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扶贫项目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重大扶贫政策措施、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为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质量,确保扶贫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各项扶贫开发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省市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

(一)严格项目的选择管理

扶贫项目的选择必须按照参与式扶贫的理念,遵循群众公选、项目公开、程序透明、科学有效的原则,实施议、推、选、申、示等五步工作法,严格操作。即:“议”就是扶贫部门、乡镇、村干部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初步议定项目建设内容。“推”就是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共同对议定项目推举备选。“选”就是对村内群众骨干推选的项目组织全体村民实行豆选,以充分体现民意。“申”就是对村民豆选确定的项目,由乡镇项目办会同村委会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向县级扶贫部门申报。“示”就是县扶贫部门对乡镇村申报的的项目计划审定批文,在乡镇收到批文后必须立即送达到申报实施村向村民公开公示。对末按“五步工作法”履行申报程序的项目计划,扶贫部门不得下达实施项目计划批文。对已申报批准的项目计划,除特大自然灾害和特殊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可按程序申报项目调整外,其它一律不得随意调整,凡自行调整者,项目计划一律取消。

(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1、签订施工合同。各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除省、市扶贫搬迁、贫困户帮扶、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外,其它都应当与负责施工责任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不得以村干部分工负责代替施工责任主体),并且在实施合同中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建没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预期效益和违约责任等。扶贫及财政部门在验收建设项目时对凡没有按上述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不得评估验收。

2、加强质量管理。扶贫项目工程,乡镇是负责实施的主体,为了防止前建后垮的劳民伤财工程出现,乡镇、村必须派驻工作得力的工程监管责任人,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必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理,扶贫及财政部门应及时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以保证扶贫开发质量和效果。

3、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扶贫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竣工项目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对扶贫到户(人)项目,要核查到户(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书。验收时必须有三人以上有议政能力的村民代表参加验收并签字,并对工程质量作出书面评价。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工程,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限期内完工。对已被验收的工程项目要经项目责任人和验收人签字认可。

4、坚持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所有扶贫项目必须在受益乡镇的村公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建设地点、受益范围、扶持资金、项目建设责任人等,公示地点要求醒目长久,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一并公布公示,公告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建设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加强项目档案和项目跟踪管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则政部门对已竣工和投入使用的项目应建立项目档案,建设项目受益单位要在建立项目档案的同时,建立后续工程责任包侏机制,以使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一)设置财政专户

县、乡镇财政部门必须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1、专户的设立。由县、乡镇财政部门在本级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

2、专户的范围。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含老区建设资金、科技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扶贫救灾资金),以及其它用于扶贫的财政性资金。

3、专户的核算。专户资金必须设立专帐进行核算。专户存储所得利息,全额转作扶贫资金继续用于扶贫。县级财政扶贫专户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午使用。

4、专户的管理。县财政将财政扶贫资金依据扶贫项目管理部门报批的项目资金计划拨付项目启动资金,乡镇财政在收到县级财政下拨计划指标后,必须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专户,分项目将资金落实到实施单位,不得滞留或挪作他用。

(二)完善报账制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93号)、《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财农发[]5号)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实行严格报账制管理。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报账制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费用支出的审核。

1、严格专户报账。不得在财政专户以外另设账尸报账,更不得将财政扶贫资金拨到部门报账。

2、严格票据审核。所有报账票据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盖章方可报账。报账票据必须真实合规、合法,并且出示的票据要规范(包括单位名称、购物品种、单价、金额、日期、付款人、开票人等),除农民在参与扶贫项目建设中所得的劳务报酬并有完备手续的“白条”可作为报账依据外,其他一律不得以“白条”报账。严禁擅自调项、开假发票报账,否则,按套取扶贫资金处理。

3、严格报账时限。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账资料后,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账要求的资料,交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要责成乡镇及项目单位限期整改。财政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报账资料后,应在10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4、严格资金拨付。对通过审核审批的项目资金,财政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单位,不得以现金支票拨付项目款。

三、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加强资金监督。对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各地自查情况为基础,由县财政联合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统——组织,采取抽查、上查下等方式,开展全面检查。县审汁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乡镇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有项目资金的单位严格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财政监督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乡镇农经站必须通力配合抓好审计监督,以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 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 4月7日 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二、资金应用情况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扶贫办《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 》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19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19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19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19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红府办发电,〔〕7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管理(分值40分,自评分39分,故扣1分,扣分原因为没有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进度)

在项目村选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项目点,每个项目点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村级规划并执行了公告公示制度。每个项目都有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完成了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完工后,由乡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个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工作,都建档立卡,资料完整。

二、资金管理(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人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有效利用。报账单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资金按规定时间落实到项目。现将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1、整村推进项目:

省级第一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和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

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乡村公路修缮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

省级第二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妥赊村委会羊街新寨子一组、羊街新寨二组。羊街新寨一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

羊街新寨二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50000.00元,排污沟3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卫生公厕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30000.00元,排污沟30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厕所30000.00元,资金余额:25000.00元。

三、综合效益(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一系列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得到了大力支持,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大大减轻了就业压力。总体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非常满意。据不完全统计,贫困人口减少比上年减少1400余人。,共在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6次科技培训,参加人数900余人。

通过自查自评,今年我乡扶贫工作,自评得99分,请上级扶贫检查组给予考评。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19〕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19年至2019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9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强化对上联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共争取到位资金40824.6万元,占全年目标(与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4.8亿的85.05%,其中兴仁县列为全省三个减贫包干试点县之一。具体是:分项目看:1、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584万元;2、草地生态畜牧业,争取省级财政资金5680万元,继续保持我州在全省领头的优势;3、核桃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553万元;4、中药材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20万元;5、茶叶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6、油茶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60万元;7、精品水果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8、脱毒马铃薯产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80万元;9、高效农业扶贫示范园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00万元;10、兴仁减贫包干试点县,争取中央财政包干资金4095万元(加上因素分配到县资金、集团帮扶资金和干部培训资金等,共计6949万元);11、集团帮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275万元;12、省直工作队戴帽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13、小康寨(乡村旅游),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14、小康水机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15、基金(革命老区)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16、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17、扶贫生态移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929.8万元;18、烟草扶贫新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00万元;19、一人一户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37万元;20、春季雨露计划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21、干部培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22、项目管理费、建档立卡经费等,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分县市看:兴义市争取资金4751.8万元(含义龙试验区),同比增长了189.39%;贞丰县争取资金3619.3万元,同比增长了113.62%;普安县争取资金4836.9万元,同比增长了62.67%;兴仁县争取资金6949万元,同比增长了62.4%;晴隆县争取资金7005.3万元,同比增长了52.81%;册亨县争取资金4713.4万元,同比增长了25.31%;安龙县争取资金4836.9万元(含义龙试验区),同比增长了7.47%。望谟县争取资金5281.5万元,同比增长了4.98%。州本级争取资金719万元,同比增长了1207.27%。

