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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篇)

目 录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

3.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

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9

5.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0

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2

7.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4

8.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6

9.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8

10.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1

1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3

1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5

1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7

1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0

1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2

16.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4

17.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6

18.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8

19.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0

20.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3

21.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5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7

2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9

2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6

25.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7

26.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0

27.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2

28.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4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5

3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8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

四、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确保宪法全面实施。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三)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夯实首都治理的法治基础

增强总规实施的制度刚性。

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进工作。

三、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

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创新学习培训方式。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

推动办好代表建议。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完善具体制度机制。

深化协同联动和交流互鉴。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阐释。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眼超大城市治理,推动完善首都治理体系。

三是围绕生态城市建设,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

四是回应群众关心关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

3.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

二、突出质量效率,提高立法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四、突出主体地位,深化代表工作

五、突出自身建设,推动创新发展

工作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

四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

五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

差距和不足

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合力有待增强;

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提升;

代表履职培训还不够精准,主体作用有待发挥;

干部队伍的本领还不够过硬,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围绕重大任务,衔接改革决策,加强法制供给

三、市区人大联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

四、加强对“老小旧远”等问题的监督

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力提升法治的供给力、引领力、推动力

六、挥代表主体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全过程民主

5.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落实总书记嘱托,聚焦中心保证工作高起点。

强化思想引领,对标对表保证工作高站位。

狠抓主题教育,力求实效保证工作高水平。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努力立良法保善治

着眼开放创新,加强经济领域立法。

着眼民生改善,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

着眼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

着眼提高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三、坚持正确有效推进,努力强监督促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

聚焦民生事项开展监督。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

四、坚持依法规范,做实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决定权行使在规范中稳步前行。

任免权行使在探索中完善发展。

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服务保障和履职激励约束不断强化。

六、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阵地平台建设。

注重提升保障能力。

不足

依法履职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立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法规结构还不够优化;

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还需更加精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方式还需创新;

对区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加大;

人大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还需提高等。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立足管用有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着力增强实效,做深做实监督工作。

四是注重规范有序,依法开展决定任免。

五是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深化代表工作。

六是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

二、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筑牢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基础。

强化问题导向。

切实提升质量。

三、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

深化联动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

增强监督实效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履职,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

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五、密切全省人大工作联系,对外交往迈出新步伐。

工作联系更为紧密。

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对外交往更富成效。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突出政治建设。

完善制度机制。

提升能力素质。

弘扬务实作风。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服务中心大局,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依法有效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功效。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五、保持奋进姿态,推动常委会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7.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以法治方式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聚力服务大局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差距

在立法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监督的方法需要持续改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任务还很重,监督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代表工作需要拓展和深化,联络站运行还需要规范,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办理机制还需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还需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

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本领与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尚不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强培养。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理论武装要更加注重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拓展深度、增强实效,以务实的举措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四、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创新方式、完善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支持保障代表履职。

8.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

——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监督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决定和任免权有效行使。

第一,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二,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第三,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第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第六,加快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第七,切实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

第八,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不足

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均衡;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还有待落实;

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还需要提高。

二〇二〇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二是紧扣重要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紧扣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民生关切,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紧扣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9.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坚持按需立法,立法质量扎实提高

围绕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立法。

着眼民生重点问题立法。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力度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工作监督。

围绕保运转、保民生,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

围绕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保监督。

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强民生保障监督

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监督。

(四)坚持为民履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和拓展“双联系”工作。

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

(五)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深入讲好人大故事。

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不足

对照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我们在贯彻的深度、力度、效果上还有一定差距;

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在立法质量、监督实效、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创新提升空间;

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定位,我们还应在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上下功夫;

面对人民群众期盼,我们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群众困难解决方面,还应更扎实、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10.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去年的工作

一、坚定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环保领域立法,着力促进绿色发展。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方法,着力提高科学立法水平。

三、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推动省委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紧扣三大攻坚战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紧扣高质量发展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紧扣民生问题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四、正确行使任免权和决定权,依法实现党的意图决定重大事项

五、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认真抓好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化基础性作用。

不断强化人大机关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切实增强地方人大的联系,努力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不足

立法工作支撑改革发展的力度还不够,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自身建设还不够完善,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更加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人大工作。

二、更加注重重点领域立法,以科学立法引领吉林振兴发展。

三、更加强化监督工作力度,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更加深化人大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五、更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立法。

二是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三是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立法。

四是围绕民生和生态保护立法。

三、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作用

一是深化“双联系”制度。

二是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三是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审议督办工作。

四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履职能力及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加强监督工作,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依法履职责任担当。

1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

自觉强化科学理论武装。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重要作用。

二、注重立法质量,筑牢法治根基

围绕发展要务,立推进经济提质增效之法。

贯彻为民宗旨,立保障民生持续改善之法。

把握需求导向,立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之法。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监督质效

高度关注财政经济运行走势。

主动呼应城乡民众重大关切。

依法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切实加强有法必依审议监督。

四、优化服务保障,彰显代表作用

多措并举,深化同代表和群众的“两个联系”。

质效为重,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水平。

健全机制,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与时俱进,创新表达沟通路径方式。

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其中包括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还有待继续强化,对一些重要法规制度谋划设计的把握不够精准;依法监督的问题导向还不够鲜明,对基层群众诉求集中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些突出问题聚焦发力仍不够到位;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尚未达到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代表依法履职的主体作用还应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等等。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

以更实举措贯彻省委部署。

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

1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一)恪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力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精心组织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持续强化人大制度宣传和研究。

(二)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动稳企业稳增长稳经济。

以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

以保障“三大攻坚战”为重点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以服务对内对外开放为重点推动国家战略实施。

(三)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依法加强执法和司法领域监督。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人大履职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密切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提升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建设

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

改进和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

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规制定与加强法规宣传、监督法规实施同步推进的力度有待加大,精准监督和有效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需加大力度,上下级人大之间沟通联系机制还需完善。

二、2020年主要任务

(一)着眼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强化创新理论武装。

(二)着眼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三)着眼推动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四)着眼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深做实人大决定工作。

(五)着眼畅通民主主渠道,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六)着眼固基础强基层,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整体水平。

1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

强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引领。

推进民生改善、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小切口”立法。

织密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网。

严格审查报批准法规和报备规范性文件。

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监督。

聚焦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定行使职权。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

聚焦公正司法和监察体制改革履职尽责。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议事决策推出新举措

职权行使不断拓展

协同协作更深更实。

全省人大共同推进。

四、完善代表履职服务机制,代表工作实现新提升

做细做实多层联系工作。

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加大履职服务保障力度。

推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

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

五、忠实践行初心使命,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二是持续改进作风。三是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强化履职保障。

