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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联络室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搭建履职平台

街道代表联络室在每年分析代表情况的基础上,拟出代表名单,征询代表对安排的意见。在每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代表交流例会上宣布报告履职的代表名单及报告时间,让代表提前做好思想准备,提前作出安排。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年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两个对接”:一是对接代表,商定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及时为代表提供本届以来代表履职的电子记录资料;二是对接选区牵头单位,明确代表报告履职的目的和要求,协商会务和选民参加安排等。在协商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指导相关工作的推进。

代表报告履职工作开展后,代表履职需求不断增强,倒逼着代表联络室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除每年常规开展好代表每年两次集中下社区活动外,2013年创建了代表参与居民区约见活动,2014年创建了代表交流例会制度、完善代表参与工作等,2015年紧紧围绕市委“1号课题”在基层的具体落实,又探索推出了代表履职菜单式服务等7项代表活动,使得代表报告履职的实料更多了、也更接地气了。

代表认真准备,与选民进行面对面交心

代表们都毫不懈怠,认真准备,都把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作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改进当好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一次契机,自己撰写报告,有的还专门听取代表联络室意见多次修改报告。每位代表的履职报告都不少于3页纸,报告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代表们在向选区选民报告中,既总结大会期间开展工作和闭会期间参与活动、密切联系选区和人民群众情况、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跟踪处理落实情况,还汇报了如何加强学习、如何在本单位带头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等工作情况。

参加报告的10位代表,都由衷地感到,“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是当代表的一项重要义务,要与选民交心,让选区放心”,“代表不仅要为选民发声音,更重要为群众身边的急难愁问题的推动解决架好桥梁当好纽带”。代表们这样说的,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选民跃踊参加,真实评判代表的履职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作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韩志然主持开幕大会。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出会的委员485人,符合法定人数。

任亚平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是本届政协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推进履职创新的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思路、新部署,凝心聚力、议政建言,不断创新履职方式,着力提升履职成效,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强化引领,保持与自治区党委思想一致、目标一致,不断巩固了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运用优势,努力畅通发扬民主的渠道,初步建立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依次开展了有计划的民主协商,积极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亮丽风景线建言献策,努力提高建言议政活动的质量,更加注重社情民意信息质量的提升,有效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运用;开拓创新,主动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注重界别活动的开展,努力增强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规范了各项履职活动,有效改进了提案工作;凝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继续推动党派务实合作,大力促进民族和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开展港澳台侨人士工作;主动作为,落实党委和全国政协交办的重要任务,努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认真联系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力配合全国政协的视察调研活动。

任亚平强调,当前,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依法治区处于关键节点,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社会矛盾仍在凸显期,“十三五”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自治区政协事业发展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做好自治区政协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委会议部署,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自治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进程中,展示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要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要明确使命担当,把积极为改革出实招、为发展谋良策、为稳定增共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要力求精准发力,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知情明政为前提,突出重点、盯住难点、跟踪热点,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建言献策;要推动履职创新,把创新作为发展政协事业的根本,把改进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常态。

任亚平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学习成效要有新提高。要结合政协履职重点,突出思想教育,注重形势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和政协工作队伍。二是协商民主要有新进展。要把年度协商计划作为推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高质量制定计划,高水平开展协商,高效率转化成果,注重前期准备,着力改进调研视察工作,为开展协商活动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团结联合要有新局面。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正能量、提供良方略、促进善治理。四是民主监督要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督、加强协调联络、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适当组织有针对性的民主监督和协商议政,开展具有监督性的视察调研活动。五是专委会工作要有新进步。专委会要更多地做好履职策划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重要工作部署,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六是界别活动要有新作为。要由政协各主席和专委会分别联系,界别小组长带头,委员积极参与。要不断拓宽眼界,选准议题,精心组织,进一步创新界别活动形式,为界别活动拓展更大空间。七是提案工作要有新成效。要拓展提案来源,强化提案筛选,探索推动提案公开,完善提案交办机制,推动优质提案进入协商范围。八是成果转化要有新举措。要准确把握工作大局,注重从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要把握好成果报送时机,成熟的履职成果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常海作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1月29日下午,历时5天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呼和浩特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更大贡献。

