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篇

大家好!

从xx年参加工作至今,我一直担任文学院的教务干事。在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工作的大环境下,我一直树立为教学中心工作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服务理念,协助教学院长,履行以下工作现职责: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 教务工作

作为教学秘书,我深知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的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服务性强,而且工作量很大。但我以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强烈的责任心,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学院的教学事务。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教学院长及系主任制定学院的教学计划;

(2)依据教学计划制定公共课开课需求及教学执行计划;

(3)学生学籍管理与成绩管理;

(4)组织学生期末的选课及开学初的补选课工作;

(5)协调日常教师调课、补课工作;

(6)协助教学院长参选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7)教学实践环节的落实,包括小学期活动与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

(8)组织全院1600多名在校生的英语四、六级,ab级以及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省二级计算机考试以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报名工作;

(9) xx届458名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0)每学期教学工作量与其他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计算;

(11)期末考试工作与补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协助教学院长做好日常的教学检查工作。

在繁重、琐碎的工作中,我都力争做到事事讲原则,件件有章法,处处善研究。随着工作阅历的增加,我也逐渐的成长。我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学院领导和老师们对我工作的帮助与支持,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感谢。

二、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我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 工作经验不足,做事前思考的不够;

2. 性格比较急躁,总是急于求成;

3. 公文写作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完善自己,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五勤(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来要求自己,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想得深、计划远、工作细、有韧劲、勤整理、快反馈,以便能高水平、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谢谢大家。

述职人:孙侠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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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2篇

(讨论稿)

目录

1、固原市苗木协会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

2、固原市苗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3、固原市苗木协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

4、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制度

5、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6、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7、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工任用制度

8、固原市苗木协会员权利和义务

9、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

固原市苗木协会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算;

(三)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审批;

(五)决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七)秘书长出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二)负责协会文件收发机档案管理;

(三)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会年检等工作;

(五)负责协会内部资料编辑及协会公众号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七)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扩大会员覆盖面,并及时更新、掌握会员单位的基本状况;

(八)负责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事任免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报会长批准。

第四条 聘请的工作人员面试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暂定1年。合同期满,如不发生解聘或离职情况的则自动续约并及时办理手续。员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协会,员工在离职前须完备离职手续,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五条协会与聘请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四章考核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协会实行年度考核;秘书长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评。年末每位工作人员均须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培训

第七条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协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不定期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业务知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培训学习。

固原市苗木协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协会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预算管理。协会各项支出,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反对铺第三条 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 协会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预算管理。协会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及资金筹集等财务收支,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

第五条 各机构经费使用,按年度编制预算, 报送秘书处汇总并由秘书长签署意见,经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 协会的收入是指通过开展行业管理业务和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包括:

(一)会费;

(二)会员、政府、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资助或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 协会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取得收入。各项收入必须统一建账管理,严禁截留和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经营性收入必须与其余各项收入严格区分,应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协会的支出是指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及其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其支出包括:

(一)事业活动费:用于开展学术交流、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担委托任务、举办宣传展览、人才培训等的费用。

(二)会议费:协会召开的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会、报告会、工作会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协会办公费用:协会办事机构日常办公、通讯、交通、差旅、设备购置和维修、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订购业务书籍、报刊及上缴团体会费等开支。

(四)印刷费:编印有关资料、简报、文件等所产生的费用。

(五)协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等。

(六)其它合理开支。

第九条 协会各项支出要严格按预算掌握和控制,严格履行审核和审批程序,划清不同性质支出界限。要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支出的审核、审批:

(一)协会经费支出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同时在办理支出的过程中,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过认真审核方能办理支出。经费支出无论额度大小,必须有经办人和协会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二)需领取款项时(现金或者支票),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经协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审批,方能支取现金或支票。银行印鉴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法人代表或指定的人员保管。

(三)经办人员办理业务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能报销。报销凭证上,必须附上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如购买文具、办公用品,需附上购买物品的小票。

(四)动用大笔资金,应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二条 协会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三条 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团公布。

