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局属各支部: 2007年,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和区纪委的部署,围绕我局工作大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实现党风政风的好转,优化发展环境,为营造城管事业强势而努力奋斗。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和hjt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的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2、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形势,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家庭,在大好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要做好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举报工作网络和机制,剖析案件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要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查究力度,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彻底清查“小金库”。对于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7、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举证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干部素质。一是落实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干部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素质;二是抓好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开发廉政文化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月等专题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强化党组织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党组织决议和执行情况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项目建设结果公示,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健全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党员管理教育等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档案和台帐。

(三)积极开展联村和社区“结对共建”活动。一是紧紧围绕“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致富”目标,统筹城乡共建资源,充分发挥项目、人才、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共建村实际,因地制宜创办1个带动力强、群众致富快的产业项目;二是建立机关党组织与社区资源共享,每季度与结对共建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结对开展一次教育管理、社区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

(四)认真组织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根据各党支部实际,科学设置评定指标,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示范,分类考核,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培养纳新1-2人。

二、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

紧紧围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廉政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和排查风险点等工作要点,突出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打造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机关。

(一)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廉政意识。一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纪检活动,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表模和提拔任用;二是落实廉政责任制。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每名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二)细化廉政教育,营造倡廉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败教育。加强法纪、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和“治庸问责”等主题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两项法规,深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集中开展1-2次党风廉政教育讲座;三是创建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平台等有效载体展示廉政文化图片、警示语、格言等,通过可视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廉政素养。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建立用制度管事、靠规章管人、用纪律管“权”的工作机制。强化“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工作纪律,加强“治庸问责”,努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明查暗访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力度,防控排查风险点,落实监督“三制”、政风行风评议、行政执法、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导致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责任。

三、反腐败工作

(一)突出重点,落实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六条意见”、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执行“严禁”规定的通知》、县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二)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厉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取消团圆饭、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等节庆活动,做到不相互宴请,不接受吃请,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二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党员干部严禁借机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巡视巡察机构、企事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确定的“全面小康决胜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加强政治监督、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聚焦发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1.持之以恒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做、实里抓,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

责任人: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2.坚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扣“全面小康决胜年”重大决策部署、“三大攻坚战”、产业项目建设等开展政治监督。紧盯“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第1-8纪检监察室

二、以脱贫攻坚为重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问题

3.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任务,严肃查处作风飘浮、

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村级“微腐败”问题,对在考核验收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对脱贫摘帽后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第1-8纪检监察室

4.坚持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5.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处置工作,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责任人:

牵头单位: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第1-8纪检监察室

三、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6.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重点查处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腐败案件,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推进“天网行动”。

责任人:

牵头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7.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责任人:

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8.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

责任人:

牵头单位:案件审理室

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9.弘扬*廉洁文化,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

责任人: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四、抓实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0.上级“一把手”要抓好下级“一把手”,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都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亲属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多的要重点关注。

责任人: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11.完善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实提

醒谈话制度,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平台,织密日常监督之网。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12.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实事求是、严格精准开展问责。

责任人:

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五、坚持破立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13.继续精简会议、简报、检查考核、微信工作群等,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督办机制,开展“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压减负。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第1-8纪检监察室

14.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处、绝不姑息,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人: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第1-8纪检监察室

15.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新风

正气。

责任人:

牵头单位:信访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第1-15纪检监察室

六、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

16.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持续深化政治巡视。以巡视带巡察,加强对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责任人:

牵头单位:巡视办责任单位:巡视组

17.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健全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人:

牵头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七、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18.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责任人:

牵头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19.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完善监督机构之间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

责任人:

牵头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八、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

20.锻造过硬政治品格,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

争的战士,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挺身而出。

责任人: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21.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优化干部培养。

责任人: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

22.严格执行“一法两规”,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永葆纪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纪检部门;品牌建设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352-01

0. 引言

目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健时期,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赋予了新任务,对先进性提出了新要求。围绕先进性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本领,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举措的尝试和探索,也是在反腐倡廉中实践党的先进性的生动体现。电力企业纪检部门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对党建工作有一个新的认识,并形成一个独特的党建创新部门。