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清醒认识到,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代表联络机制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等方面,仍需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还存在不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以正确有效监督支持和促进中心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履行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职责

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

1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提升人大工作新格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人大建设新发展。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制度新优势。

(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展现人大履职新气象。

二、突出重点加强立法,更好发挥法规制度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一)抓牢经济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抓准惠民立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三)抓紧环保立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四)抓实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

(五)抓好协同立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聚焦中心开展监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一)助推发展提质增效。

(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三)促进民生福社改善。

(四)推进美丽福建建设。

(五)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紧贴实际改进服务,更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一)强化常委会与代表双向联系。

(二)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三)深化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

(四)细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法规未能按时提请审议;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保障工作有待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的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二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四是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

五是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16.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工作

成绩 一、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2.持续深化专题活动

3.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1.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2.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3.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聚焦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

2.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开展监督

3.聚焦持续巩固生态优势开展监督

4.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5.聚焦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

四、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工作的活力和成效

1.健全代表联系机制

2.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3.强化代表服务保障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政治建设

2.加强机关建设

3.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

4.加强工作联动

二〇二〇年工作安排

1.着力夯实思想根基

2.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3.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4.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5.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17.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聚焦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重大专项立法取得新进展

开门立法实现新突破、

立法工作指导推出新举措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围绕重点问题,运用法定方式进行监督

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创新代表工作制度机制

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实效

抓实抓紧自身建设,整体履职能力得到新的提升

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立法工作,为提升地方治理效能提供法治保障

健全监督制度,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严格制度程序,扎实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8.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围绕对河南的殷殷嘱托履行职责。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健全河南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立法引领推动改革发展。

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立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规范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

三、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四、持续深化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法保证党的决策和意图顺利实现

五、持续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六、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

注重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高举旗帜、把牢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常委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四、坚持密切联系、深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五、坚持强基固本、奋发有为,高质量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19.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地方立法质效并进。

——监督工作实效增强。

——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

——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一、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引领、政治担当。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围绕“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

围绕“六稳”加强监督。

围绕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加强监督。

围绕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加强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两个联系”。

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积极探索实践,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工作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

全省人大联动发展呈现新局面。

对外交往迈出新步伐。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还不充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自身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独特功效。

紧扣大局抓重点,进一步彰显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肩负使命善作为,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勤勉履职勇担当,自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锲而不舍强能力,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更具生机、更具活力。

20.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围绕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摆在首要位置。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健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拓宽各方参与立法途径,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自我检视。

——加强审查指导工作。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21件,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件。

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

——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监察、司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

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6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全年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11人次。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首次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全覆盖,28位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全部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

——深化拓展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推行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建立常委会负责同志与列席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基层代表和新任代表履职学习实现全覆盖。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付审议的4件代表议案列入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安排;1419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期答复,所提问题解决和正在解决的达86.4%。

2020年: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驰而不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21.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务求真学真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调查研究中明思路。在研究宣传上求实效。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三)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深化发展,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要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研究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是薄弱环节。

二、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的政治引领和任务要求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位。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二)紧紧围绕落实“1+1+9”工作部署履职尽责

全力助推形成“双区驱动效应”。

及时供给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规制度。

加强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把服务代表、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

(三)继续深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三、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立法。

(二)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

(三)加强立法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四、增强监督实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改善。

(三)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深化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改革。

(六)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

五、依法决定和任免,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六、联系代表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三)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依法履职基础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支持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还需要增强实效,助推重点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还需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还需要深入推进。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任务

加强立法工作。

加强监督工作。

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

2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回顾2019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海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省人大常委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省委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大工作重点及成效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奋力扛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担当

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紧贴新时代新任务加强立法,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发挥了助推作用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一、加强政治建设

务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取得新成效

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谋划工作,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紧扣全省中心任务

二、推动自贸区(港)法律体系建设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已正式提上国家重要立法日程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立法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了涵盖人员、资金、货物、数据跨境流动,以及财税制度、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机制等十个方面共54条建议清单,以及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调法调规取得新进展,已报送的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调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事项清单得到有关国家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指导,进一步研究梳理法律180多件、行政法规100多件,提出了第二批请求调法调规事项清单

三、推进地方立法

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

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9件

重点加强四个领域的立法

重点领域改革开放立法

制定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极简审批条例、反走私暂行条例、村庄规划管理条例;修改注册会计师条例、律师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

生态保护立法

出台全国首个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法规;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

经济建设立法

制定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民生保障立法

出台全国首个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法规;修改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四、加强依法监督

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个

开展3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

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7年度审计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报告,针对国有企业小散弱、资产配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等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融资、财政支持、生产要素保障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以“源头治理污染、守护碧水清流”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紧盯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推动整改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关于解决我省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采取的政策及其实施效果情况、关于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围绕法治海南建设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对省高院开展专题询问,就解决“执行难”工作询策问效,推动了一批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对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五、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

代表教育培训

先后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代表履职能力水平”为主题举办了两期培训班

进一步扩大代表知政议政渠道

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听证、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超过400人次,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超过100人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三沙建设发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重点园区建设情况;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重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作用,加强对市县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

抓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受理的议案19件、建议365件。目前,全部议案都已审定办理意见,全部建议都已办结,并答复代表

展望2020

总体要求

5项重点任务

推进立法工作

■ 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 努力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

■ 进一步梳理提出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调法调规事项清单

■ 拟安排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3件,加强重点园区和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管理等领域的立法

加强监督

■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项,开展2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

■ 重点加强经济工作、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法治建设四个方面的监督

加强代表工作

■ 拟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

■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 加强对市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创新

■ 进一步完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联组会议等议事规则

■ 探索建立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

■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分类办理、重点督办、全程公开、科学评估机制和代表联络机制

■ 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主任会议成员座谈征询代表意见制度

■ 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

加强自身建设

■ 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 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加强作风建设

2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守初心使命

二、凝心聚力脱贫攻坚,尽职尽责冲锋在前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力助推后发赶超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五、依法守护绿水青山,持续强化履职担当

六、努力建设“两个机关”,充分彰显制度优势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尚待落细落实,协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20年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二是精准聚焦脱贫攻坚,坚决打赢决胜之仗

三是深入推进精细立法,不断提高质量效率。

四是持续强化重点监督,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六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25.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

