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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论文范文

乡村建设论文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1.家族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层面,它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的根基历史,和谐乡村建设无法脱离家族的直接影响。家族在农村逐渐成长为一种具有完整文化内核且历史悠久的自在秩序,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根基历史,即许多学者所说的中国社会的内嵌式结构,渗透于民众的潜意识深处,并时时处处有意无意发挥社会影响。家族所塑造的社会曾被费孝通先生称为“乡土社会”,族权和绅权控制整个乡村的秩序。虽然这种乡土的族权绅权秩序遭遇过行政秩序的强行打击或中止,但家族作为中国人心灵深处的内省结构,从来没有真正被泯灭。许多学者认为,家族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对社会发展变化的魔力很大,因为即使是制度的变迁都应该说是渐进连续的,而不是以间断的方式进行的;虽然正式制度可能通过决策方式一夜之间就被改变,但镶嵌于传统、习惯和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中的非正式制度通常不为决策所动。尤其是家族文化的制约不仅将过去与现在、与未来相联系,而且成为我们解释乡村历史变迁缘由的重要因素。尽管经过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政治运动的猛烈冲击和敲打,但家族的基本要素却不同程度得到保存,其根基没有断绝,可见,家族的生命力非常顽强。笔者在进行了大量乡村调研后发现家族的社会参与具有坚韧不拔的力量,它对社会的影响不会被强力消灭,它始终在以显性或隐性、直接或间接、物质或观念的方式,多途径、多层面、多角度地影响社会行动和个体行为。我们知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家族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随即得到复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族的社会参与既有较强的传统惰性,又有鲜明的时代活性。因此,在和谐乡村建设中家族作为根基历史必然发挥作用。构建和谐乡村是我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家族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适应和促进我们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追求,笔者可武断地说,有一个和谐的家族就有一个和谐的乡村。

2.家族在乡村的势力仍然很大,家族在和谐乡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我们知道,功能主义强调一个结构要素对整体的功能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现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和谐乡村来说,它所面临的现实背景和具体环境决定了家族的社会功能是不可替代的,它具有发挥作用的不可逾越的巨大空间,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现实必然给家族留下发挥作用的空间。最明显的事实是不发达的小农经济和不协调的现代化的力量对宗族势力的影响较弱,宗族的社会参与就必然存在客观基础。正如著名人类学家庄孔韶的调查结论所指出的那样,在那些已向市场经济敞开大门、而学校大门尚未普及、农人的思想还没有融入一个公益的世界观体系的乡村,宗族与宗族主义传统也不会一时中止,家族兴旺和家族势众的强族意识与合作行动在民间仍得到推崇。因此,和谐乡村建设千万不要忽略家族的社会参与的积极作用。其二,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是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现实表征。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凸显了血缘亲情关系的重要性。由于外在市场经济风险的冲击,不少处于涣散状态的乡村党组织的乏力以及农村公益组织的稀少,很多“三农”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因此,农民求助于家人和族人的帮助就是必然的选择,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建设和谐乡村,切莫忽视这种互动作用,以之整合有利于乡村秩序稳定和谐。其三,农民聚族而居的生存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历史影响使家族发挥社会作用具有合理性。由于传统乡土社会是聚族而居的,因此社会结构变迁缓慢,家族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由此加强了家族的影响力。加之,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对农民社会流动是一种刚性制约,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的历史演进中,家族对农民发挥社会作用就有其合理性。一些地方的农民,不听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话,却听家族中“族长”(德高望重的人)的话,道理就在这里。所以,建设和谐乡村,一定要认可并适应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合理性。其四,农民对家族文化具有心理需要,农民对家族始终抱有依赖心理。由于社会分层加快,贫富差距拉大,当前农民缺乏一种新的文化和精神依托,处在现代社会中的农民,面对加速变迁的社会,乏力感成为普遍的心态,精神上漂泊不定,找不到泊位。因此,农民对家族文化具有较强的心理需要,对家族始终抱有依赖心理。而在许多地方家族又恰好满足了农民对自身历史感和归宿感的深刻追求,农民们同时在物质层面获得家族的相互支持。因此,在构建和谐乡村的过程中,农民不会超越一定家族的局限。

3.家族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许多家族观念的认同对建设和谐乡村具有积极作用。家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即家族所提倡的理念、规范、制度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如家族提倡的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谐、守法等观念能够得到不同社会形态的认可并流传下来,能够得到不同阶层的人们的认可并坚持下来。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过程中,这些理念仍然具有积极作用。

4.家族是农民生存的一种社会资本,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进程中,家族帮助农民提高他们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们的个人目标。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反映了个人在人际关系中的相对自主性,即个人是社会关系网络的主要建构者。每个个体所拥有的关系就是他的社会资本,并以此提高他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的个人目标。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架就是差序格局,一方面反映了乡村社会缺乏自组织资源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体缺乏社会资本的事实,同时还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自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本运作的特色。试想,一个普通农民如果离开了作为“差序格局”对象化的家族,他还有什么社会资本?他只能一事无成,因为家族网络是他唯一可动用的社会资本。农民们在处理日常生活难题时,无论是出于谋生,还是应对社会变局,都必然要充分动用家族网络的关系资源。因此,在建设和谐乡村的实践中,如果我们能真正理解农民赖以思考和行动的现实环境和传统规范,就能够理解家族与农民之间的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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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

1.和谐乡村建设提出了对家族组织形态、制度规范、发挥作用方式和领域的新的规定性和要求。社会和谐本质上是一种客观存在,反映到意识上就是一种主观观念或价值取向。和谐是矛盾统一体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既是事物发展的协调性以及规律性的反应,又是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以及事物之间的协同、协调和适应关系的反应。如果说社会和谐是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的主调,那么笔者认为,乡村和谐是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的重点。乡村和谐在整个社会和谐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是不可忽视的,目前,如果从城乡人均收入、“三农”问题、城市化率、基尼系数、教育年限等测量指标去看社会和谐问题,都可明白建设和谐乡村的重要性。没有广大乡村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建设和谐乡村放在重要的位置。

其实,对乡村社会而言,关键是乡村社会关系的三大结构即资源、规范、文化各内部要素之间和相互之间要保持一致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建设和谐乡村社会,就是要在资源配置方面保持有效,促进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增强物质基础;就是要在乡村秩序和公共管理方面保持有章可循,表现出有序性和较高的参与度;就是要在乡村文化方面,有村民共享价值观、凝聚力和认同感,整个农村社会呈现出互助友爱、祥和进取的生动表象。

如果按照和谐乡村社会这一新的本质规定性来考察农村中的家族,和谐乡村社会就提出了对家族组织形态、制度规范、发挥作用方式和领域的新的规定性和要求,概括起来,这就是,家族组织形态和内部权力权威结构必须消除封建等级制,要淡化血缘关系,要体现现代民主和村民自治的要求,要尊重个体主体性和民利;家族的制度规范要与市场经济规则、法律制度相适应,在生产、生活、社会公共领域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家族社会网络在资本、信息、就业、招商项目、福利等方面促进本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和谐乡村社会制度的规定下,对现代家族的生存和发展赋予了新的要求。也就是说,和谐乡村建设将促使农村“传统家族”向“现代家族”发展。

2.和谐乡村建设为家族社会参与留下生存空间。在学术界,研究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学者大多将村庄视为国家与社会相遇的中间地带或第三领域,认为村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一个相对自由的政治空间。有人认为,在西方文明中,家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在中国文明中,家族却生生不息,因为这与中国是一个具有宗法国家的历史特征密切相关。

翻开历史便知,从西周开始,宗族内部的等级序列就和国家政治经济的行政序列合二为一,宗主就是国君,血缘关系就是统治者内部的政治关系,家国同构是不可回避的历史事实。有趣的是,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长期以来,家与国不但没有紧张的对立,而且家居政坛之上,家国不分,和谐融洽。例如,封建统治者利用农村中的家族势力进行行政控制,家族秩序占主导地位。这种情况直至民国时期才被打破,但后来呢,推行保甲制度,试图加强对乡村的控制。就是新中国建立后,到了和时期,行政力量在乡村的延伸达到顶峰,可是由于这种延伸不以物质生产力提高为基础,随着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推进,国家行政力量在农村大大弱化,很多权力归还社会。这就在社会体制的层面上为家族发挥相应作用提供了客观条件。

在上述历史传统背景下,和谐乡村建设必然为家族社会参与留下生存空间。和谐乡村的基本要求从不同角度给家族社会参与留下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其一,和谐乡村建设要求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离不开家族参与。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要依靠家族的力量,围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改善农民饮水、能源、道路、居住、交通、通讯等条件。就是要围绕村容整治和环境美化,依托现有基础,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加强村庄规划,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就是要使具备适宜条件的农户全面普及用沼气,在农户院内开展家居环境清洁工作,净化、美化庭院。就是要建立电话、电视、电脑“三电合一”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这一切,离不开家族的群体参与和内部相互配合与联动。其二,和谐乡村建设要求着力培养新型农民,这离不开家族的广泛参与。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推进农村先进文化建设,普及科技知识,全面开展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活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就是要以提高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以培养种养加工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为重点,多层面、多渠道结合,培养农村适用技术专门人才。就是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就是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有条件的,还要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体系的作用,大力开展电视授课、DVB广播等农民远程教育,建设科技书屋,积极开展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这一切又能离开家族群体的广泛参与吗?其三,和谐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这离不开家族的大力支持。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民益。就是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就是要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就是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提高农民民主管理水平,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就是要重视文明教育和思想工作,让干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内部关系团结和谐,亲密无间。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织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一切,又能离开家族的大力支持吗?如前所述,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是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现实表征,和谐乡村建设是难以超越这一现实表征的。其四,和谐乡村建设要求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要求家族共享建设成果。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就是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说到底,就是要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必然应该覆盖整个农村家族,从而促进农村“传统家族”向“现代家族”发展,这个巨大的人类社会空间将呈现出新的勃勃生机。

综上所述,家族与和谐乡村建设密不可分,家族是影响和谐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关系的理论价值,并遵循这种关系的规律去指导和谐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摘要:家族与和谐乡村建设密不可分,家族是影响和谐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关系的理论价值,并遵循这种关系的规律去指导和谐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关键词:家族;和谐乡村建设;关系;理论价值;指导实践。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显然,这些具有自治意义的农民组织,并没有显现出民主或自组织所应有的作用。为什么实现了民主选举仍然不一定是民主治理?为什么组织起来仍然没有力量?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组织化、自治与社会发展的问题。民主选举和自治组织本身,都不足以导致民主治理、社区发展的结果,那么,乡村建设,至少不简单是投票或者联合的问题。还需要什么?

一、自组织之后的困境

除农村原有的宗族力量之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地区或农民群体中,至少出现了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组织:法律意义上的农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以维权为主要取向的农民协会;其他类型的社团如用水者协会、老年协会、文化艺术社团等;宗教组织。

在村民自治发展的初期,村委会选举的民主性一直最为受到关注,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能否真正获得公正的选举程序,在没有行政干预或者上级意志的情况下,通过投票选出自己的“带头人”。这一民主过程的推行,虽然在有些地区仍然没有实现,甚至至今仍有连投票的“过场”都不履行的地方,但在更多的地区,票决、选举已经不同程度地将民主实践落实在乡村社会。于是,新的问题显现出来:民主选举出的自治组织,是否改善了乡村的治理结构?我们看到这样的例子:北京远郊区的H村,村民们承认“现在的选举完全没有指定提名了,都是自愿报名,谁票多就是谁,乡镇不干预”,而且,每月2000元的不菲工资,还是引发很多人的当选热情,竞争、拉选票,竞选激烈。但是,他们并不认为选出的是自己的代表,或者村庄集体利益的代表者,“做村长嘛,就是给自己家族多照顾点,卖村里的地也就是报销吃喝开支”。再进一步,尽管不满,并不意味村民反对这种不代表集体利益的村官,“谁当选不都是给自家捞好处啊,我当选我也是啊。卖地该补偿的补偿,村里的路、学校,都有乡镇出钱,又不影响我。”这个例子提出一个问题:自治组织距离民主治理还需要什么?

在维权过程中形成的农民自组织也表现出类似的困境。一方面,农民的自发组织形式非常有限。据民政部的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03年底,全国县级以上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总量达到14.2万个。这些社会团体绝大多数是在城市范围内的组织,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群体中,社会团体数量非常有限,即使存在,也基本是与经济技术相关的专业类协会,或者行业协会,种类远不够丰富。这种情况反映了农村的社会生活很大程度还局限在为生产服务的单一经济维度中,同时也与政策限制密切相关――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民间组织,禁止设立气功功法类、特定群体(退伍军人、下岗待业人员、打工者等)类、宗族类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民间组织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民间组织”,因而农民协会,尤其与农民权益维护相关的农民协会,也被视为“特定群体”类组织,在各地受到限制、取缔。

另一方面,即使存在农民的组织、网络,在维护自身权益、改善村庄治理结构上作用也远不理想。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北京等许多地区,都曾经出现过农民维权协会、农民减负协会等不同形式的农民协会,例如在湖南这个上访大县里,有不少长期的上访户,他们为自己的事情上访,积累经验后更成为村庄的上访代表,这些人在上访的过程中彼此结识,交流政策信息、上访情况,互相支持,以后形成具有共同目标、固定召集人、集体行动的网络。仅在衡阳县,就有近3000人的上访代表网络,覆盖各个乡镇、村庄,他们在信息沟通、号召动员上具有相当的能力,但是数年减负维权的经验,并没有使他们看到多少真正的效果。代表们普遍感到,这样做的压力太大了,代价太大了,效果却似乎还是遥遥无期,上访事件很少得到解决,政府的不规范执法仍在继续,上访代表自身的家庭、生活、经济条件、心理,甚至身体状况等,反而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为什么人数如此众多、组织良好的农民网络,对当地治理结构作用甚微,其维权效果也同组织形式似乎很不成比例?其中反应了农民维权的困境:首先是政策法规限制了农民组织存在的合法性,有几个乡镇的村民都曾经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减负维权协会,但是很快被以“非法组织”下令取缔了,这使得农民的联合只能是“影子”式的,没有正式的组织机构,不能公开以组织的名义行动,也影响了各方面的认可程度。但组织合法性并不是唯一的解释理由,因为联合实际上是存在的,而且有行动的能力。我们在观察中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即在庞大的网络中,每个人关注的还是原有的个人诉求;自己的网络连接起来,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上访。这使得群体联合的方向,趋向于强化个人诉求愿望,导向更强的对抗。这种状况不仅来自于农民的原因,实际上也构成一种政治文化。几个持续没有解决的上访案例都曾经求诸于法律的途径,但他们认为不能获得法律公正,有的即使判了胜诉,数年下来也没有任何执行,权益还是没有得到维护。于是事情再次转回到上访。代表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上访什么也解决不了”,但是面对未来的解决途径,又都众出一词“还得上访”。二、从联合维权走向乡村建设

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民主选举,完成“自治”,还不足以实现民主;维权自组织“组织”起来,形成联合力量,仍不能有效地维护权益。这提示我们思考自治和联合力背后的东西:民主是什么?组织起来做什么?

