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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考察报告范文

招标考察报告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潘健平

为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4月下旬,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人大、纪委、招标委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对三门、缙云、龙游等地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招投标管理和交易场所,听取了他们的招投标工作经验介绍,感到他们的许多招投标管理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三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三县都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三门县于2007年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招标办规格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和招标办分设,是副科级的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缙云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设置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设在审批中心。龙游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独立的监管办,监管办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纪委副书记调任监管办主任,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监管办,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副科级的直属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三县统一平台建立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理顺了决策层、监督层、操作层的关系,保证了统一市场健康运行,公共资源从行业部门分散交易管理向有序开放的集中交易管理转变,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产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三县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政策先行,协调配合,构筑交易平台。三县在招投标统一平台搭建的初期,都遇到了管办不分、职责不清、招投标事项应进未进等问题。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三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令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归监管办,并对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进场运作的程序,对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二)确立制度,统一规则,抓好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县都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和交易程序,制订并推行充分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效率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特别是缙云县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运作,他们把所有的招投标信息都在网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直接进入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

    (三)发挥各方职能,依法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各方进行监管。其次,突出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督职能,着重抓好招标文件审核、资格审查、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性。第三,严格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通过现场督查、重点监督、专项监察、举报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统一市场建设的关键,从三县的考察情况来看,他们特别注重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是决策层,主要实行宏观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招管办是监督层,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日常管理和场内监管职能。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服务层,为招标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三县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交易机构分设的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交易服务职能剥离,统一集中授予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实施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这样,就从机制上理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使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中心有效地开展起来。

从我市情况来看,招标委于2004年成立,和办证中心合署办公,办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招标委主任,交易中心直属招标委,实质上相当于招标委的一个科室。因招标委先天不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难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工作;不能对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招标委和交易中心职责混淆不分,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容易扯皮,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职能;业主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串标、挂靠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且招标委对此很难制约;招标委因职能限制无法对招投标后各方行为进行监管,后续监管产生严重脱节。

2005年,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此外,成立于2007年的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省发改委,因和我市办证中心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所以造成了上级的工作任务、政策文件很难贯彻落实到位,经常产生工作脱节现象,每年上级对我市的考核都因此而不同程度地扣分。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省里的模式成立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把招标委更名为招标投标管理局,由发改局代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招投标交易中心隶属于招标投标管理局,作为招投标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运作。

(二) 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招投标牵涉面广,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为了保证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保证招投标统一市场顺利运作是三县重要经验之一。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并要根据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原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包括《温岭市国有产权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许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有部分规范性文件亟须修改,如《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它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我们应该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来修订我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年初,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建立完善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专家库、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作为今年的招投标工作要点,我市应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并把它纳入全省统一的专家库,制定统一的专家库的入库标准、运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对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同时应规范我市的招投标信息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招标公告办法》规定,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的媒体上招投标信息;建立投标保证金的统一退缴制度;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保证。三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在具体工作上,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强力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有负责同志长期定员联系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为有形交易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市,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已经基本上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但仍有部分项目因手续不齐备等原因不能进中心交易、有些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而在场外绕道操作,招标委和交易中心无能力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国有、集体资产和政府财政的流失。建议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制订擅自在场外交易的追究处理措施,促进各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现职能部门和市场的彻底分离。建议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防止市场运作过程中部门相互“扯皮”现象的产生,保证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从而建立起纪检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同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主、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放任自流不作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在我市的健康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潘健平

为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4月下旬,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人大、纪委、招标委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对三门、缙云、龙游等地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招投标管理和交易场所,听取了他们的招投标工作经验介绍,感到他们的许多招投标管理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三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三县都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三门县于2007年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招标办规格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和招标办分设,是副科级的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缙云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设置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设在审批中心。龙游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独立的监管办,监管办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纪委副书记调任监管办主任,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监管办,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副科级的直属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三县统一平台建立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理顺了决策层、监督层、操作层的关系,保证了统一市场健康运行,公共资源从行业部门分散交易管理向有序开放的集中交易管理转变,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产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三县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政策先行,协调配合,构筑交易平台。三县在招投标统一平台搭建的初期,都遇到了管办不分、职责不清、招投标事项应进未进等问题。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三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令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归监管办,并对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进场运作的程序,对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二)确立制度,统一规则,抓好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县都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和交易程序,制订并推行充分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效率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特别是缙云县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运作,他们把所有的招投标信息都在网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直接进入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

