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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评价

为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我县1999年实行了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定时定点接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全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步伐,到2009年底,全县所有接种门诊均达到县级合格门诊要求,提前实现了省卫生厅要求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目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活动为计划免疫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对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乡县位于鲁西南腹地,辖13个乡镇,659个行政村,总人口62万,自然人口增长率为5.90‰,全县有卫生防疫机构18处,乡镇预防接种门诊16处,计划免疫专业人员127人,县疾控中心89人,专业技术人员82人(92.13%),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34人、初级38人。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当作新时期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来抓

免疫规划工作是控制和消除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顺利实现了计划免疫“三个85%”的免疫目标。连续12年未发现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临床病例,通过了卫生部无脊灰证实,白喉连续26年无发病,达到了消除白喉的目标,免疫规划其他针对传染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受到巨大冲击,基层卫生防疫工作投入不足、人员不稳定、素质不高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人口出生率降低,疫苗种类、接种剂次不断增多,原有的以村为单位分散接种的服务模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服务的需求。因此,改革现有的接种服务模式势在必行。我县经过不断总结探索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刻认识到,建设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规范化接种门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预防接种管理体制、服务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实现计划免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为了提高开展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首先我们积极做好各级领导的工作,强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迫切性,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切实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新时期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来抓;二是算好经济帐,由于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各项经费非常紧张,建设规范化接种门诊,需房屋整修,购置微机、打印机、空调和其他一些设备,需要一笔不少的开支,使不少领导和基层单位感到为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投入,县卫生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多方筹资,同时实行集中采购,节约经费开支,另一方面,就是算好一笔经济帐,如一个4万人口的普通乡镇,按照计划免疫程序规范接种,每年有偿服务收入,除能保证接种门诊工作人员的工资外,还有一定的发展经费,同时还能带动卫生院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设规范化接种门诊,不单纯是经费投入,它还能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学习和推广典型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向先进地,市县区学习,请经济条件较差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成绩较显著的单位介绍经验,通过参观学习和典型经验介绍,使我们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对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找到了工作的不足,极大地调动了各级领导的工作积极性,迅速在全市掀起了争创省级示范门诊和市级规范接种门诊的热潮,促进了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推动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市及时转发了省卫生厅《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县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建设规划、目标和措施,到2009年底,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合格标准,县卫生局与各乡镇签订了重点工作目标合同,要求把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当作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按照省、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建设规划、目标和措施,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为落实奖惩措施,我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防疫机构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树先的重要条件,把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纳入县对各乡镇疾病控制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发展。

四、加大措施,增加投入,切实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硬件”建设

预防接种门诊的“硬件”是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是保障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取信于民的先决条件。在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过程中,对照《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从基础设施上保障基层预防接种服务的需求,虽然我们经济欠发达,但观念不能落后,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不能降低,想方设法增加经费投入,调整和增加预防接种门诊用房,落实各项配套措施,保证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使用金卡系统后,接种率和接种质量不断提高,促进了计划免疫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建卡、建证率,降低了发病率,同时增加了有偿服务的收入,补充了经费,使基层防保站建设得到改善,提高了职工待遇,稳定了基层防保队伍.使计划免疫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软件”水平

加强预防接种专业队伍建设,是做好免疫接种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实行预防接种人员上岗证制度,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专业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选择那些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和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对那些工作责任心不强和专业水平较差的人员坚决调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两年,实行微机管理。凡未获得预防接种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免疫接种工作。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每年都组织业务培训,学习计划免疫专业技术,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了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运转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我县非常重视预防接种门诊的“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预防接种门诊在管理上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开诊时间,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表、卡填写,统一档案模式,统一检查考核。接种门诊运转实行“四固定”,即固定接种时间,固定接种房间,固定接种人员,固定接种器材。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达到了运转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日常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有效地提高了预防接种门诊的工作质量。

六、强技术指导,严格考核验收,确保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质量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规范化运转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经常深入到各乡镇对照标准,对预防接种门诊的运转程序、操作规范、安全注射、生物制品管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质量。对已建成的各类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各乡镇接种门诊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并将接种门诊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疾病控制工作的综合考核中,当作评优树先的重要条件。同时,免疫规划是一是项社会系统工程,卫生行政主管门应加强领导,社会各部门应齐抓共管,把建立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人、财、物方面大支持,真正做到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网络化,规范化、科学化。

参考文献: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预防接种;门诊护理;管理模式Abstract: Vaccination clinic is a basic serving organization for our country to carry out immunity and vaccination plans, which is important section for the basic level of immunity programs and networking system. Moreover, its management mode for nursing has a direct influence on public health to prevent and control communicable disease. According to current nursing problems of vaccination clinic, vaccination clinic can also propose corresponding measure of nursing management and strategy, The effective completion of the 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 tasks。

Key words:Vaccination clinic; Outpatient nursing; Management mode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1-0088-02

预防接种门诊是国家实施免疫规划的重要机构,是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基础场地,是基层网络信息化建设的主要部门。根据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提出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及《2006~2012年江西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要求[1],以及认真按照卫生部《全国消灭脊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脊髓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知》要求[2], 必须全面有效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基础疫苗的免疫强化工作。在当前预防接种目标明确,辖区任务繁重、护士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接种门诊护理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护理管理制度与措施,这样才能有效地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目前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的人员数目每年达上万人。预防接种所用疫苗包括:计划的一类疫苗和计划外的二类疫苗,还有特殊要求用的狂犬病疫苗。接受预防接种的人员对适宜使用疫苗的方法和适应症和禁忌症等均一无所知。进行预防受种人员越多,疫苗需求数量就越大,服务质量要求就越高,则预防接种门诊面临的工作压力就越大。当前一直普遍存在的现状有:护士解释不够引起纠纷及差错现象;预防接种门诊大厅排队拥挤甚至出现吵架打架现象;基础硬件设施不足导致家长不满意出现的投诉现象等。针对以上现象,从护理管理的考核机制、电脑叫号制度、基础设施布局、网络信息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管理措施:

1人员综合素质

预防接种护士在进行预防接种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穿好整齐清洁的护士服,整理发束在护士帽,戴好卫生口罩,仪表举止端庄大方,保持良好的护士形象。工作态度严谨,在接种前要详细询问接种者过敏史及适应症,技术操作完毕后叮嘱其注意事项并留下观察近半小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全面履行护士职责。具有“三基”指导能力,确保护理工作高质量,即使无人监督时也要秉承医德医风,慎独意识要强;在日常工作中护士与护士要互相帮助,协作意识要强;医护之间共同扶持搞好基层门诊工作,要服从全局,大局意识要强;文明礼貌服务接种对象,“零投诉”才能在整体服务质量上赢得关键和宝贵的一票。

2人员专业素质

预防接种护士工作能力的最好体现就是专业素质强。要掌握各项预防接种理论技术知识,应熟练掌握每一种疫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等知识,熟悉疫苗的贮存、保管、条件与方法、配药,注射操作正规准确[3]。进行“三查七对”制度后实行安全无痛注射法,再及时进行疫苗名称、时间、批号、次数的详实登记,按照计划免疫的接种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掌握不同年龄阶段接种不同的疫苗,不同疫苗又采取不同预防接种的方法。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常见急救技术和急救仪器的使用,提高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差错与事故,努力全年365天执行制度到位,实现安全无差错、无事故,真正能做到独挡一面,成为预防接种门诊护理工作的“多面手”。

