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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税务范文

初级会计税务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税;税收负担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79-02

1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现状

现行增值税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征税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外购初级农产品加工后仍为初级农产品,销售时仍适用13%的低税率,称为初级加工;二是企业外购初级农业产品加工后不再是初级农产品,销售时适用17%的基本税率,称为精深加工。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颁发《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用正、反列举法对初级农业产品进行界定。

1. 1 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现状

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按自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上的收购金额依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后直接销售或经初级加工后再进行销售时,以实际销售价格换算为不含税销售价格乘以13%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在这种税款抵扣政策上,按含税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按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形成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越积越大的现象。

国家税务局的征管员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食品加工厂、农产品购销公司这一类企业有税金长期倒挂现象,仔细查账、对比,企业并没有偷税漏税的迹象,正常的购销活动,如实计算下来,进项税额总是大于销项税额。以本地某家甜玉米生产企业为例,该企业2008年全年收购玉米480吨,玉米平均收购价每吨1500元,经过蒸煮冷冻包装后销售往南方某公司,销售价平均每吨1600元。经计算,全年收购金额为72万元,全年销售额为76. 8万元,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72×13%=9. 36万元,销项税额=[SX(]76. 8[]1+13%[SX)]×13%=8. 84万元,应纳增值税额=8. 84-9. 36=-0. 52(万元)。

可见,由于“低征高扣”的税收政策原因,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无税可收,有的企业甚至抵消了非农产品应税货物销售的应缴增值税,增值税长期负申报、零申报,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1. 2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现状

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一般为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销售时,初加工的农产品按13%计算销项税额,而深加工的农产品按17%计算销项税额,深加工农产品销项税率比进项税率多4个百分点。而其他行业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都是17%,税率差为零。农产品加工行业是微利行业,在增值税率方面非但没有优惠,反而高于其他工业品加工业。这样“高征低扣”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以当地淀粉厂为例,某公司2008年收购玉米用3000万元,按13%税率计算进项税额390万元,生产出淀粉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缴纳增值税10. 14万元,亏损额400万元。如果按17%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为510万元,则可以减少生产成本1200万元,实际赢利800万元。可见,由于“高征低扣”的税收政策原因,导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收负担重,不合理。

2 分析形成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不公平的原因

2. 1 计税依据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以含税的购进价直接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进项税额,直接销售或经加工后再销售时,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我们以一个例题来分析其实质,例如某企业购进100元的玉米,加工成速冻玉米又以10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其进项税额=100×13%=13元,其销项税额=[100/(1+13%)]×13%=11. 5元,应纳增值税额=11. 5-13=-1. 5元,可见,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没有增值的情况下,会出现应纳税额-1. 5元。这个问题的存在,是因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不同,形成了“低征高扣”的现象。实际情况中,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初级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和扣除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农产品毛利率只有超过13%的水平才有可能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才有可能实现税收,就现阶段农产品市场行情而言,此类企业的毛利率最高也不超过10%,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很难实现税收。因而造成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增值税负申报和零申报的现象,企业增值不缴税,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存在漏洞,客观造成了税负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增值税补贴。

2. 2 税率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精深加工的农产品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我们以一个例题来分析其实质,例如某企业用100元购进玉米加工成淀粉,再以100元销售出去。其进项税额=100×13%=13元,其销项税额=[SX(]100[]1+17%[SX)]×17%=14. 53元,应纳增值税额=14. 53-13=1. 53元。可见,企业的经营活动即使在加工环节上没有实现增值,原价进,原价出,也会发生应纳增值税。这个问题的存在,是因为农产品加工品的税率设计不合理,形成“高征低扣”的现象,这样的税率制度,使得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收负担重,不利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与工业加工品相比,农产品加工品明显处于不平等地位,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势必造成竞争能力不强。所以必须调整这一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 3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界定初级农产品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初级加工农产品适用13%的税率,精深加工农产品适用17%的税率。这就使得初级农产品认定标准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制定的,近几十年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释”难免存在不适应问题。这些年,不少农业生产者改变了生产经营方式,由过去从农田直接收获并出售农产品,转变为简单加工处理,甚至通过机械化生产出售农产品,这使得“注释”无法认定是否为初级农产品。例如玉米作为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有的农民经过挑选整理包装后再出售,有的蒸熟后出售,有的进行真空包装,有的进行冷冻,面对这样的情形,税务机关确定征税与不征税,税率为13%还是17%,就成了一个两难的问题。造成了税负不公,征管有漏洞。

初级农产品认定上的制度与实际脱节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初级农产品认定标准不够完善,具体原因是现行税法《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过窄,不适应当今农产品购销贩运社会分工精细化现状。如今,农户为了使自产农产品便于保管、保质、方便运输,自己进行简单加工,然后再销售,这一加工后的农产品大部分已不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列举的初级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农民不能享受免税优惠。经过企业加工后的农产品也不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范围,企业不能享受低税率优惠,这就加重了农民负担,加重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负担,使得优惠政策失效。

3 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合理化的建议

3. 1 统一计税依据

改变现行的对农产品增值税以买价计提进项税额的规定,统一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提依据。根据增值税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将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进项税额,这样就和销项税额计算相配比。不管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统一以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从根本上解决因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计算口径不同而造成的“高扣低征”问题,解决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税金长期倒挂的问题,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

3. 2 统一税率

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优惠税率,建议不考虑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和加工程度,统一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一般企业实行13%的优惠税率。这样,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存在的“高征低扣”问题,减轻了税负,又体现了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扶持,从而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3. 3 修订认定初级农产品的标准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尽可能都列入《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享受农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扩大、拓展《农产品征税注释》范围,建立认定初级农产品的标准,便于税务人员把握的标准,在遇到《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没有列举的新的农产品类别时,建议建立以下几项标准据以确定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1)原生态物不可直接使用标准。只要农民直接从土地中收获的未经过任何处理,或经过简单处理但依旧不能使用的农产品,如将大的切成小的,长的切成短的,和原生态物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则属于免税初级农产品。

(2)手工简单加工不填加辅料标准。对农产品加工是通过手工操作,而不是机器设备来完成,在简单加工过程中,没有添加其他辅助原料的农产品,认定为免税初级农产品。

(3)简单初级包装标准。从包装工艺角度来看,是否采用高级复杂技术包装,若没有采用,可认定为免税初级农产品。

参考文献:

[1]杨斌,陈龙福. 初级农产品增值税问题调研报告[J].税务研究,2006.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3篇

第二条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是在本市注册、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企业应:

(一)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

(二)对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实行以项目为成本费用归集对象的会计核算;

(三)对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活动。

(一)新产品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全新型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产品使用功能的活动。

(二)新工艺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工艺要求、加工方法等比原有工艺有明显改进,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及实用性,并在一定范围内首次应用的工艺的活动。

(三)新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一定地域、时限和行业内有创新并具有竞争力的技术的活动,其技术包括:首次发明创造的技术及国内尚未形成的开发成果;技术性能有重大突破和显著进步的技术;对原有技术进行重大改进的技术。

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一)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

(四)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五)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

(六)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市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列入各级行政部门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自主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初审确认工作。其中,列入各级经贸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市经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其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初审确认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受理工作,并依据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初审意见对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进行核实。

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研究开发费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政府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过初审确认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跨年度的,每年只对该项目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七条企业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送交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第八条经涉税鉴证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通过初审确认的研究开发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鉴证报告格式以广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为准。

第九条企业对已列入各级科技、经贸行政部门或其他各级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申请办理企业配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初审时须报送如下材料:

(一)各级科技、经贸行政部门或其他各级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立项文件)、任务书、技术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附件1);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第十条企业对自主设立的研究开发项目向科技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初审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附件1);

(二)企业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附件2)和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自主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五)项目查新材料或科技成果和专利等证明。

第十一条企业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纳税年度需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交企业所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于次年2月1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汇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确认。

初审确认后,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将其中三份申报材料退回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将其中两份退回企业。

第十二条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初审结果,分别向市税务行政部门反馈,并提供《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目录》。

第十三条企业收到初审确认材料后,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随同报送如下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

(一)通过初审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五)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六)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

第十四条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的扣除标准按照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对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企业,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市税务行政部门在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或检查中,对研究开发项目初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市税务行政部门提出,会同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和处理。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有关事项,按照《试行办法》施行。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肉类食品加工;税务风险;识别;规避

[中图分类号] F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7- 0006- 03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以及纳税经营行为的不当可能导致纳税义务增加或额外支出而形成的损失[1]。由于肉类食品加工业自身所固有的生产经营特点,适用税制的复杂性、多样性,其在生产经营各环节较其他生产企业更多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税收风险,极易造成企业多缴纳税收或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损失,降低生产效益。认真识别分析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特有税务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减少非正常税收损失,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效益。

1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经营特征

肉类食品加工按加工的深度不同,可分为肉类食品初级加工和深加工。初级加工是指加工后的产成品属于国家关于初级农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是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分割、切块、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可供人食用的各类动物肉制品,如白条肉、分割肉、保鲜肉、肉片、肉丁等。其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科技含量较低,产品附加值低。而深加工则指加工后产成品不再属于初级肉类食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如肉类熟制品、火腿肠、各类肉类食品罐头等。其特点是以肉类食品为主要原料,通过应用更深的加工技术,使产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附加值较高,形态和属性可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现阶段,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控制较难。由于我国农民或其他农业生产者是原材料的主要来源,生产养殖设施较为落后,生产地点分散。生产原料往往是多点收购,并且以现金或信用卡结算为主,因而内部控制难度大,企业在收购数量和金额上极易出现失控或虚假行为。

财务核算、财务管控的难度大。由于内部控制难,购进各类物资难以取得票据,原材料保管难,自制材料票据及核算工作量大,账实核对比较繁琐且准确性差。

2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解析

税务风险按产生原因,可分为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未纳税、少纳税面临税务机关查处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与声誉损害等风险,以及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按税务风险的性质,可划分为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险、信誉与政策损失风险。从纳税遵从角度看,税务风险主要是指纳税遵从风险,可分为税收政策遵从风险、纳税金额核算风险和税收筹划风险3种类型[2]。

2.1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少缴纳税收的风险

(1)企业故意偷逃税款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在收购、保管、生产、销售各环节较多,自制核算凭证较多,尤其交易对象是点多面广的农户,现金使用量较大,企业内控难度大,成本高。原材料价格受供应量变化影响强,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不可变性,因此企业的经营风险较一般企业高。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需尽量减少税款费用支出。通常在预期税务检查查出率不高的思维下,就有可能利用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现金交易较多,难以实施税务监控的特点,采取销售产品故意不开具发票,资金体外循环等手段,隐瞒产品应税销售收入,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或利用原材料收购发票开具对象是农户,无账可查、结算多数使用现金、收购量大、价格随时变化,很难查实的特点,要么“虚购”原材料,要么“虚增”收购价格、数量,从而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原材料收购成本,达到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从整个行业来看,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零、负申报现象较为普遍。这就极易引起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关注,面临严格的税务稽查。一旦受到查处,不仅需补交所偷税款,还要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产生额外的负担和声誉损失。

