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篇

城镇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模式是政策工具选择的前提。城镇生态环境是城镇人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空间,根据生态环境的整体结构、功能特点和基本属性等,可将城镇生态环境分为三大类:一是水域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河流、护坡、水库等;二是地域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商贸、住宅、工业企业、开发区、绿化、公路、铁路、机场、古迹旅游等建设用地;三是空域生态环境,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雾霾和空气粉尘等。城镇生态环境大部分都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对城镇生态环境治理存在多种模式,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1政府垄断的单一模式

政府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中既是资金的提供者,也是城镇生态环境主要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政府的治理方式主要有管制、强制执法和严格征税等,而这容易造成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这种单一模式存在着内在的缺陷。首先是资金的短缺。城镇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充足的资金,这关系到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在政府垄断的情况下,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只能依靠政府来提供。近些年来,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但这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短缺的状况。由于政府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失灵,不仅会导致政府寻租,还会导致城镇生态环境陷入“治理—破坏—再治理—再破坏”的恶性循环,使过度治理和治理不足并存。在政府垄断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容易使政府陷入官僚制困境,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此外,政府垄断还会导致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边际效用递减,影响治理效果。

1.2政府与企业结合的二维模式

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与企业进行合作治理,既可以克服政府失灵,又可以弥补市场自身的缺陷,这是实现城镇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城镇生态环境的治理过程中,政府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而企业则是以追求营利为最终目标,出售产品和服务获取最大利润。在政府与企业的二维治理模式中,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为了公共治理发挥最大效用,会允许或授权企业参与到生态环境的治理中来,因为企业既拥有政府无法比拟的雄厚的技术基础和专业设备,又能够实现城镇生态环境的源头治理,而政府只需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在这二维治理模式中,政府最主要的任务是提供相应的政策工具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高企业的积极参与性,从而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双赢。

1.3政府、企业和社会联合治理的多元模式

在多元的联合治理模式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到城镇生态环境的治理中来,三者之间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关系。政府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和完善法律法规,吸引企业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来。而社会组织作为政府的“减压阀”和“稳定器”,与政府相比,社会组织更具专业性和灵活性,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对城镇生态环境更为敏感和关注,能创造出比政府更低的公共治理成本和带来更高的效率。与企业相比,社会组织更具有志愿性和公益性。鉴于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规模较小,力量薄弱,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等形式给予社会组织鼓励和扶持,发挥其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中应有的作用。此外,社会组织是由具有不同利益动机的群体组成的,不能作为统一的整体从社会的全局考虑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引导和规范管理,使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这三种模式中,多元治理模式可以对城镇生态环境进行全覆盖,实现城镇生态环境的全方位治理。政府政策工具的选择是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因此,政府要从多元治理模式出发设计政策工具。

2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工具选择的种类

对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工具应该进行分类,以方便政府确定选择的范围。国内外学者对政策工具分类有着不同的分类方式。在这里,我们将借鉴华中科技大学徐顽强教授提出的公共政策工具的类型所作的分类,将政策工具划分为七大类,并按照政府介入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即管制、直接供给、市场性政策工具、财政性政策工具、社区治理、志愿者组织、个人与家庭。下面,按照不同的政策工具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重要程度,对主要的政策工具分别进行描述:

2.1政治性工具

政治性工具就是政府在政治权威和公权力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法规等约束和规范公民、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的行为,促进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政治性工具主要包括管制和直接供给。管制首先是确定一个政策目标,然后对政策目标群体某些特定的进行强行要求和禁止。其中管制的内容有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经济管制主要是对自然资源产品价格、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修复效益,以及对一些高污染企业的进入和退出行为进行管制。企业参与城镇生态环境治理,对政府来说,经济管制是不可或缺的政策工具;而社会管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对一些污染企业进行取缔。直接提供就是在公共预算的前提下,由政府直接提品和服务,在政策工具中属于消费性支出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和绿化用地等更多地要靠政府直接提供。政府直接提供的社会性需求领域较为广泛且处于政府内部运作,必须掌握重要的信息和资源,允许内部化交易,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政策工具。但由于政府是参与生态环境活动的唯一主体,可能导致治理成本过高,而且,还存在着在治理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使工作人员执行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在现行财政体系和转移支付不足的情况下,根本不能对城镇生态环境进行高效治理。

2.2经济性工具

经济性工具就是在市场规律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利用工商管理技巧和经济刺激措施来指导和规范社会目标群体行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手段。政府运用经济性工具,既给予企业充分的自,又能不同程度介入其决策的形成过程。经济性工具主要有市场性政策工具和财政性政策工具这两种,其中市场化政策工具的内容包括市场自由化、市场促进化和市场活泼化。市场自由化主要是允许更多的参与者(企业、社会组织)进入到城镇生态环境治理中来,解除市场管制。市场促进化主要是创造市场化的产品,政府可以发放污染许可证,允许企业排放一定量的污染物,但要其付费。市场活泼化主要是通过契约外包,与营利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签订契约,来提供垃圾清理、街道清洁、道路绿化等公共服务。总之,市场机制的政策工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社会治理效率,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在财政性政策工具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征费、课税等方式,对企业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行为(如空气污染)征收税费,约束企业行为,从而达到政府治理目的。

2.3社会性工具

社会性工具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很少或几乎没有政府的介入,以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分配社会福利为目标。其主要包括社区治理、志愿者组织、个人与家庭。城镇社区内的垃圾处理、绿化等,可以由社区居民自行规划,政府可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补贴。志愿者组织又被称为“社会中介组织”或“民间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失灵。城镇大部分生态环境的治理,志愿者组织都可以参加,如街道清洁、植树种花、生态文明宣传、垃圾回收、环保巡逻纠察等。志愿者组织参与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有利于减低政府公共治理成本,但这必须以志愿者组织的发育状况为前提。总之,随着公民社会的崛起和第三部门的发育,社会性工具的使用将会得到不断的加强。

3城镇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工具选择的的依据

在消费特点上对城镇生态环境进行分类是政策工具选择的依据。从消费特点上对城镇生态环境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的生态环境、俱乐部产品性质或公共资源性质的生态环境。

3.1纯公共产品性质生态环境的政策工具选择

纯公共产品性质的生态环境在消费过程中,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较为典型的是空气、环境保护、免费公园、公共座椅、公共厕所等。俱乐部产品性质或公共资源性质的生态环境,大部分的生态环境都属于这一类,如公共草坪、矿产资源、公共牧场、公共池塘、公共河流、公共渔场等等。对于这类性质的公共产品,政府应该选择政治性政策工具来进行治理。

3.2俱乐部产品或公共资源性质生态环境的政策工具选择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2篇

众所周知,以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发展速度不断的提升,河流在每一个城市中的作用就很快的凸显出来,在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又因为,我们的人类有意识的活动的越来越多,很多破坏环境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河流的清洁,使得河流变得肮脏不堪,使得城市中的水质不断的呈现出退化的状态。特别是河流水质的污染主要体现在城市河流里面。因为人们越来越对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不断的改善河流就成了题中之义。再看,我们的城市河流的环境营造实质上是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社会和谐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为城市的河流进行改造可以很好的提升城市形象。更加爱有利于整个小康社会的进程以及我国现代化发展以及各方面的发展。立足于我国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我国具有河流的城市而言,城市河流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应该很好的确认河道治理与生态发展的联系,更加要注重这其中的关联性。如果我们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和不断的物质追求进而忽视我们的环境,尤其是河道环境。这样的发展状态也是一种不正常的发展状态。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城市发展建设中河道综合治理的状况,这样我们才可以不断的提升我们自己的生态环境,从而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所以要注重城市河道治理以及生态的良好关系,才可以更好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众所周知,城市河流水环境具体包括河水环境、河岸带环境和河岸带周边环境三部分,具有城市生态廊道、遗产廊道、绿色休闲通道和城市标志景观界面的功能。但是在我国因为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很多河流被污染严重。河流规划面积难以保证城市垃圾管理不善,沿河堆积下水道建设滞后,污水直排河流水质恶化,这些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都会造成严重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城市河流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城市河流综合规划治理与生态建设有效的开展,要按照科学的方式、方法以及原则进行。

2我国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应遵循的以人为本原则

可以说,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当下我们国家城市中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应遵循的首要原则。这样我们可以很好的规避水灾或者水污染造成的一系列影响。所以,我们要最尽最大的努力使得河流的治理以及周边生物以及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让河道周边的景物以及人类的生存环境相融合,这样才是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另外,我们知道,我们在城市之中的不断更新换代中可以感受的到城市向着集群化的发展方向在不断的发展之中,从而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城市河流水环境是城市居民最宝贵的自然资源、物质财富,城市河流水环境的改善能推动市民物质收入和精神需求两方面的提升。所以,我们应该注重河流的治理以及生态建设的内在联系,一定要改善河流治理的综合环境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进行治理和规划,要采用科学的,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巧妙的将景观生态学原理、恢复生态学原理、生态工程学原理,采用近自然治理方法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得河流在治理中不断的回复生态升级。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保障河流周边生物的多样性,在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体现出保护的心态。再次,为了提升人们的生存空间可以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有效的设置文化、健身、娱乐和观景场所使人与水进行亲切的交流,建设出水清、岸绿、突出河流自然属性的城市河流。这样可以使得我们真正的做到了生态环境的建设,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子啊人类智力河道的过程中,很好的保障了生态文明的发展,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标本兼治,控制河流污染,恢复河流自净能力的原则

在河道的治理中,笔者认为只是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我们不能本着先将河水进行肆意的污染,再去全身心的治理的传统道路,这样是不科学的。我们在首次河流治理的时候就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很好的控制河流的自净能力,这样才有利于河道的治理与生态的完美结合,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标。要想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还要做到很好的清理河水,整理绿色河岸的目的,从而达到从根源上治理问题的目的。可以说,在河流污染的处理中,我们应该坚信,我们要始终保持全流域有效治理,不嗯能够分流与治理,厚此薄彼。我们要充分的实现全流域共同治理,下游治理,上游我行我素,那么所有的治理功夫都会变为空谈,最终达不到效果,所以我们在研究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方式与方法的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河流生态治理的良好效果。最终才可以使得城市的发展向着更高更远的方向迈进,我们才能在美好的环境下创造更加多的经济效益。