下午3时整,闭幕大会开始。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实到475人,符合法定人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各位常委、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2009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任亚平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是本届政协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共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贯彻“8337”发展思路,大力提高履职成效,努力推进工作创新,为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任亚平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8337”发展思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开展高质量的民主协商,对政协和委员的履职观念、履职能力、履职方法和履职成效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直面矛盾,努力迎接挑战,更好地履行职责。要把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和提高成效作为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巩固和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履行职能作为头等大事,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把助推经济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中心工作,围绕贯彻“8337”发展思路,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建真言、献实策,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任亚平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要注重协商成效,推动政协范围内的民主协商。把推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加强政协范围内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加协商密度,努力扩展协商渠道,注重提高协商能力。二是要坚持质量为先,提升提案工作水平。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多提提案、提好提案;要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悉心研究,切实把群众所盼、决策所需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深思熟虑的对策建议,以提案的形式反映到相关层面;要在“提”的环节上下功夫,严把立案关口,确保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要在“办”的环节上花气力,不断健全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提案办理精细化管理,争取让提案者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突出界别特色,活跃界别活动。要把畅通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联系委员的路径,突出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活跃界别活动,作为今后政协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开展界别座谈、界别调研、界别提案等活动,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提升政协履职的有效性;政协机关要大力支持界别活动,为界别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四是要巩固履职基础,增强专委会活力。各专委会要负责提出并落实年度协商议题,注重加强同党派团体、各个界别、对口部门、上下级政协的沟通往来;政协各位主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专委会工作,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五是要发挥系统优势,凝聚履职合力。要注重体现人民政协渠道多元、联系广泛的特色,集各方之力,商共同之事,既要强化上情下达,又要加强下情上达,还要会同兄弟省区市政协,提高在跨区域共同议题上协同议政的水平。

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六中全会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努力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继承和发扬了人民政协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认真听取和审议了政协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协商讨论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列席了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审议通过了大会决议。四天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心系发展、心系民生,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政协工作的重要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积极探讨应对挑战、加快发展的对策措施,切实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独特优势,体现了委员们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营造了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展示了政协委员致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服务人民的时代风采。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卓有成效,自始至终洋溢着谋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主旋律,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大会。

中共县委十分重视本次会议,多次听取政协党组的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大会,看望委员,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各界别组的讨论,与委员一道共商发展大计。刚才,县委书记吕永和同志作了振精神、鼓人心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县政协一年来的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吕书记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会后,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到今年工作任务中,努力把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2012年是本届政协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之年。县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已经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如何做好今年的政协工作,履行好职责,常委会工作报告已作了安排。下面我再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

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幸福的新,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虽然国际经济强烈动荡,地区冲突激烈,各种社会矛盾集中涌现,形势复杂多变,给我们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众多不利的因素。但应当看到,党的六中全会,特别是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我国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了积极的应对措施。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结合当前形势,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实施桥头堡战略的行动纲领。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了“七个坚定不移”的新举措。欣逢其时,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强化不进则退、慢进就是退的忧患意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与县委政府同心同向、同担责任,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立赶超之志、鼓奋进之气、创跨越之业,以更加有为的精神,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幸福的新而努力奋斗。

二、倾心尽智,履行好职能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政协十二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决定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常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和政协的两个报告进行认真、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顺利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奠定良好了基础。

去年是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取得新胜利的一年。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国内外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等历史机遇,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紧紧抓住工业化、城市化两篇大文章,推动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跨入了新阶段。

一年来,市政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在中共合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在围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服务跨越赶超,关注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把握两大主题,增进民主团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呈现出锐意进取、蓬勃繁荣的生动局面。

不久前召开的市委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我们描绘了今后五年合肥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处于两个五年规划交替之际,如何服务好新一轮发展大业,为合肥美好的明天再立新功,身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深感责任在肩,义不容辞!

