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并且针对培训的内容有目的地设置一些测验和考试,只有合格之后这些工人才能够上岗。并且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从而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对施工的每一个过程都能够自觉地加以总结,提高他们进行安全施工的意识。此外,矿山企业还要定期地组织专人对施工和采矿的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和维修这些设备,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4持续不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1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根据矿山的安全检查制度,不打折扣的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包括综合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设施设备的专项检查。只要进行持续定期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危险因素就容易被及早发现,隐患也就能得到及时的治理,最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4.2进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隐患排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持续不断的,在生产过程中随着作业环境、采矿工艺、安全意识以及产量的变化等,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将随之变化。所以,在安全检查中只有定期的安全检查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这个不定期必须是依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而进行。通过不定期检查弥补定期检查的不足,使事故隐患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3.4.3保证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矿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因季节性的变化,会给安全生产带来极为不利的因素。季节的重点时段,还应根据时段特性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只有这样,矿山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会全面,事故隐患才能最大可第四方面是落实隐患整改制度。

3.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矿山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3.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3.7加强矿山地质勘探工作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由矿山地质勘探工作的精细程度而决定的,如果矿山的地质勘探程度较低,或者对矿山的地质条件没有完全的掌握,会导致矿山开采的时候所选用的方法不合适,存在安全隐患。地质勘探需要对地层、矿产、构造、水文地质、岩石以及工程地质等条件进行详细的勘探,为矿山的建设设计地质资料,了解矿山的资源储量以及所需要的开采技术。在进行矿山基础建设和生产作业的时候,需要对矿床进行实时勘探加强研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更为精确的相关地质资料。在这些基础上,利用所掌握的精细资料对矿山的设计和生产进行指导,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盲目开采所带来的生产安全隐患。

3.8强化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全体员工依照有关法律原则承担相应权责。比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措施,把安全绩效作为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背职守、酿成后果的行为予以严惩。此外,编制应急管理预案,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大作业现场检查频率,提升班组现场处理事故能力。重点做到:

3.8.1强化危险源控制。切实抓好尾矿库、爆炸物品与危险化学品、井下重点区段、矿山提升设备、通风防尘、采场顶边帮、作业现场交接班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3.8.2积极开展隐患检查整改。

结束语

通过对中国金属金属矿山的生产形势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矿山要实现稳定长效的持续性发展,就必须重视对矿山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健全采矿行业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将科学技术引进矿山监控系统中,对事故的发生机制进行探索,构建多元化为一体的矿山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提高管理水平,让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改变目前矿山安全生产的落后现状。

参考文献

[1]戴莉.金属金属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J].四川冶金,2013,11(05):65-66.

[2]李晓飞.金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探讨[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0,18(05):41-42.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3篇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万物复苏,生机勃发,催人奋进。我们在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相聚在这里探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计,心情格外舒坦,预示着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将迎来一个良好开局。

一、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和各非煤矿矿山企业,突出“强基固本”,着力“三基”工作(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创新发展,实现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显好转。

总结2010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可概括为“六个着力加强、七个明显实效”:

(一)着力加强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宣贯,在强化配套措施、狠抓落实上取得明显成效

1、迅速掀起宣贯高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与《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府发[2010]32号)、国务院安委办《非煤矿山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通知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和《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总局令第34号)、《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等“五个重要文件”下发后,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采取宣贯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面向企业和基层广泛宣传,使其主要精神家喻户晓。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一是理清思路,做到了“三个结合”(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与部门监管相结合、与监督执法相结合)抓贯彻;抓住“三个重点”(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投入)强化企业主题责任落实;通过“三项举措”(打非治违、安全准入、源头监管)整治违法违规。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执行了省局提出的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责任“五个严格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计划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

(二)着力加强“打非治违”和整顿关闭,在治理非煤矿山“小、乱、散、差”上取得明显实效

明确重点,强力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盗采、严重超层越界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对资源整合矿区和一证多系统开采、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等整治对象,采取先注销其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整改方案设计、安监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验收的方式,确保资源整合、矿区整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重点整顿了未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的露天矿山,尤其是采用“一面墙”开采的小型露天采石场。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的非煤山企业有157家,已落实关闭71家。

