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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全面创建,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原则,在局机关全面、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以“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和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为主要内容,推进卫生局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局学理论、学科学、学法律、学业务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开展,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贯彻落实。努力创建一个务实高效、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为人民的健康,为促进我市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彰显魅力,实现率先崛起多做贡献。

三、工作任务:

创建文明机关,必须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真抓实干,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一是继续开展“六好”班子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以良好的形象带动整个机关队伍建设。二是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三是进一步健全组织,充实和加强创建班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共挑重担。

2、增强服务意识,开展优质服务

一是切实改进办事作风,坚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四服务”方向。做到“三心”、“五不”,即“热心、耐心、细心”,“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不敷衍、不刁难”。主动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教育机关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倡导超前服务、主动服务、真诚服务、有效服务和整体服务。继续充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一是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民本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努力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效能型文明机关。二是加强求真务实的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落实局领导联系基层和机关各处室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听真话摸真情,密切联系群众,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三是把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与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全面推进机关的效能建设,推动和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4、强化思想教育,加强行风建设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科技知识,强化与时俱进的机关干部学习意识。继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两个条例》,开展“树四观”及“八荣八耻”教育,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养。二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群众中树立清廉勤政的机关干部新形象。三是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以“优质医疗、优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满意工程活动,努力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低廉、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

5、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优美环境

一是要求机关干部按照公务员管理要求,严格以公务员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点抓好机关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创造优美环境,局机关环境做到井然有序、管理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机关办公秩序严谨协调,办公设备性能良好,工作人员衣着整洁、言行文明。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热心“文明细胞”建设,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活动,把提高机关的文明程度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机结合。教育干部在机关做个好干部,在社区做个好居民。二是扎实开展卫生“三下乡”“卫生进社区”活动,成立社区健康教育宣讲团,定期进社区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宣传,着力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每年至少为社区办1-2件实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继续发挥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成员如下:

组长:陆永良,副组长:徐分才、魏明、潘人伟、吴康丽。

成员:林宝生、肖弘欣、嵇新凤、朱先宏、汤雪吟、赵龙泉、金新安、曹玉瑛、陈慧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慧敏,副主任朱培兰、俞连云。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全局员工学>,!

3、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党、政领导班子把创建文明机关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全面部署,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各处室、部门都要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做到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上存在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在当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发展中落实不够好,具体表现在:1.思想有误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有的单位只重视业务指标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看成软指标,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思想政治工作无激情,无信心。2.制度不落实。有的落实制度打折扣,搞变通,有的落实制度存在随意性,不按时,不及时;有的落实制度走形式,不求效果。3.责任不明确。有的只把思想政治工作视为上级或政工部门的事;有的虽然也建立了思想骨干队伍,但徒有虚名,作用得不到发挥。4.渠道不畅通。有的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只是个别部门、个别人唱“独角戏”,不善于发动职工参与,协助做工作,使开展思想工作之路越走越窄,实用性较差。笔者认为,当前必须―――

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功能。加强组织领导是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的关键,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提上位置,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常抓常议,分析单位形势时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个别人的思想转化情况作为分析的重点,把可能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议透;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具体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提高。一要强化观念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动态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思想、文化相互融合和碰撞,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渠道和对象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认识时代特征,跟上时代步伐,准确把握时代脉搏,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转变思想观念,克服那些带有“左”的色彩的做法,增强创新意识,力求打好主动仗,使思想政治工作在改革创新中提高,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作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二要注重机制创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应当自觉地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政工干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机构和制度,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职能进行层层分解,渗透到重大决策中,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一套量化考核办法和比较完善的考评机制,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参与性,使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运行态势。三要力求方法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众传媒日趋现代化,社会间的相互联系也更加快捷,日益密切,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现代化传播媒介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做一些创造性的有益尝试,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具说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卫计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召开由各基层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作风整顿动员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向干部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组织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作风整顿工作有力开展。

二、围绕整顿重点,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深入学习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学习教育方式,重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主题讨论,激发工作热情,转变思维守旧、安于现状、消极畏难“三种思想”,形成更新观念、奋发作为、勇于争先“三个意识”,切实提高干部参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围绕旅游提升服务。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山马、山地自行车赛安全救援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深化旅游志愿者服务,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蛇洞山景区提供志愿者服务,9月份在北疆交通岗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培训业务提升本领。每个月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一次;围绕培养专业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四是运用法治提升素养。开展新《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测试2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将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纳入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工作责任机制,逐步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构建治理“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方面的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制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落实出院病人回访等制度,每名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对部分出院患者进行回访,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深入推进“五零”承诺服务工作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区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推动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疗救治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卫生保健水平和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中发13号、发24号文件精神,以“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为核心,以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为目标,求真务实,综合平衡,稳步实施,促进发展,努力做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全区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二是有利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健康水平;四是有利于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三、组织领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人社、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上划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营、社会保障机制等情况在原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澄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按照编内和编外、专业和非专业等进行分类并造册登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有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