(二)精准信息录入,更新完善贫困户信息。自2016年1月20日开始,我办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试验区)对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认别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以及2012年省扶贫办确认的贫困乡镇等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更新,并录入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目前,全州共完成8个县、88个乡镇、629个贫困村2014年相关数据的更新和录入;完成30.59万户贫困户信息修改更新;完成3.27万户贫困户帮扶措施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6.72万户贫困户帮扶计划的修改更新和录入;完成2016年计划脱贫贫困户标注3.87万户;对因死亡、出嫁等原因贫困人口1378人进行消户处理,对新出生或嫁入而新增加的1036人进行补充登记,做到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并于5月13日召开了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培训会”,共核实比对五保户4928户6895人;低保户10.60万户21.78万人;低保贫困户14.45万户56.90万人。

(三)强化责任分解,大力推进减贫摘帽。一是分解目标、落实减贫任务。年初,我州将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一一分解,明确到8个县(市)和义龙试验区,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的通知》(州扶领〔2016〕1号)将15.06万人减贫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试验区)、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明确各县(市、试验区)逐级将减贫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贫困户,按照“脱贫必须有项目扶持、必须列入年度脱贫计划、收入必须超过扶贫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负责人,实行“精准”管理,有效推动减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其中:兴义市计划减少0.75万人;兴仁县计划减少2.05万人;普安县计划减少1.6万人;晴隆县计划减少2.2万人;贞丰县计划减少1.9万人;望谟县计划减少2.31万人;册亨县计划减少2万人;安龙县计划减少1.55万人;义龙试验区计划减少0.7万人。二是精细测算、做好“减贫摘帽”县、乡镇申报。根据“十二五”期全州重点县和贫困乡镇“减贫摘帽”计划,对还未实现“减贫摘帽”的重点县和贫困乡镇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进行摸底、测算,将晴隆县和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5400元的贫困乡镇,拟申报为2016年计划“减贫摘帽”。并于2016年2月22日以《____州扶贫开发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减贫摘帽”重点县暨贫困乡镇的请示》(州扶呈〔2016〕4号)向省扶贫办初步申报。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抓好各项试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我办加强与州金融办、信用联社驻州办等部门的联系,印发《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全州各县市积极开展小额信贷金融扶贫试点,从因素法分配到县资金中安排2407.30万元作为小额到户贴息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预计可撬动金融资金4.8亿投入扶贫开发,放大扶贫资金投入效应。目前,各县正在跟金融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减贫包干试点”。下达上级财政扶贫资金6949万元,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即:产业化扶贫工程、生态化扶贫工程、城镇化扶贫工程、科技化扶贫工程

、品牌化扶贫工程、合作化扶贫工程、就业化扶贫工程、个案化扶贫工程、信息化扶贫工程、兜底化扶贫工程),强化“六大措施”( 召开攻坚誓师大会、建立贫困户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追责问效),细化责任,确保兴仁县“减贫包干试点”有力推进。三是全面推进麻山乡精准扶贫整乡推进试点。成立麻山乡四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下达麻山乡“四项行动计划”资金5370万元,推进59户贫困户移民安置到望谟县生态移民安置点;完成牛场小康寨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完成广场、农贸市场场平,现正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完成小水池建设60口;建成标准化牛(羊)圈10个近1620平方米,种植皇竹草1200余亩;完成3000平米标准化生产大棚。四是积极开展“雨露计划·1户1人”试点。适应新常态下精准扶贫对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州培训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全年培训计划,确定重点专业、培训数量、培训班次和补贴标准,并将任务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同时,对全州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实行月统计、季报表、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培训5809人。五是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文件要求,州扶贫办与州委组织部联合行文,要求各试点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方案,拟通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开展“1户1人·雨露计划”培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式,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形成党建、扶贫共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格局。 (五)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开展同步小康及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实施“212”扶贫开发战略(即抓好州内、州外两个市场,用好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这一个载体,实现帮扶对象和脱贫目标任务“两个精准”)。打造“三招两式一提升”精准扶持____模式(即招支部结对子、招市场促销售、招能人搞带动这“三招”,以“菜单式兜底,育婴式管理”这两个帮扶模式,提升群众文化、技能、文明等方面素质),通过农餐对接,实现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食堂与贫困农户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直接的购销关系;同时,积极开拓州外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帮助贫困农户将农产品变为商品直接进入高端消费市场,助农增收,脱贫致富。二是推行“6大特派员”制度。选派1537名组织、扶贫、科技、流通、金融和企业等六大特派员驻村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贫困村,有科技需求的乡镇、村委会和省级农业园区开展帮扶,为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高效发展,农村稳定繁荣服务。三是强化同步小康驻村。从州直单位选派名4560干部,赴全州8县(市)、义龙试验区854个村,统筹开展同步小康驻村、“联乡、驻村”、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暨州直单位党支部结队帮扶特困户工作,每个村至少安排5名驻村工作队员,确保全州629个贫困村派驻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达到全覆盖。同时,州四大家班子成员挂村帮扶,从精准识别出的扶贫对象中选择2户以上特困户重点帮扶。通过政策引领、领导示范,确保每村都有一个以上帮扶责任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套帮扶计划。

