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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申请报告范文

奖金申请报告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篇

在XX年中,安技环保科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努力下,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公司标准要求,为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转变员工的工作心态和提高员工在生产现场的主观能动性,现特向领导申请一定的奖金奖励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奖金作为工资中最直接有效的奖励措施,与维修人员的工资考核直接挂钩,因下半年来安技环保科的奖金根据产值的转出而定,对工资总额产生很大的影响。

1、铸造维修人员奖金按照金型车间、砂型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 放;机加维修人员按照机加车间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2、安技环保人员奖金按照公司员工的平均奖金进行发放。

3、目前,维修有部分员工申请调离一线,部分员工有消极心态,希望通过此项措施,让想努力而无动力无目标的人员脱颖而出。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奖金申请报告参考(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对公司的同事们产生了感情,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在这里我不用说自己工作做的怎么样、工作态度怎么样,因为您是我的直接领导,这些您应该非常了解,您甚至可以从员工们那里得到对我的评价。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因此我向您提出加薪请求,现在我的基本月薪是****元,每个月要还住房贷款****元,工资也就所剩无几,经济方面有了困难,希望领导对我的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还未能达到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希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让我今后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考虑,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用积极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这是我的修养要求我应该做到的。我现在到公司工作已经满**年,符合公司***规定的奖金发放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完成******,为公司创造经济价值****元,严格遵守公司的*****,没有出现过违纪现象和行为.现特提出奖金.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2篇

积极主动,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和同学团结一道,配合其他学生干部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和大家分享奖学金申请鉴定报告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奖学金申请鉴定报告一

在思想品德上,我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坚定自己的信念。在学校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关心和帮助他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

在学习上,经过一年的学习,我逐渐熟悉了大学的这种学习方式,在这里学习完全靠自己,没有以前老师一直在旁督促。因此我严格要求自己,合理安排时间,树立明确目标,为实现目标奋斗,努力打好基础,学好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学好本专业知识的前提下,还利用课余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学习其他方面知识,注重于社会实践的积累。

在生活上,我独立自主,养成良好习惯,并乐于帮助他人,关心他人,与舍友、同班同学保持好的关系。并结识一些高年级的学长,向他们请教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问题。我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活动和社团活动,积极参加和策划班里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

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和同学团结一道,配合其他学生干部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

一年的大学生活,有收获也有遗憾,收获的是通过参加各种活动,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无论在哪里都要靠自己去努力。遗憾的是大一并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学习方式,尤其下学期对自己比较放松,所以在期末考试中都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以上是我的大一学年自我鉴定,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对于大二,我会以更好的状态去做好。

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以200%的努力去拼搏,积极上进,来回报国家,学校对我的关爱!

敬请各位领导、老师加以评判审核!

奖学金申请鉴定报告二

大学丰富多彩的在校生活总是美好的,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更让我懂得,这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段旅程,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学习成绩优秀。

学习上我自觉、认真,学习方法较灵活,能合理安排好时间。有竞争意识,我课前做好预习,课堂上积极思维,大胆发表意见,配合好老师,能较高质量完成作业,课后及时对知识进行归纳、梳理,使我的知识系统化。

身为班长的我,在班级各项活动中都能起带头作用,对工作认真负责。我认真遵守学校纪律,热爱班级集体,积极参加学校或年段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校运会、足球赛,为班级夺得不少荣誉。我的劳动积极性强,不怕脏,不怕苦,在创卫劳动中有突出表现。

在日常生活中,我很重视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体育成绩优秀,体锻达标。我兴趣广泛,热爱生活,尤其喜欢绘画,曾在年段书法比赛和手抄报比赛中获奖。热爱劳动,能认真负责做好每一次劳动值周工作。

我认识到自己也有不足之处,因此,我将加倍努力,不断改正缺点,挖掘潜力,以开拓进取、热情务实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未来的挑战。我会加倍珍惜在校学习的时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使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加辉煌,更加美好。

现将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领导的大力培养和老师们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

奖学金申请鉴定报告三

光阴似箭,转眼大学生活即将过去了,四年的大学生活记录了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我从进入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以来,一直以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生活中,母校见证了我的酸甜苦辣,也见证了我的成长。大学的老师、同学、校友会是我生活的宝贵财富,大学时期的所学、所感、所悟将使我一生受用!

在学习上,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我严于律己,勤奋好学,除了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我还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四年来,我先后获得了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等,这不仅是对我的付出的一种肯定,也为我今后的学习工作增加了一份资本。

在工作生活上,我积极参加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在顶岗实习期间,也获得了老师和学生的欢迎。而受家人的影响,我坚持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的补助和奖励以及老师的帮助和同学们的关心让我感受了学校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我也与同学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营造了一个温暖和谐的生活环境。

以上即为我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奖学金申请鉴定报告四

在思想政治品德上,本人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纪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以务实求真精神热心参加学校的公益宣传活动及爱国主义活动,并且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广泛接触群众,联系群众,达到了做一名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在学习上,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勤奋学习,阅读大量书籍,掌握了中文方面的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文字处理和写作,20_年x月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

在学习上认真负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组织,交际能力。在生活上,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时间观念强。本人平易近人,与人相处融洽,一向刻苦耐劳,勇于拼搏,并将时刻保持这种精神,迎接新的挑战。四年来塑造了一个健康,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充满自信的我。