(三)着力加强七项安全专项整治,在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上取得明显实效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采取“三个结合”(与安全许可、整合整治、安全行政执法相结合)等有力举措,2010年我市着力深化了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地下矿山提升运输、尾矿库、排土场(废石场)等五项安全专项整治。

1.露天采石场“一面墙”专项整治,进展顺利。在开展“一面墙”专项整治之前,我市拥有露天小型采石场不下500家。到2009年底,还剩下209家。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这209家小型露天采石场中,已实行分层分台阶开采的有118家,剩下的91家也正在停产整顿。118家已实行分层分台阶开采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中,有近一半正在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

县这方面做得最好,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县共有露天采石场54家,已经实现了机械铲装作业的有45家,占83%;已使用中深孔爆破的有25家,占46%多;另有8家已经购买潜孔设备,正在上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准备之中。

2.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圆满成功。全市27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建立并完善了机械通风系统的,由年初的24家,达标整改到了26家。尚有一家也已经建立了机械通风系统,但不够完善,现正在整改之中。

3.尾矿库专项整治,有新突破。我市辖区内原有各种类型的尾矿库(含拦沙坝、沉淀池等)20余座,到2009年底还有16座。2010年又促成一座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6座也已经列入了专项整治范围,正在加快进度进行关键性的整改,可望在今明两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市范围内已无危库和险库。病库还有1座,现正处于整改攻坚阶段,可望在2011年整改到位。

在尾矿库专项整治中,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勘称典范的有3家:袁州区辖区内的钽铌矿2#尾矿库,县辖区内的七宝山铅锌矿尾矿库,宜丰县辖区内的万国矿业有限公司铅锌铜多金属矿尾矿库。这三家尾矿库,都有专职的管理团队、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库区的安全设施建设也较为完善。

(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在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上取得明显实效。

为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我市相继开展了“安全基础管理年”、“安全基础巩固年”、“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等主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矿山企业整改完善了安全出口和主要生产系统,改进了开采方法。矿山企业及时测绘更新了十类主要图纸,完善了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资料,制作了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安全标示牌等。

2、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在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考评工作中,逐步明确了“系统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深入”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思路。二是各种类型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典型正在形成,每个县都有一二个,为我市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打好了基础。

3、强化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培训工作。一是督促中小型矿山企业依法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二是督促有关矿山企业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四种人员(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市县两级齐心协力举办安全培训。市局负责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县局负责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都取得了满意的成效。

市局在主要负责人培训中,增加了小型露天矿山,尤其是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业主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培训的要求,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达到了进一步奠定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本质基础之初衷目的。特种作业培训,主要开辟了凿岩工、主提升绞车工和电钳工等培训科目,培训面已经基本上履盖了我市全部的非煤矿山。县局的从业人员培训也搞得相当不错,全市非煤矿山半数以上的从业人员及时得到了安全培训,大大地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技术技能。

为了把安全培训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我市在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把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资质及其年度考核情况作为最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否决之一。以上这些,都是我们的成功之作,应当予以肯定。

4、强化了安全生产资料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针对“家底不清、基础不牢”问题,省局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建档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市局于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着手建立非煤矿山“三个基础信息库”,经过2010年一年的努力,已经初具规模,能够及时向省局报送所需要的相关信息。但各县(市、区)至今尚未着手该项工作,更不能及时向市局报送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5、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保险制度。我们省是在全国非煤矿山领域率先推行雇主责任险制度,引入保险机制的省份,为企业提供了事故赔偿的主要资金来源,保障了从业人员权益,促进了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2010年,我们这项工作做得很好,刚才保险公司的领导已经做了介绍,我就不再重述了。也是在2010年,省里在认真总结全省非煤矿山企业雇主责任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安监管政法字〔2010〕387号)、《关于在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1〕23号),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我们同样也要不折不扣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在把好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关上取得明显实效。