    (三)发挥各方职能,依法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各方进行监管。其次,突出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督职能,着重抓好招标文件审核、资格审查、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性。第三,严格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通过现场督查、重点监督、专项监察、举报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统一市场建设的关键,从三县的考察情况来看,他们特别注重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是决策层,主要实行宏观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招管办是监督层,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日常管理和场内监管职能。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服务层,为招标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三县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交易机构分设的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交易服务职能剥离,统一集中授予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实施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这样,就从机制上理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使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中心有效地开展起来。

从我市情况来看,招标委于2004年成立,和办证中心合署办公,办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招标委主任,交易中心直属招标委,实质上相当于招标委的一个科室。因招标委先天不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难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工作;不能对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招标委和交易中心职责混淆不分,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容易扯皮,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职能;业主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串标、挂靠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且招标委对此很难制约;招标委因职能限制无法对招投标后各方行为进行监管,后续监管产生严重脱节。

2005年,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此外,成立于2007年的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省发改委,因和我市办证中心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所以造成了上级的工作任务、政策文件很难贯彻落实到位,经常产生工作脱节现象,每年上级对我市的考核都因此而不同程度地扣分。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省里的模式成立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把招标委更名为招标投标管理局,由发改局代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招投标交易中心隶属于招标投标管理局,作为招投标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运作。

(二) 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招投标牵涉面广,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为了保证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保证招投标统一市场顺利运作是三县重要经验之一。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并要根据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原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包括《温岭市国有产权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许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有部分规范性文件亟须修改,如《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它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我们应该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来修订我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年初,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建立完善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专家库、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作为今年的招投标工作要点,我市应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并把它纳入全省统一的专家库,制定统一的专家库的入库标准、运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对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同时应规范我市的招投标信息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招标公告办法》规定,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的媒体上招投标信息;建立投标保证金的统一退缴制度;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保证。三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在具体工作上,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强力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有负责同志长期定员联系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为有形交易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市,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已经基本上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但仍有部分项目因手续不齐备等原因不能进中心交易、有些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而在场外绕道操作,招标委和交易中心无能力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国有、集体资产和政府财政的流失。建议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制订擅自在场外交易的追究处理措施,促进各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现职能部门和市场的彻底分离。建议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防止市场运作过程中部门相互“扯皮”现象的产生,保证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从而建立起纪检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同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主、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放任自流不作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在我市的健康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招投标 控制环节 控制措施

一、招标计划阶段

招标计划阶段的主要风险是招标单位“突击”招标,逃避监管。招标单位为了逃避监管,在开标前不向相关控制部门报送招标计划,或不让相关控制部门了解招标信息,“突击”招标,使控制部门准备不充分,从而达到预期目的。招标计划环节的控制目标为按计划招标,使招标活动按计划进行。

招标计划环节的控制措施是:要求招标单位及时向控制部门报送招标计划,使控制部门提前准备。具体控制措施为:(1)控制部门应建立招标计划报送制度,要求招标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年度及月度招标计划。招标单位如未按要求报送招标计划的,不得进行招标活动。(2)控制部门应根据招标计划进行事前准备,派出人员针对招标内容进行市场调查,进行材料询价,做好调查记录。

二、招标公告阶段

招标公告阶段的主要风险是招标信息释放不充分、不及时,从而使意向投标单位无法获知招标信息。有操纵招标过程不良动机的招标单位,可能会在招标公告阶段采取以下行为,如:(1)在招标公告时间上做“文章”。招标公告在周五将下班时或者是周末,使意向投标单位看到招标信息时已经过了报名期,或来不及准备。(2)在招标公告的渠道上做“文章”。如有些招标公告的渠道不公开,有些招标公告贴在工地上,且派人看护,看护人员会给意向单位说“我们的合作单位已经内定,只是走个形式”,把意向单位劝退,公告期一过立马撕掉。(3)在招标公告的内容上做“文章”。如报名电话根本无人接听,把报名条件设置得非常高或按照内定单位的条件设置为报名条件,使其他意向单位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报名等等。招标公告环节的控制目标是充分及时释放招标信息,向意向投标单位传递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

招标公告环节的控制措施为:(1)招标公告时间一般应要求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公告必须在公开的媒体,保证渠道公开,使意向投标单位都能了解到招标信息。(3)应要求接受报名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真实无误,电话应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并建立举报制度;如有问题,可向接受举报部门举报。

三、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主要风险为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不符合公司招标制度或表述不明确,为评标时不合理解释预留空间。如评标标准、废标标准不明确等。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控制目标是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招标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环节的控制措施为:(1)建立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编制适合本单位的标准化招标文件,防止招标单位在评标标准、废标标准等重要条款上做“文章”。(2)控制部门根据标准化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将招标文件报控制部门审批,控制部门应依据标准化审核招标文件;若招标文件不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控制部门应要求作出修改,并将招标文件修改稿报送控制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前的招标文件不得向外。

