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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20*年,街道以提高辖区整体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强化居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喜结硕果,辖区处处盛开文明之花。截止目前,街道先后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全省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全省体育局先进受测单位、市安全单位、市综治先进单位、区宣传思想先进单位、区综治先进单位、区护税协税先进单位、区总工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累计创评文明社区5个,文明楼院108栋,五好文明家庭12976户。

一、组织制度与思想建设有机渗透

1、完善的组织机构是创建工作的前提。街道牢固树立了文明创建“一盘棋”的整体意识,组成由街道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教育、综治、卫生、计生、民政等科室主要领导共同参与的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创建工作体系,并且一以贯之,持之以恒;近几年来,尽管领导班子成员多次调整、充实,但组织机构不断档,领导小组成员不缺位,保持了创建工作的连续性,使创建活动有章、有序地全面推进。。

2、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创建工作的保障。街道把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项工作质量的关键标准,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创建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定了《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对创建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项项都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并且每年都根据变化的形势和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教管并行,奖罚并举,从制度规范、制度管理的层面,把文明建设的内容实实在在地贯穿到机关的各项工作之中,

3、夯实的思想教育是创建工作的基础。街道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把宣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和谐创业”目标相结合,深化理论教育,提高思想素质,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奠定思想理论基础的学习活动,持续而深入。两年来,采用橱窗宣传、举办报告会、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使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声势,在《人民日报》上稿2篇,在《江西日报》上稿3篇,在《上饶日报》上稿88篇,在《新*》上稿70篇,上饶电视台22次对我街道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导。与此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党、团、工、妇的作用,形成了领导是表率,党员是旗帜,团员是示范,人人是形象的浓厚创建氛围,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争创一流的积极性。

二、道德建设与实践创新亮点纷呈

一是知礼崇德、构筑公民道德教育体系。街道把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始终,在街道及社区居委会显要位置悬挂了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永久性标语,将20字基本规范、60字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制作成宣传牌,张挂上墙,并且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党校、家长学校、文化广场等载体,采取课堂授课、专题讲座、座谈、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了以楼院为点、沿街干道为线、辖区整体为面的全新教育工作格局,教学内容既有国家方针政策,也有日常医疗健康知识;既有科普知识的应用,也有法律法规的解答;既有社交礼仪规范培训,也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既有下岗工人再就业成功经验的传授,也有“”练习者醒悟后的现身说法,从而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礼仪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学习意识、法律意识、成才意识和自立意识,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广大市民的道德修养,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同时,街道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雏鹰竞翔搏天地,细剪幼枝向苍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街道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新模式,积极落实“家长学校”计划、“牵手行动”计划,“阳光助学”计划,实施净化工程,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从暑期少年影院到儿童才艺比赛,再到“节约型社区”签名活动以及“大手牵小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等一系列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

二是寓教于行,培育公民文明道德风尚。街道以创评文明家庭、文明楼院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区卫生、绿化、治安、家风的联建联评,开展互敬、互爱、互学、互助、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八互”活动和“爱心牵手、爱心承诺、爱心服务、爱心奉献”的“四爱”活动,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区互助风尚,营造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不断扩大志愿者的队伍,组建了义务治安巡防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时政宣讲队、巾帼建功服务队等8支队伍,现在册志愿者5800人,他们活跃在社区各个角落,成为社区的一支编外干部,有的奉献技术专长,有的提供劳务帮助,更多的是扎根社区,护绿保洁、帮困助弱、治安巡逻、法律援助、医疗咨询、义务家教、文化娱乐、精神疏导等,倡导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人际关爱。

三、构建和谐与共筑人文交相辉映

一是文明的服务理念。近年来,街道加强硬件投入,改善办公环境和服务设施,实现办公设

施现代化和办公环境美观化。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社区的硬件建设,使社区的办公条件、服务条件都得到改善。现在,大部份社区都有了党建活动室、社区便民活动室、劳动保障服务站、法律服务站,硬件设施进一步改善,提高了服务居民的能力,为居民营造办事便利,生活舒适的家园,使街道文明创建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以人为本,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入户”服务工作,免费为育龄群众咨询答疑办证。服务活动中,我们共发放计生宣传品2000余份,发放避孕药具4000余人份,随访1000多人次,办理各种证明100余人份,通过宣传,使育龄群众受到了教育,得到了一致好评。

二是文明的人居环境。街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长效能管理措施,强化考评督查,抓好清洁保洁工作。同时按照全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梳理行动”,先后开展“清理垃圾、清除违章、美化环境”专项整治活动5次,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345人次,清扫楼院、粉刷楼道、清除乱张贴广告,清理卫生死角37处,垃圾49车。维护环境美观,使“脏乱差”现象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环境质量的提高,生活条件的改善,给百姓们带来了实惠,令居民群众感到了舒适感、温馨感,形成共建文明家园的合力。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更是一项造福市民的“民心工程”。街道以基层治安防范网络化建设为主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治安巡防、纠纷调解、便民服务”三位一体,“警、社、居、巡”四轮齐驱,扎实推进街道治安稳定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城区居民的安全感。金龙岗社区在全省首创“电子围墙”监控进社区,加快了依法建街道的步伐,一个让辖区居民安心、放心、舒心的生活环境渐呈。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刘寨街道办事处位于郑州市南阳路北段,北临郑州市北环路、长兴路北段,南接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西依京广铁路,东连丰乐路,辖区常住人口67519人,流动人口近1.3万人。街道党工委下辖党组织1个,包括1个机关党支部、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7个社区党支部、4个农村党支部和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共有党员730余人。一年来,街道曾在2017年连续三次获得市双迎攻坚流动红旗,得红旗数全区第一、全市第一。辖区兴隆社区被评为“全国创建无邪教示范社区”,同乐社区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清华园社区被评为“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粮运社区被评为“郑州市安全和谐型社区”,一年来,街道上下共获得各级各类荣誉30余项。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基础