2010年,市局全年共受理了43家非煤矿山的颁证申请,其中:38家已经完成安全预评价备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家已经完成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备案及竣工验收审查,15家已经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市局一共为24家非煤矿山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2010年,这24家中有7家申请并办理了延期换证,尚有17家正在办理延期换证。2010年,市局共受理了15家非煤矿山提交的变更申请,其中的13家已经办理了变更换证。

1、组织有方,专家把关,保障得力。为了把我市非煤矿山的安全许可工作做好,市局成立了颁证审查领导小组,调集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精干力量组建了业务部门,选聘了多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定期召开评审会,对申请颁证的非煤矿山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此举确保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质保量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时颁发。

2、用心服务,全程指导,运行有序。为确保颁证质量,业务部门一方面为拟取证非煤矿山企业制发颁证指南,精心指导其安全设施建设及取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为非煤矿山企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职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同时,业务部门还经常性地组织技术服务部门及专家学者,深入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作技术指导,进一步促进和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3、把住源头,提高门槛,宽严有度。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也有了一些经验。我们因此决定,从2010年年初开始逐步提高安全许可准入门槛: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机械化作业水准。露天矿山不上装载机或挖掘机作业的不得准入,井下矿山不使用机械通风的不得准入;二是提高从业人员受险面,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提高年生产能力准入条件,迫使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应;四是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现场审查验收的力度,力求从源头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4、规范有序,步步落实,层层把关。一是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关。在严格落实省局制定的“六个结合、六个不得许可”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凡是没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公用房小于60平方米,采石场年生产能力小于5万吨的,一律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二是安全许可程序有序落实。整个安全许可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这个阶段实施前,我们实行了专家团先行到矿山作业现场考察程序,把那些客观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预评价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排除在外,不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二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在这个阶段,我们实行了专家团垫后现场验收程序。对安全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矿山,限期整改,再进入下道程序。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推倒重来,令其重新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三阶段,资料文件收集和颁证阶段。这一阶段,我们会对非煤矿山企业提供来的颁证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对照核实审查,尤其是对“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雇主责任保险单证明等材料会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以确定其真实有效性。

(六)着力加强“五查”、“七防”,在防范非煤矿山大事故上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专项督查。

二是落实非煤矿山“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突出以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七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查隐患,彻治隐患,彻防事故。

三是全力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领导,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严格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密切关注汛情,严格应急值守;着力抓好尾矿库汛期安全渡汛工作,对安全度没有改善的危库、险库,要求矿山继续执行卸载、降低库水位、开挖临时排洪沟等应急措施。

四是采用“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手法,严厉查处国务院安委办《非煤矿山实施意见》确定的12项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2010年重点查处了非煤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设计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行为,因此受到处罚的非煤矿山企业有45家。

五是采用查文件图纸资料、查安全设施现场构建、查政策法规和建章立制的落实等手段,有针对性地排查非煤矿山可能存在的国务院安委办《非煤矿山实施意见》所确定的24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现隐患或问题之一,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消除隐患。2010年重点排查了如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2)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3)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4)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5)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6)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7)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8)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9)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10)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1)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

2010年全年开展全市性的交叉执法大检查共1次,例行性执法检查约44次(包括各县市区组织的例行检查,约每季度1次),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非煤矿山245家次和尾矿库19座次,查出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共1945条,下达执法文书165份,处罚矿山企业45家。

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强领导、高位推进,得益于各部门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得益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企业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科学监管。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向在座的各位及奋斗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死亡事故总难避免。2010年,我市居然发生了3起死亡事故!一起是4月2日,袁州区彬江镇第六采石场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瞒报事故。一起是4月24日,宜丰县同安乡鹅颈村瓷矿透水,造成1人死亡事故。一起是9月26日,靖安县仁首镇石上采石场物体打击,造成1人死亡事故。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幸,教训是深刻的,很值得在座各位深思!二是少数地方采矿秩序仍然混乱,非法违法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仍然较多,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三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大部分小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开采工艺、开采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应急能力较差,基础资料不全,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四是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偏轻偏软,事故查处“四不放过”落实不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把关不严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缓慢,推动资源整合的力度还不够大。五是从深层次问题上看,非煤矿山领域的发展方式转变迟缓,产业结构不合理、行业管理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三违”的工作任务将会更加艰巨。

