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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投资收益范文

券商投资收益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篇

截至2010年1月27日,已有58家券商2009年年报,占券商总数的五成左右。58家公司净利润总额达到639亿元,较去年的340亿元,增长88%。其中,国泰君安以64亿元的净利润,成为截至目前最赚钱的券商。金元证券以逾82倍的利润增幅,居于增幅榜首。

当然,由于A股市场在2008年里,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下调幅度,故当年的券商经营业绩普遍下滑,为全面客观考察2009年券商业绩的走势,我们还将2009年的业绩与2007年的情况做一比较,结果发现,2009年券商业绩与2007年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其中,仅净利润来看,仍然是下滑了31%,表明券商在“元气大伤”之后,仍未完全恢复。

市场回暖业绩增九成

2009年年初,A股市场在经历了2008年的大起大落之后,触底回升,在上半年里走出一波持续上涨态势,并曾一度冲高至3478点的年度高位。市场的回暖,使得投资者投资热情增加,交易渐趋活跃,手续费及佣金等收入增加,带动券商业绩回升。

已有58家券商的2009年业绩中,共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9%。经纪业务历来是券商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58家券商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增加,也带动了营业收入的提升。2009年,58家券商的营业收入总额为1460亿元,同比增长了56%。

收入的增长,为利润的回升奠定基础,2009年,58家券商共实现利润总额639亿元,较2008年的340亿元,大增88%。

就各券商具体情况来看,小券商由于基数小,包揽了增幅榜前列名次。其中,金元证券2009年净利润由2008年的0.02亿元增至1.82亿元,增幅高达8225%,成为迄今为止净利润增幅最高的券商。此外,东海证券、国都证券、东莞证券和国联证券的增幅也都在10倍以上。

相比之下,大券商的增幅由于受基数效应的影响,大幅增长就显得不易。比如,国泰君安2009年的同比增幅仅为2.37%。但是,大券商在净利润额上的优势仍得到了保持。截至目前,国泰君安以64亿元的净利润,稳居净利润榜首,广发证券也以49亿元的净利润,紧随国泰君安之后,位居第二名。总体来看,净利润前十名的位置,依次被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和齐鲁证券这些“巨头”们占据着。

投资收益下降20%

尽管从诸多业绩指标来看,58家券商的业绩在明显回升,但众所周知,在2008年里,A股市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下调幅度,当年的券商经营业绩普遍下滑,为了更客观的衡量券商业绩情况,极有必要将各项指标与2007年做一对比。

结果发现,目前券商盈利水平与2007年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2篇

券商资管规模或已突破4万亿

券商集合理财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通俗地讲就是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并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其风险和收益一般介于储蓄和股票投资之间。

按照规定,集合理财被分为两个大类:限定性产品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而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非限定集合理财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风险也更大。按照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型和FOF(基金宝)等。

在券商资管新政之下,2013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数量猛增,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共有795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设立,每月成立产品数量均超过40只。业内预计,当前券商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4万亿元大关。

债券型产品平均收益率垫底

业绩方面,iFind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券商集合理财平均收益率为5.5%,接近八成产品获得正收益,共有141只产品收益率超过5.5%,占比为36%,12只产品收益率超过30%。

但是有76只产品收益为负,占比19.6%。11只产品跌幅超过10%,垫底的产品收益为-53%。

由于这类产品的风险大致介于储蓄与股票投资之间,因此2013年的收益业内认为“成绩还不错”。

具体分类型来看,股票型产品平均收益为8.8%,3只产品收益为负;混合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7.6%,12只产品收益率超过30%,46只产品负收益,占比21%。收益率最低的产品为-19.3%。

2013年债券市场的低迷也使得一向以稳定著称的债券型产品业绩不敌其他类型产品。债券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8%,18只产品收益率超过5%,16只产品负收益,占比18.6%。

另外,去年货币型产品平均收益率为2.2%。

小集合产品总体优于大集合

一般而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按照规模和认购起点可以分为大集合理财产品和小集合理财产品。大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是规模大,一般在5亿至10亿元,由基金经理负责运作。认购起点是5万至10万元;小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是规模小,灵活运作。一般几千万元就可运作,认购起点一般在100万元以上。2013年6月大集合产品被叫停之后,券商小集合产品出现爆发性增长,从整体表现看,小集合产品略优于大集合产品。

具体来看,运作满一年的261只大集合产品2013年全年收益率有205只涨56只下跌,平均收益5.42%,其中最高收益41.26%,最低收益为-19.93%;81只运作满一年的小集合产品有70只涨11只下跌,各类型产品收益均为正,平均收益7.11%,其中最高63.61%,最低收益为-20.99%。

管理人方面,在满足大集合统计条件的23家券商管理人中,国泰君安证券2013年资产净值增长率排名靠前;小集合上,东方证券、东海证券的上升幅度较大。

固定收益类产品是“必备品”

受2013年A股市场震荡起伏的影响,稳健抗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据发行的绝对主流,数量大幅超过其他各类型产品,目前这类产品已占全部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半壁江山。债市在2013年下半年遭遇熊市表现惨淡,2014年可能存在投资机会,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这类品种,尤其是封闭分级债券产品。

从长期业绩来看,过去3年,24只成立满3年的债券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平均收益4.25%。从单只产品的表现看,光大阳光5号、安信理财1号等产品表现较好。从发行券商看,兴业证券、光大证券等旗下的产品业绩突出。

理财专家表示,固定收益产品应该成为投资者集合理财篮子的“必备品”,短期可以重点观察目前业绩较好的产品,看准机会布局。

国金证券表示,选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最好顺应市场灵活配置,把握结构性投资机会。“今年一季度尽管趋势上并未看到什么不好的变化,但考虑到市场继续大幅上行的空间较有限,投资者在适度关注具备一定选股能力的多头策略型产品的同时,也可以关注中长期风险收益配比效果较好的FOF型产品。或搭配债券型、货币型、保本策略等收益相对稳健的品种以及分级产品中的稳健类份额。”国金证券还表示,对于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而言,偏好风险的投资者在一季度可适当关注结构性机会、选股能力较强的进攻型品种;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建议适当配置债券型、货币型等稳健品种。

对券商集合类理财产品有兴趣的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准入门槛有要求

券商对客户资金门槛有一定要求,如果是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产品),首次参与的资金在5万元以上;如果是购买非限定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基金等标的的产品),首次参与的资金在10万元以上。目前,券商还推出了小集合产品,门槛被提高至100万元。

2.购买渠道单一

不同于公募基金广泛的销售渠道,集合理财产品只能从银行和旗下券商营业部购买。

3.各家管理费用差别大

各家券商的管理费用有很大差别,最高费率达2%,而有的仅收0.3%。总体上,平均管理费率为1.09%,低于开放式股票型基金1.5%的管理费。

4.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各不相同

同购买公募基金一样,购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在0.5%~1.5%之间,赎回费率在0.1%~3%之间。

5.赎回时间有限

同公募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差很多。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申购、赎回,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个工作日,变现容易。券商集合理财一般在数月至一年的封闭期后才有一小段时间的开放期,时间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3~5个工作日。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进行参与或者退出,其他时间不能交易。

6.注意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比率

一般来说,券商发行的集合理财都会用自有资金参与。如果出现亏损,先由券商自有资金对其他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进行补偿。其自有资金参与比例越高,对投资者来说,资金越安全,回报越有保证。但并不是所有集合理财产品,券商都参与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自有资金共担风险,也不能和保本产品相提并论。毕竟,一般券商赔付限度在5%~10%。如果亏损额超过这一限度,赔本的还是自己。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3篇

债券投资始终是商业银行资产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更有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3月央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使得商业银行投资债券市场的热情高涨,大量资金由信贷市场抽回转而投向债券市场,情形有愈演愈烈之势,是何种原因促使商业银行如此热忠于投资债券市场呢?债券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究竟是难得的“盛筵”,还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比重逐年上升

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渠道主要有贷款、同业拆借、存放央行、债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由于债券投资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因此,债券投资始终被商业银行当作必不可少的投资工具。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比重始终保持稳步增长,并在2005年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根据各商业银行的年报显示,中国银行的债券投资额由2003年的7547.67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9823.37亿元,增长了30.2%,债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从18.96%增长到23%。建设银行的债券投资由2003年的7739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0912亿元,增长了41%,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重从21.78%增长到27.95%。五家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也基本相似:2004年债券投资在总资产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短期债券占比由2003年末的1.30%上升到2004年末的2.94%,上升了1.64个百分点,而长期债券占比由2003年末的8.96"/0上升到2004年末的9.22%,上升了0.26个百分点。从债券投资的绝对额上分析,各家银行的长期债券投资基本上保持了逐年的增长,而短期债券投资除了华夏银行2004年略有下降外,也都维持上升态势。

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底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为31 5989.8亿元,同比增长14%;债券投资规模为34161.87亿元,占总资产比为10.81%;2005年1季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为328782.8亿元,同比增长14%;债券投资总规模为37022.08亿元,占总资产比为11.26%;从增量上分析,2004年资产增加了39595.3亿元,而债券投资增加了9760.34亿元,占增量部分的24.65%;2005年1季度总资产增加了12793亿元,债券资产增加了2860.21亿元,占比为22.35%。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年初以来尤其是3月份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债券的投资规模,商业银行在三四月份托管量分别增加了2670.76亿和1753.28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增加了2543.21亿元和1265.59亿元。从近期情况分析,商业银行不断增加债券投资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独资银行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机构。

商业银行加大债券投资的动因何在

究竟是什么因素促使商业银行加大对债券市场的投资?这里既受国内金融运行的大背景以及金融政策的影响,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等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商业银行“存差”扩大是商业银行“青睐”债券投资的主要原因。2005年年初以来,在我国金融运行“宽货币、紧信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各项存款稳步增长,而近期贷款增长出现放缓迹象,从而加剧了银行资产的非贷款化倾向。2005年1―5月,银行各项存款环比平均增幅为1.24%,而各项贷款环比增幅平均仅为0.61%,并在5月份首次出现了贷款负增长,与此同时债券投资环比增长了2.71%。5月末,银行的“存差”同比增速由年末的28.7%上升到40.6%,规模也由上年末的63162亿元扩大到76574亿元,累计增加13412亿元。在资金的冗余以及资金逐利特性的迫使下,商业银行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只有将在信贷市场收缩的资金转而投向投资品种充裕的货币市场,从而加大了商业银行对货币市场交易特别是债券投资的依赖性。

商业银行已将债券投资作为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在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投资品种稀少。国内商业银行的盈利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备付资产与债券资产。由于受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商业银行必须努力寻找风险权重的资产,以减轻资本补充的压力,而债券资产尤其是低风险的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等债券资产无疑成为商业银行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资产风险权重的重要工具。另外,由于央行在今年3月降低了超额准备金利率,迫使商业银行减持原有的备付资产,导致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率由3月份的4.17%下降到4月份的3.38%。因此,一方面商业银行“存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信贷资产与备付资产均出现收缩,投资债券转而成为其主要的盈利途径与手段,从而推动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资产不断上升,致使大量银行资金涌入债券市场。5月份,银行间人民币日均成交额突破千亿元,同比增加114%。

债券投资日渐成为商业银行拓宽盈利渠道,进而实现自身盈利模式转型的有效途径。在宏观经济指标高位回落,加息预期逐步淡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投资债券市场的信心大增,并将其作为拓宽盈利渠道,进而实现自身盈利模式转型的有效途径。例如,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也大都瞄准了债券市场,如2004年至今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就大都投向国债、金融债券等产品,通过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来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投资债券市场,收益与风险孰重?

