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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篇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4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为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实施,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升。2021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根据各乡(镇)的申报,建设地点确定在全县14个乡(镇)84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具体实施地点和面积以上级批复的设计为准)。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规划布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上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原则,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重点建设区域,明确2021年度建设计划。

(二)统一建设内容。项目将围绕改善或消除农田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修复、田间道路整理、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农田输配电建设、建后管护等方面。

(三)统一实施程序。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法人单位,统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进与协调,项目乡(镇)为项目二级法人,负责具体实施。

1.项目申报。由各乡(镇)根据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任务的通知》(上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1号)有关目标任务要求,申报本乡(镇)高标准农田实施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统筹各乡(镇)的申报计划,研究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规模。

2.建设要求。本年度实施项目的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土地流转或查清土地权属现状。县高标办开展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高标办依法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与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单位分项目区签订合同,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项目法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二级项目法人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法人职责,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在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七天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

3.管护要求。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由项目所在乡(镇)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并与县高标办签订后期管护合同,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使用权,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

4.其他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上图入库”工作,并划入为基本农田,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四)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在晚稻收割后进行,实施面积3万亩(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3月30日全面落实实施地点和田块,下达年度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勘测和规划设计;完成好规划方案“三进三出”,确定规划方案;乡(镇)、村组完成土地权属登记,明确涉及到的农户及相应田块面积[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3.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项目乡(镇)负责];

4.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工程造价预算评审及标段划定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

5.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监理和施工单位招标并签订承包合同[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6.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田块流转或完成农户同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承诺书签订[项目乡(镇)负责];

7.2021年10月1日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施工期到2022年2月底,项目开工前,乡、村明确建后管护员名单,施工过程中作为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监管[项目乡(镇)负责];

8.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单元工程验收及项目初验[项目乡(镇)负责];

9.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并移交给项目村,组建县、乡(镇)、村三级建后管护网络;项目建后启动管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乡(镇)负责];

10.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重新分配至农户或与流转的经营户签订协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11.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同期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项目乡(镇)负责];

12.2022年4月30日前申请上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3.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上图入库及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负责]。

(五)统一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机构参照2017年项目管理办法的标准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考察、评审、检查验收、宣传培训、工程招标、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项目公示和乡村工作经费等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项目管理费从建设资金中提取,约128万元,按项目乡(镇)、村占65%,县农业农村局占35%比例分配,其中乡(镇)、村项目管理费按项目乡(镇)35%,项目村65%比例分配。乡(镇)、村工作经费在宣传发动阶段预付40%,施工单位进场后再付30%,其余30%用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乡(镇)、村的绩效考评。

四、资金保障          

项目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441.1万元(含竣工验收测量、审计等费用),项目前期工作费用430.90万元,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128.0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统筹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作为本项目的资本金和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解决,具体以省财政厅或省高标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其中项目前期费、项目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第三方竣工验收等费用按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提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县、乡(镇)、村三级“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县、乡(镇)、村三级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县级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参照县一级组织队伍建设,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前期的工作宣传动员、田块丈量明细到户登记造册、配合设计部门做好工程踏勘,协调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监理单位和业主监督抓好工程质量,负责项目建设完工后的田块再分配以及带领群众做好工程的长效管护工作等。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日常监管、完善制度、项目验收、督促总结,开展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实施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环节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县审计局负责结合统筹整合资金新的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开展审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规划设计期间田块性质的审核把关,全面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有关信息的“上图入库”,并划为基本农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项目乡(镇)政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主体,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成立乡(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理事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协调做好工程设计工作;其它成员单位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赣高标注农田组字〔2017〕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建立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统一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对项目各环节实行统筹管理,确保整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在上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四)实行严格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现代农业攻坚战调度和重点督查工作,从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中切除部分资金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综合考评靠前的乡(镇)进行奖励(详见附件4)。任务面积3000亩(含)以上的为一类项目乡(镇),1000(含)-3000亩的为二类项目乡(镇),1000亩以下的为三类项目乡(镇)。一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二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三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1.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安排表

2.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3.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奖励及管护

  方案

4.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附件1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安排表

单位:亩

项目区名称

序号

行政村

实施面积

陶朱项目区

1

安和村

34.91

2

车田村

158.69

3

富湾村

8.35

4

黄坑村

99.18

5

鄱塘村

14.89

6

陶朱村

256.73

小计

572.75

元鱼项目区

7

伏坳村

141.52

8

黄竹村

581.79

9

群英村

89.09

10

元鱼村

732.97

小计

1545.37

城关项目区

11

中稍村

799.84

12

茶亭村

131.8

13

东门村

31.79

14

南河村

18.29

15

彭洞村

17.19

16

上埠村

106.36

17

石坑村

362.94

18

沿河村

132.16

小计

1600.37

红星项目区

19

红星村

50.13

20

月仔村

32.32

小计

82.45

上丰项目区

21

上丰村

162.99

小计

162.99

新建项目区

22

联群村

154.7

23

上坪村

585.26

24

新建村

379.31

小计

1119.27

水陂项目区

25

水陂村

456.57

26

水径村

484.84

27

洋田村

170

28

竹山村

408.1

小计

1519.51

大潭项目区

29

大潭村

438.85

30

平富村

828.17

31

上寨村

65.18

32

向前村

206.09

33

庄坑村

111.35

34

庄前村

193.88

小计

1843.52

龙田项目区

35

六村村

53.36

36

龙口村

197.82

37

龙田村

128.53

38

乌溪村

266.05

小计

645.76

大安项目区

39

大安村

1257.57

小计

1257.57

石崇项目区

40

社陈村

261.25

41

江头村

82.23

42

麻田村

66.21

43

沙段村

494.05

44

社溪村

612.45

45

石崇村

261.26

小计

1777.45

双溪项目区

46

大布村

119.01

47

大石门村

91.63

48

高洞村

792.27

49

水头村

265.45

50

右溪村

62.08

51

左溪村

37.73

小计

1368.17

金盆项目区

52

金盆村

1198.43

53

太乙村

225.38

54

铁石村

545.57

小计

1969.38

龙门项目区

55

茶坑村

191.04

56

古田村

126.31

57

龙门村

114.24

小计

431.59

横岭项目区

58

横岭村

1282.28

小计

1282.28

龙潭项目区

59

龙潭村

392.21

60

泥坑村

38.67

61

寺下村

302.64

62

坛前村

496.22

63

新华村

181.49

64

新圩村

161.7

65

杨梅村

32.43

小计

1605.36

鹅形项目区

66

鹅形村

64.35

67

双宵村

122.66

小计

187.01

新溪项目区

68

新溪村

1296.32

小计

1296.32

合河项目区

69

合河村

588.34

70

石溪村

949.91

71

蕉里村

35.08

小计

1573.36

上湾项目区

72

上湾村

1091.55

73

下湾村

553.29

小计

1644.84

大小园项目区

74

大小园村

193.94

75

花园村

1303.13

76

清溪村

1021.72

小计

2518.79

笔架山项目区

77

河唇村

323.93

78

油石村

929.77

小计

1253.7

高基坪项目区

79

高基坪村

1699.14

小计

1699.14

秀罗项目区

80

秀罗村

214.32

81

长岭村

150.62

82

胜利村

648.67

小计

1013.61

下佐项目区

83

下佐村

1155.64

84

店背村

180.45

小计

1336.09

总计

31306.62

说明:具体实施地点和面积以上级批复的设计为准。 

 