(四)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五)自觉扛起维稳政治责任。

二、紧扣着眼点着力点,重要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做好民族团结立法工作。

(二)稳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立法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聚焦新发展理念,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改善民生,助力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盼。

(三)聚焦司法公正,助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聚焦生态文明,助力美丽西藏建设。

(五)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

(一)密切联系代表,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

(二)丰富活动内容,促进代表有效履职。

(三)强化服务保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讲好“西藏故事”

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常委会工作与党的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还有不相适应、不到位的地方,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围绕区党委中心工作,立法的前瞻性有待提升,在立法过程中的协调推动作用还有待加强;监督的重点需进一步聚焦,跟踪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任务安排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二、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五、围绕强化制度执行力,着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26.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着力强化思想引领。

(二)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四)深入推进宪法实施。

二、注重以良法促善治,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一)深化经济领域立法。

(二)推动生态环保立法。

(三)推进社会民生立法。

(四)加强市州立法指导。

三、依法正确有效监督,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二)聚焦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

(三)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四)聚焦法治甘肃建设开展监督。

(五)聚焦增强实效创新监督方式。

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二)丰富代表履职活动。

(三)切实办好代表建议。

(四)加强代表服务保障。

(一)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三)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四)推动形成整体合力。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在提高立法能力、确保立法质量、实现精细化立法、更好服务改革发展上需要持续用力;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问题解决上需要积极探索;在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上需要深化拓展;在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指导市县人大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上需要不断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坚定正确方向。

二、坚持在加强法治保障中服务工作大局。

三、坚持在增强监督实效中凝聚发展合力。

四、坚持在发挥主体作用中体现责任担当。

五、坚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增强履职实效。

27.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定制度自信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

二、聚焦良法善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

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五、拓展联系代表渠道,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融入大局,深化拓展对外交往

加强联系协同,增强工作整体实效。

2020年的主要任务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监督力度

依法履行决定、任免职责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28.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二、突出立法质量,彰显特色精细

三、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质效

四、依照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

五、尊重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

六、持续从严务实,加强自身建设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及作用发挥还不够经常、有效和充分;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机关及基层人大的基本能力、基础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

二是始终围绕职责定位,着力建设全面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

三是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着力建设践行宗旨的代表机关。

四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建设务实担当的模范机关。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设区市立法工作。

三、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法律正确实施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开展监督。

围绕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监督。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围绕推进民生保障和改善开展监督。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

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开展监督。

四、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深化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坚持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自觉。

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职本领。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服务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督还不够精准有效,代表工作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常委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牢记嘱托,走好新的长征路,奋发有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夏的新实践,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履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着力夯实履职服务基础。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着力夯实履职服务基础。

3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事要事有声有色

(一)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做好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和学习贯彻工作。

(五)坚定坚决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坚持为实现总目标提供法治支撑,立法工作又谱新篇

(一)重要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

(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报批法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

三、坚持为实现总目标服务保障,监督工作更具成效

(一)稳定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二)经济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三)三大攻坚战监督有力增强。

(四)民生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五)司法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六)监督实效有力增强。

四、坚持为实现总目标凝心聚力,代表工作纵深推进

(一)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

(二)服务代表水平明显提升。

(三)议案建议工作高质高效。

(四)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坚持为实现总目标增添助力,决定权任免权依法行使

六、坚持发挥在总目标中的职能作用,自身建设再上台阶

(一)党的建设全面深化。

(二)履职本领不断增强。

(三)信息化建设实现突破。

(四)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各位代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越是有力,各方面的支持越是给力,越需要人大自身加力和发力。过去一年,我们工作中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还不够,备案审查工作仍需加强;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拿出硬招实招方面还有不足;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仍需推进;人大干部能力仍需提高,工作作风仍需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我们一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不畏艰难的勇气,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关于2020年主要任务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二、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三、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四、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五、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刚性和功效。

六、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和实效。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同志们:

听取和审议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三至五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根据这一规定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2013年3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党组)会议通过投票方式,确定了5位同志在今年6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我们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为更好地听取和审议履职报告,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五位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五个履职情况调查组,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安排,我们这个组,负责调查煤炭局局长邝良桃同志履职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良桃同志履职情况调查动员大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的意义

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有效监督举措。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对于依法加强人大监督职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应有之义。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监督的权力。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对由其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由人大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由其产生、对其负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和“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并对人大负责的具体体现。

(二)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不仅仅是一种监督方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全面了解他们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促使人大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保证法律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是聚人心促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这是在历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其中也包含了在座各位同志的辛勤劳动。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如何贯彻市委提出的“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展好,至关重要。这次需要报告履职情况的五位同志分别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规划局、煤炭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无一不和民生息息相关、联系紧密。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听取和审议这五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一方面,可以使相关同志及所在部门更加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通过履职情况报告进一步了解部门的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和帮助各部门把工作做得更好,达到聚人心、鼓干劲、促发展的目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二、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履职情况调查工作

组织调查研究,就是为了掌握真实情况。如果不能掌握真实情况,就失去了调查意义,也就不可能对一个同志作出客观的评价。因此,大家要本着出于公心、推动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履职情况调查工作。等会开完动员会以后,我们接着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对良桃同志个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基本情况的评价。大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严肃认真、独立填写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填好后投入投票箱。民主测评后,调查组将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范围,《履职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已经说了,我不再重复。请参加谈话的同志,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实事求是地反映良桃同志的情况。同时,我们欢迎没有纳入谈话对象的同志向我们反映情况。调查期间,调查组将在局里设立意见箱,时间截止为6月5日,同志们也可以把自己了解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投入到意见箱。此外,调查组还将查阅相关资料并了解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煤炭局办公室准备好相关资料。我们调查组的各位同志,一定要积极认真地履行好职责,服从安排,积极参加调查组的各项活动,对调查的内容要注意保密。调查组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整理调查材料,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各市人大代表小组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分析综合、归纳提炼,提出符合实情的、中肯的、客观的、积极推动工作发展的审议意见。

三、强化整改,积极有效地推动全市煤炭工作科学发展

听取和审议市煤炭局邝良桃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审议意见,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真心实意地帮助良桃同志和煤炭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全市煤炭工作科学发展。俗话讲:“人无完人,金无赤足。”由于多种原因,我们的同志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希望良桃同志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相关的局属机构、部门,对群众和代表反映的各类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给群众和代表一个满意的回复。调查组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了解整改取得的成效。今天我们到市煤炭局来,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可以学习煤炭生产方面的许多知识,从而对我市的煤炭事业有更深的认识,更有利于我们理解和支持我市煤炭事业的发展。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回应“倒逼现象”,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新途径