我相信我会在将来的工作中使自己四年来所学知识能更好的用于实践,回报社会和国家的培养,作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

没有的,只有更好的,生活需要不断努力!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3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的潜质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对公司的同事们产生了感情,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忙。在那里我不用说自己工作做的怎样样、工作态度怎样样,正因您是我的直接领导,这些您就应十分了解,您甚至能够从员工们那里得到对我的评价。我坚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因此我向您提出加薪请求,此刻我的基本月薪是****元,每个月要还住房贷款****元,工资也就所剩无几,经济方面有了困难,期望领导对我的申请能够加以重视。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此刻的工作资料及质量还未能到达加薪的要求,我诚恳的期望您能提出宝贵意见或推荐,让我今后有一个发奋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潜质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思考,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用用心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会因此怠慢工作,这是我的修养要求我就应做到的。我此刻到公司工作已经满**年,贴合公司***规定的奖金发放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完成******,为公司创造经济价值****元,严格遵守公司的*****,没有出现过违纪现象和行为。现特提出奖金。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我处保安加强了广场的安全管理力度,坚持定岗值班和巡逻执勤相结合。在近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了施工现场偷盗行为,避免了公司财产的损失,对偷盗行为起到了必须的警戒作用,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以下是抓获小偷的具体状况:

20xx年xx月xx日20:22左右,管理处巡逻保安在xxxx广场四楼当场抓获一名偷盗施工材料的男子,经项目部辨认不是其施工人员,经请示项目部后将其转交公安机关处理。后经查明该偷盗人员是在四楼会所施工的,偷盗的角铁材料也是四楼会所装修施工单位的。

根据20xx年xx月xx日公司工程会议精神:"对于发现并制止偷窃行为的,每次由被盗施工单位给予保安部200元人民币奖励。"

故管理处特提出申请:给予xx广场保安部200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激励保安队员尽职尽责,更好地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

xx市xx物业管理公司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专利申请和扶持专利技术实施,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县政发〔〕4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专项资金来源:(一)县财政预算安排;(二)国家、省、市专利专项补助资金;(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第三条专利专项资金根据县知识产权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县知识产权部门预算,由县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专利申请补助;

(二)专利实施资助;

(三)县专利奖;

(四)国家、省、市专利工作配套奖励;

(五)其他知识产权工作经费。

第三章专利申请补助

第五条专利申请补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县(含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户籍在本县的个人,且专利申请人用于申请专利的通信地址在县;

(二)申请专利补助资金应自专利申请日或专利授权公告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六条专利申请补助标准:

(一)发明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的,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均按1000元/件标准补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职务发明另外追加申请补助2000元/件。

(二)实用新型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按1000元/件标准补助。

(三)外观设计专利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按500元/件标准补助。

(四)申请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专利的,比照国内专利补助标准执行。

第七条国际专利补助标准

(一)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规定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补助的,申请人为法人组织的按10000元/件标准补助,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5000元/件标准补助。

(二)获得国外专利授权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补助的,申请人为法人组织的另追加补助10000元/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另追加补助5000元/件(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只补助一次)。

第八条同一补助对象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但年专利授权50件以上(含50件)的申请人给予10000元奖励,100件以上(含100件)的申请人给予20000元奖励。

第九条鼓励申请人申请国家、省、市的各种专利资助,对于因国家、省、市专利资助标准低于县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县再追加资助。

第十条申报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知识产权局提供下列验证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一)《县专利申请补助审批表》;

(二)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明材料;

(四)凭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申报补助的应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凭据;

(五)申报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简称)申请补助的应提供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

第四章专利实施资助

第十一条专利实施资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实施的专利项目;

(二)具有法人资格;

(三)专利权所有者或合法实施者;

(四)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或有利于我县经济发展的专利技术项目;

(五)具有实施专利技术项目的研发人员、场地、设备和一定的自筹资金。

第十二条申报专利实施资助须向县知识产权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县专利实施资助申报表》;

(二)专利证书和年费发票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专利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专利技术成果实施的合法性证明;

(六)专利说明书全文;

(七)反映具备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县知识产权局应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专利实施资助项目进行评审、检索和评估,提出意见并呈报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审定批准。每年专利实施资助数原则上根据县财政预算、申报项目数和申报项目质量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资助金额每个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四条使用专利实施资助资金的单位必须定期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县知识产权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五章县专利奖

第十五条县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由县人民政府授予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本县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

第十六条专利奖设县专利金奖和县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专利金奖20万元,专利优秀奖5万元。每次授奖总数原则上根据县财政预算,一般专利金奖设1名、专利优秀奖设2名(可以空缺)。

第十七条获得专利奖的单位,应当将奖金按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第六章专利工作配套奖励

第十八条专利工作配套奖励是指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工作方面相应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同时列入两级以上(含两级)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奖金按最高档次发放,不重复奖励。

第七章公示制度

第十九条专利申请补助、专利实施资助、县专利奖、配套奖励均实行公示制度,正式补助(奖励)前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补助(奖励)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县知识产权局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县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书面的异议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文件,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县知识产权局对异议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县知识产权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办理各项补助、资助、奖励。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其他工作经费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宣传、培训、交流等,以及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交易服务、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方面的工作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专利专项经费统筹安排。

第二十三条专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在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中弄虚作假(包括虚假申报补助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的,全数追回资金,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5篇

尊敬的领导:

我们__镇共有4.1万人口,目前有初中1所,小学4所,现有师生近5000人。由于2003年苏北里下河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使我镇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教学用房受到损害,在一定程度上存有安全隐患,其中,镇中心小学原教学楼由于洪水浸泡,墙基松动,急需重新改建,面积1200平方米,约需资金80万元,另外三个村定点校有三幢教室需大修,面积800平方米,约需资金20多万元,该三校的学生食堂破旧,已不适应学校布局调整合并后师生增多的需求,急需改建,约需资金20万元,以上项目合计约需投入经费120万元。鉴于以上情况,我镇努力克服财政拮据的困难,通过各种渠道2004年已投入资金近100万元,目前尚有资金缺口60万元,现特具报告,恳请省厅领导给予解决。

以上请示,祈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经费申请报告

所谓“经费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资金申请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只审批经费申请报告。

以下是经费申请报告的格式要求及内容:

一、 格式

纸张规格:a4;页边距:2.5cm;仿宋体4号字。

二《经费申请报告》填写款项要求

《经费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项目概要

(二) 研制开发的目的和意义

(三) 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概况和趋势

(四) 前期研制开况

(五) 主要研制开发内容和考核目标

(六)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实施方式、技术路线(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国际合作等)、项目进度安排、实施期限。

(七) 产业化依托或工程依托落实情况

(八) 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包括能源利用效率分析、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益分析、促进产业发展作用分析

(九)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与申请国家资金的理由

(十) 项目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概况

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财务基本状况,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或有关协议合同复印件。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是否涉及环境评估、土地购置、消防、安全评价等。

(十二)项目申报单位签章

必须由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三)项目主持单位审核并盖章。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是指为政府部门进行社会、经济问题决策所提供的已经取得或者能够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咨询研究报告。

第三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个人,可以申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

(一)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经过实践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二)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对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

(三)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若干年来显示出其正确性,证明若被采纳应用确能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第四条凡已经获得部级或者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按本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按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理论创新程度,以及对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六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的基本标准是:

(一)对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贡献,理论或者对策有实用性,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授予三等奖。

(二)对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较大贡献,理论或者对策有先进性,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授予二等奖。

(三)对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理论或者对策有独创性,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授予一等奖。

对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可授予特等奖。

第七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由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挂靠*经济研究中心。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由*发展研究基金会聘请政府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九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申请办法如下:

(一)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单位、个人可持本市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单位、个人可持国家或者本市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虽未被采纳应用,但已被实践证明其正确性,若被采纳应用确能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单位、个人可直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对单位、个人提交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属于评审范围。

(二)评审委员会对确定属于评审范围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以投票表决形式进行评审,确定授奖数额和授奖等级。

(三)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经评审确定授予特等奖的,还需由评审委员会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委员为申请评奖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在对该项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表决时,本人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对经评审表决拟予奖励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应将其名称、内容简介和完成单位或者个人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可以提出异议;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对拟予奖励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提出的异议,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在提出异议截止日期后的三十日内,异议不能处理完毕的,该决策研究咨询报告不列入本次评审范围,并由评审委员会向申请评奖的单位或个人作出说明。待异议处理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评奖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获得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由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

第十六条对获得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其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的,由评审委员会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奖状和奖金。

第十七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奖金由*发展研究基金会提供。

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奖金数额,由*发展研究基金会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得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单位获得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所领取的奖金,应按参与者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评审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行使评审表决权,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单位、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机构、个人。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7篇

第二条区专利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进行统筹安排,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的原则使用专利奖励专项资金,并随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度增加。

第三条专利奖励实行无偿奖励、择优支持以及重点奖励发明专利、国际专利的原则。

第四条专利奖励资金的使用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专利奖励申请主体是本区范围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权、国外发明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自2013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得到授权的专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由专利权人提出奖励申请。

第六条申请专利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奖励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权属无纠纷;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二)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检索报告。

(三)原始创新,并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四)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

(五)专利奖励资金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专利奖励资金的额度。

(一)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奖励叁万元;

(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陆仟元;

(三)国际专利参照以上标准。

第八条专利奖励资金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同一专利只能申请一次区专利奖励。

第九条专利奖励资金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职务发明需提供:

1、《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非职务发明需提供:

1、《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4、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以上申请材料提供一份,应按顺序装订,纸张为a4纸。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

《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可到区知识产权局领取。

第十条专利奖励资金申请的程序。

申请专利奖励资金的法人或自然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区知识产权局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相关材料抄送区财政局。专利奖励资金申请实行常年受理,每季度由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集中审查审批。

第十一条专利奖励资金的审核批准。

专利奖励资金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在集中发放专利奖励资金前三十个工作日,作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对于审查合格的申请及奖励额度,由区知识产权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区政府审批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划拨资金。

第十二条申请专利奖励资金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的跟踪和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或相同专利重复申请者,一经核实,将全额追回奖励资金,不再受理该申请者的相关申请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8篇

为做好20*-2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教〔20*〕8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高校在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的通知》(财明电〔20*〕36号)精神,对来自地震灾区学生,要保证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到70%,超出本次省下达指标比例的部分,按照平均资助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三)高校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奖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教〔20*〕10*号文件下达的额度,学校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在下达的额度内,学校可以分为2-3档,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四)认真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国家助学金每年分为10个月等额连续发放,发放时间为当年的9月份至下年的6月份。

