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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相关理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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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相关理论

第1篇

随着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需要不断扩大其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并购重组作为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优化企业资源分配的同时,也改变了企业原有的组织关系和结构,几乎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选方式。正如美国经济学家George J.Stigler所说:“美国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是通过某种方式、某种程度的并购发展起来的,而不是靠内部扩张”。而税务筹划作为企业并购决策的一部分,也引起了理论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相关成本,更可以帮助企业形成一个合理可行的并购重组决策。企业并购重组与税务筹划相辅相成,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二、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上个世纪,国际上先后发生了五次大的并购浪潮,税收筹划在西方企业并购重组中已成为一个较为成熟的理财手段。但在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中税收筹划研究的真正兴起,也是近十来年才提出,而国内对于新税法下并购活动税收筹划的专门研究就更少,在理论、实践以及认知上都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发展。

(一)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我国经济在从以前的计划经济转型到现在的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这一过程中,关于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法规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这样一个飞快的发展过程,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也是一样。但是我国并购重组以及税务筹划起步较晚,起点相对也较低,就使得我们在建立并购重组以及相关税务筹划相关法律法规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合法的税务筹划与不合法的偷税漏税的概念划分、税务筹划的方式界定、错误的惩罚力度等等都面临的实践的考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特殊背景,政府有很强的参与并购重组的动机,这样使行使监督职能的政府缺乏足够的独立性,也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这些都影响着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以合规的方式发展。

(二)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理论脱离实际

上个世纪,西方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界与实务界发展飞速,并购重组理论以及税务筹划理论就是建立在西方发展程度以及制度建设都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上,有较多经验数据支持理论假设,对我国相关方面理论体系的建立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是我国对于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方面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虽然不少专家应用西方经验验证的的理论、模型来检验中国市场,也提出了很多有意义的观点,但是大多与我国实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联系较少,缺少就目前我国企业状况而言现实的指导意义,使得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找不到恰当的理论引导,还需自己摸索适合自身的方式方法。

(三)企业对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认识不足

我国并购重组起步较晚,从1993年的“宝延风波”之后,并购重组才在我国企业中逐渐发展起来。理论界一直认为税务筹划在并购重组中不仅可以减少成本,减少税收增加收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才是其最终目的。但是大多数企业对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作用认识还停留在第一层面,仅将其看作是一种节税的工具。而正是因为对其作用的认识不足,使得企业内部对税务筹划不够重视,相关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知识体系建立不健全。即便是现在大多企业选择交予第三方来做税务筹划工作,他们也无法正确把握企业想得到的最终目标。使得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无法发挥其最重要的作用。

(四)相关人员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较低

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欠缺,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决策中涉及的税务、法律等方面都会选择第三方来做,例如会计、律师事务所、证券发行公司等。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工作这项工作更需要专业精英人员完成,这些人员应该都是兼容科技与管理知识的,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创造思维的高智能复合型人才。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企业等方面对这方面的要求模糊,认识不足,使得企业内部、第三方服务公司中相关专业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背景仅局限于其本身的业务知识,缺乏复合型知识人才,整体综合素质不高,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完善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措施

我国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研究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税务筹划要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得到有效开展发挥其战略指导作用还要经历一段时间。而且,上述的不足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会引发市场经济原则遭到破坏、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等问题。再者,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已日趋激烈。中国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但是我国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当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进行战略重组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得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相关政策法规建设

我国现有关于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法律法规层次较多,加之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不明晰,使得税务筹划整体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将制约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的发展。而且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相关概念的划分、行为原则的建立、对违法行为惩罚的力度和措施等问题如果得不到一个明确的界定,可能导致并购过程中税务筹划行为方面质的变化,例如,企业人员可能会选择利益大而违法的方式因为不了解其行为的法律性质。因此,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才能在监督惩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引导公司再并购重组的税务筹划中做出正确合法的决策,促进税务筹划在并购过程中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发展。

(二)促进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理论体系建设

只有正确的理论体系才能促使实践更好更快的发展。虽然我国关于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理论体系建设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我国经济政治发展迅速,企业也不断向国际化发展。所以我们需要加快相关理论研究的进程,而且要注意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模型的同时,应考虑到我国实际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理论体系,指导企业在并购重组中正确运用税务筹划,更好的发挥其战略作用,更快的与国际市场接轨。

(三)加强企业对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认识

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前提是企业人员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其应有的作用。我国应该在建立相关理论体系的同时促进理论的传播与学习,树立企业人员对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正确认识,即在减少税收的同时增加企业收益才是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决策中最终的目标。这样,企业人员在并购重组中实施税务筹划时才会注意与企业以后的发展相适应,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发挥税务筹划的战略性指导作用。