(2)税收政策信息缺乏的风险。国家关于肉类食品的税收政策法规众多,变动频繁,企业很难及时全面地掌握所有政策法规,导致信息滞后,企业主观上并不想违法,但由于对税法不精通不了解,其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而全然不知,就会产生少缴税风险。比如,国家对初级肉类食品的范围进行调整,造成企业产品的适用税率提高,而企业则继续按原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国家对肉类食品流通企业减免增值税,但企业认为加工业也同样享受减免增值税而少申报税款,从而造成少缴税风险。

(3)过分纳税筹划的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优惠较多,给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但税收筹划在减少税负的过程中也存在风险。一是筹划人员的水平不一,其制订的筹划方案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商业理由,从核算、处理的表面或形式上看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有违税法,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如对低税率和高税率产品收入的划分筹划,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为低税率收入过低,而进行调整补税产生风险。二是经营活动变化可带来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其制订的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如果还按筹划方案申报纳税,就会面临补税风险。

2.2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多缴纳税收的风险

现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都实行税款或成本费用抵扣制度,征管程序行为也成为税款计算的一项重要因素。此外,国家对“菜篮子”工程采取扶持政策,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适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不能遵从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就会失去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或优惠条件,从而造成多缴额外的税款,使其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

(1)肉食品加工企业在筹建、成立期的税务风险。新办企业都有一个从筹建到正常生产经营的过程,企业通常只注重正常经营后有关税收风险防范,现代化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需要有较大的场所和较多的大型生产设备,建设周期更长,这样极容易使企业认为在筹建、成立时期,因无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得,没有应税收入和所得,而对筹建成立时期未及时办理有关资质的行为造成正常生产经营后税收缴纳的影响没有足够的识别,使企业在正常经营后面临多缴税款的风险。税法规定,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该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不在规定的时期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就会面临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一般来说,企业为避免罚款都会在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证,而对企业今后纳税的有关资质办理未有足够的认识,认为企业在筹建期的业务只有基本建设,房屋、生产设备安装都未完工,生产人员都未到场,生产材料物资还未购进,为了减少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工作量,就申请按非正常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等到正式生产经营后再办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正常申报。这样的安排,会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后的申报纳税造成多缴税款的风险。第一,会造成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款无法得到抵扣,从而多交税。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所包含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但如果未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会认为筹建期购置的固定资产属小规模纳税人的购进,所含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从而失去税收抵扣权造成多交税。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成套设备多,价值高,其购置都发生在筹建期间,其包含的进项税如不能抵扣,会大大增加企业的应缴纳增值税,增加生产成本和费用,减少经营利润,给经营带来更多风险。第二,会造成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的风险。企业推迟到准备生产经营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因为认定需经税务管理机关审核批准,需要有一个过程,如果不及时认定,而企业又因为生产经营的计划安排而开始了正常生产经营,这不仅会使企业为生产所购进的原材料无法抵扣进项税,而且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也会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税。而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前期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购进投入大,相应进项税额也大,运营初期一般不会产生增值税税收。不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从而会造成企业多缴纳当期购进原材料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和按征收率征税的额外税收。

(2)企业生产经营收购畜禽类动物环节存在的税务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主要是畜禽类动物,畜禽类动物大多数来自畜禽养殖生产者。因为畜禽养殖生产者自己养殖的畜禽类动物免税,企业无法取得生产者开具的销售发票,因此根据税法规定,收购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收购其自产的肉类食品,可以凭收购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如果企业开具收购发票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就有可能无法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产生多缴税款风险。一是企业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填开、使用方面不规范。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领购并开具,且用票量大,点多面广,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这就使得收购企业开具收购发票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如不按规定填开数量、单价、金额,收购对象信息填开不全,无收购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这使税务机关无法确认其真实的收购数量金额和收购对象,无法核对是否虚开。税法规定,对不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允许其计算进项税额。二是收购对象不是所收购畜禽类动物的养殖生产者,无法达到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的抵扣要求。此类风险收购企业相当难以控制。因为畜禽类动物生产地多为农村地区,作为从事畜禽类动物贩运的个体经营者与畜禽类动物的养殖生产者在身份证住址信息方面无显著差异,企业在收购畜禽类动物时很难确定是否为收购对象所自产。如果企业从从事贩运的个体经营者手中收购畜禽类动物而开具了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虽然交易内容都是真实的,但是不仅不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多负担13%的增值税,还要面临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处罚。这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成本不可控、多缴额外税收的风险。

(3)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环节存在税务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因加工程度不同,分为初级加工和复杂加工。对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加工产品,其销售收入继续适用肉类食品13%的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经复杂加工,改变形态的产品,则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在销售环节存在以下多交税收风险。一是可能把低税率产品收入按高税率计提销项税额。有些产品鉴定复杂,企业为避免与税务机关争议,对符合条件的低税率产品按高税率计提,比如把简单包装肉按17%计提销项税额。二是国家对初级肉类食品范围规定有一定的调整,有些原先适用高税率的产品可能新政策改为适用低税率,但企业因信息不畅没有及时调整适用税率。三是企业会计核算贪图简便,对适用不同税率的产品收入没有分开核算,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从而造成企业多交额外的税收。

(4)企业所得税申报存在的税务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肉类食品初级加工的纳税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此项减免税需要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资格确定。这就造成两方面税务风险:其一,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申报并办理肉类食品初级加工纳税所得认定,就不能享受免税资格,则需按税率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其二,如果企业因生产形式的多样性,既有深加工产品所得,又有初级加工产品所得,企业不能分开核算两类产品所得,那么企业就不能享受初级加工产品的所得免税待遇,使企业承担额外的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少企业可支配的净利润。

4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税务风险的规避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了经营成本,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所得,使企业承担不应有的负担,影响了正常经营。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减少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树立全面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依法纳税。企业应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和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全面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找出存在的税务风险点,并对照税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经营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及时排除或化解税收风险。比如在企业成立之后,应尽快地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税务资格,做到全流程符合税法所需资质条件规定,从而规避多缴税收风险。

第二,加强内部经营税务信息交流和沟通。收集的各种财税政策信息进行必要的加工与分析,结合企业经营,形成本企业的税法文集。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和营销计划,及时识别分析风险,完成税务风险识别实时报告、专题报告和综合报告,供相关业务部门和决策部门参考。对于对税收影响较大的因素,应提出修改建议,使税收支出最小化。

第三,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和财务管理。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需要有规范的业务操作和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验明收购对象的身份证明,建立大额收购对象资料库。做到只对确认为农业生产者的收购对象开具收购发票。其次,尽量少采用现金结算,规定超过一定额度,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付款,使资金流、物流、票流三者相互印证,减少业务人员虚开、错开现象。提升业务人员和开票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使开具的发票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

第四,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依托税务服务机构规划税收事务。多与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人员交流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对于没有把握的税收政策或涉税业务处理方面的困惑进行提前咨询,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动态,可获得税务机关的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现代企业经营活动日益繁杂,企业组织的并购、重组业务越来越多,涉及的税收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依托专门税务服务机构,对企业的各项涉税行为进行税收规划,有效控制税收风险,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5篇

虽然我国财政部已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和22个应用指引,但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建设进展仍较为缓慢。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和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CIMA)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先后了各自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这是世界上目前为止水平最高的两个管理会计能力框架,无疑会对全球的管理会计师能力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本文对这两者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我国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建设的初步思路,以期有助于完善我国管理会计体系。

二、CIMA和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比较分析

2014年4月,CIMA联合AICPA了其权威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CGMA能力框架》[1](以下称“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以“道德、诚信、职业精神”为基础,提出了包括“技术、商业、人际、领导”四大核心技能下的四等级能力框架,并对四大核心能力做了基于四个等级(基础级、中级、高级、专家级)的细化。2017年9年,IMA也以管理会计实务公告的形式了自己的能力框架——《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2],突出了管理会计师应具备的五大能力,即规划和报告、决策、技术、运营、领导,其中领导能力是核心,为其他四大能力提供支撑;同时还对五大能力进行了基于五个等级(有限知识级、基本知识级、可应用知识级、熟练技能级、专家级)的细化。

1.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规定的比较分析。

(1)“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的专业能力分析。第一,技术技能大类,包括8项专业技能:财务会计与报告,成本会计与管理,经营规划,管理报告和分析,公司财务和司库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会计信息系统,税收战略、计划和遵循。每类专业技能下又包括若干项子能力。财务会计与报告技能包括:①会计准则子能力,确保所在组织根据国内或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运营,履行法定职责及义务;②交易会计与结账子能力,根据会计准则对财务交易和事项进行记录、调整、对账、结账;③财务报告及合规子能力,按照法规要求、适当运用会计政策及技术,为特定主体或企业集团编制内部和外部财务报告。成本会计与管理技能包括:①成本会计子能力,记录和分析生产中与动因有关的成本,并把这些信息应用于组织决策中;②成本管理子能力,记录、规划及管理成本(包括产品定价和供应链分析),并通过成本管理支持企业战略实施。经营规划技能包括:①规划、预测与预算编制子能力,做出和某一特定期间战略计划并行的评估及量化,包括计划销售量及收入、资源数量、成本及费用、资产、负债、现金流量,以及其他非财务指标;②资本支出及投资评价子能力,基于战略一致性、支付能力、可接受投资报酬、优先顺序,对投资进行评价。管理报告和分析技能包括:①财务分析子能力,分析财务报表和资料,根据时间推移及其他组织比较,提供组织财务状况及业绩的深刻见解;②管理报告子能力,就组织的运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讨论、传递和报告(包括质量报告、可持续性报告、客户盈利能力报告);③业绩管理子能力,计量并监控业绩,确保组织及个人目标的实现;④差异分析子能力,分析识别差异及根源,并提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⑤标杆管理子能力,将组织流程和业绩与其他组织或行业最佳实践相比较。公司财务和司库管理技能包括现金管理、兼并和合并、资金政策与资金风险管理、公司估值、企业融资五项子能力。会计信息系统技能包括构建信息系统环境、开发会计应用程序、技术开发与提供IT解决方案三项子能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技能包括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反馈与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五项子能力。税收战略、计划和遵循技能包括税法、报税预审核、税务会计、税务监察、税务筹划五项子能力。第二,商业技能大类,仅包括1项专业技能:战略。分为战略基础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等级。综上所述,“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专业能力包括三个层次:大类能力、技能、子能力,共包括两大类、九大技能、31项专业子能力;对每一专业技能、专业子能力又做了四等级划分。(2)“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的专业能力分析。第一,规划和报告大类,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记录保持,战略和战术规划,预测,预算,业绩管理,成本会计和成本管理,内部控制,税务会计、税务管理与筹划。本大类下包括9项专业能力,每项能力又划分成五个等级。第二,决策大类,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公司财务、经营决策分析、全面风险管理、资本投资决策、职业道德。本大类下包括6项专业能力,每项专业能力又分成五个等级。综上所述,“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专业能力包括两个层次:大类能力、分项能力,共包括两大类、15项能力;对每项能力做了五等级划分。(3)专业能力的比较。由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二者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内,虽然规定的管理会计核心能力总分类数量不同(IMA五类、CIMA四类),但专业能力的规定基本是相同的,都涵盖了财务会计能力(账务处理、对外财务报告)、公司财务能力、成本会计能力、管理会计能力(预测、规划、预算、经营决策、资本投资、管理报告分析)、内部控制能力、企业税务管控能力、战略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八个方面。这八个方面的专业能力构成了管理会计师的专业基础。

