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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范文

安全监理规划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篇

当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形势如何?面临哪些难点?又该怎么解决?

现状:大环境趋好 监管风险趋大

自新规施行以来,我国港口危货管理的现状如何?“总体上看,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大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安全与应急中心总工谢天生告诉记者。

他介绍,在新规执行的这两年,各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状况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工作可以掉以轻心。”谢天生说,“随着危险货物水上运输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监管职责的移交,我国港口危货监管风险也在加大。”据《全国交通运输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从2003年―2014年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从4.55亿吨增长到9.48亿吨,增长一倍,年均增长率约为10%。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谢天生预测,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还将保持适度增长,但增速将会趋缓。

此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移交了大量储罐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这些储罐多分布在大连、天津、宁波、东莞、张家港等地,储运设施布置集中,紧临城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难点: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新规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职责,增大了其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增加了港口安全监管的风险和难度。原有的管理机制已不再适应新的监管要求,面对大量增加的储运设施,以及监管的内容、方式的较大变化,除了危险品码头、库区的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专项验收等新内容外,增强企业主体意识、人才培养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等成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面临的新课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储罐陈旧、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谢天生说,“其根本原因就是经营企业没有很好地落实安全的主体责任。比如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也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但是主观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来抓。”

监管内容的复杂性也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风险,对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知识要求。“企业对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安全文化的培育重视不够,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实操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都是制约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瓶颈,也加大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环保与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耿红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耿红认为,目前我国港口危货管理已有关于港口作业、船舶载运方面的规章,但缺乏一个综合性的,既能衔接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又可以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的规定。

此外,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应急处置能力还需加强。

方向: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长效机制

采访中,耿红和谢天生都认为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法规建设和顶层设计,特别是针对修正后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要求,加快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耿红说。对此,谢天生表示认同,“从安全规划入手,可以建立新的安全监管机制和安全长效机制。”

例如在规章方面,建议制定出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综合性规定,全面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界限,进一步加强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散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码头、罐区、加油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应急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修订《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配套规定等。

从区域或流域的高度,开展区域和流域应急能力评估,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分期实施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应急能力。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2篇

当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形势如何?面临哪些难点?又该怎么解决?

现状:大环境趋好 监管风险趋大

自新规施行以来,我国港口危货管理的现状如何?“总体上看,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大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安全与应急中心总工谢天生告诉记者。

他介绍,在新规执行的这两年,各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状况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工作可以掉以轻心。”谢天生说,“随着危险货物水上运输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监管职责的移交,我国港口危货监管风险也在加大。”据《全国交通运输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从2003年―2014年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从4.55亿吨增长到9.48亿吨,增长一倍,年均增长率约为10%。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谢天生预测,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还将保持适度增长,但增速将会趋缓。

此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移交了大量储罐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这些储罐多分布在大连、天津、宁波、东莞、张家港等地,储运设施布置集中,紧临城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难点: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新规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职责,增大了其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增加了港口安全监管的风险和难度。原有的管理机制已不再适应新的监管要求,面对大量增加的储运设施,以及监管的内容、方式的较大变化,除了危险品码头、库区的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专项验收等新内容外,增强企业主体意识、人才培养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等成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面临的新课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储罐陈旧、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谢天生说,“其根本原因就是经营企业没有很好地落实安全的主体责任。比如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也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但是主观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来抓。”

监管内容的复杂性也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风险,对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知识要求。“企业对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安全文化的培育重视不够,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实操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都是制约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瓶颈,也加大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环保与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耿红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耿红认为,目前我国港口危货管理已有关于港口作业、船舶载运方面的规章,但缺乏一个综合性的,既能衔接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又可以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的规定。

此外,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应急处置能力还需加强。

方向: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长效机制

采访中,耿红和谢天生都认为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法规建设和顶层设计,特别是针对修正后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要求,加快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耿红说。对此,谢天生表示认同,“从安全规划入手,可以建立新的安全监管机制和安全长效机制。”

例如在规章方面,建议制定出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综合性规定,全面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界限,进一步加强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散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码头、罐区、加油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应急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修订《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配套规定等。

从区域或流域的高度,开展区域和流域应急能力评估,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分期实施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应急能力。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更高要求,实现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人民群众过上小康文明生活创造条件。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等。

今后三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到合格水平;

抓好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力争2006年初量化分级管理率达40%以上;

2006年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

2005年底畜产品中使用“瘦肉精”得到根除;

2005年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业得到规范;

2007年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行业协会建设试点工作;

2007年初建立1个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市场;

2005年7月1日前基本实现新十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

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基本目标

(一)三年计划。按照"一年重点推进、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建成体系"的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在三年内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体系。

(二)五大体系。食品放心工程主要建成五大体系:一是建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即以企业自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食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等各类主体以及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二是建成食品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即确保食品批发、配送、零售等各流通环节的安全卫生;三是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即及时将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向社会披露,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建成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即建立起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五是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明确和承担起各自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

四、基本策略与思路版权所有

(一)四大策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主要实施四大策略:一是生产标准化;二是流通现代化;三是市场规范化;四是经营品牌化。

(二)基本思路。以肉品、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食品为突破口,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三大环节为立足点,分阶段推进。

五、主要措施

(一)市场进入环节

确保源头控制是整个工程的基础环节。从生产源头抓起,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控,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1、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我县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县实际,做好淀粉生产、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的规划建设。2007年初要建立起一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落实对生产基地资格的认定,实施源头监控。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畜饲养基地、梨园、农产品初级加工厂、屠宰场以及食品储存场所进行资格认定。

