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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董江

根据科协党组关于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的通知要求,我认真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协党组的意见方案,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对照“四个查一查”认真进行了查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深入查一查贯彻党中央要求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能够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努力在把做到“两个维护”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上、实际行动中。但对照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还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系统领会、准确把握还不到位。对党中央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政策新理论,虽然能够跟进学习、推进落实,但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领会少,存在为学而学、机械式学的问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够,没有真正把创新理论内化为立场观点方法,没有真正把上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站位全局、思考谋划还不到位。思考谋划、指导安排工作还没有真正站在贯彻号令、推动建设的高度,有时只局限于份内职责,欠缺应有的大局观,主动作为不够。比如,主动思考不够、敢于担当较少,多是服从上级安排。对如何统筹科技馆事业发展工作,还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去分析问题破解难点,导致工作中存在“落而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还不到位。作为科技馆的主要领导,在带头学习中央最新精神、落实上级决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做得还不够位,没有充分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比如,有时过多地考虑本单位实际,强调客观条件,存在一定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

(二)深入查一查选人用人情况方面。

能够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推动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管理更加有效。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治“统领”的站位不够高。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科技馆是科普教育的主阵地,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对标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自己政治“统领”的这根弦绷得还不紧。比如,在贯彻政治标准这第一位的标准上,虽然严格执行科协党组建立的政治考察的重要内容和政治言行负面清单“双十条”,也在考察考核中进行了运用,但在实际考察中,有些时候混同于党建考察、工作考察,干部思想深处的政治标尺难以考准考实。二是政治辨识能力不够强。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够。三是干部监督职责扛的不够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够,正风肃纪、反腐祛邪的力度不够,违规问题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干部违规,今年我们结合巡察整改,对过于一些违规的人及事情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违规的七名同志进行了提醒批评教育,但对如何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如何有效切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达到什么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思路,与具体工作实践还没有真正做到有机融合。

(三)深入查一查干部队伍“转作风”情况方面。

虽然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但从严查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具体表现在:一是调研不少但与群众“坐一条板凳”少、解剖麻雀不够。这实际上是官僚主义的表现。二是面上工作投入精力不少但内部管理投入精力少。作为馆长,想尽快成为专业化干部,对业务工作下的功夫较大,但对内部建设做的不够。比如,党建还存在“灯下黑”问题,业务与党建“两张皮”问题,这说明自己及时谋划党建工作不到位,指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比如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方面无论认识上还是站位上、工作推动上都还有差距,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家庭困难、进一步营造“家”的氛围还有心到身未到的现象。一是守正不少但担当创新方式少。对工作的方向性、原则性、法规性、政策性看得比较重,能够坚持坚守,但总体上看,自己内心里还是比较保守的,对一些创新做法有时不太容易接受,缺乏深入系统的思考研究,没有积极主动联系各部室研究具体细化的思路办法,日常工作中有推推动动、拨拨转转、被动应付现象,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到位。

(四)深入查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能够及时跟进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及科协党组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落地。但经过认真反思,还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存在对“四个意识”的领会还不够深刻,考虑问题时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做得不够好,没有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来认识;二是存在“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压力传递不够,距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干部教育管理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违规苗头重视不够,缺乏深查细纠的认真态度和较真精神,对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问题跟踪落实不够;三。是不能积极、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自我批评不认真,互相批评不较真;四是廉洁意识还不够强,主观意识中认为,只要不发生违反廉政建设原则性问题的事情就行,没有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等。

二、原因剖析

(一)自我改造还不彻底。

自己虽然能够深刻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由于平时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没有做到常态化。特别是对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理解领悟得还不够深、不够透,客观上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为借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有时存在以干代学、现学现用的实用主义倾向。究其根源,是在于没有真正认识到理论武装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应该通过时时学习、自我教育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

(二)党性锤炼不够经常。

虽然在大事大非问题上始终能够做到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但思想缺乏警惕性,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认识不够深刻,还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特别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自己的党性没有问题,就把大部分精力放到了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上,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有所放松,头脑中自觉主动锤炼党性的警醒不够。

(三)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上满足于现状,没有从更高的标准去研究深层次的问题;缺乏探索做好新时期主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所减退,在转变作风、严守纪律、履职尽责中发挥的表率作用还不够强。

(四)宗旨意识树的不牢。

日常工作中深入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的少,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没有充分了解,对群众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没有及时进行掌握。主要还是自己的宗旨观念淡化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五)廉洁从政标准不高。

总觉得只要自己能够坚守底线,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就行了,没有把构筑牢固思想防线作为一种清醒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久而久之纪律意识有所淡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标准不高,在执行过程中只求不违规就行了。深入剖析,这主要是自己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从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高度对待纪律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廉洁从政的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考察陕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施政能力。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在动力。

(二)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科协党组·的要求、围绕选人用人、干部队伍“转作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四个查一查“,切实发现问题,坚决抓好整改,持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水平。

围绕科协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致力找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创新性思路和突破性举措,制定科技馆内控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围绕科技馆的建设,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科技馆早日开工建设。

(四)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思想和行动中,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五)始终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