1. 电力企业纪检部门党建要求

纪检部门必须坚持在党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必须结合监督中心工作抓党建。保证党组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服务于电力工作的大局;必须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及创造性。工作意识要超前,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工作内容要丰富,形式多样,力求把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细。必须突出重点,关心热点,解决难点,寻求共同点。突出重点即是抓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重要时机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关心热点即是抓住热点问题研究对策,为党组织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解决难点即是抓住难点问题不退缩,敢于碰硬,善于攻克难点;寻求共同点即是把广大党员统一到党的思想路线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工作意识上来。

2. 纪检部门工作创新与品牌建设

腐败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增添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电力企业也不例外。因为腐败干部可以不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被提拔重用,而便党员干部马马虎虎,人浮于事,因为腐败违法乱纪案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因为腐败可以让国民好逸恶劳,游手好闲,而使国民生活方式腐化堕落;因为腐败可以不管老百姓的生活,杜会的命运和前途,而使弱势群体生活如履薄冰。电力企业纪检部门根据需要,应更新思想,创新并建设一个全新的品牌。

2.1 创新思想观念,有新作为

思想观念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任何工作方法、工作成效上的创新与突破,都起源于思想观念上的创新与突破。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的更新,必须强化“三个观念”:一要强化“纪检工作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为经济工作提供政治保证”的观念,进一步找准反腐倡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反腐倡廉要为经济发展中心服务,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纪检工作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为经济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开展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因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纪检工作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为经济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创造一个良好的机制和氛围。

2.2 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展民主,规范协调程序

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重要经验,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变化,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坚持经过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同时推进党务公开,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目标的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和责任制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在查处违纪案件中加强组织协调,使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首先,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对组织协调工作负总责;源头治理相关部门为组织协调的重点对象,源头治理。其次,要明确组织协调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组织协调事项,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最后,要理顺组织协调的关系。组织协调的事项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但有些协调内容都是由业务部门提供线索,如审计、计划财务、经营管理等部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以文字材料的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信息,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协调意见的依据。

2.3 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维护党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的执行机关,其突出的政治性、政策性、制约性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推进制度创新,从法规制度上推进机关建设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靠制度管人、育人,靠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靠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严肃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二十四字方针,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不断进行制度创新。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派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二要加强业务建设,坚持将制度化、规范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加强执行力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落实能力,工作中做到迅速反应、马上行动、真抓实干,坚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确保上级各项政策和措施得以贯彻落实。

3 文章小结

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可谓至关重要。因此要注重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在关系,充分整合机关党建的各种资源,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方法的同时,还要继承改进一些行之有效的老办法。按照一般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活力研究确立有机结合运用科学合理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不断继承和发扬党建工作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突破的精神去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和工作手段使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得到新的加强。

参考文献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

有部分基层院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找不准基层党建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有的科室,片面地认为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是虚功,可抓可不抓,抓也抓不出什么业绩;有的部门对党建工作究竟抓什么、怎么抓心中没有数;部分干警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基层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加之个别部门的领导一向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检察业务工作才是硬指标,支部工作是软任务,对党建工作重视、支持不够,致使党建工作完全是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检查,走走过场而已。

对此,我们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从宏观意义上来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也是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就必须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以更严密的组织体系,更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基层院承担着检察系统80%的办案任务,干警在办案中接触大量社会阴暗面,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时刻面临着腐蚀拉拢和各种诱惑,干警的信仰和意志时刻接受着考验,加之,基层院干警中80%以上是党员干警,因而加强基层院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就更加艰巨、意义更加深远,因此,基层院领导更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会党建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确立党在检察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使党组织的发展和党内监督得到落实,使党内规章制度在检察工作中得以执行,使党员干警的思想行动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平时工作中得以体现。

