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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

旅游业税收筹划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税务会计 旅游企业

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企业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兼顾交纳税收和获取利润这两方面,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纳税筹划要求企业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能使企业的纳税成本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虽然从理论上看来纳税筹划并不复杂,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缴纳税种的差异等的影响,使得纳税筹划在实际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困难,这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希望通过自身在旅游企业从事多年财务工作的经验以及对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书籍的研读思考,从纳税统筹角度出发,谈谈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希望对实际的应用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旅游企业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层面

旅游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作为一种事前行为,其本质属性就注定了存在着时间的风险。旅游企业作为国家政策优惠的企业,一旦筹划期间国家税收政策出现变动,风险也会产生。二在于纳税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企业一旦出现对国家税收政策理解的失误,就会产生偷税漏税的风险,不仅要承担多出纳税金额几倍的罚金,违背了纳税筹划的初衷,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害,得不偿失;三是我国目前的税收管理模式是纳税与检查相分离,企业在税收征收机关做纳税申报,而企业是否纳税、是否按时足量纳税则是由稽查机关检查后才能得知。一旦税收征管人员与稽查人员对税务政策的理解不同,则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风险。

(二)策略层面

旅游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方面的问题主要源于对该计划的认识。鉴于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存在着上述种种风险,指表明纳税筹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考虑,才能设计出最适合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然而目前有的旅游企业曲解了纳税筹划的宗旨,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变相的偷税漏税,完全违背了国家支持纳税筹划的目的,也与税收政策的立法意图相悖。因为个别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曲解,使得该策略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相反还会因为触犯法律而承担几倍于税收的罚款。

(三)人员层面

人员层面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二是纳税筹划人员的沟通能力存在不足。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除了指税收方面的知识外,还应包含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只有精通三者才能更好的因时因地制定好节税计划。沟通问题则是指企业人员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因为纳税筹划的计划必须经过税务部门的认同后才能实施,因此与税务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是计划得以实施的保障,这要求沟通者具备专业知识、良好的口才、有条理的陈述,能让税务人员了解到企业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合法性,否则再好的计划也都枉费。

二、提升旅游企业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策略

(一)加强对税收政策和纳税筹划知识的学习

加强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纳税筹划的制定,税务会计人员通过仔细研读分析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定出不同的节税方案,通过反复的比较,分析出其优劣,从而能选择出最适合本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而对纳税筹划专业知识的学习则能减轻制定节税计划的负担,通过对前人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方法的学习,使得企业少走弯路,节省为纳税筹划所付出的代价。比如纳税筹划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旅游企业便可充分利用上述方法。就避税筹划来说,旅游企业在熟悉了相关税法规定和国家对旅游企业的优惠政策后,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寻找出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从而达到避税目的。节税筹划则可利用税法中起征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旅游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节税的目的。转嫁筹划则是利用关联企业间相互提供劳务将负担将税收转嫁给其他经济主体。旅游企业在与宾馆、景区相互提供劳务时,可以通过高作价、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调节关联企业间的利润达到转嫁目的。

(二)合理合法安排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的目的虽然是减少企业负税,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筹划可以与偷税漏税画上等号,它们之间存在着法律这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具有合法和非法之分。纳税筹划又被称为合理避税,它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而不是个别企业所曲解的无视国家法律的逃税漏税行为。纳税筹划所包含的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等内容的先决条件都是“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因此企业在面对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先端正好对纳税筹划的态度,采取如下途径合理制定出纳税筹划计划。首先税务会计应该过对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结合国家当前对税收政策的要求,尤其考虑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的优惠政策,再结合企业内部实际的经营状况制定出比较有优势的纳税筹划计划,通过不断比较、筛选,选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纳税筹划。

(三)提高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一项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的工作,因此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多少。所以对于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相关方面的知识储备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的培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要使其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对于国家各项宏观的财政政策有所了解,对资产购置、资本融通、现金流量等有所涉猎,只有具备了财务知识,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有个大概的认识,在制定纳税筹划计划方面才会如虎添翼,更好适应市场;其次,需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虽然纳税筹划是以税收为主,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目标、原则和评价标准也存在着诸多不同,但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比如纳税人必须按国家统一要求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税前扣除项目与会计制度核算原则相同等等。因此,了解好会计制度,对于纳税筹划人员了解企业内部经济运营状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大有裨益,便于更好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最佳的节税计划。此外,扎实的税收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岗位是税务会计,对税收制度的了解是前提条件,但因为我国的税收政策经常变动,所有除了拥有固有税收知识外,还要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脑内的知识。总的来说,纳税筹划人员除了具备较硬的税收知识外,对于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也应当比较熟悉,并通过良好的沟通,使制定出的节税计划得以实施,从而达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三、结束语

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是国家鼓励类产业,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来给予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但旅游企业总体实力不强,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市场竞争力较差。纳税筹划作为降低企业负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应该受到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将其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目前,虽然我国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存在着上述提到的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纳税筹划有了正确的认识,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到纳税筹划这一问题,并想要进一步完善纳税筹划,从这个层面看来,未来我国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一定会更加规范有效。

参考文献:

[1]刘冰.浅谈税务会计在企业的作用[J].中国城市经济.2013(03)

[2]郝军红.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作用分析[J].商.2013(08)

[3]龙雪莲.税务会计的发展趋势与企业纳税筹划[J].中国经贸导刊.2013(26)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旅游上市公司;税收筹划;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2

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行为,税收筹划水平高低可以反映一个区域的发展及当地民众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在国外已经发展很长时间,具有较完善的体系,然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存在许多问题。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由于企业认识上及对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理解上存在偏差,很容易掉进税收筹划的陷阱,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招致了不必要的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为此,本文对旅游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进行了探讨,以期以旅游类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一、税收筹划对旅游上市公司的影响

1.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企业所缴纳的这部分资金是净资产的流出,税额越高企业的利润就越低,两者互为消长。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在符合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企业现金流出,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不仅如此,税收筹划还可以延迟税款缴纳时期,这样相当于企业在延长的这段时间内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把握好投资机会,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由此看来,税金是企业现金流量的“刚性”约束,通过税收筹划,不论是降低税负还是延迟缴税时间,都是解除这种“刚性”约束的有效办法,有利于提高企业流动资金总量,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财务目标实现极为有利。

2.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企业不仅要照顾短期利益,还要着眼于长期规划,这就要求管理者积极地培养人才、积累经验、创新进取,形成统筹全局的综合能力。同时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所以企业要选择最佳的会计处理方案,这对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是极大考验,督促财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适应市场发展环境之需要。

3.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是大势所趋,随之而来地是更加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内部环境,提高核心竞争力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企业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竞争力的丧失,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必备技能,税收筹划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税收筹划已是一项“国际惯例”,如果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或没有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那么竞争刚刚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就像百米赛一样,起跑慢了一拍,后面就很难迎头赶上。

二、旅游上市公司税收筹划的一些方法

1.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

旅游上市公司在扩大经营规模时常在成立公司上大做文章,因为成立公司方式的不同产生的税负也有很大惜别,通过选择最佳的成立方式将享受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优惠政策。旅游上市公司要依据实际情况在成立子公司与分公司上进做选择,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所以税负上由子公司本身承担,这样就减轻了母公司税负;分公司可以看成母公司的直属单位,无独立核算资格,所以税负由母公司来承担,而且很容易带来各种风险。当然,分公司也有很多好处:一是国家及地方税务部门对公司的监管比较宽松,这样有利于更灵活地开展税收筹划。而项目建成后税务注销的程序也更简便。二是公司因为经营发生亏损后,亏损额可以抵减总公司的净收益。三是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资产转移不需要缴纳税额。从分析来讲,分公司与子公司各有各的好处,旅游上市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其最终目的要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旅游地产开发的选择

旅游上市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建房问题,独立开发与合作开发产生的税负将有很大不同,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空间。合作开发是指双方达成协议共同承担某个旅游项目,最常见的方式是“以物易物”和“合营”。采取“以物易物”方式,是指出地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需交营业税;出房方销售不动产,负责缴纳土地转让营业税和房屋销售营业税。如果双方采取合营方式,出地方由于没有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出房方也没有用房屋所有权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可以看了同,合营方式开发旅游项目优势很明显,可以规避很多税费,从而实现双赢。

3.建筑合同订立的选择

旅游上市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其方式的不同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许多环节上都有涉税问题,如果处理得当便会减少税负成本,进而减少旅游项目开发的成本支出。如在项目建设中,施工企业购买设备需缴营业税,而由建设单位提供则不用缴纳,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所购进的设备大多都是非常昂贵的,产生的营业税无法忽略不计。仔细分析来看,可以选择两种方案,一是由施工企业购买设备,其价款在总承包额中;二是由旅游上市公司提供。具体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所产生的税负问题:第一种设备款包括在合同总金额中,总金额数量变大,但施工单位的利润并未增加,事实上只增加了旅游上市公司的开发成本,税收负担加重。第二种是由旅游上市公司提供设备,虽然施工单位的支出降低了,但利润并未变小,然而旅游上市公司提供设备的同时,又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税负相对减少了。由此可见,旅游上市公司项目开发中尽量为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有助于税收筹划。

三、旅游上市公司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税收筹划发生于投资行为之前,面对政策的频繁变动以及市场环境的改变,税收筹划的不确定因素很多,蕴含风险巨大,其表现为:

(1)方案风险。在制定方案上因为筹划者的能力及知识高低不同,筹划方案是否切实可行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一套优秀的设计方案,要求设计者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国家政策变更、企业战略及各种现信息的准确把握。如果设计者素质不高,就会使方案不是过于理论化,就是与企业战略脱节,或是与当前政策不符,这些都会产生不可预知的风险,甚至使本来好的意愿产生背道而驰的效果。

(2)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的风险。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晚,而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所以在理解上很容易产生歧义。筹划者在利用政策时,对政策的理解不当,将违法的行为认为是合法的,进而掉入法律陷阱。政策风险一般是国家为适应经济变化而做出改变的,原来合法的筹划可能在一段时间以后变得不合法,进而产生风险。

(3)执法风险。税收筹划严格局限于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范围之内,要与立法意图相一致。然而政策法规的执行者是国家税务机关,只有得到他们的认可才被认为是合法的。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尺度、执法人认定行为等不同而产生执法风险。所以即便是一种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可能因为执法人员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判断,最终导致筹划失败。

(4)经营风险。税收筹划是严格限定在法律规范之内的,具有合法性和战略性。在以往经验来看,只要企业进行了纳税筹划,其经营活动会因筹划而发生改变。事实上,筹划的过程即是对税收政策进行筛选运用的过程。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一点,就是企业一旦选定税收政策,就必须依此政策为基础选择相适应的经营方式,这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限制条件,限制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经营的灵活性。如果企业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经营活动发生了变化,那么之前的努力很可能付之东流,接踵而至地是筹划失败,企业税收负担加重。

2.旅游上市公司税收筹划的对策

(1)税收筹划方案与时俱进。旅游上市公司的经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国家在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地调整政策,所以任何税收筹划方案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时刻洞悉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趋利避害,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连续地实施税收筹划方案。这就要求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前提,关注国家税法政策的变化,既要满足税收筹划的要求,又不损害企业的长远战略利益。

(2)积极寻求税务机关的支持与帮助

作为国家税务的唯一认证机关,税务部门应该扩大服务范围,对纳税人所存在的疑虑进行积极详细的解释,同时对相关政策变化做出及时回答。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方案中,如果对某个法律条文理解不够透彻,可以向税务机关人员进行咨询,确认是否合理,是否是合法行为。由于地方不同,征管方式就存在差异因此地方税收执法部门有很大的自主裁量权。因此,通晓财务会计知识、正确理解政策法规只是税收筹划人员所必须具有的基本素质之一,多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获取最新的税收信息和他们的帮助,也是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做好的。

(3)税收要与企业战略相结合

税收筹划是发生在经济活动之前的,这就要求企业战略规划必须成为其制定税收筹划的重要依据,税收筹划方案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即使再好的筹划方案,如果与企业战略利益发生冲突,那么就要果断放弃,因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是至高无上的,税收筹划只是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但无法动摇企业之根基。所以制定筹划方案时,要与企业决策层进行充分沟通,对企业整体进行一个详细地了解,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进行预测,设计合理的筹划方案,评估确认后方可实施。

(4)提高筹划人员业务水平

一般来讲,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越高越好,但事实上我国十分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所以企业应把重点放到税收筹划人员的培养上来。财务会计知识越扎实,对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的理解越透彻,越能做出优秀的、高水平的筹划方案。因此,税收筹划人员不断学习,接受专业培训,使自身理论知识更扎实,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动,既能正确制定筹划方案,也能准确组织实施筹划方案。

(5)规范会计核算,健全财务管理

在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提高旅游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形成有效的风险抵御能力,对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由于财务管理自身的一些特点所在,给旅游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难度。所以建立起更适应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科学管理体制,有效地控制资金流向,变得非常必要。实践表明,旅游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是现阶段最佳方式。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是鱼与水的关系,只有做好财务管理,才能使税收筹划方案达到最佳的效果。

(6)注重税收筹划综合性

税收筹划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全面分析企业得失,切不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看表面而忽略本质。一方面税收筹划涵盖在财务管理的内容下,所以它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企业利益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具体的税收筹划中,时刻将这一目标作为参照依据,不能表面上看税收筹划最大化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实际却伤筋动骨、得不偿失。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方案的减税效果并不是最低的,但它既考虑的个体性,同时又兼顾了整体性,在降低税负的同时又保全了企业的其他利益。企业的税收利益只是企业全部利益的一部分,税收成本降低并不意味着整体利益的增加,因此,在方案选择时,要选取整体利益最大,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吕伟.控股股东成本、纳税筹划方案抉择及其市场价值:基于J有限公司的案例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1(04).

