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六)重视科研,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鼓励老师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建立报酬机制,出台评聘结合办法,深入发掘和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奖励优秀成果。
参考文献:
[1]LagendijkA.CornfordJ.Regionalinstitutionsandknowledgetrackingnewformsof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J].Geoforum,2000.
[2]Leeuwis,municationforInnovationinAgricultureandRuralResourceManagement.BuildingontheTraditionalofAgriculturalExtensionOxford:BlackwellScience.2003
[3]黄维梁.消费者行为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论-文-网LunWenNet-Com)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六)重视科研,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鼓励老师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建立报酬机制,出台评聘结合办法,深入发掘和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奖励优秀成果。
参考文献:
[1]LagendijkA.CornfordJ.Regionalinstitutionsandknowledgetrackingnewformsof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J].Geoforum,2000.
[2]Leeuwis,municationforInnovationinAgricultureandRuralResourceManagement.BuildingontheTraditionalofAgriculturalExtensionOxford:BlackwellScience.2003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4篇
一、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思路
(一)对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确定目标岗位(群)及工作任务。在构建新教学模式前,深入江泰及其他25家金融保险行业企业、12所金融保险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系统化调研,通过考察、座谈、研讨等,确定金融保险(保险经纪方向)专业岗位群如下: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销售、保险采购、客户服务、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招投标,协助投保、出单,协助查勘定损、索赔,保险经纪营销管理,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保险及保险中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任务:相关专业岗位);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任务: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开展)。
(二)保险经纪职业及工作过程描述。保险经纪是指受投保人委托,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的服务总流程及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走进客户,收集信息;风险管理,防灾防损;拟定投保方案,进行保险采购,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客户索赔。
1.保险安排工作流程。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投保———保险经纪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确认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向保险人询价———投保。
2.协助索赔工作流程。投保人出险通知保险经纪———保险经纪迅速通知保险人———保险经纪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经纪索赔———保险人最终赔款。
3.保险经纪其他服务。调查分析风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风险转移、化解的建议。(三)根据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流程要求,提炼出保险经纪需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保险经纪工作总流程同上;知识目标:保险基础知识,保险营销知识,客户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知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各险种知识———保险采购知识、保险理赔知识;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基础知识,能进行客户开拓———掌握风险管理知识,能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保障方案;与客户沟通能力———掌握财产险、人身险各险种知识,能够制定投保方案并进行保险采购;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改实践
从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学情出发,结合江泰及行业岗位(群)核心能力素质标准,融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一体,设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以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体改造;以专业核心课程为切入点,实施项目化任务驱动式教改。
(一)将提高职业技能定为金融保险教改核心,制定本专业教学标准。将校企合作,教科研一体,工学结合的教改思路落到实处,提出与江泰公司目标共定、课程共建、学生共育、基地共建、师资共培、就业共导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针对学生特性,将关键专业技能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循环训练。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重点、难点、疑点;同时渗透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养的有关内容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发“基于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协同江泰公司精选基于工作过程9门主干核心课程(《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解读》、《保险销售实务》、《保险采购实务》、《保险经纪服务》、《风险识别》、《合规与道德》、《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保险项目管理》)和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等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新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及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本专业课程体系。为拓展学生专业方向,特聘请校内外企业行业及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融于工作过程。
(三)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上,运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将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落到实处。为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采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性。任务驱动是基于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间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充当组织者和引导者兼咨询顾问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师生角色转换有利于将职业课程核心知识转变为学生想要得到的生动有趣的学习内容,是一种有效激发学生内心强力学习动机,利于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习激情和动手能力,增强青年学生独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现代教学方法,尤其适用于基于工作过程、实践性强的核心专业课程教学。为了培养学生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一改传统满堂灌少互动的授课方式,同时创新性地采用全程考核的方式是“拉动”和“推动”学生学习的有机整合,目前效果较好。将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入本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采取“边用边学边练”的方式将核心理论融于实践教学,通过“展示项目任务”、“解构项目任务”、“练习项目任务”,使学生在教师设置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安排”“协助索赔”等虚拟情境和任务项目中接受实训。教师将所要学习的本专业核心知识点隐含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工作任务中,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分组讨论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来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构建。这里所指的任务是指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高度仿真工作环境下,通过运用金融保险专业的各种知识及操作技能来完成特定目标的过程。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特设金融保险学科带头人和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和专业班主任),为有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奠定了基础。如课前三分钟演讲、教学园地设计、每月金融保险大厅展板设计、课后实训、校际交流、公司考察见习、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有效将学生课堂活动与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江泰班”涵盖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整体课程体系和教学新模式。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五)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将单纯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改为融综合测评、多方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全程评价方式;尝试推行以赛代考、强化实训实习考核;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运用全程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信心。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实践、修正的过程,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企业要求与学院学生学情,及时调整教学设计,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满足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目标,实现校、业、生和社会多方共赢。
作者:徐诚 周玉芬 李海霞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5篇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1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欧洲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这一比例达到50%~70%。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也达到20%以上。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四销售活动向专业化、组织化方向发展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6篇
1972年德国的梅腾斯Mertens首先提出“关键能力”概念,并于1974年进一步将“关键能力(Schlucssclkompe-tenz)”定义为:关键能力是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它更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作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1]目前一般认为,关键能力包括社会能力与方法能力,二者与专业能力共同构成综合职业能力。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院长李德威在哈尔滨举办的国际职业教育论坛上提出:“面向全球的职业教育,要培养符合现代化要求的职业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表现在掌握企业所要求的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称之为‘关键能力’”。教育部在2006年16号文件指出,要“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并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要求测评学生的“自我学习、信息处理、语言文字表达和合作协调能力”。同时,在教育部与其他部委的相关文件中也一再强调学生及职业人士的职业核心能力,即关键能力的重要性。加强关键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当代国际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主流趋势,还是国家倡导的能力本位的有效载体,也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更是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二、提高“关键能力”的途径
1.巩固专业思想,坚定信念。前些年,保险行业虽然人才需求量大,但需求短视,需要的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外勤员工。人才缺口巨大而员工供应不足,造成保险业进入门槛过低,外勤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且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评价不好,行业社会形象大打折扣。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招收的是“四批二”的学生,大部分来自郊县和农村,对保险行业缺乏认识。保险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保险教育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如今,《保险伴我一生》知识读本已出现在中学课堂上,为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公民奠定了基础。而以房养老政策、银行倒闭政策、国家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至大专等举措,均为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中国保险市场的迅猛扩张为保险公司对大专及大专以上人才的需求注入了活力。因此,新生入校要做好以下两件事:第一,必须对学生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思想教育,使之初步认识保险,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第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规划,使之明确奋斗目标。学生除了明确学习知识的目标,还要明确“与人交流、沟通、分析与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方面的目标,即在校期间努力培养关键能力,以提高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2.构建“关键能力”培养的内容与方式。在传统的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的任务就是按照学科体系讲授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帮助学生弄懂重点与难点。但在高职教学中,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必须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加强专门技能与职业核心能力的整体设计,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同时得到关键能力的训练。因此,专业教学团队首先应依据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核心能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做到专业与产业(岗位)对接。教师应根据保险实务优选教学内容,融入保险从业资格证考核的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以学生为主体,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行动导向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为主,以实际保险工作任务为驱动,围绕保险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角色体验等教学方法,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强化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笔者承担的是金融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结合实践将教学内容分为3个模块:第一块是理论知识,第二块是素质培养,第三块是保险实务。在教学中,笔者采用分组教学法,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小组探究互助、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渗透素质培养,按6个模块“与人交流、与人合作、信息处理、数字应用、解决问题、自我提高”实施,分别是职业核心能力全国统一测评大纲八项职业核心能力的前6个。[2]针对高职保险专业生源的实际情况,从学生开口说话开始进行关键能力训练。例如,安排学生根据案例表演小品,以培养合作意识;给学生布置收集保险公司招聘信息的任务,以了解保险业、保险公司的状况;要求学生会运用PPT宣讲、会从网上选择每周经济新闻、分享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等。在开放式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既能发挥创造力,又可提升思维,经常有创新带给大家欢乐和启迪。在保险实务的教学过程中,笔者经常采用案例教学,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互动。特别是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章节,如《人寿与健康保险》中讲到具体的险种,可邀请保险公司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介绍最新的险种;也可邀请保险公司的专家来校开展讲座或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还可安排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参与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并在业余时间跟岗,为逐步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做好准备。
