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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

独特的教育方法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篇

正由于汉字的发明与习练书法的重要,因此中国的传统启蒙教育,首先把“练习毛笔书法,识汉字,习汉文”,作为少儿的最初启蒙教育。专一于此数年,而暂不学习其他。以识汉字、习汉文,作为以后学习其他如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百科知识的首要基础课。以教习毛笔字来从小修治少儿的心态,培养少儿的恒心、毅力、静心、专一,达到修其心志之目的。因为求学问,首先要求人做到心必静,能专一,有毅力,有恒心,方可得其学问也。不心静、不专一、无心、无毅力,怎能求得好学问。古人深知此之重要,故要求少儿从小就习练毛笔书法以达修治其心之目的。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独有的先修其心志的独特的教育方式,使少儿从小既打下了扎实的汉字、汉文基础(这是百科之首的基础),又修炼出他们良好的性格与学习习惯;而且又使少儿学习负担不重,能较轻松愉快地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童年、少年时代。

反思我们的现代少儿启蒙教育模式,家长们是否有点走入怪圈?从幼儿园起到小学毕业阶段止,家长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学,致使大多数小孩什么都学得不深不透。学校虽强调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加强素质教育,但家长们却仍然在不断地加重自己孩子的学习负担。造成小孩学习负担过重,既影响了少儿的身心健康,又使少儿从小养成浮躁不认真的学习习惯。就从学生写字来看,现代80%的学生不能把字写好,原因就是从小丢弃了毛笔字的学习。这是丢弃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独特也是最宝贵的传统文化启蒙教育方式所造成的结果。

请我们从著名学者郑舜煌的话语中,去深刻领悟一下学习中国文化的重要吧!他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自主、要自强、要振兴,靠的是什么?它首先靠的不是政治,不是经济,更不是军队,而是文化。一个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注定要失败的。同样,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文化,也是注定要失败的。中国自炎黄始祖一统的,浩浩荡荡延续至今五千多年,从不泯灭,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源远流长、精深广博的中华文化,靠的是不怕任何艰难困苦、顽强拼搏、勇敢奋进的中华民族精神。它绝不是靠什么西方文化,外来什么主义。”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需求 高职 孤独症儿童 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244-02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是一种发生在儿童早期的广泛性发育障碍。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孤独症患儿总数已达100多万,发病率也在逐年上升,而且已经成为世界上患病人数增长最快的疾病。近年来,我国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数量激增,但还是不能满足孤独症儿童接受康复教育的实际需要。同时,合格的孤独症教育师资也面临着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主要是几所师范院校和少数几所大专院校,而专业课程方面也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盲、聋、智障教育上,涉及孤独症教育的非常少。专门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的人才培养计划更是微乎其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国内高等学府唯一进行孤独症教育师资培养的学校,已于2004年开办了孤独症教育专业,虽然起步较晚,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有着一定的缺陷,但已然是中国孤独症教育专业的最高学府。因此,为满足社会日益凸显的需求,各高职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应该积极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课程设计的新方案,用以培养合格的孤独症康复训练师。提高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也能为学生就业拓展道路。

一、《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某些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内容的设计仍未能跨越学科体系的藩篱,因而难以适应社会对特殊教育人才的需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上突显以下几个问题:

(一)课程目标的确定未能充分反映职业教育要求

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培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残疾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包括三个方面: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以往课程目标的确定并未与这些教师的基本能力紧密结合。

(二)课程内容的安排未能充分满足学生职业需要

目前,孤独症教育康复方面的教材很少,高职本课程一般使用的教材是谢明主编的《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属于全国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课规划教材。此书广泛涉猎目前孤独症教育康复的最新研究成果。因为学时有限等原因,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每一种教育康复方法都只能是浅尝辄止。学生并不能通过这一门课程的学习,熟练掌握所有孤独症教育康复的方法,从而成为合格的孤独症教育康复人员。

(三)教学方法的使用未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下,对于本课程教学方法的设计,虽然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元教学模式,加强了学生教育康复实践能力的培养。但在此过程中,教师多是采用多媒体设备,让学生观看相关教学案例的图片、视频等材料,或是以课堂演示的方式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表现出来,但因为没有对孤独症儿童直接的接触和认识,对孤独症儿童的心理与行为特点及教育训练方法的学习,多是凭借自己的想象,不能真正地通过实践教学增长知识和技能。

(四)评价手段的采用未能充分考查学生职业素养

该课程的考核形式是多以考查书本知识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内容往往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理论和案例分析等,不能全面考查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而形成的职业素养。同时,也使得学生养成了死记硬背、考前突击、为考试而学习的习惯,更不利于能力的养成。

二、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的思考

(一)结合专业特点,确定课程目标

《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是一门新拓展的特殊教育专业课,是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具有职业技能性质的专业课程。从目前的社会需求来看,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方法是特殊教育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如果没有课程目标指引,就容易出现教育康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或是枯燥的理论知识堆积,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本门课程的教学效果。按照“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目标,我们培养的学生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走上职业岗位之后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要具有扎实的、系统的专业应用知识。具有“系统的应用知识”而不是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或“专业理论”。为了突出高职“理论有用、能力为重”的教育原则,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要结合孤独症教师的职业需要,突出技能型教师的专业培养目标,侧重于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等教育机构所需要的孤独症教育教学方法等专业技能的掌握。

(二)立足职业需要,选取课程内容

在基础理论教学中做到立足职业需要,以“必需、够用”为度,舍弃那些不是职业能力培养必然要求的“纯理论”性的内容。目前,国内教育康复机构对于孤独症儿童训练的主要内容为:言语与语盲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训练、社会交往、刻板行为干预和认知能力训练等。而主要采用的训练方法有行为干预、感统训练、结构化教学和应用行为分析等。根据实际的职业需要,可以把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方法作为教学的重点,特别是教材中所介绍的语言训练、行为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等内容。除了这些传统内容,还可以把现在较新的训练方法如人际关系发展干预疗法和地板时光疗法作为课程内容的补充。另外,教学中要增加实践教学比例,从时间安排上,如果是一个学期的总课时是34课时,那么实践课时至少要占12课时;从实训内容上,每一节实训课都有具体的目的、内容、步骤,引导学会怎样解决实际问题。

(三)体现职教特色,应用教学方法

在职业教育中运用较多的几种现代教学方法有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兴趣小组教学法、模拟情景教学法。职业教育在教学方法上,固然可以借鉴基础教育的教学方法,但是在专业教学上仅仅靠那些借鉴过来的方法是远远不够甚至是不实用的,所以,探索一些科学、实用的教学方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有很大的好处。因此,本课程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可以在以往案例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络平台与学生互动,回答学生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学习参与性。可以引导学生使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库等教学平台,让更多的同学改变单一的学习途径,通过网络来获取知识。由于孤独症康复训练具有特殊性,实践教学能让学生真切地接触到现实中的孤独症儿童。因此,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角色扮演和模拟情景教学法。如果条件允许,高职院校应积极创设实习实训环境,充分发挥课内外、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将实训内容与课程教学、孤独症康复技能的应用紧密结合,强化教育实践练习,缩短职业适应期,为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侧重职业素养,进行综合考核

无论是什么样的课程设计,都应关注课程实施中对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积极作用。加之高职学生在学习中经常出现平时不学习、考试就凭死记硬背的问题。因此,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培养他们的职业应用能力,在考核方式上要强化实训技能的动态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综合评定。如果实训基地充足,实训的考核可以在康复机构或特殊学校教师的指导下,每名学生选定1名孤独症儿童,与其结成对子。观察与记录孤独症儿童的异常行为表现,设计教育训练方案,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某一个问题进行教育康复训练,最终写出个案训练报告。课程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对学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促进课程内容实施过程中学生职业认知、职业态度与职业情感的养成。另外,可适当提高平时考核的比重,训练方案20%、实操30%、期末卷面50%。书面考试内容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是将考核的重点放在对教育康复知识的实际应用上。

总之,《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是高职特殊教育专业的重点课程,同时又是一门不断探索更新的课程。课程目标的设定和教学内容的组织一定要基于社会需求,要围绕孤独症儿童教师这一职业岗位任务展开。课程教师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积极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实践课比例,完善教学考核等,真正把理论教学和实训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真正掌握这项专业技能,将来应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参考文献:

[1]谢明.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 [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

[2]魏轶兵.特殊教育院校孤独症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的探析 [J].中国特殊教育,2007,82(4)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3篇

实现教育目标的层次化和现实化

长期以来,独立学院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层次性,要么照搬普通高校的传统做法,要么参照民办高校的教育管理模式。独立学院有较为特殊和复杂的学生群体,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应当结合学生的实际,合理优化教育目标,使之尽可能地贴近独立学院学生实际。独立学院完全可以凭特色理念优化教育目标,在教育内容上有所作为。比如,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在2009级新生入学之际,改变传统的入学教育模式,由通识教育部负责对全院4000多名新生开展了以户外素质拓展为主的转型教育,培养学生融入大学的能力,教育效果非常好。再如,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目前正在探索的“书院制”模式,以书院为单位对学生开展通识教育。可以说,这些有益的探索只有在独立学院特色理念的指引下才能够做到。

独立学院不同年级的学生由于面临的问题和心理成熟度不同,因此其心理障碍产生的原因也不同。一年级新生主要是面对适应新环境、承受着到独立学院读书“低人一等”的心理压力。因此,一年级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围绕着宣传心理知识,引导新生调整求学心态,进行各种适应问题的辅导,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二、三年级学生的问题主要是与专业学习、人际交往、个人感情等相关。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了解和关心学生的问题,帮助他们消除障碍,要对他们进行审美教育。毕业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择业、就业和创业的心理压力,对他们要开展职业能力指导和择业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个性特点,了解所学专业与相关职业之间的联系,引导他们作出合适的选择。比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利用母体学校学生在创业方面的成功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帮助学生解决创业中的难题。

独立学院学生群体的复杂性和层次性更为明显。从个性学生到一般学生再到特殊学生,独立学院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提出不同的要求。个性学生是指家庭背景较好、个性极其突出、表现欲望较强的学生群体。特殊学生群体是指高风险的学生群体,如疾患学生、学习不好的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等。对于个性学生,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激发他们树立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品质和崇高的人生理想,鼓励这部分学生确立更高的人生目标。对于一般学生,应重点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引导他们在较高的人生目标上起步,把国家需要与个人理想结合好。对于特殊学生,要视情况不同,区别对待。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可建立特殊学生群体数据库,通过各种途径和争取社会力量对贫困学生进行帮助,也可以让这部分学生在学习之余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解决生活困难。对于一些问题学生,学校应从加强法制教育、社会道德观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入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有效针对学生“自我”特点采取的教育方法,不同层次的学生会感到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很贴近自己的实际,有利于调动学生内在的积极性。这种层次分明、合理的教育目标,才能为独立学院学生所接受,才能得到家长、社会的认可。

提高教育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服从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直接体现。抓住重点教育内容是提高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关键。相对于既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而言,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突出重点,以是否有利于教育对象身上引起的变化、形成的思想观念作为其教育有效性的评判标准。人无我有是特色,人有我优也是特色,有了特色再把它“做大、做强”。“民、优、独、特”这些特点已经决定了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定位是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最大的特点就是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应用技术的培养。笔者认为,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上要适应这一变化,紧紧把握这一培养目标,重点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学习方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以此为切入点建设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工程,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理想信念教育。独立学院学生普遍有理想远大与功利色彩浓厚并存、自我意识突出与集体观念淡薄并存等特点。首先,独立学院可通过入学教育鼓励学生重新树立远大理想,使他们尽快走出高考失利的阴影。每年开学初,独立学院可举办各种各样的集体活动为学生提供发挥特长、展现自我的机会从而帮他们找回自信。其次,培养学生追求进步的思想观念,增强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引导学生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协调自己与他人、自己与学校、自己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