3、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进入超市、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全部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4、推进品牌经营与标识管理。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为其出厂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明确的品牌。其中,雪梨和鸭梨也要进行品牌经营,对暂时没有条件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在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引导下,进行检测后再进行简易包装,并注明商品名称、种植者、产地、日期、数量等标识内容。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4篇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与监管主体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国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年的0.69下降到2010年的0.45,降幅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年的3.79下降到2010年的2.84,降幅25%。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特种设备、火灾(不含森林草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全面完成规划的十项主要任务,落实规划实施的七项保障措施,以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带动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1.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要加强领导,以《规划》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和各地区的实际,抓紧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责任人和保障条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狠抓落实。要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分解到年度,以年度计划的执行来推动五年规划的实施。

2.建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要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及统计指标体系。将《规划》确定的“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总体降低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建立上述两项总体指标的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全国和各地区的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跟踪监测。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辖领域各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难点目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十一五”中期,要组织对所辖领域各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主要评估重要目标的完成情况、重要任务的实施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对《规划》落实的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资金引导,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

1.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开展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地铁、尾矿库、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治理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设部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京沪、京广等主要干线建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跟踪管理系统,完善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三级运输安全跟踪系统(铁道部负责);

建立城市轨道运营安全动态监控指挥平台(建设部负责);

繁忙的机场建立助航灯光监视监控系统,一定规模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民航总局负责);

渔港配备港口安全监控设备,建设海洋渔业船舶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农业部负责)。

4.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部级与省级工矿商贸行业和领域事故预防与技术分析鉴定中心和部级安全生产基础研究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完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基地;配备补充科研及实验装备;完善部级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技术鉴定中心,对省级和市(地)级公安机关侦办队伍进行装备(公安部负责);

建设分专业系统的铁路培训基地(铁道部负责);

建设完善国家公路路网管理及应急处置、安全研究、培训教育、检测试验等相关基地(交通部负责);

建设民航安全技术分析与鉴定实验室,建设完善飞行、机务、空管、航空保安等培训基地(民航总局负责);

完善建筑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建设部负责);

完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基地(质检总局负责);

建设渔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省级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基地(农业部负责)。

5.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快速报警系统、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信息平台、火灾救援指挥数据库信息系统和全国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管理系统(公安部负责);

建设铁路全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铁道部负责);

建设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系统,推广应用船舶动态管理系统(交通部负责);

建设完善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民航总局负责);

建设全国建筑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部负责);

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网络系统(质检总局负责);

建设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农业部负责)。

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配置与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设备,补充更新省级、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装备,建设新增机构的业务用房(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完善城市消防站,装备市(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特勤队;完善省级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和执法装备(公安部负责协调);

建设完善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安全监察、建筑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农机安全监理及渔港安全监管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航空管设施,对现行的陆基系统进行改造(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省级和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国家、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设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海事、铁路、民航、核工业、旅游、电力、建筑、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医疗救护等国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部级综合性和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以及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9.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涉及上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负责。

(三)以制定保障措施为规划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十一五”时期要突出政策引导,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意识,为实现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完成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积极创造条件。

1.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和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深化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煤炭、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3.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和资金,将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公益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科技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1)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煤炭资源税费计征方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2)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3)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研究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工伤预防费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在高危行业试行商业保险(保监会负责);

(4)对安全生产设备以及瓦斯(煤层气)的抽采利用实行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5)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煤炭价格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6.加强煤炭等行业和领域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大煤矿等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力度;根据需要扩大相关专业招生,支持和鼓励相关人才定向培养;研究制订艰苦专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将煤矿等危险性高、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艰苦专业纳入艰苦专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鼓励企业在有关院校设立艰苦专业学生定向奖学金或助学金(教育部、财政部负责)。

7.加强对煤炭等行业和领域劳动用工管理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部负责)。

8.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快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国务院法制办负责)。

9.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监察部、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5篇

一、创新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实施机制,切实提升规划引领、约束和服务安全生产大局能力

1?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作为地方重点专项规划,以省级政府文件实施,强化与当地城乡规划的衔接。二是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统筹做好总局或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编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能力、道路交通安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安全生产立法、科技、信息化、应急管理、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13个专项规划工作。

2?强化规划执行引领

一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实,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通报。二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提出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推动国家发改委将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争取将规划纳入国家专项规划范围,助推安全生产摆位。三是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长期发展任务和重点工程,力争将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执法机构纳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范围。

3?实施规划考评约束

一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纳入《纲要》指标体系和国家、地方业绩考核体系。二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4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安监部门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更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政绩业绩考核。

二、创新监管监察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发展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的执行能力

4?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一是落实总局2015年中央投资计划,重点加强省级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事故调查、检测检验和职业危害专业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能力建设,争取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投资,突出加强50个煤矿、50个非煤矿山、60个危险化学品、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的安监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三是注重薄弱地区监管监察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争取落实中央补助地方投资5?18亿元,加强新疆、西藏、兵团和四省藏区执法能力建设。

5?大力加强执法条件标准化建设

制定《煤矿安全监察装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实现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集成化”和工作条件、现场执法、检验测试、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的“五位一体”发展。