二、创新思路,努力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模式

开拓创新是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通过开拓创新,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观念创新是基层院党建工作的前提。观念创新就是党建工作在思想上的转变和创新,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必须突出党的政治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要围绕发展的大局,树立党建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全局的理念,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中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加强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建设,就是要推进党员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其中最有效、最直接、最管用的办法,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把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纯洁性”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党员先锋岗”为载体,落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保持党员干警纯洁性,把基层院党组织建设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战斗集体。

(三)要在载体创新中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的创造性。一是基层院党建工作要立足本职检察岗位,注意培养、树立典型,使党员教育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深入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和在基层院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带动他们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要结合实际,开展充满生机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通过 “请进来,走出去” 等多种方式,学习借鉴他人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党建水平。通过机关党支部与村支部、企业支部开展双联双建等形式,开展党员与困难群众、工人结对扶贫,让机关党员体验农村和企业党员在艰苦的条件下焕发出来的开拓创新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爱岗敬业热情,开阔党建新思路。

(四)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党建活动中,要改革以往照本宣科式的政治学习方式方法,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点评与党组织的“”有机结合。必要时,可以组织党员干警到一些党建红旗单位参观,聘请老红军和英雄人物宣讲自己的爱党情结,到烈士陵园和博物馆瞻仰英烈,加深党员对党性的理解,坚定他们的政治信仰,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同时,要不断繁荣机关日常业余文化生活,用唱红色歌曲、观红色影视、听革命故事等形式教育、启发和陶冶干警情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纪念日以及重大时事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形式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丰富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检察机关积极向上、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工作氛围。

(五)创新党建工作考核和评比,使其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检察业务是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建只有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才能不断深入,相互促进。因而,在平时工作中,要将党建目标和业务目标一体化,对党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按考核要求和办法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党员、每个干警的业绩,将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与晋职、晋级挂钩和评选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挂勾,这样才能避免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为检察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能够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三、勤修内功,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人才战略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一、明确职责、准确定位,理顺工作机制体制

历史上,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责和任务随着不同时期我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党的纪律,清除党内叛徒和处理犯错误的党员。自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纪委的任务有三项:一是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二是审查并决定对党员的处分或取消处分;三是加强纪律教育。1982年十二大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二是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三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还规定了三项经常性工作:一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三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十六大党章在纪委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在经常性工作的规定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的权利”两项内容。将十二大党章和十六大党章的内容结合,就是现在经常说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1]。审视这段历史,可以看出不同历史时期纪律的内容和纪委的职责不同,但有一条始终不变,就是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高校内部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要明确职责,就是要清楚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做哪些事情,具有哪些工作任务。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方针。我们一切工作职能的调整、工作方法的改进,都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方针,而不是偏离或动摇这个方针。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的重要领导机构,必须坚决拥护、服从和支持、保证党的领导。离开了高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会一事无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提和立足点是正确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而不是越位、错位去代行其他部门的职能。王岐山同志明确讲:“纪检监察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都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我们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落实纪检干部的提名权也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两个责任”,界限清晰。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2]。这些具体要求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提高高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利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抓好主业。对于高校党委来说,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对纪委工作的最大支持。因此,高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做部署、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空洞的口号。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抓住了,既“挂帅”又“出征”,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有力落实。对于高校纪委来说,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高校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学校党委、行政及一些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缺少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明确“两个责任”后,高校纪委才有精力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执纪监督的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突出主业,集中精力。

当前阶段,高校纪委承担了很多不该由其承担的工作,要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职能部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重点做好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工作。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下足工夫,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该做的不做,该做的才能有精力做好。时刻牢记,高校纪检监察组织是监督主体,我们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不能越俎代庖,不能代替其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能“干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己的地”。要把基建领域、后勤领域、科研管理领域、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应该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大量业务监管工作交还给相应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采取定期抽检、制度控制、流程控制等办法代替原来的“全程参与”;要从那些毫不相干的工作,比如工会工作、日常教学、日常考务、组织工作等工作中抽离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校内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做好监督和执纪问责工作。

二、主动沟通、重点监督,改变工作方式方法

在理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体制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方式方法应成为关注的重点。高效科学的纪检监察工作是高校平安航行的护航器,是高校品质发展的防腐剂,也是高校师生共同成长的阳光与雨露。

