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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建筑业合同管理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经济情况得到很大的提升,其中建筑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建筑市场也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进行,建筑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特别是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完善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制成为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恰当,没有进行资信审核

确定合同主体是保障建筑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前提,而订立合同的双方是互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需要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民事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双方进行详细的了解,从而出现了合同订立后还不知道企业法人是谁或者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的情况。同时我国目前的很多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合同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使得有时和一些工程质量差、信誉条件差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给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对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是必不可少的。

1.2 合同内容不规范,表里不一

合同内容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因为当发生经济纠纷时,规范的合同便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敷衍了事的问题,如文字语言的使用不严谨、条例不清晰,这都会使得合同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还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选择性地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另一份便是违背相关法律的。这样的“阴阳合同”可能会给当事双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3 合同监督不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合同监管体制,造成了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存在争执。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如企业合同负责人缺乏良好的业务素质或者领导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合同如同虚设。合同的双方都不能真正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首先就应该建立并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全面协调、科学正确的管理体制。以下为如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2.1.1 制定规矩,明确职责。要真正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的现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严格规定管理流程和惩罚措施,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背企业合同内容的情况,就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企业内部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2.1.2 制定适合企业实情的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涉及的环节众多,因此需要各个环节都制定出适合该企业发展情况且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如合同履行监控管理的具体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要将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办法与各个细节管理之间完美结合,既能防范风险,又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让他们对自己所工作的内容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制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流程图,以确保合同综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落实到实处。

2.2 制定合同标准文本

由于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存在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而合同内容又复杂、专业的问题,因此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就十分有必要了,因为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层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首先合同综合管理的部门应该对企业所要签订的多种多样的合同类型进行分析,对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制定出具有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然后征求基层项目管理和专业高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再咨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以及专业性的角度制定出一套适合企业发展实情的合同综合管理的标准文本,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在企业内部推行这一制度时,有可能会遇到阻力,因此要加强内部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强制推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转变,如市场或法律的特殊要求等不能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时。其次,当标准文本制定出以后,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合同的含义,以便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最后,在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实行一段时间后,企业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该与时俱进,根据现有的市场情况或法律环境来及时调整合同内容,并及时听取基层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得合同的标准文本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需要。

2.3 代表授权委托

在合同管理中“代表授权委托”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也该受到充分的重视。这项工作涉及的方面众多,首先是要制定出明确的代表授权管理条例,明确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处罚条例。其次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使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办法,做好代表授权工作。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做好代表授权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止他们出现越权的情况,给合同签订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便要严厉惩罚。最后还要对合同双方的授权书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实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授权期限、所受权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质证书、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营业执照等,防止出现无效或虚假,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4 加强合同文本的评审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把合同评审关,对每一份合同都认真评审,防止出现因为用词不规范而产生歧义的情况。同时要多级把关,从基层管理到高级管理,从合同关系到补充条例,并对上级的评审意见进行反馈,让审核制度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以保证评审制度的闭合性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

2.5 加强合同情况的监管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项目众多、期限长、监控难度大,因此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就显得意义重大。这不但要制定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还需要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因为有了好的管理办法才能让事情按照规定发生,保证事情有序进行,但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那些有明确内容、盖章且未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最后还应该正确、及时地行使合同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建筑行业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2-0170-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2.084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经济情况得到很大的提升,其中建筑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建筑市场也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进行,建筑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特别是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完善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制成为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恰当,没有进行资信审核

确定合同主体是保障建筑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前提,而订立合同的双方是互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需要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民事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双方进行详细的了解,从而出现了合同订立后还不知道企业法人是谁或者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的情况。同时我国目前的很多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合同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使得有时和一些工程质量差、信誉条件差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给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对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是必不可少的。

