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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以来,本着“快捷、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已经连续8年被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评为年度综合窗口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全年,该局在综合窗口接待办事的用户3000余人次,收到咨询电话400余个,共受理行政行可和其他事项151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54个),办结率为100%,提速率为92.47%,实现了零投诉、零差错、零超期、零违规,凭借细致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认可,在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窗口运作
建立平台,促进工作。舟山市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将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办理,是贯彻落实发展观、转变政风行风的重要举措,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将舟山市不具备单列窗口的行政单位整合到中心,成立综合窗口。目前,综合窗口配有专职办事工作人员2名(属于审批办证中心工作人员),承担着受理许可、证书打印、费用收缴、咨询接访等业务,受理包括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内的市本级及省部属共7家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独立办理”的工作模式,其人员工资及费用由综合窗口成员单位共同负担,业务培训由各单位和服务中心共同负责。
领导重视,强化机制。多年来,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领导对窗口建设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始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坚持以双重管理为基础,要求具体负责审批的核准员每周亲临窗口现场办公,协调指导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从而建立起分工明确、规范合理的管理机制。窗口作为设台用户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枢纽,工作繁琐、责任重大,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不仅具备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更要做好与业务科室的工作衔接、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序流畅。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结合系统内部以及办证服务中心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符合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批规程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窗口式”集中服务和“流程化”审批管理,实现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立足新区,承接到位。为全面优化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软环境,推动先行先试,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浙江省经信委所涉及的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已全部下放到舟山市,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作为省经信委的机构延伸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对接工作,多次与省局协商研究,重新制定和规范了审批流程,对窗口人员进行了业务再培训,所有审批事项的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事流程以及办结时限等全部在实施前按时完成,并纳入综合窗口集中受理直至办结。2013年初在汇报承接工作进度情况中,受到了分管副市长的高度赞扬。未来,舟山市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局的沟通,在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速度上下功夫,为新区建设提供一流的审批服务环境。
优化流程,规范运作,完善窗口建设
简化过程,流转通畅。综合窗口的工作直接面对设台用户,直接服务于设台用户,是体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一环。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审批办事程序进行改进和完善,以网上办事系统为平台,落实“一审一核”制,逐步形成了“一站式服务”的窗口体系。其流转过程是: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受理员,对用户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并通过网上办事系统递交给无线电管理局业务科室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后再提交局分管负责人核准,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交由主管领导审批,最后在窗口进行相关行政许可文书的办结件送达。目前,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无线电台执照等法律文书均进行登记后放置在窗口,由窗口进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间,形成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后台审批、窗口发证”的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便民利民。在无线电管理服务推进过程中,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始终把政务公开、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根据服务窗口的工作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通过管理局网站全面公开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并提供各类申请表格的下载。二是将局属所有办事项目均单独印制成新版的《无线电管理服务指南》,放置在办事大厅供用户取阅,使用户对整个行政许可流程和其他事项都一目了然,并且实行首问责任制、电话解答制,用户只需一个电话即可得知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三是针对无线电管理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申请材料和资料表制作了专门的示范文本,用户可以按照固定格式进行申请材料和资料表的填报,从而引导用户更加方便快捷地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
加强监管,阳光操作。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按照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一方面对各办理环节人员进行详细的责任分工,明文规定了局属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由综合窗口办理,局业务处室不再受理,严格禁止窗口和局业务处室“两头办理”,达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服务”的目的,让用户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另一方面,结合窗口实际,公开投诉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手段,承诺对办事人员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工作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做到事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审批事项均纳入全省和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双重监管。实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主动查找用户在登记受理、核准、发照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开展风险点防范工作,从纪律上、制度上严格约束履职行为,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优质服务,创新模式,提升办事效率
服务至上,热情周到。接待用户热心,解答问题细心,企业大小一样热情,忙与不忙一样耐心,这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准则。为规范办事服务行为,创造良好的办事氛围,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全面更新服务思想,实现“零”距离服务。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让用户久等、不让用户受气,对办件用户的咨询提问,热情接待、不烦不燥,耐心细致、对答如流,做到一次到位。由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通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的,所有的申请也从网上办事系统提交,针对某些用户对网上办事系统不熟悉、操作有困难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会悉心指导,代为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尽量满足用户的各项要求,虽然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仍然以“宁愿自己麻烦千遍,也不让用户为难一时”为口号,倾力打造便民型、亲民窗口。