“十二五”是合肥厚积薄发、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新的任务召唤我们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的征程。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舍我其谁的决心、勇往直前的魄力,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突破、真突破,在思维方式上有新转变、真转变,共同开创合肥更加美好未来。要服务大局谋发展。能识大局,方能谋划大事;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无旁贷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从大局的高度,从全局的视野,谋大势、议大事,集中力量就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履行职能,使政协在促进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要多措并举为民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始终坚持把重视民计民生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要凝心聚力促和谐。“天地之气,莫大于和”。我们要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着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和谐环境,促进共同目标下的大团结、大联合,始终如一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共同开创合肥更加美好未来!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协履职成效。新时期新阶段,赋予了人民政协新使命,需要我们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破解难题,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把创新作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履职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为推动合肥跨越赶超创造新的业绩。在指导思想上,要认真贯彻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工作,紧扣科学发展开展工作,把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政协工作的重要尺度。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要求,选择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摸清实情,探究对策,多做战略性、前瞻性的深层思考,多做针对性、操作性的系统性研究,多提高水平、有见地的计策建议,使政协所建之言见解独到、所献之策立意高远,与党政决策需啊贴得更紧,与广大人民群众贴得更实。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靠团结凝聚力量,靠民主促进和谐,靠智慧助推发展,为市委战略决策的实施,提供强大智力支持,为推动我市经济的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业绩。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政协履职制度。要着眼于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站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中共合肥市委领导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开展政治协商、强化民主监督、深入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在邀请党委政府负责人到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协与党委政府的协商程序,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郑重有序。总结开展民生工程大视察、提案督办评议活动、反映社情民意等实践经验,探索并制定一些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规范化制度,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实效。结合政协专委会、界别与党政对口部门工作联系的实际,建立政协专委会和界别与党政部门沟通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使参政议政工作更加扎实广泛。以重点调研为契机,强化两级政协的工作联动机制,以视察考察为纽带,巩固与上级政协与兄弟市政协的履职合作机制,把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整体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政协市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为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作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大家集中精力协商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确定了两个报告的报告人,对《市政协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大家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常委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这两个报告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充分吸纳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常委的共同努力下,六届市政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建言献策取得新成果。市党政领导对市政协提交的建议、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的批示比以往增多,对委员们反映和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市直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职能推出新举措。广大委员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参政议政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比如,今年我们先后采取在现场召开提案办理的答复会、实行反映社情民意专报制、建立以课题为纽带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专题调研机制等措施和作法,活跃了政协工作。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的工作有新起色。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政协主席联席会,加强了同各方面的联系,增进了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政协工作的活力。四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开好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和做好明年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做好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全体委员会议是市政协最重要的参政议政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认真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认真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搞好大会发言和对口协商,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事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市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界的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为民代言、为民立言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见解独到地出主意、献良策、当高参,才能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舍此别无他途。从现在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召开,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全会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摸清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每位常委都要精心准备提案或会议发言,努力做到参加会议胸有成竹、建言献策掷地有声,切实提高全会协商的质量。同时希望常委会的同志带头参加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带头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活动,带动全体委员开好全会,充分履行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8篇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政协市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为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作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大家集中精力协商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确定了两个报告的报告人,对《市政协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大家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常委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这两个报告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充分吸纳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常委的共同努力下,六届市政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建言献策取得新成果。市党政领导对市政协提交的建议、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的批示比以往增多,对委员们反映和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市直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职能推出新举措。广大委员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参政议政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比如,今年我们先后采取在现场召开提案办理的答复会、实行反映社情民意专报制、建立以课题为纽带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专题调研机制等措施和作法,活跃了政协工作。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的工作有新起色。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政协主席联席会,加强了同各方面的联系,增进了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政协工作的活力。四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开好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和做好明年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做好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全体委员会议是市政协最重要的参政议政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认真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认真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搞好大会发言和对口协商,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事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市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界的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为民代言、为民立言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见解独到地出主意、献良策、当高参,才能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舍此别无他途。从现在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召开,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全会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摸清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每位常委都要精心准备提案或会议发言,努力做到参加会议胸有成竹、建言献策掷地有声,切实提高全会协商的质量。同时希望常委会的同志带头参加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带头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活动,带动全体委员开好全会,充分履行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9篇

政协市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为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作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大家集中精力协商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确定了两个报告的报告人,对《市政协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大家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常委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这两个报告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充分吸纳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常委的共同努力下,六届市政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建言献策取得新成果。市党政领导对市政协提交的建议、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的批示比以往增多,对委员们反映和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市直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职能推出新举措。广大委员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参政议政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比如,今年我们先后采取在现场召开提案办理的答复会、实行反映社情民意专报制、建立以课题为纽带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专题调研机制等措施和作法,活跃了政协工作。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的工作有新起色。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政协主席联席会,加强了同各方面的联系,增进了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政协工作的活力。四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开好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和做好明年工作讲两点意见。版权所有

一是要认真做好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全体委员会议是市政协最重要的参政议政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认真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认真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搞好大会发言和对口协商,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事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市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界的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为民代言、为民立言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见解独到地出主意、献良策、当高参,才能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舍此别无他途。从现在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召开,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全会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摸清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每位常委都要精心准备提案或会议发言,努力做到参加会议胸有成竹、建言献策掷地有声,切实提高全会协商的质量。同时希望常委会的同志带头参加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带头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活动,带动全体委员开好全会,充分履行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0篇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1篇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