1.2 合同内容不规范,表里不一

合同内容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因为当发生经济纠纷时,规范的合同便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敷衍了事的问题,如文字语言的使用不严谨、条例不清晰,这都会使得合同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还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选择性地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另一份便是违背相关法律的。这样的“阴阳合同”可能会给当事双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3 合同监督不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合同监管体制,造成了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存在争执。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如企业合同负责人缺乏良好的业务素质或者领导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合同如同虚设。合同的双方都不能真正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首先就应该建立并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全面协调、科学正确的管理体制。以下为如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2.1.1 制定规矩,明确职责。要真正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的现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严格规定管理流程和惩罚措施,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背企业合同内容的情况,就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企业内部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2.1.2 制定适合企业实情的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涉及的环节众多,因此需要各个环节都制定出适合该企业发展情况且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如合同履行监控管理的具体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要将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办法与各个细节管理之间完美结合,既能防范风险,又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让他们对自己所工作的内容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制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流程图,以确保合同综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落实到实处。

2.2 制定合同标准文本

由于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存在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而合同内容又复杂、专业的问题,因此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就十分有必要了,因为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层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首先合同综合管理的部门应该对企业所要签订的多种多样的合同类型进行分析,对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制定出具有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然后征求基层项目管理和专业高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再咨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以及专业性的角度制定出一套适合企业发展实情的合同综合管理的标准文本,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在企业内部推行这一制度时,有可能会遇到阻力,因此要加强内部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强制推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转变,如市场或法律的特殊要求等不能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时。其次,当标准文本制定出以后,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合同的含义,以便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最后,在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实行一段时间后,企业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该与时俱进,根据现有的市场情况或法律环境来及时调整合同内容,并及时听取基层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得合同的标准文本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需要。

2.3 代表授权委托

在合同管理中“代表授权委托”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也该受到充分的重视。这项工作涉及的方面众多,首先是要制定出明确的代表授权管理条例,明确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处罚条例。其次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使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办法,做好代表授权工作。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做好代表授权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止他们出现越权的情况,给合同签订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便要严厉惩罚。最后还要对合同双方的授权书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实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授权期限、所受权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质证书、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营业执照等,防止出现无效或虚假,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4 加强合同文本的评审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把合同评审关,对每一份合同都认真评审,防止出现因为用词不规范而产生歧义的情况。同时要多级把关,从基层管理到高级管理,从合同关系到补充条例,并对上级的评审意见进行反馈,让审核制度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以保证评审制度的闭合性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

2.5 加强合同情况的监管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项目众多、期限长、监控难度大,因此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就显得意义重大。这不但要制定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还需要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因为有了好的管理办法才能让事情按照规定发生,保证事情有序进行,但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那些有明确内容、盖章且未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最后还应该正确、及时地行使合同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给建筑企业带来极大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在合同的综合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伟终.对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综合管理能力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13,(3).

[2] 何中伟.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8).

[3] 宋丹.通信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系统需求分析[D].北京邮电大学,2010.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 合同 风险管理

合同的管理是作为建筑施工的企业在逐渐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承揽工程项目的重要管理关节,加强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其实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下文将从我国现在的合同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出发,随后提出自己对于建筑奇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等问题,建筑企业较少的受到合同管理上的损失,但由于市场的变化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过去的很多不被重视的隐患已经显现出来。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的价值以及作用目前在从宏观上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但在微观的管理过程之中,仍是习惯于按照经验来管理,并不愿意依据工程的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管理,往往在发生合同风险的纠纷“疾重难返”之时才做事后的补救。在建筑企业之中,虽然都会设有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专门部门,但是工程项目经理部却大多是分布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两层管理相互脱节,合同的管理人员执行的意识也会较为薄弱,最后造成损失。

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不健全。共有三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合同风险对策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合同风险识别的制度也不健全,最后则是评审的制度不健全。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是由于多年以来的体制原因以及没有专业的人才,以及重视程度不够所造成的。过去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一直是空白项目,体制造成了管理的滞后,当出现问题时,则也做不到反应迅速,因而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如一般的建筑企业需要评审的合同数量比较大、种类也较为繁多、留给审核的时间又相对紧张,一个年完成的产值在20个亿的建筑企业,一般涉及到的合同多达几百份,有些合同风险审核仓促,仅仅是为了走个形式。