当前代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党委和政府重视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发挥代表作用来推动区域发展,形势发展对创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现“顶被感”和“倒逼现象”。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关心民生大计,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规定》,将“倒逼机制”转化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据代表法探索性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通过活动,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国家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现履职实效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为有效履职起到助推作用。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交流,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选民加深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组织准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区人大常委年度工作要点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活动方案,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下发了活动通知,积极动员,强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认真筹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加强对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工作指导。本次报告履职活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甘泉代表组组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区其他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的负责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莅临指导并作动员。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后,大家感到甘泉代表组此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准备工作充分、组织严谨有序、程序依法规范,代表报告有实质性内容、百姓愿意听、效果很好,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对其他社区、镇开展此项活动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同志们: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下面我围绕“新时代乡镇人大干部如何履职尽责”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乡镇人大基本定位和基本职权

(一)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四级区划、四级政权,但实际上由于实行“市管县”体制,在实际工作中是五级区划、五级政权,乡镇人大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乡镇人大的属性。一是政治机关。乡镇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二是工作机关。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所谓工作机关,就是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并落实到工作中去。这就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担当,善作善成。三是代表机关。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前头,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乡镇人大的基本职权。《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决议;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7、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8、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9、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和履职方式。《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我市乡级人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一)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重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乡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乡级人大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各乡镇普遍把代表工作作为乡级人大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代表接待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实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二是国家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县级人大普遍完善了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乡镇人大普遍实行人大主席定点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三是代表活动主题鲜明、务实有效。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民生重点领域,人大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全市乡镇普遍实现了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各街道普遍设置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工委主任;人大主席团人数有所增加,配备更加规范;不少乡镇设立了办公室,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人理事、有人干事。

在肯定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一些地方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安排工作、组织活动时,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自娱自乐”现象;有的同志认为人大主席是“二线岗位”,开展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热情不高。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后,长期空缺,没有补齐;多数人大主席团没有配备工作人员,造成人大主席一人跳“独舞”,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未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多数人大主席承担其他工作,甚至承担政府工作,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履职尽责不规范。多数乡镇人大对履行法定职责的途径不清晰、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省人大《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而我市多数乡镇每年只开一次;会期不少于一天,而有的乡镇仅开半天,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审议。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对发现的问题,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一带而过、提建议泛泛面谈,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为事先没有充分沟通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回应,使决策的效力大打折扣。

四是代表工作不到位。从乡镇人大主席团层面来看,一些地方不注重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代表小组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履职平台不健全,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不落实;有的忽视代表履职培训,使代表缺乏必要的履职能力;有的未有效实施对代表的监督管理,代表履职档案不健全,使代表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代表的层面来看,个别代表不知道代表是职务,而是当作是荣誉;有的代表履职热情不高,不愿参加会议、参与代表活动;有的代表能力素质不高,提议案、提建议只停留在要钱要物上,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有的代表不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个别代表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五是运行保障不落实。一些乡镇没有专门办公室,缺乏活动室、联络站;一些乡镇财政预算未安排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经费;有的乡镇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网络装备。

以上这些问题在全市各乡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乡镇人大主席如何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委的领导。

一要从政治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讲政治,就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人代会上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委意见,把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主要措施等,体现在报告中。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引导代表积极依法履职,最终形成决议,表决通过这两项工作报告。这一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同样,闭会期间举行主席团例会,都要贯彻党委意图。确保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实际运作,都同党委的中心工作同步、同调,形成落实党委决定的合力。

二要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就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执行者。

三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党委的人事安排布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的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则是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把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乡镇人大主席负有特别的责任,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代表大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是落实主席团人选及分工。党委书记是主席团的关键人物。应当把党委书记推选为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二是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选举。依照法律规定,正职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副职必须差额选举。三是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为任期内的代表变动的资格审查打好组织基础。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协助党委、选举委员会做好各项人事工作。一是换届的人大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核、选举、资格确认工作。二是届内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的准备工作。这些环节,如何既贯彻党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都是乡镇人大主席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没有回避的空间。

四要从程序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宪法从国家的国体、政体的高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如何在乡镇政权建设的过程中,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底,既有一个党组织加强领导、善于领导的问题,也有一个人大主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党的领导如何同人大工作衔接好,从人大主席的角度,要讲规矩,讲程序,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合法地把党委的意图落实好。

(二)依法开展日常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也可以称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工作内容多、头绪多、形式多,需要很多代表,甚至全体代表的积极参加。为保证这些工作、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有统一的计划安排。考虑到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数少,兼职人员多的实际,主要由主席组织实施计划的实际,可以搞一个综合性的安排。就一个乡镇来说,一年内往往不能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普遍开展一遍。一般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突出重点又切实可行的统一安排。工作计划在列举主要工作事项的同时,最好附一个细化的方案。每项工作何时开展,在什么地方开展,由谁具体负责,请哪些代表参加,请哪些人列席,准备哪些材料等。有了这样一个总体布局,开展工作就会有条不紊,不打乱仗。

二是开好主席团会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列席人员、议题、材料、通知等,均应由主席作出安排。对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有初步意见或提供若干具体方案,以便开会时有的放矢,较快地形成共识,作出可行性安排。如研究执法检查,则应提出检查的法律或法规的名称、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的代表名单、检查到达的具体单位、检查的参考提纲等。开会时,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各位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遇有不同意见时,或留待下次会议讨论确定,或进行表决,按多数人通过的意见办理。对于依照选举法规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的议题,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

三是筹备人代会相关事宜。中央18号文件和《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主席团安排,主席组织实施。筹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效果。对会议的材料、出席代表和列席人员的通知与落实、新闻媒体的沟通、会场的布置、议程与日程的草案、会务工作人员的组织、重要议题的调研等都要作出周到细致的安排,具体扎实的准备。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千方百计发挥其主体作用。

一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二要支持代表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依法履职尽责,代表大会期间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代表议案、建议;闭会期间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采取视察、调研、联系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应邀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

三要服务保障代表活动。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有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的权利。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团重要的职责。一是根据代表要求,安排本级人大代表约见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二是根据代表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三是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注意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代表初任培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制度自信;搞好专题培训,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等法律,代表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等知识,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搞好履职培训,学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基本能力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四是为本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简称,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批评、建议等的总称。代表建议同普通公民建议不同,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特有的建议权。提出代表建议是在行使代表职权,本质上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因此,不但要用法律形式保障建议的提出,而且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建议的研究办理和答复。一些地方存在“重答复,轻办理”“最满意的答复与最不满意的落实并存”的现象,必须认真克服,不断改进。