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2篇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国家公务人员始终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一年来,自己始终抓紧政治思想的学习和提高不放松,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再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同党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法纪,谦虚谨慎,克已奉公,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以默默无闻的奉献做好本职工作。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作为政协提案部门负责人,摆正自己位置,努力调动集体的力量,发挥团体作用。增强亲和力,提高和谐度,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对重大事情做到多商量,多通气,多向老领导、老同志请教,广泛征求吸纳合理化建议,力求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好。增强凝聚力,调动积极性,激发大家创先争优的信心和动力。在业务工作中,勇于革新,敢于承担,既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又与时俱进、严谨细致,同时深入实际,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检查督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3.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业务工作方面可谓“开门见三”。一是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统筹安排提案委全年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委员界别小组活动、联组视察活动,完成视察报告2篇。组织完成解决困难群众住房专题监督及政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政协党组会、常委会、主席会研究安排交办的工作。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二是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圆满完成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起草工作。精心组织完成了政协领导督办理重点提案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增收和土地总体规划2个调研和专题协商,高质量完成了调研报告2篇,为专题议政夯实了基础;三是创新工作效果显著:首次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通报和研究提案相关工作。首次组织完成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现场办理重点提案工作。首次在全会期间开展提案现场办理会。首次制定了区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试行办法》,首次以“三办”名义联合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认真做好区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3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六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七条 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企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应当有女性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表,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

第八条 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起六个月。

第九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二)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体协商职责。

第十条 本企业产生的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内参加集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限内利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受影响。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第十二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培训;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定额;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求企业与其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另一方在收到集体协商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给予书面答复,拒绝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项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劳动纠纷导致群体性停工、上访的;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的。

第十四条 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

第十五条 集体协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自双方同意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

(二)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三)搜集与本次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与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草拟集体协商议题的解决方案;

(七)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第十六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一方应当就议题的具体内容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协商双方可以就与协商议题相关的事项,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说明。

第十七条 上级工会组织应当指导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方与企业的集体协商活动。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九条 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章 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目的的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作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就集体协商的情况和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作出说明。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将讨论通过的情况书面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市或者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文本;

(二)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况;

(三)集体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情况的报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经集体协商,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工会组织,可以选派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下列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区域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区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九条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负责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条 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认可该集体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市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双方未提请协商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时,可以会同同级工会或者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与企业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调整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经协商代表本人提出,企业应当恢复其原工作岗位。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与本分支机构的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六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七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企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应当有女性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表,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

第八条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起六个月。

第九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二)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体协商职责。

第十条本企业产生的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内参加集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限内利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受影响。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第十二条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培训;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定额;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求企业与其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另一方在收到集体协商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给予书面答复,拒绝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项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劳动纠纷导致群体性停工、上访的;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的。

第十四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

第十五条集体协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自双方同意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

(二)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三)搜集与本次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与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草拟集体协商议题的解决方案;

(七)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第十六条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一方应当就议题的具体内容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协商双方可以就与协商议题相关的事项,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说明。

第十七条上级工会组织应当指导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方与企业的集体协商活动。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九条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章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目的的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作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就集体协商的情况和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作出说明。

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将讨论通过的情况书面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市或者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文本;

(二)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况;

(三)集体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情况的报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条企业与职工一方经集体协商,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工会组织,可以选派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下列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七条下列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本区域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区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第二十九条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负责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条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认可该集体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章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市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第三十二条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双方未提请协商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时,可以会同同级工会或者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与企业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调整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经协商代表本人提出,企业应当恢复其原工作岗位。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七章附则

协会任职履职报告范文第15篇

1、民主政治的加速发展激发委员主体意识的自我觉悟,委员履职的参与率不断提升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协委员作为政协的履职主体,在推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中,积极发声建言、献智出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影响力不断增强。这反过来激发了委员主体意识的自我觉悟,使广大委员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委员的重要性,体会到当好委员的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市政协为例,2012年以来,委员们极参与政协各类会议和活动达4717人次,人均参与10.8次,其中全会和常委会议到会率达88%以上;委员共提交提案728件,反映社情民意109件,参与民主监督活动508人次。随着委员参与率的提升,政协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委员的社会知名度和关注度也随之提高,这又促进委员尽心履职、主动作为。

2、政协作用的日益彰显推动委员主动履职的自我行为,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近年来,市政协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立足独特优势,不断创新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协委员作为政协组织活的“细胞”,是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委员强则政协强。随着对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围绕充分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市政协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搭建履职平台,健全管理服务机制,旨在把每位委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这就有力推进了委员主动履职的自我行动,积极性不断增强,自我要求不断提升,广泛活跃于各类协商、调研视察、为民办事等各个层面。2009年以来,市政协委员开展了375次民主监督活动,提交建议书186份;共有143名委员作客《政协话题》,共议热点难点,交锋真知灼见。在履职为民的实践中,委员们共联系帮扶企业205家、163个社区(村),并积极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捐资出力。特别是在“五水共治”中,全市两级委员踊跃参与,捐款3859.11万元,献计58条。委员占多数、委员唱主角已成为常态,委员的履职热情得到激发,履职自觉性不断增强。

