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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 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

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 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 、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天计。

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

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

2、 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工作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人事工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业务,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该项业务。

第四条人事的范围:

(一)在*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

(二)实行聘(任)用合同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三)辞职或被辞退及以其他方式办理了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专业职高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五)应聘到各类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其他要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的单位与个人。

第五条人事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或个人应明确项目,可全权委托,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

第六条负责人事工作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被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有关服务事宜。

第七条人事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向委托单位通报国家和地方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和人才信息。

(二)负责对委托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的接转和管理,包括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按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材料,身份确认、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

(三)人员招聘、推荐和测评业务;

(四)异地人才引进,为委托单位办理接收各类人才等有关手续;

(五)承办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确定、考试、评审、晋升的申报及其出国(出境)的政审;

(六)代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及辞职、辞退手续;

(七)考核培训、协办社会保险及其他人事业务;

(八)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九)按存档人员原身份办理流动手续;

(十)为委托单位办理接收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手续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为无落户地点的人员办理集体落户手续;

(十一)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人事程序

(一)被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提出人事申请,并提供本单位资信证明材料;

(二)单位与被单位或个人双方签定人事协议书,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和协议期限等内容;

(三)被单位或个人向单位移交被的人事档案,提供有关人事情况;

第九条被单位每年11月份向单位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并将聘用人员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年度考核材料送人事机构归档。见习期满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委托单位要及时进行考核,对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人事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人事机构与委托方实行"协议书"管理,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街道办事处机关人事管理制度。

一、培训制度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由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岗前培训等和社会机构举办的技能、学历学位培训。

(三)目的: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激励自我增值,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四)培训经费:

1.由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型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的学习及生活费用开支,由政府全额报销。

2.公务员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项技能培训或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可报销80%的学费

二、人员招聘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主旨与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原则。除极个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由街道办事处班子研究决定外,政府空缺的岗位必须由组监办统一公开招考,经街道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后择优录用。

(三)操作程序:

1.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组监办。

2.组监办根据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配置的比例,核定确需增加人员的,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公开招考。

(四)其它:

1各办公室要根据办公室工作及人员配置的情况,做好规划上报,以便安排好年度招聘计划。

2.新录用的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套入相应的工资级别。

3.政府聘用的人员由组监办以政府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勤、纪律制度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时间:

1.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单位执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工作纪律

1.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工,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监督。

3.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聊天、做私事,禁止酒后上班。

4.下班后,不准参与、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收取下级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得以接待之名大吃大喝、醉酒闹事。

(四)假期安排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星期六、日休息,法定假日由党政办按上级要求统一安排休假时间。

(五)加班费标准:

1.计发对象:除公务员外所有工作人员。

2.加班费标准:节假日加班费统一为30元/天。

3.计发手续:如节假日确需加班的,必须写明加班原因,提前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送组监办备案。

四、请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1.年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工龄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2.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工作人员,可以请病假。

3.事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4.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奖励10天。

5.探亲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在同一年中与年假只能选其一):

(1)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6.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为5天。

7.产假:

(1)妇女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属晚育者(24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可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难产多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15天。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

(2)其他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三)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

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算起。病假、探亲假和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年假、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五)请假、销假手续:

1.工作人员请假,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请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须提供医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3.凡请假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领导签批方可准假。

4.假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请假批准权限:

一般不得越级请假,即科员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股级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副职由班子正职审批,班子正职交叉审批。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受到以前计划经济制度的影响,我国的教育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我国当前的中职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日益繁荣的经济发展需要,因此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弊端。很多中职学校教职工还存在“吃大锅饭”、“碰铁饭碗”的思想,不思进取,拿着工资混日子。教师整体素质得不到提高,教育水平也就没办法上升。只有解决了人事制度的矛盾,才能提高我国的整体教育水平和质量,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输送更合适的专业人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变化,深化改革,加快与世界接轨的速度。