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了债券投资比重,债券交易市场火爆推动了债券指数的持续走高,债券到期收益率则相应下降。今年年初以来,债券市场出现了一级市场发行火爆,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现象。今年1―5月份,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5625.2亿元,同比增加88.2%,其中3年期及以下债券占比27.30%,3年期以上到10年期债券占15b52.95%,10年期以上债券占比19.75%。前5个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18008.16亿元,同比增长76.9%;5月份现券成交3764.21亿元,同比增长170.5%。

2005年上半年,债券一级市场发行频率加快,债券招标发行利率走低。上半年各发行体共发行债券4349亿元,比去年同期发行量增长了795.4亿元,3月份央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后,发行利率出现了明显下降。二级市场上,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指数均处于上升趋势,各期限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应下降。银行间债券指数由年初的104.02点上升555月末的109.02点,升幅4.81%,5月份该指数上升1.0点,升幅0.93%;交易所国债指数由年初的95.69点上升至5月末的103.16点,升幅7.81%,5月份该指数上升1.28点,升

幅1.25%。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收益率曲线随着债券行情的上涨总体呈现平稳下移趋势。由于债券市场的整体上涨趋势,各期限债券到期收益率的普遍下降导致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债券收益率呈现下降趋势。

随着商业银行“存差”不断扩大,特别是超额准备金利率下调后,商业银行大量的闲置资金投向债券市场,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债券价格走高,使债券收益率的持续降低,债券市场的投资风险陡然增大。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呈现平坦化走势,而扁平的收益率曲线反映了债券市场长债短炒、短期投机行为严重的现象,其中隐含的投资风险是较大的。

目前一年期国债的收益率由3月初的2.99%下降至7月14日的1.95%,5年期国债收益率由4.23%下降至2.97%,1 0年期国债收益率由4.55%下降至3.47%。7月14日,2年期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为1.98%,当日发行的2年期国债的中标利率只有1.58%,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对于主要依靠利差生存的商业银行来讲,在存款利率与债券利率倒挂,而债券利息收入又远低于存贷利差收入的情况下,投资于债券的收益与风险孰轻孰重已经显而易见了。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市场上出现的价格与价值的长期背离都会最终引发风险的释放,债券市场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商业银行如果继续将大量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随着近期债券收益率走低,商业银行将不得不面对债券利率变动引发的投资风险。

另外,商业银行在前些年低利率时期所购买的长期固息债券也同样面临着利率风险。据估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持有约3万亿元的债券,其中中长期固息债券约有2.4万亿元左右。假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持有的中长期固息券平均期限为10年,久期为7年,如果央行升息25bP,其所持债券理论上会下跌1.5%,此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大约损失360亿元人民币。随着近两年利率的提高,商业银行处于持有债券机会成本很高,而低价抛售债券则遭受损失的两难境地。虽然带有做空性质的开放式回购已经推出,但商业银行把握这些避险工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市价持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要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按照规定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话,将会对银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商业银行如何正确把握债券投资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债券投资都是商业银行优化资产配置、拓宽收入来源、分散经营风险的主要手段。虽然目前债券市场收益率呈下降趋势,累积风险较大,但是商业银行不可能从债券市场完全退出。而且,目前国家已加大了对债券市场的创新与完善,通过加大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的发行力度,创新多样化的债券投资产品,加大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平衡市场供求,逐步化解债券市场风险,这些由债券市场累积的矛盾与问题将可以得到消化与解决,投资风险也可以通过完善投资品种和创新投资方式逐步化解。

那么,商业银行今后应该如何把握债券投资呢?从自身来看,商业银行应该加大对债券投资的风险防范,这需要从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创新业务品种、投资操作策略几方面入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利用债券资源丰富、资金实力雄厚、债券交易经验丰富的优势,尽快适应债券买卖的市场化交易原则,以报价驱动机制为主导,自主创新报价券种,增强报价的持续性,尽快成为债券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主力报价商。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利用产权约束较为健全、机制灵活、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力争在债券业务产品与交易方式创新上有所突破,成为债券市场改革的“试点先锋”。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操作策略上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式经营”。目前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也呈现下降趋势,累计风险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货币政策调控的加剧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加大了对债券市场走势分析判断的难度,原有那种粗放式经营已难以获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券投资分析模型与管理体系,正确分析判断市场,把握市场走向,逐步建立审慎投资的集约式经营方式。

二是变“投机”为“投资与投机并重”。在2004年前的债券投资中,商业银行大多以买入转手卖出的“投机”交易方式为主。今后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债券投资主体的不断扩大,债券收益率(利率)的剧烈变动,原有投机方式的风险已明显加大,商业银行必须根据自身资金来源、资金期限和资金成本的不同以及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偏好,选择相应的债券期限品种进行交易。这需要商业银行树立投资与投机相结合的投资理念,以长期持有“投资”品种,短期配置“投机”品种,合理配置债券投资组合,整体跑赢大市。

三是变单纯的“盈利性”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者结合”。商业银行应摆脱原有仅依靠债券投资获利的思路。今后随着债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债券投资不仅是商业银行新的盈利渠道与利润增长点,更要关注债券投资的风险,并要充分发挥债券投资在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应加大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法规的深入研究,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变化的研究,合理定位自身货币市场业务,提高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最佳结合。

另一方面,国家应逐步加大推进相关债券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如近期推出的债券远期交易对于商业银行规避利率风险,防止债券交易价格的大起大落,促进债券市场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保证国家金融体系安全、保证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应该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债券业务品种,尽量简化审批环节,更好地参与和推动债券市场发展。

如何评价上市银行的债券投资?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随着目前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已经由信用风险逐渐转向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日益关注的重点。我们始终认为,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定价能力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将为有效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并在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创造了有利的市场条件。因此,今后商业银行不会过度收缩债券投资的比重,但却会加大对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力度。由于目前上市银行持有债券资产规模较大,如果风险管理水平较差,一旦由于债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所持有的债券很可能出现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到时商业银行被迫卖出债券则会给银行造成相当巨大的损失。因此,债券投资的变动情况及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将是我们今后评价上市银行的一项重要指标。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债券投资

我国债券市场开始于20实际80年代。经过这二十年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组成的场内交易市场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的场外交易市场。但是,这两个市场目前均依据不同的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存在诸多问题,两个市场的协调和互联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而银行间市场则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债券交易额。同时,商业银行系统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又承担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责任。

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债券投资也成为商业银行利用超额准备金以及其他先进资产获取利润的重要途径。截至2012年底,债券市场托管总量达到26.56万亿元,同比增长16.75%。商业银行债券托管量为16.6万亿元,较2011年增持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9%;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占比65.33%,是债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作为最主要的投资者,商业银行对债券投资做出更好的研究,不但为自己拓宽利润渠道,还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贡献巨大的力量。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开展债券投资的重要性

在能够为银行带来收入的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中。贷款业务受到政策和风险两方面的制约,中间业务收入也受到法规的制约。因此,拓展其它的资产业务投资渠道就显得很有必要。受制于《商业银行法》的要求,这种渠道目前来说,就是债券。作为一种主动型的投资工具,债券投资可以作为对可贷资金余额的充分利用的一种方式,也可以作为对超额准备金充分利用的方式,都可以为银行取得固定收益,带来利润。债券投资对于改变银行收入过度依赖贷款利息收入的局面有积极的意义。

债券投资的特点是固定收益,这也为商业银行对资产的管理提供了便利。当宏观经济发展稳定良好时,贷款收益如果高于债券投资收益,那么可以考虑适当放贷,获取更高收入;如果贷款收益低于债券投资收益时,则可以适当考虑债券投资的比重。况且,债券投资形成的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它可以是可贷资金余额的利用所形成,也可以依据利率高低调节超额准备金,因此,债券投资也可以成为一种调节工具,在银行实施的资产负债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得益于政策因素,债券的发行主体、担保方式等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我国的债券的风险都比较小,包括企业债在内。因此,银行通过债券投资代替一部分贷款业务,本身就对银行体系的风险做了有效的缓解;其次,商业银行可投资的债券品种也很多,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等。所以,商业银行可以将拟投资资金进行组合投资,将之分散到不同风险、不同收益率、不同期限的债券资产上,就可以很好的分散债券投资的风险。

二、债券投资的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风险资产。债券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和其它有价证券面临的风险是类似的,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等。

信用风险,又叫违约风险,是指发行人不能按照债券条款的约定还本付息而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它是最常见的风险种类。利率风险,指由于市场利率发生变化,但是由于债券条款中的固定利率条款限制,使得投资人不能享受市场利率上升带来的收益。购买力风险则考虑的是通货膨胀因素。票面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可以简单的视为实际利率,即投资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流动性风险是资产不发生损失而且能够快速变现的能力。流动性与流动性风险是联系在一起的概念,二者相互统一,如果资产流动性强,那么流动性风险就低;流动性越差,则流动性风险就越大。政治风险虽不常见,但是一旦发生就很致命,它是指一国发生的政治事件或一国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关系发生的变化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使其发行的债券面临违约等情况的可能性

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存在的问题

(1)债券资产流动性较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债券投资业务主要是以持有至到期债券为主,其特点是持有债券的存续期限长。由此造成的是,银行体系所持有的债券类资产的流动性较低。这样一来,债券投资就不能很好的起到调节商业银行闲置的可贷资金余额的作用,不利于商业银行灵活地调剂头寸,进而不符合资产负债管理的期限匹配原则,不利于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提高资金营运效率。

(2)债券市场投资范围受到严格控制。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要求,银行可投资的债券类别有限。国债、金融债是最合规的,但是,鉴于企业债的发展,更高收益率的企业债以及可转换债券,也应当放开这种限制,毕竟,我国能够发行企业债的企业或者公司一定是大规模的企业,资信条件良好,盈利性也有保障。通过债券的评级,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债券的评级都是AAA级,主体信用都非常良好。

(3)各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能力参差不齐。小规模银行的债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性高于大规模银行。这可能是由于竞争能力的不同导致了这种差异:在贷款业务方面,小规模银行难以有实力和大规模银行竞争,因此,他们更多的致力于发展其他创收项目。因此,在债券投资业务上,小规模银行有着更充分的竞争能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策略

(1)定期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商业银行应定期出具研究报告,就宏观经济景气状况、金融运行态势、利率趋势变动等情况进行详尽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结合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配置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对策方案。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5篇

今年来伴随着政策的暖风,券商资管业务呈爆发式发展,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产品上,均在开创纪录。而操盘这些产品的群体并不被太多人所熟悉,他们是一群30岁左右的年轻人,创新和差异化发展向他们提了更高的要求,但备受诟病的跳槽一直在蔓延,因此而导致业绩不佳、规模缩水,产品要么被清盘,要么徘徊在清盘线上。在2012年的弱市下,固定收益类投资集合产品一枝独秀,而权益类投资则与市场共沉沦。年终奖发下的日子,是否又会激起一波跳槽热?