3、各界群众的真切要求促进委员履职能力的自我提升,委员履职的实效性不断显现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全市政协委员由界别协商推荐产生,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人士,与本界别群众有着天然联系。随着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各界群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对发挥好政协的界别民意通道功能提出了新要求,也促进了作为界别代表的政协委员积极为本界别反映诉求、立论代言。市六届政协的五年中,委员以界别名义共提交发言材料196篇、集体提案286件,有效反映了界别诉求、维护了界别利益。2012年换届以来,在界别活动周、界别调研月、界别专题约谈会等活动中,委员们通过界别组进行视察调研、考察座谈、约谈协商,参与结对助学、走访慰问、服务下乡等,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发挥了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在主动服务各界群众,积极回应界别呼声的过程中,委员的界别意识得到了增强,履职能力得到了提升,履职实效性得到了体现。

1、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评价人民政协深深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在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建言献策,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人民政协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也必将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这就要求作为政协工作主体的委员,也作为界别代表人物和某种意义上公知人物,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的伟大实践中。同时,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要求,更多地参与并引领群众参与协商民主和社会治理,共同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

2、坚持围绕中心、履职为民

十报告明确要求通过政协组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要积极宣传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政协更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如何落实对政协的要求,发挥好政协的作用,关键在于委员。为此,就要求政协委员始终紧扣改革发展广泛协商,献计出力,始终以群众利益为重,围绕民生实际开展多层次协商,建言立论,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还要提高联系群众能

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多干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3、坚持实践传承、创新发展

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利,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希望委员珍惜荣誉,恪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这就要求政协委员紧跟时代步伐,围绕政协在新时期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创新履职,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深入实际摸真情,集合众智解难题,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还要“敢于讲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

虽然我市的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问题和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角色意识不强。由于政协委员产生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部分委员在进入政协队伍前,对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不了解,即使是成为政协委员后,对上述问题也不十分清楚,不知道政协委员这个角色有什么要求、怎么演好。二是责任意识不足。有部分委员更多的是考虑委员头衔给自己带来的荣誉和好处,或者更多地埋头于自己本职工作,而没有很好地意识到身为政协委员肩负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责任,缺乏应有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每当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社会活动相冲突时,往往首先放弃政协活动。三是履职使命感欠缺。有些委员认为政协权力有限、委员作用更有限,从而缺乏主人翁精神,不为所在界别的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行使应有的权利,不主动参加政协会议,参加活动也不发言,不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甚至还有会议不出席、活动不参加、提案不撰写的“三不委员”,发挥主体作用自然就无从谈起。

2、履职能力不平衡。一是个体差异明显。由于政协委员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和主体意识的差异,导致参政建言能力极不平衡。特别是基层政协,有的委员在本专业、行业领域是专家能手,但对于国计民生、社会问题则了解甚少,有能力但难作为;有的委员如企业老板,平时事务缠身,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界别群众很少,参加政协活动也不积极,所提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少数委员视野局限、境界不高,过多关注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为民代言建言较少。二是履职水平不足。部分委员社会活动能力较差,信息渠道狭窄,也不加强学习、深入调研,自身素质不能与时俱进适应履职需要,参政议政内容空泛,脱离实际,质量不高,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发挥。三是专业培训不够。政协面向委员的学习培训和能力提升也不够完善,较多注重对新任委员的培训,尚未建立面向全体委员的素质提升工程,同时在内容上以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文件、形势报告等为主,方法上以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为多,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载体平台不健全。一是载体平台不够丰富。政协主要通过组织开展会议、调研、视察、座谈、考察等活动,为委员履职创设载体搭建平台,但总体上面窄量小、形式单一。除全会外,大多数委员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机会不多,甚至很多是一年只履行3-4天的“年委员”。即使是专委会成员,除了参加专委会的活动外,其他履职平台也较少。委员独立开展履职的方式是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通过政协发表意见建议等,但由于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差异,不少委员每年能实现一件提案、一条社情民意、一次活动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二是服务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促进委员履职上,政协组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全会前委员为撰写提案需要开展调研,但如果缺少政协的有效支持,调研活动很难开展。还有,如何加强与委员、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如何在经费、时间以及物资上加强保障;如何有效引导和组织委员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发挥好主体作用等都还有待探索。三是履职成果转化不够有效。总体上看,行之有效的政协履职成果落实、反馈、监督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些部门对委员提出的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未能认真研究、办理和反馈,“重答复轻落实”仍较普遍,尤其是社情民意信息由于缺乏受理反馈机制,“有上文没下文”,甚至没有办理反馈,极大影响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4、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缺乏有效的委员进出机制。在委员产生上,目前主要是统战部负责推荐、政协负责管理,委员产生和管理脱节。同时由于缺少制度保障,推荐程序和方式不明确不规范,导致有些单位或界别把政协委员名额作为一种“奖励”、“待遇”来分配,重安排、轻素质,由此产生的委员也只注重委员“头衔”,缺乏发挥作用的主观能动性,甚至连自己是什么界别都不太清楚,更不可能为其所在界别代言。在委员退出上,同样机制缺乏,导致委员易进难出。一旦担任政协委员,只要不违法乱纪都会当满一届,与是否真正履行委员职责毫不相关,这种约束机制的欠缺,不利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二是缺乏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虽然市政协建立了委员履职管理方面的制度,以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管理制度缺乏政协章程等依据,具体到标准的设定把握较难;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上惩罚措施很难落实到位、奖励面窄量小,实质上还是无法全面有效地激发委员活力和履职动力。