3.课外“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可分为基础核心能力(职业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拓展核心能力(解决问题、信息处理、创新创业)、延伸核心能力(领导力、执行力、个人与团队管理、礼仪训练、五常管理、心理平衡……)三部分。[3](1)结合保险工作的特点。保险业的大部分岗位,如保险营销、金融机构客服专员、理财经理等都属于服务产业,工作对象是动态、有思维和行为的人,而且每个顾客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而这项工作的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双赢性,还充满了竞争性。工作技能通过知识素质的应用灵活程度、客户的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等来衡量。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应从入校之初着手,派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担任新生的班主任,专门负责专业指导,并与辅导员一起负责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2)开展职业规划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明确专业思想和培养目标,了解将来工作的职业范围,以及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毕业要求等。在校时间短暂,刚入校就应考虑就业和可持续发展,并做出职业规划。(3)军训是培养新生关键能力的途径之一。关键能力中的五常管理(常清理、常整顿、常清洁、常维持、常自律)、团队合作、执行力,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4)每个学生轮流负责一个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学院(或学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的干部竞选。通过这一途径,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力、领导力等,让学生认识到孤掌难鸣的道理,学会与人合作,发挥团队力量。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式,使学生形成阳光开朗、积极向上、不怕挫折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积极参与课堂以外的实践活动,培养职业核心能力。例如,到社区宣传保险知识、勤工俭学等,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增加了社会经验,还能够培养自律、自控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通过参与学校社团(如足协,书法协会、摄影协会、戏曲协会、舞蹈班)、“青协”、各种职业技能大赛(如商务礼仪大赛、创业规划大赛、保险知识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假期社会实践等途径,培养交流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关键能力。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7篇
随着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政府开始不断兑现关于逐步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国外保险机构不断涌入,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已经由以前的国内竞争转向国际竞争。面对众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尤其是外资金融集团的竞争,中国保险公司应通过集团化的道路,尽快把自身做大做强,以提高市场竞争力,金融集团模式是中资保险业实现这一目标的快捷途径。
一、中国金融业从分业走向混业
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是否可以由同一主体经营,金融业大体上分为混业经营型、分业经营型两类。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金融业采取混业经营形式。当初,中国经济出现房地产和证券热,大量银行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引发了泡沫经济。为化解金融泡沫,1993年底,中央提出了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紧接着,国务院批复同意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的方案,中国保险业开始由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转变。到2003年,中国成立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正式确立。
分业经营制度的实施与我国的金融发展情况、市场条件具有紧密的关系。在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监管手段和方法落后的情况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限制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成为主要手段之一。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金融泡沫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当时金融机构的业务混乱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采取了分业经营制度。对保险业来说,由于产寿险在经营方式与核算方式上明显不同,混业经营容易造成产寿险资金混用、业务数据混乱等问题,在监管体系和内控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实行分业经营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金融机构治理机制的完善、政府监管手段的提高和外部监督的加强,以防范金融风险为目的的分业经营不仅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其存在反而会限制金融业的发展,使金融企业规模太小、资金运用渠道狭窄、银行与企业关系疏远、金融企业竞争力下降,加大了金融风险。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逐步放松了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80年代废止了分业经营制度;英国通过1986年的金融大爆炸改革,完成了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加拿大通过1992年的金融改革,废除了分业经营制度;日本则于1996年在总结泡沫经济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恢复日本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提出了金融大爆炸改革的计划,其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在原金融制度改革已实现跨行业设立子公司的基础上,取消有关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业种之间的限制,进一步实现金融业务的相互交叉,加速和扩大不同业种之间的相互参与;1999年11月12日,美国废除了已使用了66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正式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时期的结束和混业经营的开始,也标志着世界金融业进入了以金融集团为主的混业经营时代。国际大型产业集团利用放松金融管制的机会,纷纷进入金融领域,并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如日本索尼、美国通用等。
在这种国际大背景下,我国金融业间刚刚建立起来的篱笆已开始松动。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证、保合作热,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之间业务交叉已很普遍,突出表现为业务融合。银、证、保之间的相互融合,已初步形成了三者之间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利用现有市场资源、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篱笆的松动不仅表现在不同金融机构业务的合作与融合,更重要的是表现在金融机构间的股权融合。首先表现在保险业内部产寿险间的融合。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相继完成了集团化改造,完成了产寿险在同一集团下的融合。三大国有保险集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业以集团化为主要模式的混业经营时代的重新开始;其次表现在不同金融业务间的融合,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是我国当前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典型代表。
二、金融集团模式是中资保险公司的理想选择
面对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纷纷涌入,我国保险公司要想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需积极调整经营战略,金融集团模式,即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已经受住考验的成功的金融企业组织形式,是我国保险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一)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避免混业经营与现有法律的冲突
我国保险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就不能仅仅局限在单一保险领域,而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又不符合法律的要求,金融控股集团可以规避这一制度的限制。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主要是通过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各子公司在法律上和经营上是相对独立的法人,但同一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实现人员、业务交叉融合的混业经营,这种“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模式,并不违背我国现行法律禁止在同一金融机构内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交叉的规定。
(二)金融控股公司是中资保险公司迎接市场竞争的极佳选择
集团化、大型化、综合化是当今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国的保险机构规模偏小,资金实力不足。而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大都是世界级的著名企业,其中有些企业的资产总额已超过我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2002年底,美国国际集团的资产总额达5612.29亿美元,而我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仅6494亿元人民币,只相当于美国国际集团一家公司资产总额的14.11%。我国保险公司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必须充分利用WTO的保护期,在外资公司尚未在我国完成布局之前,通过战略重组,尽快做大做强。而美国的经验说明,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不仅有利于混业,而且是金融机构实现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的极佳方式。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规模巨大且业务多样化的金融集团,实现大型集团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风险分散和协同效应的优势。这对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迎接入世挑战,无疑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是我国保险行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仍然还不够发达,虽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跨入了《财富》评选的世界五百强之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保险公司已足够强大,具备了与国际大型金融集团竞争的实力。要想参与国际竞争,我们不仅要具备雄厚的资本实力和过硬的经营管理能力,还要具备整体竞争优势,能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金融集团可以满足我国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基本要求。
三、我国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思考
由于金融机构承担着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职能,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对整个经济体系有着深远的影响,金融机构的危机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转化为金融危机,甚至是经济危机。因而,我国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过程中,要全盘考虑,认真规划。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基本具备了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前提条件,再加上合理的战略和步骤,在我国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已不再是遥远的事情。
(一)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现代金融控股公司在早期都是以商业银行为控股方的,随着竞争的加剧和管制的放松,出现了以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化、全能化和国际化成为现代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主流趋势。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实力基础,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为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表现在:
1.从规模的角度来看,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出现了一批资本雄厚、实力强大的保险公司,比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等。这些公司都已经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已经达到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条件。这些保险公司与国际金融集团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强大的实力是中资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重要保证。
2.从人才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跨越式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已经培养了大量的金融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包括保险行业人才,还包括证券、投资和信贷方面的专才,及经营管理、营销和金融信息技术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这些人现在都已成为我国保险行业的中流砥柱。另一方面,我国的保险行业内部成立了包括其它金融产品在内的专业化的金融培训体系,每年都为本行业培养大量的人才,各个保险机构也与大专院校合作,互相培养训练人才,这些都为保险公司发展成为金融集团奠定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3.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迫切呼唤大型金融集团的出现。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律还缺乏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明确定位,但从我国政策的变化趋势来看,我国严格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正逐渐松动。
首先表现在国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1998年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批准了保险公司参与银行间的债券市场。1999年10月27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票二级市场,保险公司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上配售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200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为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以拓宽券商融资渠道。
其次表现为政策允许保险公司内产寿险的融合。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产寿险要分业经营,在此背景下,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成集团公司,然后被分拆。保险业内部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约束着保险公司经营范围的拓展,制约其经营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利润的增长。经过几年的实践,大家都认识到了保险公司分业经营所带来的局限性,在外资保险公司不断涌入的今天,保险公司分业经营的局限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反映。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与发展的需要,2002年10月通过的《保险法》修正案,放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资金用于设立保险企业。正是在法律的许可下,我国保险公司步入了集团公司的时代,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险公司都改组成集团公司,再加上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以集团的形式参与市场竞争,保险集团成了大型保险公司的共同选择。
再次表现为国家政策允许金融集团的存在。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京召开首次监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确立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即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可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备忘录》的通过表示政府监管机构已明确认可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并将其纳入监管框架之内。
4.从可借鉴经验来看,国外有成熟的模式可供借鉴,国内也有类似的模式雏形。作为混业经营的一种有效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成为发达国家金融机构选择的主要组织形式。国外成功的案例很多,如美国“花旗—旅行者”模式、日本的“大和”模式等,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对象。另外,虽然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管理,但实际上已经存在着模式不一的金融控股公司,尽管其存在目前尚不具备制度基础,但其成长中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借鉴。
5.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发展金融控股公司不会对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产生冲击,是与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在其体制框架下,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有各自的财务报表,所从事的金融业务是单一的,与完全的混业经营相比,各监管部门可以更清楚、更明确地对各个子公司进行监管,不会对我国金融业的有效监管产生冲击,与分业监管的制度也不抵触,是与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二)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途径
1.建立保险集团公司。建立保险集团公司是保险行业金融控股公司最基本的形式,也是目前我国建立以保险行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选择。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限制,保险公司的资金只可用于投资与保险相关的公司,因此,保险集团公司可以通过下设寿险子公司、产险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和销售子公司的方式来实现集团化经营。从目前来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和太平洋保险集团走的都是保险集团的路子,下设寿险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其它机构,从它们的发展中我们已经可以发现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
