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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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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要点

第1篇

鲁经信协[2017]128号

各市经信委(青岛市发改委)、节能办:

为做好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省政府节能办制订了《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做好“加减法”,努力践行“节能、低碳、循环、绿色”四个目标,突出能效提升三重点,推动工业绿动力三拓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环节,注重循环经济“三领域”,搭建节能环保产业“三平台”,做好工作措施“三保障”,确保完成年均降低3.66%的节能强度任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6.5%,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100亿元,全省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1.分解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担。

2.实施目标考核。组织开展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现场评价考核,迎接国家对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差异指标考核。筹备召开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修订《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调整充实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3.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定期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密切关注影响完成节能目标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

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管理

4.强化源头控制。制定出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管理办法细则,从源头控制新增能耗。

5.加强调度分析。探索建立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统计体系,召开重点用能行业节能座谈会,掌握用能情况及变化,研究解决关键共性问题。

6.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协调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7.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评价体系。制定《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把评级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节能支持项目,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8.继续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实施“互联网+工业节能”工程,在重点行业建设一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推进节能管理信息化工作。

9.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好重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按照《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进行责令能源审计,分行业分年度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根据企业用能现状,及时调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创建一批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继续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

18.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配合工信部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举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活动,推动节能服务业发展。

19.加快节能环保燃油推广应用。打造山东地炼“国V+”节能环保燃油自主品牌,提高燃油能效水平,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0.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十三5E"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节能环保产业管理上有突破,做到有统计分析,有行业活动,有典型示范,有政策推动。

21.促进节能环保产融合作。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0个节能环保重点项目,联合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适时召开银企对接会。

22.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装备供需对接。围绕高效节能电机、高效泵类、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节能环保领域,适时组织召开2―3次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接会,联合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电商服务平台。实现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线上”、“线下”精准对接。

23.培育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节能环保研发机构、骨干企业、服务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a品检测、制造服务等方面加强上下游合作,形成10家公共服务平台。

24.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水效领跑者”一企业引领行动部署,在纺织、印染、味精等5个行业推荐一批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

七、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25.实施绿色制造“十百千”工程。制定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争取创建10个绿色园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1000种绿色产品。根据工信部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申请指南,组织前期基础好的园区和企业,率先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

26.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跟踪2016年项

四、实施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10.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推广应用高效变压器,提升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

11.实施高效节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继续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12.实施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在全省集中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果明显的示范工程,提高各领域照明节能水平,提高产业中高端产品供应能力。支持LED产业联盟成立,做大高效照明产业,提高科技水平和工厂化水平。

13.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变压器、半导体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树立节能低碳标杆,在地炼、焦化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地方节能标准,支持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指标和标准制定工作。

14.抓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鼓励高效照明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节能电机和变压器等企业开展节能认证,力争新增节能认证证书800张。

五、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

15.推动工业绿动力拓展。组织召开全省“工业绿恿Α奔苹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业绿动力”计划从试点城市向全域面上推开拓展,从锅炉改造向重点行业、企业、设备拓展,从太阳能工业热利用向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努力将其打造成我省工业节能的一个品牌和总抓手。

16.积极推广高效环保锅炉。制定六项“工业绿动力”计划系列地方标准、建成全省高效煤粉锅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支持一批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太阳能工业热力系统、培育一批锅炉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好炉+型煤”模式、形成高效煤粉制备和供应服务体系。

17.实施“爱心阳光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目实施进展,会同财政部门继续支持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构建。

八、推动循环经济纵深发展

27.抓好《条例》贯彻。以《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精神和要求为指引,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制定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

28.做好经验提升。《山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目录》,为各行各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借鉴;要及时,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搞清现状,分类指导,对到达验收时间的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验收。适时召开“410”(10个园区、10县市、10个城市矿产试点、10个再制造试点)经验交流会。评选2016年循环经济年度人物、十件大事和循环经济创新成果。

九、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新路径

29.强化目标考核。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解落实到各市,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指标。

30.加强统计分析。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的沟通配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确定统计对象,完善报送制度,确保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

31.抓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关于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矿物油、再生铝、建筑垃圾等行业准入条件,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行业公告名单。同时,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掌握其生产经营和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并按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

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32.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会同省环保厅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抓好“四个一批”:公布一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未完成年度或进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强制审核企业名单;会同省环保厅备案一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评估验收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项目;公布一批清洁生产专家名单,建立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

33.持续做好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快实施《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确保今年3 15家企业完成425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分解相关任务,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造纸、印染等11个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一、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

34.完成国家发改委赋予的节能监察和异地核查工作。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情况的异地核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5.承接工信部部署的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主要围绕落实国家工业能效赶超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专项监察,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终端能效设备用能水平。

36.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配合国家和省去产能政策,在加大对国家公布的产能过剩行业能耗限额监察基础上,把我省确定的炼油、轮胎、化工等行业作为监察重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7.持续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重点对列入国家“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察,加强对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的控制管理,推动实现“双控”目标。

38.探索开展综合执法。尝试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与节能关联度较高领域的综合执法监察。

39.开展联合执法。与住建、交通、质监、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全社会节能执法浓厚氛围,实现节能执法全领域、全覆盖。

40.加快监察立法。加快推动《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立法进程,为全省节能监察提供法律保障。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积极转变思路,立足全局,统筹好各个节能领域(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各社会领域),把握好三大节能方向(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协调好多种工作方式(政策激励、节能预警、重点项目、节能执法等)。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长效机制,确保均衡持续地实现全年节能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主要目标: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完成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万元GDP电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1年降低5.32%以上,万元GDP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2%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10家,完成市下达的绿色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三、2012年节能重点工作