2.管理会计师经营(运营)把控能力规定的比较分析。

“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下的管理会计师经营(运营)把控能力主要包括:第一,商业技能大类部分:宏观经济分析、市场和管制环境、商业关系、流程管理、项目管理;第二,领导技能部分:变革管理。共包括六大经营(运营)把控能力(技能),并对每一专业技能做了四等级划分。“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下的管理会计师经营(运营)把控能力包括:第一,运营大类部分:特定行业知识、运营知识、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项目管理;第二,领导大类部分:变革管理、冲突管理、人才管理。共包含七大经营(运营)把控能力,并对每一专业能力做了五等级划分。从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就对运营或经营的把控能力来看,二者都对管理会计师的运营(经营)能力做出了规定(认知行业及宏观环境、流程管理或掌握运营知识、项目管理、变革管理),但“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规定更充分,除了上述内容,还包括持续改进、冲突管理等。

3.管理会计师信息技术能力规定的比较分析。

“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没有将管理会计师信息技术能力作为四大类能力之一进行单独列示,而是主要体现在技术技能部分中的会计信息系统。虽然只有三项信息技术子能力,但在四等级划分里面,规定管理会计师不仅要有驾驭会计信息系统的技术能力,还要有能力驾驭与所在组织管理会计工作相关的其他信息系统。“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则将管理会计师信息技术能力作为五大类能力之一进行单独列示,即“技术能力”。包括:第一,企业资源规划(ERP)和总分类账系统,即管理会计师会使用ERP系统去有效地控制组织的财务处理、记录和报告。第二,信息系统和软件知识,即管理会计师会应用信息技术去解决难题、分析数据,并提升企业业绩。在此基础上,对这两个信息技术能力做了五等级划分。从以上对比可以发现,二者虽然都对管理会计师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做出了规定,但“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规定更为详细、合理,并且将信息技术提升到了可以提升组织绩效的高度。

4.管理会计师领导能力规定的比较分析。

“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将管理会计师领导能力作为四大类能力的两类进行单独列示。人际技能部分包括影响力、谈判和决策、沟通、合作和参与;领导技能部分包括建立团队、培训和监督、驱动业绩、激励和感召、变革管理。共包括九方面的领导能力,并对九大领导能力做了四等级划分。“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则将管理会计师领导能力作为五大类能力之一进行单独列示,即“领导”。包括:激励和感召、沟通技能、团队管理、协作和团队、谈判。共包括五方面的领导能力,并对五大领导能力做了四等级划分。从对比可以看出,二者对领导能力的规定基本相近,都包括团队管理、激励和感召、谈判、合作、沟通等,但“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领导能力规定更为突出,单独作为两个大类列出,内容更多。

5.二者都考虑到了职业道德能力的重要性。

作为世界上最权威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二者都意识到了管理会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能力再强的管理会计人员,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CIMA联合AICPA提出了基于“技术技能、商业技能、人际技能、领导技能”四大能力、四等级细分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但CIMA指出,四大能力是建立在“道德、诚信和职业精神”的职业道德基础之上的,即管理会计师的能力必须基于良好的职业道德。IMA虽然没有把“职业道德”作为管理会计师的能力基础,但是在其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内,五大类能力中有两类是专业能力,包括规划和报告、决策;决策能力部分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公司财务、经营决策分析、全面风险管理、资本投资决策、职业道德。可以看出:IMA把职业道德提高到了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的高度,管理会计师在现实及生活中确实面临道德决策的问题。IMA在2017年还对其“职业道德公告”进行了修订,以适应当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不管是CIMA还是IMA,二者在其各自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都对管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做了重要考虑,这是我国在制定管理会计能力框架时必须借鉴并考虑的重要议题。

6.管理会计师能力等级规定的比较分析。

(1)“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的专业能力等级规定分析。“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基于调查和研究,把管理会计人员做了基于三个层次(大类能力、技能、子能力)、四个等级的划分。以税务筹划子能力为例进行分析。将税务筹划子能力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基础级,理解基本的税收策略。第二级:中级,提供税务支持。第三级:高级,创新性、战略性地管理企业涉税事务,就超出一个管辖区域的复杂税务项目或交易提供解决方案和建议。第四级:专家级,为组织制定税务政策、战略、标准和指南。(2)“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中的专业能力等级规定分析。“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基于调查和研究,把管理会计人员做了基于两层次(大类能力、分项能力)、五等级划分,下面以税务会计、税务管理与筹划分项能力为例进行分析。第一级:有限知识级,没有或仅最低限度地接触到企业税务。第二级:基础知识级,理解企业税务概念和法规;理解会计账与税务账的差异。第三级:应用知识级,为纳税申报表收集数据和提供信息,理解不同税表之间的相互关系;执行税务战略,确保记账系统支持所处税务环境的纳税申报。第四级:熟练技能级,准确、及时地编制纳税申报表;分析备选商业决策方案的税务影响;为商业决策提供税务建议;处理政府税务审计师所提出的信息需求。第五级:专家级,管理多个司法管辖区和多个行业的纳税责任;针对国际税务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建议,统领跨国集团的税务战略;评价税法变动带来的风险与影响,并提出缓解风险的策略;使用有效的税务战略来增加现金流量;领导一个复杂的组织制定税务策略并进行税务筹划;与税务当局协商税务清算。(3)专业能力等级的比较。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二者对能力等级的规定有差异,都根据自己的调查及理论研究做了适当的划分。但整体来看,“CIMA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等级层次更详细,可以为我国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构建提供借鉴。

三、构建我国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初步思路

根据上述比较分析,提出构建我国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初步思路如下:

1.我国的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必须考虑职业道德的要求。

借鉴IMA及CIMA能力框架的研究成果,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经营环境和公司治理要求,我国在构建管理会计能力框架时,要对职业道德能力给予适当的关注,建议把职业道德能力放入管理会计人员核心能力的专业能力中去,管理会计的职业性质要求,使得管理会计师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才能尽职尽责地为所在企业或组织服务,杜绝管理会计、财务丑闻的发生,更好地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树立起管理会计师的良好职业形象。

2.构建基于四大核心能力的四等级管理会计能力框架。

借鉴IMA及CIMA能力框架的研究成果,按照“业财融合”的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的管理会计人员应具备四大核心能力:专业能力、运营(商业)能力、信息技术能力、领导(人际)能力。其中,领导(人际)能力是核心,管理会计人员以领导能力为基础,充分施展自己的信息技术能力、专业能力、运营(商业)能力,为所在组织创造价值。四大类核心能力下面再分为若干子能力,并分为四个等级:初级、运营级、战略级、专家级,具体说明如下:(1)专业能力。我国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建立在“大管理会计”的基础之上,细化为八项子能力:账务处理及对外财务报告,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公司筹资、资本运营及现金管理,经营规划、预测、预算、决策分析、报告,资本投资决策,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税收会计、筹划及管理。八项专业子能力再细化为以下四个等级:①初级:账务处理、成本核算、税收会计;②中级:对外财务报告,成本管理,现金管理,经营规划、预测、预算、决策分析、报告;③高级:公司筹资、税收筹划及管理、内部控制;④专家级:资本投资决策、资本运营、战略管理、风险管理。(2)运营(商业)能力。管理会计人员必须知道所在企业的业务流程,熟悉企业的商业模式,并把专业能力运用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做到“业(商业模式或运营)财(管理会计专业技能)相融合”。借鉴IMA及CIMA能力框架的研究成果,我国管理会计人员的运营(商业)能力包括九大子能力:特定行业知识、运营知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流程管理、项目管理、宏观经济分析、市场和管制环境、商业联系。九大子能力再划分为四个等级:①初级:特定行业知识、运营知识;②中级:流程管理、质量管理;③高级:项目管理、持续改进;④专家级:宏观经济分析、市场和管制环境、商业联系。(3)信息技术能力。借鉴IMA及CIMA能力框架的研究成果,我国管理会计人员的信息技术能力包括五大子能力: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总分类账系统)、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资源规划(ERP)、数据分析管理软件(EXCEL、STATA、Python)应用。五大子能力再划分为四个等级:①初级: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总分类账系统)、EXCEL初级;②中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EXCEL中级;③高级:管理信息系统、EXCEL高级、STATA;④专家级:企业资源规划(ERP)、Python。(4)领导(人际)能力。借鉴IMA及CIMA能力框架的研究成果,我国管理会计人员的领导(人际)能力包括十大子能力:沟通、合作和参与、影响力、谈判、激励和感召、培训和监督、团队管理、冲突管理、人才管理、变革管理。再将其划分为四个等级:①初级:沟通、合作和参与、影响力;②中级:激励和感召、培训和监督;③高级:谈判、团队管理、冲突管理;④专家级:人才管理、变革管理。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6篇

一、加强组织建设

为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征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制定《征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负责纳税评估的抽样复核。。

领导小组下设纳税评估工作组,组长:伍旭春,成员:杨岚、张传东、欧阳升、姚红兵、王仕田。负责专业纳税评估工作。

二、初步评估流程

(一)风险提醒:依托初步评估软件,对系统产生的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纳税人,纳税服务股通过纳税服务平台进行“告知”处理(风险提醒),提醒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二)案头分析。在收到纳税人的反馈信息后,评估工作组进行集体案头分析,并拟定后续处理对象、处理方式。分析时要综合考虑“疑点指标结构、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人反馈信息、系统计量风险等级和实际管理经验”等多种因素。案头分析的过程应有相关的工作底稿。

(三)应对措施:评估工作组将案头分析情况每周五分局例会上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拟定的后续处理对象、处理方式。批准后,由评估工作组组长在系统中进行“筛选”,管理股股长分配后续处理任务。明确“分析排查时限”、“汇报审定时限”和“本期初步评估任务完成时限”。后续处理期间,评估工作组应履行监控派事职责。

(四)及时总结:当期初步评估任务完成后,评估工作组应针对初评中存在的问题,草拟《征管分局期初步评估工作报告》,并就加强征收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软件功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业评估流程