 

附件2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

任务

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1

项目选址

整个项目

2021年3月30日前

计划任务落实到村组,并做好宣传发动

各项目乡镇、高标办

2

勘测规划设计

整个项目

2021年5月30日前

征询意见,完成勘测设计。

县高标办、

设计单位

3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整个项目

2021年6月15日前

形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组织通过方案评审,批复方案。

县发改委

4

工程造价预算审核

整个项目

2021年7月15日前

出具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报县政府研究。

县财政局

5

 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整个项目

2021年8月15日前

按程序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县高标办

6

施工

3.0万亩

2021年10-2022年

2月

召开项目村组干部会议,组织村民签署项目建设承诺书,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开展项目自验,重新划分项目区农户土地权属到户。

各项目乡镇、施工企业

7

项目初验、考核

整个项目

2022年2月10日前

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验收考核,报县项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

8

项目工程建设结算审计

整个项目

2022年4月15日前

对项目各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审计局

9

申请上级验收

整个项目

2022年4月25日前

通过上级验收,迎接上级考核。

领导小组

10

上图入库

整个项目

2022年5月15日前

完成建设区域的上图入库,并列入永久基本农田。

县自然资源局

11

建后管护

整个项目

2022年5月30日前

项目乡镇与项目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鉴订后期管护合同,做好移交工作。

项目乡镇

附件3

 

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

奖励及管护方案

 

为保障我县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落实新增耕地农作物种植,根据省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经验收合格并通过上级核查,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入库的,可用于占补平衡的面积。

二、奖励对象及标准

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在满足高标准农田发行债券的偿还、贴息后,对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均为:新增水田部分按5000元/亩,新增旱地奖励2500/亩标准,奖励给乡(镇)、村委会;按新增耕地(不分水田、旱地)验收面积400元/亩奖励给县农业农村局。

新增耕地种植管护由所在乡(镇)负责,县财政安排种植管护补助资金,其中水田500元/亩·年,旱地300元/亩·年,共补助3年;同时按300元/亩·年标准,安排新增耕地三年的培肥资金,逐步提高项目耕地质量,种植管护补助资金和三年培肥资金按年度拨付。所有已验收通过的新增耕地按规定纳入耕地地力补助申报范围,种植水稻纳入稻谷补贴范围。

三、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标办)负责确保新增耕地开发质量。水田开发必须有水源、耕作层达到耕作标准,保水保肥性好,排灌沟渠完善,田间道路通畅,便于水稻耕种。旱地开发质量符合农作物种植要求,并做好新增耕地农作物种植的专业技术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新增耕地验收,核定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可种植作物面积,并将新增加的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增耕地的建后管护及农作物种植,新增耕地三年内必须种植农作物,不得种植油茶、果树、茶叶等其它木本植物,不得在项目验收范围内开展非农建设和设施农业。其中水田种植水稻,旱地推广种植红薯、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并提供耕种和收割影像资料,不得撂荒。

四、资金管理使用

项目验收报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奖励经费统一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村的奖励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乡(镇)所涉村验收合格的报备面积计算奖励资金金额,将资金拨付至乡(镇)。

 

 

 

附件4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考核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各乡(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定性与定量结合、注重平时与年度考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上犹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镇)。其中任务面积3000亩(含)以上的为一类项目乡(镇),3000-1000亩(含)的为二类项目乡(镇),1000亩以下的为三类项目乡(镇)。

四、考核内容

实行百分制,具体分值如下:

1.工作保障30分,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政策落实。

2.项目管理23分,包括项目选址、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投资、群众参与、竣工验收。

3.资金管理3分,主要指工作经费规范使用情况。

4.工程建设30分,包括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质量监管、督促施工。

5.高效利用14分,包括建后管护、新增耕地、群众满意度。 

考评组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项目未通过县级全面验收考评的;

2.项目实施地点不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群体事件、重大纠纷的;

4.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5.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或未正确引导舆情,造成严重影响。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按进度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具体程序:

1.自查总结。2022年4月10日前,各乡(镇)对照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逐一对照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分上报。

2.组织考评。2022年4月15日前,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打分。

3.统计汇总。2022年4月25日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各乡(镇)的评分,排出名次,汇总后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附表: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分细则(乡镇)

 

 

 

  

 

 

 

 

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分细则(乡镇)

内容

分值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30

机构设置

2

4月上旬前成立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设立办公室1分;有专职工作人员办公1分。

 

制度建设

2

印发了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性文件2分。

 

工作协调

16

乡镇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召开2次以上协调会2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召开户长会或村小组会3次以上6分,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3月底前上报年度实施地点2分;宣传报道:横幅标语上墙2分;报送材料新闻等至县高标办2次以上4分,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政策落实

10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每次均参加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23

项目选址

9

选址科学、未做重大变更5分;耕地保护与利用合理2分; 项目选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2分。

 

矛盾纠纷调处

8

及时有效调处矛盾纠纷8分,每造成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投资

1

社会投资50万元以上1分。

 

群众参与

3

每个项目区都设立公示牌1分;项目设计方案征求了群众意见2分。

 

竣工验收

2

次年4月底前配合县高标办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得2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资金管理

3

工作经费

规范使用

3

乡镇工作经费使用规范,未出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3分。

 

30

任务完成

15

建设任务全部完工15分,完工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工程质量

5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质量监管

4

成立村组监督机构1分;项目村设置1名以上监管员1分;发生问题及时处理2分。

 

督促施工

6

督促施工进度情况,乡镇积极配合县高标办检查、验收6分。

 

高效利用

14

建后管护

3

明确管护主体1分;成立管护机构1分;有相应管护经费1分。

 

新增耕地

5

积极配合县高标办和设计单位寻找新增耕地5分。

 

群众

满意度

6

土地经营者对工程质量满意度100%得4分,满意度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对项目村农户调查不少于3户,满意度100%得2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出现重大舆情等问题被上级通报的,得0分。

 

总得分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会议精神,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为整合对象,以县为资金整合、建设实施主体,以项目区为整合载体和建设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统筹安排。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为依据,兼顾并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加强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灾后重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优先选择建设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根据《阳新县整合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2016-2020年,全县要建成高标准农田42.4万亩,其中新建15.37万亩,补建11.9万亩;

