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客观上讲,拉动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豆腐渣工程、违法工程、腐败工程和重复建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大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投资量大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向或少向人大报告,规避人大监督。为求政绩和形象,盲目立项、仓促上马,缺乏科学论证和全程监督。有的地方人大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而事实上,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其中就涵盖了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监督。因此,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制,既有利于强化地方人大财经监督,也有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其实质是人大在计划、预算审查中,就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管理进行把关与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它作为财经监督的重头戏,督促政府按期、如实报告,加强审查监督,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审议议题,相关委员会要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借助审计监督手段,组织重点审计和调查,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问案把脉。要根据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重点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规模和周期、招投标程序、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注重投资效益,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通过听取政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安全,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审制

政府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简而言之,就是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衡量比较与综合评判。这是现阶段强化政府预算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重投入、轻效益和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使得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问题较为突出。为了提高政府理财效率,上海、广东、福建等地逐步引入结果导向的新绩效预算,实属明智之举。通过全面的追踪问效,有利于解决普遍存在的支出冲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抓住预算监督这个“ 牛鼻子”,积极推进政府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组织视察等形式,了解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考核、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预算安排、预算调整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同时,引导和支持各有关方面,树立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关注政府预算绩效的财政理念,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要扩大人大代表、基本公共服务受益人、审计人员的参与面。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公示。一方面,可以增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可彰显人大强化预算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三、建立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制

对中长期(含五年)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其目的是为了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重编制轻评估、重审议轻执行的问题,监督和支持政府更好地执行规划,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不久前,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施政的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财经委,要密切关注规划的执行,特别是到了“十二五”中期,要依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突出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重点调查了解“五年规划”目标的年度计划安排情况,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民生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等。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和常委会审议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意见,同时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促进“十二五”规划的稳步实施,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小康社会建设水平。

四、建立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

经济形势是经济运行的风向标,是经济政策的导向仪。从宏观层面分析和把握经济形势,对于指导当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意义重大。同样,对指导人大工作也十分重要。尤其是从事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如果对经济形势不了解,就不能把握经济发展的脉搏,就难以履行好自身职能、监督和支持政府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所以,建立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作为人大财经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它有助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拓宽视野,把握全局,了解经济运行的动态和特点,把握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把握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推进落实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更有助于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能。因此,相关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定期听取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的汇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相关报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为人大履行财经监督职能提供参考。

五、建立人大财经宣传目标制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相玲同志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于机构改革,我们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普法办公室设在税政条法科,确保普法工作的连续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研究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坚持制度定期议,发现问题及时议,重大问题现场议,特殊问题专题议。二是狠抓宣传,营造氛围。我们坚持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将日常财政普法成果运用到预算、执行、监督各项工作中去。对新出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专题学习,让广大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全面及时掌握新法律、新法规,用法律、法规指导财政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认真总结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引导,使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学法内容,遇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领导先学一步,人手一册,局领导亲自给广大干部讲法授课,取得良好效果。四是结合实际,制订规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促使整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五是明确目标,严格考核。科室长是第一责任人,年终考核验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评优、年终奖励挂起钩来,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狠抓培训一是抓好财政普法骨干的培训。几年来,先后请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和会计函授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举办师资骨干法律培训班,专题讲授《宪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税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知识,全市财政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五年来我们共派出200多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抓好普法保障工作。几年来,在业务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必要的资金用于购买《财政普法读本》、《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共计1400余册,发放给每个干部职工,做到自学有教材,学习有场地,记录有本子。三是抓好普法培训工作。利用《会计法》颁发20周年之际,举办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专家讲课。把每年的4月做为宣传教育月,组织有关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有效促进了财政法律法规宣传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依法理财近几年,我局狠抓支出改革,进行财政自我革命,年年都有新进展。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我局财政资金的运行真正体现了规范、透明、安全、便捷。我们完善了内控制度,制订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含24项制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由财政监督科对资金运转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制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力度,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和党政干部拖欠公款清理,对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拓展监督理财内容,逐步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预算内外收支、政府担保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全方位的监督与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监测、分析、保障、规范作用,提升了依法理财的层次和水平。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市财政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四五”普法以来。以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理财为目标,依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财政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财税宣传先进单位,荣获全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治安模范单位和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目标管理优胜单位,每年都受到市政府惩处,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健全组织。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于机构改革,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普法办公室设在税政条法科,确保普法工作的连续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研究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缺乏,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坚持制度定期议,发现问题及时议,重大问题现场议,特殊问题专题议。二是狠抓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将日常财政普法效果运用到预算、执行、监督各项工作中去。对新出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专题学习,让广大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全面及时掌握新法律、新法规,用法律、法规指导财政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认真总结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胜利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引导,使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水平不时提高,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学法内容,遇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领导先学一步,人手一册,局领导亲自给广大干部讲法授课,取得良好效果。四是结合实际,制订规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促使整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五是明确目标,严格考核。科室长是第一责任人,年终考核验收,把普法工作与评先评优、年终奖励挂起钩来,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先后请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和会计函授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举办师资骨干法律培训班,专题讲授《宪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推销法》税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知识,全市财政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五年来我共派出0多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抓好普法保证工作。几年来,业务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必要的资金用于购买《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推销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共计1400余册,发放给每个干部职工,做到自学有教材,学习有场地,记录有本子。三是抓好普法培训工作。利用《会计法》颁发周年之际,举办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专家讲课。把每年的4月做为宣传教育月,组织有关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有效促进了财政法律法规宣传的效果。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破难点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的跨越,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态势,为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正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滑坡。部分乡镇盲目乐观,满足于报表数据,缺少深入调查分析,认为可以松口气,忽视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是工作放松。一些地方家底不清,情况不明,“三查一治”到点率低,落实节育措施人数下降,出生人流比攀升。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

三是经费投入不到位。乡镇财政每年财政转移支付中的计生事业费投入没有兑现,把计生事业费投入的着眼点放在“超生罚款”上,客观上是“以超生养计生”。

二、坚持“四个不动摇”,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战略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人口安全是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人口安全观念,牢记亿人的简单而复杂的乘除法,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这件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必须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含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松劲。当前我县计划生育的温度不能降,力度不能减,劲头不能松,队伍不能散,经费不能减。深刻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要坚持“四个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保持乡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

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力争年之前,在全县个村、个社区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三、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第一,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政府部门和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自觉性,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

第三,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树立法律的权威。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认真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第四,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把综合改革和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新机制的建立。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第五,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责任制,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把人口数量指标与性别比例统一起来考核。营造声势,宣传、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与计生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

第六,要加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服务功能。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是保证人口计划完成、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服务机构。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这样一个好的机构和队伍,工作就会事倍功半,就会回到“小分队,大突击,撵大肚子”的老路上去。因此,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服务网络,规范管理,拓宽服务范围,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第七,要努力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乡镇财政每年在财政转移支付中的计生事业费投入必须逗硬,用于生殖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二是管好、用好社会抚养费,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必须遵守“乡收县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保证这笔经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贪污、挪用、坐支社会抚养费,更不准用其它票据擅自征收。我县基层服务网络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各地要舍得在这上面增加投入。当然,各乡镇财政也困难,但只要把上述二项经费全部到位,再向上争取一点,用于服务站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计生经费紧缺的问题会基本得到解决。

四、抓住时机,扎实掀起宣传活动热潮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月底前,在全县开展一次集中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利用一切舆论工具和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城乡上下,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严峻的人口形势,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宣传节育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出征上阵,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全社会动员,使之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

