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要求,2013年我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迟成君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认真建章立制。立足审计特色,出台并印发了《营口市审计局审计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信息公开原则。各科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信息上网,法制科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更加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性,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包括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复议及诉讼情况。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二、监审内容及基本情况: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了如下六个方面:

(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我局注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学习培训,把搞好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作为最基础的基础工作,注重了发放报表的合法性和收集报表的严肃性,县统计局及县委政府在年度综合考核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基层报表要做到有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否则予以扣分。各专业在搜集基层报表做到了先审核后进机,(本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百度直接输入“大秘书”第一个网站便是)发现有问题的基本上做到了及时查询,及时调整,及时反馈,合理合法。专业人员多数同志经常到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评估报表质量,对资料的保管做到了及时整理、归档、登记统计台帐。

(二)统计数据质量。监审重点检查了20__年上报和20__年定期报表有关数据、计算依据。农业方面注重了基层基础工作,我县各个乡镇统计人员较为年轻,外派、借调、选拔、变动性较大,加强基础工作成为续年的主题,注重了统计资料的移交,收集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同时也注意了乡镇企业办和村文书(统计员)的基础工作,抓好了两个乡镇到市局检查的送检工作,抓好了各乡镇平衡发展的有关工作,重点解决了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因农税改革和粮食补贴原因造成面积上下不一致的问题。工业、企业调查方面,工作重点是抓好业务指导和调查评估,面临招商的领导型企业,私有家庭性企业,不规范的核算和管理型企业,报表工作量增大,重点解决了不愿报,不会报,不及时报等问题。投资方面,有了较多检查、督促,解决了因概念不清,统计人员不太重视报表工作等问题。基本单位管理方面,通过监审工作,解决了一些专业、部门不及时上报等问题。非公有制统计方面,解决了规范统计问题,注重了统计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报表上报等工作。农调、城调、商贸、服务业统计等方面,注意了与记帐户的沟通和检查指导,专业人员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了鼓励、说服、引导等方面,各项工作更驱于规范。县级GDP的核算,做到报有依据,加强了以上各方面的协调等工作,注意了资料的收集、完整和评估,加强了上报和下算一级,即乡镇GDP的核算工作。

(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我县基层组织在乡镇机构改革时明确了乡镇统计职责岗位人员配备,各乡镇均有房子、牌子、桌子、柜子、章子,[找文章到文秘站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大=秘=书=网=站]一些乡镇有了机子或共用的机子,多数乡镇统计工作也能及时落实所需所用的票子。县局注重了人员的培训,近年加上普查培训次数大增。各乡镇的基础工作,包括统计资料整理归档,抓了几个回合很有成效,现在职人员及时参加了上岗培训考证。

(四)开展统计服务情况。我局注重了地方特色的工作,能够跟踪领导意图,请领导出题目,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如统计月报、年鉴资料、经济点评、经济形势分析、专业调查报喜报忧,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优质服务。统计资料分析准确,提供资料及时,为部门服务意识加强,得得了领导和各方好评。

(五)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注重了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对接和调查清理管理,全县各行业各方面,上上下下有效防止了数出多门的现象,统计行政许可更深入部门和基层单位。

(六)统计法制工作情况。今年检查基层报表单位31个比上年多检查6个,立案处理 通报批评3个单位,报市曝光1个单位。今年加强了普法宣传教育,发放《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农业普查条例》各200份,出动宣传车6台次,书写横幅20多条,召开了普法宣传会议6次以上,特别是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关于统计法、统计知识学习座谈会,形式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通过宣传,全县上下统计法律意识大有提高。

三、对监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通过开展统计监审工作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有时上级统计部门对下要求的调查活动目的不明,下发调查表格法定标识不清,下面不便操作,如:今年六月省调查总队下发的关于电视文秘站网方面的入户调查,要求调查目的没有交待,报表没有规范的法定标识,不知是否属调查表复印问题。

(二)基层单位上报统计数据,县局整理汇总上报后,上级统计部门多半是调整总数不到具体企业,有反馈调整不及时的现象,致使上下数据不一致。

(三)规模企业统计人员水平不一,专兼不一,行业要求不一,一些企业分配简单,报表难以达到规范化。

(四)统计基础工作,政府基层部门编制少,统计人员兼职多,负担重,待遇低,地位不高,统计工作头重脚轻,繁重的统计工作在基层,又恰好一些调查活动与之无大关系。基层干部统计意识淡化,个别统计员怨言多,影响工作。

(五)统计调查有关固定记帐问题,逐渐表现出职责与报酬的矛盾,影响工作效果。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述职报告应认真总结出限定时期的工作特点,抓精华,找典型,以这段时期工作中突出而富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来反映一般,抓住主要矛盾,写出这一段工作的特色,才会确实具有指导意义。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内部审计人员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内部审计人员述职报告1根据《________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____发[20____]13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过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及内审办公室的精心组织,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____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建立内审机构是保证内审工作的前提,近年来,我公司内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建立了由一把手直接领导下的审计监督体系。负责监督、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本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原材料管理及有关制度的落实与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为了开展有效监督,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制定了审计工作制度、各岗位人员工作标准,明确了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和权限。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使我公司内审工作处在一个良好的运作状态,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程序,落实职责。

公司对有关的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在经济合同、工程支出等必审项目的管理制度中增加了审计监督关口,把审计监督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控制点,纳入到有关工作的管理和控制过程之中,从根本上解决了审计监督的切入点问题。目前,有关招投标、合同签定、工程预决算等工作,全部实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审计方式。从制度上推动了事前、事中审计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审计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根据内部审计知识面不断拓展的形势要求,我们加大了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力度。每年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内审协会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法规及《内部审计准则》培训班,并定期参加供电系统内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审计人员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交流,通过不断交流,开阔视野,共同切磋审计技术,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突出重点,整改落实。

在去年10月,由集团内审机构对集团内的年度财务预算、内部往来、财务决算、原材料仓储管理及其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结合外部审计报告、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

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集团今年主要解决了:对管道安装公司111个历史遗留项目的整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通过近一年的现场复核登记,实物、账册、卡片整理,已完成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本实现“账、卡、物”的动态一致;规范了内部往来账的管理;加强了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管理,增订了“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工作中的三权分离加强标后的管理,新制定集团公司“招投标标后管理实施细则”等。

五、今后工作打算

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把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作为新形势下审计办的一项重要责任,为领导决策切实履行起参谋、保障的作用。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和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中,运用内控制度审计理论,坚持把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与信息反馈作为管理与决策的切入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经营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注意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使审计结论和审计成果得到充分运用。

内部审计人员述职报告2一、所作的工作

20____年上半年责任审计科在认真完成本科室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了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本科室主要开展了两项专项审计,第一项是1月10日至15日开展的对徐秋丽等2位支行副行长进行的非现场责任审计;第二项是4月9日至15日协助豫南审计协作区开展的对周伟等13位支行行长和副行长进行的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责任审计的实施,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对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质量难保证。

在大部分情况下,部分同志因专业水平限制而无法独挡一面的承担审计工作任务,凭经验凭感觉进行审计,把审计检查作为例行公事,走过场,“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未能关注支行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流于形式。

审计提出的意见、落实到位的少。

3、工作交叉重复,在不必要的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精力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

4、审计成果运用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专项责任审计。

进一步深化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审计内容,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大力推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克服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发生,力戒审计走过场。

2、配合上级行主动开展工作,服从于审计大局。

全面实施好上级行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完成好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办事处工作的建议