2.在保险集团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共同设立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或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的方式拓宽经营范围。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是相对保险集团公司而言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通过主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可以拓宽保险集团公司的销售途径,促进保险集团公司金融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宽收入来源,熟悉银行和证券领域,为进一步进军银行、证券等相关金融领域奠定基础。国际上很多保险公司就是通过与银行或证券行业建立资本联系的方式交叉销售金融产品的。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8篇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主要为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而立法层次直接决定制度的束力。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缺乏最高层次的立法,一方面,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困难。据1998年下半年的统计,全国企业拖欠保险费总额达365亿元;另一方面,导致各种挪用、挤占、截流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层出不穷。从影响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妨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就业促进方面的支出。因此,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度的实施需要立法层次的保证,这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基础。
二、谨慎的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一)适用对象扩大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合同制农民工。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主要限于城镇劳动者,而不包括乡镇劳动者和城市农民劳务者。考虑到失业保险的本质特征--普遍性,从理论上讲,所有的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劳动者均应包含在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失业保险的对象应包括各种劳动者。
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之时,尤其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在制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修改条例时,应适当扩大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将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充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农民劳务,应该允许在城市从事较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属地原则加入失业保险。
(二)考虑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大学生失业成了一种普遍存在、相对存在且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它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因为这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规定,则刚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又是不可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虽然《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将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纳入“低保”范围,但是领取“低保”程序繁杂,条件苛刻。所以有必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创造财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强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功能
如前所述,失业保险制度应该包括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两个方面。相比之下,促进就业更为重要。所谓促进就业是指通过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失业者提高就业能力,创造就业机会,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失业者的就业问题。
(一)加强职业培训。中国劳动力具有绝对数量多而相对综合素质低的特点,普通劳动力供给严重过剩,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技术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严重匮乏。对失业人员进行培训,是促进就业的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必须加强再就业培训针对性,提高再就业培训效果,提高再就业率。有关部门在开展培训前,必须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的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培训对象具体情况的分析,采取个性化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在培训方式、培训课程、培训时间等方面,为失业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提高培训效果。另外,应该把失业登记部门与劳动部门、职业介绍部门合在一起,在失业人员进行失业人员登记,办理失业金申领程序的同时,进行职业介绍登记,参加劳动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再就业率。
(二)加大基金对再就业的倾斜。加强失业保险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基础便是有资金作保证。对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比例均应显现出倾斜性,以协助失业保险的这一功能的更好发挥,体现失业保险在治理失业方面的主动性。
1、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的支出比例
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上,中国偏重单纯的生活保障,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不能有效为促进就业提供资金上的保证。由于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用于职业培训项目的基金支出比例,所以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再就业上的资金就具有较大的弹性,从而对再就业支出方面难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使再就业的实质性进展受到影响。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的支持力度很大。如德国政府使再就业培训经费放在各项失业投入的首位。中国的失业保险法规应扩大保险基金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费用的提取比例。在立法上把当前的不确定比例固定下来,明确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促进再就业和基本生活方面的法定比例,使再就业方面的支出比例具有刚性。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扩大现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积极加大促进再就业的支持力度。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9篇
1.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以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国家农业方面的经济政策,有利于统一规划与管理;有利于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积聚。但不利于政府扶持;利益联系机制不明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为代表,该模式的主要优点表现在:能够充分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但该模式主要存在于理论上,在现实中实施的难度较大。
3.合作社经营模式。该模式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帮助建立而成的,其优点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二为一,易于防止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其缺陷是:由于合作社比较少,风险分散不够,资金得不到保证,它主要是依靠保户来筹集资金;农业保险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合作社发展现状很难吸引专业人才。
4.外资公司的经营模式。以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为代表的该种模式有利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技术,有利于研究怎样提供适合农村、农业和农民需要的一揽子综合保险新产品。但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追求商业利润的内在本质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收益低的固有特点,其经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仅仅是一种抢先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策略而已。
5.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为代表的相互保险模式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最重要区别在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相互保险制度有利于调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衡各方面利益;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和减少逆选择;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如阳光农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的原则(例如,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才的匮乏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储备不足,代办员队伍脆弱,精算人员和核保核赔人员奇缺。)。二是存在业务人才上瓶颈。
二、相互保险制度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
鉴于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面临萎缩,再加上政府财政力度不够,合作社不适合大面积推广,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存在难度,农民收入水平有限,而此时我们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相互保险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适合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发展,能有效缓解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
1.使投保人和保险人统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我国农业风险区域性强,保险人对农业风险难以全面把握,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较易发生,而相互保险制度下农户间彼此熟悉、信息透明,且对于农业生产过程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较清楚,能有效进行相互监督,利益的一致性避免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2.经营成本低,适应低收入的农民。首先,相互制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以互助合作为宗旨。另外,相互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相互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兼具被保险人和公司所有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委托问题引发的组织成本,这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主要优势。
3.解决保险人经营管理的困难。参加相互保险公司的农户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对本地的农业生产、农产品价值、农业风险等情况比较了解,可以胜任核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不仅容易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有利于节省经营成本。
4.加强防灾减损。相互制下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利益具有一致性,使得投保农户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在出险后,也能主动地进行灾后自救工作,农户更易形成集体力量,抢险救灾,以求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三、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制度拓展的新思路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相互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在各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江生忠、王成辉,2006)。随着金融创新机制与国家辅助政策支持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务实推展,将缓解操作管理上的困难,它的局限性将逐步克服。
1.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立法先行几乎是国外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铁律,目前应加紧农业相互保险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相互保险的组织体系和经营范围,确保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相互保险中所应有职能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相互保险的随意性,并以此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我国,政府对农业补贴主要是价格保护等直接补贴方式,利用农业保险这种“绿箱政策”(绿箱政策(GreenBoxPolicies)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做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补贴方式却很少。总体上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仅限于免征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建议给予农业保险补贴:(1)保费直接补贴。由国家财政每年按公司保费收入的25%、地方财政按25%的比例,通过保险公司直接补贴给参保农民。(2)大灾准备金补贴。国家财政每年按保费收入10%的比例补贴给保险公司,一部分由公司在大灾年份,通过保险赔偿方式转补给受灾农民。
3.加大农业相互保险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的严重缺乏对农业保险经营的协调发展和有效监督十分不利,也不利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健康发展。建议如下:(1)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库,招回己经分流和改行的农险人才,通过各地区的人事部门或保险监督部门联合成立农险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对以前从事农业保险的干部和员工进行建档、登记。(2)完善教育和职称考试体系,让从事农险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养和教育,提高其社会地位。
4.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体系。
4.1选择合理的公司发展模式。由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初始会员)发起设立全国性的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初始会员认购公司的部分初始基金,同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另一部分资金。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补偿损失;资金融通;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064-03
当前国内保险界普遍认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下文简称三功能论),2006年国务院亦为其背书,“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参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10条])。如此,在保险功能理论探讨上似乎已经盖棺论定,然保险三功能论内容体系真已完备?三功能论调已然无懈可击?对此,笔者不以为然,遂提出些许愚见,期以微薄之力引起理论界共同商榷。
一、三功能论溯源
三功能中,历史最悠久的是经济补偿功能的提法,此亦是最无争议的功能。经济补偿,即补偿损失,无损失就无所谓补偿。“无危险,无保险”,危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危险一旦发生,就要造成损失。在保险形态形成的早期阶段,人们以互助的形式来处理损失,从而形成互助保险、合作保险,体现了“千家万户帮一家”的保险真谛。而这一过程中,人们体验最深的就是通过保险这一形态,使自己的损失获得补偿(当然那时候人们很少、甚至不会去考虑其损失能够获得补偿――这一参加保险的结果蕴涵着什么更深的机理)。因此,早期对保险功能的认识就局限于这一补偿功能,即所谓“单一保险功能说”。由于经济补偿,或称补偿损失是“千家万户帮一家”这一保险真谛的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千家万户帮一家”的实现还必须有一前提或手段,即分散危险――此前提亦是保险机制运作的结果,分散危险与补偿损失构成保险最基本功能,其二者的结合就是保险),故而理所当然的成为保险的一大功能,并且沿袭至今。
接着来看资金融通功能。资金融通功能的提出并非伴随保险形态的产生。这是一个尚存在争议的提法,在这部分我们暂不考虑保险是否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而只追溯这一功能的来源。随着精算技术的发展,商业保险逐渐从先前互助保险、合作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保险业不断壮大,并积蓄了大量危险补偿基金,逐步成为了信贷、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方,因此理论界开始思考拓展保险功能。“保险业的金融功能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分流部分社会储蓄,另一方面又通过投资将积累的保险资金运用出去,满足未来支付需要”[1],“……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充分分流部分社会储蓄,另一方面为满足未来的支付需要,通过投资将积累的保险资金运用出去,成为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与稳定力量。”[2]可见当前理论界对资金融通功能的阐述是立足于保险基金的来源及其投资运用,即根据它可以对信贷、资本市场产生影响而归纳出“资金融通”功能。
三功能论中最富争议的是社会管理功能,这一功能是在2003年由官方机构正式提出,随后理论界对之著文肯定。同样,本文此部分亦暂不考虑保险是否具有社会管理功能,而着眼于其理论基础。综合各种论断,不难看出,社会管理功能实质来源于人们及社会各界通过消费保险这种商品而产生的对整个社会的正面效应,这种正面效应表现在“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有利于构建国家公共事务应急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风险结构;减少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正常运转;为社会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3]效应是机制运作产生的结果或影响,我们可以理解为作用,因此如上所述,社会管理功能来源于保险机制运作产生的作用。已是,我们不禁疑惑:是功能决定作用,还是作用决定功能?