(二)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要求

我党大力强调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可见教育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职学校作为向社会输送人才的主要教育机构,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中职学校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向国际学术发展前沿迈进,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高素质人才,从而为我国的战略发展做出贡献。对此中职学校应该积极加快体制内部的人事改革制度,以适应发展需要,提高中职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

(三)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尽管近几年我国中职学校在认识改革制度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教育体制的矛盾。中职学校人事制度还残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制度问题,比如教职工存在“铁饭碗”的思想,将教师这个岗位当成一个养老的工作,不积极进取,研究学问,导致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进而影响到教育水平。另外学校“”思想流行,不仅是对于学校制度还是学生教育都有不利的影响,导致用人效率不高,不能有效发挥出优秀人才的作用,导致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下降。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改革实践对于教师队伍方面的改革还没有完善,需要加快中职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探索。

二、中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践探索

(一)精简机构,加强编制管理

目前很多中职学校在人力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很多冗杂无用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严重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根据相关的国家规定,中职学校应该合理设置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明确各个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进行有效的职能划分,对于相似职能尽量设置一个岗位,或者合署办公,以减少资源浪费。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学校的管理机构和领导职数要在上级规定的限额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指定。在上级部门核定的数量内,坚持精干和高效的原则,对教职工采取定编、定岗,减少非教学科研专员,提高中职学校的人力使用效益。中职学校的编制主要分为五大类:本部编制、教师编制、教学辅助人员编制、专职科研编制、职员编制、附属单位编制。对于不同编制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实现人事匹配,提高人事管理的合理性。人事制度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采取固定编制和灵活编制相结合、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针,在保证学校体制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人员编制,提高人事制度的灵活性。

(二)改革用人制度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职学校仍然实行传统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干部职务终身制,导致中职学校内部人力资本利用效率不高。近几年各中职学校的这种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了,现阶段应该做的是打破传统的人事体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加强中职学校人事竞争程度。中职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的人力岗位设置不同的管理制度,工勤服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双方自由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教师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度。同时为了便于后期的管理,应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建立完善的岗位考核评价体系。对上岗人员实行合理的考核,并做出相应的评价,为后期的人员调动提供依据。只有建立完善健全合理的人事考核制度才能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改革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各种制度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优化配置,而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是管理者进行资源分配促使员工激发工作积极性的主要手段。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是人事管理制度的核心。合理的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员工更好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国中职学校的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不合理,存在激励手段单一、考核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各中职学校的分配制度还是沿用以前计划经济设置的方案,主要以经济手段为主,和教职工的绩效匹配不合理,挫伤了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导致管理体制出现问题。对此人事改革应该着重进行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改革,不仅使用经济手段还要关注教职工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问题,多方面多维度解决人事分配制度。另外也要以“绩效挂钩,奖勤罚懒”为原则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坚决将制度落到实处,让教职工的工作能力与工资水平相匹配,以发挥最大的效能。

(四)建立完善的人才流动机制

进行人事改革不可避免会出现人员调动、解聘等问题,对此应该成立专门的小组具体落实不同的制度,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制度。对于新人可以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提高员工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实在不能胜任的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解聘。对于“老人”尽量通过培训、转岗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减少矛盾。对于快要退休的人则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校内退休制度或者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确保这些人的正常生活。流动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人才的作用,提高中职学校的教育水平。

(五)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学校内部应该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集中受理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或者矛盾,对于教职工提出的投诉和申诉,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调解和处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在改革中必然会出现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从而引起一定的内部矛盾,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可以调节双方矛盾,让矛盾双方更好地进行沟通,以促进后期人事改革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阻力。

三、结束语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高校管理机制功能政府化倾向

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管理、教学机构重叠,冗员过多,用人效益不高,真正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待遇总体偏低。高校的编制、经费和资源受历史性的原因,承担了大量应该由社会负担的部分,并没有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积极作用,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还不经常、不全面、不到位。