[2]李元旭,宋渊洋.地方政府通过所得税优惠保护本地企业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1(05).

[3]陈一蕾.试论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问题[D].西南财经大学,2013.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由于各大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个性产品,降价成为了市场竞争的常用手段。而这样的竞争方式使旅行社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许多旅行社为了从低微的收入中增加利润,缩短景点和旅游时间,大量安排自费项目、安排购物点,甚至强迫游客购物,将风险转移给游客。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后,旅行社面临着一个新的税收环境,通过税务筹划减轻旅行社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发展。

二、旅行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析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旅行社在收取团费、提供旅游团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额外接送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以外代旅客办理签证及通行证、销售旅游纪念品时会分别产生按生活服务中的旅游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按现代服务中的经济服务、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纳税义务;而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产生于购进自身经营所需货物、服务和提供旅游服务两方面。在经营过程中,旅行社购进汽车、人力资源服务等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时,购进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保险、电信、货运客运场站、租赁等服务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

三、旅行社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情况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旅行社不同的计税方法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如表1。

旅行社不能仅就税率高低选择纳税人身份,应全面考虑发生进项税额的多少、取得进行税额的难易程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差异大小等来选择。例:某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额为A,其中可取得专用发票的金额为A1。销售额为X。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税额1=3%*X,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应纳税额2=17%*X-A1,比较应纳税额1与应纳税额2的大小。若应纳税额1

四、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票据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后,旅行社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出差住宿、广告、门市装修、物管水电房租、办公用品的专用发票等都可用其作为进项税抵扣。以上可用于抵扣的发票类型仅6种:上游旅行社的发票、住宿、餐饮、交通费、签证费和门票。其中,可抵扣的签证费发票是今年营改增后新增可抵扣的费用类型。

若为一般纳税人,就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取得的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一点,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时,应选择能够开具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取得可抵扣的专用发票;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购进固定资产等或发生以上出差的住宿费等费用取得了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所以可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

(二)税收优惠的使用――零税率政策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跨国、境业务,旅行社可以根据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有利的交通运输方式。

五、旅行社增值税销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分开核算不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在提供旅行社、经纪服务(6%税率)的同时,也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运输服务(11%税率)或销售纪念品(17%税率),此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兼营行为可能涉及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根据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某旅行社作为一般纳税人,既提供旅游服务,又销售旅游产品。

税收筹划前:该旅行社旅游服务收入和销售旅游产品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而财务部未分开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和旅游产品销售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0+60)×17%=95.2(万元);税收筹划后:该旅行社将旅游产品销售部门独立出来,成立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子公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会计上独立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应纳增值税=500×6%=30(万元),旅游产品销售收入应纳增值税=60×3%=1.8(万元)。应纳税额为30+1.8=31.8,可节税63.4万元。可看出,分开核算对业务多元化,有销售旅游产品且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尤其重要。

(二)选择全额或者差额计税方法

旅行社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 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销售额;选择此办法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某旅行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A(假设A1适用6%,A2适用17%),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为B,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

方案一:不采用差额征收。

应纳税额1=A1*6%+A2*17%-B*6%-C

方案二:采用差额征收。

应纳税额2= (A-B)*5% -C

A2=0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A2≠0时,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

参考文献:

[1]官波, 刘春花. 旅行社 “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 税务研究, 2016(01): 102-104.

[2]赵霞. 旅行社企业税收筹划――基于供应链合作角度[J]. 价值工程, 2013, (18): 27-28.

[3]韩丹. 海南旅游企业税务筹划研究[J]. 现代商业, 2014, (32): 132-133.

[4]刘淑琴. 浅议“营改增”对旅行社行业税务的影响及建议[J]. 现代商业, 2016(02): 127-128.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营改增;旅游业;税负

中图分类号:F590.6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旅游业进行“营改增”的必要性

随着人民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大家越来越要求生活的质量,而出门旅游业成为一种时尚。由此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主力迅速发展起来,然而在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是以全部的营业收入纳税,这样税负一级一级往下,每一次流转都要征税,增加了旅游业税负。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以产品增值的部分才征收相应税额,不会造成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负担。基于以上这种情况,旅游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这样可以减轻旅游业的税负,促进旅游业的长远发展。

二、“营改增”对旅游业税负的影响

1.从增值税角度分析

旅游业属于服务业,在“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税率是3%的简易征收税率,而且由于旅游业在我们现阶段存在许多局限性,比如一些酒店、景点等无法向旅行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的增值税的销项无法抵扣,可能会导致以旅行社为主的旅游业税负增加,所以对其做了特别规定:“提供旅游服务的企业,可以选择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等费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并且对于已差额扣除核算销售额的部分只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举例说明:一个旅行社的营业收入为500万,住宿费用150万,餐饮费用100万,交通费用80万,门票等费用100万,在营改增之前,他应该缴纳的税额为(500-150-100-80-100)*0.05=3.5万元,这样企业的实际税负是0.7% ,在营改增之后 70/1.06*0.06=3.96万元,如果一般纳税企业在有足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情况下,那么一般纳税企业所缴纳的税额就会减少,不然反而会使税负增。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减轻税负的关键是取得足额可抵扣的进项税。“营改增”以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率5%降为3%。也就是营改增之前的税额为(营业收入-代收代缴费用)*5%,“营改增”之后税额(营业收入-代收代缴费用)/1.03*0.03=0.0291(营业收入-代收代缴费用)。由此可见,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税负下降。

2.从所得税角度分析

“营改增”之前,一般纳税人缴纳营业税,但是营业税包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在算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作为抵减项扣除,这样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就会减少,从而减少所得税额;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并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会增加所得税额,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3.从净利润角度分析

“营改增”之前,由于营业税放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科目中,使所得税额减少最终会导致企业净利润的增加,而增值税无法抵扣会使企业的净利润减少;同时,由于增值税的存在,会影响企业的城建税等科目,虽然城建税等包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但由于其税率低并不能抵消营业税带来的影响。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但远不如营业税的影响;由于我国现行体制并不完善,所以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难度比较大,这样导致可以用来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少,企业的净利润会有所减少。

三、“营改增”对旅游业影响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管理,选择合适的合作单位

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人员密集,劳动成本占总成本的60%左右,很多情况下是企业直接给员工发工资无法开具增值税进项发票,但是如果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的优化,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直接派遣人员进行合作,那么劳务公司将会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以此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住宿是旅游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项,企业可以选择正规的连锁酒店避免农家乐等形式,与酒店进行长期合作,让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纳税抵扣,降低企业的成本,通过这些方式来降低企业的税负。

2.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降低税负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一整套完整的方案来达到企业节税的目的,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以后达到了税负降低的效果,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加强企业的业务流程管理,做好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比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的控制等,通过时间差也可以使企业的税负降低,达到节税的目的,所以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是十分重要的。

3.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

“营改增”以后企业的业务核算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就对企业的业务核算流程、企业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提高对会计核算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使企业不仅能够依法纳税,更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降低企业的税负。

四、结语

“营改增”的改革会给企业带来或多或少的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企业人员的素质,正面应对这次挑战,通过纳税筹划、寻求合理的合作者、提高人员业务能力等方法降低企业税负,使企业更好地规避“营改增”带来的风险,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N].中国财经报,2011

[2]胡怡建.税收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杜,2011.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5篇

根据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到,影响营业税额大小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营业额,另一个是适用的税率。这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变动都会引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变化。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我们应从这两个影响因素入手,寻求营业税的筹划方略。

一、税率的筹划方略

由于营业税不同的税目适用的税率不同,而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涉及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税项目,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经营餐厅、客房,从事服务业,适用服务业的5%的税率,又经营夜总会,从事娱乐业,适用5%~20%的服务业税率。这种税率之间的差异也就给了纳税人筹划操作的空间,通过各种方略的合理运用,使自身业务统一适用较低档次的税率或是避免被从高适用税率,从而达到节省税款支出的目的。总的来说,营业税税率的筹划方略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业务流程的适当转变适用税率较低的税目,从而达到税负的绝对减轻;二是通过合理划分经营主业和经营项目,避免因划分不清而全部适用较高税率,造成税负的加重,从而达到税负的相对减轻。

(一)通过业务流程的转变,适用低税率的筹划方略

所谓业务流程的转变是指营业税纳税人通过对其自身的业务进行一定的调整安排,使其业务属性发生变化,在税务认定上由适用较高税率的税目转变为适用较低税率的税目或是变为免税项目,从而减轻税负,达到筹划的目的。由于营业税不同税目的税率差异以及针对具体业务的特殊减免规定,使得纳税人运用这种方略实施筹划操作是完全可行的。这种筹划方略在营业税的筹划操作运用得十分广泛,只要相近的业务之间存在税率上的差异,在纳税人业务转变的成本小于转变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理性的纳税人都会选择通过业务流程的转变实现税负的减轻。

1.娱乐业纳税人适用低税率筹划方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纳税人经营一个茶社,其业务将被认定为营业税应税项目,按照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那么,这个纳税人的营业额将适用最低5%的娱乐业税率。假定其月营业额为10万元,适用税率10%,那么每月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10%=1(万元)。对于一个月营业额只有10万元的茶社来说,仅营业税税额就占到了收入的10%,税负还是相当重的。为了节省税款支出,纳税人有没有筹划操作的空间呢?回答是有的。按照上面所说的调整业务性质,适用较低税率的营业税筹划方略,纳税人关键是要找到与自身业务相近的,适用较低税率的,且转变较易于实现的应税业务。这也是这种筹划方略操作的关键一环,只有找到了业务转变的着眼点,筹划操作才有具体实施的方向。

经过分析与比较,该茶社的经营者找到了筹划操作的着眼点,这就是通过自身经营业务性质的转变,由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纳税义务人转变为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义务人。这是因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统一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这比其原来适用的娱乐业的10%的税率要降低7个百分点。如果能成功地实现自身业务性质的转变,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便可大大降低营业税的税负,具有很好的筹划效果。找到了筹划操作的着眼点,茶社的经营者就开始具体的操作:他们将茶社改为“围棋茶社”,在经营上以提供围棋爱好者交流学习的场所为自身业务范围,不但提供一般的茶社服务,而且更提供围棋、棋谱,还定期举办围棋比赛,邀请名人讲棋;在环境布置上更是以围棋为特色,请围棋名人题词等等。与此同时,经营者还通过与当地体委的沟通协商,获得了体委的资质认可,最终通过进一步与税务机关协商而得以被认定为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从而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每年可以节省营业税税款8万多元,很好地减轻了自身的税负。当然,茶社经营者在实现这种业务属性转变从而适用较低税率的过程中,还要支出一定的转变成本。因此,在筹划操作过程中还要坚持成本——收益的原则,衡量筹划的收益与成本,然后决定是否实施。从茶社的转变来看,虽然为了享受低税率,茶社要支付装修、聘请名人等费用,但是相对于以后长期的税负减轻来看,这种花费还是很值得的,而且,转变为围棋茶社后,由于自身的经营特色,还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尤其是围棋爱好者光顾,从而进一步扩大营业额。