1、建立评比制度。

对全年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考核总全年工作时,对全年审计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审计项目和最差审计项目,并奖优罚劣。

2、开展“提高素质,合格审计”的专项活动。

以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前提,加大员工学习、培训力度,目的是提高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的`质量,每半年组织一次审计考试,每半年开展一次审计人员工作学习汇报。

下半年,责任审计科全员将以责任审计为目标,以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完成任务为出发点,全科同志将团一心、兢兢业业、克服困难、坚持原则,圆满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内部审计人员述职报告3我校在20____年中,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于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进取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____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资料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景、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景等作为一项重要资料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景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资料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景。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景,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景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贴合有关规定要求。

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景,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

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20____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景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

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

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景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完善了制度,严格了管理。

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4、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把审计工作做得更好。

内部审计人员述职报告420____年度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集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20____年度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年为中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现就20____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主要工作

20____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其中年度财务收支及年度预算执行情景审计12项,专项经营考核审计1项,任期经济职责审计2项,投资企业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3项,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1项,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

1、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并轨同行

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情景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针对审计报告的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提议,指导整改。

20____年度完成上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12项,发现问题41项,提出提议36项。10—11月份审计部对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景与逾期应收账款催收进行审计回访,异常是针对整改不到位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敦促其切实执行。经过审计,严肃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财经纪律,为下一年预算执行储备了动力。

2、开展专项经营考核审计

20____年7月,公司为扭转____汽车租赁公司年年亏损局面,重新任命总经理,并与之签订经营考核职责书。为配合集团经营管理,审计部精心研读文件精神,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景,与相关单位反复磋商,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确认____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维护公司经营考核严肃性,同时也肯定了二级企业勤奋、进取的经营成果。

3、完善投资企业审计,供给投资评估依据。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对20____年度省深汕、粤深、太壹等三家公司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深入、综合评价投资公司的管理效益。异常是太壹公司经营合同到期,需对今后一段时间进行经营预测,为投资决策供给依据。

4、加强离任审计,供给人事管理参考。

20____年,宝____原总经理、新__湖副总经理岗位变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经营、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为集团人事考核供给参考。

5、完善基建工程审计。

20____年,基建工程项目多,现场监管频繁、预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工程审计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工程监督、材料审计等,纠正相关部门流程方面存在错误,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

20____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预算金额843.44万元,核减金额286.84万元;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项,结算报审金额1,392.40万元,核减金额384.39万元。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结算超过百万的基建项目,引进外部脑力与市场信息,公平、公正进行工程结算审核。20____年引进外部力量进行工程造价审核1项,结算报审金额228.13万元,核减金额119.93万元。为集团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省很多的资金。

二、主要工作体会

1、集团领导重视,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20____年度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克服审计部自有人手不足等困难,成功从二级企业借调财务部长等业务能手来支援,二级企业财务部长熟悉管理与业务流程,给审计工作进展带来必须便利,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部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审计部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档案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构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查寻与信息分析功能能够大大助力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取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

3、延伸审计项目,合并审计目的,注重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20____年,由于审计人手不足,我们将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情景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提出相关提议,指导整改。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打算

1、存在问题

①由于目前审计部仅有财务审计2人,工程审计1人,疲于应付近30家孙子公司财务收支与年度预算审计等及很多基建项目施工预、结算审计,审计力量难以精细到效益审计、经济职责审计、内控评审等中去,对集团管理精细化的贡献力量有限。

②集团母子公司基建流程不完善,存在基建单位与使用单位沟通不足,流程不完善、施工反复、超预算、结算不清晰等现象。

2、今后打算

①坚持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与专业应用本事。针对集团公司审计人员与借调助审人员都是从财务转岗而来,审计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审计技巧、审计沟通等专业本事有所欠缺,审计人员一边参加深圳市内审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一边和协会内的企业同行学习与交流,在实践中进取探索,积累经验。坚持不懈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与专业本事,为集团审计工作发展积攒力量。

②20____年在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审计工作克服很多困难并取得一些成绩,但内审工作目前仍局限与财务、工程审计,管理类审计涉入不多,内审监督的深度与广度有待加强,根据审计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审计创新,完善审计方法,丰富审计手段,使审计工作在集团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③协助相关部门厘清基建管理流程,完善预、结算审核流程,保证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清晰、透明、合理、公正。

内部审计人员述职报告5一年来,审计部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集团《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现将20____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董事会和总裁办对内部审计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明确内部审计的宗旨是“监督服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并要求各受审单位(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为了强化公司管理监督体系,促进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今年下半年,集团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审计部部门职责,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

审计部根据集团经营管理情况制订了审计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监督、审计的项目和范围,逐步完善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引,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正规化,监督服务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过程管控,内部审计监督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结合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审计部结合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展了日常监审和专项审计,审计工作基本上得到了受审单位的配合与支持,主要审计事项基本按计划完成,全年共完成审计事项146项。

其中,对各子公司进行半年度审计1项,共查问题213个;半年度后续审计1项,重点对半年度审计发现进行了整改情况复查,各子公司加权平均汇总落实率为81%,整改情况较好;后续整改跟进1项,重点对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除6个问题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外,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进行采购审计85项,工程项目审计57项。所有审计事项均及时出具了审阅意见(或审计报告),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

1、工程项目审计

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及《集团基建审计制度》,审计部分别对____项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人员从项目审批程序、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入手,对上报的项目内容、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重点进行了审查和抽查;必要时,审计人员与相关工程管理单位一道对现场进行调研,尽量以最佳性价比提出审计意见。

从本年度的工程审计情况来看,我公司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工程管理制度不太健全、子公司上报的文件资料自控性不强或内容不完善,很难满足全面审计的要求;大部分申报项目难于进行现场审计、现场管控全靠现场各级人员自律进行;加之目前审计部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审计部很难获取各子公司当地定额基价,同时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也无法进行核实,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采购审计

按照集团公司的制度要求,单位价值________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前须申报审计部审计。各单位(部门)基本上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申报,审计部按照《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及《____集团采购审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询、比价制度,大部分单位(部门)基本能够按照采购审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程序进行的单位,审计部客观地提出审计意见。

为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公正、准确,审计人员视采购情况的不同,分别采取网上查询、市场调查、参考各子公司同类物资价格等方法,共对____项日常采购进行了事前审计,采购审计工作亦得到了各采购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审计部根据各子公司上报的历史采购价格,综合市场调研情况,完善物资价格信息库,进一步加强采购管控的基础工作。

3、年度审计

为检查和验证各子公司在财务内控、基建工程、采购物流、制度执行、资产盘点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在董事会安排下,审计部从各子公司(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制定了审计方案并经批准后,于20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对集团内________进行了____审计。审计工作组共发现__个问题,分别提出审计建议并发送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均进行了自纠自查并书面回复。此次审计,对规范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提升集团管理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年度后续审计

在接到各责任单位对半年度审计建议的自查自纠情况表后,经董事会批准,审计部成立后续审计工作组于__月__日至__月__日对____公司分别进行了____审计。审计前期,审计部结合上半年度的审计情况和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后续审计方案,对关联事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并帮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检查验证,五个子公司共有____项需要整改,实际整改____项,加权平均落实率为____%。

各子公司实际整改情况与后续审计工作开始前提交的自查自纠完成情况虽有一定差距,但各子公司在后续整改过程中,能逐步认识到整改的必要性,并按照特定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