四、招标报名阶段

招标报名阶段是招标活动控制的重点之一,其主要风险为:招标单位在报名环节设置障碍,使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报名单位在报名阶段不能通过报名,人为减少报名单位数量,削弱招标活动竞争性。招标报名阶段的控制目标是在报名阶段使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单位都能够顺利报名,增加招标活动竞争性。

报名阶段的具体控制措施为:(1)要求报名受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2)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单位,受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报名。(3)控制部门应进行突击检查,或安排单位进行嵌入测试。

五、考察阶段

考察阶段是决定投标单位能否入围的重要阶段。考察阶段的主要风险为:(1)考察人员不能真实了解被考察单位情况。(2)考察人员不如实反映被考察单位情况。有的被考察单位,不具备招标要求的基本条件,但由于考察人员流于形式或者能力不够等不尽职不尽责所导致,考察人员不能真实了解被考察单位情况。目前建筑市场鱼目混珠,挂靠、转包乱象丛生,有些人为了承接业务去借一些资质比较高的公司,如果考察人员不尽职就可能被蒙混过关。有些招标单位为了达到围标的目的,控制入围单位数量,利用考察阶段以莫须有的原因把符合招标条件的意向单位屏蔽掉,有些招标项目参与报名的单位很多,但通过考察阶段以各种理由将有些报名单位淘汰出局,达到暗箱操作的目的。考察阶段的控制目标是让所有符合招标条件的意向单位都入围,让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都淘汰。

考察阶段的控制措施为明确考察内容和考察标准,严格考察人员责任。具体控制措施为:(1)明确考察标准,建设单位应建立考察活动的标准化,明确对投标单位的考察事项及考察标准。(2)考察结束应按标准化的要求出具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标准化的要求,并经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由参与考察人员承担相应考察责任。(3)为验证考察报告的真实性,必要时由控制部门组织进行二次考察。

六、开标评标阶段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联教育考察团;民国;高等教育;演进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3)02-0064-05

1931年9月至12月由波兰教育部司长华尔斯基(M.Falski)、柏林大学教授卡尔・柏克尔(C.H.Becker)、法兰西学院教授蓝格汶(P.Langevin)和伦敦大学教授唐奈(R.H.Tawney)四人组成的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考察,是近现代中央政府首次邀请西方学者对中国教育作“概括的考查,作系统的报告”的活动。[1]252考察团通过各种途径考察中国教育状况,在事后提交的报告书中检讨了中国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状况,并提出不少改革建议。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检讨,为国民政府改造中国高等教育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国中后期高等教育发展的进程。探讨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与民国中后期高等教育演进之间的关系,对于梳理近现代中国高等教育史而言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一、考察团来华考察的背景与

概况

1931年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考察,是在国民政府大举改造中国教育的背景下启动的。据1929年“三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决议案》披露,训政之初的国民政府对当时中国教育状况很不满,痛斥中国教育存在着“六滥”(即学校滥、办学人滥、师资滥、教材滥、招生滥和升学滥)和“四恶”(即教育成为个人造势的工具,浪费了师生的才气、增加了学生的欲望及增加了分利失业之徒)等问题。对此,《决议案》指出各级政府须抓紧“救治”,“以三民主义之精神,融化东西文化之所长”、“矫正从前教育放任主义之失,而代之以国家教育之政策”。[2]此决定宣示国民政府将改造中国教育。尔后,教育部一面着手改造事宜,一面借鉴西方经验,以使中国教育“融化东西文化之所长”。当时,以胡汉民为代表的政府高层认为中国教育的“放任主义”问题是由教育界人士片面学习美国引起的,他们更欣赏欧洲教育经验。[3]故1931年三四月间,教育部、行政院分别致函国际联盟秘书处,请求委派欧洲专家来华考察。于是,同年9月,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

按国民政府邀请之意,考察团来华是为了帮助“拟定并实施中国政府所颁布的改造中国的计划,以期促进中国教育制度之改善”[4]1。据此目的,考察团于1931年9月至12月间在上海、南京、天津、北平、河北定县、杭州、镇江、无锡、广州等地考察教育管理体制、学制系统、教育财政、教学组织、各级各类教育、师生关系等方面情况;并于1932年出版总计15章222页的考察报告――《中国教育之改进》。该报告检讨中国教育状况,提出不少改进建议。如考察报告指出中国小学教育普及率太低,小学生多是富家子弟;中等教育方面则未重视职业教育。针对于此,报告建议中国政府应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在中学开设职业技术课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高等教育有着不少问题,国民政府痛斥这些问题是造成国家缺乏建设人才的主因,故考察报告第三章对高等教育作了份量较重的检讨,篇幅约计58页。

