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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

采购管理的目标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招标采购; 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招标性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单位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一项目采购概念及采购中招标管理的概述

项目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采购按采购标的种类分类如下,采购货物如:原材料、设备产品等,采购工程指建筑工程如: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采购服务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方面,如:金融保险、咨询服务等。

采购范围比较广泛,其中概括以下几个方面分别为:现货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和期货采购。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招标采购。网上采购。

工程项目采购应用最重要的工具便是项目招标,项目招标是通过项目实体引入竞争体系,公开或邀请竞标单位进行比较,最终确定合理的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项目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在许多企业还将竞争性谈判及单一来源采购招标纳入招标范畴。

二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进入21 世纪以来,招标采购制度作为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招标采购作为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也存在公开招标效率低、陪标现象严重、评标方法不科学等不良现象,具体表现形式有。

1 公开招标过程过于烦琐、复杂,效率低

公开招标是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有效方式之一。近年来,国家测绘局航空摄影、测绘生产技术装备采购等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除了政府部门外,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集团,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都制定了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但从目前的运作方式来看,普遍存在招标效率低的现象。通常一个正规的公开招标活动,要经历招标计划、招标申请( 书面) 、申请审批、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发放标书、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十余个程序,整个招标过程需要40 ~ 60 d。对于某些小型建设项目来说,过程过于烦琐、复杂,工作效率低。

2 陪标现象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目前,陪标现象十分严重,主要发生在邀请招标中。由于法律法规对陪标现象的约束和惩罚机制还不尽完善,使许多企业有机可乘,在招标过程中滥用权利,仅是为了采取招标的形式走过场,事先内定某些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某些投标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间进行串标来获取中标资格。

2.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

目前,我们国家刚刚开始实施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招标制度尚未全面铺开。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参差不齐,造成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不够科学,甚至过于机械化、简单化。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在很多招投标活动中,往往仅重视投标报价高低,缺乏科学的评标方法,评标专家仅仅把标书中的简单文字描述当作依据评判,而关键性的资质、业绩的真伪很难判断,造成评标专家只侧重于报价高低,不能对投标单位做出客观地评价,达不到建设单位的招标目的。

三加强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的措施

1 搞清采购的基本流程

项目采购工作包括从组织建立开始,经采买、催交、检验、直到最后一批产品通过检验为止的全部工作。项目采购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收尾阶段。不同的阶段侧重点不同,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建立组织、需求分析、熟悉市场、确定采购战略和编制采购计划;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接收请购文件、确定合格供应商、招标或询价、报价评审或评标定标、召开供应商协调会、签定合同、调整采购计划、催交、检验、包装及运输等;收尾阶段工作主要有交接、材料处理、资料归档和采购总结等。

2强化全流程成本意识

全流程成本意识,即是说,成本的降低关注的不只是某一产品直接成本的下降,而是着眼于项目建设的大局,以项目总体成本的降低为标准。获得了低价的采购物品固然是成本的降低,但获得优质的服务、快速及时的供应、可靠的货源保证、节约的组织成本等也属于成本上的利益。降低采购成本还要考虑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收益,不能只看采购直接成本的降低,要从项目采购的全过程来探求降低总成本的有效措施。

3选好供应商

(1)规范选择的程序和标准

不同的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虽然有着不同的评审的内容和程序,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团队,应该有自己固定的标准和程序。

(2)合理确定数量及方式

在选择供应商的数量时,既要避免单一货源带来的风险,又要保证所选的供应商能够享有充足的供应份额,以获取供应商的优惠政策,降低采购的成本,一般不超过3-4家。

(3)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在合作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建立量化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级,并据此衡量与供应商的后续合作。这样就能持续改善供货行为,保证优质及时的供货,从而有效地降低项目采购总成本

4 采购合同的管理

在项目合同谈判期间,采购部应参与全部合同条款的谈判工作,特别是在涉及到采购程序、评委的构成、检验参加的人员、检验的方式等方面应该有明确的条款。考虑到日后执行总承包工程时排除一些人为的干扰,应该在总承包合同谈判时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如施工分包商的资格条件,制造企业的等级和资格等。加大承包商的采购范围,不仅可以为保证工程质量打下基础,也能够为承包商创造较大的利润。

项目合同谈判中采购部门通过收集各种渠道的信息,摸清楚重要设备的潜在供货商,特别需要警惕业主在技术附件谈判中提出的一些特定的倾向性的功能或技术性描述。采购谈判人员要充分与相关设计人员沟通,并及时分析种种变化对设备价格、采购周期、服务的不同影响,综合权衡变化风险,及时向首席谈判代表汇报。该争取的一定要据理力争,以便尽量降低项目的合同谈判风险,为项目的执行创造有利的环境。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认真协调解决,采取了坚决“退换”或“停止”使用等措施。

四结束语

总之,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在投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防止私下交易和黑箱操作,采取完善法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项目投资建设秩序,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招标采购;管理;措施

1 招标采购概述

1.1招标性采购的定义

招标性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单位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1.2招标性采购的形式

招标性采购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指没有国籍限制,采购单位通过国际性刊物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本国文字在国内主要刊物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国内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

限制性国际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邀请国内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邀请国内供应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1.3招标性采购的分类

1.3.1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政府采购中心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下同)在媒体上公开刊登通告,吸引所有有兴趣的供应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细则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

(1)合同价值五万元以上的物资;

(2)合同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

(3)合同价值五万元以上的服务;

(4)采购目录中规定应当集中采购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

3.1.2邀请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向五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书,然后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应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邀请招标:

(1)招标后,没有供应人或无合格标;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

(3)发生突发事件,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4)供应人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

(5)采购项目因其复杂性和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方获得;

(6)公开招标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的价值不相称的;

(7)经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1.4 我国选择性招标采购与国际做法的区别

在国际上,选择性招标采购与招标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它允许采购机构不通过广告而直接向有限数目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我国的选择性招标采购与国际上的略有不同,我国在适用限制性程序时,仍要求使用广告。在使用限制性程序时,招标过程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第一阶段,投标申请:在通过OJ接到竞争邀请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标申请。签约机构经过审查并排除那些不符合技术规格要求以及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申请人后,向其余申请人(此时称为“候选人”)发出书面投标邀请和合同文本。第二阶段,正式投标:接到投标邀请的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第二个截止日期前呈递其标书(此时,候选人成为真正的“投标人”)。

2 加强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的措施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设备、材料的采购费用大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0%―60%。同时,采购交货的进度又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采购质量的好坏也制约着项目质量的高低,并将决定项目建成后的连续、稳定和安全运转。由此可见,招标采购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物质基础,而且还是执行中的一个关键步骤。

2.1 搞清采购的基本流程

项目采购工作包括从组织建立开始,经采买、催交、检验、直到最后一批产品通过检验为止的全部工作。项目采购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收尾阶段。不同的阶段侧重点不同,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建立组织、需求分析、熟悉市场、确定采购战略和编制采购计划;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接收请购文件、确定合格供应商、招标或询价、报价评审或评标定标、召开供应商协调会、签定合同、调整采购计划、催交、检验、包装及运输等;收尾阶段工作主要有交接、材料处理、资料归档和采购总结等。

2.2 强化全流程成本意识

全流程成本意识,即是说,成本的降低关注的不只是某一产品直接成本的下降,而是着眼于项目建设的大局,以项目总体成本的降低为标准。获得了低价的采购物品固然是成本的降低,但获得优质的服务、快速及时的供应、可靠的货源保证、节约的组织成本等也属于成本上的利益。降低采购成本还要考虑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收益,不能只看采购直接成本的降低,要从项目采购的全过程来探求降低总成本的有效措施。

2.3选好供应商

(1)规范选择的程序和标准。不同的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虽然有着不同的评审的内容和程序,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团队,应该有自己固定的标准和程序。

(2)合理确定数量及方式。在选择供应商的数量时,既要避免单一货源带来的风险,又要保证所选的供应商能够享有充足的供应份额,以获取供应商的优惠政策,降低采购的成本,一般不超过3-4家。选择供应商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和直接签订合同采购。在项目采购中,多种招标方式可以组合使用,这样更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控制采购的成本。

(3)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在合作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建立量化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级,并据此衡量与供应商的后续合作。这样就能持续改善供货行为,保证优质及时的供货,从而有效地降低项目采购总成本

3 在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中降低成本的做法

3.1制定采购预算与估计成本

制定预算的行为就是对组织内部各种工作进行稀缺资源的配置。预算不仅仅是计划活动的一个方面,同时也不仅仅是组织政策的一种延伸,它还是一种控制机制,起着一种比较标准的作用。

制定采购预算是在具体实施项目采购行为之前对项目采购成本的一种估计和预测,是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一种理性的规划。它不单对项目采购资金进行了合理的配置和分发,还同时建立了一个资金的使用标准,以便对采购实施行为中的资金使用进行随时的检测与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浮动。有了采购预算的约束,能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项目采购管理中资源的调配,查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一些例外情况,有效的控制项目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从而达到控制项目采购成本的目的。

3.2 采购环境的利用

项目的外部环境对采购策略的制定、采购计划的实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外部环境包括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宏观环境是指能对项目组织怎样及如何采购产生影响的外部变化,包括市场季节性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调整、市场利率及汇率的波动、通货膨胀的存在及战争罢工等各种因素。而微观环境则是指项目组织的内部环境,包括项目组织在采购中可能采取的组织政策、方式和程序,即实施采购的过程和程序。在符合微观环境原则的前提下,一个好的项目采购策略应当充分利用外部市场环境为项目整体带来利益。

3.3全流程成本概念,控制总成本

在探讨项目采购管理中降低成本的问题时,应该确立采购全流程成本的概念,我们所应该关注的是整个项目采购流程中的成本降低,是对总成本的控制,而不是单一的针对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获得了低价的采购物品固然是成本的降低,但获得优质的服务、及时快速的供货、可靠的货源保证等也无疑是获得了成本上的利益。同时,降低采购成本不仅指降低采购项目本身的成本,还要考虑相关方面的利益,成本就像在U形管中的水银,压缩这边的成本,那边的成本就增加。单独降低某项成本而不顾及其它方面的反应,这种成本降低是不会体现在项目采购管理的利润之中的。所以,需要建立这种全流程成本的概念,来达到对整个项目采购管理总成本的控制和降低。我们不应该仅仅只看到最直接的成本降低,还应该从项目采购的全过程来衡量成本上的收效,从项目采购的全过程来探求降低总成本的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采购过程中发掘无处不在的降低成本的机会。