(五)校外教学点等其他合作办学形式的学生均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负责指标分配、评审和发放。

二、关于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务于10月31日前将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自20*年秋季学期开始,统一使用修订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本校《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本校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本校《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3、国家助学金

本校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等。

本校《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5)。

(三)报送注意事项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 基础研究 维特根斯坦奖

【中图分类号】G323/327 【文献标识码】E

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成立于1968年,由原奥地利科学研究促进基金和商业经济研究促进基金合并成立。目前的基金会是依据2004年“研究促进体制改革法”而确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促进基础研究的机构,是除大学以外奥地利基础研究领域最大的推动力(2012年其基金总额度达到1.964亿欧元)。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将自身定位于改善和提高奥地利科技界的国际竞争力、培养后备科学家和增强社会的科学氛围。在基金内部结构上,战略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相互独立,同时整个基金会受一个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的战略布局和操作规范两个层面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基础研究领域的资助体系构建提供借鉴。

组织结构及基本准则

理顺奥地利科学基金会的基本组织结构有助于了解项目资助的运行状况。主席团和行政管理层共同负责奥地利科学基金会的运作,主席团从基金代表大会和董事会中产生,负责基金的战略定位和发展以及资助项目的设置,主席团下分设一名主席和三名副主席,副主席分管基金的三个主要部门。

在基金会日常管理之外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基金会年度账目、预算以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对主席团成员进行任免等。奥地利科学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定期选举主席团成员、董事会成员以及四名监事会成员,并负责主席团、董事会和基金会章程的制定,批准基金年度报告。

奥地利科学基金以促进本国科学研究水平达到和保持世界先进水平为己任,确立了八项基本准则:一是卓越和竞争,对具有国际水准的科学研究进行资助;二是独立性,保障科学研究不受利益因素的影响;三是国际化,支持跨国科研合作;四是平等性,对所有学科及科研人员一视同仁;五是透明和公正性,防止利益冲突,保障评审、资助过程的公开透明;六是性别平等,对男女科研人员一视同仁;七是机会均等,科研人员的学位水平及工作地点不影响申请资质和机会;八是道德标准,保障科学实践遵循国际公认的道德标准。

资助体系的类别

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奥地利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达到632个,支出资金达到2.026亿欧元,其中40.8%用于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19.6%用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9.6%用于生命科学领域。根据侧重点不同,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尖端科研领域资助计划。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的奥地利科学研究和艺术部部长Rudolf Scholten认为,应当为促进奥地利尖端研究开辟新道路。此后,以“优势强化”为指导原则,开始将制定尖端研究促进机制提上议程。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在科研部的委托下,制定了包括以著名哲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命名的“维特根斯坦奖”、“起步计划”等尖端科研资助体系。

维特根斯坦奖(Wittgenstein-Preis)。从资助力度和影响力深远来看,维特根斯坦项目是奥地利最重要、金额最丰厚的资助项目,颁发给在奥地利工作且已取得突出成就的科研人员,以帮助其在相关领域推陈出新。该项目资助期为5年,单项金额最高可达150万欧元。从1996年到2012年间,评审委员会已经向28位获奖者颁发了共计1.45亿欧元的奖金。

“维特根斯坦奖”由一个跨学科的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由14名国际公认的研究学者组成。对申请人的限制性要求有:在所属研究领域获得国际认可;专职受聘于奥地利研究机构;年龄不超过56岁(以保障其至少还有10到15年的研究活跃期),且自提名之日起在奥地利至少居留一年时间。而提名则建议符合该奖项的指导领域,不允许个人提名,提名一般于当年9月份截止。奖项的评定由评审委员会于提名的第二年完成,每年评定的人数在1到2人,奖项由奥地利科研部长予以颁发。

另外,藉由这种最高级别的资助,奥地利积极开展奥地利青年科学家的培养和科研潜力的发掘工作。比如,每一名维特根斯坦奖获得者平均可带领15名助手开展工作。

起步计划(START-Programm)。“起步计划”领域项目资助期为6年,金额最高达120万欧元。“起步计划”旨在帮助高素质的青年科学家在资金稳定的前提下部署长期的研究工作,并组建自己的工作团队。与“维特根斯坦奖”不同,申请参加起步计划的青年科学家要提交项目构想。迄今为止已有97个项目构想从中受益。

近几年,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针对“起步计划”进行了多项优化改革。其中包括:自2007年起允许自行申请项目,年龄限制从35岁以下改为学术资历,即获得博士学位后的2到10年之间,2013到2014年间,资历时间进一步缩短为博士学位后的2到8年之间,本项改革措施扩大了该项目的潜在资助人群,增强了对优秀青年科学家开展尖端科研的扶持;2006年,“起步计划”开展了一项重大改革,即大约15名启动计划申请人需要每年向鉴定专家委员会提供一场听证会,说明项目的实施进度,藉此保障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自2007年欧盟研究理事会(ERC)开展科研基金资助起,奥地利科学基金要求每一个申请“起步计划”的申请者(符合ERC基金条件为前提)申请ERC基金。本项改革成效显著,截至2011年,在奥地利工作的相关科研人员共获得27项ERC启动基金(ERC Starting Grants)和22项ERC高级基金(ERC Advanced Grants)资助。而这些获得资助的基金项目,其中有8项来自于“起步计划”项目池,另有5项来自“维特根斯坦奖”项目池。