一要认真收集代表建议。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是主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主席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鼓励、听取本级人大代表认真负责地提出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不仅包括同所在选区有关的事项,也包括同所在行政区域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代表所关心的各方面的国家大事。

二要及时反映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由主席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是主席的职责所在。由主席转交,一是体现对代表建议的尊重,表明组织的态度,密切代表同主席团的联系;二是有利于代表建议处理的规范、有序,防止出现建议被扣押、漏送等问题;三是有利于落实承办单位,引起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重视;四是有利于主席掌握建议办理进展状态和结果,随时督促检查。因此,除了代表在视察时直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并当场得到答复处理的代表建议,一般建议都要送给主席,由主席根据建议内容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三要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机关、组织的办理代表建议有若干具体要求。主席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让代表满意。一是办理时限。一般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逾期不办或没有答复的,主席要提出批评,并及时将情况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反馈。二是办理方式。办理单位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了解的情况往往细微充分深入,包含了包括代表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意见,加强联系沟通才能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让代表对办理结果确实满意。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点一般都同办理单位共处一个乡镇,距离近,沟通交流方便。办理单位要放下身段,以对代表履职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同代表面对面地交流意见,把代表的书面意见不能完全表达的意见也了解清楚,实现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最佳化。三是办理结果。每项具体建议都要给提出建议的代表答复。对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应当向主席报告,由主席向主席团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报告印发下一次人大会议,向社会公布。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在代表小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观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7-13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不能超15人,注重吸收农业、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积极履职、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职务,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有条件的可以设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主席组织代表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做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三项职责”(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职责),建立健全“十项制度”(乡镇人代会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向乡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制度、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培训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要切合实际,务实管用,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每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年初人代会侧重于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年中会议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督办代表建议为主,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全面有效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范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对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提请人大依法讨论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决定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监督要广泛听取意见,体现理解支持,切实增强刚性,审查和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重点审查。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积极通过开展视察、专项调研、代表建议办理等方式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整改,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五要加强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代表服务管理工作,每年年底以约谈、通报或探索开展表决的方式,鼓励、鞭策和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高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根据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以方便、快捷有效为工作原则,将每位代表组织起来,建立代表小组,并根据工作特点,明确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岗位,让代表有事干、能解决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述职制度,要求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代表每年在会议上述职不低于30%,根据文化程度(书面口头均可),两至三年内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密切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进行量化,每位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代表不少于10名,每位代表固定联系群众不少于3名,明确每个月代表接待选民的时同安排、人员安排、情况记录、建议办理等工作要求。组织好代表的履职学习,从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入手,采取实地教学、工作示范、履职交流、理论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代表履职学习提质增效,加强“人大代表接待室”和代表联络站建设,以“就近、求质、多样”为活动原则,将人大代表分片集中安排至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公开代表联系信息,建立代表活动台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健全督办重点建议机制。

六要加强运行保障。着力解决挪用或不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问题,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县乡财政要将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加强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站软硬件建设,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发放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对路途较远的人大代表报销往返路费,注重活动中代表食宿安排,努力营造良好的代表履职环境。建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要善于把握、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识有误区,监督力度不够,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政府就是挑政府的毛病,因此,把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绝对对立起来。从政府方面说,有的对人大监督很反感,有抵触情绪。从人大方面说,有的对监督政府有畏难情绪。有的将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混淆起来,认为不必分那么清楚,谁家有活一起干。出现乡镇人大主席代替乡镇长、副乡镇长工作的现象。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的含义,乡镇人大对政府监督有三个含义:即补充完善、推动促进、纠偏纠错。二是要明确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既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也不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乡镇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需要由同级政府来执行;政府工作需要同级人大在法律意义上予以保证。乡镇人大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因此,做好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政府离不开人大,人大也离不开政府。三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作监督主要是通过督办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组织开展工作评议,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监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正确处理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是法律监督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一是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范围,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要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三是要探索实行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即县级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计划,两级人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对两级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健全岗位职责、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履职程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六是要召开县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履职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责任等予以明确。七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为乡镇人大主席了解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方便,做好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制度、议事规则都是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体现和保障。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问题以全体代表或主席团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所以,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不能单独行使。各级人大必须召开会议才能讨论决定问题,不召开会议不能决定问题。在人大会议上,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没有高低主次之分,都享有平等的“一人一票”权利。因此,乡镇人大主席行使职权,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更不能将个人行为强加为集体行为。

(四)正确处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中央18号文件指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一人,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省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主席团成员不能担任乡镇人民政府职务。”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人大工作是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抓人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多数是由党政重要岗位转任,绝大多数同志威信高、能力强、办法多、影响大,有的就是乡镇长的“后备军”。因此往往在党委班子里还会承担其他分工,比如党建、政法等工作,甚至有的还直接承担政府的一些分工,造成“裁判员”直接上场“抢球”的局面,违背了中央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对此,一定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工作分工。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第一召集人、直接组织者、专职负责人,如果不用主要精力抓人大工作,就是失职,就会给乡镇人大工作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

五、积极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前并无专门人大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大干部,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各地开始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有的还配备了人大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2015年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作出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是设立人大工委的法律依据。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是经过党委、人大和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但它与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截然不同;再次,街道人大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体现。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充分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二是使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工作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载体,有效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与困境。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二是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虽然街道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但工委委员是由街道中层干部兼任的,工委办公室也没有专职人员和秘书,人大工委缺乏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为“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三是代表活动不易开展。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致使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四是人大工作氛围不浓。街道人大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对人大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街道人大工作缺乏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做好街道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探索,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疑虑,要善于在伟大思想中寻找答案、在实践探索中寻找答案、在学习借鉴中寻找答案、在规范提升中寻找答案。