二、功能与作用辨析
功能与作用的确是两个差异迥然的概念,然而却还是有许多人将其混为一谈,表现为不加区分地将一事务的作用视为其功能。马克思的自然辩证法中,定义功能为“特定结构的事物或系统在内部与外部的联系与关系中表现出来的特性与能力”,这里特定结构说的是“物质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对稳定的联接关系的总和”(参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由此可见,事物的功能是由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这种“相对稳定的联结关系的总和”所决定,并通过其与外部的联系表现出来。这里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对稳定的联结关系的总和就是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本质。因此,本质决定功能,功能是事物本质的体现,能由事物本质直接推演得出的事物的特性或能力才是该事物的功能,否则不能视为其功能。
此外,功能可以分成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派生功能是由基本功能演绎出来,然而不论基本功能还是派生功能都是事物本质的反映,都必须植根于事物的本质[4]。
作用是与功能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辞海中作用是指“事物在一定环境或条件下产生影响或变化的功能”。此说法道出了作用与功能的联系,作用来源于功能,是功能加上一定的条件而表现出来的效应(影响);并且,也道出了其区别,作用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需要一定环境或条件为基础,而功能则不同,功能植根于本质,是客观存在的;此外,作用所产生的效应(影响)是有正有负的,而功能却无大小之分。因此,将作用的内涵视为功能之说是只看到二者的联系,而无视其区别的结果。
我们明确了功能不同于作用,具体到保险领域,保险功能理当不同于保险作用。保险的功能是由保险本质决定,是保险本质所体现的保险的特性或能力,简单地说,保险功能必须也只能由保险本质推理得出。保险的作用是保险功能在发挥过程中所产生的效应或影响,保险作用也是有大小、正负差异,当保险功能发挥不当的时候甚至会出现负效应。
三、资金融通是保险公司功能,而非保险功能
如前所述,当前理论界认为,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的出发点大体可以概括为一点,即保险基金可以在信贷、资本市场上进行运用(投资),从而使保险发挥了资金融通功能。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张冠李戴之嫌。首先,保险形态内在规律性或其主要矛盾并不体现资金运用机制。保险作为对国民收入一部分后备基金的分配与再分配,其运作方式是通过集合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这一机制可以导出危险的分散与损失补偿这两种机能,而何来资金运作包含其中呢?更简而言之,保险机制就是两个阶段:集中保险费和补偿损失,并无资金运用空隙,因此从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导出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是值得商榷的。其次,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分配关系的外部组织形式[5],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管保险基金,而作为保险基金管理人势必要保证基金保值与增值,从而资金运用就称为保险公司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所以资金融通是保险公司功能而非保险功能。再次,资金融通即金融,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即表明保险属于金融范畴,而如果保险属于金融范畴,那何来保险与金融相互渗透、互动发展呢?
四、社会管理功能评析
社会管理功能在当前保险功能理论研究中是备受青睐的一个功能。我们知道,所谓的“社会管理”是指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与控制,以保证社会正常运转与全面发展(参见辞海),马克思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也提到“社会管理是为了使整个社会机体和它的各个部分向着一定目标运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引导等活动,其主体是从事管理工作的社会成员构成的组织系统”(参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从行政学的角度看,社会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特有的职能,属于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因此作为经济范畴的保险,或者作为经济组织的保险公司何来的权利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呢?再者,从社会管理主体方面看,其主体行为是从事管理工作(参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显而易见,其目标是社会效用最大化,而保险公司行为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二者明显不同。
那么,学界又如何来肯定社会管理功能的呢?诚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保险对于社会具有“稳定器”作用,这是没有争议的。而如果将此作用视为保险功能,显然缺乏斟酌(功能和作用是有差异的)。我们前面谈到的,事物的功能是由其本质决定,因而功能的发展势必源于其本质被赋予了新的内容。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是否因为保险本质在现阶段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之溯源只是保险产生的正面的社会效应,这从理论界对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论断中也可看出:如“为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各种市场化机制被引进了社会管理过程,保险业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日益重要作用”[6]、“保险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在发挥传统经济补偿与资金融通功能的同时,也以更加积极的态势融入现代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协调社会经济生活,提高社会运行效率,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7]……诸如此论断尚有许多。因此,理论界对社会管理功能的提法缺乏逻辑支持,倒果为因,将保险作用视为保险功能。
笔者认为,保险不具社会管理功能,科学地应该如此阐述“保险行为所产生的正面社会效应起到了部分社会管理等同作用”。否则,我们亦可因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有稳定经济金融波动的作用就认为公开市场操作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经济管理亦属于社会管理的一环);甚者,消防车可以灭火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而认为消防车具有社会管理功能。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提法与此大同小异。
至此,笔者认为保险三功能论,除了经济补偿功能以外,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功能都缺乏逻辑严密性,资金融通功能是保险公司功能,而非保险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倒果为因,或者不分因果,视作用为功能,故三功能之说值得商榷。最后,笔者赞同保险“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的基本功能论断,这也是立足于保险本质的最根本。
参考文献:
[1]林宝清.论保险功能说研究的若干逻辑起点问题[J].金融研究,2004,(9).
[2]周道许.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J].保险研究,2006,(8).
[3]周道许.保险理论研究:主要成就及发展方向[J].金融研究,2006,(11).
[4]张金林.现代保险功能:一般理论与中国特色[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6).
[5]孙祈祥,朱南军.保险功能论[J].湖南社会科学,2004,(2).
[6]丁孜山.现代保险功能体系及衍生保险功能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5,(5).
[7]魏华林,李金辉.论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保险研究,2003,(11).
[8]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9]国发[2006]23号.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A Discussion on the Theory of Three Functions of Insurance
WANG Zhu1,CHEN Peng-jun2
(1.China Pacific Life Insurance Co.,Ltd. ,Xiamen 361005,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Huaqiao University, Quanzhou 362021,China)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国际化 混业经营 保险人才定位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化。保险业是我国最早开放的金融服务领域,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保险大举进入,竞争日益白热化。国内保险公司也加快了国内与国际市场的扩张步伐。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根据人才需求的新动向,准确定位保险本科人才,设立合理的培养目标就成为各个高校教育主体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我们在分析教育国际化与金融混业经营等新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险本科人才的定位与培养目标。
一、保险本科人才重新定位的背景
1、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与混业经营的趋势对金融保险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过去20年,金融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金融活动越来越市场化,金融交易越来越国际化。信用、证券、保险等交易突破了国境限制,从而使以金融国际化为核心的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广泛而迅速的发展。各国纷纷开放国内金融业,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市场并与国内金融机构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允许跨国金融机构可以在本国境内开展业务,同时,本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在本土或境外扩大服务范围和拓展新业务,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实行了近70年的美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彻底走向终结,它取消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界线,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即成为“金融超级市场”,自此国际金融业开启了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
我国的金融业自1993年颁布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一直实施的是分业经营政策。这一政策在防止风险跨行业传播、降低系统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当今国际金融业融合经营的趋势下,分业经营阻碍了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削弱了金融市场效率,制约了我国进入市场的长远发展。近几年来,在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冲击下,特别是自我国加入WTO以来,金融机构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行业互相渗透,融合的趋势不断加大。一方面,银行积极拓展银行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如开展银行、保险、基金等几乎所有金融品牌的理财业务,使得投资者通过单项产品获得理财、股票、信托、保险等多项投资。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也不断升级,银行已经不再满足于做保险公司的人,银保合作开始逐步扩大到保费代收、存款及资金业务、资金网络结算、发卡业务及客户资源共享等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在拓展除保险之外的更多金融业务,如保险资金的各项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收购或入股银行等,为未来实现金融混业经营搭建多市场、多渠道的综合金融平台。
2、保险业发展呈现出的新特征对保险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
进入新世纪,保险业发展呈现出新特点与新趋势。具体来说,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保险交易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与此相适应,保险交易的跨国界、跨区域必然会带动国内保险市场进一步一体化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第二,保险业以更快的速度从一般的服务业向以产业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方向发展。保险业的产业化、信息化特征将集中体现在其发展的科技含量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第三,保险企业的运作目标将会从传统的“跑马圈地”、扩大市场份额为特征的“粗放式经营方式”转向以提高效率和注重业务质量的“集约化”目标。这一转变将导致保险企业战略思路和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巨大的变化。第四,政策层面对金融保险业混业经营的制约正逐步打破。随着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颁布》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国家已经允许保险业建立包含保险业务、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的综合金融控股公司。
上述保险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表明:进入新的世纪后,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保险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勿庸置疑,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是企业的核心资源,是企业取得和维系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这必然要求我国以最高的效率和最有效的方式不断培养出具有全球视角,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市场型、国际型、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面对新世纪、新经济的冲击和挑战,原有的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将会逐渐暴露出来,建立在传统产业基础上的保险教育,与“新经济、新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原有模式下所培养出的保险人才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需要。鉴于此,我们的人才培养必须适应金融保险业发展的趋势,服从和服务于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重新定位保险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上与国际接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型人才。