3护理考核机制

通过对外招聘引进已有护士证的护理人员,积极传授预防医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按照“三查七对”操作技术要求,在“传、帮、带”具体指导下要求护士认真实习,通过考核取得预防接种证后方可正式单独上岗。每三个月实行继续再教育阶段,建立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在日常监督与考核培训相结合的基础上,每年底进行一次“德、能、勤、绩”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提高工资福利与待遇大力引进并留住护理人员,引导培训提高其学历和职称水平,使其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护理考核机制,制定相应奖惩制度,从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从而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与稳定专业队伍的建设。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1.716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592-01

预防接种是防病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接种门诊已不能适应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预防保健需求。为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目的,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服务已成为必然要求和迫切愿望。《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为此,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扬州市制定了《扬州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我院把创建规范化门诊作为今年我院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加以落实,年初制订方案,对照标准,组织实施创建工作,2009年12月通过了扬州市卫生局组织的甲级预防接种门诊验收。为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质量,提高接种率,做好安全接种,杜绝接种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和保障条件。

1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仪征市西北角,与两省三县(县级市)交界,西北与南京的六合接壤,东北与安徽的天长为邻、南靠马集镇东邻谢集乡,全乡辖11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会,我院计划免疫服务半径为6千米,服务人口为11村,2个街道居委会,共3万余人。

2严格标准,加大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1领导重视,精心谋划,统一思想认识为确保创建成功,市卫生局、市CDC领导多次到月塘乡,指导甲级预防接种门诊的创建工作。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反复论证创建方案,多次召开职工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反复学习创建标准,对照标准找差距,变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使得全院同志统一了思想认识,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创建成功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2加大预防接种用房等硬件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市卫生局、当地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首先解决了预防接种工作用房,目前预防接种用房面积达1500m2。分别设置了问诊登记室、候诊观察室、诊疗室、3个接种室、冷链室、儿童活动室,同时根据各功能室的不同需求,配备了电话2部、微机3台、空调6台、接种台6张、电冰箱3台、电视机1台、VCD1台、饮水机1台、诊疗床1张、急救箱l个,以及儿童玩具、宣传资料、座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资料柜、疫苗标牌、污物桶、毁型器、冷藏包、注射器等,均按规范要求落实到位。接种门诊从布局到房屋面积和装饰、从服务设施配备到环境都给前来接种者温馨舒适的感觉。自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开始运行以来,受到了广大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他们说:国家对儿童下一代的确是很重视,我们家长更要配合防保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2.3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通过规范化计免门诊建设,提高了防保人员的素质。规范化门诊建设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院计免门诊6名成员全部取得了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了市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了“预防接种上岗证”,负责卡介苗接种的人员,佩戴卡介苗接种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从登记、咨询、体检到接种,人员名单公示上墙。

2.4严格管理,提升层次创建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的目的是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服务。要达到这个目的,管理是核心,一是在工作中做到分工仔细,责任明确,建立考核机制。二是建章立制,使防保组全体成员都能在正常工作中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5严格执行计划免疫操作程序,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使用全省统一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确专人做好疫苗计划、接种通知、疫苗领发工作;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佩戴上岗证参加接种;严格掌握各类生物制品的接种方法,正确把握接种部位、剂量、途径、禁忌症及注意事项;接种后接种对象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接种人员主动向家长宣传计划免疫有关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接种前和接种后对接种室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60分钟,经监测接种室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按规范毁型、消毒、销毁处理,预防接种资料专人管理,规范分类存档。

3体会

3.1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创建成功的重要保证创建甲级预防接种门诊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市各级政府及市卫生局非常重视,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指导,主管局长亲自参与创建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深入基层督导,随时了解创建进度。我院抓住创建契机,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等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职工创建的意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提高了,创建目的、创建目标更加明确。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R18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309-02

计划免疫和健康教育是相互独立又互为相关的学科,健康教育是促进计划免疫工作的重要手段,而计划免疫接种门诊是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所以在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开展健康教育非常必要和重要性。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探讨在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1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使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家长认识到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可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和及时率

预防接种是利用生物制品将免疫原或抗体通过适当的途径有计划地接种于人体,使之达到预防相应传染病的目的。预防接种不仅是一种方便、有效和经济的手段,而且是控制以至最终消灭某些传染病最根本的措施。但是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处理并非每个家长都了解,必须通过在计免门诊的各种健康教育才达到目的。

目前,在城市的居民中,家长已普遍接受了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所以城市居民儿童的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率均>98%,有力地控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但是城市的发展带来物品大流通、人口大流动,流动人口中有一部分家长由于文化和经济的局限,认识不到计划免疫接种的重要性,所以对预防接种不重视,从而带来了各种相关传染病呈上升的势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计免门诊采用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每年“4.25全国儿童接种宣传日;全国强化免疫日;通过本市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地宣传计划免疫的重要意义;宣传计划免疫知识和计划免疫的各种程序;并为居民开通计划免疫健康咨询热线,达到控制传染病乃至最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

2 对接种儿童的家长开展健康教育,既可提高预防接种效果,又可减少医疗纠纷

各种疫苗对人体来讲都是异物,它刺激机体后,会产生有益的免疫反应,这些反应一般不会引起组织器官损伤或功能障碍,也不会有后遗症。但也有极个别的严重的偶合反应或疫苗引起的机体反应。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不一,有必要将这些可能出现的症状及原因向家长阐明,减少家长的焦虑、疑惑不安的情绪。并把禁忌证、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及一般的处理方法印在宣传单上,散发给家长,让家长了解禁忌证的范围,可减少疫苗接种的偶合反应,防止加重病情。在宣传后,许多家长针对儿童接种后出现的红、肿、热、痛以及附近淋巴结肿大等现象不再惊慌失措,不再滥用抗生素,避免了影响疫苗的效果,而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3 通过健康教育,可有效地防止计免门诊接种医生出现接种差错事故

疫苗接种不仅有途径上的差异,而且对接种部位、针头的大小、接种时进针的角度、深浅都有严格的要求。例如:白百破三联疫苗如果在接种时疫苗不摇匀或部位太浅就易形成无菌性化脓感染;卡介苗疫苗如果在接种时误注入皮下或肌肉,可能会引起接种者局部脓肿、淋巴结肿大等一般反应,严重者可出现局部寒性溃疡以及全身反应等。这些 例子说明在操作上稍有疏忽就会出现接种事故,增加儿童的痛苦,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所以计免门诊的接种医生作为预防接种的执行人,除在上岗前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外,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通过医生给家长进行健康教育的同时,时刻注意在操作时要做到“三查七对”,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操作规程,防止出现疫苗的误种、漏种和错种等,以减少各种医疗事故的发生。

4 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健康教育的保证措施

4.1 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门诊大厅常设疫苗预防接种一览表,配备电视机、DVD光碟,走廊过道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并结合疾病流行的季节性宣传传染病防病知识,以强化人们的保健意识。宣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适应各层次家长的需要。如冬春季麻疹的临床表现,预防治疗护理方法;夏秋季手足口病的特征和防病知识;动物咬伤、抓伤后的处理原则;乙型肝炎患者阻断母婴传播的方法等。

4.2 将《传染病的防治》《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与疫苗知识问答等书籍置于留观室,家长们可以按需阅读,以了解我国的预防接种制度和疫苗种类及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播放免疫接种宣传片。

5 建议

5.1 政府重视,加大投入。计划免疫工作是关系到人类健康的大事,而健康教育可以使计划免疫工作更进一步深入。虽然健康教育是短期投入较大而无经济效益的一项工作,但社会效益和远期效益比较明显,是公共产品,也是计划免疫的基础工程。所以政府应在经费和设备上加大投入力度,使计免门诊的健康教育走向规范化健康发展的道路。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中图分类号] R5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2-247-01

