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的政治任务。党委、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造福一方百姓的高度来认识环境保护问题。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千方百计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绝不能以牺牲广大群众的利益来换取暂时的繁荣。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下大气力消除环境隐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亲自挂帅,分管镇长靠上抓,环保所牵头,宣传办、工商所、医院、园区办公室及各办事处协调配合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专门配备了车辆,实行全天巡查。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镇先后三次利用归德大集,印发了上万份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心环保,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是从严管理。首先,今年月份,动用市场经济手段,实行垃圾清理招标,明确了责任人,政府环保人员既是管理员,又是参与者,对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督导作用,调动了保洁员一天早晚两次对商业街、工业路等主干道进行清扫的积极性,实现了集中清理垃圾箱,彻底消灭垃圾死角。其次,为避免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新的危害,归德医院派车辆每两天一次对辖区内各医务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巡回收集,按规定要求集中处置。特别是对毒性大、危害范围广的废物,采用火炬和深层掩埋等方法给予重点处理。到目前为止,全镇没有出现一起医疗废物伤人事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以上。第三,今年月份,镇驻地新打深米机井一眼,解决了城镇用水和归南、归北、沙河辛等村的用水问题,使全镇的饮用水源水质达质率达到,第四,每逢麦、秋季农民收获后,焚烧秸杆和道路晒粮现象屡禁不止,不管是对空气质量还是交通安全都构成了较大威胁,针对这一情况,今年镇里下手,早安排、实施疏导与堵查相结合的措施。一方面鼓励农民建设沼气池,为牲畜贮存牧草,推广秸杆粉碎还田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秸杆资源,并组织村组干部将暂时无法利用的秸杆合理堆放,消除火灾隐患。一方面严密巡查,强化督查,从派出所、交警中队,政法办等部门抽调了二十人的查防队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昼夜值班,往返巡查,对焚烧秸杆、道路晒粮等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没收财物,直到刑事拘留。通过加强巡查,焚烧秸杆、道路晒粮等现象得到了较好的遏制,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以上。

三、重点推进,全面改善乡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在巩固原来已发展万亩大蒜的基础上,今年新发展亩大葱。积极推行“标准化”各村,成立了无公害蔬菜销售龙头企业,并注册了“卢城”牌商标。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归德镇蔬菜之乡的档次,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二是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鼓励群众施用农家肥,提高面粉健康度,降低食品的药物残留。据统计,全镇目前化肥亩均使用量为公斤亩,大大低于全面平均水平。

三是对辖区范围内的规模化养鸡、牛、猪场所和坟台村、坦山等淀粉加工企业的废水、废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督促其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置率达以上。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的政治任务。党委、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造福一方百姓的高度来认识环境保护问题。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千方百计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绝不能以牺牲广大群众的利益来换取暂时的繁荣。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下大气力消除环境隐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亲自挂帅,分管镇长靠上抓,环保所牵头,宣传办、工商所、医院、园区办公室及各办事处协调配合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专门配备了车辆,实行全天巡查。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镇先后三次利用归德大集,印发了上万份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心环保,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是从严管理。首先,今年月份,动用市场经济手段,实行垃圾清理招标,明确了责任人,政府环保人员既是管理员,又是参与者,对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督导作用,调动了保洁员一天早晚两次对商业街、工业路等主干道进行清扫的积极性,实现了集中清理垃圾箱,彻底消灭垃圾死角。其次,为避免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新的危害,归德医院派车辆每两天一次对辖区内各医务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巡回收集,按规定要求集中处置。特别是对毒性大、危害范围广的废物,采用火炬和深层掩埋等方法给予重点处理。到目前为止,全镇没有出现一起医疗废物伤人事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以上。第三,今年月份,镇驻地新打深米机井一眼,解决了城镇用水和归南、归北、沙河辛等村的用水问题,使全镇的饮用水源水质达质率达到,第四,每逢麦、秋季农民收获后,焚烧秸杆和道路晒粮现象屡禁不止,不管是对空气质量还是交通安全都构成了较大威胁,针对这一情况,今年镇里下手,早安排、实施疏导与堵查相结合的措施。一方面鼓励农民建设沼气池,为牲畜贮存牧草,推广秸杆粉碎还田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秸杆资源,并组织村组干部将暂时无法利用的秸杆合理堆放,消除火灾隐患。一方面严密巡查,强化督查,从派出所、交警中队,政法办等部门抽调了二十人的查防队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昼夜值班,往返巡查,对焚烧秸杆、道路晒粮等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没收财物,直到刑事拘留。通过加强巡查,焚烧秸杆、道路晒粮等现象得到了较好的遏制,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以上。

三、重点推进,全面改善乡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在巩固原来已发展万亩大蒜的基础上,今年新发展亩大葱。积极推行“标准化”各村,成立了无公害蔬菜销售龙头企业,并注册了“卢城”牌商标。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归德镇蔬菜之乡的档次,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二是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鼓励群众施用农家肥,提高面粉健康度,降低食品的药物残留。据统计,全镇目前化肥亩均使用量为公斤亩,大大低于全面平均水平。

三是对辖区范围内的规模化养鸡、牛、猪场所和坟台村、坦山等淀粉加工企业的废水、废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督促其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置率达以上。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现就河南县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污染减排

河南县已制定印发了《河南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县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河政办〔2018〕198号),我县主要节能减排工程是县城污水处理厂和一期集中供暖工程,县环境监察大队基本能保持每月1次的监察频次,节能减排工程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按期进行监督性监测,建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

河南县已制定了《河南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河国环林字〔2018〕109号),《方案》中环保部门牵头治理的问题有11项,2018年规定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均已完成。我县水污染治理前期储备项目有3个,其中1个已纳入国家A类项目储备库,2个已纳入国家B类项目储备库。

(三)大气污染防治

    河南县已制定印发了《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2018〕128号)。依托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青督查契机,我县已制定《河南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方案》中已制定逐步淘汰县城周边40余台小型燃煤锅炉的具体工作计划,2018年我县共淘汰小型燃煤锅炉5台。同时制定了《河南县城集中供热(二、三、四期)工程除尘脱硫设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已完成三期集中供暖工程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四)环境执法监管

河南县监察大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查等方式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

2018年共出勤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2家,编写现场检查笔录54份、整改通知书3份、行政处罚书3份,处罚金额14000万元。我县排污企业基本能保持一般企业1次、重点减排工程2次的频率。目前正在编制国家重点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工作考核资料清单。