4采取生态工程治理的手段建设多自然型河流和健康河流的原则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3篇

众所周知,以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发展速度不断的提升,河流在每一个城市中的作用就很快的凸显出来,在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又因为,我们的人类有意识的活动的越来越多,很多破坏环境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河流的清洁,使得河流变得肮脏不堪,使得城市中的水质不断的呈现出退化的状态。特别是河流水质的污染主要体现在城市河流里面。因为人们越来越对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不断的改善河流就成了题中之义。再看,我们的城市河流的环境营造实质上是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社会和谐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为城市的河流进行改造可以很好的提升城市形象。更加爱有利于整个小康社会的进程以及我国现代化发展以及各方面的发展。立足于我国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我国具有河流的城市而言,城市河流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应该很好的确认河道治理与生态发展的联系,更加要注重这其中的关联性。如果我们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和不断的物质追求进而忽视我们的环境,尤其是河道环境。这样的发展状态也是一种不正常的发展状态。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城市发展建设中河道综合治理的状况,这样我们才可以不断的提升我们自己的生态环境,从而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所以要注重城市河道治理以及生态的良好关系,才可以更好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众所周知,城市河流水环境具体包括河水环境、河岸带环境和河岸带周边环境三部分,具有城市生态廊道、遗产廊道、绿色休闲通道和城市标志景观界面的功能。但是在我国因为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很多河流被污染严重。河流规划面积难以保证城市垃圾管理不善,沿河堆积下水道建设滞后,污水直排河流水质恶化,这些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都会造成严重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城市河流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城市河流综合规划治理与生态建设有效的开展,要按照科学的方式、方法以及原则进行。

2我国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应遵循的以人为本原则

可以说,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当下我们国家城市中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应遵循的首要原则。这样我们可以很好的规避水灾或者水污染造成的一系列影响。所以,我们要最尽最大的努力使得河流的治理以及周边生物以及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让河道周边的景物以及人类的生存环境相融合,这样才是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另外,我们知道,我们在城市之中的不断更新换代中可以感受的到城市向着集群化的发展方向在不断的发展之中,从而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城市河流水环境是城市居民最宝贵的自然资源、物质财富,城市河流水环境的改善能推动市民物质收入和精神需求两方面的提升。所以,我们应该注重河流的治理以及生态建设的内在联系,一定要改善河流治理的综合环境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进行治理和规划,要采用科学的,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巧妙的将景观生态学原理、恢复生态学原理、生态工程学原理,采用近自然治理方法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得河流在治理中不断的回复生态升级。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保障河流周边生物的多样性,在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体现出保护的心态。再次,为了提升人们的生存空间可以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有效的设置文化、健身、娱乐和观景场所使人与水进行亲切的交流,建设出水清、岸绿、突出河流自然属性的城市河流。这样可以使得我们真正的做到了生态环境的建设,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子啊人类智力河道的过程中,很好的保障了生态文明的发展,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标本兼治,控制河流污染,恢复河流自净能力的原则

在河道的治理中,笔者认为只是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我们不能本着先将河水进行肆意的污染,再去全身心的治理的传统道路,这样是不科学的。我们在首次河流治理的时候就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很好的控制河流的自净能力,这样才有利于河道的治理与生态的完美结合,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标。要想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还要做到很好的清理河水,整理绿色河岸的目的,从而达到从根源上治理问题的目的。可以说,在河流污染的处理中,我们应该坚信,我们要始终保持全流域有效治理,不嗯能够分流与治理,厚此薄彼。我们要充分的实现全流域共同治理,下游治理,上游我行我素,那么所有的治理功夫都会变为空谈,最终达不到效果,所以我们在研究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方式与方法的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河流生态治理的良好效果。最终才可以使得城市的发展向着更高更远的方向迈进,我们才能在美好的环境下创造更加多的经济效益。

4采取生态工程治理的手段建设多自然型河流和健康河流的原则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措并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全民运动,坚决打好洁城净天、清源净流攻坚战,让全市人民呼吸上洁净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放心的水。

二、工作目标

(一)市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邵村排干渠出境断面COD浓度要稳定控制在100mg/L以内;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调整能源结构,严格煤炭管制,提高集中供热率。

(1)市环保局负责,加快全市分散燃煤锅炉治理,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市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做好优质煤炭资源推广工作,确保年内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15万吨以上。列入责任范围的用煤单位要根据各自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落实低硫煤源,逐月填写《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个月的《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和优质低硫煤采购发票复印件报市工信局和环保局。

市环保局负责,对用煤单位的煤质进行监督抽查,登记掌握各单位用煤情况,对各用煤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使用超标煤的单位,依据有关条款依法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市工商局负责,对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对无照煤炭经营场点及时进行查处。

市质监局负责,对煤炭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市工信局进行煤炭市场整顿,规范煤炭经营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要严格控制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的煤炭含硫量。

(3)市发改局牵头,建设局、供电公司配合,积极推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的使用。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

市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公布淘汰企业名单。

3、扬尘污染治理

(1)市住建局负责,市城管局配合,加强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围挡,出入道路要实行硬化,并保持出入车辆清洁。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2)市城管局负责,提高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清扫率,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严禁使用自制的扫街机。生活垃圾要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和树叶。

(3)市交警大队负责,禁止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施工土、砂等散料的车辆进入市区。

(4)市城管局负责,及时回填清理植树挖坑的多余积土,对暂时不能绿化的地面使用绿色覆盖网遮盖,并做好主要街道树池的美化改造工作。年底市区道路两侧地面绿化率达到70%以上。

(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市区煤堆、灰堆、料堆,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或喷覆盖剂等抑尘措施。

(6)市住建局负责,拆迁作业施工时,采取洒水、围挡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三日内清运完毕。拆迁作业已经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应用防尘网对地面进行覆盖。

4、建材行业粉尘污染综合治理

市工信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天塔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市钢信水泥有限公司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拆除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市区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要全部达到“有组织排放源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源棚化、仓化,地面道路硬化,厂区地面绿化,外在形象美化,进出车辆净化”的治理标准。

5、钢铁、热电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南智邱镇政府负责,加大对澳森钢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9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并督促192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脱销示范工程年底前完成初步方案的编制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脱硫DCS系统改造。

6、机动车污染治理

市交警大队牵头,市发改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质监局、物价局配合,淘汰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年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率达到80%,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大于90%,严厉查处无标车辆上路行驶。

7、市区餐饮单位燃煤污染治理

市食药监局、工商局牵头,市城管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餐饮单位燃煤大灶,取缔流动餐饮摊点燃煤炉灶,禁止露天烧烤。

8、焚烧污染治理

市秸秆禁烧办牵头秸秆禁烧,各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负责,禁止焚烧树叶、垃圾、路边杂草;在市农业局和畜牧局指导、支持下,大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加大禁烧工作的执法力度,严防死守,确保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9、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1)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发出预警指令,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整改、停工、限产等预警措施。

(2)市环保局负责空气质量预警的和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新闻媒体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曝光和问责。

(二)水污染防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市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卫生局、农牧局等部门按照《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严禁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域内私设排污口,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2、严格控制进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市环保局负责,对设置的监测点位进行定期监测和飞行监测,确保上游企业的水质COD浓度稳定控制在500mg/L以内。严禁向城市管网倾倒废水、粪便和垃圾。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城市管网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城市管网倾倒废水、粪便和垃圾;特别要加强对二分干排渠的管理,防止人为挖渠浇地造成污水直排。

3、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的管理

(1)新城镇政府负责白龙邱以下到大李桥的水质,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排污企业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排污企业,严防“十五小”企业反弹。

(2)田家庄乡政府负责,对太阳岛生活区污水问题尽快加以解决,确保三干渠无污水排放。

(3)市环保局负责,严格控制用罐车等倾倒污水和其他废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4、加大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

(1)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向市政管网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2)各乡镇、园区、国土局、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取缔辖区内“十五小”(白皮、硝染、小漂洗等)企业,防止反弹。

(3)市环保局负责对国控、省控和我市污染重点企业继续实行“量化管理,点状监督、一厂一册”的管理模式。

(4)市环保局、田家庄乡政府负责,对试炮营制革工业区实行永久性关闭。

(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德瑞淀粉公司在月底前完成中水回用项目。督促建设集团在月底前完成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供暖项目。

5、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市住建局负责,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

6、污水处理厂建设

经济开发区负责,加快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主体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环保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

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监察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办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环保工作年度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实行分包责任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实行重点治污工程和水质目标领导问责制,对未达到目标要求,追究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全市环保标准化建设,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推动我市全防全控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变我市环境应急管理重处置轻预防的管理状况。

(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由公安、工商、安监、供电、水务、环保、质监、各工业园区、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实行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新建项目实行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工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对非法排污企业,工商部门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对“十五小”企业,供电部门进行断电,水务部门进行断水,土地部门收回各种土地手续,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责任人依法处理,对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5篇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生态行政学逐步兴起,引起了越来越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本文以襄阳市尹集乡为例,分析了尹集目前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优势与劣势比较,最后提出了尹集生态治理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生态行政生态治理

一、生态行政的定义与内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目前进入了一个高频发的阶段,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十报告首次单篇描绘了生态文明,提出要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改革,这是我国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的一个改革方向。面对这样的形势,高小平教授在学术界首次提出了“生态行政管理”的概念。他认为所谓生态行政就是政府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的规律,依法行使对生态环境的管理权力,全面确立政府加强生态建设,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安全的职能,并实施综合管理的行政行为。

二、尹集乡生态环境现状

1.优势

(1)交通区位。

尹集乡地处襄阳市西南,距市中心城区8公里,随着襄南大道、汉江三桥等重大市政项目的相继竣工,未来尹集乡的公路交通网络还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将在尹集乡形成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体系。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不仅能为将来的尹集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还会为旅游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资源丰富。

一是土地资源、水资源丰富。尹集乡的耕地、林场、水面、山场等土地资源,其中山林面积18000亩,约占尹集总面积的24%,其中80%用于种植用材林。二是旅游资源丰富。尹集境内有许多迷人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奇异风光,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业渐渐成为尹集的一大支柱产业。尹集主要的旅游景点有:岘山森林公园、黄家湾风景区、中华紫薇园等。三是文化资源优势。尹集乡环境优美,依山傍水,山清水秀,自然景观丰富,文化遗产丰富,人文景观众多。尹集乡建立于明朝末年,距今已有300年历史,其文化底蕴十分淳厚,境内拥有清凉寺、老虎洞、桃花井、岁月岛、莫家店等多处人文景观。