(一)评估工作组以初步评估系统为主要案源渠道,“筛选”重点税源纳税人做为专业评估对象(上级局选中的除外),开展专业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组负责“专业评估案例”的编写,及时报送县局纳税服务股完成宣传、推广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未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处理。

附件1: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

附件2: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县地税局征管分局

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

为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县局开展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初步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针对报表采集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平台”开通。纳税评估岗(综合股)负责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管理股按月将需要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名单传递给纳税评估岗(综合股)。

二、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涉税资料。对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由纳税服务股和管理股负责修改完善ahta登记的初始资料,确定会计制度和报表报送时限,其中市局级以上重点税源纳税人按月报送(金融企业除外)。

三、采集报表流程。

1、每月上旬由纳税服务股负责短信通知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并审核上门报送报表(电子)的完整性,通过“税收管理平台”导入报表,完成报表申报工作。纳税服务股在每月上旬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已报送报表的纳税人名单(分管理小组)导出并放入分局临时文件夹中,通知管理股。

2、每月中旬,管理股根据纳税服务股提供的名单,对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必要时可上门辅导纳税人如何报送报表),并于中旬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整理出《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清册》(含微机编码、纳税人名称、报表所属期)转综合股。

3、综合股根据管理股转来的《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清册》,并依据《征管法》第25条和62条的规定,一日内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转管理股送达纳税人。

四、责任追究。各职能股未按上述要求采集纳税人报表资料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处理。

五、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县地税局征管分局

年六月八日

附件2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县局开展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实现税源管理“四位一体”的有机互动,提升税源监管能力,有效地防范执法风险,持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建立一个指标科学、手段先进、监控有力的纳税评估体系。

二、工作思路

以税收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规范评估行为和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为重点,以规避纳税人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考核为保障,实现初步评估与专业评估的有机结合,积极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采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财务会计数据;

(二)对初步评估系统筛选推送的疑点,按系统提示选择处理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三)对疑点进行调查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四)针对疑点核实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建议。

四、初步评估推广应用实施步骤

(一)“双平台”开通。完善已开通“双平台”,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部开通纳税服务平台。

(二)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涉税资料。对所辖查帐征收纳税人,由纳税服务股和管理股负责修改完善ahta登记的初始资料(会计制度、报表报送时限:市局以上重点纳税人必须按月报表,金融企业除外),纳税服务股负责短信通知纳税人按要求报送纳税人并按《县地税局关于报送<会计报表>及启用纳税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样式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报送的,管理股负责落实催报并送达相关文书。(4月25日-5月15日)

(三)前期评估数据的采集。根据初步评估系统提示,各管理小组负责采集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纳税人登录纳税服务平台后对未报送的都要求按时报送。(5月3日-5月25日)

(四)操作培训。

1、管理股负责对纳税人上门开展操作培训,培训内容有:纳税人服务平台的功能、各功能模块的操作、会计报表模板选用、录入、报送的有关要求。(4月25日-5月25日)

2、综合股负责对分局所有人员进行“双平台”及初步评估系统的操作培训。(5月6日)

(五)实施“评估号02”初步评估。

1、评估对象的确认。由纳税评估岗负责对系统计算筛选的初步评估对象进行确认。(5月4日-5月5日)

2、评估任务的分配。各税收管理组长分配初步评估任务。(5月6日)

3、评估人员(税收管理人员)根据系统计算的疑点及风险等级实施初步评估,管理股应对评估情况于每周分局会议上通报。(5月7日-5月25日)

(六)评估总结

1、各管理小组对初步评估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送综合股。(5月27日前)

2、管理股对日常检查、巡查、纳税辅导的工作底稿等纸质资料,按户序时整理。(5月31日前)

3、纳税评估岗负责配合县局纳税服务股组织初步评估工作的绩效考核及评估案件的复核工作。(6月1日-6月15日)

4、各岗位针对县局纳税服务股的考核通报,及时整改落实。(6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张苏铜、吴良诚、肖培政任副组长,伍旭春、张传东、王陵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分局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评估前,一是要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全体税干认真学习市、县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工作办法及分局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参加市、县局及分局组织的软件操作培训,要求评估人员熟练掌握初步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要让纳税人掌握财务会计报表模板的录入、报送要求,以及根据“双平台”提示的评估疑点信息进行自查自咎;三是“三无不谈”原则,针对约谈对象要充分做好案头分析准备工作,做到无必要准备不约谈;无明确思路不约谈;无主要方法不约谈。

(三)初步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纳税评估岗在初评对象筛选环节,根据评估计划、税源状况及评估力量,合理安排专业评估任务。

(四)加强评估的后续管理。遵循“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由评估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

(五)总结提高。各管理小组要对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对专业评估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整理并形成书面总结。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7篇

关键词:课证融合;课赛融通;信息化教学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6.084

《纳税实务》课程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n程,教学内容包括税款登记、发票领购、税费计算、纳税申报等,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基于《纳税实务》课程的特点,传统理论性的教学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本文从课证融合、课赛融通、信息化教学等角度出发,对《纳税实务》的课程改革进行探索。

1 课证融合,修订课程标准,整合教学内容,提高高职学生的“双证率”

2017年作为会计证的改革之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会计证取消等一系列政策的变化,将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备受热捧,高职学生也会越来越重视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将会计初级职称看作是入门门槛。无论从教育部的要求还是相关政策的调整,都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当中,把会计职业标准所对应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贯穿于《纳税实务》课程始终。具体来说,将《纳税实务》课程标准与初级会计职称中《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纲相衔接,做到课程标准和职业标准的融合。《经济法基础》作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课程之一,其和《纳税实务》有关的章节和近几年平均分值如表1所示。

从考试内容和分值分布来看,增值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考试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考试的难点。根据会计职业标准,整合原有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融“证”入“课”。在重构课程的教学内容时,以职业资格标准以及证书所要求的必须要会的内容为主线进行教学内容的安排,同时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提高高职学生的“双证率”。但也要注意以课为主,不能简单的以证代课,忽视了课程建设。

2 课赛融通,以赛促教,提炼赛点,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

税务方面的技能大赛主要是行业赛事,目前有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航信杯”全国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和税友集团主办的“税友衡信杯”全国税务技能大赛。两个大赛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大赛的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综上所看,大赛的项目完全按照企业财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流程设置,结合了岗位需要。在《纳税实务》课程改革过程中,可以将大赛内容引入到教学中,将大赛的内容转化为教学内容,提炼大赛赛点,融入到教学内容中。实训内容重点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等相关内容,结合专业岗位工作流程所需要完成的任务,来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从现有的实训条件来看,财税一体化实训室配备有航信一体化ERP仿真教学系统税务端,可以模拟企业日常购买、开具、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功能,可以模拟企业财务处理流程。其中网上报税平台是企业和税务局的连接窗口,通过该平台可使学生熟练掌握企业办税业务的办理流程,开具增值税发票,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的操作技能,达到与企业业务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3 将创业教育融入《纳税实务》课程改革中,为学生提供创业指南

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培养多元化人才。高职院校除了开设创新创业的相关课程外,还应将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融入到各个专业课程中去,对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给予更直接的指导。本课程教学内容可以设计成一个毕业生的成长励志故事,先是在企业任职,然后自主创业,最后企业发展壮大。教学内容的安排先是个人所得税,然后是自主创业,进行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最后是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同时穿插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常用税种。这样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教学内容的安排,同时还可以对学生进行更简单直接的创新创业教育,引领学生自主创业,为学生提供创业指南。

4 依托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依托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利用Focusky、Camtasia9等软件,录制生动有趣的微课视频,搭建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和学生在课前、课中和课后的良好互动,实现对学生的即时评价,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同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教学信息化常态化的开展,进而推动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创新与改革,探索信息时代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宋建军.高职会计教育中的“课证融合”教学模式探析[J].当代会计,2017,(1).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8篇

【关键词】税收优惠 政策 税收筹划 肉类食品企业

肉类食品企业一般包括畜牧养殖、初级肉类产品经销和肉制品深加工等类型,由于国家对畜牧养殖、初级肉类产品和深加工肉制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各有不同,税率差异较大,肉类食品企业可以利用产权结构的调整等方式,综合运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一、巧用产权结构调整方式的税收筹划

1.把独立公司转为分公司。如某肉类食品企业旗下拥有两家独立子公司,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专业进行鲜肉、冷冻肉等初级肉类产品的分割经销;乙公司则从事培根、火腿肠等肉制品深加工业务。经营了一段时间发现,甲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乙公司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则大大高于其他企业。我国税法规定,肉类食品企业销售鲜肉、冷冻肉等初级肉类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培根、火腿肠等深加工肉类制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且,向农户或农村合作社收购生猪等农产品时,可根据生猪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直接乘以13%的金额作为进项税额,而销项税额又以不含税卖价乘以13%确定,因此,经销初级肉类产品的企业若想要缴纳增值税,就必须要实现13%以上的毛利率。由于初级肉类产品的毛利率普遍低于13%,造成初级肉类产品无增值税可纳,大量留抵税额留存企业,形成“低征高扣”情况。肉类深加工产品企业采购肉类初级产品的进项税率只有13%,销项税率为17%,即使不增值,因为进销税率存在4%的差异,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存在着“高征低扣”现象。

该公司对此决定运用“产权框架下的税收筹划理论”,调整组织模式,把这两个公司转为分公司模式运作,一方面充分利用留抵税额,减轻了增值税税负成本。同时,只要两个分公司财务分别核算所得额,通过财税部门的备案,对于初级农产品免征项目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不会增加企业的所得税成本。

2.建立新公司,专业从事免税初级肉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假如某分割肉收购发票,发票金额是100元,按13%的扣除率,进项税额为13元。分割肉采购成本就是87元。如果销售价格定为95元,则该公司还有钱可赚。

国家为进一步减轻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该公司经销的鲜肉、冷冻肉等初级农产品属于上述的范围。但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免税后,同样是某分割肉收购发票上注明100元,其采购成本就是100元,为确保盈利,其销售价格只能定到100元以上。如此规定,显然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无法真正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如果该公司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不享受免税政策(放弃免税),继续缴纳增值税,同时成立一家新公司专业进行免税初级肉类产品的采购与销售,就可扭转上述被动局面。

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合理选择供应商。我国对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里所列明的农产品实行13%的低税率,同时,又规定购进《注释》里的农产品,不但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也可以根据普通发票和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由于农产品购进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特殊性,合理选择供应商的税收筹划就有了可行性。例如,该肉类企业向农业生产者采购1 000头生猪,采购价10万元,其进项税额为买价的13%计1.3万元,采购成本为8.7万元;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数量和采购价不变,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5万元(10÷(1+13%)×13%),采购成本则为8.85万元。从本例可以看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可以增加1 500元的进项税抵扣额,减少采购成本1 500元,意味着增加经营利润1 500元。因此,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该肉类企业,应该以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首选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采购。