(六)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扶贫项目稳步实施。下拨上级财政扶贫资金40824.6万元到县,下拨率100%。督促各县(市、试验区)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七流程、十步骤”;开展全州扶贫系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和民生政策、民生工程及民生资金信息公开,促进项目公开公示接受监督。4月,我办对全州2013-2016年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报账情况以及利益联结机制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就存在的部分乡镇群众积极性不高、技术服务不到位以及资金报账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限时整改落实,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七)深化沟通协作,进一步争取对口帮扶力度。3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领导到我州调研对口帮扶工作,共同洽谈初步确定了2016年宁波市级对口帮扶项目及资金,共5类14个项目,帮扶资金1500万元。截至5月底,我州初步确定宁波对口帮扶项目54个,帮扶资金总额已达4275万元,其中,市级帮扶资金1500万元,各县(市、试验区)帮扶资金2775万元。6月17日,宁波市对口支援办到我州就7月初党政代表团考察访问事宜做准备工作,并初步商定党政代表团到访我州时,追加市级帮扶资金1000万元。

(八)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扶贫专项改革思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办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专项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州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____州关于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7年)实施方案》、《____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州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为我州扶贫专项改革的指明了思路。

(九)瞄准市场靶子,突出抓好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5月底,全州投入发展绿壳蛋鸡产业资金4203.4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703.49万元,部门投入资金90.00万元,贷款资金75.00万元,企业、农户自筹资金335.00万元;覆盖67个乡(镇、街道办)、514个村、2.40万户、9.49万人,其中,贫困乡镇39个,带动贫困农户2.30万户,9.01万人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养殖绿壳蛋鸡存栏139.00万羽,其中,兴义30万羽、兴仁18.60万羽、安龙14.5万羽。

(十)做好扶贫

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来,按照“大题大作、搞好策划、把握导向、注重实效”和州领导的要求,围绕扶贫开发中心任务,服务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形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正面引导、重点突破的宣传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扶贫开发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办切实把扶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州扶贫办党组加大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从“一网一刊两报一信息”(即:扶贫信息网、金州扶贫专刊、扶贫简报、扶贫信息专报、短信发送平台)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拓宽了扶贫宣传的渠道;5月19日至23日,举办了全州扶贫宣传工作培训,对全州扶贫系统通讯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州扶贫系统的信息宣传能力;5月底,第一期《金州扶贫》专刊正式出版,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分发,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报送省扶贫办信息80条,全省排名第四,采用40条,全省排名第三。 (十一)完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办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召回工作,将开展干部召回管理与讲政治、讲规矩相结合,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解决自身矛盾相结合,认真总结、借鉴全州干部召回管理的好经验,研究制定了《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拓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台账和工作信息,确实保证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召回管理对从严治吏、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作用,切实使干部召回工作取得实效,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狠抓三大纪律不松懈。办党组根据有关要求,全面统筹,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学等多层次学习,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大纪律、认识三大纪律、遵守三大纪律,让三大纪律入脑入心,形成工作、生活的行为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州委活动办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州扶贫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调研的实施方案》、《2016年州扶贫办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2016年州扶贫办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____州扶贫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走样、不变味。四是切实贯彻落实州委“十严措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3月,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2016年勤政廉政承诺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与落实规章制度相结合,既使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

第一,层层签订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和2016年州扶贫办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办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任务有序开展,目标顺利推进。

第二,切实加强调度,推动形成常态。一是会议调度。每个月由分管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召集各科室召开干部职工会,分别汇报各项工作的措施、进展,以及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共同商量有效推进。二是分类调度。重点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产业的推进、扶贫园区的建设等四个类别进行调度。

第三,扎实搞好督查,确保有序推进。一是项目实施督查。在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按照“乡镇实施、部门指导、县级监督、确保质量”的运作模式,重点做好:(1)申报审批管理。(2)强化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3)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突出加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4)严格验收工作。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督查。采取“县设专户、乡建专账,封闭运行,专账报账、财政决算、专项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在资金使用环节,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资金实行专账报账制;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项目采取法人负责制;专项资金审计制。三是档案管理督查。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形成 “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事一

档、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管理模式,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专卷,分类排列入柜存放。项目实施每个阶段的图片、影像资料刻盘保存,随纸质统一归档,长期保存。 第四,以干部召回为抓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制定《____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州扶贫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和《____州扶贫办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抓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作风转变扎实推进全州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半年来,各项工作虽然扎实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编制问题。全州扶贫队伍现状与担负的任务极不相称,州、县、乡各级扶贫办人员少,业务骨干缺乏,工作任务繁重。二是县、乡扶贫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实施扶贫项目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部分贫困乡(镇)因财政困难而不愿实施扶贫项目、或对扶贫项目的争取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效益不明显。三是工作质量问题。各县市因为人手少,扶贫项目编制不精,项目储备不够,项目实施推进不理想,项目信息录入滞后。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好“减贫摘帽”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33668”扶贫攻坚计划和《____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精准管理、精准帮扶,扎实抓好“六个到村到户”及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努力减少贫困人口15.06万人,实现晴隆县及拟“摘帽”贫困乡镇“减贫摘帽”。

(二)扎实抓好遍访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____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全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与中央、省对口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长期联系机制,与上级部门保持经常性接触和紧密联系,多方位了解和掌握项目信息,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审批十流程七步骤,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提高效益,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五)认真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部门的沟通对接,抢抓政策机遇,开拓创新,拓宽视野,谋划编制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壮大产业规模,拓展市场,提升扶贫产业效益。

(六)着力抓好扶贫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抓好望谟麻山试点、兴仁包干试点、信贷扶贫试点、1户1人试点等工作。

(七)努力实现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与宁波共建产业园、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同步小康工作队和扶贫特派员下派、集团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认真组织好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

(八)深入推进大扶贫格局构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构建。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安全检查自查支农扶贫项目资金范围和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20*年至2009年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20*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年制定了《*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因资金的来源和管理转变,造成工作上不利。我县从2000年开始已由市县扶持资金转为省市县扶持资金,并且资金管理采用专帐专户,报帐制,手续过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工程项目,造成工程进度难于保证。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安全检查自查支农扶贫项目资金范围和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20*年至2009年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20*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年制定了《*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0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06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07,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01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06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06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因资金的来源和管理转变,造成工作上不利。我县从*年开始已由市县扶持资金转为省市县扶持资金,并且资金管理采用专帐专户,报帐制,手续过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工程项目,造成工程进度难于保证。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7号)、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南扶办发〔2021〕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2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到西乡塘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77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150万元用于脱贫村产业扶持项目:

1、金陵镇南岸村花梁三角梅种植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5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2、金陵镇刚德村“右江-生态养鱼”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93万元用于脱贫村人饮工程项目及污水处理项目:

