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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

一、引言

2010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把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能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刚刚起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对能评工作会有一个逐步了解和熟悉的过程,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鉴于工业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比重较大,现就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做以下探讨。

二、节能评估程序

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开展节能评估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签订评估合同或协议、组建节能评估工作小组、开展节能评估、完善节能评估文件。

1.签订评估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清晰描述项目的节能评估内容、要求、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等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节能评估机构要尽量避免由于对业务环境的复杂程度判断失误或不慎,或评估机构对自身的业务胜任能力估计过高等原因,签订了超过自身业务能力范围的契约而产生的风险。如评估机构为了承揽业务,先签约再考核业务环境,导致评估成本过高,或造成评估报告的严重高风险等。

2.组建节能评估工作小组。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估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组建专业齐备、能力合格、工程经验丰富的评估团队。评估团队应覆盖项目所属行业的各工艺专业,以及热能、电气和技术经济等节能评估工作所需专业。评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节能评估工作的内容深度要求、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具备分析和评估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提出有效节能措施,核算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判断项目能效水平等专业能力。项目节能评估期间,评估团队应保持人员稳定。

3.开展节能评估。主要工作包括收集项目资料、确定评估体系和评估范围、评估项目情况、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文件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的项目,应分专业评估并相互会签。评估期间,节能评估机构应与项目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等充分沟通。编制完成后的节能评估文件应分别加盖节能评估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由项目建设单位报送节能审查。

4.完善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文件报送节能审查后,节能评估机构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会,交流项目评估情况等,并根据节能评审和审查阶段所提意见,及时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节能评估内容

1.评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2.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3)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3.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1)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2)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1)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2)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3)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4)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5)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5.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1)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2)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3)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6.节能措施评估。(1)节能措施。一是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二是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2)单项节能工程。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3)节能措施效果评估。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4)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7.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结论。

9.附图、附表。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四、节能评估方法

1.组建评估小组,进行任务分工。签订节能评估合同后,首先要组建评估小组,进行任务分工,必须责任到人。由于节能评估是在项目投资决策前对项目能源利用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不仅专业性较强,而且政策性也较强,因此,评估小组的专家不仅要求对本行业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特别是先进的能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非常熟悉,同时还要求具备较强的政策敏锐性。

2.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收集项目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如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等。(2)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包括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线)、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的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的评估范围等。(3)项目用能情况:如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项目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改、扩建项目要分析原项目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4)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属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5)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能源供应、消费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重点耗能企业分布及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交通运输概况等。当现有资料无法完整准确反映项目概况时,可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和测试。现状调查中,对与节能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如能源供应、消费、加工转换和运输等),应在现状调查中注意收集全面详细的信息,并尽可能提供定量数据和图表。如需采用类比分析法,应按上述要求全面获取类比工程相关信息。

3.确定评估依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项目节能评估依据,主要包括:(1)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等。(2)相关标准及规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均适用时,执行其中较严格的标准)。(3)节能工艺、技术、装备、产品等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等相关资料、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资料。节能评估文件应与各项评估依据有关内容进行对比,并给出评价结论。

4.选择评估方法。通用的主要评估方法包括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法等。在实际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也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1)标准对照法。是指通过对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评估要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与节能规划、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对比;项目平面布局、生产工艺、用能情况等建设方案与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对比;主要用能设备与能效标准对比;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与相关能耗限额等标准对比等。(2)类比分析法。是指在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通过与处于同行业领先节能水平的既有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所评估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类比分析法应判断所参考的类比工程能效水平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评估要点可参照标准对照法。(3)专家判断法。是指在没有相关标准和类比工程的情况下,利用专家经验、知识和技能,对项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判断的方法。采用专家判断法,应从生产工艺、用能情况、用能设备等方面,对项目的能源使用做出全面分析和计算,专家组成员的意见应作为结论附件。

5.项目节能评估。项目节能评估包括能源供应情况评估、项目设计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等工作,其目的是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节能评估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应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对于能源消费量、产品单耗、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效益等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测算(核算)给出定量结果。测算(核算)过程应清晰,要符合现行统计方法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定。如属改、扩建工程,应分析原有主要生产工艺、用能工艺、主要耗能设备的用能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原用能情况的改善作用。

6.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应全面真实地反映节能评估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明确,便于阅读和审查。原始数据、主要计算过程等可编入正文或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按引用时间次序列出目录;应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等多种方式进行表述。节能评估文件报送节能审查后,节能评估机构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会,交流项目评估情况等,并根据节能评审和审查阶段所提意见,及时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2篇

第二条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合理用能情况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节能评估应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其他审核机构)进行,并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条市经贸委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建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相关领域工作。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关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节能要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耗指标: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综合能耗总量、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等;

(二)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条件的重点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

(四)主要耗能设备和换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热力指标;

(五)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

(六)炉窑、热力管网系统的保温;

(七)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八)工业锅炉的热电联产等其他单列节能工程;

(九)供、变电系统的能效指标和节电措施,泵类、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通用机械设备的能效指标;

(十)工业用水的数量和有关用水量指标,节约用水的新技术和工业废水的回收利用情况;

(十一)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屋顶、地板传热系数和门窗密封指标、级别)和单位面积能耗指数水平;

(十二)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和生活用热水、燃料的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总量;

(十三)节能建筑设备与产品的采用;

(十四)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节能措施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内容:确定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主要工艺流程是否采用节能新技术,单项节能项目(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有无选用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内的产业序列和规模容量或行业已公布限制(或停止)的旧工艺,对节能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节能评估审核部门对节能评估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评估报告节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第十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建设的项目,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节能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项目,其节能方案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向节能审核部门重新报批变更修改后的节能方案。

第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凡参与某项目节能篇(章)编制工作的咨询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节能的评估机构。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机构不按时出具或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评估资格。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一、引言

长期以来,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通过扩大投资规模来推动经济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为了有效遏制高排放和高效能行业过快过热增长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是当前经济建设的重要课题。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无疑对抑制随意的高排放、高污染和高消耗企业有着重大作用,对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也有着重要作用。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是指根据相关节能法规和标准,通过分析和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合理科学,以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这一文件中明确指出,能源问题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2008年4月,新的《节约能源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全国推行了,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投资项目,相关核准机构不得进行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2010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对扩建、改建和新建的年能源消耗量大的项目实行更为严格的分类管理。由此可见,加强节能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已成为政府和相关评估机构关注的重要主题。

二、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项目投资建设的程序如下:首先是投资者编制项目建议书;然后,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次,相关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核准单位进行审查、核准和审批;再次,获得审批后,项目投入建设实施中;仅次,施工单位竣工后,交由投资者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最后,验收通过后,既可交付运营了。在这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中,要确保节能评估报告中经审查的节能措施得到落实,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进行严格、有序的监管。

然而,由于新的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才刚刚实行,对于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无法通过制度给予解决,加上评估机构和相关核准单位缺乏经验和利益的驱动,使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一)节能评估和管理体制未能及时完善

节能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成体系的和完善的规定,这在主管部门、建设取向和项目性质不同之间表现最为突出。此外,能源价格没有完全顺清,价格供应机制没能发挥应有的市场经济作用,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另外,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并获得审批,可是一些投资者反而是“先斩后奏”,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没有申报相关单位,致使国家遭受损失、环境遭到破坏。

(二)节能评估审查监管制度缺乏和滞后

在整个评估审查过程中,只有评估机构和审核单位参与其中,缺乏全过程的强有力的监督。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是否经过审批和如何经过审批,项目的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建设设施是否到位、合格,竣工验收是否通过,这些所有的程序一旦有一个没有监管到位,将会使节能措施得不到落实,出现重复低水平的建设和随意投资的现象。此外,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也不同,监管重点不同,这就加大了对正常耗能项目监管的难度。

(三) 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技术人员水平各有不同

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工作起步晚、技术低,缺乏专门的、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制度。节能评估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市场准入较低,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致使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此外,虽然目前我国有约10万人以上从事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但是这些人员大都是工程设计师、咨询师、一线生产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单位转岗而来,对于技术水平和知识结构及管理能力各有不同,致使评估工作的质量大大受到影响。

三、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若干建议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精细性,要做好对这一投资项目的评估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全面熟练掌握节能评估各阶段的评估方法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有四大类评估方法可供选用,它们分别是能源分析法、能耗预测法、合理用能法、现状调查法。

首先,针对能源分析法,就是从项目规划、设计材料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信息等资料的详尽程度出发,对现有能源做出分析的方法,具体可以分为类比分析法、平衡计算法和查阅参考资料等其他分析方法。在类比分析法中,通过利用现有的技术数据和已知的材料来分析投资项目节能情况的方法;对于平衡计算法,就是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对项目所消耗的能源进行分析的方法;查阅参考资料法,就是利用数据库等多种媒介来查阅参考资料以确定能源工程情况。在这三个分析法中,应该首先采用类比分析法,然后是平衡计算法,只有在所要评估的项目能耗相对较低而且要求低和时间短的情况下,才使用第三种分析方法。

其次,能耗预测法。通过准确合理预测所评估项目的能耗情况,对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制定出正确的评价,并为项目后期工作做好基础。此外,能耗的预测应该采用成熟、简单且通用的方法。

再次,合理用能法。合理用能法有单项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两类。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评定项目单个能耗等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这就是单项评价法。所谓综合评价法,便是评价所要评估项目的多种情况,有已预测的所有能源利用相关参数、经济发展水平中的GDP、税收、二氧化碳减排量和能耗量,还有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循环的贡献作用等。

最后,现状调查法。通过现场收集资料和勘探调查,对所建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这便是现状调查法。此方法在针对改扩建项目的时候,最为重要。

(二)严格市场准入,完善节能评估制度

目前的评估机构市场门槛和准入相对较低,评估机构良莠不齐,千差万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编制差异较大,能耗指标不规范。因此,建议统一能源消耗核算,规范节能项目审批。关于节能评估机构的认证问题,相关审核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和完善对评估机构的认证和监管制度。对那些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评估机构一律不予批准,务必确保评估机构的质量,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提高评估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

此外,由于节能评估工作的管理体制未能及时得到完善及其存在的滞后性,阻碍了节能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不断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确定限制能耗最低值。以前的许多能耗标准如今已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尽快更新和完善相关限制能源消费量表和节能量表,从而使节能评估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开展。

(三)注重专业知识,提高评估机构人员技术水平

目前,国内从事节能评估、节能审计、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的等节能工程咨询的专业工作人员约有10万人以上,但是这些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学习和培训,都是有其他岗位转化而来,技术能力和知识结构水平不一样。针对评估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应该为机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一些高校和科学院应设立节能管理专业学科,注重从教育层面上炸抓起,注重知识和专业。

此外,应该把节能评估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建立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审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评估认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专业人才考核制度,实行专业人员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加大节能评估基础投入,建立健全节能基础资料数据库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涉及到较高的知识水平,包括相关专业知识、统计资料等各个方面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尤其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其制定的项目方案应是非常详细和具体的。然而,权威部门比较全面的能源消耗量包括工业产品、交通、建筑等方方面面的统计资料还是比较少,往往难以找到权威部门的具有代表性的能源消耗统计资料。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节能评估的投入,把节能评估的成本纳入政府预算。利用财政职能和税收职能,鼓励具备专业性的商业性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积极建立节能基础数据库,组织动员相关单位和行业制定节能设计手册、建筑耗能特性手册等有关节能设计的多种手册,实现社会共享。

参考文献

[1].于少杰,辛升,赵凤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法[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9(8):58-60.