第二,宣传活动中,要广泛开展“五查”:一查思想认识,在新形势下,各级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没有放松、认识是否统一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来、基本国策的位置是否摆正;二查领导作风,各级领导对计生工作是否真抓实干;三查工作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是否到位;四查目标任务、政策执行得如何;五查机构队伍,看计生机构、队伍是否稳定。通过五查,强化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策意识、人口意识和抓好计生工作的使命感。

第三,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扎扎实实搞好今年最后一次“三查一治”。凡是已生无节育措施的夫妻,要落实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技术决策,尽最大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补救手术,降低出生人流比。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是领导组织到位。我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及时成立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抓。同时,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农财科,并配备3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使得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把开展财政支农培训工作作为财政中心工作之一,摆上重要位置,同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年11月16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培训时间安排、内容以及培训形式等。年11月18日召开培训工作动员会,邀请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总会计参加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乡镇对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我县顺利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培训工作要求,在县财政财力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我县年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财政支农培训开支。同时,对培训工作的日常经费,我们坚持实报实销,切实使培训工作开展的经费得到足额保障。

二、在宣传培训上,力求“三更加”

一是培训形式更加多样。一是集中培训。年底举办一期骨干培训班,聘请县委党校和县直涉农部门有关人员,加强对乡镇负责培训工作业务与局机关各科室人员,进一步增强他们对支农政策理解能力和讲解能力。年4月份,结合新一任村居主任培训,邀请市财政干苑老师在市委党校授课,重点讲解、分析家电下乡、综合直补等支农政策,使各村居主任更加明确惠农惠民政策的意义、目的。二是分批培训。以乡镇为单位,我县11个乡镇分别集中各村居主干、村会计开展2轮培训,由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人员予以培训,切实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三是网络培训。依托组织部门的农村教育网络,各村居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地方式进行远程教育,有效的宣传财政支农惠民政策。

二是培训内容更加丰富。一是突出简捷易懂。针对农村主干、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观看《财政支农政策讲座》、解读《省财政支农政策简答》、发放财政支农政策日历等,生动、明了的把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告知培训对象。二是突出实用实效。在各乡镇分批培训时,我们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即与会计职业道德相结合,与会计基础规范相结合,与有关财经法规政策相结合,与有关财政惠农政策相结合,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收获。三是突出思想教育。在培训时,我们加强对村居主干思想认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宣传、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重要渠道,是提升农村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从而提升了村居主干对贯彻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意识,更好的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走样、无偏差地落到实处。

三是宣传载体更加有效。在抓好培训的同时,我们加大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抓好“三级”宣传。一是县级宣传。充分利用罗源电视台进行多次宣传报到,在新闻观察栏目上讲解各类惠农惠民政策情况,真正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宣传到千家万户。同时,利用县里举办的各类大型宣传活动,我们沿街设摊解答财政支农政策,以及分发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摩托车汽车下乡等宣传单,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把财政支农惠民政策告知老百姓。二是市级宣传。针对我县出现过借家电下乡以“假”乱“真”搞促销活动的欺骗现象,我们会同县公安局、电视台制作一期“防欺补”专题宣传,在新闻“110”栏目及时播出,有效防止有些群众因对家电下乡等政策不了解而上当受骗、遭受损失。三是省级宣传。配合省财政厅、日报做好贯彻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的报到,重点报到了年我县在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特别是我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和所取得成效,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财政支农惠民政策。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实施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大力支持,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xx”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xx”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xx”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地区财政局“xx”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xx”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xx”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每年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

(三)注重具体实施

为使《计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xx”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局里明确规定,每半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学法活动,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两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出当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可(室)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两年来我局领导班子为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物权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知识。

3、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信访、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地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水平。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其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上任的科级干部分别参加地区人事局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和任职培训班,使其较系统的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其二,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

4、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每年我局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配合地区法制办开展专题宣传、参加法制竞赛,取得良好效果。两年来,我们印制《政府采购法》宣传材料1万余份,在地区主要街道进行了宣传讲解,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政府采购有了新的更高的认识。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针对社会诚信问题日显突出的情况,我局着力宣传《会计法》。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局结合地委、行署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行了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我局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1、编印制度汇编。我局组织人员编印下发了《地区财政局制度汇编》,对我局有关政务运转和业务开展方面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整理和汇总,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内容、监督方式、违规责任。

(三)开展检查监督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局认真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检查、票据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维护了财经秩序。

我局的“xx”普法工作,在地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会圆满完成“xx”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区财政局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  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制度

1、引言

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开始试点,2005年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全面推开,这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经过几年的发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得如何?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得如何?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得如何?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得如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是否取得成效,如果有,又有哪些成效?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如果有,又有哪些不足之处?这些都是我们迫切想要了解和研究的内容。目前国内学者虽然对奖励扶助制度有一些研究,但是大多数集中在奖励扶助制度本身,奖励扶助制度试点阶段情况两方面。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发展阶段的情况,目前几乎没有明确的研究。基于以上情况,本文选择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

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管辖14个镇和1个乡,总人口约73万人。凤阳县是最早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地区,其经济发展稳定,计划生育实施良好。凤阳县政府非常重视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将其归入政府十二民生工程。为了全面了解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情况,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方式,对凤阳县进行了调查研究,为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研究提供一些有效地参考依据。

2、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研究,本章主要从奖励扶助制度的舆论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四个方面来进行展开。

2.1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方面

为了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制度,以便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制度实施的公开透明,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一直有序地进行着。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宣传内容也越来越突出重点。

奖励扶助制度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舆论宣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宣传车,派送宣传品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利用乡所、村室因地制宜开展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活动。一方面在乡所、村室的宣传橱窗、公开栏、漫画墙张贴奖励扶助制度宣传画和书写标语,另一方面在乡所、村室开展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大众媒体以专题、专版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此外凤阳县还以花鼓灯这种群众喜闻乐见、扎根在淮河流域的民间艺术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庙会这一传统节日,组织“奖励扶助政策花鼓灯”文艺巡演。随着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进一步的进行,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内容越来越突出重点。一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条件和确认程序,既可以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对象应该符合的资格条件,也便于群众对扶助对象的确认过程进行监督。二是注重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名单的张榜公示,这是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三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最新动态,使得群众了解到奖励扶助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以便于奖励扶助工作更好的开展。

总之各地多形式、有重点地进行大力宣传奖励扶助制度,尽量做到利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如何?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情况是其直接体现。像凤阳县,92.3%知晓率表明了凤阳县绝大部分群众知晓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总体不错,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2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方面

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是“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关键。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主要包括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和已享对象的年审及退出。

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主要是界定申请者是否同时满足这样的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在基础村干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和省级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及退出,主要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死亡、户口迁移和子女人数变更等情况每年复核审查,将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的名单的张榜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继续享有奖励扶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凤阳县坚持“疑者从非,宁补勿冒”的原则,积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工作。据凤阳县计生局统计:截止2009年底,凤阳县奖励扶助对象为505人,较2008年实际增加91人。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为下一步奖励扶助金的管理和发放打好了基础。

2.3奖励扶助金管理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通过“奖励扶助金专户”集中管理。中央按一定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各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各省迅速连同省级的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各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各县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奖励扶助金到位后,实行集中管理,封闭运行。而且奖励扶助金实行专款专用。凤阳县奖励扶助金是中央按50%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安徽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安徽省迅速连同省级30%配套资金拨付到滁州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滁州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凤阳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凤阳县的10%的配套资金也要及时到位。凤阳县奖励扶助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实行专款专用。