(四)提高税务筹划工作质量和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不仅需要充足的人员进行调派,还需要相关人员知识结构的多元化。税务筹划是一项企业战略层次的决策活动,相关人员需要具有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税收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并购重组计划的安排能力、与各部门公司的合作能力以及对市场前景的预测能力等。我国企业和相关第三方公司应树立正确的观念,建立相关的部门机构,储备相关人才来提高税务筹划工作质量,促进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进一步专业化发展。

四、总结

我国企业在继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并购重组是必续要考虑的因素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我国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研究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税务筹划要在并购过程中得到有效开展并发挥其战略指导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我国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实施税务筹划时,要充分认识到现在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促进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和理论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对并购重组中税务筹划的认识,提高税务筹划工作质量和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税务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有效开展创造积极的条件。

参考文献:

[1]艾华.纳税筹划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第2篇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含义 时至今日,关于利益相关者的标准定义尚未统一,有些定义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有些定义则指出了哪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具有直接影响而必须加以考虑。通过对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后,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投入了有价值的资源,并由此承担了一定风险的客体,其活动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

(二)利益相关者分类 在利益相关者描述性的定义下,简单地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看成一个整体来进行实证研究与应用推广,几乎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以及被企业活动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通过分类有利于进一步理解和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面选取比较典型的两种分类方法作一介绍。

Freeman(1984)按照投入的资源不同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所有权利益相关者,即持有公司股票的一类人;经济依赖性利益相关者,即与公司有经济往来的相关群体;社会利益相关者,即与公司在社会利益上有关系的利益相关者三类。如图1。由于上述列举法显得过于宽泛且不便于操作,Clarkson(1994)在此基础上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紧密性将其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不相同的,这种分类给了企业更灵活的运用空间,可按照重要的程度将利益相关者群体进行层次划分。

对于大部分发展中的企业,第一层次的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由于他们向企业投入了重要的物质投资,是创造企业价值的基础,同时也承担着最大的风险;第二层次的利益相关者是向企业投入人力资本的经营者和员工们,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体力劳动对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同时他们的命运也与企业息息相关;第三个层次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供应商、客户、竞争者、社会等,由于经济利益、竞争等因素,企业将这一群体放在首要位置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随着企业的持续发展,谋求与该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均衡协调,必然有利于企业获得长远利益。如图2。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税务筹划目标体系

(一)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 传统的税务筹划将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在进行决策时没有考虑利益相关者的税收利益。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若以圆圈表示税务筹划的范围,则两种目标的区别如图3、图4所示。

在企业这个主体之中,各利益相关者以某种契约的形式连结在一起,但是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为了各自的目的,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选择时不可能面面俱到,满足某方利益时必然会损害某个或某几个利益主体的利益目标,所以“利益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的涵义是指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决策环境下,以当时的首要相关者利益为主,兼顾其他次要利益相关者,进行灵活地、动态地协调均衡的结果,而并非是“相关者各方利益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目标体系 税务筹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最终目标指导下,企业应建立具体的目标体系,各目标之间的关系如图5所示。

(1)纳税成本最低化。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必然会发生相应的纳税成本,即在纳税过程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应纳税额不变的前提下,纳税成本的降低就意味着纳税人税收利益的增加。纳税成本包括直接纳税成本和间接纳税成本。直接纳税成本,如货币成本,容易确认和计量;间接纳税成本,如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则需要估算或测算。进行税务筹划方案选择时必须考虑面临的纳税成本,一个纳税成本过大的筹划方案不会是最优选择。

(2)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如果纳税人能够合理有效地运作其资金,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的增值额会呈几何级数增长。通过税务筹划实现推迟纳税,相当于从政府取得一笔无息贷款,其金额越大、时间越长,对企业的发展越是有利。通过税务筹划实现的推迟应纳税额,对企业低成本高效益经营、对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十分有利的。

(3)税收负担最低化。企业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务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也是税务筹划兴起与发展的根本所在,所以税收负担最低化可以说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目标。它是一种积极的、进攻型的筹划目标,税收负担最低化的衡量标准有两种:一种是用绝对数衡量,即通过税务筹划使企业某项经济活动应纳税额的直接减少;另一种是相对数衡量,即不是看企业缴纳税款的多少,而是看其税收负担率,既要计算应纳税额占其商品流转额、营业额或税前利润的比率,更要计算税收的总负担率,即各项税款占其生产总值的比率。相对地减少经济主体的应纳税款数额,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也认为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4)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经济效益和天生的“利己”主义决定了其将实现自身价值和利益最大化作为指导企业进行管理决策的目标。当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时,通常会考虑税收的影响,税务筹划对公司战略管理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如果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企业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应纳税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通过计算各方案的节税额来进行选择,这说明企业并没有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目标:当实施某项税务筹划使税收负担最低化与其企业价值最大化呈正相关时,税收负担最低化就是税务筹划的目标。当实施某项税务筹划使税收负担最低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呈非正相关时,税务筹划的目标应该以企业的战略管理目标为其最终目标,即税务筹划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管理目标。有效税务筹划的高层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此角度,“税收负担最低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5)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如果把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作为针对税收利益的博弈双方研究,可以将税收筹划的备选方案划分为“零和”筹划方案和“互利共赢”筹划方案。“零和”属于非合作博弈,指对于参与方来说,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起来,总和永远为“零”。实施这种性质的税务筹划方案,虽然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收益,但同时会使其利益相关者遭到税收损失,最终总体的得失相抵,综合利益趋近于“零”。“互利共赢”方案是指实施该种税务筹划方案,会使得企业在享受税收收益的同时,也给其利益相关者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一定的税收收益,使双方都从税收筹划活动中获得收益,即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时,应尽量选择“互利共赢”方案:即实施该种税务筹划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任何相关者既得税收利益不受损失,在此基础上,使得至少一方获得更高的税收利益。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税务筹划目标的合理性