另外,值得学习的是“起步计划”注重对女性科研人员进行培养扶持。1996年到2006年,十年间开展的49项“起步计划”项目中只有2名女性科学家,而2006年到2012年这期间,“起步计划”项目中女性科学家所占比例已经达到了四分之一。通过这两个奖项,奥地利科学基金会一方面巩固、强化了奥地利自身在尖端研究领域的地位,另一方面吸引了大量海外科研人员来到奥地利开展科研。在97个“起步计划”的项目主持人员中有19个来自国外,28个“维特根斯坦奖”获奖者中有7名来自国外。奖项的评定不仅表明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技能和水平,也显示了奥地利的科研潜力。

第二类是人才领域资助计划。奥地利科学基金极为重视培养科研后备人才,设立博士人才培养、国际人才交流和女性科学家培养三个方向的资助项目。

博士班项目(Doktoratskollegs)。博士班项目用于资助那些培养博士生的科研机构,包括高等院校和校外研究机构。项目要求对研究机构中的团体人才进行资助,最少5人,最多20人,其中女性比例要在30%以上。项目资助期长达12年,每4年进行一次评估,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资助。资助项目承担培训所用的材料费用、旅行费以及培训费。

国际人才交流计划。国际人才交流计划中包括埃尔温・薛定谔奖学金(Erwin-Schr dinger-Auslandsstipendium)和莉泽・迈特纳计划(Lise-Meitner-Programm)。埃尔温・薛定谔奖学金用于资助奥地利优秀青年科学家在国外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国外资助期可达10到24个月,对研究完成、明确回国的科学家资助期可达16到36个月(包含回国后的6到12个月)。资助金额方面,国外期间可达每年34400欧元,归国后可达每年10,000欧元。

莉泽・迈特纳计划(Lise-Meitner-Programm)用于资助在本国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并作出一定贡献的国外科学家。其目的是提升奥地利科研的国际水准、密切与国外科技界的联系。资助期在1到2年,不可延期。资助金额根据资历分为博士后级别每年61210欧元,高级博士后级别每年67270欧元,另外还有每年1万欧元的费用用于差旅和办公。

为了加强奥地利的研究创新体系,自2012年起,国际人才交流计划又新增了智力转化项目(Translational Brainpower),用于资助外国科学家参与奥地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对接的项目,资助期最长为9个月。

女性科学家培养计划。奥地利政府重视女性地位的提高和潜力的发掘,在科学基金中专门设立了Hertha-Firnberg资助计划和Elise-Richter资助计划(以奥地利历史杰出女性命名)。

Hertha-Firnberg资助计划是资助业已毕业的优秀女博士从事科研领域的工作,以增加妇女从事科学事业的机会,其资助期长达三年(其中可以包括一年的海外科研经历)。资助金额为人员费每年61,210欧元,以及包括差旅费等在内的杂费每年12,000欧元。Elise-Richter资助计划是资助高素质女性科学家(博士后级别)在高校中开展职业生涯,目标是在资助结束时科学家达到可申请国内或国外教授席位的资质水平。资助期一般为1到4年,资助金额分别为人员费每年67270欧元,另有包括开展科研项目的成本费,每年最高可达15000欧元。

第三类是理念开发领域资助计划。理念开发领域资助计划设定的出发点是,带动和促进科学与其他诸如文化、经济、社会生活等领域相互交融。此领域资助计划项目多为阶段性实施,根据热点和兴趣点的变化经常开发制定新的资助计划,且资助金额较小。目前,该计划池中包含:支持应用导向型基础研究的“临床研究”项目;支持艺术发展创新PEEK项目;支持独立刊物、同行评议期刊和科学交流的系列基金项目。

运作的流程

奥地利科学基金在奖金或项目经费申请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采用同行评议机制(Peer-Review-Prozess),并且多数由海外科学家进行评议,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学术上的国际前沿性。同行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基金资助决定的基本要件,科学基金对所有学科一视同仁,不实施配额限制来控制资源分配。

申请书的报送。具体流程为:申请者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申请,并由其进行内容和形式完整性的初次审查,期间对有缺陷的申请向申请者问询和纠正,之后进行电子存档和正式接受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会指定一名技术负责人和一名副手对应负责相关申请,被指定的负责人员主要根据申请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决定,同时不能在相关技术领域存在偏见。

奥地利研究和技术促进法(Das Forschungs-und Technologief rderungsgesetz(FTFG))相关规定约束奥地利科学促进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和组织单位必须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奥地利一般行政程序法规定,在申请项目的领域存在偏见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活动,特别是不得参与投票表决。除此之外,该基金会还制定了以下措施预防评审环节受到外界影响:一是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与评审项目存在特殊的工作关系或个人关系的,不得参与评审工作,且不被允许获知评审会议内容。二是理事会成员递交项目申请,应采取回避机制。从中可以看出,项目申请的行政过程的中心原则是保持客观性,使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以顺利地进入评审流程,同时防止影响项目评审结果的因素进入评审流程。

项目申报书的国际评议。为了保证基金项目学术水平的先进性和国际性,通常聘用国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同行评议。以2013年为例,奥地利科学基金共从62个国家聘用5311位评审专家对632个项目进行了同行评议。出于竞争和学术争议的可能性考虑,项目申请者有权排除最多三名评议专家或机构。项目评审负责人与基金办公室遵循多角度原则,共同向理事会推荐数位海外评议专家开展项目评议,推荐原则之一是被推荐的行业专家与该项目没有和不会产生利益冲突。