[2].李晓丹,王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探讨与实践[J].中国能源,2008(30):17-20.

[3].蒙明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0(12):25-26.

[4].佟立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一)[J].中国工程咨询,2011(1):76-77.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4篇

(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3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其它需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

(二)属于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编制节能篇(章)。

(三)节能篇(章)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1号)执行。

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1)项目各工艺流程或主要耗能设备所消耗的能源种类和数量;

(2)项目各工艺流程或主要设备能源加工转换情况分析;

(3)项目各环节中可回收利用的能量分析。

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1)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概况;

(2)项目所在地的能源需求情况预测;

(3)项目所需的能源供应情况;

(4)项目实施后对地方能源供应的影响。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节能措施:

(1)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公用设施、建筑等方面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措施;

(2)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及可燃气体情况;

(3)对炉窑、工艺装置及热力管网系统分别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5、能耗指标分析:

(1)能源消费实物量,综合能源消费量;

(2)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可比能耗;

(3)主要工序(艺)单耗,编制单位产品能耗表;

6、节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分析

按照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造价、投资预算以及投资回收期等。

(2)社会效益分析

7、结论和建议。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要求

(四)节能篇(章)的评估,应本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为原则,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进行项目评审时,同时对项目的节能篇(章)进行评估,并在项目的评审报告中单列节能评估的内容。

(六)节能评估的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省有关规定,有无采用限制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本省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

3、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

4、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编制的单位产品能耗表是否合理;

5、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情况;

6、节能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7、项目节能评估结论意见及建议;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七)省发展改革委依据节能评估意见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项目批复中应包括节能审查意见。

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

(八)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编制节能篇(章),并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篇(章)、节能评估意见及项目核准和备案批复中提出的节能对策措施,委托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节能措施和技术要求的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应及时向节能监察机构通报。

(十)项目节能竣工验收作为项目总体投产验收的组成部分。在项目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机关的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申请节能验收,节能验收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批复要求进行验收。凡节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工程投产验收,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十一)省节能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措施和能耗指标等落实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十二)节能评估单位(专家)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致使节能评估意见失实的,对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节能评估意见,对专家个人取消节能评估资格;对严重失实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影响预测

Abstract: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ic situation, China's fixed asset investment also showed rapid development trend. Do a good job of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 assessment and review of energy-saving work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china. In this paper, energy-saving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predic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on the impact of project where the increase of energy consumption.

Key words: investment projects; energy consumption; prediction

中图分类号: F832.48

在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也呈快速发展之势。2006~2011年5年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速度23.14%,2011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1.15万亿元 [1]。建设增长速度之快、建设规模之大,为世人所睹目。

然而,我国每年建成的固定资产项目在投产后均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4.8亿吨标准煤[1],平均每天消费953.43万吨标准煤。因此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我国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并明令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为指导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国家节能中心于2011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提供了方法、程序和依据。其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2]。

然而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的实践中,由于我国部份地区能源统计工作尚不完善、各人对文件的理解程度不一等种种原因,在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的评估和评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在此就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作如下探讨。

一、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的评价指标

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能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促进节能评审工作的规范化,二0一一年十一月,国家节能中心了《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价指标见下表[2]。

二、目前实践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的一些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在评价项目用能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时,主要出现了以下问题:

(1)不能正确预测项目所在地“十二五”初的能源消费总量。由于我国部份地区能源统计工作尚不完善,对2010年末的能源消总量无统计数据,有的地区甚至在当地的统计年鉴中都查不到该数据,因此很多《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都说明不清楚项目所在地2010年未的能源消费总量。

(2)不能正确预测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

(3)由于不能正确预测以上两个时期的能源消总量,就出现了在一些《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有的以2010年的当地万元总产值能耗值作为所谓的准入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将项目的能源消费量与项目总投资比值作为m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虽然预测了当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则用项目的能源消费量与当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的比值作为m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干脆不作预测等等。

三、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探讨

根据笔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的理解,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获取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数据。这个数据一般在当地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或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可以找到。

(2)获取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2011年统计年鉴》中可以查到。

(3)以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的乘积,测算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E2010=μ2010×GDP2010 (式1)

E2010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μ2010 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GDP2010 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

(4)获取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比例控制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或当地节能“十二五”规划中可以查到。预测项目所在地201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μ2015=μ2010×(1-λ%) (式2)

μ2015 2015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λ%“十二五”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比例

(5)获取项目所在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目标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可以查到。预测项目所在地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E2015=μ2015×GDP2015(式3)

E2015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GDP2015 2015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值

(6)以项目所在地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与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之差,即为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

ΔE= E2015 — E2010 (式4)

ΔE “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

(7)以建设项目经计算统计的项目能源消费量与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的商值,计算评价指标m值。

m =E项目÷ΔE×100% (式5)

E项目 项目能源消费量

(8)以计算出的项目m值与国家节能中心的《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中的m值比较,判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程度。

提请注意的是在以上计算中,由于使用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一般是按等价值计算的,所以项目能源消费量也相应的使用等价值。

以上仅是笔者个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中提出的预测方法的理解,在评估、评审工作实践中的一点体会,仅供参考,并愿与业内同仁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属省、国家备案、核准、审批的投资项目按省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备案申请材料中应包含项目的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建筑、设备、工艺合理用能、能耗指标,建设和生产采取的节能措施、节能效果、能源单耗水平等材料。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以下统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建设、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节能评估是指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节能评估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能源耗费情况以及采取的节能管理措施情况进行专业论证和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的行为。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申请报告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合理用能情况和节能管理措施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

第七条节能评估和审查要遵循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结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依据国家、省和市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八条咨询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咨询机构应实施节能评估回避制度,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承担同一项目节能评估工作。

第九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能咨询机构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

节能咨询机构库应当分级分专业建立。入库的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专业工程咨询资质,入库机构名单每年更新并予以公布。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经贸局另行制定。

第十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节能评估意见对项目节能分析篇(章)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统一设置专门的节能分析篇(章),分析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节能措施。对未按规定编制节能分析篇(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不予受理审查申请。

第十二条节能分析篇(章)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所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所遵循的节能设计规范;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建筑、设备、工艺合理用能分析;

(四)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能耗指标分析;

(五)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六)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采取的节能措施;

(七)项目节能效果分析;

(八)工业项目还应对生产的用能产品的能源单耗水平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制单位,必须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等级相一致,原则上由同一研究机构编制或同资质等级的专业节能研究机构编制。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必须具备的内容。

对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在节能审查前,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不需评估的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节能评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节能分析篇(章)可以直接进行节能审查。但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耗能折合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本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进行节能专项评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以在节能审查前,按照规定委托咨询机构提出节能评估意见。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对口以及节能评估机构专业资质不低于节能分析篇(章)编制机构专业资质的要求,在节能咨询机构库中,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委托评估的咨询机构。

前款规定的程序,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经贸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节能评估费用,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咨询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节能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用能总量以及用能种类和结构是否合理;

(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单位建筑面积、设备、工艺和产品的能耗是否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以及有关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国际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是否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节能新技术,耗能结构(建筑维护结构等)、主要用能工程(动力、空调通风、电气照明等)节能设计是否合理;

(五)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我市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节能设计规范,结合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评估意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复中,明确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分析篇(章)应当进行节能评估而未评估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强制性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第十九条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能源消耗总量10%(含本数)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所属单位应当向原负责审查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重新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进行节能审查。

第二十条节能审查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相结合,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同时进行审查,不延长办理时间。

第二十一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将节能分析篇(章)的节能审查意见作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初步设计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建立节能评估和审查信息共享机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及时将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情况通报给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和建设部门。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已批复的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的建设和生产行为,或未按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或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内容,没有按照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建设的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节能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在节能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限定3年内不得参与节能评估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7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是本省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分析篇(章)。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编制独立的节能篇(章)。节能篇(章)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二)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三)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

(四)能耗指标;

(五)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第六条凡属于核准、实行行业准入政策或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前报省经委进行项目节能审查;不属于核准、未实行行业准入政策或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实行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报州、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节能审查。

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省经委在受理项目节能审查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可以指定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从工程项目的前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节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是否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项目的能源消耗总量及种类是否合理;

(三)项目的设计是否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能耗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其建筑、设备、工艺和产品单耗是否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标准;

(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

(五)项目能耗指标、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预期达到的节能效果分析;

(六)其他依法应当具备的内容。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节能措施综述;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六)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

(七)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八)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审查,并通知申请单位。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提交审查的项目,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决定书》,如需进行现场调查的,可延长20日。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篇(章)及其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投资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第十二条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节能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原审查部门。原审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要求其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原项目审查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审查机关应在审查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应当将节能审查确定的内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措施和能耗指标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文件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应当依法撤消对该项目的节能审查决定,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项目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第十七条节能评估咨询机构在节能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省经委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资质管理机构或者依法取消其承担节能评估工作的资格。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查、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过程中、、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8篇

1998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首次将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2006年国务院做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也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4年修订实施的节能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明确对发展改革系统的能评工作提出了要求,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国家节能中心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先后了多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目前最新为2014年本。《评估指南》中对节能评估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做出了一般性的要求,各个行业的建设项目都有自身的特点,一本《评估指南》无法面面俱到,体现行业特色和耗能重点。