(3)靠近中心城区。

尹集乡距襄阳中心城区8公里,随着襄阳城市的扩大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中心城区毗邻的空间距离优势也愈发明显。

2.劣势

(1)建成区扩展受限。

整个尹集乡,东南有岘山森林公园、千弓水库,向北有黄家湾风景区,向西发展需要跨越襄荆高速,能用得土地面积极为有限。

(2)市政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尹集乡的基础设施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农业生产还在靠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田水利建设支撑,农村基础设施十分短缺。陆路交通是现代城市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对城市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尹集乡相关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现状却远远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要求。

(3)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尤其是第一产业中,粮食作物仍是行业产值的主要贡献者,隶属现代农业产业的苗木花卉培育、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等产业规模仍然较小。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制造业在尹集还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现有的制造业技术含量偏低,资源耗散严重,经济效益不甚理想;产业空间布局较分散,区域发展不均衡,还没有形成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区域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比较落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远不能满足未来尹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的需求。

三、尹集乡生态环境治理的几点建议

1.水环境功能整治

一是要建立排污总量控制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各项环保制度的实施。二是加强农业生态建设,改变传统的灌溉方式,逐渐推行新的节水灌溉技术,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三是推广节水器具,加强餐饮业废水集中处理,全力推进生活污水厂建设。

2.大气环境功能整治

一是应尽快建立污染物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审批燃料设施,控制区域内无大的污染源。二是改变尹集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并在尹集逐步实施集中供气,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逐步使用无铅汽油以减少尾气对尹集的污染。三是提高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绿色植物的自然特性减少空气中的灰尘和污染物的含量。

3.声环境整治

一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分期、分批解决污染重、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噪声污染源。噪声干扰严重的工业区必须用防护地带与居住区分开;现有居住区内高噪声级的工厂应迁出居住区,或改变生产性质,采用低噪声工艺或经过降噪处理来保证邻近住房的安静。二是强化交通管理措施,限制某些车辆通行和汽车最高时速,实行经济对策,制定噪声违章收费制度,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三是加强尹集绿化,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和小区周围多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相间的绿化隔离带,净化空气和降低交通噪音的影响。

作者:刘海棠 单位:中共襄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黄爱宝.生态型政府“初探”[J].行政学研究,2006(1):56-60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6篇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组织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目标,按照“生存和谐、生活健康、生产清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力争通过五年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后,市人大专题审查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人大代表对20*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百日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围绕《决议》提出的目标、对策和任务,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加大“生态*”的建设力度,努力将环境综合整治向全市农村延伸辐射,推进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任务完成和落实上,具体做到了“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力度,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生态办组合了市联创办、市整规办、市重点办、市水环境整治办、市重污染整治办、市城河治理办的力量,形成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网络,具体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及协调等工作。市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思路、相关规划和工作措施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三是强化督查与考核。市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时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20*年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并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市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项目补助及生态建设宣传和创建工作奖励。今年根据慈政发〔20*〕71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补助达391万元,根据慈政办发〔2005〕76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生态建设系列创建奖励163.5万元,20*年己立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投资总额已超过2000万元。另外,我市积极运用价格机制培育治污市场,今年以BOT模式启动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同时申请宁波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启动污泥焚烧发电及9个镇的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工程建设。把汤浦引水工程、*江引水工程、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漂印染及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整治列入市重点工程,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环保问题。五是强化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经济规范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截止目前,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有效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六是强化舆论引导。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列入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各中小学继续开展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了抑制,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表现在:

(一)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

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市人大作出的《决议》要求,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

(二)继续实施并深化水环境整治工作,全方位高强度推进“碧水”工程

一是多渠道实施境外引水与河道整治,提高水环境容量。日引水20万吨,总投资7.8亿元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历时两年零8个月,于今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总投资8.4亿元的*江引水一期工程已圆满完成,二期工程自今年7月开工以来,六个标段的工程施工正按计划推进中,各项工作比较顺利;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2/3,建成后可进一步发挥已建成的姚江应急引水工程作用,可增进河网水体流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进而达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的目的;同时大力推进骨干河道整治,继续实施东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镇龙浦拓疏工程,建设千里清水河道36公里,城排潮塘横江二期已开工建设,着力抓好杜湖水库和凤浦湖水库、长溪水库等山塘水库及四灶浦水库和建塘江、陈家路江水库扩容加固工程,今年已完成72条镇级河道整治、14个村开展了生态河道试点,这些“外引内治”水环境工程的相继建设和投用,为我市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战略保障。

二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扎实推进,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夯实基础。根据市域污水治理规划,市污水处理厂新的3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启动,10万吨/日北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2、5万吨/日东部污水处理厂、集污干管铺设和主干线泵站正在抓紧建设。镇、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全面铺开,今年可完成65公里镇级集污管网铺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完成全年削减任务,共削减COD678.3吨。

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工程己经启动。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效显著。按重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在*湾新区建成漂印染生产基地和电镀中心,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到年底37家漂印染企业将全部停止原址生产。13家电镀企业也将逐步停止原址生产,于农历12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开展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取缔污染重、工艺落后的废塑料加工户833户。继续开展并深化轴承、钢材酸洗、化纤、腌制废水等行业污染整治。

五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采取生物防治和机械除藻等措施改善水质,有效遏制了梅湖水库蓝藻的暴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有5个饮用水库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有7个饮用水库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将较好地实现公厕粪便资源化和粪便污水零排放。

(三)巩固并扩大“烟控区”创建成果,多角度强势推进“蓝天”工程

一是*市热电厂并闭工作已经启动,金轮热电厂替代供热方案基本确定,项目已经立项,*热电厂的关闭将削减SO2504吨和烟尘排放量,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到9月底宗汉铜熔炼集中区已经关闭,目前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将于11月底完成供电线路建设,正研究制订实施落后工艺改造方案。

三是调整能源结构,控制扬尘污染。鼓励企事业单位使用低硫煤(含硫量低于0.6%)、水煤浆和清洁能源。杭甬天燃气管道*支线工程已全线贯通并通气,城区气化率已达到99%。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止第三季度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的70%,共削减二氧化硫3*.5吨。

(四)生态绿色系列的创建和村居条件的改善,铸就了“绿色”系列工程的实现

一是继续开展了公益性墓园无墓生态化,经营性公墓园林化和“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目前,生态葬法服务范围已覆盖行政村达95%以上,“青山白化”治理率90%以上。20个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程验收合格率已达到60%以上。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今年完成造林1797亩。

二是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今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三是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今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

(五)快速推进“清静”工程,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全市废塑料行业整治全面展开,取缔了小、乱、散和污染严重的加工点。

二是完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发展新的处理模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建设已开始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与处理设施,启动了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六)“管理”工程

一是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三产结构。

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上半年万元生产总值同比下降4.3%。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今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二是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落实环保责任制。

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

在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加强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培育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行为规范,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我市人口、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不够合理,引起的排污总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水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地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只有10%左右,水环境质量的“拐点”尚未出现。

(二)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管理粗放、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镇、街道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突出,如新浦的小熔炼工艺改造已落实供电方案,但未实质性启动落后工艺改造,年内已无法完成改造任务。

(四)《*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因各种原因还未出台,影响了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同时也影响了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党的十七大突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努力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制订并出台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二)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底数,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三)根据制定的污染物减排计划,力争2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达到4%和5%。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制订并出台“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实施绿色信贷制度”等有关措施。

(五)巩固百日环境污染整治和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果,扩大整治范围,开展豆制品、小印花、小餐饮行业和小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制订并出台*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六)继续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作进度,出台城区河道整体治理方案,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7篇

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置于突出地位,并纳入了“五位一体”发展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纳入“十三五”规划,足见党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也纷纷推行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处理,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农村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综观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整体改善不大,甚至呈现出资源约束趋紧、局部环境恶化、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致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陷入了治理困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既是对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治理问题的深入反思,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治理理论的运用和创新。目前,学术界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改善的相关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而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还相对薄弱,研究主要以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原因、治理改善和对策建议等内容为主。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卢智增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借鉴国外经验五个层面提出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路径[1]。李咏梅指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要加大公众参与力度[2]。王春凤认为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在市场和政府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实现治理成本和产权划分间的平衡,是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足的途径之一[3]。黄英等利用DEA分析法,分析了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环境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4]。本文在此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困境的再分析,把包容性治理的理念引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位,以保护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协同发挥政府、企业和农民的治理,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优化。

2包容性治理的内涵界定

包容性治理是治理理论在内涵和外延上的拓展,是在西方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个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合,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统一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5]。英国学者格里•斯特罗克(GerryStroker)梳理了治理理论的五个基本主要命题:1)治理包括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行动者;2)在处理社会及经济议题时,责任与界线的界定并不是非常清楚;3)在集体行动中,行动者彼此间存有权力互赖的关系;4)治理系一个行动者拥有自主性且自我管理的网络;5)治理强调政府运用新的政策工具或技术来指导或驾驭来成就目标,而非一味依赖权威或命令[6]。可见,治理不再意味着唯政府主义,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但是市场和社会的不足与政府的职能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起重要的作用。对中国而言,“治理”是一个舶来概念,作为西方社会发展的产物,这一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能否采用拿来主义,尚值得商榷或证伪。但毋庸置疑的是,西方治理理论所强调的治理主体的多元、多种模式的运用与协作的理念,对于发展中国家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己成为社会管理尤其是公共部门治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和目标追求。包容性治理的内涵与善治理论内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善治理论主要是引用西方“goodgovernance”理论,即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保持公共利益持续增长的管理过程。中国古籍《汉书》载有:“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俞可平教授将西方的善治、“goodgovernance”理念与中国传统的善政善治的内容有机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韵味的善治概念,即认为善治是一种力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是政府力求实现的一种国家、政府、公民互动合作、互促互进的一种新型关系,是采取一系列经济、政治、管理等手段综合治理力求实现的一种国家、政府、公民互动合作、互促互进的一种最佳状态。基于此,从本质上讲政府善治是一种治理模式的选择,是一种治理路径的选择,是政府作为治理的主体,以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增长为目标和归宿,将国家权力回归社会,还政于民,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包容性治理是在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包容性的“发展”与“共享”理念发展出来的一个概念。包容性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治国之“大智慧”。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民族。中国古籍中有大量有关“包容性”的论述。“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是指“领导、统治”,“公”是指办事公平、公正、公道,“常”是指常规、规律,包括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等。因此,“包容性治理”这一新命题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体现了真理和价值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包容性胸怀寻求公平正义。提倡包容性治理理念,就是在社会治理中要尽可能吸纳各方社会力量,带动社会参与,扩展服务内容,满足多方位、异质性的社会需求[7]。从本质上看,包容性是民主治理的一项核心价值[8],它的关心的是弱势群体基于法治的平等参与、平等对待和平等权利。