1、坛洛镇同富村马道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0万元,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双定镇秀山村选楼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73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三)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34万元,用于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由扶贫办牵头实施。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报备。计划建设项目需从《西乡塘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中选定,在方案下达后15日内将资金项目方案及计划报城区扶贫办、财政局备案,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及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责任单位、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二)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适用本办法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按不低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额度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包括财政和部门的配套资金。

第六条地方财政应落实的配套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同负担,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对市、县财政部门确实无力配套的,省级财政必须全部负担。地方各级财政应负担的部分,必须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

第七条配套资金不能虚列预算,不能多头配套。对中央财政第四季度追加的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可视财力情况安排配套。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八条以工代赈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国定贫困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非国定贫困县。

第九条中央财政从中央预算安排的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县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第十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一)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修建县、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及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含造林、种果、畜牧草场建设)等;适当用于异地扶贫开发中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等);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建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

(五)各部门的经济实体;

(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七)大中型基建项目;

(八)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汽车、手机、传呼机等);

(九)小额信贷及其他形式的有偿使用;

(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十一)其他与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四章资金分配与管理

第十二条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应根据:

(一)国家扶贫方针政策;

(二)贫困人口数;

(三)贫困县数;

(四)自然条件;

(五)基础设施状况;

(六)地方财力;

(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八)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

第十三条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程序为:

(一)以工代赈资金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分配方案;

(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分配方案;

(三)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初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扶贫办。

(四)以工代赈计划由国家计委及时下达,财政部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中央财政在全国人大批准通过预算后1个月内将资金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各级财政在收到上一级财政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后,应尽快与扶贫办、计委(以工代赈办)衔接项目计划,分批下达资金。首批下达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比例不得低于80%。

第十五条中央财政每年从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中分别提取1.5%,用于项目管理费,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下达各地。地方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项目管理费使用管理,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省以下(含省本级)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当年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专户存储所得利息,全额转作扶贫资金,继续用于扶贫。

第十七条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制度,省以下不能层层切块分配,要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八条扶贫项目在地方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严格把关。提前落实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指导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汇审财务决算,监督资金使用。计划部门会同财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对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建立资产登记档案。

第十九条财政扶贫资金推行报帐制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对扶贫开发项目发生的数额较大的购买性支出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额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条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

第二十一条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年度执行终了,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时编报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总决算的编报要求,按时向财政部报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并抄报有关部门。

第五章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计委(以工代赈办)、扶贫办要依法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数调减下年度分配指标,并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

(二)配套资金不足的;

(三)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的。

第二十四条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行为,要如数抵减下年度拨款,并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用于边境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三北”防护林的财政扶贫资金,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财政部财农字[1995]10号文件规定,扶贫贴息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财政部财农字[2000]1号文件规定。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x万元)

根据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已于x年x月x日提前下达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集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

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一)产业扶贫资金(x)。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手工业、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包括四个方面

x、x个重点乡镇补助资金(提前批x万元)。每个乡镇安排x万元,已于x年x月x日提前下达到x个重点扶持乡镇,有关乡镇可结合省级直接切块到县的产业发展资金,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

x、x个贫困人口较多村发展资金(x万元)。对第三轮x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根据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等因素分两档,分别安排x万元、x万元,用于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产业扶贫。其余x个村,每村安排x万元,用于产业扶贫。

x、农村电商扶贫(x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库,选择x个贫困人口较多的村给予重点扶持。以推动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建设村级电商扶贫站点,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该部分资金使用省特色产业扶贫基金,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受益。

x、产业扶贫切块资金(x万元)。根据各乡镇产业扶贫实际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情况,用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脱贫。

(二)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x万元)。为进一步发挥信贷资金的支撑作用,支持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的各类经营主体。金融扶贫项目由县采取风险补偿、贴息等方式,主动协调x县农商银行、x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放大信贷投放额度。该部分资金使用省特色产业扶贫基金,x万元用于风险补偿金,x万元用于贴息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受益。

(三)扶贫特惠保险资金(x.x万元)。面向全县x年底x万贫困户、x.x万贫困人口,实施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多险种的“扶贫特惠保”,实现保险精准扶贫全覆盖。其中大病医疗保险按照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分别按照每人x元、每户x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扶贫特惠保险资金按照市统一安排进行使用。

(四)其他专项扶贫计划资金(x.x万元)。包括三个方面

x、雨露计划资金(x.x万元)。今年继续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x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

x、“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资金(x.x万元)。根据团省委、省扶贫办“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为x名x岁以上的,不集中供养的留守、失独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每人安排专项经费x元,用于为老人送过冬用品,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县级负责实施。

(五)宣传培训及业务类工作经费(x万元)。包括三个方面

x、宣传奖励经费(x万元)。用于扶贫宣传工作支出。

x、挂职县委副书记工作经费(x万元)。为挂职县委副书记安排部分工作经费x万元,用于扶贫业务工作支出。

x、建档立卡工作经费(x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建档立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x万元用于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x.x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四、使用要求和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上级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要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高压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对财政扶贫项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财政扶贫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也更为重视,为了能够让财政扶贫资金有效的投入到贫困地区,我们就要加

大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积极的为农村脱贫致富奉献一份力量。目前,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的解决了“三农”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去向主要是在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的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上,另外,一些偏远地区的种养业也逐渐的发展起来,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发展起来,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使得贫困地区的人口有了收入,帮助广大贫困的农民自力更生,摆脱贫困。财政扶贫资金就是通过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来拨款,从而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提高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推动贫困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

1我国扶贫工作的现状

自1978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达到了2.5亿之多,在当时,这个贫困人口的数量占我国总人口的1/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组织并实施了大规模的、持久的专项扶贫项目的开发计划,这种扶贫项目计划符合我国的国情,为我国的扶贫工作开辟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一些贫困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据我国统计的数据,我国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到2004年底,由的2.5亿人减少了2610万人。在1986-1993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直到2001-2004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317万,平均每年减少约80万。随着我国进入新世纪,我国的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逐渐变得缓慢,并且贫困农民与我国农民之间的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速度明显减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贫困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薄弱,扶贫资金在管理上有所缺失,使得资金的合理使用效率不高,加之扶贫工作的相关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不利于农村扶贫工作的进展。