(二)教学人员与管理、保障人员工作量区别不明晰

教学与非教学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不明显,直接导致人力资源的隐形浪费。因为工资待遇调控措施失衡,必然影响、挫伤甚至压抑教学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而非教学人员收入与教学人员收入持平乃至超出教学人员收入,更混淆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别,无法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三)人事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这些年来随着国内高校的改革不断深化,这使得高校人事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高校的人事信息管理则是这项管理工作的根本,高校人事信息化管理包括部门和个人的各项信息采集加工和处理,它是一项科学、有效、合理的系统工程。经过信息整合之后这项工程可以使整个高校的每个环节通过信息的快速流通和有效真实的数据,实现资源的优化,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高校人事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这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使整个的人事管理系统混乱,给机关与基层、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在教学中的意义

在高校的改革发展中人事管理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它直接影响着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和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是相互依托的关系。

(一)高校的发展依赖于人事管理

如今随着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繁琐,每一项细微的工作不一定都再用人工手动完成,教学、科研、服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更加依靠于从事此项工作的科学系统化管理,而人事管理的水平决定着高校的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水平。

(二)高校人事管理可以对各部门进行资源整合

高校的人事管理如何从行政事务性管理走向战略性管理,将执行政策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令为主要管理手段的被动局面,转变为以制定宏观人才战略管理措施计划为目标的主动局面。高校的每个人应各司其职,通过分类管理把从事各项工作的人员区分划类,使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沟通,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这样才能使高校的各项工作产生倍增效应。

(三)加强高校人事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

所在高校人事管理的制度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够充分调动高校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竞争意识、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参与性、创造性,严密的考核考评制度和科学配套的人事管理办法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的关键。

三、深化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改革使其最终服务于教学

(一)紧抓思想政治教育学习

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所以只有思想上积极向上,经常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关注高校人事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思路,眼睛瞄准外部,行动见贤思齐,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人事改革的具体工作中去,才能不断丰富高校的质量内涵建设内容,才能把高校建设成一流的人才平台。

(二)树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

高等教育专家朱九思指出,大学生命的真谛就是学术自由,就是不断追求真理。在高校的人事管理中,一定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制订人事管理的制度、改革措施时也要建立在有利于教师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上,要符合绝大多数教师的意愿,要被绝大多数教师接纳和认同,否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旦走向对立,管理就将无效而终。

(三)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传统的人事管理都只是按国家计划与政策进行简单的事务操作,其过程基本上没有创造性、自主性,不可能按学校实际、按自主原则、按办学特色而形成有个性的管理制度。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今天,高校的人事管理一定要杜绝因人设事,在人员比例、机构设置等方面都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度。

(四)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在管理策略上,传统高校人事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一种业务管理的范畴,而人力资源管理则属于高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具目标性和科学性。要结合学校现有师资情况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生规模发展需要,在高校长期建设规划指导下,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提出达到结构目标、素质目标和总量目标的具体措施。师资建设规划的有效制定,是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目标的保证。高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代表高校的整体素质,优秀的高校师资队伍是高校教育质量的基础。

(五)加强制度机制创新

为进一步贯彻高校更好为教学服务的办学理念,高校人事管理改革还应该完善相关政策和办法,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走过起步时期,现在极为需要吸收大量先进的办学理念,这一切都决定着人事管理工作者要务必静下心来,积极探索高校的办学特点、人事管理内涵建设的规律和建设运行模式,广泛吸取更多的养分充实自己。大胆尝试,不断创新,不因循守旧,才能为人事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内外条件。

(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高校要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制定优惠政策和办法,舍得投入师资培养经费和人才引进经费,在科研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解决科研启动经费、职称及安家费等问题,给高层次人才尽可能地提供相对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工作营造舒心环境,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实现最大价值。正如海尔集团原总裁张瑞敏对制度的认识:“就海尔而言,成功的地方不是人们所看到的那些处于重要位置的年轻人,而在于我们有不断催生新人的一个非常好的机制。”