(二)宣传发动

利用灵活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中央、省、市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明确权利和义务,提高全区上下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管理工作同步进行,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上划管理工作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逐一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凡经人社、编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全部划归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二)区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清产核资,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给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后,乡镇(办)要继续履行政府公共卫生职责,负责制定本辖区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和措施,加大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债权、债务继续由该单位承担,并通过综合改革,调整资本构成,尽快解决不良债权、债务问题。

六、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及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积极实施,确保落实。

(二)强化责任,明确职责

1、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实施方案,摸底统计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资产情况,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划管理后,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力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我区医改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按上级有关医改要求制定我区财政补偿机制,并按照受益人口制定区乡(镇办)两级财政分担方案。

3、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区编办、区财政局按上级有关医改要求制定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4、区审计局负责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产核资中,做好审计工作。

5、各乡镇(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资金的摸底统计工作。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今天我们召开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我县过去的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布暑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兑现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2009年计划生育责任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手段,狠抓源头性问题,扣紧基础环节,突出重点部位,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圆满完成人口计划,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4年,我县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县计划出生1280人,实际出生1006,完成人口出生计划的78.6%;人口出生率为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计划生育率为99.5%;综合性别比为99.6;二孩性别比为114.3。全县人口出生继续保持较低的生育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3、新型生育文化有了新发展

结合《条例》贯彻执行,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做为大事来抓。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达85%以上,固定性标语每村5条以上。加大了电教设备宣传力度,增加计划生育教育光盘数量,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创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县活动。各乡镇街都有示范村社县,建立了图文并貌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开展了新型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广大群众自编自演自导,寓教于乐,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了新提高

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把优质服务作为牵动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情”监测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保证上站两次,上站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乡镇服务所做好记录,保证每季度监测一次。把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和开展计生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监测过程中既治病又防病。对育龄妇女主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预防生殖道感染知识。坚持术后随访“三沟通”制度,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高。改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偏见,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了优质服务。

5、“双优”工作不断深化

2004年,全县创建优质服务合格村、合格委工作得到了深化。优质服务合格村达到80%,优质服务合格委达到80%。全面实行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在继续深入开展“双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创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活动。城市计生药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争创省甲级药具站,县投入16500元扩建了库房,购置了冰箱、空调等设备。保证了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和准确无误,最大限度满足基层育龄群众的需求。

6、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变化

全县乡镇、街全部实现宽带上网,省统一开发的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继续开展村活动室、服务室、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村协会小组、中心户等达标创建活动。将后进转化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如:沙锅屯乡后进转化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又投入近6000元制作了很有品位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并且率先在全县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去年,县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年初,对各乡镇、街计生干部、各村社县计生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再次深入到各乡镇对村计生主任、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到村社县、中心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有效地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和中心户长的素质,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7、依法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

04年,强化了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把“一法三规”纳入了“四五”普法之中,对乡、村计生干部及中心户长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按照市计生部门要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修改完毕。全县已有85%的村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城县组织开展了社县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有80%的社县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县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实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例,其中法院已执行8例。有效地教育了非法生育者,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2004年卫生工作的回顾

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一批,弱化一批,转化一批”的指导思想,从2000年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行了改革,改变乡镇卫生院由全民、集体经营模式。目前,暖池塘镇、缸窑岭镇卫生院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暖池塘镇卫生院与兴城164医院联合经营,并聘用外院高资医生搞医疗,通过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两家卫生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黄土坎乡和沙锅屯乡卫生院按照农村卫生改革工作要求进行逐步弱化,保留了乡镇防保站职能,确保了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的建设成果。去年全面巩固农村初保成果基础上,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建设和管理,使原有的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40%村卫生室达到甲级,98%村卫生室达标。为对新审批村卫生室一律按甲级标准建设。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去年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与测试,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员达455人次,培训率达95%。测试卫生法规一次,参加人员400余人次,及格率98%;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学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2004年共有30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使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三是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中,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板报、书画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保健常识,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防治各类传染病知识小册子5000册,宣传单20000张,挂图50套,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了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04年,我们注重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中小

超市、卖店的执法检查,对校内和周边的食品卫生实行办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针对《辽沈晚报》报道缸窑岭镇陈仗子卫生所“非法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陈仗子村卫生所违法、抗法行为进行严惩,没收其违法药品和器械,取缔其行医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警示了全县各卫生院、个体诊所要依法行医和规范经营,使医疗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真正做到亲自亲为。二是有些基层单位人口观念淡薄,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不及时,有时存在着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现象;三是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计划外出生、瞒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存在漏洞,农村群众生育观陈旧,仍有诊所在暗中利用“B超”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五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缺乏协调,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六是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乡镇卫生院缺少懂业务、懂技术的管理人员,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上述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总体目标,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快农村计生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与卫生环境。