3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及治理困境

3.1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形势十分严峻。根据《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生活污染加剧,据统计,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8亿吨,生活污水90亿吨,人粪尿年产量2.6亿吨;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加重,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其中化学需氧量占了43%,总氮占了57%,总磷占了67%[9]1;二是农村地区围湖造地、毁林开荒、超载放牧等行为依然存在;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仍然有近3亿人喝不上健康的饮用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所致[9]89,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癌症村数量在逐年上升。由此可见,农村的生态环境已经严重威胁到近8亿农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3.2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及困境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是改变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了“五位一体”发展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纳入“十三五”规划,足见党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各级地方政府也开始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出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农业生态源污染治理的投入;通过《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2015年8月,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随着我国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总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呈现出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的态势,农村地区正在受到乡镇企业污染和城市污染转移的双重威胁,农村生态治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甚至陷入了越重视越严峻的悖论中,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监管虚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涉及一个从源头控制到中间监管再到生态修复的动态持续的过程。地方政府在治理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一旦疏于源头保护,往往会处于被动的局面,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将会急剧增加,使得政府疲于应付,影响政府科学决策,甚至酿成严重的污染事件。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在实践中,我国地方政府官员基于政绩前途考虑,根据中央的要求采取源头保护、责任追究、生态修复等方式严格治理农村生态问题,甚至对农村的乡镇企业实施环境问题否决制,但是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缺乏长期性、制度性的机制,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和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生态绩效。此外,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使其常常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而致使生态治理意识不够强,生态环境监管乏力,往往抱着“不危害,不治理”的原则,只有当生态环境恶化,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时,政府部门才选择干预并治理,这种监管的虚置,无疑增加了治理成本,也使治理成效大打折扣。二是乡镇企业治污动力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也是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环节。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理性经济人,乡镇企业往往唯利益至上而罔顾环保投入。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乡镇企业千方百计地降低生产成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往往地域性强、规模小,资金薄弱、技术含量底,无力将其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经济效益期较长、收益慢的生态治理中去。加之乡镇企业往往处于农村隐蔽地带,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乡镇企业对污染行为往往带有侥幸心理,而让其通过道德自律,自觉投资治污缺乏现实性。另一方面,乡镇企业与地方政府存在着利益耦合。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推动农村经济和带动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其所缴纳的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地方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污染行为只要不带太大的危害,往往视而不见,即使对其治理,也限于临时整顿,以罚代管。因此,乡镇企业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加之保护伞的遮蔽,也使其对生态换进治理缺少动力。三是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程度和深度有限。社会公众是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体验者,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治理能够触及到政府难以触及的地方。但由于我国长期的“强政府,弱社会”的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较多地采用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之社会组织发育迟缓,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治理的途径极其有限,致使社会自发参与治理的程度和深度非常有限。尤其是作为农村生态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农民,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发展比较落后,农民往往追求获得短期生存利益而忽视对农村生态环境重视。此外,由于农民的综合素质较低,缺乏生态文明意识,对于农业生产生活中所造成的污染及其周边企业的环境污染缺乏敏感和危机意识,只要不威胁到其生存状态,往往对环境污染行为听之任之,加之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也大大限制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治理主体合力不足。生态环境是具有较强外部效应的公共产品,因此,对其治理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但是仅靠政府的“单枪匹马”的主导力量是不够的。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要依靠环保、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的管理,由于条块分割,这些部门之间面临职责权限不清晰,导致治理主体作用发挥的不够好。此外,由于农村生态环境具有外部效应的特征,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乡镇企业和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农民,更多关注的是其自身的投资成本和效益;加之法律法规的缺失,企业和农民参与生态治理的意识薄弱,致使生态环境的治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缺乏整体合力作用。由此可见,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除了需要加大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要破解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运用包容性治理理论,尊重和发挥多元主体在农村生态治理中作用,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和收益的最大化。

4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机制

4.1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结构

“包容性治理”的理论精髓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方向,因此,在实践中,要结合我国实际,形成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包容性治理结构。一是要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公共事务,所涉利害关系人众多。由于政府掌握并占有丰富的经济、社会、行政资源,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者,政府承担着“掌舵人”的角色,各级政府对环境治理的整体规划、监管控制将直接决定治理成效的大小。因此,政府首先应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内化为绩效追求的首要目标;其次政府要将农村生态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并统筹协调好环保、水利、国土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任务,建立政府与乡镇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使农村生态治理真正成为全员参与、协同治理的新格局。二是要强化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作用。乡镇企业是农村生态环境的最大污染源,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态势。因此,必须成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农村生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乡镇企业而言,首先要把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有机统一。乡镇企业发展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一个良好的企业,只有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统一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加快自身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革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三是壮大发展社会力量在生态治理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农民生产生活的有限理性也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农村地处偏僻,其污染行为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分散性,政府有形的手很难触及这些区域,使得末端治理鞭长莫及。所以,农民自觉遵守道德操守和法律法规成为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凭借。发挥农民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新媒体对农民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倡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进行绿色消费,增强农民生态保护和治理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农民及相应社会组织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社会力量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4.2加强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到地方政府、乡镇企业、农民、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复杂系统工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各级政府及其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等社会力量的利益整合和动员程度,以及多方利益主体之间彼此密切配合的程度。因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就在于各治理主体追求自身“私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利”之间的矛盾。乡镇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单纯让乡镇企业投入资金进行节能减排,或者直接参与生态治理显然比较被动;而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希望通过农药化肥等的投入来增加其农业产出。对此,政府应给予包容,通盘考虑和全面兼顾乡镇企业和农民的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和扶持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引导其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农业,并对于绿色产业(产品)给予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而对于污染企业,要给予严厉处罚。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产品进行绿色产品规制,并发挥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监管,社会公众通过购买绿色产品,抵制超标准、高污染的产品,让乡镇企业和农民认识到产品和生态环境之间是唇寒齿亡的关系,进而使其自觉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农业,以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环保的生活、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生态治理成果的共享。

4.3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权益

农民是农村生态治理中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对于广大农民而言,他们承受着来自农业生产、农村工业污染的双重危害。但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力量薄弱,始终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加之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农民的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表达,因而其利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政府要尊重作为弱势群体农民的环境权和生命健康权,完善现有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增加生态环境信息的公布,增强农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的认知度,同时对于涉及农民健康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和建设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让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表达权,并自觉接受农民、社会的监督,使农民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这是包容性治理的主旨。

4.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

实践证明,强有力的法律规范是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的有效保障,严格的行政执法能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起到必要的威慑作用。一是我国应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包括一般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相结合的立法体系,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真正有法可依,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立法既要强调以预防、修复生态环境为目标,又要完善公众的环境权,对弱势群体农民进行生态权利保障,以保证农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顺利实施;此外,要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量化农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生态刑法中有关生态环境犯罪以及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使法律真正成为高压线,从而为建设美丽新农村保驾护航。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建设。一方面农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明确执法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审查并要依法严厉惩戒。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覆盖省、县、乡(镇)、村的全方位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基层执法队伍;此外,要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纳入基层党政机关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环保问责制、政府绩效考核和农村环保责任制。农村生态环境的包容性治理是一种生态治理模式和治理路径的选择,其核心理念就是强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应该是政府、企业和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治理,治理过程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治理成果(良好的生态环境、健康的食品)为社会成员所共享,通过综合运用价值引导、行政管控、法律规制等多种手段,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维效益的整体优化,从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李小静 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卢智增.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以广西博白县为例[J].学术交流,2015(9):115-119.

[2]李咏梅.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度探析[J].农村经济,2015(1):94-99.

[3]王春凤.城郊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路径探析:基于河北省廊坊市近郊农村的考察[J].理论导刊,2011(12):65—67.

[4]黄英,周智,黄娟.基于DEA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比较分析[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5(3):75—77.

[5]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6]Stoker,G..GovernanceasTheory:FiveProposi-tions[J].InternationalSocialScienceJournal,1998,115(1):19-26.