街道牢固树立文明创建“一盘棋”的整体意识,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与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强化领导,提高创建意识,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1.组织机构建设。街道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书记亲自抓,各班子成员具体抓,各村(社区)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安排和部署、指导与监督。各班子成员把业务工作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同抓同管,各部门把业务工作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形成责任到位、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文明单位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之一,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建立文明单位建设投入机制,确保有足额的建设管理经费投入到硬件改造、更新办公室设备、环境美化上,以保证内、外部环境达到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的要求。

2.宣传阵地建设。一是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各社区设立了业余党校、科普大学。把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作为重要课程之一,着力对党员群众进行精神文明教育,倡导良好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二是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在各社区设立“法律进社区”活动站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建立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各社区依托社区图书室定期开展点亮微心愿、“红色足迹在我心”、手工DIY等活动等,打造了社区青少年自我教育、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新平台。

3.干部队伍建设。街道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深化对机关和村(居)干部理论教育,提高思想素质,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奠定牢固的思想理论基础。近年来,街道采用橱窗宣传、举办报告会、专家讲座、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街道还在楼梯、走廊、会议室等场所张贴提示牌,设置宣传栏、展板、条幅等,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等内容,号召干部职工讲文明、树新风,勤俭节约、文明礼让,在全街道营造了人人讲文明、时时抓文明、处处见文明的浓厚氛围。

4.规章制度建设。抓好机关管理,夯实建设基础是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完善创建基础性工作,使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支部党员周五学习日等一系列学习制度;二是制定“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制定作风纪律检查、公车管理、节约型机关日常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各项分类制度对精神创建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项项都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并且适时根据形势和情况的变化,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教管并行,奖罚并举,从制度规范、制度管理的层面,把文明建设的内容实实在在地贯穿到机关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创新载体,多方发动共享文明成果

1.发动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文明共建。近年来,辖区先后涌现出新社会组织联谊会、书画诗词协会、真情歌友会、真情合唱团、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了芭蕾舞队、太极拳、书法绘画、合唱队、健身队等文化队伍30余个,他们在文明共建中发挥了卓越作用。街道一方面挖掘社区文化智力资源,主动争取社区艺术人才的指导和支持,发挥他们的才能,组织他们对社区内的文化骨干进行辅导,鼓励文化骨干主动为辖区文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驻区企事业单位优势,协调物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募集、赞助等形式,筹集文化建设资金,购置音箱、演出服装、乐器、道具等设备、器具,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发动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共建。街道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不断扩大志愿者的队伍,组建了义务治安巡防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老兵宣讲团、社区艺术团等多支队伍,他们活跃在社区各个角落,成为社区的一支编外干部队伍,有的奉献技术专长,有的提供劳务帮助,他们扎根社区,护绿保洁、帮困助弱、治安巡逻、法律援助、医疗咨询、义务家教、文化娱乐、精神疏导等,先后涌现出张华山、张爱花、朱同山等典型人物,营造了辖区浓厚的文明氛围。

3.发动辖区单位参与文明共建。街道充分利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的党建联建共建资源优势,建立了共驻共建责任制,明确了辖区共建单位在党建联建、文明联促、群众联动等八个方面的职责和任务,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使辖区的文化阵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开发。比如军干四所党组织主动和街道共享大型会议室,使得街道文艺汇演活动、“七一”表彰会、精神宣讲会等活动都得以在军干四所举行;奥函艺术学校也积极配合各个社区文明主题党日活动,定期派学员进社区开展义务理发活动,发扬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惠济区长兴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刘寨中队党支部,指派专人下沉到街道7个社区党支部,配合社区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了辖区居民居家生活安全。

(三)以人为本,扎实有效开展建设活动

一是定期举办“道德讲堂”。为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单位文明程度,我街道制定了《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实施方案》,一年来先后共举办“道德讲堂”4期。坚持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孝老爱亲、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围绕“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要求,精心设计了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采取学唱一首“道德讲堂”活动主题歌曲,讲述一个典型事例,观看一部先进人物事迹短片,以及“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形式,学习道德模范,诠释道德内涵,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和领会了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内涵,并转化为自身实际行动,在全街道营造了崇德尚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稳步发展。

二是着力加强诚信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诚信建设,积极开展了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活动安排、推进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发放倡议书、设立宣传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诚实守信的认识。结合实际开展了诚信大讨论、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诚信观,自觉践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理念。开展了诚信问题查纠考评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和开设公众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梳理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了诚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帮扶、评议等活动。加强对诚信建设工作的督导考评,完善诚信服务承诺、诚信生产守则等,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诚信管理、考评和奖惩工作机制,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通过开展以上活动,切实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诚信水平,树立了我街道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