2012年即将过完,券商投资经理已经在预测自己的年终奖了,有的惴惴,有的暗喜。

在券商里,投资经理分布在自营部和资管部,而每个人又被贴上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的标签。而部门之分和类别之异,令他们的年薪有着天壤之别。

无疑,今年仍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喜获丰收的一年。可以想象的是,明年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经理应该拿着鼓鼓的红包望向旁边无精打采权益类的同事,而资管部的投资经理也向自营部的投资经理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

“羡慕嫉妒恨。”某券商一位自营部的投资经理慨叹道,这一年的年终奖八九不离十又泡汤了。在弱市中,最受伤的应该就是自营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了,其次是资管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而最欢喜的应该属大多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了。

一个不幸的人

2011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收盘2199.42点,而到了今年11月22日,该指数低至2015.61点,下跌8.36%。11月21日,股市一度下探至1995.17点。

券商自营部门在熊市中往往是最受伤。可是今年前三季度,19家上市券商实现自营收益10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8倍。曾在去年传出裁员风波的中信证券自营部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的收益最高,达23亿元,同比增长40%。

“这主要得益于今年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获得收益比较高,而权益类投资就不行了。”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透露,我就是做权益类投资的,现在都是拿公司给自营部拨款的最低限额,不敢多拿,以防新的资金冲低现在来之不易的业绩。

上述投资经理所在券商是北京的一家中型券商,在自营部做权益类投资。据他说去年就没拿到年终奖,2010年年终奖也不多。

“如果今年拿不到年终奖,就连续两年拿不到了。”他说,不过幸好2009年是个小牛市。 因为一次成功的打新,他今年管理的资金目前的综合业绩骤然提高到了2%。

“相对别的权益类产品,这个业绩相当不错了,可今年应该还是没有年终奖。”他抱怨道,“因为我们用的是公司的钱,他们的考核标准是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这个到年底应该是达不到了”,“公司的逻辑是,用你做投资还不如存在银行”。

无疑,在他看来,打新仍然是最赚钱的,特别是下半年能够中签洛阳钼业、蒙草抗旱等新股,可是这种幸运实在是太小了。

此前,证监会就修订《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大幅放宽了券商自营的投资品种范围。新规增加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扩大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范围。

“我们这边还没参与投资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证券,据我了解的几家券商,也没有。”他说,“流动性太差了。”

年终奖减半

稍微比自营部权益类投资经理强一点的是券商资管部的权益类投资经理。

“跟我们不同,资管部投资经理都是收管理费的,旱涝保收。”上述自营部投资经理表示。

据了解,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给券商的贡献主要分为业绩报酬、管理费和手续费,其中业绩报酬占大头。

现今各大券商的集合产品业绩普遍不理想,规模缩水也很严重,好几只都徘徊在清盘线上,偏股型集合产品应该很难计提业绩报酬。

如国泰君安旗下君享富利的收益分配原则是,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大于已实现收益的50%,不超过已实现收益的90%,而分配后,单位资产净值不低于面值。目前,该产品的单位净值为0.7145。

但管理费收入这一块也不容小觑。前三季度,剔除未开展资管业务的太平洋和国金证券,17家上市券商资管业务合计创收近16亿元。

小王是一家有资管牌照的券商的投资主办,经常去各地出差,谈项目、调研上市公司、参加策略会等,忙得不亦乐乎。

“我们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加类似绩效的一块,然后就是年终奖。”小王透露,年终奖是大头,行情好的时候会很多,行情不好的时候就变得很少了。粗略估算,小王去年拿的年薪有30多万,约是以往的一半。

“今年还没最终定,所以能拿多少年终奖还是未知数。”小王说,还要看具体产品的业绩和部门的收入情况。

固定收益独秀

让权益类投资经理羡慕嫉妒恨的正是今年风景独好的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经理。

最近备受关注的一则消息是“宏源证券三季度应付职工薪酬2.53亿元,同比暴涨608%,据了解是给固定收益部发1亿元奖金鼓励其发债得力”,该消息一时震惊了正值降薪裁员期的券商业。

“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今年的年终奖肯定少不了,只是还不确定有多高。”上述投资主办表示。

以限定性集合产品为例,有些产品虽不收管理费和手续费,只收业绩报酬和托管费,但提取比例很高,有些已高至80%。

如第一创业创金享收益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当年化收益率不高于5.8%时,不计提;当高于5.8%而不高于8%时,高出5.8%部分计提100%;而高于8%时计提两部分,一部分是超出8%的计提80%,另一部分是总资产净值的2.2%。

目前,第一创业创金享收益的累积净值是1.0511,因为它才成立半年,所以目前来看已有资格计提。

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市场上共有82只限定性券商集合产品,仅2012年就成立42只。其中,成立最多的三家券商是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

其中,仅有国元黄山1号、华泰优债精选、国都1号等8只限定性集合产品的单位净值在1以下,其余均高出面值。

最新数据显示,单位净值最高的三只是光大阳光5号、光大阳光稳健和中金强债,分别为1.1503、1.0954和1.0940。

投资经理抱团跳槽

券商一直上演着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故事。

Ifind数据统计,目前券商集合产品的投资经理约有275位,其中有逾100位出身于别的券商资管部门或投资管理部门,几乎涵盖了中信、中金等之外的所有券商。另外还有不少的投资经理出身于保险公司资管、基金公司等机构。

在这些被遗弃的雇主里,平安证券应该是为其他同行培养投资经理最多的券商。新时代证券是平安证券出身的投资经理的主要“下家”。

新时代证券目前有两只集合产品,新时代元亨1号和新时代量化套利1号,分别由5名投资经理操作,而他们均来自平安证券的投资管理部。另外,东方证券资深投资经理吴铁、东莞证券投资经理赖海英、中山证券投资经理叶英、华泰证券但朝阳等也均来自平安证券。

目前,偌大的平安证券旗下仅有稳健资本1号一只集合产品,投资主办人是其资管部投资总监陈波。

仅次于平安证券的是宏源证券,业内共有6名投资经理来自宏源证券,下家主要是齐鲁证券和渤海证券。其中,在宏源证券任职高级投资经理并担任宏源金之宝投资主办的郭鹏现任齐鲁证券金泰山2号的投资主办、在宏源证券任职高级投资经理的王丛虻H瘟斯阒葜と红棉1号的投资主办。

郭鹏前往齐鲁证券担任齐鲁金泰山2号的投资主办摆明是“救急”。其前任佘中强、刘保民均是上任不久表现不佳而被换掉,郭上任前该产品在120只同类产品中排名倒数第三,上任后该产品排在了倒数第四。而王醋怨阒葜と红棉一号成立起便是投资主办,目前在120只同类产品中排在第16位。

除此之外,申银万国、中投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等多家券商也为同行培养了三个投资经理以上的投资经理。

“投资经理跳槽跟基金经理的动机应该差不多。做好了去更好的下家,做不好就走人。”上述资管人士表示,有一点不一样,基金经理业绩不好被换下还可以去做研究员,而投资经理只能走人。

在浏览投资经理现单位及原单位时,两个有意思的现象出现了。一是两家券商的资管人员互跳,另一个便是普遍存在的“抱团跳槽”,并管理同一只产品。

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宏源证券和渤海证券之间的“恩怨”,二者分别为对方提供了三名投资主办。

宏源证券的周里勇、赵宇、王智勇先后去了渤海证券担任其旗下仅有的两只集合产品的投资主办,而渤海证券的徐华、梁飚和万继龙也先后进了宏源证券担任其旗下5只产品的投资主办。其中,赵宇跳槽前已经在宏源证券升至高级投资经理。

在投资经理跳槽大潮中,有些人是结队前行,并且在下家共同管理着一只产品。如,目前财通证券旗下仅有两只集合产品,投资主办分别都是来自中投证券和平安证券,其中,从中投证券跳槽到财通证券的叶志钧和邓军共同管理着财通金色钱塘-核心动力;浙商证券三名投资主办则来自申银万国,浙商证券“最能干”投资经理便是来自申银万国,目前是7只产品的投资主办,与其搭档的陈F也是来自申银万国,二人彼时都是投资经理。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6篇

直投业务将有效改善券商的盈利模式

直接投资(Private Equity,PE)作为一种新型的买方业务,其实质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运作企业公开上市或收购后退出并获得超额回报。为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直接投资已成为西方投资银行自营投资的重要领域,以及最重要的买方业务之一,无论是就投资规模、还是收益水平而言,直接投资都贡献甚巨。以高盛为例,2006年直接投资业务净收入高达28.2亿美元,仅投资工商银行和三井住友,获益就达14.64亿美元,直接投资业务对公司净收益的贡献为15.4%;2006年末,高盛的直接投资余额高达33亿美元(不包括对工商银行和三井住友的投资),在自营投资中占比77%。高盛在我国境内的直投业务也早就开始布局,如2006年7月,高盛以3元/股收购了西部矿业3205万股股权,随着后者的大比例送转增以及派现,每股投资成本摊薄至0.34元。随着西部矿业成功上市,高盛的投资收益也暴增,按照西部矿业今年8月7日56.28元的收盘价计算,高盛的投资回报高达160多倍。

直接投资的开闸对于我国券商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是拓展了新的业务来源,提升了投资回报水平。统计表明,英美等成熟市场的直接投资年收益率一般在15%-40%之间。证券公司在承销、并购、投资管理等方面具备其他投资者所不具备的项目筛选、项目管理和资本运作能力,得益于此,证券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其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水平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因而保守预期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年收益率在30%-40%,对于投资能力和投行实力较强的券商而言,其收益率会更高。其次是提高了券商的投资能力,完善了投行产业链条,改善了券商的盈利结构。从投资业务来看,券商可以将投资领域扩充到非上市公司,能够分享非上市企业的高速成长,从而提升自有资金投资的回报率,分散投资风险:从投行业务来看,可以将产业链条延伸至私募股权融资,并介入到投资对象的公开发行、后续的再融资和并购等持续服务,从而打造横跨私募、IPO、再融资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真正形成以客户为核心的投行业务模式,从投资对象开始起步时就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随着投资对象的成长深层次地发掘和延伸客户潜在价值,从而成功实现从传统投行业务向新型投行业务的转型。

券商在直接投资方面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中介,其业务范围横跨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是连接投融资双方的纽带和桥梁,这使得券商能够为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提供综合性的证券市场中介服务。从这一点看,券商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将具备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竞争优势。

首先,券商在直投项目储备和筛选上具备先天优势。自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国内券商共承销了1500多家企业的境内外发行上市,绝大多数券商都建立了研究部门,其业务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领域,在产业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研究、项目筛选和上市承销经验,建立了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在发掘项目资源上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同时,建立了与客户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储备了一大批优质的投行和并购项目资源,这样,凭借对行业和企业的深刻理解以及丰富的项目储备,券商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切入直投业务。

其次,券商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以及综合能力为直投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从事直接投资业务不是单纯地为企业提供资金,而是要通过提供包括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等在内的综合,加速企业的成长,而这些都是券商的业务范围,也恰恰都是券商所擅长的。这因为:第一,券商是资本密集型企业,而且拥有广泛的信息网络和资金渠道,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其中不乏对直接投资项目有强烈偏好的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开展直接投资,又可以通过引入其他机构投资者,为项目提供充裕的后续资金来源;第二,券商熟悉资本运营,能够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发行上市等金融服务,在公司的发展中,券商还可以持续利用其所有的客户资源,帮助企业寻找并购机会,协助企业以更有效的方式、更低的成本实现并购扩张:第三,券商还可以充当企业发展的战略顾问,帮助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健全公司治理,协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这种一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能加速投资对象的成长,提升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又能缩短自身的投资周期,提升投资回报率。