快速高效,促进服务。多年来,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一直把“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服务最佳”作为检验窗口服务工作的唯一标准,千方百计挖掘审批服务潜力,推行特色服务,加快审批服务速度,提高服务效率。例如,某些船运企业所属船只长年航行在外,递交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间很难保证,使发证换证造成一定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及时进行网上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就主动电话联系,进行详细指导;对填报有误的耐心帮用户修改,直至对方申报成功;最终都能确保船舶航行计划不受影响。交通船舶在申请船检证书过程中,需要无线电船舶电台呼号这一前置条件,舟山局以提高现场办结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将无线电船舶电台呼号的审批事项放权到窗口,由窗口现场办理行政许可,使用户立等可取,帮助航运企业更快速地开展后续操作。通过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延伸服务,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将“人性化”、“细节化”、“亲情化”的服务思想贯穿于窗口办事程序的每个环节,提升服务水平。
急事特办,排忧解难。舟山市交通航运业发达,船舶电台数量众多,窗口办理的无线电行政许可事项绝大多数为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的申请,舟山局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法,一切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把便民优质高效服务摆在首要位置。2013年10月,浙江联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联海301”船因出航后错过船舶电台执照换证有效期,在山东省某港安检时被海事部门扣住,用户匆忙到综合窗口办理执照延续换证申请。得知船舶在港口多停靠一天,经济损失就更大的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引起高度重视,开展积极协调沟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因情况特殊、时间紧迫,分管领导果断决定开辟绿色通道,急事特办,以待办件的形式先行受理,迅速在单位内部流转,在受理当天就将船舶电台执照送至用户手中,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让用户满意而归。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赤峰市委、市政府始终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要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后,赤峰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召开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大会,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市和旗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活动方案》,特别是着力优化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一)精简和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采取“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等措施,对市本级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30 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 85 项,进行了精简清理工作。取消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50 项,下放 25 项,合并 3 项;取消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 64 项,下放 1 项。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共计取消、下放143 项,取消、下放比例 45.4%。保留的172 项,将随着国务院、自治区政府陆续公布的调整、取消、下放目录,实行动态清理。
(二)规范和完善了审批流程。目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审批工作的单位有21 个、行政审批事项53项。53 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制订了审批流程,并提供一次性告知单,列明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将进驻部门28个,占应进驻部门的71.8%;进驻行政审批事项 161 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 93.6%。对于暂时不能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再交付相关部门进行限时办理,办结后由综合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三)建立和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一是实行统一受理制度。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平台,对申报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并实施电子监控。二是实行首席代表制度。各入驻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并得到单位授权全权办理审批事项,避免“体外循环”。三是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统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凡是投资规模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将暂不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所在单位, 列入纪检监察重点,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行政审批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限制因素。仅就行政审批而言,还存在着审批条件不够宽松、行政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环节过多过乱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效率低,变相收费多。很多投资项目的审批,在旗县区需要1 个月,到市和自治区至少需要半年,国家批下来还需要 1-2年,等项目批下来了,却错过了市场和投资的最佳时机。一些中介机构挂靠行政审批机关,强行为企业提供中介有偿服务,企业别无选择,不能讨价还价,成为变相的审批收费单位。
(二)审批程序不规范,相互掣肘多。一些部门的审批过多过乱,登记、备案、核准等,往往比正规审批程序还多,耗费的时间更长。一些部门之间审批项目互为前置的情况经常发生。个别部门默许没有执照企业违规经营,从而随时随地到企业罚款甚至敲诈勒索。
(三)自由裁量空间大,政策变化多。审批过程中,一些部门各执各的政策,各收各的费,手续繁杂,收费标准不透明。一些项目的收费额度可多可少,可减可免。在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就需要按标准收费,找了部门领导,就可以少交费或免交费,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对策
(一)进一步精简下放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审批项目,该废止的废止,该合并的合并,该下放的下放。一是下放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凡属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哪一级投资就由哪一级审批。对没有必要的审批项目要予以取消,对可以合并的审批要进行合并,对应该下放的一律下放到下一级政府和部门。二是简化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合并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项目,一般不再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三是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试行对所有审批项目由各部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重新申请,由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核,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实施,对没有进行登记审核的审批项目不再予以保留。对于上级已经明令废止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个别部门仍在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设定的前置要件、申请程序或是附加在其他部门审批事项中的申请程序,一律清理取消。二是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申请审批收费流程进行优化设置,改进“串联”审批方式,推广“并联”审批方式,实行“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本册”管理, “一张票”收费。