2铁路节能评估工作开展

为响应国家节能评估要求,进一步规范、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提高铁路能源利用效率,原铁道部2010制定并了《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暂行办法》(试行)和《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从通知之日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均需要进行节能评估。随着国家对能评工作要求的提高和铁路能评工作的深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3年了《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铁路能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3铁路节能评估工作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有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铁路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也不同于其他行业,从节能评估的方法和内容上有自身的特色。

3.1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影响的评估

首先铁路运输属于交通运输行业,铁路运输的“产品”是运输工作量,铁路生产不产生增加值,因此按照《评估指南》的要求,交通运输类项目不需要计算项目增加值能耗,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不需要进行“n”值计算,也不能按照指南要求评估项目能源消费对项目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为说明铁路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问题,目前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一般的做法是将铁路项目运营后(项目研究年度近期)预测的运输工作量,假设使用其他运输方式完成需要的能耗,与铁路运输能耗进行对比,说明铁路建设项目对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当然这种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忽略了公众出行对旅途时间、经济成本等因素的要求,但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铁路运输对社会整体运输能耗的影响。铁路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线”形项目,当然也有许多客货站、编组站、机务车辆段所等“点”状项目。项目线路长度短则跨越几个地市,长则跨越几个省,因此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的评估范围也与一般项目不同。目前的做法是,如果是“点”状项目就分析项目能耗增量对所在地市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如果是“线”状项目,就要将项目沿线站、段各单位的能耗,按照能源供应地点进行划分,然后分别分析项目对每个省、地区的项目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

3.2铁路项目特有的评估内容

按照最新版《评估指南》的要求,已经不需要项目进行选址方案的节能评估,评估的重点应是项目的工艺流程是否会产生能耗的浪费。但对于铁路建设项目,项目的选址方案,决定了铁路运输的长度,直接影响项目的能耗和能效水平。特别是一些“线”状项目,评估的重点应该是项目主要技术标准,线路走向方案,车站(段、所)的选址方案和平面布置方案,以及机车、动车组选型等对项目能耗的影响。项目主要技术标准的节能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牵引种类,设计速度目标值,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牵引质量的节能评估。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确定了,项目的主要设计目标也就确定了,同时也基本决定了项目运营期的能效水平。项目线路选线方案的节能评估,应对线路整体走向是否顺直,线路局部方案在施工条件、投资数量、地方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选择的设计方案是否节能进行评估。项目站段选址方案会直接影响铁路运营能耗,对项目设站数量、车站、货场以及机务、车辆等专业段、所位置,平面布局方案进行节能评估,从节能角度推荐设计方案,可以有效减少项目运营期能耗浪费。机车、动车组作为铁路建设项目的主要耗能设备,不同型号机车、动车组的牵引特性不同,在能耗上也存在差别,因此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选择能耗低的机车、动车组,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项目能源消耗。

3.3铁路项目能效指标的特点

项目的能效指标是评判项目能效水平的主要依据,因此项目的能效指标要能体现出项目的特点,真实反映出项目是否对能耗进行了有效利用,从节能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是否合理、可行。铁路的工作任务是运送旅客和货物,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用尽可能少的能耗运输尽可能多的旅客和货物,是铁路运输节能优势的体现。通过研究和筛选,确定衡量铁路建设项目能效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和单位运输工作量牵引能耗。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反映了运输单位数量的旅客和货物,项目使用的牵引、暖通、照明以及其他项目范围内所有耗能设备消耗的能量总和。单位运输工作量牵引能耗反映的是运输单位数量的旅客和货物,机车、动车组牵引以及牵引供电系统损耗的能量之和。

4结论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9篇

一、统一思想,全面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一)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的需要

对项目正确分析与判断是项目引进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我区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日益凸显,平台条件逐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和在谈项目不断增多,让我们有了选择外资的底气,我区正逐步从“招商引资”进入“招商选资”的新阶段。我们有能力、更有必要转入招商选资,适当提高外资或“内资”进入“门槛”,将那些高污染、低层次的项目拒于门外。另一方面,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要素瓶颈制约、融资难、招工难问题也更趋明显,项目用地保障压力、节能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企业运营成本持续上升,因此以通过项目评估促进我区招商项目转型升级越来越有必要。

(二)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需要

通过项目评估,引导各镇、开发区根据产业规划和产业导向的要求,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产业特色,不断提升各平台的产业层次。同时,对于因产业规划或投资强度原因不适宜在开发区或某一镇落户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异地落户办法,引导项目向其他镇转移,促使项目最大限度落户我区。

(三)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需要

为切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除了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狠抓“开源”之外,更要在项目建设的各环节牢固树立“集约”理念,把节约集约的要求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要在立项、规划上、供地、批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坚持从严抓集约。项目评估是抓集约的第一环节。通过项目评估,千方百计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高项目的亩产效益。

二、科学论证,确保评估工作的原则性

评估论证要突出科学性、原则性。招商项目评估论证,是项目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估结果是否科学合理将对今后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项目的实际评估论证工作中,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产业导向、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能源消耗、选址规划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一)要进行产业导向评估。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求、我区“十二五”重点发展的产业和《产业集聚区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重点扶持类、鼓励类项目要求;是否符合产业高增长性和高成长空间要求,并有利于我区的可持续发展;是否符合我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等。对外资项目还要评估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评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预期单位土地销售产出率、单位土地税收产出率等。进集聚区工业投资项目最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必须达到《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中国家、省级开发区、园区行业规定标准的125%及以上;进工业功能区工业投资项目最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必须达到《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标准的110%及以上。容积率必须达到《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开发区标准基础上提高0.2;进区工业项目达产后单位用地销售收入产出指标按照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比1:1.8执行,进集聚区项目亩均税收达到20万/亩;进工业功能区项目达到15万/亩。现代服务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在集聚区内必须达到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指标要求,非集聚区范围内参照执行。

各镇、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投资强度标准,提高进入门槛,以规划定位置,以项目定用地,以投入产出定用地规模。投资强度要根据用地指标、项目数量和质量,适时进行调整。

(三)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容量是否允许,生产工艺是否达到污染最低化,产业项目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四)要进行能源消耗评估。评估项目单位增加值是否低于全区平均单位能耗,是否能通过省、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项目综合能耗、水耗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五)要进行其他评估。评估项目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主体产业园区规划、水系规划、电力布局规划等。

三、注重导向,提高评估结果的实效性

预评估意见是各镇、开发区和项目业主谈判并引进入地的重要依据,是各部门项目许可的提前介入依据,也是各项资源要素保障依据,对项目的引进和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商纪要作为各部门简化手续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和不能准入的依据,也是业主对所提指标承诺的依据;各镇、开发区要对经评估准入的项目所在地块必须承诺好征地拆迁和项目开、竣工的时间。对于不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和环保政策的项目,要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引进。对评估准入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满意服务。

四、按需而为、坚持评估工作的责任性

为有效开展项目评估,区政府成立了区项目评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我和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政法委、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林、外经贸、安监、环保、国土、工商、规划、国地税、电力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经贸局。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城市;评估体系;评估指标

一、背景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资源的消耗也随之增加,导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人们在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在忍受这环境恶化带来的苦果。城市节能减排的提出对改善目前环境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节能减排是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有必要建立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1]。

城市节能减排评估指标是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减排指标是可以表征或测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或一个单位在能源节约和污染减排方面的状况,是一种可以指示现状、确认挑战、分析原因、评估发展、监督实施和评价结果的有效工具[2]。

目前,我国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能够制定出一套成熟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对减少能源消耗、提高环境质量,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城市节能减排评估指标的构建

1.基本原则

(1)目的性原则

针对城市节能减排而言,它是有许多相互独立、关联的指标构成,将这些指标综合起来,分析并评估该城市节能减排的绩效,为制定相关政策制度作参考。

(2)整体性原则

一要做到全面性,使所选取的指标能够全方位的覆盖整个城市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应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到城市节能减排评估的因素,从而使评估体系更加全面。二要做到系统性,城市节能减排指标应适用于城市中的各行各业。因此,其指标的选取必须要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概括性。

(3)实用性原则

数据的采集尽可能采用应尽可能采用我国现行的城市能耗统计标准,保证其数据的权威性、减小采集数据的工作量,并且尽量选择定量的评估指标。

(4)科学性与可靠性原则

指标体系一定要建立在对系统充分认识、充分研究的科学基础上, 较客观和真实地反映节能减排状况, 一套指标体系囊括数百个指标, 看似全面复杂, 实际上在指标的取舍过程中忽视了指标的重复性及相互间关联的机理, 造成部分指标的作用因素过度加大, 反而使测评结果失真[3][4]。选择的评价指标数据尽量取自城市统计年鉴、能源消耗定期报告等政府公报,使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靠。

(5)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的数据必须易于搜集和计算、概念明确、内容清晰,以减少主观臆断的误差。构建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必须在满足监测与评价目的的前提下, 尽可能采用相对成熟和公认的指标, 以便于评价结果的比较与应用[3]。

(6)动态性原则

城市节能减排指标体系会随着社会、经济等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所以选择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其动态变化的特点,从而保证评价体系结果能够更好地描述与度量未来的发展趋势,提高其结果交流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7)独立性原则。

评价指标之间应遵循相对独立的原则,使各指标相互不受影响或影响极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2.指标构建

(1)城市能源消费类指标

能源消费类指标可以反映该城市的节能绩效。本文选取了3个指标来反映城市能源消费的情况:一是煤炭消费总量,指该城市内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煤炭总量;二是石油消费总量,指该城市内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石油总量;三是天然气消费量,指该城市内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天然气总量[5];

(2)城市能源效率类指标

节约能源, 一方面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就是要发展清洁能源。本文选取了3个指标来反映城市能源效率的情况。

①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 指该城市的能源在一定时期内加工转换产出量与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的比率。

②能源自给率,指该城市能源生产量与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供应总量的比率。

③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指该城市消费的太阳能、风能、水电、核电等可再生资源消费在该城市能源总消费中所占的比重。

(3)城市能源利用类指标

能源节约主要是从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方面来考察的。

①单位GDP能耗,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该区域的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与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经济活动对能源的利用程度。