在看到问题的同时,也要充分看到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所处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充分看到挑战和机遇并存,充分看到更好的工作前景,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坚定的信心决心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有力条件,抓住历史性机遇,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创新思路、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方法,持续改进和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二、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状态的整体提升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抓工作的原则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坚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做好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体,以贯彻落实“三个重要文件”(国发23号文、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和省政府32号文)为核心,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主线,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落实非煤矿山“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举措,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显好转和“十二五”良好开局,为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围绕总体思路,要努力实现五大工作目标:一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二是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三是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全面推进:(1)中央和省属驻宜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70%的尾矿库、地质勘探(钻坑探)单位和50%的露天采石场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2)“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到2011年底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所有生产作业班组长必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树立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典型,安全标准化达标单位班组安全建设符合规范;四是完成危、险、病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和国家立项、中央财政支持的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五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期建设完成;露天矿山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全部采用;三等以上尾矿库实现在线监测率达到70%以上。

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五个重要文件”,全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1、继续深化国务院《通知》等五个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求继续坚持:“三个结合”(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与部门监管相结合、与监督执法相结合)要求,做到“三个过硬”(宣贯培训有过硬指标、贯彻落实有过硬措施、监管检查有过硬手段)。

2、着力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抓住“三个关键”(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投入),督促企业落实“十项重点主体责任”:(1)健全完善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合格安全管理人员;(3)建立并严格落实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4)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合理配备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健全完善技术图纸资料;(5)切实加强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地下矿山要不断加强通风、提升、爆破、顶板、空区、地压、机电设备和探排水等专业管理,露天矿山要不断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尾矿库要不断加强坝体稳定性、筑坝和排洪设施监测管理;(6)切实加强企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范围、频次、方法,制定现场检查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查处“三违”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7)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查处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确定的24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报告,按照“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8)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9)加强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10)强化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100%生产班组长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00%从业人员及新进矿人员经培训上岗。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3、严格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组织开展矿领导带班下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矿领导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三违”、险情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专项检查,对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没有领导带班下井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七项”安全专项整治。

1、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确定的12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采取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对矿业秩序混乱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打非治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继续推动非煤矿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要逐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开展整合矿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项目建设周期管理和试生产(运行)期限。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严防整合期间违规组织生产。

3、突出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要重点整合整治:(1)一个独立山头多个开采主体的,先停产后整合;(2)整合整治矿山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整合整治方案设计,严禁边整改、边生产;严禁整改过程中在高陡边坡下装矿作业;开采隔离矿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3)坚决有力地打击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对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露天采石场“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凡是“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的露天采石场,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对逾期未整改的露天采石场,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边整治边生产的露天采石场,报请当地县级政府实施关闭;凡发现乡镇有一处、县(市、区)有二个乡镇存在“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不含在整治的,下同),分别对其乡镇长、县(市、区)分管领导进行告诫约谈;发现乡镇有二处以上、县(市、区)有两个以上乡镇的存在“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对其乡镇长、县(市、区)分管领导进行行政处理;因“一面墙”无台阶违法开采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法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级政府立即实施关闭;(4)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的《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凡存在露天采石场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的,新建露天矿山一律不予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停产整治。

4、继续深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防治水工作专项整治。要对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主扇及局部通风机使用及运行情况、矿区水文地质资料、防治水措施等进行隐患排检,重点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风及防透水隐患治理,切实把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治水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5、继续深化地下矿山提升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总结推广小莹石矿、小瓷土矿提升系统专项整治经验,以安全生产许可及安全检测检验为抓手,着力抓好以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和提升绞车(提升钢丝绳)选型、提升系统安全设施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提升系统改造;着力抓好农用车运输及尾气排放不达标内燃机车运输专项整治,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尾气净化装置。