我们在安徽看到一个与其他农民协会很不同的实践:阜阳市三合镇南塘村的“农民协会”的“蜕变”。这里的农民组织受到报道,政府也比较认可:老年协会、文艺队、经济协会,都做得不错。因为它最早也是维权的农民协会,所以人们的初步印象是:维权做不下去,转而做点温和的事情,是农民协会无奈的“蜕变”。但是实地的考察却会发现完全不同的判断:这里维权协会的转变,对维权、组织提出了更新的思考――什么才是乡村建设的目的?

南塘村农民组织的发起人杨云标是西安政法学院大专文凭的南塘村村民。他终于成功检举查处了村帐务问题,从而成为一个维权的代表,2001年他们尝试申请成立“三合农民维权协会”,协会遇到同湖南农民协会同样的命运。在利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村民上访、对抗、维权获得一定威信之后,杨云标却决定离开这个思路:“上访、维权斗争是成功的,但是它没有成效:我们获得了批复、胜诉,但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而每个上访者都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我们并没有获得快乐的生活”。他向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维权的目的是什么?不是拿到“胜利”的证书,而是拥有具有人格的生活,实现公民应有的权利。

南塘村的实践总结出乡村建设的三个原则“理性维权、科学致富、文化启蒙”,他们自己定位为“以文艺促进参与,以参与促进合作,以合作促进互助,以互助促进发展”,因而也被视为“新乡村建设者”。从联合――力量――对抗――维权的思路,到南塘村的三原则,显现了从农民协会到新乡村建设的一个飞跃: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的运作逻辑。

具体而言,南塘村实践的特色是:第一,维权的理性逻辑。突破维权就是对抗的思路,“不再愤怒了,也不再针对哪个村干部了”,讲法律、讲道理,同时充分了解各种信息,改革维权的方式,比如了解程序,知道和人访是一样的效果,不再化高成本上访,而是改用多方,成本小了,对乡镇干部反而更加具有了约束力。第二,以经济带动农民发展。他们组建了经济合作社,给村民购买低价、可靠的种子、化肥等,激励村民的互助、信任。尽管形式上看这种联盟不是维权的组织,而由于彼此的联结增强,村民面貌改善,维权的效应反而增强了。第三,以“人”的发展为最终目标。“农民有尊严有微笑的权利”,基于这样的理念,南塘村各个方面的建设都落在“人”的发展。2003年大学生支农团更带来文艺演出队和老年协会的创立,他们的活动例如老年协会为普通的老人开追悼会――从来只有干部才享有的待遇――让他的一生有所印记,离去得有尊严;组织十佳好儿媳和十佳好公婆评选,让家庭的平凡者获得认可;设立“新乡村建设奖”,鼓励村民参与建设自己的家园;激发各种参与和表达的活动,大声说“我要做公民,不做老好人”…

南塘村乡村建设的实践是有效的。它与其他维权运动的效果不同的是,它的维权效果更象一个“副产品”。由于村民的意识、村庄的氛围变化,三合镇的政府行为变得比其他镇规范得多,互相自觉尊重成为了新的游戏规则,干群关系发生了变化。杨云标在面对记者采访中总结:“以前主要做对抗性的维权,现在则更多在从事建设性的工作”,“三农问题的坚硬,民间力量的脆弱,让我们并不奢望能在短短两年内产生极大的社会效应,彻底改变社区内的三农问题。但我们的工作将极大提高社区内农民的参与意识、扩大参与力量,并最终促成政府认识到这些活动的正面性,促成政府与民间一起努力,将这条乡村建设的路持续下去。”

南塘村为新乡村建设运动提供了一个值得思考的案例。事实上,各地农民协会的维权组织也都意识到了对抗维权途径的困境,如湖南衡阳县的减负代表们,现在也在逐步寻找与体制内空间结合――如竞选村委会主任――的模式,以及与政府沟通和对话的途径。

无论如何,乡村治理结构的改善不会简单是一种力量压过另一种力量而取得的,它需要跳出原有的游戏规则,确立一种新的秩序的逻辑。那么这种秩序规则是什么样的呢?这正是新的乡村建设所要去关注的。

三、新乡村建设及其启示

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农村问题的研究者和实践推动者们开始在中国探索一种乡村建设运动的道路,区别于20世纪30年代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等人兴办的中国乡村建设实践,这一轮的尝试被称为了“新乡村建设”。

新乡村建设发起的代表是2003年温铁军等人在河北定县兴建的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这一试验正在山东鱼台县的姜庄村、湖北房县三岔村、内蒙古自治区乌东旗乌兰村等全国20多个村庄开展起来,还有茅于轼等人在山西临县龙水头村兴办的小额扶贫贷款、香港乐施会在云南等地设立的扶贫项目,上述提到安徽南塘村的杨云标组织农民协会的转变也是更具有内生性的一例。这些模式各有不同,但都显示了一点:他们力图在现有村庄结构之上,建立新的组织和新的秩序逻辑。

从这个意义上,新乡村建设最需要思考的是秩序建设的途径。

第一个层次是改善既有体制内的乡村治理结构。村民自治组织、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目前的民主效果有限,但如果与新的乡村建设思路结合起来,则可能发挥超出预期的力量。湖北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的实践可以看作这一种“新乡村建设”的典例。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在通过独立竞选当选市人大代表后,做出了大量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举动,包括在各乡村实践性推行民主选举教育,发动百余名人大代表联署议案递交国务院湖北省江汉立市的意图,支持十余名小学生及其家长状告潜江市教育局乱收费行为等,姚立法对于秩序推进的试验思路是:“严格依照中国的法律,民主究竟能推行到什么程度?”

第二个层次是乡村社会的新型治理主体的生长。从100多年前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对乡镇自治和志愿社团的重视,到当代帕特南对民主运行的社会资本理论的发现,都强调了公民自组织对民主治理的重要意义。多元的经济组织、互助组织、文化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建立,是改善村庄行政区划的纵向关系纽带和宗族的强关系纽带,加强横向的、弱关系的社会纽带――从而增强社会资本的重要途径。

第三个层次是文化治理结构,也就是人的社会认同的重建,这应该是新秩序构建最核心的层次。组织往往只是个体的延伸,如果个人没有公民意识,结成的组织也不可能成为公民社会多元组织的一部分;如果个人不意识到平等的人格、尊重、公共精神、法治公民权利,那么自治的组织也还是小小王国的皇权统治。如前面所涉及,如果人们不满村官腐败,不是反对“贪”,而是反对自己没有贪的机会;如果面对政府不规范行为,不是要求规范政府,而只是要求挽回自己受到的不公,那么选举的自治,和人群的联合,都不能解决最后的问题。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文化双重性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系统的提出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内容包括文化、风俗、社会法治、社会安全等多方面内容,这些内容中文化作为影响力最广泛的元素,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化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体现:一个是物质文化满足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的作用,另一个是精神文化提高人类综合素质的作用。物质文化是有形的、易变的,精神文化则是无形的、相对稳定的。

一、乡风文明中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和变化。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政府逐步发展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急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文化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然而相对于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相对滞后。西方文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逐渐渗透和融入到我国的文化市场中来,同时随着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成熟化,我国主体文化正承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加之我国对传统文化继承的缺失,导致我国传统文化的流失,我国的本土文化正面临着被外来文化覆盖和同化的现实。

文化是人类实践的反映,实践是文化的本质属性然而文化又能指导实践。文化冲突是文化交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文化建设中,应该着重突出我国特有文化的优势,汲取世界上的优秀文化应该只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补充我国的文化建设。如果过分依赖国外的文化理论那么我们势必会被导入一种误区,使我国自身的文化走入僵局,更容易陷入被西方文化西方同化的尴尬境地。

二、在文化的双重性中探索乡风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在物质文化中文化显性作用

目前我国存在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由于一直对农村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城乡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差,农村文化管理系统几乎成为摆设。加上长期以来文化建设只是“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这些文化发展形式过重强调外部植入而忽略了农村自身的发展培育过程。这种植入文化的发展模式导致农村文化发展缺乏生命力,一旦停止外部文化输入农村文化的发展就会陷入僵局。

当代农民大多是改革开放后经历土地承包的新型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有一定的物质文化需求,手机,电脑等新的科技设备的购买逐渐增强。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对电脑等高科技设备的使用还是相对浅薄,在利用互联网等便利网络资源查询信息方面还是相对落后。通常电脑在家里成了摆设,有的成为孩子的游戏机,还有的仅仅是当起了电影设备,对于网络科技信息的利用还是相对较少。

2.在精神文化中文化隐性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精神生活贫乏,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单一对新知识和新事物的认知缺乏主动性。另外农民对于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农忙时农民没有时间学习,农闲时农民大多看电视、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为主,很少人会主动学习提高自己。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依据,农民自身主动性的缺乏是目前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三、对乡风文明建设中文化建设的对策

1.重视隐性作用的影响

第一,改革农村文化的发展机制。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发展过多依赖外部力量,忽视了依靠自身的发展。尤其是很多农村的传统文化的传承存在问题,传统的节日氛围越来越淡化。改革现有机制提高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使文化能人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文化主体,拥有文化主导权,带动大多数农民都能积极的参与到乡村文化建设中去。

第二,重视传统文化地位。农村是相对封闭,是具有相对封闭传统文化的社区。有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存在农村社区中,重视和保护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仅对提高乡风文化建设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带动农村自身物质文化发展有巨大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2.提高显性作用的影响

第一,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镇政府应当提倡各个村建立图书馆为农民提供学习的客观条件,另外政府部门应当扩大家电下乡的覆盖范围和财政补贴力度,扩大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以及互联网的覆盖范围,利用原有广播文化站体系继续对农民的主体意识加以正面引导。

第二,针对农村的实际开发技术性教育体系。农村自身教育条件有限,很多人义务教育结束后就不再接受再教育,有点只是传统的农业技术,致使很多人一年到头都只是收入甚少。开发农村技术教育体系,可以使农民自身的技术教育提高的现代水平,拥有先进的思想,会使用先进的技术,利用自身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农民网络课堂的建立。对于农民用电脑的技术专门开设网络普及班,有利于农民在农产品种植或养殖中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也有利于在购买种子和销售产品时也可以多渠道供销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小云,赵旭东,叶敬中.乡村文化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乡村文化建设;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3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47-02

收稿日期:2010-01-08

作者简介:刘翠(1984-),女,山东临朐人,助教,硕士研究生,从事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200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 这表明,国家已经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把当前的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纵观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是不一样的。每一时期的乡村文化建设都有着不同历史阶段的烙印。

一、近代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梁漱溟和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运动。梁漱溟和晏阳初关于中国乡村的思想理论中有的直到今天仍然符合当前中国乡村的实际情况,这些关于中国乡村的有积极意义的乡村建设思想对于乡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梁漱溟认为,“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 [2] “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2] 梁漱溟认为,近代中国农村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是中国传统的文化秩序被破坏,而新的文化精神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他主张以孔子儒家思想和儒家精神来进行改造和建设,立足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进行农村社会的改造。

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以“除文盲、做新民”为宗旨在河北定县进行乡村平民教育实验。他认为,中国农民普遍存在四大病害“愚、穷、弱、私”,即文盲率高、生活水平低、体弱多病、自私不团结。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以文艺教育治愚,以生计教育治穷,以卫生教育治弱,以公民教育治私的四大教育手段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方式相结合,以对农民的教育改造为核心,进而对整个农村进行综合治理改造。晏阳初的以平民改造为核心的乡村改造理论对于乡村文化建设中培养农民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当代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

建国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也面临着从未有过的机遇。此后的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都是全新的,这种全新的发展理念把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的文化观

的文化观念是中外两种不同思想观念碰撞融合的结果,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最终创立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首先论述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的关系,他指出:“一定的文化(当做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3] 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唯物辩证关系原理,科学地分析了经济、政治、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根据中国的国情,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3] 在这里,明确地论述了中国文化发展的目标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中国化的具体体现。

还提出了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态度方法问题。他指出:“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4] 对于外来文化,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学习、接受外国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的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5] 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文化观点,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邓小平的文化观

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战略目标,其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重要内容。邓小平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

邓小平首先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6] 他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目标,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7] 邓小平提出培养“四有”新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目标,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在中国的具体表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创新。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其中文化开放的思想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在对待外来文化的问题时,邓小平认为,要大胆吸收外来优秀文化,充分利用国外发达国家的一切进步的东西为我所用。他指出:“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故步自封是愚蠢的。” [7]

邓小平关于文化建设的基本思想,对我们当前进行的乡村文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当前进行乡村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三)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理念的提出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8]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正义公平、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9]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8]社会和谐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社会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而社会文明的发展,又离不开文化建设。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既要重视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更不能忽视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8]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村和谐文化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加强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要内容的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科学、法制意识,加强对农民的现代化观念的教育,推动农民的观念变革。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引导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观念,促进农村社会现代化,保障农村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5-12-12(1).