第六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年度财务报告书。

第十五条 协会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报告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向协会领导报送月份、年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应详细说明会费收入进度。年度财务报告还应报送有关部门。协会每年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六条 根据《章程》的规定,协会应对年度会费收支的

情况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交报告,经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闭会期间如需修改,由常务理事会负责审定。

固原市苗木协会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协会工作管理,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作用,依据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凡需会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协会工作部均应提出相应的决议草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

第三条 凡属下列重大事项由协会工作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秘书长同意后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提出报告,做出相应决议后由工作部执行。

(一)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措施;

(二)协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人事机构变更调整等重大事项;

(三)有关会员入会、退会、奖惩事项;

(四)有关协会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五)有关协会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六)有关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

(七)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八)会费收支及捐赠的使用;

(九)组织会员考察技术交流;

(十)影响较大的社会活动;

(十一)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 第三条所列重大事项,凡涉及需要社团办、市园林绿化局批准的要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再向以上机关报告,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五条 第三条所列重大事项形成决议后,主抄报监事会以便接受监督。

第六条 本规定经协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第二届理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的管理,依据《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应占会员人数的1/3左右,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4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单位或个人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内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制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半数以上理事可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六条 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1/3。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固原市苗木协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依据《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四)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五)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固原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局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由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六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开始执行

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含印鉴,同下)是明确协会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要集中的管理,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和规范各类印章的刻制、废止、登记、保管和使用的程序和审批,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和原则

(一)本协会的印章在协会开展各项工作中具有法定的作用和意义,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二)协会印章的使用,必须根据相应的工作或业务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获得批准。

(三)任何与本协会业务无关事宜或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协会印章。

二、审批权限及责任

(一)以本协会名义行文、对外加具意见和签订合同、协议等,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二)以本协会秘书处名义行文,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三)以本协会名义出具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等级证书、技术服务意见(含专家论证报告)评审报告、培训考核结果、培训证书、对外一般性业务联系函件及签订的日常业务协议等,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四)本协会财务印鉴、法人代表私章的使用须经会长审批;发票专用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五)以上各类印章的使用,由审批人负责。未经审批人批准擅自使用或违反规定使用协会印章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印章管理

(一)本协会秘书处及协会印章均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业务专用章由各业务部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私章由会长指定专人保管,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备查。

(二)任何人不得携带本协会印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会长或秘书长同意。

(三)急用章。如会长或秘书长不在办公室可打电话联系同意后,先盖章后补登签字。

(四)本协会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协会领导报告,登报声明作废,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固原市苗木协会员工任用制度

一、人才的选拔及聘用

1、适用人员标准: --开拓进取、诚实守信--团队协作精神--高度职业责任感及工作热情

2、人员试用:

1)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不满七天者不计薪。

2)建立员工个人档案:员工身份证、应聘履历表、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一寸照片。

3)经协会负责人签核决定同意该员转为正式员工。对于试用期间不符合任用条件者将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聘。

4)试用期未满,有特殊表现者,经部门建议,呈报协会负责人批示后,可提前正式聘用。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协会员工:

1)曾在本协会服务期间被除名,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通缉在案者;

3)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而录用前未向协会言明者;

5)未满十六周岁者。

4实习生

1)实习生一般由校方推荐,择优录取;

2)实习期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实习期享受实习薪资;

3)3)如实习期满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有意留在协会任职的,经办公室考核后决定是否留任,并报协会负责人批示;

4)实习生由实习期进入正式录用期一般将不再设试用期,具体情况可视工作表现增设试用期。

二、续聘

员工聘任期满后,根据其工作业绩,协会及其本人皆有意续聘的,报协会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三、解聘

根据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及协会的管理规定执行。

会员权利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

(七)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八)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会。

三、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四、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五、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由本会给予除名:

(一)不交纳会费;

(二)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冒用本会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给本会造成严重损害的。

六、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

为配合协会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协会的精神,特制定《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协会工作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参加培训是每个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全体员工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办公室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在员工年终考核中扣分。

四、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五、员工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员工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使员工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向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协会必须为顺利开展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培训经费占公用经费的10%以上。