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3篇

现阶段我国社会与经济都在进行不断的进步发展,建筑行业中的项目管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招标采购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始终存在,因此实现对项目采购以及合同管理的科学进行势在必行。本文主要围绕如何做好项目管理中的招标采购以及合同管理工作展开探讨。

关键词:

招标采购;计划管理;合同管理

招标采购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其基础与前提。招标采购工作的好坏对整体工程项目发展有直接影响。因此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这对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经过长期的实践与发展项目管理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就,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改进,因此,项目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技术,用科学的手段来实现对上述现象的有效解决,这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签约保管等工作的正常运行。

1严格控制招标计划,运用计划管理手段

当今社会发展越来月速度,社会中每个行业之间的竞争力越来越强。以项目建设为标准来讲,其项目类型涉及面越来越广泛。在项目工程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要对招标采购进行全面的准备,该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中需要涉及到多个项目种类,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类、咨询服务类以及材料设备类等。在实际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合理的计划管理,这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运行有很大的帮助,能够保障工程项目招标如期完成。招标计划对招标工作要引导作用,因此在实际进行招标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招标计划。招标计划的合理性对项目计划的实施有直接影响,项目工期的难易程度也会对招标计划造成一定影响。在实际进行该项工作时必须实现对可预见问题的综合考虑,全面广泛是计划内容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同时我们需要提高对招标采购工作每个环节的重视程度,实现对整体工作的优化与完善。首先需要保证的是计划编制时间的合理性,为在真正意义上保证各项工作准确无误的进行,必须保证计划的全面广泛性以及可行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采购工作是项目管理工作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其最终服务对象就是在项目现象进行的招标采购工作。招标计划的编制管控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保证招标项目的齐全性,必须从根本上对是缺项问题进行避免。这对招标工作项目的齐全性有一定要求,这是从根本上对缺项问题进行避免,对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积极意义。必须实现对招标计划时间的合理安排,在最大限度内对时间进行充足的保证。招标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下面我们对其进行仔细分析。首先是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方案,最后是进行合同草拟工作,其中还包括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答疑以及定标等工作。繁琐且复杂是该项工作的显著特征,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完成该项工作。这对工作质量的保证有促进作用。还要实现对预见问题的准备,以便有紧急情况发生时间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2加强对招标质量的监控

为在真正意义上促使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不断对招标质量监控进行加强。在实际开展招标质量监控工作时必须实现对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的选择,这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重要作用。在实际进行该项工作时我们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1确定招标方式

我们有多种方式可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其中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以及询价采购。在实际进行项目采购时必须尽量采取公开的方式,这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最终实现对最优物资价格的合理选择。这不仅对招标物资方式的组合有促进作用,同时对采购成本的控制有积极意义。

2.2招标方完善投标资质要求

优秀的产品供应商对招标工作结果有直接影响,招标方需要进一步实现对自身投标资质的完善与优化。投标资质过高会给项目资源的供应带来较大风险,也不能实现对控制成本的有效控制。因此在实际对其进行设立之前必须实现对市场行情的充分的了解,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与问题后实现对投标资质的合理制定。

3运用合同管理手段

工程项目建设中,合同是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利益的法律保障,因此,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工程项目各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将项目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管理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流程管理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分类管理原则、综合管理原则。要采取相关措施把这几个原则应用到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去。3.1建立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为了确保合同实施中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的控制工程项目的合同事件,就要求建立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3.1.1建立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涉及的事物多且杂,既要根据不同时间和要求安排协调制度,又要权衡各种相关因素,订立具体工作程序,使工程管理人员有章可依,从而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实施。3.1.2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系统。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系统是保证合同有序履行的基础。合同文档系统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因一方失约造成损失的赔偿依据,是保护正当利益的武器;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的监控,对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3.1.3合同交底,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合同责任。在正式签订合同后,一般由项目部人员具体的执行,这就提高了项目部人员的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与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从而更好的了解合同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当代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环境下,工程项目要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用合同确保双方利益,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完善合同管理系统能够促进工程项目的发展。3.2强化合同实施过程控制。强化合同实施过程控制有利于保障合同规定内容的切实实施,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合同双方间的沟通、交流,要把各种安排落实到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信息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实施。3.3合同争议及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要求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争议和纠纷事件,如:招标中计价争议,黑白合同,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等问题,解决这类问题就要运用合理的方式和有效的法律手段,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出现,对纠纷做好管理,积极面对索赔。索赔的主体是双向的,造成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部分风险难以避免,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规避,将风险降到最低,预防、控制损失,保证利益的最大化。

4结束语

通过本文介绍,可以看出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采购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招标采购工作做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整体发展。合理选择优秀的供货商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对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具有促进意义。

参考文献

[1]徐丹.探讨如何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J].中华民居旬刊,2014(24).

[2]刘勇.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探讨[J].交通标准化,2014,42(8).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4篇

一、明确工作职责,理顺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招管中心)协作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审核汇总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进行批复;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办理相关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会同县招管中心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承担《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监察局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实施监察,主要负责:依法监督查处虚假招标、双轨运行、规避招标,不进县政府集中监管平台交易,在招标采购活动中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行为,纠正招标采购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县招管中心依据县政府授权,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审定政府采购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查采购文件和公告、采购报告和采购合同等书面材料;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同县财政局整合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库、供应商信息库;协调处理重大投诉事项。

县政府采购中心是县政府设立的县级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为采购机构,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接受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办理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交办的相关事项。

我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门的科室及人员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委托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按照县财政局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增强服务功能,促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运行

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整合建立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充实和优化专家库,充分满足采购人选择专家的需求,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使用的评审专家由县财政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县招管中心择优选取部分专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登记后,进入专家库名单,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建库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准入和清除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业务水平低、违反职业道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及时从专家库中清除。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统一在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中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由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建立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部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简称机构库)。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的,采购机构应从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中介服务费遵循节约财政开支、优惠让利的原则支付。对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质量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机构及时从机构库中除名。入库的中介机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中介机构项目服务的工作质量、业务水平、规范执业、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考核,按一定的比例淘汰考核排名列后的中介机构,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另行选择相应数量的中介机构替补入库。

(三)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和诚信档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建立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记录,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县财政局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有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会同县招管中心将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录入信息库。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应商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状况进行考核。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不及时或无故不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公示,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查处,实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

(四)加强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县级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通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引导作用,形成规模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明确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渠道。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原则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未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前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按财政集中支付核算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减少政府采购资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

(六)及时处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县财政局负责依法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规范投诉受理审查程序,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对有重大影响的投诉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监察局、县招管中心共同调查处理,联合形成投诉处理决定。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接到投诉举报需进行调查处理时,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予以积极配合。

(七)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对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由县财政局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协议供货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直接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确定的供货商或其授权商以及其中标产品(品牌、型号)中进行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对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协议供货商要及时做好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做好市场调研、价格监控、履约验收等工作,发现中标供货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及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进行处罚。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配置、价格、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协议供货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鲁财库〔2008〕13号),尽快制定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实行协议供货项目的范围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

(八)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网上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逐步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一律进入统一的政府公共交易平台,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编制采购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7〕38号)执行。属于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部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或者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县财政局自收到采购人上报的采购计划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同时抄送县招管中心。

(二)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机构不得将受委托项目转由第三方采购。县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项目专项业务经费周转金专户(简称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县财政局向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对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论证费、项目评审费、项目验收费等各种专项业务经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精打细算、节约资金的原则从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中预先垫支。项目结束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向县财政局提报经县招管中心审核后的项目费用支付清单,县财政局依据清单将资金拨入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严格审查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公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的规定制定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合理设置技术标中的客观分、主观分,主观分值所占比重不应过大。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和公告发出前,将采购文件和公告同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审查。

(四)现场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对开标、报价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对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宣读,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验。2、对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政府采购项目使用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因特殊情况通过随机抽取不能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项目,按《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库〔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监督部门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3、对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包括谈判小组、采购小组、询价小组)负责,评审专家应依法、客观、公正、廉洁的履行职责,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应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中标、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公告经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后,在指定地点或媒体上公告。对采购人不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政府采购活动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应当将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标标准、评审报告、定标文件等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文件资料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

(五)加强对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监督。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组织下,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重大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证明报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备案。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对大型项目的验收应到场监督,对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履约情况实行日常抽查监督。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县财政局要根据经财政局和招管中心备案的采购合同,方可办理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采购机动车辆的,不具有财政部门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车辆统一购置单》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挂牌手续。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配合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每年度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的计划和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资金的筹集和划拨情况,管理机关履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的职责情况,政府采购的效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加强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思想、能力、作风、制度建设,定期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考核,促进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运作,按规办事。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物资采购策划;实施与分析;目标采购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02

一、引言

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设计在实施阶段中,项目管理模式已经基本确定,作为施工方如何科学地组织项目物资采购,切实将物资采购的各种可控因素的有利影响发挥到极致,避免不可控的因素的负面影响,就要抓项目物资采购管理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1)组织因素。组建的物资采购组织需要适应项目组织发展需要,适应于市场需要,物资采购组织需要有较为健全的班子人员、明确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及工作流程组织;(2)管理对策。根据工程投标预算的材料成本为基础,运用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科学编制项目物资采购策划;(3)经济环境因素。实施物资采购策划方案所需的资金环境,根据项目施工资金周转情况,物资采购所能提供的资金条件;(4)技术措施。物资采购组织实施中,由于设计和技术的原因引起的设计和施工方法的调整或施工机具的变化引起的物资采购变更。

如何抓好以上问题呢?就应该以控制目标采购成本,系统地分析影响物资采购的人、材、机、方法及环境因素,本文就此探析自己对项目施工物资采购的一些认识。

二、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按照国内大中型企业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般物资采购分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机制,公司与项目部分级分权限对物资采购实施管理,因此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状况制定具体的物资采购管理规划和管理目标,并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网络和规章制度。