1.主动沟通,积极依靠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对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是高校的政治核心和组织核心,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整体工作,对高校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因此,高校纪委要主动加强和党委的沟通,积极依靠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有的学校纪委领导善于抓住有利时机,与党政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重要工作向党委或主要领导“及时汇报―主动建议―扎实监督―反馈信息”的工作运行模式和程序;采取书记办公会、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个别沟通等形式,寻求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不仅各项工作得到落实,而且使主要领导及时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取得较好的实效。有的学校为增强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将纪检监察的上级文件一并纳入党委文件统一管理和运行。纪委重要文件党委常委都要学习传阅和批示,不仅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对纪委工作的认识,而且在纪委履行职责工作中得到了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3]。这些都是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方法。

2.重点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重要节日往往是纪律观念容易淡薄、松懈的时刻。高校纪委应在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下,从具体事情抓起,加强执纪监督。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让组织纪律成为“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

(2)加强重要对象、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查。当前普通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纪委队伍人员较少,力量较小,在这种情况下,要争取以较小的监督成本获得较大的监督成效。在监督力量上,应充分调动高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内的纪检委员的积极作用,加强教育培训,明确责任及分工,加强团结及协作,以有限的人力达到最佳工作效率;在监督对象上,应把高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要对他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廉政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上,应紧紧围绕易于滋生腐败的人、财、事、物等管理方面,如干部任用考核、人事调整变动、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标、图书和大宗物资采购,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阳光作业”、推进校务公开为重点,对人、财、事、物等管理的审批和决定程序、履行责任、工作纪律、制度执行和办事效能等进行重点监督。

3.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自2013年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八个字概况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教而诛谓之虐”。在严惩腐败的同时,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高校纪委要加强对高校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严格落实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编制、办案专项经费、办案补贴等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监察处长(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的规定。

三、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行动能力

宋代杨万里诗云:“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难。”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纪检监察监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高校迫切需要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骨干队伍,高校党委务必将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

1.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一方面,高校党委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工作。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掌握经济、科技等各种知识,高校党委可利用繁忙的日常工作间隙,如寒暑假等时间,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教育、科技、管理等综合知识,培养出一批具有学理功底和实务能力兼具的综合型人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教育和培训,多读书、常思考、勤总结、擅宣传。多读古今中外的名著佳篇、多读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著;常思考高校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常思考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勤总结心中的所思所想所得、勤总结高校廉政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擅宣传廉政文化、擅宣传勤廉事迹,做有心有爱的“纪检监察人”。

2.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

高校在配备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时要在道德品行、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严格要求,选拔那些正直善良、敢作敢为、勤于上进、乐于奉献、专业过硬、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加入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中,努力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综合实力。同时,还要认真积极做好少部分工作态度不端、斤斤计较、不敢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极少数无心纪检监察工作、心有旁骛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转岗工作。

3.要优化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一方面,随着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改革,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强度逐步加大,工作人员的压力随之逐步增加。在当前相对“精简”的人员编制情况下,工作人员承担的心理压力逐渐增加,高校应加强相应的心理疏导与工作辅导。另一方面,高校一般职能部门工作付出的精力和取得的成绩在正常状态下是成正比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是一个例外。原因在于纪检监察的工作成绩都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是依附在其他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的,很难得到彰显。纪检监察工作在现行的高校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时往往占劣势。虽然从事纪检监察的同志均有不计较的思想境界,但是如何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师生好评、体现工作价值,树立良好的职业幸福感、荣誉感、成就感这“三感”是目前我们在“三转”工作中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正是基于以上两个方面,高校党委除了压担子、加任务之外,还要多关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状态等,创造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环境和氛围,改善待遇,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作活力。

4.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高校要认真开展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在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内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管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他们“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和生活圈,严防“灯下黑”,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机制。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含义