[7]常修泽.包容性体制创新论[EB/OL].(2012-10-08)[2017-02-01].theory.people.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公众参与

自从我国开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同时城镇化的战略也不断的推进。但是,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较为粗放,导致消耗了巨大的能源,甚至是牺牲了一定的环境为。所以目前,部分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较为严重。近些年,国家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其创新之处在于改变了环境治理的模式,改变了环保部门的单一治理,鼓励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等主体共同治理,突出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公众参与能够促进城市环境治理的科学性,体现他们的良好监督作用,有利于化解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利益冲突。

一、公众参与理论基础

我国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较为复杂中,有时政府这只治理环境“看得见的手”可能会失去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为公众参与其中而提供一定的机会,公众参与属于第三种力量的介入,公众参与能够有效的降低社会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降低由于政府控制政府失灵所导致的环境资源浪费。

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国际上就提出了环境权的口号,关于环境权的理论,其诞生的条件就是公众对于政府环境治理能力的不信任,所以这个口号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公民权来进一步保障环境权,限制政府权。根据这一理论,公众把环境的治理权委托给了政府,政府由于是受到公众的委托才能去行使环境管理治理权的,所以就不能去滥用,而公众属于权利的主体,所以他们当然也有权去进行监督。随着人类对环境认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环境权属于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现状

我国目前公众参与到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其中参与的最通常的方式就是公众向城市环保部门写信、以及举报。就目前情况来看,公众反映一般都是城市的大气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等城市生态环境问题。虽然在我国目前的城市公众参与在不断的完善,但由于存在一定的因素制约,仍存在一些问题以及不足。

(一)缺乏参与的长期性以及稳定性

我国的环境生态治理的政策一般是政府来管制,公众参与的形式比较限制,这种依赖型的参与较为有效,无法保证公众的参与的长期性以及稳定性,并且参与的效果受到城市环境行政部门的制约,并不取决于公众的持续程度。另外,公众由于过分依靠政府的行政导向,如果没有触发自己的利益,一般不能把其立场充分表达。所以,公众参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功能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

(二)对环境污染情况的末端参与

公众的检举的发生的条件一般是已经发生,也就是生态环境已被破坏,污染现象发生严重时,公众由于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所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控告一些环境问题。但是城市的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特点,一旦发生破坏,恢复现状较困难。所以公众属于末端参与,不能及时的制止环境危害的发生,无法实现公众参与的根本目的。

三、公众参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需注意的原则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技能提高环境保护的效能,也是顺应环境治理职能力量的转变潮流。公众在参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必须要注意一定的原则:

(一)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

公众在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时,必须要注意科学化的开展,必须要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实际上就是要坚持环境与经济发展同时并行的理论指导方针,通过这一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基本角度以及方法。所以公众在开展科学的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时,需要牢牢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另外还需要深刻的意识到环境治理的意义所在,要时刻的把治理生态环境工作作为提高中国城市综合实力的关键组成内容,总的来说要坚持结合理论以及实际,因时制宜的灵活的将科学治理、防治结合思想的基本原则融合于具体的治理工作。

(二)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要坚持用科学的方法落实

对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量化考核。国家党和政府已经提出了当前不断改进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基本任务,具体是:要不断深化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技术研究;强化生态环境方面的宣传活动;组织进行全面的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记录编写等任务。对于这些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方面的任务要注意进行分解,同负责人签订责任协议,并入日常工作目标的管理考核范围,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以此落实好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任务。

(三)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要坚持用科学的制度

开展治理城市生态环境,需要成立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方面的领导小组,定期举行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当前的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解决目前一些环保人员力量缺乏以及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关心环保方面的人才的发展,将其作为选拔培养干部的基本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环保部门职工,鼓励他们为治理城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四、结束语

公众属于是城市生态环境情况好坏的利益相关者,所以说,公众们能够积极的投入到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样能够有效的降低城市环境治理的成本,充分的发挥公众监督的优势,公众属于当前环境管理的关键力量之一。所以如何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他们参与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当中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花明,陈润羊.论循环经济中的公众参与[J].江西社会科学,2007(04).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9篇

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世界上很多国家开始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并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公众参与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效果。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的深入人心,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但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不仅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更需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人民大众共同参与。美丽乡村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缺位,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治理成为当务之急。在农村,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成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问题

在我国,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起步比较晚,但还是有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来。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全国范围内不仅涌现出一批新农村和生态文明村,同时也形成了包括举报投诉、村民会议、村民论坛、民间环保协会等在内的各式各样的参与形式。这些公众参与形式与政府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相互配合,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但公众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一)政府主导包办现象严重

在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上,形成了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自上而下”的公众参与方式,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府“包办”的现象,重政府和企业的作用,而轻社会力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公众参与权,使公众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广度和效果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态度偏好影响。政府较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支持公众参与行为,公众参与度就高,相对就能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一旦政府不再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公众本来已有的积极性就会被消解,导致实际参与度降低,参与的影响力也大打折扣。

(二)“观念性参与”现象严重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但深受其害的大部分农民只是停留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中,鲜有实际的参与行动。“依据参与的层次,公众参与又可以划分为观念性参与、行为性参与和监督性参与三个层次。”[1]从观念性参与的角度来看,我国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绿皮书(2007)》显示,“在9个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仅次于物价问题,排名第二。66.9%的公众认为现阶段我国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比2006年增加了3.9个百分点。”但从行为性参与的角度来看,鲜有环境保护行为,与观念性参与形成了比较大的反差。“国内仅有6.3%的公众在最近3个月参加过环保活动,知道‘12369’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电话的人只占13.9%。”[2]

(三)公众环保意识狭隘

当前农村的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越来越突出,这些污染带来的危害也日益严重,使当地居民不得不重新审视生态环境问题。加之国家采取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也促使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但是一谈到“谁是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等一些具体问题时,大多数群体,特别是农民,普遍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和农民没有什么关系”“农药化肥没有污染,而是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手段”。这样的思想观念导致农民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不可能践行具体可行的治理行为,也不可能大有作为。

此外,农民群体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大局观念缺乏,虽然他们都在关注水体、空气、噪音等污染,也都希望快速改善公共环境,但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充分说明了公众缺乏大局意识。农民只管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垃圾、污水倾倒只要不在自己的可视范围内就行,不管这些垃圾、污水会不会影响到公共环境。

二、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农民逐渐认识到本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大多仍只是观念上参与,实践上却鲜有保护环境的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顶层设计、公众生态意识淡薄、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保障不完善成为制约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因素。

(一)公众参与顶层设计缺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实现绿色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出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但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作为引导者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形象。

(二)公众生态意识淡薄

当前农村一些基层官员和农民缺乏对公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重要性的正确认识,表现出淡薄的生态意识,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一些基层官员存在短视行为,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唯“GDP”论政绩,忽视了环保工作。这样的短视行为加之生态环境法制观念的缺乏,导致政策偏向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农村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致使很多农民无法正确认识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着农民对环保知识的掌握。因此,很多农民没有意识到自己既是农村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又是危害的承担者,自己才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三)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公众参与机制就是公众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形成的带规律性的模式。它涉及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参与方式三个基本要素[3]。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一些环境政策议题的技术化或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使得一些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很难接受和理解,影响其参与环境治理。一部分官员不作为,使得农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机会和领域受限,参与渠道不畅。虽然近几年在农村出现了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多种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方式,但这些制度要么是执行不到位,要么是根本不执行,阻碍了农民在参与环境决策中作用的发挥。更严重的是,由于缺乏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救济性渠道,很多农民不得不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方式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诉求,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四)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保障欠缺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实现公众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制度保障,但目前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制度却不完善。我国的《宪法》《环境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但是相关法律条款大多仅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普遍适用性。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关于农村的环保规定和公众参与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015年作为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也开始实施,但是在基层治理层面,对于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规定还很缺乏。在其他多个相关的环保法律中,对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立法规定也是过于分散和抽象,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方面根本没有具体涉及。再者,在农村清洁生产、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

此外,完善配套制度的缺乏也制约着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该规定为民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就环境问题若没有举行听证会,基层政府以及建设单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等没有硬性规定,也没有其他的保障措施,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几乎不会就环境问题举行听证会,即使有,也是走走过场,听证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有效作为,但仅仅依靠政府行为不能完全解决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民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农民是否有环境友好的行为是能否建成美丽乡村的关键。因此必须完善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使其参与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

(一)加强顶层设计,改善政府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是当前我们进行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重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我国“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依然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必须改善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引导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最终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的共治格局。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引导力和监督力由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决定,其能力强弱更是直接影响着政府在促进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因此提升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首先要明确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职能,重视生态环境治理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职能的实现。当前政府能力主要体现为经济发展的能力,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挤压了生态治理空间,导致政府的环境治理能力较弱。这就需要政府协调经济发展职能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之间的关系,厘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摆脱“GDP至上”的政绩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生态环境治理上,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提升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必须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生态责任意识,使其能够正视当前农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制定当地的发展规划时,能够保证既结合了本地实际情况又促进了当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此外,把绿色GDP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绩效评估的重要标准,激发农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首先,利用现代媒体,如互联网、微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生态认知和生态意识,提高农民对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认同感。只有提高了农民的认同感,让其意识到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保障自我环境权益实现的需要,是维护其切身利益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后代造福的需要,才能激发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在生活中自觉践行环境友好的行为。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进行清洁生产、文明生活。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农民基于对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的了解,结合生产、生活经验,获得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能力。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农民能够自觉贯彻落实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主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自觉采取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推广生态农业,发展生态旅游,维护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完善参与机制,拓展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

完善的政治参与机制不仅能够保证公民环境权益的实现,还能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进程。而农村不健全的政治参与机制,无法满足农民合理的环境利益诉求,易促使民众在体制外寻找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就易出现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拓宽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势在必行。

首先,成立一个不仅代表公众利益,而且具有密切联系农民和政府职能的基层组织。该组织要随时关注和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并且可以随时向政府反映农民的诉求并将政府的回应反馈给农民,以期问题以最好最快的方式解决。其次,完善公开听证会制度、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公开听证以及民意调查,让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政策制定中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体现公众利益。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农村生态环境;现状;治理措施

>> 盘锦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龙井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研究 浅谈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 武汉城市圈域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 宁夏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 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现状及治理措施 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其保护治理措施 浅谈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及治理 浅议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分析 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探讨 浅谈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简述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盐池县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畜牧养殖环境污染的现状及治理措施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浅析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整治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 李廷友,林振山,谢标.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6):2705-2707.

[3] 余进祥,刘娅菲.农业面源污染理论研究及展望[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1):137-142.