公司负责审定项目物资采购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负责大宗物资采购立项、定标及采购合同管理;负责考核和评价供应商;负责物资采购具体操作流程的制定和监察;负责建立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收集、整理物资各类物资采购报表,供项目部共享。同时公司必须监督、指导项目部完善现场物资采购管理网络,定期对项目部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部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划和管理目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物资采购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对整个项目施工需要消耗的物资分类别、分进度进行采购策划及分析,选择最经济的并满足于项目施工的采购方案。

三、物资采购策划

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物资来源基本有发包人供应和承包人自购2种形式,项目部在编制项目施工物资进度计划基础上,需要分类策划采购组织方案,主要物资材料的组织方策划方案中,至少制定三种方案以便确定具体的采购组织形式,物资采购策划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物资的目标控制采购数量、价格及金额,主要钢材、胶凝材料、木材、油料、火工材料等分期分批组织采购方案,以及实施不同采购方案的风险分析,方案的优缺点,根据公司审批决策的最终采购策划方案,项目部负责实施。

四、物资采购的目标成本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进行物资采购成本分析,分析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预算中的物资材料成本直接费用的绝对值和相对值,工程项目部中物资材料计划消耗量、预算价格组成,通常来说,物资材料的直接费用作为物资采购控制的估算成本目标,它是建立物资采购目标成本的基础。

项目部作为具体实施物资采购方,它必须根据物资采购估算成本目标,结合公司的预算定额标准及市场行情情况,对项目的物资采购成本进行分解,确定物资采购的目标成本,其中包括物资单价和物资消耗定额。因此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核算的物资目标成本就作为物资采购的控制目标。

五、物资采购的实施

(一)物资采购经济分析。物资采购在启动实施前,在对工程合同分析基础上,必须对物资采购环境作系统评估。项目部根据物资进度需求、市场行情、技术革新情况以及采购周期、资金条件等综合情况,对可能采取的方案所发生的采购成本进行预测,并与物资采购目标成本对比进行分析,分析各种采购方案优缺点,从而可以从经济成本上为物资采购决策可行性指明方向。

(二)物资采购的立项。物资采购计划是在物资需求计划、物资现有库存基础上产生,物资需求计划是由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定额资料以及物资分期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并经施管部门、经营部门、物资部门参与评审,评审结果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成,项目部物资部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库存、在途物资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生成初步的立项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实行先立项后启动的原则,项目部根据初步的物资立项采购计划提出分期分批新购物资的数量、采购方式意见,报公司审批。公司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物资综合资源分布结构,结合技术革新及新材料应用等确定立项采购的成立性或部分成立性。

(三)物资采购方式选择与确定。物资采购方式的选择与确定是物资资采购成本物资的关键工序之一。物资采购包括招标采购、比质比价采购、协商采购和寄售等,不管采取何种采购方式,必须以有利于工程施工进度及成本为目标,项目部可在物资采购立项中,阐述推荐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1)10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符合招标条件的,实施强制性招标采购;(2)小金额品种繁多的零星物资采购,可实施比质比价采购;(3)符合协商采购条件必须经过项目部物资采购委员会讨论形成并报公司批准后启动。

(四)物资采购厂商的选择、确定及管理。物资采购厂商的选择、确定及管理是物资采购的基本立足点。项目部能正确使用公司的优秀合格供应方的同时,负责评定区域内的物资采购合格供应方。对于以公开招标形式的物资采购,必须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具体明确。对于以邀请招标形式、比值比价形式及协商采购形式组织的物资采购,参与投标的厂商必须严格控制来源渠道,项目部等各级机构和个人不得指定或限制具体参与投标厂商的渠道、数量,公司要求项目部对物资采购厂商主要来源于四种渠道:公司评审的全国性范围的年度合格厂商;项目部评审的区域性年度合格厂商;按照资质条件网上寻找的合格厂商;推销或介绍等其他渠道来源的厂商。物资采购厂商的实行项目部推荐、公司批准的方式确定,大金额的物资采购来源渠道要多元化,坚决防范串标风险。

公司和项目部对物资采购厂商实现两级管理。公司负责全国性物资采购厂商的管理、项目部负责区域性采购厂商管理。项目部评审的全国性范围的年度合格厂商,公司可从中选择质量、价格、服务、交货期、资金实力等综合条件优秀的厂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项目部必须强制邀请该协议厂商参与投标,时刻保持物资采购厂商的竞争均衡态势。项目部评审的区域性范围的年度合格厂商,符合优秀条件,也可由项目部推荐、公司评审成为全国性范围的年度合格厂商。

(五)物资采购定标策略。公司和项目部实行分级定标权限,项目部负责采购开标、评标的组织及收集整理记录相关情况,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形成评标报告,同时根据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平台或市场价格水平对物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符合10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报公司审核定标,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定标项目部可在允许的权限范围内定标。项目部要对评标小组形成的评审定标意见进行评估分析。

(六)物资采购合同的风险防范。公司对物资采购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为:(1)推行物资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供项目部编制合同文本作为参考,同时对项目部大宗物资采购合同文本进行会审;(2)会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公司对项目组织采购中,对钢材、水泥、地材等主要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推行示范文本,并对具体招标文件进行会审;(3)跟踪合同执行。项目部按照季度填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合同执行的自查,切实消除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

(七)物资采购的业务核算。公司和项目部的物资采购部门都要建立规范化的物资采购核算制度,核算物资采购是否达到原定的目标、取得预期的效果,对准备采取措施的采购活动进行核算审查,看是否有效果。如物资采购的效能通常运用价量分析法来定量分析物资采购的节超绝对值,将单元工程中预算的直接材料费用与实际采购的价量成本比较得出节超的绝对值和相对值,作为考核物资采购的效能指标之一,若采购发生节约,需要找出节约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监控工序,若采购超支,需要找出超支的因素,并针对主要因素,积极采取对策。

(八)物资采购的纠偏措施。物资采购的目标控制从量、价、质三目标为核心来比较计划值与实际值的差异。物资采购从量目标控制主要是对比采购量与定额消耗量及实际消耗量的差异;价目标控制主要是对比采购价与目标成本价及工程预算价的差异;质目标控制主要是对比分析采购的质量与设计质量的差异。通常采用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采购成本的“三算”对比,并高度重视事前控制,同时分别对分析可能导致目标偏离的各种物资波动、技术革新与替代等影响因素,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物资采购应急预案。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采购周期进行定期的比较,当实际偏差和目标偏差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进行纠偏,如有必要,则需要调整控制目标。

六、结语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6篇

__年,__市政府采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配套办法,以建立“科学、规范、合法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中心,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重点,按照“巩固成果,开拓创新,依法采购,与时俱进”的原则,依据年初工作安排,努力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成政府采购规模任务16668.9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54。__年,全市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72批次、招标采购33批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6668.95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金额11001.51万元、占66,工程类项目金额2667.03万元、占16,服务类项目金额3000.41万元、占18;集中委托采购规模金额4717.31万元、占总规模的28.3,专户(国库)集中支付规模金额8742.86万元、占总规模的52.45;节减财政性资金支出2602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3.5。市本级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32批次、招标采购15批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768.89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金额3242.85万元、占68,工程类项目金额524.58万元、占11,服务类项目金额1001.47万元、占21;集中委托采购规模金额1435.44万元、占总规模的30.1,专户(国库)集中支付规模金额3518.01万元、占总规模的73.77;节减财政性资金支出744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3.5。

(二)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93次,完成政府采购信息76条次。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培训2批次,户外广告宣传14次,知识竟赛1次,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76次。通过政府采购网站信息39条次,中国财经报上23条次,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上7条次,通过其他渠道信息7条次。

(三)完善进行了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市本级组织拟制、印发了《__市财政局关于实行部门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怀财采购[__]86号,__年4月13日);《__市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表》;政府采购工程、车辆加油管理改革工作方案,《__市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暂行办法》、《__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管理暂行办法》;《__市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内部操作规定》;《__市单位自行询价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_市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考核十大指标》;《__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局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试行)》;《__市20__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了部分内容的实施。

(四)组织完成了相关管理工作。市本级组织,一是完成了市直单位车辆统一保险管理。统一保险车辆539台、197.8万元(其中单独保险49台、14.6万元),并完成了保费的支付管理工作。二是完成了市直单位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市直单位实施定点维修5434台次、维修结算金额645.5万元,办理定点维修费支付3264台次、463.96万元;办理非定点维修经费支付127台次、375.57万元。并组织开展了市直单位车辆维修管理及定点维修企业维修服务管理自查考评活动。三是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按月及时组织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四是开展进行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十大指标的考核管理。根据指标设置要求,按月考核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并组织将每月的主要工作指标完成信息在《__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上刊登。五是督促进行了全市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及政府采购机构操作管理。市本级及5个县市区已按省政府办公厅[20__]12号文件精神,将政府原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调整职能。市本级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实施采购操作266批次、中标金额1365.8万元,操作及政府采购文档管理规范。六是完成了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审核备案政府采购文件、合同等1664份,建立供应商库信息资料363份,建立专家库信息资料70份。七是加强了政府采购网站管理。及时审核上传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采购信息、公告等信息。