学习方法教育。独立学院的学生之所以有成才愿望强烈与学习动力不足并存的现象,除了学习基础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良好的学习方法。刚开始他们大多习惯于高中阶段那种“赶鸭子式”的教学方式,完全依赖教师的灌输和学校的监督,一旦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他们就会感到迷惑进而不知所措。因此,对刚入学的学生进行学习方法教育非常重要,要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己的兴趣、性格、能力和职业价值观,引导学生从社会现实环境出发,结合自己的兴趣、性格、能力及职业价值观制定符合个人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如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自2006年开始就针对大一新生开设了一门课程――《大学的学习方法》,强调特色教育,配合学分制的实施,允许学生在入学一段时间后重新选择感兴趣的专业,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努力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选择的学习空间,善于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因势利导,激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在此理念的指导下,把“成人”与“成才”教育紧密联系,使学生在接受“成人”教育的同时,能够练就一身服务社会的本领。在特色办学理念的指引下,独立学院可以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专业和课程改革等来充分尊重学生的发展选择,提供学生发展的多样可能。

心理健康教育。独立学院的学生存在的很多问题,看起来是思想问题,其实是心理问题。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社会现象,特别是正确引导学生如何在家庭优越感较强的情况下增强其抗挫折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磨炼学生的抗干扰能力、抵御挫折能力。首先,要培养良好的情绪、情感。处于青年时期的大学生热情与狂热、兴奋与狂欢、成功与狂妄常常紧密伴随,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引导正确,这些情绪、情感就会变成巨大的热情和力量;如果引导错误,学生就会做出对自己、对学校、对家庭、对社会不利的事情来。因此,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注意学生的情绪、情感。其次,要培养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引导学生在意志行动中正确支配、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或感情,在顺利时,不忘乎所以;在困难时,不灰心丧气、半途而废。最后,要培养良好的性格。性格是人格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因此要教育学生谦虚谨慎、为人正直、与人为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信自强、敢于追求真理、勇于创新。

强化教育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功能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回归到教育对象作为人的价值和主体地位的必然状态,大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教育客体,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主体,具有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的“人始终是主体”的一切特征。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其鲜明的特色理念,强化在咨询、指导和服务方面的功能,具体通过在服务层面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教育层面上突出“全人教育”理念、管理层面上强调“民主参与”模式、指导层面上培养“科学发展”思维等教育方法,将教育目标与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很多教师抱怨独立学院学生难教,笔者却认为,只要引导得当,每一个学生都是可塑之才。不管他们以前的状况如何,只要独立学院采取适合其个性特点的教育方法,在走出校园之后,他们都应该而且能够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了适应独立学院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生思想现状的要求,独立学院要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作相应的调整。首先,要淡化管理职能,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平等的氛围下培养学生的主体性人格。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学生总是以自己固有的价值尺度和需要评价来选择教育内容,参与教育活动。教育者要转变教育理念,把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蕴涵的思想、价值观、道德观才能为广大学生所接受,进而内化为学生自身比较稳定的心理结构并外化为行为习惯。其次,要以学生为中心,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指导和服务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从发展的趋势来设想,独立学院可以将咨询工作分为心理咨询、就业形势与政策咨询和教学管理咨询等;指导工作分为学习指导、选课指导、求职方向和求职技巧指导、党团活动指导和社团活动指导等;服务工作分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服务和保险服务等。各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条件逐步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助学贷款中心、勤工助学中心和就业指导中心。通过调整职能,把普通的思想教育工作者逐步培养成精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完成从单一的政治教育工作向综合服务咨询工作的转变。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经济与管理 本科 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07-0021-03

【Abstract】The paper firstly reviewed the main problems with the cultivating of applicational undergraduate talent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or independent college, emphasized the role of general education, management the aim and grade of talent-cultivating for independent college, and put forward the approaches of cultivating applicational undergraduate talent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or independent college from the viewpoint of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reform.

【Key words】Independent College Economics & Management Undergraduate The Mode of Talent Cultivating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四层涵义:①培养目标和规格;②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整个教育过程;③为实现这一过程的一整套管理和评估制度;④与之相匹配的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简言之,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就是“目标+过程与方式”,即“教学内容和课程+管理和评估制度+教学方式和方法”。

一、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的独立学院几乎全都开设了经济管理类专业,甚至成为其主要的专业类别。因此,研究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统计,全国80%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5%以上。然而,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专业口径过窄,学生的适应能力不强;相关课程设置不完全符合人才培养规格和目标;部分课程过于理论化,理论与实际脱节,实践环节缺乏等。由于目前独立学院从多方面移植了母校长期积累的传统与经验,在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等方面基本上沿袭了举办高校的做法,其人才培养模式就必然要受到举办高校的制约,在短期内难以有明显的改善。

例如,目前许多独立学院仍然采取以教师为中心的班级授课的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主要是以课堂和教材为中心的课堂讲授,对实践教学投入不足。另外,需要共享举办高校的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教学资源,在原本有限的资源约束下,独立学院的生均实践教学资源更加匮乏,从而使得实践教学难免受到一定影响和制约。独立学院的生源特点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自身的特点也影响了目前的人才培养效果,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对专业课程缺乏应有的兴趣,难以做到学以致用。

二、通识教育在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1.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要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是针对专业主义教育和职业主义教育而产生的高等教育理念与高等教育模式,其基本内容就是要让大学生在进入专业研究以前,应研读经典著作,使学生能够发展自己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批评能力、推理能力、评价能力,进而获得继续教育自己的习惯、观念及方法,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如何在实践中创新,如何把培养目标具体化,转化为可执行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是独立学院真正面对的课题。独立学院应该时刻以培养对社会有用之才为己任,适时适当地给学生加入通识教育课程,以真正达到塑造社会栋梁之材的良好愿景。

2.目前我国独立学院实施通识教育的困境

要想实现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发展培养有用之才,通识教育是独立学院不容忽视的重要理念。目前,我国独立学院的通识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独立学院的各种教学资源相对于母体高校还有一定差距,通识教育在资源较为完备的研究型大学中尚且发展艰难,独立学院更是缺乏促使通识教育茁壮成长的土壤。独立学院源于母体大学,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资源方面与母体大学有着高度的相似性。随着独立学院“独”的程度不断加强,从社会对独立学院的反馈信息来看,独立学院必须尽早创立与母体院校不同、又具有自身特色的一系列办学环节,使受教育者这个教育的终端产物体现出独立学院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3.探索符合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方案

目前,独立学院十分重视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的革新,应及时地把通识教育理念融入独立学院的教育改革中,全面、科学、发展地对待教学革新。通识教育理念必须内化为体系科学、便于实施的通识课程,必须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形成一个严密的、有组织的教学体系,这是达成通识教育的基本途径。各独立学院应组建专门的研究小组,探索适合各院校自身特点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目前,我国的通识教育课程明显缺乏本土特色,体系缺乏科学论证,内容局限于基本知识。所以,独立学院在探索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学生的内在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这两者上达成平衡,培养出更适应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

三、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

在我国高等教育层次中,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分工,各自以不同类型的人才为培养目标,这是由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决定的。

1.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明确提出了“本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既不同于科研型本科院校,也不同于高职院校。这种培养目标的定位,介于学科型(或研究型)和职业技术型(或技能型)之间,是符合社会分工和发展需要的。不管从设立初衷还是现实需要、从学生生源还是未来发展来看,现阶段的办学目标必须牢牢地定位于培养应用型管理人才,这样才能与作为研究型或高水平大学的母体在培养目标上合理分工,错位发展。这就要求独立学院不能克隆母体学校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和质量衡量标准,而应当进行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加强实践和能力锻炼环节,体现出不同的质量观与教育观。同时,独立学院应当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色。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教材编写;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423 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2月12日,全国首届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暨教材编写研讨会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与武汉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旨在总结近十年办学经验,研讨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建设,以应用型法学系列教材的编写为切入点,建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交流协作机制。本次会议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华中科大武昌分校等来自全国20多所独立学院的法学院系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法学教育研讨会由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文法学院副院长刘红副教授主持。首先中南分校文法学院院长李友松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副校长吴开胜教授总结了中南分校在成功素质教育理念指导下的十年办学经验与成果,并对独立学院适用教材与编写教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告诉大家不要迷信权威教材,要敢于质疑,独立学院要积极编写适用于三本学生的、实用性强的高质量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刘爱松总编在介绍出版社的基本情况之后,表示大力支持编写独立学院法学类教材。

一、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经验交流

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院长覃有土教授应邀作了大会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教育部办独立学院的初衷是要“名校办民校”,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与之不协调的作法,因而教育部提出了五年之内独立学院必须经过合格验收。他认为,他们学校走独立的道路不一定行得通,独立学院的独立不是在身份上的独立,而是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上的真正独立。其次,覃院长还指出独立学院法学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其中教材编写是瓶颈问题。他强调独立学院的生源在逐步减少,且教育水平“高不成低不就”,夹在二本与高专之间,竞争压力增大,自己编写的教材是否能够通过评估。最后,覃院长重点阐述了独立学院法学教材编写应注意的问题,一是要在明确学生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的安排及教材编写计划;二是要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的特色,在核心课程以外编写一套内容精简且实用性较强的教材。

随后,各学校的法学专业负责人和教授们主要就各校的办学成果及作法进行了充分交流。

法学专业面临严峻的竞争,但中南分校闯出了一条新路,对此,中南分校文法学院副院长的刘红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介绍了他们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三年中近60名学生考取研究生;近400人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今年有20人以上通过司法考试。中南分校在不依赖母体学校的同时,锐意开拓创新、走自我发展道路。一方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法学专业的目标定位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在观念、品质、知识、能力、方法等五个方面塑造学生的成功素质,在着重培养学生能力的基础上,加大“三考”高规格人才的培养比例。另一方面,大力采取十多项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有中青年教师全部硕士化,且有4名在读博士,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较强。同时,强调教师加强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加大实训和实习环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华中科大武昌分校何玉祯教授回顾了独立学院发展的两个阶段,即08年以前的发展时期和08年以后的生存竞争时期,并强调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源不足。何教授重点谈到了如何应对生存竞争时期所面临的问题:认为独立学院不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补充,而是不可缺少的部分;独立学院要避免学生家长高投入而学校低产出的情况,独立学院应立足于办高层次的高等教育的理念,不能被动地跟随市场的变化,应该拓宽就业渠道,培养高素质人才。此外,他介绍了武昌分校的法学专业采取“3+1”模式,“3”即大品牌、重精品课、重能力,“1”即学科交叉,根据学校的专业优势,使法学分别与外语、新闻和医学交叉,培养通才。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一直坚持着独特的教学理念:一是三亚学院法学教育的“三一一”理念,“三”是指重视英语、计算机、写作三项基本技能,“一”是重视法学专业课,还有一个“一”是重视学生人格培养。二是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置要重视就业导向,而不仅仅只重视考研、考公务员。同时还要求学生做到“三熟、三会、一兼能”,三熟即熟基本理论、熟基本法条、熟经典案例,三会即会说、会写、会动手,一兼能即通才教育。三是采用一个目标、两个阶段、三个法务方向的学生培养模式。一个目标即培养应用型、实用性人才,两个阶段即大一大二打基础,大三大四提高能力,三个法务方向即中小型企业法务方向、国际商事法务方向、法律行政事务方向(公务员)。最后介绍了学院的教学特色,如开展模拟诉讼课、采用案例分析法教学、开设专业选修课、专业导论课以及公共选修课。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法学专业的特色是以培养律师为主,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程开源教授指出:滨海学院的法学教学方法是让学生学习应用法来增加实务课程的学分,与此同时还将法律与经济学有机结合,并重视演练课程。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的牛余凤主任在简要介绍胜利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该学院的法学专业教学特色:大一、大二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大三在考研、考公务员、司法考试中确定一个方向,大四开设实训。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李正华主任认为,独立学院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因此,要处理好与母体的关系,注重品牌效应,避免被边缘化,在此基础上培养实用型人才,比如助理法官。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韦宝平教授指出,独立学院法学学生培养目标的定位首先是要考虑社会市场的需求;其次是要以十四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其它理论课为辅,专业指导课为主打课程基础。