2.建筑业纳税人适用低税率筹划方略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安装业务日趋繁荣。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我国税法将建筑工程承包业务应缴的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即某些业务按照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某些业务按照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这就为建筑业纳税人通过适用税率的转变进行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外,《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具体而言,若承包公司与发包单位签订的是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否则,将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对此,建筑业纳税人尤其是工程承包公司就要清楚掌握,在不进行施工而只是组织协调的情况下应通过签订适当的合同,改变自身业务的性质,避免适用服务业的5%的税率,而是按照建筑业的3%的税率对其所得缴纳营业税,从而实现筹划的目的。

例1甲单位发包一建设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后中标。于是,甲与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20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给乙公司服务费用200万元。那么,按照上述规定,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200×5%=10(万元)。

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然后,乙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1800万元。这样,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0-1800)×3%=6(万元)。通过这种税率上的筹划操作,乙公司可节省营业税4万元。虽然这样一来,乙公司因为签订了合同而要缴纳印花税(2000+1800)×0.3‰=1.14(万元),但是最终还是可以节省税款2.86万元(4-1.14)。不过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在进行一种税的筹划操作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其他税种税收负担的变化,在全面分析税负的增减变化后再决定这种操作是否可行,这其实还是一种成本——收益原则的体现。

在建筑业中,除了可以对工程承包业务从税率上进行筹划操作外,对于合作建房业务也可以从适用税率上考虑筹划。

所谓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建房。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以物易物”方式,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例如,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甲、乙两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2000万元,甲、乙各分得1000万元的房屋。在此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甲乙应纳的营业税各为:1000×5%=50(万元),合计共缴纳100万元营业税。

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因而,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因此,在上例中,若甲乙双方采取第二种合作方式,即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上述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而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从而在建房环节双方企业节省了100万元的税款。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纳税人通过自身业务性质的转变,利用营业税中税率的差异实现税负的绝对减轻,是从税率上进行筹划操作的一种常用且可行的方略。在运用这种方略时,要以自身业务为基础,寻找相关业务税负上的差异性,通过业务流程的适当转变实现适用较低税率或是彻底免税的条件,从而达到筹划的目的。当然,在这种操作过程中,由于自身业务属性的改变需要一定的成本支出,所以,成本——收益原则也是必须始终坚持的。

(二)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实现税负相对减轻的筹划方略

纳税人从事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并不仅仅局限于主营业务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纳税人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存在。对于这两种不同的经营行为,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这也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作为纳税人,必须能够准确掌握这些税收法规,准确界定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以及相关的税务处理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从高适用税率,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这也相当于相对减轻了自身的税负。

兼营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层是指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这就是说,哪个税目税率高,混合在一起的营业额就按这个高税率计税。例如,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乐业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可见,如果由于纳税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操作不当,必然会使营业税税负因适用高税率而加重,对纳税人来说无疑是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无谓损失。对于这种税负的增加,纳税人其实是很容易避免的,只要在核算时注意分别划分清楚,就可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了。

另一层含义的兼营是指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纳税人既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又从事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或销售货物行为。对于这种兼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显然,对于营业税纳税人来说,如果对其兼营的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会导致实际税负远远高于营业税税负,因此,清楚划分兼营业务对于营业税纳税人来说是规避较重税负的必然之举。至于这种兼营行为从筹划的角度出发究竟应如何选择应纳的税种,这在上一节中已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这里就不再赘述。

所谓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按照税法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而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例如,某百货商店销售一台热水器,价格为2000元,并上门为顾客提供安装服务,另收安装费100元。按税法规定,销售热水器属于增值税的范畴,即该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但该项销售行为所销售的热水器和收取的安装费又是因同一项销售业务而发生的,因此该百货商店的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由于该商店是从事货物的批发、零售的企业,该店取得的100元安装费收入应并入热水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上一节中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方略已经作了详细的介绍,在这里也就不重复了。

二、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营业税筹划的关键在于营业额。一般说来,营业税各行业的税率比较单纯,实施筹划的余地并不是很大,常采用的方略也已经在上面介绍了。然而,营业税在应税营业额的确定上却是弹性很大,因而这也给纳税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筹划操作空间。

在介绍运用营业额筹划的具体方略前,首先有必要对营业税中所指的营业额的概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费用。

我们知道,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营业额的大小最终决定了营业税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营业额的筹划方略简单的说就是在合法正确计算营业额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使其最小化。这是通过营业额筹划的根本原则,是纳税人在实施具体的筹划操作时努力的方向。当然,针对不同的行业,这一原则又会具体化为各种不同的操作方略。下面一一介绍之。

(一)运输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类。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直接运往目的地,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税金。如果运输企业在将货物或乘客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先将货物或乘客运往境外某地,然后委托境外企业将货物或乘客从该地运往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然后依此计算营业税税款。这样,运输企业筹划操作就有了机会,其常用的方法为:经过协商后与外国合伙人合作,人为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运输费用,然后通过其他形式再返还给国内运输企业,从而相应缩小运输企业的营业额,达到减少应纳营业税的目的。

例2四川某工厂和一运输公司签订一项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运输公司负责将该工厂货物运往某国B地,总运费为20万元人民币。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往某国A地后,委托该国另一运输企业将货物运往B地,同时支付运费4万元人民币。该运输企业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20-4)×3%=0.48(万元)

为了达到筹划的目的,该运输公司经过与国外运输企业协商后,私下达成协议,与该国外运输企业长期合作,但作为条件,国外运输企业要帮助其筹划。于是,该运输公司将支付给国外运输企业的运费收入增加到8万元,多出的4万元日后再由国外以其他形式返还。这样,国内运输公司缴纳的营业税为:(20-8)×3%=0.36(万元),从而可以减少税款支出0.12万元,实现了筹划的目的。

此外,根据行为发生地的判别原则,《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货物、旅客从境外运往境内,或者将货物从境外某一地运往境外另一地,由于上述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不用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应掌握这一点,以免无故多交税。

(二)建筑安装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从缩小营业额的角度考虑,建筑安装业的筹划方略主要是:

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不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计算缴纳营业税。这就等于无形中增大了纳税人的营业额。为了降低这部分营业额,纳税人可以通过一物多用,降低材料计算价款等合法的手段减少营业额,从而达到减少应纳税款的目的。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安装工程作业中的设备价款如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中应包括这部分设备价款;如果不包括在安装工程产值中,则不用计算这部分设备的应纳营业税税款。因此,从筹划操作的角度看,纳税人应尽可能不要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或者可以通过降低材料费用和设备价款的方式降低营业额,从而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例3某建筑公司为某企业建造一个厂房,总承包价款为500万元,工程所需材料由该企业购买,价款为300万元,按照上述规定,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500+300)×3%=24(万元)

为了减少应纳营业税款,如果将材料由企业购买改为由建筑公司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之中,由于建筑公司常年从事建筑安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进原材料,这样就使得总承包价降低。假设总承包价为600万元,则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600×3%=18(万元),从而减少税款支出6万元。

3.对于建筑安装企业的转包营业收入,由于转包收入已经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了营业税,因此,对于此项收入建筑安装企业不用再另行计算缴纳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企事业。金融保险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主要有:

1.对于银行的贷款业务来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应纳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贷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的存款通过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项收入筹划的方略在于通过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取得被贷款企业补偿的方式,减少利息收入,达到筹划的目的。

例4某银行2002年一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为500万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500×6%=30(万元)

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利息收入100万元,则可节省营业税100×6%=6(万元)。

2.对于银行的转贷业务来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贷业务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包括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以及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此项业务筹划的关键是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距,从而减少营业额,达到筹划的目的。一般的做法是降低贷款利率,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再通过被贷款人以诸如投资等其他形式弥补。

3.对于银行的中间业务来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中间业务应纳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税=银行各业务手续费收入×税率。中间业务是指银行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此项收入筹划的方略就是要合理降低手续费收入,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求得:)补偿,从而减少税款支付。

4.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获得的保费收入就是保险企业计税营业额。保险业进行筹划操作也应注意营业额的控制,但也不能仅仅注意营业额,因为公司投资者、经理层的真正最终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保险业的收入部分为其营业额,税收是其成本的一部分,同时保险理赔支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支出。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减少保险理赔的比例,其筹划也应该认为是成功的。因而,保险业的筹划方略可以概括为:降低保险营业额,以减少应纳营业税款,其减少的营业额用于防止保险理赔。

例5某保险公司经营一项火灾保险业务,1999年全年营业额为500万元,客户发生火灾理赔支出30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500×8%=40(万元),净收益=500-300-40=160(万元)。

如果该保险公司减少每位客户的保险费用,但相应规定每位客户应到某指定公司购买一套防火设备,并按照规定安装在家。假设该项措施出台后,该公司全年营业额变为300万元,但相应保险理赔支出由于防火设备的购买而降为10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300×8%=24(万元),净收入=300-100-24=176(万元)。同时,由于购买防火设备,该保险公司又和该防火器材公司建立了良好关系,并可能因此获取部分回扣,可见该筹划方略是成功的。

此外,《营业税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行为发生地的判定标准,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由于该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对这项保费收入不征营业税。

(四)旅游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业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门票费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的,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或者组织旅游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样,各旅游团之间通过相互配合就有了筹划的机会,特别是在收费项目和门票费用上,旅游团及导游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自身的费用支出从而缩小营业额,最终实现应纳税款的减少。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6篇

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酝酿,精心筹备,决定召开这次全县人才工作职业教育、农村公路建设、旅游发展、再就业工作、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农民负担会议。七个会议,七个主题,半天时间,是县委、县政府转变会风,提高效率的具体体现。前面,仕友同志传达了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PA实际讲了具体意见;德全副县长就农村公路建设、旅游发展、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林业绿化、农民负担等工作,传达了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讲了工作意见,我都表示完全赞同。

下面,我就这几项工作讲几点意见。关于人才暨职业教育问题人才暨职业教育工作,刚才,朱部长已经讲得很具体了,我在这里只强调一下。一要创新理念,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人才资本投资是效益最好的投资”和“开发人才、经营人才、服务人才”的新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二要优化资源,用好用活县内人才。要创新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打破身份、资历、地域界限、拓宽知人、识人视野,大胆使用优秀人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加强人才培养,分期分批鼓励人员培训,抓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轮训。职教工作要加大实用技术培训,要让学生做到“升学有望,就业有路”,要让学生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在就业时有技能,有技术,我们现在的产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较多的技术工,我们要抓好培训。

要创新分配机制,鼓励冒尖,让精尖人才多做事,多拿钱,财政要拨出专款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进行重奖。三要营造环境,打造人才、资金、技术流入的“洼地”。我们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才很重要,能不能引得来,留得住,环境很重要。我们各级各部门要为外来人才创造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妥善解决好各类优秀人才的科研经费、户籍、住房、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要让外来人才安心工作,发挥更大效能,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关于农村公路建设问题一、我县乡村公路的基本情况这些年来,虽然我县通村公路的落后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与发展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据统计,全县现有国道20.7公里,省道122.2公里,县道195.87公里,乡道224.33公里。全县598个行政村,已通道路的村547个,计2735公里,其中毛坯路25*公里,占91.7%,泥结碎石路228公里,占8.3%。未通路的村51个,计275公里。全县村道公路在雨季时,车辆根本无法行驶。包括我们的乡道公路,在下雨时,车辆都无法通行,乡村公路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村及农业经济的发展,改善我县农村落后的交通条件已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我县乡村公路建设目标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乡镇公路进行全面改造,提高公路等级,实现乡乡镇镇通油路;加快村道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公路。要动员全县人民掀起乡村公路建设高潮。计划到20*年,全县共新(改)建乡道公路269.82公里,村道公路838公里,实现村村通泥石路,其中:20*年计划改造通乡公路40公里,新(改)建村道56个村,260公里;20*年计划改造通乡公路118公里,新(改)建村道60个村,278公里;20*年计划改造通乡公路118.2公里,新(改)建村道75个村,300公里。三、抢抓机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乡村公路建设今后3年,国家将安排建设资金500亿元,分别解决通县、通乡、通村公路问题,今年建设县际及农村公路的年度计划投资创历史新高,接近400个亿,重点解决乡镇和行政村不通公路的问题。