我县地处两省三市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人口流动性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加, 这其中也夹杂着不少儿童,成为免疫规划的流动儿童。这些儿童无固定住所、难以管理,由于他们不能及时的接种疫苗而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做好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 ,已成为当前免疫预防一项重要的、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现就我县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如下。

1 流动儿童的定义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流动儿童的定义,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周岁儿童。迮文远编著的《免疫规划学》对免疫规划流动儿童定义,是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儿童[1]”。

2 我县流动儿童现状

2.1长期以来,流动儿童一直是我县免疫规划的薄弱点我县自1978年开展计划免疫以来,对控制相应传染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白喉、脊髓灰质炎等疫苗相关疾病已先后基本消灭或控制,麻疹、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年发病率下降到1/10万以下。但由于受文化水平、生活条件等有关因素的影响,部分家长对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流动儿童的家长多数忙于打工、经商、挣钱,对于孩子防病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现象发生。2010年1月份调查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2003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169名流动儿童,建卡108人,建卡率63.9%,建证121人,建证率71.6%,单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89.4%、脊灰疫苗(第3剂)86.7%、乙肝疫苗94.5%、百白破(第3剂)63.3%、麻疹疫苗77.8%。调查显示我县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较低,除乙肝疫苗外,其他四苗接种率均未达到90.0%。

2.2儿童家长对疾病预防不够重视 因流动儿童家长的职业比较繁杂,大多无固定住所,或居住条件差,无法看到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宣传,所以常规的宣传方式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2.3超生儿童家长存在恐惧心理 有些家长在计划外怀孕后离家出走,他们不仅居住分散,且经常更换居住地点,东躲,普遍存在恐惧心理,孩子出生后不愿被外人知道,不敢带孩子到门诊登记办理接种证和注射疫苗,致使流动儿童数难以摸清,服务难到位,宣传工作难以见效。

2.4基层防保人员力量薄弱,一人身兼多项防保工作,对大批涌进的流动儿童,无过多时间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影响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质量 ,由于基层卫生组织经费严重不足,报酬问题得不到落实,很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些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一部分流动儿童未能及时建卡和免疫接种。

3 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如何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的现象,有效地保护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控制和消灭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3.1强化政府职能意识、加强计划免疫领导 政府在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事业发展计划及制定各项行政管理时要把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制定有关流动人口的地方性法规时,不仅要考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而且要考虑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 要从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入手,强化服务职能,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搞好预防接种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大事来抓,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把各部门、街道的相关职责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每年应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年终考核指标。从行政上、业务上狠抓落实,促使各辖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搜索流动儿童,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点。

3.2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管理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动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凭免疫规划接种证入托、入学制度,依法加强辖区内管理。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3.3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到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新生儿资料。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属于辖区地段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辖区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3.4 公示免疫接种门诊在外地儿童居住集中的社区公示免疫接种门诊的地点、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使家长们能够方便地寻找到接种单位,增设接种点提供服务和适当的优惠收费等。

3.5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流动儿童享有同等接种权利 按照该管理办法,流动儿童与当地儿童享有同等的常规免疫预防接种权利。对无预防接种禁忌症的流动儿童,任何免疫预防门诊(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提供纳入国家和省计划免疫范围的免疫预防服务。流动适龄儿童,无论何地地出生和是否计划外生育,应由暂居地辖区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点)提供规范化的免疫预防服务。随时进行补卡、补种,在流动人口较多,儿童流动频繁的集镇、城乡结合部开设常年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对流动儿童做到随到随建卡、及时接种。

3.6 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迁入迁出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7 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各乡镇之间建立免疫规划横向网络,对流动儿童一旦发现,及时建卡和转卡、补种,并统一免疫规划转卡单,互通信息及时联系。

3.8 广泛宣传,普及免疫知识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把握住医院产科环节,向产妇发放预防接种须知单,使产妇了解孩子应接种哪些疫苗,预防哪些疾病,在何时何地接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标语、接种证等多种形式,多方位的反复开展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健康的咨询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教育逐步转变流动人口不良的卫生观念和习惯强化其卫生保健意识调动流动儿童家长对儿童卫生保健的积极性,促使其配合管理,让儿童家长主动到卫生部门登记造册、免疫接种,由现在的被动搜索变为主动上门要求免疫服务。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预防接种示范区 计划免疫 推动

自2008年5月1日起,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我区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对健康需求日益提高,为日益提升我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评价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有效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区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宁卫疾控〔2008〕28号文件)积极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2008年12月雨花台区首家通过南京市卫生局审核,率先成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1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的可能性、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颁发的《江苏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条件》以及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卫生局高度重视我区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免疫体系建设,塑精创优,将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政府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指标之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片包干,分工协作,层层落实整体推进我区计划免疫工作发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撑,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同时按照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儿童计划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预防接种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计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我区计免工作软、硬件服务水平;我区率先在南京市准入计划免疫绩效考核机制,按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分期考评预防接种单位各项计免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将考评标准与经济效益分配相挂钩,规范化、高标准完成计免各项工作,充分提高计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2.1雨花台区行政划分

雨花台区位处南京市南,总面积约134.6平方千米(不包含江域面积),户籍总人口约20.83万人。共设有雨花新村、宁南、赛虹桥、西善桥、板桥、铁心桥、梅山、开发区共计7个街道48个社区居委会、15个村委会,全区设立10家一般接种单位,分别为雨花新村街道的市一院南院、区保健所、宁南街道的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赛虹桥街道的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善桥街道的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板桥街道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船绿洲职工医院、铁心桥街道的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山街道的梅山医院、梅山医院分院共计10家接种单位,开发区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接种任务由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梅山医院和梅山分院实为一家单位的2个接种点,接种数据按1家合计上报。

2.2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及标准

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免疫规划整体工作质量,二是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必须达到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优秀、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100%。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采取日常评价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评价占30分,专项检查占70分。日常评价是根据我市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指标,由市疾控中心每月做出评价;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年的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2.3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比较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

3 讨论

我区自2008年12月成功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对我区计免接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接种整体环境、接种秩序有较大改观,实现预防接种面积达标、流程合理、公示上墙。②接种工作软、硬件配备齐全,各接种单位均配备电信ADSL上网,针式打印机能在接种证上方便打印接种记录。接种记录上传及时、准确、完整。③接种一类疫苗针次数量逐年提升④接种率质量指标逐年提高,为辖区儿童提供有效的免疫屏障⑤接种服务水平有很大提升,在2008年后我区先后有3家单位安装计免叫号系统,对问询候诊、接种疫苗信息录入、接种留观要求更趋严格规范,杜绝接种工作盲区和漏洞⑥通过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并依托省市疾控中心和全区良好的公共卫生网底建设,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每月组织召开全区计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例会,开展 “零距离”的业务指导、督导,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的培养,全区未发生1例接种差错事故。

参 考 文 献

[1]汪金鹏,江启程,当前卫生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管理.2002,18(9):543-544.

[2]许彬,王海梁,冯雁等,嘉定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探索[J].现代预防医学.2011,38(21):4404-4406.