三是着力加强服务型单位建设。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组织开展了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提出了“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把服务对象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了比担当查是否懒政、比服务查是否庸政、比业绩查是否勤政、比正气查是否廉政“四比四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在比中学、比中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了学习为人民服务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通过开展以上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服务理念、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效防止和避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受到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好评,树立了良好行业形象。

四是积极构筑公民道德教育体系。街道把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始终,在街道及村(社区)显要位置悬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标语,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制作成宣传牌,张挂上墙,并且利用市民学校、家长学校、文化广场等载体,采用座谈、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了以楼院为点、沿街干道为线、辖区整体为面的全新教育工作格局,教学内容既有国家方针政策,也有日常医疗健康知识;既有科普知识的应用,也有法律法规的解答;既有社交礼仪规范培训,也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礼仪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学习意识、法律意识、成才意识和自立意识,潜移默化地提高了辖区居民的道德修养,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同时,积极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七一”建党节和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组织街道机关和村(社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五是开展文明礼仪和“六文明”系列活动。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内涵,夯实群众文明基础,组织开展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制定了《职工文明守则》《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通过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文明礼仪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在全街道营造了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的浓厚氛围。积极深化“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六文明系列活动,制定了“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了《文明交通倡议书》、《文明旅游倡议书》等,号召干部职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使干部职工养成了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放文明交通宣传资料等,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创造了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美好环境。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制定了评选表彰方案,组织人员定期对劳动纪律、环境卫生、文明形象、安全节约等情况进行检查,逐月评出文明处室,颁发流动红旗,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进一步激励了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我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组织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一百余名职工自愿报名成为郑州文明办注册的志愿者,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便民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孤助残、心理辅导等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80余次。每周五定期组织街道全体人员开展“城乡清洁”活动,深入路边街头捡拾垃圾、清理城市“牛皮癣”、清洗乱涂乱画和小广告等。

通过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有力传播了文明风尚,培育了干部职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了刘寨街道文明形象。

七是重视利用网络传播文明风尚。高度重视网络文明传播,研究制定了《文明上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净化了网络环境,树立了网络文明新风。在街道微信公众号开辟了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及时工作动态,传播好人好事和倡导道德新风。通过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积极向社会展示文明创建成果、营造浓厚氛围、引领舆论导向,进一步扩大了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在互联网上的影响,有力传播了文明做人做事的正能量。

八是精心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帮扶工作。街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登封市君召乡钱岭村实施结对帮扶和精准帮扶。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人员参加的精神文明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赴登封市君召乡钱岭村进行走访、调研和工作指导,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慰问,组织全街道干部职工进行捐款。街道先后为钱岭村捐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专栏5个,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捐赠价值五万余元的图书、书包和米面油等生活物品,累计投入11万余元,为该村安装了路灯。并指导帮扶村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清洁家园行动”等。同时街道工作人员多次在帮扶村开展教育培训、文体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使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淳和,人居环境更加整洁卫生,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九是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我街道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辖区各党支部开展了“喜迎,永远跟党走”七一表彰大会、书记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诗歌朗诵、红歌传唱比赛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三八”妇女节期间,制作了展板,开展了趣味运动会、宣传表彰优秀女职工典型、书香“三八”读书征文等活动,充分唤醒了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女职工在推进交通公路事业中再做贡献、再立新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积极开展主题活动,通过举办诗会、歌会、猜灯谜等民俗文化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及“崇敬夕阳红”(重阳节慰问老干部)等活动,进一步倡导了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理念,培育了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使干部职工继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意识和行动更加自觉。

十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街道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将中央、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把街道图书阅览室、街道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等载体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廉政素质、保持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社区文化中心,及时开展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如书画比赛、红歌赛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找准差距,牢牢把握文明单位建设方向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办事处号召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正确科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知耻,扬荣抑耻,以“八荣八耻”为座右铭和检验工作的标准,时刻提醒机关干部,在工作中要是非分明,[文章超市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章超市网]团结互助,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同时结合学习《》和践行“八荣八耻”活动,把授课权交到党员手中,把授课重点放在政治、经济、业务理论上。立足本职,将学习、思考和实践有机的统一起来。通过干部职工自主备课,课堂自由发挥,领导课后点评,教育者不断改进、更新教育内容的方式,促使教育的双方在整个教育的过程中提高了综合素质,增强了学习效果。

二、开展学习《》和“八荣八耻”活动以来,__街道党工委结合建立党员教育的长效制度,重点从三个方面将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1、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效能管理。一是量化优化考评机制,坚持每月评选一次作风纪律红旗科室及个人,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二是加强网络及办公设备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定人定物的办法,坚持使用者维护,损坏者赔偿的原则,实现办公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使用;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违反上级有关绩效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就立即制止,并对违纪的行为人进行纪律上和经济上的处罚。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街道新形象,提高工作服务水平。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在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用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片热心对待每一位办事的群众,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发挥好党员带头作用,充分管好、用好手中服务资源。为片区居民提供满意的服务,真正使片区群众感到办事处办好事、能办事、会办事。

3、营造共建联创氛围,开辟服务途径,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为契机,为居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以开办便民服务点,为居民提供方便的生活服务;以晚间开放社区文化活动室,解决居民健身器材,弥补企业文化体育活动覆盖面不广的问题;深入开展共建联创活动,通过政企协商、党建协调,达到资源共享,服务项目、服务层次得到拓展,同时注重在扶贫济困、解决就业等难点热点问题上加强协调组织能力,实实在在地为广大群众真办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公信力。