而对考察团的检讨,政府高层和教育界人士很关注。如在考察报告撰述完毕后,戴季陶和朱家骅两位政要为之作了序,蒋梦麟[5]、任鸿隽[6]、李建勋、罗廷光[7]、廖世承[8]、张佛泉[9]、尚仲衣[10]、黄问歧[11]、章光涛[12]、许恪士[13]等人撰写了评论文章。从这些文章看,当时政界人士的褒奖较多。如考试院院长戴季陶称赞考察团提交的报告书“对于各级教育之制度方针与乎其内容之剖析”,有着诸多精到处。[14]教育界人士对考察团开展的考察则提出了批评。如认为考察团仅在中国东部地区作考察,考察范围有限;认为考察团开展的检讨意在推动中国教育欧洲化。不过,在考察团检讨高等教育方面,教育界人士不吝赞誉。1933年,署名为“青士”的学人撰文说,考察团提出的意见很有价值,值得参考[15]。同年,李建勋说,除大学教授由教育部任命以及取消学分制的建议“尚有讨论余地”外,考察团提出的其他建议“均为改良吾国大学教育之良策”,倘若政府当局“照此方策进行,则吾国大学教育不能蒸蒸日上者,吾不信也”。[1]167事实上,国民政府在改造中国高等教育时的确参考了考察团的意见。

二、考察团对中国高等教育状况的检讨

如前所述,国联教育考察团重点考察了中国高等教育状况,并在考察报告第三章中作了检讨。其中,该章第二、三节批评了中国大学分布失衡、高校间缺乏分工合作、课程设置不合理、学分制实施不当、教师聘任不规范、招生缺乏严格标准、过于注重讲授法、教材内容过于西方化、学生太过放任等问题。第四节提出了设立全国大学会议、促进大学间分工合作、加快发展理工科学校、以考试制代替学分制、规范教师聘任、成立大学教授会议、组织大学统一招生考试、试行大学毕业考试、厘定大学课程标准、编写本土化的大学教材、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等建议。从这些内容看,考察团较系统地检讨了中国高等教育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检讨时,考察团依据国民政府希望加强调控教育及增进中外教育交流的意旨[4]1,积极引介欧洲教育经验。如考察团建议由大学教员、大学行政人员、社会知名人士及教育部官员组成全国大学会议,并由该会职掌“决定各区域应设国立大学之数目及种类”、“大学教育经费之分配,并规定付款之条件”、“校长及教授之委任”、“厘定关于人员之安置,教职员之薪俸与进级”等事务。[4]194-195该建议就把英国设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及法国设立大学评议会的作法介绍到中国。[16]考察团建议中国大学取消学分制,实施毕业考试,考试及格的学生“方能毕业”,该建议则与英、法、德各国推行的中学毕业考试制度相近。[17]1-2

从检讨的内容看,考察团看出了20世纪30年代初期中国高等教育的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也有针对性。如考察团对中国大学分布失衡的批评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考察报告指出:中国大学分布“杂乱无章”,东部地区高校过多,而其他区域的学校较少;“在同一区域内常有多所大学,诸大学间亦无合理之分工”。考察团认为,这种不合理的高校分布如不消除,“有效之大学制度实无从兴起”。[4]160-196从1931年的情况看,考察团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这一年,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有76、21、8所高校。其中,上海一地就有23所高等院校,超过西部各省总和。[18]

再如,考察团检讨中国大学课程的问题也是一个突出例子。报告指出:中国大学课程有三点问题。第一,用学分制组织课程,使得课程支离破碎,学生的学习缺乏整体感;同时,一些学生拿满学分后,即以能毕业为由,“将该学科束之高阁”,不再认真学习。[4]178-180第二,许多大学将某一学科分为“若干不同之学程”,希望把该学科的前沿成果介绍给学生,这使得基础科目未受到重视。[4]180-181第三,许多大学教材过于西方化,这将使得中国“民族文化必致堕落”,使得学生脱离本国实际。[4]181-184考察团遂建议中国政府应重视基础科目、推动教材本土化。[4]205