[2]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0-22.

[3]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3-709.

[4]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3.

[5]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1.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08.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44.

[8].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一、引言

乡村有景观吗?乡村有园林吗?乡村需要景观园林吗?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在大地景观开始深入人心的现代,对于中国规划建筑界,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众所周知,乡村既是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细胞,也是中国绝大部分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区。乡村园林以乡村景观为背景,乡村景观在客观方面包括地理位置、地形、水、土、气候、动、植物、人工物等,在主观方面包括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生活习俗,乡村园林正是在这种综合的景观中孕育、演变、发展、生成,所以乡村园林与乡村景观密不可分,故而,乡村景观园林也就成为本文的论题。根据人类聚居环境学理论(刘滨谊1999),作为乡村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背景,乡村景观园林作为乡村规划的基础背景,它对整个村落的布局、特色的塑造和生态环境的保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的面貌、格局、规划、建设决定着乡村环境的生死存亡。合理而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表面看上去朴实无华,然而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因材致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其内在却是丰富多彩、形态各异、耐人寻味的,其中,不乏有许多优点而令今天的城市人神往。当今中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村景观园林在乡村人类聚居环境规划建设中的作用、地位日渐重要。对于迅速城市化的乡村地带,乡村景观园林正处于十字路口,迫切需要予以定位、定性、定向、定型,而对于当今那些步入病态衰败的城镇,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无疑将成为“治病”“健身”的一帖灵丹妙药。

在学术界,德国、荷兰、奥地利、美国、日本、韩国等工业先进国家早已关注乡村景观园林这一领域,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与规划实践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二、乡村景观园林的含义

“乡村景观园林”(RuralLandscapeandGarden)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对其研究的范围和研究的对象,目前还尚无完整而确切的定义。单单从字面上看,它由“乡村”和“景观园林”两个概念组成。这里用“乡村”而没用“农村”一词,主要因为农村是与农业产业联系在一起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如今在农村,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有一部分并不一定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事活动,因此,用“农村”来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难度域概念,泛指城市和原始无人聚居地带以外的一切地域,特指城市(包括市和镇)建成区以外的地区,是一个空间的地域系统。“景观园林”的定义可以分解为“景观”和“园林”两个方面。对于“景观”,从景观规划设计学科角度,笔者曾有阐述:扼要地讲,景观包含着地球表面自然的、人工的人类聚居环境,并且与社会、文化、习俗、人类精神、审美密不可分(刘滨谊1990,1996,1999)。对于“园林”,张家骥先生在《中国造园论》一书中汇总了许多专家学者对“园林”的理解和定义(张家骥1991),并在此基础上对“园林”下了定义:“园林是以自然山水为主题思想,以花木、水石、建筑等为物质为表现手段,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视觉无尽的,具有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因此,广义的乡村景观园林是非城市化地区人类聚居环境,其以大自然真山、真水等自然材料而形成的具有审美价值、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乡村景观园林的界定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过去许多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目前已成为城市园林,它们不在笔者所研究的范围内。

三、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目标

乡村景观园林存在着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传统乡村景观园林伴随着农耕文明而出现,随着工业文明及当今后工业文明的进化,乡村景观园林同样也在走向现代。其演变的根本动力是乡村人们生活的演变,乡村景观园林始终与广大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然而,它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一直未引起学术界和规划设计界的关注重视。

从历史的演变着眼,就乡村景观园林与中国古典园林的关系而论,乡村园林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地位也不容低估。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以为中国传统园林起源于古代帝王的苑囿,这是极为片面的。根据不断的考古发掘和对古代诗歌的深入研究,人们发现,其实全世界最早的园林应该是原始聚落中及周边的园圃和树木绿化等实用性的园林化的土地,它也是中国园林最早的雏形,并对后来发展起来的恬淡素静的文人村居园林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就是明清之际的文人园,也不断从乡村园林中得到启发,从中汲取营养(刘天华1994)。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乡村园林在中国园林发展历程中,起着基础和源泉的作用,尤其是乡村园林为江南文人园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素材、丰富发展了中国古代园林文化,这是确定无疑的。

从现代人类聚居环境建设入手,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增长的进程中,村镇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截止1998年底,全国有建制镇17015个(不含县城关镇),集镇29118个,村庄3557700个,随着撤乡建镇和拆村并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建制镇比上一年增加480个,集镇减少1206个,村庄减少101635个(1998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这种乡村城市化不是意味着把乡村变为城市,而是在于节约用地和提高乡村居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因此,随着乡村城市化的不断进行,乡村居民的居住方式、居住文化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许多传统的聚居村落也将随之消失。乡村城市化使乡村景观园林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一方面,一些有研究价值的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已经或将要遭到扼杀的命运;另一方面,乡村城市化已经或将要产生出新型的乡村景观园林。新一代的乡村景观园林应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何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乡土文化,创造出具有乡村特色而非城市发展模式拷贝的现代乡村景观园林,以改变当今新建村落的平庸无味、千村一色的状况,这是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基本目标。

四、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动态

国外许多工业先进国家在这一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如德国、荷兰、奥地利以及美国和日本在乡村景观(RuralLandscape)、乡村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方面都有非常成熟的经验。但由于现有的资料和技术手段有限,对当前国外在乡村景观园林领域的研究成果没有更详尽的资料,但仅此还是可以看出,国外非常注重对乡村景观的系统研究。

在国内,有关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和发展,尤其是对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几乎都是一片空白。长期以来,人们更多地是关注中国传统园林的研究。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与之相关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4.1传统地方性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结合农村园林的实例对江河流域的农村园林的产生原因及其特色分别进行了阐述。此外还有对徽州古典园林有较为详细的研究(程极悦1987,肖国清1988,殷永达1993,张浪1996),这些文章对乡村园林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例。

4.2传统乡土建筑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彭一刚院士的《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一书(彭一刚1994)为代表,该书的视点不只停留在乡土建筑上,而是切入到传统村落的研究,对村镇的景观进行了分类和分析,其中包含了构成乡村景观园林的一些要素。此外,陈志华教授等人编写的《浙江省新叶村乡土建筑》和北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持的《诸葛村乡土建筑》两套乡土建筑丛书的有关章节也阐述了乡土文化和乡村景观的关系(陈志华1998)。

4.3历史文化传统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古村落:和谐的人聚空间》两本书为例,作者从风水的角度阐述了风水思想与风景、园林、建筑及城市设计的关系,在风水对园林规划的启示”一节中,着重论述了乡村园林的一种类型—水口园林。在中国古村落的景观建构中,分别就村落“八景、“十景、水口园林、村落点景建筑等进行了阐述。

从上述的研究成果来看,虽然有一些与乡村景观园林有关的研究成果,但不成系统、很不完善。乡村景观园林尚未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课题来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基础调查、分析论证。

4.4空间格局演变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从人类聚居环境学的角度,选取从古至今的村落实例,分析乡村景观的构成元素,对空间化、时间化等可以量化的元素予以量化,分析其演变发展。

4.5现代人类聚居环境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一书为例(刘滨谊1999),以生态意识、大地景观等现代思想为世界观,以“设计结合自然、现代宏观区域景观规划等理论方法为导向,书中重点分析阐述了欧、美等国现代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与实践。

五、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内容

虽然乡村景观园林只是乡村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它却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的各方面。乡村景观园林所要研究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历史、地理、建筑、民俗、社会结构、景观、环境、艺术等等。综合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了下列乡村景观园林的主要研究内容:

5.1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

5.2乡村园林在中国传统园林中的地位和作用。

5.3乡村城市化和现代化对乡村景观园林所造成的影响冲击。

5.4乡村景观园林与社会形态的内在关系。

5.5乡村景观园林与乡村经济的内在关系。

5.6乡村景观园林与乡土文化的内在关系。

5.7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

5.8乡村景观园林的空间格局特点。

5.9乡村景观园林的艺术处理。

5.10乡村景观园林的未来发展模式。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重点不在于保护传统的乡村园林,而在于寻求乡村景观园林规划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尝试地探索未来乡村景观园林的发展模式,以便能切实有效地指导今后乡村规划中的乡村景观园林规划设计,创造出超越城市的自然而和谐的乡村人类聚居环境。

六、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方法

国内有关中国造园理论的论著很多,在此基础上采用文献资料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文献资料是了解乡村景观园林形态构成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包括地方史书、地方志、家谱等,这些文献资料对村落的选址、布局、发展等都有详细的记载。目前乡村景观园林需要大量的基础性研究,这就必须建立在大量实证的基础上,然后从社会、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来进行分析、比较,找出规律。由于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大多遵循自然法则,随着村落的布局而形成,很少受到来自外界人为规范的约束。因此,选择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实地调查和测绘,并结合对当地居民的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在居住方式和价值观上的变化,以及他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受到来自村镇规划标准和农村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因此,还需要认真领会政策、法规的精神。通过对乡村景观园林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通过实证对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和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分析、比较,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内容和形式的演变;总结归纳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分析乡村景观园林的构园特色;找出乡村景观园林成园艺术的规律和特点。乡村景观园林研究不是单一学科所能解决的,它在景观建筑学、生态学、地理学、城市规划、建筑学的基础上进行多学科、多角度交叉综合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方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七、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意义

乡村景观园林有别于城市景观园林,城市景观园林是通过人工再现自然,而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运用自然,更为朴素地保留着更多的自然真迹,从艺术追求而论,如果说,城市景观园林是“虽由人作,宛自天开”,那么,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虽由天作,宛自人开”,各自的艺术倾向不同,并无艺术的高下之分。但是,倘若从自然美的角度来看,乡村景观园林远比城市园林自然优美。“师法自然”只有从乡村景观园林中才能获取第一手的灵感源泉,而目前国内的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界在这一领域几乎还处于一片空白,因此,对于乡村园林的研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7.1建立乡村景观园林的观念意识

乡村园林虽然早就出现,但是由于人们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对乡村园林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以致于长期以来没有人对它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通过建立乡村园林的概念,使人们对乡村园林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从而激发更多的人从事乡村园林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以填补国内在乡村研究领域的空白。

7.2发掘保护传统乡村景观园林环境

中国现存的皇家园林和私家园林大多为明清时遗留下来的,而乡村园林由于长期以来受外界干扰少,因此,有的乡村园林还保留着宋元时期的风格,这对中国传统园林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创造现代中国乡村景观园林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探讨乡村居民对园林的需求,以及乡村园林对大地景观环境和改善生态的重大作用。乡村园林不仅具有朴素的自然美,而且它和人们的平凡生活保持着最为直接和紧密的联系,因此,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根据乡村的功能要求、景观要求和经济条件,创造出优美的乡村园林艺术形象,这对于我国未来乡村规划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①刘滨谊,风景景观工程体系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0

②刘滨谊等译,图解人类景观——环境塑造史论1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6

③刘滨谊,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

④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地理学报,1998,[6]:365~370

⑤张家骥,中国造园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

⑥刘天华,中国古典园林之美—画镜文心.生活1读书1新知三联书店,1994

⑦农村与景观.台湾大学农学院农村规划与发展中心编译,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8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作者:张秀玉 李国良 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现状分析