4、重点从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重点、考核结果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考核管理制度。在考核内容上,突出为社区减负,强化硬性考核目标,客观规范地制定20__年社区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在考核形式上,力求创新,突出实效,实现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紧密结合。在考核重点上,以突出考核业绩为重点,不断创新科学的考评方法。在考核结果上,将考核的结果与激励措施挂钩。

活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干部积极响应办事处的号召,真正做到了入眼、入耳、入脑、入心,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将“八荣八耻”与各自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彻底杜绝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情况,强化责任制,提高工作作风和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拖拉。来访接待及来电接听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做好来人接待、电话记录、信息传递、报刊杂志分发等工作,做到待人接物文明礼貌、电话记录清楚有序、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迅速在机关内部掀起一股学习先进典型、文明办公和服务的工作热潮。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上报工作目标。每年年初,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述职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上报本年度要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镇乡、街道主要上报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区级机关主要上报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措施和工作打算。

二、撰写述职报告。每年年底,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机关对照区委确定的年度述职内容和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特色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形成过程中,要求广泛征求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老干部、村(社区、企业)负责人等各层面代表人士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政人大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形成正式的书面述职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实绩指标分析。在镇乡(街道)党(工)书记和区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委会述职前,由区委政研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供能反映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数据材料;由区人事局牵头,提供反映区级机关工作成效的主要数据和材料。其中,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经济、党群两大方面工作的具体工作成效,具体涵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等量化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定性评价。区级机关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基层群众的评议情况以及在全大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位情况等内容。

四、进行公开述职。区委组织部提前三天将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书面述职报告和实绩指标汇总情况等材料发给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审阅、思考和比较。在此基础上,区委以召开专题全委会的形式,安排一天时间,由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轮流上台述职。述职结束后,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可就有关问题询问述职对象,述职对象当场作出回答。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深入贯彻市和市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以创建“服务最优、效率最高、负担最轻”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标,推动全街软环境建设整体升位,为实现我市建设鸭绿江历史文化名城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由街道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包保任务,逐家挨户上门进行调查走访,征求对全街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走访对象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街道领导包保的特困户、低保户由包保支部负责联系街道领导一并走访,走访情况要单独做好记录。

三、工作原则

坚持边走访边整改、边走访边服务、边走访边宣传政策的原则,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即包保联系制度、长效服务制度、定期报告制、整改反馈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把“大走访、大回访”活动的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

问题解决处理方式:各党支部将搜集上来的问题做好登记,是本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本支部负责解决,不是本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协调解决不了的上报街道软环境办,街道软环境办按问题性质与部门职能再次分解任务,一次性解决问题。

问题解决处理原则: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承诺解决时限;短期内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工作,取得走访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最终达到走访对象满意。

四、方法步骤

2014年“大走访、大回访”活动从5月5日起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5日—5月14日)。各党支部要召开班子会议,对开展“大走访、大回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连同工作组人员名单报街道软环境办。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12月15日)。一是领导干部按照走访任务,至少每两个月走访一次,居民以特困户、低保户、边缘户为主,领导干部走访居民户数每月不得少于200户。各党支部要负责联系领导做好走访工作,并做好记录。各类走访均以实地走访为主,逐户进行走访登记,做好工作纪律,建立走访档案。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重点掌握各困难户的自然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各党支部要把走访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反映出来的问题、解决问题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连同走访档案,每两个月向街道软环境办上报一次,上报时间分别为6月25日、8月25日、10月25日和12月10日。

三是对于反映出来的问题,各党支部未能解决的要书面说明原因,由街道软环境办汇总后,向市软环境办汇报。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各党支部对“大走访、大回访”活动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形成总结材料报街道软环境办。街道软环境办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市软环境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大走访、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软环境办,主任由纪工委书记兼任,由街道软环境办主任具体负责“大走访、大回访”工作日常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党支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做好调查走访回访工作。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做好2003年以来发展党员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街道对本街道党工委及所属党(总)支部2003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组织了一次全面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以来发展党员的自查情况

街道党工委能贯彻中央、中组部和省委、省委组织,以及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中长期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计划,设置专用发展党员记录本,实行发展党员的预审、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时间要求,在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报批的党支部。

街道组工办能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精心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实际的工作中,能按照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推优制、测评制、预审制是、公示制、票决制及责任追究制;能定期指导和检查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还对各党(总)支部呈送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把关,以书面的形式指出发展党员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街道党工委预审;此外,能妥善保管各党支部的党员材料。

各党(总)支部能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本支部发展党员的民主推荐、推优、培养考察、教育培训、政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以及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

2003年度全街道共发展新党员14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10名,占新党员的71.4%,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党员有13名,占新党员的92.9%,28岁以下经推优发展的党员有6名,占新党员的42.8%。

2004年1月至11月全街道共发展新党员9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7名,占新党员的77.8%,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党员有8名,占新党员的88.9%,28岁以下经推优发展的党员有5名,占新党员的55.6%。

二、2003年以来发展党员的工作措施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党的活力和朝气、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党员发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责任,措施到位,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1、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党建工作中,街道党工委明确了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一级抓一级。2003年街道党工委结合城东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丰泽区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2003——2005年)》,每年初还根据三年规划,认真研究制定了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突出在生产、工作一线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一重点,逐步改变全街道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偏低、分布不均等问题。