此外,考察团对中国大学招生的批评也很有见地。报告指出,中国大学招生缺乏统一标准。如“被此校淘汰之学生,往往因他校之条件不甚严格,得以考入肄业,若再被第二校拒绝,尚有第三校可以收容”,这种招生办法产生了严重后果。首先,大学为了招满学生,降低招生标准;这使得教学工作“降格以适合学生所能达到之水平线”,进而大学的办学质量下滑。其次,由于招生标准宽松,许多入校学生不合格,他们也不认真学习,学校就无法培养合格人才。鉴于此,考察团提议,中国政府应试行全国大学统一招生考试,以提升大学生质量。[4]174-175具体作法为:管理上,“教育部特派之大学教师及教育部代表组织一委员会主持”,并由该会“确定录取标准”;考试上,政府部门把“投考一切国立大学之学生于一处而行之”,或“分大学为数组而行之”;录取上,“投考学生应叙明其所愿入之大学,考取之学生,则按照各校设施之方便及其在考试中之名次,分配于各大学”。[4]204从这些内容看,考察团的提议有着较强的针对性。

三、考察团来华考察对民国中后期高等教育演进的影响

由于国联教育考察团认清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若干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有着针对性,故考察团来华考察对民国中后期中国高等教育的演进产生了影响。影响较大者为以下三方面。

(一)推动了民国中后期西部高校的发展

1931年前,西部高校稀少,国内教育界人士也很少讨论西部高教。但国联教育考察团提交报告书后,教育界人士的相关讨论增多,并形成两派。一派赞成考察团的意见,认为应均衡发展中国高校。一派认为没有必要对中国高校布局作调整,而应让各地根据自身的物质和文化条件自行发展。[19]而对这两派意见,国民政府采纳了前者,即按国联考察团的批评,均衡发展中国高校。抗战期间曾任教育部长的陈立夫就于1972年回忆说:针对战前国联考察团批评中国大学分布不合理问题,战时教育部发展高校“注意合理分布的原则”,并“将大学的文理法三学院合成为综合大学,在后方分区设置;将农、工、医、商、教育等专门学院由大学分开就各地区需要分别设置”。[20]65战后出任教育部长的朱家骅也说,国联考察团曾批评中国大学地理分布“杂乱无章”,故战后教育部对高教资源分布“作相当合理的配备,以奠定整个国家未来教育发展的基础”。[21]

具体来讲,1932年后,国民政府采取了两类措施发展西部高校。其一,为促进大学分布均衡出台政策。1936年,国民政府颁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国立大学及国立专科学校之设立,应注重地区之需要,以维持各地区人民享受高等教育之机会均等,而促进全国文化之平衡发展。”[22]2871938年,《战时各级教育实施纲要》规定:“对于各级学校教育,力求目标明显,并谋各地平均发展”。[23]14同年,教育部拟定《专科以上学校分布原则》,规定:国立大学将“就全国地域予以适宜之分布”,师范学院以分区独设为原则,农、工、商、医等独立学院就各省需要分区设置。[24]711-712其二,在西部地区新设高校。或将迁入西部的部分东中部高校改组,留在西部办学;或在西部地区新设国立高校,或将西部省立高校改为国立高校,批准成立省立和私立高校(参见表1[25]588-794)。而通过创设,近现代中国大学分布失衡问题纾缓。1947年,西部高校增至50所。[25]578-587高校的分工也较明晰。如贵州省有综合、医学及师范三类高校,甘肃省有综合、师范、医学、工学四类高校。

(二)促进了战时大学课程的改革

如何解决民国时期大学课程不重视基础课程和过于西方化的问题,国联教育考察团的提议与国内政教界人士的看法大抵相近。如1931年时任国立中央大学校长朱家骅在作《中国大学教育的现状及应行注意各点》的演讲时指出:中国大学“每每迁就学生的意见,因把习见的基本功课都轻视”的作法有问题;他建议改革大学课程,促使“大学毕业生具有普通的常识,了解基本的理论”。[26]这一相近表明考察团确实发现了当时大学课程的问题。而针对这些问题,国民政府接受国联考察团及国内教育界的意见,从1932年开始改革大学课程。[27]大规模的改革则在抗战时期开展。1972年陈立夫回忆说,鉴于战前国联教育考察团批评了中国大学课程“不切中国需要”、“内容支离分裂”等问题,他在战时主持教育部时,主要从课程标准、科目设置和教材编写三方面着手改革。[20]661976年曾任战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的吴俊升也回忆说:针对战前国联考察团曾批评中国大学课程过于西方化、不适合中国需要的问题,他协助陈立夫部长整理了大学课程。[28]