(五)环境质量监测

河南县已完成2处地表水、2处集中式饮用水监测任务,县城空气自动站房运行正常,已按期上报各类环境监测报表。

(六)环境监督管理

河南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中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4次监督性监测,一期集中供暖工程已完成下半年监督性监测。河南县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省控企业),2018年未运行,故未做监督性监测报告。我县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尕孔水电站,已制作危废管理台账,并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签订协议,危废处置率达到100%。我县医疗废物由黄南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收集率能达到100%。结合总量控制管理要求,目前对河南县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和污水处理厂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定工作正在申报中。2018年我县共编写环境信息27期,信息采集率达到40%。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争取环保项目,我局已建立项目储备库。

(七)环境法治宣传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率先垂范

小区党总支、居委会两套领导班子将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洁美小区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1、带头创建党员先锋示范楼组

小区总支居委班子成员站在“创建”前列,将“墙面楼道保清洁、走廊楼道无堆物、邻里噪音要防治、每家管道要畅通”作为“创建”主要内容贴在墙上,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居民检查和监督。两套班子分别召开党小组长、楼组长会议,逢会必讲。到目前为止,小区77门洞,党员3人以上是54个门洞。有39个创建党员先锋楼组,创建率72%,示范楼组4个。近来部分楼道内墙涂料有些脱落,两长及广大党员及时清扫,确保楼道清洁。

2、带头参加护绿化、清垃圾、铲积雪活动

小区两套班子成员将每周四定为护绿日,班子全体成员倾巢而出,除杂草、捡烟蒂、扫垃圾。今年2月份是近50年来连续几天罕见的鹅毛大雪,将小区盖得严严实实,两套班子成员以及小区保洁员一大早挽袖铲积雪。古稀之年老干部田守鹏、耄耋之年老党员陈梅生也会撬铲雪,居民们纷纷加入铲雪队伍。

3、带头整治小区内外环境

整治小区内外环境,做到组织落实、管理到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行整治。做好除“四害”工作把有害生物控制在有效范围内,保持了小区环境整洁、优美,垃圾箱房无异味,80%以上楼道的公共部位无堆物。

4、带头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环境讲座。通过拉横幅、黑板报、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旋颤保护生态环境是利国利民的基本国策,是造福子孙后代百年大计、千年大计。提高广大居民对环保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环保理念,使更多居民投身到爱绿护绿“小区是我家、环保靠大家”活动中去。

一、加强管理、建章立制

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洁美小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而且更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给与保证。

1、走访制。居委卫生干部坚持每天上班后走访六个楼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次走访到15号楼时发现有人高空抛物,她挨家挨户地走访,并张贴了整改告示,该居民情绪失控,到居委会大吵大闹,指名要对卫生干部讨个说法。书记、主任闻讯后进行“冷处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了对立情绪,化解了矛盾。

2、巡逻制。小区环保绿色志愿者队伍每天下午在小区内巡逻检查。作为环保监督员随时随地督促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且及时制止居民违规行为。一次发现小区内学校忘了关上操场喇叭开关后及时地提醒,因而保证了居民的休息。

3、装饰制。平时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时要严格遵守《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公司制订的装修制度,不得违章施工、禁止噪音装修。在其他时间内作业的,应事先取得相邻方的理解。

4、活动制。要求小区内各类群众娱乐活动要在规定的地点、时段内进行,禁止使用超音设备。小区内居民每天7:00前,21:00后不得在家中和小区演奏钢琴、小号、笛子等乐器。其他时间演奏应适当控制音量,禁止在夜间播放超音量电器设备,以免影响居民睡眠。

5、养犬制。小区居民饲养宠物要讲文明,要进行合法登记,防止宠物夜间犬鸣和避免宠物在市内奔跑产生噪音,影响相邻居民休息。

三、树立三德、破陋立新

建设新文化,培养新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

1、树立三德

(1)小区公德:爱护公物,优化环境,团结邻里,服务居民

(2)家庭美德:尊老爱幼,互帮互学温馨和谐,文明晾衣

(3)个人品德: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语言文明,举止文明

2、破陋习、立新风

(1)破浪费水电煤陋习,立节约能源新风

(2)破随意乱吐痰、乱晾衣、乱扔杂物陋习,立行为规范新风

(3)破说脏话、说粗话大声喧哗陋习,立和谐文明新风

(4)破污染环境陋习,立维护生态平衡新风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重在“落实”二字上下功夫。我们小区在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洁美小区中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距离生态文明观念在广大居民中牢固树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小区,落实、到每个家庭差距很大,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街道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县人民政府(20__年10月)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群众健康安全与全县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断加大乡村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创建,通过不懈地努力,农村环境保护取得了初步成效。解决了部分农村饮水不达标的问题,使 万人吃上了安全水,创建了1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和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无公害农区面积达到 万亩,促进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户用沼气池 座,完成了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县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摆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加强农村污染防治,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同时,主动出击,积极开展了全县地下水和白河、唐河、湍河沿岸地下水调查,摸清了全县地下水水质状况,制定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规划和计划,连续三年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入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强力推进。今年,我县又把解决白河沿岸居民饮水问题列入以项目为主的重点工作,力争3年内使沿岸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通过向上争取和自筹资金,采取打深井、配套集中供水设施等措施,今年又解决了1.3万人饮水问题,目前已使全县 乡镇 村的20万群众喝上了干净水。

二、以治促建,稳步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清洁的环境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我县在20__年制定下发的《新野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年实施纲要》,把改善农村环境列为重要内容,明确了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环保目标,提出要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设施为突破口,抓好村庄布局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一池三改”实施力度,按照“四清、五改、三化”和“六通、六有”的标准,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完成户用沼气建设7800座,同时还建设了果园村综合利用沼气工程和南阳市种猪厂沼气工程。集中对 村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使这些村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脏、乱、差现象不复存在。与此同时,我县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筛选出生态条件较好,文明程度较高的村镇,按照生态创建标准,采取政策引导,资金项目扶持措施,进一步完善软件和硬件建设,使一部分环境优美村镇脱颖而出,目前已有两个市级和1个省级生态文明村通过了验收。典型带动作用激发了全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热情,全县 个新农村示范村把创建生态文明村确定为新的奋斗目标。

三、防控结合,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我县首先是完善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便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其次是严格环境准入,实行发改、国土、工商、环保等多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联动把关,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坚决做到“四个不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布局不合理,不符合选址、选线和规划的不批;对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批;对增加排污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不批,杜绝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否决投资额2亿多元的10多个项目。第三是狠抓农村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染治理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停。三年来,我县关停粘土砖等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29个。