二、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

育才学院黄名述院长在发言中介绍了他们的法学专业分民商法、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新闻四个方向培养,还有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两个专科专业,专科生经考核通过后可在校内升本。法学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学院在毕业论文选题上严格审查,并尽量联系实际,如指导学生开展“灾区重建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并介绍了学院的考试制度、答辩制度、实习制度、实践教学(如模拟仲裁课程的引入)。另外,黄院长还着重介绍了学院的法学专业在民商法理论与实务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创新、教材编写、法规选编、案例选编方面所做的教学改革。

同为育才学院的赖达清教授则强调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转变教育理念,通过因材施教的方式来引导学生成才;其次,要明确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定位,赞成培养通才,不排除培养高级人才;最后,赖教授说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要形成自己的教学与教材特色,通过形成力量来推进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

中南分校的廖峻老师在发言中阐述了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的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就宏观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三点意见:一是“两不讲”,即不讲不能左右的制度性问题,不讲行政事务问题;二是“一紧扣”;三是独立学院的发展逻辑――保持独立的学术思考。另外,他提到了法学教育的定位,他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没有“金领、银领、灰领、蓝领”的划分,法学教育应实行“理论型”与“应用型”的划分。其后又在微观方面提出了如下见解:一是讲课的问题。要处理好“艰深理论”与“以案说法”的矛盾,还要在教学中告诉学生除了法律条文还应注重风俗习惯的因素;二是毕业论文的问题。他强调要注重细节、注重操作、注重从原始资料入手,杜绝论文抄袭。

三、关于教材编写

武汉大学出版社的张琼主任首先介绍了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认为独立学院可优先考虑编写核心课程、实务性较强的课程(模拟审判案例集、仲裁等),对于非核心教材可暂缓编写。同时,张主任还提议建立一个协会联合全国的独立院校共同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阳光学院的陈训敬教授认为现在的法学教材编写有些畸形,如以前佟柔先生的《民法》才20万字,而现在的民法教材达到了115万字。“一本”学校的教材确实不适合我们独立学院使用,如厦门大学2006年编写的一套教材中掺杂了太多作者的个人观点。他认为独立学院不能走“一本”、“二本”学校的老路,要编写一套符合自己学生情况的教材,法学教材在内容上要尽量精简化,理论要以通说为主。同时,陈教授还介绍了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教学经验及工作开展情况,如开设了很多有特色的课程,将《诊所式教育》作为选修课;他还具体介绍了毕业论文改革――改传统的毕业论文写作为毕业设计的艰难过程与具体作法。

中南分校的廖峻老师则认为独立学院的教材要讲通俗性的知识,要在独立学院更多地去实行“精英教育”的模式。另外,他还提出了教材编写的模式,一是要以实务统领理论;二是要问题优于主义,以问题呈现主义;三是关注细节优于关注规则、理论。

育才学院的黄名述院长提出了把民法、诉讼法等实用性教材放在第一批、理论法学放在第二批编写的计划,之后,他还就教材编写的具体问题作了几点分析,一是主要问题要具备,细节问题可以弱化;二是理论上要精简,体系上要规范;三是同时要编案例集;四是要将民法分为理论篇和实践篇,分别针对考研和司考。黄院长认为教材如不能通过审批,可采取变通的方式。同时,教材要明确应用型学科是重点,即要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

教材篇幅应控制在30万字左右,理论问题要阐述,但更要重视实践性的内容,要更多地反映实践中的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再注重教材内容的质量。多数专家对此表示认同,并对20多门法学专业核心及实务性课程的教材编写进行了分工。

四、成立全国独立学院合作机制

在闭幕式上,由中南分校草拟的《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合作协议》获得全体与会代表的全票通过,大会一致同意:将秘书处设在中南分校,由刘红任秘书长。中南分校法学系主任黄笛老师宣读全国独立学院合作机制成员名单。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定位 发展趋势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入大众化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机制和模式改革创新的历史成果,是公办高校优质资源与社会非公用制资金的双优结合。独立学院的产生、发展不仅快速扩大了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缓解了高等教育供需矛盾,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同时也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2004年底至2005年初,教育部评估中心会同规划司、高教司、学生司等有关司局,聘请了全国各地公办高校300多位高等教育专家,组成80多个检查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的目的就是进一步弄清独立学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独立学院进一步规范管理,改善条件,提高质量。检查反馈的信息是:独立学院总体的发展形势是好的,是健康的。主要表现为:独立学院事业发展迅速,办学比较规范,教育教学质量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形成了比较清晰的办学思路,办学特色初步显现,其中130所左右的独立学院获得了较好的评价,100所左右获得合格评价。

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本文试图就独立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趋势提点看法。

一、独立学院办学定位

高等学校定位是指高校向社会提供劳务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这里“劳务”的慨念主要体现学校的社会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不同的高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承担的社会功能、服务功能的类型和范围不同,其定位也应不同。另一方面,高校定位也是学校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这个大系统中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方向的科学选择。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建立起多层次,多类型,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各显特色,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可靠保证。因此,学校定位,即办学方向,社会角色,特色就显得十分重要。立足全局、冷静分析、科学选择、正确定位、确保质量、谋求发展、彰显特色是独立学院决策者正确选择。当然,高校办学定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内,学校相对稳定在某一个层面承担社会责任,并安于其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才能生存发展。同时,学校定位也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格局的变化而变化。定位稳定是相对的,定位变化是绝对的,静中有动,动中变化,在变化中发展,在发展中变化,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通规律。因此,要用科学发展观,立足全局思考学校定位,又要用动态的视觉来看待不同类型学校的“定位”和“变位”。

高校办学定位的内涵主要指学校类型、层次、学科(专业),服务面向、规模、特色等,其中类型、层次、学科(专业)、特色是最重要的因素。一所高校的定位是上述几种要素的整合,整合的主体是办学决策者胸怀全局,关注时展和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因素,通过市场分析观察自己选择的。目前,我国公办本科以上高校近700多所,加上250多所独立院校和几十所民办本科院校共近千所。公办高校已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形成中央和地方(省、市)两级政府管理的新体制。中央管理特别是教育部近百所高校大多定位为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研究型大学。原来隶属中央部委管理的行业特色非常鲜明的以单科为主的院校(如机械、冶金、化工、地矿、石油、纺织、轻工、电子、食品、建筑、交通等)大多已划转地方管理。这些划转的行业院校近几年办学定位已发生明显的变化,“行业”校名已纷纷更名,学科专业已由单科向多科性甚至综合性大学转变,服务面向也由为行业服务转变为行业和地方服务并重。各省、市管理的高校除少数省、市重点高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外,绝大部分地方高校定位为服务地方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即二本院校)。另一方面,我国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近千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培养技能型应用人才,学制也逐渐由三年缩短为两年,以强化职业技能岗位训练为特色。近几年还有近200所新建的本科院校(大多是通过“升本”实现办学层次的提高)定位问题,这些升格的本科院校也定位于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在我国高等学校分类体系中,虽然已有近200所新建本科院校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填补了由于行业院校划转后出现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空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技术应用型人才仍然有较大缺口,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教学型多科性院校仍出现部分空挡,独立学院应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产业结构和人才就业结构的变化,把握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态势,根据独立学院自身的办学资源和条件及内部要素的整合,科学确定办学定位,占据人才市场份额。笔者认为,现阶段独立学院办学类型是本科教学型院校,主要社会职能是从事教学,根据地方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培养生产、工程、管理和服务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学科(专业)应以多科性为主,主要设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以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农学、文学为主,以就业为导向,开办一些从事制造、施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技术应用型本科专业,不宜设置理学、医学、哲学、历史等学科专业。办学规模应根据办学资源并综合考虑规模、质量、效益的关系确定,建议在校学生数在6000-12000为宜。服务面向地方及区域经济,有针对性瞄准某些行业和职业领域,招生范围立足本省(市),面向全国。

独立学院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科学准确的定位,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需求,发挥比较优势和学科专业特色,才能立足社会,有所作为。

二、独立学院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独立学院是在我国经济领域实现体制改革以后在教育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教育部确定了“积极支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独立学院实行民办机制,相对独立办学,吸收各方优势资源的“民、独、优”原则。独立学院发展至今已有6年历史,办学实践表明,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其主要问题可表述为:“一个地位,三种关系”。

一个地位,即独立学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主体,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虽然已实现“五个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校园、独立招生(颁发文凭)、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但“独立法人”并不明确,其代表是独立学院的院(校)长,还是董事长;是投资方的法人或代表,还是举办方领导; 如何体现法人权力等等问题一直不明晰。独立学院的财产(无形和有形)在续存期间,与投资方、举办方究竟是什么关系。一旦独立学院变更、解散、撤消,这些财产应依据国家那些法律和政策规定来处置。由于独立法人地位不明确,独立学院产权不明晰,直接影响双方(投资方、举办方)的根本利益和合作基础。

三种关系即独立学院与政府管理主体的关系,独立学院与举办主体(举办高校,即输出无形资产―“校名”的母体高校)的关系,独立学院与资本投资主体(投资方,即社会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直接影响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审批权在中央教育部,日常政策及业务指导在省教育厅。因此,独立学院必然要接受政府行政权力的管理,包括政策制定与执行,招生计划资源的配置,教育教学水平检查与评估等。政府可直接对独立学院行使宏观管理权力,但独立学院却不能直接“行文”向政府主管部门(教育厅)请示、汇报工作,必须通过举办方(母体高校)转批意见后才能呈上。问题关键在于独立学院有两个举办主体,同时也是管理主体。二元举办主体、管理主体在办学问题上既有统一性也有矛盾性。母体高校以其无形品牌(校名)资源参与独立学院的合作,并以社会信誉为独立学院承担社会担保,同时也承担独立学院的连带法律责任。因此,母体高校必然要对独立学院行使重要的管理权力,何况还有相当可观的无形品牌输出回报(独立学院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20~25%上交举办高校)。而投资方即资本投资者应是独立学院主要管理主体,是独立学院得以生存的物质形态条件的前提。一方面,投资者应把独立学院作为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去办,为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华民族复兴做出社会贡献。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希望资本获得合理利润回报,妥善处理好社会公益性和资本营利性的统一。另外,在发展定位、办学思想、教育理念、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重大问题上两个管理主体也会有明显的分歧,这些都是影响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的显现原因和潜在原因。

三、独立学院发展趋势――转制

独立学院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采用新机制、新模式运行高校的试验田,是我国高等学校体制改革的过渡产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及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独立学院体制转变是必然趋势。目前,独立学院存在的多元管理主体就构成了比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更为复杂、特殊的管理关系和权力矛盾,解决问题最佳办法就是“转制”。一部分办学较长、条件较好、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投资方既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又懂得高等教育与管理的独立学院可完全独立,“转制”为民办本科院校。暂不具备“转制”条件的独立学院可仍按目前机制运行或由举办高校“收并”,办学问题多,办学条件差的独立学院在评估不合格后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予以停办。完全独立以后的独立学院,由二元举办主体变为一元举办主体,由二元管理主体变为一元管理主体,由公私不明,变为民营所有,这就是真正意义上自主办学的实体法人,享有“高等教育法”赋予的自主办学的权力,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独立学院完全独立,转制前财产、财务管理以及变更等法律问题如何处置,也值得政府管理部门尽快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依据。独立学院转制后,我国高等学校的体制就完全与国际通行的体制接轨了,即国家(中央、地方)举办的公办高校, 社会集团、企业、个人出资举办民办高校,这两种体制的高等学校共同承担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各有的社会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保庆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注重质量 努力促进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5.9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困境;对策