三是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统一按最低标准收取,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政府转变职能和信息化建设的着力点,努力提高软件、硬件建设水平,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大力推广电子政务、网上政府, 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申办事项,明确网上办理时限,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把行政审批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抓手,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做好省级事项委托下放的衔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将省级行政职权压减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强市放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根据粤府令第270号,将29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委托给各地市实施,依法与21个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内容,并于2020年2月26日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供审批专用章、协助开通在线办理端口及各环节人员账户密码、指导完成事项在政务服务系统内的认领和编制实施清单等方式,为各地市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调整实施事项,分领域分行业制定了内部操作指引,及时将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表证单书及各类文书模板等一并提供给各地市工信部门。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和回应地市提出的疑问。结合委托以来地市反馈遇到的情况、问题,对内部操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着力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三是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系统,动态更新厅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四是跟进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评估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地市反馈等方式,收集事项调整实施以来的意见建议,为做好省级职权事项调整评估工作提供参考。此外,研究将部分事项委托给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南沙自贸试验区实施。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113号)要求,我厅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平台予以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我厅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我厅暂无本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21〕51号)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等依申请办理事项进行了逐项梳理和研究,对部分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关联或申请人免提交。部分所涉事项因由国家层面设定,按照相关指引,需待国务院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一是数据资源共享方面,在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已上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167个,目录规范率为100%,及时响应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厅自建审批系统产生的办件过程数据均已按照省政数局印发的办件过程数据采集规范进行报送。二是电子证照方面,对列入“省电子证照业务规范化管理系统”发证清单的证照再次进行梳理,由我厅签发的证照均已开通电子证照,实现了我厅所有种类电子证照签发全覆盖。三是电子印章方面,已制作省本级行政审批电子印章;为更好支撑“四免”专项工作,并根据省政府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职权调整为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要求,向省政数局申请制作下发各地市委托专用电子印章,进一步做好了对市县的用章指导。四是粤系列平台应用方面,在“粤商通”上线事项 10 项。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我厅事项办件发生率为77.18,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率为100%,网上可办行政许可事项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均达到网办IV级。在广东政务服务APP 上线事项 18 项。根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在省政务服务网做好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跟进落实,动态更新办事指南,确保要素完备与准确。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受理率为100%。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指标“应优尽优”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对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跑动、减材料和即办件指标再优化,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减率为79.26%,平均跑动次数为0,即办事项占比36.36%。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定》,明确责任人,建立内部“好差评”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的主动评价中,未出现差评情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完善我厅“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按要求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修订《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进一步防止执法随意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案卷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9.开展监管情况。组织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无线电等重点监管领域分别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11个地市的15家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4家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随机检查,检查内容覆盖率100%,发现一般患和问题55项,完成整改55项,整改率100%。主动提出将“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检查”事项纳入《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承担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地市工信部门开展2020年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企业200余家,其中我厅牵头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检查27家。对全省不少于200个无线电台站的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工信部下达的对生产企业143个型号设备随机抽查任务”。对销售未经型号核准设备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5起,收缴罚没款5.9万元。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推行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实时监测等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包装型工业炸药实现最小装药包装单元个体信息可溯;通过采购互联网+“伪基站”实时定位服务,弥补了现有无线电监测定位“伪基站”技术手段的不足,大幅提高对“伪基站”的精准监控能力。二是加强技术防控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广东省航空业务无线电监测网项目的建设,有力提升对广播、航空业务通信导航专用频率的保护性监测和对“黑广播”等潜在干扰的预警分析能力。三是挖掘监测数据潜能。结合全省频谱使用评估、频率使用率评价等专项工作,我省对采集的无线电监测数据和基站解码信息进行充分挖掘,重点对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频段的频谱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黑广播”“伪基站”线索。四是组织指导培训演练。在茂名举办2020年广东省禁化武模拟视察演练活动;编制印发《广东省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实施指南》;指导江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举行边海无线电监测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执法队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能力水平。五是强化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的平台优势,联合宣传、公检法、广电、市场监管、电信运营商等多部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形成全链条打击态势。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我厅总评价为7.2分,无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窗口。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知识库更新维护,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粤省事、粤商通、政务APP及其他渠道收到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均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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