八、明确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制订本协会员工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员工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员工的学习,帮助员工解决学习与中的疑惑困难。

2、员工职责

1)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2)认真学习有关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

3)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固原市苗木协会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经 2020年12月21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3篇

作为经济和财政工作基础的会计工作,以价值形式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在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的改革进程中,会计的改革与发展与之如影随形;在社会各界关注探讨的重点难点领域,会计及其财会相关专业的工作发挥着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基础性作用、支撑性作用。

在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在“2014年重点工作”章节中表示:“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要打造阳光财政。”今年的全国“两会”,财政部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请审议政府预算报告,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编制的第一本预算报告,也是本届政府首次提出的预算报告,这份“国家账本”从自身内容到安排形式,以及在提交审议时提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编写的《政府预算解读(2014)》读本作为参考资料这些变化,均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戴柏华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有着诸多进步和变化的亮点。其一突出改革主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报告整体贯穿了这条主线,如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推进预决算公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的措施。其二,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这是今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就是预算审核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在预算报告中对今年财税改革工作重点和财税政策有重点说明,压缩以往报告中的账表,腾出篇幅对重点的支出政策安排的原因、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阐述,便于参会者了解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其三,完整报告了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2013年将以上方面全面报告的基础上,今年首次编报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从而实现了政府预算的完整报告,这在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其四,预算草案内容更详尽,今年预算报告包括报告文字稿、预算草案、中央各部门预算,其中的2014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篇幅由去年的298页增加到351页,内容更加丰富,表格更加详细,回应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进一步分析认为,今年财政预算报告的改革亮点值得关注。转变预算编制方式,年度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弱化对收入预算的考核,从今年开始收入由“任务数”变为“预计数”。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当年超收,原则上用于消化赤字、化解政府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削减支出解决;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编制预算时据实安排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办法。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厉行勤俭节约,不得新建、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建立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体系,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管理,抓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化解、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包括营改增改革扩大范围,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进程。

伴随着每年财政支出规模的稳增,如何将钱用到刀刃上、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政府怎么花钱、花多少钱干事,需要花钱的过程公开透明,最有效的办法是监督,应该让人民越容易理解越好。”黑龙江甘南县兴十四村党总支书记傅华廷说。全国政协委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连起表示,部分发达国家政府以公开透明、公平和效率为基本原则,对民生类公共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网络公开披露,披露相关图表、注释、审计报告等信息,这有利于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今年的“两会”中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然而,目前我国对财政资金的关注点还是集中于收支上,而对支出后的实际成本很少考核,这将使得资金的使用缺乏约束,需要加快机制的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卢馨提出“尽快修订《预算法》以及实施细则”的建议。她认为,尽管每年的政府预算报告都有变化和进步,反映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建设民主化、透明化的进程,然而还应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以及详细程度、公开形式和步骤、相关主题责任及其他基本要求。此外,卢馨特别提到,应将人大代表审议预算报告的时间纳入修订工作中,“如至少提前15天送达,保证了解阅读所必须的时间和空间,才能更加公正严谨地审议这份‘国家账本’。”

近年来,我国政府债务规模及潜在较大风险等问题屡次见诸报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并作为重要领域改革的新突破之一。政府财务报告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成果和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性报告,通常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现金流量表。类似于企业的财务报告,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不同阶段整体运行目标时,需要高质量、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来反映其资产负债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资产、债务和预算管理,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科学安排财政收支。

2010年年初,财政部首次提出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当时还停留在建立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全口径的年度政府收支统计制度层面。2011年,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政府也应该像企业一样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摸清国家的家底,提高“国家财富”管理的透明度;将中短期经济政策的长期成本显性化,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2013年9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要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与全国政协委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连起分别提交了《关于政府财务报告问题的提案》、《关于深化预算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提案》。伍中信在提案中写道,我国政府是由五级政府构成的一个整体,不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无法摸清整个政府的“家底”,迫切需要开发并建立统一的政府会计信息系统,从基层政府层面开始逐级汇总合并,形成各级政府财务报告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张连起则建议,记好国家财政这本大账,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政府公共部门花钱办事,要反映公共资金使用效果或公共支出效率,凡是政府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就应该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部门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种货币资金运动的相关信息,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反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分布和使用、政府采购基金和专项基金的使用等;充分反映各级政府之间资金运动的整体财务信息,同时利用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方式向社会各界及时、客观披露除国家机密以外的财务信息。