券商参与直接投资形式灵活多样

从境内外的经验来看,券商参与直接投资可采取子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形式较为灵活。首先,是设立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基础进行直接投资。可以是全资控股或者是相对控股,或者是仅仅处于参股地位,而在证券公司层面,可以设立直接投资部负责直接投资业务的管理。由于子公司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与证券公司的风险隔离最彻底,将是券商目前开展直投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次,是发行产业投资基金,如以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发行标准化的投资品种,主要面向资金实力雄厚的产业投资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认购部分份额并担任投资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投资对象发展的过程中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最终通过IPO或并购转让等方式择机退出:第三,设立有限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制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使得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高度统一,有利推动企业发展。为此,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也可以采用有限合伙公司形式。在有限合伙公司中,主要管理人员作为一般合伙人持有部分股份(如10%-20%),承担无限责任,负责管理整个基金,并按约定的比例(一般30-40%)参与收益分配;券商自身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占80%-90%,是主要出资人,但只承担有限责任,分享60%-70%收益。这样,既实现了风险的完全隔离,又可以鼓励管理层使用各种风险杠杆获得高额收益。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7篇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业绩分化加剧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前三季度“成绩单”浮出水面,据金牛理财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存续期超过9个月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共253支,平均收益率为-0.56%。2012年前三季度,上证指数、沪深300指数的跌幅分别为5.15%和2.24%,虽然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这一整体业绩跑赢了大盘,但却明显跑输同类型公募基金产品。

其中,120支产品取得正收益,133支产品出现亏损,也就是说,取得正收益的产品还不到一半,不同券商理财产品之间的收益分化明显加剧。在所有产品中,兴业玉麒麟2号以18.04%的正收益排名第一,而业绩最差的东莞旗峰2号前三季度则亏损18.23%。相对于低迷的股市行情,2012年的债市机会则成为难得的亮点。在成立超过9个月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33支债券型产品全部实现正收益。

类保本型产品渐入高发期

为挽救券商理财市场的弱势,近来券商新品频发。在券商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权益类理财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债券类等风险较低的类保本型产品大受欢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类银行化的趋势愈来愈明显。

部分券商开始发行纯债类产品,与此前权益类理财产品主导的形势大相径庭。10月15日,广州证券正式发行“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半年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打出了免收参与费、退出费和管理费的“三无”零成本牌子,将产品业绩与管理人利益直接挂钩,收益率5%以内全部归投资者所有,5%以上才收取业绩报酬;若实际收益率超过5%,投资者还有不低于10%的超额部分收益分成。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上就显示,完全不投资权益类产品。市场分析称,这款产品在风险控制上与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趋同,因为普通银行系固定收益型产品的投资标的也主要是债券和信贷资产,但业绩基准设定水平相比同期的银行系固定收益型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略高。

无独有偶,一些第三方担保的集合理财产品也在近日浮出水面。东莞证券发行的“旗峰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就是由广汇科技融资和广东华鸿融资两家作为第三方担保机构,对推广期或开放期参与并持有满三年及以上的持有人提供本金保障。

低风险产品或将成为券商产品新走向

券商集合理财为何会出现这种类银行化理财产品趋势?市场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受到债市发展提速及市场避险情绪的影响。中国债市发展的加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满足了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需求;而对于避险的投资情绪,券商发行的低风险稳定收益产品恰逢其时的迎合了这方面需求。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8篇

券商理财爆棚

面对市场上众多的理财产品,除了风险外,投资者还是要看收益如何。来自 Wind的另一组数据不容乐观,截至 2月8 日, 307只券商权益类产品 2013年平均收益率为 4.88%,同期上证综指涨幅为 7.2%。

分析人士认为,券商理财产品爆棚和券商资管备案制的实施有关,从而令集合理财产品从设计到面市的时间大为缩短,新发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也明显增多。

而新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较以往有所创新。今年已完成募集的 94只集合理财产品中,债券型产品有 47只,货币市场型产品有 16只,两者合计占比 67.02%。而处于募集中或计划募集阶段的新产品中,有 13只是债券型或货币市场型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固定收益产品涨幅最火

数据显示, 307只券商权益类产品中, 75只产品 (约1/4)跑赢大盘,多达 232 只产品的涨幅低于沪指,甚至还有 17只产品为负收益。去年一年,能跑赢信托理财产品的一定是券商的固定收益债券类了。宏源证券和国泰君安的一些产品涨幅均超过15%,其中,宏源证券的固定收益债券类产品,涨幅 20%也不少见。

业内人士称,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新发产品数量增多主要是因为目前投资者风险偏好仍处较低水平,券商为迎合投资者而多选择发行收益更为稳健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过去五年来,固定收益类债券产品依然是低风险、稳收益、低波动的产品, 6%-7%的收益很正常,去年也曾达到 20%的收益,不过从今年的宏观经济来看,理财投资债券类还是理智的选择。”宏源证券固定收益部首席分析师范伟认为。

有的放矢智选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9篇

《财经》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电子信息系统获得了全国131家证券公司中的38家的2002年年报或年报摘要(其中3家报表未经审计)。在专家的指导下,我们着重考察了以下三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以下的考察均依据于这38家证券公司所公布的财务报表,因此,其可靠程度亦不高于这些财务报表所披露数据的可靠程度。

使用客户债券用于回购

券商的自有可回购债券包括自营国债、企业债和长期债券投资,其中企业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回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不能用于回购。券商通常使用自有债券进行回购交易,以融入短期资金。如果自有可回购债券与卖出回购证券款项的差为负数,说明券商使用了客户债券用于回购。

因为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中国债和企业债以及长期债券投资的数据,需要详细的会计报表及附注,故我们统计的范畴为35家证券公司。

我们发现,申银万国证券使用了客户高达11.2亿元的债券,宏源证券使用了客户1.38亿元的债券,国元证券使用了客户888.6万元的债券。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今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券商峰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机构部主任李小雪也强调,券商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委托资产和托管债券。

受托资产投资收益

如果这一指标为负数,说明券商在进行受托资产管理时与客户签订的是保底协议。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利润表,统计范畴为38家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11月曾经发出《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受托投资管理合同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如果证券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这一规定运作,在其利润表中的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中不可能出现负数,即使市场行情不好,受托资产出现的亏损也不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公司在受托资产投资收益项下的最低值应为零,也就是说证券公司没有得到管理受托资产的佣金或者投资收益。当这一科目出现负数时,唯一的可能就是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保底协议。当然,签订保底协议的券商的实际数目肯定远远超过这一指标为负的证券公司数。

专业人士分析,证券公司与客户签保底协议在2000年及2001年时非常常见,到2002年,市场上仍然存在证券公司与客户私下签订保底合同的情况,一般是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在桌面上,符合证监会的规定,不保底,也不承担收益,另一份则属于私下的合同,或者叫附件,条件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公司的受托资产投资收益则很可能出现负数。

我们发现,长城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1.07亿元,华泰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5647万元,平安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3241万元,招商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4907万元。

难以确定的是这几家证券公司在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中出现的负数到底是因为历史遗留的问题,还是于2002年度新签的违规合同?不过,一位证监会官员告诉记者,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资产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绝少有一签就三、五年的。

应收账款净额/净资产

作为金融机构,券商业务的权责发生和现金收付在时间上往往相差无几,应收账款净额不应过多,但部分券商在实业上的广泛投资并非秘密,相当多的应收账款是实业投资项目下的:这一未变现(或不能变现)的资产会如何影响券商的流动性?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统计范畴为38家证券公司。

虽然没有任何规定对这一数据有所限制,但是据专业人士介绍,一旦应收账款过大,占到了净资产的15%以上,证券公司就需要小心提防。为谨慎起见,我们采用了提取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净额与净资产的比率作为统计基础。

统计显示,在38家证券公司中,这一比率超过15%的证券公司共有16家。其中南方证券达到326.67%,大鹏证券达到215.61%、河北证券达到95.92%,中关村证券达到94.09%。

南方证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其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相关报道详见本刊2003年11月5日号文章《南方证券的实业包袱》)。

河北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大部分应收账款都在合同期内,但具体情况年报中没有显示。

大鹏证券公司2002年年报显示,大鹏证券将自营证券26.19亿元和受托资产11.47亿元全部按照账面值转让给了大鹏证券的关联公司―大鹏资产管理公司,为此,大鹏证券冲回自营证券已计的跌价准备8573万元,而当年大鹏证券的净利润只有1325万元,为此,大鹏证券形成了36.5亿元的应收账款,其应收账款净额占净资产的比率达到了215%。

【资料】

券商净资本新旧计算方法对比

自营证券

旧法:自营证券按90%比例折扣计入净资本。

新法:自营证券中属于上海180指数和深圳100指数成分股的,折扣比例为90%;

对于集中度过高的自营股票,超过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折扣为60%;

单只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超过上市公司已流通股15%的,折扣为60%;

ST股票、*ST股票、已退市且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已退市且未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风险较大,折扣比例分别为60%、50%、30%、20%。

对于集中度过高的自营股票,即超过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超过该上市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15%的,折扣比例调整为50%。

应收款项

旧法:分为一年以内,一年至两年,两年至三年及三年以上,折扣比例分别为90%、70%、50%和0。

新法:增加了应收关联公司款项(不含三年以上的)的折扣比例为50%。

长期投资

旧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折扣比例为70%,长期国债投资的折扣比例为90%,中央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和其他长期债券的折扣比例分别为80%、50%、50%。

新法:长期股权投资中,股票投资的折扣比例为50%;基金投资的折扣比例为95%;上市公司法人股投资,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的折扣比例为70%;其他股权投资(包括风险投资)的折扣比例为20%。

长期债权投资中,国债投资的折扣比例从原方法的90%调整为95%,其他债权投资的折扣比例统一为90%。

无形资产

旧法:无形资产的折扣比例为40%。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0篇

我们认为,不同的债券品种与人民币理财相比,有不同的区别。

首先,凭证式国债与人民币理财相比,相同点都是储蓄型的理财产品,收益固定,风险低,不受利率变动影响。不同的是,前者为个人直接投资国债,收益率跟储蓄存款利率挂钩,中长期为主,一般是三年或五年,受各财政部分配的包销额度的限制,可提前兑取,不可流通。而后者是,个人通过商业银行投资于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根据债券市场走势确定收益率,短期为主,半年、一年、两年都有,商业银行自定销售额度,不可提前赎回,不可流通。

其次,交易所记账式国债与人民币理财。前者债券价格随市场利率而波动,收益不确定,投资者中途出售债券,可能蒙受本金损失,债券品种多,还可投资企业债,市场风险高,各种期限的债券都有,自由流通,可随时进行买卖。后者收益率固定,保本、保收益,只投资国家信用等级债券,短期为主。

第三,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型基金与人民币理财。两者相同之处为:个人投资者通过金融机构间接投资于债券市场;金融机构对债券进行投资组合,管理要求高。

不同之外,前者由基金公司管理,投资者中途出售基金,可能蒙受本金损失,收益不可预期,可投资于企业债、可转债,信用风险高,长期投资性质,既可购买持有、又可频繁买卖,随时申购、随时赎回。而后者由银行管理,保本、保收益。收益固定,风险低,短期投资,不可提前赎回,可质押贷款。

如何挑选人民币债券理财产品?