2.物流环节的税收筹划。无论是采购生猪等原材料还是肉类产品的销售都离不开物流这个环节。首先肉类企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通盘考虑采取何种物流形式,是采取自营物流还是物流业务外包;对采取物流外包的肉类企业,和什么性质的物流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尤为重要,这直接影响到肉类企业的税负水平。在未实施“营改增”之前,肉类企业应与能提供合法抵扣进项税的运输发票的物流企业开展合作。2012年起,国家实施“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都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率为11%,物流辅助业的增值税率为6%。这给肉类食品企业物流环节的税收筹划带来了新的契机。因此肉类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减轻企业的税负水平,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

3.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例如,商品成本的结转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何种计提政策,在商品促销时采用何种促销方式,都直接影响企业成本的高低,进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成本。一般来说,企业应使用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促销政策。因为税法规定,可以允许企业以商业折扣或销售折让后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减轻了税收成本。总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应结合具体经济事项,结合相关税收政策灵活运用,具体事项具体筹划后再作定夺。

三、结论

税收筹划是企业降低税负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必须牢记谨慎性原则,严格控制税收筹划风险。在企业战略目标的框架下,灵活运用各项税收政策,综合考虑各个税负的支出状况,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衡量一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二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9篇

关键词:职业资格考试 岗位技能 课程体系

十年来,为了提高职业资格考试的过关率,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逐渐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纳入了专业课程体系。把这些考试科目纳入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后,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的课堂教学就自然地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展开。这偏离了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初衷。

一、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及分析

(一)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

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是高校任何专业都必须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思想概论与邓小平理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体育、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形势与政策。

2.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是介于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课程,起桥梁与纽带作用。现阶段,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会计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3.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是专业教育过程中设置的为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其内容涵盖了专业领域的各个方面。现阶段,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会计专业必修课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

4.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发展学生的特长与个性设置的。现阶段,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选修课主要有:出纳实务、财务软件、财务报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制度设计、纳税筹划、管理会计、资产评估、会计英语、金融学基础、证券与投资、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公共关系、经济应用文写作、ERP沙盘模拟、电子商务等。

5.专业实践课。专业实践课是专业教育过程中形成学生专业技能的操作型课程。现阶段,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实践课主要有:会计基本技能训练、计算机速录技能训练、成本会计技能训练、财务会计技能训练、纳税申报技能训练、财务软件应用技能训练、财务报表分析技能训练、财务管理技能训练、审计技能训练。

(二)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分析

1.职业资格考试课程比重较大。一般来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是专业课程体系的核心,它们课时较多,学分较重。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六门专业基础课有三门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六门专业必修课有五门课程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这就是为什么将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界定为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课程体系的原因。

2.课程内容重复较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中都包含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初级会计实务课程中包含成本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的部分内容,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实务两门课程中包含大量的重复内容。

3.必要课程内容有欠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中,税收法律制度过于简化,有些税种甚至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都没有涵盖。经济法基础课程中,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有所简化,没有涉及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内容。初级会计实务课程中,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内容过于简化。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三个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课程内容存在重复和欠缺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在进行课程体系优化时,重构和补充上述课程内容,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基础和经济法三门课程内容进行重构,补充应该包含而未涵盖的内容,划分为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和税法三门课程,并全部确定为专业基础课;将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五门课程内容进行重构,补充应该包含而未涵盖的内容,划分为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五门课程,并全部确定为专业必修课。

4.岗位技能训练课程设置不尽合理。专业实践课应该是训练学生岗位技能的课程,但在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专业实践课明显是按课程开设的,按课程开设实践课有利于学生深化课程内容的理解,但不利于学生岗位技能的形成。那么,能否构建既满足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又满足岗位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呢?这就需要详细分析高职高专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从目标出发探索课程体系的设置。

二、高职高专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

与中等专业技术会计人才和本科会计人才的培养相比较,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可以界定为: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系统会计专业知识的岗位技能型人才。系统的会计专业知识是为岗位技能的培养服务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该根据岗位技能的培养需要确定。

(二)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岗位技能目标

会计工作一般包括十五个基本岗位。会计人才培养的岗位技能目标,就是使学生能够顺利履行这些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

1.出纳岗位。出纳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严格按照单位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2)办理银行结算。(3)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日清月结,及时查询银行存款未达账项。(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关印章。(5)审核收入凭证,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督促有关部门催收销售货款。

2.资金管理岗位。资金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反映资金预算的执行及控制情况。(2)筹集及调度资金。(3)办理贷款事项及其清偿。(4)办理投资事项。(5)记录、保管各种有价证券。

3.预算管理岗位。预算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编制各期资金预算。(2)编制及考核生产预算。(3)编制及控制成本费用预算。(4)编制及分析销售预算。(5)编制及执行资本预算。

4.固定资产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修理费用。(4)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与报废处理。(5)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5.存货核算岗位。存货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2)审查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3)负责存货明细核算。(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材料计划成本目录。(5)参与库存盘点。(6)分析储备情况,防止呆滞积压。

6.成本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核对各项存货的入库领用事项及收付金额。(2)编制材料领用转账凭证。(3)审核委托及受托外单位加工事项。(4)计算生产与销售成本。(5)进行成本、费用的分配及账目结转。(6)分析比较销售成本,进行成本日常控制。(7)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及业绩考核。(8)编制有关成本报表。

7.薪酬核算岗位。薪酬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审核有关薪酬的原始单据,办理代扣款项。(2)按照人事部门提供的薪酬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3)协助出纳人员发放工资。(4)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并进行账务处理。

8.往来结算岗位。往来结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执行往来结算清算办法,防止坏账损失。(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3)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

9.收入利润核算岗位。收入利润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销售核算,核实销售往来。(2)计算与分析利润预算的完成情况。(3)建立投资台账,按期计算收益。(4)结转收入、成本与费用,严格审查营业外支出,正确核算利润。(5)计算利润和利润分配,计算应缴所得税。(6)结账调整业务处理。

10.税务会计岗位。税务会计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办理税费的缴纳、核对事项。(2)办理免税申请及退税冲账事项。(3)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等事项。(4)编制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11.总账报表岗位。总账报表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登记总账。(2)负责保管总账和明细账。(3)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写出综合分析报告。

12.稽核岗位。稽核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审查财务收支。(2)复核各种会计凭证。(3)对账簿记录进行抽查,判断是否符合要求。(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

13.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2)负责财务软件的升级与开发。(3)对计算机的文件进行日常整理,对财务数据盘进行备份。(4)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5)定期进行病毒查杀,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14.档案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管理制度。(2)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3)防止会计档案的毁损、散失。

15.会计主管岗位。会计主管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按照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主持起草本单位具体会计制度及实施办法,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并领导、督促会计人员贯彻执行。(2)参与经营决策,主持制定和考核财务预算。(3)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工作。(4)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考核会计人员的能力,合理调配会计人员的工作。

三、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的优化体系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可以构建既满足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又满足岗位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同样可以概括为五个版块。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高校任何专业都必须开设的课程,不用调整。

(二)专业基础课

为了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欠缺,并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专业基础课应调整为: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基础、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税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

(三)专业必修课

同样,为了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欠缺,并强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内容,专业必修课应调整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四)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不需要特别调整。当然,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也可以强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内容,将其考试培训纳入专业选修课课程体系,以帮助学生毕业后考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专业实践课

高职高专院校为了实现岗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专业实践课应该设置为岗位技能训练课。根据上述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分类,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实践课应该包括十五项技能训练。通过分析各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各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1.出纳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票据结算技能、账簿登记技能、账簿核对技能、结账技能、点钞技能、财产清查技能。

2.资金管理技能。包括票据结算技能、贷款合同的阅读和撰写技能、投融资合同的阅读和撰写技能、有价证券辅助账簿登记与核对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3.预算管理技能。包括全面预算的编制技能、预算执行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4.固定资产核算技能。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计技能、预算编制技能、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指标分析技能。

5.存货核算技能。包括存货管理制度设计技能、存货计划编制技能、存货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指标分析技能。

6.成本核算技能。包括账簿核对技能、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成本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成本分析技能、成本控制技能。

7.薪酬核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薪酬账务处理技能。

8.往来结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往来账务处理技能、信用评价技能、账龄分析技能、账款催收技能。

9.收入利润核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审核技能、收入账务处理技能、利润及其分配账务处理技能、所得税账务处理技能、账簿核对技能、投资辅助账簿登记技能、预算执行技能、财产清查技能、年终结账技能。

10.税务会计技能。包括税务报表填制技能、税务文书制作技能、税收账务处理技能、账簿核对技能、财产清查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1.总账报表技能。包括账簿登记技能、账簿核对技能、结账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报告编制技能、财务报表分析技能、报告文书制作技能、会计档案归档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2.稽核技能。包括凭证审核技能、账簿审核技能、报表审核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报表分析技能、报告文书制作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3.会计电算化管理技能。包括财务软件维护、升级与开发技能。

14.档案管理技能。包括凭证装订技能、会计档案归档与保管技能。

15.会计主管技能。包括组织技能、协调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

四、总结

上述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的优化体系,避免了专业课程内容的重复与欠缺,强化了岗位技能的培养,既满足了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又满足了岗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希望对各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有所帮助。Z

(注:本文系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会计电算化”教学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0篇

TRAS软件是一套综合了报表管理和数据库管理的应用型软件。在使用系统完成数据采集后,利用系统带有的分析和查询功能,税务机关能了解本地区重点税源的详细情况,包括分行业、分地区、分税种、分注册类型税收收入同比增减、税负情况、预警信息等,为税收分析、预测税收收入提供依据。通过税负预警,还能为税务稽查提供线索,通过微观税收分析,从微观上说明纳税人的税收缴纳情况,宏观上反映整体税收形势,考核评价税收征管工作,为税收征管服务和领导决策服务。

*年,*地税局党组作出决策,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税源实施扁平化管理,将上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的固定纳税户作为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税收管理员将重点税源数据上报区地税局计统处,减少中间的数据传输过程,提高监控工作效率。由区地税局计统处整理数据后平级传输至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分析,同时也将数据传输至各市地税局计统部门,供各市开展分析。经过严谨考察和慎重对比,*地税系统选择TRAS软件进行重点税源管理。该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研发,从*年开始全国统一使用,用于对各地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和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重点监控,经过两年的改进和升级,软件进一步成熟,不需要资金和人力的再投入,各地的重点企业对这套软件均比较熟悉,并且该软件提供丰富的数据采集方式,更有强大、便捷的数据分析功能,使用该套成熟软件开展*的税源监控工作完全可行。