省、市已出台了专门的文件,省、市还要给一定的补助,每公里10万元,加快乡村公路建设,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乡村公路建设。一要抓好规划。针对我县村道路现状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采取对积极性高的优先、产业发展好的优先、重点文明新村优先、扶贫新村建设优先、国家项目村优先的建设办法,对今后三年农村公路建设,统筹考虑。要坚持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与农村的资源开发相结合,大力推进“三个转变”;与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战略相结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干线公路建设相结合,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建设好群众最关心、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公路,尽快解决目前还没通公路的乡和行政村的通达问题。交通、农机等部门要拿出具体的详规,合理规划,科学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努力打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二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坚持多元化投入,广辟融资渠道,积极筹集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交通、农机、计划、财政、以工代赈等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搞好农村公路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将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生态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川东北农业综合开发、信息产业部等涉农项目中,积极争取国债、财政支农资金、乡村道路修建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及交通专项和规费分成部分资金的投入。

各部门要把政策吃透,多渠道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二是广纳民间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利用农村公路营运权出让,鼓励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按市场运行方式投资建设。三是鼓励农民量力自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严格政策界限,采取“一事一议”、“一路一筹”等办法筹措资金。农村修路,天成乡就有一套办法,作得很好,政府引导,积极引进业主,发动农民筹资,资金由村民自管自理,由村民决定施工队伍,路也修通了,农民也高兴,也拥护。在村道公路上,不要一味强迫,要以农民的意愿为基础,稳步推进。三要加强资金管理。为保证资金全部用于修路,要建立严格管理制度。一是国家投入的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报帐制,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审批。特别是重点项目及大宗原料材料购进,推行招投标制,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的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以奖代补,实行“先做事,后拿钱”的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村民自筹资金。由村自选代表组成修路资金管理小组负责管理、使用,并定期公布帐务,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民间资金。

按市场运行方式投入的民间资本,应充分考虑其修路资金能力,完善合同,确保修路资金到位。四要加强质量管理。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要因地制宜,但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把农村公路建成经得起时间考验和农民群众检验的“放心工程”、“满意工程”,真正做到建一条道路、兴一批产业、活一线经济、富一方群众、树一座丰碑,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五要尽快掀起乡村公路建设新高潮。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能开工的马上开工,能高标准建设的要高标准建设,迅速掀起乡村公路建设新高潮。关于旅游产业发展问题今年以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按照建设“商贸旅游旺县”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举措,真抓实干,强力推进,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性的大产业来培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是,与邻近县市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景区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较差,投入严重不足。二是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还非常小,三是品牌上有差距,还没有真正形成叫得响,打得出的旅游品牌。旅游要有品牌,比如阆中以古城叫响,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要有特色才有竞争力,比如高坪东观有一餐馆以卖“辣子鸡”出名,许多游客幕名而去,搞出了特色就歉钱。我们旅游资源是有的,在创品牌、创特色方面要狠下功夫。为此,全县上下必须认清形势,再添举措,再谋发展。

一、明晰思路,确立目标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思路是:以建设“一山(白云山)、一县(古相如县)、一城(运山古城)、一江(*)”为重点,以挖掘相如文化为龙头,恢复PA“古八景”,塑造PA“新八景”为载体,把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做好宗教旅游、历史旅游、人文旅游、自然旅游、生态旅游五篇文章,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套的旅游格局,力争用几年时间,把我县的旅游业真正发展起来。

二、突出特色,打造精品

1、完善旅游规划。旅游规划是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和依据,PA旅游发展规划初稿已由西华师大的专家初步完成,要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通过市级评审,拿出定稿。白云山——大深南海、龙角山、相如山、固洲寨以及*上的马电、金电等景区的总规和详规,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制或修编。今后办事要把基础工作做好,规划就是一个提前思考和超前谋划,避免盲干、蛮干。这一点我们PA教训是比较多的,城市规划滞后,拆迁难度大,损失大,还有小城镇建设,也要抓好规划,各级各部门规划意识要强,要舍得投入搞好规划。

2、加快开发相如文化中心区。重点挖掘、利用以司马相如这一历史文化名人为主的相如文化,全面启动下河街、蓬州及相如县旧城(锦屏镇)的恢复与开发,恢复建成司马长卿祠,抓紧对古街道、古民居、古铺面的修复工作;建成以新县城所在地的龙角山、下河街、红军街、盐店街等和古相如县城(锦屏镇)为重点的相如文化中心区,辅之以玉环书院、苏轼洗墨池、周子讲学处等为主的人文历史景点;在县城建好旅游商品经营点及游客接待中心,形成相如文化旅游区。

3、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第一条线利用相如品牌,建成以*等为主要景区的历史文化旅游线;第二条线以*两级渠化后的*为主的生态旅游线;第三条线以*为主的宗教旅游线;第四条线以*等锦橙100号示范带、*农业生态园、农家乐等为主的观光农业旅游线。

4、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按照县城“拥江”发展格局,依托马回电站及金溪电航工程,整合沿江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发展水上游乐和特色生态旅游;加快滨江大道、砂石码头、东门河坝开发建设,形成PA的“外滩”。

三、创新举措,深度开发

1、增大旅游发展投入。一是政府导向投入。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专项资金导向投入,采取“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办法,将农、林、水等有关资金捆绑使用,向旅游业倾斜。二是包装项目及时投入。精心包装并实施古相如县城恢复建设、相如文化园区建设、运山古城建设、白云山——大深南海深度开发等重点旅游项目,争取国家立项和国债资金投入。三是招商引资投入。选择一批旅游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采取拍卖经营权,出让产权,租赁、合资、入股经营等方式,用政策换资金,用资源换资本,广泛招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投入开发旅游业。前几天,我参加了西博会,外商对基础设施和旅游产业很感兴趣。旅游业是一个朝阳产业,旅游文化部门、招商部门要重点包装项目,吸引外资投入。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城镇建设。加大城市经营力度,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变,集聚财力,抓好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和旅游沿线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大力改善城镇环境,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镇品牌和形象,以城镇化带动旅游产业化。涉及到几个旅游线路的乡镇要作好结构调整,比如罗家区,两个主要景区在该辖区,城镇的卫生、秩序要进一步优化,要让游客有看点。二是要加快交通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尽快打通县城四大出口,促进川东北将帅故里旅游环线的快速形成和发展。三是加快景区建设。千方百计充实景区内容,丰富内涵,提升品位,确保景区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善。进一步加快县内景区的旅游环道建设,提高景区道路等级,加快景区上档升级。

3、加大旅游人才培养。以人为本是旅游产业的特点。PA旅游产业的大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旅游专业知识和旅游服务技能的人才。要按照“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要求,依托大专院校旅游专业和旅游中专校,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力争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的旅游院校毕业生,充实旅游服务队伍。要通过培训,提高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一流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我县旅游人才很缺乏,我们的景区没有导游,这一点还有差距,宣传、文化旅游部门、教育部门要依托职业教育抓好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工作。

4、打好旅游业发展总体战。旅游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各级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打好总体战。一是要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旅游经济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把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工作目标,建立旅游目标责任制,把旅游业抓好。二是要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鼎力支持。宣传、计划、交通、建设、林业、水利、文物、宗教等部门,要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高潮。三是要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各项政策措施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创新举措,硬化措施,抓好落实。要着眼长远,狠抓当前,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推动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于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问题县委、县政府把今年确定为林业绿化年,要求一次性完成所有宜林荒山荒坡和250以上坡耕地的绿化栽植任务。

几个月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林业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完成了打窝任务。全县累计完成宜林荒坡整地打窝任务4万亩,占整地任务的96.7%。二是完成了规划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山头地块,按工程造林的技术要求,完成了46个乡镇和相如街道办事处共计12万亩造林作业设计和环城绿化规划设计,安排和指导乡、村对6亩退耕地进行了实测丈量和分村张榜公示,将环城绿化任务分解到县城1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三是做好了苗木培育工作。依托业主集中培育商品苗1312亩,合格苗4300万株,基本保证了今年造林的苗木供给。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12万亩农村造林任务和483亩环城绿化任务,都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坚决完成。目前,已进入秋季植树造林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都要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植树造林热潮,打好植树造林的攻坚战。

一、迅速掀起秋季植树造林高潮一要适时抢栽。各乡镇一定要把握住关键环节,适时抢栽,做到栽植一片,成活一片,见效一片,按质按量完成栽植任务。二要确保苗木供应。县林业局要算好细帐,及早拟定种苗调运计划,确保造林种苗供给。三要加强苗木管理。要依法加强种苗管理,坚持苗木供应的“一签两证”制度和竞价采购制度,严禁乡镇擅自在县外调进苗木,县内自育的苗木要按照市场原则,参照市内其他县、区招标采购的价格提出定价方案,经相关部门研究会审,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执行。四要跟踪督办抓落实。县目标办、林业局要对秋季林业绿化工作进行巡回检查,逐乡、逐村、逐社、逐户、分山头、地块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将检查情况和工作进度定期挂牌公布。

二、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要坚持一手抓林业绿化,一手抓资源保护的要求,从严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20*年1月以来乱砍林木和乱占林地案件的清理查处工作;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建设中,要坚决禁止毁林种果和群体性乱砍滥伐林木;要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督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法定手续;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切实把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好。

三、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衔接工作计划、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加紧做好20*年退耕还林计划的衔接,保证县委、县政府今年下达给各乡镇的绿化造林任务,要在今、明两年分期分批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的计划笼子,要让农户享受到国家退耕还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除区、乡镇和广大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栽得上,稳得住,绿得起,不反弹”,确保林业绿化工作收到实效。关于再就业问题一、客观估价,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我县的再就业工作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招商引资、盘活存量资产,企业通过改制新增就业岗位2000多个。二是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为650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75万元。三是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59人。四是举办了3次劳动用工现场招聘会,564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现场招聘实现了再就业。五是成立了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六是社区再就业网点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及网点77个,从业人数达412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县的再就业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全面,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工作还未完全启动。二是城镇下岗人数还有3000多人,三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有1000多人未实现就业,四是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较难,五是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不够,效果还不明显。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工作差距,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再就业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县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1、加快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必须简化手续,做到应发尽发,对下岗失业人员应该享受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抓紧落实,要吃准吃透省市的七条政策,做好“出中心”的工作,年内必须出完。

2、努力拓宽再就业渠道。加快发展是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出路,发展才是解决我们一切工作的最好办法。一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县委、政府将运用再就业扶持政策,激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二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三要加大培训力度。开设各类专业培训班,通过培训达到自主创业的目的,以此带动其他人员就业。四要继续把再就业工作与社区建设相结合。要结合开展“三百工程”进社区和“一帮一”活动,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帮助特困下岗失业人员脱贫。