(一)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一是搞好纵向衔接。全面总结我区“十一五”及2011年以来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研究探索推进节能考核从事后算总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变。二是搞好横向统筹。节能工作思路及评价体系建设从以工业为主向全社会节能转变,从单项改造向系统节能转变,用能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节能长效机制。

(二)强化目标考核奖惩和政策激励。一是对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和“一票否决”。公布2011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表彰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各镇办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和检查督导,定期公布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加大中央、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奖励和激励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对节能的支持力度。

(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一是项目开工建设坚持“能评前置”,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在项目策划方面的引领作用,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增长,同时抓好项目竣工后的能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现预定节能量。二是严格落实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告预警制度,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和调控力度。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低碳试点。推进《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以先进的节能标准引领产业升级改造,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

(四)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一是要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我区产业特点适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扩大淘汰范围,巩固南部工业区升级改造和“两炉”企业治理成果,加大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落实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要加快节约型产业体系建设,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都市农业为补充的产业体系。以提高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拉长产业链为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资源消耗低的优势企业和产业,促进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机电装备等产业跨越发展。三是积极响应市“节能改造年”活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入挖掘节能改造潜力,把节能改造项目、投入量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单位和每个项目。加强项目调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改造任务。四是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以建陶产业过剩产能转出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产业梯次转移的方式,推进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将生产环节对外转移,加快宁夏石嘴山等地工业园建设,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五)强化项目建设,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继续抓好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靠项目支撑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把符合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我区特色产业政策的各种资源要素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合力,在推动和落实具体项目上下功夫,使之变成现实生产力。重点加强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管理,着力培育一批能效标杆企业。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计划,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企业节能主体意识,深挖节能潜力,加大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以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三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引进先进的节能服务公司、培育骨干节能服务企业等模式,积极搭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供需见面会,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六)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完善基础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人才培训工程,对基层节能管理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按照节能属地管理原则,理顺与驻地大企业的工作关系,加强联系、摸清家底、力求实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好相关管理制度,如能源管理负责人登记备案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直报制度、能源管理师制度以及我区特色的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坚决淘汰列入国家、省淘汰目录的高耗能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三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农村和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积极开展各领域节能低碳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机关节能低碳行动;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节能机械及设备,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加快设施节能改造,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消费行为。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节能亮点工作。一是根据我区产业特点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工业体系,推出以山铝赤泥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鲁烨工贸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等为代表的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及示范技术,着力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二是继续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为我区特色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除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目标外,着重考虑在我区化工、机械企业的深入开展,争取在宾馆酒店领域有所突破。同时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的规范和建设工作,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每年两个批次的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寻找资源综合利用新的增长点,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网上直报试点工作,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系统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预测,帮助企业做好优惠政策争取工作。

第3篇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我县 “十二五”规划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要求和任务,为切实抓好今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具体实际,现提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精神为指导,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扩大宣传教育,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典型示范,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全县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县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14年,通过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全县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用能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用能管理水平有进一步提升,节能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能耗监测平台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努力完成今年各公共机构自行加压的节能承诺项目。根据今年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三年来公共机构用能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指标为:以2013年能耗为基数,实现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零增长,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的年度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努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组建全县公共机构工作QQ群,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形成覆盖全县的节能工作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县节能办的联系和沟通,在县节能办的指导和协调下,合力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科教文卫体等部门的节能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求在抓好本级节能工作的同时,管理好本系统的节能工作,指导和组织本系统公共机构建立节能管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能耗统计和节能管理等工作。

(二)夯实基础,认真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采取专家授课、网上自学、座谈交流、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并学习和掌握2013年8月制发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培训手册》,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能耗统计工作的管理,从统计软件维护、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对统计汇总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数据审核,按规定时间完成全县能耗数据半年报、年报的报送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管理,开展全县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的调查工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供准确全面的基础信息,扩大能耗统计覆盖面。四是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不定期地对各公共机构的统计台账及统计数据进行检查与核实,对未建立规范的能耗统计台账或虚报、瞒报、谎报统计数据的要按《统计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资源能源使用的常态化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一是在节约用电上,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照明灯具,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要优化空调能效,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二是在节约用水上,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三是在节约汽车燃油上,实行定点加油,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各公共机构要建立单车油耗台账,对公务用车实行百公里油耗考核制度。继续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开和网上报备制度,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四、加强宣传,提升和扩大节能工作的影响力。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工作简报、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媒介要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现象予以曝光。二是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认真举办“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动员各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互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制作节能小贴画或提示牌,张贴在各单位用能设备设施的显目位置,提醒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用能习惯,增强节能意识。

五、运用科技,加快传统设备改造升级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各公共机构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改造升级。一是抓好绿色照明工程。各公共机构要完成照明灯推广任务,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具,除特殊场合外节能灯使用率达100%。二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抓好教育、卫生等系统单位的节能改造,选择1—2个单位,开展对学校、医院的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试点,积极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节能新技术。三是抓好新建筑节能的监管>!建筑工程项目依法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材料、设备和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四是加快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对机关大院办公楼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调研试点工作,完成平台建设经费预算计划编制,力争明年对机关大院办公楼实施能耗监测,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不断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水平。

六、典型引领,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工作创新,力争在节能管理、技术改造、节能措施、分户计量、宣传教育等工作 上有新的突破。继续推动节能典型示范单位的创建,做好示范单位的发现、遴选、推荐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卫生等系统节能示范点建设,逐步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建设示范平台。在国税局通过2013年创建省级示范单位的同时,全县计划县妇幼保健院和__中学等2家,在2014年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不断总结推广节能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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