总投资6.271亿元,其中新建标准为3200元/亩,补建标准为1000元/亩。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积5.7万亩,补建面积3.44万亩,投资2.264亿元;

2017年新建面积3.8万亩,补建面积4.11万亩,投资1.627亿元;

2018年新建面积3.0万亩,补建面积2.35万亩,投资1.262亿元;

2019年新建面积1.6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612亿元;

2020年新建面积1.27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506亿元。

三、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分别为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电力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

四、项目管理

总体原则是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报账。

(一)统一规划布局。

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布局。围绕重点区域,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高标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规划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申报计划。

各相关部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组织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规定用途的情况下,围绕总体规划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整合,并提出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1.建立健全项目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2.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县高标办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即:高标办提出年度申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向上申报”。

3.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高标办审核——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4.项目计划时间确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标办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9月30日前组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并上报省高标办备案。

(二)统一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电力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按照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要求,高标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经县高标准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统一技施设计。

项目申报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技施设计(初步设计)两部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组织编制。技施设计由县政府明确项目法人后,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遴选或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技施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区)村组意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由高标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项目区镇(区)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水利站长、农业中心主任等项目设计审查专班,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施设计方案,高标办将修订后的实施设计方案报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发改局批复立项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施工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管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镇(区)村参与监管、相关县直部门监督和县高标办督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负责。县高标办、县直相关部门派出现场专管员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高标准项目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高标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由县政府统—任命镇(区)或县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法人,全程参与项目技术设计、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区为一个镇(区),项目区所在地镇(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为法人;

当一个项目区跨二个或二个以上镇(区)时,项目法人可以确定为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2.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保障项目区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分三次进行,一是年度建设项目区范围及投资额度一经确定后,项目镇(区)必须在项目区交通主道旁设立固定公示牌,二是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区面积范围、主要工程量、财政投资额度、建设期限及相关举报电话。

3.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四控制。监理费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上限不超过需监理工程投资额的2%,按招标合同约定金额列支。

4.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时依法、依规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供应商。项目法人应将招投标方案报高标办审查,招投标结果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要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招投标活动。

5.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在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施工,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中介审计等其他业务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合同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台同签订后需报县高标办备案。

(五)统一竣工验收。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法人自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高标办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成立工程竣工验收专班,查阅相关工程资料,核对工程计划,抽检工程质量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办理资产移交并投入运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法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达标,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行审计决算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迅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核定的结算清单及监理报告,审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审计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最终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六)统一报账管理。

所有整合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其中,项目主管部门用于申报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所产生的项目前期费,按一定的比例,将项目管理费拨至项目主管部门账户,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1.项目资金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分管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

2.工程资金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项目法人单位意见—县监管责任单位意见—县高标办意见—县财政局意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

五、加强资金整合

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统一报帐,建立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一套专帐。

(一)整合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整合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县级报账制,专户管理:坚持按规划预算,计划安排;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坚持审计监督,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金的组成来源。

1.以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为载体。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运、林业、电力等部门分别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产创建、通村通组公路、配套农田电力设施改造、农田林网等项目资金。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后,均应按程序将资金转入到财政整合资金专户。

2.多方筹措缺口资金。针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导项目区内涉农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县级财政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配套投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将涉及的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的管理,封闭运行,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招标签约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账户。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参差不齐,为缓解合同资金拨付压力,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7:3比例分两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进度(lo%、30%、50%)分三次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机械进场完成合同价款10%时,预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价款50%时,拨付合同价款30%,同时扣除预付款10%;

完成合同价款80%时,拨付合同价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拨付合同价款至70%。预留合同价款30%(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决算后,按完工鉴定书日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乡镇、村或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复验,无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全部工程价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相关费用的管理。

1.项目管理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列有项目管理费的,按规定比例提取,打捆统筹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未按规定列管理费的,参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5‰纳入县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项目管理费报账时,按照报账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是否完备、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费用额度和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报账资料不全、报账事项不明确或支出明显不合理的、手续不健全的费用,不予报账。

2.工程管护费。工程项目管护费按照《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制订的工程管护费管理办法》执行,提取使用。

3.工程预(决)算审计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计费及单个项目的竣工审计费,列入工程成本,付费标准按《湖北省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审查、招投标及项目完工后决算审计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查、项目监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经县高标办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区增补工程和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当期项目资金原则上结零,如果仍有结余资金结转下期项目。

(四)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搞好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完工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阳新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办、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审计、交通、林业、扶贫、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镇(区)政府也应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镇(区)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水利站站长、农业中心主任、项目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主管单位抽调若干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监管、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

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划定子项目区,负责子项目区监管和联系省市对口部门;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交通、林业、电力等部门优先将相关项目及资金整合到项目区。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为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按照“五个集中”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严格建设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采取“规划标准统一、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评价,建设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和规范、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呈现出逐年提升的趋势,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农业用地数量已经逼近警戒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活对农田单位面积产量提出新的要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一方面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受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普遍关注。然而,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进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性。所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通常情况下,需要从以下角度着手:

1规范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规范化的建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一方面可以指导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可以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为,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水利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借助自身的职能,全面掌握各种影响因素,通过对水利专家的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制定完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而适应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技术规范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套科学的、合理的、统一的量化标准,并综合分析各地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制定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进而指导、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整合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整合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我国投入渠道比较广,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水利部门,以及相应的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都在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多部门参与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各部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侧重点不同,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所有部门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于野蛮发展状态,进而难以实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标准,虽然各部门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自身的建设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有效整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投入资金,通过对投入资金进行合理配置,集中所有资金解决关键性问题,从根本上确保效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为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存在,一方面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功能,另一方面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产生阻碍作用。基于此,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对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首先,需要有效管理工程投资,通过全面把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准确性;其次,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做好全局规划工作,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其功能最大化;最后,在施工现场做好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环节潜在的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4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时,运行管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无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多么高,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管护,必然会影响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功能,首先,需要对农田水利工程做好运行管护工作。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政府部门需要给予农田水利工程大力扶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管护措施,同时安排相应的运行管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其次,结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农田水利管理规章制度,在该规章制度中,从责任、义务的角度对各级政府,以及广大群众进行明确,同时制定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投入、管理,以及运行维护机制;最后,在农田水利工程中,全面落实农民的主体地位,针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等工作,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基于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可以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产权改革,借助产权改革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奠定基础。对现有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养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后期维护工作。另外,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地质、气候等情况,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制,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发展。

5培养高标准农田水利技术力量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来说,为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需要针对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作业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作为管理者,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一方面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丰富施工技术知识,在掌握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组织管理工作。对于一线作业人员来说,经过教育培训后,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的施工质量,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6结论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策略;发展新理念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22-5982-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2.063

Analysis on Strategies Innovation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IAN Yu-fu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Beijing 100035,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deploymentof central government, we must innovate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ies, and to accelerate progress. The problems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 the 12th Five-year were analyzed. The article suggested the construction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and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ystem to help the construction tasks in the 13rd Five-year to ensure completion.

