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文秘资源网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一、 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二、 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三、 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四、 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五、 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六、 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一、 门店职责要求:1、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2-3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2、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3、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二、 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1、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2、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3、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三、 约束条件1、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2-3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2、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3、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1-2分;4、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5、每一季度对门店及区域分管人进行考评前三位者给予一定的加奖; 以上条款有待完善,定稿后报办公室并严格推行!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文秘资源网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一、 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二、 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三、 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四、 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五、 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六、 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一、 门店职责要求:1、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2-3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2、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3、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二、 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1、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2、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3、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三、 约束条件1、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2-3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2、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3、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1-2分;4、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5、每一季度对门店及区域分管人进行考评前三位者给予一定的加奖; 以上条款有待完善,定稿后报办公室并严格推行!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

一、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

二、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

三、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

五、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

六、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

一、门店职责要求:

⒈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

⒉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

⒊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

二、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

⒈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

⒉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

⒊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

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

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

三、约束条件

⒈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

⒉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

⒊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分;

⒋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国家、地方、行业有强制性加工标准并获得有效产品质量合格的食品。

(二)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市级以上安全食品(即“QS”标志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食品等称号或认证并以品牌经营的食品。

第二条上述标准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资质资料备案制度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经销下列标准食品的,必须按品种向市场开办者提供相关资料备案。

(一)经营QS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QS标志及证书编号等资料;经营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书、使用许可及授权证明等资料;经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经营有机食品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等资料;经营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二)凡经营尚未实施食品QS市场准入的标准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查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三)凡因小批量无法直接索取相关备案资料的,经营者须提供索取进货单位相关资质资料,然后由市场开办者按照查证认证情况给予备案。

第四条凡同时经营两种或以上标准准入食品的,按不同的食品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备案,经营新增标准准入食品的,按以上原则办理;如兼有经营其他准入食品(如自检准入)的,其食品按相关准入标准办理。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标准食品的包装或标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食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第六条市场开办者收到各类资料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备案工作:

(一)按户及食品种类以书面方式整理备案资料,查证相关食品资料的真伪。

(二)建立电脑备案网页。(见附件一《标准准入食品备案登记表》)。

第七条市场开办者应定期检查标准食品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的标准食品不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必须及时组织下架,停止销售并按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处理;发现有未经备案的标准食品上市的,所售食品必须下架,食品经营者应在限期内提供备案资料;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章检测检疫食品准入规范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的检测检疫食品是指:

(一)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家禽产品。

1.家禽孵化场和经营性批量生产的家禽饲养场已检疫的产品。

2.家禽屠宰厂(场)已检疫的产品。

3.市外调入已检疫的产品。

4.批量经营已经检疫的家禽产品。

本规范所称的家禽,是指人工饲养的鸡、鸭、鹅、鸽、鹌鹑、鹧鸪、鸵鸟、孔雀、珍珠鸡、雉鸡、火鸡等。

(二)按规定必须检测检疫的牲畜产品。

1.凭本批次有效的检疫证上市的活畜。

2.凭当日本市定点牲畜屠宰场对牲畜产品进行的屠宰后卫生检疫的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上市的各类型鲜肉。

3.在广州市兽医防疫检疫站指定的地点验证查物,被认可后可进入本市市场销售的市外屠宰的各类型鲜肉。

第九条上述检测检疫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经销上述食品的,应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在档位公示,并在销售前或当日交市场开办者进行查验登记。禁止经营无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的畜禽产品,严禁检疫不合格的禽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销售的畜禽产品100%经过检疫。

第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对每天的查验登记单据按行业和档号进行归档,并在单据上注明档号,查验登记单据保留时间按不同行业要求划分,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者应每天检查检测检疫食品的销售情况,发现有销售禽畜无相关票证或品种数量与票证不符的,应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章购销挂钩协议食品准入规范

第十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市场购销挂钩协议食品,是指市场开办者或食品经营者以合同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销售关系的食品,购销挂钩食品准入必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质量责任,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目前重点对粮食、蔬菜、肉、禽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食品推行购销挂钩制度,其中,熟食(含烧腊、熟食制品、糕点、豆制品等)行业必须推行购销挂钩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方式。

第十五条上述购销挂钩准入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资料备案制度、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和自检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实行购销挂钩形式经营食品的,应向协议方(生产、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熟食、烧腊行业必须提供生产场地的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购销合同(见附件二《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合同》文本式样)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同时经营购销挂钩食品和其他准入食品的,购销挂钩食品按上述要求办理,其他准入食品按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八条市场开办者收到各类资料后,按以下步骤做好备案工作。

(一)按户及食品类别以书面方式整理备案资料。

(二)建立电脑备案网页(见附件三《市场购销挂钩准入食品备案登记表》)。

第十九条市场开办者在每个星期内应不少于3次检查购销挂钩食品准入情况,发现销售与协议准入不符食品时(不属于购销挂钩食品除外),应及时组织下架并按退市处理,对实行购销挂钩的相关食品,市场开办者还应结合自检工作要求予以定期抽检。

第四章自检食品准入规范

第二十条本规范所称的自检食品是指进入市场销售经营但不能实施标准准入管理和检测检疫准入管理的食品,主要包括: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干鲜果等。

第二十一条对自检食品主要由市场开办者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卫生、质量标准或要求利用自购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凡设备无法检测的应定期会同工商、卫生、质监部门抽检;凡被消费者投诉的,由市场开办者抽取样品先行自检,若双方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及时转交辖区工商所抽样检测(可使用监测车或监测箱)。经工商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商品,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实行协议退出,实行下架处理,并由市场开办者监督经营者销毁,保证不重新进入市场。

第二十二条自检食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登记制度和自检制度。

第二十三条食品经营者经营自检食品的,应在进货时填写市场自检准入查验登记票据,记载进货日期、进货品种、进货数量、供货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四《市场抽查准入查验登记票据》式样),并提供给市场开办者进行查验登记。

第二十四条市场开办者收齐每天的查验登记单据,并按行业进行装订归档,查验登记单据保留时间按不同行业要求划分,在保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及时查到来源的原则下确定保存时间,但不得少于15天。

第二十五条市场开办者必须每天对自检准入、购销挂钩协议准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二十六条市场开办者抽查检测发现问题的,应通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视问题的性质分别作出下架退市、进一步送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第五章职责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对其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对提供的备案、查验登记资料负责;所售食品与备案、查验登记资料应当相符;因不按索票索证制度索取相关资质资料备案或查验登记的,因提供不详不实资料备案和查验登记或所售食品与提供备案查验登记资料不符的,销售腐烂变质或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打假条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场开办者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本规范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如因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市场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辖区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准入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检查食品经营者提供的各类食品备案资料、查验登记资料是否齐备,与所售食品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8-0081-02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市场营销在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流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客观完善的市场营销工作是商业发展的基础,做好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市场运行的科学化,进而促进各个企业的快速发展,成为了一个大家关心的话题。

一、市场营销的概念

市场营销(Marketing)又称为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简称“营销”,台湾常称作“行销”;是指个人或集体通过交易其创造的产品或价值,以获得所需之物,实现双赢或多赢的过程。它包含两种含义,一种是动词理解,指企业的具体活动或行为,这时称之为市场营销或市场经营;另一种是名词理解,指研究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或行为的学科,称之为市场营销学、营销学或市场学等。

二、市场营销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市场营销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出发点的市场营销观念认为,实现企业各项目标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并且比竞争者更有效地传送目标市场所期望的物品或服务,进而比竞争者更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

市场营销观念的出现,使企业经营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使市场营销学发生了一次革命。市场营销观念同推销观念相比具有重大的差别。

推销观念以卖主需要为出发点,考虑如何把产品变利益;而市场营销观念则考虑如何通过制造、传送产品以及与最终消费产品有关的所有事物,来满足顾客的需要。可见,市场营销观念的四个支柱是:市场中心,顾客导向,协调的市场营销和利润。推销观念的四个支柱是:生产、产品导向、推销、赢利。从本质上说,市场营销观念是一种以顾客需要和欲望为导向的哲学,是以消费者为基准的关闭按在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中的体现。