一般而言,债券投资有这样几个原则:

(1)匹配性原则:投资者必须根据本单位资金的金额、投资期限、资金的稳定程度等特点选择不同的债券投资方式。(2)分散投资原则: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3)组合投资原则:投资收益与风险程度是成正比的,投资者必须在确定自己的预期收益后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投资组合中,以获得较高的综合收益。

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不能光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要将产品的收益率、期限、结构和风险度作一个综合的判断。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投资产品,只有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投资者应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己将来的资金使用计划,在确定自己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本刊建议投资者应该从自身情况来考虑。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建议依次选择凭证式国债、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

对资金流动性要求高的投资者,建议依次选择货币市场基金、凭证式国债、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债券型基金、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1篇

亏钱模式

现有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主流模式,基本是一种亏钱的模式:即对客户委托资产不受损失及年投资固定回报率作出最低承诺,使客户在不承担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能享受固定收益。这就要求券商,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必须获得超出对客户保底承诺之上的投资收益。

这种做法的盈利模式是:

投资收益-客户固定收益=券商收益。

实际上这就是“借钱炒股”,与客户的“透支炒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也只适用于大牛市这样特定的市场环境,而在大部分的市场条件下则必败无疑。

败的道理很简单:从纯投资管理的角度看,这种模式使券商在投资盈利时必须分利于客户(固定回报);而在投资亏损时则须承担双重损失:一是跌价损失,二是付给客户的资金成本。

其实,这样做已经违背了“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市场游戏规则。因此,从常规的意义上说,这实际上是一种“赔钱赚吆喝”的“亏钱”模式。“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本质。其业务模式是,券商接受客户资产委托而代其投资,券商负责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决定投向以及何时买卖。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客户作为委托方,是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在享受资产投资增值收益的同时,也承担市场风险。而券商作为受托方,是资产的管理者,他们仅按受托资产的管理规模和绩效来收取管理佣金和绩效费,并不应该承担投资风险。其盈利模式与基金管理公司类似。

此外,根据统计,全国现有的17家基金公司、67只基金,2002年实现的净亏损达36亿元,浮动亏损更是高达100亿元以上。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基金公司的盈利模式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模式一样的话,假设每家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亿元人民币,那么即使不用像券商那样计算资金成本,仅36亿元的投资净亏,也已经够让中国的基金业破产两次了。

纵观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程,所有被市场“消灭”的投资人,大多是“透支炒股”一族。这些在券商身边发生的“前车之鉴”难道还少吗?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券商们一边在教育和禁止客户的“透支”行为,一边却仍在“一如既往”地“重蹈覆辙”,将自己一步步地逼向了“透支炒股”的经营险境。

七重尴尬

券商的资产管理走到如今这步境地,既有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混沌理念交织成的体制羁绊,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先天畸形,缺乏规范

早期,券商为了保障经纪业务的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开展了最初的资产管理业务。当时,尚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指导、规范。为了能够更多地掌握客户资源,取得客户的信赖,券商也只能用承诺固定收益的方式来吸引客户。但这却“惯坏了”客户,使他们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时,不仅毫无风险意识,还有着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的收益预期。结果,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一开始就走上了岐路。

观念错位,性质蜕变

从法律意义上看,券商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方,它与委托方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委托关系。对此,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中已做出明确规定。这是非常清楚的一种委托关系,与基金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有着本质区别。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客户资金被要求转进券商指定的账户,“保底收益”也几乎被明里暗里地写进每一份受托投资管理的合同时,契约双方原本的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发生了实质变化,转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管理业务也就蜕变成了融资业务。

急功近利,放大风险

1996年到1997年,长达两年的大牛市产生了“赚钱效应”;而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的“集中资金申购新股”,又产生了市场安全且高收益的“比较效应”。这些都从客观上强化了市场资金充裕者对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高期望值。这种水涨船高的心态,对券商进行承诺高收益的代客理财业务,自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牛市未散时,券商也愿意不计成本地大量融进资金,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借着此势,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开始大规模发展;而伴随着大量的“保底收益”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不断诞生,券商在放大收益的同时,实际上也放大了风险。这种在牛市里发展壮大的资产管理业务,注定了后来资产管理业务要陷入经营困境的命运。

恶性循环,招架乏力

1998年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2001年底颁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宣告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有了一些运作的法律依据。但谁也不曾想,2001年6月开始了漫长的熊市调整,委托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市场风险转嫁给了券商。紧接着,在证券投资的公募、私募基金、信托公司以及券商之间,开始了拼死争抢资产管理市场份额。于是,以“保底收益”维护住不断的资金链,就更成了券商欲罢不能的无奈选择。

生于自营,难脱干系

在《证券法》颁布之前,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是混合操作的,很多证券公司都将客户的委托资产作为自营业务的补充资金。然而,从1999年开始,特别是《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实施后,资产管理业务才真正有了专设部门、专项资金,在人员、账务、账户上也严格独立运作。但是,在投资运作及管理理念上,操作管理人员的思想仍停滞于原有的自营思维上,基本还不具备管理客户资产的风险意识。而且,不但其投资管理模式与自营雷同,甚至在公司考核机制的设计上,也基本与自营部门一致。或者可以将其称作是“相对自营”。

同是私募,差一层纸

据称,私募基金采取的多是保底合约的方式,即在出资人账户资金的基础上,管理人再打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风险金。而当委托人账户资金亏损时,管理人要从自己的保证金中划入资金弥补亏损。从契约方式、收益风险、补偿承诺等方面考察,券商资产管理与私募基金本质上是如出一辙; 只是一个在台面上受到认可,一个仅在台面下涌动而已。

忽视整合,运作乏效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多为合伙制,而许多基金合伙者同时兼为管理人。由于与本身利益捆绑在一起,使私募基金在决策灵活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方面独具优势。而券商的资产管理部门,在组织模式上、决策机制上、信息资源服务等方面,都还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加上缺乏投资管理系统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券商对资产管理部门的考核激励机制都是采取“月薪 + 年终奖”方式,当“年终奖无望”时,操作者极易消极反抗。

将券商目前的资产管理业务与私募基金相比,其唯一的优势是:现行体制赋予了券商以超强的承受风险能力,而不是投资理财能力。

无法匹配的矛盾

当前,券商资产管理不仅没有摆脱既有的尴尬,还面临着难以匹配的矛盾:

受托规模与投资实力无法和谐

自从2002年5月份暂停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以来,由于市场缺少了稳定的、无风险的投资增值品种与获利机会,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立刻进入了白热化。于是,券商在遭遇“佣金大战”的同时,还要挡驾受托资产的“价格大战”。而伴随着受托规模及资金成本的急剧上升,券商自身的投资实力问题也已经浮出水面,尤其是投资规模与投资实力之间的差距,已使券商愈发力不从心。

无法实现的固定收益投资渠道

由于国内交易所固定收益债券市场的年投资回报率仅3%左右,且债券市场容量有限,券商们所承诺的高启的收益率,几乎无法在债券市场找到能够与之投资收益相匹配的产品。选择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作为主要投资渠道,就成了无奈的选择,这无形中也更增添了业务风险。

投资套利避险工具尚不具备

由于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被限定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而目前市场上又尚缺乏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及做空避险工具,因此,面对单边操作所固有的市场风险,券商们还只能“束手就擒”。

风险投资准备制度尚待建立

市场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风险准备制度,使之对风险加以有效的事后损失补救。然而,由于国内券商资产管理尚未进行公司建制,风险投资准备金制度的缺失,就更夸大了投资运作风险。

客户风险承受意识有待提高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债券承销 商业银行 利益冲突 信息不对称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主承销商对市场的作用不断显现,其不仅要向投资者推荐债券,还要承担在发债后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的职责。在此条件下,有必要研究美国、日本等成熟市场中,商业银行在债券承销业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及其市场效应,再对照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的状况,进而形成一定借鉴,来加强我国债券市场建设与管理。

国外商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的主要效应

(一)正面效应:有助于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

1.减少债券的长期违约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债券发行之前,如果商业银行与发行人已存在借贷关系,商业银行就可以获得资本市场中未公开的企业客户的私人信息,在完成债券发行之后,企业的业绩表现就会反映在商业银行所单独掌握的发行人专有信息内。当该企业受到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经营下滑时,担任其承销商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释放其所掌握的有利于发行人的专有信息,缓冲市场环境等因素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使该企业发行债券的长期违约率低于市场投资者预期。而投资银行难以获得相应信息,缺少相应的信息缓冲。因此,由商业银行所承销债券的发行人遭遇信用等级下调的可能性总体上会小于由投资银行所承销的债券。

实证研究显示,在美国的债券发行中,同那些由独立的投资公司承销的债券相比,商业银行或其附属公司承销的债券违约率更低;根据1919-1927年日本企业的数据,商业银行所承销债券的违约率远小于投资银行所承销债券的违约率。

2.为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降低发行人成本

从美国的情况看,与投资银行所承销债券相比,投资者愿意为商业银行所承销的债券支付更高的购买价格。在美国债券市场中,商业银行担当了保证角色,尤其是在垃圾债和信息敏感债的发行过程中,这一角色的作用更大。其作用机理大致如下:在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并监管贷款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审查企业的内部预算报告、监管生产及存货状况来获得一些信息,这些信息是外部投资者以及投资银行没法获得的。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使其承销债券的行为就具有更强的担保效应。

有多项实证研究支持商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能够缓解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这一论点。比如,美国1993-1995年间由商业银行承销的债券具有更低收益率,尤其是对于商业银行与发行人已建立过信贷关系的债券来说,其收益率更低。

(二)负面效应:可能引发利益冲突

1.转嫁信用风险

这一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有着较强的动因来承销那些财务出现问题的企业客户债券,而且需要以发行所募集资金来偿还这些企业所拖欠的贷款。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这些存在问题的企业,商业银行会利用信息优势来夸大企业的真实价值,以便从发行中获利,在保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让外部投资者承担风险。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更多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为增加其在债券承销市场中的份额,需要为投资者提供收益更高的投资机会。因此,由商业银行担当主承销商时,商业银行就有动力去为信用评级较差的企业提供贷款,从而让这类企业能够获得未来财务上所需要的流动性。

2.增加发行人成本

这一效应也称为“价格折扣假说”,是指随着新主体参与债券承销业务,商业银行会有更强的动力通过为投资者提供高收益来快速建立投资者基础。为达到这个目标,商业银行会借助其之前与发行人的借贷关系,加大所承销证券的销售折扣率,由此增加发行人的融资成本。“价格折扣假说”预测,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商业银行所承销发行债券的价格更低或收益率更高。特别是对于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较高的企业来说,商业银行能对其形成更多的影响,并使这些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具有更高的折扣率。