3、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签订审查把关不严问题,目前正在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显现出来。合同审查的程序不够严谨,以及合同审查的手段都比较落后,对于我国的多数建筑企业来说,除运用书面、邮递、邮件传递等手段进行合同审查外,并未设置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这与信息化发展的形势不相称,造成了合同的审查效率低下,影响了合同审查的覆盖面。在合同中,虽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当事人也是应当的熟知合同所约定的信息内容的,但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前,由于所处的地位优劣势差异明显,或者是时间的紧迫等一些原因,造成了对双方对于合同的知情权不对称,导致了形成的合同风险承担不够平衡。

4、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建筑企业的实际的工作行为是脱离了合同的约定的,完全凭借经验做事,不考虑合同所签订的内容;在项目工程中,忽视了工程合同风险,例如建筑企业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由于在建筑企业,合同变更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不高,对变更的记录、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实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损失。

二、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

1、高层管理人员要提高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重要性认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可以组织高层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执行意识,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重视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必须认真的订立和严格的履行,要自觉的规范合同制定、自觉的履行合同。

2、建立并且完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评估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识别制度。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制度,是建筑的企业按照自己所涉及的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组织各个合同的管理人员来发现工程合同的运行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来源的识别制度。这个制度根据建筑的企业内外部所发生的环境变化,来不断的完善风险识别的制度。可以说基本的风险识别制度应包括着合同的主体风险识别以及合同的内容的风险识别两个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识别主体是否适合,资质能够满足合同的需要,否则会承担比较大的风险以及损失,后者的主要职能则是识别合同是否具有完备、公平性和条款的关联性。

3、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筑的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是建立在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评审的基础之上的,工程的合同风险进行控制的制度,包含了很多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设工程专业分包的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设备物资购销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和建设工程设备器材租赁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等。作为建筑企业来说,要规避风险就必须建立并完善上述的制度,形成一个稳定的系统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策体系。

4、必须严格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和审查的工作。要进行审查则需要采取两级会审的制度。两级会审制指的是建筑的企业自己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的本级按照次序对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各个方面合同进行在签订前的严格审核的制度。可以通过和信息化开发的一些公司来合作,建立一种符合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流程的网上审批以及管理的平台(OA系统可以做到一些延伸的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化的提高合同的审查速度,同时激发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5、合同的审批和审查工作的关键点是要进行关联的合同主体尽可能多的充分的沟通。在合同的签订之前要充分的进行沟通与协调,对合同的条款中的风险因素能够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进行充分的理解,对双方的资信手续则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做到沟通在前,共同来遵守,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提升合作双方对于彼此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的掣肘,有利于减少建筑企业工程的合同风险。

6、有效避免建筑企业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建立合同风险源的较低工作,这项工作是有利于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成员领会合同意图,并通过思考并来发现合同中的问题。建筑的企业在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过程中,一旦出现失控风险,要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迅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影响企业声誉和管理成效。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

合同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新的问题,是企业承包获利的重要保障。当今的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逐渐成为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但是在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中,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合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所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措施,对降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筑施工合同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主要有招投标工作风险、合同谈判签订风险以及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等几类。准确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对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盈利有着重要意义。

1.招投标阶段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招投标工作都不够重视,但实际上招投标工作是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招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招标文件不仅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文件的重要依据,合同也是招投标文件的补充和细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正确了解招标文件,对其招标范围以及内容进行全面深刻的了解,逐条分析合同条件和范围,同时还需要重点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凭借其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置的逃避自身责任的条款。建设施工企业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准确掌握市场要素价格,有针对性的选择投标策略,有效规避合同签订履行风险。

2.合同谈判签订阶段

建筑施工企业中标之后就进入合同谈判阶段,也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关键阶段。承包人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审查价格调整的条款,采用必要的应对谈判措施,在谈判中获得有效的合同地位。合同洽谈工作需要经由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选择谈判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同时需要认真学习研究合同的严密性、逻辑性以及规范性,并按照招标文件条件以及发包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学习,降低单方面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平衡条款带来的风险。

3.合同履行阶段

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筑建设施工的过程,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履行签订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单方面进行合同变更,更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是合同订立的根本目标,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管理需要从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工程建设的全部环节着手进行,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当事人各方都能够严肃认真的履行合同义务,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措施