②单位GDP电耗,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指该区域的全社会用电量(kWh)与该地区生产总值(万元),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经济活动对电力的利用程度。

③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指该区域的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与工业总产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内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对能源的利用程度。

④单位GDP用水量,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指该区域的总用水量(吨)与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用水效率。

(4)废弃物排放类指标

减排也是节能减排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废弃物排放类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减排绩效。本文选取了以下8个指标来反映城市废弃物排放的情况。

①单位GDP废水排放量,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废水排放量。指该区域的废水排放总量(吨)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废水减排绩效。

②单位GDP固体废物排放量,即单位地区生产总产值固体废物产生量。指该区域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吨)与单位地区生产总产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固体废物减排绩效。

③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指该区域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 的含量,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废水减排绩效。

④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指该区域排放的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的含量,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废气减排绩效。

⑤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指该区域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氨氮的含量,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废水减排绩效。

⑥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指该区域排放的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的质量分数,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废气减排绩效。

⑦单位工业总产值工业废气排放量:指该区域的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立方)与工业总产值(万元)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工业废气减排绩效。

⑧PM2.5 最大日均浓度值:指该区域PM2.5每天平均浓度值中的最大值,该指标可以反映测控空气污染的程度。

(5)废弃物治理类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绩效。本文选取了6个指标来反映城市废弃物排放的情况。

①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该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与工业废水总量之比。

②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指该地区的工业废气排放达标量与工业废气总量之比。

③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指该地区的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量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之比。

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指该地区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达标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总量之比。

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之比。

⑥工业烟尘去除率:指该地区工业烟尘去除量与工业烟尘排放量总量之比。

(6)城市废弃物利用类指标

废弃物利用类指标用于反映该区域对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绩效。本文选取了3个指标来反映城市废弃物利用的情况。

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该区域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绩效。

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该区域的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总用水量之比,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对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绩效。

③“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价值:指该区域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价值,该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对“三废”循环利用而产生经济效益的绩效。

(7)环境质量

城市节能减排,就是为了要恢复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本文选取了4个指标来增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①城市森林覆盖率,亦称森林覆被率,指该城市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城市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

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面积占建成区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③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知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与城市非农业人口的比值。

④人口自然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也是计划生育统计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程度和趋势。

三、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的构建

1.评估目标及其功能

(1)评估目标

对于任何一种评估,完善的立法和导则是评价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但对于城市节能减排评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立法和导则体系。当前,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应从不同的角度,根据所评估城市节能减排的现状及发展去史向有关决策部门提供相关的生态安全信息,进而促进城市节能减排评估工作的规范化与法制化[6]。节能减排项评估的终极目标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促进能耗降低、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优化产业结构[7]。

(2)评估的功能:

①反映功能。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可以反映出该城市的能耗状况、减排状况等节能减排成就,与此同时会暴露出在这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作为进一步分析和决策的出发点。

②监测功能。检测功能是反映功能的延伸,是动态中的反映功能。该功能不仅可以对节能减排各指标进行监测,也可对有组织有目的的系统调控进行监测。

③导向功能。通过反映功能和监测功能,决策者可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进而为决策者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方向作指导。

2.评估依据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现存的环境资源已经很难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而环境问题的日益增加更给发展带来了阻碍。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作出一系列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兴衰的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决定。这就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城市中的各个行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综合合理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能源废弃物的排放,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评估方法

(1)扩展DEA模型――超效率(Super Efficiency)评价模型

扩展DEA模型――超效率(Super Efficiency)评价模型,由Andersen P 和Petersen NC于1993年提出的 , 能对DEA 的有效单元进行排序。其形式为:

其基本思想是在评价第k 个决策单元效率时, 第k 个决策单元的投人和产出被其它决策单元的投人和产出的线性组合所替代, 将第k 个决策单元排除在外。一个有效的决策单元可以使其投人按比例地增加, 而效率值保持不变, 其投入增加比例即为超效率评价值[3]。

(2)节约指数法

节约指数,也称为资源环境绩效指数(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REPI),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在 2006 年提出的,其核心是通过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来综合反映社会的节约水平。资源环境绩效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REPIj是第 j 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环境绩效指数;

-----wij为第 j 个地区第 i 种资源消耗或污染物排放的权重;

-----xij为第 j 个地区第 i 种资料消耗或污染物排放总量;

-----gi为第 j 个地区的GDP总量;

-----xi0为全国第 i 种资源消耗或污染物排放总量;

-----G0为全国的 GDP 总量。

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环境绩效指数越低,则其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越高或节约程度越高;如果资源环境绩效指数越高,则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越低或节约程度越低[8][9]。

(3)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是目前在绩效评价时所采用的一种相对成熟的方法,它是依据城市、企业各项指标实际数据的内在关系确定各项指标在总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即由数据本身确定指标权重,因此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7]。

四、小结

我国节能减排的发展现状要求我们需从城市入手。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在前人的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了针对城市节能减排的评估体系。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我们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完善城市节能减排评估体系:

1、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对城市节能减排的制度政策,使节能减排更加有法可依;

2、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的了解和关注,加强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3、借鉴其他国家在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更符合我们自己的节能减排制度。

相信在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城市节能减排事业将不断进步,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终将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喜云.我国煤炭资源型城市节能减排评价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

[2] 吴国华.中国节能减排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 宋马林,杨杰,孙欣.国内各地区节能减排评价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8,24(1)

[4] 苏为华. 多指标综合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 2001

[5] 王鸣涛.区域节能减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3,23(11)

[6] 李辉,魏德洲,张影,周玲.城市生态安全评价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7] 王曼,杨峻峰.节能减排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J].中国期券期货,2010(1)

[8] 罗岑.上海市节能减排评价体系及应用[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11

[9]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6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评估咨询;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评估咨询概述

所谓工程咨询指的是,工程咨询机构接是受客户的相关委托,在要求的时间里,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及知识对项目展开预测性评价,为其决策、施工以及运营提供一系列的智力服务。对于工程咨询而言,评估咨询属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指的是,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的每一个阶段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审查,对拟建项目展开综合分析,不仅涉及项目的必要性,而且涉及项目的可行性,还涉及项目的经济性等,以第三者的角度完成对项目公正、独立、客观的评价,为拟建单位决策层提供基于现实的参考意见,还有投资分析,最终帮助其做出科学而合理的投资决策[1]。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大多和民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也和政府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而合理的评估咨询。本文将就评估咨询在该类项目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详情如下。

2.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评估咨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1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予以预判断

近些年,各大城市均在加快自身建设,尤其体现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涉及道桥工程、供水及供热的管网工程以及公交场站等。上述工程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资风格迥异,因此,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预判断便成了关键中的关键。为有效完成这一工作,应委托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展开综合性分析,并给出具有可行建议[2]。

在国内,各市发改委每年均会要求相关下级单位将拟建的项目整理好、上报,并将其作为市政府下一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参考或者方向。在此环节,各主管部门为了尽可能地争取更多的市政府投资,往往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如此一来,便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虚报项目、没有可行性、建成后利用率较低以及重复申报等。这些问题项目若被申报成功,将会给政府资金的利用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进而诱发投资利用率过低的问题,给政府形象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市发改委受专业知识及人员数量限制,是没有办法对上报项目进行仔细查证的,所以,委托工程咨询机构来处理此事便显得很有必要了。在项目立项环节,工程咨询机构先应收集申报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建议书等资料,然后结合实地勘察、相关批复以及其它工作结果或者资料,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展开系统论述,并给出明确结论,为发改委的投资决策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指导[3]。

2.2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予以判断

在项目立项之初,先要向规划、国土以及环保等一系列部门进行必要的咨询,并获得通过,才能给出最终的、确定的投资决策。然而,相当部分项目单位在申报立项的过程中,可能没有到上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没有备齐相关手续,还可能没有获得环保部门的认可等。

工程咨询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的过程中,应开展如下工作:针对项目前期的诸多手续进行审查、核对,一方面要保证它的齐备性,另一方面要保证它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手续不齐备的问题,应要求项目单位尽快补办,如果发现申报、批复二者存在出入,应要求项目单位重新办理;如果项目建设方案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应要求项目单位对建设方案展开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直至通过审核;如果涉及人防工程建设,应要求项目单位将该部分建设方案尽快报给人防部门审批,直至获得批准,从而尽可能地保证项目建设方案在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问题。采取上述措施,能实现对固定资产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最大程度上杜绝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发生方向性错误的可能[4]。

2.3对固定资产投资给出合理化建议

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运作过程中,通常结合项目本身性质,采取相应的投资形式:一、直接投资;二、资本金注入;三、投资补助;四、贴息等。如果采用的是第一、二种投资形式,那么市发改委需要参照规定的程序先后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以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如果采用的是第三、四种投资形式,那么市发改委仅需要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即可[5]。

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时,应重点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完成对建设规模的准确估算,二是完成对项目总投资的准确估算。上述两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将会对项目后续环节的正常开展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也会对政府投资的准确性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初步设计概算经过严格审定之后,将会被政府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时用作重要的参考依据,另外,这也是市发改委在项目竣工决算审核阶段需要用到的一个重要依据,所以,既应保证其费用构成的完整性,又应保证其费用构成的准确性,这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将会起到一个十分关键的作用。

资质齐全、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机构,能够就项目估算投资、概算投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是否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进而完成诸多内容(一、项目贷款的真实性;二、项目的社会效益;三、项目的方案优化等)的评估与审核[6];能够就项目建设规模,还有项目建设方案之中的不完善之处给出可行化、合理化的建议;能够就投资具体构成有无违反相关各部门有关规定,投资组价是否存在不合理以及价格是否存在人为虚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给出客观具体评估论证意见,并以审核报告的形式提交,为政府投资提供有益的参考。

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可高效完成对相关资料(一、项目建议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初步设计;四、资金申请报告等)的评估与审核,能够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这一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这对于把握投资方向,节约投资资金节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对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正在逐年加大对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数额愈加庞大,二是涉及项目愈加庞杂。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时,应做好投入工作,更应做好监管工作。发改委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不给建设单位或者个别人留下贪污、挪用的空子,从而保证政府资金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在专业工程咨询机构的帮助下,不仅能够实现对整个项目的全方面稽查,还能够实现对单一项目的有效稽查,那么便实现了对投资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降低投资资金挪用的发生几率和可能,并针对当前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而有效地向发改委反馈,如此一来,发改委便可根据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要求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对于那些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暂停拨款的处理措施,若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撤销项目[7]。

3.建议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部门能否在批复该项目建设之前,召集国土、环保、市发改委及工程咨询机构共同探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充分可行后再行批复规划条件,以避免很多不具备建设条件,或者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以已经取得规划意见为由匆忙上马,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或浪费。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评估咨询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即工程咨询机构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阶段,各市、县发改委均极为重视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的评估咨询工作,如委托资质齐全、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机构就具体项目展开相应的评估审核工作,并致力于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政府应深刻认识到评估咨询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千万不可形式主义,应充分利用工程咨询机构的专业知识来辅助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通化市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J].经济视角(上).2009(05).