2、切实抓好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街道党工委十分重视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安排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每季度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对全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坚持通报制度。年底,结合全街道党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三位一体”目标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经济奖惩挂钩,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得到认真有效的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组工办能及时地给予指导和帮助解决。由于全街道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对发展35岁以下党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好成绩。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质量保证

1、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和考察力度。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主要汇报对每一个时期完成任务情况;参加重要活动、学习理论或重要文件受到的启发和教育的心得体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与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各基层党组织,按季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在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对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认真纠正和克服的,该延长预备期的延长预备期,该取消预备期的取消预备期,从而确保了全街道发展党员的质量。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和考察力度。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主要汇报对每一个时期完成任务情况;参加重要活动、学习理论或重要文件受到的启发和教育的心得体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与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各基层党组织,按季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在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对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认真纠正和克服的,该延长预备期的延长预备期,该取消预备期的取消预备期,从而确保了全街道发展党员的质量。

3、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推优、测评、预审、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制度。街道党工委按照“十六字”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一是执行推优制,凡28周岁以下的都必须经各支部的共青团组织进行推优、35周岁以下28周岁以上的都必须经各支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进行推优工作;二是执行预审公示制,街道党工委严格地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除按规定对发展对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利用十天时间,以张贴公示榜,设立公示意见箱和公示电话等方式征求意见外。2003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在预审中因材料不完整否决了三名拟发展的党员;在执行公示工作中收到了2份举报件,街道党工委都能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取证,经查一份查无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按期给予转正;一份由于被举报对象违反计生而又拒不补交缴社会抚养费,在街道及社区党支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后,由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同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是执行测评、票决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区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推行测评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要求,对拟确定为重要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进行票决。

4、拓展源头,积极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我们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注意做到“三早”:即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舍得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抓好积极分子的“入门”教育。建立健全了党的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员谈话、党团联系、汇报思想、培训考核等教育管理制度,促其早培育、快成长。二是认真制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规定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数量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之比不低于1:3,要求拓展吸纳入党积极分子的选苗视野,在做好在职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同时,还要注意重视面向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生产经营骨干,外来经商务工和个体工商户中的优秀分子,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吸纳工作。今年,我街道为了保证党员后备力量的质量,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

2003年全街道共培养51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35岁以下的党员有41名,占80.3%,新社会阶层的有3名,占5.9%,确定13名重点发展对象。

2004年全街道共培养110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35岁以下的党员有78名,占70.9%,新社会阶层的有30名,占27.3%,确定8名重点发展对象。

(三)存在问题

2003年以来,我街道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特别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人数偏少,有的支部一年只发展一至二名新党员,有的支部间隔一年才发展新党员,有的支部甚至从2002年以来连续三年无发展党员;二是个别党支部尤其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不熟悉,会议记录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还不够规范、材料不够完整;三是有的支部呈送给街道党工委预审的材料没有事先认真查看,造成退返率很高,不能一次性预审通过;四是“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较为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一、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考核、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以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和督查考核为基础,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工作涉及区域

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创建主要涉及我市建成区,包括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的管辖区域,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涉及的相关街道。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工作职责

为确保成功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封晓春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吴钢、市城管局局长陈卫东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园林旅游局、市工商局以及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青阳镇、新桥镇等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迎检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街道要围绕《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见附件),进一步明确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做好创建迎检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与省住建厅对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把创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统一收集、汇总、装帧创建的台账资料。负责创建工作报告的起草、各类会议材料的准备、电视宣传片的制作、检查线路的安排,以及其他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和创建工作经费的落实保障。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相关市政设施的管养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园林旅游局:负责做好城市绿化管养工作,负责做好建成区绿化点的现场迎检准备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信号设施等的管理,负责做好主要道路路牌、门牌等的设置以及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工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做好农贸市场等管理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相关街道:负责辖区内的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路容路貌、镇容镇貌全面巡查管理,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其他部门、单位围绕《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创建迎检的各项工作。

四、创建工作步骤

“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应从组织机构建设与制度保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数字化城管、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分别建立和完善包括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数据汇总等的本底资料台帐。去年我市已顺利通过市城管局初验,市人民政府已向省住建厅申报。今年是我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关键年,具体申报、考核验收流程为:

(一)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初审

省住建厅接受申报后,将根据《考核细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三)现场调研

省住建厅将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调研指导。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评价基础达标分为90分),分组对我市建成区进行考核打分;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发放“省优秀管理城市群众满意情况调查表”,对群众满意率进行统计,全面客观评价我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调研意见,向我市反馈,并由我市根据调研意见落实整改。

(四)考核验收

现场调研后,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评价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向我市反馈。

(五)社会公示

通过考核验收后,省住建厅及市城管局将分别在省建设信息网和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命名

通过考核验收与公示后,将由省住建厅命名为“省优秀管理城市”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创建工作班子,对照创建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好相应的台帐资料,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市相关部门、街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为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前期计划汇总类

1、特色活动案例征集。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将前两届“邻居节”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归纳成2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并注明举办时间、地点、原创人姓名、推广范围、取得效果等(可附照片)。

2、“金点子”征集。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充分发动居民、学生、教师、部队官兵等多方力量,对今年“邻居节”特色创意、做法问计于民,收集、筛选后每条形成200字左右文字材料。

3、主题“百姓论坛”筹备。各街道围绕“文明、和谐、迎奥”等主题,在各社区层面筹备、策划开展“百姓论坛”活动,并认真听取广大市民对《社区文明公约》的修改意见,计划安排请填写表一(附件1),各街道至少举办2次。