2.4奖励扶助金发放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采用“社会化直通车”形式发放。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财政签约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邮政储汇局为奖励扶助金的统一发放机构,并签订奖励扶助金的委托发放合同。发放机构按照委托发放合同的要求和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的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奖励扶助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奖励扶助对象凭借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光荣证》、本人身份证和发放机构发给的储蓄存折或信用卡,到发放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奖励扶助金。凤阳县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由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一折通”发放直接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户手中,而奖励扶助对象可以通过有效证件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任何一个网点支取。奖励扶助资金采取直通车的方式,财政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都不介入资金发放,既节省制度运行成本,又能有效保证奖励扶助金不被层层截留、挪用。

3、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

奖励扶助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干群党群关系的改变三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如下:

3.1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引导了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了农村的低生育水平。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对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巩固低生育水平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部分群众自愿放弃了再生育指标,许多想超生的群众打消了念头。据初步统计,凤阳县2008年放弃再生育同比增加50%,违法生育同比减少38%,合法生育率则提高了5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激增,同比增发500多个。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通过经济扶助和“人文关怀”,建立起以诱导性为主、诱导与约束相结合的生育控制机制,使计划生育政策从单一的“处罚多生”转变到“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发生转变,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2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而且对于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奖励扶助对象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其次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首席代表希瑞女士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中国政府着手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一个良好开端。”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探索。

3.3密切农村党群和干群关系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既改变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形象,又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并赢得了民心,进一步地密切干群和党群的关系。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上是限制性与惩罚性的,计划生育干部在群众中的印象不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拉近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更容易被群众接受,有利于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实惠,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也使农民感到党和政府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党群关系明显密切了。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及完善建议

4.1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即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奖励扶助金有限。

(1)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的偏差主要在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及退出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界定标准把握方面有偏差。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基层干部容易将界定标准缩小化或是扩大化。有的乡镇将本该奖励扶助的双女户家庭排除奖励扶助范围之外,而有的乡镇将不符合奖励扶助标准的未生育抱养子女家庭和半农户家庭纳入奖励扶助范围。二是资格审核方面有偏差。在对新增对象调查摸底时,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龄,户口,婚姻和生育史审核出现偏差。还有在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时,已享受对象户口变动,子女人数的变更,死亡等方面资料审核出现偏差。三是界定程序执行方面有偏差。有的基层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程序上不够规范:有的个人填写申请书时间发生在村级审议之后;有的村、乡、县三级审核签字只间隔一天;有的三级张榜公示流于形式。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偏差的原因有三:一是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政策性很强,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虽然各省、市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但也无法囊括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把握难度大。二是由于时间较长难调查、说法不一难辨认、人户分离难取证等客观情况,加上有的群众故意隐瞒实情,导致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困难。三是有的基层干部责任心不足、使命感不强,这些导致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存在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没有享有奖励扶助待遇,而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却享有奖励扶助待遇的情况。

(2)奖励扶助金有限

在奖励扶助金标准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地区按照人均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只极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发放奖励扶助金标准略高于人均每年600元。相对于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成本的提高,有限的奖励扶助金无法满足奖励扶助对象晚年生活的需要。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都按照人均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但是有限的奖励扶助金额既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也不能满足奖励扶助对象老年生活的需要。而奖励扶助金有限主要是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奖励扶助金来源渠道单一。目前奖励扶助金的唯一来源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东部地区完全由地方财政拨款。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利于奖励扶助待遇的提高,也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 

二是奖励扶助金支出在国家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占中央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二是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通过表4.1可见,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虽然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在国家总财政支出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虽然不同,但都不是很高。例如凤阳县该项支出在政府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最大为0.12%。[1]总的来说,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

表4.1 004-2008年国家财政总支出与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的情况

时间国家财政总支出(亿)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亿)

三是奖励扶助资金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在资金负担比例上,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实行的“一刀切”,忽略了奖励扶助金需求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关系,导致中央和省、省和市、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以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为例。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比较好的县,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会越大。如果该县的财政实力有限,再按照“一刀切”财政负担比例,奖励扶助金需求和财政实力两者之间就会形成矛盾,造成县级财政配额资金无法到位。而有的县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得一般,奖励扶助对象不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相对较少。但是该县的财力雄厚,如果按照“一刀切”财政分配比例,就会造成该县财政结余,资金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4.2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完善建议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1)准确界定奖励扶助对象

一是准确把握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的标准。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界定条件的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的各项规定,任何地方、任何人不得乱开政策口子,乱作政策解释,放宽或收紧政策条件。                

二是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为了充分地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对调查登记对象和怀疑对象,按程序做好“一表三谈”(认真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做好个人谈话材料和两户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谈话材料),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认真查看“四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证),仔细问清“五史”(结婚史、怀孕史、生育史、抱养史、外出史),符合条件的登记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排除。对于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存在的困难,务必要做好奖励扶助制度的日常管理及延伸服务工作,特别关注那些可能存在的情况,一旦发现资料审核有误,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实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

三是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确认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2)合理提高奖励扶助金

一是多渠道筹集奖励扶助金。我们要广辟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奖励扶助资金。第一、财政拨款。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进行。第二、发行福利。借鉴现行福利的发行经验。一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发行规模,新增收入用于补偿奖励扶助金,另一方面采用增加品种的方式,收到的资金划到奖励扶助金专户中。第三、社会捐助。为了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奖励扶助家庭,广泛争取社会捐赠和帮助筹集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二是加大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利用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分课题组对未来我国奖励扶助对象数量的预测数据,来估算未来奖励扶助金总财政支付情况。如表4.2数据显示:1973-2001年全国实行计划生育且年满60周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人数。 

数据来源:《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编.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研究报告测算方案,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71-85

  在不考虑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外界因素前提下,根据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均每月60元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对1973-2050年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目标人群进行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2009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是22.63亿元,2010-2021年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为2009年的3.83倍;从2022年开始不断减少,2050年减少到没有1亿元,此后仍继续减少。(见图4.3)以此标准,2009-2050年奖励扶助制度的总财政支出为1855.68亿元。

根据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情况,2010-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虽然奖励扶助金中央财政支出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在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这要求我们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提高奖励扶助资金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奖励扶助金的投入力度。中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奖励扶助资金的投入。各省、各市和各县也要相应调整各级财政支出机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以便获得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合理分配财政负担比例。第一、对各地的奖励扶助对象做好预测,初步统计出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第二、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预算出各地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情况。第三、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和计划生育实施效果两因素。计划生育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也就会大。财政负担比例合理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金需求分配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资金无法到位,也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结余资金无法充分合理利用,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对奖励扶助地区实行分类管理,加大财政的倾斜力度。财政贫困且奖励扶助金需求大的地区毕竟是少数,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四是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在奖励扶助金增加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如果不论奖励扶助对象贫困与否,一概地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就会大大增加财政支出压力,而到将来财政支出压力过大、资金支付有困难时,再把奖励扶助标准降下来,就会失信于民。所以我们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把奖励扶助对象划分出若干个类别:第一类是贫困[1]但不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2]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二类是不贫困但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三类是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主要是指提高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金。贫困且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毕竟是少数,适当提高他们的奖励扶助金,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6、结语

本文以凤阳县为例,分析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在了解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同时,也获得一些用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不足之处的建议,以便于奖励扶助制度更好地实施。但是由于本人学识水平、时间和精力有限,本文的研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目标人群测算课题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2]刘骧东.执政新思路—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期刊类:

[1]郑功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研究-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的政策选择[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8,(3):36-40.

[2]尹祖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性研究[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6):95.

[3]潘红霞.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探索与思考—以余庆县为例[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6,(3):71.

[4]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4,(5):4. 