5、后续审计跟踪

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后续审计工作组对后续审计中五个子公司未整改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除____公司实施了现场审计外,其余子公司均为非现场审计,本次落实整改率为____%;至本期止,整个半年度审计汇总加权平均落实率为____%。因特殊情况而未落实的事项,各子公司均对未落实的原因进行了情况说明,审计部将继续跟踪。

从半年度审计、后续审计、后续审计跟踪的审计过程来看,各子公司已开始渐渐适应了集团审计,从对审计工作的不认同到认同、不理解到理解,集团审计部的管控职能已逐步得到体现。

6、日常监控

1) 车辆费用监控

____月份开始,审计部依据《车辆费用监控审计办法》要求对各子公司提供的《车辆费用统计表》、《百公里油耗统计表》进行分析工作,现该工作由于所获取的相关分析资料较有限,虽然只是停留在较浅层次的分析上,但各子公司已渐渐重视车辆费用管理工作。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市分行内部审计部紧密结合本行业务发展的实际,抓好督导整改的过程中。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解决思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为构建和谐督导、加快农发行发展而尽职尽力。

认真开展督导整改。对整改需要解决的问题,抓好督导整改是确保全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和争创“两个领先”目标的关键。市分行内部审计部本着对农发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抓紧抓实、一抓到底。

二、切实把握重点环节,扎实搞好督导整改的各项工作。

着力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2切实把握督导整改的三个重点。一是抓好思想整改。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针对查找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纪守章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问题,搞好思想整改。二是抓好工作整改,着力提高推动工作的水平。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谐第一要义”来进行整改,进一步在全行形成合规经营的强大合力,进一步促进农发行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在创建“两个领先”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推进构建平安银行的进程。三是抓好作风整改,着力增强合规经营的本领。切实发挥督导的督、帮、促”作用,注重改进督导方式,提高督导艺术,主动为业务部室服务,谋求业务部室的支持与配合。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向各个部室进行反馈,帮助业务部室在易出错环节、易出错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对于新业务,主动向业务部室进行前期警示,预警可能发生实体或程序违规的环节部位,增强员工合规经营的本领。

确保督导整改工作的高质量。1切实把握督导整改的三个环节。做好督导整改工作关键是要抓好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向全行员工公布整改结果这三个环节的工作。市分行内部审计部对每个环节都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为了总结现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实施10多年的经验,从理论上分析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成效,全面研究审计工作报告和它所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出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研究》课题组就地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在部分有代表性的省份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开展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政府管理以及提高审计机关地位、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扩大审计工作影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方面有待改进。

一、对审计工作报告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政府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权力执行机关,应该向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因此,审计法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是宪法这个规定的具体要求。但对于这个制度的重要性人们还认识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审计机关的认识不足。尤其是一些县级审计机关,他们认为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审计的资金量少,项目不多,每年报告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大同小异,拿不出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报告,导致政府领导看了不满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到人大去作报告。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高。在很多地方,重大项目都是“一把手”项目,政府领导亲自抓,他们当然希望这些资金能够用到项目中去,发挥应有的效益,但是如果发生了挤占、挪用等情况,他们更希望内部解决,不想让外界知晓而影响其形象,所以,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入了审计结果报告,也难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最后,是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人大,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报告对于人大审议财政决算中起到的参考作用。即使在目前已经开始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很多地方,往往也是走走程序,没有将决算审议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有待界定

审计工作报告集中反映了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审计机关履行职能的情况。它一方面反映了一级政府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机关如何履行自己的审计职责,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都要这一报告中体现。通过这一报告,政府、人大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做出判断和评价,也是对审计机关的一种考核,通过它建立了一个审计机关与外界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对审计工作报告范围的界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哪些内容该进入审计结果报告甚至审计工作报告,很多地方的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报告时很难把握。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审计机关置于政府内,审计的都是政府的事情,尤其是在基层,审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首长,这些项目中如果在资金运用方面出现了问题,审计机关是否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常常心中没数。第二,在很多地方,“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如果上级审计部门审计了下级财政部门的决算,是否是该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在调研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呼吁,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界定,使地方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工作报告时有依据和根据,规避风险。

三、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时间有待统一

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就是审计机关何时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做这份审计工作报告。自1996年以来,审计署每年报告的时间都是相对固定在6月份左右,与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央财政决算结合在一起。何时报告影响到审计机关如何安排审计项目,因为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这个报告来展开,如果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就会导致审计机关难以安排一年的项目计划,审计组难以在审计过程中把握进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问题普遍存在:一是审议决算与审议工作报告并不统一,二是部分地方审议工作报告的时间不固定。

虽然各级审计机关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报告时间,但是这些时间的安排都是根据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而定的,各级政府之间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安排,在报告过程中也没有衔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还是跟审计署的时间安排相仿安排在六七月,但还是有的地方安排在二三月,有的地方安排在八九月,甚至有的地方每年向人大报告两次。报告时间的不统一就会导致审计部门在做审计报告时很难衔接起来,如有些地方在“上审下”,如果上级部门提前向人大做了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布,下级审计机关在向本级人大作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时就要考虑到上级部门报告的影响。有些审计项目是多个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完成的,如果某一个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列出并向社会公布,必然会影响其他审计机关对这个项目的报告。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报告时间上的选择应该规范和统一起来,一方面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在报告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衔接和配合。

四、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有待探索

在审计工作报告过程中,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既然是代表政府,就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报告的内容又是政府的事情,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生产的,所以还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人大常委会,在作报告前,人大一般会关注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而审计机关也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因此,两者间的沟通、协调非常必要。虽然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直接涉及的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执行机关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权力机关监督执行机关的工作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机关、政府、人大三者间的关系。

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都能处理好与政府和人大的关系,政府首长对审计高度重视,在审计项目立项时点题,审计过程中协调关系,审计结果后督促整改落实,这种全程式地关注使得当地的审计工作不仅得到领导的认可,还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在处理人大关系方面,一些地方审计部门也是从立项时就跟人大沟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在对审计整改过程中,让人大参与促使整改落实,这些措施不仅加强了同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更使审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映,审计机关在处理好这些外部关系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很多时候处于尴尬的境地,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些地方的审计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足够重视,政府首长不关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计机关的人财物得不到保障,开展工作难度大,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较少等等。第二,在一些地方,人大和审计机关还没有建立起交流机制,人大不太关心审计部门所开展的审计工作及其效果,审计部门也不与人大沟通,彼此信息不畅。

五、审计工作报告公告制度的推广有待加强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监督审计结果执行的有效途径。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审计结论的落实,扩大审计的影响。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还没有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县级审计机关这个问题更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很多地方,由于公众的参与意识薄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之后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人们认为公告的意义不大。第二,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只有在上级政府的要求或迫于压力的情况下,才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第三,审计结果公告的载体有限。公告要取得好的效果,载体的选择很重要。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各种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密切相关,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市县,所能选用的载体非常有限。他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有的甚至连电视电台也没有。而且这些载体的影响面很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审计工作报告的格式有待规范

目前,虽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都有对审计报告的规范格式的要求,而对于审计机关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6篇

为了总结现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实施10多年的经验,从理论上分析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成效,全面研究审计工作报告和它所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出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研究》课题组就地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在部分有代表性的省份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开展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政府管理以及提高审计机关地位、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扩大审计工作影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方面有待改进。