*地税系统*年开始对各级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进行TRAS软件培训。从年初培训到全面推广使用TRAS系统,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到9月份为止,初步完成对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各类人员操作培训,*4655户重点税源户中有85%以上的企业正在使用TRAS系统向税务机关报送数据包,464名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使用系统录入或读入数据,通过FTP局内网,每个月中旬按时向区地税局报送企业数据,区地税局读入和审核数据效率逐步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系统对重点税源数据报送工作的管理共用一个平台。实现数据报送工作管理的“扁平化”,有利于各部门对重点税源数据的共享,有利于上级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下级加强重点税源数据报送工作。三季度,各级税务机关已经初步利用重点税源数据,开展各类税负预警分析、税收弹性分析,将分析结果上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和政府,有利于各地更好的掌握税源,预测税收形势。

二、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TRAS系统在运用上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上报数据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数据质量不高,未仔细检查与审核就匆匆上报,二是税收管理员和税收分析人员对系统掌握不全面,把重点税源监控看成“重点税源数据采集”,许多税收管理员把自己称为“数字采集员”,对使用系统对数据的分析功能完全不了解,也未在每个季度的分析中使用各类分析表。

(一)上报数据存在的问题

1.对系统中要求采集的数据口径不清晰。例如,对税收报表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口径不理解,*某有限责任公司7月份数据营业税已缴税款等于营业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指标每个月错将当月发生数填入,而没有填入累计数,出现这个错误的企业较多,并且在审核的时候较难判断。

2.税收报表、财务报表数量级错误以及财务报表填报错误比比皆是。例如:7月份上报数据中,某管理员管理的某建设发展总公司南宁分公司税收报表营业税*年指标和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指标没有舍位,某管理员管理的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报表出现数量级错误,将万元填成了元,也是这户企业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年初数与1季度年初数不符合。经筛查,*有982户企业财务报表上半年年初数与一季度年初数不相等。

3.企业代码各月份不一致造成不同户。每户重点税源企业有一个唯一的TRAS系统代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加企业法人码后9-12位组成,如果一个企业有两个以上属地纳税的重点税源户,应该按照其不同的属地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写。由于企业或税务机关录入数据时操作不规范,企业代码各月份不相同,现在发现主要是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各月份不相同。

(二)后台数据应用中的问题

数据应用分析是税源监控的最终目的。但是,目前税源监控的大量工作均花在采集数据上,采集完后,数据就束之高阁,数据怎么用,用来做什么,是目前税源监控工作的一项空白。一是区地税局税种管理部门对TRAS系统的查询和分析功能目前仍未了解和使用,税种分析没有细致展开,二是市地税局计统部门对重点税源数据利用率不高,仅限于写一段文字加入每月的税收分析中去,不了解如何运用TRAS系统的分析功能,三是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被各类表格缠身,对TRAS系统上报数据的功能操作不熟练,花费大量时间在上报数据工作中,没有时间和精力钻研TRAS系统的各类功能的使用。

三、存在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

(一)思想认识上的原因

一些基层领导仍然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不重视,认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采集企业数据是劳民伤财,数据对税收工作没有任何促进作用。这与领导干部对使用TRAS系统开展税收分析以进一步掌控本地区的税源状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软件的功能不了解有很大关系。从各地开展重点税源监控的实践经验来看,领导的重视程度对税源监控工作细致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领导不重视,税收管理员对上报数据和分析数据积极性就不会高,管理员采集数据就马虎粗心,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分析就难以开展,税源监控水平就难以提高。河池市南丹县地税局从上至下十分重视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分局领导亲自担当管理员,深入企业指导纳税人安装和使用软件,讲解填报口径,当地企业对税务机关此项工作评价很高,也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南丹县地税局计统部门人员责任心强,严格数据把关,这个县局上报的重点税源数据质量普遍较高。事实证明,只要加强领导,尤其是税务机关各级领导切实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各级领导带头学习软件、应用软件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重点税源监控数据质量就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对软件了解不够,培训不到位

TRAS软件拥有强大的分析功能,据调研,其他省份也自行研发了各式各样的重点税源监控软件,但是使用后证明,国家税务总局这套TRAS系统是所有软件中分析功能最强大、最全面的软件。因此,需要上级税务机关将加大培训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采取视频、到各地指导、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培训,细化分析,切实用TRAS软件为税收工作服务。进一步加强软件分析功能的应用培训和税收分析方法的培训,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1.强化税种和行业分析能力。在各税种管理处安装TRAS系统和任务,每个月底将整理好的重点税源数据传递到税种管理部门。对税种管理部门开展重点税源系统的操作培训,重点是查询和分析功能的操作培训,让税种管理部门真正能运用软件开展税种、行业分析。

2.强化对基层的培训和指导。可以开办专门的税收分析人员培训班,对TRAS软件各类功能进一步指导,使分析人员能够了解与税收分析相关的统计指标计算方法、宏观经济与税收的关系、营业税微观税收分析体系的实际运用、以及税收分析方法和税收分析的写作,要求各市地税局计统部门人员熟练操作TRAS系统的分析功能,分析写作方法等知识,使其成为师资力量,以便展开层层培训。

3.加强数据的综合利用。逐月开展重点税源情况常规分析,积极开展专项分析,及时指出异常情况;加强重点税源数据与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综合征管软件等数据的综合运用,细化行业分类;定期行业平均税负、利润率、物耗等指标,指导基层加强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报告写作水平,更好体现监控的成果和价值。

(三)人员更换频繁,数据分析能力、运用能力不高

税收管理员工作很多,群体受教育程度、个人素质及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承认差别、尊重差异,把重点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数据分析、巡查漏户、催报催缴、文书送达等难易程度不同的工作分门别类,以能定岗。将人员素质高的调配至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上来,并且在一段时间内固定人员不随意换岗,强化培训,将这批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切实提高,能大大提高税源监控的水平。

(四)对TRAS系统功能不熟练,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业务熟练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企业本身对监控报表的填报口径不理解,为了赶时间匆忙应付,上报给税务机关的报表,管理员没有经过仔细检查就上报是导致各类差错发生的主要原因。税收管理员录入和读入数据前应认真阅读系统的填报说明,熟练掌握数据的填报口径。填报说明可以在TRAS系统*年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单击左下方标签,即可以打开阅读;用鼠标单击报表每个单元格,也可以看到指标的填报口径。

1.填报时要注意一些容易出错的数据口径。例如,税收报表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上期应缴的税款,而不是本月应缴税款。8月填报报表期为7月的报表时,本期已缴营业税应当是7月1日至31日该企业实际缴入国库的营业税,包括因清欠、多缴、退税等所产生的税额,不包括查补、代扣代缴营业税。而本期应缴税款,是指报表期企业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乘以适用税率算得的税款。

2.审核时注意观察数据的关联性。财务报表是按季度填报截至报告期累计数的。但是部分企业填报时没有注意这一口径,将利润表*年(累计)一栏理解成填报*年全年累计数,数据错误的特点是*年同期数据比*年数据大许多,审核时注意观察*年数据和*年数据就可以发现。另外,企业所得税要求填报的是截至报告期累计数,是需要自行加上上一期企业所得税累计数计算填列。许多企业在这一项填报错误,只要将本期企业所得税数据与前几个月数据做系列对比就可以发现错误。

3.使用TRAS系统功能出现错误。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指标每个季度填报金额应当是不变的。这个错误可以运用系统的示例查询功能查错。筛选6月份财务报表年初数与3月份年初数不等的企业,由于存在数据填报时舍位不一致的问题,我们需要在筛选数据时取整数。进入【分析】下“示例查询”,打开示例查询界面,点击左上黄色标签,弹出条件表达式窗口。点击按钮,在弹出的公式定义向导中,用鼠标拾取财务报表*年资产年初数,还需要该项指标的3月份数据,需要将上期指标符号@-1更改为@-3,意思是取6月份的上3期数据,取整数的函数是round,可编辑得出。

企业所得税填报成当月数的错误也可以用示例查询功能编辑公式查错。按照上述财务报表年初数的查错方法,切换到税收报表,按上述方法用鼠标拾取68行“企业所得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于是公式更改为:round(B1->E68-@-1B1->E68,0)<0。

4.逐户审查数量级,每次上报前审查同户率,降低错误发生机率

(1)对每户企业数据均要进行数量级审查。对于市一级税务机关,可以在报表管理下刷新各种分析表,查看哪项数据指标异常,再用清单列表功能,对所有企业进行排序,看排在前列的企业是否正常。

税收管理员可在管理员的汇总结点处观察,是否营业税等相应指标数据偏大,或者查看财务表,以自己对企业日常的经营情况了解为依据,核对企业有无填报异常。另外,将本月数与上个月、当月数进行比对,如果某个月数据异常大,就可能存在数量级错误。

(2)同户情况审查是上报数据前的最后一关。查看税收表累计一栏,如果系统不能自动累计,表明这户企业被系统认定为新户,企业代码一定有误。企业户数多的地市级税务机关可以进入【工具】下“变更清单”,在比较对象下拉条选择任意前一期报表期,点击“刷新”按钮,即可以将本期与上期代码不同的报表户列出来。。

(五)考核制度不完善,未及时制定税源管理考核办法

税源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变化的过程,为提高税源管理质量,自治区地税局*年6月印发了《*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为重点税源监控提供了制度保证。但是,考核制度一直未出台,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基层人员无所适从,难以真正落实各项税源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没有具体的奖惩机制,部分管理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要尽快把重点税源管理员的利益与个人的工作实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相对完善的重点税源考核机制,通过制订和严格执行考核、考评制度及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对干得多、干得好,工作积极负责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那些干得少、干得差、得过且过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1篇

2006年,我所在分局党组和办事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版权所有!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分局春训税收会议精神,紧扣“123456”工作思路,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核心,努力实现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党建工作促进队伍建设。

今年我所确定了抓队伍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全所的凝聚力、向心力,全神贯注完成各项税收工作的思路。“要想火车快,全靠车头带”,我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xx党支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领导带头、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把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结合起来,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引导税干增强党的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党群关系,把全所税干思想统一起来,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分局党组开展工作,事实证明:“人人一把号、都吹党组的调”形成了合力,保证了全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贯彻“四个理念”,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

我所坚决贯彻上级提出的“四个理念”,变挖潜找税为严格管理增税、变盯住国有为放眼所有、变抓大为抓亮点热点、变传统粗放为科学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完成。体现在:

1、紧扣中心,组织收入再创新高。年初,分局下达我所税收任务计划1870万元,区级收入108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1614万元,增长256万元,增幅15.8%。无论从辖区经济总体形势,还是从税源结构上分析,完成今年税收计划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所里及时组织全体税干对辖区的税源分布情况和潜力进行调查摸底、分析、预测,计算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召开了4次税源分析会议,要求全体税干集思广益,正确分析有利因素和新的增长点,树立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为夯实责任,我所合理的下达了税收计划,按一、三季度20%,二、四季度30%的口径,把计划分解到组,落实到人,并与每名管理员签订了责任书,纳入考核,与个人的“联收计酬”紧密挂钩,在全所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收入的氛围,极大的调动和发挥了税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12月底,全所共计组织收入1958.04万元,其中:组织地方工商税收1904.3万元,占分局年初下达计划的102%,同比增收290万元,增幅17.96%,完成区级收入计划1102万元,占年初计划102%,同时入库养老保险费1.9万元,失业保险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0.06万元,水利基金24.45万元,扶贫帮困基金13.1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残保基金3.1万元,为辖区的“两个确保”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减震器”的作用。