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担使命,注重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信仰力量、查找党性差距、校准前进方向。坚持廉洁从政,驰而不息纠治自身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管理、纪律约束和群众监督,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格遵守《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家风建设,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慎初,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董江

根据科协党组关于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的通知要求,我认真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协党组的意见方案,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对照“四个查一查”认真进行了查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深入查一查贯彻党中央要求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能够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努力在把做到“两个维护”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上、实际行动中。但对照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还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系统领会、准确把握还不到位。对党中央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政策新理论,虽然能够跟进学习、推进落实,但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领会少,存在为学而学、机械式学的问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够,没有真正把创新理论内化为立场观点方法,没有真正把上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站位全局、思考谋划还不到位。思考谋划、指导安排工作还没有真正站在贯彻号令、推动建设的高度,有时只局限于份内职责,欠缺应有的大局观,主动作为不够。比如,主动思考不够、敢于担当较少,多是服从上级安排。对如何统筹科技馆事业发展工作,还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去分析问题破解难点,导致工作中存在“落而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还不到位。作为科技馆的主要领导,在带头学习中央最新精神、落实上级决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做得还不够位,没有充分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比如,有时过多地考虑本单位实际,强调客观条件,存在一定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

(二)深入查一查选人用人情况方面。

能够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推动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管理更加有效。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治“统领”的站位不够高。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科技馆是科普教育的主阵地,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对标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自己政治“统领”的这根弦绷得还不紧。比如,在贯彻政治标准这第一位的标准上,虽然严格执行科协党组建立的政治考察的重要内容和政治言行负面清单“双十条”,也在考察考核中进行了运用,但在实际考察中,有些时候混同于党建考察、工作考察,干部思想深处的政治标尺难以考准考实。二是政治辨识能力不够强。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够。三是干部监督职责扛的不够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够,正风肃纪、反腐祛邪的力度不够,违规问题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干部违规,今年我们结合巡察整改,对过于一些违规的人及事情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违规的七名同志进行了提醒批评教育,但对如何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如何有效切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达到什么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思路,与具体工作实践还没有真正做到有机融合。

(三)深入查一查干部队伍“转作风”情况方面。

虽然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但从严查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具体表现在:一是调研不少但与群众“坐一条板凳”少、解剖麻雀不够。这实际上是官僚主义的表现。二是面上工作投入精力不少但内部管理投入精力少。作为馆长,想尽快成为专业化干部,对业务工作下的功夫较大,但对内部建设做的不够。比如,党建还存在“灯下黑”问题,业务与党建“两张皮”问题,这说明自己及时谋划党建工作不到位,指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比如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方面无论认识上还是站位上、工作推动上都还有差距,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家庭困难、进一步营造“家”的氛围还有心到身未到的现象。一是守正不少但担当创新方式少。对工作的方向性、原则性、法规性、政策性看得比较重,能够坚持坚守,但总体上看,自己内心里还是比较保守的,对一些创新做法有时不太容易接受,缺乏深入系统的思考研究,没有积极主动联系各部室研究具体细化的思路办法,日常工作中有推推动动、拨拨转转、被动应付现象,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到位。

(四)深入查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能够及时跟进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及科协党组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落地。但经过认真反思,还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存在对“四个意识”的领会还不够深刻,考虑问题时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做得不够好,没有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来认识;二是存在“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压力传递不够,距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干部教育管理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违规苗头重视不够,缺乏深查细纠的认真态度和较真精神,对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问题跟踪落实不够;三。是不能积极、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自我批评不认真,互相批评不较真;四是廉洁意识还不够强,主观意识中认为,只要不发生违反廉政建设原则性问题的事情就行,没有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等。

二、原因剖析

(一)自我改造还不彻底。

自己虽然能够深刻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由于平时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没有做到常态化。特别是对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理解领悟得还不够深、不够透,客观上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为借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有时存在以干代学、现学现用的实用主义倾向。究其根源,是在于没有真正认识到理论武装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应该通过时时学习、自我教育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

(二)党性锤炼不够经常。

虽然在大事大非问题上始终能够做到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但思想缺乏警惕性,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认识不够深刻,还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特别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自己的党性没有问题,就把大部分精力放到了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上,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有所放松,头脑中自觉主动锤炼党性的警醒不够。

(三)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上满足于现状,没有从更高的标准去研究深层次的问题;缺乏探索做好新时期主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所减退,在转变作风、严守纪律、履职尽责中发挥的表率作用还不够强。

(四)宗旨意识树的不牢。

日常工作中深入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的少,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没有充分了解,对群众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没有及时进行掌握。主要还是自己的宗旨观念淡化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五)廉洁从政标准不高。

总觉得只要自己能够坚守底线,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就行了,没有把构筑牢固思想防线作为一种清醒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久而久之纪律意识有所淡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标准不高,在执行过程中只求不违规就行了。深入剖析,这主要是自己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从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高度对待纪律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廉洁从政的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考察陕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施政能力。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在动力。

(二)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科协党组·的要求、围绕选人用人、干部队伍“转作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四个查一查“,切实发现问题,坚决抓好整改,持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水平。

围绕科协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致力找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创新性思路和突破性举措,制定科技馆内控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围绕科技馆的建设,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科技馆早日开工建设。