三、新形势下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对市场营销的认识不足

目前很多领导和员工并没有意识到市场营销的本质,甚至想当然的认为市场营销就是销售,按照常规就可以了。部分工作人员只想在市场中多争取项目,却不去研究市场需求和销售方式,以致出现纠纷却缺乏协商和调解的平局,出现依据不足。同时对市场营销的管理策略的认识不足。其实市场营销也是需要良好的策略的。计划制定于市场营销的前期,计划的制定通常会受到高度关注,然而确定计划后,市场营销往往就不被关注了。

(二)管理的阶段性致使统一性不够

目前的市场营销仍然普遍沿用着阶段性的管理办法,仍达不到塑造市场营销综合管理的观念。

市场营销的整体化,可以大大加强市场营销的效率。但各环节的员工习惯于彼此独立规则,生产部门、营销部门、财物部门没有共同的市场营销目标。

(三)工作流程不够完善

因为市场情况的多样性、临时性等特点,有的企业当前往往有着各种销售方式并存的现象。业务的分割必然会造成内容的重叠设置,往往出现重复劳动、重复花费、重复计算的现象。因此,无论是市场营销还是其它业务的需求发生变化,市场营销和其它业务系统必须同时对接,如果无法优化组合,势必会导致业务功能的重叠、合同安全性降低。

(四)骨干人员的相关技能不够

从目前市场营销人员的操作水平来看,其相关技能有的仍因袭了陈旧的东西,跟不上新时期的需要。较常见的表现有:管理思想的更新、创新不多,理论基础比较薄弱,所学的知识落后于时代,如现行的营销策略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难以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物法预算编制。工作中,部分人员利用漏洞违法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销售是企业运营的最后一步,如果专业人员不能充分掌握相关知识,熟练操作规程,那更难做保障工作效率。

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市场营销效率的策略

加强市场营销工作,保障企业经济目标顺利实现,要有着单位领导的重视和关注,然而也不能脱离市场营销人员的实际操作,市场营销人员和各科室的紧密合作。笔者通过实践了解,认为市场营销工作要从下面几点着手。

(一)制度方面

1.制定营销计划阶段。制定营销计划,保证计划切实落实,是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经营目标,有效地把握市场的关键,销售计划的制定一般经过调查—制定计划—实施—根据市场调节的过程。另外,增强合同意识,由于我国多年实施计划经济,目前企业管理中市场营销业务,如索赔等尚受到到企业应有的重视。而事实上合同和市场营销是一个有机整体,对整个企业的经营都有巨大的影响。

2.塑造和和健全内部管理模式。要加强市场营销人员内部的控制力度,这是市场营销工作安全、高效的前提。对货币资金的收支流通和单据的签署,要互相牵制、分级授权签署、昂贵仪器的购买或报废的控制,要尽可能的实施集体决策的方式,按照不相容部门与人员彼此分离,对重要部门的人员定期调整。

3.打造合理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根据与业绩挂钩的客观要求,企业管理部门要制定与完善相关制度,为营销工作提供准绳。企业也要按照营销人员的工作情况来进行奖惩。奖惩制度首先要以公益性为准,其次再参考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

(二)专业技术方面

1.进行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因为市场营销人员平时的工作较为繁忙,完全脱产来学习的时间非常少,各单位可以实施上午工作,下午学习的形式,为市场营销人员开展多种多样的专业培训班与技术交流活动,或举办IT业务、金融知识、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学习课,从而让市场营销人员可以对工作情况与重要性有着充分的掌握,能够学习到优秀的市场营销方式与新技术。

2.根据市场营销的效果不断改进。做好市场营销工作,注意按市场效果的来操作。市场营销方式要在实践中检验运行效果,观察分析期间出现的问题。就目前的市场营销的实施情况来看,要不断完善市场营销工作模式,扭转市场营销的局面,促进市场营销工作一体化。

3.完善争端处理办法。争端处理办法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完善争端处理办法,第一要以合同规定为准,全面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弄清造成争端的因素;第二要让争端的两者对争端处理办法达成一致,能够按照两方认可的处理办法来解决。

(三)人员管理方面

1.提高市场营销人员责任感。在市场营销工作中,提高市场营销人员的责任感具有重要作用。平时的工作中,要培养相关人员学习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工程管理知识、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有关的规定等。对于工程的施工,许多单位制定了很多条例,但是许多都没有起到作用。只有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市场营销制度,才能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现实的解决依据,为市场营销的工作提供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质量。

2.加强各部门人员的的协调。沟通协调能力是良好运行的关键,为此,要在市场营销工作中要有信息交流与共享的部分。因为工作方式的改变,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也渐渐多样化、复杂化。面对各部门之间的差异时,市场营销人员要能够利用不同的方式来交流协调。市场营销人员必须擅长和不同的利益主体开展业务,充分实施协调制定与管理,取得共同的收益的同时,能够不断的熟悉和完善工作方式,达到共同实现提高市场营销效率的局面。

3.加强市场营销人员的能力素质,充实监督部门的专业人员,及时进行职业操守规范与专业技能培训。当前我国许多的监督人员源自基层部门,结构组成简单僵化、监督手段落后,根本无法跟上新时期的市场发展的脚步,为此要完善监督人员队伍。

(四)监督控制方面

1.加强财务系统和相关软件的安全检查工作。最初使用营销业务系统时,IT业尚不发达,系统功能也很简单,往往是单机操作,网络的病毒、系统故障给工作的威胁还比较小。但随着无纸化办公的普及,新的系统基本是联网操作,这就要求一个企业的局域网必须安全稳定,如果出现网络突然中断的情况,则容易造成数据丢系、运行紊乱。另外,要按时清扫网络病毒。在购买市场营销系统软件时,不能因便宜而购买盗版软件,购买时要验看开发厂商是否是根据国家规定来设计制作系统软件的。

2.确保严格落实制度,保证制度的权威与严肃贯彻。首先,管理者先要能够给制度落实做表率,禁止以进行业务与联系业务为理由要求与允许员工在处理业务时不正当操作,只有管理者能够牢记制度第一位的原则,以身作则的做到依规、按章处理业务,不徇私情,才能真正的带领全体员工抵御市场风险;其次是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人在处理业务时都要用处于制度的约束之下,要把全部的会计业务操作都能够在制度监管中,用规章制度去指导、保障各工作流程的进行。

3.提高对市场营销内控风险点的控制程度,提高制度落实的稳定性。一是建立对风险实施预先防范、期中控制、全程监督的动态控制制度,首先是工作人员根据企业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销售凭证要层层把关、逐一办理、追忆复核,控制各项业务的预先审核关。其次加强市场营销主管人员的期中监督关,达到风险期中监控。再次严把市场营销主管人员与财务监管员的再监督关,适时的对所有市场营销工作实施整体检查辅导与非现场审核,做到预先防范,在根本上提高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效率;二是将风险管理为重点,利用电脑监控系统对业务风险的判断、检测与控制,将风险点的监控归在市场营销主管与监管员的日常工作里,在整体判断各流程的风险度的前提下,对高风险与隐患较多的工作、地点、环节、人员实施充分的关注,建立风险控制管理模式;三是建立风险考察预警制度,把风险导致的损失压缩在能接受的程度中。

五、结语

在当前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应该准确把握市场是怎样的、自己的市场营销团队是怎样的,真正能可以从消费者的需要出发设计产品。由于市场营销的动态性,在制定销售策略时也要根据市场情况不断调节。与此同时,企业的市场营销要跟上新时代的要求,有步骤的实施网络营销,通过网络营销增强企业的总体市场营销额。总而言之,企业只有完善市场营销的策略,才能在今后的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梁伦腾.谈企业的市场营销组合[J].涟钢科技与管理, 2001(5).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及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果业建设提供安全高效的生产资料,推进苹果产业化进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今年全县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容范围

整顿的范围主要包括县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化肥、农药、包装、果袋、自育或外调果树苗木、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整顿的重点是:严查高毒高残留农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市场价格、虚假欺诈广告和非法经营等行为;加大对各农资经营户库房的排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流动设点销售的监管,保障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良好。

二、时间步骤

1.3-4月份集中做好果树苗木、化肥、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小型农机具及配件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2.5-6月做好果袋和农药市场的管理和整顿等工作。

3.7-9月做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4.9-2013年3月份做好苹果包装、化肥、小型农机具及配件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三、职责划分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本乡镇农资经营门点的排查摸底、宣传培训,并公布投诉电话。