(五)开设了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服务专柜。通过在市会计核算中心业务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服务专柜”,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归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的审核支付、政府采购业务咨询等实施优质服务,为市直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方便。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围绕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抓宣传。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条幅、宣传板报、宣传车、知识竟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对政府采购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以及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为庆祝《政府采购法》实施一周年,市本级年初组织开展了15天的集中宣传活动。市本级及麻阳县、新晃县、中方县、洪江市、鹤城区、辰溪县、靖州县等县市区还组织开展了法规培训、户外广告、知识竞赛及其他形式宣传活动。市本级及中方县、鹤城区等单位利用相关媒体开展了政府采购信息工作。市本级组织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在《__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刊物上按月公布,既是宣传也是促进工作。通过抓政府采购宣传,在全市营造了依法规采购的法制氛围,社会各界对施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为我市依法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按照上级目标任务要求抓规模。为了实现年初上级安排我市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8的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我市率先推行了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十大指标考核制度。通过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执行规模、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规模、政府采购规模分类比重、政府采购预算节支率、政府采购委托采购规模、政府采购批次招标方式比重、政府采购年(月)批次平均规模、政府采购信息量、政府采购宣传、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量化指标的按月考核,并对每月政府采购执行规模完成情况在《__市财政预预算执行分析》刊物上公布,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全市全年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7.54,比20__年增长2.13。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执行,在全市部门预算改革实施前,狠抓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报管理工作,努力从拓展采购范围上下功夫,以20__年工作为基础,不断扩大采购项目的执行品目,促进规模的扩大。市本级在规范管理货物类采购项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服务类项目的同时,促进开展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__年纳入管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规模比20__年增长1.5倍,达500余万元;溆浦县、鹤城区、沅陵县、洪江区、芷江县、新晃县等县市区相继开展了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方县对基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方县、芷江县、会同县、洪江市等县市车辆定点维修、车辆定点保险进一步拓展范围和规范管理;大部分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执行。通过抓政府采购规模,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三)围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抓管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要求,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入手,通过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本级组织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规章和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制度要求,并严格组织实施。通过组织推行政府采购联络员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预算申报审批制度、委托采购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现场监督制度、合同审核备案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支付复核制度、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审批制度、政府采购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采购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市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已实现了监管、采购、验收、付款四权分离的运作模式,各县市区正向这一运作模式过度。

(四)围绕政府采购管理抓创新。在我市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前,针对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随机性大、采购量小、零星采购项目多、采购次数频繁、工作效率低、资金支付频率高、资金归集难等情况,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原则的条件下,在管理上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上制定推行了《__市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考核十大指标》;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上,从项目计划预算申报、委托采购操作、合同签订及验收、到合同款项支付的全过程,市本级组织推行实施“按采购项目内容、规范文本格式、统一审批编号、对应实施操作、按审批编号实施项目管理”的方法;在经批准单位自行询价采购项目管理上,市本级组织利用“中国__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搭建信息平台,制定实施《__市单位自行询价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现“集体决策、互相监督、政事公开、管采分离”的运行机制,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协调管理,制定实施了《__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局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试行)》,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并进一步完善了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及零星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工作上采用“以票监管”的办法,凡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申报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支付时,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凭政府采购付款通知书办理支付(编入会计记帐凭证,作为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政府采购执法检查依据)。通过采取相关办法全面推进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围绕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抓队伍素质。依法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强、技术复杂、综合程度高、具有较强政策性的全新的财政事业。面对复杂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法律法规的高要求及我市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普遍较低的特点,我们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传、帮、带”活动,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质量。一是选派专人到外地考察学习,把好的经验和方法带回来。全市先后组织29人次(市本级6人次)到邵阳、岳阳、常德、湘潭、长沙、浏阳等地考察学习。二是利用信息媒体学习外省市的经验做法。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学习外省市好的做法。三是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将外地的经验和做法与我市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拟制制定对本地有指导意义的工作制度和办法,首先在市本级推行实施。四是传授培训市本级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采购监管与操作办法,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如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评标工作、评标办法,车辆统一保险工作,车辆定点维修工作,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全市政府采购管理、操作人员学习,并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通过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意识的增强,提高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围绕“三公”原则抓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组织通过“中国__政府采购网”、__日报等相关媒体以及印发文件的形式,对我市制定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办法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最大范围的让社会各界知情并参与监督执 行。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到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招标、中标、成交信息)。三是扩大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范围。组织将“中国__政府采购网”与“__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链接,通过“__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一个“政府采购”窗口,使更多、更广泛的各界人士了解和监督__政府采购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职能。四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每次招标活动做到先在指定媒体上招标信息公告,公开进行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活动邀请纪检监察、审计、公证部门人员参加现场监督、公证。通过抓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建设,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赞扬。

(七)面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实施优质服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既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又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服务职能。如既要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又要对政府采购法规、工作制度、程序等实施专业咨询服务,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活动中的业务受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供应商及采购人投诉等事项实施服务。因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既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又是一项专业服务工作。__年,响应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环境,开展便民活动”的号召,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为了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市会计核算中心柜组上设立了“政府采购业务服务专柜”,作为政府采购业务的一个“服务窗口”,并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咨询事项进行政策性指导,作规范性的指导解释工作,热情服务。二是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言行规范,培养文明用语、以礼待人、热情办事、行为规范、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三是对抵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拒绝接受监督管理、上门故意吵闹的办事人员,做耐心说服工作,不与其吵闹,做到以理服人。四是主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事项的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政府采购法规、工作办事制度、程序规定普及到相关人员。五是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联络员进行工作指导。政府采购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普遍好评。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一)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执行上还存在阻力。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公务车辆的加油、印刷、会议接待、学校教学设备器材、医疗设备器材、行政政法部门的专项配套设备器材等还没有有效的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管执行上还存在阻力。

(二)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违法行为还存在。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以种种借口在项目采购上规避政府采购制度,违法操作。如以投资商垫资为由,将政府采购项目擅自操作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的在印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政府行为的收费项目建设,“属于非财政性投入,不属于政府采购”。理由是“是投资商垫资项目,然后收费用于偿还”。这些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必须纠正。政府行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属于财政性资金,使用所收费投入的建设项目采购,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有的以属专项资金为由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购为由规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还存在。专项资金属财政性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的采购行为,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代购项目也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必须有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政府采购的合法凭证。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难。目前,我市还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采购人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单位零星需要、随机需要采购次数多、量小,集中采购规模小,不能有效整合,很难形成规模效益。采购人采购项目分散、采购次数多,采购人员的劳动强度大,项目的采购成本较高。

(四)部分县(市、区)采管分离工作还没有进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20__]12号文件精神,原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有市本级、沅陵县、麻阳县、鹤城区、中方县、通道县,并调整工作职能。还有8个县市区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更名和调整职能。

(五)政府采购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少,无专项业务经费保障。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的依法实施,是财政部门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三项制度改革之一,是一项全新的、发展的财政事业,更是各级政府的一项事业。目前,我市有的县(市、区)的政府采购管理操作机构只编配2—3人,有的1人,有的只有1人兼管该项工作,在工作上只能应付或者工作开展不起来,谈不上规范管理和操作。这些均属于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不得力地区,属于政令不通地区,必须引起这些县市区政府领导、财政部门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审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从全市的情况看,各政府采购机构的工作经费无保障,均未作财政预算安排,对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的规范管理将受到制约,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和《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

四、20__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20__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通过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年来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配套办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__市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考核十大指标》、《__市单位询价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_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局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试行)》(县市区参照执行)等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进一步扩大我市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促进工程项目、车辆加油定点、会议接待定点、印刷定点、零星采购项目定点及相关项目协议供货制度等工作的开展。完善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管理工作。完成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10的任务目标。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征集工作,加强资格审核和入库专家、供应商的管理。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活动,实现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共享。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认定制度,并实行全市统一发证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建设,办好政府采购网站。我市各项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采购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按规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文件及合同备案、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等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机构及财政相关业务主管科室的工作协调与管理。

(六)做好县市区机构管理与操作职能的分离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20__]12号文件精神,完成县市区原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的更名调整职能工作,六月份前没有完成更名和调整职能的或者不愿更名调整职能的必须分离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操作实行市县联合、区域采购模式,县市区的招标采购项目委托上级政府采购机构实施。

(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操作工作质量。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7篇

1目前存在于石油管道工程项目中物资采购进度管理上的问题

1.1缺乏标准化的管理体制

首先,要加大物资采购进度,提高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就需要一个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但目前标准化的管理体制在石油管道工程项目中物资采购进度管理上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实现,在很多石油管道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中,采购人员并没有得到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物资采购方面的技术培训,这往往导致了采购人员在进行物资采购的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技能的缺乏出现不规范的操作流程。其次,石油管道工程项目中的物资采购管理较为复杂,物资种类、类别、产品标准等的归纳、安置都需要很大的人力去完成,以及物资采购前期工作准备也需要较大的人力和精力。但一些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并未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以至于工作质量和效率都不是很高,在进行物资采购管理中信息收集不是很准确,难以确定产品标准等。再则,职能分工不明确,无论是项目工作管理人员,还是物资提供商,都极为容易将物资采购相关部门与物资采购中心进行混淆,使得两部门间出现相互代替职能的情况,这不但对物资采购进程管理带来阻碍,还会使两部门间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物资采购工作得不到很好的开展。

1.2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

目前,较多石油管道工程项目在物资采购管理方面都比较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产品执行标准方面,产品执行标准来源于供应商,而很多供应商对产品执行标准的认识不是很高,并未对物资采购商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以及石油市场的调查。然而对于物资采购管理机构来说,采购前期信息资料的精确收集和及时对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更新是十分重要的。但不少物资采购管理机构或部门并未真正及时的对产品执行标准的动态进行分析、了解,这不但不能保证购置回来的物资质量,还会因为质量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是严重事故等。

2有效提升物资采购进度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加大物资采购进度宣贯执行力度,建立标准化体系管理机制

加大对物资采购进程的宣贯力度,是有效提高物资采购进度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物资采购重点的宣贯,提高采购人员的物资标准化意识,各物资采购部门也可通过宣贯培训,适时开展标准化知识、技能培训,规范物资采购人员的操作程序,加强各物资采购部门执行标准的能力以及自觉性,建立具有标准化物资采购人员队伍。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标准化体系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物资采购的标准化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加强石油管道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标准动态更新,确保购置的物资符合石油管道工程项目的需求。

2.2建立石油市场信息采集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信息技术也被广泛运用于各个行业当中。在石油管道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进程管理中,可以将信息技术的高速性、便捷性、大容量性和系统性有效应用于物资采购进程管理中。信息采集系统可以实现采购统一体化,为供应商提供需供应物资数量,通过对需求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记录、限额以及将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而物资采购部门则可以通过供应商反馈出来的信息进行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记录与不同过供应之间交易的每一笔物资采购信息,包括类别、产品标准、数量、价格等多项指标。除此之外,信息采集系统的运用还能够帮助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预测物资市场的价格,分析总体的物资供应商价格走向趋势,以此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3结语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8篇