(四)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思想和行动中,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五)始终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

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担使命,注重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信仰力量、查找党性差距、校准前进方向。坚持廉洁从政,驰而不息纠治自身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管理、纪律约束和群众监督,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格遵守《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家风建设,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慎初,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迫切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根据区委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整改和努力方向,确保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干取得实效,本人在认真学习有关讲话精神后,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对照“四个查一查”认真进行了查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四个查一查”查摆问题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方面。我对党忠诚无二心,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站在党一边,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单位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但从更高标准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不够系统全面,满足于上级安排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学习存在实用主义的倾向,学习对工作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显现。二是担当作为不够。不善于直面问题,遇见时间短、见效快,容易出成绩的工作抓起来就比较积极主动,对一些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落实起来顾虑比较多,怕出乱子、怕担责任。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本人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牢记“法律红线不能制,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底线思维”,勇于担当,切实落实好单位的各项工作,但是也存在不足,没有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在干部队伍转作风方面。自己平时要求比较严格,也没有不良嗜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纪律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和有应对的思想。工作标准不精益求精,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

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深入。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先进性需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由于工作事务庞杂,在学习方面投入精力不足,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等的学习的内容比较零碎,不够全面、系统、深入,没有真正在学深、学透、用活上下功夫。忽视了理论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从而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纪律意识的强弱反映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定与否,关系到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感。坚决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工作中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在思想上警惕性、警觉性有所放松,党性锻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放松,执行纪律时没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

(三)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在保证路线、方针正确的前提下开展好,也是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趋向,是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通过反思,在改革发展工作方法不够恰当,有些复杂的事情应对策略不足,导致在党建和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通过近一时期的深入学习,使自己在思想上有了很大提高,深刻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思想认识升到了新层次;责任意识得到了新增强;自身建设找到了新水准;奋斗方向确立了新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严以律已,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约束自己,非份之想不想,非份之财不取、非理之事不为。脚踏实地、埋头若干,努力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自强不息。

三、今后的整顿措施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奉献,不计得失,尽心尽力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勇于奉献,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今后不仅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要认真学习的重要讲话,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个人素质与修养,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存在的问题:

满足于一般性的学习,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做的不够,理论思维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工作中累积经验不足,对理论实践指导重要性认识不够。

工作作风不够实,精神状态不好、精力还不够集中,缺乏年轻人应有的性格特点和精神状态。日常工作中,缺乏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气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政治理论意识性,学习时缺乏思考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习惯从工作层面找原因,没有上升到理想信念高度剖析。

(三)、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容易放松对工作的要求,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和努力方向

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我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取参加集体学习、团体讨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明白他们手中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通过警示教育碟片,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事,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学校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反面教材,同时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从而深刻感受到了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在学习过程中,我认真查摆个人在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学习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教育情况

我积极参加组织学校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听取反面案例,他们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严重破坏了党纪政风。通过学习教育,我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良苦用心和深谋远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保护能力,做到不伤人、不害己。不断加强对党的规章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点滴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自查剖析情况

通过反面案例的学习对照,虽然自己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中能够任劳任怨,积极工作,生活上一直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读书、运动等多项积极健康的业余爱好,生活节俭,吃穿有节,消费有度。但是对照党章以及群众的期盼,本人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在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方面存在差距,政治敏感性和捍卫斗争意识不够强,对新形势、新事物的敏锐性不高,经常感觉思维局限,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是工作落实督促不够。存在工作落实不力,具体工作抓得不实,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分管部门工作履职情况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三是密切联系学生家长不够。总是以自己岗位为出发点考虑工作,觉得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工作思路狭窄,认识高度不够,密切联系学生家长方面不够。

三、整改落实情况

1、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本人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坚定思想信念,不断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培养自觉意识,不断坚持把理论自觉、制度自觉和党性修养作为我的终生必修课;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2、工作落实督促方面存在的问题。本人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拓宽解决问题渠道、改进解决问题方法,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3、密切联系学生家长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多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充分调动起全体学生的积极性,主动与其他教师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其他教师意见,共同推进工作进展。工作时不搞排场,不扰民,低调严谨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四、下一步的打算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6篇

通过开展“以案促改”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认真对照,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剖析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信仰缺失、精神缺钙、超底线意识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了改进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对照“两个维护”,查找在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弄棚架等问题,经认真查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表现:一是理论学习存在学习不深不透有待提高,参加集体学习、专题辅导多,自己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少,对党的路线、政策、方略等应知内容听别人讲很清楚,让自己说有说不明白的情况。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明显。

2、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不到位,在反分裂斗争中充当“两面派”“两面人”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查摆,在反分裂斗争中存在同“两面派”“两面人”斗争中存在意识不强,敏锐性不高的问题。遇到不正常的言论没有坚决抵制和反对。

3、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查找享乐主义和奢摩之风方面的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但讲排场好面子思想还没有完全消除,党员意识不强,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

4、对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查找文山会海、过度“留痕”

督检査考核过多过滥,以及在三大攻坚战、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和“放管服”改革、治理“大棚房”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经认真分析,存在在工作中只埋头干活,没有细心考虑过,只顾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做细抓小融会贯通等方面还做的不到位,思想上有“随大流”的思想观念。