4、各部门、各街道提报思路打算。各部门、各街道尤其是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以本次“邻居节”为契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每个单位应提出1-2个特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邻居节”期间组织实施。

5、社区小游戏方案征集。各街道在各社区广泛征集形式新颖、活泼向上的各类小游戏,包括社区之间、邻里之间、家庭之间等,进一步促进“和谐邻里,情系奥运”的社区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各街道要特别在未成年人、老年人之间进行小游戏方案征集,增进未成年人的团结互助,结合活动在各个社区形成尊老爱幼的浓厚氛围。

以上5项活动方案于4月16日通过金宏网报区文明办。

二、提前策划启动类

1、社区大赛场策划筹备。今年,将在有关街道、社区组织“社区大赛场”活动。分为邻里组队、家庭组队、个人参与等形式,开展“厨艺”、“技艺”、“才艺”等比赛和展示,活动可安排在条件较好的社区文化中心举办。各街道要提前发动、策划,做好准备工作,争取每个街道组织的场次不少于社区总数的1/3。

2、社区大舞台节目准备。拟在各街道主要广场及部分社区文化中心组织开展“社区大舞台,邻居节巡演”活动,请各街道在各社区提前选拔、推荐主题鲜明、内容新颖的文艺节目,各街道要组织各社区节目巡演,场次超过社区总数的1/3,全区要组织各街道之间的巡演。

以上活动、计划方案经筛选、整合后填写表二(附件2)于4月20日通过金宏网报区文化局、并抄送文明办。

3、“和润**,爱家行动”启动仪式。今年,将在我区开展以争创“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和谐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和润**•爱家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和谐社区建设主力军作用,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和谐社区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全面完成我区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每个街道推荐1个社区做为观摩点。并将观摩会方案于4月2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区民政局。

三、作品征集类

1、专题作品征集。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在全区各个层面广泛征集突出“和谐邻里,情系奥运”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对联、诗歌、歌曲等作品。动员多方资源,群策群力、集中民智,把好的作品推荐出来。未成年人层面由教体局负责整理、汇总;部队层面由民政局整理、汇总;社区层面由各街道整理、汇总,最后分层面在全区进行展评。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9篇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持高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区域一体、城乡统筹;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和谐村庄(社区)3个层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管理、节能减排、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等。考核方式包括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3个部分。工作实绩进行定量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先按现状(考评年度的指标绝对值)和改善情况(考评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或减少的指标相对值)分别进行排序打分,再按照现状情况占40%、改善情况占60%计算总得分。组织保障实行定性考核,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3个部分考核得分累加即为最后综合得分。

三、考核步骤

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行县、镇两级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镇级考核。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负责对辖区村庄(社区)工作情况进行逐项逐条考核,形成和谐乡镇及和谐村庄(社区)考核材料。

(二)县级考核。由县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

1.审核评分。各乡镇(街道)按要求统一报送乡镇(街道)、村庄(社区)考核材料,县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考核材料,对工作实绩和组织保障材料进行评分。

2.实地考察。县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考察。

3.公布成绩。根据审核评分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各乡镇(街道)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综合得分,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对虚报、瞒报考核材料的,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汇总上报。根据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及和谐村庄(社区)创建情况,汇总形成全县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自查报告,报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0篇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XX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居者有房住”为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社会职能,把廉租住房管理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逐步解决全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

二、职责分工

区房地产管理处(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承担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实施。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本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协调区各相关部门廉租住房管理的日常工作事务;廉租住房的房产核查、核准及资金发放;区廉租住房资金的测算和拨款申请;区廉租住房配租用房的筹集、使用、收回及管理等工作。

(二)发改局负责全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项目的报批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实行跟踪检查。

(三)财政局负责按照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文件要求,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市级承担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应由区级承担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区廉租住房配租用房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五)民政局负责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认定的具体审核管理工作,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六)局负责接待、事项协调督办等工作。

(七)统计局负责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审计局负责对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和配租住房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九)监察局负责对全区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核查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

(十一)*分局协助核查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的相关户籍情况,维护廉租住房申请的正常秩序,及时掌握维稳工作动态,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十二)*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做好廉租住房配租用房建设用地的优先落实工作。

(十三)*规划分局协助做好廉租住房配租用房建设用地选址工作。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调查和核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住房条件等;协助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做好辖区内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维稳工作。

三、申请对象及保障形式

具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含单位集体户口)且同时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现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租金减免。

具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含单位集体户口)且同时符合《办法》第六条和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如房源条件允许,可选择申请实物配租住房或申请租金补贴;如房源不足,则按《办法》第九条规定发给租金补贴。

四、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

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

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

(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

(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权单位证明;

(5)*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

(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7)*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

(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

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

8、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登记。

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要出具相关单位的有效证明(监护人为父母的除外)。

2、初审核查。

(1)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电子档案报送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属工作站(以下称房管所)。

经过初审或公示,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将相关材料退还。

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受理家庭的电子档案和清册提供给辖区房管所。房管所应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就其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登记汇总后连同申请人材料以书面形式返还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送达至申请人,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申请人,登记汇总后将申请人材料报送民政局。

(2)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核后的电子档案送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3、核准登记。

经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市建委备案。

对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登记汇总后连同申请人材料以书面形式返还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送达至申请人。