作者简介:何剑(1984-),女,河南漯河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实习研究员;张洋(1985-),男,河南临颍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助理实验师。(广东广州510990)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7-0009-02

一、独立学院的概念及发展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规定:“独立学院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新的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08年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26号令)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是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1998~2002年是我国独立学院的迅猛发展期。1993年,我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拉开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序幕。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指出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这使得刚刚起步的民办教育遭到重创,停滞不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首次明确以法律形式肯定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这表明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态度有“限制”转变为“鼓励”,民办高等教育正式迎来了春天。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独立学院这种全新的办学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全国举办独立学院的本科院校已超过230所,招收学生近10万人。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办教育的专门法,掀开了我国民办教育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的法律与法规建设开始步入成熟规范阶段。1999~2002年,虽然是独立学院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国家对独立学院的态度仍不明确,仍处于跟踪调研和积极探索阶段。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也没有涉及到有关独立学院的规定,加上独立学院合作多元化,有一些甚至是“公办”形式,故当时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独立学院上的适用还有待商榷。

2003年4月,第一个专门针对独立学院的政策性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颁布,首次提出了“独立学院”的概念。同时,提出对独立学院要贯彻“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并规定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文件要求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并对已经举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要立即停办或停止招生。按照文件精神,2003年下半年开始教育部对各地的独立学院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整顿,对已创办的360多所独立学院进行审查和重新备案,结果取消了其中100多所“二级学院”的办学资格,最终确认249所。至此,独立学院才算真正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开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2006年开始,教育部进一步加大对独立学院的规范力度,独立学院稳重发展。2007年,独立学院总数为318所,在校生186.62万人,其中本科生165.68万人,专科生20.94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0.87万人。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第26号令,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第一次在法规层面上,明确提出独立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从根本上澄清了独立学院“似公似民”的模糊法律属性,困扰人们数十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办学者的疑难问题得到了明确,也使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更加清晰。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23所,在校生260.32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的54.6%;其中本科学生238.98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学生人数的85.1%。可见,独立学院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独立学院的发展困境

独立学院经过蓬勃发展不仅在数量和学生人数上达到了一定规模,而且在质量上也逐步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独立学院起步较晚、资源短缺,同时还面临来自国内公办高校、其他民办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压力,其发展之路可以说是举步维艰,面临着许多困境。

我国关于独立学院的政策法规过于宏观,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差,基本上停留在政策层面,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较之法律还有很大差距。

独立学院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国家对独立学院不投入,只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独立学院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参与举办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一些举办者无力源源不断为独立学院输入办学资金,独立学院便只能走“以生养生”道路,靠收取学费维持学院的运转,后续资金力量不足,导致一些独立学院办学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教学质量难保证,无法形成优势专业和自身特色,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独立学院从初建至今,最长也只有十多年历史,发展历程短,大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及品牌,一些独立学院还存在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定位不清晰等问题。

管理存在漏洞。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种管理体制有一定的优势,比较灵活,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或重大事件时能做出迅速反应,并能够集中优势资源去突破某一方面的难题和瓶颈。但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董事会可能会虚位,也可能会越权过多干预学院的管理,董事会与学院管理层之间关系紧张等。学院的日常管理也是目前引人关注的话题。一些独立学院照搬公办高校的管理模式,注重学科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但管理成本较高,灵活性稍差;一些独立学院则采取企业管理模式,过多追求办学经济效益或回报,忽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又会造成“人治”,劳动者利益得不到尊重。

独立学院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相对公办高校,独立学院教师数量少,生师比大,且兼职教师较多,流动性较大。专职教师也存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缺乏高职称、高学历和中青年的教师。另外,由于独立学院教师在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科研配套设施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教师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上显得力不从心。

专业设置普遍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科学论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专业设置雷同,缺乏特色专业,偏重成本低的专业,带有明显的短期实用主义倾向,专业变化频繁。

三、独立学院如何走出困境

国家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完善法律体系,为独立学院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要借鉴西方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立法调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独立学院的立法体系,规范立法程序,注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时修正已有立法,并保证法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使独立学院真正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独立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独立学院仅靠单一的投资主体或学费投入明显不足,不能满足独立学院的后续发展。独立学院应积极拓展经费渠道,可以通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加强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积极募集社会各界的捐赠等方式来筹措高等教育经费,努力走出一条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模式,为独立学院发展谋求充足的资本。

独立学院想要提高竞争力,在与公办高校和其他民办高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自己的品牌。首先,办学过程中,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目标等方面形成稳定的个性特征;其次,把特色发展、品牌建设纳入到学院发展规划之中,制订一系列办学特色、品牌建设策略;再次,要建立规范的学院形象设计,包括校园形象设计和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最后,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宣传介绍学院的特色,以提高学院的知名度、美誉度。

独立学院是创新的产物,不能固守原有的模式和机制,必须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构建特色鲜明的内部管理体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人;其次要以人为本,理顺内部各种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和谐内部氛围,强化学院内部管理。

可以借鉴公办高校长期形成的内部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加以修正、调整,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建立起精简高效、独具特色的独立学院内部管理模式。最后,在管理手段上,可以在坚持董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参与院长办公会议的成员一般只限定在学院的高层,而学院的高层均是由董事会任命。学院日常的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招生、就业、人事、宣传、对外交流等行政事务是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点。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实际上是完善学院决策过程和治理结构的优化,可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最终也是在董事会领导下推进学院的各项事务。同时,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会议,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执行力。中层干部是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管理过程的中坚力量。中层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学院整体的工作面貌和管理水平。所以,独立学院要重视中层领导干部的力量,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以保证学院各项政策决定及时准确向下传达,同时,可以通过会议向上反映问题、反馈工作状况,便于高层领导正确决策、及时解决各项问题。

教师是独立学院教学和科研的中坚力量,最终决定着高校的教学质量、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学术科研水平等。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提出“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可以看出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对高校的重要性。对于独立学院来说,优良的师资是获得优质办学质量的先决条件,也是衡量独立学院办学水平的关键要素。因此,必须以包容的心态开拓多种途径,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改善独立学院目前的师资结构状况。

首先,加大吸引人才投入的力度。在每年的发展计划和经费预算中,提高用于师资队伍、人才建设的投入比例,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工作经费,加大科研项目经费,对于突出的优秀人才实行特事特办,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其次,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吸引优秀人才。着重引进一批能支撑学科发展的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另外,人才不仅要引进,还要培养,要鼓励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扶持力度。最后,优化人才管理机制。人才引进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才在合适的位置上依靠先进的管理机制或模式,发挥最大的效能,促进学科建设、学科发展,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独立学院专业设置应在充分尊重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市场对人才的新需要,一方面发挥学校已有学科的专业优势,打造品牌专业,培养特色专业;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发掘或培育新专业。在专业设置过程中进行市场调研,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定位、课程体系设置、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科学、严格的论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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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琳.独立学院内部管理模式的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7.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创新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248-02

独立学院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所产生的新鲜事物,有其独特的产生背景。作为独立学院前身的二级学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背景下的新事物。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教育过度需求和差异教育需求”[1],独立学院这种既能在教学、管理、品牌等方面提供优质资源,又具有市场机制运作的灵活性,满足了“教育过度需求和差异教育需求”的民办高等教育创新形式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高等教育迅速进步、人民的精神文明水平快速提高的背景下,独立学院对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新环境下的新事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进行了体制上的一系列改革。尤其是进行了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伟大举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条件,拉开了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的序幕。

同时受国际因素影响,以及我国社会自身发展阶段的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阶段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需求增长,原有的高等教育资源并不能完全满足,由此国家必须开始主导高等教育改革以应对这一矛盾。而融入民间资本挂靠在公办本科大学下创办的二级学院“就是作为国家在高等教育改革方面的一个转变”[2]而出现的。无论是从国家宏观上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角度,还是从现实需求中的高等教育需求高峰角度,我国要想走成“穷国办大教育”的目标,解决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民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刚性需求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贫乏的矛盾,二级学院制度都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二级学院作为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的一种创新形式基本保持了民间资本的运作机制,这使得二级学院能够比公办高校更积极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以其在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独有的特点引领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二级学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和高等教育资本缺乏的矛盾,缓解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供需矛盾。

二、新规范下的新概念

邓小平在民族创新问题上指出:“没有一点闯的精神,就干不出新的事业。”[3]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就二级学院的完善继续着创新改革的举措。教育部于2003年4月了《关于规范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试办意见》),将民营基本运做的二级学院的办学机制和运行模式加以规范,并正式将其定名为独立学院。《试办意见》承认了独立学院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身份地位,通过新的规范对独立学院这条民办高等教育崭新的发展之路加以引导。本着国家相关规定的“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创办原则,独立学院通过《试办意见》快速“入轨”并高速发展,迅速从公办本科大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民办教育形式。

《试办意见》提出的独立学院这一创新概念,是我国公立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新结合也是新的分离。新的结合主要体现在民办高等教育依托公办高等教育的母体更好更快更有效地融入并扩大整个高等教育资源,“实现公办高校品牌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4],使独立学院在自我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公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三、新目标下的新特点

新的分离体现在独立学院不仅仅是名义上的“独立”,而是真正做到了民办高等教育在公立高等教育中以独立学院的形式独立办学。具体体现为,在《试办意见》的指导下,独立学院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渐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在整体上形成了有别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崭新的办学特点。这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独立学院的七个“独立”上。一是法人资格的独立,独立学院成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行为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财务上的独立,包括学校资金的筹集、使用、核算等方面都独立进行。三是招生的独立,独立学院的招生与原母体大学分开而独立进行。四是办学设施的独立,独立学院应拥有自己学院所独立的校园、教师等办学设施和条件。五是学历证书上的独立,独立学院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原母体大学有所不同。六是运行中的独立,包括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都独立进行。七是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上的独立。这七个独立目标的总和体现出了教育部在全面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解决独立学院存在问题上的创新指导思想。

在这七个独立目标实行以后,独立学院才真正地做到从公立高等教育中独立出来,走出一条全新的国有民营的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形式。与普通的公立大学二级学院体制相比,独立学院有“民间性”、“市场性”、“经营性”、“社会性”四个新特点。具体说来就是投资主体的“民间性”,独立学院的资金投入是由非官方的民间机构或是个人提供,这是公办与民办最本质的分离。二是投资行为的“市场性”,体现在民间的投资人将资源投入高等教育领域,创办独立学院是一种“市场性”的经济投资行为,而不是一种非市场的公益捐资助学,投资者看重的是资源所带来的收益。这也是作为公益事业的大学市场化的一个重大创新。三是学校运作的“经营性”,独立学院在运作的过程中虽强调其“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的一面,但由于独立学院的投资的特殊性使其不可避免地对学校教育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运作。四是办学机制的“社会性”,主要是指独立学院采用市场化的经营运作之后会以更灵活的崭新姿态贴近社会,更适应社会的变化,面向社会的需求办学。独立学院的课程安排会更加与社会紧密联系,教师的聘任形式也会与社会中的民事单位一样灵活。

四、新创意下的新难题

独立学院既然是一种创新,就必然存在其革故之处,而变革一般来讲都是不容易的。独立学院是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高等教育刚性需求与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而创生,虽解决了大部分已有矛盾,但其在产生的过程中却孕生了新的矛盾。