5、对照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求,查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定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等问题;

一是没有做到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履行党员义务有时存在意识不强、动力不足的问题,工作循规蹈矩,有等、靠现象。二是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题身边同志的挺身而出严肃地给予批评和纠正。缺乏斗争精神,不能挺身而出严肃地给予批评和纠正。

6、对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查找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存在办事过于急躁,公仆意识弱化,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思想。

7、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査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要存在党性修养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自觉学习能力欠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不够经常、深入,有时没有按照要求做到全面学、系统学、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尤其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做到学深悟透,对新思想背后的内涵没有清醒的认识,对学习有时不求甚解,以至于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再锤炼,没有及时补足“精神之钙”,再具体工作存在难度是,缺乏激情,工作动力不足。

(二)宗旨意识树立不够牢,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弱化,过于急躁,耐心不足,没有沉下心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标准,对自己要求过低。

(三)党性修养有放松,自我要求不严。存在以工作实践代

替党性锻炼的问题,借口业务繁忙放松理想信念的在坚定,党性修养的锻炼,没有养成时刻淬炼党性的自觉性。(四)工作作风不硬,在工作和学习上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满足于工作完成任务,淡化了自己的责任,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标杆不够高。工作上求过

得去,标准上求不违规,没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放松的对自己的自我约束。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1、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一手抓理论、一手抓业务,严格学习制度,深学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认真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在理论上融会贯通,思想上清楚明白,行动上落到实处,提高自己推动工作的能力。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7篇

根据《区属国有企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针对国有企业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区国资公司对照文件精神中的问题类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根源进行了剖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公司查摆剖析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

一是公司对党建工作的学习贯彻有差距。存在认为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日常工作中以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公司内部存在不良思想苗头性问题,纠正不力,执纪不严,警示和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党支部与公司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不够,在党建工作中讲公司经营情况多、讲党务少,往往以工作冲淡党内生活。

(二)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背离、是非观念淡薄、纪律规矩废弛等方面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注重公司经营业务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会强调多、提要求多,对公司领导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不严格;二是大局意识欠缺,工作中存在本位主义,重视局部利益,轻集体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

(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督制约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等方面

一是公司监督运行机制科学性不强,缺乏前瞻性、连续性,或重制定、轻执行,制约监督力度不够,监督的形式单一且职能发挥较差;二是公司制度制订不健全、未及时更新,不能很好的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二、针对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

一是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多与公司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并及时对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公司干部职工,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公司队伍的风气。

(二)强化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如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条例和党史的学习等。二是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弘扬传递严格执纪、公平公正的企业风气,使公司干部职工自觉增强纪律意识,重大原则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违规违纪查处力度,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认真查找公司内部在违法违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8篇

(一)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自觉主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团体讨论,强化自学,并经过警示教育活动,自己清醒地认识到党员干部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保持警钟长鸣。通过警示案例,廉政党课学习等方式,时刻警醒自己,进一步认清“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是坚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任务。清醒地明白自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我。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拒绝各种不良思想侵蚀,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严格要求、提高工作实效。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现问题,逐步提高,善于总结,善于挖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我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我,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我,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这样才能保证自我不断的在工作中提高,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我的力量。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9篇

学习了集团公司转发高新区党工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刻领会这次学习的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四个查一查”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一、工作中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两个维护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要指示批示学习不够深入,执行力被动。常常因为工作繁忙等原因不能自觉主动的学习。同时在学习过程中也是注重业务学习,较少进行理论学习,对政治思想学习不够重视,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很多新的政策、新的业务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没有刻苦深入地钻研业务知识,只注重表面学习。再次为人民的服务的意识和思想达不到上级党委的要求。许多工作做得还不是很令人满意。紧紧满足于耐心服务,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遇事容单单想着解决,没有把工作做到更好,工作完成质量不高。还有工作作风还需要更加扎实。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在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首先考虑怎样做到最好,导致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时认为只要完成好公司领导交给的任务和本职工作就行。最后作为公司领导创新精神不是太高。缺乏争先创优的精神,在工作中只注重自己本岗位的工作,只完成份内的事。在对外宣传工作中,经验不足,办法不多,思路不宽,只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缺乏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信心。

二、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从导致政治敏锐性不强,思想不解放,工作缺乏创新精神几个方面入手。在学习过程中,要掌握一些基本观点,也要系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和重要讲话。抓住机遇,实现工作的新突破,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在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强对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提高说话和写作能力;在业务,在专业知识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能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做好工作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促进渣厂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四个查一查”活动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消灭这些小毛病,使自己成长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公司管理者。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0篇

一、2006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建设等战略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民增收依然困难,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经济结构调整难度较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产业层次较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相对不高,居民消费仍显不足;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对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报告,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要目标和措施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关于浙江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07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委“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为顺利完成今年计划,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切实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落实各项支农业农政策,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种植结构。培养新型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各种类型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着力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公共配套服务,切实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广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把推动自主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结合起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促进投资适度合理增长,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更加重视进口工作,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继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法有序地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耗和污染减轻任务。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土地,促进节约土地和集约用地。