一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联系代表常态化,突出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联系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是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提供信息资料,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要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会议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特殊法律保护权以及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各项具体措施。二是组织活动制度化,突出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基本形式。考虑到街道人大代表数量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要遵照法律规定,制定好切合本地实际的一系列代表活动制度。要按照推选一个好组长、制定一个好计划、选择一个好主题、确定一个好形式、提出一条好建议的“五个一”要求,真正使每次代表小组活动都富有成效,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必须强调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联系群众经常化,突出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功。通过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采取定期组织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卡、代表接待日、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完善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机制,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指导代表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依法向有关部门交办,也可以形成街道人大工委专题调研报告,呈送街道党工委参阅,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体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立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参加回原选区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交办工作规范化,突出落实好常委会交办的监督等工作。“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完成好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要积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街道党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接地气、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要理顺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街道党工委是街道辖区工作的领导集体,街道人大工委必须自觉接受党工委领导,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人大工委要严格执行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主动为党工委决策服务。二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在法律上,街道人大工委不是街道的权力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由它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存在直接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街道人大工委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又可以对办事处以及辖区内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辖区内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要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同的是,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性较强,而街道人大工委既要相对独立地开展服务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全面工作,还要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中心工作,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选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一般都是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的,而其工作又需要依靠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来组织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上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委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本领。街道人大工委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系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性地强化人大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当前,街道人大工委要把代表履职管理和履职平台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街道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街道居民议政会”等制度,丰富了人大工委履职平台和抓手,值得借鉴。街道人大工委要通过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履职潜能。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主动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代表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反映上来,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积极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处室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一 根据xxx县委保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县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针对文件中通报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查,保密工作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以来,在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保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八大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档案的交接制度》、《档案的销毁制度》、《文件的传阅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今后,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为xx县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处室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二 接XXX保密局的通知后,我单位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项会议,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在自查自评过程中,认真对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对2017年度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按照《自查自评标准》确定实有项目37分,总得分36分,自查考评结果为符合要求。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有项目14分,得14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各口工作负责人都能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开展保密工作。对照评分方法中的扣分项,没有发现扣分内容。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实有项目6分,得6分)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责任制、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涉密实际报告和查处等保密制度。保密制度落实到位,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实有项目4分,得3分)

我单位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法纪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在保密培训工作方面,还没有组织过具有一定规模和深度的培训活动处室保密自查自评报告模板处室保密自查自评报告模板。

四、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实有项目5分,得5分)

有严格的对外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程序,实行分管领导审验,一把手把关的措施,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保密程序制度有效落实。

五、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实有项目5分,得5分)

单位设置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有具体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有效的保密工作管理体系,能及时较好地完成了保密工作任务。

六、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实有项目3分,得3分)

设有保密工作记录,各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准确记录。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6篇

处室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一

根据xxx县委保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县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针对文件中通报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查,保密工作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以来,在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保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人员,载体,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档案的交接制度》、《档案的销毁制度》、《文件的传阅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计算机专人管理。对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今后,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人员特别是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为xx县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处室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二

接XXX保密局的通知后,我单位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项会议,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在自查自评过程中,认真对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对2017年度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按照《自查自评标准》确定实有项目37分,总得分36分,自查考评结果为符合要求。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有项目14分,得14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各口工作负责人都能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开展保密工作。对照评分方法中的扣分项,没有发现扣分内容。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实有项目6分,得6分)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责任制、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会议和活动管理、实际报告和查处等保密制度。保密制度落实到位,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实有项目4分,得3分)

我单位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法纪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在保密培训工作方面,还没有组织过具有一定规模和深度的培训活动处室保密自查自评报告模板处室保密自查自评报告模板。

四、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实有项目5分,得5分)

有严格的对外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程序,实行分管领导审验,一把手把关的措施,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保密程序制度有效落实。

五、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实有项目5分,得5分)

单位设置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有具体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有效的保密工作管理体系,能及时较好地完成了保密工作任务。

六、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实有项目3分,得3分)

设有保密工作记录,各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准确记录。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7篇

 

2021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8篇

一、责任主体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学校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部门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政治建设责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战略部署,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组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同步计划安排、同步部署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把责任最终落实到党支部、各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教育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分析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监督检查责任。认真梳理、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内部监督工作。支持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六)情况报告责任。校党委对本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按要求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线索、违法行为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要认真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情形

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了解掌握,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多起顶风违纪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连续发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的;

5、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漏办案工作秘密的;

6、对上级纪检组织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7、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管范围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

8、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追究方式

1、对党支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给予批评教育、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equ88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带领有关副秘书长和专委会负责人,分别于2019年12月中旬和2020年4月下旬赴西宁市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及朔北乡、桥头镇人大,城东区乐家湾镇人大、东关街道人大工委,湟中县人大常委会及多巴镇、拦隆口镇人大,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就西宁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西宁市各级党委、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会城市的功能定位,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担当作为,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打造了工作样板,有效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一)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西宁市各级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经常性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狠抓制度保障和班子建设。西宁市委深入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青发〔2015〕14号文件的意见,从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换届选举、依法履职等6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要求。各县区党委及时跟进,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具体意见。各级党委注重选优配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班子,强化人大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为人大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狠抓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各级党委支持同级人大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督促人大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支持人大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关注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级人大履职创新成效进一步显现。一是立法质效有了新提升。西宁市人大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紧密结合市情特点、特征和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立法工作,制定出台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法治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工作方式,将养犬管理立法与监督联动开展,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成果,立法科学性得以加强。大通县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开展法规专项清理,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林业管理、旅店业管理等方面立法调研,以科学立法促进幸福大通建设。二是监督效果有了新加强。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反馈市政府;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及时启动修法程序,探索形成了闭环式监督工作模式;探索进行联组审议,及时作出决议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区县注重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如大通县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表决,城东区、湟中县着力抓好专题询问问后督办改进,推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有了新进步。西宁市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决定权,作出决定13 项。大通县健全了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为全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城东区作出决议决定29项,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四是代表工作有了新面貌。西宁市各级人大制定代表培训规划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打造活动阵地,促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办理。开展重点建议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有的区县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市县代表建议办成率达到70%左右。注重制度建设,如大通县建立了代表考评机制和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了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湟中县实施代表回访选民制度,密切了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城东区创新代表激励机制,调动了人大代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认真履职的积极性。

(三)各级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政治上坚定,注重思想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保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行动上自觉,强化组织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市本级设置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10个,区县设置6至7个,全市50个建制乡镇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专兼职工作人员,15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办公室,大通县桥头镇等4个乡镇人大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在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推动下,积极探索街道、社区人大制度建设,短短半年内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市25个街道均设置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全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补齐了基层人大工作短板,创造了全新工作模式。三是措施上有力,推进制度建设。西宁市人大坚持将提能增效和制度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台加强党建工作贯彻意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质效,制定评估办法;聚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出台加强改进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办法;围绕加强代表工作,健全换届选举和代表履职考评、建议办理、述职评议等规定。城东区人大制定了专题询问、人才专家库建设与运行管理等规定;大通县人大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和票决、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等制度;湟中县人大出台代表履职考评、意见建议考评等办法。各乡镇人大“三项职责”“十项制度”均已出台上墙,保证了相关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履行职责方面,立法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够充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闭环监督模式还需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还需推动做好,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充分,程序性决议决定多,实质性决议决定少;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工作还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基层代表文化程度不高,学习能力不强,执行代表职务的本领不强、办法不多,培训力度仍需加大;人大代表中熟悉财政、经济、法律的人员占比较少,整体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履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代表调查研究不够,所提意见建议和审议发言质量还不够高。人大建设方面,各区县人大专委会主任均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只设机构,未增编制,未配人员,专委会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设置不够科学,名称交叉重复,职责不够明晰,分工不够顺畅,难以发挥工作合力;各区县人大核定公务员编制只有十多名,但是大多被离岗待退人员挤占,且呈逐年递增趋势,编制总体紧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偏紧,工作力量薄弱,各工委大多为“一委一人”,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常委会工作基本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未核定副主任职数,面对繁重工作任务,综合协调显得力不从心;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员、固定场所,信息化平台建设迟缓。

