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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大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大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大组每季度对大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大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安全教育

1、驾驶员须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参加由市级机关车管大组组织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由车管大组组长组织,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

3、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时,须携带“驾驶员安全活动考核卡”,由大组长按驾驶员实际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签章。

4、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需参加二天交通法规学习后,方予办理年审。

四、申领车辆号牌规定

1、申领市级机关车辆号牌单位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各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2、上述单位购车凭单位介绍信、购车手续(资金审核表、发票、合格证等),向车管处申请。特殊号牌须局领导签发。

3、车管处审核购车手续后,出具市级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为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派车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严格机关用车,节约用油。为节约行政经费和认真执行汽油定量供应,保证机关应急任务的需要,对日常用车必须从严控制。驾驶员认真做好《行车记录》,登记好每天的行车路线、里程和加油量。

3、车辆使用应做到先公后私,先急后缓,按需配用,合理调度,要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

4、派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可以派车,长时间用车(超过1天以上)或长途用车(出菏泽市)需经局长批准。未经派车,司机自行外出者,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写出检查,罚款100元,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各科室用车须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在市内用车一般应提前半天或一天申请;市外用车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天申请;申请用车时,要说明用途、目的、时间等,分管领导根椐用车情况向局长汇报,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用车。

6、外单位或私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必须经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车辆私自外借;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内。如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乘车行车

1、用车科室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用途和到达地点,途中不得随意变更。

2、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车辆。严格按现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4、司机执行出车任务,要提前检查准备好车辆,做到不误点、不误事。

5、司机在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车,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

三、车辆加油、保养与维修

1、车辆加油实行油票定量供给,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统一结帐,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

2、司机要经常做好车辆的车质保养和车容车貌的卫生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每次执行出车任务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尤其对重点部位(刹车、油量、传动、灯光、转向、轮胎气量等)更要重点检查,不带故障行车。

4、要坚持节约精神,在保证安全行车的情况下,能自行动手排除的故障不进修理厂,能修理好的部件不购置新件,尽量节约修车费用。

5、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并向局长请示,待批准后由办公室和司机一起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

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

二、管理办法

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统筹安排。

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

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

7、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

二0一*年一月一日

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

1、局里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调度),未经统一调度安排使用车辆的,一律作非正常用车对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等问题均与单位无关,并提出严肃批评。

2、凡因公、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的,按照“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办法,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按规定报销;经批准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的,个人负责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经批准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的,借车人负责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车辆如需要维修时,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费从严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机关车辆管理是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的重要方面;机关车辆管理水平也是机关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为事业机关单位的日常工作提供快捷、安全的用车服务;机关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机关单位管理水平和对事业机关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机关车辆管理代表机关形象。车辆管理的科学性影响着机关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形象问题,公车管理制度在油费、洗车费、维修费都要做好相应的记录,然后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在财务部门进行好成本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好每辆车的加油量、维修费用及洗车费。车辆管理中心也定期核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对每辆车的核对无误后,再向有关部门反馈。要建立起车辆保养维修等有关部门专门管理制度,提高有关事业机关部门的重视。建立起车辆管理相关责任分配制度。此外,制度的健全固然重要,有关部门也要严格按照制度具体实施执行。提高机关车辆管理的意识,为机关单位赢得社会利益和提供高效率的服务。提高对机关车辆管理及工作的认识,保证机关部门对车辆管理有效管理的进行。

2建立规章制度

机关车辆要高效科学的使用,就要建立相关的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的规定,部门用车和个人用车要区别开来,机关车辆用车要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援的原则。正常工作期间,车辆的调配都由办公室安排,事业机关部门用车统一实行派车制度,要提前一天想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配车局签字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车辆。要严格按照“定人定线”的车辆使用制度这不仅是加强机关部门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还是深入贯彻落实道路安全行驶的要求,做好没有特殊情况,各个部门除高层领导固定用车外,统一由办公室调培车辆。没有制度的管理是不科学的管理,根据机关部门改革的变化和职能的转化,机关部门对车辆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做出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改革,吸取先急后援的管理经验,做出了有效地车辆管理来协调机关部门的整体管理。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后,加强公车编制审批的管理强度,对机关车辆的编制、调配做出严格的规定,严格按照人员安排及领导级别来配车,服从办公室的调配。对机关部门车辆的购置、保险、维修、加油等方面大力引进管理机制。从各机关单位对车辆管理需求,就要求机关单位的车辆管理的制度具有政治的强制性,在相关规定上也必须遵照规章制度。在日常实际操作上,严格按照机关车辆管理的制度规范使用车辆,来保证机关规章制度的有效实行。

3科学安排、合理调度车辆

机关单位对车辆的需求量是很大的,要科学的安排车辆的行程是极其重要的。合理调度车辆,就要在细节中好好把握。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部门对每天的日常车辆安排,必须具有远见性、细节性。对提前一天提出出车要求的,要及时了解出车的任务、目的地,合理有效、统一安排车辆。在出车的地点、方向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一辆车。在安排车辆时,也要注意出车的任务和时间,对于紧要事情,要优先发车。对于车的性能,出车任务,出车时间要求的不同要合理调度不同的车辆。为了及时完成出车任务,提高车的灵活性,科学安排、合理调度车辆。针对一些突发紧急事件,相关部门要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需要紧急用车的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合理调度车辆。防止对紧急事件处理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制定合理的用车制度,提高用车的灵活性。时刻保持良好的用车状态,做到紧急时间随叫随到。保证每天值班的车辆外,在现有车辆通讯的情况下,随时掌握车辆空闲的信息,利用车辆使用的实际需求,掌握车辆使用的特点和规定,选择备用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能够做到及时、快速、安全为一体的出车要求,应对急需。

4以人为本,提高驾驶员素养

车辆管理工作的核心应该是一批具有责任意识,素质高的驾驶员队伍,驾驶员在机关车辆管理中的作用非凡。驾驶工作外表看似简单,但是在事业机关单位中,因为紧急突发事件,要在外地长时间处理事务时。会遇到天气恶劣,道路崎岖,这就要求驾驶员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驾驶员本身的车技来说无容置疑。为了完成任务,驾驶员起早贪黑,在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在乘车的时候稍作休息,但是驾驶员在一路上就必须克服困难,集中精力。这不仅是对驾驶员自身身体素质的考验,也会是对驾驶员的事业心的考验。驾驶员的职责就是急办案人之所急,想办案人之所想。在车辆行驶安全的前提下,就要节约时间,赶速度,协助机关相关部门人员完成任务,做出自己的贡献。驾驶员在具有车辆安全行驶的技术前提下,理应还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和政治觉悟。在遇到经济突发事件时,有能力去协助工作人员。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在驾驶员优质服务意识中,培养勤俭节约的思想,要提倡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5对机关车辆进行保养

机关车辆的使用不仅多,而且情况复杂。对机关车辆要实时维修保养,以此来面对不同突发事件。对机关车辆的预防和保养制度,是车辆正常运行的前提。对车辆定期状况的检查,对车辆进行检测、维修,来准确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对车辆情况准确无误掌握,才能确保车辆的指挥配调。对于车辆的一般基础情况,如车型、使用性能、定期保养等都要有充分的了解。使得驾驶员可以有效地对车辆实行全局把握和办公室对车辆的及时调度。要确保车辆调度准确无误,保证车辆运行的流畅性,就要全面消除车辆的不利面。对于车辆的实时线路及车辆出行的天气变化等,都要与机关单位的相应部门进行有效地联系。要切实掌握用车情况,及时解决车辆的使用问题和程序性问题,对突发状况实行及时补救,保证用车任务的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车辆的保养制度与全面维护,加强车辆运行的质量和安全。对机关单位的车辆零部件及车身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及时有效了解车辆的实际情况,减少车辆突发事故的发生。为了对车辆管理做到有序的调配和安排,不断改善车辆管理制度,把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需求、不同状况的车辆调配,合理科学的研究出方案。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做到定期检查,进行维护保养,车容、车况的及时保养,安排驾驶员掌握一些基础的汽车维修知识,掌握临时排除故障的技能。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突发故障,提高机关有关部门车辆出行效率。确保任务的完成。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推动机关有关部门用车的科学性,完成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6结论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7-0087-02