(四)关注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就医、就学、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争取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6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年预算执行总体是好的,预计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2006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对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预算草案和报告,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预算草案和报告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此外,本次会议还对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专题审查,审查情况报告附后。

三、为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支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

轨道。

(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保障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新增财力应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安全及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及救助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勤俭节约方针,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考察等经费,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健全财政资金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财政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社保资金安全与规范运作。严格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督。做好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加强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对国有投融资机构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经秩序。

(四)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绩效评价为核心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认真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财税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是法制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一年来,法制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做好法规起草和统一审议工作,不断提高法规质量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的安排,法制委员会先后对宗教事务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蚕种管理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燃气管理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组织调研起草并向常委会会议提请审议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议案,会同代工委为主任会议起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按法定程序统一审议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初次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向常委会会议提出书面审议情况报告。同时,对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7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批准文本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和批准决定草案,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一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法制委员会在法规起草和统一审议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坚持制度创新,着力以发展固和谐。如在组织调研起草和审议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时,针对企业商号特别是企业知名商号被侵权现象屡屡发生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基础上着重对企业商号的登记、企业知名商号的认定及保护等作出了许多创制性规定,加大了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力度,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经济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以管理和谐。如在审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时,对长期以来实行的自行车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并进一步细化、充实交通规则和交通事故处理的各项规定,保障交通安全,有力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时,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社会各方利益,控制公权,维护私权,着力以利益和谐引领社会和谐。如在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时增加对环保部门行使查封、暂扣等行政强制权的批准程序、期限、保管责任的规定;在审议物业管理条例时着重对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及业主投票权数、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物业装修、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等作了修改和规定,较好地处理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在审议燃气管理条例时进一步合理科学规范燃气用户、经营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较好地维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立法公开,着力以公开促公正求和谐。对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坚持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公开性,促进了立法公正。四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以民主促和谐。对多数法规草案坚持印发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还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草案的有关问题专门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对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分别不同对象召开5个专题座谈会;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涉及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召开6个综合性座谈会和3个专题座谈会,并就自行车是否需要登记以及如何登记问题,对近10个销售单位及车辆管理所进行电话采访;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走访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进行协调;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浙江日报》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就有关问题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进一步畅通利益表达机制,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可行性。

二、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主任会议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次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评估工作。通过对条例实施后的跟踪检查及存在问题的综合实证分析,以点带面,及时修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同时为建立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出台《关于规范部门参与立法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试行了立法计划预安排制度,促进和保障立法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完善立法工作程序,促进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牵头组织起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程序》,对立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法规草案的起草、法规案的提出、专门

委员会的先行审议、法规案第一次审议、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法规案再次审议、法规草案的表决、批准较大市的法规、法规公告、法规备案和档案管理等立法程序和工作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并报主任会议通过,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立法工作效率,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

四、开展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对2005年报备案的政府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其中3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提出修改的审查意见,省政府停止相关条款的适用,并决定作适当修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牵头组织力量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行修订,增加主动审查、共同审查、沟通协商等制度,并报主任会议通过,进一步规范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为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认真组织学书记在纪念建党8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民思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和谐社会建设与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等立法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参与立法课题调研,撰写了多篇法学论文在部级或省级刊物发表,还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开阔视野,理清思路,提高理论素养,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召开省级有关部门立法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指导意见,避免立法工作中部门利益倾向。指导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召开务虚会,研讨完善法规审议工作环节,科学把握自身工作定位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记录、汇报、采纳、沟通机制,积极为常委会立法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

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代表议案审议等其它各项工作

审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11件和办理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主动上门征求领衔代表意见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为审议议案作好充分准备。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答复法律法规询问20余件,其中书面答复3件。编印法制工作简报20多期,为委员审议法规提供参考。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行政强制法等11件法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上报修改建议。做好《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06)》编制工作。协助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在杭举办的基本法委员会例会、中德国家赔偿法理论研讨会的有关会务工作。接待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来访考察20多批次。

一年来,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相关专工委工作联系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法规审议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论证需进一步加强,法规审议中的有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等,要努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逐步解决。

2007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立法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法制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继续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加倍努力,奋发有为,不断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2007年立法计划的具体实施,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森林消防条例、气象条例、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修改)、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广告条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以及已经常委会初审4件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对二类计划项目中条件成熟列入常委会立法程序的,依法进行统一审议。组织实施监督法办法立法起草小组,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等立法准备工作。改进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做好2008年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会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完善立法专家库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的专家作用,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规范对公民意见收集、整理、采用,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专工委的协调配合,探索保证立法计划实施的有效机制,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立法调研的深度、力度,重视发挥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立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与杭州、宁波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做好上报法规的审查批准与立法指导工作。