四、发展生态安全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近年来,我县围绕发展生态安全农业的目标,不断加快无公害优质蔬菜基地建设,着力改变靠大量施用化肥,喷撒农药来提高农产品产量的粗放生产方式,通过实施沃土工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低毒高效农药,扩大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面积,使区域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在面源污染防治上探索了初步经验。如今我县的3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平均施用化肥和高毒农药量不到其他农区的一半,这样即保护了环境,又提高了农产品安全水平,打响了无公害蔬菜的品牌。与此同时,我县不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域,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促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通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实现了养殖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县畜牧公司种猪厂污染治理工程年产沼气 立方米,有机肥 吨,不仅治理了污染,而且转化成了资源,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在该治理工程的示范带动下,今年我县又有5家规模化畜禽养

殖企业主动开展了污染防治。五、大力营造人工植被,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二、抓学习、强素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一是抓常规学习。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绿色环保、科学发展”的主题,借全市开展党政干部学习年、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契机,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按照科学发展的新理念,紧扣各自职责任务,善谋发展大计,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同时着力加强支部学习的指导,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在学习方式上创新完善了学习制度,以自学为主,以集体学习、培训、探讨交流等形式为辅。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加强读书学习并写出笔记和体会。并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向党建、环保等刊物上投稿。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相关会议、文件、上级指示等精神。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环保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一个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好坏,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基于这种指导思想,我们在普法工作中,要求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比较系统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宪法》等10几部法律、法规。另外,从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到执法结论及执法文书等方面我们都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对那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敢于碰硬。通过大力实施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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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制度、促服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民主法制意识为主要目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够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工作,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一是继续开展以绿色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环保新理念,提升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全面促进我市蓝天碧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在全市各企业、学校、医院、宾馆服务业等单位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活动旨在通过宣传、教育、法律、行政和舆论等手段与形式,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逐步将符合社会未来发展潮流的环保理念拓展到社会各个领域,进一步提高各行各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从身边小事做起的自觉性,逐步认同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并借助企业、医院、学校、宾馆服务业等社会公众窗口,将保护环境理念带给全社会。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按照秦书记提出的“认真就是水平、落实就是能力、实干就是本事、谋事就是人才”的标准,我们确定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党员带头、争创一流”的具体实践,坚持环保工作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创新活动方式,以创建五星党组织和五星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通过党性教育、岗位奉献、服务群众、组织创新,积极推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一年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自信心、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在创建中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差距、明确了方向、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凝聚力战斗力,使全体职工认识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形成了全局上下齐心合力抓文明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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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重点、塑形象,切实提高了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山西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觉执行自我改造,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约束自我、反省自我,自觉地把自己致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实起到了预防在前、监督在先的效果,保证了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顺利落实。多年以来,全局无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在今年晋中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百分制考核中,继续保持了好成绩。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尽可能地将全局的职能、干部职工的身份、环保系统开展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如影响较大的焦碳排污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等都通过电视和报纸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将全局的比较大的决策事项、支部工作计划、党内及局内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难热点等重大问题采取动态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及干部职工公开。同时,我们还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环境违法投诉渠道,加大环境纠纷的调查处理力度。通过实施公开制度,增强了公众参与、支持和关心环保工作的意识,也增进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 2 3 4 5 61、抓好党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完善支部议事决策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支部书记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抓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以创建“五星”支部和“五星”党员为目标,扎实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机关党建工作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民主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倾听各方意见。四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重点在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做好党建工作提供有力地组织保证。

2、坚持从严治党,确保风正气顺。一是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以全市正在开展的工作作风整顿为契机,更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自觉贯彻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时开好党组织生活会,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3 4 5 6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工作开展。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恪守道德规范,弘扬正气,倡导新风,不断提高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4、服务全局发展,强化为民意识。按照“围绕全局、围绕履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的要求,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作用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和工作作风整顿活动,围绕再造一个新介休环保部门怎么办这个主题,创新介休环境实力,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二是加大污染整治力度,为推进发展态势提供环境支撑。三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切实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以上是我们环保局党支部2012年度党建工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批评指正。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一、考核验收内容和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办字〔2012〕194号)精神,开展本辖区内造纸、医药化工、赣江及其五大支流水环境安全、生猪和水库养殖、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建设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对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落后产能的情况和违法企业关闭取缔情况;各县(市、区)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实行限时挂牌督办情况;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12年9月24日~9月26日。具体验收考核时间由各验收考核小组自定。

三、考核验收标准(100分)

(一)组织开展情况(15分)

1、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情况(10分)。成立了领导小组(4分);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4分);及时报送实施方案(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和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不得分。

2、信息宣传报道情况(5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报道(2分);编写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3分),至少3期,每少1期扣1分。

(二)专项整治情况(85分)

1、各县(市、区)阶段性材料、总结汇报材料情况(10分)。按时间节点报送阶段性材料(5分),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5分,未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3分,未报送总结材料不得分(总结材料中应体现调查摸排企业数,关停到位企业数,下达整改数,整改到位数,未整改到位应说明原因)。

2、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建档情况(10分)。建立了详细档案的得10分,建立了档案但不全的得5分,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

3、六大专项整治情况(60分)。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情况(10分);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情况(10分);赣江及支流水环境安全整治情况(10分);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10分);生猪养殖和水库养殖污染整治情况(10分);中心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设施整治情况(10分)

6个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重点突出整改、关停企业落实到位情况。

4、其他环境安全问题(5分)。存在污染整治死角、盲区和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在整治期间,出现环境安全事件的扣20分。

本辖区内无造纸企业,未开展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其他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每项分值为12分。

四、验收考核方式

1、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要求提供辖区内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总结报告,由验收考核组带回。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工作任务

(一)环境建设

1、各乡镇政府继续推进2个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1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申报材料齐全得满分,缺1项扣0.1分)。各乡镇创建材料在6月末交到县环保局。

2、水务局加强新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1次(0.5分,开展执法检查,上报总结报告)。[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3、各乡镇汇同环保局完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执法检查(0.5分,开展执法检查,上报总结报告)。

4、农委、畜牧局要加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要在农业科技园区、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各类循环经济示范点1个。继续开展有机食品基地建设。[1分,按照环保局下发的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通知)(0.2分)。农委、畜牧要将建设的各项材料交环保局汇总。各循环经济项目情况总结(需说明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及主要工艺流程、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分析)(0.8分)]。

5、农委要对全县耕地污染(农用薄膜)情况进行调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土壤污染调查(1分,上报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6、(1)水务局抓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晋档升级工作,新建或升级1处(新建或晋升自然保护区要有批准文件、保护区基础材料齐全,按超额完成工作加分)。(2)林业局具体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建立1个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区(新建物种保护区要有批准文件、保护区基础材料齐全,按超额完成工作加分)。

(二)环境宣传教育

1、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把环境教育纳入到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学员、计划、时间、质量五条要求,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60,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培养环境教育典型3个以上。(2.5分,以《20__年哈尔滨市全民环境教育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2、县直各部门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全县今年新增加机关、学校等绿色参建单位7家。