[2]张英.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研究[J].冶金经济与管理.2010(05).

[3]郑捷.资产评估行业有效监管问题研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08).

[4]蒋磊.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及可行性要点探析[J].现代商业.2013(21).

[5]于少杰,宋笑笑,林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法及应用[J].节能与环保.2013(07).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2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关于这方面的工作有如下的条款:

第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尽可能获取被评估企业和参考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无论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注册资产评估师都应当对其进行分析,履行应有的专业判断程序。

第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所选择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等相关条件,在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协商并获得有关信息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被评估企业和参考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具有影响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整,以合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考虑以下分析调整事项:

(一)调整被评估企业和参考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调整不具有代表性的收入和支出,如非正常和偶然的收入和支出;

(三)调整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与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事项。

由于会计系统本身是一个人为的信息系统,所以处理方法上往往存在各种选择的余地。私人公司总是把自己的报表做得比较保守,以便尽量减少税务支出;而上市公司可能就会把自己的信息处理得比较张扬,报道公司的收益,以便博得股民的欢心。当然有些上市公司也可能会有意处理它们的盈利,以便减少公司盈利上的波动。即在年景好的时候做一些保守的会计处理,而在年景差的时候就采取积极的处理手段。总之,不同的企业的利益和目的会导致不同面孔的财务报表。当然这里不包括作假帐,即在会计准则的范围内可以出现一定的灵活性。由此而产生了财务报表分析的专题。有关这方面的书籍也很多。但是我们在这里讲述的只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财务报表分析,也就是说把财务报表的信息调整到适合于企业价值评估的水平上来。财务报表中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重点又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货计价方法

在公允的会计准则中,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以及计划成本法等等其他方法。这些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对企业价值评估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这是因为它首先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损益计算,其次也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某些科目的数值,第三还会影响企业税费支出。

所谓的先进先出法(FIFO)就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而后进先出法(LIFO)相反,是以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设前提,对发出存货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成本是以最近购货价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前利润。缺点是工作量大,对于存货量大进出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当物价上涨时,这种方法会高估企业的当前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亦然。而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本期发出的存货是按照最近收货的成本计算,所以使当前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当然他的计算也很复杂,工作量大。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两种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导致的不同结果。

如果某公司期初的存货余额是30件,单价10元,结存金额300元。期中购入存货60件,单价15元;然后在期末之前又发出存货50件,到期末剩余存货40件,此时按FIFO和LIFO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计算,可以得出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结余成本,见下表:

从上表的数据可以看出,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利润和成本。如果企业的销售收入是1000元,那末采用FIFO方法后企业利润为400元;而采用LIFO方法计价存货后,企业的利润只有250元。

评估师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当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时,所有公司的盈利及资产的价值都必须是根据同样的存货计价方法推导出来的。如果这些公司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差异,而足以导致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则评估师需要对其财务报表中的盈利或资产的价值进行调整,以达到在同一基础之上。

对于大部分采用FIFO方法的公司,评估师想要获得由FIFO转换为LIFO方法的信息不是那末容易得到;然而如果公司审计过的报表是采用LIFO方法计价的,那末在注解里面必定提供了用LIFO方法所准备的金额,评估师可以用来把公司的盈利及期末存货价值调整到FIFO方法的水平。即使报表没有被审计过,会计师也应该能够提供调整的数据。所以如果评估中我们把两家公司进行比较时,评估师一般是把LIFO方法调整到FIFO方法,而不是相反。

除了调整损益表之外,评估师还必须调整资产负债表。一般有三个方面:首先表中存货的价值需要调整到FIFO的水平,其次是应缴所得税,第三就是待分配利润也要调整。如果还以上面的算例来演示,假设公司原来是采用LIFO方法,要调整的税率是30%,帐上为LIFO方法的预留金是150元,即LIFO和FIFO之间的差距是150元。那末评估师在存货价值上需要加上这150元,使原来的存货价值450元变成600元。然后,评估师在把应缴所得税再加上45元(150*30%=45元),之后再在可分配利润里加上105元(150-45=105元)。如下表所示:

当然,在有些行业里企业的存货采用平均成本法或其他的方法,此时调整是从LIFO调整到平均成本法或其他方法,具体调整的手法与上面一样。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程序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是一种非现金的支出项目,但是它在核算总成本和利润的时候都参与核算,所以对成本费用和利润以及纳税的计算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如果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将会无法比较。会计上折旧的方法很多,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等。我国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恰当地选用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采用不得随意变更。”这里重点介绍下面几种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个期限之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按照固定资产原值乘以月固定资产折旧率,按月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约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实际上也是直线法,只不过它不是按时间,而是按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每期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额/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该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合。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以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上面四种最常见的折旧方法,前两种等于都是直线法,而后两种都属于快速折旧法。采用快速折旧法后,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而在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其目的就是要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估计耐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目前我国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封闭持股的非上市公司多数是采用快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以便尽量减少应纳税的所得额。

当评估师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要进行企业之间的比较时,须对被评估公司的折旧方法进行判断,判断其是否恰当。这一方面是从企业本身来看,另一方面是看与其比较的参考上市公司。比如说一个公司的设备是按照8年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但是这个行业里的大部分公司的同样设备是按照6年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其理由是这种设备的技术性贬值较厉害,6年时间基本上已经被技术淘汰。那末评估师在评估这个被评估公司的时候,认为行业内其他公司的折旧更加合理,就要将其折旧额进行调整,以便把这个公司不太合理的折旧额调整过来。再来看另一种情况:如果评估师采用盈利乘数法(市场法)来评估一个封闭持股公司。已知资本市场上参考上市公司的盈利乘数为10,但是这个参考上市公司为了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的缘故而是采用直线法折旧,封闭持股公司是采用快速折旧法折旧。此时,评估师要把被评估的封闭持股公司的盈利进行调整,即调整到采用直线法折旧的水平上来。当然同时也要调整相关的所得税。这样最后用来进行资本化的盈利才适合上市公司正确比较得出来的结果。

(三)无形资产的处理

各个公司无形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评估师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有必要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调整那些不相同的无形资产处理办法。比如说,有的公司花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在自己公司内部开发有价值的无形资产,然而这些价值往往没有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而另外一些公司可能都是外购的无形资产,因而在资产负债表上均显示出来,并且在使用期内作为费用按期摊销。这就是同样的无形资产却有不同的会计处理。如果这个无形资产确有价值,它就会反映在公司的盈利增长上来。评估师在比较不同会计处理的公司时,一个办法就是把所有的无形资产均从资产负债表上拿下来,同时把所有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从损益表中拿下来。这样统一处理才好比较。目前我国的情况是:大部分公司的无形资产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还有很多国有企业改制的资产加和法评估基本上没有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所以我们认为这种全拿下来的方法不失为一个统一处理的好办法。

此外,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的很多无形资产需要评估师去分析和发现,以便在评估中能够真正反映出企业的价值。下面我们就以房屋租赁权为例,说明这个问题。如果公司拥有某项房屋租赁权,其租赁价格要低于市场的租金价。则公司等于拥有一项优惠租赁权的无形资产。但是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只能反映其以合同价格支付的费用而未能反映市场价与合同价差额的这部分无形资产。此时评估师应该资本化这部分差额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那末评估师在分析此项无形资产并计算出价值之后,就要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方加上租赁权的价值33035元。

(四)各种成本是作费用摊销还是资本化处理

在企业的帐目和财务报表中,有很多成本类的科目都是处于一个灰色的区域。把这部分支出是作为费用还是作为资本化有时候是很主观的。比如说,设备的维修支出可以划分为维修费用作为当期费用支出,但也可以作为资本性资产的改良及资本化处理。具体来说就是在季节性生产的企业里面,如糖厂在收甘蔗的季节工人都干榨糖的工作,而在生产淡季工人便干设备维修等其他工作。由于这些熟练工人都市常年雇用,所以他们的工资和奖金都作为人工费用而计入当期的成本。然而,设备维修或其他固定资产改良性的同样工作如果是聘用外面的工人或承包给别的单位,则这些支出都应该是资本性的支出。这就是所谓的灰色地带。公司如果想要把利润报告的高一些,那末就把这个在灰色地带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而不是作为一次性费用记在当期损益。如果公司想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所得税,那末它可能就把它记作费用而不是资本化处理。评估师在判断企业的盈利的质量,并审查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就要注意到是否存在这样的科目可以进行两种选择的机会。并要向管理层了解公司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最后根据评估项目的目的和性质而确定是否需要调整。

这种灰色区域的费用科目还有很多,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以及某些企业的租赁费用等。本书在评估中具体应用问题与方法技巧一章里详细地讨论了关于研发费用和租赁费用的处理方法。总之评估师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财务分析中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五)收入与费用的确认问题

随着新经济的兴起,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多,许多相对复杂的收入和费用确认的问题已经引起国际会计界的重视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评估时肯定要加以注意和分析。

比如说对于现在日益增多的软件公司,以前的会计处理多半是在收到客户付款时就将其确认为收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1991年就过状况说明书(SOP91-1)也是支持这种处理。但这种会计处理的后果显然进一步加大了这类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风险,在会计界的争议很大。于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在SOP97-2"软件的收入确认"中对原来的收入确认方法作了重大变更。SOP97-2规定,软件销售与服务收入应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在产品开发完毕并在应收账款回收、客户接受产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方可确认。这样就为那些一揽子软件开发协议等各种不确定的情况下收入的确认提供了一个准则:即只有所有的产品服务完成后,才能再确认为收入。虽然SOP97-2针对的是软件的收入确认,但美国会计界普遍认为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将会被推广应用于其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诸多问题如:流通企业的分期付款销售的问题;对于以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在成立初期提供许多免费或低价服务项目以争取客户占领市场,导致巨额营销支出问题;互联网公司广告“互换”收入问题;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问题;以及企业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费用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制度或准则加以规范,在会计实务中也很不统一。我们可以通过对国际上的有关信息多作些了解和研究,以便把它应用于对我国的会计处理和企业价值评估实务。