三、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政权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在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西宁市各级人大应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优势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将人大工作和建设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同时研究、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展现人大作为。

(一)坚持不懈,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成效。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提质增效、巩固深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全力补齐短板,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动力,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营造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以2020年“制度执行年”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优化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探索自主性决定事项和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巩固监督工作成果,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式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完善、创新发展。

(二)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更加紧密联系群众。市和县乡是人大宏观和微观工作的结合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各级人大应推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落实,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为民服务效果。进一步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健全代表意见诉求处理反馈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扩大重点建议督办范围,完善办理结果评价机制,推动解决群众热切期盼、亟待解决的重大事项。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健全履职台账和档案,定期通报履职情况,探索不称职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教育和引导人大代表珍惜荣誉、忠诚履职。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人大代表尽职尽责。提升履职服务质量。抓好代表学习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组织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0篇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市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行使

职权,突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6个工作报告,作出6项决议、12项决定,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任免6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实施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审议了工业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常委会分别在6月和8月份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状况以及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指出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突出在工业经济发展上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在项目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晨鸣10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蒲纺工业园、陆水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正在有序推进,等等。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增添了活力。 (二)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一年来,我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分析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入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审议课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又一重点。为了确保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得到国家住房保障实惠,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了2500万元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我市住房保障建设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社会治安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治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点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政法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全力以赴,险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和政法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健全网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扎实实在全市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目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09年,常委会重点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招投标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上的矛盾和高额利益驱动,我市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状况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组在对违规建筑较集中的地段及陆水湖周边现场检查后,写出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一支由城管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拆违队伍,对正在翻建的违章建筑全面叫停,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于未然等建设性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我市违规违章建筑情况有所遏制。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地方,重点调查了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不浓、执法主体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滞后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加大了力度,在管理上落实了举措,在打击上强化了手段,一个由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安全网络初步形成。

为了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女性受教育程度、妇女就业保障、女性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指出了我市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诸多方面问题。会后,市政府和妇联组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创建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活动,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营造了有利女性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2009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城建项目的审议,作出了将××市新区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陆水河橡皮坝建设资金和新××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5项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审计、部门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

二、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争取咸宁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同时,我市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咸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肯定,多数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一)抓好述职评议,创新代表履职形式。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新形势下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课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代表置于群众的监督下,促进代表履行好职务。一是健全代表网络。利用代表小组这一网络优势,抓好代表小组向选民述职,然后普及到每位成员述职,在述职测评前,代表小组成立专班到选民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选选民对照调查报告逐一评议,使评议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代表制度。制订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将评议工作制度化,常委会规定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述职评议一次,述职内容上统一规范,明确述职重点放在履行代表职务和完成中心工作上,各代表小组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制订相应的述职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参评人员、工作程序。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我们认真采纳选民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进行整改提高,对口帮扶对象 50余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0余件,赢得了选民一致好评。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代表履职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征集代表意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和乡镇农村,他们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他们的呼声和建议最真实,最有代表性。为广泛收集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形成了工作制度。每次例会邀请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委员一同视察、座谈,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言与督办等都要广泛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其次,建立了工作平台。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这个平台吸纳代表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各位委员每年年中都要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战线和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实现了工作联动。常委会领导每年都坚持深入基层看望走访代表,送去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动态,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通过大接访和人大工作,接待基层代表、群众来信来访、获取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诉求。第四,开展了代表培训。2009年6月,我们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辅导报告,通过以会代训和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一是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代会后,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并指导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做到领导督办,专班负责,专人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建议过程督查。对议案、建议承办大户和重点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交办会和工作进度会后,在12月份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政府在本次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四)表彰先进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优秀代表典型引路作用,在工作中培养和挖掘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激发广大代表履职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在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本次大会将对5名优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5个先进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效能、决策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2009年,我们继续深化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与交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把学习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二是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和机关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关于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等九个议事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三是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市委中心工作,配合完成蒲圻古城墙拆迁,××新火车站,城市景区建设等工程;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带头接访和阅批件,督办案件,机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依法履职,人大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只有坚持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发展。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到,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人大代表大力支持和监督,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工作还缺乏措施和力度;与代表的联系不够密切;对乡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新年度的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有作为。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促进市委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是坚持落实中央9号文件、湖北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人大常委会一是要更加关注工业经济发展,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对发展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做强县域经济、强化节能减排的调研、视察和检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实力。二是要把“三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促进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三、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法律实施和民生保障

人大常委会要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有效形式,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重点检查执法部门的监管情况,督促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市政府承诺的全年十件实事的监督。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维护和实现好党委的意图。要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推动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四、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所在,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年中岁末开展集中视察,重视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交流,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继续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发挥代表小组在代表活动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要完善代表联系制度,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做法,全方位、多渠道的听取代表意见。要完善代表监督机制,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做好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和谐发展

一、要深刻认识深化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深化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按照依靠方针的要求,我们始终注重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企务公开,通过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文件等向职工群众交实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热情。

其次,深化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实行企务公开,使职工参与管理,企业从少数人管理到全员管理,由封闭式管理变为开放式管理,集思广益,提高了管理水平。在研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中,坚持实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

第三,深化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维护了职工切身利益。在推行企务公开过程中,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利益作为根本目的。在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与职工前途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履行民主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坚持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企业劳动用工、薪酬分配、职工休息休假等纳入集体合同,严格规范,并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企业职代会报告,自觉地接受职工监督,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深化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确保了职工队伍稳定。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企务公开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特别是在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厂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方面,严格按照企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较好地落实了职工民主监督的权利。

二、深入推进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要注重落实三个坚持

1、坚持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夯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在落实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帮扶困难职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工作中坚持企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作为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基础。积极进行民主协商,确保集体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坚持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职代会上报告,最大限度地做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统一。