一、对审计工作报告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政府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权力执行机关,应该向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因此,审计法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是宪法这个规定的具体要求。但对于这个制度的重要性人们还认识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审计机关的认识不足。尤其是一些县级审计机关,他们认为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审计的资金量少,项目不多,每年报告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大同小异,拿不出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报告,导致政府领导看了不满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到人大去作报告。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高。在很多地方,重大项目都是“一把手”项目,政府领导亲自抓,他们当然希望这些资金能够用到项目中去,发挥应有的效益,但是如果发生了挤占、挪用等情况,他们更希望内部解决,不想让外界知晓而影响其形象,所以,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入了审计结果报告,也难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最后,是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人大,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报告对于人大审议财政决算中起到的参考作用。即使在目前已经开始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很多地方,往往也是走走程序,没有将决算审议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有待界定

审计工作报告集中反映了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审计机关履行职能的情况。它一方面反映了一级政府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机关如何履行自己的审计职责,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都要这一报告中体现。通过这一报告,政府、人大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做出判断和评价,也是对审计机关的一种考核,通过它建立了一个审计机关与外界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对审计工作报告范围的界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哪些内容该进入审计结果报告甚至审计工作报告,很多地方的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报告时很难把握。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审计机关置于政府内,审计的都是政府的事情,尤其是在基层,审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首长,这些项目中如果在资金运用方面出现了问题,审计机关是否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常常心中没数。第二,在很多地方,“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如果上级审计部门审计了下级财政部门的决算,是否是该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在调研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呼吁,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界定,使地方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工作报告时有依据和根据,规避风险。

三、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时间有待统一

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就是审计机关何时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做这份审计工作报告。自1996年以来,审计署每年报告的时间都是相对固定在6月份左右,与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央财政决算结合在一起。何时报告影响到审计机关如何安排审计项目,因为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这个报告来展开,如果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就会导致审计机关难以安排一年的项目计划,审计组难以在审计过程中把握进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问题普遍存在:一是审议决算与审议工作报告并不统一,二是部分地方审议工作报告的时间不固定。

虽然各级审计机关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报告时间,但是这些时间的安排都是根据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而定的,各级政府之间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安排,在报告过程中也没有衔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还是跟审计署的时间安排相仿安排在六七月,但还是有的地方安排在二三月,有的地方安排在八九月,甚至有的地方每年向人大报告两次。报告时间的不统一就会导致审计部门在做审计报告时很难衔接起来,如有些地方在“上审下”,如果上级部门提前向人大做了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布,下级审计机关在向本级人大作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时就要考虑到上级部门报告的影响。有些审计项目是多个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完成的,如果某一个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列出并向社会公布,必然会影响其他审计机关对这个项目的报告。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报告时间上的选择应该规范和统一起来,一方面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在报告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衔接和配合。

四、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有待探索

在审计工作报告过程中,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既然是代表政府,就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报告的内容又是政府的事情,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生产的,所以还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人大常委会,在作报告前,人大一般会关注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而审计机关也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因此,两者间的沟通、协调非常必要。虽然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直接涉及的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执行机关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权力机关监督执行机关的工作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机关、政府、人大三者间的关系。

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都能处理好与政府和人大的关系,政府首长对审计高度重视,在审计项目立项时点题,审计过程中协调关系,审计结果后督促整改落实,这种全程式地关注使得当地的审计工作不仅得到领导的认可,还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在处理人大关系方面,一些地方审计部门也是从立项时就跟人大沟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在对审计整改过程中,让人大参与促使整改落实,这些措施不仅加强了同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更使审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映,审计机关在处理好这些外部关系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很多时候处于尴尬的境地,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些地方的审计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足够重视,政府首长不关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计机关的人财物得不到保障,开展工作难度大,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较少等等。第二,在一些地方,人大和审计机关还没有建立起交流机制,人大不太关心审计部门所开展的审计工作及其效果,审计部门也不与人大沟通,彼此信息不畅。

五、审计工作报告公告制度的推广有待加强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监督审计结果执行的有效途径。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审计结论的落实,扩大审计的影响。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还没有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县级审计机关这个问题更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很多地方,由于公众的参与意识薄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之后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人们认为公告的意义不大。第二,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只有在上级政府的要求或迫于压力的情况下,才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第三,审计结果公告的载体有限。公告要取得好的效果,载体的选择很重要。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各种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密切相关,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市县,所能选用的载体非常有限。他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有的甚至连电视电台也没有。而且这些载体的影响面很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审计工作报告的格式有待规范

目前,虽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都有对审计报告的规范格式的要求,而对于审计机关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政府审计; 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评析

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是公民权利发展的产物,而且也是政治民主和法制健全的结果,并成为保证政府审计机关有效运行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对推进审计政务公开,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审计监督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重大意义。当前社会发展的信息化,为加快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条件与设施保障,有利于更快地建立有序、良性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运作机制。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运作机制包括:程序机制、反馈机制、监督机制、评价机制、补救机制以及报告机制,本文仅对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分析,通过审计信息公开报告使信息公开的渠道顺畅,从而可以更好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得以顺利实现。

一、审计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产生的背景

2007年1月17日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第三十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为了更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接受公众和信息公开监督单位对审计信息公开效果的监督,国家审计署依照《条例》的规定主动公开和经依法申请公开了审计活动以及审计政务方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每一年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连续三年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审计署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

通过审阅审计署网站公布的2008—2010连续三年的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我们不难看出审计署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基础上,对审计署每一年所做的关于信息公开的情况通过审计署门户网站进行充分披露,不仅可以更好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而且还能充分调动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分析连续三年的工作报告,可以看出该报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通过对这三年的工作报告的审阅,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工作报告基本上包含了三大组成部分,即审计署在信息公开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以及今后的改正措施或努力方向。其中,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主体部分是审计署在信息公开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概括来讲,取得的成绩主要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办法,确保信息公开更加有序合理;(2)主动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制订和落实及新闻力度,加大公众关注项目的公开力度;(3)加强审计署门户网站的建设,使之成为审计信息公开的窗口、信息交流的平台和公众沟通的桥梁;(4)依法妥善办理依照申请公开的事项,在不违背原则情况下,百分之百受理并答复申请人的相关申请;(5)在办理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曾被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尝试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如尝试对审计计划和审计过程的公开。通过对近三年审计署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阅读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审计署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通过审计署门户网站向所有的公众和信息公开的监督部门的,一方面表明了审计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决心,另一方面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审计署愿意接受公众和信息监督部门对其履行《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的意愿。

三、审计署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评析

通过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署关于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般分为三部分,即审计署在信息公开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审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或努力方向。通过对2008—2010连续三年的工作报告的审阅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格式

审计署2008年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1)概述;(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4)收费及减免情况;(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审计署2009年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分别是审计署关于信息公开方面所做的工作、审计署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方向。审计署2010年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主要工作情况;(2)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纵观这三年的工作报告,不难看出审计署关于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正如上文提及的“三段论”,从实质上来看这三年的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具有内在一致性,但从形式上来看,近三年的工作报告的表现形式不一致,既然审计署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一种制度,从制度层面来分析,其报告格式应予以固定化,从报告的形式上来看应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格式,在某种情形下某种类型的报告格式应具体化,便于实务操作。