2.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办配合,搞好全县农药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3.植保站负责,农业执法大队、生产办配合,搞好全县自育和外调苗木及苹果检疫工作。

4.工商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执法大队、市场办配合,搞好化肥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5.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工商局配合,搞好果袋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6.种子管理站负责,工商局、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配合,搞好全县各类种子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7.农机中心负责,农业执法大队、工商局配合,搞好全县小型农用机械及配件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8.畜牧局负责,工商局、农业执法大队配合,搞好全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工作。

9.工商局负责,质监局、营销办配合,搞好包装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10.物价局负责做好农资产品的价格管理,防止哄抬物价坑农害农;公安局、法院重点做好移送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整顿办法

1.果树苗木市场整顿。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不论本地自育和外地调入的苗木在我县销售前,必须经植保站检疫,获得准销证后方可在县境内销售。苗木销售实行划行归市定点经营,不得乱设摊点随意销售。植保站、生产办要按照我县新建园对苗木的要求制定县新建园果树苗木标准体系,并利用新闻媒体、传单、培训会等各种形式向果农和经销者进行宣传;农业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市场检查整顿,对不够尺寸、根系不合格的苗木要强制返圃,对脱水或带有病毒疫情的苗木要扣押并销毁,对淘汰的劣质品种苗木要制止在我县境内销售,以保证今年新建园果树苗木符合标准。

2.化肥市场整顿。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监管为重点。一是工商局要严格审查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坚决给予取缔,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从包装标识规范程序上初步判断真假,对重点怀疑产品送有关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对抽检结果及时公告,指导果农正确选购;二是质监局要对各经营户的进货渠道和产品出厂附带的有关标识文件要进行严格审查;三是要重点排查乡村农资网点和流动非法销售摊店,检查整顿和日常监管要到村入户;四是要严厉打击虚假欺诈广告,制止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哄抬物价。

3.农药市场整顿。工商局和农业执法大队要严格审查经营资格,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一是严厉打击查处农业部199号公告禁限用农药、332号公告规定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三氯杀螨醇以及今年全省农药质量抽查通报的问题产品和经营户;二是加强对各经营户培训教育,使其经销无公害农药,教育引导果农自觉抵制各类禁限用农药,做到安全用药,科学用药;三是加强对各经营户库房的强制检查;四是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农药要强制抽样送有关权威部门检验,抽样结果要及时利用电视、传单等形式公告,在质检报告未出具以前,对所抽产品进行查封禁止销售。五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扩大使用范围、以肥代药和过期失效的农药。六是农业执法大队负责,苹果局、市场办配合,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工作实际,从各果站抽选2—3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并给颁发执法证,以加强对各村组和流动滩点的日常监管。

4.果袋市场的整顿。实行备案登记和市场准入制。质监局要加强对我县境内生产、销售的果袋登记备案管理,送样抽检。在登记备案和抽样送检中要严格按相关规定收费,严禁多收或乱收费。对登记备案和抽样送检结果要及时分期在电视、销售市场和乡镇街道张榜公布。对合格产品核发准销证,对不备案登记和抽检不合格的坚决禁止在我县境内销售。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果袋市场整顿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职尽责,做好今年果袋市场的整顿工作。对因果袋质量问题,给果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5.小型农用机械及配件市场的整顿。一是要全力做好小型农用机械销售市场的整顿检查,从源头上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县市场;二是要加大农机配件门店的检查整顿,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要坚决取缔,对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门店(企业)要严厉打击。

6.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的检查整顿。工商局要对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并对各经营户建立详细的信息资料档案和进销货台帐。畜牧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的饲料经营户进行排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及过期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同时要加强对流动销售摊点的监管。

7.种子市场整顿。农业执法大队要对我县境内自育和外调种子进行登记备案,核发准销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种子产品。种子站要加强对我县市场销售使用的自育和外调种子的检验检疫,指定专门经销户销售。工商局要严格经营户经营资格审查,加大对流动销售摊点的打击力度。

8.包装市场整顿工作。以提高包装档次,维护“苹果”品牌为重点,严格执行《苹果预包装标准》。质监局要从包装物的规格、质量标准要求、标识以及计量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工商局要制定出相应的市场准入标准,包装市场各经营主体要积极配合各职能单位搞好市场经营规范管理。在全县市场销售使用的纸箱必须要有“苹果”或产地标识字样,禁止有外地标识或不明确标识的纸箱在我县市场销售。各经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设计的包装,须经工商局和营销办审查后方可使用。对在国家工商总局申批的“苹果”证明商标,必须先向营销办提出申请,经授权后方可使用。各纸箱经营户要在纸箱销售时附带质量信誉卡。全县的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销大户在商品果销售时,要统一使用质量信誉卡,认真填写苹果品种、规格、产地、果农姓名、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县工商局要会同质监局对我县销售的果箱重点进行抽查,严厉打击内夹水泥的果箱。质监局要经常深入乡村,检查客商收购苹果使用的计量器具,严厉打击“缺斤少两”现象,维护我县果农的正当权益。质监局要会同工商局、凤栖镇和高速路服务区研究制定《服务区苹果销售市场的管理办法》,使各经营户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热情报务。严厉打击搭皮苫面、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全力维护苹果声誉,打造果乡良好形象。同时要做好果网产销企业的监管。

9.物价部门要集中人力,采取得力措施立即对全县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和进销货价格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随时掌握农资市场价格行情,制定相应的指导价格,打击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局要快速查处各类涉农治安刑事案件,维护好经销生产企业、经营户和果农的权益。

10.电视台要设置农资市场整顿专题栏目,并在联合执法集中整顿时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营造农资市场整顿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涉农广告的监管,严格农资产品广告的行政审查。化肥、农药、果袋、兽药、饲料等农资广告宣传、培训时要经县工商、质监、农业执法大队、市场办等部门审批后方可。重点查处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违法广告。

11.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工商局、质监局、农业执法大队、物价局等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快捷处理举报案件。培养建立各自的举报网点,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有效监督。

五、具体要求

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和农业产业能否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的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执法部门要落实主管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搞好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将查处案件情况每周星期五以书面形式报农业执法大队。工商、质监、农业执法、物价等执法主体单位,要根据现阶段市场进销货的复杂形式安排一定的工作人员,深入市场明查暗访、昼夜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出击,快速处理。农业执法大队要做好全县农业法律法规案件的行政调查和处理工作。质监局要做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重点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局、法院、苹果局、生产办等相关单位也要落实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此项工作,保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范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执法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政策操作的随意性。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因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给群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部门、单位,由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切实提高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销售经营者是指我市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第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制定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第六条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负责开展本辖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风险分级

第七条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从食品(食用农产品)类别、经营规模(面积)、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品种数量、供货商数量、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主体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 市市场监管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并结合本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市《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静态风险表》,见附件1)和《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动态风险表》,见附件2)。

第十条 区局应当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第十一条 区局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调整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第三章 程序要求

第十二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根据《静态风险表》所列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第十三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取本年度日常监督全项目检查结果的平均值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初次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组织人员进入销售经营场所按照《动态风险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

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

第十四条 评定新设立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区局应当在其设立一个月内完成初次风险等级评定。

第十五条 取得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取得示范快检室称号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取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5分。

取得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3分。

第十六条 区局应当根据当年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义务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八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二)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九条 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3),并根据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风险等级。

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销售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销售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

第二十二条 区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种,并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

第二十三条 区局监管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二十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销售经营规范化水平,加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切实提高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销售经营者是指我市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第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制定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第六条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负责开展本辖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风险分级

第七条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从食品(食用农产品)类别、经营规模(面积)、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品种数量、供货商数量、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主体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 市市场监管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并结合本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市《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静态风险表》,见附件1)和《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动态风险表》,见附件2)。

第十条 区局应当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第十一条 区局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调整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第三章 程序要求

第十二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根据《静态风险表》所列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第十三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取本年度日常监督全项目检查结果的平均值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初次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组织人员进入销售经营场所按照《动态风险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

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

第十四条 评定新设立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区局应当在其设立一个月内完成初次风险等级评定。

第十五条 取得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取得示范快检室称号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取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5分。

取得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3分。

第十六条 区局应当根据当年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义务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八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二)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九条 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3),并根据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风险等级。

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销售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销售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

第二十二条 区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种,并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

第二十三条 区局监管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

第二十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销售经营规范化水平,加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是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0篇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版权所有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版权所有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1篇