在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采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管理又从属于项目风险管理范畴,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管理与项目风险管理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关系。我认为在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工作中,可将项目采购管理与项目风险管理结合起来统称为采购风险管理,抓好这项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保证政府采购的经济性。政府采购经济性,也可以称为经济政府采购,是指在满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正常行使公共管理职能需要的前提下,用最少的钱实现政府项目的采购,达到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目的。强化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在进行风险管理的同时,树立成本意识,强化采购管理,有利于及时采购到质优价廉、符合项目要求的材料设备,从而能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的经济性。

(二)营造安全的工程类项目管理环境。项目和项目管理是在一个远大于项目本身的管理环境中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白这个大的环境,安全的项目管理环境对于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是必要而不充分的。强化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在进行采购管理的同时,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可以规避风险或将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消除项目管理的后顾之忧,营造工程项目安全的项目管理环境。

(三)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管理就是项目为对象,由项目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有效的确定项目管理与实施的关键,最终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高效、可靠、最佳的实现。

(四)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工程类项目中材料设备政府采购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建设管理工作中非常敏感的一项内容。各环节工作管理的好与坏,都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采购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这就需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适时总结,不断的深化和完善采购工程类项目中材料设备采购风险管理工作,才能不断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的相关定义和分类:

采购风险通常是指采购过程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包括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具体说来,如采购预测不准导致物料难以满足生产要求或超出预算、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不诚实甚至违法行为。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就是由于政府采购运作过程中因管理缺陷、运作失当以及外部事件冲击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采购失败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具有隐藏性、突发性和连锁性等特点,是处于体制变迁中的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

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主要分为七种:

(一)固有风险。固有风险是指在不考虑采购主体内部控制结构、外部因素的前提下,采购某一项目而造成采购失败的可能性。固有风险主要指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采购失败而形成的风险。虽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但受主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完全保证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实现预期目的。

(二)采购计划风险。请购单位提出的采购计划不准确或不科学,直接导致采购过程中的计划风险,即采购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质量等与采购预期目标发生较大偏离,这既不利于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也不利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三)采购围标、串标风险。围标是指多个投标单位在其中某一投标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投同一个标,并确定谁投高标,谁投低标,确定谁中标;或者多个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投标,协商谁投低标,谁投高标,谁中标。串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虽然分别单独投标,但暗中协商投标,并暗中联合。即不管谁中标,都联合完成本合同任务,投入和利益共同分成。围标、串标不仅严重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还扰乱了整个市场经济秩序。

(四)采购合同履约风险。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供应商的延迟交货、质量不满足合同约定、规格型号上货不对路等违约行为,虽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具体违约罚则,但还是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影响整体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内控风险。主要指采购主体未建立起有效的政府采购控制制度,一方面请购、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没有交易授权,没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岗位未适当分离,以致于为一些弊端的产生提供了空间。

(六)道德素质风险。缺乏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滋生部分政府采购人员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从而直接或间接引发采购风险。

(七)监管风险。由于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缺乏法规和制度规定,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具体的监管手段,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办事,实施监管落空。

如何做好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这项工作,科学、合理规避和降低采购风险,实现采购预期目标,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本,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是防范化解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的基础。首先,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随着政府采购规模、范围和领域的延伸,政府采购需要大量的既懂招投标、合同、法律、市场调查,又懂机电、建筑材料设备等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形成一种诚信、公正、公平的环境,通过道德的力量约束每个人,使每个人具有良好的动机和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树立政府采购良好形象。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控职能,是防范化解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的核心。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一方面请购计划、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应有交易授权,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请购计划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与验收、采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适当分离,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府采购。

(三)加强采购信息管理,是搞好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环节。在采购领域当中,信息管理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重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轻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推广与发展,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的效率与质量。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可以打破信息的局限性、地域性、不对称性等不公开因素,让更多的对采购感兴趣、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到采购工作中来,也给采购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四)完善采购文件的编制,做好采购准备工作。由于工程用材料设备的采购时间一般都要求的十分紧张,在编制文件上有可能存在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有偏差、不够完善等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需要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与监理公司、设计院、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商定相关条款;二是由技术主管部门对采购文件认真审核,对于特殊复杂的材料设备,可以组织必要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专家论证会等活动,增加对产品及供应商的了解和认识。

(五)对拟采购材料设备和潜在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察、分析和筛选。在采购前对不了解的产品和供应商进行考察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增加对产品的性能、质量、供应商综合实力等方面的了解,便于明确拟采购产品的定位和技术要求,让质量、档次基本处于一个水平线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方面可以货比三家,在采购工作中占据主动,避免被一时的虚假现象所蒙蔽,掉进“远期陷阱”,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采购风险。

(六)选择好采购方式,做到事半功倍。采购方式原则上应该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但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更应该遵循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于工期比较紧张、价格难以确定、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需要进一步明确而又暂时无法明确的等情况,比较适合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比较灵活,在谈判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明确并完善我们的具体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可以弥补招标方式的缺陷和不足,可以解决因材料设备品目的繁杂性、技术的复杂性、设计的不充分性、价格的多样性、时间的不确定性等原因造成的紧急采购需求,满足采购人不同的采购要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规避采购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做好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保密工作。为了圆满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保密非常重要,评审专家应该是在某专项采购领域中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在评审专家的抽取上,还要注意评审专家小组的组成结构,最好是由科研、设计、应用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信息的保密也十分重要,如果忽视了评审专家的保密,有可能出现投标人和评审专家联手操纵采购结果、增加采购成本的现象。

(八)加强采购过程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采购过程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评审专家针对采购文件中的问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二是参加采购的人员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三是在采购文件中遗漏和忽视的问题。通过细心的收集和整理上述信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采购要求,重新发给各投标人,以实现采购到性价比最优产品的目的。

(九)把住“三关”,做好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把住“三关”,即技术方案审核关、履约过程监督关、竣工验收关,这是强化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关键所在。首先,在采购前技术主管部门应对采购文件中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等进行量化、细化审核,确保采购工作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没有或者只有微小的变动因素。其次,加强合同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违约、违规等问题,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第三,搞好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验收是一项综合性的验收工作,必须对照采购合同逐项逐条验收,严格把关。大型特殊的材料或设备需要邀请国家、省市质量监督部门的专家,请专家帮助把关。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凡有违背合同规定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这是强化合同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牢牢把握。

(十)严格控制合同变更。材料设备合同履约中的变更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变更控制涉及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公司、设计部门和供应商各方的利益。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中,若遇到必须调整的项目,项目现场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上报,经技术主管部门、造价控制等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后重新采购或与原供应商签订合同(补充合同),这是强化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十一)与供应商建立和谐的关系。在采购活动中离不开供应商的参与,正确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对于做好采购风险管理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原则和服务两个问题。原则是: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廉洁自律。服务是:站在政府的角度为供应商搞好服务。要为前来进行推介的供应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把采购工作的各种办法、制度、程序、内容向供应商公开,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做好答复,始终保持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十二)邀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采购过程,提高整体工程项目的满意度。在整个采购过程中,邀请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纪检监察、供应商、财政、计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得到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从而使采购工作少留遗憾,使工作人员不犯错误,完善工程的使用功能,提高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最大限度的提高各参与单位和部门的满意度。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9篇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工程招投标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电力施工企业失去了垄断市场,利润空间被压缩。施工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物资采购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据统计,目前建安工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一般达60%左右,搞好物资采购管理,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意义重大。1电力施工企业物资采购的特点

电力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与其它企业相比,有如下特点:物资数量大,品种规格多,型号繁杂;采购物资的专用性强,对质量的要求很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需求量不稳定,要求的供货周期短。2电力施工企业采购管理的薄弱环节

2.1管理不规范,多头采购。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有的企业将材料费划拨到各个分公司或项目部,由其自行采购,从而形成多级、多头采购,造成管理混乱,成本失控的局面。

2.2成本控制不到位,采购过程监控力度不够。由于电力施工企业物资的规格品种繁多,采购工作量大且具有复杂性,目前许多企业虽然已经意识到加强物资采购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实施中,对采购成本的控制还不到位,对采购过程的监控力度不够。

2.3采购模式落后,流动资金占用量大,缺乏对供应渠道的管理。目前有的企业的物资采购还停留在“为库存采购”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上,一方面为了保持一定的库存,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只重视对采购物资的管理,缺乏对供应渠道的管理,供需双方未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以临时的或短期的合作机制为主,造成了竞争多于合作,进而导致了采购过程的不确定性。

3优化采购管理的措施

3.1规范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

3.1.1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批量订货采购集中批量采购是实现降价节支的前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具备分散采购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采购批量大,供应厂家便于合理安排生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供需双方互惠互利。尽管施工企业有点多面广、分散管理的特点,但物资采购归口物资部门进行,才能为实现集中批量打下基础。物资部门对工程物资统一采购、供应管理,使采购批量加大,采购成本降低,实现规模效益。物资部门归口负责采购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3.1.2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程序

物资招标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降低采购产品成本的重要方式。招标采购是通过投标者之间的充分竞争,使招标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较好的服务获得设备或材料,可以防止的产生,有利于采购的公平和公正。企业在招标采购中,应按国家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履行国电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制定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标采购流程。对限定金额以上的物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实不便招标的,则采取议标方式。电力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招标主要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邀请的厂家在每年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定。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及评标专家库,纪检审计部门参与并监督,评标专家根据投标厂家的报价、技术水平、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评定出合同谈判单位的先后顺序。

4.施工企业物资集中管理的设想

4.1 成立物资管理中心

在公司总部成立采购中心,中心作为实施集中采购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施工企业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管理资源紧张,要做集中管理首先就是有归口管理主体。 把物资采购的工作归口于采购中心,这是实现集中采购的基础。 相反,如果制作制度上的集中,采购主体还是由项目执行,那还是多头采购各自为战。这里所说的采购中心由以前的公司采购部(各施工企业都会设立)管理,主要承担的职责主要是集中采购管理。

4.2 制定管理程序

成立采购中心后, 由采购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的集中采购流程,流程包括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的实施、采购过程监督、采购结算管理等全过程。 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的招标、谈判、合同签订,项目部负责材料的验收、存储,其中结算工作由项目部收集结算原始资料编制结算书,并通过内部审核后交采购中心审核。