Key words: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nnovate; strategies; newideas of development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我国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提出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说是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客观分析不同区域状况,积极创新建设策略,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布局的提出与发展

中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时间较早,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就有尽可能保护良田、避免非农建设滥用农田的法规[2]。但国家明确提出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推行以建设促保护,实行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是在2008年,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部署趋于完整,工作基础日渐扎实。

1.1 政策要求日趋明确

2008年11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了以耕地质量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建设。紧接着,2009-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作为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重要内容。2008年,《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并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了初步部署。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至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更加明确,概念趋于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正式成为国家脱贫攻坚以及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1.2 规划体系逐渐完善

2012年国务院批复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在首次提出“全域”土地整治概念的同时,也提出了“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目标。省、市、县级的土地整治规划也明确了本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标,充分发挥了规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引领作用。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建立国家、省、县三级规划(方案)体系。”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在各自的部门规划中结合部门职能安排了相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目前,“十三五”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已完成报批稿,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多已在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在全面开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拟根据发展新理念进行修编。这些都为“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从规划内容和各地实践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目标任务,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尤其是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则立足于分解落目标任务,优化建设布局,确保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更具操作性。

1.3 科技支撑力度加强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逐步成型,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201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中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原则、内容与技术要求、程序等[3],对建设过程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4],《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技术标准。目前,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已完成送审稿,解决了高标准农田“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中央各部门也纷纷制定了本部门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业标准,如农业部颁布实施了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国家农发办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5]。浙江、山东、江苏、四川等省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方标准。

学术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注也逐年增多。陈天才等[6]、马立军等[7]、李婷等[8]探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立地条件等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体系,并按贴近度大小进行时间排序。李少帅等[9]、黄玉娇等[10]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要加强自然资源和资金的匹配度。王新盼等[11]、王晨等[12]研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方法,提出结合农田质量现状及其限制因子可改造程度,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经整治后可建成2个层次上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区域的方法。

2 “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和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超额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可以说成效显著。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工作部署急、要求高,可借鉴的经验少,从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未来加以改进完善。

2.1 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地共建成高标准农田0.27亿hm2,通过整治新增耕地170.4万hm2,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13],国家粮食生产也实现了“十二连增”,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农业乃至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水、路、林、电等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项目区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部分旱地变成了水浇地,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耕地灌溉面积从2010年的0.60亿hm2增加到了2014年的0.65亿hm2;优化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减少至8%以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提高到15年以上,实现了以建设促保护,促进了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据调查,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田块规模扩大并且变得相对均匀[14]。丘陵区道路通达度提高到90%以上,平原区基本实现100%的通达度,显著减少了农业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重庆市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粮油和蔬菜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打造了长―垫―梁“一圈两带三核”百万亩粮油基地和潼南涪、琼两江流域2万hm2连片蔬菜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广西、福建等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使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

3)改善了生态环境。建成的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在田间道路和沟渠两侧种植林带,使项目区的林木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普遍提高到90%以上,优化了生态景观结构,有利于区域生物多样性。通过以改善灌排条件为目的的小流域治理,减少项目区风沙、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湖南、上海等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示范农业和观光农业基地,建成的“稻田公园”、“郊野公园”等社会反响良好,吸引了大批旅游者,拓宽了农民致富门路。

2.2 存在问题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艰巨,需要举全国之力,多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来完成。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组织管理、实施建设、后期管护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研究并加以解决。

1)政府主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但从“十二五”期间各地建设情况来看,政府主导的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有的省份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尽管在省级层面做了工作部署,但部分市、县级政府更关注其他经济建设项目,未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很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只停留在文件文字中,职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造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慢、资金滞留等问题。

2)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项目管理方式、资金来源、技术标准、人员结构等不尽一致,很难形成共同推进的统一平台,不少地方仍然是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建设进度和效率。

3)资金整合不够到位。根据规划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县域为单位,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a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等不同渠道涉农资金的有机整合。但在政府主导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部门间衔接协调难度大的条件下,很多地方的资金整合流于形式,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力度不够。

4)数据信息难以及时共享。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部门分工,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与信息统计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实际工作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都能及时上图入库,但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其他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普遍存在片数比较多且分散的问题,项目和地块的拐点坐标等信息缺乏而难以实地认定,导致总体建设信息不能及时汇总,建设成果不能共享。

5)后期管护不到位。总体规划对后期管护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中央层面也未制订明确的关于后期管护的政策。从调研来看,不少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没有完全建立后期管护机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安排后期管护资金,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田间基础设施损毁失修,影响可持续利用。

3 “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策略创新分析

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更为艰巨,要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力国家第一个百年目标顺利实现,首先,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建设条件约束趋紧、资金筹措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第三,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和发展新理念带来的困境和挑战,着力创新建设途径。

3.1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挑战

1)应对发展新理念能力不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促进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需要从业人员及时转变观念,改革管理方式,创新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技术方法,革新材料设备,提升整体素质。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等从业机构习惯于“田间工程建设”模式的农田建设,存在很强的“路径依赖”特性,要按照发展新理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较长的一段转型期。

2)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各地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将容易建设的农田基本全部建设完,“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稍加整治”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越来越少,“十三五”时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绝大多数应该都是“需要全面整治”类型的。全面整治要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也会相应增加,建设成本随之上升。

3)区域差异逐步显化。各省的耕地资源、水资源状况不尽一致,历史上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有所差别,总体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与上述条件并不完全匹配,局部资源匮乏地区要完成高标逝锝ㄉ枞挝衲讯雀大,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面临挑战。对比分析各省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2014年的耕地灌溉面积(图1)发现,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超过了耕地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农业灌溉水资源不足的压力。浙江、江西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接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的省份,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历史上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都存在按现行标准“无地可整”的困境,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以完成建设任务。

4)资金筹措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建设成本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需要8 000~12 000亿元资金。国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各地去产能、去库存的力度逐步加强,各级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收入急剧下滑,2015年部分省份就已反映资金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急需拓宽资金渠道。

3.2 “十三五”时期策略创新分析

1)健全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和监管机制如图2所示,纵向上要加快完善“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监管机制,更充分发挥中央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明确中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的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准确界定各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中的具体分工。横向上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统筹责任和部门建设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完善机制解决区域差异大、部门衔接难、资金整合难等问题,提高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的系统能力。

2)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宏观税收减少的局面下,中央层面要加快研究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拓宽资金渠道和统筹政府涉农资金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激励机制,探索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积极建立乡(镇)、农民及业主多元投入的投资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土地经营者实施项目,实现项目“建、管、用”一体,激发实施主体的内生动力,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他们采取多种方式,自行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评估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和规划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资金安排挂钩。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份,可考虑在用地指标安排、国家投资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经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用于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的地方,应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责任。

4)严格统一上图入库。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精准管理机制,将已建成地块及时通过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全面、在线、实时监控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优化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制定统一信息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由县级建设部门及时将建设信息逐级报备至省级部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全省建设信息后报国土资源部,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5)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健全管护机制,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建后日常管护工作。管护制度的制定,一定要明确各项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要及时签订管护协议,确定沟渠、道路、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具体管护措施,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效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郧宛琪,朱道林,汤怀志.中国土地整治战略重塑与创新[J].农业工程学报,2016,32(4):1-8.

