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景区科普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二、工作亮点
1.疫情防控:落实落细 常抓不懈
1月12日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省、市、集团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了各景区疫情防控手册,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对机关和各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并要求立行立改;对各景区防疫物资按照30天的使用标准进行了测算,督促各景区按照测算备足配齐消杀、测温等防疫物资;要求各景区严格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中的“十八条”,确保疫情下的游客接待工作安全有序;针对公司高管赴上海事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将情况如实报告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集团相关要求,妥善做好高管返亳和隔离观察工作。
2.深化改革:持续发力 善作善成
根据集团深化改革要求和部署,全面理顺公司“三部门五景区”的架构,明确了文物景区、展览馆和研学旅行三个经营重点;完成了景区轮岗工作,开展新一轮的星级和政务讲解员的考核大赛,优化景区讲解费用,实现了讲解提成按星级对应,并实行多劳多得;新成立的文旅公司党支部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了新一届的工会换届选举;为便于工作开展和业务合作,公司周例会同药都国旅周例会合并召开,实现了市场信息互动、业务开展联动。
3.春节活动:“沉浸”其中 有声有色
在各文物景区打造“沉浸式”游览模式,改变了过去西装革履的接待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人人一身古装、处处都是历史的“沉浸式”接待,游客也可以自己换上古装,在运兵道内感受兵戈铁马、在亳学堂内学习拓片制作,让游客从“局外人”转变为“参与者”,真正走进文物、走进历史;本着节俭原则,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物品,开展景区春节氛围营造;为响应就地过年的倡议,春节期间,南京巷钱庄、华祖庵、陈抟庙、魏武祠、曹腾墓、张园汉墓、亳州市展览馆等景点实施免费开放,部分景区配合开展了云游药都线上游景区活动;结合各景区实际和“沉浸式”游览需要,谋划了一批景区特色活动,如曹操巡游、掌柜嫁女、新年祈福会、科学魔法秀等,真正实现了小投入、大制作、高人气。
4.景区托管:迈出首步 任重道远
1月19日上午,公司与亳州市植物科普园合作运营签约仪式举行,标着文旅公司同该园正式开启合作,也标志着文旅公司景区标准化管理“走出去”战略正式迈出第一步。未来五年,文旅公司将在景区管理、市场营销、A级景区创建方面,对亳州市植物科普园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提升,以文旅公司的景区管理经验,推动亳州市植物科普园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5.全员营销:相互支持 互惠共赢
坚持相互支持、互惠共赢的合作理念,发动全员支持药都国旅会员卡、林拥城萌宠乐园门票以及知亳公司商品销售工作,在帮助兄弟公司提升影响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旗下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各公司共同发展。
三、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沉浸式”体验可进一步提升。目前的“沉浸式”游览多实在服装上的呈现,缺少“沉浸式”演出和互动体验的实施,游客“沉浸式”体验感受有待加强。
2.全员营销主动性可继续增强。全员营销还处在被动执行阶段,全员营销意识有待提高,主动营销意识较为欠缺。
3.市场营销工作须持续发力。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市场营销工作进展较为困难,还须积极对接推动。
四、下步工作计划
1.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懈怠。继续按照市、集团及相关部门要求,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防疫“十八条”,配足备齐防疫物资,落实景区开放和游客游览各项流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要求,做到不等、不推,主动开展工作。要结合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年3月和11月报送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公室汇总。
一、从方案、章程和理事会入手,打牢试点工作的基础
一是高起点制定试点方案。加强调研,学习借鉴山西省科技馆、惠州市科技馆等工作经验,邀请部分专家、领导,召开数轮不同主题的研讨会,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印发《临沂市科技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的原则、目标、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高标准拟定章程。章程是科技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是理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一是依法制章,严格依照法规和政策制定章程。二是与现有管理运行模式紧密结合,理顺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三是坚持强化公共服务属性,突出科技馆科普教育主阵地的功能作用。四是规范科技馆资产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终止、剩余资产处理、章程修改等,为社会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科协审核,后报市编办核准, 完成了《临沂市科技馆章程》的制定。
三是高质量组建理事会。理事会作为科技馆事业发展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责任重大。临沂市科技馆紧密结合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理事的代表性,合理确定理事会规模,确保理事构成的合规性、科学性、代表性。第一届理事会最终确定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7名是来自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2名是来自科普志愿者协会和中医药协会的社会代表。
二、坚持边试点边规范,切实发挥新机制的作用
一是注重规范理事会、管理层职责。理事长由市科协分管领导担任,理事会负责重大问题决策、面上指导协调、政策解释咨询等宏观工作,同时负责对科技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层对内负责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馆内日常管理;对外负责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促进科技馆事业发展。通过对理事会、管理层职责的明确和规范,临沂市科技馆由“关门决策”变为“广开言路”,由自我监督变为公众监督,初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政府、科技馆、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探索了新模式。
二是注重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围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我们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管控办法,制定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保工作预案、观众量管控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实现了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通过不断创新展览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科普实践和各项培训活动,形成了以展教工作为中心、以市场营销为重点、以专业技术人才为支撑、以后勤物业管理为保障的高效有序内部管理体系。
三是注重发挥理事单位和成员的作用。 临沂市科技馆的发展离不开各理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参与治理的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为科技馆发展出力献策。市编委将市科技馆调整为副县级,编制由12名增加到39名,加大了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市财政局争取中央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通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为科技馆的运营提供经费保障,助力科技场馆建设。市科技局从项目扶持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教育局多举措支持科技馆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市人社局在职称评定方面进行政策倾斜。社会理事多方面反馈公众诉求,为科技馆的规划和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紧扣试点单位展教职责,社会公益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创新体制机制是手段,提升科技馆展教功能是目的。临沂市科技馆发展活力在实施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中得到激发,布展更加科学,展教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建筑面积已达2.7万平方米,跨入了全国大型科技馆行列,社会各界给予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一)科普公益活动深入人心。发挥部门理事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组织开展了万名沂蒙学子“科普之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科技馆体验,“大手拉小手、科学家进校园”,“红进社区”,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一系列民生科普活动,每年参加科技活动的青少年达100多万人次,公益科技文化服务的目标方向更加清晰,内容方式更加丰富,“科普惠民”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二)科技场馆“遍地花开”。市科协牢牢把握《全民科学素质纲要》贯彻落实的机遇,总结市科技馆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经验,整合工业、农业、国土资源、生态环保、气象、地震等行业现有设施资源,建设具有行业、资源特色的科技场馆,推动全市科技场馆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有县区科技馆5个,系统行业建设的专题科普馆17个,社区科技馆9个,校园科技馆54个,有力推动了革命老区科技场馆集群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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