从战时教育部采取的措施看,国民政府大体解决了大学课程过于洋化和不重视基础科目等问题。如1938年,教育部确定了三点课程设置标准:第一,课程内容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质,须“与国家文化及建设的政策相吻合”;第二,课程教学应“注重基本训练,先从事学术广博基础的培养,由博返约,不因专门的研究而有偏固之弊”;第三,课程设置应“注重精要科目,所设科目,力求统整与集中,使学生对于一种学科的精要科目,有充分的修养而有融会贯通的精神”。[20]66据此,国民政府随后出台各专业必修和选修科目表,其中,有关中国的科目及基础科目明显增多。如法学院政治学门开设中国通史、中国政府、中国外交史和中国政治史等科目,理学院气象学组开设中国通史、中国地理总论和中国区域地理等科目。基础课程方面,政治学门开设国文、中国通史、西洋通史、论理学、哲学概论、政治学等科目,气象学组开设国文、中国通史、高等数学、微积分学、地理通论、气象学、地形学、测量学和制图学等科目。[29]

(三)影响了公立大学统一招生考试的试行

1938至1940年间,国民政府试行公立大学统一招生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项创举。而这也受到国联教育考察团的影响。如前所述,1931年考察团建议中国政府试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建议提出即后受到国民政府的注意。但由于种种原因,战前这一意见未能采纳。[30]抗战爆发后,陈立夫深感战时“交通困难”,认为战前国联教育考察团提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建议在此时有必要推行。故1938至1940年间,教育部试行公立大学统一招生考试[20]67(见表2[25]531-537)。

具体作法为:管理上,教育部成立统一招生委员会,办理“制定法规、制定试题、订定标准、取录与分发学生”等事宜;各考区成立招生委员会,办理“报考、考试、监考、阅卷、造送成绩表册、榜示学生”等事宜。考试科目上,凡报考文、法各院系,师范学院教育、公民训育、体育、国文、英语、史地、家政等学系,以及工学院铁道管理系的学生,须参加公民、国文、英文、本国史地、数学、外国史地等科目的考试,以及任选物理、化学、生物一门考试。凡报考工学院各系,理学院数学、物理、化学、天文、气象、土木等系,师范学院数学、理化等系的学生,须参加公民、国文、英文、本国史地、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的考试。凡报考医学院、农学院各系,理化院生物、地理、地质等学系,以及师范学院博物系的学生,须参加公民、国文、英文、本国史地、数学、生物等科目的考试,以及任选物理、化学一门考试。此外,报考体育专业的学生还须加试术科。[17]3-4通过试行统一招考,国民政府初步改变了近代以来大学招生各行其是的局面,提高了入校生的质量,“免(除了)考生徨歧路兼考数校之苦”[17]3,意义可谓重大。

四、结 语

推动民国中后期高等教育演进的因素有许多。比如:国内教育界人士深入探讨,各级政府出台调控政策和措施,以及抗战建国的需要,都是重要的因素。此外,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考察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从本文的探讨看,考察团开展的检讨,对1931年以后中国大学分布、课程设置、招生制度产生了积极影响。其实,考察团的检讨还影响到民国中后期高等教育管理机制、师资聘任、会考制度和训导制度。如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成立学术审议委员会就是以考察团提出的全国大学会议为“最初构架”的。[31] 20世纪30、40年代国民政府审定大学教师资格,也与考察团的提议有关。[20]66总之,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所起的作用是全方位的。

当时,由于考察团产生的影响,以及与其他一些因素的交相作用,中国高等教育的演进呈现出两点显著变化。其一,与1931年以前中国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及大学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并表现出鲜明的美国模式相比[32],民国中后期中国大学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一些作法。其二,与1931年以前中国大学在设校、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呈现出混乱的局面相较,1931年以后中国大学的发展更有秩序,学校分布失衡问题有所缓解,入校学生素质有所提升,课程克服了脱离中国实际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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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章光涛.国联教育考察团报告书之批判――从中国现社会的观点[J].东方杂志,193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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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佚名.中华民国宪法草案[G]//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287.

[23]佚名.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G]//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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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K].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

[26]朱家骅.朱家骅在中央党部总理纪念周上讲演“中国大学教育的现状及应行注意各点”[G]//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281-284.

[27]黄建中.教育部最近改进专科以上学校之要点[J].广播周报,1934(8):14.

[28]吴俊升.教育生涯一周甲[M].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6:81-82.

[29]黄龙先.我国大学课程之演进[J].高等教育季刊,1941(3):121-122.