(二)公开与保密的原则实质上并没有澄清

连续三年的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均描述了审计署主动公开有关的政务信息,并同时依法接受申请公开了相应的审计政务信息。2008年的工作报告中描述了审计署共收到申请公开审计信息的业务12件,其中3件完全答复,4件部分答复,5件属于不得提供答复的情况;2009年的工作报告中描述了审计署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业务10例,依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规定,对其中1例未予受理,申请人主动放弃1例,其余8例均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并按时答复;2010年工作报告称在严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虽然审计署审计信息公开报告提及公开与保密的问题,但却没有从根本上界定公开与保密的界限,这倒恰恰说明审计署对信息属性的确定标准还不够统一,既然信息属性标准确定不一,那究竟是属于公开的范畴还是属于保密的范畴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令人难以琢磨。一言以蔽之,当信息使用人进行申请要求审计机关公开审计政务信息,而审计署根据保密性等原则没有予以公开就不能不令人产生怀疑。

(三)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虽然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审计机关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作为公共资源受托方一定会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开展相应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通过免费提供审计信息理应包括在内。但笔者认为,当信息使用人进行申请要求审计机关公开审计政务信息的时候,应当对申请者的身份予以鉴别。假如申请者是作为审计信息加工者对外有偿提供的时候,是否对该部分群体免费公开审计政务信息值得商榷。

加强政务公开,积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既是政治民主进步的要求,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审计署通过披露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方面表明了审计署执行《条例》的鲜明立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审计署通过公开审计政务信息愿意接受公众和信息监督机构全面监督的意愿。

【参考文献】

[1] 叶忠明,田林.政府审计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探析[J].财会通讯,2010(9).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风险;公告制度;风险管理;免疫系统

一、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

2008年7月1日审计署了《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将其所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及相关程序以一定的途径和形式向一定对象范围公告而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国家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公开透明的同时也会带来更高的审计风险。在公告制度实行前,国家审计风险本身就已存在。但是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实行后,国家审计工作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国家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风险更显性化及延伸化。

二、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管理

国家审计机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不同大小的风险,采用相应到位的措施、方法和程序,尽可能使审计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可容忍或可接受风险的程度)。它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连续的和及时的防范来达到减少损失、提高审计效果的过程。

第一阶段:风险的感知与识别。国家审计要实时对宏观、微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风险保持敏感和持续的关注,特别是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分析一项审计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审计活动潜在的风险及可能承担的责任进行鉴定。这一阶段使得整个工作重心前移,有助于改变国家审计主要侧重在事后审计的状况。即实现及早发现风险的“抗原提呈”功能。

第二阶段:风险的分析。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内生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风险分析要解决的是风险的强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程度的问题。

第三阶段:风险的应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预防、限定和减弱审计风险,是审计主体根据所掌握的审计风险程度,按照特定的条件和预定的目标,对审计风险施以主动影响的行为过程,其目的在于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或减低审计风险的作用力。

三、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一)重大错报风险。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它分为两个层次:财务报表整体层次以及各类交易和事项、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财务报表整体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指与财务报表整体关系密切的重大错报和对财务报表认定有重要影响的错报。审计人员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各类交易和事项、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认定层次考虑重大错报风险。国家审计分析重大错报风险组成要素时要把握国家预算执行审计的具体特点。

(二)检查风险。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审计人员可以在实质性测试的过程中通过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检查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把审计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以上。但因受审计资源、审计时间等要素的制约,审计人员不能根除检查风险,也就是说检查风险是必然存在的风险。

(三)公告风险。通过审计公告的程序将此风险向社会公众公告,但可能受某些条件的限制,产生披露不完全或披露过度的情况,由此引发前置风险和过程风险的审计不足、审计错误等问题的暴露。比如保密要求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审计公告的内容很难与审计报告完全一致。一旦审计报告反映的某些问题未能在公告中披露,将直接导致社会公众产生“误受风险”,即认为被审计单位不存在这些问题,其产生的后果相当于这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被发现。另外,比如审计公告是否在规定的审计期限公告、审计公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等等,这类风险的产生可能源于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公告实施力度欠缺等原因。

(四)诉讼风险。审计结果公告后,国家审计出现诉讼的风险。而根据现实的状况,这种诉讼请求更主要还是来自被审计单位。在实际结果内部公开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内容的关切度相对较低。有些内容虽然被审计单位不完全认同,但出于各种原因,其经常是保持缄默。审计结果公告后情况则大为不同,一旦公告内容叙述不恰当或者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被审计单位肯定会提出,并可能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但是诉讼风险是否存在是不必然的,它完全取决于诉讼方是否执行这一行为,如果不提讼,即使审计报告中的某些内容有不当之处,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外部利益冲突。

(五)社会公众的认可度风险。社会公众作为审计的最初委托者,其必定会关注审计公告的结果是否符合其最终的目的,政府部门是否很好地履行了社会公众所交付的责任。一旦审计结果所达到的目标与社会公众的预期出现偏差,或是国家审计的结果使社会公众认为自己的权利并没有被很好地维护和利用,那么审计机关将面临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不认可风险。从目前的情形看,社会公众对于国家审计工作的期望度在日益增强,这类风险的影响也在逐渐扩大。

四、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以“内部控制的健全度”为着力点,防范报表整体层次风险

2004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就已经在《公共部门内部控制指南》中说明了内部审计机关在内部控制中的地位并规定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和任务。而我国不管在内部控制的理论建设还是内部控制测试实践等方面都落后于其他国家发展的水平。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缺失,而审计人员在国家审计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具体账项的检查,而忽视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度。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要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营的有效性,并对其进行检验和测试,发现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错报的风险,不能只是“走形式”。除了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对其它可能影响报表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的因素也要关注。比如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程度、被审计单位国家资金拨付情况和资金压力大小等影响因素。

(二)加快“金审工程”建设,优化信息内部存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008年7月11日,审计署制定了《2008-2012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中表明进一步建设、完善、推广审计管理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建设全国审计机关网络中心、数据中心,扩展网络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基本形成服务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完成金审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初步建成国家审计信息系统,为三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到2010年,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基本实现业务流程无纸化;至2012年,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的审计项目要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80%以上,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成为审计人员普遍掌握的审计工具。这也符合了目前被审计单位信息化日益强大的趋势。另外审计机关应积极开发审计体系内部及其他监督系统信息资源,通过信息系统,使监督成果相互利用,发挥审计综合监督的职能,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建立完善的外部专家智力支持系统

在当前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一些规模较小,地位不太重要的企业或者将自身审计的重要企业的部分审计事项委托给它,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这种委托可通过招标竞选、抽签等方式进行。另外,可以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融入国家审计工作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除了利用这两种力量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外部专家智力系统,即建立专家咨询系统。在审计活动中,往往会涉及到国防建设、高科技研究、大型公共工程、环境保护、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等内容,审计人员对这些领域的业务性质、流程和范围了解的缺乏,会给审计过程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因此建立专家智力支持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四)完善审计公告形式风险,规范对外公告内容

除了由于公告前审计过程所引发的审计风险,审计公告本身制度发展的不完善也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最好是通过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本身来控制。例如在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格式与内容可以考虑借鉴民间审计的做法对审计意见进行分类,对不同意见类型的审计结果的公告,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结果相当于无保留意见的公告可采用标准式审计公告。即规定专门的格式、结构、各段的内容和措辞。由于公布审计结果是国家行政行为的范畴.有很强的严肃性,因此最好在主流媒体上公告,如各级党报、电台、电视台以及专业报刊公告等,而且只适合于高级审计机关必须及时报告重要审计结果时采用。目前,我国每年在新闻媒体上刊发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在“两会”上宣读审计报告都是这种公告形式的体现。不管如何,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对这些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防止模棱两可的做法。