2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扶贫项目在一些地方上存在扶贫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在审计一些项目时,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政府通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虚假申报等手段,来谋取用于扶贫项目的财政资金。在获取超额的资金后,一些用于城市道路的修建,一些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甚至有些会被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或作为个人补贴等。

(2)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计划下达后,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按照实际的计划来使用资金。例如在一些贫困县中,为了获取扶贫资金,在扶贫项目的方案编制上,没有按实际的工程量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的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最后用于项目实施的资金就是少之又少,大部分都用于非扶贫项目的建设中。

(3)一些扶贫资金的投资计划与实际工程建设相脱节,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在一些贫困地区,他们在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缺少实际的前期调查工作,编制的项目方案缺乏考证,以致资金下达后,发现项目方案根本不可行。这就是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与实际相脱离,存在盲目性,最终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

3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措施

(1)项目管理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在项目申报上,要密切联系,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对项目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申报的现象.在对专项拨款的管理方面,要完善和规范专项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益。

(2)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上,要拓宽资金投向。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定要结合扶贫项目的实际目标和任务,加大贫困地区人们的收入,扶贫资金的重点要与人们的生活实际相联系,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出发,发展贫困地区的种养业,调整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推进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建设社会主义农村。

(3)扶贫项目的前期调查要做到详细认真,避免盲目性。项目在实施前一定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管理部门,并进行调查研究,使得扶贫资金能够合理的用到实处,规范专款的使用。加强项目管理及验收,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

(4)扶贫资金在使用的全过程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对于资金的管理、监督要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将扶贫资金作为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督工作重点是要核查项目目标的实施情况,避免资金的损失与浪费,在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分析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完善监督与管理制度。

4结语

综上所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实存在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影响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我国贫困地区的发展进程。财政扶贫是为了帮助贫困的农村摆脱贫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们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以及对扶贫项目上资金的使用,努力优化扶贫的环境,保证我国的农村扶贫项目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作者单位:连云港市东海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袁萍.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08).

[2]张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7,(06).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扶贫资金案例看,由于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整改。

(一)扶贫资金长期滞留、闲置

案例1:因农户搬迁意愿发生变化、村镇规划调整、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某县2012年至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951.3万元财政资金闲置2年以上。

案例2:由于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部分资金分配审批时间过长、部分项目推进较慢未满足支付条件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某省三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8.7万元闲置1年以上。

(二)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挪用套取或违规使用现象

案例1:2013年至2016年,某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通过虚报种植面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资金156.64万元。

案例2:2012年至2014年,某县扶贫开发中心、教育体育科技局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格,致使部分学校、学生违规申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1.88万元。

案例3: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某县将345.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博物馆和广场建设。

(三)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案例1: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下发通知,在6个省区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期为2014年至2016年,要求到2015年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由于某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耗时较长,截至2016年6月底工程未开工,44个子项目尚处在初步设计阶段。

案例2:2012年11月,某县将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名特优鱼类繁育养殖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建成。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主管部门工作推进缓慢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仍未建成运营。

(四)决策失误、管理不当

案例1:2013年至2015年,某省13个县的生猪养殖项目等2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县扶贫、财政等部门立项研究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种植养殖物被变卖或死亡,663.28万元扶贫资金未达到预期效益。

案例2:2014年至2015年,某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至2016年9月,实际完成投资3592.29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五)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

案例1:2011年至2015年,某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小额贷款贴息3.25亿元,在14个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14个试点县均未发生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业务,试点工作未能推开。

案例2:2015年,某省安排5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已核准的68个光伏电站计划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土地落实不到位等,4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尚未建成。

案例3:某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二、加强扶贫资金审计,助力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跟踪审计,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等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问题,保证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审计机关要与当地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充分沟通,掌握基本情况、资金总量、重大项目及投资情况,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审计全覆盖,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强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的衔接配合,其他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跟踪审计报告中要及时、充分反映,发挥审计合力。审计人员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测量扶贫工程建设情况,核实扶贫资金到户情况,准确掌握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关注扶贫进度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地、扶贫人力调配和扶贫推进实施等,完善脱贫攻坚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制度,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全过程,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后,重点抽查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村级道路畅通、生态建设、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了解扶贫项目实施后,是否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项目实施后群众是否满意,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三)创新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聚合效应

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支持贫困县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推动解决财政支持贫困县资金条块分割、上级管得过死、贫困h主体责任与相应资金自不匹配等问题,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关注贫困县政府是否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把扶贫项目与各类项目工程、政策试点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把扶贫开发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融合,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四)强化扶贫审计整改落实,保障扶贫开发成效精准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和举措,汇集成强大扶贫合力,全国形成扶贫开发“一盘棋”格局。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和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干部和人员到村任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扶贫办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总政治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研究深化细化实化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宣传部大力支持扶贫宣传,在扶贫开发每一个重大活动前,制定专门计划,协调中央媒体开展集中报道。

发展改革委提出多项促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十三五”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预案。教育部等部门明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力度。民政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与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分别联合发文,发动各类企业扶贫济困。财政部积极研究增加扶贫投入,研究整合财政投入增加资产收益性扶贫筹资渠道的举措。国土资源部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房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优先纳入支持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对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予以倾斜。交通运输部加快实施“溜索改桥”,组织编制“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研究制定交通精准扶贫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片区内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安排发送扶贫公益短信等工作。水利部大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业部积极谋划“十三五”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帮助14个片区遴选推介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商务部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及其革命老区开展电子商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贫困县开展。文化部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卫生计生委、总政治部研究开展健康扶贫行动。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设立扶贫再贷款,研究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扶贫。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去年发放1000亿,今年还会继续大幅增长。

审计署加大了对千万减贫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专项行动,并配合民政部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林业局启动了木本油料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行动。旅游局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统计局积极参与“十三五”扶贫规划和贫困退出机制研究,配合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与贫困监测数据的比对。能源局积极开展光伏扶贫,今年并网发电将超过180万千瓦。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希望工程助学、帮扶贫困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全国妇联和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做好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开展专项调查并将结果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以实名制下达各省贫困残疾人年度减贫任务。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是选项制。实行民主选项,坚持重点村申报项目,都必须从扶贫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中选择项目,坚持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严肃性,防止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凡是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或者需要重新调整规划项目的,在申报项目扶持前,都必须按照规定,再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方可申报扶持。