[1]滁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1、引言

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开始试点,2005年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全面推开,这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经过几年的发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得如何?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得如何?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得如何?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得如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是否取得成效,如果有,又有哪些成效?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如果有,又有哪些不足之处?这些都是我们迫切想要了解和研究的内容。目前国内学者虽然对奖励扶助制度有一些研究,但是大多数集中在奖励扶助制度本身,奖励扶助制度试点阶段情况两方面。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发展阶段的情况,目前几乎没有明确的研究。基于以上情况,本文选择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

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管辖14个镇和1个乡,总人口约73万人。凤阳县是最早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地区,其经济发展稳定,计划生育实施良好。凤阳县政府非常重视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将其归入政府十二民生工程。为了全面了解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情况,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方式,对凤阳县进行了调查研究,为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研究提供一些有效地参考依据。133229.Com

2、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研究,本章主要从奖励扶助制度的舆论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四个方面来进行展开。

2.1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方面

为了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制度,以便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制度实施的公开透明,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一直有序地进行着。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宣传内容也越来越突出重点。

奖励扶助制度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舆论宣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宣传车,派送宣传品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利用乡所、村室因地制宜开展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活动。一方面在乡所、村室的宣传橱窗、公开栏、漫画墙张贴奖励扶助制度宣传画和书写标语,另一方面在乡所、村室开展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大众媒体以专题、专版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此外凤阳县还以花鼓灯这种群众喜闻乐见、扎根在淮河流域的民间艺术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庙会这一传统节日,组织“奖励扶助政策花鼓灯”文艺巡演。随着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进一步的进行,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内容越来越突出重点。一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条件和确认程序,既可以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对象应该符合的资格条件,也便于群众对扶助对象的确认过程进行监督。二是注重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名单的张榜公示,这是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三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最新动态,使得群众了解到奖励扶助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以便于奖励扶助工作更好的开展。

总之各地多形式、有重点地进行大力宣传奖励扶助制度,尽量做到利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如何?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情况是其直接体现。像凤阳县,92.3%知晓率表明了凤阳县绝大部分群众知晓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总体不错,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2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方面

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是“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关键。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主要包括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和已享对象的年审及退出。

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主要是界定申请者是否同时满足这样的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在基础村干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和省级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及退出,主要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死亡、户口迁移和子女人数变更等情况每年复核审查,将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的名单的张榜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继续享有奖励扶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凤阳县坚持“疑者从非,宁补勿冒”的原则,积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工作。据凤阳县计生局统计:截止2009年底,凤阳县奖励扶助对象为505人,较2008年实际增加91人。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为下一步奖励扶助金的管理和发放打好了基础。

2.3奖励扶助金管理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通过“奖励扶助金专户”集中管理。中央按一定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各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各省迅速连同省级的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各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各县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奖励扶助金到位后,实行集中管理,封闭运行。而且奖励扶助金实行专款专用。凤阳县奖励扶助金是中央按50%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安徽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安徽省迅速连同省级30%配套资金拨付到滁州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滁州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凤阳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凤阳县的10%的配套资金也要及时到位。凤阳县奖励扶助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实行专款专用。

2.4奖励扶助金发放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采用“社会化直通车”形式发放。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财政签约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邮政储汇局为奖励扶助金的统一发放机构,并签订奖励扶助金的委托发放合同。发放机构按照委托发放合同的要求和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的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奖励扶助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奖励扶助对象凭借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光荣证》、本人身份证和发放机构发给的储蓄存折或信用卡,到发放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奖励扶助金。凤阳县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由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一折通”发放直接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户手中,而奖励扶助对象可以通过有效证件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任何一个网点支取。奖励扶助资金采取直通车的方式,财政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都不介入资金发放,既节省制度运行成本,又能有效保证奖励扶助金不被层层截留、挪用。

3、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

奖励扶助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干群党群关系的改变三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如下:

3.1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引导了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了农村的低生育水平。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对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巩固低生育水平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部分群众自愿放弃了再生育指标,许多想超生的群众打消了念头。据初步统计,凤阳县2008年放弃再生育同比增加50%,违法生育同比减少38%,合法生育率则提高了5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激增,同比增发500多个。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通过经济扶助和“人文关怀”,建立起以诱导性为主、诱导与约束相结合的生育控制机制,使计划生育政策从单一的“处罚多生”转变到“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发生转变,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2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而且对于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奖励扶助对象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其次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首席代表希瑞女士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中国政府着手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一个良好开端。”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探索。

3.3密切农村党群和干群关系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既改变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形象,又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并赢得了民心,进一步地密切干群和党群的关系。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上是限制性与惩罚性的,计划生育干部在群众中的印象不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拉近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更容易被群众接受,有利于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实惠,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也使农民感到党和政府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党群关系明显密切了。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及完善建议

4.1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即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奖励扶助金有限。

(1)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的偏差主要在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及退出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界定标准把握方面有偏差。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基层干部容易将界定标准缩小化或是扩大化。有的乡镇将本该奖励扶助的双女户家庭排除奖励扶助范围之外,而有的乡镇将不符合奖励扶助标准的未生育抱养子女家庭和半农户家庭纳入奖励扶助范围。二是资格审核方面有偏差。在对新增对象调查摸底时,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龄,户口,婚姻和生育史审核出现偏差。还有在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时,已享受对象户口变动,子女人数的变更,死亡等方面资料审核出现偏差。三是界定程序执行方面有偏差。有的基层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程序上不够规范:有的个人填写申请书时间发生在村级审议之后;有的村、乡、县三级审核签字只间隔一天;有的三级张榜公示流于形式。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偏差的原因有三:一是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政策性很强,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虽然各省、市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但也无法囊括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把握难度大。二是由于时间较长难调查、说法不一难辨认、人户分离难取证等客观情况,加上有的群众故意隐瞒实情,导致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困难。三是有的基层干部责任心不足、使命感不强,这些导致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存在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没有享有奖励扶助待遇,而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却享有奖励扶助待遇的情况。

(2)奖励扶助金有限

在奖励扶助金标准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地区按照人均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只极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发放奖励扶助金标准略高于人均每年600元。相对于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成本的提高,有限的奖励扶助金无法满足奖励扶助对象晚年生活的需要。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都按照人均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但是有限的奖励扶助金额既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也不能满足奖励扶助对象老年生活的需要。而奖励扶助金有限主要是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奖励扶助金来源渠道单一。目前奖励扶助金的唯一来源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东部地区完全由地方财政拨款。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利于奖励扶助待遇的提高,也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

二是奖励扶助金支出在国家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占中央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二是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通过表4.1可见,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虽然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在国家总财政支出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虽然不同,但都不是很高。例如凤阳县该项支出在政府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最大为0.12%。[1]总的来说,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

表4.1004-2008年国家财政总支出与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的情况

时间国家财政总支出(亿)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亿)

三是奖励扶助资金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在资金负担比例上,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实行的“一刀切”,忽略了奖励扶助金需求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关系,导致中央和省、省和市、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以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为例。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比较好的县,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会越大。如果该县的财政实力有限,再按照“一刀切”财政负担比例,奖励扶助金需求和财政实力两者之间就会形成矛盾,造成县级财政配额资金无法到位。而有的县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得一般,奖励扶助对象不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相对较少。但是该县的财力雄厚,如果按照“一刀切”财政分配比例,就会造成该县财政结余,资金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4.2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完善建议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1)准确界定奖励扶助对象

一是准确把握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的标准。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界定条件的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的各项规定,任何地方、任何人不得乱开政策口子,乱作政策解释,放宽或收紧政策条件。