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已载入我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权,具有不可动摇的宪法地位,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否定党的领导或将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党的领导相对立都是违反宪法,并为我国国情所不允许的。党的领导是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的绝对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也是如此,党的个别领导同志,及一些地方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干预,是同党的原则要求相勃的,是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可以说,无论在创建初期,还是在发展、壮大时期;也不论是实行垂直领导,还是实行双重领导时期,人民检察院工作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接受党的领导,接受党的监督,这是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优良传统。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统一指挥;把积极主动地向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放在原则性的重要地位上。而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也十分关心人民检察院的建设,通过各种措施极大地推动了人民检察院的 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同时,在日常工作大力支持各级人民检察院克服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误区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独立行检察权是必须解决好的重要问题。人民检察院只有处理好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才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如果在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关系问题上认识不清,处理不当,将从根本上把握不准检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于党的事业和检察工作都不利。

(一)忽视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的重要性

目前,部分检察人员认为检察工作是相对独立的工作系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容易把自身工作定位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认为只要能正确执行法律即为尽责,没有必要过多地强调党的领导。也有些同志认为,检察工作从事执行法律的活动,与各类诉讼活动打交道,居于中立位置进行超然判断,不直接参与党委和政府制定的经济决策和其他具体建设活动,检察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切入点不是很多,联系不是很密切,因此执法活动只要不抵触党的领导即可,不必过多地围绕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故此,认为检察工作主要应该坚持独立性和超然性,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对检察工作的现实意义不大。

(二)把党的领导等同于干涉检察权独立

在一些人民检察院中有一种不正确的认识,履行检察权时一提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部分人即把“领导”和“干涉”联系起来,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以及工作分配等视为党对检察权的干涉,认为党的领导是对检察工作独立行使职权的干涉,妨碍了检察工作的独立性,破坏了检察独立原则,造成了司法不公。这些人由此认为检察权应该完全超然地行使,不必接受其他权力的制约,党也不必对检察权行使领导权。部分人甚至构想检察工作建成一个独立王国,完全超然地行使职权,不应该也不必接受党的领导。

(三)过高评价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位置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法治观念有了显著发展,依法治国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在此背景下,部分检察人员就出现了过高评价检察权在国家权力中定位的倾向,强调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应该置身于一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之上,认为检察权是高于一切的终极权力。在我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检察权只是人大监督下的子系统,检察权是子权力,而不是母权力。过分强调检察权的独立性和重要性,不是一种辩证的观点,而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这样下去,将会使检察工作变成空洞的概念。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建议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是指各级党委对本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员的领导,并通过党组和党员的活动,来实现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这是一种通过党的各级组织的隶属关系来进行的领导,也是一种政治的、宏观的、组织的、方向性的领导。人民检察院只有在党的领导之下,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发,使党的主张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化,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切实保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必须建立系统领导体制

为了使人民检察院从根本上摆脱地方党委对其检察工作和监督工作的肆意干涉,维护检察院应有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统一性,我们应当对现行的党对人民检察院的“块块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以“地位提升”和“权力集中”为特征、以“独立行使检察权”为目标的系统领导体制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在检察系统,不甘人后,顽强拼搏,从无名小院跻身先进行列,先后被高检院和省院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奖"、记集体一等功;在地方,逢先必争,逢旗必夺,分别被省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领导机关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向市检察院学习;在机关内部,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始终呈现出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和蓬勃发展之势。回顾过去几年的实践,我们体会最深的是,要推动检察改革与发展不断进步,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局,以战略眼光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在思想上把握党建方向,在制度上贯彻党建要求,在活动中丰富党建内容,在工作中实现党建目标,保证全体党员思想统一,党建队伍坚强有力,检察工作蓬勃发展。

一、抓认识,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做好检察工作,关键也在党。党组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在检察机关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组抓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去,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保障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传播、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作为承上启下的地市级检察机关是检察序列中非常关键的一级。市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能否在本系统、本业务领域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取决于能不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再深一步说,就是取决于机关党的建设是否坚强有力。为此,党组坚持以更宽的眼界、更高的视角,把党建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全局中来对待、来考虑;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并以此作为对"一把手"党性强不强的一种考验;党组成员把党建工作摆上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为党建工作发挥优势和作用开辟渠道、提供舞台;各部门正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从而在机关上下形成了"讲政治必须讲党建"、"不重视党建是失职,不善于抓党建是不称职"这样一种重视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