我国政府部门现行的是预算会计报告模式,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各自有一套会计报表,自成体系无法直接合并生成合并资产负债表、资金营运表和现金流量表,无法形成反映政府整体情况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会计的要求,与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进程相适应,是推进我国建立政府会计制度的有益探索,为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奠定了基础。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王鑫也关注着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推出。她向记者分析认为,政府预算会计定位于直接为国家预算管理服务,核算、反映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其以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活动为目的,核算范围主要限于财政资金当年的收支流量。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相对应,预算报告制度是以政府预算收支信息为主要内容,全面反映政府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年度报告。它主要满足政府对财政年度内财政收入、支出等流量进行全面管理,并运用财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需要,包括管理财政收入结构,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实施和调整财政政策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与预算报告制度共同服务于履行政府职能的预算管理工作,二者相辅相成各有侧重,其共同基础就是政府会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在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围绕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处理好其与预算报告制度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功能的有机统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与预算报告制度之间的有效对接、有机结合、充分协调,将成为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主线,有待于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尽快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全套方案与机制。王鑫则认为,在政府财务报表编制初期,我国可以从资产负债表先行突破,应该尽快优化会计核算制度,对试编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一步加以完善,将前期试编调适数与会计日常核算的汇总合并数相互协调,以会计核算及其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规范的政府整体综合财务报告,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在作《政府工作报告》回顾2013年工作时,指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公职人员中不廉不勤现象仍然存在。”他在“两会”结束后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表示,党和政府“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会坚持不懈地做下去”,要用法治的思维,界定权力的边界,用制度来管权管钱,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防止滥用权力,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有蔓延之势。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要求公平公正的,但其个体利益最大化、等价交换、竞争性的特点,会诱发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不择手段追求私利的副作用,助长了腐败。“遏制腐败,就必须把权力约束起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说,用制度管权管权就是建构机制让社会公众对权力运行形成制约和监督。反腐败从根本上来说要靠制度使其常态化、长效化。

“会计制度体系担负着反对的使命和责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文贤说,在各种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中,首当其冲的制度设计和建设是会计制度。按照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是一个过程,有记录、计算、分析、预测各个环节构成。任何财富的流动都应该被记录,无论是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产品或者固定资产的增减都有原始凭证和账面记录。尽管随着经济活动的需要,会计方法日趋复杂,但其“监督控制”的基本功能始终如一。 “权利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说,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监督对于防范腐败源头有重要作用。然而,从内部会计监督来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由于受到单位领导人的制约,会计监督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在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问题的监督上显得乏力。依照现实情况,会计机构和人员的地位更多的是充当工具,而不是管理手段,《会计法》所规定的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会计监督权利,难以落实到位。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上,会计人员难以施展全部力量,因而内部控制制度经常被打开缺口,会计管理和监督难以形成完整的链条。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仅建立在形式上,“以权利制约权利”和“分权制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未得到有效的体现。此外,社会监督会计自律机制未形成,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制度还不完善,具有监督职能的会计行业自身秩序还尚待规范。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说,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能很相似,从我国反腐败机制建设的现状来看,应强化会计监督管理的职能,切实做好会计监管工作,将之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始终,是反腐源头建设的重要环节。他指出,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会计监管有名无实、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较为现实的问题。部分单位形成负责人的“一言堂”,会计人员因顾虑受到打击报复,往往不敢违背领导意愿,完整系统监督经济的会计过程形同虚设;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部分单位会计信息弄虚作假,财务管理秩序混乱,成为直接酿成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在今年的“两会”期间,骆沙鸣提交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会计委派制度》的提案,他认为,会计委派制可以第一时间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更客观、更公正、更科学的解决办法,遏制会计流程中的违规行为。在我国,会计委派制种类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外派监事会制度、总会计师选拔任用考核任免机制,但与在重大财政支出中发挥堵漏洞、防贪腐作用的目标相比,仍存在相当距离。