二是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为了充分地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对调查登记对象和怀疑对象,按程序做好“一表三谈”(认真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做好个人谈话材料和两户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谈话材料),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认真查看“四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证),仔细问清“五史”(结婚史、怀孕史、生育史、抱养史、外出史),符合条件的登记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排除。对于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存在的困难,务必要做好奖励扶助制度的日常管理及延伸服务工作,特别关注那些可能存在的情况,一旦发现资料审核有误,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实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

三是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确认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2)合理提高奖励扶助金

一是多渠道筹集奖励扶助金。我们要广辟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奖励扶助资金。第一、财政拨款。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进行。第二、发行福利。借鉴现行福利的发行经验。一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发行规模,新增收入用于补偿奖励扶助金,另一方面采用增加品种的方式,收到的资金划到奖励扶助金专户中。第三、社会捐助。为了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奖励扶助家庭,广泛争取社会捐赠和帮助筹集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二是加大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利用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分课题组对未来我国奖励扶助对象数量的预测数据,来估算未来奖励扶助金总财政支付情况。如表4.2数据显示:1973-2001年全国实行计划生育且年满60周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人数。

数据来源:《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编.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研究报告测算方案,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71-85

在不考虑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外界因素前提下,根据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均每月60元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对1973-2050年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目标人群进行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2009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是22.63亿元,2010-2021年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为2009年的3.83倍;从2022年开始不断减少,2050年减少到没有1亿元,此后仍继续减少。(见图4.3)以此标准,2009-2050年奖励扶助制度的总财政支出为1855.68亿元。

根据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情况,2010-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虽然奖励扶助金中央财政支出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在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这要求我们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提高奖励扶助资金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奖励扶助金的投入力度。中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奖励扶助资金的投入。各省、各市和各县也要相应调整各级财政支出机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以便获得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合理分配财政负担比例。第一、对各地的奖励扶助对象做好预测,初步统计出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第二、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预算出各地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情况。第三、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和计划生育实施效果两因素。计划生育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也就会大。财政负担比例合理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金需求分配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资金无法到位,也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结余资金无法充分合理利用,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对奖励扶助地区实行分类管理,加大财政的倾斜力度。财政贫困且奖励扶助金需求大的地区毕竟是少数,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四是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在奖励扶助金增加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如果不论奖励扶助对象贫困与否,一概地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就会大大增加财政支出压力,而到将来财政支出压力过大、资金支付有困难时,再把奖励扶助标准降下来,就会失信于民。所以我们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把奖励扶助对象划分出若干个类别:第一类是贫困[1]但不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2]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二类是不贫困但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三类是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主要是指提高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金。贫困且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毕竟是少数,适当提高他们的奖励扶助金,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6、结语

本文以凤阳县为例,分析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在了解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同时,也获得一些用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不足之处的建议,以便于奖励扶助制度更好地实施。但是由于本人学识水平、时间和精力有限,本文的研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目标人群测算课题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2]刘骧东.执政新思路—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期刊类:

[1]郑功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研究-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的政策选择[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8,(3):36-40.

[2]尹祖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性研究[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6):95.

[3]潘红霞.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探索与思考—以余庆县为例[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6,(3):71.

[4]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4,(5):4.

[1]滁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农村 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制度

1、引言

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开始试点,2005年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全面推开,这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经过几年的发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得如何?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得如何?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得如何?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得如何?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是否取得成效,如果有,又有哪些成效?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如果有,又有哪些不足之处?这些都是我们迫切想要了解和研究的内容。目前国内学者虽然对奖励扶助制度有一些研究,但是大多数集中在奖励扶助制度本身,奖励扶助制度试点阶段情况两方面。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发展阶段的情况,目前几乎没有明确的研究。基于以上情况,本文选择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

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管辖14个镇和1个乡,总人口约73万人。凤阳县是最早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地区,其经济发展稳定,计划生育实施良好。凤阳县政府非常重视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将其归入政府十二民生工程。为了全面了解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情况,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方式,对凤阳县进行了调查研究,为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研究提供一些有效地参考依据。

2、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研究,本章主要从奖励扶助制度的舆论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奖励扶助金管理和发放四个方面来进行展开。

2.1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方面

为了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制度,以便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制度实施的公开透明,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一直有序地进行着。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宣传内容也越来越突出重点。

奖励扶助制度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舆论宣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宣传车,派送宣传品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利用乡所、村室因地制宜开展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活动。一方面在乡所、村室的宣传橱窗、公开栏、漫画墙张贴奖励扶助制度宣传画和书写标语,另一方面在乡所、村室开展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大众媒体以专题、专版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此外凤阳县还以花鼓灯这种群众喜闻乐见、扎根在淮河流域的民间艺术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庙会这一传统节日,组织“奖励扶助政策花鼓灯”文艺巡演。随着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进一步的进行,奖励扶助制度舆论宣传内容越来越突出重点。一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对象资格条件和确认程序,既可以让群众了解奖励扶助对象应该符合的资格条件,也便于群众对扶助对象的确认过程进行监督。二是注重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名单的张榜公示,这是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三是重点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最新动态,使得群众了解到奖励扶助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以便于奖励扶助工作更好的开展。

总之各地多形式、有重点地进行大力宣传奖励扶助制度,尽量做到利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如何?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情况是其直接体现。像凤阳县,92.3%知晓率表明了凤阳县绝大部分群众知晓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效果总体不错,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2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方面

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是“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关键。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主要包括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和已享对象的年审及退出。

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主要是界定申请者是否同时满足这样的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在基础村干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和省级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及退出,主要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死亡、户口迁移和子女人数变更等情况每年复核审查,将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和退出对象的名单的张榜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继续享有奖励扶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凤阳县坚持“疑者从非,宁补勿冒”的原则,积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工作。据凤阳县计生局统计:截止2009年底,凤阳县奖励扶助对象为505人,较2008年实际增加91人。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为下一步奖励扶助金的管理和发放打好了基础。

2.3奖励扶助金管理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通过“奖励扶助金专户”集中管理。中央按一定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各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各省迅速连同省级的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各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各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各县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奖励扶助金到位后,实行集中管理,封闭运行。而且奖励扶助金实行专款专用。凤阳县奖励扶助金是中央按50%的财政负担比例划拨资金到安徽省奖励扶助金专户,然后安徽省迅速连同省级30%配套资金拨付到滁州市奖励扶助金专户,同样滁州市迅速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凤阳县奖励扶助金专户,并要求凤阳县的10%的配套资金也要及时到位。凤阳县奖励扶助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实行专款专用。

2.4奖励扶助金发放方面

奖励扶助金是采用“社会化直通车”形式发放。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财政签约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邮政储汇局为奖励扶助金的统一发放机构,并签订奖励扶助金的委托发放合同。发放机构按照委托发放合同的要求和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的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奖励扶助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奖励扶助对象凭借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光荣证》、本人身份证和发放机构发给的储蓄存折或信用卡,到发放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奖励扶助金。凤阳县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由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一折通”发放直接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户手中,而奖励扶助对象可以通过有效证件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任何一个网点支取。奖励扶助资金采取直通车的方式,财政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都不介入资金发放,既节省制度运行成本,又能有效保证奖励扶助金不被层层截留、挪用。

3、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

奖励扶助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干群党群关系的改变三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如下:

3.1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引导了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了农村的低生育水平。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对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巩固低生育水平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部分群众自愿放弃了再生育指标,许多想超生的群众打消了念头。据初步统计,凤阳县2008年放弃再生育同比增加50%,违法生育同比减少38%,合法生育率则提高了5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激增,同比增发500多个。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通过经济扶助和“人文关怀”,建立起以诱导性为主、诱导与约束相结合的生育控制机制,使计划生育政策从单一的“处罚多生”转变到“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发生转变,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2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而且对于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奖励扶助对象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其次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首席代表希瑞女士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中国政府着手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一个良好开端。”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探索。