一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今年我县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管理,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和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暴光制度、集中整治专项严打制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过程管理,做好跟踪随访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二胎指标两年有效制度,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抓实抓好。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扶助政,要抓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纳入本地县总体改革工作之中,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革工作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年内改革面要达到100%;在城市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改革,年内要达到100%;要巩固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规范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三室、一所、一校、一户、一组”的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统计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后进乡村转化工作,实行限期转化,年内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继续推广和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指导,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3、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努力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增加科技知识含量,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工作。今年,我县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和优质服务合格委”达标活动。要加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要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十一五”发展规划。年内,要有20%的技术服务站所建成市级示范站所。要积极探索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干部培训“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模式。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在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向结婚当事人和产妇免费提供“三送”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资料、送药具、送连心卡服务。要严格依法管理,作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人员合格证的校验工作。

4、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坚持依法行政,重点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兑现问题。积极争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足额预算2009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按照省税费改革对计划生育需求项目和补助标准,做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指标的完成。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样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

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宣传教育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开办好专题专栏节目。搭建多元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平台,在城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楼院创建活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充分扩大新型生育文化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为国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9.25”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中心户创建20周年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推广新型生育文化成果,充分扩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影响。

二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县卫生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巩固农村卫生工作成果,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解决好偏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为建立起农民群众群体抗大病屏障做好舆论准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医疗卫生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今年应该着手做好开展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第二,要选择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乡镇村。新型农村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因此要选择经济状况好,卫生基础坚实的村作为试点村拟在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第三,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解决治病难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进行职能定位。根据《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深化乡镇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加强一批、调整一批、转变一批”的改革发展思路,对4个乡镇的卫生院医疗布局进行调整和职能重新定位,依据职能整合卫生资源。缸窑岭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暖池塘镇卫生院为偏远卫生院;

沙锅屯乡和黄土坎乡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新设置的九龙街道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改革农村卫生院由管理体制,逐步履行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2、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做好城市卫生工作

一是探索卫生资源的整合。目前,**矿务局正面临着破产改制,企业所属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的机遇,县卫生、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充分做好接收和重新整合地方与企业医院卫生资源的心理准备,要制定出科学的有操做性的接收方案,合理引导各分矿医院向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方面转化,充分利用好矿属医院的卫生医疗救护职能。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能。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是上帝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赖;二是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价格清单制和医疗服务公示制,用合理的医疗费用取信于患者。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房建设,不断完善职能。传染病房已于去年底竣工,应该说,传染病房的建设为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整体防治能力奠定了基础。今年要利用好剩余资金,配置必须的设备,建设好化验室,装备好病房,添置必须的防护设施;二是加强防病队伍建设,要把传染病房各科室人员调配好,全面提高各种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

强化基础免疫工作管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县的基础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有效接种覆盖率。同时,要做好冷链运转工作,冷链运转工作很重要,要按各种疫苗所要求存放的温度,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全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计划免疫队伍的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计划免疫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艾滋病、“非典”、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虽然我县尚未发现艾滋病病人,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要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从心理上筑起预防艾滋病防线。要抓住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开展灭鼠工作,努力降低鼠密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率。目前我县通过开展集中灭鼠和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出了出血热发病率,但我县个别村的发病率在全省还是很高的,各级党、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将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流行性出血热要控制在3/10万以下。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今天我们召开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我县过去的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布暑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兑现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2009年计划生育责任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手段,狠抓源头性问题,扣紧基础环节,突出重点部位,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圆满完成人口计划,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4年,我县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县计划出生1280人,实际出生1006,完成人口出生计划的78.6%;人口出生率为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计划生育率为99.5%;综合性别比为99.6;二孩性别比为114.3。全县人口出生继续保持较低的生育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3、新型生育文化有了新发展

结合《条例》贯彻执行,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做为大事来抓。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达85%以上,固定性标语每村5条以上。加大了电教设备宣传力度,增加计划生育教育光盘数量,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创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县活动。各乡镇街都有示范村社县,建立了图文并貌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开展了新型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广大群众自编自演自导,寓教于乐,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了新提高

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把优质服务作为牵动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情”监测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保证上站两次,上站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乡镇服务所做好记录,保证每季度监测一次。把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和开展计生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监测过程中既治病又防病。对育龄妇女主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预防生殖道感染知识。坚持术后随访“三沟通”制度,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高。改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偏见,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了优质服务。

5、“双优”工作不断深化

2004年,全县创建优质服务合格村、合格委工作得到了深化。优质服务合格村达到80%,优质服务合格委达到80%。全面实行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在继续深入开展“双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创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活动。城市计生药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争创省甲级药具站,县投入16500元扩建了库房,购置了冰箱、空调等设备。保证了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和准确无误,最大限度满足基层育龄群众的需求。

6、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变化

全县乡镇、街全部实现宽带上网,省统一开发的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继续开展村活动室、服务室、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村协会小组、中心户等达标创建活动。将后进转化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如:沙锅屯乡后进转化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又投入近6000元制作了很有品位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并且率先在全县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去年,县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年初,对各乡镇、街计生干部、各村社县计生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再次深入到各乡镇对村计生主任、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到村社县、中心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有效地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和中心户长的素质,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7、依法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

04年,强化了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把“一法三规”纳入了“四五”普法之中,对乡、村计生干部及中心户长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按照市计生部门要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修改完毕。全县已有85%的村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城县组织开展了社县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有80%的社县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县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实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例,其中法院已执行8例。有效地教育了非法生育者,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2004年卫生工作的回顾