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河北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仍然比较落后。从总体上来说,农村面貌没有根本改变。就环保而言,由于城市和农村的主导产业和人口密度、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城乡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农村主要面临的是农业生产和生活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乡镇工业污染、地膜白色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等环境问题。除城乡环境问题的差异之外,不仅城乡环保的制度与政策存在差异,城乡环保资金投入也存在差异,导致城乡环保的成效存在巨大差异,农村的各项环境指标要远远低于城市水平。课题组认为括我省在处理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上,存在工业向农业、城市向农村转嫁外部成本的现象,环保这一公共产品的提供存在严重的城乡差异,主要表现为农村环保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损害了社会公平。改变这种差异,明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责任,完善环保供给,建设良好的农村环境,正是本课题的初衷。近年来,河北省在农村环保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2009年7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内首部推进污染减排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立法建立“生态补偿金制度”等。根据《意见》精神,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北省实施“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优先选择位于环境敏感和重点区域100个乡(镇)的1000个行政村作为试点,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从2009年开始,连续三年,集中实施“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按照计划,试点村庄村民饮用水合格率要大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2]。到2011年,试点任务全部完成,1000个试点村庄全部达到规划整治的示范建设要求,并逐步扩大试点效应,在全省建成了一批部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城)镇和生态村[3]。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有必要全面地对河北省农村环保现状进行分析。本课题组拟通过河北省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比较来分析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在指标体系方面,本课题采用的是世界经济合作和开发组织(OECD)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提出的环境指标的“P-S-R”概念模型,即“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响应(Response)”模型。在“P-S-R”框架内,某一类环境问题,可以由三个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指标类型来表达: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状态指标表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状况;响应指标表征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城乡环境压力指标的比较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在比较环境压力的城乡差异时,课题组选取了人口数、人均收入水平、文盲率等指标(见附表)[4]。对环境的压力从附表的数据看来,城镇与农村人口数相差并不悬殊,这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然而人口的多寡并不意味着对环境压力的大小。由于城乡分属不同的功能区域,城市人口集中,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主,农村人口相对分散,以发展农副业为主,因此,城乡面临的是不同的环境压力。在关注城市人口激增给环境带来更大压力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人口给环境带来的压力。河北省的耕地面积由于水土流失、荒漠化、污染、城市扩张占地等原因逐年减少,2010年,人均常用耕地减少到了0.09hm2(数据来源:省经济信息中心青年经济问题研究小组研究报告)。耕地面积的减少,必然促使农民或使用能带来更高产量的耕作方式(如地膜等),或施用更多的化肥和农药以取得更高的产量,这些都会给农村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对环境的压力从附表的数据来看,河北省城镇居民201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263.4元,农村居民同期的数据为5958元。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的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农业政策和农村税费政策的调整带来的农业进步,另一方面,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被视为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典型,但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在为农民带来更多收入的同时也给农村环境带来了更为巨大的压力。另有数据显示,按照我国2008年底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标准,河北省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3.1%,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农村人口。在落后偏远地区,由于收入水平很低,在生活能源选择方面无法采取沼气、天然气等环保能源,依然使用木柴、秸秆、木炭、煤炭等非环保能源,而这又成为农村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环境的压力分析自198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来,河北省的义务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够均衡,而且这种现象越来越明显。具体体现在政府的财政投入、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师收入水平、教学质量、学校布局还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等各方面[4]。同时,文盲率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乡居民文化教育水平的差异。河北省总人口2.61%的文盲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地区。另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其中,河北省网民规模达到2197万人,同比增长19.3%,互联网普及率为31.2%,从城乡互联网的普及率来看,互联网在城镇的普及率是44.6%,在农村仅为15%[5]。农村互联网发展速度慢于城镇发展速度,互联网在城乡的差距在拉大,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有扩大趋势。文化教育水平和环境压力之间的关系虽然无法准确量化,但是文化教育水平确实影响到居民环保的知识和意识,农民耕种方式的选择,各种农药化肥的使用和发展乡镇企业的思路。在一些文化教育水平落后、与外界信息沟通水平低下的农村地区,甚至还在不停地毁林开荒,滥用农药化肥,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在上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河北省农村面临的环境压力正日益增大,而且农村的广大环境是城市环境之源,应对农村环境面临的压力给予足够重视。城乡环境状态指标的比较农村环境污染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由现代化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造成的各类污染,简称农业污染型;二是由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简称生活污染型;三是由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简称工业污染型。随意焚烧秸秆也成为我省农村空气的一个重要污染源。据统计,2006年河北省秸秆数量在4500万吨左右,其中生活能源仅占比例为22.5%,而每年直接焚烧掉的就有2亿吨,不仅造成能源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严重地污染了空气[8]。饮用水质量2010年,河北省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7.2%,比2009年提高4.8个百分点,比2005年提高了18.1个百分点[9]。该省各城市地区都在积极实施城市水体改造,城市水体质量不断改善,城市自来水基本普及,饮用水质量不断提高。相比较而言,农村地区的饮用水质量普遍较差。2007年2月河北省水利工作会议确定,将解决2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70%以上的人口要通过推行联村集中供水解决。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我国将用10年时间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河北省要解决农村196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10],任务十分艰巨。据2011年的报道,河北鲍邱河10余年因工业污染从清河变死水[11],像这样的个案不在少数。绿地面积和水土流失状况据统计,2009年河北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7000hm2,比上年提高2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m2,比上年增加1.7m[12],说明河北省城市绿地有较大增长。相比而言,该省农村地区的情况不容乐观。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广大农村地区。河北省地处干旱、半干旱气候区过渡地带的荒漠化敏感区,长期以来,受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局部地区土地生产力低下、瘠薄甚至荒芜[13]。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自然植被破坏、风沙肆虐、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荒漠化现象严重。据统计,2008年河北省共有荒漠化土地2719588.31hm2,占河北省国土总面积的14.49%,居全国第八位。其中,耕地中不同程度荒漠化土地总面积达1831994.76hm2,占全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7.36%,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1.66%;林地荒漠化土地和草地荒漠化土地分别占全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6.38%和4.73%,与全省总林地、总草地面积相比,分别占5.95%和22.74%[14]。虽然“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完成了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等造林项目,加大了集中连片、规模化治理力度,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形势仍不容乐观。农村地区水土流失、绿地面积的减少,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使耕地减少、土壤沙化、地力快速下降,淤积江河湖泊,形成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环境污染与诱发症在该省城市环境质量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健康状况日益改善的时候,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部分农村地区长期使用含氟(砷)量高的煤炭,引发人们氟(砷)中毒,而得的地方病可预防而不可治,严重侵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受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1998年河北省污灌面积约1.598×l04hm2(主要是指利用城市下水道污水、工业废水、排污河污水及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纯污灌区和间歇利用地表水灌溉的,并且有一定灌溉设施如水泵、灌渠等的灌区),占当年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46%[15]。还有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被占用或毁损的农田面积不断增长。农村环境污染已经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农村有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土壤已经受到严重污染,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对粮食作物及蔬菜的产量和质量都有较大的影响,对当地居民健康已经产生危害;2007年河北医科大学对污灌区的疾病死亡率进行调查,分析近期污水灌溉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变化。通过调查及分析,污灌区的全死因标化死亡率为:525.78/10万,净灌区标化死亡率为453.14/10万,污灌区标化死亡率比净灌区高[15];与清灌区对比,污灌区的恶性肿瘤引起的死亡率都要高。这也成为河北省新农村建设不得不可虑的重要省情之一。

河北省城乡环境响应指标的差异

在应对城乡环境问题、提供环境保护这一公共产品的时候,河北省与全国情况类似,采取的还是“城市中心主义”的做法,无论是在环境保护的制度与政策上,还是在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上,城市和农村还存在较大的差异。重视程度有差异按照国家环境“九五”、“十五”规划的要求,河北省非常重视城市的环境保护问题。早在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就提出要到2000年使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地区,到2010年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并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到2000年的环保主要任务之一。“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省“十一五”环境规划也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工业污染防治、热煤电厂脱硫等列为环保重点工程。省“十二五”环境规划纲要也指出,要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城市粉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实行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重点开展火电行业和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防治,减少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可见,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仍然在广大城市地区,农村环保工作仍然薄弱。保护的制度与政策差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河北省建立起了城市垃圾处理办法、城市水质日报、城市空气日报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城市的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但是由于河北省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制度和政策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该省的农村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这些问题本课题将专文论述。资金投入差异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支出一直带有重工轻农倾向。相对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具体到河北省情况,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河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总投入为1600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约350亿元,现有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约400亿元,新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约500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约330亿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资约20亿元。直接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只占很小一部分,与农村广阔的地域面积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恶化现状不成比例。针对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课题组建议将环境保护重点逐步转移,由以城市为重点转化为城市与农村并重,在个别地区以农村为重点,最终将以城市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模式逐步向农村转移,促进城乡环境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环境协调发展。农村地域广阔、类型多样,涉及的领域极其宽泛,农村环境保护需要更广泛的公共政策和技术来支撑。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1]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随着我国农村物质文明的进步,破除长期和闲散生活结合在一起的陋习、歪风邪气和不良生活方式,塑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理念的新型农民,实现精神文明的持续发展,是一件漫长却又必要的大事。当前我国农民的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相反却出现了滑坡现象,部分农村的社会风气呈现恶化局面。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与实现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相比,其道路更长,面临的难题更多。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面临的难题

1.农民整体道德水平滑坡。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的经济发展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而他们的精神生活、精神世界却出现了严重的空白。吃请之风,攀比之风,大行其道,等等,昭示着农村社会风气日下。王东维、路建华研究发现:“农村各种思想文化激荡,鱼龙混杂,农民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的人生观有所抬头。”[2]

2.农村社会伦理规范失调。伴随着农民群体的流动,外出务工人员的大规模增加,包括婚姻伦理、财富伦理、孝道伦理、政治伦理在内的乡村社会伦理出现了一系列危机。首先是政治伦理的危机。对于农村基层管理干部拉选票、施小利的贿赂选举行为,以及选举成功后贪污腐化现象,相当一部分群众持无奈观望或接受的态度。其次是孝道伦理和婚姻伦理的失范。“黄、赌、毒”颠覆了农村父尊子孝、夫妻相敬的传统道德,“笑贫不笑娼”;高龄老人无人赡养,兄弟姐妹争相推诿赡养责任,有的虽然有能力赡养老人,但宁愿把钱花在赌桌或者酒桌上,出现了典型的道德失范现象。最后,乡村财富伦理的危机。农村的土地经营政策和免除农业税解放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追求效率和挣钱成为整体农村居民生活的主宰,但缺乏对财富流向的引导,助长了唯利是图、拜金主义、贪图享乐的扭曲财富观。因此,乡风文明的建设需要重建伦理调节机制。

3.流入城市农民的现代性增长缓慢。乡村文明的建设需要流动的农民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即不仅仅是致富观念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更新和道德水平的进步。而流入城市的农民接受现代城市的文明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申存慧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民虽然在城市务工,但由于农民在城市的低流动性和对城市主流社会生活的低参与性,农民的城市流动并没有对农民现代性的获得起决定作用。他们的流动是不接触现代性的向上流动,大众传播媒介的低接触度,流动的同性都导致了流动农民的现代性水平不如预期的高。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需要以农民的现代性为基础,从根本上缩小城乡的差距。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问题的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集中力量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农民保留优秀的文化传统、伦理道德,却长期得不到充分的重视,造成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手硬一手软,出现乡村文明建设的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1.当前农村公共管理机构的缺位,使乡风建设出现疲软现象。正气得不到弘扬,而歪风邪气正吞噬一部分本分农民的道德意识。如张三偷了李四家的一袋面粉,没有人会为这报警,因为他们担心的是男人出去打工后备受报复;丈夫酗酒,邻里邻居不敢伸头,自闭门户,怕的是自己受连累;儿子,做父母的规劝不力,只能暗掉眼泪。农村民风治理上反映的问题体现了政府在乡风文明治理方面的缺位,即精神文明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疲软状态。与城市社区相比,城镇对居民的管理细化到每个区、每条街道、每个小区,而农村的管理则是伴随着生产队的缺位,村干部的缺位,乡镇机构的缺位。要改变附着于农民身上的陋习,提高农民自身的觉悟意识,不能靠放手来解决问题。上世纪80年代的家庭联承包责任制放开土地的使用权,提高了农民的致富意识,但富而骄、富而淫、富忘本的价值观随之产生,形成一股以耻为荣的低俗之风,威胁到农村的稳定和社会整体的和谐。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一双坚强有力的大手在农村树起文明之风,这双手就是到位的乡风治理工作,不是贴贴标语,不是发发传单,不是广播吆喝几声,而是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重视对农民在思想道德方面的启发引导、弘扬正气。

2.城市缺乏对流入农民的接纳管理,困扰农民的现代性增长。农民在城市的低流动性和底参与性,与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紧密相关。他们无法获得融入城市的医疗、就业、教育政策。职业持续发展的不确定性与后代子女教育的问题注定他们只是城市的候鸟,拿到工资后返乡。总的来说,进城务工的农民虽实现了地域空间(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以及谋生方式(以依赖土地单一性增长到多元化)的改变,但城市的现代文明尚未植入他们的生活理念中,他们迷茫、失落,缺乏精神和思想培育的平台,缺乏对现代文明接受的底气和勇气,小农意识仍然是他们的主要思想特点。因此,要实现农民的现代文明素养的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的乡风治理工作,就要有全盘棋的思维方式,即要破除体制障碍和政策歧视,创造一个良性的流入环境,从而改善流入城市的农民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为农民的学习、提高素质和思想提升铺设通道。

3.乡村伦理调节机制的危机,呼唤乡村伦理规范的重建。细数农村社会生活的变迁,传统的小农思想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结合在一起加速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伦理道德制约机制的解体,事实证明,我们过于乐观估计农民自身的觉醒意识,显然已经缺乏说服力。对乡村伦理调节机制的重建,需要寻找合适的切入点来应对伦理调节功能的恶化。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是和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进程结合在一起的,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乡风文明的倡导和对不良风气的规范也会逐渐步入正轨,同时要提高认识,拓宽乡风文明建设的渠道,破除制度壁垒,做好流动农民的教育,重建乡村伦理调节系统。

1.破除乡风文明建设的难题,要完善乡村公共治理机构。首先,农村要配备有责任感、服务农村、热爱农村的基层干部,对基层干部的考核要突破经济发展单一指标的量化考核,要把乡村文明之风的治理与干部的个人政绩、晋升结合在一起。其次,应完善乡村管理机构的监督制度和权责明晰制度,督促落实乡村文明教育,避免走形式、做花架子式的教育方式,切实从农民自身的利益和和谐着手开展农村工作。最后,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积极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拓展农村公共文化的内容,发挥农村公共文化的健康导向作用,做好农民的思想教育,提高新农村建设主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到位、规范和有序。

2.搞好乡村文明建设,要做好流动农民的管理工作。首先要破除体制障碍,根本上扭转城乡二元结构的居民区别待遇。破解城乡二元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应遵循“先易后难、先低后高、先急后缓”的原则,从围绕降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提高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入手,实施制度创新。其次,要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公民教育体系,加强农民工的学习、改造和提升。要落实教育的主体,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组织和管理农民在城市居住地的教育培训。要拓宽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领域,突破单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转向综合素质拓展,注重实用性,诸如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亲子教育,定期开展相关的咨询和培训工作,指导进程农民在不同空间更好担当不同社会角色的方法和技巧,引入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指导农民工丰富和充实闲暇时间,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等。最后,要破除城市教育壁垒,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从用工制度上,落实城乡同工同酬待遇,从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实行同城准入对策。