这一矛盾体现在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与相对落后的法制法规之间的矛盾。虽然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就进行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但我国的宪法直到1993年还明确规定“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许多方面,因为没有及时配套的法规,导致在多方面的转变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矛盾。表现为由于配套法规跟不上独立学院发展的节奏,独立学院的办学规范程度问题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有效的规范,有的独立学院还在“擅自招收未达到当地本科线投档资格的考生并许诺注册本科学籍,向学生高收费”[5]。降分招收考生,高额学费,这引起了群众深深的不满,民众对于高等教育的更多的入学机会需求和对于高等教育公平的矛盾也聚焦在了独立学院的身上,甚至有的学者认为独立学院的产生是高等教育权力寻租的产物。这都使独立学院猛烈的发展势头和落后的法律保障、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并且,独立学院的办学目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了独立院校日益严重的学生培养质量问题。学生在独立学院学习后可以拿着有水分的文凭到社会上混吃混喝,公立高校可以借机拿去学费提成,企业可以借用公立大学的品牌获得经济利益。这样的情景看似皆大欢喜,但除了暂缓就业矛盾,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绝无好处。

独立学院的矛盾表象虽然纷繁复杂,但矛盾的根本原因除了法制落后外实际上却是独立学院在“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讲就是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民间资本的“营利性”同存于独立学院中而引发的矛盾。在独立学院的筹办过程中,最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的是高等教育刚性需求背后所带来的营利性。因为民间资本相信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力下,在高等教育领域将会产生一个巨大的卖方市场。面对这样的需求和市场,投资高等教育领域必定能够得到丰厚的投资回报。但我国的法律却明文规定将国有民营的独立学院划归到了“公益性”的高等教育事业中,而非像国外的营利性私立大学。这使独立学院只能躲在公益性质的高校后面做暗地的营利生意。以营利性为目的来创办的独立学院只会在发展的道路与公益性背道而驰,也与高等教育属性相去甚远。这一矛盾导致了独立学院在发展道路上的两难局面:严格坚持民办学校法定的非营利性将不利于调动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很难获得大发展所需要的教育资源;允许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营利并享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又与现行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独立学院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与惨淡改革前景之间的矛盾一步步加深,使其在蓬勃发展的同时蒙上了一层阴霾。独立学院在快速的发展中逐渐陷入迷失,出现的乱象也日趋严重。

独立学院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大胆开辟的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办学创新之路。但是始生之物,其形必丑。独立学院作为创新之路艰难的日出,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探索和改革。如何规划和发展好独立学院将来的创新道路,使旭日能够冉冉东升,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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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阎凤桥.对我国民办教育有关政策的经济学分析[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3):13.

〔2〕来茂德.独立学院: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探索[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69.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72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孤独症儿童 青春期 身心特点

青春期是人的一生中身心发展变化最迅速、最明显的时期。表现为个体的性机能从未成熟到成熟、由儿童向成年人过渡、人的身心发育逐渐成熟。孤独症儿童的身心发育过程与普通儿童基本相似,进入青春期会出现一些特有的表现,伴随着这些表现,还表现出情绪与行为问题。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的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这关乎其之后的学习、生活以及就业等方面。

一、孤独症儿童青春期身心特点

大量研究表明,孤独症儿童生理发展规律与普通儿童没有太大的差异,但由于其心理不成熟,自我意识较差,对行为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冲动,认知活动方面有一定的障碍,进而造成身心发展的不协调,并且这种不协调也会随着生理的日益成熟而逐渐加重,从而形成了孤独症儿童青春期所特有的身心发展特点:

1.生理特点

孤独症儿童青春期最明显的特征变化是身体第二性特征的出现,同时他们的身高、体重也发生了迅速的变化。男孩通常表现为声音变粗、喉结突起、胡须和腋毛开始生长,肩宽体高,生殖器官开始向成熟的方向发展,并伴随遗精现象。女孩在这一时期身体与生殖器官发育很快,音调变高,丰满而隆起,形体上发生变化(例如骨盆变宽、皮下脂肪增多等)。对于女孩来说,月经初潮也是青春期开始的一个重要标志。

2.自我意识特点

伴随着青春期而来的身材、体力上的变化及心理的过分自信使孤独症儿童独立自主的愿望变得强烈、自尊心增强,而这些与其能力和水平高低是无关的。长期以来环境带来的困难和打击,使一部分孤独症儿童开始意识到自己与别的儿童不同。孤独症儿童对领悟到这些“不同”的反应存在差异,有些儿童能接受而不觉得苦恼,有些儿童则沮丧和哀叹自己的不幸,还有一些儿童“设法”去应付。无论在任何情况和环境下,孤独症儿童只要触及这些敏感的话题就会生气甚至出现过激行为例如攻击等。

3.情绪特点

孤独症儿童生理发育迅速而心理相对发展迟缓,出现了心理年龄与生理年龄相脱离的现象,同时外界环境的歧视与错误引导加重了这种不平衡,进而导致其多种情绪问题,例如:情绪低落、恐惧,易怒、不安、冲动、紧张、焦虑、多疑等。孤独症儿童存在的情绪问题会直接促使其不良行为的产生。

4.行为特点

老师及家长通过观察发现进入青春期的孤独症儿童由于情绪的不良反应,产生了一些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拒绝上学、自伤、攻击、暴力等,饮食障碍包括暴饮暴食和厌食、睡眠障碍等。由于生理的变化,孤独症儿童有了性冲动,他们会不分场合、时间摆弄和暴露生殖器,甚至当众出现行为。孤独症女孩进入青春期后开始关注自己的外貌,爱打扮自己。男孩和女孩都会开始对异性好奇、感兴趣,有些男孩会不分对象地主动抚摸、拥抱和亲吻异性。同时有些孤独症儿童会出现能力倒退现象,例如大小便控制能力减弱等。

二、孤独症儿童青春期教育应对措施

由于孤独症儿童人群的特殊性,在青春期出现的生理、认知、情绪、行为等一系列的变化和随之出现的问题,会影响其生活、学习。教育者应该对其具体问题采取及时、科学、有效的教育应对措施。研究表明,教育应对的实施可以帮助孤独症儿童提高青春期的适应性,形成积极健康的情绪行为习惯。

1.加大生理卫生教育力度

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在其青春期教育应对中是一个基础且必要的环节。传统的生理卫生教育只注重学校教师的讲授,忽视了家长在这一环节中的作用。加大教育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孤独症儿童青春期出现的一些问题,家长在生理卫生方面的正确引导与疏通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孤独症儿童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学校教育应采用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男孩,教育者应着重帮助其正确对待遗精、性冲动等生理现象的出现,培养其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而针对女孩的生理特征,教育者则应将问题的重点放在帮助女孩正确处理月经初潮现象,以免造成不良的情绪与行为问题。同时要加强女孩在青春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2.提高自我认识水平

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独立自主意识慢慢显现,开始意识到与别人的差异性。在这一时期需要教育者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同时加强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及掌握一些基本技能。传授给孤独症儿童实用的社会行为规则,满足其对自利的需求,比如独立购物、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等。孤独症儿童在青春期逐渐了解到自己的“不同”,教育者可以培养他们的特长或一些力所能及的职业技能,进而提高其自信、增强其自尊。同时,教育者可以通过树立残疾人榜样的方法引导其树立远大的理想与目标,并为之奋斗。这些观念的灌输很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有可能,就要启发他们运用特长给我们提供帮助。

3.学会情绪处理的方法

孤独症儿童青春期心理与生理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他们情绪无常。教育者针对这一特征要有耐心与爱心帮助其疏导不良的情绪问题。当孤独症儿童躁狂或者抑郁时给予安抚和开导,训练他们的自控能力。同时,教育者可以找寻孤独症儿童的兴趣点或特长,引导其做喜欢做的事。如果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会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关注,自然而然地就会心绪安宁。例如音乐疗法―有节奏的音乐可能会使一个狂躁的孤独症儿童很快地安静下来,或者一个闷闷不乐的儿童开心起来,家长和老师应该充分地利用这类方法。

4.及时进行行为矫正

在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治疗中,常用的且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行为疗法。对于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的、暴露生殖器等不良行为习惯,通常使用这一方法。针对孤独症儿童的特点,行为矫正一般包括远期的预防性干预、日常生活的预防干预、具体行为问题的预防性对应、行为问题的具体对应、行为问题的分析等环节,通过这些方式更加具体、全面地对孤独症儿童在青春期所产生的问题进行矫正。行为矫正在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中应用广泛,通过行为强化、惩罚、刺激控制等行为矫正方法科学的进行干预。家长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此方法。

5.努力融入主流社会生活

教育者要帮助孤独症儿童创造尽可能多的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使其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会他们同性之间合理的相处方式。而与异性的相处则应更加注意分寸,恰当处理与异性的关系。例如对于拥抱、亲吻等亲密动作应该对什么人做。教育者还要尽可能全面而详细地为他们讲解必要的社会行为规则,以及一些处理应急问题的方法。

青春期是孤独症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不仅需要在青春期时的教育应对,而且应该更加注重青春期之前的教育,这使得家长和教师在帮助孤独症儿童顺利渡过青春期的任务变得尤为艰巨。本文从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教育应对方面着手,旨在帮助教育者及时发现孤独症儿童的青春期不良特征,尽早使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干预。这一阶段的教育需要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的密切合作,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孤独症儿童,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为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孙敦科译.孤独症谱系障碍家长及专业人员指南.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3.

[2]丁攀攀.自闭症男孩的青春期问题初探.教育研究,2006(3).

[3]石林译.行为矫正原理与方法.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4]肖非译.特殊教育导论(第十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0篇

就办学体制而言,独立学院本质上是利用公办院校教育科研资源,按市场化要求进行运作的一种新型民办高校。因此在组织文化建设方面,与公办院校相比,独立学院更具有面向市场的灵活性;与民办院校相比,独立学院却又多了行政色彩。就办学层次而言,独立学院在招生录取上一般处于本科第三批次,与本一本二院校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又受到高职高专的挤压,处于生存与发展的夹缝之间。在组织文化方面,独立学院有着更强的生存压力和紧迫感,更强调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特色和办学效益。就办学类型而言,高等院校一般分为科研型、科研教学型和教学型,与之对应的是理论创新型、技术创新型和技术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独立学院一般定位为教学型,人才培养目标与高职高专院校有一定的重合与冲突。总而言之,由于独立学院发展历史短、变化快、模式多,其组织文化在价值导向、办学理念、组织要素、制度建设、管理结构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呈现出明显的独特性,同时也面临众多矛盾与冲突。

1.价值导向:公益性和营利性冲突

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教育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但是为了鼓励我国社会资本向教育领域投资,《民办教育促进法》肯定了出资人可以获得合理回报的权利,教育部26号令也同样肯定了投资人的合理回报。有些独立学院的举办方每年要从学校提取20%左右的费用,这也是投资人举办独立学院的动力所在。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实体,独立学院缺乏公共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多数为个人出资、企业投资、银行贷款和学费收入,经常面临成本压力和投资风险。有研究表明,一个民办学校或者独立学院,单就办学基本经费一项,只有在校生人数达到1.1万以上的时候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低于6000人学校就会开始赔钱,在校生人数如果低于5000人,学校就会陷入财务危机,难以维系[3]。这些成本因素也决定了独立学院不可能像公立院校那样单纯追求公益性。经营成本过大与快速回收投资的压力,使独立学院举办各方难免可能会产生短期行为。高等教育是一项投资周期长的基础性工程,只有涌现出一批真正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教育家、实干家,以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开创百年伟业,才能保证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