骆沙鸣说,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也应是制度的完善化和治理的法治化。落实惩防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力度,具体在微观经济单位中,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为,以最经济的方式筹集资金,以最合理的标准运用资金,以最快的速度回首资金,以最佳的比例分配资金,以最严格的的要求进行监督。针对我国会计监管体制不健全,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监管作用未完全发挥的现状,建议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使包括会计委派制在内的会计监管工作有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条件与制度基础,发挥好会计的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张文贤则进一步分析说,完善的会计制度应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工资奖金福利管理制度等方面。现实中很多案件中在立案侦查时,损失已难以挽回。会计应该发挥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动出现异常即刻反映,即刻采取行动,形成“不敢贪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建立完善和健全的会计制度,需要有的放矢的制度创新:对照现有会计制度,检查漏洞和薄弱环节;把会计记录和有关报表作为分析工具,加强财务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公开政府机关和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形成“阳光报表”和阳光的经济活动;作为经济信息中心的银行,既要保护个人财产和个人隐私,又要保证国家财产和企业财产安全,加强反洗钱的力度,严格跟踪控制大额现金出入。

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加大审计力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今年要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进一步表示,要全面审计,让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2013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这一年,多次对审计工作进行考察调研、批示或听取汇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念好权力监督的“紧箍咒”,要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释放改革红利。

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组成部分之一。综观近年审计结果,揭示了财政、金融、国有资产、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潜在风险:连续7年聚焦现行财政体制,直指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促进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连续5年,通过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审计倒逼预算的全口径管理;部分央企业盲目跟风投资多晶硅、风电、煤化工等项目,而科技投入增长总体滞后于生产经营规模发展,有悖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有悖其发挥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新型融资方式蕴含风险隐患。

社会公众对2014年的审计工作充满期待。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李心在参加今年“两会”前进行了一次调研,被问道“八项规定出台后省下来的钱用途如何”、“每年广东省收了多少社会抚养费,又在如何使用”,这些意见让她意识到“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托付和期望”。全国政协委员、湖北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石文先提交了《关于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政府非税收性资金社会审计监督及公开的提案》,在这份提案中他写道: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社会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的一种管理方式;罚没性收入、路桥通行费等是政府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中产生的非税收性资金。从大量案例反映而出,社保基金、非税资金已经成为了很多地方政府和公职人员滋生腐败、谋取部门利益的重灾区,应加强对这些资金的监督。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在“两会”期间向媒体透露,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部分省份省长在内。此外还安排了重点商业银行贷款跟踪审计,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和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审计等。他表示,未来审计与反腐之间的衔接会更加顺畅,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露大案要案线索,将会成为国家审计署工作的重点。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审计不是目的,公开审计报告也不是终点,相比审计结果,结果的结果更重要更有价值。“从当前来看,审计部门主要还是查账的功能,未被赋予更多的监督职责。比较迫切的一个问题是,审计的职能应该有更多的转变。”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康华认为,审计报告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整改力度如何、能不能将更多的科学审计成果纳入决策,决定着相关改革进程的实质性推进。近年来,审计署的审计工作正开始发生变化,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在逐步完善,已经从过去单纯的发现问题,即发现型控制,转向预防性控制,以使审计工作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审计署审计科学研究所所长崔振龙指出,近年的审计结果揭示出体制机制不完善是滋生老大难问题的“土壤”。2013年审计署组织700名审计人员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全覆盖审计,有42%的资金被结存在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到项目单位的资金又有近2%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而抽查的项目中23%实施进度缓慢或建成后未实现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一直是屡审屡犯的问题,究其原因,往往不是相关人员有意为之,而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目前,中央转移支付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规定专门用途的转移支付占中央转移支付比重均高达60%以上。地方政府缺乏资金,只得通过腾挪中央转移支付作为解决方法。这一问题的背后是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的地方政府有事权无财权这一深刻体制问题,还暴露出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效果的现状。他说,审计工作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守门人”的职责正逐渐得到深化。审计部门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审计报告的更多篇幅、更多笔墨着重于揭示制度缺陷与管理漏洞,如通过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审计倒逼预算全口径管理,并在审计报告中呼吁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执行的规范性、决算的准确性;在审计部门的推动下,公开“三公”经费、建立全口径预算制度、制定民间借贷管理办法、建立国企重大决策机制等体制机制系统正在不断完善。曾康华进一步分析认为,单纯的从查处问题角度来看,审计工作是被动、滞后的。如果能从单纯的发现并披露审计单位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转而关注有关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缺陷,能够在潜在风险还未造成破坏损失的情况下,把查漏补缺的工作提前做好,对于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会有很大的帮助。