二是申报制。凡是重点村项目都坚持从基层申报,即村委会在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报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再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县扶贫办、财政局根据省、市下达的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后,统一将项目上报省市扶贫办、财政局。彻底杜绝由县一级包办申报项目的做法,克服申报项目出现个别领导主观臆断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各级申报项目的透明度。

三是录入制。扶贫项目下达到县后,县财政、扶贫部门必须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的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省市项目文件要求做好每笔资金、每个扶贫项目的录入工作。

四是监督制。县扶贫办下发项目资金文件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重点村对批准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坚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每个重点村均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票的审核、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实行监督;扶贫项目资金在政府网、扶贫网和电视台进行公示,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

五是报账制。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县财政扶贫资金均实行报账制管理,坚持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进行。对于直接扶助到贫困户或受灾户的扶贫项目资金,由财政将“一卡通”直接拨入受益贫困户帐户。

六是责任制。县扶贫办为本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主管机构,对项目管理具有组织协调、审核督查、验收把关的责任;凡是村级项目,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是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的项目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所有的财政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均要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

七是招标制。为规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上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均要实行招、投标,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些相对较小未达到应招、投标额度规定的项目,由县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执行、监督小组等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向社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议标工作。

八是验收制。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县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扶贫办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小组应通过实地踏看,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对申报验收项目做出是否验收的结论,并对项目建设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凡项目建设质量差、不符合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验收,并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合格项目应按规定要求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做好该项目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

九是评比制。坚持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实际制定并下发《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百分制考评方案》,采取不同形式的组织检查考核,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和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扶贫标准;扶贫模式;扶贫机制

2009年我国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农村扶贫对象由2007年的1479万人增至4007万人,增加了近1.6倍,占农村总人口的4.2%。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将为此安排更多的财政扶贫资金,财政的压力加大。在当前形势下,应加强管理,健全机制,明确重点,转变方式,才能减轻财政压力,提高扶贫效率。

一、现有财政扶贫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是中央以省为单位拨付,资金是以项目为依托层层下达到县。县级财政部门必须首先申报项目,经审批才能争取到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投向是受到上级扶贫规划和导向约束,很多县财政困难,很难达到上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要求,这使得县财政能申请到的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有限,与其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展开。以我们调查的广宗县为例,2008年广宗县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331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3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29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市级2万元,但要实现整村推进目标每村至少需要资金450万元以上,现在平均每村仅为30万元,资金缺口大,制约了扶贫开发的进度。此外,在越贫困的地区,基础设施就越落后,在项目申报等方面就越处于弱势地位。想申报项目却不知道怎么去争取,一些地方甚至连争取项目的意识都没有。

(二)扶贫模式不完备

开发式扶贫对特困人群扶贫效果较差。目前,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以现行的对贫困的定义为基准,以人均年收入划分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帮助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温饱标准,现在的扶贫主要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工作上,更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生产环境、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这些扶贫工作在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而导致贫困的人口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扶贫的对象更多的是以非经济因素(年老、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特困人群,开发式扶贫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贫搬迁、小额信贷、扶贫贴息等,对真正的特困人群还难以渗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项目管理不完善

首先目前扶贫项目的申报脱离实际。由于目前扶贫项目采取的是申报制度,县、乡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主要是根据上级扶贫项目范围、意图编报项目,项目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由于受上级安排项目范围所限,出现部分项目与各地实际需求相差较远,与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实际需求相差较远的问题。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虽然目前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扶贫项目管理规定,但是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项目多头投资重复立项、项目招投标不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立项申请偏离较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建设。再次项目评级和监管有待加强。在项目的建设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因报审时间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使得有些项目完工不达标但仍然投入使用。由于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正确评价和后续管理,出现了扶贫项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扶贫项目不能取得预期作用,影响了扶贫效果。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影响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达到好的扶贫效果,就必须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目前,扶贫工作在管理方面采取的是“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思路,基于目前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资金管理上还有待加强。首先在资金到位上,由于财政扶贫资金经由省、市才能下达到县,中间环节较多,扶贫资金拨到县财政,然后再由县财政负责发放到项目负责单位,这导致资金到位通常会晚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需要,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延缓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其次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根据项目使用规定进行发放,但是在操作中,项目实施部门出现了不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存在“挤占挪”现象。再次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需要加强。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审计,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财政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不严、审计意见反馈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最后目前财政扶贫各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对同一项目重复投资的问题,浪费有限的扶贫资金。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扶贫整体效应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以及加大投入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更加科学地编制财政预算,合理确定财政扶贫资金规模,要更大幅度地增加资金投入,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使扶贫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为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实际困难,减轻其财政压力,中央财政应取消关于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规定或降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应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引导机制。在扶贫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每年可安排一定数量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和金融部门联合开展到户小额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主流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少量的资金办更多的事,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贯彻“大扶贫”理念,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加社会扶贫投入,逐步形成以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为导向,以企业和农户自身投入为主体,银行、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良性投资体系,提高扶贫资金的整体效应。

(二)采取分类扶贫方式,扩大受益覆盖范围

目前,以产业扶贫为主的开发式扶贫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个成功的方针,开发式扶贫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完整的减贫战略应该是相关政策的组合,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替代或选择。我们应该看到,贫困人口致贫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过去以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随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现在多为以非经济因素为主。从各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来看,扶贫资金多数用于产业扶贫,直接用于贫困农户的资金并不多。应该将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因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扶贫政策:一是对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提供小额贷款或财政贴息等给予资金上的的支持,帮助他们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通过帮扶和诚实劳动达到脱贫目标;对受金融危机影响失业返乡致贫的大批农民工,财政部门应强化对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本领,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二是对由于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因素致贫的贫困户,尚有劳动能力应该开展救助式扶贫,如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三是对由于人口年老、重大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进一步完善现行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直接提供扶贫资金,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

(三)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在项目确定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的确定或选择,根据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确定扶贫项目。为确保扶贫项目可行和有效,上级根据贫困县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后批复实施。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实际需要,实行上级确定资金、村级上报、县级审批项目制度。建立项目库,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使扶贫项目制定最优化。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四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审计和使用跟踪调查。通过建立抽查制度,并选择部分村函查备案资金数量,定期与村里“对账”,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