6?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落实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剩余投资4?9亿元,加快专业设备购置与研发工作,2015年底前建成煤矿高压供用电系统等13个安全准入分析实验室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系统,实现矿用产品安全准入分析验证能力达到100%。二是争取落实2015年度中央投资2亿元,启动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建设,启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泄漏、热防护和职业危害4个实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是争取落实2015年中央投资1?5亿元,开展华北、中南、西南3个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基地建设,2015年完成实训楼主体工程建设。四是会同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河北省人民政府完成演练基地可研报告评审批复,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中央投资0?94亿元,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完善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和实训演练功能。五是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矿山与职业危害事故分析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会同国家发改委做好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争取项目早日批复,为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修订、技术装备适应性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7?进一步深化项目投资审批改革

一是依据新颁发的《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制定《总局楼堂馆所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规范办公业务用房标准。二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细化竣工验收程序、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

三、创新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

8?强化“科技强安”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学执法能力的指导意见》、《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科技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淘汰落后与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等;推动落实《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研究管理办法》、《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用制度规范项目研发、转化、推广、应用。

9?继续做大做强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

积极推广已有项目中针对性、普适性强的成果,适时新一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将第六届安全科技成果奖的先进项目择优纳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创新丰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实施内容;2015年度安全科技攻关指南,研究制定好矿山物联网、金属非金属矿山灾害防治科技发展对策,引导社会优势资源参与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等攻关。

10?建立科技项目滚动发展机制

组织凝练“十三五”安全重大科技需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协调科技、财政等部门,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加强对已立项的“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及时验收,并强化成果评估,择优推广。

11?加强安全科技服务创新

积极促进安全科技服务业发展,探索安全生产重点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业的实现形式;结合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布局,在高危行业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试点示范,扶持创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安全科技产业,服务安全生产大局。

四、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信息技术对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决策支撑能力

12?加强已建业务系统的整合与应用

一是组织协调各业务司局分别制定各司局已建和新建业务系统的应用整合方案,形成每个司局一个统一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平台,减少多头、重复采集报送,提高系统应用成效。二是配合办公厅加快推进总局综合政务办公平台使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功能,确保2015年2月底前在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及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正常运行使用,实现全员网上无纸化办公。三是执行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对系统应用情况的考核通报,推动系统应用,明确事故报送、行政执法等一批必须通过信息系统网上运行的业务目录,明确运行的时间和要求,切实加快推进网上办公。

13?完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是编制并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技术框架,指导各地区有序、高效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编制《信息资源规划报告》,启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总体技术要求、网络基础环境技术要求、企业信息采集报送规范、元数据标准、数据字典标准、资源共享目录等10项与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数据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制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技术要求、接口规范、管理办法等6项与信息化工程各共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规范与制度;制定完善物联网远程监管监察系统及产品检测验证标准规范。

14?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发展机制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推进行动计划”,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方案,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年”、2016年开展“系统整合应用年”、2017年开展“成果交流推广年”。二是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城市,开展“30个安全监管信息化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全国;组织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做好“矿井安全监管物联网示范工程”系统集成平台、物联网网络平台和7个示范矿井子系统建设;做好安全生产物联网检测认证平台建设。三是研究制定政府购买信息技术服务的制度和目录,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产业联盟,发挥科研院所和优质社会资源作用。

15?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和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工作,力争2015年下半年启动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协调国家发改委加大对总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政策资金支持,配合办公厅(财务司)协调财政部将安全生产信息化资金列入年度专项资金,加大建设和运行维护投入力度。

五、创新专业机构规范发展机制,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防范事故支撑能力

16?改革完善专业机构监管制度

顺应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修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制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修订《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在用矿用产品检测检验目录》等标准和目录。

17?编制评价与检测机构发展规划

按照“总量控制、宏观布局、结构调整、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地经济总量、高危企业数量、现有机构数量、专业覆盖等情况,制定评价与检测机构区域发展规划,提高机构行业覆盖和地域布局的科学性。

18?开展诚信体系创建活动

建立专业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违法违规“黑名单”曝光制度,完善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评价与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信用记录,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征信体系。

19?深化专业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治理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6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由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共同完成监管)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个(详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2.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306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69.55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2. 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34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0.45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发挥整体合力作用。考虑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分布实际情况,实施监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根据检查需要,充分利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资源,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局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要对各科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需求进行调度。科室间要密切联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共享。

(五)严肃监督考核,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服务,及时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保证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3.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4.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7.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8.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9.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监督检查计划

10.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项目内容

总法定工作日

其中:

监督检查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工作日

5750

440

2688

2622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科室名称

工作日

重点检查

一般检查

小计

1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9

 ——

9

2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42

72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24

 36

160

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8

44

112

5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6

12

78

6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9

——

9

合计

 

306

134

440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60

305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00

2

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科

140

 36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2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0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0

 60

5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17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140

行政审批科

110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78

189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11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141

693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40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5

133

行政审批科

1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30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4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3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8

合计工作日

2688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产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机关值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0

 381

行政审批科

5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5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

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55

 896

行政审批科

27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10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1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0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24

行政审批科

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7

4

参加党群活动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60

 431

行政审批科

3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72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5

5

病假、事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21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5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0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0

 372

行政审批科

55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0

合计工作日

 2622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随机抽取1家非煤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

1

二季度

3

2.随机抽取1家危化企业

危险化学品

1

三季度

3

3.随机抽取1家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

1

三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9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2

三季度

4

四季度

2

②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2

四季度

2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

1

二季度

2

②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③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一〇一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④抚顺罕王傲牛小庙沟尾矿库

尾矿库

1

三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0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8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6

4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10

2

④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⑤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⑥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四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42

 

附件7

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6

一季度

4

二季度

8

三季度

4

四季度

8

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③抚顺北天集团化工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④抚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3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⑤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销售分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⑦抚顺矿业集团氮气分厂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⑧抚顺市能港顺泰多经有限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危化经营