3.3密切农村党群和干群关系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既改变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形象,又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并赢得了民心,进一步地密切干群和党群的关系。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上是限制性与惩罚性的,计划生育干部在群众中的印象不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拉近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更容易被群众接受,有利于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实惠,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也使农民感到党和政府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党群关系明显密切了。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及完善建议

4.1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即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奖励扶助金有限。

(1)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有偏差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的偏差主要在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对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及退出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界定标准把握方面有偏差。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基层干部容易将界定标准缩小化或是扩大化。有的乡镇将本该奖励扶助的双女户家庭排除奖励扶助范围之外,而有的乡镇将不符合奖励扶助标准的未生育抱养子女家庭和半农户家庭纳入奖励扶助范围。二是资格审核方面有偏差。在对新增对象调查摸底时,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龄,户口,婚姻和生育史审核出现偏差。还有在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时,已享受对象户口变动,子女人数的变更,死亡等方面资料审核出现偏差。三是界定程序执行方面有偏差。有的基层在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程序上不够规范:有的个人填写申请书时间发生在村级审议之后;有的村、乡、县三级审核签字只间隔一天;有的三级张榜公示流于形式。

奖励扶助对象界定存在偏差的原因有三:一是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政策性很强,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虽然各省、市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但也无法囊括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把握难度大。二是由于时间较长难调查、说法不一难辨认、人户分离难取证等客观情况,加上有的群众故意隐瞒实情,导致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困难。三是有的基层干部责任心不足、使命感不强,这些导致奖励扶助对象界定过程中,存在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没有享有奖励扶助待遇,而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界定标准的群众却享有奖励扶助待遇的情况。

(2)奖励扶助金有限

在奖励扶助金标准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地区按照人均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只极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发放奖励扶助金标准略高于人均每年600元。相对于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成本的提高,有限的奖励扶助金无法满足奖励扶助对象晚年生活的需要。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都按照人均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但是有限的奖励扶助金额既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也不能满足奖励扶助对象老年生活的需要。而奖励扶助金有限主要是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奖励扶助金来源渠道单一。目前奖励扶助金的唯一来源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东部地区完全由地方财政拨款。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利于奖励扶助待遇的提高,也不利于奖励扶助制度的持续发展。

二是奖励扶助金支出在国家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占中央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二是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通过表4.1可见,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虽然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在国家总财政支出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奖励扶助金的地方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虽然不同,但都不是很高。例如凤阳县该项支出在政府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最大为0.12%。[1]总的来说,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小。

表4.1 004-2008年国家财政总支出与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的情况

时间国家财政总支出(亿)奖励扶助金的中央财政支出(亿)

三是奖励扶助资金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在资金负担比例上,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实行的“一刀切”,忽略了奖励扶助金需求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关系,导致中央和省、省和市、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不合理。以市和县财政负担比例为例。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比较好的县,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会越大。如果该县的财政实力有限,再按照“一刀切”财政负担比例,奖励扶助金需求和财政实力两者之间就会形成矛盾,造成县级财政配额资金无法到位。而有的县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得一般,奖励扶助对象不多,对奖励扶助金的需求也相对较少。但是该县的财力雄厚,如果按照“一刀切”财政分配比例,就会造成该县财政结余,资金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4.2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完善建议

对于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1)准确界定奖励扶助对象

一是准确把握奖励扶助对象界定的标准。按照[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界定条件的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的各项规定,任何地方、任何人不得乱开政策口子,乱作政策解释,放宽或收紧政策条件。

二是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为了充分地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对调查登记对象和怀疑对象,按程序做好“一表三谈”(认真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做好个人谈话材料和两户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谈话材料),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认真查看“四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证),仔细问清“五史”(结婚史、怀孕史、生育史、抱养史、外出史),符合条件的登记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排除。对于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料审核工作存在的困难,务必要做好奖励扶助制度的日常管理及延伸服务工作,特别关注那些可能存在的情况,一旦发现资料审核有误,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实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

三是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按照[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确认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2)合理提高奖励扶助金

一是多渠道筹集奖励扶助金。我们要广辟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奖励扶助资金。第一、财政拨款。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进行。第二、发行福利。借鉴现行福利的发行经验。一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发行规模,新增收入用于补偿奖励扶助金,另一方面采用增加品种的方式,收到的资金划到奖励扶助金专户中。第三、社会捐助。为了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奖励扶助家庭,广泛争取社会捐赠和帮助筹集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二是加大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利用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分课题组对未来我国奖励扶助对象数量的预测数据,来估算未来奖励扶助金总财政支付情况。如表4.2数据显示:1973-2001年全国实行计划生育且年满60周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人数。

数据来源:《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编.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研究报告测算方案,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71-85

在不考虑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外界因素前提下,根据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均每月60元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对1973-2050年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目标人群进行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2009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是22.63亿元,2010-2021年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为2009年的3.83倍;从2022年开始不断减少,2050年减少到没有1亿元,此后仍继续减少。(见图4.3)以此标准,2009-2050年奖励扶助制度的总财政支出为1855.68亿元。

根据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预测情况,2010-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保持迅速增加,年平均增加5.47亿元,2021年奖励扶助资金财政支出达到峰值86.71亿元。虽然奖励扶助金中央财政支出逐年不断增加,但是奖励扶助金的财政支出在总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较小,都不到1%。这要求我们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提高奖励扶助资金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奖励扶助金的投入力度。中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奖励扶助资金的投入。各省、各市和各县也要相应调整各级财政支出机构,提高奖励扶助金支出比例以便获得更多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合理分配财政负担比例。第一、对各地的奖励扶助对象做好预测,初步统计出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第二、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预算出各地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情况。第三、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和计划生育实施效果两因素。计划生育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奖励扶助对象的人数就会多,对奖励扶助资金的需求也就会大。财政负担比例合理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金需求分配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资金无法到位,也可以避免有的地方因财政结余资金无法充分合理利用,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对奖励扶助地区实行分类管理,加大财政的倾斜力度。财政贫困且奖励扶助金需求大的地区毕竟是少数,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四是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在奖励扶助金增加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如果不论奖励扶助对象贫困与否,一概地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就会大大增加财政支出压力,而到将来财政支出压力过大、资金支付有困难时,再把奖励扶助标准降下来,就会失信于民。所以我们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把奖励扶助对象划分出若干个类别:第一类是贫困[1]但不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2]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二类是不贫困但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第三类是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对象。提高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的金额,主要是指提高既贫困又属于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的奖励扶助金。贫困且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毕竟是少数,适当提高他们的奖励扶助金,不仅不会增加还会缓解财政支付压力,还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分配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去。

6、结语

本文以凤阳县为例,分析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在了解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现状的同时,也获得一些用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中不足之处的建议,以便于奖励扶助制度更好地实施。但是由于本人学识水平、时间和精力有限,本文的研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目标人群测算课题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2]刘骧东.执政新思路—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

期刊类:

[1]郑功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研究-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的政策选择[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8,(3):36-40.