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一批,弱化一批,转化一批”的指导思想,从2000年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行了改革,改变乡镇卫生院由全民、集体经营模式。目前,暖池塘镇、缸窑岭镇卫生院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暖池塘镇卫生院与兴城164医院联合经营,并聘用外院高资医生搞医疗,通过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两家卫生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黄土坎乡和沙锅屯乡卫生院按照农村卫生改革工作要求进行逐步弱化,保留了乡镇防保站职能,确保了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的建设成果。去年全面巩固农村初保成果基础上,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建设和管理,使原有的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40%村卫生室达到甲级,98%村卫生室达标。为对新审批村卫生室一律按甲级标准建设。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去年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与测试,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员达455人次,培训率达95%。测试卫生法规一次,参加人员400余人次,及格率98%;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学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2004年共有30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使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三是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中,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板报、书画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保健常识,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防治各类传染病知识小册子5000册,宣传单20000张,挂图50套,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了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04年,我们注重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中小

超市、卖店的执法检查,对校内和周边的食品卫生实行办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针对《辽沈晚报》报道缸窑岭镇陈仗子卫生所“非法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陈仗子村卫生所违法、抗法行为进行严惩,没收其违法药品和器械,取缔其行医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警示了全县各卫生院、个体诊所要依法行医和规范经营,使医疗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真正做到亲自亲为。二是有些基层单位人口观念淡薄,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不及时,有时存在着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现象;三是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计划外出生、瞒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存在漏洞,农村群众生育观陈旧,仍有诊所在暗中利用“B超”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五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缺乏协调,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六是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乡镇卫生院缺少懂业务、懂技术的管理人员,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上述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总体目标,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快农村计生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与卫生环境。

一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今年我县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管理,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和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暴光制度、集中整治专项严打制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过程管理,做好跟踪随访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二胎指标两年有效制度,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抓实抓好。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扶助政,要抓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纳入本地县总体改革工作之中,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革工作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年内改革面要达到100%;在城市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改革,年内要达到100%;要巩固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规范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三室、一所、一校、一户、一组”的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统计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后进乡村转化工作,实行限期转化,年内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继续推广和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指导,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3、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努力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增加科技知识含量,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工作。今年,我县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和优质服务合格委”达标活动。要加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要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十一五”发展规划。年内,要有20%的技术服务站所建成市级示范站所。要积极探索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干部培训“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模式。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在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向结婚当事人和产妇免费提供“三送”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资料、送药具、送连心卡服务。要严格依法管理,作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人员合格证的校验工作。

4、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坚持依法行政,重点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兑现问题。积极争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足额预算2009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按照省税费改革对计划生育需求项目和补助标准,做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指标的完成。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样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

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宣传教育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开办好专题专栏节目。搭建多元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平台,在城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楼院创建活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充分扩大新型生育文化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为国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9.25”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中心户创建20周年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推广新型生育文化成果,充分扩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影响。

二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县卫生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巩固农村卫生工作成果,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解决好偏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为建立起农民群众群体抗大病屏障做好舆论准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医疗卫生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今年应该着手做好开展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第二,要选择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乡镇村。新型农村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因此要选择经济状况好,卫生基础坚实的村作为试点村拟在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第三,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解决治病难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进行职能定位。根据《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深化乡镇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加强一批、调整一批、转变一批”的改革发展思路,对4个乡镇的卫生院医疗布局进行调整和职能重新定位,依据职能整合卫生资源。缸窑岭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暖池塘镇卫生院为偏远卫生院;

沙锅屯乡和黄土坎乡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新设置的九龙街道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改革农村卫生院由管理体制,逐步履行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2、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做好城市卫生工作

一是探索卫生资源的整合。目前,**矿务局正面临着破产改制,企业所属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的机遇,县卫生、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充分做好接收和重新整合地方与企业医院卫生资源的心理准备,要制定出科学的有操做性的接收方案,合理引导各分矿医院向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方面转化,充分利用好矿属医院的卫生医疗救护职能。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能。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是上帝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赖;二是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价格清单制和医疗服务公示制,用合理的医疗费用取信于患者。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房建设,不断完善职能。传染病房已于去年底竣工,应该说,传染病房的建设为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整体防治能力奠定了基础。今年要利用好剩余资金,配置必须的设备,建设好化验室,装备好病房,添置必须的防护设施;二是加强防病队伍建设,要把传染病房各科室人员调配好,全面提高各种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