3、县直各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举办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图片巡展,年内展出10场(0.5分)。

4、各乡镇、环保局组织开展“4·22”、“6·5”等4个环境纪念日宣传活动(1分)。

5、环保局做好部级环境保护报刊的宣传工作(0.5分)。

6、环保局配合市局做好环境宣传报道工作,每年上报2条环保影视信息,以在市局开办的“环保新时空”专栏节目中播出为准(0.5分)。

7、__镇建立2个社区宣传监督站。新建的社区宣传监督站发展环保志愿者5名以上,提高宣传监督站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1.5分)。

8、环保局、建设局、土地局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题,抓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各区县(市)在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大型公益宣传牌一块(1.5分)。9、环保局组织一次公众对环境满意程度的调查(0.5分)。

(三)组织建设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1)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出台并组织实施县(市)政府《关于落实科 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根据国家、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把环境保护关,并于20__年6月底前制定区域环境应急预案。

(3)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协调发展,实行主要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县(市)属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创模创建工作

(1)完成县(市)承担的生态示范县和创模工作要求,按照本地《生态县(市)规划》,完成生态县(市)年度工作计划。

(2)增加环保投入,环保投资指数大于1.6。

(3)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的调查,20__年公众满意率不低于70,20__年不低于80。

(4)20__年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20__年达到90。

(5)人均GDP大于6800.00元/人。

3、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决定和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把环境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学员、计划、时间、质量五条要求,20__年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60,20__年达到65;20__年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20__年达到52。

(2)政府机关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带头创建绿色机关,做好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行业的创建工作,绿色单位数量每年要递增5。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9篇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部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重视科学进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石先进水平,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部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部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部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四、申报程序

(一)部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各行业协会可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行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行业协会推荐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行业协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0篇

通过公务员考试,自年1月录用到省环保局工作已届一年。首先十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局、处室领导的大力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由于“非典”原因,组织决定我6月下旬来局办公室上班;由于工作需要,4月中旬起在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工作至今。一年来,在本处室负责同志的直接领导下,我按照省局和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德、能、勤、绩等各方面取得了全面进步。

一、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升思想素质。认真参加省局和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做好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

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广泛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文件资料和环保业务知识,熟悉省局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职责,特别是重点学习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业务知识、理论、思想和方法,着力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锻炼,加以提高,从而较快地适应了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公务员知识、公共行政知识,参加了年省直机关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第一期初任培训班,参加了北京大学年春季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三、遵章守纪,继承和发扬好的作风。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作风端正,积极劳动,注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领导权威,继承和发扬省局以及原先单位那种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好作风、好传统,克服生活上家在外地等方方面面的困难,努力以一名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角色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和工作。

四、立足岗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在办公室期间,主要做好工作、日常有关文电处理工作、信息工作,参与了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的有关工作。整理资料,完善处理单,认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处理事项,及时办理50多件;对1998年以来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对件按月统计和分析,起草局机关上半年情况分析,在《省环境保护信息》进行了通报。

(二)在自然生态保护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组织开展我省加强发菜监管检查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发菜监管是国家环保总局会同监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的全国性工作。去年10月至12月,办理了我局与省工商局的联合发文,组织了对几个地区禁止销售、食用发菜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办和抽查,行文向省政府报告了我省的检查情况。及时办理了我局与省监察厅、农业厅、工商局联合向国家的开展我省有关自查工作的报告。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是经国家第一次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国家环保总局部署的一项工作。从去年10月起,起草了我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办理了我局向省政府对方案的请示。经省政府批准后,办理了我局向省直有关厅局等单位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函和向各设区市环保局的通知。对全省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今年2月草拟了《关于生物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积极参与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生态功能区划是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任务,国家环保总局向各省政府安排的一项工作。自去年10月起,起草了省政府副秘书长在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协调会上的讲话稿,12月协助组织召开了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协调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局长指示,起草了协调组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办理了我局向省政府对该职责的请示,在今年元月初,即向区划的各成员单位印发了该工作职责。3月,参与组织了全省生态功能区划联络员第一次会议。

3、认真完成年自然生态专业年报统计工作。督促各设区市局上报、修改、核实自然生态专业年报,对年报进行审查、汇总和统计,在年底按时报出。

4、认真完成对两个重要材料的起草。一是起草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受到省人大、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年12月,在综合市政府有关方案、省直有关厅局的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该方案。二是今年,草拟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报告》,起草了我局向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汇报《继往开来,把绿水青山建设得更加秀美》,反映我省生态环境特点、保护与建设的成绩、问题及下步打算等。

5、认真做好其他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等工作。一是起草向省政府的生态方面的汇报材料、“知名记者看我省”会上的情况介绍、等一些材料。二是参加了总体规划调研汇报会、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预验收、参与组织了年度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三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起草《加强我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工作方案》,草拟了加强我省此项工作的意见。

6、认真做好各有关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1篇

 

工人岗位职责目录

1、            全体职工通用安全环保职责

2、            管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3、            铆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4、            钳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5、            电焊岗安全环保职责

6、            气焊岗安全环保职责

7、            电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8、            起重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9、            装卸岗安全环保职责

10、        探伤岗安全环保职责

11、        探伤暗室洗片岗安全环保职责

12、        木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3、        瓦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4、        试验员岗安全环保职责

15、        防腐岗安全环保职责

16、        钢筋工安全环保职责

17、        架子工安全环保职责

18、        油漆工安全环保职责

19、        涂料工安全环保职责

20、        爆破岗安全环保职责

21、        打桩岗安全环保职责

22、        灌注桩岗安全环保职责

23、        钢管坡口岗安全环保职责

24、        主控台岗安全环保职责

25、        黄夹克(泡沫黄夹克)修切岗安全环保职责

26、        黄夹克(泡沫黄夹克)检尺岗安全环保职责

27、        防腐作业线上下管岗安全环保职责

28、        沥青浇注与玻璃布缠绕岗安全环保职责

29、        沥青熬制岗安全环保职责

30、        底胶熬制岗安全环保职责

31、        除锈岗安全环保职责 〖1〗

32、        起重机械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33、        推土、铲运机驾驶岗安全环保职责

34、        挖掘机驾驶岗安全环保职责

35、        中小型建筑机械操纵岗安全环保职责

36、        叉车司机岗安全环保职责

37、        压风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38、        化验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39、        发电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40、        压力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41、        推制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42、        中频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43、        海上灌注岗安全环保职责

44、        数据控折弯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45、        数控冲床岗安全环保职责

46、        雷管炸药使用岗安全环保职责

47、        车队长安全环保职责

48、        车队调度安全环保职责

49、        汽车驾驶员安全环保职责

50、        汽车维修工安全环保职责

51、        水手安全环保职责

52、        轮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53、        潜水员安全环保职责