[3]李春艳,江志荣,彭火胜,叶发忠,付燕青,何莹.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合理规划和管理的调查分析[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9(07):21-22.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紧紧围绕市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以规范免疫管理、保障接种安全为基础,以提高和保持高水平免疫覆盖水平为目标,以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为重点,以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切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进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范围

全区乡(镇、街道)

三、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脊灰、麻疹、百白破、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甲肝、麻风腮等其他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二)50%接种门诊实现数字化。全面实行预防接种周门诊服务。

(三)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年内有通过省级示范区验收。

(四)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0/100万以下,麻疹疫苗接种及时率达90%以上;麻疹监测病例中的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10万以上,流调、采样等监测指标达到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1/10万以上,监测报告工作规范及时。

(五)加强免疫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加强对疫苗和注射器材供应、使用的管理。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严格疫苗的冷链管理。

(六)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辖区内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率达100%,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查漏补种率达95%以上,接种证查验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

(七)加强免疫规划人员队伍建设,配备能力强、业务精、胜任工作的防保所长和专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大力宣传“免疫规划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舆论氛围。

2、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免疫规划管理年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各项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活动;

2、区卫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价。

(三)考核总结阶段

1、各单位对实施免疫规划质量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至区卫生局。

2、区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的有效落实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落实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向政府争取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信息化管理、人员补助、冷链建设及运转等工作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加强免疫规划专业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免疫规划工作人员,重点选配好乡镇防保所长和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员,落实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新进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资质并经过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提升水平,全力推进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和示范县(区)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对登记、接种、留观等环节实行全方位信息化管理,门诊硬件和管理水平上了新的台阶,群众反响良好,为宣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年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加强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力度,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区预防接种管理水平,实现儿童接种全流程质量控制。年底前50%的预防接种门诊要建成数字化接种门诊。此外,年各单位还要以创建免疫规划示范区为抓手,围绕示范区建设标准,规范免疫规划工作,力争年内通过省级验收。

(三)方便群众,全面实施预防接种周门诊服务

目前,随着我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深入实施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旬门诊接种周期已不能适应群众需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秩序,我区已经全面实行预防接种周门诊服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每周接种时间和疫苗种类,做好各方面的告知和衔接工作,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免疫接种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免疫规划质量管理接种年活动,强化常规免疫尤其是大年龄组儿童的加强免疫,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覆盖率。各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规、规范的要求,按照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规范流程,严格管理,认真实施。要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一、二类疫苗的品种、费用规定、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流程以及接种前后注意的事项等内容。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注射,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认真落实省、市预防接种各项措施要求。要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省、市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并反馈到接种单位,及时发现免疫工作空白和薄弱地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围绕为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健康宣传、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接种服务网络建设等5个免疫规划专项工程,争取在机构人员经费、宣传、信息化管理、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至年底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达到90%以上;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预防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实施率达到100%,为95%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100%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对原南宁市免疫规划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步骤

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分5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6-7月中旬,起草、印发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启动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项目;

第二阶段:年8月-年8月,具体实施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项目;

第三阶段:年9-10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年11月-年10月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年11-12月,进行终期评估考核验收。

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建设

(1)工作内容

在城区疾控中心建立免疫规划科,按照1/10万的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基数不少于4人;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1/万标准配置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城区免疫规划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79号)人员配置要求,提出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配置方案报市编委办,市编委办负责审核报批,各有关配合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免疫规划科,业务人员按标准配置;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置。从事免疫规划业务工作的自治区级地段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建议由自治区卫生厅协调落实。相关人员要于年12月底前到位。从事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获得相关执业资格。

2.建立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1)工作内容。

建立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南宁市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经费预算商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配合做好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好配套资金。

(3)工作要求

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硬件、软件在于年6月完成采购,年9月底前完成调试,年12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3.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

(1)工作内容

落实冷链经费;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政府采购办。

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落实计划免疫冷链经费的报告的通知》(桂政发〔〕119号)精神,相关经费按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1-0.15元,纳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冷链设备情况调研,落实免疫规划业务单位购置冷链设备所需资金;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购置冷链设备的资金。

(3)工作要求

冷链经费按按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年12月底前完成冷链设备调研工作,年3月底完成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所有设备必须在年6月底投入使用。

4.免疫规划培训

(1)工作内容

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人员业务培训。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专家逐级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

(3)工作要求

按照逐级分期培训原则,结合岗前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方式对疾控机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从事免疫规划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2次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

(二)免疫规划宣传

1.工作内容

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大众宣传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3.工作要求

(1)报纸、电台、电视台每2个月刊播1次免疫规划公益广告或新闻报道。

(2)印制免疫规划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挂图。

(3)辖区内100%的村卫生所设立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栏,并有1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5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标语要在年6月底前制作完毕。

(4)在小学、托幼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单位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设立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5)报纸、电视台、电台刊播所涉及的免疫规划宣传材料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

(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工作内容

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

(2)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我市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编制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各室上墙资料(制度、图表、公示等)、规范门诊及示范门诊牌匾统一标识等。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用房设置、布局,设备配备、工作流程,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

(3)工作要求

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用房,配备足够人员。要求接种门诊设置、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楚,建立有接种门诊各项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并上墙公示。上述工作要求在年10月底完成,市卫生局在12月份组织评审验收。

2.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1)工作内容

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相关部门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工作。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免疫规划办公室至少有2个以上资料柜用于存放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柜、文件柜要在年12月底购置完毕。

需收集资料内容及保存期限参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由基础资料、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3个部分组成,各自成册。基础资料包括预防接种程序、辖区内免疫规划相关本底资料、文件和例会登记、查验预防接种证以及预防接种统计表;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包括冷链温度记录、生物制品及注射器领发记录;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等。

(四)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1.工作内容。

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确保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能够及时建卡、建证、按照免疫程序接受预防接种;建立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定期查漏补种和追踪流动儿童接种状况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房产局、建委、人力和社会保障、市流动人口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工作要求

市卫生局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免疫规划常规管理,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做好牵头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免疫规划协调会议;疾控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域内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和改进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进行免疫接种。

公安机关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等手续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向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应和市场开办者一起协助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动员入场经营者的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将查验接种证制度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治重要内容。在办理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学校、托幼机构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儿童居住地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督促其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查验其家庭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房产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租用房屋申请登记备案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单位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单位内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进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流动人口办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报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内的街道办(乡镇政府)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及时收集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信息。切实发挥公共卫生协管员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前往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证或补种疫苗,使流动儿童享受常住儿童同样的免疫服务。

(五)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

1.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将免疫规划工作从城市地段医院转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完善预防保健区域,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整合医疗资源,重新调整城区预防保健区域,将城市地段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转移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作要求

在市区开展预防接种的地段医院中选择1-2个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在年8月底前正式启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逐步实施。

六、保障措施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围绕为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健康宣传、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接种服务网络建设等5个免疫规划专项工程,争取在机构人员经费、宣传、信息化管理、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至年底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达到90%以上;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预防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实施率达到100%,为95%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100%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步骤

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分5个阶段实施。

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建设

(1)工作内容

在城区疾控中心建立免疫规划科,按照1/10万的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基数不少于4人;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1/万标准配置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城区免疫规划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79号)人员配置要求,提出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配置方案报市编委办,市编委办负责审核报批,各有关配合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免疫规划科,业务人员按标准配置;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置。从事免疫规划业务工作的自治区级地段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建议由自治区卫生厅协调落实。相关人员要于年12月底前到位。从事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获得相关执业资格。

2.建立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1)工作内容。

建立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南宁市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经费预算商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配合做好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好配套资金。

(3)工作要求

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硬件、软件在于年6月完成采购,年9月底前完成调试,年12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3.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

(1)工作内容

落实冷链经费;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政府采购办。

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落实计划免疫冷链经费的报告的通知》(桂政发〔1989〕119号)精神,相关经费按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1-0.15元,纳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冷链设备情况调研,落实免疫规划业务单位购置冷链设备所需资金;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购置冷链设备的资金。

(3)工作要求

冷链经费按按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年12月底前完成冷链设备调研工作,年3月底完成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所有设备必须在年6月底投入使用。

4.免疫规划培训

(1)工作内容

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人员业务培训。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专家逐级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