(七)在探索实做中推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探索规律,扎实去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高校的管理工作,也应该秉承这种与时俱进的发展规律,人事工作是一项开放性的事业,只有瞄准先进,兼收并蓄,结合为我所用的原则,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

(八)充分利用高端平台培养创新人才

要用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统一思想,新形势下高校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符合高校的建设需要,因此高校人事管理工作要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之更好地为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九)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

我国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以政治身份登记、城乡户籍以及土地所有制等为代表的社会身份登记制度。然而在当前社会转型关键时期,一方面,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个人的信息获取还做不到“快、精、准”。另一方面,人才流动的频率越来越频繁,事业机关单位引进企业人才致使企业人才流向事业机关单位的现象越来越多,而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限制了人才流动,并出现了擅自建档、弃档、扣档、伪造档案以及内容陈旧单一等现象,不仅影响其作用的发挥,还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降低了人事档案的可信度,不利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当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不重视。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反映了一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社会活动等各项内容的信息材料,均是以个人为单位保存下来的文字、表格以及证件等其他形式的原始资料,它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等机构考核人才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管理则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人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管理利用的过程。当前很多人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出现了一些认知方面的偏差,从而出现了擅自建档、弃档、伪造档案等现象。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这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人事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低。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已经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非常慢,很多人事档案依然还是采用过去的纸质档案记录,只对部分人事档案实现了电子化管理,对于很多人事档案的资料检索、调阅档案以及档案记录等仍是手工操作,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事档案管理信息资源库,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率低,没有发挥出人事档案管理应有的作用。

二、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一)创新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对一个人的社会活动进行真实的记录,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事业单位人才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人们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认识偏差,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人事档案管理的正确认识,从而促进人事档案管理资源的收集、保管、开发以及利用,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其次就是作为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掌握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手段,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快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可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首先,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积极引进扫描仪、复印机以及打印机等相关的硬件设备,为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其次就是要建立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人事档案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将这些资料分门别类存储好,进而有利于后期的管理、调取和利用,不断提升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率。第三,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必核,注重对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进而全面选择那些专业素养以及专业思想过硬的行家,但为了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摸底与核实,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考。

(三)将人事档案管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建立,事业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与变革,很多事业单位开始逐渐市场化。在当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事档案还应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人信用体系联系起来,将个人身份证明、银行信用记录情况、是否涉案等信息真实反映出来,给用人单位提供参考。目前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积极探索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将社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并制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信用信息目录以保护个人资料,推广职业信用报告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这对于推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三、结束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事档案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创新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快数字化建设、建立多元化管理模式让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曲方.论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6):1546.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目 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人事档案的数量。

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二、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目 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 应遵循一定的程度和手续,这是保证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人事档案的利用有多种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 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人事档案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证。

(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一、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及程序设置

1、我局人事工作实行局党委领导下,分管领导向党委负责的管理制度。一切人事决定必须经局党委研究做出。

2、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调动及对职工的奖励均采取单位推荐、群众评议,办公室考察后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标准及条件

1、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标准为:思想品质好,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奉公守法、无不廉洁行为。

3、条件为: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国家干部、有5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验、无劣迹的本局工作人员。

4、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胜任部门领导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免去领导职务的,由分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研究报请局党委,局党委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三、中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调动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中层领导或一般工作人员,由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局党委研究决定。

2、对个人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由被调入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局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会议提出并研究决定。

3、对不服从调动、调整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待岗,待岗期间本系统内自找接收单位上岗。

四、接收录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录用原则:必须根据本单位工作需求、职位空缺需要而定,录用人员必须由县编委部门同意。

2、各下属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局同意,不得擅自同意或答应录用人员的口头申请,必须由局统一根据需用情况安排。

3、下属各部门需录用临时工时,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向局写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录用。

4、对退伍军人的接收、安排,必须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属各单位不得擅自答应或接收。对接收安置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下基层卫生院工作。

5、对非组织部门安排要求调到我单位工作的,除特别需要的技术人才及本系统内股级以上干部子女可适当照顾或对我局的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一律不予接收。