[4] 李珮.农业污染:食品和生态安全的隐蔽杀手[J].生态经济,2005(2):12-19.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策略

课题项目: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64576136D)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5日

2015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并成为政府首推的经济工程。然而,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问题和困境,应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及困境?本文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应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突破口和优先领域。

一、京津冀生态环境及其治理现状

目前,由于本区域的钢铁、重化工等产业分布不合理等原因,京津冀地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城市大气的霾污染、城市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水土流失及土壤污染、工业“三废”的排放与处理等问题都很严重。

(一)京津冀生态环境现状。由于大气具有空间流动性,因而仅靠任何一地,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寻求区域协作。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也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轻视的问题,因此本文着力分析京津冀大气污染和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任何一个大都市圈或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环境变化的问题。目前,京津冀都市圈大气污染已经演变成以高浓度细粒子和高浓度臭氧污染为特征的典型“双高”污染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占8个。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每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大概为37.5%,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低23个百分点,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污染问题异常严重。

困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另一个环境问题是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当前京津冀人均水资源仅28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地下水严重超采,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劣V类(丧失使用功能的水)断面比例达30%以上,受污染的地下水占三分之一;平原区河流普遍断流,湿地萎缩,功能衰退。海河,流经京畿,滋养一方。但2013年调查显示,其主要支流皆重度污染,Ⅲ类以上污染水超过60%。京津冀是集生活、工业和农业为一体的大型都市圈,区域水资源总量持续减少,污染日益严重,加剧了该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

(二)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现状。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国家和京津冀各地方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中最根本的是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并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基础。2014年以来,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就生态环境治理已出台并了多项文件,立法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与此同时,地方也积极行动,制定具体政策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立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天津市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控作为首要任务,成立了“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调整能源结构等8项重点工作。各地政府除了积极出台各项法规、文件外,还积极开展各项行动,如大力推行绿色公交、修建地铁工程、重污染企业责令关停、整改,鼓励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换代及大力引进环保设备等。

二、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

自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后,全球生态环境遭到空前破坏。世界上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人类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的生态环境,世界各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区域生态发展的相关法律并采取了一系列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以监督生态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对我国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发生于1950年前后的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表现为空气中颗粒物、臭氧严重超标,导致数千人发病、数百人死亡。其主要原因是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机动车行驶里程的大幅增加。对此,美国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首先,完善并出台《清洁空气法》、《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制度;其次,实行空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将全美划分为十个区域并设立区域办公室进行管理,强化联防联控;再次,强化源头预防,《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各项提案或法律草案、建议报告以及其他重大联邦行为,均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通过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植页岩气的开发和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利用;最后,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控制重污染企业发展规模,对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行管理;针对机动车,鼓励研发低排放、零排放汽车,禁止使用含铅汽油,鼓励使用甲醇和天然气代替石油。最重要的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美国环保署设立“空气质量指数”,实时公布全美各地空气质量和污染水平信息。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及严格执行使得美国大气污染明显得到改善。

(二)英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验。泰晤士河是英国著名的“母亲河”,泰晤士河感潮段周边大型污水处理厂对其水质影响非常大。英国政府首先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河流污染防治法》。紧接着专门成立了治污委员会和泰晤士河水务局,对泰晤士河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标准,配有充分的治理资金保障。然后针对区域性水污染,提出工程治理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两种类型。最后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水污染防治产业化。管理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产业化管理,实行谁排污谁付费,发展沿河旅游业和娱乐业,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化既解决了城市河流污染治理资金不足的难题,又促进了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

不难看出,国外在治理生态环境上的总体步骤包括:立法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污染进一步发展、技术进步、能源结构转化及末端治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等。

三、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策略

在现有客观条件下,根据京津冀生态环境现状结合国外典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经验,对于京津冀大气污染、水资源短缺及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治理,本文提出以下治理策略:

(一)统一指导思想。在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三地政府应秉持相同指导思想,即在价值观念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指导方针上,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实现路径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时间跨度上,需要长期艰巨的建设过程。

(二)京津冀三地政府协同治理。在协同发展政策的推动下,京津冀三地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区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不是任何一地政府能够解决的,需要区域内三地政府携起手来,协同治理,基本思路如下:

1、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发展网络体系。中央政府应根据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生态环境现状、治理现状,剖析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阻力点,顶层设计出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法规,并严格推行,落实到位;协调组织京津冀政府部门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重大工业项目,不能只是简单的产业转移,对污染源进行系统细分,提出相对应的改革措施,并在非常时期采用过渡性方案,逐步实现污染源控制及彻底治理;中央政府可设立京津冀协调发展争议仲裁机构,专门解决京津冀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并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积累经验;京津冀各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市场淘汰落后产业,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引进环保设备、清洁设备,对有利于环境友好发展举措给予政策扶持;发挥市场生态资源交易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单靠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长远的发展还是需要市场的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产业化管理,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完善并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公众采用公共交通出行,逐步减少机动车污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对空气质量指数实行实时监测,实时公布京津冀各地区空气质量和污染水平信息,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共同推动环境污染的治理。

2、中央政府建立统一的标准。中央政府建立京津冀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制定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家庭燃煤污染等控制标准,制定京津冀区域生态治理目标及生态评价标准,统一协调监管标准及检测标准,统一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重大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再施工。完善的标准制度促进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措施能更快、更好地执行。

3、三地政府建立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三地应经过磋商协同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政策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监察、交叉执法、环评会商、区域污染联控的工作机制,严格部门职权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由于天津和河北都属于沿海地区,东临渤海,因而还可以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三)建立多维长效跨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三地应注重实施生态损失评估,开征生态补偿基金,并对补偿资金的使用公开化、透明化,接受公众监督。国家应本着“利益兼顾,适当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整治补偿机制。国家应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合理补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三省市水资源分配以及由此引发的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损失等问题。另外,对官厅水库周边河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护林、特种林等森林资源的综合治理与营造也应及早列入京津冀环境整治规划。

(四)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严格的考核。严格的事中、事后考核是各项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以及将其落实的有力保障,治理过程中,应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治理指标纳入京津冀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考核指标约束;治理初期中央政府可以与京津冀各地方政府分别签订责任状、约谈地方负责官员,明确各地方政府、部门职责与治理目标,建立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生追究制。各地各部门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才能有所改观,也只有如此才能谈经济一体化及战略协同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丹丹,孙文生.京津冀一体化现状及发展对策.商业时代・学术评论,2006.10.80.

[2]王跃思,张军科等.京津冀区域大气霾污染研究意义、现状及展望.地球科学进展,2014.29.3.

[3]王京丽,谢庄等.北京市大气细粒子的质量浓度特征研究.气象学报,2004.62.1.

[4]刘登伟.京津冀大都市圈水资源短缺风险评价.水利发展研究,2010.1.1.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生态技术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7.214

0 引言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非常匮乏的国家,并且存在着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水污染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人们对水污染的治理非常重视。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在近年来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其是一种新型的水环境治理技术,尊重自然,在去除污染物质的同时,也注重对水体的生态修复。

1 水环境治理的思路

在传统的水环境治理中,往往非常注重对水体污染中污染物质的去除,但是去忽视了水体的修复和治理。近年来,由于人们对水环境治理技术的研究不断深入,因此出现了一些新工艺和新技术,有效缓解了水体污染。

对于水环境治理来说,不仅仅是将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去除,同时还要从水环境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在传统的水环境治理中,需要采用各种技术和手段来修建污水收集系统,然后对水体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在这个过程中,就消耗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需要花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水环境治理的费用非常高。在污水收集的过程中,由于污水往往不是集中在同一个区域的,往往比较分散,因此对于污水和废水的收集也不好操作。有的地区,对地下水的使用非常多,但是却不注重回灌,最终导致这些地方出现水量不平衡。很多地方采用二级处理技术来对污染进行治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能有效将污水中的氮和磷等元素去除,会导致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总之,在以往的水环境治理中,并没有考虑到水环境的整体发展,没有彻底对水环境的质量进行改善。

其次,对于水环境治理来说,还应该注重保持水环境的良心循环。水是一种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水的循环过程包括社会循环和自然循环。如果在使用水资源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水资源的循环规律来取水和处理污水,就很容易破坏水的自然循环。所以在水环境治理中,一定要遵循水资源的循环特征,才能让排放到自然界中的水还能够为人们所用。

2 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

2.1 人工湿地净化技术

人工湿地净化技术是一种最常见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主要是指模仿天然的湿地来构建一个人工湿地,其具有和天然湿地一样的功能,可以净化水资源,是一种污水处理的良好方式。在众多的污水处理技术中,采用的方法按照污水处理的不同可以分为物理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和生活处理技术,而人工湿地净化技术就是一种综合技术,其同时使用了化学、物理和生物处理技术,其消耗的资金和各种材质非常少,但是污水处理的能力却很好。利用人工湿地,可以对废水进行综合处理。人工湿地净化系统主要分为填料表面、生物膜等,其中废水经过生物膜,污水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就会被生物膜中的填料或者植物的根系拦截,并且生物膜还会吸收有机污染物,或者通过生物反应来将其消除。人工湿地系统中的植物根底可以释放出一定的氧气,所以周围的环境中,在靠近植物根系的部分,就可以存在好氧菌,在原理的位置,就可以存在厌氧菌,废水中的氮和磷元素就可以通过微生物的营养吸收和硝化或者反硝化的作用去除。

2.2 生态护岸技术

生态护岸技术是一种常见的生态水环境治理技术,简单来说,就是在可以在河边、湖边等通过种植植物,来增强土壤的抗冲击力,亩减少决堤的情况发生,提高其防洪能力。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人们往往通过在河流的岸堤构建硬质护岸体系来提升岸堤的抗冲击能力,一般采用的原料为浆砌石料。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一定程度提升了岸堤的抗洪能力,但是与此同时,也会河岸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陆地生态系统和河流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但是如果人们人为地构建硬质的护岸体系,就将原本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隔绝开了,自然就会导致河岸带的生态系统功能削弱。因此,从生态型水环境治理的角度来看,应该尊重自然,不能适用各种硬质的护案体系,而是要充分利用生态护岸体系,利用水运动规律和介质的排列来构建生态护岸体系。生态护岸的形式有很多种,分别为陡坡型、缓坡型和直立型,通过生态护岸体系,就可以对河堤的生态系统群落结构进行优化,不仅可以发挥一定的防洪效果,同时还能够发挥控制污染的效果,防止水土流失,同时还可以延生生物的生存和活动的空间,将地下水和河水联系起来。

2.3 湖滨带净化技术

湖滨带净化技术也是一种生态型的污水净化技术。湖滨带是指水和陆地生态交叉的地方,是一种生态过渡带,主要存在湖泊流域和陆地生态系统之间。湖滨带的生态性能非常好,可以维持生物的多样化,同时还可以涵养水分,具有防旱和蓄洪的功能。在湖滨带的水底,将一些吸附填料和一些酶促填料放置其中,就可以构建一个功能多样的生态污水净化系统,可以对污水净化,并且呈现出来的景观效果非常好。当雨水或者湖水流到湖滨带时,通过湖滨带的各种生物和植物的净化作用,就可以减少各种污染物,然后经过净化之后的水资源进入到湖泊中,就可以保持湖泊水资源的环保性,可以避免雨水对湖泊的水体造成污染。

3 结语

目前的水治理技术普遍存在运行费用高,基建投资大的特点,并且主要集中在点源污染治理上。从生态型技术出发,探讨了一些原位型生态修复技术,指出应该充分尊重自然,遴选符合水环境健康循环的技术。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必将成为未来的水环境治理技术的发展趋势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是一种从整体的角度上来对污水进行处理的一种技术,并且其要求遵循自然规律来处理水环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工湿地净化技术、湖滨带净化技术和生态护岸技术是常见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在实际中应该加强使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冉星彦.浅论城市水环境的治理[J].北京水利,2001(04):12-14+46.