申请项目所需专业鉴定报告的数量主要取决于项目的研究领域、项目规模和相关扶持政策。主要项目的要求如下:

独立项目、转化研究、艺术发展项目,35万欧元以内的项目申请金额,需要至少2份鉴定书;项目申请金额每增加10万欧元,需要额外增加一份鉴定报告;项目申请金额超过55万欧元,每增加15万欧元,将增加更多鉴定报告。其中,女性项目和交通运输项目通常需要一到两份鉴定报告;专题研究(SFB)、国家研究网络(NFN)、博士项目(DK-Plus),在概念验证阶段需要对应的4到6份鉴定报告,如果项目所跨学科较多,可以相应提高鉴定报告数量,全面听证阶段需要6到8份对应的鉴定报告;“起步计划”和“维特根斯坦奖”针对起步项目申请书需要至少4份鉴定报告,“维特根斯坦奖”在提名阶段需要至少6份鉴定报告;独立科学刊物需要1到2份鉴定报告;其他项目如委托项目和国际项目,其所需鉴定报告数量取决于具体的项目方案,但在任何情况下,至少需要2份鉴定报告。

特点及借鉴意义

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的特点主要有两点:一是集中小国的有限资源对本国的尖端、优势基础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并积极与国际接轨。因此其资助领域虽然并不全面,但在其专属领域可以有所建树。二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不论是“维特根斯坦奖”还是专门的青年科学家资助体系都体现了这一点,项目获得者需要带领研究助手共同完成。

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值得借鉴的经验有:

第一,聘用项目技术领域的国际专家对项目开展同行评议。我国科研资助体系众多,项目众多,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其项目评审环节,在专家评审库的专家挑选时常常捉襟见肘。同时,学术领域中师出同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就造成了评审的不权威、不专业、不客观。在大的科研计划中引进国外专家可以大大降低以上现象出现的几率,同时可以为我国学术界和国外尖端领域科学家的交往合作提供契机。

第二,积极培养科学家梯队。奥地利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环节,对于参与项目的中青年科学家一般都会有数量的要求。此外,从奥地利在尖端领域积极培养女性科学家可以看出,其专门的资助体系和项目要求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果。而我国女性科研人员虽然已经达到2100多万(2013年数据),约占科研人员总数的40%,但尖端领域的女科学家还是寥寥无几。

第三,积极推动科研项目的国际化。奥地利学界认为,不同文化社会背景、不同学术背景的青年科学家可以为一个项目的开展提供新观念、新思维。推动和促进国外优秀人才参与本国科研项目的实施,能促进文化传统、价值理念相互碰撞,产生知识的火花,打破科研发展惯性思维的禁锢。在项目评审上选用国际专家,一方面保障了评审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学术的包容性、全面性。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0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上报材料的格式,以便进行统一评选和上报,现将此次上报材料的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的格式

1、申请书封面格式

封面上必须写上“申请书”(黑体、一号字),如: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其他填写信息包括:

学校(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必须填全称);系(如“理工系” 系名必须填写全称 );专业、班级(如“2008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专业名称必须填全称);学号;姓名(仿宋,小三号字)。

2、申请书正文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

内容,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页边距2.5cm.;申请人签名部分,必须是学生本人黑色水笔或钢笔的亲笔签名,不允许打印;正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必须涵盖所申请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所有内容)。

3、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书写,内容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书写;申请书材料装订一律在左侧,保持封面排版美观。

二、关于审批表的填写说明:规范、认真、细致。

三、上报评审报告和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上报各系汇总的材料时,请该系附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系、专业、班级、学号、获奖类别、困难认定等级等。

五、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明显的语法、标点和文字错误和材料的格式错误,并均以word的版式打印上报。

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参考样本

学系专业、班级:学姓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2005级法学专业一班的同学,男,1986年10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现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理由如下:

一、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潜力大

1、发表《我国法律界在“主义”问题上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于《中国报道周刊》2003年11月总第332期(),随后被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黄金教育资源站()、都乐网(),刊登我在学校参与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文章和照片,把自己的信息与学院、学校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一个优秀学生的身份向外界展现,为我们这所创立只有5年多历史的新型学校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软广告”。

2、本人认为我校虽然以本科教育为主,但实际上学生的研究能力已经在高质量的教学中得到了充分的提升,学生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量与目前网上提供的免费资源的大众化和低俗化形成了越来越大的矛盾。于是本人建议图书馆购买几个比较好的数据库,

并阐明理由,意见被接纳,马上执行了。

四、家庭经济困难

面对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本人家庭经济现在出现苦难。本申请后面附有父母单位和所在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请查阅。

为了使本人能够完成学业,并且让本人的优秀才华得到充分的展现,希望校学生处批准本人的申请。

此致

敬礼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1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政〔〕18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申报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业和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审结。

2、申报、受理与审核

具备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⑴申报时间

按季度申报的有:

①工业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助;

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④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

⑤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

其它奖励政策均按年度申报。

按季度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时,企业或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以及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受理与审核

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2周内一次性审结,报市政府审批。

3、资金拨付

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均须由企业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备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选择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投资工业项目奖励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项目进度情况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

⑴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证明材料;