强化基础免疫工作管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县的基础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有效接种覆盖率。同时,要做好冷链运转工作,冷链运转工作很重要,要按各种疫苗所要求存放的温度,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全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计划免疫队伍的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计划免疫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艾滋病、“非典”、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虽然我县尚未发现艾滋病病人,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要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从心理上筑起预防艾滋病防线。要抓住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开展灭鼠工作,努力降低鼠密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率。目前我县通过开展集中灭鼠和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出了出血热发病率,但我县个别村的发病率在全省还是很高的,各级党、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将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流行性出血热要控制在3/10万以下。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这是在保证“十五”计划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着重大意义。刚才,      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总结,对2005年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兑现了2004年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     代表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希望各单位回去以后要认真传达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出现短缺,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高增长的人口数量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之间的反差,要真正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控制好人口增长。对于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区而言,煤炭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收入源泉,我区的煤碳资源开采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大部分地区的资源已濒临枯竭。据统计,**区每年地方煤碳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这对增加地区财政收入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口失控,加之资源状况日趋低迷,势必会出现人口过高问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与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全区经济振兴与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三)加大计生卫生经费投入。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计划生育卫生投入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投入体制改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保证专款专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要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的力度,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倾斜,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比例。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这是在保证“十五”计划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着重大意义。刚才,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总结,对2005年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兑现了2004年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代表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希望各单位回去以后要认真传达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出现短缺,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高增长的人口数量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之间的反差,要真正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控制好人口增长。对于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区而言,煤炭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收入源泉,我区的煤碳资源开采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大部分地区的资源已濒临枯竭。据统计,**区每年地方煤碳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这对增加地区财政收入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口失控,加之资源状况日趋低迷,势必会出现人口过高问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与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全区经济振兴与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三)加大计生卫生经费投入。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计划生育卫生投入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投入体制改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保证专款专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要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的力度,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倾斜,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比例。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这是在保证“十五”计划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着重大意义。刚才,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总结,对2005年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兑现了2004年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代表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希望各单位回去以后要认真传达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三)加大计生卫生经费投入。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计划生育卫生投入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投入体制改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保证专款专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要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的力度,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倾斜,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比例。

(四)探索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要把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实利益统一起来,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一定要从群众需求、部门职能和实际出发,下大力气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对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上学、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要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共建平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就倾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实现幸福,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动力。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全州“两会”刚刚胜利闭幕,州政府紧接着召开这次全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刚才,元波和亚琴同志分别作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周全,安排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我完全赞同。希望与会同志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立足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

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是造福人民的事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过去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卫生和计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求真务实,攻难克艰,全州卫生和计生事业继续实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全州年度人口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地区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目标,注重统筹协调,坚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降低人口出生率,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控制在9‰以内的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增强。在应对乌兰、天峻、都兰县洪水灾害,大柴旦地区地震、4.10交通事故、防控手足口病、救治“问题奶粉”婴幼儿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卫生行政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显著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三是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卫生系统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病专防”战略,始终把强化重大疾病干预措施摆在提高群众健康指数的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专防策略,重点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四是人口计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以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继续把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首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财政投入加大,二零零八年我州人均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超过全省20元人均标准达到27元。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提高筹资水平、增加家庭账户基金、提高补偿比例,加大优惠对象补偿力度等十项措施,使此项惠民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务院关于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翻番的目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政府主导,项目拉动,多元筹资,德令哈、格尔木两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牧区“一村一室一医”目标实现和193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有力带动了全州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六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两项制度和各种奖励扶助政策、优惠政策得到全面执行,《海西州关于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定》惠及更多家庭。自二零零八年起,州、县两级财政投入奖励资金800余万元,重点惠及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和城镇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进一步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以上成绩的取得,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为我州卫生和计生事业作出努力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全州卫生和计生战线的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把握全局、抓住机遇,进一步促进卫生和计生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形势看,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转折点,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具体来讲:一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深入持久地把农村卫生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上来,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力度、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和完善卫生支农政策,促进健康公平。这些政策的施行也将有利于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更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二是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藏区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最直接、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卫生和计生工作将大有可为。三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见效的政策措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措施作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把加大包括卫生事业发展的社会事业投入作为重要的拉动内需引擎,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中央、省、州财政对卫生和计生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四是为提高将要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国务院提出了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卫生部制定了实施措施,省有关部门也将拿出更加符合青海实际的具体办法,计划用三年时间初步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民群众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五是随着我州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我们也有能力加大对“三农”和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卫生和计生服务能力。

多种机遇汇集而来,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状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全局,立足卫生和计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规划,更加自觉地把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布局,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从最薄弱、最困难方面入手,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着眼,积极谋划项目,形成跑项目、争项目、干项目的浓厚氛围。依托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和公共卫生工作,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攻难克艰,着力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零零九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州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不断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卫生工作,着重要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促进健康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及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经费需要。扩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继续落实专病专防策略,扩大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监测范围,加大干预力度,推进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指数。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下大力气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诊疗设备和实用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州医院为龙头、县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四级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卫生下乡、卫生帮扶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继续加强社区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社区家庭责任医生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人性、综合、连续。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加强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和基金运行监管,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在民族医药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推进民族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三名”建设,深入开展“三进”活动,不断增加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首先,牢固树立生命无价、病人至上的理念,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以良好的态度、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将诚信医院、平安医院