2.办学理念:市场化与社会化并存

“民、独、优”是独立学院发展的根本特性。独立学院一般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育,强调面向市场、崇尚应用、服务地方。与公立院校相比,独立学院勇于走出“象牙塔”,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招生就业等都更加注重学生、家长与社会的需求,注重市场的变化,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第二,积极根据自身的优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探索;第三,积极进行市场调查,找准自身的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开设特色专业或特色专业方向,选择适宜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第四,积极适应国际化办学的趋势,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推行“3+1”或“2+2”等学分互认模式,与港澳台、国外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化办学。通过国际化的开放办学,独立学院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增强了办学的综合实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在追求市场导向与经济效益的时候,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比如,在招生方面,除了个别院校外,绝大部分独立学院在三本层次录取新生,从而充当了本科教育中拾遗补缺的角色。从短期看,有助于独立学院稳打稳扎、占领招生市场;但从长期看,如果缺乏优质的生源,势必影响到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再比如,有一些独立学院为了追求利润,在招生方面不顾自身条件,尤其是师资队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招,在人才培养方面没有从严把关,导致教学质量下降。还有的独立学院虽然提出特色办学,但由于发展基础与自身实力的制约,在学科建设方面的特色发展进度十分缓慢。

3.组织要素:效率性与流动性对立

第一,机构精简。由于独立学院存在着较高的生存压力,与公办院校相比,独立学院机构设置普遍奉行精简、高效、灵活的原则,人员的聘任也采取精简化、兼职化倾向。第二,队伍建设。作为新兴高校,多数独立学院在发展初期没有自己独立的师资队伍,基本上靠母体学校教师兼职或外聘社会退休人员。目前,各个独立学院逐渐建立了自有的师资队伍,但是和老牌院校相比,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在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以独立学院自身现状和所能提供的发展空间来看,吸引大批高水平教师仍然任重而道远,在短期内难以形成一些有分量的教学科研团队。第三,组织认同。从总体上看,独立学院组织要素流动性强、稳定性差,这一特点相对于公立院校要显著得多。有的独立学院过分强调合同管理,教职员工与学校之间是简单的雇员-雇主关系,缺乏人性化管理。有的独立学院教师已经成为纯粹的“教书机器”,学校没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科研环境,教师的继续深造和培训教育则成为他们个人的私事,教师的事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独立学院教师待遇低、社会保障措施差、缺乏发展平台与空间,这些因素使一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心理上有很强的不稳定感,他们将独立学院作为求职的无奈之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求其他出路。总体上看,独立学院教师对组织的认同感不深,组织归属感不强。

4.制度建设:模仿与创新纠结

由于大多数独立学院尚处于创业之初,所以制度建设普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法规层面,国家对独立学院的政策尚未完全稳定,独立学院是个新生事物,有些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需要在实践中总结和创新;二是国家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迟缓,其中不乏因为利益因素导致的等待与观望;三是董事会制度建设方面,法人财产权还未全面落实,资产过户速度十分缓慢,独立学院的独立办学主体地位还未完全确立,校长负责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内部制度方面,各项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无法适应独立学院的需要。一些独立学院简单移植和照搬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规章制度,甚至有些学校借鉴企业做法,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一夜之间颁布几百条规章制度,既不科学,也不适用;五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不顺,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清,越位与缺位现象同在,有事无人干和有人无事干并存。

5.管理结构:行政权与学术权摩擦

行政权和学术权是存在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两大权力模式,行政权与学术权的分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特征。在各个独立学院的管理体制中,行政权大于学术权的现象司空见惯。一方面,由于现代大学的规模及复杂性、大学面临的一系列特殊问题以及作为最重要因素的变化速度加快,这些都使得集中管理以采取快速、决断的行动成为必要[4]。由于大多数独立学院法人财产权没有落实到位,因此校长治校也难以落实到位,校长往往面临两个甚至多个“婆婆”的约束,行动处处受到掣肘。行政权过大又表现为投资方权力过大。另一方面,由于独立学院是新兴院校,师资队伍由大批年轻教师组成,力量相对薄弱,年轻教师还处于学术的积累期,在管理上缺少发言权,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部分教师宁可三缄其口。

6.人才培养:规范化与个性化的矛盾

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基本完成了规模扩张,进入规范发展时期,追求制度化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当前独立学院的一个共同特点。有的独立学院提出以质量求生存的口号,狠抓教育教学管理,有的独立学院由母体学校来协助监控办学质量。但也有的独立学院对大学管理缺乏经验,单纯追求统一性,忽视教育的内在规律,尤其是忽视学生成长成才的个性化特点。有的院校甚至用企业的标准来规定学生培养的目标,试图像工厂生产产品一样培养出统一规格的学生。还有些独立学院片面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忽视人文和科学素质教育,把大学生培养沦为单纯的技术“民工”培养。在校风建设方面,大多数独立学院在此狠下气力,也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仍有很多方面亟待加强。比如教风建设方面,有些教师主人翁责任感缺失,对学生要求不严,甚至包庇迁就学生,师德建设亟待加强;学风建设方面,部分学生自信心不足,认为在独立学院求学低人一等;部分学生存在着混日子和混文凭心理,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学风不正。

二、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促进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

独立学院近年来的蓬勃发展虽然是新生事物,但其组织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仍然是遵循现代教育规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营造学术自由、兼容并包、追求卓越的氛围。根据独立学院发展特点与组织文化建设现状,应该从营造制度环境、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凝聚力等方面下功夫。

1.破除障碍,营造独立学院成长的良好制度性环境

首先,国家要稳定政策,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大视野出发,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将独立学院的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来对待,对独立学院的发展部署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其次,保持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平衡。要用制度进行约束,使投资人将独立学院真正作为一项终身的事业来做,保证独立学院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再次,国家要坚持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方针,在招生政策、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对独立学院予以适当的扶持,拓宽独立学院的生存空间。

2.提高认识,切实加大独立学院组织文化建设的力度

第一,培育崇尚学术的核心价值观。组织文化的核心是组织价值观,而学术性是大学组织文化存在的根本所在。要从深层文化方面构建独立学院组织文化的内核,提炼核心价值观,并驱使所有的师生员工去追求大学的价值目标。第二,调整独立学院内部组织结构,不断推动去行政化,回归大学组织文化本质。大学在本质上是一个学术共同体,要突出学术权力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大学的行政系统不仅不能干预学术发展,相反要为学术发展服务,促进学术自由环境的形成。要推行董事会体制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倡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科学管理。第三,创新制度文化。独立学院要注意借鉴、学习和传承其他高校,尤其是母体学校的制度,同时根据自身实际加以创新,形成适合自己发展的制度文化。

3.强化认同,提高独立学院组织文化的凝聚力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1篇

论文摘要: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法,结合管理学激励理论,对福建独立学院体育教师队激励机制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独立学院在体育师资队伍结构、培训进修、考核评价、工作回报等方面的激励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据此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独立学院体育师资的有效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清华大学原校长梅贻琦先生曾有一句名言:“大学者,非大楼也,大师之谓也。”独立学院作为福建省高等教育中出现的新事物,要想持久发展,必须面对高水平师资的竞争。大学体育教育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专任专职体育教师作为独立学院体育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独立学院体育教育的发展状况。基于此,笔者结合管理学激励原理,以福建省独立学院为例,从教师基本情况,进修培训,考核评价,工作情况几个维度人手,对独立学院专任专职体育教师激励机制进行研究,试图为我国独立学院体育师资有效管理提供一些思路。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福建省独立学院体育师资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福建师范大学校园网数据库、期刊、网络等多种途径,查询了大量有关独立学院体育教师激励方面的文献资料。

1.2.2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共设计了2份调查问卷,经专家咨询并验证问卷的信度与效度后,发放给相应的调查对象。对独立学院体育教师总计发放53份问卷,回收问卷50份,其中有效问卷5O份。对8所独立学院体育负责人发放8份问卷,回收8份,其中有效问卷8份。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体育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调查发现,福建省独立学院体育师资队伍主要是由专任专职教师(独立学院自有体育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构成,兼职教师一般依托母体高校体育教师,外聘教师主要以退休返聘体育教师为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专任专职体育教师队伍是独立学院体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力量、中坚力量,是其体育教学工作的基石。但从表1看出,独立学院专职体育教师队伍结构严重不合理。职称结构方面,助教职称高达80%。在学历构成方面,独立学院体育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同样一览无遗。本科学历所占比例高达72%,研究生学历仅占28%。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独立学院作为福建省近年才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社会公众对它的认可还需要时间,所以在引进骨干教师或高层次人才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独立学院作为本科层次的高等院校,对师资应该有更高的要求,目前,以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为主体的独立学院专任专职体育师资,在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学科建设等方面,距离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体育教学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2.2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情况

由于师生比严重失衡,独立学院专任专职体育教师一般要承担的工作量都比较大,除了繁重的体育教学任务,往往还要担负学生课余运动训练等其他相关工作,由此,无暇顾及自身进修培训。应该说,进修培训产生的不菲费用对独立学院管理方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但如果让教师完全自费培训,自己独立承担培训费用,对教师培训进修的积极性同样是一种打击。目前,以本科学历为主的独立学院专任专职体育教师主要进修方式就是在职攻读硕士。部分学院基于各种考虑,往往对教师的进修培训不够重视。根据教育部8号文件和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的要求,专任专职教师中具备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应占30%以上。显然,不管是从独立学院评估角度,还是从体育人力资源培育角度来看,管理者都应克服对体育教师“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加大进修培训力度,创建充满活力育人机制,营造良好激励环境,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使其更好地胜任独立体育教育工作。

2.3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情况

考核评价涉及到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方面,考核评价体系是否全面科学,将直接影响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调查得知,目前,对独立学院体育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学生考核评价、系级考评组织评价、院级考核评价组织。大多数独立学院仿效母体学校的做法,没有根据自身特殊的管理层构成、师资结构、学生特点等情况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独立学院体育教师肩负体育教学、带队训练、课余活动指导、科研等多种任务,但对其工作考核方式显得过于单一。如部分学院考核重心放在系级、院级领导的评价上面,而学生这一真正的主体的评价权重不足。教师普遍对学院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满(见表2)。错位的评价方式不但不能够发挥激励作用,而且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教师的积极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全面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有效激励教师,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动性有重要意义。

从统计结果看(见图1),58%的教师选择有些危机感,38%的教师选择有强烈危机感,只有4%的教师没有危机感。显然,独立学院体育教师明显具有比较强烈的工作危机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民办性质的二级学院,作为新生事物,尚处在起步发展的探索阶段。和具有多年办学历史的公立高校相比,独立学院无论在竞争力、稳定性,还是发展前景等方面都处于下方。此外,与其他专业教师相比,体育教师的就业面相对较窄,一旦解聘,二次就业竞争力较差。但是,正如哈佛商学院教授理查德帕斯卡尔的一句名言:“2l世纪,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适当的危机感有既可以激发工作动机,也可以增强教师的心理凝聚力,促使其在竞争中不断深挖潜能,自我促进。当然,管理者也应该注意过度的工作危机感可能引发的心理压力过大等负面效应。

2.4.2工作地位情况

由于独立学院的民营机制,在薪酬的分配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多数体育教师对薪酬情况比较满意。但是,在工作地位方面,较多体育教师感觉不太满意。事实上,体育教育对独立学院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独立学院学生大多家庭条件优越,从小娇生惯养,普遍缺乏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而体育教育正好具有培养学生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的功能。《体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但是,由于一些传统观念和偏见,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往往不受重视。独立学院体育教师工作社会地位的提高,既有赖于教师通过自身努力来提高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同时也需要管理者的重视与支持以及社会的理解与接受。