(五)有效利用社会大众媒体资源,及时准确接受和传达民意

有关学者对社会公众有关调查报道途径的可信度认知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公众对大众媒体上的调查报道的可信度认知是较高的。自2008年年初,云南省审计厅与省内12家主要新闻媒体签署“审计工作宣传合作备忘录”。(中国青年报2009-10-10)1年多来,云南审计厅实现了它的“承诺”:召开新闻会3次,媒体吹风会两次,邀请各类媒体采访报道审计工作10多次。今年上半年,审计厅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29个,这些结果都在“云南审计信息网”上公示。 为让社会了解审计情况,“云南审计信息网”还设置了一个还原审计工作的专栏:“现场审计”,网民随时可以从中查看审计中发生的问题、信息、动态等。2009年8月3日,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绍吉做客云南网,通过在线访谈向网民详细解读了“200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况”,网民回应热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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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肃吕.中国国家审计:问题与改革[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管劲松.审计风险管理[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4]王长友.审计研究简报 [Z]北京: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第4期,2009-6

[5]邱学文.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管理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2008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9篇

根据黄省长批示,省审计厅向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落实省长批示加强整改的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和对违法违纪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2005年年初,黄省长在听取江西省审计厅厅长伍自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时所说:“省审计厅的工作卓有成效。你们报省政府的审计报告,我每篇都认真看了,都作了批示。重要问题还批示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05年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报送了26篇专项审计情况报告,黄省长和其他省领导每篇都作了重要批示,并要求坚决整改。同时,黄省长还多次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如在省审计厅关于省某集团公司资产损益情况审计报告上,黄省长指出:“从审计报告看,该集团公司在国有资产流失、对外投资流失、隐瞒利润等6个方面都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应坚决整改,切实纠正,对其中涉及的违纪违法人员,要追究责任。请该集团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在八月底前向省政府写出整改报告,抄送审计厅。”为此,该集团公司向省政府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并据此制定相关制度。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更好地达到审计整改的目的,省审计厅2005年向各审计业务处下发了《关于督促做好所列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审计处高度重视,处长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改进管理,进一步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和满意的答复。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使整个整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巩固审计成果。”对此,黄省长给予了充分肯定。

黄省长在今年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时指出:“你们的工作很重要,我是一贯支持你们审计工作的,对你们上报到省政府的各项审计报告都很满意。因为你们的审计报告情况真实,该处理的进行了处理,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抓了审计整改。通过你们的审计,不仅查处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而且更好地促进了工作,促进了发展,发挥了资金效益。”

根据黄省长“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要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认真整改”的指示精神,省审计厅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自觉地接受了省人大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认为:“2005年伍自尧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去年相比,一是更加关注民生,二是更详细、具体,三是披露问题的力度更大。”

在黄省长的高度重视下,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工作也得到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高度重视:

――省政府批转了省审计厅与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上批示:“审计报告提出的几条建议很好,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应向审计厅表示感谢。请司法行政处对照决定和审计报告研究整改意见,必要时将有关情况向党组报告,向审计厅反馈,对中、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亦应重视,提出指导性意见下发全省。”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0篇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1篇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2篇

深圳市审计局在我国内地最早开展绩效审计,自2002年以来逐年增加绩效审计项目数量和扩大绩效审计范围,以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仅2003年,深圳市政府公开披露的对海上田园、特区污水处理厂、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和深圳市福利公益金四个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所披露的“窟窿”就高达二三十亿元。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已成为我国大力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典范。香港与深圳咫尺相邻,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衡工量值审计,从小到大,由少至多,80年代已形成规范。至今,香港衡工量值审计在香港审计署总工作量中已占到三分之二以上。英国是近代审计的发源地,也是最早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国家之一,在审计理论、审计体制、审计程序等方面发展得比较成熟。香港衡工量值审计参照英国价值为本审计,又吸收了德、美等国的先进经验,形成一套适合当地政治、社会环境的绩效审计模式,很值得我国借鉴。

一、香港政府绩效审计介绍

香港的政府绩效审计是参照英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而来的,英国称绩效审计为“现金价值审计”(Valve for Money Auditing),内地译为“价值为本审计”的,而香港则译为“衡工量值”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现在特区政府实行高官问责制的行政架构中,审计署署长仍然是由行政长官直接领导的主要官员之一。香港审计署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核账目是否妥善地工作;另一类是衡工量值审计工作。前者审核账目是否妥善地工作,即传统的财务审计,工作量约占审计署整体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后者就任何决策局、政府部门、专责机构、其他公众团体、公共机构或账目须受审核的机构,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进行审查,即政府绩效审计,提交两份报告书,工作量约占三分之二。审计署按照每年预先制定的工作程序表,以有组织的方法进行衡工量值审计。一项完整的审计分策划、调查、报告三个阶段,依次为选择审计项目,以适当方法和步骤实施审计,撰写、确定审计报告。衡工量值审计结果每年向立法会报告两次,分别为4月和10月。

报告书提交立法会后,会交付立法会下设机构――政府账目委员会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账委会专门负责研究审计署署长提交的关于政府账目和衡工量值的审计报告,并须在审计报告书提交立法会之后的三个月内审议研究完毕,就某些事项做出结论及建议,向立法会提交报告。而政府有关部门则必须在此后的三个月内向立法会提交复文,就账委会报告提及的事项做出改进或准备改进的答复。 账委会与审计署有共同的目标,他们在承担职责和完成任务上是相辅相成的。账委会同审计署经常沟通与协商,也会向审计署署长提供衡工量值审计项目方面的建议。账委会依据审计报告所提事项举行公开聆讯,进行审议研究并撰写报告书,审计署则通过账委会的结论与建议提高审计结果的效益。两者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对公共开支的合规和有效进行监督,向立法会及公众做出交代。

审计署和账委会的报告书向立法会提交之日,也是对香港媒体和市民公开之时,他们可以从各种渠道了解到报告书的内容。新闻媒体及时表达往往推动了社会的舆论,对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改进工作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概述

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名称采用的是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86年第12届国际会议上提出的“绩效审计” (Performance Auditing),是目前国际统一的称谓,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特点。然而,绩效审计的称谓不尽相同,在世界各国,甚至我国国内并未做到完全统一。“效益审计”就是我国另一普遍使用的绩效审计的名称。

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是根据2001年公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进行的。《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各部门进行绩效审计,每年向本级政府提出绩效审计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首次开展了政府绩效审计,并在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提交了200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深圳市审计局选择市属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及使用和管理作为第一个绩效审计项目并非偶然。深圳市审计人员是考虑了项目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初次进行绩效审计的自身能力,及有相关单位的接受和支持,最终从涉及交通、环保、城管、医疗和农业的五个备选项目中选定了医疗设备。

项目确定之后,审计人员尽量收集该项审计的背景资料,包括所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运作机制、制度规定和管理状况等,还从财政局取得了有关投资、拨款的全部资料。与主管部门商讨,建立了该项绩效审计的考核指标,并编制了取证表格,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计划,制定了审计方案。这项审计并没有集中许多人力,而是重在确定审计组骨干人员。2002年8月至11月,4名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深圳市人民医院等12家市属医院及卫生局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审计组先选点进行制度测试,试用考核指标。根据实际发现的问题,适当修正审计目标和评价标准,调整审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工作步骤。在审计过程中,注意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审计工作,设计审计取证表格,对所有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取证,获取并核实数据。对审计中确定的重点设备和部门,加强现场观测和实地调查,同时注意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以各种方式征询他们的意见。现场工作完成后,对审计取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综合和分析,从中找出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和制度执行上的薄弱环节。经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专家交换意见,初步形成审计结果。