8

一季度

16

四季度

16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⑩抚顺凯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124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清原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②新宾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2

③东洲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1

④望花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⑤沈抚新城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⑥顺城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⑦抚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⑧新抚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6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4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建材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②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③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④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机械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68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5

机械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2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1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4

1

④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1

⑤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⑥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⑦望花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烟草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44

附件9

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次数

时间

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3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2.上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后评估)

①中水六局华浙开原管业有限公司

建筑

1

二季度

15

②抚顺钢铁公司

冶金

1

二季度

15

③抚顺坤仪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

1

二季度

15

合计工作日

66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1

②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2

③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12

 

 

 

 

附件10

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1

二季度

3

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三季度

3

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理念,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提升改造、固本强基、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链,集聚产业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我县化工产业做大做强,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到2013年所有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和高危险化工储存装置全部实施自动化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全部达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企业内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基本消除。

三、政策措施

(一)科学规划,确定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集中区域。按照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有关场所、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原则,确定我县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集中区域为:①瑞阳大道以东、儒林路以西、原泰薛路以南、沂河以北,为今后新上精细化工项目的集中区域;②儒林路以东、三悦路(规划待建路段)以西、原泰薛路以南、青莱高速以北,为新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域。自年起,新建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上述化工集中区域内选址建设,田庄水库上游及与城镇安全间距不足的化工企业逐步搬迁至化工集中区。

(二)严格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原则上禁止引入剧毒类、液化烃类、有辐射类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禁止建设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的化工生产、储存项目。严格限制新建使用剧毒化学品作为主要原料的化工企业,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经营,严格限制低水平、小规模、高风险、高污染的化工建设项目。限制规模小的一般化工项目。鼓励发展具有资源能源优势、生产工艺装备先进、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化工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年,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化工集中区域安全规划和化工道路运输规划。统筹规划化工集中区域安全、消防、污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整体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论证,预留充足的安全防护距离,确保区域安全。合理规划化工运输路线、车辆行驶时间、禁行区域、卸载基地等,最大限度降低运输风险。建立化工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化工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8篇

Abstract: The full life-cycle regulation on underground pipelines is the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the pipelines, and it is also a concrete manifestation of pipeline management in the city. It can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risk of accidents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it can accurately grasp the present conditions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The regulation can provide data support for the intensive rational planning and precise design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planning,construction, disaster relief and so on. By analyzing the various stages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planning, construction, operation, management, etc.,this paper explores how to make sound regulation of urban underground pipeline lifecycle.

关键词: 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

Key words: underground pipelines;the full life-cycle;regulation

中图分类号:TU9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5-0100-02

0 引言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绿色生命线,城市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保障城市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实现地下管线安全防范和保障维护,面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在积极预防的同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为了时时掌握地下管线现状及变化情况,保持地下管线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满足城市规划、建设、防灾救灾等管理的需要,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防灾救灾的工作效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对智慧城市的发展、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城市地下管线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即从地下管线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监测、维修、报废、档案信息等,从出生到灭亡全过程的实时动态数据的集成化管理。

1 地下管线全周期监管要求

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应以数据共享为基础、管控一体化为主体应用,同时建立健全法律规范发挥保障作用。

1.1 通过工作流整合规划、住建、城管等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政府部门,实现规划、住建、城管等政府部门在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审批和监管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全面掌握地下管线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信息,审查并督促各阶段针对地下管线管理、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齐抓共管,预防因施工建设引发的地下管线事故。

1.2 对地下管线危险源进行估评定级。通过危险源评估,指导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制定合适的巡查、维护策略,并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地下管线的在线检测。

1.3 对地下管线(特别是重要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实施远程实时监测。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测地下管线的流量、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对管线运行安全进行实时评估、预警,以保证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1.4 将所有地下管线基础数据,以及管线管控活动中产生的规划建设数据、管理与技术标准、日常运维数据、实时监测数据、事故及处置数据、报废处理数据等进行汇总,形成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数据,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

1.5 建立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档案,通过统一标识编码对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数据进行管理,使其在各项应用中发挥更好的支撑作用。

2 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

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包括管线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通过物联网技术,辅以先进的管网数据模型,实时获取、分析管线运行状态,对管线规划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日常巡检养护等全程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隐患、危险报警及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改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审批、工程跟踪监管、危险源监管、地下管线安全监管、通知告知、信息档案管理六个方面。

2.1 建设工程审批 建设工程审批数据包含规划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占挖许可信息及工程跟踪查询等,涉及到地下管线项目建设过程中从立项、规划到项目施工等一系列节点中相关信息的汇总、核对和使用。通过对地下管线工程进行跨部门流程集成,实现地下管线工程信息共享、协同审批及工程进展查询,并进行项目审批流程的跟踪。

2.2 工程跟踪监管 为了保障地下管线建设全过程的规范化和安全,促进地下管线工程管理和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工程项目必须提交管线数据归档,保证管线信息的有据可查。从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可靠的角度出发,全面考虑地下管线的需求、规划、设计、施工、竣工、运行维护、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利于地下管线的科学规划、集约化建设、安全运维和信息的持续更新,保障地下管线风险可控、在控,从而保证对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的完全管理。

2.2.1 计划管理 地下管线各专业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提出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拟订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组织安排施工项目。