(3)工作要求

按照逐级分期培训原则,结合岗前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方式对疾控机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从事免疫规划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2次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

(二)免疫规划宣传

1.工作内容

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大众宣传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3.工作要求

(1)报纸、电台、电视台每2个月刊播1次免疫规划公益广告或新闻报道。

(2)印制免疫规划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挂图。

(3)辖区内100%的村卫生所设立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栏,并有1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5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标语要在年6月底前制作完毕。

(4)在小学、托幼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单位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设立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5)报纸、电视台、电台刊播所涉及的免疫规划宣传材料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

(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工作内容

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

(2)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我市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编制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各室上墙资料(制度、图表、公示等)、规范门诊及示范门诊牌匾统一标识等。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用房设置、布局,设备配备、工作流程,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

(3)工作要求

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用房,配备足够人员。要求接种门诊设置、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楚,建立有接种门诊各项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并上墙公示。上述工作要求在年10月底完成,市卫生局在12月份组织评审验收。

2.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1)工作内容

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相关部门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工作。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免疫规划办公室至少有2个以上资料柜用于存放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柜、文件柜要在年12月底购置完毕。

需收集资料内容及保存期限参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由基础资料、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3个部分组成,各自成册。基础资料包括预防接种程序、辖区内免疫规划相关本底资料、文件和例会登记、查验预防接种证以及预防接种统计表;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包括冷链温度记录、生物制品及注射器领发记录;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等。

(四)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1.工作内容。

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确保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能够及时建卡、建证、按照免疫程序接受预防接种;建立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定期查漏补种和追踪流动儿童接种状况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房产局、建委、人力和社会保障、市流动人口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工作要求

市卫生局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免疫规划常规管理,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做好牵头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免疫规划协调会议;疾控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域内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和改进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进行免疫接种。

公安机关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等手续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向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应和市场开办者一起协助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动员入场经营者的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将查验接种证制度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治重要内容。在办理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学校、托幼机构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儿童居住地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督促其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查验其家庭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房产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租用房屋申请登记备案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单位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单位内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进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流动人口办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报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内的街道办(乡镇政府)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及时收集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信息。切实发挥公共卫生协管员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前往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证或补种疫苗,使流动儿童享受常住儿童同样的免疫服务。

(五)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

1.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将免疫规划工作从城市地段医院转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完善预防保健区域,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整合医疗资源,重新调整城区预防保健区域,将城市地段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转移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作要求

在市区开展预防接种的地段医院中选择1-2个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在年8月底前正式启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逐步实施。

六、保障措施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免疫规划、管理、疾病

1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形成合作联动机制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基层政府应该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发挥主导作用,将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首先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其次政府应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和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地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划拨到免疫规划项目执行单位,将免疫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第三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预防专业人员数量本来就不足,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工作量将将成倍增加,对免疫预防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免疫规划队伍急需得到调整、充实,政府在人员编制上应该予以优先保障。第四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在政府主导下,加强与卫生、教育、派出机构等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应急管理的联动合作,建立免疫规划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

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免疫规划人员素质建设

免疫规划是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在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方面,应该看到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还不够完善,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普及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对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熟悉新增疫苗免疫接种程序,提高专业素质,规范预防接种操作及管理都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加大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采用系统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方法,分期、分批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对所有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技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重点,开展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只有通过反复多次的学习教育、培训,使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全面、系统、熟练的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尽快适应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需求,全面提高执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

3抓好规范化门诊建设,提升基层免疫规划服务水平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基层免疫规划的前沿阵地,是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具有窗口和示范作用,一是要按照“科学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增加预防接种服务的频次。二要合理调整和充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对预防接种服务机构(门诊、接种点)准入制度和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认证,三巩固和提高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成果,强化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意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建立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完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形成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预防接种点上门查漏补种为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4建立完善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

随着免疫预防工作及针对疾病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传统的以手工记录为主的接种登记、数据统计、资料汇总、上报和疾病监测资料分析等,已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疫苗漏种、漏登、统计数据严重偏差、原始资料无据可查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免疫规划工作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以先进的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已成为现代计划免疫管理的必然趋势。为提高计划免疫科学决策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建立和完善适合新形势发展的基层预防接种信息管理 系统,一方面构建计划免疫网络,通过计算机对目标人群进行管理,通过计算机检索应接种人群,将极大地提高防保医生的接种速度,实现目标儿童就近接种,而管辖机构也可以通过网络了解该目标儿童的接种信息。另一方面,疫苗和注射器管理实现信息化后,利用网络报告系统对辖区内疫苗和注射器的总库存数、近效期疫苗和注射器库存数、过期情况作出查询和统计分析,以指导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调配和管理,有效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的信息网络报告管理,合理安排疫苗和注射器的计划和使用、减少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发现、治疗和化疗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制度。

第六条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省、市(地)、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承担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拟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综合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定国家结核病防治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的推广工作。

第十条其他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

(二)与防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四)负责落实本地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化疗管理工作;

(五)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

(六)对肺结核病高发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普查;

(七)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培训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加强结核病防治技术的研究,提高防治工作的质量。

第十二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基层结核病防治网络的组织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

企业的医疗防治科室和人员,在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下,负责所在地区和单位结核病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化疗管理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结核病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的住院治疗,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都有义务按规定承担所在地区、单位或指定区域的卡介苗接种任务。

第十七条卡介苗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第十八条卡介苗接种必须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卡介苗接种情况应当及时填入统一发放的计划免疫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片。

第二十条卡介苗接种发生差错事故和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如实报告当地县级卫生防疫机构,不得延误或隐瞒不报。

第二十一条卡介苗的订购计划供应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共同制订,由省级防疫机构统一订货。

负责实施卡介苗接种的机构,应将卡介苗接种率及接种质量考核情况,定期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卫生防疫机构以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四章调查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结核病疫情和传染源的调查。

第二十三条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结核病检查,查明传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二十四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个体开业医生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必须按下列规定时间,向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出《结核病报告卡》:

(一)监测区在24小时内报告;

(二)城市非监测区在1周内报告;

(三)农村非监测区在两周内报告。

第二十五条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承担结核病防治职责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接到《结核病报告卡》后应对病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结核病统计报表是国家取得结核病患、发病登记资料的重要来源,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第五章治疗

第二十七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收治的肺结核病人,应当按《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和《肺结核病诊疗规程》实施诊断、治疗和管理。不能按工作手册和诊疗规程实施诊断、治疗和管理的,必须将肺结核病人及时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全国结核病防治手册》和《肺结核病诊疗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遇有疑似结核病的就诊病人,应及时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中心卫生院。

第二十九条已确诊的排菌期肺结核病人,应当按结核病防治要求,主动配合治疗单位的治疗与管理。

第六章控制传染

第三十条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下列从业人员中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单位和当地卫生监督管理机构。

(一)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

(三)教育、托幼单位的从业人员;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十一条下列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

(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的人员;

(二)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从业人员;

(三)接触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厂矿企业职工;

(四)排菌期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二条排菌期肺结核病人应当避免可能传播结核病的行为。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儿童免疫预防接种档案;微机化管理

自1978年儿童预防接种实行计划免疫以来,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等档案管理工作一直沿用手工抄写,免疫程序全部由人工推算,各种接种数据报表手工统计分析,手续繁杂,人为影响较大。虽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但仍不能避免笔下误、预约时间推算错误、报表数据不准确、流动人口管理难等问题。

儿童接种档案微机化管理,是疾病控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通过刷卡自动计算儿童接种疫苗的免疫程序,自动记录接种信息,各种报表由电脑自动生成,改变手工管理模式,具有操作快捷、信息准确、管理高效、程序符合率高的特点,能提高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大缩短儿童家长接种时的等待时间等,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