市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分基本评价、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四部分整理成文,再汇总其他绩效审计项目完成情况,一并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形成《深圳市200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首先由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初审报告。委员会对审计局的绩效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审计的程序比较合理,内容比较全面,结论具有指导意义,工作富有成效。人大常委会结合初审报告,对绩效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了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函告政府及有关部门加以整改。绩效审计结果引起了人大常委会的热烈讨论,绩效审计报告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结果被媒体广泛报道。

三、深圳与香港政府绩效审计的比较分析

(一)审计体制的比较分析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根本保证。目前,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体制大致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立法型,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机构,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第二种是司法型,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第三种是独立型,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第四种是行政型,审计机关属于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审计机关主要审计政府财政,独立于行政部门符合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需要,更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审计机关都属于议会,立法型审计体制成为主流。即使属于行政部门的审计机关,也越来越多地在为立法机构服务。

香港审计署隶属特别行政区政府,对行政长官负责,审计署署长是行政长官任命的政府主要官员之一,香港审计体制属行政型。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审计署署长直接向立法会提交审计报告,不必经过行政长官及其他政府官员的审定和批准;审计署独立工作,依法安排和执行审计业务,无须听命于任何机构或个人;审计署署长在提交报告时享有很大的自由,可以揭示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情况和涉及的财政问题;审计署署长职位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他的被撤职或被退职须尽快向立法会报告说明,其薪酬由行政长官指定,不纳入审计署个人薪金账目。这些规定,使属于行政系列的审计署有了相当的超脱和独立,能够在衡工量值审计中不负使命,积极地发现和揭示政府的财政问题,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运用。

另外,立法会专门成立政府账目委员会这个常设委员会,处理审计报告即处理审计报告所提事项,实际上同审计署一样,也是对政府公共开支的合法有效进行审查。而由于账委会是立法机构的组成部分,负有对政府权力制衡和执法监督的职责,因此更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由具有专业背景的议员组成的账委会,在研究审议审计报告时,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正确、合理做出判断,因此也是对审计工作本身的监督。

深圳市审计局作为我国行政型审计体制下的一个地方审计机关,谈审计体制问题显然是不太合适的,但深圳作为我国最早也是发展最快的经济特区,拥有独立立法权,深圳市审计体制具有其独特特点。深圳市审计局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其中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其特色在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下设计划预算委员会。计划预算委员会担当着同香港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同样的职责,审议绩效审计报告,并就此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在绩效审计方面,计划预算委员会与审计机关有共同的目标,通过审议和提出建议,提高了审计机关的作用。

这一做法对我国整体政府审计同样具有借鉴作用。我国审计体制属行政型,审计署在政府领导下,向国务院总理负责,这是我国行政、经济权利主要集中在政府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尽管我国要求审计体制按照立法型进行改革的呼声一直都比较强烈,人大的监督作用在日益增强,人大制度也正在逐步改革当中,人大与政府在权力上进行分解、制衡势在必行。然而,任何政治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在人大常委会下设计划预算委员会,由计划预算委员会审议绩效审计报告,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过渡阶段。

(二)审计程序与方法的比较分析

衡工量值审计基本上依循国际公认的最佳做法,并参照英国国家审计署的工作方法。 衡工量值审计按照策划、调查和报告三阶段进行的具体过程源自于英国。英国国家审计署的绩效审计计划按四个步骤执行:调查了解审计对象概况;记录整理资料;各业务部门编制五年期滚动式战略计划;综合、调整各业务部门计划后编制总体计划。审计实施一是初步研究,确定调查的必要性;二是全面调查,深入地检查并收集有关证据;三是编制工作底稿,用以反映完成的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依据。审计报告要求简练清楚,从组织报告大纲开始,再撰写报告初稿,务必正确、完整、客观公正;然后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经修正和审定,并附上被审计单位的回应,提交议会,不涉及保密事项的,可交出版方面公开发表。这是一套较为成熟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与美国、澳大利亚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绩效审计实施准则大致相同。

从深圳市2002年对医疗设备实施绩效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看,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大致可以分为立项、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其中立项阶段重视建立考核指标,编制审计计划;实施阶段,注重深入调查,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大量采用座谈、询问、观察等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报告阶段,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专家交换意见,审计结果分基本评价、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四部分,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形成“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绩效审计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与香港衡工量值审计的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之处,基本符合国际公认的最佳做法,然而其不足也体现出来,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即使在深圳也只是处于初步试点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受部门领导的主观态度决定,还没有形成正规完善的法律条文,审计项目的选择、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报告的编制都没有制度化。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3篇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要求:如果被审计单位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了前期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指明发表不同意见的所有主要原因。该说明段应当披露:(1)前期审计报告的日期;(2)前期发表的意见类型;(3)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不同意见的情形或者事项;(4)注册会计师对于重新编制的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先前发表的意见。

此外,在IPO会计报表审计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因为中国证监会对某些公司实行专项复核,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没有发现的问题,而负责专项复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发现了。如果问题重大,公司应当重新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最近发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把两个审计报告同时放在申报材料中,给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误解:对同一会计报表出具两个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文号和日期却不一样,也不解释原因。应该说,最简单的办法应当将第二个审计报告放在申报材料中。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发现的问题不重大,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问题,坚持将两个审计报告同时放在申报材料中,应当在第二个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说明公司重新编制或调整会计报表这一事实。

[提要]我们在研究2001年上市公司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持续经营能力、对重大事项的强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其他主体工作、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等几个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并从理论上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4篇

又是一年“审计风暴”起

9月22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届二次会议,听取了深圳市审计局局长陈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报告肯定了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重点揭露了深圳市2004年市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38个问题的单位一一点名,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审计建议。

李鸿忠主持会议,他充分肯定审计成绩,痛斥违规行为。认为审计报告中揭示的很多问题都非常严重,他说我们现在这样强调加强预算的有关法律法规,有的部门和单位还在违背,实在是明目张胆……

9月27日,深圳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明确了解决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问题。《决议》责成市政府成立由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处理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结果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媒体公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发生的问题总结教训,限期逐项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整改情况应在三个月内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市各大新闻媒体均在显要位置大篇幅报道了审计工作报告及李鸿忠的讲话情况,《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及深圳新闻媒体等纷纷追踪采访,又一次“审计风暴”在深圳刮起。

一年比一年力度大

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审计工作在特区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1年陈志刚担任局长以后,提出了“向现代审计迈进”的口号,深圳市审计事业长足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预算执行审计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预算支出审计为主转变,注重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审计;财政审计由真实性、合规性逐渐向效益性延伸,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政府绩效审计,并形成制度;率先在全国成立了政府投资审计局和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局,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深圳,市审计局每年要向市政府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三个报告,作为法定任务,除象全国其他审计机关一样每年作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外,还要作土地使用出让金和土地开发基金收支及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年度政府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因此,深圳市的“审计风暴”不仅年年有,而且一年要刮多次。