[2] 聂庆华,包浩生.中国基本农田保护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9,9(2):31-35.

[3] 张丽茜,赵国存,吴荣涛.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解读与建议[J].农学学报,2013,3(5):62-65.

[4] 吴海洋,何才文,于欣丽.高标准农田该如何建[N].农村报,2014-06-15(5).

[5] 江培福,刘群昌,白美健.高俗寂锝ㄉ璞曜级员确治[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3(11):175-178.

[6] 陈天才,廖和平,李 涛,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研究――以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1):191-196.

[7] 马立军,郭凤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序与模式[J].湖北农业科学,2014,53(11):2661-2665.

[8] 李 婷,林爱文,高 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区研究――以湖北省赤壁市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2):396-399.

[9] 李少帅,郧文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产业,2012,14(3):189-193.

[10] 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0.

[11] 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10):241-248.

[12] 王 晨,汪景宽,李红丹,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分布与建设潜力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5):226-229.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6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对策;四川南江

中图分类号 S28;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228-02

南江县位于四川东北边缘,毗邻陕西省汉中市和广元市旺苍县,距成都463 km、西安432 km、重庆520 km。全县辖48个乡镇、522个村、86个社区,幅员面积3 383 km2,总人口70.36万人,现有耕地2.82万hm2,其中水田1.7万hm2,旱地1.12万hm2。全县耕地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黄棕壤和石灰(岩)土等6个土类,大部分土壤富钾、缺磷、氮不足。面积最大的土类是水稻土,占46.38%,其次是紫色土类,占27.9%。近几年来,南江县以“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总体目标,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丰富和谐新农村内涵,为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了新路子[1-2]。

1 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1.1 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

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有特色。2010年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930.67 hm2,在长赤镇和红光乡9个村具体实施。新建、整治田间灌排渠系62.542 km、排湿渠1.65 km,新建配套建筑物2 235处,小型抗旱水源工程:整治山坪塘20座、新建蓄水池40口,小型灌排泵站2处;田(土)型调整:田型调整415.4 hm2,修筑田(地)埂3 750 m,培肥地力303.07 hm2。

1.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

南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成效明显。2008―2012年在南江县下两、八庙、正直、大河等18个乡镇实施,建设基本口粮田3 240 hm2,其中坡改梯733.33 hm2,改土培肥753.33 hm2,改造中低产田1 753.33 hm2。新建和维修蓄水池162座,新建沉沙池或山粪池867口,新建小型提灌站2座,新建和整治排灌沟渠87.85 km,整治山坪塘111口,新建田间作业道26.93 km,整治机耕道18.86 km。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了能排、能灌,扩大防涝面积,增加保灌面积,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实现旱、涝保收;同时,通过实施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项目、稻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促进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培肥地力,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战略性转变。

1.3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质量高。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0―2013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在长赤镇的建华村、清泉村和元潭乡的字库、九泉、石寨村等19个村实施,建设高标准粮田1 333.33 hm2,新建及整治田间灌渠系24 km,新建蓄水池20口,新建提灌站2座,田间耕作道3.75 km,整治机耕道5 km,土地平整166.67 hm2,地力建设1 000 hm2。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的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据统计,南江县2007―2013年在长赤镇、南江镇、沙河镇、正直镇、东榆镇、红光乡、红四乡等逾20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5 573.33 hm2,其中坡改梯1 506.67 hm2,改土培肥10 240 hm2,改造中低产田5 186.67 hm2。新建蓄水池530口,开挖、疏浚渠道852.4 km,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 028.15 km,整治山坪塘133口,新建田间耕作路110.2 km,整治机耕道113.86 km。建设内容为小型蓄水工程、灌排渠系建设、田(土)型调整、梯田埂建设、农田耕作道、机耕道的整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农耕农艺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5%,将原来的旱田、“望天田”变为能排能灌的高产稳产农田,大大提高粮食基础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该项目可使项目区农户中低产田土比例由80.95%降为18.6%。项目区年粮食基础能力由现在的10.5 t/hm2提高至12.225 t/hm2,年平均增产1 725 kg/hm2,年新增粮食基础生产能力6 605.4 t。

2 抓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措施

2.1 强化“三大保障”,高规格推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为农民办实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措施来抓。政府要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狠抓任务、资金、人员、技术“四落实”。县农业局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外业下乡督查组等工作机构,土肥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日常工作,从而做到领导、技术、人员、后勤保障“四到位”;各项目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做到项目实施党政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资金保障。坚持“政府补助、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和“性质不变、渠道不乱、配套使用、各交各的账,各记各的功”的原则,按照各资金来源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三是科技保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分片蹲点作业,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开展与农科院校合作,集成应用耕地保育技术、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挖掘增产潜力[3]。

2.2 坚持“三大原则”,高起点编制规划

一是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的原则。实施项目中,要严格实行项目业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把建设示范片,建好精品工程,突出规模效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作为规划设计工程着眼点,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质量施工、高规格利用、高效益运行”的原则,坚持集中成片、规模开发、整体推进的改造开发策略,切实搞好项目规划设计。二是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深入到项目乡镇实地踏勘,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现场初验,做到规划设计标准一致、项目实施程序一致。采用同一个标准进行工程建设,无论是丘陵盆周山区还是平地,无论是改田还是改土,工程标准设计要高、质量要好;田型调整要规范,农田排灌渠系布局科学合理,经济实用,排灌渠平直、牢固、美观,按沟渠的功能深度达标[4];修建的桥、涵、闸、池、农田制口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做到数量足、质量高、设置合理;改土工程做到地埂牢固,台位清晰,坡面水系健全,沟、池、凼、路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达到改土“平、厚、壤、固、肥”技术标准。三是重点突出、产业优先的原则。按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要求实施,结合项目重点抓好建设村的银花、茶叶等南江特色产业发展。