6、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要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尾矿库的生产运行,加强对拦砂坝、沉淀池的清理整顿,加强对废弃或停止使用尾矿库的监督管理,落实闭库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闭库程序;继续坚持“四个一律”,开展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尾矿库排水排洪系统、图纸资料和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力做好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督促检查中央财政支持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和中西部地区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开工项目的跟踪督查。

7、组织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要重点检查边坡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和危险级排土场治理情况等,严防边坡及排土场坍塌事故。

8、继续深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安全专项治理。要开展以改进采矿方法、完善充填系统为重点内容以及矿柱回收、边角残矿回收为主的专项整治。要求存在大型采空区安全隐患的地下矿山测绘采空区实测图,进行安全论证,建立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矿柱回收、边角残矿回收的企业必须编制残矿回收设计,并经省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后,报县(市、区)安监局备案。

(三)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全面完成达标任务。

1、明确目标要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是:系统(主要生产及辅助系统、重要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深入。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建设的目标要求是:树立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矿山班组安全管理典型,每个县(市、区)至少树立一个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先进典型。2011年底前,全市非煤矿山所有班组长必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强化工作举措。一是以“三个结合”(“三同时”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2011年立项的建设项目,未实施安全标准化的,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三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之前安全标准化未达标的,不予延期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考核检查发现未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予通过年度考核检查。二是将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开展了班组安全建设列为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否决项。三是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技术支撑体系,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建设,原则上具有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资质,且报省安监局备案批准了的机构均可从事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四是要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将所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考评计划于3月18日前报市安监局。五是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绩效考评工作。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切实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与企业融资诚信、工程项目立项、土地征用等政策相结合,认真指导企业安全标准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安全标准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企业“走形式、走过场”。七是组织开展创建优秀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并对优秀安全管理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予以表彰。八是建立完善班组长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全面组织实施全省非煤矿山“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

(四)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强力推进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着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各县(市、区)及省属集团公司、中央驻宜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并在3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市局将确定一批典型示范矿井,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指导地下矿山企业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2、强制淘汰非煤矿山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露天矿山重点淘汰:扩壶爆破、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没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雷电多发地区采用电雷管起爆等;地下矿山重点淘汰:非矿用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主提升设备使用带式制动器、凸轮式防坠保险装置、非阻燃电缆和胶带等不安全的、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3、积极推广应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重点推广应用:尾矿库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地压监测监控系统、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非电起爆、干式排尾、尾矿充填及综合利用和露天矿山应用(使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三等以上尾矿库和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治理隐患的尾矿库安装使用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

4、积极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熟经验,探索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框架结构;发挥主流媒体和安全监管系统报刊网络作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5、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五)巩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1、精心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纳入市、县安全生产“十二五”总体规划。启动非煤矿山“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地下矿山采空区(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监测监控、尾矿库在线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等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加快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2、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技术和专业安全管理。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费用提取政策,加大安全投入,整改完善主要生产及辅助系统、重要设备设施,改进开采方法和图纸资料,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督促中小型矿山企业依法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3、强力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要按照省局赣安监管政法字[2010]387号、赣安监管一字[2011]23号要求,遵循“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基准费率、统一最低赔付标准、统一确认定险、企业统一投保”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配套实施(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视为已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得因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而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停止实行非煤矿山企业雇主责任保险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之一。

(六)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189号令。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宣贯活动,认真对照《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规范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程序和制度。

2、严格安全准入门槛。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建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1)低于国家或本地区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的;(2)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年限小于3年的;(3)与铁路直线距离小于1000米的;(4)露天矿山(采石场)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筑(构筑)物等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以及相邻露天矿山(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5)两个以上(含两个)露天采石场(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体的;(6)没有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7)没有按规定装备采掘设备的;(8)三等以上尾矿库没有采用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9)在运行尾矿库周边从事采掘作业对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造成影响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3、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审查制度,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管理,实行试生产(运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勘察、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4、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坚持安全许可的“四个结合”,继续组织开展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专项督查活动,通过许可把关,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七)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五查”、“七防”举措,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1、制定完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要组织开展以“五查”为主的专项督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七防”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着力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3、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重点检查2010年非煤矿山事故查处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情况,事故多发地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八)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动力,以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及服务水平。