S企业营销系统诊视

一、企业背景

1.企业性质:国有企业,正在转制之中。

2.产品种类:调味品。

3.销售规模:年销售额1亿元,在全国市场拥有9个区域办事处。

二、营销组织架构

1.营销组织架构示意图

总经理

企划部销售公司

广告人员调研人员区域办事处储运部

2.营销各部门职能

(1)企划部:执行公司下达的营销计划;具体的市场推广和广告传播活动;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对空白市场进行开发。其中广告职能主要承担公司整体宣传和区域市场局部宣传,审批办事处广告宣传要求并直接执行或授权执行。调研职能主要承担对区域市场推广成效的调查,一方面了解市场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对办事处工作做出评估,并向总部提供相关报告。

(2)销售公司: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开发经销商并进行管理;货物运输;货款回收;管理销售人员,处理销售问题,解决销售纠纷等。

三、营销组织运作模式

1.营销操作系统的运作模式

该企业的营销操作系统由企划部和销售公司构成。

(1)企划部的运作模式:①以市场推广活动为核心工作内容,主要是广告和促销。②承担了新市场开发的职能,即在空白市场帮办事处开发新客户,然后再交给办事处管理。③为决策层提供营销策略规划的依据和初步方案,主要是广告和促销活动的计划,并承担营销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

(2)销售公司的运作模式:①采取销售责任承包的模式,销售人员在一定费用的支持下负责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并由此获得基本工资和提成。提成分为两个层次:一为基本目标,二为优秀目标,实行不同的提成标准。②承担区域市场的部分常规推广活动,主要是针对经销商的炒作。③销售人员的实际工作重点是管理现有经销商,而不是开发新客户。④销售人员只对整体销售额负责,而不对某项产品的销售额负责。⑤公司以销量作为销售人员的惟一考核标准。

2.营销应用系统的运作模式

(1)市场调研:由企划部负责,依靠企划部人员自身的力量对一城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时间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确定,偏重于定性考察。

(2)广告传播:由企划部负责,主要是进行媒体广告的投放计划。

(3)促销活动:企划部负责整体的促销活动,办事处负责区域性的常规促销活动。

(4)客户开发:由办事处和企划部负责,但实际上是企划部在运作。

(5)渠道管理:由办事处负责对经销商进行管理。

(6)人员管理:由销售公司负责销售队伍的管理。

(7)物流管理:由销售公司下属储运部负责产品仓储和配送。

四、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1.经销商对本产品的关注不够,如何有效开发及管理客户?经销商经营产品较多,只重视名牌产品和差价大的产品,中档品牌受冷落,对本产品的重视程度受到影响,且不愿下功夫推广新产品。

2.销售人员不注重开发新客户,如何调动销售队伍的积极性?销售人员只愿意通过现有客户来完成销售目标,缺乏开发新客户的热情,只好由企划部协助开发。

3.销售人员业绩增长幅度不大,如何实施有效的绩效考核?市场区域的开发缺乏广度和深度,销售人员积极性不高。

4.如何提高营销推广活动的效果?销售人员在推广方面缺乏专业性,而企划人员无法应付大量的市场需求。

5.销售人员对新产品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如何提高新产品推广的成功率?销售人员只关心能带来最大销量的产品,并将资源倾向于销量大的老产品。

五、营销管理系统的诊断

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销售人员缺乏对经销商的系统管理,手段落后;缺乏完善的销售绩效考核体系,销售人员压力不够;企划部和销售部的职能分工不清,办事处客户开发依赖企划部;企划部对销售一线的专业支持不够;缺乏合理的营销政策,市场行为基于短线思维。之所以存在这些原因,根源在于企业营销管理系统的缺陷。

1.营销管理操作系统的欠缺

(1)表面上看该公司营销组织架构兼顾了市场和销售两种专业职能,但实际上这两种专业职能内容的划分不合理并且模糊不清。网络的深化完善和市场维护应该是销售办事处的核心职责,但企划部却承担了直接开发客户的工作,其本意是协助销售部门,实际上却造成办事处产生依赖性,而企划部本身由于人民有限也不可能将工作做到位,同时由于占用了过多的人力和时间,企划部无法提升市场推广方面的专业水准,无法有效推动销售进一步提升。

(2)企划部作为一个策略规划和执行部门,主要应为决策层提供专业的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并指导和协助销售部门执行公司政策。但实际工作中,执行政策却成了企划部的主要职能,造成公司高层决策时缺乏专业部门支持,仍然是凭经验决策,无法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的整体营销运作能力。

(3)企划部在自身建设上也不完善。一个完整的策略规划包括产品研发、产品线规划、价格体系、渠道建设、促销整合、营销过程控制、费用预算及控制等环节,而该公司企划部只做了促销和部分渠道方面的工作,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2.营销管理应用系统的欠缺

(1)缺乏成熟的分销网络建设模式。表现在办事处的力量很薄弱。这种结构必须依靠经销商的力量才能运行,而完全依靠经销商的模式在当前已发生根本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是没有生命力的。

(2)缺乏系统的分销网络管理模式。办事处不知道如何对渠道进行管理,仍是采取落后的传统模式。销售人员只重视同经销商搞好个人关系,以拉回款为核心,缺乏完善网络和引导经销商的意识,渠道管理非常粗放。在这种缺乏公司系统支持的个人行为中,市场只会逐渐萎缩。

(3)缺乏系统的市场推广模式。销售人员对如何提高经销商的经营能力、如何推动经销商开展市场推广束手无策,而公司也不能提供这方面的模式,一切凭经验行事。

(4)缺乏有效的销售业务管理模式。营销政策、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以销量为考核目标、以提成为销售奖励,势必使销售人员短线思维,在行为上不重视对市场进行系统的推广,同时公司也无法有效掌控销售人员行为、掌握市场真正信息,无法提升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绩。这反映出公司高层的思路是短期的,只考虑了销量的完成,而没有考虑能否获得持续性的增长。

六、营销管理系统重组的突破口

1.重建营销管理模式

(1)调整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职能范围:将新客户开发的职能重新划分给销售公司,使办事处真正承担起市场开发和管理的核心职能。

(2)明确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职责:建立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工作运行模式,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工作内容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作出要求。

(3)改变责任承包的销售模式: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费用管理和销售业务管理体系,引导销售人员的行为向建立稳固的市场基础发展。

(4)建立综合的销售业绩考核制度:不单纯以销量为考核指标,增加分销网络管理和市场维护的软性指标,重点在于市场体系的巩固。

(5)丰富企划部的工作职责:不仅着重于战术型的广告和促销活动,更要强化企划部在策略规划方面的专业职能,使企划部承担起市场研究、产品研发、价格管理、品牌管理、费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职能,真正为公司高层提供专业的决策依据,不让企划部成为一种形式。

(6)增强企划部的专业人员:提高企划部的专业运作能力,尤其是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广告促销管理、战略管理等关键专业人员,从而为销售一线和决策层提供足够的专业支持。

(7)增加专门的产品管理人员:对每类产品和新产品给予足够的关注,确保产品的毛利水平,维护产品的良性发展,并提高新产品上市的成功率,建立起完整的产品推广体系。

2.整合营销操作系统和营销应用系统

(1)明确各系统自身的专业职责:企划部要承担整个营销策略规划和营销推广计划实施的职责,而销售公司要承担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客户管理、资金回笼、销售队伍管理等职责,使整个营销系统的工作能形成一个整体。

(2)构建各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关键业务流程:内部业务流程包括计划流程、报告流程、信息流程、执行流程等,而系统之间的流程包括产销流程、供销流程、产品研发流程、配送流程等,要通过建立这些流程来保障营销体系的高效运作。

(3)对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对接并确立沟通制度:在保证同样效率的前提下,尽量缩短业务流程,并且在营销大环境中处理不同业务流程间的关系,确定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和责权认定,通过良好的沟通来保证整个营销系统运作效率的最优化。

(4)在业务流程各环节之间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包括责任确认书、时间保证、责任人、仲裁处理和责任处罚等,避免无谓的组织内耗。

七、营销管理系统的重组方案

1.营销操作系统的重组方案

导入由上海至汇营销咨询公司开发的市场平台和销售平台营销管理系统,对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运作模式、组织形式、职能范围、部门设置以及运作流程等进行重新规划,以满足市场发展对企业经营的要求,保证各种专业职能良好运作。