“价格折扣假设”也提出在发行完成后,如果商业银行预测某个企业财务前景不好,就会更愿意持续为发行企业提供贷款,因为减少贷款会对这些企业造成更强的财务约束,进而会减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因此,想要迅速扩大承销份额的商业银行会有较强的动因继续为其所承销债券的发行人提供贷款支持。

在实证研究中,支持商业银行在承销债券过程中会引发利益冲突效应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日本等国家,在这些国家中,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日本1995-1997年的数据表明,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所承销债券的收益率高于投资银行所承销债券的收益率。对日本来说,主办行承销债券的价格折扣更大。这主要是因为作为企业最大的借款人,主办行在企业的发展前景方面掌握着更多的信息,因而,相比其他市场主体有较为明显的信息优势。

影响商业银行承销债券效应的主要因素

从商业银行在债券承销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各国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对差异原因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企关系

在商业银行承销债券的过程中,最终表现出来的角色特征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日本的商业银行在承销债券过程中利益冲突效应明显,其重要原因在于,与美国等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融资系统相比,日本的融资系统以银行为中心,因此银行能对企业产生更大的影响。尽管典型的日本企业与多家银行有业务关系,但其最大的借款人即主办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有更大的影响。紧密的银企关系也让日本的商业银行更容易获得高于投资银行从事债券承销收益的额外收益,利益冲突效应更为显著。

而在美国等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不能通过信贷方式对企业产生足够的影响,允许银行进入债券承销领域反而能提升这一领域的竞争程度,降低发行人的财务成本。

(二)债券信用等级

对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而言,无论由商业银行还是投资银行承销,其收益率没有差异;由主办银行还是非主办银行承销,收益率也没有差异。而对于信用等级较低以及对信息更为敏感的企业来说,债券发行受主承销商的影响更大。从利益冲突来看,商业银行在发行低信用等级债券时的利益冲突比发行高信用等级时更严重。

但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较低信用等级债券对不同金融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反应存在差异。在日本债券市场,与投资银行相比,商业银行所承销债券的发行人具有AA级以下信用评级的占比较高。从收益率来看,商业银行承销这类债券的收益率较投资银行要高。而来自美国的经验研究表明,对低信用等级的债券发行而言,商业银行承销债券收益率明显低于投资银行。

(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

相比美国的商业银行,日本的商业银行更看重债券承销份额的快速提高,在获得证券承销资格后,会快速提升其发行金额及市场份额。日本商业银行承销债券金额所占比重从1995年年中的23%提高到1997年年中的52%,升幅接近126%。相比之下,1996年美国商业银行所承销的债券金额占比仅为16.28%。

商业银行在快速扩展其证券承销业务的过程中,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会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高收益投资机会,从而会明显降低债券发行价格以吸引潜在的投资者,由此产生利益冲突。

(四)竞争能够缓解利益冲突

对日本债券市场的研究显示,当一个企业发行债券的承销商仅为商业银行时,利益冲突程度更高;而当其债券发行承销商还包括投资银行时,利益冲突程度会有所缓解。但竞争仍然不能解决所有的利益冲突问题。这是由于商业银行之前的借贷关系而享有信息优势,并且对发行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商业银行能借此设立一道屏障来阻止竞争,并将利益冲突限定在一个较为适度的水平上。而在仅由投资银行承销的债券发行中,竞争性与非竞争性发行债券的收益率之差较小,且在统计上不显著。

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启示

(一)我国商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将主要体现正面效应

商业银行为其贷款客户承销债券可能出现正反两种不同效应。从我国债券市场来看,目前基本上可以排除利益冲突问题。

一是从价格折扣来看,在我国的债券发行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等国家信用类债券的发行占比在各个年度均超过50%,在其余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类债券所占比重高达95%以上,这些高信用评级债券是由商业银行还是投资银行承销,其债券收益率之间几乎没有差异。

二是从市场供求来看,投资人对债券的需求往往大于债券供给,商业银行无需通过向投资者输送利益来扩大市场份额。

三是从转嫁信用风险角度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基本上都是高信用等级债券,并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主承销商肩负着督导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还本付息等后续管理职责,基本没有信用风险可转嫁,也缺乏转嫁信用风险的制度基础。

因此,商业银行承销债券总体上不会带来利益冲突,而更多体现出缓解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作用。

(二)需提前加强对市场的跟踪监测与研究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量占GDP的比重低于成熟市场国家,以2013年为例,我国这一比重约为6.47%,低于美国本轮金融危机前正常年份的7.7%。从托管量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债券托管量占GDP的比重仅约为美国的1/10。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整个债券发行中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债券发行信用等级重心可能会有所下移。因此,当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中开展承销业务时,不排除未来出现利益冲突效应大于缓解信息不对称效应的情况。为防范未然,建议加强对债券市场的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三)应有针对性地完善主承销商的管理机制

完善动态的主承销商遴选机制,促进主承销商合理竞争。相关研究表明,不同类型承销机构的竞争能减少利益冲突。首先,来自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竞争性定价能够有效减少市场对于利益冲突的担忧。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无论是选择商业银行还是选择投资银行担任承销商,都可以预期其收益率是相同的。其次,承销债券发行的竞争有助于降低债券发行利率。为促进主承销商合理竞争,可稳步增加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承销商中的比重,以适应我国债券发行市场的发展趋势,促进我国债券发行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市场约束,营造不易发生利益冲突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从事承销业务的价值更多依赖于其信誉资本,当一家商业银行歪曲其所承销债券的发行人的真实信息后,就会产生信誉风险,这会对商业银行继续承销债券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对于信誉资本高的商业银行所承销的债券,投资者倾向于要求更低的收益。因此,建议加强对承销商行为合规性及后续管理情况的信息披露,以加强市场对承销商的监督,从而强化信誉资本对承销商的约束效力。(本文仅为个人研究成果,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融学会

参考文献

[1]时文朝,杨农:《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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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mar Gande, Manju Puri and Anthony Saunders. Bank Entry, Competition,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Securities Underwriting.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9(10):165-195.

[4]Jun-Koo Kang, Wei-Lin Liu. Is Universal Banking Justified? Evidence from Bank Underwriting of Corporate Bonds in Janpan. American Finance Association(AFA) 2005 Philadelphia Meetings paper, SSRN working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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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roszner, Randall S. and Rajan, Raghuram G. Is the Glass-Steagall Act Justified? A Study of the U.S. Experience with Universal Banking before 1933.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4 (4):810-832.

[7]Manju Puri. Commercial banks in investment banking Conflict of interest or certification rol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6,40:373-401.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3篇

牛市退潮后,究竟有多少券商是在“裸泳”?

7月初开始公布的券商半年报初露端倪。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7月30日,共有48家券商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半年报,八家出现亏损,其中六家亏损过亿,东方证券以亏损8.75亿元位居榜首。这一巨额亏损的中报,也为其正在推进的IPO之途平添阴云。

从总体情况看,券商的业绩尚能维持体面。目前已公布半年报的48家券商,共实现450亿元营业收入。去年同期,上述48家券商共实现营业收入764亿元,净利润404亿元。今年则同比下降41.1%和57.67%。

但这个业绩中包含了税收因素。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原执行33%税率的企业在2008年税率下降至25%,相当于在税前利润一致的情况下,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1.94%。因此,券商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的下降幅度比看上去要更严重。

由于2007年度行业的盈利基础较高,2008年市场下跌幅度超过预期,券商在2008年的业绩下降已在公众预期之内。当7月21日行业龙头中信证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30)公布业绩预告,显示半年度业绩与去年基本持平时,分析人士纷纷表示“已经十分难得”,甚至“超出预期”。

自营:水落石出

在市场深度下跌的情况下,券商自营业务受二级市场走势影响最为直接且迅速。券商买入股票资产,主要可以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均用公允价值计量。

券商从二级市场买入的那些主要为了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投资,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随着大盘波动,交易性金融资产价格变动产生的浮盈和浮亏,通过“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科目体现在利润表中。而在一、二级市场上买入短期不准备出售的投资,则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浮动盈亏先计入资本公积,出售时,再与价差一起转入当期损益。

所以,自营业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越大,受大盘起落的影响也越大。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更像一个收益的蓄水池。

在本次年报中,以东方证券为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较大的券商,饱受了市场深度下跌带来的浮亏损失。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的公允价值浮亏均超过10亿元,国信证券上半年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高达24.16亿元,为已公布券商浮亏之最。而以国金证券、国泰君安为首的储备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券商,则在陆续寻找机会变现,步步释放盈利。

“活着总比活得好更重要。” 海通证券行业分析师谢盐认为,以自营业务见长的券商在此轮调整中损失较大。

东方证券一向以激进的投资风格立足圈内。无论在熊市还是牛市中,自营业务收入一直在其总收入中占据半壁江山,但在此次市场的急遽变化中,自营规模未得及时调整的东方证券终酿巨亏。

早在上一轮熊市的2004年,东方证券自营业务始露锋芒。当年自营差价收入数额过亿元的券商仅四家,东方证券以2.19亿元的自营差价收入位居首位,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55.28%,远超过手续费收入28.98%,成为公司业绩的主要支柱。2005年,在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东方证券仍实现自营差价收入1.2亿元,继续领先业内。

此后开始的牛市,更使东方证券自营业务插上了翅膀。2006年,东方证券自营证券差价收入8.30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5%。

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东方证券实现证券投资净收益30.6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88亿元,合计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9.6%,远超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三项业务收入的总和。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今年上半年,沪深两市基准指数跌幅近半,虽然东方证券上半年通过变现投资产生4.4亿元投资收益,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出现23.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浮亏,自营损失合计仍然接近20亿元。而经纪、投行、资产管理三项业务收入合计仅为11.31亿元,难以掩盖损失,最终出现8.75亿元的净亏损。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多数月份中,东方证券席位仍然处于净买入状态。

接近东方证券高管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东方证券已着手调整自营规模过重、投资结构单一的问题,目前已制定出一系列举措,如加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比例、弱化股票类产品投资等,“希望通过设计旱涝保收的产品控制风险”。

自营业务是否会像上轮熊市中的委托理财一样,将券商拖入破产深渊?多位接受采访的券业高管表示,经过前几年的综合治理,以及监管层法规层面的控制,如上半年刚修改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自营业务规模不能超过净资本”等,基本可杜绝自营“黑洞”,但类似东方证券这种瞬间变脸的情况,今后还可能出现。

救命“浮财”

全行业的自营阴翳之下,仍有少数“虎口逃生”者。不过,与其说他们是依靠稳健的自营操作风格逃离熊市的智者,不如说是被一些早年累积的“浮财”拯救的幸运儿。

最为典型的是国泰君安证券。

上半年,国泰君安实现营业收入95.91亿元,净利润46.46亿元,分别占去年全年营业收入的67.41%及去年全年净利润的62.85%,其中自营收益成为最大的功臣,提供了60亿元盈利,其中包括67亿元投资收益和7亿元公允价值浮亏。

国泰君安监事会主席郑会荣告诉《财经》记者,由于公司自营部门对市场判断准确,在市场大幅调整的情况下,避免了较大损失。据悉,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部早在今年1月底前,便大幅抛空了股票自营仓位。3月,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顾颉赴美国考察,至6月底回国,其间,该部门鲜有证券投资动作。