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职责分工及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报送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三、做好其它日常工作。做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问题询问的答复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法制工作简报的编辑工作和《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07)》的编印工作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找准自身工作定位,不断提高对问题的驾驭能力、判断能力和解决能力。加强对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深化理论研究,总结五年立法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团队作用,提高整体战斗力。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创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监督法的有关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服务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实效,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实施对省民政厅厅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对省民政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是经省委同意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司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常委会及评议工作小组做好有关具体工作。6月份以来,内司委就省民政厅丁作和省民政厅厅长依法履职情况,分别征求了分管副省长和17个省级部门的意见,听取了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部门审计情况的汇报,与省民政厅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分组赴杭州、宁波等7个市和13个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重点对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社会事务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期间,还向省人大代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在与省民政厅反复沟通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为评议参考。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我省民政工作以及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的同时,指出在民政工作中殡葬事业的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专项执法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并建议省民政厅及吴桂英厅长要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工作宗旨,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在评议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评议会后,省政府对评议意见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批示省民政厅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快落实,省民政厅现已按照评议意见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实施意见,并就改革殡葬事业的管理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了具体措施。

二、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报告

200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报告。为协助做好这项工作,内司委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已经开展的刑事诉讼法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4月份以来,内司委分别听取了省委巡视组、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和部分在杭律师对“两院”规范执法行为的意见,先后赴嘉兴、湖州、海盐、长兴等市、县,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案卷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在与省“两院”反复沟通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省“两院”专项整改活动成绩的同时,还就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内部案件请示过多,一些中级法院将减刑、假释与缴纳罚金挂钩,以及个别法官与律师关系、司法公开、司法人员执法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检察院在执法过程中对自侦案件的办理不规范、不文明,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不足,扣押、冻结款物不规范,以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检察业务工作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省“两院”对此高度重视,对专项整改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查摆和剖析,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了相关措施,要求各地停止减刑、假释与缴纳罚金挂钩,严格规范法院内部案件请示和诉讼、执行收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执法,并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三、组织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一类立法项目,由内司委负责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内司委就条例的起草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委托省人民检察院起草了条例草案的建议稿。在建议稿的基础上,内司委修改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并赴江苏进行立法调研,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条例草案初稿经多次集体研究、反复修改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内司委还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厅、审计厅等13家单位的意见,并赴绍兴、金华、嵊州、东阳等市开展调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再次研究和修改,于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11月份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认真做好其他的工作

2006年,内司委还会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开展了禁毒法、消防法立法调研以及“五五”普法决议、“两官法”实施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调研;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等提出的60余件案件转交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审议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5件代表议案,并向常委会作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办结了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监督法出台前后,认真学习领会,并加强了对评议工作、群众申诉案件办理等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改进相关的工作制度。在注重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市、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和兄弟省、市人大内司委的联系和交流,召开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参加了华东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的部分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与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系统干部培训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在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如何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等,这些都需要在2007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07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现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服务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实效,努力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积极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2007年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做好有关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今年内司委承担《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为此,内司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有关的具体工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切实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07年年中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情况和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情况报告。为此,内司委将深入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此外,内司委还将对省民政厅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受理和转办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

三、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认真审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提高审议质量,同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二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作用,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在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下开展得更好。

四、努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二是继续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三是进一步密切同市、县(市、区)人大内司、法制(工)委的联系,共同推动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四是回顾本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提高工作实效。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四位一体”战略部署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的各项任务。

一、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财经委组织起草、提请审议了《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初审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草案。由于立法任务较重,为了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质量,财经委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参与的基础上,认真做到:一是提前介入,统一认识。地方经济立法涉及面广,各方面的意见较多,财经委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法规的起草进展情况及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统一对立法难点和重点的认识。二是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时,财经委坚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的重要问题,反复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并加强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最基层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三是重视学习和借鉴。地方经济立法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较强,财经委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同时,注意借鉴吸收外省(市、区)相关立法的成功经验,坚持“有特色、可操作、不抵触”的原则,提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经委把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全省经济运行态势,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审议工作。根据工作要求,重点对年度、半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议监督。在听取经济综合部门汇报、赴部分市县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审议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二是加强专项调研。按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指导思想,财经委于去年下半年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经济立法工作,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把握经济运行态势。三是注重综合分析。在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时,财经委反复讨论,认真分析,使所提意见建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对半年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经调研分析后指出,我省经济总体平稳向好,但应清醒看到存在的农民增收、企业效益提高、外贸持续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等方面难度加大的情况,并相应提出了建议意见。四是关注重点项目建设。财经委始终把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组织省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视察,了解和掌握所到之处的建设进展情况。视察结束后,财经委认真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视察报告,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讲求实效,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财经委承担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经委在注意改进方法的同时,着重把握调研准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环节的重点工作,力求突出实效。一是摸清情况,明确检点。执法检查前,财经委不但多次听取省级相关部门情况介绍,还分组赴市县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建议常委会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交通作为检点,并提出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二是重视自查,推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自始至终强调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财经委加强与各市人大的联系,及时了解各地开展自查的情况,并到市县督促自查工作。要求政府部门列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和限期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既为实地检查作准备,也推动各地加强自查自纠的力度。三是注重整改,着眼长效规范。针对我省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道路车辆迅速增加的情况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严重、部分领域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等问题,提出了增强法制意识、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安全措施、重视隐患整改、提高保障能力等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从反映情况看,通过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整改得到了进一步重视,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针对人民群众对虚假违法广告意见较多、反响强烈的情况,财经委在上半年开展了广告法专项执法调研。在肯定我省贯彻实施广告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五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促进了广告法的贯彻实施。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来浙江检查期间,财经委认真配合安排,落实实地检查、材料准备等各项要求,保证了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四、突出重点。强化预算的审查监督