3.落实乡风文明建设,要重视乡村伦理的重建。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做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教育,制定长期的规划和切实有力的近期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方针,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定期组织群众参与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生动活泼、感染力强、贴近农民心坎的农民道德文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确保乡风伦理规范的整合作用。其次,建立不良乡风的治理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整治低俗恶风的蔓延传播。再次,完善乡风文明建设的奖惩机制。对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优秀典范,可以进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而对思想落后、道德败坏的成员要及时进行规范、批评和教育,做到奖惩分明。最后,应建立针对农村的常设的文明风气救助渠道。群众的事无小事,农村很多恶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在事情萌芽之际没有救助渠道,以致逐渐恶化。因此,着眼于建立加强农民道德教育的常设机构,尤其注重针对农民日常生活习惯的教育引导,将有助于加强乡村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乡村文化旅游住宿品牌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旅游不仅成为了人们精神生活消费的一种形式,也成为各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时代的产物,以乡村文化风俗体验为主体,在传统的农村休闲游的基础上,拓展其项目,打造成自然、文化、建筑为一体的新型旅游模式。贵州省要充分利用本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不断开发旅游住宿项目,以旅游和住宿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贵州的旅游市场形象。

一、乡村文化旅游住宿品牌化的现状

1.1 缺少品牌经营管理,与地方环境不协调

当今时代,同质化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而品牌经营、特色服务营销已经越来越成为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乡村住宿业在特色服务营销方面理念保守,缺乏立足地区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住宿服务业的长远眼光。地区分散经营,没有形成建设地方特色住宿产业、共同打造乡村文化旅游住宿品牌的长期、合理规划,只是地区性的分散管理和各自建设,难以树立统一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旅游住宿品牌。贵州住宿业在的品牌建设和特色服务营销上需要加大投入,努力建设自身行业品牌,以良好的特色形象促进住宿、旅游的协调发展。此外,开展生态旅游对旅游区周边环境的要求很高,而其中良好的旅游住宿环境有助于让游客体会到原始、自然的美丽风光,获得原生态自然环境带来的身心满足。

1.2缺乏地方发展重点,难以区别地区特点

在众多旅游景区中无论是旅馆的建筑外形还是内部的管理系统,内容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无法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贵州旅游区的旅游住宿没有形成个性与层次差异,难以满足生态旅游游客高品位、多样化的需求。除了部分村寨还保留久远而古老的特色建筑外,有些旅游景区建筑更出现了抄袭或模仿现象,文化同化现象严重,例如镇远古镇,虽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如山地间的四合院,但同时也出现了与徽派建筑相似的建筑群落,而国外成功的生态旅馆都是各有特点:如洪都拉斯首都伯利兹城的黑石旅馆、斯里兰卡的泥屋、澳大利亚生态spa村、印度水上船屋以及莫桑比克的沙滩旅馆等等,这些都切合了生态的观念,构建不同主题的旅馆,使游客能够在于自然和环境的融合中得到释放和满足。与其相比,贵州的旅游住宿缺乏地区特色的有效利用,没有形成地区特点。

1.3缺乏特色服务内容,没有地方风情

国外成功的生态旅馆,大都是极力突出自身特色来吸引游客。例如西奈半岛的天窗小屋、中美洲岛屿打造的茅草屋等等,都是紧密结合当地自然生态特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旅馆,让游客在浓郁的地方风情中获得身心的放松。贵州在发展乡村旅游地方住宿时,没有有效利用当地的民俗文化、本土资源,形成地方特色的规范推广。贵州乡村旅游区的旅游住宿几乎看不到任何个性与层次,无论是旅馆的外形特征、装潢设计还是内部的服务设施,都向现代城市的宾馆住宿看起。没有充分利用贵州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住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也与邻近的云南省相比基本雷同,缺少地方差异,体现不出地方特色内容,因此也无法给客人留下深刻印象。

二、乡村文化旅游住宿的品牌化构建

2.1 增强品牌经营理念,避免服务同质化

当今时代,同质化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而品牌经营、特色服务营销已经越来越成为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乡村住宿业在特色服务营销方面理念保守,缺乏立足地区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住宿服务业的长远眼光。地区分散经营,没有形成建设地方特色住宿产业、共同打造乡村文化旅游住宿品牌的长期、合理规划,只是地区性的分散管理和各自建设,难以树立统一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旅游住宿品牌。贵州住宿业在的品牌建设和特色服务营销上需要加大投入,努力建设自身行业品牌,以良好的特色形象促进住宿、旅游的协调发展。

2.2合理规划住宿,构建原生态特色

统一规

的行业品牌建设和管理,一方面可以协调住宿旅馆的建造运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服务风格,从而建立地区生态住宿品牌,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制止民居住宿的混乱搭建,保护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地区民俗特点,例如,黎平县的地扪村,作为一个拥有700多年历史的古村落,至今保持着侗族原生态风貌,无论是老木屋的建筑形态,还是侗族人民的风俗文化,都一直被延续下来,这也使之成为当之不愧的国际侗族生态博物馆,来这里游玩的游客,都居住在当地居民家中,体验不一样的民族乡村风情;再如,中国最后一支部落——岜沙苗寨,这里的旅游住宿都以苗族特有的木板房居多,分布在村头区域,房屋里的床单坐垫展现了苗族人民精湛的刺绣工艺,墙壁上挂满了枪支,不仅保存了千年来岜沙的原生态面貌,还体现了这里所特有的地域性特色。只有对旅游住宿行业进行规范化的地区品牌经营,才能将分散经营的居民旅馆集中起来,树立统一协调的地区民俗风格。对外可以形成良好的地区住宿品牌形象,对内有利于进行行业的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

三、乡村文化旅游住宿的品牌化传播

3.1保持乡土风情,彰显地方特色

欧洲乡村旅游注重以展会、节庆、体育赛事为载体,开展联合促销,扩大旅游消费。欧洲节日众多,乡村旅游正是充分利用各种节日、事件来组织开展,利用当地资源制造节庆来吸引旅游者。例如,在西班牙巴伦西亚地区的布尼奥尔小镇,每年八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举行传统的西红柿节,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节庆事件的品牌效应使越来越多的地区重视利用节庆事件等开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法国乡村旅游注重保证乡村旅游的本土化和原真性,给游客提供的餐饮原料都由农庄自己生产、加工、制作,以保证庄园产品各具特色; 为了体现本土原生态特点,游客在庄园品尝葡萄美酒的同时,还可以参观整个葡萄酒的酿制过程,由乡村旅馆的主人亲自介绍农庄的历史发展等知识,让游客体验不一样的绿色农业旅游。这类活动有助于让旅游者获得独特的旅游体验和亲切的归宿感,促进了乡村旅游回头客的增长。

然而国内游客出游不断增多,游客追求个性化服务和独特体验的意识也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内地游客更趋向于选择另一种旅游方式,他们逐渐远离都市,深入乡村,感受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因此,民居住宿旅馆应富有乡土特色和地方风情,不仅可体现出主人的情趣,而且给游客带来不同的身心体验。例如:贵州省少数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节日、宗教、装饰等都各具风情,而且同一民族不同地区的风格也存在差别。善于刺绣的居民可将床单、被罩都绣上民俗图案;精于蜡染的农家则可在居室展示作品。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乡村社会国家政权建设治理转型

提及乡村社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人们并不陌生,至少从上个世纪年代体制解体以来,它就一直是人们关注的一个话题。不过,那个时候,人们不说是政权建设,而是说体制改革,于是就有了“乡政村治”格局下的村民自治和乡镇体制改革及其研究。有那么几年,农村基层政权的改革好像并不仅仅是关乎农村和农村研究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中国和中国研究的大问题,因此,其一举一动总会扯动整个知识界的视线。结果,心有所鹜,载荷甚重,就不免进人到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话语自我建构的境界。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讲,这种话语建构于农村的现实关切如何暂不清楚,但至少已经离理论的预期不远,于是便有人开始说,关于中国的研究几近进人一个言必称乡村民主的“草根时代”。

当然,细心人知道这是一种略带几州皆谑的说法,所以才有“热闹中的冷想”一说。川然而,如果不做如此解读,却也可以反过来正解为学界进人一个让农村和农民来为国家发展投石问路的年代。

中国农村似乎总是在晚近以来的历史中扮演某种特殊角色,不过,人们旋即明白,这一次似乎是有些太过于看重自我的想象。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按的话来讲,最大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即改造农业和农村,而不是被其所改造。虽然自晚清以降,引领历史前行的城市这一现代化的火车头,因为拖不动过于庞大的乡村而翻车出轨,一度反由农村决定了城市的命运,但山穷水覆以后,历史最终还是选择让城市来铺排农村的前途。当人们从理论自我建构的楼阁中领悟到这一由历史经验所积淀出来的常识时,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构想便也由空中回落到地面,成为真正关乎乡村的问题。于是,人们开始认真去发掘“草根民主”的乡村价值,并且还真有人从中看出了些许门道-眼下的改革是否就是近代以来乡村社会之“国家政权建设”在新时期的延续从此,村庄的选举便被一些学者相应地视为国家通过其在乡村社会权力合法性的再构,以图完善基层政权建设之功的举措。这一新的说法,似乎还能从近代乡村基层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中找到论据,或者帮助人们在历史和当下之间建立起某种连接。国家政权建设是一个舶来的概念,它原本对应的是一段欧洲政治发展的经验。按照张静在《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一书中的说法,它特别指分散的、多中心的、割据性的权威体系逐渐转变为一个以现代国家组织为中心的权威结构。从时间上看,这即是一般史书上所讲的民族国家的建构,而从空间上看,它又往往表现为近代意义上的权力结构不断集中和不断向基层社会扩张的过程。海外汉学界中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者似乎感觉也可以用这一概念来照应中国乡村的政治变迁,而其基本着力点就在于,借此来分析近代以来地方社会如何出现一个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权力结构的重组,以及这一过程对传统“绅治”秩序的弱化和替代。不过,这多是历史学家的视野,与现实研究无关,而上世纪年代以来国内政治社会学界将这一概念引人到当代乡村基层政权的研究,却有另一番新解,它所强调者,不是历史研究中所着意要凸现的“官治”对“自治”的解组,而是为了说明草根民主在弥补后公社时期治理真空中的作用。也就是说,借用这一概念所要说明的,已经不是选举对于中国发展的路径效应,而是其可能具有的重塑乡村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功能。

这样,在农村基层政治的研究中便出现一种有别于宏大国家关怀的底层取向,它所对应者,正是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基层治理功能不断弱化的困局。由此便生长出另外一种对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的定位,其功用首在治理,而非民主。当然,笔者也知道这种区分有些牵强,因为现代治理观所讲求的正是公共权力合法性转换基础上的权能运作绩效,它本身即内含了公民权利保障和政治参与的成分。但许多研究者在做这种区分时,并非不知道这一涵盖关系,而是有意借这种概念的区分来凸显与单纯民主理路的乡村体制改革所不同的思路,即欲借“治理”一词来强调如何救治和缓解因为乡村基层公共权力弱化所导致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诸如前些年一些地方村庄公共品供给缺失、村庄公益事业废弛、农民因为公共权力无为而面临种种从生产到生活的困窘、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公共权力的作用无法发挥等。既然学界已经有了以国家政权建设的思路来考量近代乡村发展的前提,那么,这种救治和缓解的现实努力自然也容易形成其向历史反溯的意向,并依此重新整理出近代以来乡村政治发展的逻辑及其得失成败的依据。

这样一来,一些新生代学人不仅自认为打通了乡村治理研究与晚清以降的乡村社会国家政权建设的关系,似乎还重新挖掘出实践在这一政权建设历史序列中的位置与价值。因为谁也无法否认,公社时期正是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和管控最为得力的时期,这种得力已经不仅表现在它曾经努力扮演过的向理想社会渡的“桥梁”作用这种通往未来之路的尝试似乎不再愿意被今人所提起,或者干脆就要刻意地忘记,更在于它将基层社会拧成一股绳的无上功力。如果说,这种功力在年前曾经是学界所要检讨的对象,那么,在现今一些人的眼里,却可能正是其要被重新整理和强调的价值,尤其是当他们在痛感因“权力无助”而致的当今乡村治理弱化之时。结果,依此标准,一种重新被发现整理出来的历史逻辑便被呈现大集体时期标志着自近代开始的乡村社会国家政权建设进程的成功和结束,而自年代开始的治理变革,反倒可能是某种退化。因为,人们在无法看到外在权力秩序之于乡村社会无所不在的约束之时,却看到了农村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而这些问题又被一言以蔽之为权力退出状态下的村庄原子化。于是,当新世纪初有人开始思考农民善分还是善合的问题时,作为救济之道,便有人开始期盼权力对于农村社会的重新介入,且以为要解决农民合作的问题,非权力的大力涉人,没有他途。虽然还未看到这种呼唤有否被我们的地方政府所采纳,可若单就认识的发展线路来讲,思想的历史确实在这里出现了一个拐点,当一年代的学界在全力反思全能主义之弊时,仅仅在短短的年之后,似乎又有人要历史折回到它的起点-这样说也许太夸张,准确地说应该是想要在历史的武库中去寻觅可以缓解当下问题的利器。这一轮回来得如此之快,让我们这些过往之人有些来不及适应。难道当初的反思错了中国乡村社会只配被捆绑起来才有望奔向幸福的康庄大道问题当然不会那么简单,而且也没有人会如此天真地看问题,但关键倒不是我们如何对待历史尽管这也十分重要,而是应该如何来应对现实。在这方面,我们的确面临一个似乎是悖论的选择。从现实来看,因权力不足而引致的问题确实存在,但这显然不是酿成当下乡村困局的全部原因,因为人们同样也可以找出因权力强悍而致的乡村和农民受困的大量案例。可见,面对复杂的现实,任何单项度的解释都显得单薄无力,或者反过来讲,目前学界所存在着的对权力制约和涉人这两种不同的主张,各自都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学界显然已经没有了年代那份单纯的批判性自信,人们意识到,当下农村诸多困局的缓解,可能既与限制权力过深的涉人有关,又与改变权力的消极无为相连。一方面,权力如何摆脱历史的运作惯习,仍然是改善农村和农民状况的基本政治前提另一方面,增加权力的作为也确是克服乡村治理弱化的必要举措。所以,面对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尽可不必去苛责谁不面向现实,谁又缺乏历史的体验,因为我们确已经难以单凭遏阻权力来保护农民,也同样难以单凭弘扬权力去推动发展,缺乏权利的保障与缺乏权力的扶助,可能都是乡村社会中农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所要遭遇的真实问题。