[2]宋兰合.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污染控制的科技对策[J].建设科技,2008(14):5-7.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3篇

农用地整理不仅会对农村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影响,更会较大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农用地整理主要对生态景观、土壤、生物多样性、水资源、植被、大气等均产生一定的影响。整理区的景观变化表现为斑块、廊道的改变;农用地整理可能会改变土壤结构、土壤质地,影响土壤肥力,造成土壤污染和加剧土壤退化等;而在一定区域内的农用地整理结束后,空地整理成耕地,地方植被被移除,栖息地的被弃置,原有的生物栖息地、繁殖地发生改变,使得生物的生态和环境结构发生变化,影响生物的生存及繁殖,对生物多样性存在潜在的影响;农地整理对水资源的影响表现为改变水文结构、影响区域水资源分配和水环境质量等;对大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改变了被整理区局部的小气候环境。地表植被覆盖状况、土壤结构与质地、水文结构、地形地貌等的改变都会对整理区的气候产生间接的影响。

采用合理的矿山复垦方案和正确的复垦技术,能够有效改良区域内土壤、植被及水质状况,继而恢复动植物栖息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相反,不合理的复垦方案或者不成熟的复垦技术,将会对复垦区域内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土地复垦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负效应有:矿山废弃地复垦如使用污染的客土可能引起耕地二次污染,灾害地复垦可能引起抗灾害能力减弱,建设施工破坏地复垦可能引起土地的污染及地力下降。

土地开发是人类改变区域环境的一种有效手段,合理的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积极的.但是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本来就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区域需要特别慎重,如果开发不合理,将可能会产生下面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水源供需矛盾;水体污染;原生、次生自然植被面积减少和退化;土壤质地变化(表层土质酥松和粒度细化)引起水土流失;生态系统及自然景观破坏等[4]。

2研究区概况

河池市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东经106°34′~109°09′,北纬23°41′~25°37′之间,东西横宽260公里,南北纵长228公里。东与柳州市柳江、柳城、融水3县和来宾市的忻城县接壤,南与南宁市的马山县和百色市的平果、田东、田阳、右江区5个县(区)为邻;西与百色市的乐业、凌云2县相连,北与贵州省的罗甸、独山、平塘、荔波、榕江5县交界。全市土地面积3.35万平方公里。

2.1生态环境现状

2.1.1水环境现状河池市的地表水质量总体良好,红水河、龙江等主要河流年均水质均符合III类标准,河流水质为“优良”。刁江年均水质不符合III类标准,河流水质为“轻度污染”,刁江主要超标因子为重金属。岩滩水库各水期水质均为II~III类,水质为“优良”。

2.1.2生物多样性现状河池地跨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地形地貌复杂,光、热、水等气候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环境优越,生物资源丰富。全市已发现植物种类有203科、697属、1850种。其中,森林树种就有84科、250属、劳532种,森林树种中属常绿树种143种,落叶树种98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树种有60种;药用植物有162种,主要药用植物22种,油脂植物16种,饲料植物20种,牧草植物240种,纤维植物14种。动物资源有60多种,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10种,二类保护动物23种,三类保护动物11种,稀有动物2种,经济动物16种。

2.1.3植被资源现状全市已发现植物种类有203科、697属、1850种。其中森林树种就有84科、250属、劳532种,森林树种中属常绿树种143种,落叶树种98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树种有60种;药用植物有162种,主要药用植物22种,油脂植物16种,饲料植物20种,牧草植物240种,纤维植物14种。动物资源有60多种,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10种,二类保护动物23种,三类保护动物11种,稀有动物2种,经济动物16种。

2.2生态建设现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32%,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已建立了5个自然保护区,包括九万山部级自然保护区、木论部级自然保护区、龙滩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南丹县罗富泥盘纪地质标准剖面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4个森林公园,包括龙滩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宜州庆远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环江爱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南丹九龙沟森林公园、根旦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立了2个地质公园有,包括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大化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

3河池市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1河池市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河池市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因此,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受到破坏。河池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石漠化面积不断扩大、水土流失问题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及矿山生态问题严重等问题。

3.1.1石漠化问题突出河池地区岩溶面积大、分布广,占全市总面积的66%。全市石漠化土地面积88235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36%。其中,重度石漠化面积431075公顷,占石漠化面积的48.85%;中度石漠化面积339917公顷,占石漠化面积的38.52%;轻度石漠化面积111366公顷,占石漠化面积的,12.62%。

3.1.2水土流失严重河池市是山区边境县,山多地少,农村经济落后,长期以来毁林开荒、坡地耕作、石山地开垦等现象比较严重。河池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30649公顷,以水蚀为主。按土壤侵蚀程度分,轻度侵蚀面积为115171公顷,占88.15%;中度侵蚀面积为12869公顷,占9.85%;极强度侵蚀面积为2506公顷,占1.92%;剧烈度为103公顷,占0.08%。

3.1.3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河池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但仍有小部分矿山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采冼选矿石产生的废石、废渣、污水乱排乱放现象还存在。河池市也存在着重金属污染的现象,主要污染源为矿山的开采和金属冶炼,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为广西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其中,刁江流域、环江流域受污染较重,部分耕地受到污染。

3.1.4自然灾害类型多且发生频繁河池市属岩溶地区且地形陡峭,小河多,且河床坡降大,集流、汇流历时短暂,水位涨落急剧,是典型的山溪河特性,因此,洪水灾害多。每年旱灾和涝灾都有交替发生。河池市每年旱灾都有发生,并且旱灾特别严重,每年都有农作物,特别粮食作物出现失收,损失特别惨重。不仅如此,河池市也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河池市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危岩,其次是滑坡、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作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也有一定分布。

3.2河池市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对策及建议土地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提高生态系统质量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而生态系统功能的强弱是衡量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标志[3]。因此,土地利用应在整治优先的前提下,做到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使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系统进化同步进行。河池市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该市在生态建设中存在着石漠化突出、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等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土地整治必须因地制宜的提出相关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3.2.1提高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重视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应全面贯彻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科学发展观,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开展河池市土地整治规划之前,各级相关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河池市脆弱的生态环境现状,以便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有重点、有目的的保护生态环境脆弱区的生态环境。不仅如此,还应当在区域土地利用整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生态建设规划开展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只有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并注意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实现土地资源综合效益的最合理利用,进而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

3.2.2加强地整治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尤其是土地退化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整治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对区内的水资源、土地资源、植被和生物要素等生态环境产生直接或者间接、有利或者有害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土地整治区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考虑到河池市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更应该对该市土地退化区开展整治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例如石漠化在各县都有分布,其中都安、大化、南丹、东兰、金城江、宜州等县(市、区)的石漠化土地大;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主要位于南丹、天峨、东兰、巴马、都安。土地整治应该在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通过评价得出整治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更合理的整治技术、模式,尽量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使整治工作朝着对生态环境最有利的影响方向发展。

3.2.3集成先进技术,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池境内地形多样,结构复杂,山岭绵亘,岩溶广布,属举世闻名的中国西南喀斯特地区之一。因此在开展土地整治中,要善于吸收、集成、推广国内外一切适合在河池市应用的生态环境建设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如工业污染处理技术、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矿区废弃地生态重建技术、生态农业技术、洪涝旱灾防治技术等,只有这样,才能因地制宜,使河池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

3.2.4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力度河池市市政府应该统筹农业、财政、水利、交通、扶贫、移民、林业、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开展“小块并大块”农用地整理活动,争取自治区奖励资金;同时积极申请自治区重点项目,争取自治区支持,取得较多的土地整治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加大生态环境投入力度。

4结论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河道治理;生态水利;现状;应用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一、生态水利的概述及重要性

1.1 生态水利的概述

传统的水利工程主要目标在于控制水流来满足人们的供水、防洪、发电、航运等要求,但是在水工建筑物发挥其功能的同时,生态环境已经一步一步遭受破坏,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严重失衡。而生态水利指的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兼顾水利枢纽建设和生态系统建设的水利系统,河流成为了这个生态系统的骨干,既满足了人们需求又保留了完整的生态体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2 生态水利的重要性

(1)生态环境恶化

当前社会面临的重大全球性问题就是能源和生态问题。虽然随着经济建设的加速,我国在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人口增长和消费需求增多,造成了许多地区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的问题,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危机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传统的水利工程过分强调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忽视了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这更进一步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由于在我国传统的水利工程理论中,比较多的受到改造自然、人定胜天思想的影响,没有把人类作为流域内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来加以研究和考察,而是片面强调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愿望,以至干扰甚至破坏了流域内生态系统的协调和均衡。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的恶化己成为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寻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途径,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2)生态水利是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从水利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水利工程数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水资源的利用趋向综合性,单向工程逐步发展成流域系统综合利用开发,除了传统水利具有的功能之外,还与生态与环境保护紧密相关。因为生态环境是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自然资源,而传统的水利工程无法长远持久的实现人们和环境的双赢,它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只有稳定发展生态水利才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3)生态水利是实现生态系统循环的需要

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是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保持其动态平衡的关键就在于控制其关键因素。生态水利充分考虑生态系统,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维持好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实现良性发展。

二、河道治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现状

河道的主要功能是行洪排涝,而现阶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主要特征,不再是为了治河而治河,而是通过综合整治流域,充分发挥水系的基本功能和生态功能,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2.1 河道治理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河道治理,往往只单独考虑河道自身的功能,忽略了生态环境保护功能.更加忽略了河道与周边的人文、地理、环境的协调,对原有生态景观、人类生存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具体来说,河道治理工程通常是在天然河道基础上进行的,这就直接破坏了原有的长期形成生态系统,导致了河流局部形态的单一和非连续。例如水库的建设改变了其水温水质,蓄水后的坝前水温高于河道水温,严重干扰了鱼类繁殖,而河流流速的改变则降低了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能力,降低了其自净能力。另一方面,河道治理施工势必破坏大量植被,对陆生动物造成了极大影响,同事施工中排放的污废水将改变河道理化性质,危害周边生物的生存发展。