2、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切实引导好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发展依靠职工,发展为了职工,企业各种资源和成果实现共享,把引导好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作为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根本。通过企业网站、自办报刊《职工之友》、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强化对企业目标任务的宣传和督导,使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透明公开。党政领导通过各种渠道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和反馈处理情况,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民主管理。

3、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厂党政工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和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职工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和衡量在我们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切实体现了我厂党政工领导依靠职工群众发展企业的决心。

三、深入推进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要建立完善四个机制

1、建立领导机制,为推进企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2、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4、建立奖励评比机制,促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用制度建设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现形式的创新

1、职代会制度作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载体,实现源头参与。

职代会制度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广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表决权、的有效载体。

我厂高度重视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制定了“八不开”、“三不准”制度。(即“八不开”,即会前没有申报批准不开;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不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不开;不签订集体合同(双保合同)不开;没有企务公开方案不开;没有提案征集和落实报告不开;没有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不开。“三不准”,即不准通过超过职工实际承受能力的改革方案;不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走过场;不准在职代会上搞假公开和半公开,敷衍职工)。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等事项都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在职代会召开之前,厂工会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周密计划会议日程,认真对待职工代表提案,提案监督委员会认真梳理归纳,将立案提案交由职代会解答,职代会后及时反馈给提案部门,提案落实率达到100%。职工代表在会上听取行政工作报告、生产经营考核方案、职工绩效工资计提办法、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测评。

在职代会民主测评中,对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厂工会及时建议厂党委作出诫勉谈话、降级、免职等决定。工会定期组织职工代表组长到基层检查职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从而促进了职代会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厂务公开制度作为职代会制度的补充与延伸,务求取得实效。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企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重大公开事项,协调解决企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全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纪委监督、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2篇

【县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自查报告一】

根据XXX县委保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县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针对文件中通报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查,保密工作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以来,在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保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

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

“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

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八大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

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档案的交接制度》、《档案的销毁制度》、《文件的传阅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今后,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为XX县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县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保委发2号关于转发中共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党政机关保密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保密工作,不断加大了保密宣传教育和技术防范工作力度,狠抓保密制度建设,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同时,对我局的保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保密工作队伍,落实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我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几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和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落实相关保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领导,把保密工作列入管理工作日程,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部门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二、加强日常保密工作管理,加强涉密人员、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日常局机关收(发)文登记管理、文件传阅(借阅)管理、计算机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把好文件的入口关和出入关。对文印打字室、档案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及存储文件资料的箱柜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定制度,加强管理,严防文件丢失、被盗和计算机上网泄密等责任事故的发生。对计算机上网管理,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制作、存储、传递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以及机关内部资料。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将带有保密信息内容资料的软盘带回家中用于计算机进行处理。

三、加强保密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保密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四、五”保密普法学习活动,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保密法》及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尤其对重点涉密人员更是加强教育和严格监管,把工作职责明确到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组织培训、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其自身政治素质和增强保密意识,增强了保密工作的责任心。

四、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涉密载体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我局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人员,并按时完成了密级文件统一清缴工作。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上,在加强纸介质管理的同时,加大了对磁介质(各种软盘、u盘、光盘等)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销毁制度,实行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严格保密纪律,落实防范措施,我局未出现过一例失、泄密事件。

五、加强对废旧文件集中清理销毁制度

局领导非常重视文件销毁工作,对文件销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强了管理。首先对拟销毁的文件材料登记造册,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与县保密局联系,指定专人集中销毁,任何个人不得将文件材料或其它涉密资料当废纸变卖或自行处理。

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保密工作

我局将保密管理工作列入了领导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一是认真抓好纸制文件、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二是抓好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保密工作有人抓,具体业务工作有人管。三是及时研究解决在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保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保密工作方针,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为我局保密工作更好地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七、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今年是《保密法》颁布19周年,为不断深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在全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召开了系统保密工作会议,重点学习了国家、盛市、县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文件,在全系统营造了一种浓厚的保密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

半年多来,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保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没有出现失、泄密事件和不稳定因素,为维护全县的安全、稳定和构建和谐交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推动我局保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县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自查报告三】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市对县党委目标的通知》(x委办〔2015〕

64号)文件精神,xx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依据xx县国家保密局2015年度保密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xx乡实际,对我乡的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专门的保密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保密人员,明确分工与职责,将保密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实际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执法,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风。并对涉密科室、岗位及人员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执行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完成保密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

2、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制订了xx乡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范围、保密组织、保密事项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要求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此外,还制定了保密工作管理、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档案保密管理、计算机使用、会议保密管理、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公章等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保密防范和管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证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又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同时,将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履职考核内容。

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1、对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组织专门的保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保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2015年《党政机关保密工作台帐》。经常组织全体人员观看有关《保密法》的电视录像节目,订购并学习《保密工作》杂志内容,通过组织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2、保密重点科室、要害岗位的保密工作情况。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乡党政办公室、综治委为保密重点科室。保密领导小组对这些科室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健全保密重点科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子政务网、互联网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公章使用管理,报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加盖印章;文件或信息处理完成后及时进行清退和归档,过期无效或处理完毕的文件要进行粉碎处理,严密防止泄密、失密。

3、保密书刊订阅及保密设施情况。积极订阅《保密工作》等保密业务刊物,加强对自身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同时加强保密设施装备,采用专用卷柜存放文件,并设立档案室,专人管理档案资料,从硬件上加强了保密工作。

4、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情况。为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每台电脑上都安装360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防止黑客、病毒入侵。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时检测、按期修复。三是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操作,发现病毒及时上报、处理。四是上网资料须经保密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五是落实值班制度,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所收到的涉密内容及县内产生的相关秘密,基本上都能按《保密法》和《xx乡保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从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结合xx乡实际,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牢固树立新理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把保密工作放在实际工作的大局中谋划、安排,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上水平。

4、加大保密工作投入力度。提高保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3篇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4篇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五条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八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二章 组织协调

第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十四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六条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第十八条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实施审计。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可以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审计署的复查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

第五章 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本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适用本规定。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贯彻实施意见。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范文第15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我镇在年继续在全镇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村委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委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村委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单位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村委主要负责人与村委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村委各分管领导与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镇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继续按照“条块结合,直属条管,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列入镇政府直接责任单位的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凡有条线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条线或直属部门管理,有明确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管理,除上述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均由所在地的村委、工业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按照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

五、具体要求

1、镇政府已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向责任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