建设落到实处。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努力降低医疗差错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第二,严格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目前,各级医疗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计成本、大手大脚的现象,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极不相符。医疗单位要建立起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管,杜绝浪费,加强节约型医院建设,将政府的各项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用在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条件和服务质量上。第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目前,我州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健康在内的老百姓生活成本仍然较高,许多群众承受能力十分有限。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务必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施治,尽最大努力以合理的价格实施诊疗,坚决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千方百计减轻患者负担,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降低或取消药品加成,各级医疗单位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第四,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是卫生行业建设的重点,各级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始终把病人当亲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医患和谐,构建和谐卫生。四是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州现有人才队伍结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尤其是缺乏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地区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增加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富有成效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学科骨干、地方名医等的培养。五是深入调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种问题。国家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省卫生厅正在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试点地区。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立足州情、突出海西特色,认真研讨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卫生体制改革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之即符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又符合州情民意。

人口计生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当前人口形势和政策环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结合中心工作,将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行为模式传播给社会公众,把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真正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二是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要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三是健全服务网络体系。落实好7个乡镇中心服务站建设项目,各地区要把实施好项目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同时,推广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覆盖面。把少生优生作为民生工程之源,大力推进知情选择。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三查”覆盖率。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始终是计划生育管理的难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努力形成部门配合、城乡联手、区域合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管理体制,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五是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切实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完善定期分析调研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对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员、职责、资金”三到位。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合力。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认真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深入研究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全面总结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任务,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规划编制工作在政府主导下进行,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成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的过程,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二)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统筹卫生计生事业的各个方面,保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又要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集中研究一些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卫生计生发展全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

(三)因地制宜和相互协调相结合。规划编制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亮点,彰显个性,又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规划衔接,使各层次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形成合力。

(四)宏观规划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规划编制既要注重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宏观战略把握,又要在规划目标、具体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尽量详实具体,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相结合。规划编制的整个过程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内容中自始至终体现改革创新,体现“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要求,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客观基础和现实支撑,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展规划三个层级构成。

(一)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配合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总体规划统领下,编制15个专项规划,由相关股室承担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局医改办负责);

2.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局政策法规与人事股负责);

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项规划(局公共卫生股负责);

4.爱国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局爱卫办负责);

5.卫生应急工作专项规划(局应急办负责);

6.医疗机构设置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7.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8.妇幼健康服务专项规划(局公共卫生股负责);

9.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10.中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11.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2.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3.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4.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5.卫生计生重点项目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专项规划(局规划财务股负责)。

(三)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由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编制。

四、工作安排

(一)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根据县政府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我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与省、州、县同步进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月)。由县卫生计生局印发《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和机构,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规划总体思路。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准备、基本框架形成阶段(2015年1月-2015年8月)。围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规划中的重要指标、重大行动、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及政策措施,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

第三阶段:正式规划形成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2月)。完成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汇报和提交审议等工作,做好单位规划、专题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最终形成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安排。由局相关股室牵头编制,报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2015年1月上旬前,相关股室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前期研究。二是2015年1月-3月,相关股室完成各重点专项规划初稿,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就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局“十三五”规划中。三是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股室广泛征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做好与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衔接,按照程序报报县卫生计生局审定。

(三)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的工作安排。由各县级卫生计生有关单位根据州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由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行组织编制,报县卫生计生局审定备案。

(四)专题规划和部门规划前期调研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的专题规划和单位部门规划各项课题,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形成专题规划和单位部门规划调研材料,并于2015年1月22日前报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材料内容包括:十二五期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十二五期间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期间相关工作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等。

五、工作措施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系统性、创造性、开拓性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刘廷成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康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协调、督导、培训和日常事务工作。局机关和各卫生计生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强调查研究。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影响卫生计生工作的形势研究、对当前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把问题分析透彻,把解决思路梳理清楚,确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提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政策措施。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安排,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工作整体部署,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切实加强以县级“三院一所两中心”(县级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120指挥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夯实卫生事业发展基础。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规划思路,发挥好“规划先行”的作用

一是做好总体规划。2008年,河南省编制了《河南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08―2012年)》和《农村医疗卫生建设“五年百亿”工程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地方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计划用5年时间,筹集资金百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县级“三院一所两中心”建设,完成6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48064个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建设。河南省把优先发展县级医院作为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分步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倍增计划,在逐步改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带动高素质人才倍增和服务能力倍增,逐步缩小县级医院与城市医院的差距,让群众不出县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的就医条件。在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中,着力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强化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卫生中心功能。加强省财政专项投入,引导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全面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建设升级成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三是探索资源整合。2011年以来,河南省针对目前县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起步晚、基础差、职能单一、规模较小的现状,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投资、集合功能构建”的工作思路,要求县级政府做好整体规划和设计,统筹推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20急救指挥机构、综合卫生信息平台和新农合经办服务机构整合布局、合并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管理,避免重复规划、重复征地、重复建设和用地低效的问题,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创新服务思路,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破资金“瓶颈”。河南省已连续数年对中央投资卫生项目省财政按不低于地方配套部分的30%予以支持,其余地方配套部分由各省辖市政府通过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等渠道解决。同时,结合省政府每年向社会承诺的“十项民生工程”,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安排一批中央资金未覆盖、点多、面广、量小的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有效完善服务网络。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二是抓协调配合。省发改委将中央卫生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稽查项目计划,加强监管,在立项核准、用地审批、税费减免、招投标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卫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开辟 “绿色通道”,做到四大班子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宽松的施工环境。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市、县发改委、卫生局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机制。确保对项目建设高起点谋划、高水平管理、深层次服务,把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以及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服务、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市级部门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口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生殖保健、保障经费投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职责。