2.2.2 规划管理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当到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查询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信息,取得该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查询报告书。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查询报告书;无查询报告书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3 施工监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后,进行管线放线、验线,必须与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实施前,持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和报建手续。工程报建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地下管线产权、管护单位,对地下管线建设文件进行会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和地方规范、规程进行竣工测绘,向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报送测绘数据文件和工程竣工资料等。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建设施工进行检查,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应予以查处,保证所有管线工程的申报施工建设,杜绝地下管线的私挖乱埋问题。

2.2.4 运行、应急监管 管线权属或者管理单位对其地下管线的建设、维护、安全运行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地下管线完好、安全运行。

2.2.5 安全监管 地下管线出现故障、险情等突发事件时,管线权属或管理单位应当先行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自动对快服役到期管线及时通报管理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到事故预防和预警。

2.2.6 报废监管 对于需要废弃的地下管线,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备案,并将废弃的地下管线予以拆除。不便拆除的地下管线,应当由管线权属单位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同时向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提交废弃的管线数据,由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及时更新管线系统数据。

2.3 危险源监管 针对重大危险源,管线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巡查检查,并通过物联网手段实施远程实时监测。建设危险源评估模型,根据设定好的评估模型,从多种因素进行评估,结合管线信息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分级,对危险源进行建档。对已经评估定级的重大危险源,实施远程实时监控,通过浓度监测、阀口井空间温度监测、视频监控等,对危险源实施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当某一监测指标超过设定的范围,及时进行预警,提醒管线管理单位进行核实、处置。

2.4 地下管线安全监管 地下管线在日常运行中,管理单位必须要做好管线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制定合理的巡查、维护策略。地下管线的安全监管主要包括管线的安全检查及运行监测。

2.4.1 地下管线安全检查 建立政府专项督察标准,制定督察计划。相关管理人员根据标准执行完督察任务后,将存在问题的管线设施及权属单位进行登记,发放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在计划日期内完成问题设施的维修、更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4.2 管线运行监测 对管线运行进行监测,集成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暖、供电、通信管网运营数据,通过对业务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对管线运营情况进行集中体现,全面监督管线实时运行情况。管线权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自管线安装一系列监测设备以及监测系统。

2.5 通告告知 在各阶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知会审批、监管、安全风险等信息,同时督促相关数据档案的提交;向施工区域涉及到的管线单位知会工程信息,落实现场交底、指导人工探查定位等;实现管线信息推送共享、保障安全要求的落实。

2.6 信息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负责地下管线信息档案的汇总、整理及管理。对地下管线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了解管线单位的管线工程工作,从源头了解、监管地下管线的建设、运行、维护、废弃等;对权属部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做好数据的备份、存储。负责管线数据的历史可追溯性,已建成、改造、废弃、新建等管线全生命周期信息的管理,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及时完成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保持管线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为政府决策指导提供可靠依据。

3 结束语

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是对管线的集成化管理,是智慧城市管线管理的具体体现。开展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监管,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数据、管理与技术标准、日常运维数据、实时监测数据、事故及处置数据等汇总,对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控制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风险,为地下管线的集约化合理规划、精确设计提供数据支撑,协同、协调多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为安全对比分析、事故应急管理、防灾救灾提供全面的信息决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3]颜雪华.地下管线管理创新探讨[J].城建档案,2011,6:52-54.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9篇

本文主要分析了2016年度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我国政府食品主管部门管理出口食品的依据、企业规避贸易风险的重要参考。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通过检疫所对各类食品有计划实施监控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标准或规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要进行公布。引导生产业者进行自主检查。按照第26条的规定,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依法实施“命令检查”。当食品的违规率超过比例时(5%),有可能实施“停止进口”或“禁止进口”措施。

日本对违规食品建立召回制度,由都、道、府县所属保健所负责实施。对于问题食品要求相关方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赴当地考察确认。同时赴现地考查食品监管体系、推动技术合作、促进相关国家的食品监管措施适用输日食品需求。对于食品安全合作和出现的问题,通过“举行政府间磋商”加以解决。如此监控套路清晰可见。

日本依法对食品实施的三类检查

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依据《食品卫生法》28条、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监控检查、命令检查等。2016年依然延续了这一方法。

在制定监控检查等的频度时,日本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统计学方法,以可检出的具有一定可信度的违规件数为基础,考虑各种食品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概率、违反重量、违反件数、违反内容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件数和检查项目。日本也会根据对出口国家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调整监控检查项目和件数。

日本检疫所会根据上述2016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

行政检查是指监控检查以外的检查,通常针对初次出口日本的食品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可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100%),费用转为企业负担。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推动出口国家的安全对策

通常日本通过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食品管理规定、命令检查对象产品、强化监控检查产品以及该监控计划涉及的监控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英文版。2016年也沿袭了这一做法。

如果有法规和标准的修改,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向外国驻日使馆提供信息,在出口国家举办说明会,或委托国际协力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管理研修会等方式,请出口国食品管理机构管理者或生产者熟知上述的日本食品安全政策。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如接受命令检查的食品,日本要求出口国政府查明原因,调整管理措施,再次防控对策,并通过举行双方政府间磋商,强化生产阶段的监控和出口前的检查。

对于对日食品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较多的国家,也为了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为了确认出口国生产阶段安全对策的有效性,在必要时日本会派出专家赴当地考察。

指导进口业者自主管理

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相关业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在食品供给链的各个阶段实施自主检查安全管理,努力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管理技术,确保原材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这些工作具体由检疫所面向进口业者监督实施。具体则通过面见指导,举办讲习会、说明会,甚至驻厂指导。