5、履职氛围不浓厚。一是外部支持力度不够。政协活动如离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几乎寸步难行。一些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不够,支持政协履职力度不够,在主动开展政治协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提供知情参政条件等方面,还存有较大差距。部分委员所在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有关政协委员的权利,对委员履职所需的时间、经费等支持保障不够,特别是出现提案“自问自答”等情况后,委员甚至会被另眼相待,导致委员“不愿讲不想讲也不敢讲”。二是知情明政环节存在障碍。由于平时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多不畅,部分委员对政府工作和面上情况不够熟悉,难以提出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即使是委员上门调研走访,有些部门单位也不支持、不配合或不理会,打击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如,有委员反映在向部门索要相关数据时,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取得,须通过私人关系、非正规渠道才能获得。三是社会认同度不高。由于长期以来委员的话语权得不到有效发挥,在群众中影响力不够,社会各界对政协委员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少偏见,比如觉得政协就是个“政治花瓶”,认为委员政治地位、社会威信较低。无论是党政部门还是普通群众,要反映困难、解决问题也不会主动找政协,甚至新闻媒体对委员提出的正确但较为“出格”的言论都不敢报道。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不高,难以获得大众的理解支持,反过来又影响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一)强化主体意识,夯实委员履职基础

只有政协委员综合素质好、主体意识强、履职能力高,才能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这就需要把好委员入口,抓好委员教育,引导委员履职,全面激发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热情。

1、优化委员产生机制。选人是用人之基。把好委员入口关,从根本上强化委员的主体意识,是发挥其主体作用的基础。要以《政协章程》和2006年中央5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完善委员产生的程序和条件,优化遴选机制。一是把好委员入口关。要细化委员人选在政治思想、界别代表、履职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尤其要突出委员人选的责任感、参政意识和履职水平,坚持“无参政意愿的不推荐、无履职激情的不推荐、无工作能力的不推荐”,尽可能把代表性强、议

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从根本上消除“挂名委员”。二是创新委员推选机制。委员人选可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协商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界别差额推选,经过媒体公示监督,最终协商表决择优入选,真正变“要我当委员”为“我要当委员”。三是增加政协党组话语权。在委员推选过程中,政协党组应当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建立与组织、统战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委员推荐、协商、审核工作班子,增加政协在推荐人选、掌控标准、调控结构等方面的介入深度,特别是连任委员人选应由政协党组根据委员届内表现提名。2、强化委员主体意识。主体意识程度决定着作用发挥程度。要大力完善委员主体意识教育机制,一方面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举办理论学习班,组织和引导广大委员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正确的履职方向,为发挥主体作用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强化委员主体意识,时时处处强调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的观念,让委员认真处理好荣誉与责任的关系,明确只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才能真正体现政协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政协事业创新发展,以满腔的热情、饱满的激情、深厚的感情来立德、立功、立言。同时,树立参政议政典型,发挥榜样示范的带动作用。

3、加强委员履职引导。增强委员的主体意识,更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委员为中心,在履职实践上处处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充分调动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比如,征求全体委员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年度重点议题选题、政协机关工作等意见建议,让委员共同参与推选重点提案、评选优秀委员,一起谋划政协工作、参与政协活动、完成履职任务。坚持委员占多数原则,处处彰显委员主体地位。无论是在协商会议、监督工作、议政活动中,还是在调研视察、献智出力、履职为民中,始终确保委员为主体,让委员唱主角、挑大梁、出亮点。还要发挥好专委会、界别优势,通过建立临时委员小组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委员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