二、新形势下保险本科人才的定位
准确定位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要培养出适应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混业经营发展的人才,必须结合新形势对人才的需求给予保险人才予以精准的定位。所谓“定位”是指确定某一事物在一定环境中的位置,如产品在市场中定位、人物在组织中的定位、物品在某一地理位置的定位等。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的场所可以看作是一个生产“人才”这一产品的“工厂”。不同的大学有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和办学目标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其生产的产品――人才也存在差异化。作为一所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财经类大学,我们要培养的学生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明确定位。根据我们的整体状况和保险专业发展的现状,如何定位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培养“精英人才”还是“大众人才”的考量。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到我国需要三类人才:一是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从事实际工作的技术人才;二是大量专业性的、应用性的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不同层次的工程师、教师、律师、经济师、医生、公务员等;三是少量的具有创新精神的科学家和社会领袖。前两类大致可以称之为大众人才,最后一类则可称之为精英人才。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从“精英人才”向“大众人才”转变。客观地说,东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为主要学科的大学,整体而言它在我国高等院校中的地位只能算作一般院校,与重点大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也应该看到,该校招收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素质非常好,根本不逊色与重点大学的学生。尤其是保险专业的学生,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比各省的重点线以上高出几十分。综合这两方面的条件,我们在设定培养目标时,一方面要以培养“大众人才”为主导,另一方面也要想办法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培养“通才”还是“专才”的考量。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是一种专业基础教育,这一观点已经得到大多数教育理论界人士的认可。因此,在大学本科阶段应注重通识教育,追求知识结构的全面性与合理性。例如,美国的本科生无论主修什么课程,前两年都须以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选修文学、写作、人文、教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不同专业的课程,通识教育的学分比重一般占总学分的20-30%。在接受了足够广泛的知识之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深入学习。英国各大学选修课程的设置足以说明他们对通识教育的重视:城市大学的选修课程包括商务法语、商务德语、商务西班牙语、广告学、艺术与古董市场、欧洲商业文化、国内银行法等;布里斯托大学和卡地夫大学要求学生选择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法律或者其他社会科学方向的选修课;南安普敦大学的学生可以从历史、地理、生物、管理、现代语言学、哲学、政治、经济、社会统计、社会学等诸多方向中选择课程。我们在设定培养目标和设计培养方案的时候也应该树立通识教育的理念,按照“强调基础、注重融合、拓展视野、开阔胸襟”的要求设置通识教育课程,保证课程结构进一步合理,层次进一步规范,基础平台进一步拓宽,使学生的知识转换与迁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夯实基础。应该把“通才教育”的思想应当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认真协调好专业性和通用性之间的矛盾,同时将教学的重点从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转换到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上来,使学生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调整能力,能够不断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对金融经济人才的要求。
第三,培养“学术型”、“应用型”还是“技能型”人才的考量。东北财经大学作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学校,已经明确定位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它既不能像综合性重点大学那样,完全按照精英教育的模式培养学科学术型人才;也不能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那样,一味突出职业技能,培养实务操作型人才。我们必须综合精英教育和大众化教育两方面的特点,走符合自身实际又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如前所述,东北财经大学保险学专业学生的生源质量一直较高,优质生源比例相当大,一部分同学已经具备了成长为学术型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这样,在拟定培养目标的时候要考虑多样化,把握这部分学生成为学科学术型人才的可能性;其它大多数学生则应该走既有宽厚基础、良好素质,又有较强迁移与转换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发展道路。应该在重视搭建通识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平台的基础上,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要求出发,增加复合类、应用类课程的比重,设计不同的课程模块,通过分流增强学生的适应性,逐步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四,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考量。培养学生的根本目的是满足社会对该类人才的需要,学生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要求。所以在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时应该坚持将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优化与明确的就业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把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渗透到大学四年教育全过程,注重培养提高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应用性人才的就业市场竞争力,使学生通过四年有效的学习,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毕业时求职有优势,升学有基础,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发展有后劲。
综上所述,保险学本科生的定位应该遵循“厚基础、宽口径、懂专业、会管理、通外语、强能力”的要求,着力要坚持“优化结构,提升水平,培养能力,注重应用”的基本方针,按照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以本地保险业为依托,立足周边地区、辐射全国,以经济建设与金融保险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导向,培养中高级保险人才。
三、保险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
按照上面的定位,我们确定的保险人才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要求,
在品德、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从事保险经营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的中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这一培养目标下,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本专业的培养要求,即培养和训练学生在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获得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使之具有从事金融保险机构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我们希望保险专业的毕业生能够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基本素质。具体包括:第一,高尚的理想与道德情操。树立远大理想,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锲而不舍,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学生能成为合格人才的关键所在。第二,稳定的心理素质。只有积极进取和坚忍不拔,才能在金融保险市场上捕捉机遇、迎接挑战。应针对现在的学生缺乏奋进的激情和挫折的考验,心理比较脆弱这一特点,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训练,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第三,开放的思维。科学的思维才能引导正确的行动。科技迅猛发展、信息大爆炸和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等,使思维方式的科学性对一个人能否成才有很大的影响。要从方法论的高度,重视提高学生抽象、概括、推断和思辨的分析能力,特别是养成学生开放、效率、创新和民主法制的自觉意识,使其具备市场经济意识、竞争意识、全球意识,使他们的思维方式适应全球化的保险业竞争。第四,合作与团队精神。在全球化和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上,要求各种人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团队的综合优势。所以向学生灌输沟通、宽容、礼让和“双赢”的理念,提高他们的协调与合作的能力。知识结构。具体包括:第一,扎实的理论基础。保险学是金融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学科的发展必须植根于金融学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国际化与金融业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保险专业的学生决不能仅仅局限于掌握保险理论,还必须掌握宏观金融、微观金融的基本理论。第二,精深的专业知识。我们应对专业知识体系进行认真梳理,通过教学活动,让学生系统掌握保险市场、保险机构管理、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人身财产保险、保险营销、保险精算和保险法学等必要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第三,广泛的非专业兴趣。保险业是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行业。面对人的精神需求和客户的复杂性,保险专业人才应该知识渊博,其中“博”就包含着广泛的非专业兴趣。保险学专业的学生要有意识地涉猎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乃至音乐、舞蹈和绘画等领域,一方面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精细化和人性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丰富自己的文化涵养,以优雅的风度和的亲和力赢得市场与客户。第四,熟练的工具性技能。保险专业的学生应该熟练掌握英语、数学和计算机这三大工具,才能够与国际社会沟通,适应金融理论与实践对定量分析和计算机运用的高要求,在金融全球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自己的位置。
(注:本文是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度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国际化与混业经营背景下保险专业本科人才的定位与培养模式研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YY07033。)
【参考文献】
[1] 蒋海、刘少波:我国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J].南方经济,2004(4).
[2] 张洪涛:我国金融业融合经营趋势与保险高等教育发展[M].第四届中国保险教育论坛论文集,2007(10).
[3] 徐从才:准确定位,办出特色,努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J].首都经济与贸易大学学报,2006(6).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反洗钱风险评估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快速发展,特别是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领域由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特定非金融机构行业,被监管机构数量急剧增加。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为例,在《反洗钱法》出台后需要监管的金融机构由原有的18家金融机构增加到97家,在监管资源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被监管机构数量翻了5倍。
为了应对这种挑战,我国反洗钱监管方式开始由“合规为本”的监管方式向“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转变,根据金融机构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投入,以应对反洗钱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而评估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则是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核心环节。本文首先分析洗钱犯罪对洗钱渠道的需求,再结合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分布做出三个推论,然后以近年来云南反洗钱工作收集的数据为基础论证这三个推论,最后结合昆明中支洗钱风险评估研究成果,提出构建“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模式时应考虑的一些关键要素。
一、洗钱犯罪对洗钱渠道的需求分析