1、要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

2、要积极探索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完善非煤矿山联系点工作制度,督促指导重点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3、要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向乡镇延伸,明确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

4、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库建设。利用“金安”(一期)工程,逐步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完善非煤矿山“三个基础信息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库、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及专家队伍基础信息库、安全监管基础信息库),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5、要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国家支持配备的尾矿库安全监管装备,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装备的配备到位;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4篇

开展安全产生教育活动是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要渠道。一是要做好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与不强主要是取决于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因此,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图片展,安全生产演讲等形式提高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做好下井矿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矿工是生产的主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和受益者。因此,通过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传授矿工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法,提高矿工的事故处置能力是提高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的主要渠道。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矿区要定期对矿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重点针对新矿工安全知识缺乏的情况,进行重点培训和指导。另外,还要根据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开展“送服务进企业”活动,邀请领导、专家,分层次、分行业、分地域的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开展基层矿山工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提高矿山工人的安全素质。

二、完善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在制度的完善。就我县而言,主要应完善以下三种制度。一是完善安全监督责任制度,责任到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矿山实际,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进行责任包干,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形成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细化到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矿山的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三是要加强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制度,落实到矿。

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主要还是在矿山,因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重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制度要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整改复查时间等,确保专项整落到实处。

(二)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因此,完善规章制度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要。作这矿山来讲,一是要深化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安全知识教育。二是要严格工作纪律,对矿工下井安全保障作出明确的要求,明确矿长、安全监督员、班组长、矿工的安全职责。三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操作的矿工立即责令停工改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企业安全员的作用。四是要完善责任排查追究制度,对较小事故,特别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分析和总结经验。

三、实行分类管理,作好特殊时段和特殊地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做好系统分析,对现有矿区实行分类管理

针对我县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监管力量不足等特点,积极探索、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结合全县矿山安全设施标准化的不同特点,将全县21家矿山按照安全隐患的高底,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类监管。根据类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原则,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对安全设施较好,设备较齐,安全意识强,安全防范到位的A、B类矿山尽量减少检查次数,以企业自查为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只作适当抽查。将安全生产形隐患为严重的C、D类作为监控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并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第二次检查的重点,逐步规范。对整改及时且达到相应标准的,要及时通报表彰,并对其重新划分标准,形成良性互动的机制。通过分类监管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能在很大程度上缓和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2.做好作业面安全管理,防止作业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作业面是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点地段。做好作业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有效控制作业面人数,合理布置作业面人员,对同一个作业面作业人员的个数根据不同矿种不同地质条件作出不同规定,原则上同一个作业面作业人数不能超过两个,防止较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做好作业面的安全防范,做好作业面顶部的固定工作,防止微型蹋方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注意作业面的通风透风,防止窒息或中毒事故发生。

3.做好通风设备的安全维护,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风设备的维护直接关系到井内矿工的安全,通风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目前我县地下矿山普遍存在原来设计的通风系统基本上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通风效果存在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是要责令企业编制通风专项设计,对通风系统进行大整治,实现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基本达到相关要求;二是邀请有关专家,或积极向有经验的矿山企业学习,吸取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搞好矿山的通风工作。

4.做好尾矿库整治工作,杜绝尾矿库安全事故的发生

尾矿库是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容易忽视的地方,做好尾矿库的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两种思路。

(1)组织开展尾矿库和选厂重组兼并,促进尾矿库良性运营。

我县尾矿库多,规模比较小、比较散、内部管理比较乱,从全面提升尾矿砂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和布局合理化,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状况上考虑,应积极对尾矿库进行兼并大重组,通过重组兼并,彻底消除了尾矿库“小、散、乱”的缺点,有利于对集中管理,大大提高尾矿库安全运行现状。