2002年下半年,深圳市审计局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政府绩效审计,选择市卫生局所属的12所市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大型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首个绩效审计项目。2003年2月,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深圳市200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给予充分肯定:“这是我市乃至全国政府审计系统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于科学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规范预算执行、转变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观念,不断改善部门和行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深圳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绩效审计力度,对深圳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污水处理厂、经济合作基金和福利公益金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12月22日,陈志刚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在市人大常委会三届二十九次会议上报告了200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丽满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严斥财政“败家子”:“政府投资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分分厘厘来之不易,必须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但有些人就是不心痛财政资金,认为不花白不花,花起来大手大脚……”时任省委常委、代市长的李鸿忠当时也指出,“政府投资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必须时刻想着这是纳税人的钱,一定要用好、管好,要自觉纳入到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地主要新闻媒体连续以大篇幅、显要位置报道深圳市绩效审计结果及有关消息,原文转载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委的初审报告,配发了大量评论员文章。

2004年,深圳市审计局绩效审计项目增加到8个,12月27日,陈志刚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了深圳市200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披露了市科技三项费用、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深圳大学城、市客货运场站、大沙河整治工程、市城管局下属13家市政公园建设及管养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东湖医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圳市主要新闻媒体用《深圳再刮审计风暴》重点报道了这次审计报告情况。2005年2月28日,市审计局了第一批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开了上述8个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并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人民日报华南分社、中国审计报、南方日报、香港商报、深圳各新闻媒体、网站参加了本次新闻会,进行了深入报道。

而2005年9月下旬开始的“审计风暴”,无论是审计质量、领导重视程度还是社会影响力,均超过了往年,可以用“四个第一”概括:往年向人大作的审计报告,首先要由市政府办公厅把关审查。今年不同的是,深圳市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审议了审计报告,要求市政府立即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清查。这是深圳市政府第一次召开常委会审议审计报告,也是第一次成立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也是第一次以决议的形式单独审议通过了审计工作报告,第一次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因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这样评价今年的审计工作:“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推进依法理财,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目标,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计工作。”

从“审计风暴”刮向“责任风暴”

往年,“审计风暴”过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却没有跟上,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受到追究处理更是少见。对此,李鸿忠书记听完审计报告后当场表示:“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首先要追查责任,监察局要介入,要成立审计事后处理组,是谁。的责任就处理谁。今后要建立‘买单制’,出了问题,就要有人‘买单’,就要有人负责,本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要依法办事,不搞下不为例。”

9月29日,在深圳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李鸿忠书记面对与会的1 100多名干部说:“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以全面提高全市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责任风暴’不是和风细雨,更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过去,这方面我们有不少教训,财政‘败家子’屡审屡犯,秃头山久治不绿……就是责任追究没有真真切切地落实到责任人的头上。”

提到如何处理追究审计查出问题责任时李鸿忠说:“这回市政府不是成立审计查出问题调查组,而是处理组,人大已作出相应的决议,就是要从这件事开始,建立‘买单制’。审计方面的调查处理是个开始,下一步市委、市政府还要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只要出了问题就要进行倒查,必须有人出来给全市人民一个交待……掀起‘责任风暴’强调的是抓责任的力度,决不是刮一阵风就完了,必须席卷全市上上下下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工作岗位。抓责任制的落实,将贯穿于推进深圳特区宏伟事业的全过程。”

针对有关“责任风暴”会不会导致“人人自危”的说法,李鸿忠书记语调激动:“在责任制面前‘人人自危’没什么坏处,这有什么不好?!如果人人都松松垮垮、讲话不算,出了事没人处理,大家都‘不自危’,那么事业如何保证?芽只有我们都殚精竭虑、尽职尽责,人民才会满意。”

李鸿忠书记的讲话,犹如久旱甘霖,在深圳市拉开了“责任风暴”的序幕,深圳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

9月30日下午,刘应力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针对审计报告披露问题先行做好整改处理工作,各单位必须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及责任处理情况报市审计局、监察局。领导小组的任务是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事,要整改处理;对人,要实行“买单制”,责任追查到人,给全市人民有个交待。领导小组11月底前必须完成工作,向市委报送整改及责任处理情况,2006年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审计报告范文第15篇

一、香港衡工量值式审计的开展现状

目前,香港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账目审计工作的范围―衡工量值式审计》,这是1998年2月11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历史立法会通过并颁布的关于效益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对衡工量值式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准则、报告程序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香港审计署可就任何决策局、部门、机构、其他公共团体、公共机构及其他受审核机构在履行职务时所遵守的经济原则、取得的效益和效率进行调查。衡工量值式审计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有组织的方法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并在审计报告书中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以此发挥监督作用,目的是帮助受审核机构改进工作,提高绩效水平。

审计署每年度要向立法会提交2份审计署署长报告书,向受审核机构发出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20份左右。在2014~2015年度计划里,向立法会提交的审计署署长报告书数目是2份,向受审核机构发出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数目是18份,所用人时数目为173017小时,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所需拨款占政府总开支的0.024%,占审计署公务开支的50%左右。由此可见衡工量值式审计的法律地位和重要程度。过去数十年间,审计署向社会公布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揭露了一些部门和机构存在的滥用资源、处理问题不慎、浪费等问题,各个部门和机构都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改进了工作。

二、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启示

近年来,高校内部审计主要开展的是财务审计工作,随着学校发展的需要,可以考虑借鉴香港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方法、审计程序,有计划地开展高校绩效审计工作。

(1)树立绩效审计的新观念。根据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依法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随着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逐步全面深入实施,为了更加全面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现代化,绩效审计已成为政府审计的主流和未来发展方向。这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也是审计机关的工作使命所决定的。对于内部审计机构来说,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之后,财政资金的使用基本规范起来了,但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如何,就必须通过绩效审计来进行评价。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绩效审计的新观念。

(2)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绩效审计。由于绩效审计涉及的面广、难度大,全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程度不一,在我国目前也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学校的绩效审计工作暂不宜全面铺开。可以考虑选择资金投入量大、时间长、政策性强的项目、学校每一阶段关注的重点项目等,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可以考虑借鉴香港政府的衡工量值式审计的工作方法,审慎选择绩效审计项目,根据重要性、风险性、增值性、资金投入量、可操作性等原则对项目进行排列比较,通过一定的评分方法,按得分次序选择绩效审计项目。

(3)制定和完善绩效审计有关的规章制度。衡工量值式审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且成效显著,与《衡工量值式审计》等审计法规、准则、指引的颁布执行密不可分。因此,在开展绩效审计试点的基础上,为规范内部审计主体行为和审计信息传导机制,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建立绩效审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加强绩效审计的制度建设。例如,绩效审计的审计目的和范围的确定、审计原则、审计计划与程序、质量控制责任、审计工作的稽查、绩效审计报告的提交、审计建议的落实等方面做出规定,以实现绩效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扩展绩效审计报告的提交范围和公布范围。按照《衡工量值式审计》的规定,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向立法会提交,并由立法会交付政府账目委员会研究。审计署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是账目委员会公开听证的内容,也是其撰写提交给政府的研究报告的依据。政府通过采纳账目委员会研究报告的建议而改进工作,提高效能。根据规定,提交立法会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咨询,使政府部门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就审计署揭示的有关问题,香港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需努力改进,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厉行节约、提高对公众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高校的绩效审计报告,可以考虑根据审计的项目性质,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布,使学校的有关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进步和提高。因此,学校的绩效审计报告要想在较高层次较大范围发挥监督和促进作用,就必须扩大绩效审计报告的提交范围和公布范围。除了提交给被审计单位之外,还应提交给财务部门、财经领导小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教职工代表大会等,这样才能促进各项工作的不断改进,提高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