3、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不少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谋职业,从而出现了“就业难,招工也难”,“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怪现象。这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择业观念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自己怕吃苦不愿干事。总认为自己要到国有企业才叫就业,到民营企业就不叫就业,什么是就业,就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收入。我们今年开了几次招聘会,提供了许多岗位,有的岗位没人去,嫌岗位苦不愿去,这一点要改变。就业难的另一方面就是自己技能太差,不能胜任岗位。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要让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职高毕业生掌握1—2门实用技术,要让他们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4、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就业部门要集中掌握、统一调配,用来安排再就业困难群体;街道、社区要落实1—2名再就业救助员,摸清本辖区再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建好台帐,就业部门要开设“就业弱势群体服务窗口”,开展“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就业政策、送职业指导、送就业岗位、送就业培训、送生活保障的“一走五送”活动,动员全社会对弱势群体开展帮扶,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5、多方筹措再就业资金。劳动保障、财政、就业部门要通力合作,向上争取再就业专项资金。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财政要想方设法筹集应自筹的再就业资金,地方自筹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再就业资金要打捆使用。

6、建好劳动力市场。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尽快拿出规划,落实好建设场地,逐步把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好,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收集整理用工、培训等信息,完善网络设施建设,确保我县劳动力市场尽快投入运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再就业工作收到实效

1、强化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国土、建设、民发、税务、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再就业工作措施。

2、完善部门责任制。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重担;财政要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税务、工商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银行要通过金融手段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实行联席会议制。县委、政府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再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4、落实工作目标制。县委政府决定把净增就业岗位、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街道和社区再就业工作平台建设、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以及再就业援助、再就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再就业工作收到实效。关于农民负担问题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去年以来,全县上下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通过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总体水平大幅下降,农村社保基本稳定。今年以来,按照“稳定、规范、配套、完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狠抓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确保了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顺利推进。但是,从最近明查暗访和农民负担来信来访的情况看,当前我县农民负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有的认识不到位,执行政策走样,随意添项加码加重农民负担;二是部分地方“两工”折资存在超标准提取和超范围使用;三是一些乡村农民负担监督卡至今未发放到农民手中;四是有的地方生产服务性收费不规范;五是个别乡村违规操作,按人平下达和收取生猪税费;六是少数地方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行向农民收取款项。上述问题务必引起县级部门和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高度重视,上述情况不仅使农民负担随时有反弹的危险,而且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涉农恶性事件,甚至危及农村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严格政策,强力整改针对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抓好整改。

1、不准随意扩大计税面积。各地要坚持计税面积、常产、价格、税率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特别是计税面积一经核定,一律不准随意变动,已扩大了计税面积的地方,要立即进行纠正。对因自然灾害、合法征占减少的耕地,应据实核减,不准将这部分面积作为计税面积平摊到农民头上。今年决不允许在农业税定额标准上有任何走样。

2、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省上已明确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及附加。今后凡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一律改征农业税,其计税方法一律按农业税计税标准计算,严禁按原应征农业特产税额推算计税常产或按人头平摊。

3、严禁收取公益事业金。过去对不承包土地并从事工商活动的农民,每人应收取30元,从今年起要坚决停下来,不能搞“球”。

4、严格“两工”使用管理。今年各地必须按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日,自愿折资不超过总工日的50%,每个工日不超过5元的规定严格执行。筹集“两工”后,严禁再搞“一事一议”,严禁按人头平摊,严禁全额以资代劳,严禁平调和挪用。

5、严格执行生猪税费政策。各地不准再以任何方式变相收取屠宰税,以及随之附征的其它各种收费项目。严禁按人头、田亩、生猪存栏数向农民摊派生猪增值税;严禁在收购生猪时将生猪增值税转嫁给养猪农户。

6、严格执行报刊订阅规定。严格控制乡村公费报刊订阅范围,对乡村报刊订阅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公费订报仅限于党报党刊,其他报刊不准订阅。

7、严禁集中、突击、强行收取农民税费尾欠。对改革前农民的税费尾欠,要进行核实、登记、归类;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予以核销,不得再向农民追缴;对符合减免条件的,要给予减免;对农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尾欠,可采取先挂帐的办法,待农民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

8、严禁直接向农民集资和借款。各乡镇政府不准以建设、发展缺乏资金为由,直接向农民集资、借款或强迫农民入股。村社不能巧立名目直接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

9、严禁涉农服务收费及管理。凡是涉农收费必须通过村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严禁不公示就收费,不准强行收费。对畜禽防疫、植物统防统治等生产服务性收费要按照先服务、后收费,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技术服务单位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收取。对农户应承担的升钟水库世行还贷、水费等资金不能与农民负担一起下达和收取,根据受益情况由村社单独下达和收取。同时,严禁在农民建房、农村用电、农机服务、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殡葬管理、外出务工管理等方面违规搭车收费和“三乱”收费。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分析

一、营业税的税种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统筹策划

例1:某甲(A)房地产公司与某乙(B)投资公司联合竞拍总价8000万元的土地,双方各出资50%。A先把50%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开发商业楼盘设施自用,待开发完后交由B投资,B公司无开发资质,必须收购A公司的股权,约定在收购时,A公司已经开发完成的商业设施留归自己,不被投资公司收购。2007年底,A公司商业楼盘顺利开发完成,转作固定资产6000万元。A公司实行了免税改组,A决定将6000万元的商业资产分离给现有的控股公司C,在分立6000万元的商业资产的同时分立承担负债5000万元,以净资产1000万元全部作为对C公司的股权增资,增加对C公司的实收资本。B公司按A所剩的净资产进行收购。

在所得税方面主要考虑了“免税分立改组”。税法规定,分立企业在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非股权支付额(分立企业股权之外的)不高于股权票面价值的20%的以外,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分立企业可以不确认分离的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由于A公司分离的1000万元净资产全部用于增加现有分立企业C的股权,没有取得任何非股权支付额,可以不确认A公司分离的6000万元资产的转让所得。

在营业税方面主要考虑以不动产投资可以不缴纳营业税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由于A公司将资产全部用于投资,与接受投资方C公司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所以6000万元资产所有权转让也不缴纳营业税。在契税方面,A房地产公司将6000万元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C后,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节省了税收成本,但由于C是A的控股公司,两者的投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契税并不能免,A公司分离了6000万元的资产,C公司要缴纳6000万元×4%=240万元的契税,如果A公司在免税分立改组的情况下,采取新设立分公司方式分立,将新设立的分公司的注册资本按股份比例分给A公司原来的股东,则被分立公司与分立公司主体一致,不但仍然符合所得税免税改组和营业税免税的规定,而且契税也免了。

二、对营业税等税种的筹划

(一)对营业税的筹划方案

例2:A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于一住宅小区的宣传活动,开幕当天,推出了客户群体的营销方案:方案一:凡在开幕当天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的客户可享有1年的物业管理费的豁免、送新马泰旅游和价值千元的冷暖空调一台。该销售优惠吸引了许多顾客前来购买,在优惠期间销售住宅,实现销售收入1600万元,送出空调价值10万元,优惠的物业管理费合计为4万元,送出的旅游团票价值26万元。方案二:公司采取折扣的方式,优惠2.5%,直接送价值40万元的折扣。

在方案一中,公司直接给业主免交物业管理费用,免费赠送空调和旅游,这些免费赠送的实物和劳务要视同销售,在销售商品房的同时送实物和劳务,等于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所以要将所赠送的实物和劳务的价值加到房屋的销售收入中,合并缴纳营业税,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600+40)x5%=82万元。在方案二中,公司将实物和服务优惠的价值直接作为购房折扣,在成交价中抵减,则可以直接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营业额,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600-40)×5%=78万元。可见,方案二只是修改了优惠方式,由赠送实物转换成直接折扣就节省了营业税4万元。

(二)对契税的筹划方案

例3:A房地产公司要将6000万元的物业资产转移到自己控股的C公司名下,由于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目前税率为1.5%,则要缴纳6000万元×1.5%=90万元的契税,税法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尽管本例中C是A的控股企业,但双方的投资主体不全相同。如果A房地产公司采取新设立分公司方式分立,将新设立的分公司注册资本按股份比例分给A公司原来的股东,则被分立公司和分立公司主体一致,就免征了契税。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旅游景点;项目融资;融资模式;bot

 

旅游业是高投人、高产出、就业容量大,对区域经济拉动较大的产业。景点则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同涉外饭店业、旅行社业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核心产业。

根据英斯基普分类方法,景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人造的景点和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景点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效实施项目融资也便成为景点成功开发的先决条件。

一、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内涵及其现存问题

所谓项目融资即“实施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称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旅游企业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融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外源融资通常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企业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企业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九五”时期以前,我国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国内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等资金渠道,即传统体制下单一的财政主导型融资和转轨体制下集中的银行主导型融资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即依靠资本市场的证券融资方式。

我国旅游业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完善融资体制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旅游专业融资机构;2. 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3. 未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4. 促进投资的金融政策很少实施;5. 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倚重优惠政策,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6.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7. 产权不清,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8. 在融资渠道上倚重财政性资金和信贷资金市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则不通畅。

二、景点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渠道

因不同类型景点的经营目的不同,景点项目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景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景点融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点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由国家发挥主导作用,较少利用私有资源。

1.依靠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于旅游开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城市改造、景区开发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在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区建设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筹集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2.利用税收形式为旅游开发广辟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争取开征旅游资源税或旅游税,这也是地方政府投资旅游业的一项资金来源。开征旅游税在国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早已开征了旅游税,由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和餐馆代向旅游消费者征收称之为“政府税”的旅游税,税率通常为营业收入额的10%。在美国洛杉矶,市政府规定游客住饭店需交房价的11%作为旅游税,这笔税收收入的91%上缴市财政,作为政府投资业的资金来源;9%返还旅游局,作为旅游局经费。而香港政府则征收房价的3%作为酒店税,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靠专项税收来筹集旅游开发资金,可以说是许多国家政府筹集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当然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企业可免征旅游资源税,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业退税。以旅游资源税而获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这样可为政府投资旅游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3.   通过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门掌握——部分旅游企业的股权(或所有权),以“旅游养旅游”,为旅游开发筹集资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如新加坡旅游局对圣淘沙岛拥有一定的股权,菲律赛旅游局有直属的马尼拉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泰国旅游局则管理着城市免税店。旅游管理部门从这些企业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开发。我们可以借鉴新、泰、菲等国的经验,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资创办了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是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当然采取这种形式筹集开发资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时机,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适当掌握一部分企业股权,同时又要避免管理部门对企业插手过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响企业活力。

4.政府应强化旅游营销宣传,争取外界的各种投资。由政府统一出面,集中资金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采取——系列强大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客商投资。这种政府的统一运作是分散的企业促销活动所不能比的。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不少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如印尼巴厘岛、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前者部分开发资金由世界银行提供,后者部分资金来源于国际美洲开发银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区则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了一些旅游研究项目,并得到世行的贷款。

(二)人造景点融资方式

人造景点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点,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益,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直接融资

第一,发行股票。这是一种效率高、额度大、稳定性强的融资途径,可使旅游开发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股票筹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利用股票筹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而且利用股票筹资,可以改变西部旅游企业缺乏规模效益、经营过于分散、狭小的弱点。一方面国家应看到旅游开发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的拉动作用,优先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业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曾从旅游企业的角度,应把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同旅游业集团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结合起来,依托旅游业自身的经营优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 

第二,发行债券。目前,在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方面,国家已做出尝试,1999年国家已确立发行5亿元人民币的旅游企业债券额度,但主要集中于部级旅游度假区,随着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以及西部旅游开发力度加大,国家将会增加旅游企业债券额度。

第三,股权置换。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由于旅游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有可能调整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寻找在旅游业发展的机会,而拥有优质旅游项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权,这时可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这方面国内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阳银基集团以优质旅游资产同st辽物资进行丁成功的资产置换。

2.采用bot模式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是近几年来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悄然兴起的一种模式,也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已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bot模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汇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性的简要概括。具体而言,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类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可以是本国的,外国的或联合的企业财团),通过契约从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成为项目特许专营者,由私人专营者或某国际财团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在特许期满时,将该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 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 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以下三大变异模式:

(1)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 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我国在景区开发实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几种模式,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筹资

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资,实际上是把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起来。如城乡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国内大中城市、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挂钩,在这种形式中,贫困农民可以用劳动入股代替资本入股,通过劳动积累转化为资本积累,收益后按股分红,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又减缓了资金短缺压力。

(三)自然景点融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点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点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

对于此类景点的融资,可融合上述两种景点的融资方式,一方面依赖国家、政府直接拨款或银行贷款, 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环保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此外,还可吸引外商来投资。

三、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保障

旅游企业的融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因而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优化资本结构

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融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机制的健全、融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资本结构又称融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信托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二)开设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投资活动,通过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并提高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当前,城乡居民存款与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如果经国家许可,向社会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将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的有效途经。通过旅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规范性运作,投资于旅游项目,不仅为居民个人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国民旅游意识和旅游消费水平,又可有效的解决旅游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企业融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企业的融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整个融资体系中,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个别环节特别是产权、股权、各利益团体关系不明、责任不清,无法可依,个别企业为眼前利益盲目开发,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规范景区开发行为。

(五)培育旅游专业投融资机构

旅游企业投融资过程中, “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体系较为混乱,不能有效合理的协调多方利益团体的矛盾,也无法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开设旅游开发银行或旅游信托投资机构,解决这方面现存的问题并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索杨,孙中伟,王晓东.我国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模式[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7).