6、录用、安排工作人员,手续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个人不得越级办理。

五、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保障、退休、辞退制度

1、劳动保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干部、职工退休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个人通过关系对原始记录改动,一经查出,必须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3、职工疾病(包括退休人员)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均由本人负担,离休人员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4、对常期病休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不能享受有关待遇。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正在加快

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优化中小学人力资源配置、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工作基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将编制核定到县。目前,各地都在加快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

据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安丽介绍,目前,该省的编制核定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在全省102个县市区中,已经有95个完成了编制核定任务。在核编过程中,该省还明确,市(州)政府对本市(州)中小学编制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并建立了核编工作进展每月报告、季度通报的制度,以督促各地尽快落实。

记者还了解到,甘肃省高度重视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今年9月,由省政府批准下发了各地县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数额及相关配套政策。为确保全省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制定及核编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与省编办、财政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为教职工定编工作创造了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分城市、县镇、农村三个层次对全省87个县(市、区)中小学多次进行了测算分析,结合本省的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中小学校的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定编方案;三是要求全省各地区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核定编制,不搞“一刀切”;四是坚持对各地区上报的编制建议方案严格审核,对超范围、虚数字等现象予以坚决纠正,确保核编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省在核定编制时,还注意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等特点,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保证这些地区学校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如福建省针对全省农村小学办学点分散情况,专项增加了8200名教职工编制。湖南省充分考虑了农村地区、库区和湖区人口居住分散,中小学校布点多的实际情况,全省按新定教职工编制总量的3%增加附加编制,用于解决一些特殊情况,尤其是边远山区师资缺乏问题;对农村教学点实行单独核编,规定在校生不足23人的教学点可配备1名教师。

记者还从教育部人事司了解到,遵照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建立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的要求,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将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编制总量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提出编制调整建议,并商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标准予以调整。从2003年11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到县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月分别报告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

2到2003年7月,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均已完成了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上海、广东、重庆等地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亦已完成。这标志着:

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和来源多元化制度正在形成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自2001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来,已基本完成了在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认定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各地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重庆市教委从2001年至今,已经先后完成了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目前认定工作已进入常规化轨道。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推动了当地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便于从更广阔的空间遴选优秀人才从教,使教师队伍得到源源不断的充实和加强。同时,一旦社会上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就具备了与在职教师公平竞争的机会与条件,对于加快学校内部激励机制的形成,促进在职教师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教育部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下一步的工作中,各地要继续严格掌握认定条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按规定进行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要由省或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要认真组织面试、试讲,切实提高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质量,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思想品德素质等方面的考察。要加快推进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吸引优秀人员到中小学任教。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教师职业准入机制,严禁聘任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坚持择优录用,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

记者了解到,随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逐步推进,对教师资格的融通性、时效性、学历标准、分类分级,对教师资格考核考试与再认证制度,对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衔接等,都是需要进一步重点研究与探索的问题。

3教师聘任制把优秀的教师聘“香”了,把业绩一般的教师聘“慌”了,把不合格的教师聘“跑”了。

引入竞争新机制激发教师新活力

记者在一些中小学看到,如今的教师队伍竞争明显加剧,教师的压力变大了,积极性提高了,活力增强了,随之带来的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靠的是竞争机制的引入,靠的是教师聘任制的全面推行。

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各地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河南省到2003年9月底,全省158个县(市、区)中,全部推行聘用制的有101个,占到64%,计划今年年底要达到覆盖80%的县(市、区)的目标。在聘用中,教育厅坚持作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李卓明向记者介绍说,四川省为从根本上改变中小学长期以来的教师职务终身制、人员单位所有制,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今年下发了《贯彻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计划在今年每个市、州试点一个县推行教师聘任制的基础上,明年全省县城以上的中小学原则上全部实施聘任制,农村中小学实施聘任制的力度力争不低于40%。

教育部近日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在工作中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要在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行为,建立中小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平等协商、合同管理的聘任关系方面有所突破。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在二三年内建立起比较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