洗钱分子选择清洗“黑钱”渠道的过程无疑是一个利益驱动的过程,因此洗钱分子对“黑钱”清洗渠道是有其特定诉求和动机的,通过分析典型的“黑钱”清洗过程可以探究洗钱分子的这种需求。理论上一个典型洗钱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一)处置阶段
处置阶段又叫放置阶段,是洗钱的开始阶段,该阶段对犯罪所得进行有形的处理,将资金投入到清洗系统中。常见的形式是将现金存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有价证券,使犯罪所得与合法资金混合。经过这一阶段后,洗钱分子就对上游犯罪所得进行了初步的加工和处理,为下阶段对资金做进一步清洗做准备工作。此阶段的核心作用是将违法资金投入清洗系统中,因此在这个阶段犯罪分子需要利用具有“容纳”资金能力的金融机构来放置犯罪所得。
(二)离析阶段
离析阶段是洗钱的关键环节,目的在于经过这一阶段的资金交易或转移实现分散和聚集犯罪所得、变换财产的外在形态,使犯罪所得与其最初来源脱钩,从而掩盖黑钱的来源。常见的方式是通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多次交易或转移制造复杂的交易层次,割断来源与资金间的关系。因此,在离析阶段犯罪分子需要利用具有“分散”“转移”业务的金融机构达到模糊资金来源的目的。
(三)归并阶段
又叫融合阶段或整合阶段,是洗钱行为的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犯罪分子将经过离析的资金转移到与犯罪分子无明显联系的合法机构或个人名下,利用投资或购买资产等方式将黑钱投入合法领域,使黑钱从“非法”回归“形式合法”,使犯罪分子可以自由使用犯罪所得。因此,在归并阶段中犯罪分子需要具有“转移”能力或便于投资、购买资产的金融机构来漂白资金。
二、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分布推论及证明
(一)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分布的不均匀性
1.银证保三类金融行业洗钱风险分布的不均匀性分析。“处置阶段”犯罪分子需要利用具有“容纳”资金能力的金融机构来放置犯罪所得,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具有“容纳”资金特性,但随着监管法规的完善,后两类金融机构逐渐减少了现金的收付。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收付数额较大的资金时都通过银行转账处理。证券业金融机构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后将客户资金存管在银行账户,并不直接与客户发生资金收付。
“离析阶段”中犯罪分子利用复杂多变的金融交易,分散转移黑钱,从而掩盖黑钱的来源。“归并阶段”中犯罪分子也需要具有“转移”能力或便于投资、购买资产的金融机构,使黑钱从“非法”回归“形式合法”。同时具备“分散”“转移”特性业务的金融机构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体现为“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分散转入集中转出”,通过跨地区、跨省转移资金的方式模糊资金来源。证券业客户资金只能通过第三方存管账户进出,无法分散资金也无法将资金转移到他人账户,而通过对敲交易转移资金的方法非常容易被监控,实用价值较小。大部分保险业金融机构对给付客户的资金也比较谨慎,采取礼赔或退保资金返回原缴保费账户,加大了犯罪分子通过保险业务转移、清洗黑钱的难度。
通过对比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行业的业务特点(见表一),可以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对于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更符合洗钱犯罪分子的需求,相对较容易吸引非法资金。因此,从业务特点的角度出发,可推论出银、证、保三大行业面临的洗钱风险分布是不均匀的,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要大于其他两个行业。
表一 银证保三类机构业务特点分析表
2.银行业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分布的不均匀性。根据洗钱犯罪分子在清洗违法所得时对金融机构业务功能的需求,同样可以推论出不同规模及业务特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同样是不均匀分布的。分析清洗黑钱的三个标准流程可以看到,资金“转移”行为基本上贯穿了整个洗钱过程。而洗钱分子要快速、廉价的将资金在不同地区“转移”,必然选择规模较大、网点分布较广的金融机构,以提高资金转移速度同时减少跨行转账的费用。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推论出全国性的银行机构洗钱风险大于区域性银行机构。此外,案件等一些特殊案件常发生边境地区或沿海地区的县城或乡镇,这些地区的经济一般较为落后,银行机构也较少,特别在四大国有银行陆续上市后为提高利润率将偏远地区的网点拆除后这一情况更为明显。在这一背景下犯罪分子要转移资金只能通过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因此可推论案件高发地区如沿边、沿海等省份的区域性银行机构的洗钱风险大于其他地区的区域性银行机构。
(二)根据反洗钱案件工作数据论证金融机构风险分布推论的正确性
上文中通过分析洗钱分子对洗钱渠道的功能需求及三类主要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推导出三个推论: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大于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
二是全国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大于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风险随着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三是案件高发地区的区域性银行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大于其他地区的区域性银行金融机构。
下文通过反洗钱案件协查情况及已破获的洗钱相关案例论证上述三个推论。
1.从反洗钱案件协查涉及金融机构的情况论证推论。反洗钱案件协查是指人民银行根据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对涉嫌洗钱案件的相关账户进行调查的过程,这也是一个逆向寻找可能涉及洗钱案件金融机构的过程。从逻辑上可以推论出拥有涉案账户较多或协查次数较多的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相对也较高。
从云南反洗钱案件协查工作涉及的金融机构分布看,目前绝大多数案件协查都集中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情况非常少见,这一情况与推论一相符。据案件协查数据统计结果,排除协查回复为“未开户”的协查,2010年1月至11月间共查询银行业金融541次,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合计占总协查次数的46.48%;其次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约占总协查次数的7.21%、7.02%和7.02%(协查案件涉及金融机构分布情况详见图1)。从分布图中可以看到农、工、中、建四大银行协查案件次数最多,四大银行中农行又以13%的占比排名第一,而农行分支机构数多于工、建、中三行,这个结论与推论二相符。农村信用社以7.21%的占比紧排在四大行之后,占比远高于其他区域性银行或只在省会城市设立机构的银行,这个情况又论证了推论三。
图1 协查案件涉及金融机构分布图
2.从已破获的洗钱相关案例论证推论。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协助执法机关破获的洗钱相关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金额不断提高,上游犯罪涉及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犯罪等多种罪名。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从全国各地已破获的案件中挑选了73个比较典型、影响较大的洗钱相关案件汇编成书,其中包括案8个、走私案5个、腐败案9个、金融诈骗案12个、地下钱庄案17个、税务案6个、非法集资案9个、黑社会及案7个,比较全面的囊括了各类洗钱上游犯罪。
通过统计可以发现73个案件中利用银行机构洗钱的案件73个,占比100%;利用保险机构洗钱的案件2个,占比2.7%;利用证券机构洗钱的案件8个,占比10.9%。而73个利用银行机构洗钱的案件中有60个案件涉及使用异地存款、汇款、转账等方式跨地区转移资金,占比82.2%。这一组数据较好的支持了推论一和推论二。
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可发现走私案、贩毒案等具有“交易特性”的犯罪活动同很多合法生意一样,资金与货物向相反的方向流动(例如毒资向边界流动,向内地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少部分资金被用于购置资产,大部分资金又投入到违法活动中。因此,资金流动的越快则犯罪分子获取的利润越多,而保险和证券机构无法满足犯罪分子快速周转资金的需求。腐败案则不存在这种特性,贪污、受贿分子大都接受现金,他们迫切需要把黑钱漂白使用,需要为违法所得寻找一个合理来源,而不止是模糊资金来源,保险及证券产品具有盈利能力,更能够满足贪污、受贿分子的需求。而2003年至2008年间,破获的涉嫌洗钱贪污贿赂犯罪只占破获案件总数的4%,这也是利用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清洗“黑钱”案件较少的原因。
从破获案件地区分布来看广东、福建、浙江、四川、辽宁、江苏、新疆和云南排名居前,其中广东最多,约占总数的33%,其次是福建和浙江,分别约占总数的13%和9%。上述地区发案概率要高于其他地区,从常理推段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相对较高,这也从侧面论证了推论三。
三、构建反洗钱“风险为本”监管方式时应关注的要点
“风险为本”监管方式要求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识别和分类,对高风险的金融机构采用更全面及详尽的监管措施,对低风险的金融机构采用简化监管措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能够激发起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内在动力,减少金融机构受洗钱等金融犯罪行为侵害的风险。由于上述原因,各国反洗钱监管开始由“合规为本”的监管方式向“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转变,而我国也开始做这一方面的研究。根据本文的三个推论及昆明中支洗钱反洗钱监管工作方面的研究,开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应注意三个关键点:
(一)分行业开展风险评估
根据推论一可知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风险分布是不均衡的,因为规模差异、业务种类差异、行业合规性差异和从业人员素质差异等等,导致不同行业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级别不同、洗钱风险蕴含的业务点也不同,洗钱风险不均衡的现象非常明显。因此,将所有金融机构混合在一起进行风险评估是不科学,基于公平和公正的考虑,采用分行业评估的方式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是完全有必要的。
(二)提高风险较高机构的关注度
根据推论二和推论三可知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洗钱风险分布同样是不均衡的,全国性的银行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大于区域性银行金融机构,且风险随着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而案件高发地区的区域性银行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大于其他地区的区域性银行金融机构。因为上述差异的存在,对于风险较高类型的机构在评估洗钱风险时要有所侧重,提高这类机构防范洗钱风险的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三)控制风险评估的资源开销
采取“风险为本”监管方式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应对监管资源不足与被监管机构数量急剧增加的矛盾,所以只有当采取新方法时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资源小于改进方法后所节省的资源,方法的改进才是有效的。因此,在构建“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时应注意控制风险评估的资源开销。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评估指标的可获取性,要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报表、大额现金报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已掌握的资源对金融机构开展评估。此外,“风险为本”理念的一个重要思想是划分“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等级的机构采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以督促其加大风险防范投入。因此,可以通过“初步评估”和“再评估”两次评估分级筛选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初步评估”中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才进入“再评估”,逐级减少参与评估的金融机构,从而减少评估过程的人力、物力需求。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排斥,区域保险区域差异
一、金融排斥理论研究现状
金融排斥性是近十年来才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在稍早的研究中,人们一般从金融地理学的角度对金融排斥性进行探讨,即研究居民到金融服务网点(尤其是银行零售营业点)的实际距离对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影响(Leyshon和Thrift,1993;1994;1995)。这个时期对金融排斥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过去几十年受住房政策(将贫困人口集中于城市郊区)的影响,大量金融零售网点在贫困社区的撤并;二是研究银行和住宅互助协会①的分支机构在贫困社区的关闭;三是研究贫困社区居民因到金融服务网点较远和交通不便而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随后的研究表明,金融排斥性并不仅仅因金融服务网点在某一地理区域的撤并而存在(FSA,2000),一些人群如果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却因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而很少或从未获得金融服务也应视为受到了金融排斥。一般认为,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往往是从来没有使用过金融产品的家庭、低收入居民、老弱病残人士、居住在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居民(FSA,2000),以及诸如此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基于此,Sherman Chan(2004)在其会议论文中将金融排斥性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区域保险区域差异,这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至于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性,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是根据Kempson和Whyley(1999)提出的五个指标:(1)地理排斥性;(2)条件排斥性;(3)价格排斥性;(4)市场营销排斥性,;(5)自我排斥性。显然,这样的判定方法更能够从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对某一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鉴于此,本文也将参考和借鉴这些指标探讨我国保险业区域中存在的金融排斥性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保险业区域金融排斥现状分析