(2)突出重点时段,借助专家力量,加大对尾矿库的整治力度。

一是要做好尾矿库的汛期整治工作。尾矿库最怕的是水,在汛期和暴雨时段要聘请专家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检查,根据专家出具书面的检查意思,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要做好尾矿库的值班工作。企业要做好尾矿库安全管理台帐和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对尾矿库进行定期检查服务,建立自我管理长效体制。

四、严密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做好重大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在重大节日或特殊节日前后,要借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东风,做好全县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是要周密部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首先要要积极落实和督促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积极组织开展重大节日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专项检查、尾矿库专项整治等活动。二是要突出重点,针对平时常掌握的情况,对问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矿山的通风口、作业面、运输通道等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检查。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并确定几户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台帐,进行整改。

(二)做好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洪水季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洪水对矿山作业有较大的影响,作好洪水季节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关注井外天气,注意矿井的细微变化,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在洪水季节做好通道、作业面等部位顶部的固定工作,防止因洪水浸泡而产生局部塌方。三是要防范于未燃,做好透水事故救授准备工作,准备好抽水泵等必要的机电设备。

2.做好春季开工时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春季开工时节,是各矿新矿工骤然增多的季节,由于矿工经验不足,是事故多发期。做好春节开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工作主要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新矿工的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因地制宜的聘请有经验的矿工对新矿工进行培训,也可聘请专家讲解相关知识。二是新矿工与老矿工配对作业,减少因经验不足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三是企业安全员加强井下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对非法矿山的整治力度,降低安全隐患

我县矿山矿藏丰富,巨大的经济利润吸引了一部分铤而走险,导致我县非法矿山的存在,且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这些非法矿山的存在是我县矿山安全生产的极大的隐患,整治非法矿山已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我县而言,一是要加大对非法矿山的清理力度。要依靠群众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加强对非法矿山的清查力度,欢迎群众提供线索,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奖励,形成机制,使非法矿山无处躲藏。二是要加大对非法矿山的治理力度。要组织公安、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非法矿山进行有效的治理,必要的时候进行强行治理,对非法矿山进行早治理早规范。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5篇

近年来,我国矿山的安全问题逐渐被人们重视,是工作人员最基本的生命保障,对矿山企业的经济利益有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社会的进步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对矿山的安全现状与管理方式进行分析,以促进矿山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矿山的安全现状;安全管理方式;解决策略

当前矿山事故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对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矿山企业的发展,这源于矿山落后的管理模式。矿业对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所以提高矿业的安全系数,是保证经济可以持续快速增长的必然条件。

1当今矿山安全的状况以及安全问题分析

1.1矿山目前安全现状

现阶段我国矿山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一般是中小型企业,在事故发生的比例中占80%。以二零一二年一年国家公开的数据显示,近一年时间我国的矿山安全事故就有一百一十七例,造成五百二十二人死亡,三十八人受伤,也就是说每一场事故都会有平均4.5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比百分之七十三,在这当中,因煤矿的生产引起的死亡人数有38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3%,主要因素是瓦斯泄漏与爆炸、火灾等[1]。由于事故发生率过高,所以相关的技术人员也加强了员工的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流程,但这些措施并不能解决所有矿山企业安全问题。

2矿山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1)周边环境的影响。矿山周围的地势形态、地质状况以及地下水的分布状态都会对矿山的安全造成威胁,环境勘测技术人员需要对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确保开采环境的安全性。如果技术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难以对断层的挖掘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开采工作是在地下开展,所以水文因素对矿山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挖掘、通风等操作过程产生倒灌现象。(2)矿山开采手段对矿山安全的作用。开采过程对人员的技术能力要求极高,规范的开采技术有利于规避风险。目前矿山的开采多使用爆破的手段,由于强大的冲击力,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破坏,岩石会因此变得极其不稳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矿山的开采工作应该重视开采方式和手段。(3)主观判断的因素。矿山的开采过程中,操作人员会依据经验对即将进行的工作进行主观臆断,而不重视科学设备的检测结果,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企业要缺乏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对员工是否规范操作的不重视以及不合格的开采设备等,这些因素都会引起矿山事故的发生。安全措施与管理的漏洞使国内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不能得到抑制,有关矿山安全的制度系统不成熟,对矿山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的的安全隐患,矿山开采过程中没有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的支持等因素导致事故的产生[2]。