54、        多种经营部分:缝纫岗安全环保职责

55、        裁剪岗安全环保职责

56、        钉扣锁眼岗安全环保职责

57、        圆领、压领、切领岗安全环保职责

58、        熨烫岗安全环保职责

59、        装饰岗安全环保职责

60、        机械手岗安全环保职责

61、        聚醚反应釜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62、        塑料拉管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63、        牺牲阳极配料岗安全环保职责

64、        牺牲阳极起吊浇铸岗安全环保职责 【2】

65、        蓄电池化验员岗安全环保职责

66、        蓄电池铸板岗安全环保职责

67、        蓄电池装配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68、        钢筋拔丝岗安全环保职责

69、        印刷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70、        锯床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71、     &nb

sp;  充电岗安全环保职责

72、        起重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73、        胶粘压合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74、        高温粘合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75、        烘干箱岗安全环保职责

76、        阀门泄压岗安全环保职责

77、        砂轮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78、        圆刀片帮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79、        喷光室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80、        剪板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81、        滚板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82、        矫正机操作岗安全环保职责

83、        电镀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全体职工安全环保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直接责任。

    2、针对石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高处作业、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出海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海上作业“十不准”。

3、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按规定穿着劳保服装,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新上岗、换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加以劝阻和制止。 『 3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待、认真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管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检查安全装置良好性。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及工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施工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相互保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活动、岗位练兵、事故预案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铆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施工前要熟悉工艺图纸,明确技术要求,拟定安全施工方案。

2、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

3、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检查安全装置良好性。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及工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一旦发生有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活动、岗位练兵、事故预案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钳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同工作场所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岗。

3、及时清理生产垃圾,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设备检修或安装时,按照施工工序施工,严禁将杂物、工具掉入或遗留在设备内。

5、使用钻床、车床等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检查安全装置良好性。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汇报,配合调查处理。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电焊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合理使用防护用具,持证上岗。

2、遵守纪律,不脱岗、串岗和酒后上岗。多工种或轮班倒时要交接清楚,相互配合,相互保护,防止发生事故。在危险作业施工时,要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防爆、防中毒。

3、工作前,先检查焊接设备和线路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焊接周围(立体全方位)的易燃易爆物质要清除。焊接完毕后,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交叉作业焊接时,要让底下的人员离开或避开下方人员。

4、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及时采取削减措施,确保身边无隐患。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应急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要清理干净,保持环境清洁,文明施工。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4)

 

气焊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持证上岗。

2、施工前要明确施工任务,备齐所需要的工具、材料及安全设施,使用前检查检查所用工具、仪表,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完好,气瓶安全距离是否得当。

3、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4、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气瓶使用规定操作,要防火防爆。

5、技术交底不清或安全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施工,对他人违章要劝阻和制止。

6.不断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汇报。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电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持证上岗。对本岗的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2、对所用的绝缘、检验工具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定期检查、校验。上岗时正确穿戴合格劳保用品,使用合格、有效的工具。

3、作业时应将施工线路电源切断,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岗。

4、高处作业要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系好安全带。高处浇注和楼板、砖墙打透眼时,要通知相关人员躲避。

5、施工中认真看图,严格按规定及图纸进行配电操作。用电设备在负荷线的首端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制。

6、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不断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现场安全负责人。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9、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责。

 

起重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违章作业。

2、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合理使用防护用具,持证上岗。

3、指挥信号清晰、准确。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预留口及影响指挥的障碍物,防止发生事故。

4、施工前要明确任务,检查设备和吊具,确保安全系数。当吊件重量不明时,应向有关技术人员咨询。否则,不得进行指挥起吊。

5、对起重工具、吊索做好养护、管理。

6、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装卸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违章作业。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3、装卸前,要明确任务,认真检查设备和吊具,确保安全系数。

4、装卸时,多人作业要有专人统一喊号并相互配合,防止发生事故。尽量减少噪音和环境污染。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探伤岗安全环保职责

1、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对本岗的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2、工作中正确使用设备、工具,探伤设备应接地良好,附属电气设备线路绝缘良好,并及时维护、保养探伤设备及工具。

3、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按要求进行查体。

4、射线探伤时,工作地点要设立围栏和警告标志,并告知相关方,禁止他人靠近。

5、野外探伤,注意防止摔伤。特别是雨季要防止触电。高处探伤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做好检测记录,及时提供准确、清晰的检验报告及资料,防止因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

7、在施工现场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将不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有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势态扩大,并做好记录。

8、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9、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探伤暗室洗片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的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2、暗室通风良好,工作时注意防止滑倒。

3、操作前检查设备是否良好,设备应接地良好,线

路有无破损老化。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用湿手触摸电气设备开关。

5、做好片量记录,保证质量。

6、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木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日常检查,确认所用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安全负责人。

4、物料分类摆放整齐。注意防火,熟悉并能熟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瓦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施工前做好准备,检查基坑、井坑、沟坑及边坡固壁支撑、脚手架、安全网、机械设备等器具安全可靠性。

3、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4、高处作业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交叉作业注意相互配合,相互保护,及时提醒底下人员。

5、合理使用防护用具及设施,没有外架子时檐口、预留孔洞等部位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6、合理使用原材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护作业环境、文明施工。

7、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9、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试验员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试验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不得带病动转。

3、保持工作室内清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4、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6  

5、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要分开存放,妥善保管好。

6、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措施解决。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防腐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和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2、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3、负责本岗位设备及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掌握基本防毒、防尘、防火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原理并会正确、熟练地使用。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风险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钢筋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上岗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范围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腹部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4、多人作业注意相互配合,相互保护。

5、操作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围栏。

6、合理使用原材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护作业环境、文明施工。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下,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拉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8、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9、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10、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架子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违章作业。

2、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保证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灵敏、有效。

3、架子搭设多人作业时应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4、负责本岗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保护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积极参加安全环保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熟练掌握架子工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油漆工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环保知识,不违章作业。

3、负责本岗位设备及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熟悉消防器材的原理并会正确、熟练地使用。合理正确地利用、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用具,高处作业遵守相关规定。

4、作业场所加强通风,掌握基本防毒、防尘、防火知识。

5、油漆、稀料、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挥发性材料应装入密封容器内妥善保管,并备有消防器材。及时妥善处理生产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7》

6、设备使用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使用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线路有无老化、破皮等。使用压缩机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清扫工作场地。

7、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涂料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

2、熟练掌握涂料加工工艺过程的危险性和对健康影响以及改善作业环境的途径和措施。

3、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认真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个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爆破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爆破工艺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妥善保管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3、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严格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5、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打桩岗安全环保职责