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计》介绍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时表示:“着力提质增效升级,追求的发展是提高质量效益、推进转型升级、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要在稳增长的同时,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从主要依靠传统比较优势向更多发挥综合竞争优势转换,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管理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正当其时。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管理会计成为今后我国会计改革发展的重点方向。管理会计的理念是价值创造、价值维护、价值衡量,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全面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是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全国有828.7万个各类企业法人单位,有96.5万个行政事业单位,还有一大批小微企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基础核算、管理升级、效益提高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会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撑、支持和促进作用,必须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进行改革和升级。

“企业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管理会计的应用正当其时。从财务报表上看公司整体在盈利,但是不同部门和不同门类业务的运营及盈利状况,这些管理层急切期待了解的内容并没有清晰反映出来,管理方式方法还过于粗放。”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鸿翔告诉记者。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缨介绍说,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从依靠大规模投资拉动的增长方式,向资本节约型的高绩效管理模式进行转换。在实际中的体现是资金使用方面实现尽可能少的浪费,在资金运作方面尽可能短的滞留,在决策层面上接近零缺陷,利用现有的资源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大化。会计是一种通用商业语言,而管理会计则具体到企业个体的管理需要,从不同维度、不同层级,对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再次分类、加工、整理、计算、分析、报告和运用。她总结管理会计在企业实际运营中发挥的作用在于:日常财务分析评价;投融资、资产重组、并购等资本运营活动的财务分析评价;全面预算管理;绩效管理。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4篇

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是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和审计成果充分转化利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协调联动制度

建立由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司法、国资、发展改革、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协助审计单位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促进落实审计整改。一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事项,审计部门要依法提请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法行为相关的财政款项,清收和解缴相关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按审计决定书和审计部门执法协助函件要求,协助执行法定期间内暂停拨付、扣减拨款、清收和解缴等措施。二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要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决定和处理意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四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违反相关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处理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概算调整和批复应及时通报审计部门,重大项目概算调整和批复前应征求审计部门意见;财政部门应将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作为办理项目决算批复的重要依据。五是监察部门要针对有不履行整改义务,不按要求提交审计资料,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六是审计部门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相关接收部门应及时受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联动,促进审计整改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

审计、监察、财政、国资等部门按职能负责被审计单位整改事项的回访、督促和检查、处理工作。要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必要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审计部门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审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考核制度

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促使被审计单位及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审计整改督查纳入政府督查机构工作职责,由审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督查事项报政府督查机构,列入本级政府督查工作事项范围,由本级政府督查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台账和审计决定执行信息库,对审计结论落实程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内容纳入到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当中,强化对审计机关内部和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审计督办、行业督办、联合督办、政府督办有机结合,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分析报告制度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重要审计整改事项应按审计部门要求先行上报审计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具体措施。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政府督查机构和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部门要及时掌握审计整改情况,定期将审计结论的落实和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上报本级政府,每年底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并专题向本级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以及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制度措施,建立制度,注重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加以解决,在体制上和机制上加以完善。

五、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和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要履行职责,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要抓好自身整改,监管部门也要负起监督责任。对因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2〕25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党纪政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其问责。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和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5篇