⑵项目前期费用协议(含环评批复)及付款凭证;

⑶项目在建工程明细帐(复印件);

⑷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⑸工业用地出让同,购置设备和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的协议,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⑹购置循环经济综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⑺投资总额6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其新建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凭证。

2、申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⑶对主机企业引进和培育的新办配套企业,由主机企业提供配套企业名录、证明材料和配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⑷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新购买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和付款凭证,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凭证,产业化投入与产出凭证,以及成果产业化新增增值税缴纳凭证;

⑶新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该产品增值税缴纳凭证;

⑷新列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以及信息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

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培训费用收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产业园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及上缴国家和省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⑵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协议和贷款付息凭证;

⑶新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经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厂房建设实际投资凭证;

⑷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外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⑸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内外资作工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和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⑹新落户其他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和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三、其它

1、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鼓励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申报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编制的符《**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工业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政策条款第4条执行。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

5、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投入产出比达到1∶2~1∶3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达到1∶3~1∶4的,给予40%专项补助;超过1∶4的,给予50%专项补助。

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可比照政策条款第20条执行。

6、新列入部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包括部级、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7、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技术水平需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8、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投资兴建的三层及其以上标准化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扣除道路面积)的,每宗土地上所建厂房全部竣工后,按厂房实际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的30%补助给开发区、产业园区,但不重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享受30%补助政策扶持的厂房,五年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将追回补助资金。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2篇

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管理,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力量设奖的申请、受理、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设奖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广东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本办法所称经常性是指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连续进行相关授奖活动,奖励周期的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授奖活动开展次数不得少于三个周期。

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而设立和开展的奖励活动。

第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照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进行宣传报道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第八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第九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第十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全省社会力量设奖工作。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是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机关。

省科技厅负责面向全省的社会力量设奖登记管理工作,并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科学技术奖,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三)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

(四)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证明文件;

(五)评审组织组成人员情况;

(六)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七)奖励经费及其来源证明;

(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面向广东省的社会力量设奖,统一由省科技厅受理申请。

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登记范围:

(一)国家机构单独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联合申请设立的奖励;

(二)与科学技术无关的奖励;

(三)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劳务报酬或者知识产权报酬;

(四)对科技人员的劳动表彰性质的奖励;

(五)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登记范围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有与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

(二)必须用于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规定的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三)资金的使用必须与出资者相对独立。

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的,应当同时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设奖者可以委托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承办机构,具体负责所设奖项的日常管理、组织评审等相关活动。接受委托的承办机构应当具备开展相应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社会力量设奖需要成立基金管理组织的,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应当科学、确切,与其设奖宗旨相符合,与设奖者的性质和奖项规模相适应。

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一般应当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一)机构名称、人物姓名、企业字号或者地域名称;

(二)行业、专业或者领域名称;

(三)类别名称。

第十九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不得与在先登记的其他社会力量设奖名称相同,凡存在冠名争议的,在争议处理完毕之前不得申请登记。

第二十条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奖励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全省”、“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

第二十一条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姓名进行命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章审查与登记

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申请事项的批复。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批复的,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在作出申请事项批复前,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力量设奖登记范围的;

(二)设奖者不能证明其奖励经费来源合法,或所提供的经费不足以维持奖励活动正常开展的;

(三)奖励对象或者范围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事项的;

(四)设奖者、承办机构负责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在广东省内没有具体承办机构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社会力量设奖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奖励活动的范围、奖励经费数额、奖励活动周期等。

第二十六条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阅。

第四章延续、变更与注销

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社会力量设奖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第二十八条已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更改奖励名称;

(二)更换设奖者;

(三)更换承办机构或者变更承办机构法人登记事项;

(四)变更办公场所;

(五)修改奖励办法或章程。

第二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变更申请后,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事项属于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第三十条社会力量设奖由于下列原因终止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应当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申请注销登记,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和有关印章:

(一)完成社会力量设奖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一条社会力量设奖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设奖延续、变更、注销的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告。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广东省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的奖励对象及范围开展活动。

第三十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开展科技奖励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奖励范围、对象、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等必要信息。

第三十六条社会力量设奖在评审和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在推荐和授奖之前,应事先征得候选人、候选单位或候选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同意。

第三十八条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

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并经省、军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三十九条参与社会力量设奖及其评审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窃取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技术秘密、剽窃其科技成果。

第四十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应当于每次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后一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次奖励活动的工作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展奖励等活动的情况、奖励经费开支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关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违法行为,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3篇

奖励对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有一个子女且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

奖励标准:退休时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奖励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获得奖励。

1.持有原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补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持有原始独生子女保健费支领凭证的;

3.持有单位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证明且经县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的。

以上所列情形,包括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于2003年10月1日以后死亡的。

二、奖励经费来源及办法

(一)属于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由退休时所在单位发放。其中,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确有困难暂不能支付奖励经费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一次性解决。

(二)企业退休人员奖励经费,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其中:

1.县属企业未改制和改制、破产未终结的,在改制时应在职工安置费中预留此项费用,退休人员奖励经费计入职工安置费用。

2.县属企业因改制、破产已不存在的,如职工安置费用中未预留此项费用,退休人员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3.与县属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休时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三、奖励资金的发放步骤、时间

(一)本人申请、初步审核阶段(2009年12月21日--12月31日)