政协委员的整体素养、参政议政能力、服务群众水平等与其作用发挥有着密切联系,这就需要强化委员学习,注重能力培训,拓宽知情渠道,使委员的履职能力不断电、履职水平不掉线,从内到外始终能适应政协事业发展需要。

1、健全学习制度,做到委员“充电”有计划。要完善委员学习制度,制定届期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全体委员学习会、每位委员每年集中学习一次,真正实现委员学习有规划、素质提升有系统。在学习内容上,要强化政协理论学习,让委员真正了解掌握政协组织“是什么”、政协工作“干什么”、政协委员“怎么干”;要不断拓宽学习领域,特别要针对委员界别特色、岗位需要和职业特点等,组织开展专业性、特色性、针对性学习活动,通过系统学习,使委员真正成为社会各界的行家里手和专家学者。在学习形式上,通过专题学习、网络学习、赠阅报刊、寄送学习资料等形式,引导委员广泛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还要结合专委会、联络室、界别组等活动,通过座谈、论坛等形式开展专业知识交流探讨,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协商能力。

2、完善培训机制,做到委员“补给”不间断。要搭建委员培训平台,把委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紧紧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等平台,按照委员总数,分门别类、分批定期开展培训,确保每名委员届内都能集中轮训一次。培训形式和内容也要灵活多样,可通过经验交流、情况通报、现场报告、政协讲坛、案例解剖、专题调研分析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委员实践培训和理论指导,实现委员人格魅力、道德情操、修养风范、奉献精神、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真正形成政协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

3、拓宽信息渠道,做到委员“知情”无阻碍。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宽信息渠道,让委员广泛知情,做到明“上情”、知“市情”、晓“民情”。明“上情”,就是通过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使委员深入领会中共中央、上级政协全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知“市情”,就是坚持和完善市委市政府定期向政协常委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主席会议听取党政部门通报重点工作、政府政协联席会议、专委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迎新茶话会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制度,以及通过组织委员开展重大课题调研、会前视察、重点项目督查、提案督办、行风评议等活动,为委员知情参政提供条件;晓“民情”,就是让委员深入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络室、界别组等组织的各类亲民为民活动,倾听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声音,引导委员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反映民声,如当前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走亲连心”等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助推相关工作。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委员外出学习考察,了解“外情”,用“他山之石”来破解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丰富平台载体,搭建委员履职舞台

要让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必须探索创新委员能广泛参与的活动载体,搭建委员能发挥作用的履职舞台,推动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站前排、当主力、显作用。

1、创新协商议政平台。要推陈出新,创新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平台,如探索全会上即席发言、委员发言由界别来遴选,常委会议题协商以界别为主进行,专题协商邀请市民代表参与调研和协商。要殊途同归,紧紧依托专委会、界别组、联络室等多种渠道,实现委员作用的全面发挥。如健全专委会履职平台,所有委员都与相应专委会联系,通过专委会平台经常性地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调研、协商、考察等活动。再如发挥界别优势,完善经济发展研究会、社会发展研究会等界别组织,开展建言议政活动;完善界别活动机制,建立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每位委员联系一定数量界别群众,通过委员工作室、委员信箱、社情民意联络点等加强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群众合理诉求。还要加强专委会与界别组协作互动,联合调研视察,共同建言献策。

2、完善委员履职载体。调研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委员

履职尽责的主要载体,要完善机制,突出实效。建立调研视察机制,调研是委员履职基础,要经常组织委员围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问题、重大政策开展调研视察,并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对策建议更合民意、客观可行。完善提案工作机制,提出前,引导委员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广泛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提出时,倡导提案在界别内讨论交流,把委员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整体优势;交办后,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提案督办,推动提案落实见效,增强委员履职热情。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机制,完善征集、编报、反馈等环节,突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好直报点优势,推进委员及时把群众诉求、意见及突况反映给党委政府,确保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高效有序。3、拓宽服务民生渠道。要依托现有渠道打造特色品牌。依托界别组,组织委员开展“界别服务民生五个一”等类似活动,主动为群众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办实事好事,解决民生问题;依托联络室,组建“委员工作站”,组织委员进村入户,定期开展走访、接访、联系群众活动,促进委员接地气惠民生,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依托专委会,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创建委员医疗保健服务团、文化教育服务团等,组织委员开展送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委员下乡”活动,提供科普惠农、咨询义诊、法律顾问、文化下乡等服务。同时,还要号召委员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主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爱心奉献等,彰显委员为民形象。要利用新型媒体拓宽履职渠道。通过《__政协》刊物、“政协视窗”电视专栏、政协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为委员围绕民生热点、焦点问题发声亮相提供机会和平台。还要结合网络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网上论坛、网络议政、手机政协网等拓宽委员履职渠道;鼓励委员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强化与群众的实时沟通联系,使委员服务群众经常化、实效化。