4.3 采购范围的界定

集中采购范围的界定非常重要,施工项目物资采购品种繁多,消耗量差别很大。 如果所有的采购都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就回到了计划经济的集中采购,不合理也不适应市场发展。 集中采购最适用的是大宗物资,所谓大宗物资是在施工中消耗量大、价值高、需要成批使用的物资。 工程上经常使用的大宗物资如:建材、钢材、电缆、管材等。

4.4 采购的全流程管理

采购的全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的实施、采购的结算、采购工作审核。采购计划制定要准确、前瞻、统筹,采购计划的制定,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定采购计划,计划的制定要严谨、准确,既要考虑实际用量和一定富余量,又要严格核算避免浪费,采购要提前策划,在不影响施工组织的情况下,不造成现场仓储费用增加的情况下,及时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招标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购合同采用经过公司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对待不同的供应商,采用同样的合同版本,及时做更改,主要条款不能变,防范合同风险发生。 采购的实施过程中,注重信息沟通,在材料验收时,注意留好原始凭证。采购结算必须制定完备的流程,层层把关,在项目部审核是必须有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两人以上参与结算资料的审核。 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部采购成本做分析,审核项目部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和采购管理的绩效。

4.5 集中采购供应商的管理

做好供应商的管理是确保集中采购顺利进行、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环节。 批量的集中采购形成买方市场,为施工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应该在众多的供应商中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供应商作为主要供应商,在与主要供应商加强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辅助供应商,主辅相结合,优胜劣汰,不断的充实和更替供应商名录,保持供应商团队的活力。使供应商管理为集中采购保驾护航。 由于施工单位的项目分布区域广,尽量发展销售网点覆盖广的供应商。

5.结语

采购管理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管理职能,采购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优化采购管理,降低材料成本已成为电力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参考文献:[1]生宝来. 施工企业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探讨[J]. 经营管理者,2013,02:167.

[2]张明厚. 电力施工企业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大众用电,2011,05:15-16.

[3]刘冬颖. 完善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策略[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2:54-55.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0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从事采购活动及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采购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二)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归集和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四)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五)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六)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供应商的投诉事项,对采购人、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七)审查进入市级政府采购市场招标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资格;(八)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项。

第七条采购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政府采购。其主要职责是:(一)接受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委托,承办实施有关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二)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络,搜集和整理供应商、产品和服务信息,记录政府采购过程;(三)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四)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进行验收。

第二章政府采购方式

第八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采购人采购纳入市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未纳入市级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机构集中采购。

第九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下同)以上的商品;(二)单价不足10万元,但同类商品批量价格达到10万元以上的商品;(三)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四)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五)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六)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赠款及用财政性资金归还的贷款项目)。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四条对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三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委托采购机构;(二)政府采购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三)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刊登招标公告,并连同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采购机构出售标书;(五)投标与评标。评标由采购人和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按类别随机抽取;(六)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七)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十六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委托采购机构;(二)采购机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库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三)采购机构向选中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四)投标与评标。评标由采购人和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按类别随机抽取;(五)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委托采购机构;(二)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四)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五)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七)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第十八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委托采购机构;(二)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三)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四)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六)采购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十九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本办法规定的采购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第二十条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一条市级预算单位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根据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随部门预算一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将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到各部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所属单位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包括政府采购名称、数量、预算价格、资金构成等其他有关事项),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按品目或项目汇总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及用款计划,在实施采购前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申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出答复。

第二十四条纳入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直接委托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未纳入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在委托采购机构采购前,应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申请,将采购资金转入市财政政府采购专户。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也可由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机构以采购人的名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由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验收,并出具验收人员签字和盖有公章的验收报告。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

第二十八条纳入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支付采购项目资金时采购人应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书,并附有关原始凭证(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购货发票等),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供应商办理直接支付手续。

未纳入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同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支付时采购人应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书,并附有关原始凭证(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购货发票等),经财政部门采购管理机构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对供应商办理直接支付手续。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

采用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等。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机构。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江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职责范围,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是指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称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是指具有预算单位资格的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内部统一管理,市级由财务部门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局财务部门主管市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市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表。

(七)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各市(区)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

(七)市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应当设立综合管理岗位、项目操作岗位、审核监督岗位、合同执行岗位等四个政府采购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界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界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办理备案和审批事项,拟定质疑答复意见等。

(二)项目操作岗位职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谈判、询价的具体业务,拟制政府采购合同等。

(三)审核监督岗位职责:审核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文件,检查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等。

(四)合同执行岗位职责:办理合同验收、采购资金的支付与结算手续,编报采购信息报表等。

综合管理岗位、合同执行岗位实行专岗专人配置,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岗位据工作量实行一岗多人配置。市局配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可实行专人管理或兼职管理。

第八条市局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应根据本单位政府购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组,建立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机制。

第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采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的采购方式,并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第十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市局财务部门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当年度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明确划分市局与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执行范围。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省局统一组织实施《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分散采购,也称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3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工程40万元)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执行;

2.分散采购的实施办法,由各级国税局采购人制定;

3.分散采购可以委托当地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或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实行委托采购的,应当与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由市局根据当年度国税系统集中采购项目,通过组织招标、定点采购、跟标采购、协议供货以及授权采购的方式实施。

(一)国税系统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布、在线交易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授权采购是指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在取得总局、省局授权后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

以总局、省局文件方式进行授权,或通过采购人填报《国家税务局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授权采购审批表》方式进行授权。

第四章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管理

第十二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经财政部授权,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适用条件和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逐级上报总局核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的程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立内部采购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政府采购工作组

3.集中采购部门

(二)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协调程序

(三)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程序

(四)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审比程序

2.业务需求提交程序

3.技术方案提交程序

4.采购方式确定程序

5.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6.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7.废标处理程序

8.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9.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0.询价采购程序

11.委托机构采购程序

12.合同审核及付款程序

13.验收程序

14.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5.询问处理程序

16.质疑处理程序

17.回避申请处理程序

18.信息公告程序

第五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未追加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国税系统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预算表中单列,按程序和预算编制要求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分散采购项目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采购人确定。

第二十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部门集采购实施计划、分散采购实施计划。

(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施计划。

(三)分散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分散采购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

(一)总局在统一布置预算“一上”时,明确《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表》(总局部门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表》(各市分散采购部分)的编报口径。

(二)市局在汇总本系统预算“二上”后,根据预算“二上”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上报省局财务管理处。

(三)各级国家税务局的采购人应当自接到上级国税机关下的预算后,组织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六章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是指总局、省局、市局对本级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审批的管理行为。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备案:

(一)市局制定的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

(四)按规定需要备案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情况;

(五)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报市局备案:

(一)县级以上市(区)国家税务局制定的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市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审批:

(一)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服务或工程的;

(三)需要审批的授权采购;

(四)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协议,下同),由各级国税系统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评审专家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中评审专家的产生,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应当主要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第三十一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聘请评审专家参加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二)从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三)对特殊项目所需税务业务专家,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无法抽取生的,可从《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四)按照上述办法仍然无法产生的,由采购人确定。

第三十二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以外聘请、产生评审专家的,应当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是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市局根据规定的权限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五条市局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下列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五)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

(七)政府采购信息的情况;

(八)对供应商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十)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总局、省局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一)市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2篇

1.采购计划管理组织运作模式。

经过近年的实践与摸索,公司已基本建立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宏观战略及计划、省公司管委会审定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具体制度和实施方案、各级企业管办和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落实细化的三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为流程核心,以《采购管理程序》为流程依据,以信息系统为流程载体的三大管控体系,确保了全省采购工作的有效运行。

2.采购计划管理与过程管控。

在计划管理方面,采购办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确定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实施采购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项目,采购办及时组织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评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在过程管控方面,采购办以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行业、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重点做好招标文件评审、拦标价格设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评标过程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程序的硬约束作用,确保董事会和管委会会议各项决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偏差、不走样。

二、采购计划管理中的差距

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卷烟工业企业的发展而言,技术改造起着相当关键的推动作用。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为例,十年来,公司投资项目量多面广,投资量大,先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信息化投资近百亿元,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和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因此,投资计划中的采购项目是公司年度采购计划中十分重要的部分。

1.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编制范围不同。

根据《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采购计划编制的范围为以合同方式取得的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所有采购项目,由各级公司的采购办进行编制汇总;投资计划编制的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改造、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科学教育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烟叶仓储设施等)、信息化投资项目、多元化投资项目,不含建筑物的维护加固、设备的大修理等维护性工程及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计算机软硬件购置项目,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进行编制汇总。

1.2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管理流程不同。

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为:投资项目按照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各级公司在每年9月份启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省公司的生产制造中心、信息中心于10月份对新增项目中与生产相关的项目、信息化项目进行职能评审,投资管理处11月初汇总、初审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董事会审议后于12月上报国家局。国家局于次年2-3月份下达投资计划,投资管理处根据国家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进行投资计划分解,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投资计划。采购计划管理流程为:省公司于每年12月下发采购计划编制通知,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于次年1月份报送采购计划,采购办汇总、初审全省采购计划,并由财务、审计、法规、监察等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评审后,经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采购计划通知,全省采购计划方可生效实施。

1.3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信息传递相对滞后。

由于全省的投资与采购计划,在计划的编制起点、审批的权限、编制的范围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基层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管理部门间对投资计划调整的沟通相对滞后,信息化平台尚未实现两个系统的关联,使得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目前无法实现实时的对接,无法在第一时间将审批后投资计划的调整情况及时传递到采购计划编制部门进行更新分解。

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考评体系。

采购绩效评估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和评估采购政策功能目标和经济有效性目标实现程序的过程。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在年度中期可对采购计划进行半年调整,对下半年度拟新增、采购金额拟变更、采购方式拟变更及拟取消的项目在总计划盘子中进行相应调整。虽然在采购实施方案的审定中对采购进度安排一并进行了评审,但对是否完成及是否按进度完成并未考核,尚未建立一套符合公司特性的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执行情况的考评体系,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时间上的约束及奖惩激励措施。某些项目,尤其是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部分子公司或承办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存在时间上的松散性和随意性,导致某一月份采购项目扎堆实施,某一月份采购项目零实施,或者到了年末才决定不予实施或结转至下年度实施,进度计划形同虚设,给采购办工作人员组织采购带来了不便,也为全省精益采购目标的实现和绩效的提升带来的阻碍。