       [2]王立国.工程项目融资[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4]姜苹,王莉,马丽.关于秦皇岛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10).

       [5]胡浩.中国旅游投融资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5,(1).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旅游景点;项目融资;融资模式;bot

旅游业是高投人、高产出、就业容量大,对区域经济拉动较大的产业。景点则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同涉外饭店业、旅行社业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核心产业。

根据英斯基普分类方法,景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人造的景点和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景点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效实施项目融资也便成为景点成功开发的先决条件。

一、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内涵及其现存问题

所谓项目融资即“实施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称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旅游企业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融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WWW.133229.cOm

外源融资通常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企业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企业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九五”时期以前,我国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国内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等资金渠道,即传统体制下单一的财政主导型融资和转轨体制下集中的银行主导型融资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即依靠资本市场的证券融资方式。

我国旅游业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完善融资体制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旅游专业融资机构;2. 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3. 未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4. 促进投资的金融政策很少实施;5. 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倚重优惠政策,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6.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7. 产权不清,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8. 在融资渠道上倚重财政性资金和信贷资金市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则不通畅。

二、景点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渠道

因不同类型景点的经营目的不同,景点项目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景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景点融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点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由国家发挥主导作用,较少利用私有资源。

1.依靠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于旅游开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城市改造、景区开发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在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区建设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筹集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2.利用税收形式为旅游开发广辟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争取开征旅游资源税或旅游税,这也是地方政府投资旅游业的一项资金来源。开征旅游税在国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早已开征了旅游税,由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和餐馆代向旅游消费者征收称之为“政府税”的旅游税,税率通常为营业收入额的10%。在美国洛杉矶,市政府规定游客住饭店需交房价的11%作为旅游税,这笔税收收入的91%上缴市财政,作为政府投资业的资金来源;9%返还旅游局,作为旅游局经费。而香港政府则征收房价的3%作为酒店税,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靠专项税收来筹集旅游开发资金,可以说是许多国家政府筹集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当然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企业可免征旅游资源税,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业退税。以旅游资源税而获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这样可为政府投资旅游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3. 通过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门掌握——部分旅游企业的股权(或所有权),以“旅游养旅游”,为旅游开发筹集资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如新加坡旅游局对圣淘沙岛拥有一定的股权,菲律赛旅游局有直属的马尼拉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泰国旅游局则管理着城市免税店。旅游管理部门从这些企业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开发。我们可以借鉴新、泰、菲等国的经验,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资创办了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是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当然采取这种形式筹集开发资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时机,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适当掌握一部分企业股权,同时又要避免管理部门对企业插手过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响企业活力。

4.政府应强化旅游营销宣传,争取外界的各种投资。由政府统一出面,集中资金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采取——系列强大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客商投资。这种政府的统一运作是分散的企业促销活动所不能比的。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不少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如印尼巴厘岛、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前者部分开发资金由世界银行提供,后者部分资金来源于国际美洲开发银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区则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了一些旅游研究项目,并得到世行的贷款。

(二)人造景点融资方式

人造景点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点,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益,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直接融资

第一,发行股票。这是一种效率高、额度大、稳定性强的融资途径,可使旅游开发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股票筹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利用股票筹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而且利用股票筹资,可以改变西部旅游企业缺乏规模效益、经营过于分散、狭小的弱点。一方面国家应看到旅游开发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的拉动作用,优先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业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曾从旅游企业的角度,应把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同旅游业集团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结合起来,依托旅游业自身的经营优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

第二,发行债券。目前,在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方面,国家已做出尝试,1999年国家已确立发行5亿元人民币的旅游企业债券额度,但主要集中于部级旅游度假区,随着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以及西部旅游开发力度加大,国家将会增加旅游企业债券额度。

第三,股权置换。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由于旅游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有可能调整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寻找在旅游业发展的机会,而拥有优质旅游项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权,这时可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这方面国内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阳银基集团以优质旅游资产同st辽物资进行丁成功的资产置换。

2.采用bot模式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是近几年来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悄然兴起的一种模式,也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已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bot模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汇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性的简要概括。具体而言,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类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可以是本国的,外国的或联合的企业财团),通过契约从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成为项目特许专营者,由私人专营者或某国际财团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在特许期满时,将该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 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 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以下三大变异模式:

(1)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 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我国在景区开发实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几种模式,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筹资

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资,实际上是把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起来。如城乡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国内大中城市、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挂钩,在这种形式中,贫困农民可以用劳动入股代替资本入股,通过劳动积累转化为资本积累,收益后按股分红,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又减缓了资金短缺压力。

(三)自然景点融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点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点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

对于此类景点的融资,可融合上述两种景点的融资方式,一方面依赖国家、政府直接拨款或银行贷款, 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环保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此外,还可吸引外商来投资。

三、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保障

旅游企业的融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因而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优化资本结构

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融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机制的健全、融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资本结构又称融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信托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二)开设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投资活动,通过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并提高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当前,城乡居民存款与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如果经国家许可,向社会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将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的有效途经。通过旅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规范性运作,投资于旅游项目,不仅为居民个人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国民旅游意识和旅游消费水平,又可有效的解决旅游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企业融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企业的融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整个融资体系中,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个别环节特别是产权、股权、各利益团体关系不明、责任不清,无法可依,个别企业为眼前利益盲目开发,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规范景区开发行为。

(五)培育旅游专业投融资机构

旅游企业投融资过程中, “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体系较为混乱,不能有效合理的协调多方利益团体的矛盾,也无法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开设旅游开发银行或旅游信托投资机构,解决这方面现存的问题并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索杨,孙中伟,王晓东.我国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模式[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7).

[2]王立国.工程项目融资[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4]姜苹,王莉,马丽.关于秦皇岛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10).

[5]胡浩.中国旅游投融资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5,(1).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旅游景点;项目融资;融资模式;BOT

旅游业是高投人、高产出、就业容量大,对区域经济拉动较大的产业。景点则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同涉外饭店业、旅行社业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核心产业。

根据英斯基普分类方法,景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人造的景点和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景点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效实施项目融资也便成为景点成功开发的先决条件。

一、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内涵及其现存问题

所谓项目融资即“实施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称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旅游企业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融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外源融资通常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企业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企业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九五”时期以前,我国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国内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等资金渠道,即传统体制下单一的财政主导型融资和转轨体制下集中的银行主导型融资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即依靠资本市场的证券融资方式。

我国旅游业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完善融资体制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旅游专业融资机构;2.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3.未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4.促进投资的金融政策很少实施;5.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倚重优惠政策,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6.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7.产权不清,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8.在融资渠道上倚重财政性资金和信贷资金市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则不通畅。

二、景点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渠道

因不同类型景点的经营目的不同,景点项目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景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景点融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点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由国家发挥主导作用,较少利用私有资源。

1.依靠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于旅游开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城市改造、景区开发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在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区建设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筹集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2.利用税收形式为旅游开发广辟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争取开征旅游资源税或旅游税,这也是地方政府投资旅游业的一项资金来源。开征旅游税在国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早已开征了旅游税,由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和餐馆代向旅游消费者征收称之为“政府税”的旅游税,税率通常为营业收入额的10%。在美国洛杉矶,市政府规定游客住饭店需交房价的11%作为旅游税,这笔税收收入的91%上缴市财政,作为政府投资业的资金来源;9%返还旅游局,作为旅游局经费。而香港政府则征收房价的3%作为酒店税,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靠专项税收来筹集旅游开发资金,可以说是许多国家政府筹集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当然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企业可免征旅游资源税,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业退税。以旅游资源税而获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这样可为政府投资旅游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3.通过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门掌握——部分旅游企业的股权(或所有权),以“旅游养旅游”,为旅游开发筹集资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如新加坡旅游局对圣淘沙岛拥有一定的股权,菲律赛旅游局有直属的马尼拉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泰国旅游局则管理着城市免税店。旅游管理部门从这些企业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开发。我们可以借鉴新、泰、菲等国的经验,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资创办了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是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当然采取这种形式筹集开发资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时机,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适当掌握一部分企业股权,同时又要避免管理部门对企业插手过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响企业活力。

4.政府应强化旅游营销宣传,争取外界的各种投资。由政府统一出面,集中资金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采取——系列强大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客商投资。这种政府的统一运作是分散的企业促销活动所不能比的。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不少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如印尼巴厘岛、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前者部分开发资金由世界银行提供,后者部分资金来源于国际美洲开发银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区则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了一些旅游研究项目,并得到世行的贷款。

(二)人造景点融资方式

人造景点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点,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益,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直接融资

第一,发行股票。这是一种效率高、额度大、稳定性强的融资途径,可使旅游开发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股票筹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利用股票筹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而且利用股票筹资,可以改变西部旅游企业缺乏规模效益、经营过于分散、狭小的弱点。一方面国家应看到旅游开发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的拉动作用,优先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业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曾从旅游企业的角度,应把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同旅游业集团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结合起来,依托旅游业自身的经营优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

第二,发行债券。目前,在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方面,国家已做出尝试,1999年国家已确立发行5亿元人民币的旅游企业债券额度,但主要集中于部级旅游度假区,随着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以及西部旅游开发力度加大,国家将会增加旅游企业债券额度。

第三,股权置换。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由于旅游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有可能调整经营方向

和投资方向,寻找在旅游业发展的机会,而拥有优质旅游项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权,这时可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这方面国内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阳银基集团以优质旅游资产同ST辽物资进行丁成功的资产置换。

2.采用BOT模式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是近几年来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悄然兴起的一种模式,也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已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BOT模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汇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性的简要概括。具体而言,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类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可以是本国的,外国的或联合的企业财团),通过契约从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成为项目特许专营者,由私人专营者或某国际财团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在特许期满时,将该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以下三大变异模式:

(1)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我国在景区开发实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几种模式,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筹资

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资,实际上是把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起来。如城乡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国内大中城市、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挂钩,在这种形式中,贫困农民可以用劳动入股代替资本入股,通过劳动积累转化为资本积累,收益后按股分红,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又减缓了资金短缺压力。

(三)自然景点融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点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点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

对于此类景点的融资,可融合上述两种景点的融资方式,一方面依赖国家、政府直接拨款或银行贷款,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环保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此外,还可吸引外商来投资。

三、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保障

旅游企业的融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因而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优化资本结构

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融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机制的健全、融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资本结构又称融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信托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二)开设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投资活动,通过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并提高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当前,城乡居民存款与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如果经国家许可,向社会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将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的有效途经。通过旅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规范性运作,投资于旅游项目,不仅为居民个人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国民旅游意识和旅游消费水平,又可有效的解决旅游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企业融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企业的融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整个融资体系中,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个别环节特别是产权、股权、各利益团体关系不明、责任不清,无法可依,个别企业为眼前利益盲目开发,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规范景区开发行为。

(五)培育旅游专业投融资机构

旅游企业投融资过程中,“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体系较为混乱,不能有效合理的协调多方利益团体的矛盾,也无法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开设旅游开发银行或旅游信托投资机构,解决这方面现存的问题并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索杨,孙中伟,王晓东.我国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模式[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7).

[2]王立国.工程项目融资[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4]姜苹,王莉,马丽.关于秦皇岛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10).