(六)非正常性项目,偶然性项目的调整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我们往往根据企业的历史盈利数据作为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基础或起点,此时评估师肯定要分清哪些是使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反映真正盈利能力的数字,而哪些是非正常、偶然的数据。以免影响到对现在的判断和对未来的预测。

所谓的这类项目主要有两个特点,即首先是性质上不正常:这种事件或交易具有高度的不正常,与企业的典型活动或正常活动完全没有关系,或只是偶然一次有点关系;其次就是发生很偶然:即这种事件或交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完全不可能再次出现。如果企业的财务报表或历史数据中有这样的事件或交易符合这两个条件,那末肯定不能作为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代表数据。当然也不是说我们就完全把它忽略不计,因为这种事情实际上也代表了企业未来的风险。

其实上面的定义还是相对比较严格的,而财务报表上还有许多项目达不到非正常的程度,然而也是属于以后很难发生的项目。比如:企业在不可能连续出卖资产的情况下,销售资产的所得或亏损;核心领导人的人寿保险支出;由于罢工或胶或延期而导致的关键原料供应不上的损失;企业兼并收购所产生的费用或冲销等等。评估师要分析这些项目的目的就是在以后的评估预测中考虑他们是否可能出现或不出现。

比如说,历史数据的亏损就多半是非正常的项目。对于大部分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都可能出现历史数据是负盈利的问题。此时评估师可以采用盈利正常化、预测收入与利润率以及降低财务杠杆等几种办法来处理。处理方法运用的关键在于对被评估公司的具体分析。

基本的原则就是要弄清楚企业是为什麽亏损的。下面将处理办法简述如下:

如果公司亏损是由于一些短暂的无规律的影响因素所致:如突然不可预测的汇率改变或其他原因的一次性亏损。那麽,评估师多半应该采用盈利正常化的办法。对于那些周期性较明显的公司的评估来说,应用这个修正的方法也是比较恰当的。至于如何来使盈利正常化将取决于待估公司的特性。如果公司历史较长且规模没有多大的变化,则历史的平均盈利水平可以作为正常化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历史较长而规模已有变化,则可以用平均利润率来计算正常的盈利水平;如果历史数据十分有限,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也在不断变化,则可用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或利润率来计算正常化的盈利水平。

如果待估公司的亏损是由于长期的经营问题而不是全行业的问题,那末我们就采用预测收入(收入不可能为负数)然后把经营利润率调节到可持续的水平,并与收入的增长率一致。这样的修正方案似乎可以得到更好的评估结果。至于调节的幅度取决于行业的利润率在这段时期是否有所变化,如有,则调到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为佳

如果亏损是由于结构性的问题—过多的债务或是公司因要进行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而导致一个较长的无利时期:如有线电视网和无线通讯网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借贷来进行投资。即使在这些初期投资付出以后,公司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财务费用很高,甚至高过营业的收入。此时,公司的亏损不能归结于利润率太低或资本回报率太少,而是由于公司负债太重。评估这类公司时,我们应调节其财务杠杆比率。首先就是要确定公司的最佳负债水平,这可以通过传统的资本成本分析来做到,或是看一看行业的平均水平。在未来一段时期后可以调节到行业的平均水平。至于如何调节,根据情况也可以有许多选择,一个方法就是推迟资本性支出,把折旧来的现金用于支付债务,不过这个方法会对公司的未来增长有影响。另一个方法就是预测公司的收入增长来推动公司价值上升,而负债保持不变,则负债比例下来了。最后一种选择就是出让股权收回借贷。这种方法对亏损公司似乎没有什麽吸引力,可能只是那些已被超重债务压至风雨飘摇状况的准破产公司的唯一选择。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3篇

一、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含义。目前被广泛认同的内部控制理论,当数美国COSO委员会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该框架认为内部控制是由相互关联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五项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为组织实现目标提供支撑。2013年美国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进行了更新,明确了支持内部控制五大要素的十七项原则(见表1),定义了内部控制缺陷。

新框架定义的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可降低目标实现可能性的一个或多个要素以及相关原则中的不足。换言之,内部控制缺陷就是五个要素的缺陷或其所属十七项原则的不足。惟有所有五个要素全部存在并发挥作用且共同运行,才能保证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内部控制无效将给企业带来高风险和不可估量的损失。源于改进企业管理效果的内部控制原理和方法,同样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业务或某一项业务活动。

(二)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表现。

1.控制环境较薄弱。通过研究发现,高校建立有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具备较明确的授权和责任机制,能够在师生中广泛宣传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相对较好地遵循了第一、三、五项原则。但是内部控制第二、四项原则没有落实,表现在:

(1)理事会作为高校重要治理主体,应该承担决策咨询和监督功能,但就目前来看,现代大学制度正在建设过程中,只有一些公办高校建立了理事会,即使已经建立的理事会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和组成及运行规则不规范等问题。理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实施尚待落实。

(2)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氛围不够浓厚,管理意识缺乏,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未形成定期、良好、有序的培训交流机制及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没有制定吸引、发展、保留固定资产管理人才的政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风险评估工作缺失。风险评估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环节和手段。需要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风险评估小组,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开展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找到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目前,关于如何确定风险评估的目标、如何识别风险、如何结合单位的情况管理风险、如何评估舞弊的可能性、如何评价风险的后果等问题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思路或可借鉴的经验。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多、项目复杂,风险评估难度更大,目前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具体表现为:既没有“清晰的目标”且不能“识别和评估与目标相关的风险”、不能“对风险进行全范围的识别与分析,并决定如何管理风险”、不能“评估风险的过程中考虑潜在的舞弊行为”、不能“识别并评估对内控体系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变化”,风险评估要素下的四个原则均未实现,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评估缺陷较严重。

3.制度执行不到位。高校能够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制度或流程,以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不出大问题,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在信息技术的利用方面,也不断推陈出新,很多高校近年来都引入了资产条形码粘贴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上投入资金和人力物力,将实物与台账信息有机关联,为账实核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信息技术应用还不够充分,还有很多领域处于手工操作状态,新技术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制度流程还不够完善,执行方面有待于加强。

4.内控信息生成及沟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般实施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需要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资产保管(或使用)人等部门或人员的共同参与,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信息的沟通和工作的协调十分重要。

高校每年通过对校内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的监督检查等环节,一方面将包含内部控制职责的必要信息向教职工传递,另一方面获取专业人士有价值的专业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尽管如此,高校所采取的加强信息沟通举措远未达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要求。根据内部控制框架,首先,高校需要能够获取或生成并使用相关的、有质量的信息来支持内部控制正常运作,其次,高校需要在校内以及校外有效地传递这些信息。那么哪些是能够支持内部控制正常运作的有用、高质量的信息?如何获得?谁来获取?怎样传递?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深入思索。目前高校内控信息的生成和沟通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没有达到内部控制第十三至十五项原则要求,成为内部控制缺陷。

5.监控活动缺陷较突出。高校能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政策法规要求拟定制度和流程,但是,制度或流程是否落实则较少有人问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监控活动也是如此。经过笔者的不完全统计和调查,很少有高校将评价内部控制当作一项任务来布置,更没有把评价内部控制常态化,没有实施持续的专项评价,高校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监控活动很薄弱。内部控制第十六和十七项原则未落实,成为重要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产生

国家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要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充分利用,落实在工作上就是要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制,加强对资产利用率的监控,合理整合资产。但是由于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比较突出。

(一)高校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高校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最高要求通常是“不出大问题就是无问题”,反映出资产管理工作得不到管理层的重视。这样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位直接导致相应体制机制建设不足、授权与责任模糊、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最终造成资产记录混乱、家底不清、保管责任得不到落实等状况的发生。经网站检索和调查发现,多数高校所建立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责任制、使用及处置的审批程序等的落实及监管往往执行不到位,职工间甚至是部门间或校内外调剂使用资产而不办理交接手续、处置在用资产不严格执行政策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不惩处或惩处不及时,使得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陷入“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混乱不及时惩处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的恶性循环。总的来讲,由于高校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监控活动等方面存在缺陷,高校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不完备,资产利用率不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层利用信息支持决策的力度不够。高校固定资产台账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资产的规格、型号、来源、单价、数量、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保证资产安全的内容,资产的在用或闲置等使用效益信息一般不出现在台账内。由于缺乏记录及监控,部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效率很低,有的每年只使用十几个小时,有的设备购置后从未使用过,甚至有的实验室每年开门天数都寥寥可数。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通用设备每天达到定额机时7小时为满分、专用设备每天达到定额机时4小时为满分来评判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可能有很多设备都无法达到60分的及格等级。固定资产台账不能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的管理目标服务,成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不足,是高校资产配置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高校缺乏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上没有制定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和“监控活动”两大内部控制要素建设几乎为零,也助长了资产利用率低下以及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改进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优化控制环境。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自2014年开始,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政府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二者之间矛盾凸显。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可能要收紧对高校的财政拨款,合理规划存量资产、科学配置增量资产将成为高校的必由之路。固定资产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等主体工作的基础,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成为应对新形势的当务之急。为此,高校要加快治理机制建设,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将固定资产管理视为高校的重点工作,经常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分析,以了解问题,改进工作;重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业务需求配备和培养管理人员,给予这支队伍同等的职务职称晋升机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权利和管理责任的对等,在部门和教职工中营造资产保全和资产增值的管理氛围,杜绝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