3.采购计划管理信息化仍存在可提升空间。

3.1尚未建立采购绩效评估模块。

对于采购计划执行环节的评估,最直接的标准便是采购计划执行的进度。目前省公司的采购管理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绩效评估模块,未能直观、客观的来衡量各采购部门的采购目标是否达成,缺乏对子公司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实时比较与观测。

3.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趋势预测模块。

采购预测是指企业在商品采购市场上调查取得的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测算未来一定时期内商品或服务市场的供求及其变化趋势,从而为采购决策和制定采购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信息化手段预测采购需求在公司的采购管理中尚属空白,若能借助信息化平台,对以往的采购信息进行整合,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发现市场供求变化和规律,对各子公司、各类采购的项目的需求趋势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将有助于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的准确性,确保全省采购策略制定的合理性,从而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精度,降低采购风险。

三、烟草工业企业采购计划管理的优化策略与方案

1.通过专案调整,实现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有效对接。

目前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除个别零星应急调整的项目外,均在年度中期对全省的采购计划进行一次全盘的批量计划调整。在采购计划半年调整的现有模式上,针对投资计划下达后所带来的采购计划的增减情况,可在每年的11月份将由各级公司的投资、采购部门将投资与采购计划先行对接,于次年2-3月份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进行一次采购计划的专案调整。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部门共同牵头,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采购年度计划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项目数,项目金额,调整理由等进行对接与核实,由下至上汇总,由省公司采购办向公司董事会统一申报专案调整计划;由各级公司采购部门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分解、录入与维护,加快企业内部信息流的高效流动,以此实现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的无缝对接。

2.通过绩效评估,建立采购计划考评体系。

2.1对采购计划考核标准进行界定。

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审批环节。明确各节点业务办理和审批所需耗用的时间,测算出五种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以此作为采购计划进度考评的依据,促进各承办、职能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定的采购项目执行计划,应于当年全部完成。对于招标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以招标公告送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项目以商务文件发送至谈判对象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已经完成招标所有程序但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视同完成。

2.2对采购计划进行进度分解。

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采购进度计划完成采购的各环节工作,如无法按进度计划完成的需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说明进行进度调整。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注意:根据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规模和数量,具体的技术规范与规格,使用性能要求,对每批货物、服务或工程从准备到交货或结算需要多长时间做出安排。

2.3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对于没有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完成计划实施也未进行进度调整的子公司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可由省公司采购办通知企业管理处,企业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部门绩效进行考评。

3.通过优化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作业流程。

3.1实现与投资系统的及时对接。

每年在国家局下达投资计划后,由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局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拟建项目自主审批权限额度进行明细分解后,各级公司投资部门便可同时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维护,形成本年度准确的投资计划。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与关联,由项目实施部门在采购信息系统的计划管理模块上直接对数据进行更新,实现针对投资计划变更带来的采购计划变更的线上专案调整。

3.2实现绩效考评。

采购绩效指标体系包括采购计划完成及时率、采购周期、采购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等。通过上述数据在系统中的体现,建立子公司或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与采购实施过程关联,在系统中动态、持续的进行评价,正确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3.3实现采购需求趋势预测。

采购计划是对未来计划期内采购管理活动所做的预见性的安排和部署,以确定从组织外部采购哪些产品和服务,以最好的满足企业内部的需求,而采购量与采购计划金额提供的是代表采购支出情况的数字预报。为了使这些预测的数据体现出最大价值,采购管理系统中应当建立一个趋势预测模块,建立采购需求趋势模型。以系统中存储的现有历史数据资料为基础,通过指数平滑法等定量的分析方法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结合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宣传促销计划,反映采购需求,市场行情的变化,形成采购计划编制的初步依据,为企业的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四、结语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3篇

近年来,石油化工行业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行业内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纷纷开始重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大多数的企业开始采用EPC模式来规划投资项目,这样不仅能够提高项目的完成质量,而且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因此,石油化工施工企业规划EPC项目有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将对石油化工施工企业EPC项目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石油化工施工企业EPC项目采购管理的改进思路。

关键词:

石油化工;施工企业;EPC;采购管理

0引言

EPC就是将设计、采购、施工三者结合在一起管理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推出能够使投资者提前确定投资项目的成本以及项目建设的周期,适用于大型承包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在EPC项目的核心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对于项目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大部分EPC项目中,项目总成本中的50%都用于物资采购,因此,采购工作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项目整体的施工质量与完成进度,是项目能够成功实现的关键因素,因此应该对其进行重点控制。目前,我国大多数石油化工施工项目都是动辄千万甚至是上亿元的大型工程,并且都有一定建设规模,其中许多项目也都是通过EPC模式建成。单就项目采购管理来说,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问题。比如采购管理体系不健全,部门沟通存在问题、采购部门组织结构分散,重复采购浪费资金和人力成本、供应商选择机制不严谨等等。本文将基于对现状、问题的分析,结合石油化工施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要求,提出一套有效的解决对策———EPC项目采购管理方法,以理顺大型采购管理思路,为企业更好的开展项目管理活动,降低采购成本建言献策。

1采购管理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石油化工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型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工程项目管理具有工程投资规模大、涉及专业多、施工现场管理难度较大、工程管理水平要求高等特点。项目采购管理对于整个项目施工管理来说非常关键。采购管理是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实施合理的项目采购成本管理,可以极大地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但是就目前来看,一些施工企业在项目采购管理上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2石油化工工程

EPC项目采购管理现状近年来,EPC总承包模式开始被应用在大部分的项目管理中,项目管理模式在逐步完善。在大多数的传统工程项目中,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目前我国石油化工施工企业在EPC项目的采购管理上有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2.1采购管理体系不健全,部门沟通存在问题

在目前的EPC工程项目中,采购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不足:首先,采购管理在项目中的应用效果以及位置无法确定,项目的完成质量以及完成时间无法在项目进行中得到有效的控制。其次,项目施工中其他部门没有为采购管理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无法建立健全的分析与评价系统。再次,在项目实施阶段经常会出现沟通不顺畅的情况,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会导致互相之间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减缓了沟通的反映速度。

2.2采购部门组织结构分散,重复采购浪费资金和人力成本

在EPC项目中,采购的组织工作相对比较分散,因此经常会出现不同部门的工作重复的问题,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不少额外成本,使规模采购的价格优势明显下降。与此同时,项目中组织的集中采购方式会产生工作频率低、变更难度大等问题,而且EPC项目采购工作组织中各部门责任与权力无法统一,无法轻易的实现采购的核算工作。

2.3供应商选择机制不严谨

在为项目选择供应商时,EPC项目中供应商的相关信息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片面性,导致取得的信息无法全面的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此同时,供应商的确定没有形成标准的步骤,确定下来的供应商一般是由一些人主观的意识决定,并没有经过真正意义上的招标评选。

3石油化工施工企业

EPC项目采购管理改进策略在工程项目完成的过程中,采购工作能够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是实现项目最终目标的关键因素。为了实现采购在项目中的连接作用,相关部门就要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通力合作,做好采购管理工作。具体的改进思路如下。

3.1进一步明确EPC采购模式的内容和工作流程

EPC是一个源于美国工程界的固定短语,它是规划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的英文缩写,是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模式。石油化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对此,在EPC采购管理模式下,为了在限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完成物资采购计划,在采购前必须进一步梳理采购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

3.2组建专业的采购团队

采购团队的组建是确保采购管理质量的重要工作,高质量的采购管理需要由专业能力强的采购团队来实现。因此,为项目组建一个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都相对较高的团队是加快项目完成进度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了满足EPC总承包方的采购需求,我们应根据具体的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人员来组建采购团队。采购团队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采买、催交、检验、运输等采购全过程工作内容。每一组采购组设采购组长一位,协助采购经历组织化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工作。所以,要求这些职位的人员都需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过硬的专业能力,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为项目的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3.3完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

EPC采购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招标采购就是体现“市场选择”的主要形式。石化工程项目EPC招标流程一般为:业主→确定项目→委托设计→组织招标机构→招标通告→投标人资格预审→通知合格投标人→出售标书→组织标前考察→召开标前会议→标前会议纪要和补遗书→投标与开标→评标、决标、授标。招标文件中附带条理分明的采购清单。首轮招标,由项目经理主管协同招标采购部门从众多投标人中选定三家投标供应商,再对三家供应商的行业资信、投标报价、物资质量进行集中对比,最终在确保物资质量的前提下选定报价最合理的一家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

3.4供应商的确定与管理

在确定物资的供应商的过程中,不仅要考察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因素,还要保证其具有良好的物流能力。这是因为物资采购周期中运输过程要占据一定的时间比例,如果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物流能力,可以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不仅避免了到货延迟的情况发生,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较少运输成本投入。对供应商进行管理需要做到对他们的供货资格进行认证、评价以及选定,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采购成本,同时保证采购工作的完成质量。

3.5重要设备的采购管理

重要设备的集中采购,在项目的前期,应根据项目的目标要求,应对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需求的设备类型和设备需求量进行分析,同时对自有设备的数量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编制项目的设备需求计划。设备计划应服务于工程进度计划,什么时候需要哪种设备是围绕工程进度计划的需要而确定的。因此在制定设备计划之前,必须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科学的规划,尽量将各工序的工作划分得更为具体,以确保设备种类和数量的配置计划更加精确。确定采购意向后,双方签订技术协议,基本内容如下:草签技术协议: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根据企业要求,与企业进行技术业务洽谈,确定配套意向,与企业进行总体布置,确定技术状态,草签技术协议。②对草签的技术协议审查和确认:总设计师对草签的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③对草签的技术协议评审: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填写《配套技术协议评审表》,随同技术协议交合同管理员按评审表要求进行传递评审,其中:技术中心:就性能参数及方案的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应商对专用件的采购质量、采购能力、采购周期提出意见,就配套开发方案的可行性提出意见,负责把评审过程中与企业要求不一致的评审意见与企业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确认后改进,供应商负责人对技术协议进行审核。总工程师:明确经评审后项目是否同意开发。技术协议评审完后交供应商市场开发办。④正式签订技术协议:供应商市场开发办主任或授权人根据评审情况,与企业正式签订技术协议。⑤盖章:合同管理员将经市场开发办主任或授权人签字的技术协议送公司办盖章后,技术协议随即生效。⑥设备运至化工工程企业后,供应商派技术员全程督办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在后续设备服役期间,定期排技术员负责检修。

3.6做好采购与其它方面工作间的协作

项目实现方案的设计在EPC模式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做好各方面工作之间的协作与控制是实现采购有序管理的关键,采购工作的功能就是将项目设计方案与实现过程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采购在项目中的影响范围较大,想要做好采购工作则离不开各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在EPC项目中,采购部门更应该增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提高采购管理质量,促进项目建设的早日完成。

4结论

在我国的石油化工行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现了EPC模式管理。这些企业需要提高对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运用合理的采购策略,提升EPC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作者:闵麒麟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袁爱民,张健,左扬平.EPC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的几点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11(04).