(四)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委员履职动力

要注重用制度规范委员履职行为,强化联络联系,注重日常管理,健全履职考核,并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强化委员履职的“外动力”,激发委员履职的主动性。

1、完善委员联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委员联络体系,从机构入手、从制度落脚,全方位促进委员履职。在机构建设上,要进一步突出委员工作委员会的管理、服务委员职能,并使之成为提高委员履职能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促进委员认真履职、加强与部门协商沟通的重要机构。要加强镇(街道)委员联络室建设,使之成为委员服务区域发展、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在制度建设上,要加强政协组织同委员的联络联系,不断完善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完善政协领导走访委员、专委会联系界别等制度,进一步畅通联系委员、服务委员,听取委员真知灼见的渠道。同时要加强委员与界别、与群众的联络联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搭建联系服务平台,为委员发挥作用创设条件。

2、强化委员履职管理。继续在健全机制和制度上下功夫,制定《进一步发挥委员作用的意见》,从委员的学习、责任、履职等各方面入手,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委员日常管理,完善《关于委员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细化委员履职的各项内容,严格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纪律,强化委员组织观念,规范委员履职行为,让委员明确该干什么、要做什么。加强委员动态管理,要继续完善委员履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委员履职档案建设,跟踪掌握委员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监督督查、界别活动、为民服务以及撰写大会发言、提案、文史资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定期做好履职评估,及时向委员本人、所在单位、界别组以及组织、统战等部门进行通报。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强化委员履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述职考核机制、履职激励机制、惩戒退出机制,形成年度届末有考评、奖惩退出有依据,真正起到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探索委员述职考核机制,制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办法》,尝试政协常委在常委会上年度述职、委员在界别和专委会进行述职报告,总结全年履职表现,并可邀请相关界别群众参加测评打分。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委员履职情况考评,将考核结果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反馈给提名单位、委员单位以及组织、统战部门备案。健全委员履职激励机制,优化优秀调研成果、优秀提案、优秀委员、优秀民主监督员、优秀信息员等评选活动,并通过全体会议表彰、先进委员大会述职、履职经验报告会等方式,达到学习借鉴、鞭策后进的目的。健全委员惩戒退出机制,除按《政协章程》规定外,在考评基础上,对不称职的委员进行诫勉批评,甚至启动劝退程序,完善正常“请辞制”,打破委员“终届制”,及时淘汰责任感差、履职热情低的“挂名委员”、“名誉委员”,确保政协队伍充满生机活力。

(五)加强服务保障,优化委员履职环境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需要尊重和保护委员的各项民利,积极营造民主宽松的履职氛围,不断优化委员履职的外部环境,使委员能说敢说、想说爱说。

1、保障委员民利。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明确:“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利,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首先要保障委员的话语权。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委员的民利有4大类,涉及表决选举、发表意见、参加讨论、建议批评、检举揭发等诸多方面,究其实质就是委员话语权,即委员建言议政、监督批评的权利。这就要重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营造宽容的话语环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挠政协组织及委员行使权利,更不得打击报复;各类会议、活动尽可能多的让委员参与并能发表意见建议。其次要保障委员的知情权,不仅要拓宽渠道让委员知情明政,确保党政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协助委员了解相关情况,更要保障委员对参政议政成果采纳落实情况的知情权。要健全履职成果办理反馈机制,实行反馈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主办”原则,通过履职“回头看”、民主评议、现场测评等方式,重点推进委员提案、社情民意等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和及时反馈,让委员说了不白说、发声有回音。

2、营造积极履职氛围。不仅要创设条件让委员能说、敢说,更要营造氛围让委员想说、爱说。要搭建平台,让委员想说。主动邀请党政领导来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当面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重大会议中,搭建好党政主要领导与委员交流互动的平台。要融洽氛围,让委员愿说。积极营造和巩固求同存异、畅所欲言、海纳百川的协商文化,鼓励委员在政协会议和活动中发表个人见解,鼓励委员报实情、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让委员的意见受到充分尊重、委员的权利得到应有保护。支持各界别在政协会议上以本界别名义发表意见、表达诉求。要强化保障,让委员爱说。搭建服务平台,如依托书画联谊会等,增进委员以书画会友、联谊交流;建立企业家联谊会,让企业家委员互促合作、共谋发展。要切实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组织日常走访和节日慰问,并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到感情上贴近、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让委员有话爱跟政协说,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