(二)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活动。内部控制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才能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内部控制目标。而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监控恰恰是发现内部控制问题、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必要手段。目前,高校一般都有一套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管理、处置等业务活动进行规范。但是规章制度一旦出台,内部控制建设往往处于静止状态,需不需要进行制度更新以及何时更新、怎么更新等问题不再有人考虑,容易造成因原制度不合时宜而导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干部的廉政风险以及单位的经营风险将逐步增加。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等监控活动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笔者认为,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都是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不宜经常性开展,可以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所谓“定期”,一是在每年末进行部门工作总结时,将风险评估列入总结范围,开展全校范围内的、自下而上的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评估,汇集全校力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二是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常规化,于每年年初进行,通过审计工作的开展,督促内控建设常态化。所谓“不定期”是指在国家新政策出台、高校管理层次提高等固定资产管理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开展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或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时,应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评价内控目标是否科学合理、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是否存在舞弊空间、是否存在资产空置浪费现象等,保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并充分发挥其决策支持作用。正确、真实、及时的信息具有决策支持作用,不全面、不规范、陈旧的信息可能导致决策失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是国家机关统计资产管理数据的直接来源,也应该为高校固定资产的增置、调配发挥作用,维护好、建设好、利用好这个平台很重要。

1.保证平台既有项目信息的真实完整。如前所述,固定资产初始入账金额登记问题较多。笔者认为,首先需要相关部委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明确不同来源固定资产入账金额的确定方法,保证入账金额具有中立性、可核实性,保证同地区、同类别的高校间固定资产确认尺度相同,据此上报的数据加总之和,才具有特定的含义。否则统计数据将含义模糊,失去统计的意义。其次,高校应制定固定资产信息管理手册,将固定资产信息新增、变更等诸多情况,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不厌其详地列举出来,以适应目前高校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再次,高校应建立“部门-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多级审核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信息录入并经部门相关人员初审签字,高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再审并完成资产账登记工作,最后财务部门进行三审并登记财务账。

2.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果信息内容。固定资产金额大,寿命长,应该为高校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管理不仅包含新增、报废的管理,更应该包括对在用资产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需要对固定资产利用效率高低进行评价。评价固定资产的利用状况,应该成立评价专家小组,结合教学使用、科研使用等固定资产用途,制定出完善的包含使用频率、使用效益等内容在内的评价标准;采用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与固定资产的账实核对结合进行,每年一次。评价工作完成后,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综合评价分数,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藉此,可以从高校角度掌握某一项资产的完整动态轨迹,为高校的相关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节能评估能耗计算折标系数当量热值等价热值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能源形势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节能工作的方法和制度不断增加和完善。2010年9月21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前置性和强制性条件。节能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一方面能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能耗的不合理增长,对新上项目能源利用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能耗计算是节能工作的基础,是节能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能源消耗种类、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建筑结构、空调采暖和使用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制约。能耗计算结果是判断企业能耗是否达标的直接因素之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广大节能咨询工作者在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逐步开展节能评估业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能耗计算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本文主要结合工作实践,分析节能评估报告中能耗计算中应注意的事项,结合造纸项目实例进行分析计算,同时提出了目前节能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能耗计算中应注意的事项

1.1 能耗计算过程中应避免重复计算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指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综合能耗可分为四类,即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在计算综合能耗的时候,只计算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不应重复计算。

如,某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主要有水、电、煤、蒸汽、氮气和压缩空气,其中水、电和煤为企业外购能源,蒸汽、氮气、压缩空气属企业自制能源。蒸汽由燃煤锅炉提供。

若产生蒸汽所消耗的煤和产生氮气、压缩空气所消耗的电力已计入Qd和Qm中,为了避免能耗的重复计算,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的能耗量不能计入企业综合能耗。此时,该企业综合能耗量的计算可按下式(1)进行:

Q = Qd + Qm + Qs(1)

式中:

Q――企业综合能耗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d――生产耗电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m――生产耗煤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s――生产耗水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若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水、电、煤、蒸汽、氮气、压缩空气分别进行统计计算,则此时,该项目的综合能耗量应按照下式(2)进行:

Q = Qd + Qm + Qs + Qz + Qq + Qk(2)

式中:

Q――企业综合能耗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d――生产耗电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不包括产生氮气、压缩空气所耗电量);

Qm――生产耗煤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不包括产生蒸汽所耗煤量);

Qs――生产耗水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z ――生产耗蒸汽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q ――生产耗氮气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Qk――生产耗压缩空气总量,单位:(以标煤计) kg。

在计算综合能耗时,一定要统计或预测好数据,综合分析每一个数据,清楚每个数据的来源,同时要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详细了解和掌握,保证能耗数据与工艺、设备的匹配,确保计算过程能耗的合理性、正确性,避免能耗的重复计算。

1.2 依据实际情况选取折标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2008)规定,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成标准煤量,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kgce),即:1kgce=29307kJ。

但是,笔者发现部分评估报告中能耗计算存在着无视燃料能源的低(位)发热量问题,企业生产所耗能源的折标系数均取自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2008)。如,某评估报告中明确指出企业生产所耗煤的低位发热量为18840kJ/kg,但在项目能耗计算中,计算人员将煤折标仍采用0.7143kgce/kg。依据1kgce=29307kJ,低位发热量为18840kJ/kg的燃煤,其折标系数应为0.6428kgce/kg。显然,此项目燃煤的折标系数选取有误,结果将直接导致计算的能耗量超过企业实际能耗量。

在节能评估中选取折标系数时,用能单位外购能源和耗能工质,若能源供应商可提供能源的发热量等数据,其折标系数应按照实际进行折算,若用能单位无法获得各种燃料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单位耗能工质的耗能量时,可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给出的折算系数值。用能单位自产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其能源折算系数可根据实际投入产出自行计算。

1.3 正确理解当量热值与等价热值

能源当量热值是指一个计量单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能源的当量值,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热量,按热量的多少可以折算成标准煤。当量热值的计算,原则上要进行实测,按国家标准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测算的。

能源的等价热值,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任何二次能源都有等价热值,一次能源转化为二次能源时存在转换效率问题,用下式表示:

能源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量 / 转换效率(%)

事实上,所有的二次能源,都存在着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折标方式,但由于其他二次能源生产时转换效率较高(如原油加工成汽油、煤油、柴油等,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因此无论采用等价值还是当量值,计算结果都差异不大,而只有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差异最大。此外,如果其他二次能源也都采用等价值折标,则能源统计工作量会大大增加,不利于提高统计效率。因此,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这种方法中,加工转换能量损失由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承担。

1.4 能耗定额指标的选用

我国“十一五”期间已实施了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涉及火力发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石油化工5大行业。这些标准都是强制性的,对应的产品分别是粗钢、铁合金、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镍冶炼、锡冶炼、锑冶炼、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建筑卫生陶瓷、铝合金建筑型材、铜及铜合金管材、合成氨、烧碱、燃煤发电机组、碳素、黄磷、焦炭、电石、电解铝,标准分别规定了单位产品的能耗限定值、新建准入值和能耗先进值。

在进行节能评估时,若评估项目属于上述5大重点用能行业,可直接采用相对应的能耗限额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估。

若针对某评估项目,目前国家尚未制定行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评估者可参照地方标准,如果没有地方标准可参照行业标准,如果没有行业标准则应选择同类行业中较先进企业的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估。在采用能耗限额值时,依据一定要充分、合理、适用。

评估中将能耗计算结果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查看按照目前所选工艺、设备是否能真正做到能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的转换效率,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能源。通过比对,可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节能降耗的建议及措施。 2 造纸项目能耗计算实例分析 福建某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7条年产14万吨薄页纸生产线和2条年产4万吨生活纸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产值200000万元。其中,薄页纸年产14万吨,年产值为160000万元;生活纸年产4万吨,年产值为40000万元。(说明:该实例中所使用的数据仅为说明能耗的计算过程,对类似项目的能耗不具有参考价值。)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为水、电、煤。因无法获得电、煤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水的耗能量,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水、电、煤的折标系数取值如下:水0.0857 kgce/t;电0.1229 kgce/kWh(当量)、煤0.7143 kgce/kg。 此外,根据中电联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2009年全国6000kW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为340克标煤/千瓦时,本项目电力的等价折标取值如下:电0.34kgce/kWh(等价)。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耗能源的计算情况具体见下表1、表2和表3。根据表1和表2,该造纸项目综合能耗量为薄页纸和生活纸的综合能耗量加和,单位产值为项目综合能耗量除以项目总产值,具体见表3。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薄页纸、生活纸能耗定额相关标准,该项目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特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5/986-2010)和《生活用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5/1135-201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为比对依据,进行分析。根据项目产品定量指标,具体参照数据如下表4,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与标准对照情况见表5。 由表5可知,该项目薄页纸和生活纸单位产品能耗低于能耗定额指标,均可达到准入要求。项目建成后,薄页纸单位产品能耗比现有国内先进水平可降低227(定量)千克标准煤/吨纸,每年可降低能源消耗3.2万吨标煤(当量);生活纸单位产品能耗比现有国内先进水平可降低187(定量)千克标准煤/吨纸,每年可降低能源消耗0.75万吨标煤。 目前,尚未查到“十二五”期间的万元产值目标,该项目万元产值指标参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30号),仅为说明问题。闽政办[2006]230号文件规定:2010年,造纸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0.575吨标准煤。该项目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参照指标为:575千克标煤/万元产值。从表2和表3的计算数据可知,薄页纸、生活纸及项目总万元产值能耗均低于575千克标煤,即说明该项目薄页纸、生活纸及总项目万元产值能耗可满足闽政办[2006]230号文件的要求。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进行能耗计算时,必须正确统计或预测项目的能源消耗量,要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合理;正确选取折标系数,折算成标准煤,根据合格产品的总产量,计算出生产企业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等能耗指标。 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等都是考核企业能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综合能耗指标便于能源的定额管理,又便于能源的统计和计划管理。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所用的能源种类和结构,又可了解企业能源的消费构成,节省优质能源,发现耗能过大的环节。因此,在企业能源管理中,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的情况,并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来确定选用何种能耗指标。 3 节能评估中仍存在的问题 3.1 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 国家对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节能方面的法规及标准等尚不完善,国家目前只制定了部分行业的能耗标准,一些行业能评中的能耗计算结果无法与标准进行比对,只能依照专家经验或与同行业进行相互比照,无法找到企业用能合理性的评判标准,给企业能耗是否达标或合理评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与阻碍。 3.2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尚未认定 目前国家尚无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制度,各类文件涉及到这个问题时只提到,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至于什么单位有资质却找不到明确的文件规定,大部分地方政府也没有制定本地区的资质认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企业的资质认定、编制人员的资质认定比较混乱。 3.3 收费标准尚未明确统一 目前国家尚无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收费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进行收费,但由于缺乏针对性,各地收费尚未统一,收费相对混乱。 3.4 专业从事节能咨询的人员不足 目前,从事节能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多数咨询人员都是从其他行业转过来,比如很多节能咨询人员原是从事可研、设计、安全、环评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节能知识相当缺乏。目前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已在全国多个地方组织了节能培训班,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培训学习,从理论上增加咨询人员的节能知识,但短期的理论培训尚无法满足节能工作的需求。 为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节能评估应进一步受到重视,更加规范化。国家及地方应加快制定节能相关的标准及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制度及标准,规范市场。同时,不断加强节能咨询人员培训,进行节能咨询人员和节能咨询企业资格认证,实行严格的从业人员与企业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 官义高.关于企业节能量计算问题的探讨[J]. 中国能源, 2010, 32(4): 37-41. [2] 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节能评估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参阅资料, 2011.