3 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福建独立学院体育教师队伍具有明显的结构不合理特征;2)低学历、低职称的教师队伍有强烈的培训进修需求,但由于对体育教育的传统思维与偏见,独立学院管理者对体育教师的使用上往往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3)独立学院对缺乏对体育教师科学、全面的的考核评价体系;4)独立学院体育教师具有不同程度的工作危机感,多数对工作地位不太满意。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法学; 应用型人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逐步细化,社会对具备实操能力的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社会和企业不仅对人才的学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更注重人才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自高等教育扩招以来,人才需求和人才培养之间不匹配这一矛盾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就业困难的现象日益加剧。独立学院这一高等教育新形态在全国的广泛推广一方面推进了高等教育的普及,另一方面也让大学生就业的竞争更加激烈。

独立学院层次定位在三本,主要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一本二本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三本毕业生就业也不轻松。独立学院虽然在我国已经发展了10多年,尽管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母体高校和投资人的产权关系界定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步伐,影响到教学的品质和层次。

法学专业近几年来就业率低迷,这与我国高等法律院校(系)盲目设立密切相关,虽然高等法律教育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但是各个高校在资源、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力差异导致法律教育的目的差异,于是培养的法律人才和法律职业脱节、人才素质层次不齐、从而出现就业难的问题。另外,各地法律教育的积极上马,超出社会需求也是导致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独立学院的法学人才培养虽然目标明确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但是在独立学院的背景下,面对社会对人才需求的高要求,以及法学人才就业低迷的现状,如何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实现“学校——社会”零距离,让法学学生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接受社会的锤炼,提高实际工作技能,是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迫切问题。

一、人才培养契合市场需求

法学教育纳入高等教育尽管有数十年的历史,但是法学教育的方向仍旧在学术界存在争论。有的学者认为法学教育定位于精英教育,有的认为定位于职业教育,也有的认为法学教育应该作为现代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无论强调法学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都不可否认法律教育的社会应用属性。法律教育应该恪守源于实践且回归社会实践,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行为规则,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应用与实践。

当下的法学教育集中在法学通识层面,法学教育的重点是法律常识、条文的识记。培养出的毕业生具备基本的法学学识,但是在实际的法学应用实操时表现乏善可陈。这一方面是由于高等法学教育院校在教育方向的层次上存在差别,一方面是法学教育培养过程缺乏实际的应用操练。高校法学教育的方向和专业设置仍旧停留在固有的模式基础上,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发生了质的变化。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依靠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进行宏观管理,它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更加细化、更重视实操。原有的精英教育和通识教育模式已经不适合市场经济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人才的培养应该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的方向,有针对性的构建课程体系,强化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二、优化课程设置

培养契合市场需求的法学人才,需要在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课程上下功夫。课程的设置要与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结合独立学院的三本层次,法学课程设置应该以本科基础知识课程为基础,专业教育课程为重点,综合教育为补充。

1、本科基础知识课程

独立学院法学应用型人才以本科基础知识课程为基础的出发点是基于知识之间的关联性以及知识体系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本科基础知识课程是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科目。之所以强调基础知识课程的基础地位,是因为法学并不是独立于其他学科之外,法学与其他学科存在密切的关联。另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侧重在实际应用的实操能力培养,在实操过程中,必然会应用到相关学科的知识来完成具体的法律事物。

不仅如此,本科基础知识课程有助于帮助学生拓展知识,开阔视野,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是专业化、“工具化”人才的培养,需要传授必须的科学文化知识,使其具备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英语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国外不同法系的差异,通过阅读外国法系的原文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知;计算机科学可以帮助学生掌握运用互联网获取最新信息动态。基础知识课程是应用型法学人才素质教育的根基。

2、专业教育课程

独立学院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点是应用性,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应该突出实用性、实践性,强化应用性。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往往受传统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所影响,母体高校的影响尤为突出。很多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与母体高校趋同,已非借鉴,而是照搬。独立学院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母体高校存在着差异,照搬的课程设置不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以及契合市场需求的基本出发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必须结合自身的特色以及专业设置的定位进行规划和调整。

母体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侧重理论性课程以及专业相关课程的完整性,而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的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应该侧重应用性和实践性及专业课程的完整性,不必如母体高校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上面面俱到,结合专业的特点,选择与专业关联的课程,保证体系的完整性。这并不表示在课程设置上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更为自由,相反这要求课程设置上更加专业、精炼,对于课程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的课程设置上,可以按照专业基础理论、专业课、实践课程三个层次进行设置。

作为高等教育,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课程必修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包括教育部规定的16门法学本科核心课程。这些基础法学理论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加深对所学专业的认知。

专业课的设置可以结合独立学院的特色以及专业设置的要求开设不同的课程。专业课课程的开设要在专业方向上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保证课程设置达到必要的深度和可拓展的宽度。完整性可以保证专业课 程的实用性,必要的深度可以保证实践性,可拓展的宽度可以保证应用性。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专业课程的完整性并不局限于法学专业课程,可以是其他学科的相关课程。

实践课程是法学应用实践的重点,也是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课程的设置可以结合具体的教学活动,在教学方式上融入实践元素。法学的实践课程设置相比其他学科更为容易,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可以应用于课堂教学,针对具体问题展开社会调查,结合热点问题进行疑案辩论,纠纷事务的模拟审判等等。另外,可以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入社区等机构提供免费的帮扶咨询服务。

三、丰富教学活动实践

传统的教学活动多采用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基于课本,一方面限制了教育主体在教学活动中的参与性,一方面人为的影响到知识的延展性。丰富教学活动实践可以从丰富教育内容和教学手段来实现。

法学具备丰富实践反复验证的特点,法学的教学内容不应该仅仅限制在书本知识的传授。法学在社会发展进步的不断实践中,被不断的赋予新的变量,推动着法学含义的不断延伸和拓展。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具体到法学的法律条文在一段时期内是恒定不变的,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含义有着意义上的差别,也就是说,经验知识在法学教育中应该占有一定的比重。另外,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会推动和影响法学某些课程的延展和变化。作为教师,在法学的教学活动中应该结合专业课程的特点,把握教学内容的广度和厚度,积极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独立学习的能力。

不同的教学手段主要目的是发挥学生教学活动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思考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教学手段伴随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不同的高等院校有不同的应用方式。很多独立院校在应用教学工具上存在不当利用的问题,比如多媒体、网络的应用失当。丰富教学手段应该以教学目的为基本出发点,在实施过程中,教师不仅要起到引导、启发的作用,也要保证手段不偏离教育的初衷。

四、积极拓展实践基地

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能力教育的核心是运用法律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素质和能力获得的有效途径就是社会实践。独立学院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决定了独立学院培养的法学人才具备充分的实践操练。独立学院可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机构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依托法律实务机构建立实践基地。借助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机构丰富的专业师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律案例资源,结合高校法学教师理论水平高的优势,积极探索独立学院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机构联合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独立学院应当结合教学进度和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实践活动,使实践基地的实践活动具有针对性,促进教学效率的提升,做到实践活动有的放矢,实践基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免无针对性,不仅浪费实践基地的宝贵资源,也影响独立学院与实践基地的合作关系。

实践基地的利用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实地参观学习,鉴于法院、检察院的特殊属性,可以在实地参观学习之后,进行现场模拟和情境再现。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回顾和领会法律程序及操作中的深层原因和目的。

律师事务所应该是拓展实践基地的重点。律师在案件各个环节都全程参与,在律师事务所进行教育实践,不仅可以全面了解、熟悉案件流程各环节操作的法律事务,而且可以参与到整个案件过程当中,充分践行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同时锻炼个人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

另外,独立学院应该在学制上强化实践在教学计划的比重,保障实践活动能够切实得到贯彻和有效施行。鉴于实践基地实操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和学生个人因素会影响到教学实践的目的及预期效果的实现,应该建立与教学实践活动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机制。

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契合市场需求,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活动实践,积极拓展实践基地。每一个环节都影响甚至决定所培养的人才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参考文献: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法学素养;实践能力

独立学院作为新型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其法学教育起步较晚,且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母体教学模式,这就忽略了其法学教育的个体性。2008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向在校法科学生开放,于是,在校学生为了通过司法考试,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通过司考上,出现了忽视法学理论学习的倾向。这种变化给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一、厘定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性质

对于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界一直存有争议,但是将大学法学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的观点更符合目前的现状。原因有三,其一,我国法学教育机构众多,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入学考试、核心课程、公共基础课程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大同小异;其二,法科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相关行业,而是要参加法律职业培训和统一司法考试;第三,2008年出台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第四条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第五条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以上条款可以说明,国家司法考试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存在,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管辖与实施分属不同的部门。

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见,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衔接搭建了平台。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必经途径。另外,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注重理论和应用相结合、书本知识与社会知识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法学乡村调查等活动与通识教育并不矛盾。

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

多数独立学院的教育模式由母体高校提供,母体的法学教学模式对独立学院教学活动有直接影响,而传统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着“轻应用、重理论”的现象。由此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一)教学目标及定位不清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目标不清,定位不准,教学上没有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设定符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和学院特色的法学人才培养方式。采用母体高校的标准进行管理和教学活动,使得传统法学教育的高理论性和高规范性压力一直存在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这是造成独立学院法科学生实践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

(二)课程设置偏重理论

大多数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中,理论课时所占比例相当大,实践性教学内容较少。除了毕业实习外,很多课程没有实践教学环节。即使安排毕业实习,也只有两三个月,甚至受到就业压力的影响,很多学生选择在实习期间准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最终使毕业实习流于形式。

(三)教学方法及手段落后

现行独立学院法学教学模式主要是传承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教学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中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未能在教学中得到充分的重视。此外,受薪酬、学校知名度等因素的影响,在课堂外,学生与知名的法学家、法官、律师等交流的机会较少,学生的视野狭窄,学习主动性较差,自学能力不强。

此外,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还存在着经费紧张、受场地限制的现象,从而使得独立学院的法学实践性、应用性的教学活动难以开展。

三、司法考试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改革

基于以上分析,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面临着重新定位及统一司法考试的双重压力。因此,在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忽视独立学院自身的特点和不足,又不能不顾司法考试的影响和学科的特点而盲目地进行改革。

(一)根据法学学科特点,革新教学理念

法学教育为通识教育,但不应忽视职业能力教育。法学教育中坚持通识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为辅的原则。通识教育是基础教育,在传授法律基本知识、传播法律精神、普及法律文化,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独立学院的学生基本是通过高考进入大学的,之前没有任何的法学基础知识,因此,大学法学教育仍应坚持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教学的重点,培养具有较强法律素养的法律通才,为将来拟从事法律职业和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者打下法律基础。

另一方面,法学的实践性极强,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并积极探索具有创新性的教学模式。以加强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目标,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送法下乡、法学乡村调查等活动。因此,独立学院在法学教育中,既要考虑学生的基础知识教育,也要考虑职业的需要。

(二)调整课程设置

现阶段,大学法学教育的课程都是由教育部设置的,共16门主干课,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这样安排能够从整体上保证高等院校所培养的法科学生在质量上的统一,但忽视了独立学院的地域性和市场性的特点,不能充分发挥独立学院教育方面的优势。

因此,根据独立学院“服务地方”的理念,同时兼顾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有必要在16门主干课之外,开设相关的辅助课程。例如,可以根据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针对学术型和实务型增设不同的课程,学术型的学生未来主要是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因此,增设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学、比较法、法律语言学等课程;而实务型学生,可以开设司法考试的培训课程、法律文书写作、司法实务、刑事侦查学、法律心理学、法医学等课程。

(三)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传统法学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讲授,受母体教学方法的影响,独立学院法学教学也是如此,因此,独立学院法科学生在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一直被忽视。但独立学院学生在创新性、动手等方面一直受到肯定,这恰恰可以弥补学习能力的不足。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独特模式,近年来逐渐由快速发展阶段进入到稳步发展阶段。国家肯定独立学院的发展并在政策法规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目前独立学院的发展既面临着机遇又存在诸多的发展困境。独立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准发展中的瓶颈,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拓宽资金来源、特色发展、品牌建设、师资建设、内部管理体制、专业建设等方面突破困境,寻求新的发展之路。