第十一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人口有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时,应当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职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通过村民和居民自治规范,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责任制。

第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第十七条 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宣传教育、药具管理和技术服务等机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免费避孕药具供应、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填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汇总并逐级上报。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前款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二条 收养子女不得违背有关收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核实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公示两个工作日,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和公示材料报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和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对涉嫌违法生育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以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 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工作时间。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根据手术单位建议,给予其配偶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第二十九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收养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注销并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残疾儿童者除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被注销的,应当从注销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违反规定生育、收养子女的,应当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制度,普及相关科学知识。

第三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的宣传教育和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人员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十五条 实行围产期保健和出生缺陷筛查监测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夫妻一方经医学鉴定患有不宜生育疾病的,应当在医师指导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医疗、保健机构对产前诊断其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严重缺陷的孕妇,应当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建议。

第六章 胎儿性别选择限制

第三十六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十七条 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

(一)取得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行政许可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二)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技术标准。

第三十八条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诊断作出。确需终止妊娠的,经实施机构审核同意后实施手术。鉴定及手术结果应当通报被鉴定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九条 施行非选择性别需要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妊娠十四周以上,下同)手术的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

(一)依法取得从事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行政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二)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技术标准。

第四十条 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的妇女,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不批准再生育。已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由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回。

第四十一条 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的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第四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机构备案登记、超声波妊娠检查诊断登记、人工终止妊娠登记、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婴儿出生以及死亡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并定期将登记情况上报主管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按照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依照第一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照违法生育子女的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第四十四条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入水平分别征收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是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四十六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是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机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的机构、个人或者药品零售企业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销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上述规定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和执业许可证;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等技术手段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有过错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假证明或者注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注销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阻碍、干涉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或者协助、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规定生育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四条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和义务的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约定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事,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六)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员,发给再生育服务证的;

(七)拒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的。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机关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计生工作

全县总人口81,680人,流动人口19,349人,出生人口347人,人口出生率4.25‰,自然增长率0.70‰,计划生育率99.76%,出生婴儿性别比100:123.9。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党政领导亲自参加,并与5个乡镇、27个县直主管局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企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了调研。开展全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工作,清理出租房户2263户,与出租房屋户签订计划生育协管合同2263份。免费办理《婚育证明》1532个。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服务活动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服务活动月”的活动方案》。

2.加强阵地建设,设计宣传载体,提高计生宣传质量。

设计包装了县电视台计生专题栏目,在客运船只设立计划生育固定宣传阵地,印制6万余份计生宣传品,举办了文艺晚会、军民计生板报展和手抄报展,健康家庭才艺比赛等。启动“走近贫困女孩行动”,实施了“关爱女孩”创新项目。与贫困家庭、贫困女孩结成帮扶对子32个,捐款1万余元。

3.建立海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出台了《关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非农业无工作已婚育龄人员实施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关于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两项政策,建立了海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完成了全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同时还完成了2006年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81名扶助对象的年度审查工作。

4.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

继续推进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县、乡镇为全县使用药具14598人提供了服务,其中流动人口2378人。药具发放率达100%,发放“三送”物品269份。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对已婚育龄妇女共检测15627人,免费46881元。四术349人,免费29273元。

5.加强乡镇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基础统计质量和水平。

督促各乡镇为30个村(社区)的计生专干配备了专用微机。县、乡镇、村(社区)对2004年以来统计质量进行自查。

6.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深入开展“计生协拓展年”活动和艾滋病项目工作。

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与流动人口签订“诚信计生”诚信承诺书6000份。完成了中国计生协“在渔民中普及性病和艾滋病知识,提高安全套使用”项目终期评估工作。

7.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保证计生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争取各乡镇政府对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村、中心户增加12名计生部,提高计生干部工资待遇。

8.认真做好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培训,提高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人员素质。年初,组织局机关全体和县技术服务站有关人员及各乡镇助理、专干参加了市计生委举办的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计生助理和专干进行有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各种表格的填报及电子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对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计算机操作知识进行手把手的培训。半年来共为5363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服务,为15627名育龄妇女做孕环情检测,检查各种妇科疾病1516例,发病率为9.7%。

(二)卫生工作

1.突出县乡医院改革,卫生服务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深化县乡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局200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县乡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不但涉及到我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对县乡医院近几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了县乡医院院长、部分专业技术骨干的意见,并在县事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是积极抓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针对04年事改后县乡医院出现的问题,结合部门会议、与专业技术骨干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保证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和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强抓院内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人员职责,为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我局在以往对县乡医院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综合考核细则,使综合考评工作更趋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