一、引言

机关车辆的定位和职能就是为行政公务提供安全、高效、及时的用车,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扩大服务范围,更好的完成自身工作。而在新形势下,机关车辆的责任、任务以及影响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更体现了机关单位的形象。因此,做好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对于机关来说非常的重要。

二、机关车辆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行政机关的工作量和任务也日渐增多,从而增加了机关车辆的使用,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车辆配备不合理,使用量激增。②机关车辆并没有根据任务的轻重来安排,造成车辆利用率低下。③季节性变化较大,缺乏足够的沟通,调度难度较大。④司机聘用标准与待遇等不一致。机关车辆的问题除了“硬件”方面之外,“软件”方面同样也存在着问题,“软件”指的就是对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由于管理工作做得不够好,造成了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三、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车辆管理制度。随着行政机关的任务和工作量越来越多,公务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但在对车辆的实际管理过程当中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情况,仍然是使用旧的管理制度,不符合新形势的要求。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车辆管理制度,导致车辆管理方式陈旧且单一。同时,在车辆运转方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让车辆管理非常的混乱,对车辆的综合利用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高。在目前,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机关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高。在机关车辆管理的过程当中,不仅要登记好使用的车辆,包括地点、出行任务以及行程等等,手续相对比较繁琐,但在管理人员的工作过程当中,很多人的工作积极程度并不高,管理方式相对落后,疏漏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一些机关车辆管理人员并没有及时核对驾驶员提供的加油记录与加油站提供的记录,浪费现象严重。

3.车辆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车辆管理属于机关单位的后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大多数属于编制人员,但待遇跟其他编制人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就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造成了影响,随意性非常强。同时,由于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机关车辆管理人员的思想态度并不端正,缺乏应有的服务意识。另外,一些管理人员在安排车辆的时候并没有对任务的轻重进行考虑,而是只是根据谁的权力大谁优先的原则,对车辆的综合利用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4.驾驶员管理存在问题。在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当中,驾驶员对于维修和包养车辆方面的积极性不强,很少及时地对车辆进行检查和包养,增加了车辆出现故障的几率,严重的话还会发生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另外,在维修车辆的过程当中,由于缺乏健全的审批和查验程序,导致车辆维修成本偏高,让车辆管理的成本增加。

四、如何增强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1.提高机关车辆管理的认识。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是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方面;机关车辆的管理水平也能够有效地让机关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体现;机关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机关单位的管理水平,提高机关的形象。机关车辆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决定了机关单位的形象和日常工作,必须要记录好机关车辆的洗车费、油费以及维修费等等,然后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在财务部分做好成本预算的工作,并登记好每辆车的洗车费、油费以及维修费。车辆管理中心也应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核对工作,确定无误后再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制度,如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和车辆管理相关责任分配制度等等。在制定好制度之后,必须要严格的执行,让机关车辆管理的意识得到有效的提高,做好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要想提高机关车辆的综合利用率,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区别开个人用车和部门用车,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安排车辆的调配工作,要想使用车辆就需要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在经过配车局的签字之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车辆。不仅要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加强,还要对道路安全行驶的要求进行深入的贯彻和落实,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统一由办公室来对各个部门的车辆进行调配。必须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才能够让机关车辆的管理变得科学。在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之后,要对机关车辆编制审批的管理强度进行加强,严格规定好机关车辆的调配和编制,严格按照人员的安排来配车,服从办公室的调配。对于机关车辆的购置、加油、维修以及保险等方面也要积极的引进好的管理机制。在日常的管理工作当中,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使用机关车辆,使相关规章制度的有效实行得到保证。

3.科学且合理的调配机关车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关单位对于车辆的需求量也日渐增长,因此,必须要科学且合理地对车辆的行程进行安排。要做好合理调配车辆,就必须要把握好细节。机关单位的相关部门在安排每天的日常车辆时,必须要具有细节性和远见性。对于提前一天提出出车要求的,要对出车的任务和目的地进行全面的了解,对车辆进行统一的安排。在出车的地点和方向相同的情况下,为了有效增加车辆的综合利用率,可以让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同一辆车。在对车辆进行安排时,也要对任务的轻重程度进行考虑,对于一些较为紧要的事情,要优先安排车辆;根据出车时间要求的不同合理调配不同性能的车辆。为了让出车任务能够及时完成,必须要科学合理的调配车辆,提高车辆的灵活性。对于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要制定要相关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调配,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对紧急事件处理不当的不良后果。必须要让车辆的状态得到保持,才能够在紧急的时候做到随传随到。除了让每天值班的车辆得到保证之外,必须要对空闲车辆的信息和特点进行随时的掌握,这样才能够做到快速、及时、安全出车,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4.提高驾驶员素养。素质高且具有责任意识的驾驶员队伍是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的核心,驾驶员在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非常高。驾驶工作看上去并不是很难,但在事业机关单位当中,由于经常会有紧急突发事件,常常会在道路崎岖、天气恶劣等环境下驾驶,因此驾驶员必须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驾驶任务,驾驶员必须要在驾驶的过程当中集中精力,克服种种困难,这对驾驶员的自身身体素质还是事业心都是一个重大的考验。驾驶员必须要在车辆行驶的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驾驶的时间,让相关部门人员的任务能够及时完成。驾驶员除了驾驶技术要过关之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技术素质。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有效的协助工作人员。驾驶员必须要有很高的安全意识,这样才能够让机关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保证。

5.对机关车辆进行保养。在当前,不仅使用机关车辆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多,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对于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非常有必要,这样在面对突发紧急时间的时候才能够做到游刃有余。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必须要制定好机关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要及时进行维修,对车辆的情况进行准确的掌握。只有准确无误的掌握好车辆的基础情况,对车型、使用性能以及定期保养等进行充分了解,才能够让车辆的调配工作正常进行,具体表现在办公室对车的调度以及驾驶员对车辆的全局把握等等。要保证机关车辆调配的准确性以及车辆运行的流畅性,就必须要让车辆的不利因素全部消除。对于车辆出行的天气变化以及出行的实时路线等等,都要积极与机关单位的相应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要对用车情况进行实时的掌握,让车辆的程序性问题和使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遇到突发状况时要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让用车任务的顺利进行得到有效保证。对于机关车辆的保养制度和维修制度,必须要严格贯彻落实,对车辆的运行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进一步加强,全面维护保养机关车辆的车身和零部件,对车辆各个部分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了解,让车辆突发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降低。为了能够对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进行有序的安排和调配,要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改善,将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不同状况以及不同需求的车辆调配,对现有的方案进行创新。驾驶员也要定期的检查自己驾驶的车辆,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让车辆的安全性得到保证。驾驶员也需要学习一些比较基础的汽车维修知识,在遇到一些小故障时能够自己及时动手解决,让部门的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五、结言

做好机关部门的车辆管理工作是做好机关各项工作以及保证机关各项任务完成的前提。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并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通过科学安排,对机关车辆进行合理调配,让车辆的综合利用效率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让车辆的运行成本最大程度的降低;通过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让行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保证,从而提升机关的整体形象。

参考文献: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年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确保公务车辆编制、配置和使用管理的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刚才,元春同志代表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回顾了我区年的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对今年的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宏国同志代表区纪委对抓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了要求,街道、区交通局分别代表镇(街)、管委会和区级部门与区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责任书。下面,为切实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务车辆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机关正常、高效运转的必要保障。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关于厉行节约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年初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也相应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严格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列为八项厉行节约举措之一,表明了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是深入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次部署,反复。我们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高度来认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去年,我区的公务车辆配置受到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评,我专门在会上代表区委、区政府作了检讨,并承诺我区今后一定抓好整改,严格控制。因此,做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是党员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严明要求。

(三)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是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有效举措。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区今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直处于负增长状态。1至5月,全区地方财政收入为年度预算的26.1%,慢序时进度15.6个百分点,比上年下降26.1%,收入总量在全市40个区县中排第13位,增幅排倒数第1位。财政收入与前几年持续高幅增长(-年年均递增45.7%)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税费项目减少和政策性保障措施相继出台,使收入明显减少、刚性支出明显增加。在这特殊时期,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压缩经费,节约成本,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发展,有助于我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