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20**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20**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是在推进工作中创新。既保持党建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在每年选择一些侧重点,开辟一些新的工作项目,采取一些新的活动方式避免了简单的雷同和重复,在整体上不断呈现出一种新的特点和风貌。如建立全体党员知识共享机制,精心设计各种语言交流活动,引导党员在读书过程中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不失时机地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知识展示与共享活动,坚持每次安排一名党员,上台演讲,展示才华;建立全体党员学历升级机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党员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与高校联办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近三年来,市院96%的党员通过学历教育普遍提升了一个学历层次;积极开展"百句英语"培训和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科技素质、现代办公能力和利用网络收集获取信息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岗位技能竞赛,疑难案件评析、学术论文评比、司法文书展评、案例讨论、优秀公诉人竞赛等活动,锤炼党员的业务实践能力,为其他干警树起标杆,做出榜样。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

(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

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要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党务干部的职级待遇、疏通职务晋升渠道,赋予党务干部与党建工作相适应的人权和事权。要时时处处关注党务干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做到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步,精神关爱与物质帮助同步,让党务干部无后顾之忧。四要建立基层党建投入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逐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夯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党建观念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以检察业务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努力认识和把握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充分体现机关党建的时代精神。二是党建内容创新,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为主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党建机制创新,通过党内监督、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使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建载体创新,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局域网、多媒体等现代的教育及信息传播手段,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要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将检察系统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广为传播,对党员进行引导和教育,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渠道,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做好检察工作,关键也在党。党组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在检察机关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组抓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去,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保障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传播、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作为承(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上启下的地市级检察机关是检察序列中非常关键的一级。市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能否在本系统、本业务领域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取决于能不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再深一步说,就是取决于机关党的建设是否坚强有力。为此,党组坚持以更宽的眼界、更高的视角,把党建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全局中来对待、来考虑;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并以此作为对"一把手"党性强不强的一种考验;党组成员把党建工作摆上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为党建工作发挥优势和作用开辟渠道、提供舞台;各部门正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从而在机关上下形成了"讲政治必须讲党建"、"不重视党建是失职,不善于抓党建是不称职"这样一种重视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 、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 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1999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是在推进工作中创新。既保持党建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在每年选择一些侧重点,开辟一些新的工作项目,采取一些新的活动方式避免了简单的雷同和重复,在整体上不断呈现出一种新的特点和风貌。如建立全体党员知识共享机制,精心设计各种语言交流活动,引导党员在读书过程中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不失时机地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知识展示与共享活动,坚持每次安排一名党员,上台演讲,展示才华;建立全体党员学历升级机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党员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与高校联办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近三年来,市院96的党员通过学历教育普遍提升了一个学历层次;积极开展"百句英语"培训和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科技素质、现代办公能力和利用网络收集获取信息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岗位技能竞赛,疑难案件评析、学术论文评比、司法文书展评、案例讨论、优秀公诉人竞赛等活动,锤炼党员的业务实践能力,为其他干警树起标杆,做出榜样。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

(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要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党务干部的职级待遇、疏通职务晋升渠道,赋予党务干部与党建工作相适应的人权和事权。要时时处处关注党务干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做到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步,精神关爱与物质帮助同步,让党务干部无后顾之忧。四要建立基层党建投入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逐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夯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党建观念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以检察业务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努力认识和把握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充分体现机关党建的时代精神。二是党建内容创新,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为主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党建机制创新,通过党内监督、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使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建载体创新,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局域网、多媒体等现代的教育及信息传播手段,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要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将检察系统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广为传播,对党员进行引导和教育,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渠道,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党的、三、四、五、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严格按照“严纪律、转作风、建制度、作表率、强执行、见成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自身建设,努力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廉洁从检自觉性