五、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

(一)租金补贴

经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核准的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凭中心的书面通知书到辖区房管所,签订《*市*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各房管所自住房保障中心核准后的次月起按协议约定发放租金补贴。

(二)实物配租

经核准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顺序,向享受实物配租住房的申请人开出《*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单》。申请人凭身份证、《*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单》到辖区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签订《*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

(三)租金减免

现承租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可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所申请租金减免,经审核批准后享受租金减免;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经核准后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又在*区内承租公房的,经本人申请从核准的次月起享受租金减免。

六、资金拨付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每半年根据测算资金向区财政局申请预拨款(包括市财政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应于每年1、7月的10日前划拨到位,半年结算一次。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际发生数由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经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报送市建委审定。

租金减免所需资金由各房管所每季度报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由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后拨付给房管处。

七、考核管理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部门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密切配合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统筹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地运行。

八、其他相关规定

(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认定以部队出具的《残疾军人证》中记载的残疾等级为准,主要劳动力是否重度残疾的认定按残联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执行。

(二)《指导意见》中关于离婚户的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夫妻共有的自有住房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将产权归夫妻之外第三人的,按离婚前人均建筑面积计算。

(三)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须每年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填写《廉租住房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表》,于次年3月10日前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中心应会同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对廉租住房家庭填报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汇总,于次年的3月30日前报市建委、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备案。

(四)户的认定、家庭人口计算、建筑面积计算、保障面积标准、租金标准、受理时限、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认定等均依据《办法》、《收入认定办法》、《指导意见》等廉租住房相关文件规定。上述文件未作规定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五)本实施意见中未明确的情形,由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民政局、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讨论会审,形成书面会审意见,报市建委备案后实施。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2篇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结合江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资金分配。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江州区包干使用。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地方统筹解决;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六)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等,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以工作组为单位统一采用《××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进村入户核实农户补贴面积(面积核实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一是签字确认,对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必须农户签字确认并按手印,进村入户核实的工作人员也需签字确认;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办、农场府盖章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等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各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面积核实表纸质材料;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各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计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本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各单位要及时做好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工作,将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补贴资金结余情况,一并报送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附件:1.××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

2.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

3.××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函

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附件1

××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

××村委××村(盖村委公章)

自然村

小组(队)

姓名

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

2020年

补贴面积

扣除(核减面积)

合计

非农征

占用地

改为畜牧水产养殖场用地

绿化景观及

成片粮田转为

设施农业用地

长年撂荒

耕地

退耕还林及发展林果业面积

农户签字

按手印

农户联系

方式

入户核实工作人员签字(2人以上):

日期: 年   月   日

注: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2020年补贴面积-扣除(核减面积)合计

 

 

 

 

 

 

附件2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

 

各农户:

为做好2021年我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发〔202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乡(镇、街道)2021年农户补贴面积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为: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共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系,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1年××月××日

 

 

 

 

 

 

 

附件3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1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函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发〔2021〕××号)要求,我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各村委及有关单位对2021年补贴面积进行了核实、公示和信息录入,现将审核汇总后的补贴面积随函呈报,请审核。

附件3—1:××乡(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1年××月××日

 

 

 

 

 

 

 

附件3-1

××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面积汇总表

村委名称

户数(户)

2021年补贴面积

2020年补贴

面积

扣除(核减面积)

合计

非农征占用地

改为畜牧水产养殖场用地

绿化景观及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长年撂荒耕地

退耕还林及发展林果业面积

合计

注: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2020年补贴面积-扣除(核减面积)合计

 

 

 

 

 

 

 

 

 

附件4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根据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复,现将2021年我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全年2021年度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元/亩。

二、补贴资金将在2021年××月××日至××月××日发放到各农户账户,请农户注意查收,若有错误,请及时到镇财政所查对。

 

××人民政府(办事处)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履行政府告知义务,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做好申请、审核、认定等工作,确保在9月15日前将统计数据上报赣州市民政局,在12月31日前将老年生活补助费发放到每一名审核认定后的对象手中。

二、对象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即将颁布)实施前入伍;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4、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政策依据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3、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4、省民政厅《关于确保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

四、发放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五、实施步骤

从8月23日起至9月30日,全市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取证阶段(8月23日--9月4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本辖区内广泛采用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政策向社会广泛宣传,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每位对象,确保政策的宣传面达到100%,切实履行好政府的告知义务。确保本市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的人员登记率达到100%。要核准并统计好今年满60周岁和明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书面申请、《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要按表中规定的内容规范填写,不得有缺项;要按照规定,收齐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身份认定依据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集中查阅档案的,要与市人武部取得联系,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查阅。

第二阶段:审核公示阶段(9月5日--9月12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民办发〔2011〕11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统一调查、档案复印、初步审核,并在9月8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审核认定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和把关,符合条件的,将名单发回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经此程序确认身份的,由乡(镇、街道)将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的银行帐号收齐,备作社会化发放或一卡通发放生活补助金之用。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市民政局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对象所在乡(镇、街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汇总上报阶段(9月13日--9月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汇总成《××乡(镇、街道)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人员统计表》、《××乡(镇、街道)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人员花名册》,并统一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表、花名册各一份(以文本和电子表格两种形式)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后于9月15日前上报赣州市民政局并抄送市财政局。