(四)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是转变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党政机关的公务车辆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节约用车等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广泛关注。抓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可以发挥榜样作用,引导全社会节约风尚的形成,有效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同时,对搞好节能降耗,转变机关作风,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扎实开展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今年年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区领导和区级部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通知》把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充分说明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一定要认真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把坚持改革创新与稳步协调结合起来,把坚持服务宗旨与实施科学管理结合起来,把提高保障能力与降低行政成本结合起来,把增强自律意识与强化制度约束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一)严格“两个清理”,科学核定公务车辆编制。根据《市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今年要全面清理、核定区“四大机关”领导干部乘座的实有公务车辆并重新核定编制。区“四大机关”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如实填报《市区公务车辆编制和实有情况清理自查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面清理上报区“四大机关”领导干部乘座实有公务车辆的同时,还要对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的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全部纳入公务车辆编制证管理范围,做到一车一证。在“两个清理”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公务车辆管理电子台帐,严格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及相关业务管理,实现科学、规范、统一的目标,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车辆情况的出现。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复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状。

(二)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控制超标超量配置。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审批程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区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的管理审批。各镇(街)和各部门、有关单位购买公务车辆,必须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书面申请,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按程序审定。审批通过后,各单位凭审批意见到区采购办办理购车手续。二是严格控制公务车配备标准。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车辆价格和车辆标准,禁止超标准、超价格购买大排量豪华型公务车。三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经费来源。各单位自筹资金购置公务车辆,必须出具资金来源意见,在规定编制限数内购置,并按程序报批。不准用银行贷款、救灾款、扶贫款、移民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违反规定的,对单位违规配备的车辆予以收缴,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严格工作要求,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我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总体效果是好的,但管理体制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理顺公务车辆管理关系,健全和完善公务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公务车辆管理的规范化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市区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安排和今天的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操作方案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统一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务车辆违规问题。

(四)严格使用管理,确保车辆使用效益。一是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加强对车辆维修、保养的管理。具体实行“三定”:定点维修、定量用油、定点保险。在车辆定点维修方面,所有公务车辆都必须到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把“三关”,即严把维修项目鉴定关、维修过程监督关、维修费用结算关。在车辆定量用油方面,车主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各车辆实际情况,核定车辆用油数,并严格把关,对超出标准的不予以报销。在车辆定点保险方面,要坚持单位自愿、集中投保、统一服务的原则。车主单位在自愿参加公务车辆投保时,可以在规定的投保险种范围内自由选定险种,但必须在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管理。任何单位都不得不经审批擅自配置公务车,不允许公车私用,不允许领导干部违规驾车。同时,公务车驾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区四大班子和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特别要求专职驾驶员,要配合区公安交警支队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不得耍特权随意违规驾驶、乱停乱放,更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要对领导、对自己高度负责。如有违纪违规现象,坚决惩处,决不手软,也不得说情,不得免罚。这既是对机关驾驶员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执法的要求。对严重违纪违规和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把机关驾驶员违纪违规驾驶的风气刹下去。

三、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确保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做好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及时纠偏。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今年起,我区将推行签订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其具体做法是: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签订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公务车辆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使责任明确到人,但并不是给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松绑”。这里,我要着重,今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敏感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公务车辆管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作为本单位的当家责任人,要树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意识,在规范公务用车方面率先垂范,并亲自过问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专项工作和今后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在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配置审批、编制证管理及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公务用车违规违纪行为;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区财政局负责公务用车资金及有关费用的审批把关;区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公务用车的入籍上牌和登记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确保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公务车辆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在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很多敏感性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结合制度性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性要求。公务车辆的管理既要从具体执行规范上进行梳理,又要保证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实施良好的监督,促进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以国有大型化工企业的公务车辆为案例,提出了公务车辆管理强化专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实际上就是从公务车辆管理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整体性的管理与监督。

【关键词】

公务车辆管理方法制度监督服务

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在改革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矛盾集中的部分。在所有的矛盾类型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物资管理,是矛盾较为集中的地方。公务用车原本是为了提高办公效率而设定的后勤保障,但是,在公务用车的实际执行上,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个别人的隐形福利。在多项改革实施的环境下,公务用车的管理需要引入专业性和服务性理念,才能够保障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公务用车的纯粹性。

一、我国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

1、公务车辆的标准。

公务车辆主要是指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所配备的车辆。例如国有大型化工企业的公务车辆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一个是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的活动用车,也就是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一般都是用于办理公共事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的公务用车可以用于办案、监察、稽查和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主要车辆类型就是轿车、越野车和多功能乘用车。在公务用车的标准上,我国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车型目标管理细则》,对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的用车发动机排气量在1.8升以内,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如果是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量不能超过

1.6升,价格不能超过12万元。公务越野车的要求排量不能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

2、公务车辆的积极作用。

以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而言,公务车辆主要工作就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与管理,而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行和管理需要运用比较的交通工具。公务车辆的存在是工作的必然需要,任何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的公共性管理与服务,都要有车辆作为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设备保障。公务用车实际上就是执行公务时的工具。例如警用车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如果警用车辆质量很低,那么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就无法实施正常的执法活动。再如稽查等公务车辆,必须要配备一定的设备,否则无法执行必要的活动。公务车辆的积极作用就是能够促进公务执行提高效率,能够给予公务活动必要的设施保障。

3、公务车辆使用的弊端。

在公务车辆的矛盾中,公务车辆的隐形矛盾就是个人的使用。公务车辆因为是由公务人员进行操控,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公车私用的现象。在车辆改制以前,这种现象很多,但是,在公用车辆改制以后,公车私用的现象有所好转。公务车辆使用的弊端还有就是折旧率很高,因为公务车辆的用途广泛,执行任务的使用时间长,造成公务车辆的使用更加紧凑。公务车辆的使用弊端就是使用过程中的细微处理,无论是使用人的过多占用,还是车辆的维护问题,都是公务车辆使用中容易出现矛盾的地方。

二、公务车辆强化管理的有效方式。

1、突出公务车辆的实际效用。

在公务车辆的管理中,公务车辆的使用的过程需要进行科学的设计。公务车辆执行任务时,需要选择技术好驾驶员进行操作,有的大型企业设计专业的司机,有的领导干部自行使用。在实际效用方面,公务车辆一定要发挥其必要的作用。例如在执行公务时,公务车辆要提前进行维护,保证执行公务的顺畅。在执行公务后,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公务车辆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使用的优势。再如像国有化工企业使用的公务车辆,在日常的交通使用中,要注意遵章驾驶,保证车辆使用遵循交通规则,保证车辆能够在法律法规内执行公务交通活动。

2、强化公务车辆使用的专业意识。

公务用车在很多单位都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且有办公室等专业的部门进行统一维护。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要提高专业意识。专业管理意识中,管理的方式要采用层级式管理,从公务用车的采购、日常维护和维修检测,到公务用车的费用报销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务用车上,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使用办法,任何公务性活动都要有记录,在记录上,精确记载公务用车的整体情况。专业化管理需要对公务用车实施科学化的设计,是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逐渐规范。

3、从服务角度拓展公务车辆的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主要是指在公务车辆的管理上,要突出公务车辆的使用,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要实施管理的服务性。例如在公务车量的使用上,要保证公务车辆能够正常使用,同时,注意公务车辆的管理方式,要采用直接有效的方法进行管理。例如在公务车辆的选择上,要选择适合单位本身业务的,要有针对性的选择车辆。在车辆的日常使用中,服务就要全方位开展。例如在车辆的管理上,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对车辆管理实施集中的维护和个别的特殊维护。服务意识对于公用车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公务车辆不是私有产品,能够给予公务管理的全方位服务,对于公务车辆的质量保证具有积极作用。

4、实施公务车辆管理监督机制。

我国公务车辆的管理难度就在于,公务车辆的使用过程是自由的。公务车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模式,对于车辆改革以后,公务车辆的使用,就要做好监督管理。监督不是为了控制车辆的使用,是为了更好的掌握好车辆使用的过程,让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出有效的作用。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要以车辆使用和服务的专业性为基础,保证监督的作用是延伸车辆使用的效果,而不是束缚公务车辆使用的程度。

三、结语

公务车辆是正常工作的必要设备,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公务车辆的管理中,需要采用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必要的监控手段,让公务车辆能够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同时,公务车辆也要保证使用与维护的全面性,拓宽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让公务车辆能够更好的发挥最大效用。在体制和机制改革的环境下,公务车辆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促进公务车辆能够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给予工作最大限度的帮助。