(四)调整扶贫结构,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在经济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地方财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各级财政应转变扶贫思路,调整财政扶贫资金结构,集中财力,重点倾斜。在资金使用重点上:一要积极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大力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对能够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应给予贴息贷款支持,逐步培育、发展和壮大贫困地区的特色支柱产业;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应安排适当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通过基地建设带动贫困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二要以就业为导向分期、分批、分类开展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给予贫困高中生、大学生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受教育程度和贫困群众综合素质;通过培训“村官”、专业技术人才、企业能人,培养出一批学科学、会管理、懂经营、遵法纪的新型农民,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三要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完善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

(五)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

首先为解决资金下达慢的问题,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上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实行“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的财政扶贫资金全程动态管理机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按资金使用情况报账。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改进审计制度。针对扶贫资金部门化、专业化和部门切块管理情况较为严重问题,建议县级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取消合并有关扶贫专项如以工代赈,从程序和用途上统一资金分配,在现有体制下由财政牵头各部门资金打捆下达。

参考文献

[1]李元江.完善财政政策.推进扶贫开发[J].财政研究.2005(5)

[2]云南省财政厅.农村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06(1)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县级;财政;扶贫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七大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一个目标,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新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为实现新的目标,我国财政除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用多种优惠措施给予贫困地区财力支持,使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但是,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贫困人口反弹等新的问题,扶贫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县级财政作为财政扶贫中的具体工作落实层级,掌握着农村基层第一线的贫困状况数据、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和申报、扶贫资金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做好县级财政扶贫工作,对探索创新财政扶贫机制,应对致贫因素由普遍性到多样性的变化,有效整合扶贫资源,提高财政扶贫效率,推动“大扶贫”,进一步深化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县级财政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

县域经济是以农村经济为基础的区域性经济,农村贫困问题是县级财政扶贫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于农村区域广泛、贫困问题多样,涉及贫困人口较多,所以需要大量的财政扶贫资金。目前,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是中央以省为单位拨付,资金是以项目为依托层层下达到县。这样,县级财政必须首先申报项目,经审批才能争取到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投向是受上级扶贫规划和导向约束的,特别是很多县财政困难,很难达到上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要求,这使得县财政能申请到的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有限,与其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展开。

(二)目前的财政扶贫开发不能动态、全面覆盖贫困群体

首先,开发式扶贫对特困人群扶贫效果较差。目前,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以现行的对贫困的定义为基准的(2007年,我国的贫困线划定在年人均收入1 067元人民币),以人均年收入划分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帮助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温饱标准,现在的扶贫主要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工作上,更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生产环境、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这些扶贫工作在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而导致贫困的人口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扶贫的对象更多的是以非经济因素(年老、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特困人群,开发式扶贫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贫搬迁、小额信贷、扶贫贴息等,对真正的特困人群还难以渗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贫困人口管理水平较差。由于县级财政扶贫工作的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人口认定和管理上不能及时掌握已经脱贫和新增加贫困人口,不能及时更新信息,这使得财政扶贫的力量不能完全用在所需人口上,出现扶贫资源的浪费和相对不足。

(三)扶贫项目管理不甚完善

首先,目前的扶贫项目的申报脱离实际。由于目前扶贫项目采取的是申报制度,县、乡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主要是根据上级扶贫项目范围、意图编报项目,项目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由于受上级安排项目范围所限,出现部分项目与各地实际需求相差较远,与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实际需求相差较远的问题。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虽然目前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扶贫项目管理规定,但是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项目多头投资重复立项、项目招投标不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立项申请偏离较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建设。再有,项目评级和监管有待加强。在项目的建设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因报审时间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使得有些项目完工不达标但仍然投入使用。同时由于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正确评价和后续管理,出现了扶贫项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扶贫项目不能取得预期作用,影响了扶贫效果。

(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影响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达到好的扶贫效果,就必须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但是,基于目前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资金管理上还有待加强。首先,在资金到位上,由于财政扶贫资金经由省、市才能下达到县,中间环节较多,扶贫资金拨到县财政,然后再由县财政负责发放到项目负责单位,这导致资金到位通常会晚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需要,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延缓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根据项目使用规定进行发放,但是在操作中,项目实施部门出现了不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存在“挤占挪”现象。再有,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需要加强。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审计,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县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不严、审计意见反馈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最后,目前县级财政扶贫各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对同一项目重复投资的问题,浪费有限的扶贫资金。

二、新形势下县级财政扶贫对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1.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

首先,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分重视扶贫工作,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投入。其次,在取得上级财政资金上,加强扶贫项目的筛选,加强与上级扶贫部门的沟通,提高资金取得量。再有,进一步拓宽财政扶贫的融资渠道。要积极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增加财政贴息资金的安排规模,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同时,贯彻“大扶贫”理念,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加社会 扶贫投入。

2.建议取消项目配套资金

扶贫资金一般都要求县、乡、村配套以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工作责任感,想法是好的。但就贫困县来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乡财政运行非常困难,许多村债务负担沉重,所以县、乡财政和贫困村根本拿不出钱来配套。贫困县为争得资金,多数项目匹配资金都是虚配。由于资金不能全额到位,出现调整项目,减少项目投资额现象,项目实施达不到上级要求。为保证扶贫资金足额到位,扶贫项目工程按规定实施,减少贫困县财政压力,应本着有多少钱安排多少事的原则,不能强行要求配套,取消或减少贫困县项目配套资金。

(二)健全瞄准机制、加强救助式扶贫

1.对贫困人口应分类扶贫,以救助式扶贫为主

以收入为标准的扶贫分类不能有效地反映贫困人口形成、变化的规律,也不利于认识现阶段贫困人口的现状和特点。建议贫困人口的分类应从导致贫困的原因入手,将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因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扶贫政策:一是对由于年老、重大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直接提供扶贫资金,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建立动态的低保管理制度;二是对由于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因素致贫的贫困户,尚有劳动能力的应该开展救助式扶贫,如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三是对其它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增加生产性资产(如小额贷款、种养业项目资金)或提高现有资产的生产率(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贫。

2.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

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进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贫困村、贫困人口也相应发生变化。但是从2001年确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后,很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使原来贫困的村、户现在已脱贫的还在享受着扶贫帮助,而新出现的贫困村、户却无法得到扶贫的关爱。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作用,应当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县级扶贫部门应系统掌握贫困情况,及时更新贫困信息,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三年一大调整,每年年初对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小调,新贫的进入,脱贫的退出,做到动态管理,让每位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扶贫的救助。