1、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分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管理并保养好打桩设备和维修器材,严格执行打桩维修工具的保养制度。

3、搞好打桩现场卫生,做到文明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4、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打桩操作规程,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保养负责。

5、打桩时要避免甲板或施工平台表面打滑。

6、参加安全环保教育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7、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削减至最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9、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灌注桩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和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工序操作规程。

3、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钢管坡口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 8

2、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素质和对事故防范能力。

4、负责设备和机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性能。

5、工种之间要相互配合,防止事故发生。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主控台岗安全环保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懂得所操作作业线及设备的工作原理、使用性能、一般结构原理以及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3、操作前,进行严格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当即处理的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4、启动作业线前,应先打铃示意,待所有岗位人员到位后,方可启动作业线。

5、作业线启动后,应坚守岗位,工作中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及其它岗位人员发出的信号,发生意外时,应立即断电停车,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

6、保持现场整洁,劳保穿戴齐全,传动机构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8、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

9、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责。

 

泡沫黄夹克修切岗安全环保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熟知工艺流程和修切动作要领。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选择修切位置,注意传动轨道位置,避免挤伤。

4、上岗时,劳保穿戴齐全,正确使用修切工具,避免用力不当,划伤手臂;同时,取接头时防止接头划落,发生砸伤事故。

5、修切产生的废泡沫、废夹克皮分类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7、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责。

 

黄夹克(泡沫黄夹克)作业线检尺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

品。

3、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把关,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安全。

4、负责对本岗所用仪器、仪表、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所用器具及其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5、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正确分析、判断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措施使其削减至最低限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8、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

 

防腐作业线上下管岗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明确任务,根据班长或中控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启动电机,并根据需要调速或停机。

3、保持现场整洁,劳保穿戴齐全,传动机构防护装置必须可靠。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课程思政;工程伦理;专业知识融合;思政课程体系

一、引言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明确指出:工程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强化学生工程伦理教育,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激发学生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纲要明确提到工程伦理教育,说明“工程伦理”在整个课程思政体系中具有独特的课程优势,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工程伦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一种拓展,二者相互贯通,本质上都是思想育人[1—2]。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是工程伦理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工程伦理教育实践和发展的关键环节[3]。但是,由于我国工程伦理研究起步较晚、整体发展较慢,不可避免地存在亟待补足的短板[4]。特别是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背景下,如何做到将知识传授与价值观塑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入研究[5]。此外,要实现课程思政与工程伦理教育的有机统一,还需要结合专业特点,将思政与专业知识结合,与行业特点结合,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理清思政知识与专业知识之间的关系。以材料和化学专业为例,两者均与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社会问题直接相关,在教学过程中,应突出工程伦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等思政教育元素,探索材料专业知识与思政教育的最佳契合点,将专业知识与“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意识、可持续发展”等发展理念相结合[6]。然而近年来,化工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不断被曝光,深究其根源,均与材料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的工程伦理意识淡薄、疏于监管等因素相关[7—8]。如何开展材料、化学专业的工程伦理教育,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

二、工程伦理分层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的构建

材料专业、化学专业领域的工程伦理教育既有工程伦理中的普适性,又具有专业带来的特殊性。材料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与先导,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大力培养卓越的材料工程高级工程师,对提升中国制造的能力意义重大,但需要工程伦理意识的精神武装;化学化工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也是一个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的行业,环境伦理和安全伦理是该行业涉及的最重要的工程伦理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化学工程领域的伦理教育,以规避可能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功利化教育问题[9—10]。为此,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划,我们从2018年开始,陆续在材料与化工工程专业硕士以及本科生中开展工程伦理教育,通过三年多的实践,结合材料、化学专业特点,逐步形成了特色明显的本—硕贯通的“三层次”工程伦理教育教学体系(如图1所示),即基础层次、专业层次、实践层次。其中基础层次聚焦伦理道德理论,帮助学生树立基本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专业层次立足材料领域科研前沿,挖掘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找到解决办法;实践层次则选取具有专业特点的各类案例进行剖析,培养学生发现伦理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本科生,开展以基础层次为主的工程伦理教育,把教学的侧重点放在伦理意识和责任感培育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工程职业价值观,储备基本的工程伦理意识,并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工程伦理规范知识和工程伦理判断、决策能力。专业硕士重点结合专业和行业特点,开展专业层次和实践层次的工程伦理教育,以伦理问题的辨识能力和面对伦理问题的决策能力培养为主。通过理论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强化学生的工程伦理意识,培养学生工程伦理实践能力(包括伦理判断能力、伦理选择能力、伦理决策能力等),让学生能够在具体的伦理环境、道德困厄中进行评价和思考,在面对道德困境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三、案例教学中思政元素的融入方式与实现途径

案例教学是目前提升工程伦理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为保证工程伦理教育的效果,案例选择需要与专业及行业特点相契合,呈现方式也要经过精心设计。为此,我们在工程伦理实际授课过程中,聚焦材料、化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能源、环境、实验室安全等领域进行案例选择,挖掘其中的思政元素,通过巧妙设计,呈现在教学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逐渐形成了“和谐材料·绿色化工”的特色课程思政教育理念。

(一)思政元素(安全与环保意识)与专业知识(材料、化学领域)的融合

当前,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一直是材料、化学领域关注的焦点。为培养学生的环境伦理意识,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了三个具体案例,分别为“限塑令”“拒绝洋垃圾”和“废旧电池回收”,三个案例聚焦能源与环境领域,从不同的视角阐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其中“限塑令”(包括“禁塑令”的出现)既有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的基本知识的内容,又有塑料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的深刻阐述,让学生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他们结合所学知识,广泛开展可降解塑料的创新探索;“拒绝洋垃圾”包含大量的材料、化学相关知识,更是反映出以牺牲环境换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对环境造成的伤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要解决的地步,告诫人们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废旧电池回收”既有电池材料的专业知识,更有废旧电池所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促进了新能源电池的飞速发展,但报废电池的回收体系仍然没有健全,需要材料、化学工程师投入极大的精力,在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意识到环境保护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应该时刻关心环保,并通过所学的专业知识,力所能及地去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安全伦理是材料、化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的另一个工程伦理意识。材料和化学两个专业所在的学科都是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材料、化工企业同样面临较大的安全生产压力。因此,结合本专业实验科学的特点,我们通过诸多安全警示案例来提升学生的实验室规范意识,加强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以及三废规范处理,引导学生从进入实验室开始,就自觉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有效地防范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案例教学的实现途径