作者:陈永明 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一、市农委车辆管理的基本情况

1.车辆概况

市农委车辆总计23台车,按已使用年限分:其中3年内的新车6台;3~5年的9台;5年以上的8台,总体来看新车较少,只占三成;使用期限超过三年以上较多,占到七成以上。

按使用对象分:领导跟班车8台,科室部门专用车9台,公务用车6台;固定服务对象的车较多,公务用车较少。

按性能分:排气量1.8升以下的有10台,排气量2.0升有5台,排气量2.5升以上有8台;车辆总体性能较高,耗油量较大。

按车辆技术状况分: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行驶的车辆有17台,需要经常维修的车辆有3台,待报废的车辆有3台。大部分车辆运行良好,不需要经常性维修。

综合考察,市农委的车辆数量不多,车辆的综合性能较高,车辆的运行状况基本正常,需要经常性维修的较少。

2、驾驶员现状

按驾龄分:20年以上3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4人;11年以上---20年以下的8人;按驾驶证等级分:持有A照的有2人;持有A2照的有11人;持有B1照的有2人;按进入本单位驾驶的年限分:14年以上的有3名;11年至5年以上的有9名;5年以下的有3名;按服务对象分:为领导提供专职服务的有8名;为业务部门服务的有4名;为农委正常办公服务的有3名;按学历或技术职称分,现有驾驶员中2名是大专生、2名中专生、11名高中生;驾驶员中有技术职称的共有9名,其中技师3名、高级工2名、中级工4名。总体来看,农委驾驶员队伍阵容强大,驾龄较长,对农委的情况较为熟悉,经验丰富,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整体素质高,技术水平高,安全观念强。

3、车辆费用状况

2009年农委车辆共安全行驶72万多公里,无一起交通事故,各种(包括保险费、汽油费、停车过路费、出车补助费等)运行费用896877.78万元,其中保养维修费194478.82万元,节约燃油7824.47升。平均每辆车每公里费用1.1元,平均每公里的保养维修费0.27元,综合来看,考虑到汽油价格的波动因素,平均费用较低,安全行车的意识较强。

4、目前的车辆管理制度建设

农委目前对车辆的管理属于多元化管理,各部门领导管,办公室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报销、安全管理、节约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对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管理责任、奖惩激励有完整的系统制度,既强调了日常的工作程序,也突出了节约开支,展示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机关、促进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发展的姿态。

二、存在问题

虽然农委的车辆管理整体状况良好,有完整的制度,有实力强大的队伍,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但也存在这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对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车辆管理是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关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节约费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方面。农委虽然有车辆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够到位,奖励和处罚也落实不够,管理制度出现了表面化、形式化的趋向。比如2007全年,驾驶员的奖金总额是4500元,人均占有300元,而罚金为300元,人均20元;2008年,全体驾驶员奖金总额为3000元,人均200元,罚金为210元,人均14元;2009年全体驾驶员奖金总额为3600元,人均240元,罚金为150元,人均10元。总的来看,三年来对驾驶员的奖励幅度调整不大,罚金的数额也平均较低,而且每年都维持在200元左右。说明奖罚制度等落实不到位,难以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

2.车辆调度随意性大,不科学

按照目前的《市农委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应该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统一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管理,但由于目前存在二元化管理,再加上有时部门业务紧急出车,造成了车辆调度随意性大,车已经行驶在了路上,办公室还没有登记,或者能合并同行的却分坐若干辆车等,种种情况造成了调度的混乱,不利于统一管理。

3.驾驶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缺乏对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教育的机制,缺乏对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引导。个别驾驶员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不够到位,对隐患的查找不够及时,对车辆的卫生做的不够整洁,对随车专用工具的保管不够细致,对临时性工作的安排有一定抵触情绪等等。

4.车辆保养不够及时规范

车辆的保养是保证正常高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必要措施。特别要经常对车辆电瓶的电量、发动机存油量、轮胎气压和轮胎螺栓紧固情况、方向、刹车是否正常进行经常性保养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但这一点做的不够及时规范,存在这马虎大意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

5.车辆修理不够规范,返修率高,维修费偏高

目前车辆修理存在着维修费偏高的现象,个别对车辆维修保养不够认真,车子到了修理厂不闻不问,修完回来后时间相隔不久,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返修率较高,既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延误了工作,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据统计,2008年全年,23台车维修费高达280万元,每车均费1。23万元;2009年,维修费总额达300万元,每车均费1.3万元;维修费用总体偏高。

6.车辆管理制度过于宏观

目前的车辆管理制度强调了宏观的管理,缺乏微观的指导,不够细致,还需要从微观入手,完善细致的条条框框。如暂行管理规定中要求,“要经常清洗车辆,做到三净一亮,即车内净、车身净、底盘、车面亮”,但是如果驾驶员作风懈怠,总是做不好怎么办?制度中缺乏相应的措施,不够细致。可以参考其他单位的办法,车辆护理费按每车每月多少元的标准包干使用,如发现一次车辆不清洁,每次扣除车辆护理费10元,当月扣完为止。

三、原因分析

1.管理制度不细致,管理机制不顺畅

管理制度不够细致,某些具体细节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导致车队管理存在一定的疏漏。另外领导管,部门管,办公室管,多元化管理使驾驶员面对不同的具体要求,面临不同的工作标准,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按哪个标准去执行了;同时也使车队执行管理制度出现了不同的标准,执行力度难以加大,奖罚措施难以很好落实;车队既要听从领导的意见,又要遵从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执行标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工作偏差和管理混乱;这种多元化管理,还造成车辆调度随意性大,车队不能及时地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难以做到合理分配车辆资源。

2、驾驶员职业素质有差距也是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的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是个别驾驶员服务意识淡薄,服从观念差,责任心差,工作态度消极是造成一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比如把车辆放到汽修厂不管不问造成了返修率高;再如驾驶员对车辆保养与卫生清洁不够重视,造成了保养走形式清洁走过场。虽然这是个别驾驶员身上存在的不足,但对其他职工产生了不良影响,出现攀比思想,认为他这样操作行,那我也可以这样做了;久而久之,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积极性。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1、理顺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不顺畅是造成诸多矛盾的根源,是制约车队健康良性运转的最主要的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应下达气力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提供了宏观保障,车辆主管部门就可以名正言顺、畅行无阻地开展工作。目前的多元化管理机制严重阻碍车辆使用的科学化和高效化,需要进一步的理顺管理机制。一是农委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那么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控制把关以及对驾驶员的工资奖金与考核、对驾驶员的岗位安排培训等所有的问题都应在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特别是部门的专职司机也要纳入办公室的统一管辖与考核。只有对司机和车辆实行统一的管理才能够提高效率,理顺关系,增强驾驶员的服从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车辆调配合理,人员管理到位。二是尝试建立驾驶员轮岗机制,建立动态的驾驶员岗位,让所有驾驶员轮流掌管不同的车辆,服务不同的部门,服务不同的领导(主要领导除外),逐步熟悉所有的车况,提高驾驶技术,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驾驶员提高大局意识,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三是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党委或工会外部力量组成督察小组,探索建立车辆管理监督机制,实行常规化监督和随机监督,把监督结果列入考核的内容,提高车队的有效运营。四是探索包干使用的新途径,建议单位一把手暂按现行相对固定用车方式实行,其他领导实行车辆费用包干使用或实行里程承包改革(包括各科室站)。实行车辆费用包干可采取将车辆按年度划分,认定车辆技术性能,结合前几年车辆的各项运行费用,以及各位领导所分管的工作,确定每一台车辆全年的运行费用,节约的费用按比例直接奖励给领导和驾驶员。实行里程承包可结合各位领导所分管的工作,参考前两年的行驶里程,综合分析确定全年公里数,奖励可参考“车辆费用包干”的办法,并确定每公里的奖励额,以上是跟班车承包的办法。机动车的承包办法是把车辆包干给驾驶员,维修保养使用等全部费用放到一起,按一年行驶的公里数合理预算费用,节余费用奖励给驾驶员,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车辆的运行费用,起到力行节约,激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预防腐败的目的。