上海一券商高管则表示,自营不亏损并不能完全解释国泰君安高达67亿元的投资收益。郑会荣亦坦承,“除准确判断市场因素外,择机减持法人股也是我们投资收益较高的原因。”

《财经》记者采访获悉,在国泰君安67亿元投资收益中,约有40亿元为出售上市公司法人股收益、20亿元为申购新股获得的收益,其余部分主要来自持有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分红和子公司利润分配等。

据悉,国泰君安在2000年后的资产重组过程中,曾以置换方式获得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8)、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11)、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42)等几家上市公司法人股。

熊市中无意获得的这笔股权,自2006年起成为国泰君安最珍贵的“浮财”。其中,以每股2.50元的价格获得的5.87亿股中石化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0.68%。去年10月10日起,上述非流通股解禁流通。国泰君安开始小幅逐步减持。至目前可披露的数据,其减持比例已达所持总量的三分之一。

相关公告披露,2007年底国泰君安持有中石化股权为5.79亿股,至2008年3月31日,国泰君安对中石化股份的减持量已达2亿股。

二级市场上,中石化上半年自1月8日上摸阶段性高点24.76元后,与上证指数走势相呼应,一路下滑,至7月3日,达年内最低点9.06元。

熟知内情的人士介绍,国泰君安上半年以平均每股18元的价格减持中石化股份。据此推算,国泰君安上半年仅抛售中国石化法人股一项,即进账36亿元。

同质化之忧

券商行业以经纪业务为主导、紧密依附于股票市场的单一盈利模式,一直被人诟病。但在自营业务风险高、创新业务难以获得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市场融资受限的情况下,券商并没有更好的盈利模式可供选择。除去经纪业务的差别,行业平均化的情况仍未得到改善,强者不强。

去年7月,证监会下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对券商进行分类监管。近期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指出,排名在B级以上、交易量在行业前20名的券商可以在全国设立或收购营业网点;排名C级以上、交易量在地区中上的券商,可以区域内设立或收购网点。

光大证券分析师沈维认为,这一规定赋予了排名靠前的券商自主决定经纪业务布局和规模的权力,同时也将加速券商在经纪业务方面的整合,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

不过,2007年在指数一路上扬和交易量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沪市股票日均成交量为1256亿元,而截至目前,沪市2008年股票日均成交金额为951亿元,经纪业务下滑已成定局。

受市场影响,业绩下滑的还有投资银行业务。根据汤姆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统计,截至7月30日,中国企业在A股和H股通过IPO、再融资和发行债券的形式,共融得2185.61亿元资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5.6%。从中,券商共获得119.9亿元佣金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中信证券在业内仍具一定优势,以7.86亿元的投行业务收入排名首位,但也只占全行业总收入7%;中金公司和瑞银证券以4.24亿元和3.65亿元收入分列第二、第三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中金公司和中信仍然处于上升状态,涨幅在30%左右;而瑞银证券、高盛高华、银河证券、中银国际的投行业务收入均出现50%的下降。比如,在去年末位于中资券商三甲的银河证券,上半年收入仅为1.55亿元,位列第十,地位岌岌可危。

同时,从结构看,在IPO和再融资项目融资额同比下降的同时,上半年可转债业务异军突起,11笔交易融得537.21亿元资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6%,从中,券商共获得8.24亿元佣金收入,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共获得2.27亿元收入,占比27.54%,而在可转债以外的债券承销方面,中信证券一家获得2.53亿元收入,占比50.82%。

汤姆森路透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资本市场单笔融资规模明显下降,为2.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65%。这说明,中小规模的融资项目在日渐增多。

一位券商投资银行部的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说,从费率上来讲,中小规模融资项目同样有利可图,大券商若不改变主攻大项目的策略,将很难在今年的市场有所斩获。

根据他们的统计,自2005年至今,融资额5亿元以下的IPO项目平均佣金费率约为融资规模的7.39%;5亿元至10亿元规模的佣金费率约为4.24%;10亿元以上的费率约为3.96%。

瑞银投行部中国区主席蔡洪平对《财经》记者说,在油价高企、次贷危机蔓延之际,全球投资银行都在考虑其商业模式该如何适应形势发展。

不过,他认为,目前国内券商在直接投资、兼并收购领域还有较大空间可以发展。“与全球资本市场改革同步,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势在必行,作为投资银行业应该在其中看到发展点。”

如何御冬

长达三年的综合治理未能改变证券公司对传统业务过分依赖的状况,中资券商度过寒冬、谋求发展的道路依然不明朗。

从半年报的利润结构来看,经过两年牛市的积累,中资券商以经纪业务为主要利润来源、紧密依靠市场获利的“靠天吃饭”模式依然故我;以赚取二级市场差价为主的自营业务仍然是风险最大的板块,成为收益高低、甚至盈亏的关键;市场下跌导致投行业务疲软,而且上半年为数不多的融资项目也被几大券商瓜分,中小券商呈现边缘化态势;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收取固定管理费的业务,可谓旱涝保收,但根据WIND资讯统计,由于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目前只有19家券商推出了41只集合理财产品,总规模583亿元,对行业整体的业绩贡献十分有限。

2008年监管层加快了关于资本市场制度与券商产品创新的步伐,出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一系列文件,但新产品、新业务试点的工作始终进展缓慢。

今年以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审批速度加快,截至6月底,共有11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核准发行。但由于缺乏投资工具和受市场影响,多数券商表示,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受到阻碍。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任莉告诉《财经》记者,该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由定向理财和集合理财两类产品获得。面临较大幅度的市场调整时,多数券商证券投资的风控措施只能限于降低仓位。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汪建表示,虽然公司集合理财规模远超过专户理财的资金规模,但从利润回报率看,集合理财仅占资产管理收入的三分之一。

“管理层对集合理财产品控制较严,所以,券商创新业务上的突围空间有限。”多位接受采访的券商高管表示;而且,无论是资产管理和直接投资等新业务,还是扩充营业网点等传统业务,监管层“扶优限劣”的意图已十分明显,大多采用与净资本挂钩,使市场份额进一步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券商集中。

扩充净资本已成为券商发展的当务之急。去年成功增发406亿元和345亿元的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净资本在短期内超越其他券商;长江、国元、东北、太平洋证券也已公布了总规模合计不超过400亿元的融资计划;同时,以光大证券为代表的一批资质较为良好的券商也在试图通过IPO融资。而未上市、缺乏融资渠道的券商,则面临危机。

“我们认为,下半年市场还会继续调整,到明年就会出现行业整合、并购的趋势。”一位券商高管表示。

然而,即使对于那些优势券商来说,其盈利模式的转型,亦面临着创新与监管的两难。

一方面,相当多的券商表示,在当前的监管体系之下,除了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委托理财业务以及投行业务,券商的创新业务空间非常小,制约了其抗周期的能力,比如直投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都严格受到监管的控制。

另一方面,监管层的审慎亦不无道理。“目前的监管政策是有历史原因的,过去券商投资实业有着非常惨痛的教训,因此现在加强监管也是正常的,目的是防范风险。”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的一位人士说,“我们对中资券商还有一定的倾斜,开放的范围还是有限的。”

不过,亦有券商对于外资开展混业的现实表达了忧虑。“对于中国的券商来说,能够开展业务的范围非常小,连在银行间拆借市场做掉期业务都会受限制,但对于外资投行就不是这样。”一位中资券商高管表示,“外资投行可以通过合资的银行、保险、信托机构参与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而他们的直投业务根本不是中资机构能够相比的,因此,外资的盈利空间远远大于我们。”

在他看来,尽管合资券商在此次调整中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优势,但只是因为其综合能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事实上留给中资券商的时间和空间已经不多了。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4篇

美国债券市场制度安排带来的启示

(一)建立激励做市商的制度安排

美国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根据美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2年的年换手率(现券年交易量/债券年末存量)达到了11.97倍,而我国的年换手率仅为1.23倍。美国国债市场流动性良好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美国国债的做市商制度。在美国,为了保证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承销商是从做市商中选出的。即先要成为做市商,才能成为国债承销商。近年来,美国政府债券做市商数量一直保持在40家左右,其中21家拥有承销商资格。

由于制度设计的差异及市场成熟度不同,我国国债做市商数量少于承销商。目前银行间市场由主管部门确定了23家做市商。但拥有做市商资格除了取得市场声誉外,缺少实质利益,履行做市义务时还会承受市场风险。这种风险收益的不对等使得现有机构对做市业务不积极,做市商制度的作用发挥有限。建议国债发行人和市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将做市商资格与债券承销商资格、一级交易商资格三者结合起来:如一级交易商(国债等承销商)优先从做市商中选拔,赋予做市商对新发债券优先认购权和优先追加认购权,对做市的承销团成员优先提供现金管理招标融资便利等,以使做市商能在一级市场业务中获得足够的做市债券,同时吸引更多市场机构成为做市商,激励其履行做市义务。

(二)加强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次贷危机至今已有5年,尽管美国证监会对资产支持证券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如要求特殊目的机构(SPV)向投资者公布每一笔抵(质)押资产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和债务量,但未进一步强制要求公布具体的债务人和资产,透明度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认购热情难以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见图1)。

证券化产品不透明,一般是银行承诺了不公开借款人(即资产支持证券的最终负债方)信息,导致下家――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对资产标的不了解,即投资者不知道花钱买的到底是什么资产。由此,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一个黑箱,或者说经过了包装,SPV和评级公司等中间人拥有了信息不对称的操作空间。美国次贷危机很大程度归咎于此。

然而,我国目前在上海清算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其信息披露制度仍然没有吸取上述教训,即仍没有披露资产池和债务人明细,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如该产品大规模发行,有可能重蹈次贷危机的覆辙。今年8月初,深圳银监局对鹏远评级公司在公司债评级工作中的失职进行了查处,也再次敲响了不能只靠评级公司评级信息的警钟。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前征询借款人意见,对愿意公开其信用状况和身份的借款人给予利息减免。因为公布证券化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借款人名称、财务报表和业务开展信息,近似于企业发债的信息披露内容,可以促使该类产品健康发展。

图1 美国过去十年资产支持证券(ABS)规模增长情况

(三)取消投资国债的免税优惠

在我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购买其他债券和发放贷款要交所得税,而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益可以免交所得税,因此这些机构十分青睐国债,并通过压低国债利率(当前国债利率较政策性银行债券利率低15%左右,比同期存款利率低约17%)的要价获得了可流通国债存量的90%。而对个人而言,由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且银行得到政府的隐形担保,因此国债利率如果不接近于银行存款利率,则缺乏投资吸引力。

美国国债税收制度与我国有很大不同。美国储蓄国债利息免州和地方税,但不免联邦税。此外,中美两国是有税收互换协议的,根据规定,美国机构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价差收入都需交税,可以在我国交税,也可在美国交税,但利息收入所交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10%。

因此可探讨一个“颠覆性”的话题:我国是否不需要对投资国债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即便不免税,由于投资无风险的国债不受资本金和贷款额度限制,金融机构购买国债的兴趣也不一定下降。而其通过提高购买国债的要价,既可以补偿因交税损失的利息收入,又可使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接近个人投资者的利率收益预期,给个人投资者更多持有机会。国债利率提高也会提升美国等和我国有税收互惠协议的境外投资者的认购积极性,从而丰富投资者结构、提高国债的流动性。此外,这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美国债券市场产品设计带来的启示