4如何做好中小学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

转岗分流:改革坚决操作有情

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有不少困难,其中对现有教职工的定岗定员和转岗分流成为“难中之难”。

如何解决这个难点问题?在推动改革进程的同时又能体现出以人为本呢?各地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惠民那里了解到,山西省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制定下发了《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定岗分流安置意见》,提出了5条分流措施:一是考核合格的落聘人员,可通过自主择校、双向选择的办法,以县统筹到缺编空岗的学校应聘,仍未应聘的予以分流,对这些人员要与原学校脱离关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二是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参与职员岗位竞争,代课人员坚决予以辞退。三是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女工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提前离岗,享受离岗待遇。四是鼓励未聘教职工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鼓励未聘人员到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承包、租赁校办企业及学校后勤实体,并享受工商税收优惠。五是鼓励未聘任人员自费参加学历教育及出国学习,对取得较高学历的教师优先聘用。同时,要求全省各地成立教育人才市场,建立政策咨询室、接待站及改革仲裁机构,为分流人员竞聘上岗提供机会及政策咨询,帮助他们调解各种纠纷。截至目前,山西全省已精简教职工22363人,其中,清退临时代课教师20218人,辞退不合格教师2145人,从城镇分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有3701人,从农村学校分流到山区学校的有5056人。

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辞退一批人,以减轻财政负担,而是在于建立一种新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入中小学人事管理之中。湖南省教育厅在定岗分流工作中,坚持人性化,妥善安置未聘教职工。如永州市所辖的11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定岗分流工作,分流比例为9.46%,其中保留两年的待聘任人员仅占现有教职工的0.35%。

只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才能疏通教师的出口。对此,湖北省宜城市进行了大胆尝试,实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的“六保合一”,全市5169名在职教师、1265名退休教师全部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于解决了后顾之忧,在聘任改革中落聘的217名教师平稳地离开了教育岗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定岗定员和分流工作是一项必须抓紧完成的紧迫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推进基础教育事业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出发,积极提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要按照“中小学人员分流参照当地行政机关人员分流政策执行”的要求,完善分流安置的政策,制订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疏通分流渠道,做到改革坚决,操作有情。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了解各省推进教师聘任制和现有教师定岗定员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教育部要求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半年向教育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5这是一场从任命到聘任的革命,这是一项扩大民主、激活全局的重要举措,这是一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

校长聘任:扩大民主激活全局

到各地的中小学去走一走,我们可以发现,如今中小学校的“一把手”有不少都是朝气蓬勃、敢于创新、具有高学历的青年人,这些“新生代校长”的出现,正是校长聘任制改革的成果。

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由于校长是“一校之魂”,校长的素质直接决定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因此,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急切呼唤着建立促使优秀人才加入到校长队伍中来的新机制。

近年来,在校长聘任制改革的探索中,不少地区已经摸索出了一些新经验。如江苏省徐州市在推行中小学校长的聘任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操作过程,扩大教职工参与权、监督权。该市的2700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实行了校长选聘制,4000多名学校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通过竞聘走上了学校领导岗位,原来的校级领导中,有860多人落聘,其中校长200多名,副校长660名。

各地还大胆进行尝试,推动校长聘任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上海市在2000年、2001年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正式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作。湖北省制定了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的目标,目前,全省17个市、州中已经有15个出台了取消中小学校校长行政级别的文件,规定今后选聘的校长一般不再对应行政级别。这一举措改变了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管理中小学校长的模式,促进了管理体制的调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首先要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次要改革选拔任用方式,切实扩大民主。今后凡是出现中小学校长职位空缺,要把实行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选拔任用方式。要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

6全员聘任,就是全面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在实行全员聘任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和考核是两个重要的环节。

严格合同管理科学实施考核

头些年,只有一些企业的工人才签合同,如今中小学教师也要开始实行合同管理了;过去对教师的考核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现在可要动“真格”的了。