[2]汪志兵,何有世,孙竹梅.项目采购管理领域本体的构建研究[J].现代情报,2011(03).

[3]陈丽丽.项目采购管理中成本降低的几点认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1).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4篇

一、推进“采管分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践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为推进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区政府采购建立“采管分离,职能分设,规范运行”的政府采购机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总体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原则,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推进“采管分离”工作的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行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区政府采购管理与采购执行相分离,必须坚持权力制衡原则;相互监督原则;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职责

(一)本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是本区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是区财政局行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的业务科室。具体工作内容为:

1、政策管理。主要包括,贯彻实施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财政部以及市财政局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本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及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拟定本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等。

2、执行管理。主要包括,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批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依法审批具体采购项目采购形式和方式的变更;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培训活动;归集、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等。

3、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本区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考核集中采购机构业绩;其他政府采购事务的监督管理。

(二)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本区的集中采购机构,其性质为采购机构和非营利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采购事宜。主要工作内容为:

1、按照本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定流程,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3、负责办理各部门委托采购事宜,签订委托协议;

4、负责研究制定项目集中采购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6、接受询问或质疑并予以答复,配合采管办处理采购投诉事宜。

7、按规定内容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

8、负责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9、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报送集中采购统计信息;

10、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

11、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政府采购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健全“区政府采购委员会”的机构

完善区政府采购委员会职能,调整区政府采购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其主要职能是审批本区政府采购目录,指导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政府采购关系等等。

2、重组完善区政府采购中心机构

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只负责对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项目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不管理政府采购资金。

采购中心在人员结构上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即:配备采购专业人员以及采购管理人员若干名。专业人员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在工程招投标功能上与区招标中心建立联系备案机制,实行一定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二)进一步明确采购当事人工作职责

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等。

1、采购人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属于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采购等。

2、供应商要求

诚实守信,按采购法律法规与制度的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3、采购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和具有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社会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必须按前述职责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工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审,不得干预或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评审工作。

其他政府采购机构,不得违规接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

(三)建立操作流程

“采管分离”后,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流程如下:

1、集中采购目录。采管办在《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预算的要求和本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审批。并将批准的采购目录发送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人根据采购目录,按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包括集中采购实施计划、自行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

3、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审批。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包括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送采管办审批。

4、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采购。采购人根据批准的集中采购实施计划,与采购中心办理委托集中采购事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委托协议及时送采管办备案。

5、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和委托协议的约定开展集中采购活动。其中涉及评审专家抽取的,由采管办负责执行。

6、发出预中标或推荐成交供应商通知书。采购中心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采购人发出预中标或推荐成交供应商通知书。

7、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接到预中标或推荐成交供应商通知后30日内,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与中标商或成交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送采管办备案。

8、组织验收。在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约后,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时组织验收,采购中心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9、采购资金支付。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负责开出付款联系单送区财政局审核,并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10、反馈采购情况。采购中心按月向采管办报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月度执行情况。

五、计划安排

总体目标是2009年1月1日起采购中心正式独立运作,受托办理本区政府集中采购事项。此前计划安排如下:

采购管理的目标范文第15篇

目前,铁路施工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大多是管理层级多、粗放;需求规模大、采购批量小、采购集中度低;采购以项目为基点,供应商质量低,供应保障度低,价格高;采购资金保障度低、采购资金成本高;物资赊购、分包成为项目资金短缺的主要解决途径;物资消耗水平高;企业利润率低。近年来,一些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力求以量换价,但铁路施工企业存在的难点有:业主的条块性制度障碍导致项目物资采购的批量降低;资金的集中结算机制滞后使得物资集中采购难以开展;业主对供应商的选择范围使得物资集中采购资源渠道受到限制。物资集中采购的问题表现在:一是集中采购的集约化程度不高,部分企业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物资集中采购,还是以项目分散采购为主,未打破跨区域和项目界限实施集中采购,不能完全体现出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二是集中采购的执行力不强,部分企业还存在本位主义,固守传统模式,集中采购平台尚未充分发挥作用;三是集中采购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物资采购的信息化手段使用依然存在认知不到位、专业人才不足、网络基础设施不完善、系统成熟度不高及配套服务不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四是集中采购资金结算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业主资金结算机制滞后导致整体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不仅影响集中采购主体单位的积极性,制约集中采购的深入推行,而且因采购资金的不及时支付,影响优质供应商的参与范围,且供应商因转嫁资金成本导致项目实际采购价格偏高。

2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改革途径

以现在的大型铁路施工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机构为例,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改革就是要实现4个统一和两个提升。4个统一: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采购流程,对外统一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管理,统一的结算方式和金融结算服务;两个提升:进一步提升战略采购范围、深度,进一步提升集中采购和管理层次及质量。

2.1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改革的核心

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改革的核心是,以信息手段改革物资计划管理、集中采购管理和区域物流配送,实现网络采购、阳光采购,提升物资采购层级、批量和规模,向制造工厂采购、减少和去掉中间环节,优化物流管理、资金管理,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加速物资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经济合理地组织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项目物资价格管控、项目物资成本管控。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集中采购管理,实现采购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采购行为标准化、流程化、数据化、公开化,采购决策流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采购绩效可测量。

2.2物资采购管理模式

采购管理模式按照“一个采购平台,三级管理机构”运行体系,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通过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物资计划集中管理和协同,通过数据分析和数据模型优化物资采购及物资集中采购方案,实现主要物资(建筑钢材、水泥等)战略采购;主要、重要物资区域集中采购;辅助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电子商务采购;专项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统供,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经济灵活地集中采购。

2.2.1主要物资战略采购。

结合资源分布情况,集团公司整合各项目物资需求,统一向战略合作厂商直接采购,以量换价,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将统一设立集中采购资金池,保证战略采购持续健康运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集团公司成立战略采购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日常计划和供应组织管理工作,并协助办理结算业务。受集团公司委托行使买方权利,履行合同监管义务,负责收集、提供卖方违约证据。

2.2.2主要、重要物资区域集中采购。

集团公司组织应用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经理部通过平台提报招标计划,物资管理部门在平台上审核招标计划、组织招评标及公告招标结果等。集团公司直管和投资项目施工所需的集中采购范围内主要物资,由集团公司牵头组织公开招标,并在集团公司招标交易中心开标评标。集团公司直管和投资项目施工所需的集中采购范围内重要物资,由项目经理部提报需用情况、拟购方案及市场调查报告,适合招标或联合招标的批量物资,集团公司组织招标采购;适合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物资,委托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同时,物资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派人监督,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核备。子(分)公司自管项目物资采购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集中采购范围内主要物资和重要物资,由集团公司牵头组织招标,并在集团公司招标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子(分)公司自管项目物资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集中采购范围内主要物资和重要物资,经集团公司审批和委托,可由子(分)公司组织招标采购,集团公司提供招标交易平台和服务。区域集中招标采购或联合招标采购后,区域内新增项目的物资采购,如资源市场和物流配送较为稳定,可比照区域内近期已招标结果执行,不再另行组织招标。集团公司直管和投资项目招标物资合同由物资管理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子(分)公司自管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合同由项目经理部与中标人签订。集团公司牵头组织的物资招标,仅是为该项目确定中标人和采购单价,招标后的合同签订和履约等日常管理工作仍由相应的子(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负责。

2.2.3辅助生产物资电子商务采购。

由集团公司与国内知名电商合作,建立网络采购专区和交易规则,实现辅助生产物资的电子商务采购和在线支付。集团公司指定物资管理部门成立电子商务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联络电商的采购运营部门,维护平台各项功能正常使用;统一办理料款结算;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统计上报相关资料与数据。子(分)公司或工程指挥部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需求信息挂网。采购需求信息应详尽,内容至少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需用时间、收货人、收货人详细地点及发票要求等。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甄选报价,选定供应商,联系发货,确认收货,并统一办理与指定物资管理部门的料款和服务费结算。国内现有44%的央企在总部和二级企业实施了电子化商务采购,上网采购率超50%,中石化平均每天有6.8亿元的交易,与历史采购单价相比,网购平均成本降低率为3.7%,最高可达20%。由于网络竞价采购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自由设定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采购周期大大缩短,较传统招标采购节省了30%~60%的采购时间。

2.2.4专项物资集采统供。

集团公司直管项目、投资项目、铁路铺架项目和公路黑色路面施工需用的沥青及油料,地铁、地铁专用线等施工需用的钢轨和道岔,由集团公司集中向中国铁物采购,统一供应。

2.3物资集中清算、结算管理

集中采购结算与支付原则:一是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分别对本级物资集采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对本级物资集采专项资金的筹集和资金的有序流转负责;二是建立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为使物资集采资金得到有力保障,应建立物资集中采购专项基金。基金来源由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共同筹集,每年年初根据当年集采物资供应量编制集采专项资金预算,筹措资金,保证专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物资集中采购专项基金须专款专用于保障物资集中采购资金支付,不得挪作他用;三是比例归集、实时集中的原则。为保障资金的有序流转,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对纳入物资集采的项目,可按业主拨付资金的一定比例归集物资集采结算资金,该比例应通过集采供应物资所占成本比例进行测算;四是按月结算、有偿占用的原则。集团公司直管项目和子(分)公司应按时、按合同约定支付供方物资集采资金。对超出合同约定和管理规定所拖欠的物资集采资金,应确定费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五是预算管理、制度保障的原则。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批,确保物资集采资金比例归集、实时集中、按月结算、支付及时。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