(一)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要求 Clarkson(1994)在介绍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关系时指出:“利益相关者们在企业中投入了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所以,企业进行管理活动和决策时,必须要考虑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的不断完善将企业推向了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环境,税收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作用己越来越大,实际上,“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税收是影响公司财务政策的重要因素”。所以,企业目标及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就是税务筹划目标确立的出发点,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税务筹划的目标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二)符合企业长期稳定发展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恶意竞争、克扣职工薪酬、逃避债务、欺骗消费者、偷税漏税等“损人利己”的经济行为频频发生。企业应当从自我利益唯上的税务筹划思路中脱离出来,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兼顾各方相关者的利益,制定和选取有利于企业和相关者综合利益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从而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例如企业在运用税负转嫁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与供应商、客户之间达成“协议价格”,均衡税收利益;另外,由于企业与税务部门的认识不同,倘若企业筹划不当,税务部门很可能会认定筹划非法,或者通过政策、措施等对这些行为予以禁止或处罚,所以,企业必须注意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符合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统一的需要 在我国,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理应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提供就业机会、实施社会救济、履行环境保护等,而这些也都是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例如,企业职工很可能非常关注企业是否实施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政府对企业的公益行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企业可基于利益相关者进行税务筹划,在获得税后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践行了社会责任。当企业行为违背社会公众利益或者其生产运营会对社会环境造成重度污染,甚至其行为对社会及公众的利益产生损害时,企业必须调整自身行为。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

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锻炼学生税务筹划的能力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

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教师仍采用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该课程的前后理论逻辑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如果仅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学生不动手参与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会知识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教师一人讲解,学生被动听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学生无法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教师应该积极思考让学生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知识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学生。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时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绩的较大比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后的成绩无法体现出学生平时对课程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侧重于对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

在现行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目标中一般侧重于学生对相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对于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学生的相关实践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仅把教学目标定位在通过理论教学最终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培养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教师的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不足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在讲授时运动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对这门课程进行讲授。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且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在不断更新,要求教师在讲授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但是与此相悖的是,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毕业后就进入教学岗位,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另外,该课程涉及到会计、税法甚至财务管理和审计相关学科理论与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这些专业知识的教师不多,这对教师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大部分高校在开设《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时都会将此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一般周课时数较少。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会存在“选修课就是非重要课程”这样一个误区,加上上课周课时数量较少,不对选修课加以重视,认为学习到相关理论,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即可,故达不到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方法的教学目标。

三、应对措施

(一)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而不仅限于传授理论知识这一层面,所以在教学中注重通识教育的同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建立起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新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讲授税务会计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课堂的理论教学中掌握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并对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及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在整体上对纳税筹划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讲授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入教学案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然后教师点评总结。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及与税会有关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原来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课堂授课方法一般为理论教学为主,且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应用型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如何将实践能力的培养带进课堂呢?

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在授课中不仅加强理论的讲授,更应当注重方法的传授,尤其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及基本方法。一是教师通过任务导入讲授本次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结合讲授理论知识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所授理论,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正确筹划的岗位能力;二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例如:课程的前半部分在学习单个税种的分析时,学生可以以个体作为分析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教师适当进行点评;在课程后半部分教师可适当引入综合性的案例,学生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分析,根据讨论结果选代表进行方案展示,教师最后进行点评,这些课堂组织形式均能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在这些课堂组织形式的运用中,教师应营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及问题分析能力。

(三)校企合作,增强课程的实践性

为了使课堂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做到实务和理论真正衔接,学校可以适当运用校企合作模式,邀请企业财务部的税务会计和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者学生实地进行参观。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讲授他们在实务中遇到的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纳税筹划经验,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纳税筹划的策略,有利于加强他们对税务会计以及纳税筹划的兴趣。企业税务相关人员的讲解可以让学生从客体层面上理解税务局如何征税,并真正认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四)课程的考核形式灵活,注重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标,该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应当以灵活性及实践性相结合,考核内容不能仅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应更加注重对相关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对于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期末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小组成果展示等,期末考核除了采用闭卷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开卷及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五)加强纳税筹划能力的师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