财经委在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的把握上,适时进行调整,在审查收入预算同时更加注重对支出预算的审查,在审查支

出的合法性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的结构优化,特别是强调要加大对社会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保障,使政府预算更好地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在有关的审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多次提出要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针对当前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财经委还专门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省长专项资金安排、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年底还专题听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切实履行预算监督职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财经委继续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2006年有18个省级部门预算提交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其中对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人代会前,邀请11位专家学者对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进行评审。大会期间,组织35位代表进行专题审查。通过审查,财经委就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不专的问题、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和标准、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行政成本偏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全过程监督,财经委在年中专门听取了关于省民政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对2005年重点审查的省建设厅、省交通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省审计厅对这两个部门决算审计结果的报告。

财经委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在新一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形成之前,财经委事先听取省审计厅汇报,提出审计重点,明确工作要求。2006年,省审计厅比较全面地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开展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财经委加强审计所涉问题的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整改工作。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揭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省政府也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整改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还专门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审计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改进方法,重视对代表议案的审议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对代表工作的重视,代表议案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有13件,内容涉及经济领域的多个方面。财经委对议案审议工作非常重视,不仅上门征求代表意见,还认真研究落实议案提出的要求。共有6件议案列入了常委会2006年的立法计划,其中3项法规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或提请审议。有4件议案经和政府部门沟通,开展了调研和立法准备,已建议列入常委会的2007年立法计划。另有3件议案由于国家法正在修改中等情况,财经委将进一步做好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委员会履职水平

为切实履行职责,财经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认真组织学习。财经委员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监督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积极探索人大财经监督的新途径,努力推进财经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财经委员会积极参加全国人大财经立法工作培训班和华东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介绍和交流了我省情况,并组织调研组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借鉴经济立法和财经监督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财经委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工作分工协作。一年来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0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12次,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依靠代表。财经委在开展经济立法和财经监督工作中,注意吸收代表参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

一年来,财经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济立法、财经监督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财经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计划审查监督的方式有待探索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约束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的办事、办文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新的一年加以重视和改进,以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7年,省人大财经委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四位一体”战略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经济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交付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加强对计期的审查监督

(一)认真履行对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职责。为做好“对计划草案和计划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55作,会前要在认真听取省级经济综合部门汇报、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对编制和完善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代表的发言,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审查报告。

(二)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全省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及时、准确把握全省经济发展态势。特别是对于半年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要加强与省级综合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经济运行情况,并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变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及时提出建议意见。

(三)开展“五大百亿”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五大百亿”工程是本届人大关注的重点建设内容,2007年是基本完成之年,省政府要专门向常委会汇报实施情况。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财经委要在听取具体实施部门汇报的基础上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实施情况,撰写好调研报告,提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四)结合对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的重点审查,适时组织对“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水利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立法计划,明确分工,提前介入,加强联系,深入调研,切实提高起草和初审质量。

(一)认真做好财经委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广告条例(草案)》的准备工作,成立起草小组,认真起草修改,保证条例草案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对财经委负责初审的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检验机构监督条例(草案)》、《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和二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要做好计划,落实人员,主动联系,及时了解起草情况,把握重要问题。草案一旦提交财经委审议,即开展立

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初审报告。继续做好2006年结转的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

(三)按照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健全市场运行和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的立法调研。

(四)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经济立法工作。针对相关法律征求意见稿,要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三、推进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2007年是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年。省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要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工作,努力促进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做好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握预决算审查的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决算审查机制,提高预决算审查的质量和实效。继续开展对部门预算、决算的重点审查,选择省水利厅部门预算作为重点审查对象,采取专家审查、代表专题审查等形式,促进有关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做好对省民政厅部门决算的审查工作。

(二)做好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选择事关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调研,掌握安排使用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情况报告,我们将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基础工作。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要根据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财经委要进行专项调研,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正确实施。

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要按照加强代表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做好为代表服务工作。

(一)认真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办理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征求代表意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财经委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要吸收代表参与,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三)组织省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开展重点工程视察活动。

六、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财经委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学习为先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以监督法为要求,规范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监督法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逐项贯彻实施,尤其是对财经监督明确的新规定,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确保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依法开展。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1篇

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集中学习、讨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大家分享“赵正永案”案例警示教育报告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XX县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领导干部进一步确立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强化工作落实 认真安排部署

6月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县委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对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县委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四个查一查”工作方案、学习教育方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文件,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围绕责任清单,加大督导力度,对17个单位承担的6部分35个方面77项内容、工作专班紧盯的58条工作措施和建议内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强化学习教育 开展专题研讨

7月15日至18日,县委组织全县科级干部集中4天时间,开展了“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专题培训,围绕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弘扬延安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班》、市委书记戴征社在《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弘扬延安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班》开班动员讲话视频,以及《延安精神及其当代价值》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县委编辑了《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四个查一查学习材料汇编》学习资料,印发县委中心组53名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四个查一查”专题学习会议,围绕学习计划,分四个专题集中进行了学习研讨。学习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同时将专题学习教育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始终,并将学习教育纳入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重点任务 狠抓专项整治