为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在工程伦理教育中的作用,我们从教学目标,预习环节和课程呈现方式等三个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将与专业相关的环境伦理、安全伦理通过案例引入到课堂内容中,并在授课之前,通过在线问卷调查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工程伦理”的兴趣,在学习任务中增加相关案例资料的文本链接或视频链接;试图在授课过程中润物细无声地实现工程伦理塑造,促进学生思想认识不断深化,通过“案例介绍—分组讨论—逐一陈述—点评总结”四个环节实现。在案例介绍环节,由教师根据案例本身的资料或视频引入需要抛出的问题;在分组讨论和逐一陈述环节,采用角色扮演教学法,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又能利于学生理解角色。例如,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利益攸关的企业负责人、工程师、民众、政府管理部门等不同的社会角色,同时角色可以进行轮换,将自己置于不同的利益角度,更好地体会面对工程两难时的心路历程,在价值冲突中进行最为合理的伦理抉择。在点评总结环节,由教师根据每组的实际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并对案例所要求的工程伦理意识进行总结。对于思政元素的融入,可以针对不同的案例,在引入、讨论、陈述和总结等各个环节进行不同教学方式的设计。如有的思政元素适合在案例的介绍环节通过显性方式切入;有的则适合隐藏在讨论环节让学生自主发掘,或在陈述环节由教师适当引导;有的则在总结环节顺藤摸瓜、画龙点睛。对于两难困境的案例,在引入案例后宜采用分组辩论的形式进行展开并加深认知,对于存在多个利益攸关方的案例,在引入案例后宜采用角色扮演的形式强化身份信息,增强代入感。总之,教学环节的设计和权重要与思政元素的特点相适应。经过三年多的教学实践,教师团队在案例的选择、引入和讨论等教学环节中潜移默化地进行家国情怀、社会使命、职业道德、生态环境教育,逐渐形成了“和谐材料·绿色化工”的特色课程思政教育理念,以及“安全观”教育的专业特色(如图2所示)。

四、课程的评价方式

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工程伦理意识和责任感、掌握工程伦理的基本规范、提高工程伦理的决策能力。因此,不采用固定的试卷考核方式,重点强化过程评价、提高分组汇报和工程案例分析等环节的比重,主要由过程化考核(30%)、分组汇报(30%)、期末考核(40%)三种方式组成。过程化考核包括平时出勤情况、课堂参与度、网络平台学习情况、问卷调查等,重点激发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分组汇报采用教师确定分组方案、选题范围,制定评分标准,由学生分组确定主题,并搜集相关资料,准备汇报展示方案,汇报时除教师团队打分外,学生之间设置互评作业环节,通过设置统一的评分标准让其相互之间对各自的汇报情况进行评分。期末考核不采用试卷形式,而是由学生根据所学专业方向或兴趣范围,确定主题,提交案例分析报告,以此考察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综合实践能力。

五、总结与展望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3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部门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法规”,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 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或者根据职权,制定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的草案代拟稿;

(二)拟报送国务院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送审稿;

(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第三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送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适用本办法。

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程序,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总局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类立法项目,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立法项目:

(一)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总局年内必须报出或者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二)立法依据充分、立法思路清晰、所要解决的问题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急需、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行、总局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

(三)需要研究、论证和起草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三类立法项目。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法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确定,不做立法计划安排。

国务院领导指示需要开展环境立法研究的项目,总局应当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条 除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外,总局有关司(办、局)认为需要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填写立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立法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并可附具国内外有关立法参考资料。

第七条法规司对立项建议汇总研究,提出总局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稿,报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八条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立法计划是总局本年度立法工作依据。

第三章起草

第九条具体负责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工作的司(办、局),应当组织有关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承担立法起草工作。

法规司应当适时参加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

第十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应当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企业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完成环境保护法规初稿后,应当征求总局其他有关司(办、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局长专题会议重点就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根据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总局局函发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和措施等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法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外通报程序,公布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第十四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能或者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能关系紧密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说明中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五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

及其说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移送法规司审查。 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目前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项论证材料,征求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汇总表、对未采纳的主要不同意见的说明,有关立法调研报告和国内外包括法规条文在内的其他立法参考资料。

第四章审查

第十六条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或者准备有关论证材料的,法规司可以转送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补办有关程序或者补充有关论证材料。

第十七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从下列方面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

(二)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

(三)是否与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协调、衔接;

(四)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在审查过程中,法规司认为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法规司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

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十九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因涉及有关方面重大意见分歧需要协调等特殊情形的,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法规司负责提出法规送审签报,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会签后,连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和审查说明以及有关专项论证材料目录,提请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等情况的说明。

审查说明应当包括立法依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性等问题的说明。

第二十条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规定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有关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中提出一种或多种备选方案,提交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第五章送审、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应当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审议环境保护法规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做起草说明,并负责就具体管理现状、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专业性问题做说明或答辩。

法规司做审查说明,并负责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法律问题做说明和答辩。

第二十三条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报请总局局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并以总局文件形式报送国务院。

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以总局局函报送委托机关。

报送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应当附送有关专项论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公布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序号、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总局局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公布格式见附件2.

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有关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总局为主办机关的,使用总局的命令序号。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请记住我站域名,《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应当及时刊载。

第二十六条经《国务院公报》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中国环境报》上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也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备案与解释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规司依照《立法法》和《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办理具体的备案工作。

报送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部门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格式见附件3.

法规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权属于总局。由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部门规章,由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解释。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据前款规定享有解释权的机关解释:

(一)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的办理程序,适用《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解释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具体适用过程中的解释,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和《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部门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

第三十一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由法规司归口受理,并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分送有关司(办、局)征求意见。

第三十二条各有关司(办、局)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限提出意见,返回法规司。

法规司根据是否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协调、衔接的原则,负责汇总研究,拟定函复意见。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

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总局各有关司(办、局)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负责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总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 第三十四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交叉,或者对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的,法规司应当商有关司(办、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总局局长专题会议或者局务会议研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英文译本,按照规定程序对外公布。

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由总局负责起草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成英文译本。

环境保护法规英文译本由总局国际司提出英文译本初稿,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审核后,由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布或者报送有关国家机关审查。

环境保护法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局应当经常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发现与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出现不适应新出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修改、废止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程序,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编辑出版正式版本、外文版本的环境保护法规汇编,由法规司依照《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部门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法规”,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 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或者根据职权,制定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的草案代拟稿;

(二)拟报送国务院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送审稿;

(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第三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送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适用本办法。

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程序,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总局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类立法项目,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立法项目:

(一)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总局年内必须报出或者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二)立法依据充分、立法思路清晰、所要解决的问题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急需、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行、总局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

(三)需要研究、论证和起草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三类立法项目。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法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确定,不做立法计划安排。

国务院领导指示需要开展环境立法研究的项目,总局应当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条 除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外,总局有关司(办、局)认为需要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填写立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立法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并可附具国内外有关立法参考资料。