2、依法治税,加强征管,税收秩序和纳税环境得到了好转。一是按分局要求在年初对税所现有的13名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建立起以税收管理员为主体的征管模式,以征管“六率”为主要指标,结合“一户式”资料的管理,按照“五知五会”税源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和监督。二是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户,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为87户符合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个体户按程序报批办理减免税82.89万元,对430多户不足起征点的个体户落实了优惠政策。三是针对辖区地处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小门面,小摊点漏征漏管现象较为突出的状况,从6月份起,全体税干冒酷暑、战严寒,加班加点、分组分片,逐街、逐门店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清理、整顿,截止11月底共计办税务登记证900余户,查补税款1.2万余元。使辖区内的征管死角和盲区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四是加强对违章举报的查处和欠税的清理:今年3月根据举报材料积极向局领导汇报后及时组织力量对某房地产公司隐瞒预售房款进行了检查和发票的违章处理,共计补税30万元,罚款1500元,并根据案情发展向上级稽查部门做了移交。对某房地产企业长达两年的欠税在局领导督促和公安执勤室的配合下,依法按程序对所欠的18万元税款进行了清缴,并加收滞纳金2万元。在上级交办查处某学院出租房屋案件中,积极与办案同志一道按程序进行检查,并在税收政策理解有争议的情况下,及时请示上级并组织实施了我所的第一次听证会议,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五是执行“六率”考核制度,重点税源所长负责制和加强重点税源的调研、监督、入库跟踪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专人负责,按期解缴税款。六是巩固和推进了网络建设,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管理,全年共计税款258.2万元,零散税收240.7万元。为全面完成税收计划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体系,促使征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1、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年初根据分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的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起草了税所《税收工作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票证管理办法》、《应征凭证传递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规定》等十七项制度及规定,提交所务会议和全体税干会议讨论通过并执行,通过一年来的运行,保证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奖勤罚劣,使全所的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2、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分局要求,我所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建立起权责对等、奖惩并重,各尽其职、分工协作、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出符合税所实际的考核办法,通过几个月的实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建立健全纳税人“一户式”征管资料管理体系。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和上级要求,我所新购置四组资料柜,增加到八组资料柜,全所加班20余天,保质保量的建立了征管资料库,为以后精细化征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信息化培训,提高征管水平。我所在注重业务培训的同时,先后组织三批计算机学习,全所同志达到计算机操作一级水平,其中8人已经通过2级考试,全所税干基本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初步知识。

5、详细收集纳税人信息,完成了纳税人资料的计算机上线工作。为全面提高现代化征收管理水平打下基础,我所截至11月底采集纳税人资料2244户,按上级要求输入计算机1780户,除去专业市场以外实现了计算机征收,将信息户建设、现代化征收提高到新的水平,为下一步更加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6、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料共享,在分局的指导下,我所用了三个月时间整理档案,投资3万余元,历时2个月建成档案室、查阅室、配备了防盗门,灭火器,干湿器等,并制订档案制度汇编版权所有!与运用案例一本,于2006年2月通过省二级档案达标验收,为全局首批获此殊荣的基层单位,得分名列第一。建所10年的资料得以发挥更大作用。

四、以人为本提素质、规范执法树行风。

具体做法:一是年初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积极筹资15万余元,购置了征管用车,解决了几年征管无交通工具的现状,目前税务所在去年一期改造税干食堂、更衣室的基础上,二期水、电设施和院落改造工程,在分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正在加紧施工过程中,有望在春节前使全体税干在一个花香满院、整洁明快的环境中进行工作学习。二是注重利用“三八”节和“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税干参观革命先烈纪念碑和红色根据地,开展“缅怀先辈业绩,珍惜幸福生活”的主题讨论,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三是大力开展“创评”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文明办公室”、“共产党员先锋岗”、“诚信服务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文明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向灾区和爱心超市的捐款、捐物活动。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我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抓好每月一次的“纪检日”活动。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廉政义务监督员、兼职廉政监察员和反腐倡廉群众小组作用,实行财务定期公开,接受税干和上级的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努力树立行业新风。通过这些做法在单位内部形成团结向上、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唱响了税收工作主旋律。

五、2006年我所确立的目标。

1、保质保量完成税收任务,做到税费并重,应收尽收。在新的一年,我所还是以围绕组织收入为中心,争取收入总量达到新的目标。

2、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精细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2006年我所将依托计算机,开展严管细查,对辖区的小街背巷继续进行整治,在征管质量上下功夫。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税干计算机和征管水平。新的一年我所将在分局大规模培训安排下,重点加强税干的计算机应用和税收专业知识培训,使税干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争取精神文明上台阶。我所将依靠党支部积极开展活动,达到聚人心,增活力,有条件争取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2篇

2006年,我所在分局党组和办事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版权所有!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分局春训税收会议精神,紧扣“123456”工作思路,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核心,努力实现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党建工作促进队伍建设。

今年我所确定了抓队伍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全所的凝聚力、向心力,全神贯注完成各项税收工作的思路。“要想火车快,全靠车头带”,我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xx党支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领导带头、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把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结合起来,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引导税干增强党的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党群关系,把全所税干思想统一起来,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分局党组开展工作,事实证明:“人人一把号、都吹党组的调”形成了合力,保证了全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贯彻“四个理念”,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

我所坚决贯彻上级提出的“四个理念”,变挖潜找税为严格管理增税、变盯住国有为放眼所有、变抓大为抓亮点热点、变传统粗放为科学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完成。体现在:

1、紧扣中心,组织收入再创新高。年初,分局下达我所税收任务计划1870万元,区级收入108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1614万元,增长256万元,增幅15.8%。无论从辖区经济总体形势,还是从税源结构上分析,完成今年税收计划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所里及时组织全体税干对辖区的税源分布情况和潜力进行调查摸底、分析、预测,计算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召开了4次税源分析会议,要求全体税干集思广益,正确分析有利因素和新的增长点,树立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为夯实责任,我所合理的下达了税收计划,按一、三季度20%,二、四季度30%的口径,把计划分解到组,落实到人,并与每名管理员签订了责任书,纳入考核,与个人的“联收计酬”紧密挂钩,在全所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收入的氛围,极大的调动和发挥了税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12月底,全所共计组织收入1958.04万元,其中:组织地方工商税收1904.3万元,占分局年初下达计划的102%,同比增收290万元,增幅17.96%,完成区级收入计划1102万元,占年初计划102%,同时入库养老保险费1.9万元,失业保险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0.06万元,水利基金24.45万元,扶贫帮困基金13.1万元,文化事业费1万元,残保基金3.1万元,为辖区的“两个确保”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减震器”的作用。

2、依法治税,加强征管,税收秩序和纳税环境得到了好转。一是按分局要求在年初对税所现有的13名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建立起以税收管理员为主体的征管模式,以征管“六率”为主要指标,结合“一户式”资料的管理,按照“五知五会”税源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和监督。二是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户,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为87户符合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个体户按程序报批办理减免税82.89万元,对430多户不足起征点的个体户落实了优惠政策。三是针对辖区地处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小门面,小摊点漏征漏管现象较为突出的状况,从6月份起,全体税干冒酷暑、战严寒,加班加点、分组分片,逐街、逐门店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清理、整顿,截止11月底共计办税务登记证900余户,查补税款1.2万余元。使辖区内的征管死角和盲区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四是加强对违章举报的查处和欠税的清理:今年3月根据举报材料积极向局领导汇报后及时组织力量对某房地产公司隐瞒预售房款进行了检查和发票的违章处理,共计补税30万元,罚款1500元,并根据案情发展向上级稽查部门做了移交。对某房地产企业长达两年的欠税在局领导督促和公安执勤室的配合下,依法按程序对所欠的18万元税款进行了清缴,并加收滞纳金2万元。在上级交办查处某学院出租房屋案件中,积极与办案同志一道按程序进行检查,并在税收政策理解有争议的情况下,及时请示上级并组织实施了我所的第一次听证会议,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五是执行“六率”考核制度,重点税源所长负责制和加强重点税源的调研、监督、入库跟踪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专人负责,按期解缴税款。六是巩固和推进了网络建设,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管理,全年共计税款258.2万元,零散税收240.7万元。为全面完成税收计划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体系,促使征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1、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年初根据分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的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起草了税所《税收工作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票证管理办法》、《应征凭证传递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规定》等十七项制度及规定,提交所务会议和全体税干会议讨论通过并执行,通过一年来的运行,保证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奖勤罚劣,使全所的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2、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分局要求,我所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建立起权责对等、奖惩并重,各尽其职、分工协作、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出符合税所实际的考核办法,通过几个月的实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建立健全纳税人“一户式”征管资料管理体系。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和上级要求,我所新购置四组资料柜,增加到八组资料柜,全所加班20余天,保质保量的建立了征管资料库,为以后精细化征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信息化培训,提高征管水平。我所在注重业务培训的同时,先后组织三批计算机学习,全所同志达到计算机操作一级水平,其中8人已经通过2级考试,全所税干基本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初步知识。

5、详细收集纳税人信息,完成了纳税人资料的计算机上线工作。为全面提高现代化征收管理水平打下基础,我所截至11月底采集纳税人资料2244户,按上级要求输入计算机1780户,除去专业市场以外实现了计算机征收,将信息户建设、现代化征收提高到新的水平,为下一步更加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6、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料共享,在分局的指导下,我所用了三个月时间整理档案,投资3万余元,历时2个月建成档案室、查阅室、配备了防盗门,灭火器,干湿器等,并制订档案制度汇编与运用案例一本,于2006年2月通过省二级档案达标验收,为全局首批获此殊荣的基层单位,得分名列第一。建所10年的资料得以发挥更大作用。版权所有!