2.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是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重要文件,也是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因此要针对车辆管理的细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细节,确保管理的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车辆使用和调度制度,保证车辆的调度权统一集中到办公室手里,使办公室专门管理人员能随时了解车辆的具体去向或位置,协调分配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严格规定车辆使用的程序和范围,防止领导说了算,办公室说算,部门说了还算的状况,明确规定除了紧急情况所有的车辆使用必须有办公室的签字同意方可;二要完善车辆保养与维修制度,针对经常出现的状况,强化对车辆保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具体的保养与维修标准,使保养和维修成为单独的系列管理制度;三是针对出现的种种问题,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控制都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做到常态监督和不定期的动态监督,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兼职督察小组,有财务会计审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领导组成,对车辆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车辆费用项目进行严格的审计,及时与车辆维修单位沟通、对账,把车辆管理的整个活动有效地置于督察小组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并形成稳定的制度。

3.积极推进车辆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的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管理是车队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升车辆管理调度水平的迫切需要。可以引进并使用车辆信息管理软件,也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发车辆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通过电脑控制,安装调度管理系统后可以实现诸多的系统功能。一是通过刷卡或者电子监控,电子系统可以随时自行做好出车和存车的记录,什么时间出车,什么时间入库,驾驶员是谁,无论车辆管理调度人员是否在上班,无论是周末休班还是节假日期间,只要打开电子信息智能管理系统,所有信息将全面清楚正确显示在电脑上,并且将记录长期保存备案,以备查询使用。此电子智能管理系统价格合理,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无论是寒冷的冬季,还是炙热的夏天,它就像一名忠于职守、永不休息的车队信息记录员和车队管理监督员,一年四季都可以为车队管理站岗值班。二是利用信息软件提高车辆维护管理的水平。利用信息软件,可以随时做好车辆维修记录,什么事件、什么零件、维修到什么程度,信息系统自动登记,自动评判,便于统一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的功能将越来越多,也会越来越普及和推广,既方便车队的调度和管理,又有利于维护保养,提高管理的实效。

4.落实责任制,建立激励机制

把安全责任、服务责任、保养维修责任等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是提高车队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驾驶员思想意识的关键。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把每一项具体任务细致划分,责任落实到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谁工作不到位谁负责,并且切实地工作表现和业绩与考核挂钩,进一步增强队伍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奖罚分明,爱车、护车、勤俭节约的应该重奖,工作拖拉、爱沾公家便宜的应该重罚。通过奖罚分明的激励措施,引导驾驶员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好上级交付的任务。

5.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结合自身的实际,积极开展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除了专业技能培训,最重要的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服务意识的培训,可以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座谈、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以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把职工送到技师学院培训。应该强调的是不但要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还要提高停车、存放的安全意识;不仅要提高服务领导与部门的意识,还要提高服从大局、服从工作需要、服从车队管理的意识,树立全车队整体“一盘棋”的观念,做到令行禁止,按章办事。同时,可以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比如节约优秀个人评选、清洁优秀个人评选、设立车队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培养适度的竞争意识,引导车队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节约光荣、服务到位、维保及时”的理念,创建团进、高效、节约、文明、团结的车队集体。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一、建立健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的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各街镇乡和县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并明确一个科或室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府办作为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全县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各街镇乡、各部门购车资金,防止违规使用资金购车;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监督查处工作。

二、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一)严格公务车编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公务车辆编制管理是现行体制下有效的管理方式,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规定,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新购公务车辆;超编公务车辆视具体情况作出调剂、留用、报废处置。为更有效地控制公务车辆无序配置,防止超编购车,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和部署逐步实行公务车辆编制证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编,一车一证。

(二)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强化公务车辆配置程序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所有的公务车配置必须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经审批购买的车辆即使没有超编、超标、也是违规行为。凡不按规定程序购买车辆,县府办不得为其办理车辆入编、购车批文等手续;县财政局不得安排购车经费;公安交管、交通稽征、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户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作出扣减编制、停止配车或新购车审批的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三)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县有关车辆购置管理的规定,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买超标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调换各种车辆,严禁向企业借款购买汽车,严禁以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名义购买公务用车,严禁违规使用军、警车辆牌照,切实维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条一第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车辆管理所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统一实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制度,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经公安部批准的县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和等外五个等级。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优秀车辆管理所,等外车辆管理所为不合格车辆管理所。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内容包括: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服务群众、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警务保障等六个方面。

第五条公安部评定一等车辆管理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评定二等、三等、四等和等外车辆管理所。

公安部可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评定的车辆管理所等级进行复核。第二章评定内容

第六条机动车管理

(一)办理机动车登记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认真查验机动车,按规定核查进口车、国产车相关参数,比对盗抢车信息。登记的机动车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达到80%以上,摩托车达到75%以上。

(二)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及全国统一的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有效,登记内容实时上传。

(三)发放机动车号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公开选取。

(四)机动车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符合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注销、撤销机动车登记的,按规定保存、销毁机动车档案。

(五)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核查法定证明、凭证,以及交通安全违法信息和交通事故处理的信息,对机动车进行查验、盗抢车信息比对。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重、中型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达到70%以上,摩托车达到60%以上。

(六)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注销率达到100%,大型客车、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一)受理驾驶许可申请严格审核提交的资料、证明,按照规定程序、期限考试和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有效,登记内容实时上传。

(三)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系统;除三轮汽车、牵引车外,其他汽车的科目二考试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考试系统;科目三场内考试必考项目全部实行,实际道路考试根据车型严格按7公里、5公里、3公里的距离进行考试。各科目计算机考试系统与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

(四)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的制约、防范机制,通过计算机随机安排考试任务,考试员不得为同一申请人进行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建立对考试员的考评制度和台账,组织考试监督小组对驾驶人考试质量不定期进行抽查,随车监督科目三考试。

(五)考试员具备考试资格,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和标准考试,严格实行考前点名、考中鉴定和考后讲评三个考试步骤,落实双签名制度。

(六)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七)建立和完善对违法记分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考试、消分的制度。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到100%,不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告停止驾驶证使用率达到100%。将所有违法记分的信息(含异地违法、肇事驾驶人的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录入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

(八)建立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和限制受理制度。对已注销、撤销、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公告作废;对限制申请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不受理驾驶申请。

(九)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注销、撤销、吊销驾驶证的,按规定保存、销毁档案。

第八条服务群众

(一)窗口服务:

1、严格执行业务办理时限规定,所有业务均应当在受理后及时办结;

2、制订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忌语规范,推广使用普通话服务;民警和工作人员认真、热情、耐心、文明接待群众,回答群众问题,不与群众争吵,不甩抛证明、凭证和牌证;

3、民警按规定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民警和工作人员佩胸卡;窗口放置服务台卡,服务或者暂停服务时,向办事群众公示;

4、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窗式”服务,资料和手续在内部传递,无推诿问题;

5、实行业务退办单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退办单上详细注明退办的原因和应当补充的材料、手续,群众能在补齐手续后一次性办理;

6、实行延时服务,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业务应当在当日办结。

(二)业务大厅:

1、业务大厅内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2、公布办理业务的法律依据、所需手续、办理程序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作息时间,公布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照片、警(编)号;

3、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公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4、设立

宣传板、放置光盘(录像)播放设备,在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等环节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设立无障碍窗口、通道,方便残疾人办理业务;

6、在办证窗口设置低柜台和群众使用的座椅,实行开放式办公,在考场、业务大厅设置足够的群众等候场地;

7、提供群众填写书表所需的桌椅、笔墨、剪刀、胶水等物品,提供书表样表;设置公用电话、饮水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便民设施;

8、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和值日警官制度,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9、设立导办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服务;

10、为税务、保险、邮政等部门提供办理业务的场所。

(三)设立停车场地,为办理车管业务的群众提供停车服务。办公区域卫生整洁。

(四)在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市场设置代办汽车牌证业务的窗口;为大型企业、专业运输单位以及边远地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五)在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办理部分汽车管理业务的制度。

(六)在互联网上建立车辆管理信息网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七)允许有资质并在车辆管理所备案的中介机构,代办车辆牌证业务,代办人员持证上岗。车辆管理所内无非法中介,以及以代办为名欺骗群众,诈取钱财的非法活动。

(八)群众对车辆管理所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第九条监督管理

(一)对下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定期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考核制度。