一是进口业者必须熟知进口食品手续、检验检疫制度、规格标准、递交相关卫生证明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的业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进口前要进行注意事项的指导。三是事先指导进口时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时如何应对。四是指导进口业者如何实施自主检查。五是进口食品要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六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进口业者以及通关和保管业者的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日本对违规食品的处理措施包括:一、在口岸发现违法案例时,检疫所会作废弃或退货处理,通报违反内容、重量、批次、进口业者、生产商等内容。二、食品在国内流通时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及检疫所会同都、道、府、县保健所实施召回。三、指导进口业者防控对策,调查违法原因并报告;重新进口时要求报告改进结果,是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进口业者需赴当地调查确认出口国家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四、多次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或者该食品的违规概率超过5%时,可能被列入停止或禁止出口对象。五、被举报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有不正当进口行为时,日方将及时通报。六、将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违法《食品卫生法》的案例,包括进口业者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原因、措施状况、批次和重量等。

向国民提供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0篇

为了做好**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又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思路、安全发展目标及安全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8.28%以上,控制在0.32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85%上,控制在6.0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62.64%以上,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9.50%以上,控制在4.3以内。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控制在省、地的控制指标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本思路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安全发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增强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程作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线,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实际,坚持以科技兴安、安全兴纳、强化监管、协调发展为前提,全面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认真研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和到20根本好转等战略目标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方针、总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未来五年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四)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思路,创新安全发展模式,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安全发展前提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重点是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重心逐步向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转移。既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来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实现安全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科技兴安、科技兴纳、科技创新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推进安全科技“产学研”机制建设,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着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事故应对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注重实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坚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承前启后。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安全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总体架构

**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三是各乡镇安全生产规划。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深度达到纲要要求,主要作用用于阐述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地的战略意图,主要内容是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任务、战略重点、政策导向等。是贯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安全生产规划精神,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主要以煤矿、道路交通和重点区域特点进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工作为编制对象编制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煤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海事处处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乡企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电力公司经理)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运管所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编写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承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陈中华(政府办)、何健(安监局)、柏云(安监局)、王家华(煤管局)、张先举(公安局)、张腾(交通局)、左祥(国土局)、丰奎(乡企局)、邓云(建设局)、李隆银(质监局)、林波(农机中心)、张锋(公安局交警大队)、杨学松(公安局消防大队)、郭峰(交通局运管所)、王强(交通局海事处)、朱天奇(教育局)、严文芬(经贸局)、刘兴平(林业局)、贾刚(水利局)、赵杰(工商局)、黎勇(旅游局)、罗文(电力公司)。

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编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工作安排、时间安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一一加强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密切关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要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一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包括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工业化所依靠的先进技术,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选择的路径,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创新轨迹、环境变化、量变与质变等,既有目标又有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09〕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制资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2010年1月5日前进行“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下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工作、基层调查调研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1月20日编制初步《规划》(草案)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2010年2月一2010年4月组织开展《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具体安排为:2010年2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措施。2010年4月前完成前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步骤:2010年5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基本框架;2010年6—10月起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2010年1—12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10年12月底前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11年1月一2011年4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意见,补充论证、修改和完善《规划(草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2011年6月前。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1篇

为了做好××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又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思路、安全发展目标及安全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8.28%以上,控制在0.32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85%上,控制在6.0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62.64%以上,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9.50%以上,控制在4.3以内。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控制在省、地的控制指标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本思路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安全发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增强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程作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线,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实际,坚持以科技兴安、安全兴纳、强化监管、协调发展为前提,全面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认真研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和到20根本好转等战略目标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方针、总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未来五年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四)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思路,创新安全发展模式,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安全发展前提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重点是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重心逐步向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转移。既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来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实现安全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科技兴安、科技兴纳、科技创新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推进安全科技“产学研”机制建设,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着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事故应对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注重实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坚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承前启后。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安全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总体架构

××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三是各乡镇安全生产规划。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深度达到纲要要求,主要作用用于阐述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地的战略意图,主要内容是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任务、战略重点、政策导向等。是贯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安全生产规划精神,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主要以煤矿、道路交通和重点区域特点进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工作为编制对象编制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煤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海事处处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乡企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电力公司经理)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运管所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编写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承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陈中华(政府办)、何健(安监局)、柏云(安监局)、王家华(煤管局)、张先举(公安局)、张腾(交通局)、左祥(国土局)、丰奎(乡企局)、邓云(建设局)、李隆银(质监局)、林波(农机中心)、张锋(公安局交警大队)、杨学松(公安局消防大队)、郭峰(交通局运管所)、王强(交通局海事处)、朱天奇(教育局)、严文芬(经贸局)、刘兴平(林业局)、贾刚(水利局)、赵杰(工商局)、黎勇(旅游局)、罗文(电力公司)。

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编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工作安排、时间安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一一加强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密切关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要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一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包括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工业化所依靠的先进技术,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选择的路径,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创新轨迹、环境变化、量变与质变等,既有目标又有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09〕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制资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2010年1月5日前进行“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下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工作、基层调查调研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1月20日编制初步《规划》(草案)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2010年2月一2010年4月组织开展《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具体安排为:2010年2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措施。2010年4月前完成前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工作。新晨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步骤:2010年5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基本框架;2010年6—10月起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2010年1—12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10年12月底前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11年1月一2011年4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意见,补充论证、修改和完善《规划(草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2011年6月前。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2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按市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下放的职责

下放的职责按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体制下放城市管理权限意见》(发〔〕号)办理。

(三)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2增加组织制定市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

2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订市级相关卫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组织实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机构配置;整合卫生资源,对地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属地化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六)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