四、以人为本提素质、规范执法树行风。

具体做法:一是年初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积极筹资15万余元,购置了征管用车,解决了几年征管无交通工具的现状,目前税务所在去年一期改造税干食堂、更衣室的基础上,二期水、电设施和院落改造工程,在分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正在加紧施工过程中,有望在春节前使全体税干在一个花香满院、整洁明快的环境中进行工作学习。二是注重利用“三八”节和“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税干参观革命先烈纪念碑和红色根据地,开展“缅怀先辈业绩,珍惜幸福生活”的主题讨论,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三是大力开展“创评”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文明办公室”、“共产党员先锋岗”、“诚信服务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文明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向灾区和爱心超市的捐款、捐物活动。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我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抓好每月一次的“纪检日”活动。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廉政义务监督员、兼职廉政监察员和反腐倡廉群众小组作用,实行财务定期公开,接受税干和上级的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努力树立行业新风。通过这些做法在单位内部形成团结向上、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唱响了税收工作主旋律。

五、2006年我所确立的目标。

1、保质保量完成税收任务,做到税费并重,应收尽收。在新的一年,我所还是以围绕组织收入为中心,争取收入总量达到新的目标。

2、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精细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2006年我所将依托计算机,开展严管细查,对辖区的小街背巷继续进行整治,在征管质量上下功夫。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税干计算机和征管水平。新的一年我所将在分局大规模培训安排下,重点加强税干的计算机应用和税收专业知识培训,使税干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争取精神文明上台阶。我所将依靠党支部积极开展活动,达到聚人心,增活力,有条件争取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3篇

“公司人少,团队管理问题不大,可财务方面的管理却是一本糊涂账。”创业不久的李平抱怨道。专职会计成本高,找代账公司查账难、单据丢失、税款缴错时有发生,这是目前很多初创公司遇到的难题。在这个互联网颠覆传统的时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似乎是一个“例外”,一直保留着传统属性。2015年6月,大众创业型模式的财税云平台――大账房上线运营,将“例外”打破。

旨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服务支持的大账房,架起了小微企业与代账公司间的“高架桥”,是代账行业首次“触网”,开启了财税服务领域的“滴滴时代”。目前拥有企业用户超过6万,与200多家记账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覆盖全国9个城市。而这些成绩的背后是其创始人阚振芳为中国数千万小微企业服务的职业梦想。

价值最大化

2015是“双创元年”,这一年,数以万计怀揣创业梦的中国人在双创浪潮中乘风破浪,阚振芳便是其中一员。作为一名创客,阚振芳的特殊之处在于,创业前他已名利皆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重庆大学等特约财税讲师”、“财税实操专家”等等,阚振芳有着众多光环。1999年他便拿下注册会计师,并一次性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即便在考证热的今天,如此短的时间里拿下双证的财务人员也是寥寥无几。

最初阚振芳的理想是做行业里顶级的咨询师。为此,他几乎涉猎财税行业所有职位,从最初的出纳员到会计主管,再到税务经理、财务总监、审计经理、事务所所长、财税咨询师等等,阚振芳在每个岗位上都尽力做到极致,是行业内的标签人物。

已至中年的阚振芳并不是第一次创业,2004年阚振芳成立自己的事务所,第一次尝试做老板。“一开始在北京没有客户,我就拿着小卡片去中关村报税大厅讲课,用这样的方式游说客户。”对于曾经经历的艰辛,阚振芳直言不讳。

既然深知创业艰辛,又不为名不为利,阚振芳为何愿意再次置身于前途未卜的创业中?

“当我实现了最初的理想,成为财税咨询专家后,我却发现,纵使是最顶级的咨询师,能够服务的企业也是有限的。”思路决定出路。认识到这一点后,阚振芳重新审视最初的职业规划。“做顶级咨询师的目的是为更多企业提供财税服务,既然咨询师实现不了我的初衷,那就做能实现初衷的事,最大限度发挥我的价值,让天下没有难做的财务管理。”

于是,大账房应运而生。

深知行业痛点

大帐房未出现之前,记账行业与出租车行业相同,是一个十几年未曾改变的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人工成本高是传统记账公司最大瓶颈。

而对于众多初创小微企业来说,因聘请专职会计成本太高,又不得不将记账及报税等一系列财务问题交由记账公司。“选择代账公司,可伤脑筋了。作为门外汉,没法判断哪家公司更专业、可靠,大多是靠熟人推荐。”一家小微企业的老板抱怨道。

票据传递麻烦、易丢失,查账不方便,财务监管缺失,记账报税错误频发,账务及数据交接难已成为代账行业无法解决的“顽疾”。对此,代账公司也很无奈,“我们已经尽可能去提高服务质量,但人工成本一年比一年高,又不敢提高服务价格,怕客户流失。这样的市场环境,代账公司日子都不好过”。代账公司的负责人如是说。

“3个会计完成50户企业服务,毫无利润可言,服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双方沟通不及时,记账报税很容易出错,客户流失也是家常便饭。”在财税领域摸爬滚打20多年的阚振芳,深知这一行业的痛点。

痛点即机遇。凭借着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对代账行业的深入理解,大帐房在阚振芳的“雕琢”下,对行业所需的服务内容也“更懂”一些。

与以往记账应用软件不同,大帐房采用“软件即服务”(SaaS)的开源方式,搭建起代账公司与小微企业间的在线服务桥梁。所谓SaaS即小微企业不再需要购买软件,只要连上互联网就可享受相关服务。

代账公司在大帐房平台上注册,填写详细的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质,提交大帐房云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大帐房平台的第三方服务商。值得一提的是,大帐房为响应移动APP的LBS功能应用,在公司注册入驻的过程中加入了地址信息的填写要求。

对于需要代账的小微企业来说,可利用手机GPS的定位功能,查找附近的代账公司,类似滴滴打车查找附近的出租车一样,寻找最合适的代账公司来服务。

基于在线财税服务,大帐房的核心价值是将代账服务信息化、流程化。代账公司只需在远程端口解决必要人工干预的约5%单据审核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小微企业用户通过APP手机端传输会计凭证,省去了原始凭证传递麻烦,更使得凭证的长期保存不再是难事。企业用户可随时随地通过APP查询财务情况、获得财务分析报告、知晓税务风险,对企业的财务情况实时掌控。

小微企业获得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代账公司增加了业务渠道、节省了成本,双赢的事当然受欢迎。

背后的“蓝海”

2014年谋划,2015年正式上线,在阚振芳看来大账房在这个时间点“破壳而出”,有项目发展的偶然性也有社会发展的必然性。

2014年3月,国务院开启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3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7月,在《“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下,2015年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平均每天超过1万家。

这为大账房带来的不仅是良好的发展环境,更是实实在在的客户。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目前8000万商事主体,2200万企业,有超过1600万个小微企业,其中80%需要记账。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公司非常紧缺。

在互联网发展标杆的美国,企业数2700万家左右,以甲骨文、SAP为代表的三家企业服务领军公司,市值总和3500亿美元左右;而中国目前有2200万左右的企业,并没有百亿美元市值的企业服务公司,连基于SaaS的10亿美元公司也没有。

“对于许多小微企业来说,‘软件即服务’是采用先进技术的最好途径,它不但消除了企业购买、构建和维护基础设施及应用程序的需要,最主要的是可以获得相关的增值服务,用可见的服务来提高用户的体验,实现及时财税管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的财务效率和保障,降低财务成本和风险。”阚振芳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现实情况是,在中国法律、保险、人力资源这些垂直领域的“软件即服务”都是空白。“可以想象,如果有合适的‘软件即服务’就能够解决这些垂直领域的痛点,那么势必会迎来一场井喷式的发展。”一位风投这样说道。

目前,大账房算是面向小微企业最佳的“软件即服务”应用工具,在代账、报税、工商、等服务的基础上,为标准的审计、咨询、财税诊断提供了支持,对企业的融资、IPO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规范,未来还将进一步整合其他业务内容,如人才招聘、企业合作等,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圈。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4篇

(一)组织和保障财政收入。截至6月低,全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4258万元,占年初预算44.3%,同比增长0.8%,全部收入税收占比90.4%;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完成31064万元,占年计划51.8%,同比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86.3%。

(二)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55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4.1%,七项重点支出完成95392万元,增幅22%;政府性基金完成381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1%。

(三)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政策、资金的争取力度,紧盯上级政策走向,围绕资金投入重点,精心谋划储备项目,政策、资金、项目、试点一起争。截止目前,共到位上级财政资金10.9亿元;争取到政府债券限额13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2300万元、专项债券限额800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三保”保障。按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结合全县总人口、财政供养人员、学生人数等情况测算,今年“三保”总支出需求为10270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7448万元,保障率124.13%,截至目前“三保”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37093万元,保障率133.49%。1至6月份,“三保”实际支出5972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43.57%。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减税降费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培训,累计召开减税降费政策培训5次,深入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政策126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着力解决减税降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县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全县落实落地。财政部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分析研判,确保在落实国家政策前提下,把对全县财政的收入影响降到最低。截止目前,全县共减税降费1120万元,其中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的4批税费优惠政策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59.92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降费750.59万元。

(五)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应对,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监测平台两个系统,逐月统计监测债务变化和隐性债务化解情况,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截止目前争取到政府债券限额13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2300万元、专项债券限额800万元。同时,足额安排还本付息,全县2020年还本付息总额18295.1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0000万元、付息3576.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3100万元、付息1618.81万元,年初全额安排年初预算,不存在违约风险。

初级会计税务范文第15篇

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税收收入增幅总体呈逐月回落趋势,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财力缺口增大,财税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现就做好增收节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财税形势,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今年以来,由于受工业主导产品价格回落、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多种自然灾害影响,我市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幅明显下降,有色行业入库税收大幅减少,财政短收严重,同时刚性支出增多,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从收入方面看,截至8月底,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26684万元,占年初计划的55.94%,短收62649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946万元,占预算的65.38%,短收1254万元;市级财政收入完成44582万元,占预算的62.62%,短收2885万元。根据前8个月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今后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全年大口径财政收入只能完成396000万元左右,占年初计划的68%,短收188000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8000万元左右,占年初预算的90%,短收9500万元;市级财政收入只能完成60600万元左右,占年初预算的85%,短收10500万元。从支出方面看,兑现落实增加工资和津补贴政策,人员支出增长,金永高速公路、金昌支线机场、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供热管网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已经或即将开工建设,需要财政投入大量的资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预算的难度很大。据初步预测,今年市本级财政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减少1.5亿元左右,保证后4个月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等刚性支出,市级财力缺口达9000万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财税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做好增收节支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组织财政收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健全税收征管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要坚决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整顿税收秩序,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继续抓好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新增税源的监控工作,加大零散税收的征收力度,挖掘各税种增收潜力。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控制新出台减免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抗、骗税等违法行为,大力清理欠税,控制新欠,确保应收尽收。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执收部门要坚持“非税收入所有权归政府、执收权在部门、管理权在财政”的原则,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做到非税收入足额收缴。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好“小金库”和银行账户的清理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撤销各类财政收入过渡户,查处挪用、挤占、坐支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初批准的预算,除救灾等少数急需的特殊支出外,从9月份起一律不得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对今年新立项开工建设的工程年内不再安排资金,所需资金根据工程进度逐年安排。部门工作经费要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自行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在核定的部门(单位)综合支出预算总额中调剂安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加强财务管理上狠下功夫,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外出培训费、差旅费、燃修费、电话费、水电费等一般性支出,对各项支出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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