1.提高认识

当前施工企业开始注意到人员素质对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建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力都在不断提高,很多企业都开始重视文化修养以及个人综合能力水平的提升,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 施工企业需要承担很多并不合理的市场风险,但是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是需要循序渐进的,建设施工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就需要学习和建筑工程相关的《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并将其应用到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风险。

2.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法》来建立健全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组建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结合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形成完善科学的操作流程,从介绍信开具、招标信息跟踪、中标情况汇总、合同拟定、洽谈、变更、履行、违约、终止等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入手,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总公司要具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同时,分公司也需要进行自身管理制度的补充,减少盲目带来的合同风险。

组织机构方面,大中型施工企业需要成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还要在分公司和项目部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通过专人进行专职管理,选择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并且熟悉合同签订、变更、索赔等程序的工作人员负责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3.重视合同当事人资信审查工作

进行合同谈判之前需要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签约资格、履行能力、既往履约信誉等情况,施工合同文本最好能够套用工商局提供的合同范本,有利避免管理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足造成的疏漏,能够明显减少合同争议。但是很多在市场中很强势的业主以及发包方往往选择自己拟定合同,此时合同管理部门就需要格外重视起来,要对合同,尤其是免责条款进行逐条研究,防止无效合同或者歧义等问题,限制业主的风险转嫁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管理 解决对策

建筑行业里的一个不慎的合同就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境地。要增强合同管理的研究意识、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从而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1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1 对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据分析,我们发现施工企

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缺少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没有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了巨额的合同。建筑企业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仔细推敲,在签署合同时,一方面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双方也不按照国家规范来执行。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的约定,订立的合同过于粗糙。为以后的工程上的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埋下了隐患。往来信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以致发生问题后互相推卸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同样不符合规矩。

1.2 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当前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责任划分不明,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双方约定的应该履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的描述,比如说过多地强调承包方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较少,缺乏对违约的具体后果以及处理方式具体的描述,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清晰。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是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往往却认识不足,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建筑企业面对的问题是施工企业应如何有效的控制与规避风险,在竞争惨烈的建筑市场上,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充满着风险。

1.3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低下 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大多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的,我国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中,有很多都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1.4 忽视合同管理职能工作 不少建筑企业的管理层自身就不重视合同管理职能。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另一方面也未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因此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合同的具体状态及应该采取的相关措施。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目前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具体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经验决定着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质量和深度,从而造成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制度问题。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这里具体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会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二是法律问题。这里有两个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一个是合同法律滞后,另一个是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从而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三是认识问题。建筑行业不少从业人员只顾着到市场去承揽工程,却不去签订合同,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两类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结果遇到纠纷就没有了协商与调解的依据。

提出问题往往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

3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项目

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位,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主要是指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网络两点。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该部门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实现组织仲裁、诉讼、合同评审、履约监督、法律咨询等作用。

3.2 建立和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工作有自身特色。为了简化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的效率,企业需要据自身特点,从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因素,不同建筑企业因为其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合同管理应该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合适本企业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施工企业要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养

3.3.1 组织在职进修学习。必须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总结;网络学习;布置学习任务、定检查;进行短期培训。企业根据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3.3.2 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筑企业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3.3.3 选择合适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开招考和竞争招聘等方式选拔人员,也可以在本企业选择优秀员工担任,企业管理者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该具备素质条件,始终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合适人员放到此岗位。

3.4 积极重合同参守信用活动 上述三点解决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而外部措施是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了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此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的,建筑企业自身要积极主动配合,创造好的氛围。

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更加完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

参考文献:

[1]何红锋等编.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年6月.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必要性;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行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普遍的适用意义,建筑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至于某些工业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也具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但目的在于确定国家与企业相关的责、权、利关系,是一种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业务中对外订立的横向经济合同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建筑合同三种合同的主体和形式都是各自独立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我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三)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总之,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谷凤君;;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09年22期

[2] 袁亚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因素及管理对策[J];科技资讯;2009年32期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研究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1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加强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认真抓好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的三落实。从公司、项目部层层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营处为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法规处为配合部门。从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项目部层层实施的管理网络。各管理层间相应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检查、层层反馈、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