无疑,深人的农村调查既能让我们看到摆脱全能型治理后农民在自由、自治和自立状态下所获得的解放,也能让我们目睹他们不时仍旧会遭遇权力侵害的无奈既能让我们找到因权力扶持而脱贫致富的案例,也会向我们展示因权力无为而任凭市场风雨吹打的乡村社会的凋敝,各种情况同时存在,几乎很难厘清谁是促进发展的动力,谁又是加重问题的根源,或者不如说它们在相互的交切与强化中共同促成了成绩与问题的生成。所以,要理清对立两极间矛盾与悖论共生的困惑,便不是要做单项度的思考,也不应该是在回到权力的深度介人与维持无为的守夜人角色之间再做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要进一步厘清乡村社会中公共权力的运作特性、功能及其绩效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寻找改良与完善之策。所以,在治理实践中,我们究竟要规范和制约什么样的权力,又要改善和提升何种权力运作的功能,才是应该思考的正题。

在这方面,英国学者迈可·曼的权力二分理论可能会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迈可·曼把国家权力分作两个层面,一是强制性权力,即国家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二是基础性权力,即国家渗透市民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决策的能力。〔这提醒我们去进一步关注乡村基层权力运作之不同项面的关系。因为,在乡村社会的权力运行中,同样可以细分出强制权力与基础权力两个方面,前者标志着公共权力相对于社会和农民个体所具有的无可挑战的势能,后者则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公共权力对社会所承担的公共供给与服务职能。以此线路来思考乡村权力运行中两者的关系,笔者发现,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公共权力包括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正式权力设置和代表国家行使村庄治权的社区自治权力运行似乎受到历史惯习的影响,往往表现出一种整体主义的特征也可以叫做大一统,即其强制性和基础性两个方面关联密切,往往是一进俱进、一退俱退,一强俱强、一弱俱弱。即要么以强制性权力作支撑,基础性权力表现得强而有力如时期那样,要么当强制性权力受到约束,或有所减弱之时,基础性权力也相应地被削弱甚至崩解如前几年一些地方的情况就是如此。反之,为了重新增强基础性权力,似乎又只有再去寻求强制性权力作支撑,哪怕因此而牺牲农民的基本权利。

由此,笔者得以理解现实乡村社会中两类全然不同的权力运作现象并存,以及由这种并存所造成的种种权力运作之混合效果的原因。一方面,强制性权力已经极大地隐匿于后台,并不时示人以威慑,但总体上却不受社会制约,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自主行动空间。所以,当某些基层权力组织在市场状态下想要将自己变为谋利工具时,其所具有的权力势能会非常容易地帮助它们达到目的。这最为明显地表现在征地等开发性事宜中农民缺乏基本的谈判能力,只能听任政府组织对利益分割做出安排。另一方面,基层权力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受财政和政策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又被极大地消解,致使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常常因为缺乏公共权力这支“有形之手”的扶助,而遭受“无形之手”的“折磨”和“蹂厢”。并且,也会因为缺乏公供品有效供给与服务,而让村庄公益事业陷人瘫痪、半瘫痪的境地。这可能只是对一些最为极端的状态所做的分析,其中自然省略了公共权力造福于民这一更为基本和主流的事实但是,这些极端的状态和事例却可能产生相当消极的影响,从反面去形塑乡村社会的治理生态。

我们说,农民也要分类,其中也有不是省油的灯者,这些人动辄会用“弱者的武器”来与强势的权力抗衡,从而使硬统治遭遇软抵抗而减弱其效能。又有人说,现在“无公德个人”的泛化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和文化基础,使以村庄公共伦理与需求为基础的公益职能在普遍私德的包围中难有作为。其实,这些同样属于特殊的事例和状态,即是这一特定治理生态的陶塑物。什么样的社会生态磨练什么样的生存技术,有自由无权利者在遭遇侵害时最节约成本的反应自然是弱者武器的运用,而被遗忘的底层原子化生存状态,更是普遍催生转型期无公德自利行为时事观察的温床。这一切,都既与强制性权力仍旧过强有关,又是基础性权力遭到消解的结果。更有那些不是省油的灯的农民更为准确地讲,可能是由某种既无权利保障、又无社会责任意识的“准丛林”状态所塑造出的典型原子化个人,往往会为一己之利而利用种种制度裂隙与政策不接轨来“反制”于国家之于乡村治理的种种努力。如前些年隐匿土地数量、拖欠税费,近些年在土地开发中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捞上一把,甚至利用“缠访”等非正常手段步步营利等,都是这样一种状态的极端化表达。站在局外的角度,可能会以为这些都是农民的正当维权但深人农村实地观察,却发现它们更可能是由于治理不能正常施展而孵化出来的一种个人对社会的逃逸与不合作,或者说是行为者对社会及其公共权力的一种基于个体而非集体理性的“反制”,即行为者以牺牲普遍伦理和社会公益为代价以求自利。因此,这种农民的“反制”在削弱基层政权治理绩效之时,其实也牺牲了社区的公共利益如果近距离看,还会发现行为者可能也在挥霍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心,从而使治理失效,也使治者和被治者陷人一种从长时段来看是“双输”的权力博弈中。

一方面要不断形塑自身的公共性,其运作要受到制度规约,另一方面则要不断提高和完善其作为基层公共组织的供给与服务职能。当然,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农民要公民化,既能享有权利,又具备公民的义务、责任和道德伦理。这是一个官与民相互塑造的过程,但矛盾和责任的主要方在前者,在当下中国乡村社会,毕竟是它掌握着现代规制与村民文化培塑的主动权。

这些并不都是笔者个人的发现,而是历史的经验。历史经验未必有普世性,但却可以有借鉴性以及对现实的引导性和规范性。总之,有感于“政权建设”一词在汉语语境中总是更易于引发人们对诸如“增强”、“强化”及“扩张”权力效能的单面想象,而易于忽略这一概念中所本应内含的对权力制约、授权来源重构那个“元历史”的价值积淀,为避免因词蔽义,笔者以为,不如就将权力和治理的变革叫做治理转型更好。转型的概念更容易让人联想到权力合法性重建及治理之道的重新探讨,也包含了增强和改善基础性权力功能等一系列内容,不易失之偏颇。

所以,笔者在此敬上一言乡村社会中“政权建设”的概念,不用也罢。毕竟,相对于历史上的欧洲,当下中国乡村社会所更需要的,不是一种去家族化和去分割化的政权公共性建设,而是治道的变革。

可见,对于乡村社会中公共权力运作的特征以及由此塑造的官民关系,绝不可轻率地做非此即彼的定位,前述两种单项度的主张,应该说都各自看到了问题,却又都有珑曲痴枷,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0篇

“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提倡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中国戏剧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这种特性。“戏曲舞台上小至抬手投足,大至‘生天生地、生鬼生神,极人物之万途,攒古今之千变’的伟大创造,也莫不实践着中国特有哲理。中华民族审美心理的结构,又是同中国传统哲学的结构相对应的。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已经与百姓日用结合在一起,同时也无孔不入地渗透到戏曲文化的表层与内涵,产生着近乎神奇的制约力量。”村社戏剧组织演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在今天对于促进家庭和谐,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依然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在河南戏曲中,有大量的曲目是以传播孝道为主题的。例如广为流传的豫剧《花木兰》的主题之一就是关于忠孝的。《血汗衫》讲述蓝季子不满母亲对继兄妻子的迫害,义救长嫂,最终举家团圆。传统豫剧《玉虎坠》是对传统孝义精神的赞美,现代豫剧《母亲》是现代人关于孝道的梦想,而豫剧《寻儿记》则是一曲母爱的颂歌。又如曲剧中也有大量的曲目以宣扬人伦道德为主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二十四孝》系列剧。该系列剧劝人为善,教人遵守伦常,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以和为贵。其中,《丁义劝母》是劝人为母的,《弟兄三分家》是教兄弟礼让的,《恶有恶报》是劝人向善的,《弃官寻母》、《割肉孝母》都是教人尽孝的。这些剧目虽然包含一些封建道德以及迷信思想在内,但从教人追求孝义的思想上看,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不仅是豫剧、曲剧,河南戏剧的其他剧种中也包含着大量以孝义及家庭和睦为主题的剧目。如目连戏《目连救母》讲述目连在地狱受尽磨难,仍不避艰险寻母,感动神明,救出其母刘氏的感人故事。在戏曲中有大量剧目是关于孝道文化的。在传统社会中,利用戏曲来弘扬孝道文化,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传统戏曲在传播社会主导价值观念方面,确实产生了巨大的功效。正如有论者指出的那样:“比起关起门来做学问却不关心民间疾苦的文人士大夫文章,比起艰涩深奥的书本说教,它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吸引了更多的观者。戏曲演出所宣扬的道德伦理价值获得了民众广泛的认同,对民众的道德观念影响极大,戏曲中的伦理道德往往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民众生活的意义依据和价值准绳。”在当代,如果我们能很好地利用戏曲的宣传功能,把“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及夫妻恩爱等观念推广到家庭、推广到社会,那么戏剧对于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推进家庭和谐,维护农村稳定,及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有助于友好诚信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作为农村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和谐是农村稳定的基础,但如果处理不好家庭与其他家庭之间的关系,那么农村的和谐稳定也很难维持。事实上,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往往就是由邻里之间的一些琐事引起的。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诚信友爱是基础。诚信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戏曲中有很多曲目都以此为主题的。要建构良好的社会风气,就不能忽略戏曲的宣传教化作用。在传统豫剧中有不少讴歌人与人之间忠诚仁义的故事。如豫剧经典剧目《一捧雪》,莫成代主赴死,雪艳以死除恶,二人皆义薄云天,反照了奸佞之人的猥琐卑劣。又如《大祭桩》中的桂英,《义烈风》中的玉珊,都是忠烈的典范,她们巾帼不让须眉,演绎出壮怀激烈的人间正义。再如,柳子戏传统剧目《三义碑》叙周代王秉忠一家难度歉年,求义兄李秉直接济,但见李家也没有粮食,就难于启口。李秉直猜透了他来借粮的心事,带领他投奔家住栾川的义兄赵凯。赵凯给了他们一袋小麦,也知道他们吃了这袋麦子还是熬不到秋收,恐怕吃完后羞于开口再要,于是便于麦中藏银一锭。王秉忠回家看到银子后马上归还赵凯,但赵凯不认,说不是他的;王秉忠又找到李秉直,李秉直也不知道。于是王秉忠央求知县来判决此事。知县知道此地民风淳厚,为结此案就将银锭收回,建了一个“三义碑”来表颂他们的事迹,让在患难当中体现出来的仁义诚信流传千古。在现代豫剧中,讴歌诚信友爱的剧目也很多。如现代豫剧《王屋山的女人》讲述了王屋山区名为“彩云”的女子,因为在外承包工程的丈夫突然去世,毅然承担债务、主动还债的感人故事。又如《清风明月》讲述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两家人的冲突与和解。司机刘志清不顾家庭危难,依从对方的索赔要求,依然践约。而死难者的妻子艾月则在发现事故真相后主动寻访刘志清,公开车祸的缘由,厘清正误,执意退还赔偿的款项。两诚相遇,善意迎人,这两户险些永结怨毒的人家,在诚信仁爱的接引下,融融和谐,亲如一家。河南戏曲的其他剧种中也有不少赞美诚信、与人为善的剧目。例如曲剧《游乡》写女营业员杜鹃送货下乡,遇到买梳子的王大嫂,了解到刚才有个售货员把已降价的梳子按原价卖给了大嫂,便挑起货担紧紧追赶,让售货员退回了多收的钱。又如落腔传统剧目《借》写张四姐去娘家赶会,要借王二嫂的头饰鬈鬈。二嫂珍爱,找出很多不借的理由,但经不起四姐的再三恳求,终将借给了她。突出了邻里和睦、成人之美的主题。在河南戏剧中还有很多讴歌舍小家为大家、为集体利益舍弃个人利益的剧目。例如河南越调剧目《扒瓜园》写一夜大雨之后,雨水淹没了生产队集体四亩西瓜和四百亩庄稼。为顾全大局,宋大伯毅然从他那四分自留芝麻地里挖沟排水。老伴反对,宋大伯晓以大义,大妈最终同意,牺牲小家顾全大家。又如京剧剧目《好媳妇》写妇女队长淑芳帮金贵嫂锄地反误了自家的自留地,遭到婆婆的怨恨。淑芳下地补锄,不料已由党支部书记带人锄完。事实面前,婆婆和金贵嫂都受到了教育。