(1)企划部的规划包括:地位和组织构成、职能范围、工作内容、流程管理和互动管理、绩效评估等内容。

(2)销售公司的规划包括:分销网络体系、分销管理体系、销售推广体系、销售组织体系、销售人员体系和销售后勤体系,建立以综合管理为核心的销售运作模式。

2.营销应用系统的重组方案

(1)建立综合的销售绩效考核制度:包括销售软硬指标评估、销售心态评估、竞争形势对比评估等内容,全面评价销售人员的绩效和发展潜力。

(2)建立完善的分销管理制度:重点强化销售人员对经销商的系统管理,包括区域管理、目标管理、网络管理、终端管理、价格管理、费用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内容,提升经销商的经营水准。

(3)建立专业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改变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要求,提高销售人员开展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强化市场拓展的系统性,建立牢固的市场基础,建立顾问型、市场型的销售队伍。

(4)建立品类管理模式:细化对产品的管理,提高每类产品的盈利水平,维护每个品类和品牌的良性发展,并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启示

企业在创立、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规模较小,基本采取以销售为中心的营销组织形式,目的是为了快速应对市场的变化;进入成长阶段后,随着规模和销售额的增长,单纯依靠销售人员的力量已不能适应发展要求,而要依靠整体的营销管理赢得竞争优势,因此要采用以营销为中心的组织形式;发展到成熟阶段,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产品种类迅速扩张,原有体系无法照顾好每类产品或业务的发展,因此要把不同的产品划分出来由专业部门管理,形成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组织形式。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普遍会存在以下问题:(1)组织结构精简但专业职能缺乏,以销售人员管理为重点,销售计划、物流和事务性等职能很欠缺。(2)组织结构规范但效率低下,部门设置较完善、分工较专业,但部门内和不同部门间需协调的事务大量增加,造成对市场的反应速度降低。(3)企业上级与下级职能不对称,上下级在执行营销计划时无法有效地配合。(4)市场部与销售部专业性分工不明确。(5)组织结构不能随企业发展及时调整,造成管理上的瓶颈。(6)人员素质无法适应组织变革的要求,管理工作无法按新组织架构顺畅运转。

结合上述案例的诊断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落后的组织形式是阻碍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因素是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许多企业往往忽略了这方面的建设。所以,企业的组织形式要因时调整,无论是市场部门还是销售部门,其职能范围和工作要求都要适应市场的需要。

2.完善的营销管理操作系统是企业各项工作高效运作的前提

营销管理操作系统也即营销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企业内部的经营环境,而各项职能部门高效运作的保障就在于这个环境是否良好,有没有创造一种完善的经营制度、高效的业务流程和顺畅的沟通体制。

3.营销管理操作系统与应用系统是互相促进和互相制约的

营销管理的操作系统是应用系统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而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等应用系统则是操作系统的实际应用,操作系统的建立是为了应用系统的良好运作,应用系统的运作效果则反映了操作系统是否完善。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2篇

S企业营销系统诊视

    一、企业背景

    1.企业性质:国有企业,正在转制之中。

    2.产品种类:调味品。

    3.销售规模:年销售额1亿元,在全国市场拥有9个区域办事处。

    二、营销组织架构

    1.营销组织架构示意图

                    总经理

        企划部                  销售公司

    广告人员  调研人员    区域办事处     储运部

    

    2.营销各部门职能

    (1)企划部:执行公司下达的营销计划;具体的市场推广和广告传播活动;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对空白市场进行开发。其中广告职能主要承担公司整体宣传和区域市场局部宣传,审批办事处广告宣传要求并直接执行或授权执行。调研职能主要承担对区域市场推广成效的调查,一方面了解市场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对办事处工作做出评估,并向总部提供相关报告。

    (2)销售公司: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开发经销商并进行管理;货物运输;货款回收;管理销售人员,处理销售问题,解决销售纠纷等。

    三、营销组织运作模式

    1.营销操作系统的运作模式

    该企业的营销操作系统由企划部和销售公司构成。

    (1)企划部的运作模式:①以市场推广活动为核心工作内容,主要是广告和促销。②承担了新市场开发的职能,即在空白市场帮办事处开发新客户,然后再交给办事处管理。③为决策层提供营销策略规划的依据和初步方案,主要是广告和促销活动的计划,并承担营销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

    (2)销售公司的运作模式:①采取销售责任承包的模式,销售人员在一定费用的支持下负责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并由此获得基本工资和提成。提成分为两个层次:一为基本目标,二为优秀目标,实行不同的提成标准。②承担区域市场的部分常规推广活动,主要是针对经销商的炒作。③销售人员的实际工作重点是管理现有经销商,而不是开发新客户。④销售人员只对整体销售额负责,而不对某项产品的销售额负责。⑤公司以销量作为销售人员的惟一考核标准。

    2.营销应用系统的运作模式

    (1)市场调研:由企划部负责,依靠企划部人员自身的力量对一城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时间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确定,偏重于定性考察。

    (2)广告传播:由企划部负责,主要是进行媒体广告的投放计划。

    (3)促销活动:企划部负责整体的促销活动,办事处负责区域性的常规促销活动。

    (4)客户开发:由办事处和企划部负责,但实际上是企划部在运作。

    (5)渠道管理:由办事处负责对经销商进行管理。

    (6)人员管理:由销售公司负责销售队伍的管理。

    (7)物流管理:由销售公司下属储运部负责产品仓储和配送。

    四、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1.经销商对本产品的关注不够,如何有效开发及管理客户?经销商经营产品较多,只重视名牌产品和差价大的产品,中档品牌受冷落,对本产品的重视程度受到影响,且不愿下功夫推广新产品。

    2.销售人员不注重开发新客户,如何调动销售队伍的积极性?销售人员只愿意通过现有客户来完成销售目标,缺乏开发新客户的热情,只好由企划部协助开发。

    3.销售人员业绩增长幅度不大,如何实施有效的绩效考核?市场区域的开发缺乏广度和深度,销售人员积极性不高。

    4.如何提高营销推广活动的效果?销售人员在推广方面缺乏专业性,而企划人员无法应付大量的市场需求。

    5.销售人员对新产品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如何提高新产品推广的成功率?销售人员只关心能带来最大销量的产品,并将资源倾向于销量大的老产品。

    五、营销管理系统的诊断

    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销售人员缺乏对经销商的系统管理,手段落后;缺乏完善的销售绩效考核体系,销售人员压力不够;企划部和销售部的职能分工不清,办事处客户开发依赖企划部;企划部对销售一线的专业支持不够;缺乏合理的营销政策,市场行为基于短线思维。之所以存在这些原因,根源在于企业营销管理系统的缺陷。

    1.营销管理操作系统的欠缺

    (1)表面上看该公司营销组织架构兼顾了市场和销售两种专业职能,但实际上这两种专业职能内容的划分不合理并且模糊不清。网络的深化完善和市场维护应该是销售办事处的核心职责,但企划部却承担了直接开发客户的工作,其本意是协助销售部门,实际上却造成办事处产生依赖性,而企划部本身由于人民有限也不可能将工作做到位,同时由于占用了过多的人力和时间,企划部无法提升市场推广方面的专业水准,无法有效推动销售进一步提升。

    (2)企划部作为一个策略规划和执行部门,主要应为决策层提供专业的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并指导和协助销售部门执行公司政策。但实际工作中,执行政策却成了企划部的主要职能,造成公司高层决策时缺乏专业部门支持,仍然是凭经验决策,无法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的整体营销运作能力。

    (3)企划部在自身建设上也不完善。一个完整的策略规划包括产品研发、产品线规划、价格体系、渠道建设、促销整合、营销过程控制、费用预算及控制等环节,而该公司企划部只做了促销和部分渠道方面的工作,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2.营销管理应用系统的欠缺

    (1)缺乏成熟的分销网络建设模式。表现在办事处的力量很薄弱。这种结构必须依靠经销商的力量才能运行,而完全依靠经销商的模式在当前已发生根本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是没有生命力的。

    (2)缺乏系统的分销网络管理模式。办事处不知道如何对渠道进行管理,仍是采取落后的传统模式。销售人员只重视同经销商搞好个人关系,以拉回款为核心,缺乏完善网络和引导经销商的意识,渠道管理非常粗放。在这种缺乏公司系统支持的个人行为中,市场只会逐渐萎缩。