(八)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发生、蔓延;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组织制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的发展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和指导民族医疗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

(十)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三)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卫生地方性政策;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地方卫生法制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市本级卫生预算经费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卫生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内外卫生贷款项目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医政中医科

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相关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血液管理等方面评价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城乡对口支援、临床重点专科和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处理;组织制定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三)卫生监督食品安全与疾病控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划;督促实施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职责分工负责传染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根据规定全市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工作。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较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防控、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

(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市委和市委保健委员会制定的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市管保健对象及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的管理、检查、考核、指导评价工作;协调并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城乡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党群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及老干部、统战、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档案、工资、人员编制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考试和报评工作,负责职称聘任和管理,指导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兼党委书记、干部保健办主任)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爱卫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3篇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又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思路、安全发展目标及安全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8.28%以上,控制在0.32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0.85%上,控制在6.0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62.64%以上,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19.50%以上,控制在4.3以内。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控制在省、地的控制指标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本思路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安全发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增强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程作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线,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实际,坚持以科技兴安、安全兴纳、强化监管、协调发展为前提,全面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认真研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和到20根本好转等战略目标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方针、总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未来五年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四)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思路,创新安全发展模式,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安全发展前提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重点是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重心逐步向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转移。既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来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实现安全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科技兴安、科技兴纳、科技创新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推进安全科技“产学研”机制建设,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着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事故应对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注重实效。安全 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坚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承前启后。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安全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总体架构

××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三是各乡镇安全生产规划。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深度达到纲要要求,主要作用用于阐述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地的战略意图,主要内容是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任务、战略重点、政策导向等。是贯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安全生产规划精神,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主要以煤矿、道路交通和重点区域特点进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工作为编制对象编制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煤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海事处处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乡企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电力公司经理)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运管所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编写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承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陈中华(政府办)、何健(安监局)、柏云(安监局)、王家华(煤管局)、张先举(公安局)、张腾(交通局)、左祥(国土局)、丰奎(乡企局)、邓云(建设局)、李隆银(质监局)、林波(农机中心)、张锋(公安局交警大队)、杨学松(公安局消防大队)、郭峰(交通局运管所)、王强(交通局海事处)、朱天奇(教育局)、严文芬(经贸局)、刘兴平(林业局)、贾刚(水利局)、赵杰(工商局)、黎勇(旅游局)、罗文(电力公司)。

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编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工作安排、时间安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一一加强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密切关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要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一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包括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工业化所依靠的先进技术,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选择的路径,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创新轨迹、环境变化、量变与质变等,既有目标又有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xx〕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制资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20xx年1月5日前进行“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下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工作、基层调查调研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1月20日编制初步《规划》(草案)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20xx年2月一20xx年4月组织开展《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具体安排为:20xx年2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措施。20xx年4月前完成前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步骤:20xx年5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基本框架;20xx年6—10月起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20xx年1—12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xx年12月底前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xx年1月一20xx年4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意见,补充论证、修改和完善《规划(草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20xx年6月前。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4篇

为强化县应急管理局对各煤矿的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行为,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开展好重点、专项、定期三项监管,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效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态势。结合辖区煤矿实际,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监管力量,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

5.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6.县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尽力而为、突出重点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状况,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努力遏制重大以上事故。

2.坚持事实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与监管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搞好计划监管。

四、辖区煤矿基本情况

辖区现有生产煤矿2处,集中分布在南坑镇、上埠镇2个产煤乡镇,其中南坑镇1处、上埠镇1处。

辖区煤矿存在规模小,条件差,基础弱的现象,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存在水、火、瓦斯、顶板和煤尘“五大灾害”,其中存在煤层自燃发火威胁矿井1处(升华煤矿),占矿井总数50%。

五、监管人员的构成情况

县应急局矿山股现有煤矿安全监管员5人,实际能参加煤矿下井监管5人。

六、工作日确定

(一)总监管执法工作日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测算:法定工作日×煤监员人数=(365日-115法定节假日)×5人=1250工作日

说明:①全年365天;②全年法定节假日115天;③县应急管理局煤监员5人。

(二)三项监管执法总工作日

三项监管执法总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检查涉煤乡镇安全办的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1250-246.5-120-30=853.5工作日

1.非监管工作日确定

结合2018-2020年工作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非监管工作日确定按以下3个方面计算,累加得非监管工作日为246.5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所需工作日确定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工作所需工作日=12月/年×5人×1天/月+1天/矿×2次/年×3人/次×2矿+53周×1次/周×0.5天×5人=204.5工作日

说明:①主要思想政治学习、监察业务学习,按每人每月1天计算;②按期对煤矿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矿1天,每年两期,每次安排3人参加,生产(维修)矿井2对;③内务整理、会议工作按每周每人0.5天计算,全年53周。

(2)档案管理工作日确定

档案管理工作日=2×12月=24工作日

说明:股室每月安排2人进行档案整理。

(3)其他非监管工作日确定

其他非监管工作日=18工作日

说明:根据局前3年其他非监管工作日的统计平均数确定为18个工作日。

2.对涉煤乡镇安全办检查指导和示范检查工作日确定

对涉煤乡镇安全办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示范检查工作日=涉煤乡镇安全办个数×每年检查工作日数×参与检查的煤监员人数=2乡镇/月×5人/次×1次/月×12月/年=120工作日。

说明:本辖区现有2个产煤乡镇,县局每月检查指导1次,每次对每个乡镇安全办检查指导时间为1天,煤监员5人。

3.其他监管工作日确定:

结合2018-2020年工作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其他监管工作日确定按以下 2个方面计算,累加得其他监管工作日为30个工作日。

(1)各煤矿年度采掘计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日确定

各煤矿年度采掘计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日=审批矿数×天数×人数+竣工矿数×天数×人数=2矿×1天×5人+2矿×1天×5人=20工作日

说明:根据实际情况,2021年各煤矿年度采掘计划审批矿数,每矿审查批复5人1天;竣工验收矿井2处, 竣工验收每处1天、5个煤监员参加计算。

(2)采区方案审查及批复工作日确定

采区方案审查及批复工作日=审批矿数×天数×人数=2矿×1天×5人=10个工作日。

说明:根据实际情况,2021年各煤矿采区方案审查及批复矿数,每矿每年审查批复1天,2个煤监员参加计算。

(三)三项监管执法工作日的分配

1.每年日常监管工作日确定

每年日常监管工作日=2矿×1次/月×12月×5人/次×1天/次=120工作日

说明:辖区乡镇生产(维修、通风排水)煤矿2对,每月1次日常检查,参加人员平均每矿5人,每次检查时间为1天。

2.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县应急管理局除安排防治水及“一通三防”等专项监管计划外,还安排了机电运输等专项监管。各专项监管工作日计算如下,并累加得专项监管工作日为80工作日。

⑴防治水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防治水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人数×监管矿数×天数=5人/次×2矿×2天/次=20工作日

说明:每年开展防治水专项监管:计划监管2个矿,5人参加,每矿2天。

⑵“一通三防”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通风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人数×监管矿数×天数=5人/次×2矿×2天/次=20工作日

说明:每年开展通风专项监管的情况:计划监管2个矿,5人参加,每矿2天。

(3)机电运输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职业危害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人数×监管矿数×天数=5人/次×2矿×2天/次=20工作日

说明:每年开展职业危害专项监管的情况:计划监管2个矿,5人参加,每矿2天.

(4)安全培训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职业危害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人数×监管矿数×天数=5人/次×2矿×2天/次=20工作日

说明:每年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管的情况:计划监管2个矿,5人参加,每矿2天.

3.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专项监管工作日确定,根据前三年的实际情况为40个工作日。

4.停产矿井专项巡查工作日确定

停产矿井专项巡查工作日=停产矿井数量×监管人员×次/年×天数=2矿×3人/次×4月/年×2次/月×1天/次=48工作日

说明:根据近几年的煤矿停产实际情况按每矿4个月停产期计算,在煤矿停产期间,计划按每月2次的频率组织巡查,3人参加,每次1天。

5.关闭矿井巡查工作日确定

关闭矿井巡查工作日=关闭矿井数量×监管人员×次/年×天数=20矿×2人/次×1次/月×12月/年×1天/次=480工作日

说明:根据辖区内关闭煤矿实际,共关闭煤矿20家,计划按每月1次的频率组织巡查,2人参加,每次1天。

七、煤矿月度安全监管计划(见附件:县煤矿企业2021年日常安全监管计划表)

八、监管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监管计划为主线,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巩固扩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成果,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整体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奋斗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事故,持续保持煤矿安全平稳良好发展态势。

(三)工作要求

1.规范行为,提高水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合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要根据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细化,做到公平、公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暂扣相关证照、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

3.严格程序,规范记录。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要做到引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方式额度适当,程序严谨完善,经得起评查,实施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备案、归档。

(四)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瓦斯、水害、火灾、顶板四大灾害防治;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等技术资料管理;加强“六大系统”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坚决取缔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与设施;密切配合省、市煤监部门及赣西南分局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联合检查,加强对重要时段和重要节日的煤矿安全监管;全年计划4次专项执法检查:2-3月份重点做好煤矿复产检查验收(安全培训),4-6月份开展以防治水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煤矿安全度汛。7-9月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10-12月开展以机电运输为主的专项检查。实现“隐患排查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化、治理报告日常化”,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切实做好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积极推动煤矿及时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价,促进煤矿企业提升辩识重大危险源能力,做好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23号和国发4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指令。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安全思想,推进依法治安实践,提高全体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安全环境。

二、基本目标

“五五”普法期间,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特别是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全县安监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提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法制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以法治安和法制安全建设,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五五”普法规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一)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二)《宪法》、《刑法》(修正案六)、《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公务员法》等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

(四)《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基本法律;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监管的行政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监察部和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

(六)《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省制定的有关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七)新出台的与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加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一是按照以点带面的方式,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采取法制讲座进行专题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使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法》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二是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和省立法进程,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特点,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采取“一法一训”、“一法一考”、现场办案教学、案件会诊等形式,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岗位责任明晰、工作程序透明、权力监控有力、执法行为规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和健全规范安监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办案质量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市场准入的程序监督、资格审查、行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规范化程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案质量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内部监督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内部法制监督的“四个延伸”即:从对案件处罚结果一个环节的核审监督向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主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延伸;从对单一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向许可、检查等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向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把监督的重点从机关延伸到基层。通过经常性监督与随机性监督、全面监督与个案监督、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全县当前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企业”,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丰富宣传手段,努力创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文”。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普法对象

“五五”普法规划的对象是:县安监系统局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矿产资源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六、组织领导

县安监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刘局长任组长,孟副局长任副组长,赵同志、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七、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从年到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总结表彰先进典型,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启动做好准备。

八、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对全部工作负有规划、领导、组织、协调、抓实的责任,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局机关要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四次;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党组每年要举办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健全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新的职能分工,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奖惩办法,追究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每年年底,将本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县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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