评估中将能耗计算结果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查看按照目前所选工艺、设备是否能真正做到能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的转换效率,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能源。通过比对,可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节能降耗的建议及措施。

2造纸项目能耗计算实例分析

福建某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7条年产14万吨薄页纸生产线和2条年产4万吨生活纸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产值200000万元。其中,薄页纸年产14万吨,年产值为160000万元;生活纸年产4万吨,年产值为40000万元。(说明:该实例中所使用的数据仅为说明能耗的计算过程,对类似项目的能耗不具有参考价值。)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为水、电、煤。因无法获得电、煤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水的耗能量,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水、电、煤的折标系数取值如下:水0.0857 kgce/t;电0.1229 kgce/kWh(当量)、煤0.7143 kgce/kg。

此外,根据中电联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2009年全国6000kW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为340克标煤/千瓦时,本项目电力的等价折标取值如下:电0.34kgce/kWh(等价)。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耗能源的计算情况具体见下表1、表2和表3。根据表1和表2,该造纸项目综合能耗量为薄页纸和生活纸的综合能耗量加和,单位产值为项目综合能耗量除以项目总产值,具体见表3。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薄页纸、生活纸能耗定额相关标准,该项目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特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5/986-2010)和《生活用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5/1135-201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为比对依据,进行分析。根据项目产品定量指标,具体参照数据如下表4,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与标准对照情况见表5。

由表5可知,该项目薄页纸和生活纸单位产品能耗低于能耗定额指标,均可达到准入要求。项目建成后,薄页纸单位产品能耗比现有国内先进水平可降低227(定量)千克标准煤/吨纸,每年可降低能源消耗3.2万吨标煤(当量);生活纸单位产品能耗比现有国内先进水平可降低187(定量)千克标准煤/吨纸,每年可降低能源消耗0.75万吨标煤。

目前,尚未查到“十二五”期间的万元产值目标,该项目万元产值指标参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30号),仅为说明问题。闽政办[2006]230号文件规定:2010年,造纸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0.575吨标准煤。该项目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参照指标为:575千克标煤/万元产值。从表2和表3的计算数据可知,薄页纸、生活纸及项目总万元产值能耗均低于575千克标煤,即说明该项目薄页纸、生活纸及总项目万元产值能耗可满足闽政办[2006]230号文件的要求。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进行能耗计算时,必须正确统计或预测项目的能源消耗量,要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合理;正确选取折标系数,折算成标准煤,根据合格产品的总产量,计算出生产企业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等能耗指标。

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等都是考核企业能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综合能耗指标便于能源的定额管理,又便于能源的统计和计划管理。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所用的能源种类和结构,又可了解企业能源的消费构成,节省优质能源,发现耗能过大的环节。因此,在企业能源管理中,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的情况,并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来确定选用何种能耗指标。

3节能评估中仍存在的问题

3.1 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

国家对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节能方面的法规及标准等尚不完善,国家目前只制定了部分行业的能耗标准,一些行业能评中的能耗计算结果无法与标准进行比对,只能依照专家经验或与同行业进行相互比照,无法找到企业用能合理性的评判标准,给企业能耗是否达标或合理评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与阻碍。

3.2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尚未认定

目前国家尚无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制度,各类文件涉及到这个问题时只提到,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至于什么单位有资质却找不到明确的文件规定,大部分地方政府也没有制定本地区的资质认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企业的资质认定、编制人员的资质认定比较混乱。

3.3 收费标准尚未明确统一

目前国家尚无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收费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进行收费,但由于缺乏针对性,各地收费尚未统一,收费相对混乱。

3.4 专业从事节能咨询的人员不足

目前,从事节能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多数咨询人员都是从其他行业转过来,比如很多节能咨询人员原是从事可研、设计、安全、环评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节能知识相当缺乏。目前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已在全国多个地方组织了节能培训班,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培训学习,从理论上增加咨询人员的节能知识,但短期的理论培训尚无法满足节能工作的需求。

为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节能评估应进一步受到重视,更加规范化。国家及地方应加快制定节能相关的标准及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制度及标准,规范市场。同时,不断加强节能咨询人员培训,进行节能咨询人员和节能咨询企业资格认证,实行严格的从业人员与企业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设备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评估;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经济快速的蓬勃发展,固定资产评估作为企业核算、重组等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固定资产评估中,机器设备评估占有较大的比重。机器设备作为一类资产,除了具有一般资产的基本特点之外,还具有其特殊性。机器设备是有形资产,同时它又是无形资产的主要载体,许多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往往要借助于研制先进的机器设备体现出来,或者通过原有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改型换代体现出来。而对于存量机器设备来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本身固有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相对于机器设备的发展趋势会呈下降趋势。因此,长期以来,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成为评估机构面临的一大难题。

1.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

由于设备类资产购置的时间、地点、价格不同,很难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价格标准作为评估依据;既要在原设计使用年限的基础上判定它的磨损程度,又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无形损耗,最后还要确定它的使用年限和价值,是一件工作量大、十分艰难的事情,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因此,全面进行设备类资产评估相当困难。

2.对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

2.1对不同设备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2.1.1自制专用设备类固定资产

对于自制设备虽然可以依据制造时的采购订货单、材料发票、人工费等来估算,但是,假如被评估单位的自制设备多,时间跨度大,那么同样会面临估算工作量大,资料不全等问题。因此,可在收集了自制设备的制造年份及评估基准日的工时成本的基础上,适当考虑自制设备应分摊的企管费及安装调试费的办法来

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完全价值=固定资产原值*单位工时成本变动率*(1+10%)

注:10%为应分摊的安装调试费及企管费。

单位工时成本变动率=评估基准日的工时成本/设备制造年份平均单位工时成本*100%

重估价值=重置完全价值*折新率

2.1.2进口设备类固定资产

一般来说,进口设备的重置完全价值是采用汇率进行调整,但这种调整只能解决汇率变化的影响因素,不能解决进口设备涨价引起的增值问题。解决的办法,可将原进口设备的价格与同类进口设备的现价进行比较,对于单纯性涨价的,可用现价乘以现行汇率来计算其重置完全价值。对由于功能增加,质量提高引起的涨价,可先根据功能差异以系数加以调整,再用现行汇率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完全价值=资产帐面原值*资产评估基准日汇率/取得资产年份汇率

重置完全价值=固定资产外汇现价* (1—功能系数)X评估基准日汇率+安装调试费

重估价值=重置完全价值*折新率

2.1.3淘汰、报废类固定资产

对国家规定属于淘汰、强制报废类固定资产或单位即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只计算残值和清理费。企业设备老化问题,应通过增加企业技改投入,提高折旧率等办法来解决。

2.2合理运用企业资产评估方法,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认真贯彻《管理办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搞好宣传工作,不断完善健全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制度,同时也要求我们的评估人员不仅要懂会计原理,而且要熟悉经济、工程、设备、工艺流程、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保证企业资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3掌握设备档案资料

在设备价值评估中.为了维护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资产流失,不仅要坚持资产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还要掌握必要的设备档案资料作为评估的凭证、依据。如:掌握设备的维修记录、设备的折旧年限、设备事故处理报告及意见等有关档案资料,可以了解设备资产的购进日期、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情况。同时,还可以对成本上升的幅度进行初步测算。

3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设备类固定资产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制度不到位,人员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务核算混乱、实物管理不到位,权属管理不及时,管理手段落后的现状。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1 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出现脱节,往往造成财务部门、物资管理和使用部门之间的制约关系和相互衔接不清楚。如购置设备时会出现财会部门入了账而资产管理部门未入账,而有些物资使用部门在不通知财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报废设备,致使财务部门未作相应账户处理,造成固定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时常脱节等现象。

3.2 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有些企业固定设备类资产管理台帐不健全,没有设置相应的明细帐,这样将会造成固定资产资金和使用情况不清楚的后果。有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又变动频繁,导致资产的清算移交工作很难做到位,对资产的来龙去脉不清楚,极易产生“重人力、财力管理,轻物力管理”的错误倾向。

3.3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企业通常未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效益、分配挂钩,造成部分资产管理人员缺乏主人翁责任感,出现对资产不爱惜,对有损资产的行为听之任之而不是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的现象。有些企业只重视产量的增加,而不重视对设备的保养,或用修理来替代保养,使设备超负荷运转,缩短使用寿命,造成企业资金的巨大浪费。

4.完善和优化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

4.1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如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等,明确各部门责任人的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钱物分管的原则,固定资产要有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报损,一切资产的增减进出都要通过物资管理部门并完善相应手续。同时,财会部门需有物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手续才能收付款和进行固定资产的相应账务处理。

4.2 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使用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记录,对在用设备按设备性能和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发挥各设备的使用效能。每年至少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存清查,对需要修理的要及时编制计划,落实修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及时报废消账并完善相关手续,或者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已无使用价值的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消账。做到账实、账卡完全相符。

4.3强化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因设备资产的使用地点分散,固定资产岗位会计人员除了在办公室进行账务处理外,还要到管理现场实地了解和查看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维护情况。因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建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如果会计人员对机器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不熟悉,将会影响公允价值的准确度,影响价值核算,所以,会计人员要经常参加培训,掌握丰富全面的知识,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5.结语

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和管理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金使用浪费,并保证资产保值增值,使企业固定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的有效途径之一,针对资产评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设备类资产进行管理是当前评估机构和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重点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李冬艳.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重视的几个方面[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0).

[2]韩应战.浅谈现阶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J].设备管理与维修,2005,(4).

[3]王子林.资产评估原理、方法、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7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