    (3)缺乏系统的市场推广模式。销售人员对如何提高经销商的经营能力、如何推动经销商开展市场推广束手无策,而公司也不能提供这方面的模式,一切凭经验行事。

    (4)缺乏有效的销售业务管理模式。营销政策、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以销量为考核目标、以提成为销售奖励,势必使销售人员短线思维,在行为上不重视对市场进行系统的推广,同时公司也无法有效掌控销售人员行为、掌握市场真正信息,无法提升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绩。这反映出公司高层的思路是短期的,只考虑了销量的完成,而没有考虑能否获得持续性的增长。

    六、营销管理系统重组的突破口

    1.重建营销管理模式

    (1)调整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职能范围:将新客户开发的职能重新划分给销售公司,使办事处真正承担起市场开发和管理的核心职能。

    (2)明确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职责:建立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工作运行模式,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工作内容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作出要求。

    (3)改变责任承包的销售模式: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费用管理和销售业务管理体系,引导销售人员的行为向建立稳固的市场基础发展。

    (4)建立综合的销售业绩考核制度:不单纯以销量为考核指标,增加分销网络管理和市场维护的软性指标,重点在于市场体系的巩固。

    (5)丰富企划部的工作职责:不仅着重于战术型的广告和促销活动,更要强化企划部在策略规划方面的专业职能,使企划部承担起市场研究、产品研发、价格管理、品牌管理、费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职能,真正为公司高层提供专业的决策依据,不让企划部成为一种形式。

    (6)增强企划部的专业人员:提高企划部的专业运作能力,尤其是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广告促销管理、战略管理等关键专业人员,从而为销售一线和决策层提供足够的专业支持。

    (7)增加专门的产品管理人员:对每类产品和新产品给予足够的关注,确保产品的毛利水平,维护产品的良性发展,并提高新产品上市的成功率,建立起完整的产品推广体系。

    2.整合营销操作系统和营销应用系统

    (1)明确各系统自身的专业职责:企划部要承担整个营销策略规划和营销推广计划实施的职责,而销售公司要承担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客户管理、资金回笼、销售队伍管理等职责,使整个营销系统的工作能形成一个整体。

    (2)构建各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关键业务流程:内部业务流程包括计划流程、报告流程、信息流程、执行流程等,而系统之间的流程包括产销流程、供销流程、产品研发流程、配送流程等,要通过建立这些流程来保障营销体系的高效运作。

    (3)对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对接并确立沟通制度:在保证同样效率的前提下,尽量缩短业务流程,并且在营销大环境中处理不同业务流程间的关系,确定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和责权认定,通过良好的沟通来保证整个营销系统运作效率的最优化。

    (4)在业务流程各环节之间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包括责任确认书、时间保证、责任人、仲裁处理和责任处罚等,避免无谓的组织内耗。

    七、营销管理系统的重组方案

    1.营销操作系统的重组方案

    导入由上海至汇营销咨询公司开发的市场平台和销售平台营销管理系统,对企划部和销售公司的运作模式、组织形式、职能范围、部门设置以及运作流程等进行重新规划,以满足市场发展对企业经营的要求,保证各种专业职能良好运作。

    (1)企划部的规划包括:地位和组织构成、职能范围、工作内容、流程管理和互动管理、绩效评估等内容。

    (2)销售公司的规划包括:分销网络体系、分销管理体系、销售推广体系、销售组织体系、销售人员体系和销售后勤体系,建立以综合管理为核心的销售运作模式。

    2.营销应用系统的重组方案

    (1)建立综合的销售绩效考核制度:包括销售软硬指标评估、销售心态评估、竞争形势对比评估等内容,全面评价销售人员的绩效和发展潜力。

    (2)建立完善的分销管理制度:重点强化销售人员对经销商的系统管理,包括区域管理、目标管理、网络管理、终端管理、价格管理、费用管理和内部管理等内容,提升经销商的经营水准。

    (3)建立专业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改变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要求,提高销售人员开展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强化市场拓展的系统性,建立牢固的市场基础,建立顾问型、市场型的销售队伍。

    (4)建立品类管理模式:细化对产品的管理,提高每类产品的盈利水平,维护每个品类和品牌的良性发展,并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启  示

    企业在创立、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规模较小,基本采取以销售为中心的营销组织形式,目的是为了快速应对市场的变化;进入成长阶段后,随着规模和销售额的增长,单纯依靠销售人员的力量已不能适应发展要求,而要依靠整体的营销管理赢得竞争优势,因此要采用以营销为中心的组织形式;发展到成熟阶段,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产品种类迅速扩张,原有体系无法照顾好每类产品或业务的发展,因此要把不同的产品划分出来由专业部门管理,形成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组织形式。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普遍会存在以下问题:(1)组织结构精简但专业职能缺乏,以销售人员管理为重点,销售计划、物流和事务性等职能很欠缺。(2)组织结构规范但效率低下,部门设置较完善、分工较专业,但部门内和不同部门间需协调的事务大量增加,造成对市场的反应速度降低。(3)企业上级与下级职能不对称,上下级在执行营销计划时无法有效地配合。(4)市场部与销售部专业性分工不明确。(5)组织结构不能随企业发展及时调整,造成管理上的瓶颈。(6)人员素质无法适应组织变革的要求,管理工作无法按新组织架构顺畅运转。

    结合上述案例的诊断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落后的组织形式是阻碍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因素是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许多企业往往忽略了这方面的建设。所以,企业的组织形式要因时调整,无论是市场部门还是销售部门,其职能范围和工作要求都要适应市场的需要。

    2.完善的营销管理操作系统是企业各项工作高效运作的前提

    营销管理操作系统也即营销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企业内部的经营环境,而各项职能部门高效运作的保障就在于这个环境是否良好,有没有创造一种完善的经营制度、高效的业务流程和顺畅的沟通体制。

    3.营销管理操作系统与应用系统是互相促进和互相制约的

    营销管理的操作系统是应用系统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而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等应用系统则是操作系统的实际应用,操作系统的建立是为了应用系统的良好运作,应用系统的运作效果则反映了操作系统是否完善。

    4.无论企业大小,都必须对营销管理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整合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3篇

一、领导重视,建立制度,确保了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十分重视,分管领导认真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和协调酒类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抓?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识。使《条例》和《办法》真正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有效的落实。一是举办二期酒类培训班,参加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县酒类批发商、宾馆、酒店、商场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别是对新办酒类批发证的批发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辅导。切实增强了批发商的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大力宣传“酒法”,确定3月份为“酒法”宣传活动月。悬挂40幅宣传横幅;出动了宣传车,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3.15”开展了假冒伪劣酒品的展示和酒类常识咨询活动,销毁了价值2万多元的假冒伪劣酒品。

三、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规范酒类经营。一是做好酒类批发企业的办证换证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来,我们对全县所有酒类批发企业进行换证办证。根据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我们对全县所有申办酒类批发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其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办理批发证的,给予办理。对条件不成熟的,责令整改,符合条件后再给予办理。二是完善酒类零售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及时备案登记。

四、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对《随附单》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把好流通渠道关。今年出台了《关于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填制、使用行为,建立健全的酒类流通台帐管理制度,确保酒品单货相符,单货同行,真实地反映酒类购销动态。把《随附单》的使用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和我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规定凡是上架销售的酒品必须有《随附单》。确保市场上酒类商品经营的合法和来源的真实,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净化酒类经营市场。全年以市场检查为主,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一是严把酒类准入关。始终坚持“门打开、关把严”,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酒类酒品,严格审查其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证件齐全的备案后,方可进入我县酒类市场销售。对没有准入的酒类商品,一经查处,责令立即下停止销售;对“三无”产品禁止上市场销售。二是严查市场流通。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对查出贷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齐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销售。全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和“啤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执法检查,制定好执法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作有条不絮,方法恰当,效果好。共查处了假冒伪劣酒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份。三是严厉整治散装酒类市场,开展了散装酒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散装酒市场清查,规定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禁止流通销售散装酒。对“三无”产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强酒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增强酒管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素质。通过参加省市举办的酒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实现了酒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质量及形象。二是加强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及诚信培训,提高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形象。