[2]尹祖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性研究[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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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xx年,我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县计生委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计生委目标考核的要求,突出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两个主题,紧密结合“生态立县”这一县域经济发展思路,自觉融入当地经济建设的大宣传,主动联系宣传部、文广局、电视台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逐渐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工作格局,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服务。据统计,xx年,全县80%的村人口学校达到规范建设标准,出动宣传车116天,发放宣传品30余万份,群众应知应会率达95%以上,每月制作播出一期《北海人口》电视专栏,全面完成新闻报道和报刊发行任务。 一、xx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一)领导重视、投入到位 (二)三百工程、打牢阵地 我县计生委采取多种投入方式重点抓好计划生育婚育新风进万家的“三百工程”。一是县乡投资共建“百里国策宣传带”。在316国道建立制作标语宣传墙50余处、粘贴大型瓷板政策法规画七套、悬挂搪瓷标语50幅、彩喷制式宣传画10幅;二是部门联合创建“百户婚育新风示范区”。由计生委、鹤城镇、国税局、烟草公司、医药公司联合在县繁华南街建立婚育新风示范区,建立百米宣传长廊,制作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纸杯、围裙、彩色喷绘画,四个楼院100多户居民积极参与,建立管理、服务、宣传为一体的城区计划生育示范区;三是企业赞助开展“计生小戏进百村”演出活动,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年初在药品经销商资助下,编排计划生育文艺节目,组织宣传队送戏进山村。 (三)专项整治、氛围浓厚 我县计生委宣传部门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婚育新观念,各乡镇和计生、卫生、教育、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单位充分利用乡村人口学校、计生协会之家、固定宣传标语、电视专栏、文艺节目、计生服务车等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在电视台《北海人口》开辟“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栏目,制作专题片,对关爱女孩行动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和跟踪报道,有组织地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制作横幅标语,张贴有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整治的《人口之窗》墙报,用宣传栏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安排,积极营造有利于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的社会氛围。 (四)精心组织、重点宣传 (五)中心工作、圆满完成 作也按时按量完成市计生委下达的任务。

(六)规范管理、提高素质 我县十分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年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网络提供服务的能力。今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编制的通知》,一是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实行由县计生委垂直管理,所有乡镇计划生育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工资由县财政统发,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还解决了9个行政编制,并公开招聘了7名技术服务人员、巩固和壮大了计生技术服务队伍。二是村级计生人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培训技能型的村级妇女专干,推行计生行政专干、技术专干、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四位一体”管理,工资纳入乡财政管理,稳定了基层机构和队伍。三是在干部管理上推行“人员聘任制、责任承包制、绩效工资制”的管理制度,推行“年度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作机制,彻底打破了“吃大锅饭”的格局;四是定期举行乡村专干培训班和县直单位培训班,对全县的计生专干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计生负责人进行培训,效果明显;五是积极完成省市调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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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鄱湖之畔,县位于之滨。全县总面积2337.84平方公里,总人口为66.53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有134838人。由于我县便利的交通、独特的地理位置,县域经济发展迅速,随着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析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与其他县区的差异,并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增加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等要求,立足县情,认真分析形势,正视面临的问题,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上积极探索,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两篇文章,着力构建稳定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机制,从而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一、落实三个确保

县委、县政府把增加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作为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的一件大事来抓,几年来。召集财政局、人口计生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按上级有关要求投入到位。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从人均投入2.3元到实现人均投入7元,年县财政投入475万元。

县根据《关于印发新建县村级计生专干管理方法的通知》新府字[]14号)文件,1确保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到位。除了用10万元支付全县在职在岗计生专干的每人每月60元岗位津贴之外。村计生专干享受村副主任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在县转移支付中解决每月200元,据计算,县每年投入90万元用于村专干工资。

年投入80万元用于创立“六好”服务站,2确保硬件设施和宣传工作经费到位。县乡两级财政保证县站乡所村室建设经费的位。改善环境,添置设备,投入30万元用于基层网络建设(乡所村室的建设及每个乡镇添置微机、宣传品)

使得纯女户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及计生特困户生活有着落。一是设立“关爱女孩行动”基金。县财政每年拨20万元单独设立帐户,3确保“两项基金”投入到位。县设立了两项基金。率先在全市启动了县、乡、村三级“关爱女孩奖励助学”行动,主要针对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独生户或二女结扎户的农村女孩实行分级奖励。县政府帮扶在读高中女孩每人每学年800元;乡政府帮扶在读初中女孩每人每学年400元;村委会帮扶在读小学女孩每人每学年200元。奖励助学金分别从县、乡、村“关爱女孩公益金”中支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受资助女孩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随时跟踪资助或终止资助。二是设立纯女户养老平安基金。县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对农村二女结扎户100%给予料理养老安全,每户保额不低于元。为了使90年以来遗漏的纯女户享受养老安全,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拿出120万元用于料理纯女户养老保险。目前已到期领取平安金人数120多人,每年每月领取纯女户养老金为50元。

二、坚持四种监督

确保专款专用,为了保证计生经费不得挤占、挪用。县坚持四种监督:

1直接监督。县人口计生委和乡镇政府每月对乡镇计生办的财政投入使用和支出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

通过检查帐本对全县计生系统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2联合监督。每季度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人口计生委组成联合监督小组。

接受群众监督检查。3群众监督。乡镇计生办配合乡镇财政部门定期公开计划生育财务收支情况。

做到年初有预算,4考核监督。县把保证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有决算,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演讲预算执行情况。

三、实现五大转变

县建立了稳定的投入机制,目前。形成了比较完整、比较科学、比较切合实际的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建设体系,各项工作已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几年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重点管理转为达标县,再由达标县逐渐进入先进县行列,三年实现三大跨越,人口计生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示在五个转变”

所以我县计生系统广泛开展“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1工作态度由主动变主动。人口计生工作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特别在去年我县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干部作风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主动接受群众的工作态度已转变为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分钟,2工作方法由简单变多样。计生工作堪称“天下第一难事”而最难事并不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的动不动。再不动,龙卷风”工作方法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乡、村两级专干坚持“七不准”原则,力求方法多、方法新。电话随访有记录,上门随访有服务。对待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上,县以昌邑乡、大塘乡为代表的大部分乡镇联合县法院依法行政效果明显,目前完成6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这对计划外生育对象产生了较大的震慑力。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2005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夯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到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的《眉县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线”考核办法》要求自已,为了保障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特别重视这项工作,在年初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条例并安排实施意见,并严格要求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抓此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检查。年初局针对部门职责任务同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责任、计划生育责任合同书》。把计划生育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奖罚。各单位当年如果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谁出问题谁负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单位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为落实这一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重点综合目标考核严明,奖罚分明,不断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开展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2005年,我局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为指针,认真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计划生育为主体,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强化基础、提高素质,立足本职,积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特别是和计生部门的协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费。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人口计划这个中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二是摸清底子,建好表卡,挂牌上墙,我局针对本系统人事结构,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逐人摸底,建档立卡,分类归放,实行统一管理;三是抓好“三查”这一关键环节,以“三查”保证人口计划落实,健全“三查”花名册,完善“三查”登记册,确保了“三查”率达到100%。

四、积极开展“婚育新风”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积极开展了婚育新风活动,把婚育新风宣传活动渗透到各项活动中,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活动规范,通过宣传和参与,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计划生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县财政局和县计生局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眉县计划生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并按程序及时拨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确保了我县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费。2005年我县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12.8万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9.16%,其中农村税费改革专项安排计划生育事业费96.2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拨付48.1万元。截止10月底我县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50.19万元,并按照程序支出专项资金70.41万元(含上年结转33.5万元)。三是加强计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依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财政检查的各项具体规则和方法,今年四月份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资金检查组,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的计划生育、民政、职工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细致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了乡镇计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帮助单位建章立制。

2005年,我们虽然做到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打算在总结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服务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专项资金扶持包括:

(一)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图书出版、数字出版、发行、印刷,期刊(杂志)、报纸、动漫游戏、网络视听、音像制品、演出等业务及相关管理的宣传文化单位;

(二)党报党刊、重点新闻网站、对外宣传媒体和单位;

(三)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培训机构,及经认定的优秀文化人才所属单位;