2.3 突出“三大重点”,高标准组织实施

一是明确工程任务,加快项目实施。县农业局、财政局领导要随时督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严格的工程管理制度,做到任务明确,分解到人,实行外业下乡人员包片负责,随时进行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各项目乡镇、村社积极配合,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分工序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建设1 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四川省粮田建设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求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业主对施工企业的质量和进度要进行定期督查;监理单位要随时监督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对各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度慢、建设质量不合格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实行“倒计时”制度,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一月一汇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实施计划。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项目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南江县中低产田土面积大,人均占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项目投入力度不大,导致中低产田土比重大,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一遇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产生较大威胁。二是部分乡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组织领导措施不够得力;争取项目时积极主动,建设项目时消极应付。三是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来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力度不够,产业结构调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效益的发挥。四是项目建设与质量标准还有一定差距,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五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砂石、水泥、肥料等物资价格上涨,项目实施单位造价增高,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的质量和效果[5-6]。

4 实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

一是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任务重,尤其是在盆周山区县,交通极为不便,环境较差,地方财力相当紧张,工作经费支出相对较大,在项目概算中,参照当地、当时材料价格适当调高单价,同时增加工作经费比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继续加大国家、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盆周山区县农业立项,特别是在基本口粮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多、更大的支持。按照统筹规划,捆绑资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有序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推动土地改造、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工程建后管护。要创新机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和措施,把建后管护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定期对建后工程追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此外,建立奖惩机制,将工程管护工作纳入考核目标,确保建后管护工作落实[7]。

5 结语

总之,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在盆周山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当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力度,拓展思路,创新机制,探索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路子,从而加快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为实现盆周山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6 参考文献

[1] 董艳玮.东港市椅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1(11):247,249.

[2] 吴行一,陈军,曹承富,等.建设高标准农田任重道远――旱灾之后的思考与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09(22):452-455.

[3] 齐西文,许芳艳,季志云,等.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促进团场经济和生态建设快速发展[J].新疆农垦科技,2013(1):63-64.

[4] 田栋.甘谷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探讨[J].甘肃科技纵横,2013(10):83,138-139.

[5] 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探析

中图分类号:F3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这是回良玉副总理“两个聚焦”的重要论断,是农业综合开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现代农业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土壤、排管、作物、耕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系,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人工改造,全面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土、肥、水、热、气、能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平衡,装备高水平、生产方式先进、管理现代化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并具有持续保障能力,达到进排水通畅、条田格式化、作业路网网络化、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现代化的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力的战略选择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福祉和社会稳定。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增加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抓住耕地质量这一关键因素,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2.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农田质量推动农田升级换代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不少地方农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对农田质量的一次重要提升和根本性保护,是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对农田建设的一次升级换代。

2.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农田质量不仅是决定作物产量高低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决定着农产品品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农田,将进一步拉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市场竞争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加快项目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

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切实形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集聚和创新,应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规模效应。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增加投入力度。对此,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整合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建立项目建设高效运行机制。按照“多元投入、立体开发”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资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农民的认知程度。目前,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略微的占用与调整,均涉及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常常由此引发各类占地矛盾。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打破现有土地格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这也成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动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加以宣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对示范点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舆论引导等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效,以示范带动作用加以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经过土地治理,耕地面积可增加6%-10%的巨大潜力,为大家谋福利的长远利益,并通过土地治理提高自身亩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对比中得到启发,从而逐步转变认识观念。让农民群众接受、配合、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

3.3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实施,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科技等措施整体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真正达到治理效果。平坦地区实施“平整格田化”治理,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成方、林成网,基本实现园田化;坡耕地区实施“等高格田化”治理,达到旱能灌、洪能排、路相通、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根据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进“沃土工程”,加大秸杆还田、稻壳还田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实现土地平整条田化,道路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桥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全面彰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3.4制定规划、规范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整合聚集,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必须有理论作支撑、有制度为约束、按规划来实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依据地方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重粮食主产区,突出万亩以上规模粮田,突出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并以规划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确定的项目区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区按照综合、超前、可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渠路桥林等各项工程合理布局,实现布局一体化;超前是设计的项目区20年、30年以后仍然先进、适用,打造永固工程;可行是对每个单项工程认真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论证、广纳民意、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3.5创新机制、深度开发、放大项目建设效应

一是创新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农发项目,并通过承包、反租、倒包、合作入股及托管等方式,实施先流转后开发,这样既能解决调地难的问题,又可推进规模开发,变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土地为高产高效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二是要实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开发与利用并重,实行深度开发,只有逐步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才能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区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后,要继续进行深度开发,安排少量资金,培育和启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机合作社、农业技术应用协会、专用粮食品种生产协会等“软件”组织建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和统一机收,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4.结语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争取建设一片,成效一片,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集.2010.

[2]张钢军等.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农业经济.2010年第3期:35-36.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8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 建设策略 规章制度 资金投入

[中图分类号] S2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285-01

引言

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为促进农作物更好成长,增加农作物产量和农民收入,重视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必要的。但目前该项工作存在不足,对农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落实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增加农作物产量,推动现代农业增产增收与可持续发展。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

落实相关的技术措施,注重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也逐渐受到关注。

1.1 改造现有工程。一些水利工程的使用时间较长,再加上维修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修复存在的质量缺陷,对提高灌溉效率带来不利影响。而通过落实高标准建设的各项要求,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弥补这些不足,对现有工程实行改造,促进水利工程运营效益提升。

1.2 实现机械化生产。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设施完善,注重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机械化水平。通过合理配置机械设备,进而更好约束和规范农田水利灌溉和农作物种植的各项工作,实现机械化生产,提高防洪、抗涝水平,为农作物种植创造良好条件。

1.3 促进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极大的节省人力和物力,构建完善的农田水利沟渠网,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防止灌溉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且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绿色环保,降低对周围环境破坏,推动农业现代化及其可持续发展。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不足

工程建设中,由于相关制度没有严格落实,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制约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效果提升,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方向不明确。没有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相关制度措施和技术规范要求没有严格落实,制约施工建设顺利进行,对工程运营也带来不利影响。

2.2 标准不统一。相关规范标准没有得到严格遵循,一些地方的标准不完善,导致不同地区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不统一,对农业生产和作物灌溉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2.3 制度不健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措施,或者工程管理制度、运营维护制度不健全,难以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

2.4 资金较缺乏。当地政府资金预算不到位,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没有调动社会的力量来融资,导致资金短缺,难以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水平。

2.5 人员素质低。一些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偏低,没有严格执行高标准工程建设要求,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不到位。

3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策略

为弥补工程建设的不足,落实高标准工程建设要求,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3.1 明确高标准工程方向。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为工程建设和各项规范标准落实提供指导。要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根据区域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并且因地制宜,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更好指导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3.2 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构建行业规范标准,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向和具体要求,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结合水利专家的建议,善于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指导。