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教育贯穿于规范司法行为、业务集中培训、检察文化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一是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构建廉洁理念为核心,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功能,举办主题辩论赛、廉政党课,发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使廉政教育成为常态。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干警自觉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必修课,时刻绷紧清廉防腐这根“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目标责任到位。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召开院党组会、院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把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检察长同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做到责任分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检察长坚持定期听取全院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完善对策措施;坚持开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定期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意见》,坚决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规格,提倡少开会、开短会,确保上会议事内容清晰明确、完整翔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遵循统筹协调、务求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厉行节约,以俭促检。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按照上级院的部署,扎实推进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的改革和创新。一是稳步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办案质量和效率预警机制,落实全程跟踪、实时监控等职能,实行重点案件备案督察、建立案管工作月通报和案件质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组织开展案件季度评查工作,对执法办案不规范行为及办案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边开展、边总结、边提高”工作思路,修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根据各部门自身特点,立足各个岗位、各个执法环节,认真排查执法办案、权力运行、人财物管理以及生活圈、社交圈等重点环节潜在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修改风险防控图,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坚持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重点对干警执行上下班制度、禁酒令以及遵守有关活动纪律、在岗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予以通报。同时,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规范执法活动和加强检务管理等工作作为督察重点,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整改总结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在推进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无缝衔接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共开展检务督察15次。四是强化对新增检察职能的监督。充分认识新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在人权保障、逮捕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辩护制度、特别程序等方面的新规定对于内部监督工作的影响,加强了对证据、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规范了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制度,确保执法规范、文明。

四、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法律文书释法答疑、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回访当事人活动以及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查询机制,设置“阳光检务”触摸屏,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加快建设“两微一端”,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明。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出台《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标准,将办案人员执行《执法规范》情况的列入考评内容,使之成为业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落实办案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查处。三是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把治理慵懒散问题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不断增强严谨高效、令行禁止的执行力,不断增强积极有为、创先争优的创新力。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党的、三、四、五、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严格按照“严纪律、转作风、建制度、作表率、强执行、见成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自身建设,努力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廉洁从检自觉性

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教育贯穿于规范司法行为、业务集中培训、检察文化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一是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构建廉洁理念为核心,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功能,举办主题辩论赛、廉政党课,发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使廉政教育成为常态。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干警自觉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必修课,时刻绷紧清廉防腐这根“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目标责任到位。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召开院党组会、院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把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检察长同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做到责任分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检察长坚持定期听取全院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完善对策措施;坚持开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定期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意见》,坚决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规格,提倡少开会、开短会,确保上会议事内容清晰明确、完整翔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遵循统筹协调、务求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厉行节约,以俭促检。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按照上级院的部署,扎实推进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的改革和创新。一是稳步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办案质量和效率预警机制,落实全程跟踪、实时监控等职能,实行重点案件备案督察、建立案管工作月通报和案件质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组织开展案件季度评查工作,对执法办案不规范行为及办案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边开展、边总结、边提高”工作思路,修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根据各部门自身特点,立足各个岗位、各个执法环节,认真排查执法办案、权力运行、人财物管理以及生活圈、社交圈等重点环节潜在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修改风险防控图,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坚持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重点对干警执行上下班制度、禁酒令以及遵守有关活动纪律、在岗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予以通报。同时,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规范执法活动和加强检务管理等工作作为督察重点,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整改总结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在推进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无缝衔接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共开展检务督察15次。四是强化对新增检察职能的监督。充分认识新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在人权保障、逮捕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辩护制度、特别程序等方面的新规定对于内部监督工作的影响,加强了对证据、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规范了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制度,确保执法规范、文明。