(三)强化项目操作,建立完善严密的运行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在项目确定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的确定或选择,根据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确定扶贫项目。为确保扶贫项目可行和有效,上级根据贫困县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后再批复实施。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实际需要,实行上级确定资金、村级上报、县级审批项目制度。建立项目库,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使扶贫项目制定最优化。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四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审计和使用跟踪调查。

(四)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

首先,为解决资金下达慢的问题,县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上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实行“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的财政扶贫资金全程动态管理机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按资金使用情况报账。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改进审计制度。同时,针对扶贫资金部门化、专业化和部门切块管理情况较为严重问题,建议县级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取消、合并有关扶贫专项如以工代赈,从程序和用途上统一资金分配,在现有体制下由财政牵头各部门资金打捆下达。

【参考文献】

[1] 李元江.完善财政政策 推进扶贫开发[J].财政研究,2005(05).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扶贫资金;资金整合;财政资源

2008年,云南省财政通过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采取“以重点项目为纽带、优势特色产业为载体、重点区域为平台”等多种形式,整合支农资金,全省共投入财政支农资金147亿元。其中,整合扶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村容村貌整治、上海对口帮扶等资金15.9亿元,完成了10120个村的整体推进。整合水利部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复垦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烟草部门基本烟田建设等资金20多亿元,建设了200万亩高稳农田和基本农田。整合省级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中央基本建设和国债人饮项目等资金6.79亿元,解决了191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整合林业、农业、扶贫、中央国债等资金2亿多元,完成24.7万口沼气池建设和15万多户节柴改灶任务。此外,还整合相关部门资金12.4亿元支持畜牧、茶叶、渔业、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

一、整合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云南扶贫资金的整合情况和使用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突出的特点是:渠道多、管理乱、使用过于分散,效率不高。具体表现在:

1.管理机制

我国扶贫专项资金种类多,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信贷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涉及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农业银行,另外还有计生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资金的多部门管理虽可以鼓励政府各部门积极地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但资金分块管理却带来资金管理成本的增加;中间环节过多,资金下拨层层审批,手续繁杂则导致了资金使用效果的降低。同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协调配合机制,容易造成各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的混乱。

2.分配机制

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直接用到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和各省区确定的贫困县(或贫困村),至少70%中央扶贫资金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些规定无疑为规范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真正发挥其作用。

另外,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有几个特点:(1)明确规定资金投向,即财政扶贫资金投向重点,从产业上看以农业为主,从项目类型上来看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2)资金使用必须以项目为承载,即“资金跟着项目走”。这两点规定的根本目的是想从制度上为扶贫资金不被挪用提供保证。但在实践中却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贫困农户的需求。

我国农村贫困问题非常复杂,贫困人口面临的生存环境差异巨大,贫困人口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中央对财政扶贫资金用途有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则把这部分扶贫资金的用途限制在更小的范围内,这种一刀切的扶贫方式很难适应贫困问题的多样性特点和满足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从而也无形中降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资金跟着项目走”从制度上是为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但实际操作中,扶贫部门为了降低扶贫项目的实施成本并利于监测,在项目选择时考虑的重点是:项目有一定的规模;以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的审批偏好,往往使多样性、分散性及小规模性的贫困人口需求因为不能满足这一偏好被筛选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扶贫资金的目标偏离。而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多是更能使非贫困人口受益的项目,对商品生产程度低、收入来源缺乏的农户,有限的扶贫资金只便利了他们的生活,不能增加其持续发展、摆脱贫困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扶贫资金的使用偏离了最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3.拨付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规定考虑了贫困人口需求项目生产的季节性与市场的变化性,从政策上限制了延迟拨付的可能。但在实际中,从中央到省区的拨付都能按时,但从省再到市、县的拨付就有延迟的现象。迟到的资金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整合资金的对策建议

1.完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

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下,整合中央、地方的财政扶贫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将各级各部门涉及三农的资金捆绑使用,确定重点扶持项目,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用。防止以整合为由,擅自改变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标准和实施内容等行为。

加强扶贫各类资源整合,属于相同性质的资金可归并为一项资金,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源整合机制,明确分工,规范运作,建立起信息沟通、计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工作机制。县级是整合扶贫资源的关键,重点县要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源支持的资金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级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分配、使用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收益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扶贫资金的使用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以有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在具体投向上,不同的扶贫资金又有所区别: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修建乡、村公路,建设基本农田和解决无房户住房、人畜饮水、地方病、扫除文盲、农民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贫困县、乡公路,低产田造,修建小型微型水利,发展农村通讯、畜牧、经济林,解决贫困户人畜饮水等问题;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效益好、能还贷、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科学分配、集中投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确定扶贫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产业和项目,切实保证资金使用落实到相关项目上。

解决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配套问题,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当地财政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分类确定资金配套标准。对财力薄弱的贫困县降低乃至取消资金配套要求,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可以通过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形式解决。三级政府出资比例按全国、省、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来定。贫困县比较集中的地方,市财政无力承担的部分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贴息贷款或直接代为承担的方式来解决。

3.拨付环节

将整合项目的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统一按照财政预拨报账制的要求进行管理,在整合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扶贫资金迟到主要是由于行政层层拨付制度,使得经手机构无形中把经手权变成了控制权,形成了一种无形的权力资源。权力资源的利用会弱化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极大降低扶贫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效率。因此在拨付环节中,凡是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助资金,都应采取直接集中支付的方式,减少资金中间运行环节。通过金融机构作为支付桥梁,形成财政―金融―农民一条线的资金运行轨迹,这将有效避免有关部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而有关扶贫项目的资金,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4.监管机制

整合后的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应建立扶贫资金整合档案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扶贫资金整合后,各类专项资金仍按原渠道进行管理,原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仍保持不变。

各级扶贫开发部门要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并产生相应的效果。财政、计划、金融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跟踪问效”,严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查各种随意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的行为,绝不允许改变扶贫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各级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定期审计、检查,并将审计、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

参考文献

[1]胡振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整合、政和与整壑[J].当代财经,2009,5.

[2]刘传岩,赵玉.我国农村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套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8,4.

[3]邵晓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9,2.

[4]汪三贵.中国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评价[J].理论观点,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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