三、有益于公平清明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形成

农村的和谐稳定不仅与家庭和谐、邻里和谐密切相关,更与基层干部与人民大众的关系密切相关。千百年来,人们所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就是充满公平、正义的社会,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和谐社会。而社会的公平、公正和为官者的廉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惩治贪腐、维护农村政治稳定当然要靠法律手段,但在法律之外,艺术的宣传教育对形成公平清明的文化环境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在河南戏曲艺术中,无论是传统剧目,还是现代戏,清官戏和公案戏都占有很大的比重。传统豫剧中的包公戏就是这方面的典范。比如《下陈州》讲述了包拯打銮驾、铡国舅,为民伸冤的故事。《铡包勉》中包拯大义灭亲,为民除害。可以说包拯代表了人民群众对官员的预期,是人民大众心目中理想的清官形象。又如《唐知县审诰命》讲述的就是一位七品芝麻官不畏强权为民伸冤的故事,剧中一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更是唱出了老百姓的心声,深得民心。再如《血溅乌纱》严天民“宁做清官刀下死,不做贪官上青云”的发聩唱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剧传递出的古代司法者在执法办案中所秉承的错案必纠、敢于担当、舍身护法的司法精神令人钦佩,其警示教育作用尤须传承于当下。其他如《徐九经升官记》、《刘墉下南京》、《蝴蝶杯》、《铡朱温》等都是颂扬清官,贬斥贪官,借古鉴今的好剧。在新编豫剧中也有很多歌颂清官、贬斥贪官的剧目。比如廉政豫剧《廉吏于成龙》围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主题,讲述了清朝康熙年间,新任福建按察使于成龙到任后,不顾个人安危、不怕得罪同僚,冤案,拯救数千生命,赦免无辜百姓的故事。塑造了一代廉吏于成龙清正廉明、亲民爱民、自甘清贫的形象。又如由驻马店市陈氏文化研究会根据天中历史人物东汉太傅陈蕃的生平事迹改编的《陈蕃出山》,围绕陈蕃一生“为官清廉、为民做主”这一主题,讲述了陈蕃不畏强权、秉公断案,斩杀太后的贪官侄子窦文显的故事,塑造了陈蕃刚正不阿、体恤民情、一尘不染的一代清官形象。其他如《清官颂》、《廉吏暴方子》、《天职》、《布衣巡抚魏永贞》等都是优秀的新编廉政剧。

四、有利于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毫无疑问,农村政治稳定与否与上述家庭、邻里以及官民关系有密切关系。除此之外,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的因素还包括形形的违法犯罪事件。在为数众多的公案戏和清官戏中,不管是作奸犯科的小人,还是贪赃枉法的官吏,因为有“人命关天”、“国法难容”等道德和法律科律,他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类戏曲宣扬了尊重生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奉公守法的理念意识。在戏曲中,这些人虽得逞于一时,但最终都受到了正义的审判,认罪伏法。这些剧目不仅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具有教育意义,对于普通人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在河南传统戏剧中有不少惩恶扬善的剧目。如《黄秀娘游寺》写彰德府和尚法清,结拜张大道、张大德。张大道早亡,留下妻子陈氏、妾苗氏。法清贪其美色,夜入陈宅行奸未遂,杀人携头逃走。张大德闻讯,告诉了张大道的内弟大发。大发误认为张大德想霸占他姐夫的家产而将他的姐姐害死,于是把他告到公堂。知府错断,把张大德下到死牢,命令张大德妻子黄秀娘三日内交出人头。黄秀娘悲痛欲绝,她的女儿为救父自缢而死。黄秀娘取女儿首级要知府释放她的丈夫。知府感到怀疑就重审案情,设计令秀娘到寺院游玩,诱惑和尚法清,诓取人头。真相大白后处斩法清。现代豫剧更是充分发挥了戏剧艺术的宣传教育作用,成了普法宣传的重要工具。如《黑娃的婚事》、《玉桃》、《康嫂》、《荣辱人生》、《特殊亲家》、《歧路冷雨》、《清风茶社》、《背儿媳》、《儿行千里》、《女儿泪》、《妈妈的呼唤》等等,都引起过强烈的社会反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没有个体精神的和谐,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看戏有听戏之说,老戏迷往往是闭着眼睛边听边跟着哼唱,台上演到精彩处观众往往喝彩,演员演得酣畅淋漓,观众看得如醉如痴,看戏本身就成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释放压力的过程。

五、结语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文化站 新农村建设 阵地作用 载体

党的十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哨所,也是搞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它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普及科技知识和进行科技文化教育,活跃当地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职能。因此,乡镇文化站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提升人员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阵地作用

乡镇文化站能否发挥作用,发挥怎样的作用,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关。优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乡镇文化站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首先,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专职人员,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提供人才保证,使乡镇文化站更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其次,是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再次,是努力改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坚守阵地,保证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新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应有计划抽调适应这方面工作的人才到基层文化站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站工作的需要。使乡镇文化站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把乡镇文化站建成一个党面向群众的窗口,一个党与农民群众交流学习的平台。做到有目的、有针对地开展对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在职干部文化知识及理论的学习,使乡镇文化站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借助文化站阵地,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两个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基础平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乡镇文化站尤其要承担起以人为本、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宣传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要稳定,离不开思想政治的辅佐;农村经济要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文化的指引;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开导。加强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搭建最有效的学习平台是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重要依托;是把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农民群众在党的指导下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一定会去占领。“”等一类歪理邪说的出现就充分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以及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国情教育,以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激发他们为建设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造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这些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开拓精神、坚定信念;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那么,要想全面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中,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其最深厚的根源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来源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大众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乡镇文化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法宝。

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发挥乡镇文化站载体作用

为适应农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笔者所在乡镇——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在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同时,建成了高标准的文化站,并把该站作为农村基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发展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为了解决农民文化生活单调匮乏的问题,该站在图书室备有政经、科技、文学、艺术等各类图书,并将成人学校作为文化站的第二学习园地,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先进的设施吸引了周边村镇文化、体育爱好者也来此进行联谊和比赛。每年组织规模赛事达十几次。

三是发展乡镇特色文化、重建农民精神家园。在文化站活动场所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一定空间为荻垛业余戏剧团、老年舞蹈队免费提供活动场所,保持和发扬该镇的优势和地方文化韵味。

四是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增强农村文化的自我生长能力。重视发现和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引导和扶持多个农民文艺团体,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五是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育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坚持不断更新观念,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引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使文化站成为该镇加强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梁漱溟 乡村建设理论 文化思想

1840至1949年的中国,处于社会政治思想激烈碰撞的大变革时代。面对中华民族的外国内忧外患,诸多学者运用自身的学识和实践经历为中国的前途命运出谋划策。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既信奉、坚守着儒家思想,又对西方文化深入探索。作为“最后一位儒家”的梁漱溟,其乡村建设思想的形成和他的文化思想意识是紧密相连的。

一、梁漱溟和他的乡村建设运动

梁漱溟是我国近现代史上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一生致力于研究儒学和中国传统文化,长期从事乡村建设运动,被美国学者艾恺称为“最后一位儒家”。他的一生不断追求两个问题:一是人生问题,即人为什么活着;二是社会问题,亦即中国问题,中国向何处去。

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上世纪30年代改良主义潮流中一场带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色彩和些许复古色彩的运动。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萌芽于民国十一年,大半决定于十五年冬,而成熟于十七年”,不仅在山东邹平、菏泽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活动,而且形成了一整套乡村建设理论。1937年,《乡村建设理论》一书出版,梁漱溟自题书名,并在题目旁侧加上了“一名中国民族之前途”。可见,乡村建设思想的形成,首先出于对民族命运的考量。一个人思想的形成,必定和他的文化思想意识紧密相联。因此,考察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的形成,首先必须剖析他的文化思想意识。

二、梁漱溟的文化思想

在救亡图存的道路上,在对革命、对现实困惑的思考中,部分知识分子开始将视线定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或者说,试图从儒家文化传统中找寻解决中国问题的对策。梁漱溟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

1、对乡村的态度。梁漱溟认为,中国社会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所以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也可以看做是一部乡村破坏史。当时的中国,是长期处于儒家思想统治下的典型的农业型经济和农村性社会。农村的衰败和农民的困境,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异,使农村无疑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所在。他认为,近些年来的乡村遭受到严重的破坏,致使农村经济日趋崩溃。乡村被破坏的原因可归结为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国内因素既有诸如长江水灾、黄河水灾、西北干旱、江浙旱灾等自然灾害,又有诸如军阀混战、匪患和苛捐杂税等人为灾难。相比较而言,国外因素影响则更为强烈。外国经济的侵略,洋行买办等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压榨,对乡村的破坏尤为严重。同时,他将文化因素也注入其中,认为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文化和政治、经济两种因素相互结合、相互影响,更加重了对乡村的破坏。1936年,梁漱溟在总结中国的乡村时认为:“中国文化是以乡村为本,以乡村为重,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什么是中国文化的根呢?……中国文化有形的根就是乡村,无形的根就是老道理。所以所谓中国文化已经崩溃到根,已根本动摇,也就是说中国的乡村已经崩溃,中国的老道理已经动摇了。”

2、对儒学的态度。梁漱溟极为尊孔,并对中国文化十分拥护。他祖籍桂林,生于北京,出生于城市,并在城市中成长,但他对中国前途命运的总结却归结在乡村之上,这与他对儒家思想的崇尚密不可分。他认为中国自古相传下来的礼教、伦理和思想,都要保持其既有路线发展的轨迹。追随孔子,就能获得至好至美之物。中国文化中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精神的就是孔家哲学。他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自序》一书中写到,今天的中国,西学有人提倡,佛学有人提倡,只有谈到孔子羞涩不能出口,也是一样无从为人晓得孔子之真,若非我出头倡导,可有那个出头?这是迫得我自己来孔家生活的缘故。梁漱溟早年信佛,喜于研究佛学,推崇佛家“出世”思想。25岁时,其父自杀并留下遗书。遗书写道:“梁济之死,系殉清朝而死……殉清……非以清朝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为本位。吾国数千年,先圣之诗礼纲常,吾家先祖先父先母之遗传与教训,幼年所闻,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此主义深印于吾脑中,即以此主义为本位,故不容不殉。”父亲沉潭自尽,对他影响颇深,他认为自己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父亲对其的教诲。其后,他开始研习儒学。对儒学的理解,使他以后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

3、对西洋文化的态度。梁漱溟尽管是位典型的儒家思想保持者,但并不全盘否认西洋文化,他在坚持西洋文化不适于中国乡村的同时,也主张吸收西方的科学与民主。他认为,西洋风气诱发了国人对固有传统文化的厌弃与反抗,中国传统文化因此受到了严峻挑战。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梁漱溟认为不适用于中国。从物质层面说,中国人生活简单低陋,识字不多,民治是行不通的;中国幅员广阔,交通不济,因而人民淡化政治,缺乏国家观念;中国的工商业也不发达。从精神层面,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礼教思想,被近二三十年的西方民治制度所取代,一时是不能有的。他断言:“其实将来中国的民治并不是不能有,但决不如近世西洋人从自己本位向外用力,寄民治于彼此对抗互为防遏之上。”在反对民主政治的同时,他也反对苏俄政治。对于共产党在中国采取的苏俄道路,他分析中国有三难,即阶级基础难、革命对象难、理论统一论难。因此,他确定中国的问题,“根本不是对谁革命,而是改造文化,民族自救。”同时,他又将西洋文化纳入解决中国问题之中。他总结西洋人的长处为四点:“一是团体组织,――此点矫正了我们的散漫;二是团体中的分子对团体的生活会有力的参加,――此点矫正了我们被动的毛病;三是尊重个人,――此点比较增进了以前个人的地位,完成个人的人格;四是财产社会化,――此点增进了社会关系。”他认为,中西文化必须达成事实上的沟通,并且这种沟通是可能成立的。他说:“现在中国问题所以不好解决,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到了深微处,中西人生精神的矛盾,找不出一个妥帖点,大家只在皮毛上用力,完全不相干!所以我们必须从根本矛盾处求得沟通调和之点,把头绪找清楚了,然后才有用力处;如果用不上力量,则你建设也是白建设!当中国精神与西洋长处二者调和的事实有了时,就是一个新社会的实现,也是人类的一个新生活。”

4、对中国社会的态度。在梁漱溟的心中,理想社会是这样的:先农后工,农业和工业均衡发展;以乡村为本,都市为末,二者彼此沟通,相互调和;以人为主体,人支配物而非物支配人;伦理本位又相互合作而不至于落入个人本位或社会本位的极端;政治、经济、教化三者合一不分;维持社会秩序以理性而非武力。这种理想社会应该是以传统的儒家思想为基础,结合西方现性主义而成的。他认为,中国问题之解决,在于改造文化,民族自救。他在《中国问题之解决》里说:“中国问题根本不是对谁革命,而是改造文化,民族自救……纵有革命亦是在民族自救意义内的。此民族自救运动,求诸全民族则宽泛无当;求诸某阶级某部分人,则狭窄不恰;而谓不再接触外面之先知先觉感触亲切之志士仁人而又在谁?文化改造之任,不在一社会文化中心之知识分子而又在谁?”他认为,文化不是别的,而是一民族的生活样法。生活出现了问题也必定意味着文化上有所欠缺。出于对乡村文化的分析,他认为中国文化自身也有真欠缺,即老衰性和幼稚性。中国文化历史发展长久,到后来,也发展到“只见短处不见长处”,此为老衰性;中国文化虽是一种成熟了的文化,但遇到西洋先进的文化时,就看到了令中国人自己都厌弃反抗的一面,此为幼稚性。他将文化失调归结为中国社会失败的原因。他说生活的根本在意欲。人的意欲有三种,第一种是意欲向前要求,第二种是意欲自为调和持中,第三种是意欲转为向后要求。意欲的不同,便产生了不同的文化。第一种代表着西洋文化,第二种为中国文化,第三种对应为印度文化。意欲的发展一般是按照顺序发展的,当前的世界,人类社会需要西方文化。未来文化则是中国文化的复兴。复兴之后,将继之以印度文化复兴。他认为,“中国人现在应持的态度”,“第一,要排斥印度的态度,丝毫不能容留;第二,对于西方文化是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就是对其态度要改一改;第三,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他设想将社会改造运动纳入教育系统中,以教育来解救社会问题。在他眼中,中国文化是优于西方文化的,中国民族危机的出现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遭到了破坏。若想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必须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容纳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因此,他试图通过实践以期望乡农学校既能复兴中国的固有精神,又能给农村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成为一种自下而上地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组织。