1.地理排斥。一般来说,一个地区金融机构的分布与金融排斥程度呈负相关关系,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越多,居民越容易获取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金融排斥程度越低,反之亦然。截至2009年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8家,保险公司1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0家。其中,北京地区共有保险分公司及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83家。河北省,辖内共有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40家,分支机构3625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01家,保险兼业机构3733家。上海保险机构总数为105家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江苏69家;浙江56家;安徽36家;江西2390家;山东56家;湖北3146家;重庆46家;四川45家;贵州854家;青海219家;宁夏290家;新疆519家。可见,保险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少数中西部地区,保险机构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
2.营销排斥,即一些人被排除在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之外。保险机构为了获得盈利和发展需要一定的从业人员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营销。从业人员是营销活动的重要载体,从业人员的多少对金融机构营销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表1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11个省份中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数目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黑龙江、山西、河南以及湖北的从业人员人数和东部地区相当,其余地区和东部区域相比相差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除四川省从业人数较多之外,其他省份远低于东部地区。
表1 2009年我国各地区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东
部
北京
64062
东
部
海南
12828
天津
41546
辽宁
134890
河北
200000
广东
253800
山东
402100
中
部
黑龙江
113000
江苏
235000
山西
110416
浙江
143000
河南
263300
上海
21300
安徽
19991
福建
131873
湖北
134879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中
部
湖南
14800
西
部
四川
172600
江西
70000
贵州
9421
吉林
87051
陕西
73774
西
部
内蒙古
67704
西
部
新疆
12703
广西
65000
青海
15325
重庆
75000
宁夏
7644
云南
65000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4篇
0 引言
金融保险领域天然面临的不确定性使得各种情形下的投融资决策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度量风险。作为数学与保险学相结合的产物,保险精算学的产生标志着保险学由定性的理论阐述向定量分析的转变,[1]精算学科和实务的迅速发展也见证了数学在金融活动中应用的现实需求。
随着对精算学认识的逐渐加深和精算课程在高校中普遍开设,精算教学的话题也备受关注,随之也出现了培养目标适应性问题,教学方式的创新问题,学生的畏难情绪和教学目标的达成问题等教学难题。本文以教学策略的基本理论作为指导,试图对地方高校经管类本科专业寿险精算课程的当前存在的问题、目标取舍、教学方法进行梳理,并结合教学经验提出建议,以求与关注精算学科和精算教育发展的各界探讨。
1 教学策略的基本逻辑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认知心理学的影响,教育研究者开始研究教师在教学中的认知特征。研究者认识到,产生有效教学的关键不是一些固定的方法和技术,而是教师头脑中内隐的认知框架,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活动的监控能力和调节能力。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面临许多复杂多变的情境,如何理解这些情境并做出相应的教学决策,对教学效果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教学策略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并日益受到重视,也以其强调教学过程的研究和反思,而向盲目教学活动提出警示。
1.1 教学策略的内涵的三种观点
策略(strategy)一词源于军事术语,最初指大规模军事行动的战略、战术,特别是对用兵方法的权谋、权变。策略的现代用法,一般指为实现某个目的而使用特定的手段和方法。
就教学策略的内涵和性质而言,学界主要有三方面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教学策略是具体的教学方法或技术的总和。如李康(1994)指出,教学策略是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所采取的方法、步骤、媒体和组织形式等教学措施构成的综合性方案。第二种观点强调观念和原则,如时俊卿(1995)指出教学策略作为教学观念或原则,通过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得以体现。第三种观点则侧重于决策行为过程,认为教学策略是对教学过程的谋划或系统决策,如张大均(1997)定义的教学策略是在特定教学情境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适应学生学习的需要而做出的教学谋划和采取的教学措施。[2]在其概念的界定中强调教学策略的观念驱动和实践操作“双重”功能,并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而有所策划。周军(2003)也秉持系统决策活动的观点,指出教学策略涉及一系列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技能,更不可忽视教师对各种途径的明智的选择。因此,教学策略的运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既包括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采用,又包括对教学活动的调控。[3]李晓文和王莹(2000)进一步将教学策略分为动态和静态两个维度。动态维度主要指教学活动过程,即教师为提高教学效率而有意识地选择筹划的教学方式方法与灵活处理的过程。静态维度主要指教学内容构成。它具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影响教学处理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倾向;第二个层次是对达到特定目标的教学方式的一般规则的认识;第三个层次是具体的教学手段和方法。[4]
1.2 教学策略实施的两种取向
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静态安排还是对教学方法的动态设计,都必然围绕着课程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征展开。而教学策略本身也存在两种不同取向,并且两者的权衡也是教育工作者进行课程设计时必将面临的问题。两种取向即,以“教”为主和以“学”为主的教学策略。
综上可知,教学策略的范畴涵盖着内容技术层面和策划设计层面,在教师主观能动地取舍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的过程当中,必然基于不同的教学目的或取向。而本文意在对地方高校的办学资源和经管类本科学生学习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探讨适应的寿险精算课程教学策略问题。即在特定教学对象和既定学习特征情况下,对寿险精算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进行探讨,以探求精算教学中的适应性和创新问题。
2 寿险精算学科特点及经管类学生学习特点
2.1 寿险精算在经管类专业开设的必要性
保险精算是运用概率统计学原理以及多种金融模型对保险业中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的学科。它是集精算数学、风险分析技能和保险实务为一体的金融保险专业课程。保险精算课程教学对象是已经掌握了数学分析、概率与数理统计、保险学等课程理论知识的本科学生。[1]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险精算学迅速获得关注。金融保险领域天然面临的不确定性使得各种情形下的投融资决策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度量风险,为使保险决策做到科学和精确,必须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定量分析。作为数学与保险学乃至经济金融理论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现代金融体系的变革、中国保险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改革步伐的加快,对数学在金融活动中的应用提出了强烈的现实需求。保险精算作为金融保险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对于学生利用现代数理方法进行保险创新,为我国迎接金融保险业的国际挑战,培养适应21世纪保险业发展的专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寿险精算学也可以说是根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利用数学方法,结合经济、金融、保险等理论,对各种经济活动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估价和管理的综合性应用科学。[5]寿险精算学在经管类专业尤其是金融保险专业开设,一方面是当前金融专业发展使然,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等作为精算实务的理论根基的优势所在。无论是精算学科的综合化渗透,抑或是金融经济人才的专业化全面发展的需求,都促使着经管类专业尤其是金融保险专业结合专业特色开设精算课程。
2.2 寿险精算的学科特点
寿险精算学是保险精算学的一个分支,寿险精算课程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需要的数学知识较广。寿险精算是用数学方法定量分析保险及金融现象的一门学科。需要的数学知识较广,要求学生有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是涉及的金融内容非常宽泛。寿险精算学根据保险学的基本原理科学、定量地分析保险业务。大量使用金融工具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金融管理。[5]
三是学科交叉性强且专业知识体系性强。寿险精算学以利息理论、风险理论、生命表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而向下又派生到精算实务、金融工程等课程。因此,在精算课程体系较牢固的保险学本科专业,利息理论和生命表理论往往是寿险精算学的前续课程,寿险精算学则是这门学科的核心内容,另外还有精算实务、金融工程、养老金、保险会
计等专题则往往以关于精算技术综合性应用而作为选修课。[6]
2.3 地方高校经管类本科专业精算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李新,李红波(2012)在对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5所较早开设保险学专业的全国一本院校进行精算课程体系的调查中发现,这些高校中将精算课程开设于保险专业,而凭借着长期的办学经验和学科研究积累,这些学校精算学的核心基础课程都较为完整,且根据自身专业传承和培养方向的不同而各有侧重。[6]
地方高校以各省市属本科院校为主,或称为二本、三本院校,保险精算课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或经管类专业尤其是其中的金融学保险学专业中都有开设。而相比于一本院校,当前经管类本科专业开设保险精算教学和课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2.3.1 学生数学基础较欠缺,大多偏文科思维
精算学运用数理知识较多,因此某些高校将精算学课程开设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不言而喻。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来说,数理基础较数学、统计学专业及其他理工类专业本科生较薄弱,甚至有些学生在本科入学前接受的是文科方向的高中教育,这使得学习保险精算学的学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学生个体对数学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知识掌握差异大,在现有的精算教材和教学资料偏重数理推导的特点下,学生对所学知识不易理解、难以接受,从而产生畏难情绪。二是经济学管理学甚至金融保险专业学科类发散思维较重而数理逻辑推理能力较轻,这要求精算数学中需要重视证明和推理过程,从而锻炼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数学素养。
2.3.2 金融保险专业学科经验局限和师资力量较薄弱
我国精算教育起步晚,精算师和高级精算教育人才严重短缺,这加剧了精算授课师资短缺的问题。同时地方高校大都分布在二线或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现代保险业和金融业相对欠发达,用精算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求量偏低。因此,除了保险公司举办的保险经纪人培训班可以训练学生的保险产品营销能力并获得初级从业资格证外,学生几乎得不到去实际部门进行保险精算实践的机会,学校内部也缺乏必要的相应的保险精算实验平台。[7]
2.3.3 寿险精算学科的综合性体现不够
寿险精算学是数学方法,结合经济、金融、保险等理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各学科有机交叉且体现出理论技术的创新和实践应用。寿险精算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如若单纯基于现有教材,片面侧重于数学,或单一侧重于金融产品介绍,知识讲解停留在抽象、孤立、简单的基本概念认知,则无法使学生对精算学在金融保险领域有较全面认识,更无法使学生对本专业知识,尤其是风险管理和决策有更深入的理解。
2.3.4 课程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亟待提高
王达布希拉图(2011)调查指出在二本经管类专业中开设保险精算课程,普遍存在保险知识过多,精算知识偏少,甚至抛弃精算数学的现象,其做法虽然与该专业学生数学基础和重宏观管理、文字训练,轻金融微观数理化趋势的专业现实相对吻合,但其已失去了寿险精算数学课程的主要特色,不利于培养具有一定数理基础的复合型新型金融学人才。三本院校的保险精算课更是普遍存在重保险常识、弃精算数学知识的现象。其虽与三本学生基础和培养目标相吻合,但与保险精算课程宗旨相矛盾。[8]
教材类型偏少和教材内容庞杂也是当前保险精算课程教学中遇到的普遍问题。现有的保险专业和经管类专业使用的各类寿险精算教材,包括雷宇的《寿险精算学》(保),李秀芳、傅安平、李静的《寿险精算》(经),王晓军的《寿险精算学》(经)等十几个版本教材,虽具有知识丰富、内容先进、数学推导适当、保险知识与精算知识占比合理等优点,但由于其内容多、篇幅长,在较少的课时内无法系统讲授其全部内容。某些教材,如杨静平的《寿险精算基础》,虽突出了精算概念的准确刻画和精算数学的严密推演,并适当配合保险实务知识,但涉及概率统计知识较深,个别知识对于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学生而言尚有一定的难度,[8]也不适应经管类本科学生。
本文认为,寿险精算课程内容乃至教材应在经管类专业和数学统计专业学生之间适当区分,关键在于精算数学的知识深浅度对于学生的接受程度。因此,在坚持保险精算课总目标的前提下,应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合理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