4月16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20日,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地点,拨付了工作经费,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4月30日,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和《XX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全面自查自纠。

截止目前,76个乡镇、部门,开展学习教育116场次;136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出了承诺书,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6名,科级以上干部1326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1362份,其中处级干部36份,科级以上干部1326份。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向县纪委监委工作专班报备37项涉及审批、交易、监管的全县项目工程招投标、货物采购、服务购买情况。县纪委监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商贸局、财政局、发改科技局、行政审批局在电视台、公众号、XX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全网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号码,广泛征集举报线索。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对十八大以来已办结的涉及违规插手矿产开发、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领域进行翻查,共发现线索5条,共筛查涉油类行政案件429起,刑事案件581起(非法采矿8起),排查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条,将案件台账移交县纪委监委,法院移交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罪线索1条。

目前,在开展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规出让转让矿业权、借资源整合之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以及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方面,已立案1人,拟移送审查起诉1人。在土地、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方面,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土地、工程建设事项,深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及背后的权钱交易问题,目前土地、工程项目领域查处问题1件,处理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在违规收送礼金方面,今年上半年,查处问题1件,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四、强化责任落实保证工作实效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要求各级各部门把集中开展专题学习作为赵正永“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县委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2次,对各牵头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47份,各牵头部门已在明显位置设置意见箱,收集研判互联网新媒体上有关舆情信息等多种方式集中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意见征求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工作专班将《工作简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开展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及时编发《工作简报》,目前已编发简报8期。

五、强化警示教育 助推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四)发挥市场作用。在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间建立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将重点排污单位行政许可、环境违法等相关环境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和解决环境问题。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3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要减少对经济事务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现就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取代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审批

改革土地估价确认管理,取消确认审批,建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企业改制需要进行土地估价的,应由企业自主选择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确认。企业改制上报的土地估价报告,只要格式规范、要件齐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备案。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不再进行处置审批,直接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企业委托进行土地估价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改制涉及的土地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按照“客观、真实、公正”的要求,独立进行估价业务活动,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责任,并定期将业绩清单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当地的其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并提供地价查询服务,为社会和企业认定估价结果提供参考依据。

为维护国家和改制企业的土地权益,促使土地估价机构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报告进行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二、明确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

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制前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后只要用途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蜮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抵押权实现时,土地使用权可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扣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收益,转让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受让方应当申办有偿用地手续。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门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

三、规范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的使用

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方便与有关部门衔接,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我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程序如下:

㈠改制企业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㈡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㈢企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产权状况、地价水平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㈣企业持改制方案、土地估价报告、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和初审意见,到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

㈤企业持处置批准文件在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后,到土地所在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国土资源部对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准和审批实行集体会审,各地也应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机关要简化审查内容,只对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处置方式和地价水平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初审机关不干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

四、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对土地估价行业的管理方式,建立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监管。各地要定期对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报告进行随机检查,组织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对被抽查的机构和报告进行集体评议,对违法违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处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进行听证,抽查结果和处罚决定要向社会公布。

对在抽查评议中发现未与行政机关脱钩并改制而从事中介业务、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不按规定备案、拒不接受主管部门检查、不遵守土地估价技术规范、弄虚作假评估的机构或个人,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处罚。

今后,在我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和已报部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我部组织抽查。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应向我部报告。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土地估价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土地估价队伍的执业素质,促进土地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

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发燕尾服的工项重大举措,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各地现有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按照中央关于简化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做好衔接,按本通知精神加以规划。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4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要减少对经济事务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现就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取代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审批

改革土地估价确认管理,取消确认审批,建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企业改制需要进行土地估价的,应由企业自主选择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确认。企业改制上报的土地估价报告,只要格式规范、要件齐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备案。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不再进行处置审批,直接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企业委托进行土地估价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改制涉及的土地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按照“客观、真实、公正”的要求,独立进行估价业务活动,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责任,并定期将业绩清单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查,接受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并提供地价查询服务,为社会和企业认定估价结果提供参考依据。为维护国家和改制企业的土地权益,促使土地估价机构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报告进行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二、明确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

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制前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后只要用途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抵押权实现时,土地使用权可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扣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收益,转让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受让方应当申办有偿用地手续。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

三、规范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的使用

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方便与有关部门衔接,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我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程序如下:

(一)改制企业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二)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三)企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产权状况、地价水平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四)企业持改制方案、土地估价报告、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和初审意见,到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

(五)企业持处置批准文件在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后,到土地所在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对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准和审批实行集体会审,各地也应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机关要简化审查内容,只对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处置方式和地价水平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初审机关不干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

四、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对土地估价行业的管理方式,建立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监管。各地要定期对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报告进行随机检查,组织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对被抽查的机构和报告进行集体评议,对违法违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处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进行听证,抽查结果和处罚决定要向社会公布。

对在抽查评议中发现未与行政机关脱钩并改制而从事中介业务、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不按规定备案、拒不接受主管部门检查、不遵守土地估价技术规范、弄虚作假评估的机构或个人,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处罚。

今后,在我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和已报部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我部组织抽查。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应向我部报告。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范文第15篇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面小编整理了“六大顽瘴痼疾”整治自查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 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