三、结语

梁漱溟对于乡村建设的理论,是从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上为出发点的。他一方面推崇儒家思想,又指出了中国文化的老衰性和幼稚性。对待西学,他既否定了中国走西式民治之路,也不同意走苏俄的共产主义之路。但是,他没有完全逃离“中体西用”的模式,在全盘接受西方民主、科学思想的同时,仍以中国儒家作为准则。这一思想,最终让他决定通过中国传统的文化来改造中国,在乡村土壤上进行了一场新儒家的意在以改造文化来改良社会的政治实践。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2]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3篇

1.1工作机制不健全美好乡村建设由政府主办,各地均成立了各级“美好办”,负责美好乡村建设的整体谋划、综合协调、组织调度与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归口于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接受乡镇一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职能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交叉,且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部分地区的“美好办”与土地流转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缺乏交流,各唱各的戏而造成工作开展的不协调。

1.2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矛盾突出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而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作为调控土地利用的规划,往往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不协调甚至冲突的状况。尤其对于农用地和宅基地使用与调整缺乏长远规划,不仅阻碍美好乡村建设,而且严重制约土地流转的进程。另外,一些地方领导不能正确把握美好乡村建设的内涵,追求大场面、高规格,造成大量土地浪费,耕地资源严重破坏。

1.3土地流转用地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不规范从安徽省目前所开展的美好乡村建设情况来看,农村集体用地管理仍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和管理机制,导致土地粗放利用,耕地过多流失。土地交易市场和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不健全,服务的不完善,农地流转中操作程序的不规范,严重影响农地流转和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益[3]。

1.4融资借贷难安徽省各地开展美好乡村建设的热情很高,土地流转也呈“加速跑”态势,但由于农业投资回报率低,回收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不高。因金融机构在发放涉农贷款时要求贷款者必须具有易变现的有效抵押物,而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贷款抵押,资金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美好乡村建设。

2.完善土地流转对策建议

2.1改革行政工作机制

2.1.1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已建立的与土地流转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要通过目标管理督查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防范公共资源被随心所欲地支配。规范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程序。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工作。确保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1.2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对业主的资信情况、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项目风险给予审查,掌握业主的经营状况,确保土地流转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1.3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方法。包括土地流转的申报、审批、登记和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处及仲裁以及日常活动监督等一整套办法。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备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对流转集体管理的土地,需经有表决权的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加强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不得变更土地权属登记,也不得享受有关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

2.1.4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土地流转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激励制度不到位,影响规模效益实现。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动态监测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流转中介的核心作用,配合乡镇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协助解决好流转双方的矛盾纠纷。要在全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新体系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2.2积极培育多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2.2.1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完善县、乡(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各乡镇按照设立一个平台、构建一个网络、推出一个窗口、规范一套制度、完善一套资料的要求,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配套,如便捷的融资服务、丰富的信息服务、多样的培训服务、公正的价格服务等,加快土地流转的市场调节。

2.2.2建立多种中介模式,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站,及时流转信息。打造可面向社会服务的土地信息系统,创新通过网络提供信息服务和流转交易的方式方法。建立农地托管公司,土地投资经营公司,土地评估机构,土地银行等,完善土地流转网络。

2.2.3建立科学的农地评定、评价体系。对土地流转价格进行指导,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流转价格要市场化、货币化,在土地市场中按市场规律适时变化,对土地进行定价要真实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农地转用价格的公式可表述为:土地征收价格=农用地基准地价+最低生活保障趸交保险费≈农用地质量价格+农地保障价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收益,特别是转用后的预期收益对农用地转用价格有重要影响

2.3完善土地流转社会保障措施

2.3.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落到实处。县、市级要设立仲裁庭,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为加快土地流转创造宽松的环境。

2.3.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农户所处的社会阶层与地位及农民及在农村从事行业与领域,是影响到农民土地流转行为的主要因素[5]。建议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对农民培训的力度[6]。政府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不间断的、系列化的、有针对性的免费教育培训,促使其由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

2.3.3调整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参与土地流转农民的社会保障置于权益保障的基础之上,构建农村大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议调整现行政策,允许其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适当地放宽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在缴纳保险金的过程中,同样也应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部分情况特殊的群众可以为其提供分期分批付款服务。

2.4健全土地流转金融市场体系

2.4.1创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非货币化资产权证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政府发展规范的第三方担保组织,为规模经营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者贴息,帮助服务对象向商业银行获取贷款[7]。组建农业担保公司。既要为农民土地流转行为提供担保,又要为参与土地规模经营业主提供信贷融资担保服务,缓解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资金困难问题。

2.4.2完善现行财政资源配置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财政资源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比例和规模,切实扩大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资源投入规模。尤其应制定相关法律制度,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等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比例,使新农村建设的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4篇

(一)有利于乡村旅游的持续快速发展品牌是引导游客识别和辨别旅游目的地服务和产品特征的途径。乡村旅游品牌有助于旅游者进行旅游服务的鉴别和挑选,有助于塑造乡村旅游经营者良好的形象和商业信誉,为企业带来无形的财富,有助于企业吸引更多的人、财、物进而发展壮大,有助于促进乡村旅游市场的有序竞争,乡村旅游品牌集群有助于发挥行业主导优势,带动地区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有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多。乡村旅游的不断发展,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途径。一方面,作为乡村的居民可以单独或联合参与到乡村旅游经营活动中,比如开办农家乐,开办旅游服务公司,开办土特产销售公司;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乡村旅游经营者提供劳动力支持,作为雇员参与到旅游服务中。

(三)有利于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乡村旅游是将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三者合为一体进行的旅游开发,是一种特殊的农业形态。农业旅游的开发有助于提升农业产业价值,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升,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特色化,增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就地走向现代化,开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径。

(四)有利于乡村文化的传承和交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可以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乡村特有的文化风俗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吸引力之一,通过与游客的文化交流,可以使当地居民更加充分认识和了解本土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更加注重挖掘和整理传统文化的内涵,从而加大文化保护和传扬的力度。比如,在广大的农村,存在着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各种原因正在消失,而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从经济利益的角度促使政府和社会更加注重其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

(五)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为了吸引旅游者,政府和旅游经营者都会加大对乡村的道路交通、卫生设施、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势必会改善乡村的居住环境,使乡村居民受益。

二、秦皇岛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知名品牌数量少目前,秦皇岛市乡村旅游的知名品牌数量较少,只有集发观光园、望峪山庄、葡萄沟、鲍子沟、抚宁县板厂峪等,与秦皇岛地域辽阔的乡村和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以及乡村旅游经营者众多的现状不相适宜。

(二)品牌代表的产品内容单一秦皇岛市多数乡村旅游的经营过于单一化,产品或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和层出化,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游客的旅游兴趣,也影响了品牌的效应。以昌黎葡萄沟为例,葡萄沟的旅游内容只有葡萄采摘和销售、农家饭、景区爬山三项内容,旅游卖点不多,缺乏更多的旅游项目,游客在景区往往只做短暂的停留,短期内再次参观的欲望不高。而从仅有的三项旅游内容来看,农家饭的品种更新换代速度慢、质量有待提升,景区的爬山项目也缺乏特色的景色支撑,游客的评价不高。

(三)品牌覆盖的产品类型有限2006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首届乡村旅游现场会上将我国的乡村旅游归纳为10个类型:乡村度假休闲型(农家乐型)、依托景区发展型、旅游城镇建设型、原生态文化村寨型、民族风情依托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现代农村展示型、农业观光开发型、生态环境示范型及红色旅游结合型。秦皇岛目前的乡村旅游类型主要是农家乐、农业观光、农村历史遗迹观光等,类型较少,没有将富有秦皇岛乡土特色的内容涵盖其中。以特色文化为例,昌黎三歌即民歌、吹歌、地秧歌极具地方特色,昌黎县因此被文化部命名为地秧歌之乡,昌黎老奤皮影、老奤鱼皮画也特色鲜明,猴打棒是青龙满族一种具有独特艺术表演风格的民间舞蹈,寸子秧歌被列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些极具旅游吸引力的乡村文化在秦皇岛乡村旅游发展中并未被重视。(四)品牌影响力有限根据2011年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的统计,秦皇岛乡村旅游消费者来源渠道依次是:亲朋好友或同学同事的介绍、大众媒体或广告、互联网、新闻报道、旅行社,另外极少部分游客是通过其他渠道和途径获取有关的旅游信息。秦皇岛乡村旅游品牌的口口相传的主要传播方式传播效率低,这导致秦皇岛乡村旅游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较低,特别是在南方,很多旅游者对秦皇岛乡村旅游资源的状况、特点和接待能力并不知悉。

三、秦皇岛乡村旅游品牌建设的若干建议

(一)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产品质量是秦皇岛乡村旅游品牌建设的基石。在乡村旅游中,农家乐、采摘等旅游形式围绕着食用农产品展开,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在乡村旅游中,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仅要依赖农业生产者的自我道德约束,更重要的是有法律加以保障。在立法上,应当完善农产品监督抽查制度,借鉴美国在农产品质量检测方面的立法,明确检测部门和职责,提高执法效果。建立现场监测巡视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区划,分配专业人员作为巡视员,实行片区管理,巡视员负责所管辖片区的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现场质量监测,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将发现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及时汇报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查处。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义务的主体扩大到两大主体,其一是规模化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的自然人,其二是向旅游者提供农产品的旅游经营者。应当由政府承担一部分的质量检测费用,这样既可减轻乡村旅游经营者的负担,又能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促进我国农业的良性发展。

2.完善乡村旅游服务立法。由于秦皇岛丰富的海洋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外地游客到秦皇岛观光旅游,民宿已经成为秦皇岛乡村旅游的重要类型之一,但是有关民宿的立法却比较滞后,对此,应当出台民宿业法,完善住宿方面的立法,规范经营者与旅客、与政府的关系。具体来说,应当规定民宿业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规定民宿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规定服务合同条款、明确预订和退订相关制度、完善住宿时间与房费收取规定、完善旅馆的保管责任、明确人民政府在民宿业发展中的职责等。

(二)拓展乡村旅游内涵新颖的旅游项目、较高的游客参与度是发展乡村旅游应当重点关注的。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应当不断创新,丰富乡村旅游的项目内涵,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如昌黎葡萄沟旅游景区可以在传统的采摘、农家饭和爬山之外,将昌黎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秧歌引入,由专业的表演团队定期进行表演,以便游客在休闲之余,可以细细品味浓郁的地方文化。山海关大樱桃采摘节日期间,可以推出与樱桃有关的诗歌文化比赛、摘樱桃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

(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打造精品旅游品牌目前秦皇岛的乡村旅游存在着开发水平低、同质化现象严重的问题,低水平的重复开发不仅不利于良好的竞争秩序的形成,而且不利于秦皇岛整体乡村旅游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秦皇岛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实行弱弱、强弱联合,打造精品乡村旅游项目。对此,政府应当加强对秦皇岛乡村旅游资源的整体规划,细化规划,为资源整合牵线搭桥,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对乡村旅游品牌的推广和营销,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乡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5篇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社会环境与传统合作医疗时期的经济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继续单一地采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放弃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于现在来说是不可行的。因为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上是覆盖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功能,所有人的医疗需求都可以得到保障,因此不需要再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制度。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的是自愿原则,那些没有能力支付保费的农村贫困人口就被拒在了医疗保障大门之外。并且即使政府提供资金使这些贫困农民加入了新农合,贫困农民的医疗需求还是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因为小病门诊费、医疗费用不属于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大病的医疗费用是要自己先付起付线以下的部分,达到起付线以后还要自付一定的比例,并且还设有封顶线。对于农村贫困人群而言,根本无力承担这样的医疗费用。结果贫困农民依然是看不起病,依然得不到合作医疗的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范围是有限的,保障功能也不够全面,这决定了必须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来保障那些没有被新农合覆盖的贫困人群[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决定了必须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制度。试点中,一些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没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支付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只有暂时依靠财政或社会捐助来解决,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农村合作医疗属于农村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要坚持贯彻并要长期坚持,而贫困地区地方财政的紧张和社会捐助的不稳定性不能保障制度资金来源放入稳定,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建立与之相互补充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来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农村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

从试点的运行状况来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确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还处于制度的初创期,又缺乏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因此,从目前实施的现状看,这项制度从设计到实施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制度的设计不够完善起初医疗救助制度在整个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是不明晰的,也没有明确的政策目标,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尚未稳定,变动不居。对特殊病种的限定大大缩小了医疗救助的范围,可以得到救助的病种只有几种到十几,导致许多亟需救助的贫困家庭被排斥在救助范围之外;医疗救助的申请手续、报销手续和行政程序过于纷繁复杂,各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高,使得部分贫困群体对之望而却步;医疗救助制度规定救助对象只能到定点医院就诊或住院才能享受救助,使救助对象毫无选择余地,而且不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上的种种限制,既不利于缓解人群的对医疗需求的困难,也不利于医疗机构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二)资助农村救助对象参合没有达到保障的目的部分地区采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为医疗救助的主要形式时,因为贫困人口经济的困难而无法享受到新农合,有病不治、应住院而不住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因为新农合采取后付制时,患者必须自己先带钱去看病,出院后才能进入合作医疗补偿程序;二是新农合设置了起付线,补偿对象只有支付了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后才能得到新农合的补偿。如果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或者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去支付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就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偿,政府为他们代缴的个人参合费实际上被其他能够承担得起自付费用的农村居民所占用。(三)医疗救助经费严重不足一方面,在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非常薄弱,无力加大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投入,导致医疗救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不足或不到位,阻碍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另一方面,2006年人均医疗救助支出,城市为348元/人,农村仅70元/人,人均救助标准太低,尤其是对本身就贫困的农民的补助更加微薄,只能稍微缓解贫困救助对象的一般就医困难。对于需要支付巨大的医疗费用的贫困对象,有限的医疗救助对其的帮助微之甚微,救助对象还是得不到有效的医疗保障。

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