(四)宣传文化部门所属文化产业推进公共服务平台;

(五)宣传文化部门所属重点文化设施运营单位;

(六)宣传文化部门所属转制文化企业;

(七)其他经本市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宣传文化单位;

(八)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大文化项目。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使用。无偿资助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单位的公共性项目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贷款贴息主要用于对宣传文化单位临时性资金不足及有偿还能力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项目借款的利息补助。

贴息资金根据实际贷款金额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贷款单位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导向类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引导、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设施等。具体包括:

(一)支持导向类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发展扶持;主流媒体发展新媒体重点项目;纯文学类报刊发展扶持;宣传舆论导向类项目及重大新闻出版题材的策划、组织、宣传、、评估及奖励等经费;对外宣传媒体扶持及重点外宣工程经费;其他主流媒体宣传经费。

(二)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引进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奖励和资助优秀文化人才;其他文化人才保障经费。

(三)引导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主要用于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电影产业发展扶持;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扶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扶持;印刷技术升级改造扶持;图书发行渠道建设扶持;精品图书出版及版权保护扶持;转制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扶持;重点文化设施维修改造补贴及贷款贴息;文化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其他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等。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沪文创办[2014]3号) 根据支持项目的情况,由市政府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扶持资金支持范围:主要从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出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于部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各区县应参照本办法,根据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安排相关配套扶持资金给予支持。

申报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四)已获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获过本扶持资金支持的单位,若获支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4号) 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部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

(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七)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方式包括: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

(三)保费补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补贴。

(四)绩效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方式。

重大项目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报财政部。

一般项目指申请人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支持方向自行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向地方财政部门申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宣传,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及政府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结合我县年初制定的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计划及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上半年,我们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契机,重点加强了对《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同时为了扩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影响面,我们还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和电视专栏开展宣传,让广大人员熟悉财政法规,增加执行财经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在加强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狠抓制度建设,拟定了《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方案》,以健全和完善我局财政监督制度。

(二)开展“小金库”的清理

按照渝财监督〔2010〕13号《关于清理“小金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拟订了县《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清理对象为县、镇两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要清理内容为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不纳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统一核算,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目前各单位的清理自查情况表正在收集中。

(三)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上半年,我们严格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考务工作

分别举办了两期会计电算化和一期会计从业资格的报名、培训及考试工作。其中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194人,参加培训104人,考试合格152人,合格率为78%;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84人,参加培训55人,合格63人,合格率为75%;在考试中,我们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做到不,保证了考试的质量。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上半年我们受理了106个新证申请,已办结106个,办证率为100%;调出从业资格证14个,调入从业资格证18个,变更31人次。

3、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检查

上半年,我们对两个单位开展了《会计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名出纳人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持证上岗。对此我们向单位积极宣讲了《会计法》和《重庆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要求单位立即更换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从事出纳工作。

(四)认真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上半年我们共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5期,其中对企业培训3期,行政事业单位培训2期,培训人员达900余人次。按照财政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要求,今年,我们对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分别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培训的形式。在培训的内容上,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侧重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业务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结合我县今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际,主要侧重于“预算会计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培训中我们贯穿了《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准备充分,培训有针对性,受到参培人员的普遍欢迎。

(五)认真筹备会计知识大赛工作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全县掀起“学准则、用准则”的高潮,按照重庆市《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渝财会函[2010]5号)文件精神,我县正积极着手筹备此项工作。目前我们已组建了专门的机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员,下发了《县财政局关于举办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征订了大赛辅导用书,要求各单位认真选拔人员参赛,现已有五个队报名参加我县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

(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能,按照市财政局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前财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拟重点检查农业专项资金,主要检查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管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等,同时对八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检查。上半年,我们主要对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城建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企业所得税计算不准确、公款私存私放、坐支销售货款、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大额现金支付、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等问题,根据检查情况,我们已对两个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仍将围绕科室中心工作,继续强化财经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认真完成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组织好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及考务工作;

(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认真做好会计知识大赛工作,一是组织全县会计人员参加第一赛程的网上答题;二是组织第二赛程参赛选手进行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三是组织县会计知识大赛并根据大赛结果选拔成绩优异选手到市参赛。

(四)做好会计学会、珠心算协会工作;

一是做好会计学会的换届工作。今年是我县会计学会的换届选举之年,我们拟以此为契机,清理两会会员资料,换发、补发两会会员证,恢复并完善会费征收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学会、协会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会、协会职能。三是进一步支持“珠心算”工作,积极向财政争取“珠心算”教育经费,增设几所幼儿园和小学作为“珠心算”试点学校。四是拟于十月份左右在我县举办一次幼儿“珠心算”比赛。

财政支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宣传,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及政府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结合我县年初制定的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计划及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上半年,我们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契机,重点加强了对《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同时为了扩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影响面,我们还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和电视专栏开展宣传,让广大人员熟悉财政法规,增加执行财经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在加强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狠抓制度建设,拟定了《**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方案》,以健全和完善我局财政监督制度。

(二)开展“小金库”的清理

按照渝财监督〔**〕13号《关于清理“小金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拟订了**县《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清理对象为县、镇两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要清理内容为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不纳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统一核算,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目前各单位的清理自查情况表正在收集中。

(三)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上半年,我们严格按《**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考务工作

分别举办了两期会计电算化和一期会计从业资格的报名、培训及考试工作。其中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194人,参加培训104人,考试合格152人,合格率为78%;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84人,参加培训55人,合格63人,合格率为75%;在考试中,我们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做到不,保证了考试的质量。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上半年我们受理了106个新证申请,已办结106个,办证率为100%;调出从业资格证14个,调入从业资格证18个,变更31人次。

3、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检查

上半年,我们对两个单位开展了《会计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名出纳人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持证上岗。对此我们向单位积极宣讲了《会计法》和《**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要求单位立即更换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从事出纳工作。

(四)认真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上半年我们共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5期,其中对企业培训3期,行政事业单位培训2期,培训人员达900余人次。按照财政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要求,今年,我们对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分别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培训的形式。在培训的内容上,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侧重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业务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结合我县今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际,主要侧重于“预算会计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培训中我们贯穿了《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准备充分,培训有针对性,受到参培人员的普遍欢迎。

(五)认真筹备会计知识大赛工作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全县掀起“学准则、用准则”的高潮,按照**市《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渝财会函[**]5号)文件精神,我县正积极着手筹备此项工作。目前我们已组建了专门的机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员,下发了《**县财政局关于举办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征订了大赛辅导用书,要求各单位认真选拔人员参赛,现已有五个队报名参加我县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

(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能,按照市财政局**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前财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拟重点检查农业专项资金,主要检查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管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等,同时对八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检查。上半年,我们主要对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城建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企业所得税计算不准确、公款私存私放、坐支销售货款、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大额现金支付、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等问题,根据检查情况,我们已对两个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仍将围绕科室中心工作,继续强化财经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认真完成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组织好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及考务工作;

(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认真做好会计知识大赛工作,一是组织全县会计人员参加第一赛程的网上答题;二是组织第二赛程参赛选手进行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三是组织**县会计知识大赛并根据大赛结果选拔成绩优异选手到市参赛。

(四)做好会计学会、珠心算协会工作;

一是做好会计学会的换届工作。今年是我县会计学会的换届选举之年,我们拟以此为契机,清理两会会员资料,换发、补发两会会员证,恢复并完善会费征收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学会、协会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会、协会职能。三是进一步支持“珠心算”工作,积极向财政争取“珠心算”教育经费,增设几所幼儿园和小学作为“珠心算”试点学校。四是拟于十月份左右在我县举办一次幼儿“珠心算”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