(二)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监督管理,对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不按规定检测以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因车辆检验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质检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对不按规定回收解体机动车的企业,通报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为交易市场提供机动车登记信息和盗抢车信息查询,杜绝为走私、盗抢和报废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五)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追踪和通报制度。驾校培训的驾驶人,在初领证后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暂停考试,通报驾校主管部门,并建议对其停业整顿;达到20%以上的,停止考试,通报驾校主管部门,并建议取消其培训资格。

(六)依法履行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管理职责,对农业(农机)部门办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进行监督。发现农业(农机)部门办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牌证及驾驶证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条队伍建设

(一)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及公安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健全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规范。

(二)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开拓创新。

(三)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对民警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业务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和考核的民警,不得上岗办理业务。实施考试员、查验员等级管理,对考试员、查验员实行资格评定、等级考试、业绩考核和升降制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民警占民警总人数的80%以上。

(四)从严治警,建立廉政教育制度、业务岗位民警定期轮换制度和错办责任追究制度。民警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未发生严重违纪行为。

(五)制定消防、防盗、保密、后勤保障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公务用车等

装备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六)建立计算机系统操作授权、限权制度,对办理流程实行全程监控。

第十一条警务保障

(一)精简机构和人员,按照本地实际配备民警和工作人员,机动车登记审核岗、驾驶人受理岗、档案管理岗等重点岗位工作由民警担任。

(二)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用车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汽车、摩托车场内考试所需的设施和相应的标志、标线齐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的路线上设置标志。

(三)根据业务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稳定运行。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快速应对计算机系统故障等紧急情况。

(四)设置专用档案、牌证室(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牌证室(库)安全。第三章评定标准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实行计分考评制,评分标准全国统一。满分为100分,未达到要求的扣减分值。分值达到95分以上的,为一等车辆管理所;达到85分以上不足95分的,为二等车辆管理所;达到75分以上不足85分的,为三等车辆管理所;达到60分以上不足75分的,为四等车辆管理所;不足60分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第十三条一等车辆管理所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荣立过集体功或者受过地市以上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表彰;

(二)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民警服务态度无投诉;

(三)大型客、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率达到98%以上、监销率达到100%;

(四)科目三考试使用计算机路考系统;

(五)3年以下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占机动车肇事死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30%。

第十四条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发现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车的,予以加分奖励。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一等、二等、三等车辆管理所:

(一)经车辆管理所考试合格并发放驾驶证的驾驶人,初领证后一年内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占全部驾驶人交通肇事死亡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

(二)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用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质量经检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四)未落实车辆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一)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以及未列入车辆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办理牌证的;

(二)未对大型客、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进行监督销毁的;

(三)给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员发证或者不考试发证、考试不合格发证、买卖驾驶证的;

(五)发现考试中存在舞弊问题,不予制止的;

(六)驾驶人初领证后一年内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占全部驾驶人交通肇事死亡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

(七)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八)存在乱收费、指定保险、检测、维修和推销产品等问题的;

(九)违反规定,到其他车辆管理所辖区内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业务的;

(十)群众对车辆管理所的满意率低于70%的;

(十一)当年有民警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十二)当年车辆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十三)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十四)其他因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

(十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评定为等外车辆管理所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考评办法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分级负责,逐级考评。

第十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纪检、监察、督察、政工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的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进行考核评定工作。

第十九条考评程序

(一)地市级公安机关向省级公安机关上报本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申报计划。申报一等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报公安部。

(二)按照申报计划,由公安机关对所辖车辆管理所的等级进行自评,并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公安机关。

(三)省级公安机关评定出二等、三等、四等及等外车辆管理所,对一等车辆管理所进行初评,并将二等、三等、四等及等外车辆管理所名单和一等车辆管理所申报材料报公安部。

(四)公安部对申报的一等车辆管理所进行评定;对省级公安机关评定的车辆管理所等级进行复核,不符合评定标准的,责令省级公安机关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在对车辆管理所进行等级评定时,要同时考评下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并将其结果纳入评定分数。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年度等级评定结束后,由公安部公布全国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结果,对一等车辆管理所挂牌命名;省级公安机关对二等、三等、四等车辆管理所挂牌命名,对等外车辆管理所挂牌整改。

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车辆管理所实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不具备原评定等级标准的,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档案,记载各年度等级评定的申报、考核、评定、奖惩等情况。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所评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奖励。

第二十五条在年度等级评定中被评定为等外车辆管理所的,取消评先受奖资格,限期整改。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安部备案。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摘要:本文结合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的实际状况,贯穿车辆使用、维修以及保险采购等,如何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等方面,对机关车辆管理改革做了初步显浅的探讨。

关键词:车辆;管理;机关

一、引言

机关车辆是后勤服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为:为机关各部门及领导提供及时高效、安全用车,其责任大、影响广、任务重,更是机关单位对外的形象“窗口”,所处位置独特,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也更是不容易忽视的。由于,管理也是生产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如何对机关车辆管理方面进行充分改革、创新与完善,以及提高机关车辆服务质量及带来的相关效益的问题进行几方面浅显的探讨。

二、机关车辆传统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我们传统思想中,机关车辆管理无非是为单位整体的后勤工作做好运送任务,并发挥着极着的极重要的作用。如,机关各部门领导用车,做到安全及时;相关部门运输用车,做到了足额并及时送达等;临时性用车,做到了科学合理调配等。但是对车辆及驾驭人员的管理还比较落后,有的甚至还沿用手工登记或是简单使用计算机录入、处理、备忘等静态化管理,其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透明性不强等。而在车辆维修方面也存在着审批和查验不严格等原因,造成车辆维修成本偏高。同时在管理监督上,也存有偏松现象,常常会出现出私车的现象发生,不仅油耗增加,车辆的故障率也随之增加,影响到机关车辆的正常使用。这就要求我们对机关车辆管理要进行认真总结、重新认识,摒弃旧的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科学、完善的车辆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三、机关车辆管理改革的方法和措施

1、加强管理者对车辆管理改革的正确认识

做为机关车辆管理者,必须要在新时展中,树立全新的管理观念,必变过去简单、机械的管理方法,多注意所辖车辆状况、多了解相关车辆使用规定、多学习管理知识,加强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

2、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

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使其充分认识到单位车辆的用途、服务目的。做到出车及时、服务热情。做好本职工作前提,还要做到对车辆的保养。尤其要重视驾驶人员在组织纪律及安全行驶的教育工作。必须要做到服从安排、遵纪守法、按章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等

3、不断探索构建高效益、高质量的管理模式

(1)建立健全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车辆使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高效、优质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对出车的效果进行合理监督和考核。由于车辆的派出工作,大多具有比较分散的特点,基本都是单人单车,这对监督考核其服务质量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的监督考核时,就要看的工作的全过程,并建立司机服务的反馈制度,着重从司机的服务质量入手。

其出车的效果。

(2)建立健全司机优质服务奖惩制度。

首先,在建立司机优质服务工作规范的前提下,制订优质服务评定标准,开展全年优质服务争创活动,并按季度评比。由单位员工对各司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车容车貌等进行民意评比。在民主、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优则奖,差则罚。以促进司机对工作及服务积极性。

(3)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成立车辆安全小组,由管理人员及机关车队技术骨干人员组成,专门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工作。制订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小组成员各自职责,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并予及时维修、处理。并将安全技术检查结果以及车辆的维修过程,都要进行记录、建档,为以后的检查维修提供相应的资料。

(4)加强并树立司机积极预防事故的责任感

开展坚实有力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对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保证。故此,车辆管理人员要特别注意观察、了解每个司机平时的思想动态及开车快慢的变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谈心了解,并热心帮助解决司机思想等方面所发生的问题。另外,还要通过定期对过去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总结、剖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做出相应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具体办法。还可以交流会的形式,让新老司机把自己安全行车及车辆保养的经验进行相互交流,促进彼此学习、互补长短。同时,领导还要进行强化总结并强调预防事故的重要性及事故发生的危害性,在司机思想中,牢固建立起“安全第一”思想。

(5)加强机关车辆的经济管理

首先是对机关车队内部经济管理。也就是改革分配制度,取消平均主义及“大锅饭”,将司机的服务态度、质量、完成的工作量、业务知识学、执行纪律及思想素质等结合起来,再与司机的经济利益挂钩,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其服务质量。