[30]罗立祝.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5.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参加高等院校招聘会,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

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岳西县中医院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

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岳西县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按照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西县卫计委网,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现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3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须填写《岳西县中医院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A01岗位

采取面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符合该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其他岗位

(1)笔试

①时间和地点:3月4日下午,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A02、A05、A06、B0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基础知识(西医)70分,A03、A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基础知识(中医)7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③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面试

面试人选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②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知识、专业能力。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A01岗位因未设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70%和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A01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则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在校(或在原单位)表现和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考察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察合格者方能聘用。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对象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时提交到岳西县卫计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约定。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总成绩相同的,遵照考察体检环节确定人选方式进行),每个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体检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明确政府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原则;探索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新途径,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推动全省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和广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对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对投标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组成招标联席办公室。

第四条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招投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机构不得与省经贸、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省级政府机关存在直接利益关系。

第五条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招投标工作,不得限制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标的设定

第六条招标领域和项目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界、中介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议、审定每年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招标领域和项目。

第七条招标领域和项目的提出的原则和内容。招标领域和项目的提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当前产业政策;

(二)符合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符合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四)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有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

(六)对产业结构调整有带动推进作用;

(七)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

招标领域和项目的提出应包括的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提出单位(可以联名提出)、联系人、电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理由;

(三)项目概况(项目背景,项目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装备现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项目建设必要性);

(四)项目产品市场预测(产品市场供需分析、价格现状与预测、市场竞争力的风险分析);

(五)项目建设情况(建设环境,现有条件,建设内容,主要方案,主要产品种类、产量、质量和技术水平,技术分类,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等);

(六)项目经济和社会评价(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投入产出及社会影响);

(七)项目在省内相关企业从事该领域生产或研发的基本情况。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九)财政支持方式(事前补助或事后以奖代补)

第八条招标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三章中介机构

第九条招标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独立法人;

(二)专职从事各种招标业务的机构或企业;

(三)具有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等甲级资格证书;

(四)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五)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从事企业和政府重大项目招标的业绩。

第十条招标机构由招标联席办公室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考评确定。

第十一条招标机构的选择和考评。

(一)选择原则

1、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2、重视业绩和工作质量;

3、讲求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二)选择办法

1、招标机构向招标联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招标机构向招标联席办公室递交招标工作方案、收费要求、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

3、由招标联席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招标机构进行评估、审定。

(三)建立对招标机构的工作考评制度

第十二条招标机构必须与省经贸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应根据与省经贸委签订的招标委托书进行招标业务,招标公告经招标联席办公室审定后,在省经贸委网站和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有关专家评标。

第十四条招标联席办公室决定撤消招标委托,终止招标活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说明。

第十五条招标联席办公室可根据招标项目监管的需要委托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管理,由省经贸委与项目监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第四章投标人

第十六条投标人是指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省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招投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条件;

(二)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相应业绩;

(三)资信情况良好;

(四)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招标文件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第五章程序

第十八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招标联席办公室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方式。

第十九条公开招标。由招标机构向社会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和指标要求;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四)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六)投标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七)其他应该公告的事项。

第二十条邀请招标。由招标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招标联席办公室同意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机构应当向三个以上(含三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一条省级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分事前补助和事后以奖代补两种类型。事前补助是指新开工和在建类项目的招标,事后以奖代补招标是指已完工验收投入运行类项目的招标。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向招标机构购买标书后,严格按标书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地点向招标机构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实行一次性投标,评标分书面评标和现场考察核实两个阶段进行。

一、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领域名称

(四)项目实施的内容和目标;

(五)中标方对项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六)进度、时间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

(八)评标方法和标准;

(九)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项目备案(核准)情况和资信证明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的日常安排;

(十二)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

二、书面评标应包括的内容:

(一)所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在省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评价;

(二)项目内容的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三)项目可行性;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实力评价(注册资金、财务报表、建设资金等);

(五)财政资金补助的必要性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六)项目前期工作条件评价(备案或核准、环评、消防等)。

三、现场考察核实应包括的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核实;

(二)投标书文件附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核实;

(三)建设场地和已有基础或项目进度考察;

(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评价;

(五)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核实;

(六)技术改造内容核实;

(七)书面评标中提出的需核实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三条招标的开标仪式应当公开进行。

第二十四条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30天。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将此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有重大修改的,应当适当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不得重新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招标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并为单数。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提出第一阶段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联席办公室推荐入围候选单位。

第二十六条招标联席办公室在接到第一阶段书面评标报告后7天内,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确定书面评标入围单位,并向招标机构批复确认。