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酒类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营酒类不用办证。

2、散装酒,加工配制酒难以监管。

3、部分农村酒类经营户对《随附单》的制度的执行较差,未主动能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印章的《随附单》,没有实行台帐登记。

4、酒类市场流通领域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现象。

年酒管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酒类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以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规范《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把好流通渠道关。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4篇

生存与发展是一切组织的基本目标,作为职业教育领军者的高职院校也不例外。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发现并设法满足他人的需要和欲望,就必须通过交换,也必然存在营销。营销虽然起源于企业管理领域,但并不仅仅是企业的专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的教育营销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作为一个与市场紧密联系的特殊教育群体,高职院校应积极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不断增强教育营销意识,实行营销管理,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一、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的必要性

(一)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是营销的本质要求。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以满足人类各种需要和欲望为目的,通过市场变潜在交换为现实交换的活动。从这一概念上来看,营销并不是企业所独有的,凡是存在市场交换的地方都需要营销。因此,对企业来说,如果不懂得营销就很难在竞争中取胜。同样,对于高职院校,如果不重视营销管理也无法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营销管理的实质是需求管理,在营销活动中只有充分了解顾客的需求才能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高职院校作为一个组织,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待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的话,那么高职院校的“顾客”就是学生,其提供的“产品”就是教育,双方通过交换满足各自的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日趋深化的今天,传统的高职院校管理理念与方式已不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高职院校需要加强营销管理,以营销的理念来分析学生的需求,引导他们选择适合的专业,满足他们学习知识、技能的需要,并最终满足学生与学校双方面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运营自主性的扩大催生营销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也在逐渐扩大,其作为特殊商品的生产者已成为自主办学、自我管理的经济主体和法人实体,已具备了开展市场营销的主体资格。因此,高职院校运营自主权的扩大是高职院校实现营销管理的催化剂,促使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利益的要求,自主地开展营销活动,实行营销管理。

(三)高职院校运营的市场性呼唤营销管理。在市场经济社会,一切经济活动都在市场的调节下进行,所有经济组织的运营无不具有市场性。高职院校存在于市场经济社会中,其经营活动自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市场各方面力量的影响和制约,具有一定的市场性。

市场的本质是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高职院校运营的市场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实行营销管理。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及多样化的今天,高职院校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是每个高职院校都在思考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就体现在对优秀教师资源、学生资源及社会资源的争夺上,并最终归结为对顾客的争夺问题。高职院校的顾客就是学生,是受教育者,他们的学习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消费,更是一种投资,而投资的就依据就是教育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即能否用较合理的价格“买”到符合自身今后发展需要的、优质的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因此,高职院校为了竞争到更多的顾客,就必须重视顾客需要的满足,必须加强营销管理。

二、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的价值

(一)实现顾客满意。创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一直是各高职院校奉行的办学宗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可以运用市场营销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顾客的需要和欲望,确定其所能提供最佳服务的目标市场,并设计适当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实现顾客满意。

(二)增强核心竞争力。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执行,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高职院校生源的绝对数量也相应下降。生源危机的到来,使得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更为加剧,“马太效应”势将出现。因此,高职院校通过实行营销管理,可以增强办学实力、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品牌效应,从而增强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的生源,进入良性循环发展。

(三)获得多方支持。高职院校虽然在经营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其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仍然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拨款,许多建设项目会因为经费问题而流产。因此,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营销策划树立品牌形象,宣传其办学的宗旨与效果,以获得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认可与支持。

(四)提高管理效率。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运营低效的情况,通过实行营销管理,可以实现由粗放型管理方式向集约型管理方式的转变,通过市场调节各种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高职院校营销管理现状分析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并没有市场营销,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企业界和学校等非营利组织才逐渐引入营销机制,开展营销活动,但目前高职院校的营销管理仍然处在摸索阶段,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营销管理水平偏低,营销观念淡薄。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起步较晚,故高职院校引入营销管理理念也相对较迟,高职院校的营销管理水平整体偏低,还处在摸索阶段,许多高职院校的营销管理实践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同时,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统包统揽的思想,高职院校的领导与教师教育营销意识普遍淡化,许多人还抱着“铁饭碗”的思想不放,没有市场竞争意识和危机感,仍然奉行生产导向观念,只是一味地关注自己的“生产能力”,而忽视了“顾客”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营销目标市场不确定,市场定位不清晰。大部分高职院校没有根据“顾客”和自身的特点进行市场细分,没有明确自己所面对的目标顾客群,认为所有学生和家长的需求都是相同的,不存在差异性,教育营销活动缺乏针对性。在市场定位上,许多高职院校也较为模糊,没有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和竞争优势,没有与其他高职院校区别开来,没能在“顾客”心中树立与众不同的形象。

(三)高职院校营销策略单一,营销活动缺乏系统性。高职院校的营销策略较为单一,缺乏营销策略组合的整体运用。营销手段僵化,大部分高职院校的营销活动仅停留在学校新闻和招生广告上。这些营销活动零星的分布在学校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的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从整体上发挥营销的作用。

四、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基本策略

(一)明确目标市场,进行有效的市场定位。高职院校的顾客群的需求是具有差异性的,即便是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高职院校也无法满足所有顾客的所有需求。因此,高职院校实行营销管理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市场,即高职院校准备以自身的教育产品为其服务、满足其需求的那一类顾客群。目标市场是高职院校开展营销活动的中心,一切教育营销活动都围绕着目标市场进行。高职院校目标市场的选择主要是生源市场的选择,因为招生是高职院校生存的关键,也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源目标市场选择时必须首先从市场调查着手,发现人才需求的现期和预期趋势,确定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进而明确高职院校想要吸引以及有能力吸引进来的学生类型和人数。

此外,还要考虑如何吸引目标顾客群,如何在高职院校林立的招生市场中凸显自己,在目标顾客群心目中树立怎样的形象等问题,这些问题即市场定位问题。市场定位就是明确或凸显高职院校自身的形象、地位及特色,且与其他高职院校区别开来,在目标顾客心目中留下特殊的印象,帮助目标顾客更好地认识和识别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的市场定位一定要明确、有效、切合实际,切勿盲目求大、虚假夸张,否则将会适得其反。市场定位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样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一定的优势。

(二)强化营销管理,整合教育营销策略

1、强化“人本管理”营销策略。正如企业强调“顾客至上”的策略一样,高职院校也应以学生为中心,树立“人本管理”思想,确立“以学生为中心”在高职院校管理中的指导地位,将为学生服务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一种宣传手段。高职院校应积极建立与学生沟通的渠道,了解他们的需求,在学校内部形成上至校领导下至每一位教职工、从招生、教学到后勤、财务、人事等部门都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人本管理”策略还要体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上,努力营造师生平等交流的课堂氛围,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聆听式学习”为“参与式学习”,教师也从“传道授业解惑”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促进者。

2、强化专业设置营销策略。专业是高职院校的生命线,是教育营销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细胞。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紧扣时代脉搏,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依据,以自身的资源条件为基础,通过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发现市场机会,及时调整、完善专业设置。

3、强化“名师”营销策略。教师是教育服务的生产者与提供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需要的满足程度及对学校的满意程度。高职院校应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深受学生欢迎、社会认可的“名师”。“名师”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品牌效应,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吸引学生报考,宣传效果较为显着。

4、强化公共关系策略。“酒香也怕巷子深”,高职院校除了练好以上内功外,还要充分运用公共关系策略,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公共关系是高职院校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彰显独特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高职院校应根据其在目标市场上的定位,树立在公众心目中的独特形象,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学校,赢得公众对高职院校的了解与信任,提高公众的认可度。宣传的手段可以是学校自己的网站,也可以是校外的各种媒体;可以介绍学校的校园文化、专业设置、就业渠道,也可以报道学校的一些大型活动、教学改革成果、优秀学生事迹。通过各种公关手段的运用,实现与公众的双向沟通,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五、结论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范文第15篇

年度营销方案是大到企业营销指挥中枢,小到一线销售代表全年营销工作的思路、方向与最终目标。科学的营销方案应该贴近市场实际,考虑到竞争环境、经济环境、往年的销售完成情况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采取区域、战略、战术差异化的运作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并按照营销方案的要求执行到位,方能修成年度正果。很多营销公司的营销方案都是营销总部几个核心层坐在办公室里,根据自己的经验,参照不太完善或者是内容失真的历史资料,开上几个夜车完成的。这种工作方法等于是闭门造车,方案没有什么实质的营销指导意义。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出现太多的偏颇,要不断地修正,四处救火。试想,这样的营销方案怎么能达成营销目标。如何能够做到营销方案的科学完善且保证营销团队执行没有偏差呢?本人根据营销工作经验总结如下,以供同行们借鉴。