[5]胡浩.中国旅游投融资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5,(1).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旅游业 纳税

一、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业纳税筹划选择

旅游企业在节税筹划中,应注意运用营业税法关于该营业额确定的特殊规定,依法合理计算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为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余额为营业额。

深圳m旅行社在电视台登一则广告,以每人8000元人民币组织去泰国境内旅行,泰国境内的旅行社则委托我国f外贸公司驻泰办事处负责。此为:深圳m旅行社将支付泰国b学校服务社每人1000元,f公司驻办事处每人500元,而实际上这两笔支付有深圳m旅行社的特殊关系根本没有发生,因为泰国某学校服务社将组团来中国旅游,为此深圳m旅行社准备免费提供b学校服务社引进旅游服务,而f公司驻泰办事处实际是通过家属参加了该旅游团免费作交换田间,这样一来,关联双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欧费用的支付,从而避交了部分营业税。

本次组团旅游应缴纳营业税计算:营业额:8000*500=400(万元);应缴税额:400*5%=20(万元);扩大费用避税后的是缴税额计算;营业额:(8000-1500)*500=325(万元);实缴税额:325*5%=16.25(万元);实缴税额与应缴税额相差3.75万元。

三、申报和纳税地点

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四、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六、旅游业纳税风险

旅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营业额,可扣除房费、餐费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替旅游者实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费用。在实际涉税申报中,旅行社常常将营业成本等同于营业税扣除项目,随意扩大营业税扣除项目。比如将单位日常的招待费、导游的交通费、电话费、补助费、发放给旅游者的旅游包、帽、纪念品等,作为扣除项目进行营业税税前扣除,减少计税营业额。

[实例]稽查人员在对某旅行社的检查中发现,其企划部门不定期会在高级饭店举办一些大型的旅游产品推介会,但其账面营业费用中并没有体现出很大的促销费用,同时该社的业务招待费不多不少刚好达到所得税税前列支标准。经审核其原始凭证,发现该社将绝大多数促销费用和日常招待费用混入了旅游业务成本,扣减计税营业额。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旅游业 纳税

一、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业纳税筹划选择

旅游企业在节税筹划中,应注意运用营业税法关于该营业额确定的特殊规定,依法合理计算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为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余额为营业额。

深圳M旅行社在电视台登一则广告,以每人8000元人民币组织去泰国境内旅行,泰国境内的旅行社则委托我国F外贸公司驻泰办事处负责。此为:深圳M旅行社将支付泰国B学校服务社每人1000元,F公司驻办事处每人500元,而实际上这两笔支付有深圳M旅行社的特殊关系根本没有发生,因为泰国某学校服务社将组团来中国旅游,为此深圳M旅行社准备免费提供B学校服务社引进旅游服务,而F公司驻泰办事处实际是通过家属参加了该旅游团免费作交换田间,这样一来,关联双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欧费用的支付,从而避交了部分营业税。

本次组团旅游应缴纳营业税计算:营业额:8000*500=400(万元);应缴税额:400*5%=20(万元);扩大费用避税后的是缴税额计算;营业额:(8000-1500)*500=325(万元);实缴税额:325*5%=16.25(万元);实缴税额与应缴税额相差3.75万元。

三、申报和纳税地点

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四、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六、旅游业纳税风险

旅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营业额,可扣除房费、餐费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替旅游者实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费用。在实际涉税申报中,旅行社常常将营业成本等同于营业税扣除项目,随意扩大营业税扣除项目。比如将单位日常的招待费、导游的交通费、电话费、补助费、发放给旅游者的旅游包、帽、纪念品等,作为扣除项目进行营业税税前扣除,减少计税营业额。

[实例]稽查人员在对某旅行社的检查中发现,其企划部门不定期会在高级饭店举办一些大型的旅游产品推介会,但其账面营业费用中并没有体现出很大的促销费用,同时该社的业务招待费不多不少刚好达到所得税税前列支标准。经审核其原始凭证,发现该社将绝大多数促销费用和日常招待费用混入了旅游业务成本,扣减计税营业额。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3篇

2015年7月31日,这一历史性的日子改变了崇礼的命运。从一个穷山沟,一跃成为2022年冬奥会雪上项目比赛地。

崇礼,这一片“崇尚礼义”的热土,开始走出深闺,走向世界。

生态良好、“小气候”特征明显、雪场资源雄厚等都是崇礼举办冬奥会的优势。但是,崇礼更懂得,要举办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挑战无穷,必须进行“自我革新”。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年多来,崇礼以紧抓规划编制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筹备工作如火如荼进行中。

发展定位和城市策划、产业发展研究、具体项目和重要节点设计等方面的规划,基本解决了崇礼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策划、镇村体系、综合交通、资源环境承载等重大问题。

一张蓝图绘到底。聘请国内外顶级设计团队操刀的统筹办奥与区域发展的系列规划,为崇礼未来的腾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过去的一年,崇林更绿了,完成造林14.33万亩,彻底禁止散养放牧,羊存栏量由年初的11.2万只减到不足1万只。

天更蓝了,逐步关停、取缔露天采矿企业,年内已关停露天矿山38家,确保到2020年实现“无矿区”的目标。

水更清了,严格实行取水区长“一支笔”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地下水资源。

基础设施更完善了,重新优化水电气讯路,启动了城区和奥运核心区供水、天然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的前期工作。

土地管控更严了,没有新出让一寸土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乡村更加美丽了。打造3冰雪旅游小镇、10个整村新建村。美丽乡村按照“百年乡村、一次成型”打造,绝不做修修补补、装点门面的改造。

一年多来,崇礼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改变,筹办冬奥会和冰雪、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让他们看到了“真金白银”,更让这个穷山沟的人们逐步告别落后的精神状态。

30岁的谢霆成为万龙雪场的教练,月收入万元。祖辈以务农为生的谢霆,对成为滑雪这一“贵族运动”的教练员始料未及,“奥运离自己是如此之近”。

35岁的王世雄结束了“北漂”生活,返乡创业,成为一家雪具店的老板,收入可观,更过上了心中安稳的生活。

49岁的刘春枝的农家乐生意红火。如今,她所在的西湾子镇黄土嘴村将要打造成冰雪旅游小镇,倒逼她的生意转型升级。

下三道河村50岁的田秀梅告别了五六十年的土房子,即将住进二层小楼,从过去靠全家三四亩地为生到如今每月有1800元固定打工收入,他们家的变化也显而易见。

77岁的党英所在的马丈子村大力发展蔬菜产业,致力打造奥运蔬菜基地。他2016年1.5亩地的圆白菜收入5000元。他的心愿就是五年后能在家门口看冬奥会。

记者与受访者交谈发现,崇礼人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眼界愈发开阔,言语间更流露着自信。他们对崇礼优美的生态引以为傲,对旅游业充满期待。

的确,崇礼已明确以生态为生命线,以旅游为支柱产业。

以黄金和磁铁为主的采矿业曾一度为崇礼财政的支柱产业,在高峰期,矿业税收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75%。如今,滑雪旅游已成为崇礼的主导产业品牌。

2016年前三季度,崇礼第三产业的入库税收1.8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达58.3%,旅游产业的主导地位不断巩固,彻底改变了过去“农民靠地、财政靠矿”的产业发展格局。

张家口市委常委、崇礼区委书记王彪表示,崇礼大力实施“旅游+”产业战略,把旅游作为母体产业和支柱产业,按照“全域、全季、全民、全要素、全产业”的发展思路,加速发展运动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生、总部经济和现代农业等旅游关联产业。崇礼将按照国际标准,打造3个冰雪旅游小镇。

筹办冬奥和区域发展,崇礼最大的短板在农村。为此,崇礼已确定了“4+3+7+N”的城乡发展布局:4即主城区、太子城奥运新区等4个未来人口聚集核心区,3即万龙、马丈子、长城岭3个冰雪旅游小镇,7即7个乡镇所在地,N即在张沽公路、草原天路沿线及雪场周边打造若干民俗文化旅游村。

“如此,把滑雪旅游区域和普通百姓生活区域进行合理布局,既利于发展,又利于民生。”王彪说,把民生贯穿筹办冬奥会的全过程,最大限度让群众共享奥运红利。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旅游度假区;项目开发分期;考虑因素;开发原则

旅游度假区是指旅游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旅游功能相对完整独立,为游憩休闲、修学、健身、康体等目的而设计、经营的,能够提供相当旅游度假设施和服务的旅游目的地整体。旅游度假区虽然在我国兴起比较晚,但是近年来开发建设发展十分迅速。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建立了12个部级旅游度假区,一些省市也先后批准了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具有面积大、资金需求量大、周期长的特点,对开发建设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旅游度假区多采取分期投资、滚动开发的建设原则,分期开发是否合理是该项目成功开发的关键。

实际开发过程中分期开发不合理的状况

1.全面开发酒店、商业设施、道路等

盲目乐观估计市场状况,不考虑自有资金总额,大面积建设短期内难以实现资金回流的商业设施、酒店、道路等设施。企业在项目整体开发前期就对基础设施全盘投入,必将令企业背负沉重的资金压力,土地基础工程要分期投入、逐步投入。

2.旅游开发区亮点形象工程建设滞后

海滨旅游度假区大面积开工,但是整个区域的亮点形象工程建设滞后。虽然投入资金量大,但是知名度低,不能吸引消费群体的关注,特别是偏僻、配套设施有待完善的区域,亮点形象工程的建设尤为重要。

3.没有合理测算可售物业土地增值税

没有整体考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顺序,部分后建基础设施没分摊计入前期可售物业成本中,导致前期项目多交土地增值税。

例如:某旅游度假区建设住宅3期,其中第3期建学校配套设施。每一期分别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2期分别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第3期由于配套设施成本加大,没有增值额,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前2期已经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已经不能退回。

二、造成项目分期顺序不合理的原因

1.缺乏整体开发运营分析,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

古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旅游度假区这样面积大、开发周期长的项目,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析、筹划、测算,聘请专业的中介顾问公司做可行性研究分析。要对旅游度假区整体滚动发展进行战略性的研究,在项目分期建设的情况下,要做到各个建设阶段的自我平衡、要实现项目前期乃至于后续各个阶段的顺畅衔接;在前期工作时要对市场进行充分的研判,对市场顺境、逆境下的建设节奏和营销策略要科学把握,要准备不同的应对预案。

2.开发商决策调整随意性较大

旅游度假区多数会请专业的中介投资顾问做商业计划书,也能科学、客观论述了开发项目开发节奏,但实际开发过程中不能很好的贯彻执行。开发商年度目标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在市场反应良好的情况下,没有科学谨慎地分析测算,而是冲动增加资金投入量,增加投资规模,增大资产负债率甚至达到危险比例。这样提前大规格的开发,使用大量的资金,给企业后续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3.缺乏科学管理,不能及时反馈、调整运营偏差

旅游度假区开发难度大,这就需要经验丰富、思维敏捷的职业经理人,对整体项目进行分析、测算。在开发过程中要对进行全面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反馈,要及时给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提供数据反映资金、目标利润偏离了公司经营目标情况,要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预警。要采取信息化管理和成本数据分析方法,在工程管理过程控制成本、利润。每月、每季度统计分析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对项目3-5年的开发计划进行推演,编写开发进程、资金流表、资产负债表,研究目标利润实现情况,并在开发过程中提请董事会决策机构进行调整。

三、确定项目分期开发要考虑的因素

1.资金因素

旅游度假区运作资金动辄需要数十个亿,开发商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有资金、融资资金总额,测算资金成本、回笼资金情况,来确定前期开发规模。开发商采用分期开发模式,首先注入启动资金,开发一部分地块(或者是亮点形象工程)、必要的基础设施,然后以部分地块的回笼资金继续开发下一部分的地块。

房地产项目经济效益的体现更多的在于其启动资金的投资回报率,而不是总投资回报率。因此,尽量减少前期投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项目启动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是旅游度假区开发的关键。