3矿山的安全管理

以当前我国矿山安全形势分析,国家应该加快对矿山安全事故发生制度的建立,并以当前的条件下对矿山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严格监督,持证上岗。我国的矿山极大的分布领域,规模也呈现出多元化,安全设施与生产安全都有极大的问题。在实验中发现,存在一些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证、安全许可证的企业正在非法经营,这种一般出现在小型矿山企业,这对开采产生极大的安全问题。所以除了要加强对采矿证的审查,还应该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企业要严加整理,只有在达到相关标准才可以继续运营,以避免事故的发生。(2)强化对环境的勘察。环境对矿山开采的影响非常大,尤其是地质勘探工作,如果不能有效进行该工作,会引起开采方式的判断失误,为今后的开采工作留下巨大的安全问题。在勘察过程中,要多方面多角度检查,全面核实可能存在的对开采工作产生影响的的因素。对环境的勘察,特别是对矿床的检查与勘测,可以降低由于盲目开采而产生的安全问题。(3)完善的安全监督制度。现在矿山开采员工的文化水平一般不高,大多数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再者企业以利益为核心,从而不重视对员工权益的保护等,这就要求国家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升安全监管力度,将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意识培训以及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采用多元化的培训模式,使员工对教育的积极主动性得到提升,充分了解矿山不规范工作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使其具有一定的事故推测技能和事故应对技能,对于重要和对人员专业知识要求高的岗位应该选择有经验人员,最好是专业人员。(4)采用新设备。我国中小型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对安全的投入资金太少,没有健全的矿山开采装备,所以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多采用新设备、新科技,研究部门也应该加大科研水平的提高,以研发更多的先进设备与技术手段。比如:①电缆通信技术,这项技术对于矿下开采工作有重要作用,它能够全面覆盖矿下工作地点,保障矿下的通信状态处于良好的状况。②微地震监测手段。数据收集和计算机网络计算的不断进步,微震监测手段在大多数国家的矿山安全中的得到使用,并有不错的反响,此手段主要是观察周围的岩石特征,对微地震进行判断,得出生产行为对周边岩石的影响,其具有与远距离、三维立体以及动态的特性,可以实现持续监测,完成对矿山的动态监督,对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可以得到岩石的状况,比如规模与性质等,从而推断出岩石的稳定性。③地质提前预测手段,可以准确判断不良地质现象的规模、位置以及性质,从而推断出岩体工程项目的类别,就可以对前边的非正常状况进行预报,使施工者选择合适的开采方式,为施工提供良好的策略根据。④地理信息体系,该体系有较强的可使用性,具备可配置性以及科研发行,是一门与多学科融合的新型学科,作为数据搜集。贮存、变化、搜索、处理以及展示的工具。⑤网络监控体系,通过建设功能齐全的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更好地反映出当前矿下的开采环境以及矿下施工人员的安全状况,对于并不规范操作可以及时提醒并规范,实现对矿下开采的远程监控。以上五种技术可单独使用,也可融合使用,建立功能巨大的安全监督体系。

4结语

根据当前我国的矿山安全状态进行研究讨论,矿山的开采工作要想保证安全高效的生产,就必须重视矿山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对建设安全体系的资金投入,严格实施矿业的开采规范,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建立相关的条例以及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并探寻最适合的安全保障体系,减少事故的发生,当前的矿山开采存在较大的问题,开采条件的困难引起安全管理与生产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要强化安全管理职能,实现矿山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禄登林.现代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研究[J].科技资讯,2015,1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