3抓好合同的签约和履约

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抓好三个阶段的规范管理:

3.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方(发包人)的工程信息进行评审,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

①做好建设方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调查建设单位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②做好建设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建设方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建设资金保障。

③做好建设活动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

3.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调查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招标文件),逐条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在大多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与发包人谈判。尤其注意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投标书做出的承诺,可作为谈判的一种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

为了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可行性、合法性,采取施工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的三权相对独立。具体做法是:企业经营处人员根据授权范围,办理权限以内的合同谈判,形式洽谈权;企业法规处人员和法律顾问对已洽谈形成的文本的合同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层批准合同;再由经营处人员办理对外签订合同手续。

3.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法实施合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双方明确的责、权、利,公司根据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圆满完成。

3.3.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施工企业应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图纸、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3.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①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履行好施工方义务。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好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工程有延误,采取赶工措施,确保合同工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如期供应材料、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工程款。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竣工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期的义务。

②加强履约期间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项目部应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情况,每月应向经营处、法规处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单等重要资料。

经营处、法规处应对项目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偏离原因,分清职责。若有重大偏离,向领导层汇报。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工期分段要求和工程进度款的收付情况要及时要领导层汇报。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对与非常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要及时纠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这样才能以合同为依据,以详尽的资料为基础,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成包价,做到有理有据。

③加强合同履约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根据合同中的法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进行反索赔。施工企业在签约后要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将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案,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重要内容变更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从而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规范,通过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当前建筑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者若干问题。经过分析和思考,认清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不断消除问题出现的温床,找出解决对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适宜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之路,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结合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经验,谈一些关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与大家共琢。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合同主体不当的问题、合同文字不严谨的问题、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准确的问题、合同条款有遗漏的问题、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以及签订无效合同等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不当造成一些不利于企业管理和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的情况发生;由于忽视漏掉违约条款的制定,一旦发生违约,没有依据去处理违约情况;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无法执行,给管理带来麻烦;另外有些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出现了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有些境外合同文本存在着疑问,由于地域、国情、民族、文化的不同,致使合同意思不清,导致缺乏可操作性。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了损失;没有及时发出书函/会议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由于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便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从我国法律的发展滞后、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上和对专业的重视和学习上以及从合同制度的管理上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制根源和制度根源,总结如下:

1、历史根源。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很多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管理方式、方法及手段还沿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比如任务靠上级下达,资金靠财政拨款,一切都依赖于上级计划。因此他们不讲合同,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

当社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合同不很规范,也会出现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老本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深感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当今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相对较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在合同和合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认识根源。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认识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就不能发挥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产生的作用。我认为要消除这种认识根源,就要充分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的含义,明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要从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能够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还要明白,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3、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合同法律的作用,大而言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小而言之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否则为无效。

4、制度根源。是讲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为此我认为虽然制定和完善了制度,还要更严格地执行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解决对策: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②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1篇

1.1合同起草、谈判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1.1“霸王条款”“霸王条款”顾名思义是一种不平等的合约。当设计院与成熟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这种开发商会要求合同草案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设计的合同模板。这种合同中就无法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了,比如双方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比例相当悬殊等。倘若经营人员的签约之前没有仔细阅读合约内容,或者在谈判时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就会因此签订不平等的“霸王条款”。

1.1.2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

设计进度是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协商确定的,用来约定设计人提交图纸的时间。这个时间在签订设计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具体列出,比如文件×年×月×日提交施工图设计。然而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在晚餐前一阶段的设计任务之后须有由甲方对其进行确认之后再开始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而且该设计还需要通过规划、建委、环保、绿化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各种批复后才能进行后阶段的设计工作。建设方的确认时间以及各部门的审查时间都是不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的绝对时间很容易导致设计者成为违约方。

1.2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后续的市场行为和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做铺垫[2]。然而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条款繁多而且内容繁杂,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仔细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或者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使用“口头合同”等都是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的原因,这样的合同很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应。

1.3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是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参考。在签订合同的实际工程中,甲乙双方通常会因为利益关系刻意避开招标书中不存在的内容和指标。与此同时,施工承包商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要求签订缺乏平衡的条约,而且有时候霸王条款会部分甚至全部通过招投标产生的合同条款。比如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等。