3.3 建立并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农田特点,制定符合本地的规章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构建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制。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让施工人员为农田水利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定期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缺陷并及时改进和完善,推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3.4 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当地政府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好预算工作,保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需要。积极吸纳企业和私人资金,组织社会募捐,确保资金来源多样化。根据农田水利建设需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得到全面落实,防止资金出现被挤占或挪用现象。加强审计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努力破解资金困难,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5 提高建设队伍的素质。加强施工队伍建设,确保他们的施工技术水平较高,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意识强。重视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重视施工材料质量检测验收,保证原材料质量合格。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技能,完善奖惩激励制度,让他们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贡献力量。

4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应该认识其重要意义,明确存在的不足。然后从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资金投入、建设队伍等方面采取对策,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同时还要加强运营维护,及时处理存在的缺陷,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更好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正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6(17), 265-266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9篇

《规范》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规范》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则禁止建设。

《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规范》还规定了各项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如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等。

公众如何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规范》要求,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当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实行多方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0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1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2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3篇

新中国成立以来,洛宁县又是一个典型部级贫困县,当地居民靠农业为生。当地政府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及气候特征,充分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过近60年的努力,洛宁县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抗旱灌溉和除涝中都发挥了显著效益。

2农田水利方面存在问题

洛宁县农田水利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工程建设初期,各方面资源历史条件所限,全县农田水利工程本身先天性不足;再加上工程建成后,长期处于无序运行状态,且缺少必要的后期资金投入。目前洛宁县农田水利工程凸显出较多问题,制约了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综合效益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渠道淤积、损坏严重。洛宁县灌溉渠道总长度1296.3km,防渗渠道长度446.6km。渠道工程建设初期,由于设计标准较低,大部分渠道为土质渠道,输水损失大,淤积、乱扒口现象严重,下游渠道损坏较多。特别是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惜地如金,平沟种植现象普遍,加剧了渠道工程的损坏,致使沟河引、排水不畅而形成旱涝灾害。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不足。由于资金缺乏,整体投入不足,洛宁县灌溉面积仅为0.952×104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7.3%,发展空间较大。在已成灌区范围内存在桥涵闸等建筑物不配套,县内的中小型灌区建筑物配套率平均为70%,农忙季节,群众阻水路坝现象较多,已严重影响渠道工程的效益发挥。机井分布不均,加上机井自然报废和配套不完备,配套率和完好率均在72%左右,不能及时投入灌溉,造成农业减产。3)节水灌溉面积比重较小,用水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建设资金短缺,渠道衬砌跟不上,洛宁县内4个中型灌区的渠道防渗长度仅为总长度的34.4%;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设施不足,现状年节水灌溉面积为0.65×104hm2,仅占耕地面积的11.8%;农业灌溉多采用大水漫灌,灌溉方式落后,水资源浪费严重,需进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4)管理机构及运行机制不健全。洛宁县现有一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水利局工程管理站进行管理。由于水费收缴困难,人员报酬不能落实,管理队伍机构不固定,管理不善和不到位,造成工程损坏不能及时维修,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针对洛宁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建设总体战略目标,结合县内各乡镇实际农田水利建设情况,2011-2013年,洛宁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共组织新打机井14眼,新打大口井21眼,新建小型泵站106座,新建塘堰工程21处,修建蓄水池212座,铺设低压管道1442.3km。

4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效益分析

4.1经济效益分析

4.1.1新增经济效益

新建高标准灌溉工程投入使用以来,新增灌溉面积0.605×104hm2,使全县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58×104hm2;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建节水灌溉工程运行以来,3年内共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625×104hm2,每年每公顷节水150m3,节水总计达到93.8×104m3。若每方水按0.5元计,节约资金46.9万元。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后,年新增供水能力1128×104m3,供水保证率得到提高。同时,在丰水年,可为农业现代化园区、农业产业基地提供配套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过去,灌溉浇水困难,一家人每天要派人找水引水浇地,以保证农田的正常灌溉。实施该项目后,改善了以前浇水难的问题,节省了过去找水引水的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转为专心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通过抽样调查,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节约工日4.0万个,若每个工日按20元计取,每年省工效益达80万元。此外,洛宁县农业种植以小麦、玉米和秋杂粮为主,以花生、烟叶等经济作物为辅。农作物耕作制度为一年二熟或二年三熟。根据实地调查统计,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成以后,由于适时、适量地进行了灌溉,粮食作物每公顷增产600kg,共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75.2×104kg,夏粮、秋粮平均单价按2元/kg,增加产值达750.4万元;经济作物每公顷增收1080元,共增加产值124.22万元。通过调查研究,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新增效益共计达到1001.52万元。

4.1.2经济效益分析

洛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总投资9012.99万元,经济计算期采用20年,社会折现率采用7.0%。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规范》,对本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4.2社会效益分析

实施该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来,加快了洛宁县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全县社会文明的进步。经过分析,其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1)促进了地方、乡镇工业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生产总产值的增长,改善了农村产业结构。2)促进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发展,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着积极的影响。通过中低产田的改造,提高了农田灌溉保证率,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单产,农村人均收入增加达170.62元。3)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繁荣了地方经济,增加了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4)解放了农业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促进了社会稳定。

4.3生态效益分析

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方面。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农田灌溉条件的改善,给当地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提供了基础条件。项目实施前,由于渠道输水条件差,灌溉时农民常常因争水引发许多矛盾,给政府工作和灌区管理造成许多被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后,不但稳定了社会秩序,而且密切了党群关系,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一心一意致富奔小康。项目的实施,扩大和改善了灌区实际灌溉面积,改善了灌区水利环境,提高了农作物应对旱涝天气的抵抗能力,调节和控制了农田水分状况,改善了土壤中的气、热和养分状况,调节了农田小气候,改善了农业生产种植条件。2)改善环境方面。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后,灌区农田小气候得到了改善,空气湿度提高,有利于农作物生产,生态环境正向良性发展。同时,项目的实施,使灌区灌排渠道布局进一步得到合理优化,节约了土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此外,项目的实施还美化了农村人居环境,做到了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排灌衬砌化、道路砂石化、田间园林化、耕作集约化、种植立体化,推动了农村小康建设的步伐。实施节水灌溉后,实现了快引快灌,达到了节水保肥,改善了土壤团粒结构,预防和减弱了干热风、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5结语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4篇

当前丘陵山区开发模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比较

高标准农田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要求在项目建设时,按灌区或流域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通过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行产的关键障碍因素,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基本实现园田化;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虫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推广体系健全,规模经营适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并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林业措施及科技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但由于丘陵山区优势产业的多样性,决定了这样的一些措施标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其相同的方面,也有不一致的方面:

不论是平原圩区还是丘陵山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灌排设施、配套工程及道路建设都是建设的重点;都要通过土壤改良等农业措施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使之符合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生产规范、规程的要求;都要鼓励采用经济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农业科技含量;都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组织机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水平。