2.风险因素

旅游度假区多数交通配套、周边环境等尚未成熟,资金投入密集,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运作风险较大。为规避市场风险,项目进行分期规划、开发,或者先期开发价值最低的地块及必要的基础设施,通过低价格将地炒熟;或者先开发价值最大的地块,先期收回最大的利润,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或者先开发亮点形象工程,吸引消费者的眼光,为项目聚集人气。这都需要测算投入资金、利润回报、投资回报率、回收期,分析确定开发方案。

开发商也要适当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科学安排资金使用,不提高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充分发挥企业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3.承担的税负

开发商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其中土地增值税对开发商的利润影响最大。土地增值税筹划与缴纳,考验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开发掌控水平。

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按项目进行清算,对是否达到增值额临界点,负担的税款差别较大。通过对售价和成本的筹划控制,土地增值税有一定的筹划空间。旅游度假区项目前期要通过政府的立项审批和规划审批,对应分期开发范围大小,来取得相应范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增值税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清算单位,这是非常重要的划分依据。合理确定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分期、配套设施的建设顺序,避免土地增值税税负不均衡。

4.市场销售、图纸设计等因素

开发商获得利润,是通过价格的不断提升来实现的。对于一个项目的初期测算来说,其利润往往都是很低的,当一个大项目初期推向市场时,价格往往是保本价,但随着人气的聚集,价格也开始上涨。低开高走是市场销售惯例。旅游度假区进行分期开发,后期开发项目价格也会逐步上涨。旅游度假区设计图一般都会在地块中出现规划路,按照规划路对地块的切分进行分期也是最常见的分期方法。也有的项目地块中间会出现高压走廊等,为了规避一些影响和规划的方便,这也是分期的考量和界限。

四、成功开发案例―三亚亚龙湾旅游度假区

1.背景

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海南三亚市东南约25公里处,陆地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1992年三亚市政府招股成立了国有亚龙湾股份公司进行开发建设。1995年由于公司决策层投资失误不得不增资扩股,中国粮油进出口集团注资控股。

2.过程

中粮集团注资控股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必要的设施铺开建设,中心广场建成后成为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标志建筑,这为后来的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开局。

后来,由单纯土地转让到介入土地二级开发,自主开发,经营五星级凯莱酒店和经济型仙人掌度假酒店,同时积极进行度假区蝴蝶谷、贝壳馆、水上项目等景点建设,完善旅游设施。

转让“熟地”给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开发商进行土地二级开发,并且这些开发商日后都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提高了度假区的品质和知名度,提升了整个度假区的品质和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转让“熟地”给开发商进行土地二级开发是从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之后开始,贯穿整个片区开发始终的。即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土地一、二级滚动开发模式。

在市场条件成熟时,中粮集团介入高档度假住宅亚龙湾公主郡和旅游区商业地产亚龙湾商业街开发。

3.结果

二十多年过去了,亚龙湾度假区开发逐步走上正轨,国际一流的酒店管理公司纷纷抢滩登陆亚龙湾,喜来登、丽兹卡尔顿、万豪、希尔顿等一批国际顶尖的度假酒店陆续建成开业,亚龙湾已建成数十家国际一流的滨海度假酒店和一个国际标准的高尔夫球场,并建起了一个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集海上运动、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一体的滨海公园和蝴蝶谷等国际4A级旅游景区。亚龙湾度假区的成功开发对旅游度假区开发管理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五、旅游度假区分期开发应遵循原则

综合考虑资金、风险、税负、市场销售设计图等因素,结合亚龙湾度假区开发经验,旅游度假区分期开发要遵循以下原则:

1.形象工程率先启动,配套设施分批投入

旅游度假区并非传统的旅游景点、片区,大多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知名度低。因此,在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该首先启动亮点形象工程,例如一些标志性的建筑,来提高旅游度假区市场影响力。短期内难以实现资金回流的基础配套设施分期进行、逐步投入,基础设施与形象工程地块要适当集中开发。

2.审视市场消化能力,科学判断项目的入市、销售时间

旅游度假区开发规模大,住宅、酒店、商业配套等市场供给量大,要判断市场消化能力,逐步开发建设。否则,建设产品市场去化不了,积压了资金,也增加了运营风险。在市场成熟的条件下,分期分片开发,一般在首期开发项目中应形成一定的规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解决居民必要的生活配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引人气,形成良好的口碑。

3.平衡财务现金流,寻求效益最大化

在符合市场发展预期的情况下,项目分期开发也应根据财务现金流的平衡状况作出调整,以获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随着旅游度假区的迅速发展,企业已经认识到要及时的发现项目分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提高企业项目管理水平,才能健康、持续进行旅游度假区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郎登林.当前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及防范分析 会计师,2013(8).

旅游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5篇

实际开发过程中分期开发不合理的状况

1.全面开发酒店、商业设施、道路等

盲目乐观估计市场状况,不考虑自有资金总额,大面积建设短期内难以实现资金回流的商业设施、酒店、道路等设施。企业在项目整体开发前期就对基础设施全盘投入,必将令企业背负沉重的资金压力,土地基础工程要分期投入、逐步投入。

2.旅游开发区亮点形象工程建设滞后

海滨旅游度假区大面积开工,但是整个区域的亮点形象工程建设滞后。虽然投入资金量大,但是知名度低,不能吸引消费群体的关注,特别是偏僻、配套设施有待完善的区域,亮点形象工程的建设尤为重要。

3.没有合理测算可售物业土地增值税

没有整体考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顺序,部分后建基础设施没分摊计入前期可售物业成本中,导致前期项目多交土地增值税。

例如:某旅游度假区建设住宅3期,其中第3期建学校配套设施。每一期分别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2期分别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第3期由于配套设施成本加大,没有增值额,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前2期已经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已经不能退回。

二、造成项目分期顺序不合理的原因

1.缺乏整体开发运营分析,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

古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旅游度假区这样面积大、开发周期长的项目,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析、筹划、测算,聘请专业的中介顾问公司做可行性研究分析。要对旅游度假区整体滚动发展进行战略性的研究,在项目分期建设的情况下,要做到各个建设阶段的自我平衡、要实现项目前期乃至于后续各个阶段的顺畅衔接;在前期工作时要对市场进行充分的研判,对市场顺境、逆境下的建设节奏和营销策略要科学把握,要准备不同的应对预案。

2.开发商决策调整随意性较大

旅游度假区多数会请专业的中介投资顾问做商业计划书,也能科学、客观论述了开发项目开发节奏,但实际开发过程中不能很好的贯彻执行。开发商年度目标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在市场反应良好的情况下,没有科学谨慎地分析测算,而是冲动增加资金投入量,增加投资规模,增大资产负债率甚至达到危险比例。这样提前大规格的开发,使用大量的资金,给企业后续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3.缺乏科学管理,不能及时反馈、调整运营偏差

旅游度假区开发难度大,这就需要经验丰富、思维敏捷的职业经理人,对整体项目进行分析、测算。在开发过程中要对进行全面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反馈,要及时给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提供数据反映资金、目标利润偏离了公司经营目标情况,要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预警。要采取信息化管理和成本数据分析方法,在工程管理过程控制成本、利润。每月、每季度统计分析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对项目3-5年的开发计划进行推演,编写开发进程、资金流表、资产负债表,研究目标利润实现情况,并在开发过程中提请董事会决策机构进行调整。

三、确定项目分期开发要考虑的因素

1.资金因素

旅游度假区运作资金动辄需要数十个亿,开发商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有资金、融资资金总额,测算资金成本、回笼资金情况,来确定前期开发规模。开发商采用分期开发模式,首先注入启动资金,开发一部分地块(或者是亮点形象工程)、必要的基础设施,然后以部分地块的回笼资金继续开发下一部分的地块。

房地产项目经济效益的体现更多的在于其启动资金的投资回报率,而不是总投资回报率。因此,尽量减少前期投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项目启动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是旅游度假区开发的关键。

2.风险因素

旅游度假区多数交通配套、周边环境等尚未成熟,资金投入密集,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运作风险较大。为规避市场风险,项目进行分期规划、开发,或者先期开发价值最低的地块及必要的基础设施,通过低价格将地炒熟;或者先开发价值最大的地块,先期收回最大的利润,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或者先开发亮点形象工程,吸引消费者的眼光,为项目聚集人气。这都需要测算投入资金、利润回报、投资回报率、回收期,分析确定开发方案。

开发商也要适当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科学安排资金使用,不提高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充分发挥企业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3.承担的税负

开发商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其中土地增值税对开发商的利润影响最大。土地增值税筹划与缴纳,考验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开发掌控水平。

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按项目进行清算,对是否达到增值额临界点,负担的税款差别较大。通过对售价和成本的筹划控制,土地增值税有一定的筹划空间。旅游度假区项目前期要通过政府的立项审批和规划审批,对应分期开发范围大小,来取得相应范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增值税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清算单位,这是非常重要的划分依据。合理确定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分期、配套设施的建设顺序,避免土地增值税税负不均衡。

4.市场销售、图纸设计等因素

开发商获得利润,是通过价格的不断提升来实现的。对于一个项目的初期测算来说,其利润往往都是很低的,当一个大项目初期推向市场时,价格往往是保本价,但随着人气的聚集,价格也开始上涨。低开高走是市场销售惯例。旅游度假区进行分期开发,后期开发项目价格也会逐步上涨。旅游度假区设计图一般都会在地块中出现规划路,按照规划路对地块的切分进行分期也是最常见的分期方法。也有的项目地块中间会出现高压走廊等,为了规避一些影响和规划的方便,这也是分期的考量和界限。

四、成功开发案例―三亚亚龙湾旅游度假区

1.背景

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海南三亚市东南约25公里处,陆地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1992年三亚市政府招股成立了国有亚龙湾股份公司进行开发建设。1995年由于公司决策层投资失误不得不增资扩股,中国粮油进出口集团注资控股。

2.过程

中粮集团注资控股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必要的设施铺开建设,中心广场建成后成为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标志建筑,这为后来的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开局。

后来,由单纯土地转让到介入土地二级开发,自主开发,经营五星级凯莱酒店和经济型仙人掌度假酒店,同时积极进行度假区蝴蝶谷、贝壳馆、水上项目等景点建设,完善旅游设施。

转让“熟地”给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开发商进行土地二级开发,并且这些开发商日后都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提高了度假区的品质和知名度,提升了整个度假区的品质和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转让“熟地”给开发商进行土地二级开发是从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之后开始,贯穿整个片区开发始终的。即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土地一、二级滚动开发模式。

在市场条件成熟时,中粮集团介入高档度假住宅亚龙湾公主郡和旅游区商业地产亚龙湾商业街开发。

3.结果

二十多年过去了,亚龙湾度假区开发逐步走上正轨,国际一流的酒店管理公司纷纷抢滩登陆亚龙湾,喜来登、丽兹卡尔顿、万豪、希尔顿等一批国际顶尖的度假酒店陆续建成开业,亚龙湾已建成数十家国际一流的滨海度假酒店和一个国际标准的高尔夫球场,并建起了一个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集海上运动、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一体的滨海公园和蝴蝶谷等国际4A级旅游景区。亚龙湾度假区的成功开发对旅游度假区开发管理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五、旅游度假区分期开发应遵循原则

综合考虑资金、风险、税负、市场销售设计图等因素,结合亚龙湾度假区开发经验,旅游度假区分期开发要遵循以下原则:

1.形象工程率先启动,配套设施分批投入

旅游度假区并非传统的旅游景点、片区,大多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知名度低。因此,在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该首先启动亮点形象工程,例如一些标志性的建筑,来提高旅游度假区市场影响力。短期内难以实现资金回流的基础配套设施分期进行、逐步投入,基础设施与形象工程地块要适当集中开发。

2.审视市场消化能力,科学判断项目的入市、销售时间

旅游度假区开发规模大,住宅、酒店、商业配套等市场供给量大,要判断市场消化能力,逐步开发建设。否则,建设产品市场去化不了,积压了资金,也增加了运营风险。在市场成熟的条件下,分期分片开发,一般在首期开发项目中应形成一定的规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解决居民必要的生活配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引人气,形成良好的口碑。

3.平衡财务现金流,寻求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