1软件介绍

基层金苗卡系统的主要功能有:(1)为儿童建卡,对新建和迁入迁出儿童进行管理。儿童的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出生日期、性别、体重、居住地、出生情况、过敏史,父母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是否乙肝携带等。(2)对儿童进行接种登记管理,对接种疫苗情况记录。包括接种日期、疫苗名称、批号、生产厂家、费用、接种者等。(3)生物制品管理:包括疫苗出库、入库及库存的数量、日期、批号、生产单位、规格等信息。(4)辖区人口及行政区划管理情况。(5)各类报表的生成与统计。(6)各类数据的查询。

2004年7月我们将沈苏公司的基层金苗卡系统,在全省率先首次应用到龙口市防疫站、中医院、龙口二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研究怎样利用计算机的强大功能,更加完善方便快捷地完成儿童接种记录的所有过程。经过一年的运行,我们在省内率先将微机化管理的工作推广使用到全市所有的预防接种门诊,在全省内率先实现了全市3周岁以内儿童接种个案电子化,免疫预防档案微机化管理,替代了延用近30年的手工操作,解决了手工时代的各种难题,使我市的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具体做法

2.1实施微机化管理前的准备工作(1)任何一项新技术、新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支持。所以就这项技术的优越性、可行性、紧迫性与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各镇医院院长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各级政府给予政策、财政等各方面的支持,使这项工作能顺利进行。(2)制订详细、可行的方案。我们在全省内,率先对微机化管理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中应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根据本市的经济基础和现有的各预防接种门诊的条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决定先小面积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3)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宣传儿童电子接种证的好处,儿童接种档案微机化管理的优越性,取得儿童家长的配合。

2.2实施阶段

2.2.1物资配备首先各预防接种门诊要配备一台512M以上的微机、针式打印机、UPS、U盘,读卡器由防疫站统一配发。

2.2.2人员安排及培训为了保证微机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微机操作员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水平。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时间2天。有个别不会的再强化培训,务必达到所有人员回去后都能开展工作。

2.2.3总结经验试点先行首先在计划免疫工作较好的防疫站、中医院、二院三个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此项工作。第一步首先进行计算机的系统维护,录入各单位的各项基本数据,例如单位编码、接种周期、行政村名称、人口资料等。每个预防接种门诊都有一个全国唯一的用户编码。然后利用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强化服苗的有利时机,将前来服苗的2000年以后出生儿童的接种证全部收到接种门诊,利用周末和夜间,采取歇人不歇机的办法,1个月内将所有儿童的有关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包括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及所有的以往的疫苗接种记录、过敏史。之所以用接种证作为录入电脑的本底资料,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接种证的信息记录更加真实可靠。录入完毕后,为每名儿童发放了电子接种证,这个电子接种证就保存着该儿童的全部预防接种信息。每名儿童在电脑里有一个唯一的地址,这样儿童接种数据实时上传时,就不会造成混乱。

2.2.4刷卡接种2005年2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使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在接种日儿童家长开始用信息卡到预防接种门诊为儿童进行疫苗接种,用信息卡记录了所接种疫苗的接种日期、种类、批号等所有的相关信息,并自动进行下次接种时间预约,达到了方便、快捷、高效、准确无误,使儿童家长体会到了现代化管理的优越性,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儿童家长的好评。

2.2.5试点成功,全市推行2006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内率先实现了以一个市为单位,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全部实行了儿童接种信息化管理。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儿童携带着电子接种证,在所有的预防接种门诊,都可以进行接种,而绝不会出现人为的计算错误,或漏登、漏记现象。

3效果

3.1提高了工作质量

3.1.1卡证符合率显著提高儿童接种微机化管理,减少了手工抄写时登记大卡、小证的笔下误。2006年年终工作检查时,对全市19处接种门诊的120名儿童进行了卡证符合率调查,结果发现,卡证符合率由未使用微机前2003年的72%提高到现在的98%。

3.1.2儿童接种的免疫程序准确无误由于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均由电脑控制,避免了人工推算免疫程序所导致的时间误差。

3.1.3对流动儿童管理更加有效减少了流动儿童因流动性大,接种记录不全而导致的错种、漏种、重复接种现象的发生。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联网后,对于到外地暂时居住而又忘记带信息卡和接种证的儿童,可以在数据库里查询后,给予补发接种证,既能使儿童及时接种疫苗,又不用家长回家取接种证,减少了儿童家长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和往返的旅程费用。

3.1.4接种率报表更快捷、准确实行微机化管理后,各种接种统计报表由电脑自动生成,报表时间由过去的1天时间,减少为现在的5min,并且绝无差错。

3.2提高了工作效率

3.2.1登记、预约一次完成在省内率先实现了由手工登记接种证改为机打接种证。节省了时间,减少家长等待时间,每登记一名接种儿童,由过去的家长平均等待8min,降为现在的2min。接种和预约记录均由电脑一次打印在接种证上。

3.2.2强化免疫或大面积加强接种时,更显示出信息化管理的强大优势我们在省内率先使用机打预约接种通知单的方法,进行了大范围的人群接种预约。在电脑中“强化接种”模块内,选定应种人群,短时间内即可大批量打印预约接种通知单,比手工时代一份一份的填写,大大缩短了工作时间。

3.2.3未接种儿童查询快速、方便对于应来接种而未接种儿童的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等信息的查询,在电脑的“接种管理模块内”,一击完成,省去了过去人工翻阅大卡或现场登记一页一页查找的麻烦。

3.2.4短信、电话通知对于数次预约不到或流动人口、临时接种疫苗通知有困难的人群,在国内率先采取群发短信、电话语音提示预约的方式通知。改变了过去由多名防疫医生或乡村医生骑车上门通知的传统方式,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节省了时间,还能达到非常好的效果。

2006年12月,我站接种门诊强化免疫服糖丸时,开始的服苗率只有65%,对于没来服苗的儿童,如果采取送上门通知或挨个打电话的方式通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由于采取了微机化管理,所以就从微机上调出所有未种儿童的电话号码,与电信运营商联系,通过网络发送了短信和电话语音通知,只用了很小的费用、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上述任务,使接种率上升到98%,圆满地完成了接种任务。

3.3提高了疫苗接种及时率,降低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由于实行了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信息微机化管理,使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未种儿童的查询更加及时,对各种疫苗接种的管理安排更加科学。因此提高了疫苗的接种及时率,特别是显著提高了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率,降低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4小结

(1)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课题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及各级领导沟通,对金苗卡系统中一些不易操作的内容及时与沈苏公司联系,提出建议。由于在全省内率先将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应用到全市所有的接种门诊,积累了大量经验,对沈苏公司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建议,更改了不合理的程序,增加了短信和语音服务功能,进行了系统升级,使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更利于在基层应用和推广。(2)在省内率先推广和使用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使儿童接种档案更加规范,记录更加详细,调阅资料更加方便,信息全面而真实准确。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免疫规划政策、财政投入、设备更新等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3)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能指导预防接种工作实施,为接种单位提供疫苗管理、接种服务对象基本情况等具体信息,提高预防接种工作服务质量。(4)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能及时为儿童监护人提供儿童接种完成情况,能使儿童家长及时了解还需要开展哪些预防接种服务内容。全国联网后,还可提供异地接种实时传输功能,使流动儿童的接种管理更方便。还可开展多种方式的预防接种查询服务,例如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提高疫苗接种及时率。因此而降低传染病所发生的经济效益,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显现。(5)儿童预防接种微机化管理,易学易掌握,只要稍微具备电脑知识的计划免疫专业人员,经过2天的培训都能学会,所以很适合在基层接种门诊推广使用。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我市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对各类疫苗接种单位的管理,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结合辖内免疫规划接种、第二类疫苗接种、强化免疫、应急接种和群体接种等工作的需要,指定不同类别的接种单位,明确其责任区域。