第七条法规司对立项建议汇总研究,提出总局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稿,报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八条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立法计划是总局本年度立法工作依据。

第三章起草

第九条具体负责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工作的司(办、局),应当组织有关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承担立法起草工作。

法规司应当适时参加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

第十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应当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企业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完成环境保护法规初稿后,应当征求总局其他有关司(办、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局长专题会议重点就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根据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总局局函发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和措施等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法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外通报程序,公布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第十四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能或者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能关系紧密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说明中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五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移送法规司审查。

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目前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项论证材料,征求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汇总表、对未采纳的主要不同意见的说明,有关立法调研报告和国内外包括法规条文在内的其他立法参考资料。

第四章审查

第十六条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或者准备有关论证材料的,法规司可以转送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补办有关程序或者补充有关论证材料。

第十七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从下列方面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

(二)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

(三)是否与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协调、衔接;

(四)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在审查过程中,法规司认为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法规司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

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十九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因涉及有关方面重大意见分歧需要协调等特殊情形的,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法规司负责提出法规送审签报,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会签后,连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和审查说明以及有关专项论证材料目录,提请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等情况的说明。

审查说明应当包括立法依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性等问题的说明。

第二十条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规定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有关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中提出一种或多种备选方案,提交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第五章送审、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应当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审议环境保护法规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做起草说明,并负责就具体管理现状、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专业性问题做说明或答辩。

法规司做审查说明,并负责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法律问题做说明和答辩。

第二十三条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报请总局局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并以总局文件形式报送国务院。

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以总局局函报送委托机关。

报送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应当附送有关专项论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公布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序号、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总局局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公布格式见附件2.

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有关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总局为主办机关的,使用总局的命令序号。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应当及时刊载。

第二十六条经《国务院公报》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中国环境报》上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也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备案与解释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规司依照《立法法》和《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办理具体的备案工作。

报送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部门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格式见附件3.

法规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权属于总局。由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部门规章,由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解释。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据前款规定享有解释权的机关解释:

(一)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的办理程序,适用《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解释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具体适用过程中的解释,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和《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部门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

第三十一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由法规司归口受理,并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分送有关司(办、局)征求意见。

第三十二条各有关司(办、局)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限提出意见,返回法规司。

法规司根据是否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协调、衔接的原则,负责汇总研究,拟定函复意见。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总局各有关司(办、局)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负责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总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

第三十四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交叉,或者对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的,法规司应当商有关司(办、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总局局长专题会议或者局务会议研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英文译本,按照规定程序对外公布。

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由总局负责起草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成英文译本。

环境保护法规英文译本由总局国际司提出英文译本初稿,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审核后,由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布或者报送有关国家机关审查。

环境保护法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局应当经常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发现与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出现不适应新出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修改、废止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程序,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编辑出版正式版本、外文版本的环境保护法规汇编,由法规司依照《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汇报材料范文第15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部门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法规”,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 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或者根据职权,制定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的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的草案代拟稿;

(二)拟报送国务院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送审稿;

(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第三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送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适用本办法。

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程序,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总局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类立法项目,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立法项目:

(一)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总局年内必须报出或者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二)立法依据充分、立法思路清晰、所要解决的问题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急需、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行、总局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

(三)需要研究、论证和起草的立法项目,列入第三类立法项目。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立法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确定,不做立法计划安排。

国务院领导指示需要开展环境立法研究的项目,总局应当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第六条 除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外,总局有关司(办、局)认为需要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填写立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立法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并可附具国内外有关立法参考资料。

第七条法规司对立项建议汇总研究,提出总局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稿,报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八条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立法计划是总局本年度立法工作依据。

第三章起草

第九条具体负责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工作的司(办、局),应当组织有关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承担立法起草工作。

法规司应当适时参加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

第十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应当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企业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完成环境保护法规初稿后,应当征求总局其他有关司(办、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局长专题会议重点就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草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根据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总局局函发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征求意见稿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和措施等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法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外通报程序,公布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第十四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能或者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能关系紧密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说明中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五条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及其

说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移送法规司审查。

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目前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项论证材料,征求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汇总表、对未采纳的主要不同意见的说明,有关立法调研报告和国内外包括法规条文在内的其他立法参考资料。

第四章审查

第十六条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或者准备有关论证材料的,法规司可以转送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补办有关程序或者补充有关论证材料。

第十七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主要从下列方面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

(二)设定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其他法规性文件关于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

(三)是否与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协调、衔接;

(四)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在审查过程中,法规司认为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法规司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

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十九条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因涉及有关方面重大意见分歧需要协调等特殊情形的,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法规司负责提出法规送审签报,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会签后,连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和审查说明以及有关专项论证材料目录,提请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处理等情况的说明。

审查说明应当包括立法依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性等问题的说明。

第二十条对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规定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有关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法规司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在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中提出一种或多种备选方案,提交局长专题会议审议。

第五章送审、决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应当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审议环境保护法规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做起草说明,并负责就具体管理现状、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专业性问题做说明或答辩。

法规司做审查说明,并负责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法规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法律问题做说明和答辩。

第二十三条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报请总局局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规司应当会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根据总局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并以总局文件形式报送国务院。

总局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机关委托起草的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以总局局函报送委托机关。

报送环境保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环境保护法律草案代拟稿,应当附送有关专项论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公布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序号、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总局局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公布格式见附件2.

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有关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总局为主办机关的,使用总局的命令序号。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应当及时刊载。

第二十六条经《国务院公报》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中国环境报》上刊载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文本也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备案与解释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规司依照《立法法》和《法规部门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办理具体的备案工作。

报送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部门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格式见附件3.

法规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权属于总局。由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的部门规章,由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解释。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据前款规定享有解释权的机关解释:

(一)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解释的办理程序,适用《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解释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具体适用过程中的解释,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和《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部门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办理

第三十一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发送总局征求意见的,由法规司归口受理,并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分送有关司(办、局)征求意见。

第三十二条各有关司(办、局)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限提出意见,返回法规司。

法规司根据是否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协调、衔接的原则,负责汇总研究,拟定函复意见。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总局各有关司(办、局)之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负责进行协调;经

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总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

第三十四条其他国家机关或者部门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管理体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与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交叉,或者对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的,法规司应当商有关司(办、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总局局长专题会议或者局务会议研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英文译本,按照规定程序对外公布。

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由总局负责起草的,应当在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翻译成英文译本。

环境保护法规英文译本由总局国际司提出英文译本初稿,经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审核后,由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布或者报送有关国家机关审查。

环境保护法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局应当经常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发现与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出现不适应新出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修改、废止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的程序,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编辑出版正式版本、外文版本的环境保护法规汇编,由法规司依照《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