四、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法律文书释法答疑、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回访当事人活动以及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查询机制,设置“阳光检务”触摸屏,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加快建设“两微一端”,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明。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出台《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标准,将办案人员执行《执法规范》情况的列入考评内容,使之成为业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落实办案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查处。三是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把治理慵懒散问题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不断增强严谨高效、令行禁止的执行力,不断增强积极有为、创先争优的创新力。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近几年,检察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这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学习新知识、破解发展瓶颈的一项有益尝试。特别是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准确把握、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工作,使检察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学习型党组织、真正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对于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非常有益,对郧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我就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意义和重点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核心是提升组织的学习力、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学习型检察院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学习的模式,它包含着“一个院所有成员都在学习”的内在要求,但最终目标不只是“人人学习”,更是“团队学习”;不只是学习的个人,更是学习的组织;不只是要提高个人的学习力,更是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只有把个人学习与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使检察院成为具有持续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才能称之为学习型检察院。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应该是:围绕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这一共同奋斗目标,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所有成员持续学习、学以致用,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从而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型检察院是借助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载体。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倡学习,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基础性工作”,即:是通过围绕同一目标开展学习,团结检察机关成员共同奋斗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增强检察机关的学习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个人的学习与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发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形势,我们的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尤其需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点是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和个人素质。学习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承担着有效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大责任。应该说,当前检察机关干部在总体上是适应发展要求、能够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的。但也不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干部学风不正、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精神状态和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即:在党性教育方面,强化宗旨意识学习增强全体检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在业务学习方面,强调把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正确监督能力建设的首要条件;在个人素质方面,强调把加强自身素能作为新时期检察干部培养良好职业品格和能力的首要途径。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途径、模式和机制

创建途径。主要是夯实学习基础、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动力三个方面。从学习基础来看,虽然多数检察干部个人素质较好,但检察工作综合性、系统性越来越强,单一的专业知识往往难以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必须不断调整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特别是当前阶段,检察工作创新和移民外迁问题都已经十分突出地摆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检察干部不仅迫切需要具备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而且迫切需要具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为此,必须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学习基础。从学习能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水平有高低,但个人学习和其他同志的学习相结合,可以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和总结实践效果较好的学习模式,并及时加以推广。从学习动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爱好不同,个人所学可能并非检察工作所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尤其是成果转化机制,引导检察干部围绕党的事业、检察事业发展进行学习,创造条件使学习成果获得认可,从而增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总的来看,以上三个途径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或缺的。

创建模式。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及时挖掘和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论坛模式、项目模式、团队模式等。其中,“论坛模式”是通过组织学习论坛,由检察干部围绕共同的重点难点开展学习交流、提出工作建议 、深入进行研讨。有的检察院还举办辩论会,由单位领导提出问题、作出评判,既推动了工作,也搭建了干部成长的平台,检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的积极性很高。“项目模式”是每年围绕检察工作需要提出一批课题进行项目研究,由检察干部自由组织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研究,有效提高调研质量和调研成果转化率。“团队模式”是由检察干部组织学习小组、读书会、创作小组等团队,集中志趣相投的检察干部,深入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理论思考和工作建议。另外,还有网络学习、职业设计、专家讲座、岗位练兵等各种模式,运用得当,也可以有效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开展。

创建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实践中,有三类机制尤其需要高度重视:第一类是激励机制。一些业务性很强的检察部门把“考核机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制订晋升必须考试、必须培训的机制,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觉转变。也有一些围绕检察机关发展和干部成长的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建立起“培养机制”,同样受到大家的欢迎。还有通过课题调研、论坛辩论、社团学习等创建活动,逐渐形成了“发现机制”,一批优秀检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检察工作的骨干,反过来又促进了其他检察干部参与学习的热情。总体上看,各种激励机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合检察机关的特点,适合的就是好的、优秀的。第二类机制是合力机制。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能单打一,而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的党政组织和其他组织资源,努力把创建活动变成各类组织的自发要求、自觉行动,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第三类是评估机制。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之初,主要是通过试点等方法在实践中摸索,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到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明确一些基本标准,使这项工作可衡量、可评价、有比较、有参考。为此,我们要着手从组织领导、工作实施、制度保障、成果转化、创建特色等方面建立起评估体系,通过评估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是创建工作的基本前提。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必须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展开,并在形势发展的推动下不断深入。这种形势包括我们党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检察工作发展中对新知识、新能力的迫切需要,还包括检察院自身工作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的迫切需要。特别要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顺势而为地开展创建工作,力求事半功倍。而且,在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学习是前进的基础,不学习或者想在学习上一劳永逸,必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导致个人工作的落伍、机关工作的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