其次是车辆保险的购买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在车辆购买保险时,要按省、市政府下发的相关规定进行贯彻执行。要有三家保险公司进行报价,在相关条款、赔偿比例一致的情况下,选择最低价格进行投保,以为单位节省开支。

第三,对车辆维修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定额管理。我们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适合自身的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以及相应的定额标准。做到维修质量、定额与维修职工的资金挂钩,并在维修后,并与安全检查小组进行检查、鉴定。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维修质量,减少维修费用、大大缩短了维修时间,达到了节省开支、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还要明文规定,哪些维修项目需在车队维修,哪些维修项目需要去修理厂。并与定点维修厂商明确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以便有关部门便于核查、审计,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乱维修的不良现象。第四,实行车辆管理指标公示制度。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及有效控制使用成本,可以采取车辆管理指标公示制度。在公示板上按月公示每个司机使用的维修费用、零配件、违章次数、被投诉次数、途中故障次数、发生事故次数以及每月行驶总公里数、耗油量等等,这样便于大家相互监督和促进,从而对降低各项费用,杜绝或减少违章、途中故障及事故的发生。通过一年半的车辆管理改革实践,不但使得驾驶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整体提高,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司机的服务质量,并极大的降低了车辆的成本费用。

四、结语

本文结合笔者自身一年半来对车辆管理改革的实践,贯穿车辆使用、维修以及保险采购等,如何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等方面,对机关车辆管理改革做了初步显浅的探讨。

参考文献: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无车承运人业务;司机;车辆管理;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3

无车承运人业务与有车承运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承运人与货车司机(下称“司机”)、货物运输车辆(下称“车辆”)的关系。我国既有的适用于有车承运人模式的制度,将车辆、司机、经营资质与运输公司绑定,其对无车承运人的经营模式的存在着不适应性,亟需进行改革。

基于我们多年来为道路运输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行业的观察、对我国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以及对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关运营模式的研究,现特就无车承运人模式下各方关系,以及监管部门对司机和车辆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以期引发更多探索,助力于我国无车承运人业务的发展。

一、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下相关方关系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下,无车承运人负责接受托运人的委托,并组织实际承运人开展运输活动。无车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运输义务,并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实际承运人受无车承运人委托完成运输任务,在法律关系上,实际承运人对无车承运人负责。实际承运人不直接与托运人建立关系,亦不向托运人承担责任。在货物交接方面,实际承运人系无车承运人的人,代表无车承运人与托运人发生接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无车承运人承受。

根据上述,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下,托运人、无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下,由于实际运输的工作交由实际承运人完成,无车承运人无需拥有车辆和司机。

二、谁可以为实际承运人

在国外,实际承运人存在多种组织形式,车主(兼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属常见情况。如美国的Robinson公司所合作的实际承运人包括独立的车主兼司机(拥有开展货物运输业务的资质)、一般的私人运输公司或者全国性的卡车运输公司。②另据相关研究估计,在澳大利亚运输物流行业(包括出租车运输、快递、货物运输)中,约有83,000名独立的车主(兼司机),他们并不属于运输公司的雇员,和运输公司之间为合作关系。③

无车承运人通常会与实际承运人签署框架性的合同,约定实际承运人作为独立的合约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为无车承运人提供服务,但对于提供服务的数量并没有明确要求,实际承运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承运货物。无车承运人按照实际承运人运输货物的量、次等与实际承运人结算费用。

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应该允许车主兼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其理由如下:(1)据笔者了解,我国相当多的货运车辆系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并由个人作为司机,但因为现行政策限制均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实际经营由司机个人负责,司机需向所登记之运输公司缴纳较高费用,导致司机和运输公司间的矛盾较多;④(2)与我国当前运输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在我国,由于经济、管理、文化等因素,相当多的运输车辆仍由个人投资,组织化程度尚未发展到主要由公司投资购买的阶段,限制车主(兼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会导致对车辆实际投资人的诸多不公,易引发纠纷;(3)车辆可直接登记在车主名下,产权更加清晰;(4)车主无需再向运输公司缴纳挂靠费用,车主可直接与无车承运人建立业务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更加有利于车主兼司机的利益保护,在制度设计环节体现出公平。

车主兼司机是否需取得货物运输的许可证书(指针对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外的针对车主兼司机的资质证书)呢?笔者认为,如果车主兼司机并不以自己名义承揽货物运输,而是仅代有货运资质证书的承运人代为运输货物,车主兼司机没有必要办理运输业的资质许可(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因为,在该等情况下,车主兼司机实质上是属于向有资质证书的承运人提供劳务服务(自带运输工具),并不属于经营货物道路运输业务。但如果车主兼司机仍需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货物运输,则其需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并需要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如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

除车主兼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外,也应该允许其他形式的运输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该等组织形式便于行业中劳动力、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结合,提高生产效率,亦为相关要素的拥有者利用该等组织形式做大做强提供了制度空间。但需要强调的是,该等组织形式的具体选择应由经营者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不应试图通过制度性安排,强行扭合。否则,将会损害其中一方或者多方利益,导致社会不公,又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组织化程度的自然提高。

三、有利于各种要素充分流动的制度设想

我国传统的运输业的管理制度是按照车辆、司机与经营资质整合于一体的模式所设计的制度。⑤该等制度下,承运人需拥有车辆,并聘用驾驶人员。从表面上看,该等制度有利于监管部门对运输业内的相关经营主体的管理。实际上,该等制度存在以下弊端:(1)与我国运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符,如前所述,我国相当多的运输公司中,其车辆并非由运输公司出资购买,而由驾驶员出资购买;驾驶员并非由运输公司所实际聘用。该等制度并未在实际上提高我国运输公司的组织化程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损害车主兼司机的利益;(2)纠纷多发,不能合理平衡相关要素拥有者的利益。关于运输经营中挂靠车辆的管理费、事故责任纠纷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或诸多新闻谋体,导致很多司机兼车主从业人员、事故中受害人深感不公;⑥(3)不利于资源的合理流动。由于车辆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均需登记在某一运输公司名下,易于产生纠纷,也使很多拟在该行业从业或投资的人不愿意投入。另外,有些司机将车辆登记在某运输公司后,如再想将车辆移转至其他公司也将产生诸多困难。由此可见,该等制度不利于运输要素的合理流动,亦未能达到制度设计之初的目的。

考虑到现阶段信息技术的使用以及运输管理部门管理能力的提高,笔者建议,应以发展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为契机,建立有利于各种运输要素充分流动且由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废除过去车辆、车辆运输资质、司机、 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与运输公司绑定的管理制度,建立对车辆、车辆运输资质、司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无车承运人资质分别进行登记或许可的管理制度。允许车辆登记在实际出资者名下,允许车辆开展货运业务的《道路运输证》只针对车辆发放,与司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无车承运人资质的管理相分离。

(二)允许多种形式的组织开展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不将道路运输经营资质限定于公司制的组织。为市场主体采用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留下自主选择的空间,让市场主体自行决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开展货物运输经营,并通过市场的机制实现行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该等制度安排可避免目前车主(兼司机)不得不挂靠运输公司的诸多制度困境。

(三)允许车主(兼司机)与无车承运人、运输公司进行合作,由车主(兼司机)自带车辆作为独立的合约人为无车承运人、货物运输公司运送货物。该等制度安排下,车主(兼司机)与无车承运人之间系合作的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此等情况下,车主(兼司机)不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四)允许车主(无论是否为司机)将车辆租赁给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主体、货车司机 。该等制度安排下,货车司机可以作为员工为车辆运输公司工作,并将其所拥有的车辆租赁给运输公司;其他车主(非货车司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车辆租赁给运输公司。当然,其他人也可以将车辆租赁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以独立合约人的身份用车辆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这有利于货物运输经营主体或者货车司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运输车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货物运输经营主体、货车司机自行投资购买车辆所需的融资问题,有利于各种运输要素的充分流动和自由组合,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总之,建议建立车辆权属、车辆运输资质、货车司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无车承运人资质分别进行登记或许可的制度,而允许该等要素之间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自由组合,而不强行扭合。有关道路运输的管理制度与此不一致的,作相应修订。