3 适应经管类本科专业寿险精算教学策略的建议
3.1 课程定位及教学目标应取舍得当
参加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精算教育的目标之一,崔立芝(2014)在分析了2000年左右国际精算考试教育制度的变革,指出以下几点显著的变化: 一是在学习内容上,增加与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的结合。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是基础与高级阶段选题的衔接部分与协调数学、经济、金融、统计各方面基础知识的关系。二是“培养目标”上更加注重复合型人才、实务能力、综合人才、大金融背景、风险管理理念等。三是学习方式的变化,一方面表现在课堂教学专注于基本知识的训练,另一方面是采用了案例教学,同时还借鉴MBA的培养模式。另外,资格考试越来越注重学科的融通和对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的考核。[9]这种转变对于地方高校经管专业或地方财经类院校发展精算的专业教育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当然,作为经管类专业本科生的培养,保险精算教学目标仅仅局限于资格考试不能完全达到教育的初衷。一般说来,大学教育的核心应该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塑造品格,它是一种渐进的、长期起作用的教育过程。地方高校精算教学可以结合精算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开设课程,主要目的是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因此,地方高校的精算教育在传授精算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求学生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对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掌握,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的实际国情。[10]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在教学原则方面一是以提高学生的精算数学素养、数学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科学合理地组织课程教学,注重把数学建模思想和方法融入到教学当中;[11]二是课程内容有所取舍,重点知识精讲多练,夯实基础,讲练结合并巧妙互动引导,努力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应用能力;三是应注重实务交流与理论互补,重视寿险精算的综合运用性,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努力探索和尝试。
对于地方高校经管类专业本科生,寿险精算课程最核心的目标在于基本概念理解、基本原理和基本计算方法的掌握,具体而言,包括掌握利息的基本概念,年金的计算,生命表的基础知识,趸纯缴保费计算,生存年金精算现值计算,保费和营业费用内容,责任准备金的计算等内容,结合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理论运用能力。
3.2 教学方法与目标内容相适应
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B.S.Bloom)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把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目标领域,[12]而保险精算课程无论从主干理论,还是从教育培养目标来说,都应归于认知类。
教学策略理论中,与认知类学习有关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演示法、谈话法、讨论法、实习作业法等,而不同学科特点及不同教学目标情况下,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下图即为常见的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与各种教学方法的关系。
从表中分析可以看出,在面向经管类专业的本科生进行的寿险精算教学,最为合适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练习。同时,谈话法和讨论法也有助于学生更好吸收,适当的提问互动有助于引导学生思维,尤其是锤炼数学的思维能力;适当的案例讨论有助于学生发散思维,促进对前沿知识和实务案例的理解。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教学实践,本文建议在经管类专业本科生寿险精算教学中可采用如下方法:
3.2.1 充分利用多媒体,使讲授内容更直观
多媒体现已在本科教学中广泛使用,而以精算数学作为主干内容的寿险精算也可充分利用多媒体以使教授内容更直观,增加教学的多元性。如,利用多媒体图像、动画展示现金流走向;又如上课不单一运用板书推导趸缴纯保费公式,同时可以上机和学生一起编程实现。[13]
3.2.2 注重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相结合
保险精算学不单是数学理论和保险学原理的形而上的结合,其根源来自于经济实践,其性质是理论方法在金融保险领域的运用。因此,仅仅按照书本知识点讲解,没有联系实际问题来解析书本并不利于学生把握知识。应结合保险实务操作、甚至到相应部门去进行学习调查研究才能更好传承精算学知识。例如,结合当今市面上的寿险条款的生存领取责任讲解生存年金纯保费;结合当今住房抵押贷款养老的理算原理和生命表原理讲解养老金的基本精算原理;结合寿险公司核保理赔实务讲解生死风险和利率风险下保险公司成本控制问题。可见摆脱培养的学生和社会需求脱节现象的背后,是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全面准备和理论与实务知识的深入把握。
3.2.3 问答互动启发教学,鼓励学生上机编程实现案例
实行启发式教学才可更好培养学生的思考主动性,设置问题,以问答互动方式引导学生对相关问题的关注或相关概念的理解在寿险精算教学中能起到良好效果。如讲解生命表章节,开篇导入可以从之前学习的确定年金知识点开始设置一连串问题,比如“某人将当前的一笔财产变为未来每年领取方式养老,如若不考虑生死问题, 我们可以如何确定其每年领取额?”“是否我们所理算的金额和这样的支付方式,这个人可以一直享受下去?”“如若人生迟早有个领取结束期限,你认为是多久?”“如若这个期限不能确定且遵循人类生理规律,那么我们如何度量?”进而引出生命函数和生存函数的概念及假设。
多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也可借助学生常用的软件,如Excel的计算功能可以实现基本的复利、年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理算。如讲述确定年金这一章节,可以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际案例,运用年金知识运算等额本息还款的月还款金额、月还本金、月还利息。[14]同时运用Excel的编程演示并指导学生模仿操作,最后鼓励学生自主编程实现其它的案例,提高学生思考及动手能力。
3.3 “教”“学”适当结合的取向
寿险精算学因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注定课程实施中的以“教”为主,讲授、练习也随着课程选取的知识框架而展开。尽管如此,以学生为中心互动教学却不容忽视。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严重缺少自己的思考,对学习缺乏深入钻研,无法自主运用基本原理,更谈不上创新。侧重选取重要知识点和重要原理,采用讨论方式激发学生运用原理自主思考。如课前,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布置一些任务,比如某个险种的意义,换算过程等等要求学生分组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问题。课后,教师给出问题引导学生去钻研,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可以主动地去利用图书馆、网络等查找资料来深入学习探讨问题,扩展了课外知识。[14]同时,课程讲授中,教师适时抛出案例进行讨论,如结合当前热销的理财产品运用利息理论知识定价的问题,结合保险产品或核保实务探讨寿命分布的特征,教师也可收集报刊、杂志、电视新闻当中某些金融保险领域的案例以本学科的基本理论进行解读等,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同时提高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掌握。
金融保险业论文范文第15篇
关 键 词:中国;当代金融研究;金融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3-0047-05
总体上看,2011年学术界对于中国当代金融问题的研究不如前两年火热。尽管有近300篇论文涉及到中国当代金融的研究,但真正有份量的成果较少。笔者从这些论文中筛选出50篇文章,从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货币政策、通货膨胀、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其他研究等七个方面加以述评。
一、国有银行的发展与改革
对于国有银行发展与改革问题,学术界规范性研究较多,而实证性研究不足。众多论文讨论国有银行“应该”如何改革与发展,仅有少量文章讨论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走过的道路“是什么”,而且,其中还有不少属于宣传性的文章。 比如,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国金融》 推出了一组纪念文章,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事业的光辉业绩。
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撰文论述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事业的历史经验与重大成就。他指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金融事业留下了许多宝贵财富,比如:始终坚持为人民的利益来发行、管理货币;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始终坚持实践导向;始终将金融事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金融事业作为党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与保障。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逐步建成了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 高度集中的单一国家银行体制, 尽管这种体制后来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金融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运行体系、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体系。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撰文论述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早在建立初期就提倡保险事业。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建立新的保险业进行了积极探索。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再度复业后,迈进了新的历史时期,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 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在推进保险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 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的道路。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论述了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认为中国特色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是银行监管一般规律和良好实践的中国化与理论升华,包含四个组成部分:一是清晰的银行业监管目标;二是科学的银行业监管理念;三是完善的审慎监管框架;四是强有力的持续监管。这四部分形成了一个不可割裂、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 [3]
今年也是中国银行成立一百周年。 中国银行的前身是1908年的大清银行,1912年改为中国银行并沿用至今,历经百年沧桑巨变, 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回顾了中国银行的百年历程,指出中国银行经历了辛亥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三次伟大革命,见证了中国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历史风云。中国银行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爱国爱民、诚信至上、改革创新、以人为本。 [4] 许斌通过介绍中国银行不同时期发行的股票,回眸了百年中行的历史。 [5]
除金融业主管官员论述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与改革外,也有一些学者对这一问题做了分析。刘迎霜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变革的视角,叙述了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历程。指出,金融机构的改革主要是从单一的银行金融机构转向多元金融机构发展, 从完全国有行政主导金融的金融机构转向企业化、市场化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体系改革是从非常狭窄的资金市场发展到多层次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监管改革是从作为中央银行的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发展到“一行三会”分业监管。 [6] 刘文的观点已有众多学者提出过,该文尝试着做了一些综合。
何广延用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框架, 分析了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 认为,在1949~1978年“大一统”金融体系下,基本上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1978~1998年,伴随金融制度体系的变革,由统一监管向分业监管逐步过渡, 形成了控制性金融监管制度。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控制性金融监管制度又转向审慎金融监管制度。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过程呈现出强制性、渐进性、滞后性三个特征。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主体为政府,变迁形式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强制供给,这是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7]
在分析中国金融业开放进程的论文中,黄玲的文章值得一读。作者将中国的金融业开放放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做比较, 通过对比195个国家1980~2009年的经济与金融数据,从多个角度测定了中国30年来参与世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总量与结构走势,认为中国金融开放进程呈现三个特征:第一,总国外资产和总国外负债增长显著,显示了中国与世界金融体系的联接程度呈日益提高的趋势。第二, 若以跨境金融资产与负债占GDP或进出口总值的比例来衡量,中国当前的金融开放程度不仅远低于当前主要储备货币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三,在长期严格的资本管制下,我国的跨境资产与负债在结构上存在不平衡发展的特征,明显低于主要储备货币国家和其他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