论文关键词:独立学院;困境;对策

一、独立学院的概念及发展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规定:“独立学院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新的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08年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26号令)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是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1998~2002年是我国独立学院的迅猛发展期。1993年,我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拉开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序幕。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指出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这使得刚刚起步的民办教育遭到重创,停滞不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首次明确以法律形式肯定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这表明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态度有“限制”转变为“鼓励”,民办高等教育正式迎来了春天。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独立学院这种全新的办学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全国举办独立学院的本科院校已超过230所,招收学生近10万人。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办教育的专门法,掀开了我国民办教育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的法律与法规建设开始步入成熟规范阶段。1999~2002年,虽然是独立学院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国家对独立学院的态度仍不明确,仍处于跟踪调研和积极探索阶段。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也没有涉及到有关独立学院的规定,加上独立学院合作多元化,有一些甚至是“公办”形式,故当时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独立学院上的适用还有待商榷。

2003年4月,第一个专门针对独立学院的政策性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颁布,首次提出了“独立学院”的概念。同时,提出对独立学院要贯彻“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并规定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文件要求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并对已经举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要立即停办或停止招生。按照文件精神,2003年下半年开始教育部对各地的独立学院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整顿,对已创办的360多所独立学院进行审查和重新备案,结果取消了其中100多所“二级学院”的办学资格,最终确认249所。至此,独立学院才算真正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开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2006年开始,教育部进一步加大对独立学院的规范力度,独立学院稳重发展。2007年,独立学院总数为318所,在校生186.62万人,其中本科生165.68万人,专科生20.94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0.87万人。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第26号令,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第一次在法规层面上,明确提出独立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从根本上澄清了独立学院“似公似民”的模糊法律属性,困扰人们数十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办学者的疑难问题得到了明确,也使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更加清晰。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23所,在校生260.32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的54.6%;其中本科学生238.98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学生人数的85.1%。可见,独立学院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独立学院的发展困境

独立学院经过蓬勃发展不仅在数量和学生人数上达到了一定规模,而且在质量上也逐步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独立学院起步较晚、资源短缺,同时还面临来自国内公办高校、其他民办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压力,其发展之路可以说是举步维艰,面临着许多困境。

我国关于独立学院的政策法规过于宏观,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差,基本上停留在政策层面,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较之法律还有很大差距。

独立学院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国家对独立学院不投入,只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独立学院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参与举办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一些举办者无力源源不断为独立学院输入办学资金,独立学院便只能走“以生养生”道路,靠收取学费维持学院的运转,后续资金力量不足,导致一些独立学院办学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教学质量难保证,无法形成优势专业和自身特色,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独立学院从初建至今,最长也只有十多年历史,发展历程短,大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及品牌,一些独立学院还存在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定位不清晰等问题。

管理存在漏洞。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种管理体制有一定的优势,比较灵活,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或重大事件时能做出迅速反应,并能够集中优势资源去突破某一方面的难题和瓶颈。但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董事会可能会虚位,也可能会越权过多干预学院的管理,董事会与学院管理层之间关系紧张等。学院的日常管理也是目前引人关注的话题。一些独立学院照搬公办高校的管理模式,注重学科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但管理成本较高,灵活性稍差;一些独立学院则采取企业管理模式,过多追求办学经济效益或回报,忽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又会造成“人治”,劳动者利益得不到尊重。

独立学院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相对公办高校,独立学院教师数量少,生师比大,且兼职教师较多,流动性较大。专职教师也存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缺乏高职称、高学历和中青年的教师。另外,由于独立学院教师在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科研配套设施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教师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上显得力不从心。 转贴于

专业设置普遍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科学论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专业设置雷同,缺乏特色专业,偏重成本低的专业,带有明显的短期实用主义倾向,专业变化频繁。

三、独立学院如何走出困境

国家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完善法律体系,为独立学院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要借鉴西方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立法调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独立学院的立法体系,规范立法程序,注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时修正已有立法,并保证法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使独立学院真正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独立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独立学院仅靠单一的投资主体或学费投入明显不足,不能满足独立学院的后续发展。独立学院应积极拓展经费渠道,可以通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加强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积极募集社会各界的捐赠等方式来筹措高等教育经费,努力走出一条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模式,为独立学院发展谋求充足的资本。

独立学院想要提高竞争力,在与公办高校和其他民办高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自己的品牌。首先,办学过程中,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目标等方面形成稳定的个性特征;其次,把特色发展、品牌建设纳入到学院发展规划之中,制订一系列办学特色、品牌建设策略;再次,要建立规范的学院形象设计,包括校园形象设计和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最后,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宣传介绍学院的特色,以提高学院的知名度、美誉度。

独立学院是创新的产物,不能固守原有的模式和机制,必须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构建特色鲜明的内部管理体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人;其次要以人为本,理顺内部各种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和谐内部氛围,强化学院内部管理。

可以借鉴公办高校长期形成的内部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加以修正、调整,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建立起精简高效、独具特色的独立学院内部管理模式。最后,在管理手段上,可以在坚持董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参与院长办公会议的成员一般只限定在学院的高层,而学院的高层均是由董事会任命。学院日常的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招生、就业、人事、宣传、对外交流等行政事务是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点。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实际上是完善学院决策过程和治理结构的优化,可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最终也是在董事会领导下推进学院的各项事务。同时,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会议,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执行力。中层干部是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管理过程的中坚力量。中层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学院整体的工作面貌和管理水平。所以,独立学院要重视中层领导干部的力量,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以保证学院各项政策决定及时准确向下传达,同时,可以通过会议向上反映问题、反馈工作状况,便于高层领导正确决策、及时解决各项问题。

教师是独立学院教学和科研的中坚力量,最终决定着高校的教学质量、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学术科研水平等。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提出“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可以看出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对高校的重要性。对于独立学院来说,优良的师资是获得优质办学质量的先决条件,也是衡量独立学院办学水平的关键要素。因此,必须以包容的心态开拓多种途径,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改善独立学院目前的师资结构状况。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第15篇

一、独特的教育思想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前提

校长的一切工作都具有教育性,都是为了充分挖掘和体现学校教育与学校管理过程中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等整体教育效能。这就要求校长必须具体独特、超前的教育思想,且能将这独特的教育思想贯穿于育人的整个过程之中,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有机联系起来,从而培养出真正全面发展的人才。

同时,校长还应该从追求教育的整体效应这一目标出发,经常关注学校、家庭、社会的协调教育效能的实际状态,从这三位一体的教育整体出发,经常研究、考察、分析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使之具有真正教育效应的最佳组合、高效结构。从学校长远目标来看,“育人”就是校长的神圣职责。治校为育人,育人必须治校,它是校长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校长必须转变管理观念和教育思想,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在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各项管理活动和教育活动中,充分实现管理和教育的整体效能,以更完善地履行校长的教育使命。

我校在正确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建立了可行性的教育目标,秉承了“尚文、明理”的校训,制定了“开启心智,塑造人格,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厚徳、精业”的教风和“敏学、慎思”的学风,构建了“学生自主管理”和“校园文学教育”两大办学特色。校园内学生社团众多,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学生主人翁意识强,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真正做到思想自律,管理自治,生活自理,学习自觉,同时阅读面广,感受浓厚的文学氛围,具有良好的文学鉴赏习惯和校园文学写作能力。

二、独特的管理风格是创建特色学校的保证

管理就是对众人活动的全面协调。校长管理学校要以人为本,即以师生的发展为根本,关注每一个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关注每一名教师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的体验。校长要让学校更富有诗意,而不是更浮躁、更功利;成就个性化教师,造就特长化学生,铸就特色化学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台,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满意的教育资源;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优秀的质量观,创新的教材观,周到的服务观;倡导教师因势利导,因能施教,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让学生做到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创新。

校长应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指导下,针对教学目标,倡导高效的教学管理模式,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优良的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一是对影响教学质量的所有因素的控制,包括健全机制、建设管理队伍、改革课堂教学和后勤保障等。二是控制教学的全过程,掌握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始终,落实教学管理的“决策———实施———检查———反馈———提高”各个环节。三是广泛调动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职员等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积极献计献策。

三、独特的人格魅力是创建特色学校的灵魂

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先要评论校长。”校长作为灵魂人物,就应该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个人影响力。因为教师、学生对校长的认可度是影响学校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只有良好的品格才能引起他们的认同感,增强凝聚力,从而加快学校办学目标的达成。良好出色的个人素养造就校长独特的人格魅力,从而集中师生的智慧,共同推动校长提出的特色学校的创建。

1.校长的内在素养。优秀的校长必须具备改革意识、特色意识和文化意识;同时又要有独特的品德、独特的知识、独特的才能和独特的个性心理品质。具有上述意识和品质的校长,在管理活动中对教职员工所产生的心理磁力,其力度和广度是权力性影响无法相比的。校长应善于根据自身的特点,加强锤炼,充分发挥内在素质的优势,艺术地领导具体的学校管理工作,并显现出独特的魅力。

2.校长的知识素养。现代校长理想的知识结构特征体现在层次化、复合化、综合化。现在的校长大多数是学科的骨干,他们的知识结构往往是“专而尖”,而从事管理工作需要宽阔的知识面和阅历,这就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有的校长唯上是从,照章办事,人云亦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地领导学校教育工作,那就不可能有领导艺术可言,就不会面对纷纭的教育思想和观点,从本校的实际出发,理出头绪,抓住要领,形成自己比较系统的办学思想和观点,并在实践中探索研究。

3.校长的创造性素养。前苏联当代教育家、心理学家赞可夫一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从1957年—1977年他以“教育与发展”为课题,进行长达20年的教育科研与教改实验,他以创造性的思维提出了“一般发展”的概念,“教学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以最高的效率推动学生的一般发展”,石破天惊地道出了今天我们所讲的素质教育的真谛,即促进学生的智力、情感、意志、性格等心理特征的全面和谐发展,也引领了一个时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同样,在学校领导活动中,校长高超的领导艺术体现了领导者积极主动的创新力。对新环境的感知能力;对新动向的觉察力,善于发现信息,及时提出新设想;表现为思维的活跃性,简言之,构思新颖,风格独特,办学个性鲜明。

4.校长的方法论素养。管理是行动的哲学。对学校教育价值的认识是方法论素养的核心,即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它,使其领导的学校既符合普遍的规律,又有独创性。只有把本学校的工作置于时代和社会的大背景中,以开拓的视野把握当代教育的灵魂与方向,才能从传统的经验中选择汲取对将来教育发展具有价值的精华,从而设计本校的办学思路和方向。校长必须具有较高的方法论素养,掌握运用唯物辩证法和一些专门科学方法,如,观察的方法、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统筹的方法、系统的方法等,以此来指导解决平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独特的思维方式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关键

校长的思维方式在管理活动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校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科学决策的关键。

1.周密而精确的思维,能够帮助校长做出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决策,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作为一位卓越的校长,单凭经验是不行的,还需要在遇到新问题时的理性决策,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严格遵守科学的程序,形成科学的决策。进行理性决策离不开决策者的思维能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校长良好的思维品质是校长进行理性决策的基础。

2.敏捷而良好的思维,能够在偶发事件中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化险为夷。在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校园,很难是以往那样的净土,总会遇到难以想象而又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校长思维的敏捷性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决定了对错综复杂、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事物能否准确、及时做出反应,能否做出切合实际的决策和行动,因此,我们常说校长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实际上,随机应变的能力是人的思维的敏捷性和灵活性的具体体现。

3.创造性的思维,能够在普通的工作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校长的创造性思维能够帮助校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前进。一方面,思维具有高度创造性的校长,能为自己的工作提出独特的目标;另一方面,思维具有高度创造性的校长,能够在工作中做出独特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