四、以劳务合作制度规范合作关系

前述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将使现存的车辆挂靠现象产生的制度土壤不再存在。可以预计,车辆挂靠的情形将会大幅减少。

另外,亦需通过劳务合作制度规范各运输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在上述制度安排下,将会有相当一部分车主(兼司机)因为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而不能自承运人处承接货运业务,或者因其业务能力或者自身拥有资源有限而承接不到足够的运输业务,其他拥有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也可能会存在此等情况。该等主体可以与无车承运人、其他运输经营主体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为无车承运人、其他运输经营者运输货物。

车主(兼司机)作为劳务提供方有别于车主(兼司机)作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雇员。车主(兼司机)作为劳务提供方时,车主(兼司机)与劳务需求方之间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车主(兼司机)自车辆完成运输劳务,双方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主(兼司机)的工作不能进行控制(如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量)。车主(兼司机)如作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雇员时,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将会对车主(兼司机)形成较强的控制关系(如关于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工作量等),同时,车主(兼司机)还向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出租车辆。在美国和澳大利亚,车主(兼司机)作为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劳务提供方(independent contractor)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

允许车主(兼司机)作为劳务提供方与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具体如下:(1)为车主(兼司机)提供充分的自由,车主(兼司机)可以同时与多个货物运输经营者之间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可以自行决定劳务提供的时间,自行安排休假等,也有利于提高车主(兼司机)的积极性;(2)可以减轻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管理负担,如将车主(兼司机)作为员工管理,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防止员工私自拉活、或者效率低下等问题,考虑车辆位置移动等因素,管理成本高昂,也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当然,如果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主(兼司机)的工作形成较强的控制,而在事实上导致车主(兼司机)应被作为员工(雇员)对待时,车主(兼司机)可以要求按照员工标准向其提供相应的待遇。

五、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除了前述有关的制度调整外,其他相关的制度亦需要作进一步完善,大致包括:

(1)关于个人所得税制度,如车主(兼司机)就其劳务合作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按现行的仅允许扣除20%的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且支付方需代扣代缴,将导致车主(兼司机)税负过高,将可能倒逼车主(兼司机)通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方式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关于保险制度,应促使保险公司针对各经营主体在货物运输中所开展的具体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以涵盖货物运输的各个环节,发挥保险的抵抗风险的作用。

鉴于无车承运人业务模式在我国尚属于一种新的业务模式,运输业界、监管部门和相关方应加强相互沟通,对既有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为无车承运人业务的发展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为运输相关参与方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为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打造坚实的微观基础。

注释:

①国务院于2016年8月22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中规定:“推动无车承运人业务加快发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2016年9月1日发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指出:“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②参考C. H. ROBINSON 2015 annual report.

③ 参考The Other Half: Self-employment in Transport & Logistics in Australia―― A scoping study for TALC.

④参见《货车挂靠遭遇乱收费,相关部门即将规范挂靠制度》,网址:http:///system/2015/08/03/000526519.shtml, 2016年9月16日最后访问。

⑤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规定: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车辆管理;管理对策

1采气*厂车辆管理现状

第*采气厂目前承担着X个区块的开发管理工作,区域面积XX多平方公里,管理气井XX余口,集气站XX座,年生产天然气XX多亿方,需要各类车辆如生产指挥车(包括小轿车和越野车)、皮卡车、罐车、客车、卡车等XX多辆配合生产运行及产能建设,涉及多家车辆运输承包商,主要负责机关—-厂区—-作业区之间的业务往来。通过对采气*厂车辆日常管理工作的观察与思考,发现车辆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待进一步改进,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与成本。

2对采气厂车辆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对车辆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采气*厂仍然把车辆管理限于行政事务管理,认为做好管理工作就是保证车辆正常使用,行驶过程不出事故。这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消极态度,车辆管理既要抓车辆日常管理,更要抓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形成从上至下、全员参与的全方位车辆动态管理体系。

2.2缺少对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性、客观性评估的方法

现在,企业内部的车辆管理效益整体不高,整个机制仍有诸多不足之处,有待提升,有待完善,有待规范化。管理机制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对于车辆管理来讲,管理机制合理、科学、有效是重中之重。对车辆予以管理,必须要坚持主管责任制、派车责任制、开车责任制的基本原则,细化评估标准到驾驶员、到调度员身上,让所有的环节都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清晰,这样构建起的管理机制才更为有效。

2.3缺乏对驾驶人员的多样、合理、有效的评价与激励手段

车辆管理要实现由目前的“经验型”的单一老套管理模式向“制度型”、“精细型”的新型多样管理模式转变,并且加大管理评价的“量化”成分,依据车辆管理条例,结合采气*厂车辆使用实际,采用多样的评价、考核、对比及激励措施。

3采气厂车辆管理改进措施

3.1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通过对全厂车辆调派职能的整合,修订《车辆管理细则》,对车辆管理职责进行重新规范划分,明确了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职责,增加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车的审批环节,及进一步明确了GPS车辆监控各相关部门职责,全面实现了车辆使用管理的变革和提升。借助构建起体系化的、与企业的运行相匹配、符合的、完善的车辆管理机制,全程管理车辆的申请使用和调度以及费用结算。

3.2实施集中管理

所谓集中管理,即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规范对车辆和相关设备资产以及驾驶人员予以集中化的、专业的、有效的管理,让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让管理走向专业化。一方面实现资源更为高效的利用,另外一方面对相关资源予以统一调配。采气*厂通过业务整合,使得事务管理站、厂长办公室、生产运行科管理的车辆,统一移交生产保障大队调派管理。

3.3加强车辆监控

安装GPS系统到企业的所有车辆之上,有效监管企业车辆的运作动态,实时动态化的监管车辆,企业车辆管理者可对车辆进行随时抽查定位、跟踪,管理人员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与GPS车辆监控平台共同使用,从而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车辆使用人员通过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车辆后,管理人员通过GPS监控平台,查看车辆是否按申报路线行驶,尤其是产出水拉运车辆从装车出发到处理厂全程GPS监控,拉运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可进行处置,同时借助GPS系统回放车辆位置,掌控车辆动态,保证车辆运行处于可控状态之中。

3.4优化车辆维修

对于车辆,不但要做好调配管理工作,也要做好检修维护,将日常检修、集中检修结合在一起,将内部检修与外部检修予以组合运用,检修内容不但包括机械设备之安全性,还包括其运作性能。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定车辆出车前,一定要根据行车前安全检查统一检查车辆的所有性能,收车后,也要做好回场检查。同事按照车辆的年度使用状况,针对每辆车确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日程,确定检修时间。自根源的层面上为车辆安全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车辆管理部门也要和车辆的具体性能结合在一起,基于行驶里程,保养维护车辆,保证其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3.5加强数字化管理水平

为有效提高采气*厂车辆管理效率,采气*厂在数字化生产指挥系统中嵌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两者有机结合,为天然气生产组织提供更好的服务。该系统包括系统管理、车辆管理、车辆申请、车辆调派、运费结算等管理模块,如下图所示。该系统不仅实现车辆基础信息和使用的记录、动态查询,还实现网上用车审批、长途特殊天气用车审批、车辆维修审批、罐车路单自动计算及审核、运费结算等功能,提高车辆调度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实现路单审核、结算办理网上流转,使车辆管理全面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的使用管理。

4下一步管理提升方向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第一条全局公用车辆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局公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分配到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按照每车一司机的要求,每一个用车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开车。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原则上从分管科室人员选一名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

第三条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并签订租车合同,租车手续完备合法。原则上租用新车(车辆价格不低于9万),年租车费用不超过3.3万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从租车单位费用中支出。如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车辆燃油。公用车辆燃油实行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专车专用,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办理,分别考核。考核制度:根据每辆车的型号和车况,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车辆耗油考核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车辆使用。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保证公务用车。机关科室用车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专人签派,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维修。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维修。程序是:司机提出修车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稽查队由稽查队长签字,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点维修。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由各单位负责。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保养,及时办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因不负责造成损害和损失的,追究司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车辆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详见车辆存放位置图),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对乱停乱放的给予批评、通报和必要的处罚。

第九条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放假前,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将车钥匙集中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按规定存放,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其他非工作日,车辆也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第十条全局有重大活动或因工作需要,局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坏、被盗,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