(一)私募债的启示

美国私募债券市场的发展以三大法规的颁布为里程碑,即1933年《证券法》、1982年《144规则》与1990年《144A规则》。1933年《证券法》规定了私募发行可以豁免注册,为私募发行打开一个口子。1982年美国证监会出台的《144规则》进一步具体规范了私募发行,确定私募发行的证券属于受限制的证券,没有经过注册或者援引其他豁免条件的不能转售流通。为解决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问题,美国证监会又于1990年制定了《144A规则》。美国私募债券制度安排总体上是在不减弱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不断放宽转售的限制条件,增强私募债券的流动性,活跃私募债券市场。

《144A规则》规定私募发行对象必须是合格投资者,对于受限制证券发行人以外其他人的转售行为,如果对象为符合其项下规定条件的机构买方,则该交易可以豁免《证券法》的注册要求。从对债券发行与转售的要求来看,《144A规则》下的证券不能和已在联邦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NASDAQ)报价的证券为同一类证券,这有助于明确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的不同功能定位。从信息披露制度来看,私募债券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谈判能力和畅通的信息渠道,但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并非可以免除。《144规则》和《144A规则》中规定了转售阶段信息披露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型合格投资者,对私募债券持有时间和交易数量等方面作了不同的规定。

当前,我国私募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风险。一是私募债券发行不需要进行公开信息披露,不需要评级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行条件和过程过于简单,给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留下了较大空间。笔者曾发现多起不同投资者所收到同一只私募债的资料自相矛盾的事件。二是对私募债发行人不再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1年利息”,企业的偿债能力难以保证。三是私募债利率远高于公募债,有输送利益之嫌――美国私募债利率一般比公募债高10-15bp,而我国可高出70-150bp。四是私募债投资者范围相对过宽,允许任意动态的200个投资者持有同一只债,有“以私募之壳装公募之里”的嫌疑,加大了风险识别能力低投资者群体的风险。

虽然我国尚有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规定,但由于包括私募债在内的多种债券品种未纳入同一条例管理,该规定已形同虚设。笔者认为应当修改有关过时条款,同时将中短期票据、私募债和公司债等名目繁多的变种企业债统一管理,以免政出多门,造成系统性风险。

(二)高收益债的启示

高收益债是指资信级别低于投资级别的债券,这类债券具有高收益和较高违约风险的特点。穆迪公司和标普公司分别将评级低于Baa级和BBB级的债券定位为高收益债券。

从高收益债券在美国的发展来看,20世纪50-60年代,中小企业很难在银行获得运营资金,因此转而借助于债券市场。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使投资者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获得高收益,一方面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格局,更是促进了高收益债这种新产品的大发展。2012年,美国企业债券发行量中的20%为高收益债券。

我国近年来开始发行类似于美国高收益债的中小企业债,这成为我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内容。但我国中小企业直接发行的债券占企业类债券发行量的比重非常低,2012年仅为1%,和美国相比差得很远,发展潜力还很大。

究其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债发展仍面临许多待搬除的障碍。首先,在政策上存在一些对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品种的隐形限制,如保险公司只能投资于评级为AA级以上的债券,或者要求债券承销商对所承销债券提供隐性担保,使得许多金融机构难以投资或承销中小企业债。其次,我国债券市场长期以来以发行高信用等级债券为主,大多数金融机构投资者形成了惯性思维,金融机构高管和风控部门对债券违约的容忍度极低,没有像发放贷款一样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设定科学的违约率,配套管理能力跟不上市场发展。最后,为中小企业债发行出台的一些优惠措施不尽到位,甚至适得其反。如让中小企业债免于评级和审计披露,表面上是减少了程序和发行费用,实际上因信息不透明,加剧了投资者的不信任感,使中小企业筹资更加困难。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大力发展债券增信等技术手段,各级政府应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局,为发债的中小企业提供部分担保;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的资本和业务规模也应进一步扩大。第二,商业银行发行专项中小企业金融债,在目前中国债信不完善的情况下看来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相当于是商业银行为发债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担保。第三,应对为中小企业发债提供评级、审计、法律咨询、托管结算和指数编制等中介服务的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上述中介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发债服务收费给予相应减免。第四,应允许以中小企业债为投资对象的债券投资基金份额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增加中小企业债券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渠道,以缓解基金持有中小企业债的流动性压力。

(三)市政债的启示

中央政府在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的同时,也可以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由于不同地区居民对区域性公共物品的偏好不同,因此地方政府在空间距离、了解居民需求和信息充分性方面拥有天然优势。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各类大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发债采取财政部代还方式,实际是以中央财政为基础进行支持。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地方政府债的发行与偿还设计还有很大空间。除坚持债券集中登记托管外,要结合财政信息公开化进程,研究建立地方债券评级和风险权重评估制度,逐步从“自发代还”转为“自发自还”,以使地方债最终凸显“地方”本色。当前由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品种归为企业债,通常由政府提供隐形担保。就实际情况来说,该品种债券定价和一般工商企业债券定价存在许多不同,体现在编汇收益率曲线时,为遵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则,采取了比较特殊的命名方法,这不能充分反映品种本身的属性。市场投资者呼吁此类品种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定义明晰,以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债券进行针对性命名,不仅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也积极响应了党中央鼓励城镇化的发展倡议。

美国债券市场发展建设带来的启示

(一)我国债市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

2012年,美国债券余额为38.16万亿美元,相当于本国GDP的2.5倍;我国债券余额为23.76万亿元人民币,不足GDP的50%。从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与美国成熟的债券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巨大的扩容空间。

要发展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容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就要积极扩大债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数量,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结构(见图2、图3),完善债券市场交易机制。要鼓励基金类投资者、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入市。不要因为管理上出了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也不应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应参考美国对债市分层的经验,让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类投资者只能与做市商点击成交;要推广债券的集中招投标发行机制、集中簿记建档机制和集中网上路演机制,提高一级市场的定价透明度,防止承销商形成定价同盟。

图2 2012年美国国债的投资者持有结构

数据来源:美国证券业协会

数据截至日期:2012年12月末

图3 2012年中国国债的投资者持有结构

数据来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数据截至日期:2012年12月末

(二)加强我国银行贷款利率和债券收益率相关性的研究

对美国企业来讲,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是两个可互补的借贷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利率略高,但简单易行,可以短时间内获得,保密性较强;而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低并且有相对较长的偿还期,但信息需公开披露,筹资期略长。

经过十年多的发展,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日益成熟,基于现券成交和做市商报价等价格信息所形成的中债债券收益率曲线日益稳定可靠,特别是企业债类收益率曲线已经可以作为利率市场化后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的参考基准,中债商业银行类债券收益率也为存款管制利率的逐步取消做好了替代基准准备(见图4、图5)。当然,中债收益率曲线编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应进一步加大对其信息源的支持和人财物的投入,以不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任。

图4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中债商业银行债曲线对比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第15篇

创新之一:量化对冲投资理念兴起

近年来,量化投资在中国市场发展迅猛。国内理财市场金融衍生交易层出不穷,量化投资作为一种有效的新型投资模式逐渐受到投资者的关注。目前市场上的一些私募产品已经将量化对冲模式作为一种常规方式运用到投研当中,以迎接做空时代的来临。

国金证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提出以量化对冲产品为资管产品主线的券商。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量化对冲产品投资策略,国金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权益投资总监石兵介绍,国金证券量化对冲投资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配置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自下而上的公司研究基础上进行自主的深度研究。利用数量化投资手段和股指期货对冲工具,以持续超越大盘和极低的回撤幅度为目标,在获取长期稳健绝对收益的同时实现风险最小化。采用量化研究结合行业研究的方法精选股票,力求股票上涨时超越指数涨幅,下跌时跌幅小于指数跌幅。同时,通过股指期货交易,覆盖全部或部分现货风险敞口,获得阿尔法收益(即绝对收益)。

量化对冲产品成主线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设立、发行热情高涨,无论数量还是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在剔除了今年新成立的产品后,券商资管产品业绩表现差异不大,整体实现正收益。251只偏股型券商资管产品,今年以来平均涨幅为7.88%。而同期大盘的表现远落后于这一数据,沪指累计涨幅为1.39%。

在新一轮的股市波动中,采用量化对冲策略应对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有稳健业绩。据Wind数据显示,国金证券去年12月成立的两只产品“慧泉量化对冲1号”和“慧泉量化专享1号”收益率在券商资管量化对冲产品中表现抢眼,不到半年的时间,其单位净值已增至1.1503元和1.1507元,收益率逾15%,业绩排名市场前列。

在创新的大环境下,券商资管行业快速发展,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更多的券商将量化对冲作为资管产品的主线。据了解,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新近发行成立了君享对冲7号分级产品;而以对冲量化策略为主线的国金证券“慧泉量化对冲2号”也在持续热销中。

风险管理的“排雷”工序

对于风险管理,国金证券多了一道“排雷”工序——通过有力的调研排除异样的上市公司再进入股票池。根据沪深300的行业权重来进行配置。为了降低个股的投资风险,石兵认为一般个股持仓应低于5%,最高不超过5%,以追求稳健的收益。同时采取监控实时系统,交易员跟踪盯盘和及时警示个股异常波动来监督事中风险;通过评估绩效,报告每日风险管理,进行每月投资检讨以及强制止损机制和外部风险评级等措施来对事后风险进行反馈和评估。

对于下半年的投资逻辑,石兵表示,基于盈利和估值这量化选股的两大逻辑因素考虑,下半年会采取更多的防守因素,配置更多的低估值股票。

创新之二:结构化分级产品渐热

量化对冲的热度不减,发行结构化的分级产品又为券商理财产品市场加了一把火。早在2012年,中投证券便首尝结构化分级集合创新产品,此后,券商资管的结构化分级产品的推出,一直为市场所关注,并且也成了券商理财产品的另一个主流。据悉,6月19日国金证券亦推出了国金慧泉ETF套利2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再度搅热券商资管的结构化产品市场。

今年2月,申银万国在其推出的券商资管创新专题报告中介绍,目前,国内券商资管平台上的结构化产品包括以下3类。

传统收益划分型产品,即通过分层形式实现内含期权,期权标的资产为母基金净值。例如齐鲁金债基1号、招商汇金之重阳产品、国泰君安君得稳。

新型收益划分型产品,即引入更为灵活的期权概念,内含期权跟踪标的为母基金净值以外的其他资产。由于子类份额风险收益能够对冲,母份额仍为固定收益型产品。例如广发金管家多空杠杆产品、光大阳光挂钩300分级产品。

收益互换型产品,即为更多衍生工具提供了产品载体,不但能够实现两类基础资产收益的互换,券商还可通过收益互换向客户提供由其创设的场外衍生品。在收益互换形式下,客户向券商支付约定收益(作为期权费用),获得券商支付的条款收益(期权收益)。但与前两种收益划分型产品不同,券商作为互换对手方,本身存在风险敞口,需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

创新之三:ETF套利+结构化分级面世

2011年以来,股市呈现持续震荡走势,这使很多股票型理财产品的业绩一路下滑。然而同样的行情中,套利型理财产品却凭借稳健的市场表现,成为投资者热捧的对象。而2012年中投证券结构分级创新产品“金中投结构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案业已推出,便引起了市场不小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