第四阶段:建档和录入数据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后,市民政局着手建立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档案,档案中应有以下内容:1、退役士兵写好的书面申请;2、《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登记审批表》;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4、认定属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依据,即:个人原档案中的入伍、退伍登记表、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5、近期免冠彩照;6、有异议人员的会审纪要(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必须做到齐全,并于年底统一录入民政部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步实施。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证力量,落实经费,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4篇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年10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年7月1日)

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年12月22日)

4、《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5、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年4月29日,国家文物局)

6、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883号):《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20*年7月18日)

7、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发[20*]10号):《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20*.5.12)

8、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商改发[20*]554号):《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0.26)

9、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0*号):《关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文物征集保护工作的通知》(*.2.12)

10、《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年1月1目)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20*年5月30日)

1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20*年8月3日)

技术规范: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

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

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

8、《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

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1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计量标准》

1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

1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

1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汇总规范》

1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规范》

1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规范》

1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要文物发现报告制度》

1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二、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新时期我国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和保存情况,加强我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文物普查是夯实文物工作基础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战略工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利于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我街道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是文物普查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利于有效地发掘、整合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自身优势,宣传展示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加深社会公众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以文物独特的人文魅力带动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文物普查是锻炼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文物普查,能够使一大批同志在实践中比较迅速地了解文物保护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规律,掌握文物保护管理的一些先进理念和技术,为今后从事文物工作打下很好的基础。

四是文物普查是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形式。在普查过程中,大张旗鼓地集中宣传普查工作和文物保护的知识、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对增强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安排

总体目标:全面掌握我街道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全面制定我街道文化遗产的长远规划,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奠定基础,从而全面提升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具体安排:从20*年4月开始,到2010年12月结束,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1、制订*街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确定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3、组织人员进行普查业务培训;4、成立*街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5、制订下发《*街道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第二阶段:野外普查阶段,20*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宣传访问,实地调查,数据和照片采集,碑刻拓印,资料整理并登记造册。

1、调查原则:对普查对象的认定,坚持“宜宽不宜紧”的原则,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组织调查,防止漏查、漏项,切实提高普查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2、技术要求: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采集、电子数据处理工作、数据汇总规范;⑷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工作报告编制、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3、质量要求:现场调查材料及时整理核对;所有现场记录原始材料,由普查队长或普查小组长签名;普查的地域范围野外调查到位率覆盖到所有行政村一级,有条件的争取全面覆盖到自然村(不得低于总数的90%);按国家文物局的相应要求,配置普查使用的技术设备。

4、时间要求: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普查办公室按月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区普查办公室向市普查办公室按季度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汇总公布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主要工作是:对普查成果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普查文物的价值,建立本区域的文物普查档案,编制普查报告;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组织普查成果展览,公布普查成果。

1、总体要求:普查队整理、汇总普查原始数据和相关资料,由街道普查办公室上报区普查办公室组织检查复核,经核实的普查数据资料及时汇总、上报市普查办公室。

2、技术要求:及时整理、核实野外调查资料,参考相关技术要求认真、客观评估,资料录入存档完整、准确,并进行备份。

3、程序要求:按普查队――街道普查办――区普查办的程序汇总相关资料及上报。

4、时间要求:结合第二阶段工作,在半年时间内全面完成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制度

1、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张振兴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宣统委员杨正兴、办事处副主任蒋雪花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社会事务管理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建城管办、财政所、宣统办、文化站、统计中心、广播电视站。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在社会事务管理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丁其军兼任。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全街道普查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如下: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动员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配合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根据我街道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提出本村、社区、有关单位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措施,并严格执行。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积极提供本村、社区、有关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组进行调查登记。财政所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做好监督、审计工作。城建城管办要发挥技术优势,负责提供我街道1:2000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供普查资料、数据登录和量测使用。统计中心协助文物部门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驻在辖区的部队按照街道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文物部门的技术技术下,负责军事用地的文物普查。涉及军事机密的问题会同文物部门研究解决,保证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各部门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文化站、派出所、城建城管办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普查办负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组织制定《*街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经街道办事处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后,组织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对各村、社区的普查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编制并向街道普查领导小组提交《*街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并执行财政预算。

3、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会议,听取普查办的普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普查办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探讨并解决普查中的具体问题。如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

街道普查办每半年定期召开全街道普查情况检查通报和交流会,通报普查工作的进展、收获与经验、问题等,促进全街道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五、普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普查的范围是我街道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以及历史街区、古村等。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街区、古村为重点,同时对文物保护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进行复查。了解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街区、古村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街区、古村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登记。

工作重点:普查中采取一般调查、专题调查相结合,全面普查与重点课题相结合的方式,在关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同时,重点做好:⑴乡土建筑,大遗址,线性文化遗产的调查登记;⑵重视具有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建筑的调查登记;⑶重视建国以来至距今30年的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建(构)筑物的调查登记;⑷结合新农村建设及城市改建,重视历史街区、古村的普查及课题调研工作。

六、经费保障

将文物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本辖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数据和管理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野外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队审定。

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地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按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

八、普查总结

普查工作结束阶段,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个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全面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范要求,提出*街道的《普查工作报告》。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总结经验,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村、社区情况,提出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工作方案。经审定后,由*街道办事处对普查先进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九、成果宣传和运用

一是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注重典型经验和重要普查成果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广泛关心文物普查的氛围;

二是结合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举办普查成果展览、开展广泛的普查媒体宣传;

文明街道汇报材料范文第15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