聘任合同是实行聘任制的一个载体,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聘任双方之间的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公开、公平、公正的聘任新机制落到实处。记者了解到,2000年9月,北京市城八区中小学校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总计1490人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在北京清一色正式编制的公办教师队伍里,头一回有了合同制教师。到2003年,8个近郊区和2个远郊区县对新录用的毕业生也全部采用了聘用合同制的管理方式。

记者从教育部人事司了解到,目前各地中小学教师聘任合同在种类、期限、内容上有所区别。聘任合同一般分为3种。其中最常见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期满,重新聘任时需要再次签订合同。从合同期的具体执行情况看,期限过短,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教师都忙于应付,不利于教师安心从事教学工作;期限过长,又会削弱激励制约作用。第二种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主要用于稳定骨干教师。这种合同一般不能轻易解除,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且学校岗位需要的,可以在学校工作至退休。这种合同虽然没有定期终止的问题,但也要有合同终止的条件,并不是打不破的“铁饭碗”。第三种合同是临时性的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适用于聘任校外兼职教师,或者因教师病假、产假、脱产进修等原因聘任的临时代课教师。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实施聘用合同制改革的重要基础。目前,各地为不断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了一些有效的机制。吉林省四平市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以“一评三考”为载体的考核新机制,即全面评价教师的师德状况;对教师的业务素质进行考试;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师德评价主要着眼于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着重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三考”主要着眼于教师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使教师能适应实施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及教育创新的需要。“一评三考”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有效促进了教师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教师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要切实加强年度考核和聘期的履职考核,要把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教师的工作量,制订规范的岗位聘任条件和标准,完善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7当前,全国不少地区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一些地方队伍庞大、超编严重,而另一些地方又用了许多代课教师,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教师有序流动盘活人力资源

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山西省晋中市介绍了该市中小学教师流动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流动到农村山区工作的教职工有1600多人,其中县城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山区缺编学校的有358人;平川农村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到山区缺编学校的有825人。有418所过去从来没有公办教师的农村山区学校有了公办教师。这无疑对缓解当地山区师资力量不足,改变山区教师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す司总部:上午: 8:00 — 12:00 は挛纾 2:00 — 6:00 ひ院笕缬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 含加班时间 ) ,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 4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 、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 ( 工 )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 ( 工 ) 论处。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 ( 工 ) 论处。 3 、员工旷职 ( 工 ) ,不发薪资及奖金。 4 、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 15 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 1 天 ( 元月一日 ) 春节: 3 天 ( 农历初一、二、三 ) だ投节: 1 天 ( 五月一日 ) 国庆节: 1 天 ( 十月一日 )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6 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 2 天,最长 15 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 15 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 100% 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 200% 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 ( 工 ) 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20 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 ( 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 ) 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 ( 三个月 ) 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 6 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 1 — 3 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 ( 工 ) 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 ( 含三个月 ) 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 ( 含三个月 ) 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 2 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 3 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 2 — 3 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 (1) 考核 (2) 职位职级晋升 (3) 年终奖发放 (4) 荣誉 (5) 退休 (6) 抚恤 (7) 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2、根据各科室编制,提出调整、培养和使用各类各级人员的意见,承办人事工作的各项手续。

    3、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协助业务科室搞好聘任工作,并做好年终考核及材料归档工作。

    4、会同各主管部门做好各类各级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承办职工的劳动工资,做好各种津贴的审核和住院职工慰问等工作。

    6、做好人事统计分析,及时填报各类人员报表和有关表格。

    7、认真做好考勤和请销假工作,协助分配办做好奖金发放工作。

    8、负责办理职工的退离休工作,并做好退离休人员生活福利工作。

    9、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档案的整理、查阅、转递及提供政审材料、接待外调中、出国政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业务人员技术档案,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1、会同工会分配职工福利费,检查使用情况。

    12、办理因公致伤、致残及职业病的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死亡职工丧事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等工作。

    13、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4、负责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