2.2 河道治理现状

因人们需求和社会经济环境不同,我国的河道治理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依附自然被动阶段,该阶段基本是在原有自然条件下进行,河流防洪效益不高;与河争地的阶段,该阶段是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修建了提水灌溉、河道治理、堤防建设等工程,但治理方法落后、单一、不科学;经济治河阶段,主要是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行河道整治以保护耕地、道路设施和排放污废水;和谐治理阶段,在我国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首先在经济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提高生活品质和创造优美环境,河道治理工程保持了河道的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坦白说,我国河道治理理念仍相对滞后,导致了我国的河道系统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防洪能力下降、堤防功能单一、基流减少、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等。可见,生态水利建设迫在眉睫。

三、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

现实工程之中,河道治理工程当中已经涉及到一些生态方法,如构建水生植被、构建水生动物种群、种植水生花卉和机械除藻等。整体而言,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策略主要在生态河堤和自然化河流建设两个方面。

3.1 生态河堤建设

生态河堤指的是对自然河堤进行人工恢复的人工护岸,它保持了河床的原有功能,同时兼顾渗透性,充分保障河流与河岸之间的水分交换和调节功能,又具备足够的抗洪功能。一般生态河堤有以下几个类型:(1)自然原型护岸,通常采用植物保护河堤,如柳树、水杨、芦苇等;(2)自然型护岸,相比前者增加了天然材料护底;(3)人工自然型护岸,在前者的基础增加混凝土等材料增强防洪功能。

一般来说,生态护岸的设计有以下几个原则:经济性原则,即是保证相关功能的同时降低工程造价;协调性原则,为美化工程环境,应尽量减少刚性结构;需要进行准确的水文分析,确定不同区域下的植被种类和数量;多孔性构造原则;自然性原则,即是尽量采用自然材料,避免二次污染;亲水性原则。在实际工程设计之中,应切实考虑岸边线的布置,因为它的布置直接影响着河流的整体形态和景观效果。另一方面,要考虑亲水性,如以低护岸制造近水的感觉。最后,相关材料的选择应充分考虑河流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注重护岸表面形态的多样化,主要有天然材料、叠砌块石、浆砌块石和混凝土等,具体做法本文不再赘述。

3.2 自然化河流建设

自然化河流建设是指河流治理既要保持、重现及创造河流原始的自然风情又要实现其相关水系功能。它不是简单的保护自然环境,而是在采实现防洪抗涝等作用的同时,降低人类对河流环境的损害,与自然和谐共存。在自然化河流建设之中,水边环境的建设是重中之重,包括空间环境、生物环境和水环境三部分。

自然化河流建设的原则主要在于在趋向自然的前提下创造丰富的环境条件,例如将河岸线设计成不规则型,彰显结构多样性;尽量顺应自然,例如分区域分阶段的治理河道,尽量利用自然动力进行治理,宜冲则冲,宜弯则弯;建设绿化网络,河流是较为孤立的生态系统,应将水和绿化网络化,使丰富和稳定生物物种;构造简洁的河流景观,尽量采用自然的植被石材,让建设的河流形态尽可能的接近原生态。自然化河流建设方法有以下两种:(1)河道治理,河道治理的主要作用在于改善河道流路及河床的物理特性,从而构造出最自然状态,河流具有有不同的流速带,河底的冲刷不再那么大,即是河流有浅滩也有深潭,采用多孔化河床,保证水体流动多样性从而让生物物种具有多样性。如植石治理法常常将自然石埋入河床构造深沟及浅滩,营造出鱼类喜欢的栖息环境。但是这种植石治理法有一定的限制,适用于河床比降大于1/500,植石带不易被洪水冲走且不会被沙土堵塞的河道。为了提高抗洪能力,另一种常用方法为浮石带治理法,它是构造混凝土框架用来抵御洪水的同时又为鱼类提供巢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2)护岸治理,即是选用生态水利方案构造自然型护岸。

结束语

传统的河道治理工程将会加重环境负担,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水利工程保护和尊重自然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的。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只有认识到水利河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才能在河道治理中充分的应用到生态水利。

参考文献:

[1]李祥龙,陈廷涛.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J].科技与企业,2012,(1).

生态环境治理范文第15篇

近几十年来,污水处理技术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应用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国内脱氮除磷技术一直不够成熟,受传统治理技术和设计理念的束缚,在对生活污水等有机污水的治理上,许多设计单位和成套设备制造商只重视COD、BOD5等有机污染物的去除,而忽视了脱氮除磷。随着污水成分的日趋复杂和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污水厂也在很多城市兴起。同时,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新工艺、新技术大量涌现,如AB法工艺、间歇式(序列式)活性污泥法、脱氮除磷的A/O系统、同步脱氮除磷的A/A/O系统、氧化沟系统等。这些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水环境的污染。现有的技术设备一般都存在投资高、处理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整个处理系统的运行。目前,采用较多的二级处理污水处理厂基建投资一般约为1000元/m3,如果考虑深度处理或三级处理,处理成本将会达到1500元/m3以上。由于国家的财力还十分有限,而采用BOT等方式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机制也还不健全,导致水环境治理速度相对缓慢。如何优化组合工艺,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增强处理效果,应用经济适用的“三低一少”(投资低,运行费低,管理要求低,废泥量少)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成了水环境治理的一个新课题[1]。

2治理和改善的基本处理要求

2.1从水环境的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

水环境是一个整体性的生态系统,对水环境进行生态处理时就必须要从整体入手。虽然治理和改善水环境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工程,但过去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并未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处理,通常都是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水循环系统建设,通过对水源的循环处理争取实现水源的净化,但这样的处理方式却常常是毫无效率的,甚至会加剧水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新时期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要求人们必须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考虑。

2.2确保水环境处于良性的循环状态下

水是一种可以再生与循环使用的重要资源,主要涉及自然与社会循环2种形式。其中,社会循环指的是人类通过开挖利用产生的水进入的循环;而自然循环则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两者相互交织,社会循环需要建立在自然循环基础上,同时,还会对自然循环造成影响。若在社会循环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循环基本规律,加强污水处理,保证排放至自然界中的水可以满足环境要求,则会使自然循环良好维持,保证淡水资源可以被人们持续应用。以雨水为例,通过渗透与贮存,对其循环途径进行修复,控制暴雨的自然径流,减小洪峰流量,避免灾害的发生[2]。

3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的具体应用

3.1建立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与天然湿地之间存在着不可改变的区别,但人工湿地切切实实是在全面分析天然湿地的相关特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工湿地主要是在相关技术的应用下借助一定的地理优势和水环境形成与天然湿地相类似的湿地环境,从而对受污染或者破坏的水环境进行相应的修复和改善,这样的修复、改进作用主要包括物理作用、化学作用与生物作用。人工湿地的建立虽然总是缺少一定的天然性,但成熟后的人工湿地拥有与天然湿地类似的稳定生物膜,受到污染或者破坏的水源在经过这一稳定生物膜时,有害物质就会被这一稳定生物膜过滤出来,其他污染物质也会被这一稳定生物膜自觉的消化与吸收。例如,深圳市的燕罗湿地,就是一个十分成功的应用案例。

3.2建立湖滨带

湖滨带是由陆地向水域过渡的特殊地带,它可同时具有水域和陆域2种生态系统,而且具有其他水域带或陆域带所不具有的特殊生物群种,能够在水源的保持、净化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建立湖滨带可以将净化水源与涵养水源的微生物进行大量的存储和培养,使有问题的水环境系统在经过这一生态系统时能够得到充分的净化和改善。湖滨带除了具有净化好改善水源的作用之外,其观赏效果也是极佳的。湖滨带具有层次性和过渡性,因此,水生物也具有明显的过渡性,但它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改善水环境[3]。

3.3建立人工浮岛

所谓人工浮岛,是利用人工技术在水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或营养化程度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水生生物培植,从而使得这些植物能够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吸取大量的水域中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过度丰富的营养物质,使该区域内的水环境达到一个较为正常和稳定的水平。人工浮岛的建立和应用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不受水域生物种类以及水量多少的影响,完全根据该水域的受破坏程度来决定水生生物的养殖规模和面积。

3.4吸收利用雨水地表径流

在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规模以及新农村建设步不断加快的前提下,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表植被覆盖率及类型受到了较大影响。建设中对土表硬化处理后的土地不仅会破坏浅层地表的水文,并阻碍地表径流的正常渗透,使得建设区域内的生态型水环境深受迫害。除此之外,植被的减少使得建设区域内的水源涵养能力大大削弱,土表的渗透力受到影响,发生降雨时,大量的地表径流被浪费,甚至引起该区域内的积水或洪涝灾害。因此,在生态型水环境治理的严格要求下,必须要对地表进行改造,以增加地表雨水的渗透量。最为常见的措施就是要更换硬化地表的材料,改为透水性较好的砾石或者透水板砖,并尽可能地增加绿化面积。

4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新技术的尝试与应用

水环境的不断恶化和当前水环境治理技术存在诸多的弊端这2种情况,我国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尝试,终于在“十五”重大科技项目中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进步。在原位型水生态修复方面,我国武汉的月湖、桂林的桃花溪、苏州的拙政园等水系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修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向社会证明了治理和改善水环境还需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为大自然留足自由发展和自我修复的空间。因此,我国在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方面大力推进新技术的尝试与应用:(1)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整和重新部署,要求其不仅要想尽办法遏制水源的污染恶化程度,还应该尽最大努力对水源的受污染情况进行缓解。大力尝试和应用新型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尽快完成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的更新换代或者改进。(2)城市或农村规划部门也必须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无论是规划城区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都必须充分考虑生态型水环境的建设问题,必须要为生态型水环境留足空间,而且是原位型的生态空间。同时,在兴建城市居民小区或农村建筑时,都要充分考虑排水问题,设置性能优越的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同时在绿化城市或者农村的环境时,天然的水系环境不可破坏,必要时可以为其设置保护等级,并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护。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