1.4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把重心放在招标上面,而往往对合同管理掉以轻心。很多项目管理机构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均不完善,甚至都没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这样就没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的踪跟以及动态的合同管理。尽管建筑企业设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却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高低不齐。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企业领导应该学习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应该认真学习《建筑法》、《合同法》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对于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尽可能的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建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从而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也是必要的,他们需要对合同管理中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等涉及的知识了如指掌,精通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和索赔等能力。

2.3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对于合同质量我们需要从头开始,从而有利于经营风险的降低。首先,要深入了解所要投标的项目的理想情况、业主资金是否到位情况等,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商业诈骗;其次还要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防止合同中存在陷阱或缺陷。对于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不可以就此妥协,而是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2.4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组建一支专业技能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对将要实施的合同制定一套完整的阶段性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应对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意识而产生的疏漏,并且要及时处理好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协调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

2.5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等去选拔企业所需要的能够担任合同管理人员的优秀人才。同时对这些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工作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3.结语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项目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clarify the core position in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erformance period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而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管理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

合同管理是一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如何对一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有一个好的控制,应该是合同管理的延伸。换句话说,项目管理的内涵是合同管理,外延才是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所以不仅需要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它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 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特别应提高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组织好在职学习。抓好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中、期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3.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施工企业一般比较重视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过程,但对合同的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等往往重视不够。每一个建筑企业都应该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周工作报送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周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运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 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1)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往往只注重费用索赔,忽视工期索赔。由于变更或索赔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总工期造成影响,如果承包商不重视工期的索赔,最终往往导致业主催工期,逼进度。如果没有工期索赔,承包商只能加速施工(赶工),从而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如果加速施工仍没有按期完工,既落了个逾期完工的罪名,还增加了施工成本,形成“名利双丢”的局面。如果重视工期索赔,即使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按期完工,承包商还可以主张加速施工的费用补偿和提前完工奖励,结果则是“名利双收”。工期索赔其效果最终会反映在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上。

(2)充分认识索赔时效的效力,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的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可拒绝权利人的索赔主张。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未就此丧失。因此,一方面如果被索赔方即请求权义务人主动放弃索赔时效的抗辩权,其仍可自愿履行该债务,给权利人以补偿,索赔方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即使被索赔方不知道时效届满的事实,也不能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另一方面,被索赔方也可以在时效届满,提出索赔时效抗辩的同时,仍可基于道义或公平原则,给予索赔方适当补偿,即所谓的道义索赔,索赔方也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

(3)充分认识收集索赔证据的重要性。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实践中,承包人即使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如果承包人拿出的索赔证据漏洞百出,前后自相矛盾,经不起对方的推敲和质疑,不仅不能促进索赔的成功,反而会被对方作为反索赔的证据,使自己索赔问题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收集有效的索赔证据是搞好索赔管理不可忽视的。

4.结束语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只有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提炼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对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增进企业效益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评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06,01.

[2]徐炜.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04,31(4): 147-148.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越来越少,合同风险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增强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

1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首先,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目前阶段,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还不高;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1.2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承包单位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由于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之缺少合同管理人才,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之外,施工承包单位也面临着尚不规范的建筑市场运行环境。由此可见,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是建筑业进一步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3 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还存在一定不足。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管理研究较少。只重视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目前对合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许多研究是通过案例分析来阐明的。缺乏对合同内容的系统性分析,缺乏对案例本身的理论性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管理涉及到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索赔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赢利。

2.2 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按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三个核心内容,即按国际通行的程序进行招标、采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按合同条件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目前我国已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对建筑企业是一种压力。如果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就不平衡,而作为承包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就会处于更不利的地位。

2.3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公司和承包人进入了中国的建筑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迫使国内的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激烈的竞争中才不至于被淘汰。

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的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建筑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按具体过程可将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施工合同索赔等三方面。

3.1 合同的订立

3.1.1 合同条款应准确,明晰。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的条款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条款定义一定要清楚准确,双方责任界限明确。合同条款应是肯定型的、具体的、可执行的。针对一个具体问题,各方责任义务应十分明确且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应统一。