一、让你的团队学会做营销方案,至下而上

一个勤于巡检市场,对市场熟悉程度再高的营销管理人员,都不会比他下级市场人员熟悉他们自己的市场。各个终端的自己产品与同类产品产量、费用投入、促销手段、渠道信息、媒体投放、地区消费环境、人文经济环境等细枝末节,他们都可以如数家珍,娓娓道来。根据基层人员做出的营销方案,再做出的总体营销方案,因该是务实、科学的。这种至下而上的营销方案虽然时间比较冗长,过程比较复杂,但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只要是最终的营销目标能够达成,又何必在乎过程繁琐。各级销售管理人员在做营销方案的过程中,对自己市场的年度操作思路有了清晰的认识,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不会因为理解不透而出现执行偏差。因此,营销公司一定要让你的营销团队学会做营销方案。可以先确立一个营销方案的基本模块,要求各级销售管理人员按照明确的具体要求来做。我总结这种营销方案的做法为“正金字塔”方式。

我曾经服务过一个做保健酒的上市公司,每到岁末年初,要求至少用一个半月时间来做下个年度的营销方案。总部给出营销方案的基本模块,由县级的市场部部长与员工对照方案模块做年度营销方案。县级市场部做完了县级营销方案上交城市经理,城市办事处经理进行审核,并做区域营销方案。城市经理营销方案再向省级分公司上交,直至营销总部。逐级论证,层层把关,审核。最后由营销总部出总体营销方案,再召开县级销售部长以上销售管理人员大会,再次论证、修

订,直至通过。这种至下而上的营销方案,通过多次实践证明,与市场的衔接程度非常高。该公司每年各个市场部的营销目标完成率至少在85%以上,20%的市场部可以超额完成各项营销目标。营销总部的营销目标自然就顺利达成了。

二、确立完整的营销方案模块

一份完整的营销方案应该包括营销环境分析、营销目标、营销目标达成办法三大部分组成。

营销环境分析

比较完善的营销方案中的分析内容应涉及到客观经济环境、人文环境、目标消费群体、商业环境、行业发展趋势、需求规模和特点、竞争形势、销售业绩回顾、产品策略、推广工作、广告宣传工作、通路渠道、内部管理等方面。对历年的这些市场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分析,为建立营销目标与达成办法提供科学的依据。

营销目标

营销方案中的营销目标中由销售目标、利润目标、占有率目标、知名度目标、竞争目标等主要方向组成。营销目标需要通过科学、系统的营销方案的实施来完成。

营销目标达成办法

营销目标达成部分主要应包括总体营销思路、市场操作思路、销售目标分解、推广组合策略、终端工作方向、推广工作方向、品规组合策略、内部管理、资源配置、费用预算等部分。不论是总部、大区、还是省区的营销方案的组成的基本单位起码要到地级办事处,下沉到县级销售单位最佳。

三、健全的信息档案是营销方案科学性的保证

销售公司应将市场情报收集体系制度化,以保证市场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通常来讲,应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收集、稽核、整理、分析、汇总市场信息。收集的方式主要由一线市场人员通过制式表单与即时上报两种形式。通常来讲,市场的信息收集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我方信息:各市场年度、季度、月度、周、重大节日等时间区间的销售数据统计与不同品规销售数据统计,重要核心终端销量周报,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媒体投放监测,推广、终端等费用投入明细,终端动态等。

2、竞品信息:各市场年度、季度、月度、周、重大节日等时间区间的销售数据统计与不同品规销售数据统计,重要核心终端销量周报,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媒体投放监测,终端费用投入等。

3、经销商信息:各市场年度、季度、月度、重大节日等时间区间的我方与竞品销售数据统计,经销商动态等。

5、地方政策信息:关注影响同类产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出台等信息。

6、经济消费信息:自然灾害、宏观经济变化、消费能力、消费习惯与方向等信息。

四、销售目标制订与分解

销售目标要以企业营销战略规划方向为导向,结合历年市场的增减率与市场客观、宏观因素分析,让各级销售人员跳一跳,摸得着。销售目标订的过高会让销售团队士气低迷,过低会让团队产生懈怠思想,两者最终均很难达成目标。一般来讲,一些销售公司会习惯性地在公司实际需要完成的目标上上调20%后,再分解到具体的市场,认为这样有压力,能保证整体销售目标的完成。我认为这也不尽科学。销售任务的分解是一项较难把握的一门艺术,如果有详细的历年需求规模、竞争对手、我方产品、经销商(分销商)、终端、月度、季度、年度等基本准确的销售数据信息支持,各级销售管理人员对销售目标的分解区间度把握就会相对容易。

销售目标分解按照月度、季度为时间段,分解到各个区域与各级经销商、分销商。为了确保目标分解的逐步达成,应分解到具体的区域市场和核心终端以及行业所属的特殊销售渠道(如:酒水、休闲食品类的团购等)。如以县级为基本单位,就要分解到乡镇,并参照上个年度我产品在终端实际销量和同类产品容量,至少分解至b类及以上终端。销售目标的分解必需全部表格化,细致到销售终端。分解数据要有至少上两年以内的b类终端与特殊渠道销售数据、竞争品牌销售信息、经销商(分销商)等销售信息。

五、费用预算与分解

精准费用预算与控制是保证投入资源合理配置,有效达成销售目标、利润目标的关键。无论是快速消费品,还是耐用品的营销费用主要五大类:

人力成本:工资、福利、失业及劳动保险、培训教育、招聘。

办公管理费用:租赁、水电、办公、通讯、会务、招待、折旧、坏帐损失、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汽车、运杂、各项税费。

媒体投放:电视、电台、报纸、杂志、DM、车身、户外等。

渠道费用:进场、陈列、促销员工资、消费者活动赠品、经销商年终折让。推广费用:促销活动宣传品、临时促销员工资、促销品。

其中,人力成本、办公管理与媒体投放三项费用可测、可控性较强,而渠道费用与推广费两项费用用可测、可控性弱。渠道费用在做分解时,要求按照终端推广策略与终端目标分解进行至下而上的方式,细化到具体终端。推广费用结合终端推广策略,媒体投放参照推广工作方向来做,更可能的做到精准、合理。所有大项费用在遵循费用不超预算的前提之下,单项费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以做一些微调。

费用预算的准确性,主要依据于历年的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这也需要在进行费用预算与分解时,有翔实的历史财务、终端具体投入等数据支持。

六、营销方案制定过程中的四大症状及解决办法

在制定营销方案的过程中,从基层管理到营销高管,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惑,总结起来有四大症状。

一是思路不清晰。基层管理者对市场的新年度规划混沌,找不到方向感,在市场操作思路中没有体现出较明确的见解与办法。如:只知道在某个区域、终端盲目增加销量分解,却没有明确的销量提升办法与措施。这时,就需要其上级领导者为其指点迷津,拨云见天了。通过以往的销售数据对比,市场需求规模、竞品销量、渠道信息、促销手段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增量点,也为其找到兴奋点。

二是任务难以分解。销售目标总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市场上的。一些基层市场管理人员觉得对自己区域划分的任务太重,觉得无法完成;即使其所属市场根据各项数据分析,完全有增量,并完成销售任务的可能,也觉得非常有难度。这样的销售人员主要是不愿意挑胆子,功利心重,或是存在者小富即安,满足现状,

不思进取。对这样的销售人员,一方面加以说服,另一方面就是晓以利害,施之高压。有的连销售的高管层都觉得对某个区域的任务分解的太重。如出现这种情况,那他就要反思一下自己对市场的熟悉与把握程度了。

三是费用比例不足。市场费用投入是个无底洞,有多少费用都能花掉。一些基层的管理者,对投入产出比的概念缺乏,盈利模式的认识模糊。上层领导者除了应及时弥补这方面教育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要参照历史费用投入依据,总结各方面投入的不足,找出以往投入不精准的案例,并使得他们清晰地认识到盈利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