二、接种单位分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新生儿卡介苗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单位和免疫规划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

三、接种单位的工作范围及其职责

(一)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接种,并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在相应责任区内对第二类疫苗免疫对象提供免疫服务。

(二)新生儿卡介苗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在本医院出生的新生儿接种卡介苗、首针乙肝疫苗,并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及时接种率。

(三)第二类疫苗接种单位。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在相应的服务范围内对第二类疫苗免疫对象提供免疫服务。

(四)免疫规划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为保障免疫规划实施,为消除或控制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提供免疫预防接种服务;对责任区域内远离接种门诊、或免疫对象集中的地点或需防制疫情的地点设立临时接种点,开展计划免疫、强化免疫、应急接种和群体接种。

四、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免疫规划接种门诊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4.场地和设备符合广州市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要求(《广州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穗卫疾〔*〕49号)。

(二)新生儿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单位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妇产科;

2.具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助产士或护士;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4.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药械;

5.有固定的接种室。

(三)第二类疫苗接种单位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3人以上;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4.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药械;

5.有15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接种室,有20平方米以上的等候和观察区;

6.相关医务人员相对固定。

(四)免疫规划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

1.设临时接种点的单位必须是具备广州市免疫规划接种门诊资格的第一类疫苗接种单位;

2.为方便群众,临时接种点可设在社区、村庄、学校、幼儿园(所)、机团单位、工地、集市;

3.临时接种点在指定的某时段内完成接种任务后应立即撤销;

4.临时接种点接种区应具有约10平方米或以上接种间,2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等候和观察区,通风、采光良好;

5.负责接种的医务人员具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3人以上;

6.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

五、各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通知》精神,结合区域接种单位布点状况予以指定,并将指定的接种单位类别、名称、地址、责任区域等资料报广州市卫生局备案。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1 资料与方法

1.1定量资料

1.1.1不良反应主动监测前后数据分析[1] 包括主动监测前后AEFI报告率的比较,AEFI的发生时间、制品种类、接种剂次、接种季节和人群分布特征。

1.1.2AEFI主动监测模式的建立

① 基于社区的AEFI主动监测模式:对在2008年7月―2009年12月建卡的新生儿发放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记录册,要求家长在每次接种疫苗后进行体温和局部全身反应的观察和测量,医务人员进行电话随访,或在儿童下次疫苗接种时进行主动询问。对不良反应填写《AEFI主动监测登记表》,并逐级上报。

② 基于医疗机构的AEFI主动监测模式:在闵行区二级综合性医院(市五、吴泾、闵行区中心医院)建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在儿科门诊建立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记录册,对在就诊时发现的与预防接种相关的疾病进行登记和报告,院防保科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旬、月进行主动监测。

1.2定性资料

参加访谈的对象为儿童家长和不同部门的医务人员,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部门、区域二级综合性医院管理人员和临床医生。

对儿童家长采用门诊拦截式,对医务人员采用小组访谈,以事前设计好的提纲内容进行访谈,了解访谈对象对问题的看法与观点。根据专家知识背景与专业经验将资料形成不同的主题和类别,所有访谈内容均录音记录,并整理为文稿,记录关键信息供研究分析。

1.3AEFI定义与分类

以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AEFI的定义与分类为标准。AEFI分类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实施差错、偶合事件、注射反应、不明事件;不良反应分类为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1.4资料分析

将AEFI监测个案资料输入上海市免疫规划AEFI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导出为Excel文件后,进行整理统计。采用内容分析推断法对定性资料进行分析讨论。

2结果

2.1不良反应主动监测前后数据分析

2.1.1AEFI报告率2007―2009年共收集到接种后不良反应事件302例,AEFI报告率为276.56/10万。主动监测前的AEFI报告率为87.25/10万,主动监测后的AEFI报告率为455.67/10万。

2.1.2AEFI分布特征

① 制品种类:在所有疫苗接种不良事件中,一般反应报告率居前三位的依次为DPT、Hib和PCV,分别为840.58/10万、681.82/10万和529.41/10万;细菌类疫苗的AFEI报告率高于病毒类疫苗,AEFI发生按种类分析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表1)。

② 人群: 2007―2009年沪籍儿童的AEFI报告率是非户籍儿童的1.62倍。沪籍儿童和非沪籍儿童主动监测后的AEFI报告率分别是主动监测前的7.51和3.93倍。

③ 发生时间:AEFI报告率与疫苗接种月份有相关性,从1月开始,报告率呈上升趋势,7―8月份为最高,9月后报告率逐渐下降。

④ 接种剂次: DPT与JEV随接种针次增加,报告率有上升趋势;OPV第三剂AEFI报告率较前两剂为高。其余疫苗随着针次的增加,报告率逐渐降低。

⑤ 临床表现:一般反应中临床表现主要以注射局部红肿硬结(126例)和全身低于39℃发热(152例)为主;异常反应中临床表现以全身皮疹(1例)与发热超过39℃(23例)为主。

2.1.3哨点医院报告情况

哨点医院AEFI总体监测的敏感性差,市五医院、区中心医院的AEFI报告率分别为1.02/10万、8.96/10万。报告AEFI共16起,其中一般反应11起,异常反应1起,偶合事件4起;报告的AEFI临床表现主要是以发热为主,占75.00%(表2)。

表2 哨点医院AEFI报告情况与临床表现分布

2.2定性访谈

2.2.1预防接种门诊家长访谈 实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主动监测以来,接种门诊的医务人员与儿童家长关于AEFI相关知识的交流增多,家长对儿童预防接种后AEFI的关注度增强,有利于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家长说“接种门诊的不良反应记录册,上面有每种疫苗可能会有什么不良反应,还让我们每次打完针都自己测体温,加强监测”。

预防接种主动监测模式中,发放给家长的AEFI联系册对增加家长不良反应知识及提高对AEFI报告的敏感性起到重要作用。家长回答说“如果接种预防针后体温到了38.5℃就会到医院就诊,采取一些降温的办法,这些知识都是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记录册中知道的。”“这本册子对我还是很有帮助的,上面写得挺详细的,因为咨询医师的话需要问题非常具体才能提问咨询,对于广泛的症状,电话咨询往往说不清楚,还是自己看比较有帮助。”

部分家长在儿童预防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时,没有意识到要主动将信息报告给接种门诊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主动随访或到下次进行预防接种前主动询问对增强AEFI报告的灵敏度非常重要。同时在医院儿科门诊建立起合理的AEFI监测、报告机制有利于提高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率。有家长谈到:“孩子8月龄打麻疹疫苗时发生过一次,当时发热39℃,到医院就诊了,但是没有报告过接种的医师,直接去的儿科医院”。

2.2.2医院儿科门诊医师访谈医院儿科门诊医师在AEFI的报告、处置、解释上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常遇到小孩上午进行了预防接种,下午出现发热等症状,家长会认为是接种疫苗所引起的,对小孩进行检查后发现咽部有红肿,有卡他症状,我们常对家长进行解释发热可能是由于上感引起。” 因此建立以医院儿科门诊为阵地的AEFI主动监测哨点,加强对儿科门诊医务人员AEFI常见类型、报告程序、处理方法的培训,不仅增强医务人员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识别的敏感性及处置能力,同时有利于医务人员对预防接种后偶合疾病而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解释,从而消除家长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顾虑。