3.1.2 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以往的工程合同强调制衡,所以合同重点在于双方责任和权益的互相制约,权力和工作的相互制衡。但是合同中过多的制约措施会造成项目实施中过多的障碍、低效率和高成本。过分强调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性,容易导致许多非理的发生。这在合同中有明显体现。

3.1.3 合同条款应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适用的工作程序,如质量管理程序、付款程序、变更设计程序等;确立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的管理机制,从而使承包人有管理和革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及合作的态度;合同适应工程的应用,行文清晰、简洁、易读、易懂,尽可能使用工程语言和表达方式,而不是法律语言;合同标准化,采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灵活性,合同文本不要受标准合同文本的约束,应根据具体工程灵活处理。

3.2 合同的履行

如果订立合同是基础,那么履行合同则是关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完成的项目工程量和对应的清单单价计算的价款额,再计入确定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工程价款调整金额等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质保期满退还承包人质保金后,整个合同就算履行完毕。因此合同的履行贯穿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的。为了做好合同的履行,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 首先,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敦促发包人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查,以防止合同违规、违法及明显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

3.2.2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向合同的执行者进行合同交底,使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履行职责,不要依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避免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

3.2.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以“伙伴关系”来处理各方关系,尽量化解矛盾。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若出现纠纷,尽量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尽量避免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避免双方出现对立情绪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3.3 施工合同索赔

施工合同索赔是一项很复杂、很困难的工作。因为要做好施工索赔,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并能熟练地应用有关合同条款。凡是有丰富承包施工经验、合同管理水平较高的承包人,其索赔要求的成功率就较大。然而不是索赔一提交索赔报告就能成功的,有时候还可能遇到业主的反索赔,因而施工索赔策略的应用也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3.3.1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期间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分析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为索赔成功埋下伏笔,准备依据。

3.3.2 在索赔的过程中,承包人还应注意索赔的时效性。一般施工合同中都有施工索赔时效的规定,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承包商的合同索赔只有在索赔时效内才是有效的。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应尽快请监理工程师到达现场,并请示其作出书面指示。同时,对拟索赔事件全过程进行录像或详细记录,作为索赔证据。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工程师提交书面索赔通知。最后,要按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规定的时限报送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的其他内容。

3.3.3 索赔本来应视为承包人与业主之间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业主总是认为索赔是一种消极的不合作的行为,而且每当业主看到关于索赔的字眼就反感。因此,承包人在索赔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尽量不以索赔报告的形式向业主索赔。另外,在编写索赔报告时尽量不要用“索赔”二字,这对索赔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4篇

对建筑企业来说,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活动中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合同管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利润的高低,建筑企业必须从头到尾注重合同管理,并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及实时、动态的管理,无论在意向、草拟、商洽、谈判过程中,还是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中间履行、再次修改、补充及终止、失效等过程中,都需要全过程、系统性地把控跟踪,做到合同细节无小事,在终止及失效前一天,仍需要认真执行、履约,避免因合同履约和合同管理问题造成未履行自身义务,进而造成损失等情况发生。

2加强合同管理措施

2.1加强合同事前管理控制

合同事前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前的管理控制,它是整个合同管理控制的核心和前提,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合同签署的全部内容和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履行、终止等全部规定。合同“事前”管理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加强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在合同标准范本填写过程中,不认真填写甚至出现前后填写内容矛盾的情况。这就需要合同填写人员认真填写,并由专人对合同填写内容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内容模糊、矛盾甚至错误的情况发生。②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涉及的相关利害方未能够充分认真解读合同拟定条款,甚至不清楚条款,将给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和问题。这就需要在合同草拟好后送于相关职能部门、以后具体执行部门及主要具体负责人处进行详细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综合单位的法律、经营、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行综合评审。特别是在关键条款内容方面,更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予以完善,从源头上避免因条款本身存在问题而在签订时未发现造成履约的被动及公司的损失。③在合同原则和细节方面,出现违反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导致无效合同,合同构成主、次未分清,合同条款不完备,合同主体不明确及出现矛盾等情况。这就需要首先从合同有效性方面入手,所有条款及后续的补充条款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同时明确合同主体,前后做到一致并始终不变,避免出现主体非法或者无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严格合同条款,避免因表达不准确、不完整、不严谨甚至容易出现歧义等情况,造成合同履行纠纷,甚至提前终止合同而给公司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在笔者身上就有曾因两个字的表达不严谨而损失数十万元的例子,而某单位也由于合同条款的漏洞造成了几百万元的损失。因此,要从源头上堵住合同漏洞,避免合同条款出现不全面、不专业、不完备、存在漏洞等情况,从而避免公司违约,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2加强合同事中管理控制