第二十七条经书面评标确定的入围单位,由招标机构提前三天通知其现场考察核实时间。现场评标委员会由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并为单数。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提出现场考察核实评标报告,向招标联席办公室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第二十八条招标联席办公室在接到第二阶段现场考察核实评标报告后7天内,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机构批复确认。

第二十九条招标机构在接到招标联席办公室确认的定标结论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落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

第三十条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签订项目合同书。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监督

第三十一条招标活动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招标活动全程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调整等参照《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招投标工作中,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对招标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同向省政府作专题报告。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7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人教科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1302室), 咨询电话:86086578。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如实填写《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如有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资料也一并提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应聘。

四、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财政局(地税局),并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市财政局(地税局)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的补充公告为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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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8篇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我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年龄条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从本公告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到我单位人事科316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5日止3月9日。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五份:省人社厅、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6号)精神,不进行毕业生派遣。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再签订《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9篇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赴哈尔滨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单位工作需要,拟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9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qzrls.com)、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网址:qzwsj.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qzrcw.com)、学校就业网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9日上午(8:30-12:00),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的对象及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报考对象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卫生计生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

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0篇

为充实检察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紫阳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公民。有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取),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进行文字录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55cm。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止(双休日不接待)。

2、地点: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法学基础理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page]

3、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紫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出现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本院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须由聘用人员自负)。

4、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咨询电话:0915-4429230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1篇

一、招聘条件

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㈢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温岭市常住户口;

㈤专业要求:景观建筑专业、园艺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㈠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907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㈡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㈠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㈡面试时间另外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已就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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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2篇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舞蹈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1986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户籍不限。

(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数应达到3人及以上,未达到3人的取消招聘。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16:00前,将《2016年普陀区青少年宫招聘舞蹈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主题及文件名:舞蹈+姓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青少年宫,地址:普陀区沈家门东河龙眼路81号3楼活动部(沈家门滨港路222号旁边的楼梯上山)。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特长证明、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到普陀青少年宫确认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舞蹈特长测试、面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舞蹈特长占40%,面试占20%,基本技能测试占40%。

考试时间:3月25日。舞蹈特长测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基本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舞蹈特长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舞蹈特长成绩相同的,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公示结束,须参加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站(pt.qsng.cn)。

(三)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站为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758001311,0580-30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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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3篇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中山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网址:gdzs.lss.gov.cn:8011/ggfwweb/jgguksgrlogin.do?doMethod=JggyksGrGo)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统计局608室。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陆报名页面查询。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1月31日09:00-11:3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4篇

要完善健全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进入有序,从无形变为有形。对参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各方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让他们熟悉水利工程法规的具体要求,同时也熟悉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要积极实行机构招标质量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实行招标机构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处罚,实行招标业务竞争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承接业务相挂钩。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水利工程招标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和继续教育机制,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推进水利业务学习和探讨。①把好市场准入关。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布资质等级标准等手段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②把好招标公告关。重点审查招标公告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公告媒介的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确实达到让更多施工企业参与竞争的目的。③严把招标文件关。重点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范本执行,废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办法是否科学、合理等。加强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办法标准制定的指导,力求使其制定有目的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评标办法要尽量细化、量化,使评标更具客观性、公正性。④把好评标报告关。招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要形成评标报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经备案后,将拟中标单位在网上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①扩大有效竞争,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规范提出投标人等级要求,严查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款的行为,从严控制邀请招标,扩大招标信息面,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②加大工程限价力度,为节省政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压缩串标围标的空间,设定招标最高限价时,对不同工程类别下浮不同比例。③加大标前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审核力度,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招标。④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相关资格认定资料逐一进行审查,仔细确认有关人员身份,积极推行中标公示期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制度。⑤积极实行资格后审制,逐步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①创新监管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关键环节留痕,实现后续监管动态化、全程化,可查证。②强化程序监督,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③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跟进,注重实体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项目稽查。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网络。建立全行业信用治理制度,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及时公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建立信用档案,通过设立投诉举报制度等方式达到监管目的。尽快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体系,有利于打破行业地区分割,促进专家资源共享,也有利于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同时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要真正落到实处。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这样可以在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防止暗箱操作、有效查处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到切实规范投标行为。

本文作者:邵雅琳工作单位:湖北省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考察报告范文第15篇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委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16人,其中行政辅助岗9人,专业技术岗7人(详见岗位需求表)。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7〕1456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符合《岗位需求表》规定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

2.报考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月21日。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每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2018年1月21日24:00前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月24日9:00起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面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时间、地点待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考察由我委成立雇员招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我委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为“区编”政府雇员,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云委办〔2017〕80号)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499358,张先生;020-87499348,徐女士。

原标题:广州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首批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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