2009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以后新增奖励对象,于每年7月份申报。

1.本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干部、职工申请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必须由其本人(本人已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企业退休,但目前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向原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休时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户口不在*辖区的,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笔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因企业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被申请单位。本人已死亡,不能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由持有有效证件的法定继承人提供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2.初步审核。被申请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要进行严格比对、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填写相应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张榜公示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10日)

被申请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对群众举报有疑问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

(三)审核比对阶段(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

公示结束后,初审单位将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档案(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表》及公示报告,报各自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进一步审核后,将《审批表》所填写的基本情况录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身份比对表》,报县社保局比对审核。由县财政或县属企业支付奖励金的,按财政支付、非财政支付人员填写《比对表》,之后,到县社保局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社保局在《比对表》上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审核比对结束后,主管单位填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审定阶段(2010年1月16日--1月20日)

在指定时限内,各单位要将加盖社保局公章的《比对表》、《汇总表》、《审批表》及申请人档案,报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对报送资料进行确认,逐一加盖公章并进行汇总,报县财政局备案。

(五)奖励金发放(2010年1月21日--1月31日)

1.需县财政支付奖励金的,由各主管部门写出资金需求情况报告,经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各主管部门发放。

2.需有关单位自行筹集发放奖励金的,审核比对并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即可发放。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人口计生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工促局、商务局、供销社、粮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奖扶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退休干部、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奖励资金的筹备、奖励资格确认及资金发放等工作;社保局负责对各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核实、比对,无误后在比对表上签字盖章;工促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局等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退休及下属企业改制、破产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初审、公示、申报及县财政奖金拨付后的发放,并将下属企业改制、破产时间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办负责对本单位退休及户口在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改制、破产后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初审、公示、申报及县财政奖金拨付后的发放。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此项工作,对各村申报奖励对象资格确认过程予以全程指导和把关,奖励《审批表》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严格把关。各单位特别是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摸清底数,核准奖励对象,做到符合政策的奖励对象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报,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凡因把关不严、调查不细造成虚报冒领的,除追回奖金外,还将追究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兑现奖励金,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按本方案支付符合条件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依法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档案管理。奖励对象个人资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备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附件:实施方案附表下载

1.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审批表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登记表(需县财政支付奖励金人员)

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登记表(非财政支付奖励金人员)

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身份比对表(需县财政支付奖励金人员)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4篇

第一条为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行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为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第三条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五条科技特派员工作奖励基金的主要来源为:

(一)科技发展基金划入30万元;

(二)县财政每年拨款10万元;

(三)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四)基金管理运作收益;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基金使用

第六条本基金可直接用于科技特派员奖励的资金为:

(一)本金的收益部分;

(二)县财政年度拨款资金;

(三)社会捐赠资金。

第七条基金奖励的对象主要是通过科技开发、推广、咨询等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个人和单位。具体范围包括:

(一)科技特派员本人投身创业的;

(二)科技特派员与驻地专业大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取得较好收益的;

(三)外聘科技特派员在难题解决、成果转化中效果显著的;

(四)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对促进我县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或区域性产业发展有显著成效的;

(五)其他为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

第八条奖励分突出贡献奖和一、二、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突出贡献奖励不超过1项,奖金为3万元;一等奖不超过2项,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不超过3项,奖金各0.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5项,奖金各0.3万元。根据当年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实际情况,单个奖项可空缺。

奖励等级具体条件由评审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九条科技特派员工作奖励申请可以由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申请或推荐须向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并填写《科技特派员工作奖励申请书》。

第十条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接到申请或推荐后,应当及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采用咨询、现场考证、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等形式,对申请事项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奖励申请通过评审后,报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定批准后,由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实施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的申请为每年一次,特殊情况可例外。

第五章基金监管

第十四条设立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奖励基金专户,实行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奖金申请报告范文第15篇

2013年1月16日,被业界和投资者关注已久的《施政报告》正式,其中没有提及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政策改变,香港投资定居仍维持之前的要求,投资门槛高并未抬高。

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03年10月推出,2010年10月修订,同时公告将每三年检讨一次。2013年是《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推出的首个10年,也是修订后的第三个年头,因此各界传闻香港入境处可能会较大幅度检讨和修订政策。

进入12月份以来,香港投资移民政策酝酿变更的消息频繁见诸于各大网络报端。有言论认为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会提高投资额,并且增加第三国登陆等限制性条件等等。对于坊间说法,2013年1月16日的宣布的《施政报告》给予了明确答复,香港投资定居门槛并未抬高,原有的香港投资移民政策将延续。

赴美留学自费可转公费,申请者须获博士入读资格

随着中国留学生人数的增多,中国政府为留学生提供奖学金和资金补助的渠道也在增多,2013年3月20日到4月5日申请人可通过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网站来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奖学金或资金补助。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官员称,很多中国留学生尚不知道可以从自费留学转为公费留学,所以希望广大自费生今年能积极报名,申请中国政府的资助。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参赞陈准民说,很多留学生不知道可以从自费转公费这个渠道,因此去年仅有一名留学生通过申请拿到了奖学金。今年,他希望能有更多留学生积极报名。根据标准,申请人应为即将或已经开始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申请人应该已经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生,并即将迎接硕士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根据相关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具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的资助证明。

这些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以在3月20日到4月5日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站进行报名,然后向总领馆教育组递交一份打印的申请材料。他说,这些申请人的材料在教育组初审之后,将汇总递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后将于2013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