合同的事中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后的全面管理控制,它是整个合同实施履约阶段的管理控制,因为它直接涉及合同签署的全部内容履行、修订及终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加强管理措施予以解决,主要有: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相关程序没有及时响应。例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在应该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却没有正常行使,碍于各种因素,不愿在合同方面与发包方翻脸;在出现变更情况时,没有及时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遇到属于发包方的问题而需要书面发函确认时,不及时进行发函确认;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签认,不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进行隐蔽工程签认等种种不严格履约的情况,一旦发生履约纠纷,承包方就会处于劣势地位,极不利于根据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权利。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建筑企业作为承包方,法律意识和合同履约意识不强,承包方与发包方鉴于曾经是上、下级关系,怕犯上,认为只要过程中协调好即可,没必要逐一履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造成国内大量建筑企业同发包方对薄公堂而以败诉收场,归根结底就是没有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规范双方行为。由此可见,建筑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履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或因为小的失误造成更大的不可控的损失和出现潜在的合同隐患或漏洞。②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人才缺乏,缺少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且合同知识的更新速度慢,特别是曾经属于事业编制的建筑企业在国家由计划经济转换到市场经济后,其观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建筑施工合同的实行仅仅是表面文章,企业自己吃亏或者让步也是应该的,却不知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建筑施工企业竞争愈加激烈,没有准备或者不够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往往会在初期遭受损失。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走过场、拍脑袋决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条款执行,不打人情牌,真正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大潮中。当然,作为施工建筑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有利的合同条款,真正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③责任不清,岗位设置不完善,缺乏整体系统。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岗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控制体系,完善合同管理。

2.3加强合同事后管理控制

合同的事后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终止后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它是对整个合同草拟、谈判、签订到实施履约阶段管理控制的总结提炼,以为后续类似工程合同的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参考。

3结束语

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研究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1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加强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认真抓好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的三落实。从公司、项目部层层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营处为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法规处为配合部门。从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项目部层层实施的管理网络。各管理层间相应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检查、层层反馈、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

        3抓好合同的签约和履约

        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抓好三个阶段的规范管理:

        3.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方(发包人)的工程信息进行评审,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

        ①做好建设方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调查建设单位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②做好建设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建设方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建设资金保障。

        ③做好建设活动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

        3.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调查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招标文件),逐条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在大多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与发包人谈判。尤其注意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投标书做出的承诺,可作为谈判的一种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

        为了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可行性、合法性,采取施工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的三权相对独立。具体做法是:企业经营处人员根据授权范围,办理权限以内的合同谈判,形式洽谈权;企业法规处人员和法律顾问对已洽谈形成的文本的合同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层批准合同;再由经营处人员办理对外签订合同手续。

        3.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法实施合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双方明确的责、权、利,公司根据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圆满完成。

        3.3.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施工企业应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图纸、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3.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①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履行好施工方义务。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好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工程有延误,采取赶工措施,确保合同工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如期供应材料、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工程款。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竣工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期的义务。

        ②加强履约期间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项目部应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情况,每月应向经营处、法规处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单等重要资料。

        经营处、法规处应对项目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偏离原因,分清职责。若有重大偏离,向领导层汇报。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工期分段要求和工程进度款的收付情况要及时要领导层汇报。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对与非常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要及时纠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这样才能以合同为依据,以详尽的资料为基础,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成包价,做到有理有据。

        ③加强合同履约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根据合同中的法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进行反索赔。施工企业在签约后要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将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案,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重要内容变更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从而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