2.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按计划实施。

今年是全面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建设任务较为繁重的一年,为确保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市县推进计划,全面实施项目建设。一是乡镇卫生院项目已进入后期工程建设阶段;二是县妇幼保健所办公楼项目市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可以保证年内投入使用;三是县结核防治中心项目现进入积极研究论证等前期工作;四是诊疗设备配套工作已全部按市局要求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并保持与市局的经常性沟通,待市财政部门完成集中采购后,即可按计划调配;五是城市医生下乡工作已正式启动,上半年,三名市级三甲医院的主治医师已到我县县乡医院开展帮扶服务。:

3.强化医院管理,医疗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今年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加强年,按市局的整体部署,我局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核心内容,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医院管理评价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年”评价工作。建立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促进了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6月份,我局对县乡医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强化卫生法制建设,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365天安全行医”活动,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建立了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的预警机制,加强了对品和一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从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和提高队伍素质入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快人才培养,适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短期培训,拓宽了医务人员的视野,专业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4.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大长山、小长山、广鹿进行鼠密度监测,春季鼠密度大长山1.52%,小长山1.03%,广鹿2.38%。6月1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肠道门诊全部开诊,并组建了7个霍乱防治机动队。为提高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对传染病的防治水平,增强我县对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诊断治疗能力,举办了传染病防治培训班。1-6月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种,报告总例数85例,发病率为113.52/10万;免疫接种工作开展顺利,1-5月完成接种6088人次,各类疫苗(脊灰、麻疹、三联、乙肝、流脑、卡介苗)接种工作,接种率均达98%以上,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31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调整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在冬闲季节开展以渔船民为重点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大长山岛镇716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知晓率达69.6%。对47名羁押人员进行HIV检测,共发放宣传品5万余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通过了省级专家组验收。

5.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重视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开展了以健康检查、年度审核、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卫生监督工作,对18户新扩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卫生学评价、卫生标准审查,对408家卫生许可证到期业户的卫生标准和卫生条件进行了审查验收,并换发了卫生许可证。较好地完成了“两考”考生、“县党代会”、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等用餐的卫生监督和现场监厨工作。对60余家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负责人进行了预防食物中毒卫生知识培训,对22家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了以食物中毒为主的专项检查;对12家医疗机构的消毒、采购、登记索证、诊疗科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6.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认真落实“一法两纲”和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为重点,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严格规范县乡医院的接生能级,进一步加强了催产素使用的管理;对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适宜技术培训,有效提高了医院的产科服务质量与水平。上半年,全县产妇总数为219人、孕12周建册率为82%,系统管理率81.1%,无孕产妇死亡病例发生。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81.1%和9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2.5‰和22.5‰。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得到加强,按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三网合一的监测标准,制定监测方案,并进行了质量评估,确保了监测信息的准确、可靠、及时。

7.行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制定并下发了全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纠正三不合理现象;控制医药费增长;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增加医务公开透明度,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开展送健康、惠民行动,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等八项工作。使广大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卫生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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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融入社区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中,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进行,整合社区内部和外部的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设施保障。

1.统筹规划,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运用规划手段促进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与发展。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1)设置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征询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2)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机构支持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形成多方联动、共筑共建社区卫生服务阵地的良好氛围。

(3)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大力度培育各类社区民间组织,注重培育发展社区卫生志愿者服务组织和社区卫生志愿者队伍。

(4)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保障和监督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议,及时收集、反馈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开展各项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残疾康复工作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残疾康复工作的协作。将残疾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注重提高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的可及性。

1.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相互配合,建立互通信息和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争取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投入,发挥系统内的政策、资源优势,共同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设施添置、经费补贴等工作。各区、县(市)还应发挥残联工作优势,积极争取社会慈善资金对残疾人社区康复事业的资助。

2.机构和人员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残疾人康复室,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确定1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为专(兼)职社区康复医生。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残联的联系,规范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基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明确社区康复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向残联申请增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站)的牌子。

3.开展的服务项目:

(1)掌握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基本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职能的通知》要求,为有关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

(3)将残疾预防和普及性康复知识纳入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内容。通过讲课、墙报、发放普及读物等形式,开展康复咨询活动;普及科学补碘、合理用药、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和慢性病防治等健康知识,减少药物和疾病致残情况发生。

(4)根据社区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特殊需求,提供功能补偿性用品用具和家庭用无障碍设备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代购、租赁、出借和使用指导等服务。

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资源共享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方便计划生育服务对象,促进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科室和人员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应设有相应科室,配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设备。

2.开展的服务项目:

(1)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利用访谈、橱窗、黑板报、电化教学等各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对进入法定婚期的青年男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性知识、生殖健康知识、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做好咨询指导和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咨询指导和避孕药具供应服务。为孕妇提供孕期保健服务,开展分娩期、产褥期、哺乳期的保健知识讲座培训,指导母乳喂养、母婴保健知识。积极倡导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3)认真搞好“三项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不孕、不育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协助组织实施社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项目。

四、加强整合社区资源的组织领导

整合资源是实现各项服务功能的重要保障。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发挥优势,扎扎实实地做好整合社区资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