在启动AEFI主动监测项目前,儿科门诊医务人员对儿童中可能因预防接种引起的发热等不良反应的报告缺乏相应的机制,同时考虑到预防接种,尤其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必须接种的,报告不良反应心存顾虑。认为“没有一个规范处置流程,能不诊断不良反应尽量不诊断,但回避也不是办法,需要摸清报告,还是需要消除顾虑加强监测。” 通过AEFI主动监测网络的建立,让医务人员获得更多了解AEFI监测及处置相关知识及信息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理顺儿科门诊对AEFI的监测、报告流程。

3讨论

随着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控制,AEFI受到了公众与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区从2001年起建立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005年全面实施了《上海市AEFI监测方案(试行)》[2],与全市相同所有监测到的AEFI事件均由家长报告等被动方式(占95%)为主,尽管我区的AEFI报告率处于全市平均水平,但由于医务人员对AEFI报告的顾虑以及缺乏培训,发现并报告的途径单一等诸多因素,仍然导致AEFI漏报现象的发生。

3.1主动监测前后AEFI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和准确性

2009年全面实施主动监测后,本社区AEFI报告率为455.46/10万,是2007年的5.21倍,高于区平均水平的3.47倍,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均>95%,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3.2主动监测前后AEFI分布特征

按病毒类与细菌类疫苗统计,主动监测开展前后AEFI报告率有年度增长的趋势。按不同人群分析,沪籍儿童和非沪籍儿童主动监测后AEFI报告率分别是主动监测前的7.51倍和3.93倍。在以被动报告为主的方式下非沪籍儿童的AEFI报告率略高于沪籍儿童,之后沪籍儿童的报告率高于非户籍儿童且增长趋势明显。主动监测前后AEFI按疫苗接种剂次分布大致相同,DPT与HepB随接种针次增加,报告率有上升趋势,OPV第三剂AEFI报告率较前两剂为高,其余疫苗随针次的增加,报告率逐渐降低,与应颖、钱晓华等[3-4]的调查结果一致。

3.3 定性访谈

近年来,风险沟通策略被用于描述和解释免疫规划项目中发生的AEFI [5]。对受种者、家长、接种人员和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而言,AEFI是一种风险,为便于更好地开展AEFI监测工作,我们自编了《宝宝预防接种反应记录册》发放给新生儿家长,除了宣传疫苗接种后的常识和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常规处理办法外,在各疫苗接种宣传页的下栏内留出空格,由家长自行填写记录宝宝接种疫苗后24 h内的体温、注射部位和身体不适体症,便于家长观察记录和及时就诊处理,主动配合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这种家长主动参与AEFI监测的模式有利于保持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作为一种风险沟通策略,对提高家长预防接种的依从性和巩固免疫规划项目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与朱渭萍等[6]在医疗机构实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主动监测可行性的定性研究中的调查情况类似,卫生行政和免疫规划管理人员认为在儿科门诊开展AEFI主动监测工作很有必要,需要上级政策上的支持。绝大多数临床医生认为目前的监测工作流于形式,AEFI漏报普遍存在,原因主要是未受过相关方案和免疫预防工作的培训,门诊工作量大,另外不能明确症状与预防接种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影响报告的因素。在本文试行的4个监测哨点中,报告率远远低于接种门诊,除了培训不足、临床门诊工作量大外,还与报告程序繁琐、甄别难易、工作量绩效有关,临床中更应注重以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机制为主的监测模式,并完善规范处置的绿色通道。AEFI作为一种风险,除了预防工作者外,全面提高临床儿科医生开展沟通风险策略的各项技能是至关重要和迫在眉睫的,帮助他们掌握预防接种知识、AEFI的报告流程、处置规范可以使我们有效地建立起AEFI主动监测哨点,并以它作为预防接种工作中临床与预防整合的切入点,将一个成功的风险沟通转变为机遇,为免疫预防工作营造一个更健康和积极的社会环境,各方形成合力,树立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降低其对免疫规划项目的负面影响,保持免疫规划项目的成果。客观评价AEFI主动监测模式所取得的效果,由于对被接种者所实施的主动观察,是否使观察对象或家长出现霍桑效应从而引起观察的偏倚,进而导致AEFI报告大于实际发生数,仍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观察和评价。

4参考文献

[1] 余峰,余翠萍,吉美蓉.上海市龙柏社区2007―2009年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报告率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2010,22(7):394-396.

[2]陶黎纳,胡家瑜,郑英杰.上海市2006年预防接种安全性分析[J].中国疫苗和免疫,2008,14(4):297-303.

[3]应颖,蒋天兰,吴慧芬.2001―2004年上海市普陀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2005,17(6):267-269.

[4]钱晓华.上海市虹口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主动与被动监测情况分析[J].中华医学与健康,2006,3(8):5-8.

[5]郭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免疫规划项目的负面影响及应对策略[J].中国疫苗和免疫,2008,14(6):549-552.

预防门诊接种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主要目标

依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原则,以城乡医疗卫生“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在全市基层单位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到2014年底,免疫规划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每个预防接种单位配备专职免疫规划工作人员2人以上、接种人员5人以上,具备相关学历和资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85%以上。

(三)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预防接种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儿童预防接种证发放、登记管理、冷链管理、安全注射、流动儿童管理、接种证查验等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新生儿建证率达100%,适龄儿童接种证持有率、使用率100%,票据持有率、使用率95%以上,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率95%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麻疹风疹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接种及时率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建设。

1、配足专业人员。各单位应配备免疫规划专职人员2人以上。常规免疫接种日期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名,其中儿科临床医师1名(负责询问诊体检及异常反应处理),登记工作人员1-2名,接种人员5名,留观巡视人员1名。各单位要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单位人手较少难以安排的,可通过公开招录予以补充。对于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免疫规划岗位。要注重免疫规划工作的延续性,确保免疫规划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2、严格资质准入。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等执业资质,并经过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和儿童预防接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培训,获得合格证后上岗操作(卡介苗接种人员须通过专项培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注明)。

3、强化业务培训。市疾控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把预防接种规范、异常反应识别等作为培训重点,以强化实际操作技能、增强工作责任心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硬件配备。

1、科学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置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根据服务半径、接种工作量等情况合理设置,建制镇范围内现有多个预防接种门诊的不得盲目撤并,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加以调整。

2、加快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改造。各单位要对照《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未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单位,尽快启动数字化改造,确保2015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要按照《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房屋条件、设备和器械配置、接种流程再造等环节,通过信息化改造,实行预约、登记、候诊、接种、留观等流程规范化管理,实现有效的质量控制,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预防接种单位业务管理。

1、健全各项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接种证登记管理、冷链管理、安全注射、流动儿童管理、接种证查验等制度。要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上,确保预防接种安全、优质、高效,努力提高各类疫苗的接种率。

2、严格接种管理。一是规范接种登记。及时对辖区内的应接种对象(包括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进行规范接种并及时登记、录入和报告儿童接种信息。二是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做好冷链设备的维护、补充和更新工作,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实施疫苗信息网络报告和月报告制度。三是强化安全注射管理。实行儿童预防接种预约短信通知,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实行规范注射,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每个接种工作日门诊总量不超过200针次。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一、二类疫苗的品种、费用规定、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流程以及接种前后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四是做好流动儿童管理。通过多种途径查找和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情况,并认真开展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村卫生室每月对本村新生儿出生、儿童流动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乡镇(街道)预防接种单位。五是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对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目标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把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积极稳妥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对照本单位实际,全面展开自查和自评,提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对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欠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完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尽快启动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影响全市建设进程的,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安排不足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予以合理补充,确保工作不脱节。对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难以胜任岗位需要的,可通过业务培训、在职教育等形式,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