发展的产业不一致。平原、圩区以发展优质稻米为主,比较适用高标准农田的六条标准,而丘陵山区根据岗、旁、冲等不同地势,发展的产业不尽相同,冲田地势低洼,水源相对丰富,大多发展优质稻米,旁田根据种植习惯,一部分地区如丹徒的上党、谷阳、辛丰等地,以发展优质稻米为主,而另一些乡镇如句容的白兔、茅山、后白、天王等地以发展应时鲜果、茶叶等为主,而地势较高的岗地,则多以多年生的茶叶、葡萄、桃、李等经济林为主。产业不同,对各类治理措施的需求不一致。优质稻米产业区域灌排设施都是重点,并且由于地势平坦,可以按6条标准进行规划、治理,而丘陵山区不仅产业从多,地势也千变万化,很难完全适用高标准农田6条标准。如岗坡上发展茶叶,就更加侧重于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并且要以管道灌溉或喷滴灌为主,同是由于地面有起伏较大,水土保持等治理措施也是重点,像2011春的大旱,我市大部分茶叶基地由于灌溉水源及灌溉设施不配套,造成减产近30%;再如发展大棚蔬菜或草莓,灌溉方式要以滴灌为主,同时对灌排工程的设计保证率也要有更严格的要求,发展的目标不一致。平原、圩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提高粮食产量与品质,保证粮食安全为主要目的。丘陵山区发展的目标比较多样化,有保证粮食安全的,也有以发展应时鲜果、茶叶等,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更有集种植、采摘、餐饮、观光等为一体综合效应为目的的。

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分析

丘陵山区农业发展的多样化,决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也要适应各类作物的生长需求,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丘陵山区发展的产业不同,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是优质稻米、设施蔬菜,还是经济林果、观光农业,在建设之前必须有明确的目标,一般冲田、部分梯田基础比较好的旁田发展优质稻米产业,岗地以茶叶、经济林果等多年生作物为主,其余部分旁田以发展蔬菜、应时鲜果等高效作物为主。

高标准农田的规划设计必须围绕产业发展来进行,冲田上发展优质稻米,规划设计可以完全按照《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来进行,而一些岗、旁田要按作物种类为同,分类规划设计,如茶叶,主要以水源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为主,考虑茶叶的灌溉不是经常性的,因此渠道灌溉方式,与固定喷灌方式都不适用,因此可以考虑采用移动式喷灌系统,道路的规划设计就要考虑移动式喷灌系统的机器尺寸及灌溉半径,另外茶叶基地都具有一定的坡度,要考虑暴雨或山洪时的水土保持,并设计相应的工程;如果是草坪基地,采用固定喷灌系统比较适合,并结合草坪的生长特征,合理规划灌溉水源及排水系统。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032-2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一个创新,是实现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自2001年5月至今,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充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共投入资金2800多万元,打电机井3696眼,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万多公顷,预计可为农民增加纯收入2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松原市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全市土地总面积1739301公顷,根据2008年末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最新统计,全市农用地总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5%,是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是东北地区重要的产粮地区之一。长期以来,松原农民有着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但是,由于该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年降雨量偏少,降雨相对集中,特别是“十年九春旱”,严重制约着粮食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在土地利用,尤其是在农田利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靠天吃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非常紧迫。

1.1 农田抗旱能力比较脆弱,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威胁

松原市近几年都受到干旱的威胁,春夏季节连日无雨,水源不足,往往出现干旱,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旱灾能力,是当前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需具备的重要条件。

1.2 部分土地资源利用总体水平不高

根据1996年松原市农业规划时中低产田基本情况调查获悉,全市已有中低产田65003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5%,其中:中产田面积36509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7%;低产田面积28494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8%。还存在部分牧草地只用不改,造成严重退化。造成中低产田的成因:土地盐碱化或土壤中的障碍层次限制肥力提高;缺水干旱或漏水漏肥等。

1.3 土地整理、复垦及未利用地的合理开发较缓慢

由于列为部级、省级的较大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周期长,资金到位慢,导致项目开工率低,不能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效益,市、县两级项目由于缺少资金投放及缺乏科学引导,大都处于民间、分散、自发状态,很难形成气候。2008年,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1.4 农田重用轻养,总体质量有退化趋势

由于农业种植效益低,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受挫,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少种粮农民在降低复种指数,耕作粗放。长期过量施用化肥,引起土壤酸化、结构破坏、土地板结、微生物区系退化,具有养地功效的豆科作物和绿肥播种面积也在减少,用养失调,致使养分下降,理化性状变坏,耕地质量下降。而且部分地区水土保持不够好,流失比较严重,还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的问题。

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2.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2.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打深水电机井、安装喷灌设施、修建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更提高了农田的抗旱能力和产出率,既提高了耕地质量,也增加了农民收入。乾安县才字乡效字村,总人口1128人,有耕地681公顷。以前由于没有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全村经济收入以农业为主。2001年全村总收入135.36万元,人均纯收入1200元。2002年,在有松原国土资源局的扶持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00亩,并积极组织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增加了经济作物及瓜菜种植面积,当年总收入达到280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561元,以后在不断加大农业调整力度的同时,积极动员富余人员外出打工,以及扶持发展养殖业等,2003年总收入达到338.6万元,人均实现收入3000元,2004年总收入达到352万元,实现人均收入3121元,使效字村由较贫困的村跃为乾安县较富裕的村。因此农民非常支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还能促进新农村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过程中,通过对村屯田、水林、路等重新规划,全方位进行综合整治、设计和施工,扩大了植被覆盖面积,增强了抵御和控制风沙的能力,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3 成功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措施

3.1 组织管理创新,确保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时间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任务,我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协调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财政等部门支持此项工作。由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技术工作。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制定辖区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规划,领导小组协调部门关系,管理建设专项资金,及时掌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动态。有建设任务的乡镇相应地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小组,把各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尤其是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以来,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得到了省厅和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并树立了典型示范区,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切实地体会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现实意义。

3.2 拓展筹资渠道,建立了多元化的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新机制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证。必须建立一种长效的、多元化的投资新机制,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有充足的资金。只有这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才能步入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3.2.1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 要紧紧抓住国家对粮食生产区进行政策、资金倾斜的契机,充分利用国家资金搞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3.2.2 有效使用地方资金 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激发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2月以中发【2004】1号文件做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的概念,同时规定了“从2004年起,确定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全面跟踪,使“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3.2.3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建立奖励机制,吸纳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社会闲置资金的有效功能,参与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来,还可以采取企业监管农民参股、村民以工抵资政策和农村义务工的形式,让农民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劳力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企业机械化作业、农民参股分红的形式,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经营权的有偿流转机制。

参考文献

[1] 黄小虎.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研究[M].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6.

[2] 高向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典型调查与评价[M].地质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