乙方: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

1.服务内容:

项目 尺寸 p数 单价 合计

2.协议总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 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

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4.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 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元。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

乙方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04243642

或通过工商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工商银行存折号码:0xx82901021541648*郭震

3.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签盖章) (签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合作合同: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2017公司合作合同(2) | 返回目录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人的姓名、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合同:公司合作协议2017公司合作合同(3) | 返回目录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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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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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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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 破产法;管理人制度;注册会计师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了新修订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取代了1986年12月2日颁布、1988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老破产法),标志着政策性破产、清算主义破产的结束和法律破产、再建主义破产的开始。新破产法将破产案件分为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三类,其中,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更是突出的亮点,也对CPA产生了重大影响。既给CPA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管理人制度

管理人是指受人民法院指定,在企业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不仅仅是破产清算法,还包括破产预防制度,即再建程序(重整与和解制度),管理人不仅存在于破产清算程序中,也存在于再建程序中。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这是将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三程序受理阶段的合并规定,管理人的工作自案件受理开始贯穿三个程序,使用的是广义的管理人概念,所以称为管理人,而不是破产管理人。在163条的破产法中,第33-130条中共有61条规范直接提及“管理人”,足见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重要地位。管理人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由职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

(一)管理人的地位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实际上是一种信托人,即:管理人既不是债务人(破产人)或债权人中任何一方的人,也不是准司法机构,更不是破产财产的代表或者人,它与人民法院、债务人(破产人)、债权人三者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因此,管理人的地位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性质:1.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法院委托,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的双重监督。2. 代表债权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代表无担保债权人的利益,如破产申请之前一定期限内,对债务人(破产人)优惠性清偿行为的撤销权等。3. 代表破产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诉讼后果由企业承担。4. 管理人的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定,债务人无权决定其资格的撤销或权利的终止。

(二)管理人的职责

概括来说,管理人在三类破产安检中均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在重整程序中,接管法院裁定的重整企业、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监督债务人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期满,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等。

在和解程序中,接管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的企业、组织有关和解事务、组织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经过法院认可后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和解程序终结后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等。

在清算程序中,接管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组织有关清算事务、财产最后分配完结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等。

(三)管理人的选任

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如果拟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管理人制度中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可以充当管理人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在于:扩大业务范围、调整工作重心(在国际上,破产清算是CPA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转换工作性质、提高社会地位,扩大国际合作、提高执业品质;挑战在于: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担任管理人,还可以担任管理人聘任的会计人员、审计人员,要求有相应的角色转换能力和执业能力,并面临因过失而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和名誉、地位、社会关系等社会风险。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优良作风,这既需要有勇气更需要有智慧,应从可以担任的管理人、会计人员、审计人员三个不同角色中把握。

二、作为管理人主体的CPA——管理人

(一)角色

主要有三种角色:1. 破产重整的监督者或组织者,即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2. 破产和解的管理者,即组织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通过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3. 破产清算的管理者。

(二)职责

接管破产企业、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等(如上述)。

(三)权利

1.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2. 获得人民法院确定的报酬,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3.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事务。4. 经人民法院许可,有权决定下列事项: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等。

(四)监督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要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债务人(破产人)等关系人在合法性、公平性、效率性、节约性等方面的监督。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7篇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一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全脑教育培训中心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2.1 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2.2.2 双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全脑教育培训中心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 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冯xx

500,000

33.33%

现金

叶xx

500,000

33.33%

现金

肖xx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X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签订本协议。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1.1 公司名称:

1.2 公司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XXX万元

4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5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1 股东权利:

5.1.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5.1.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1.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5.1.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1.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1.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1.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1.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5.2 股东义务:

5.2.1遵守公司《章程》;

5.2.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5.2.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5.2.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X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XX%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6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6.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6.2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6.3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7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7.1.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1.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7.1.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7.1.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7.1.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7.1.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1.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1.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1.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1.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1.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1.12 修改公司章程。

7.1.13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7.1.1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1.1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XX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X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7.1.16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7.1.17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2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职权:

7.2.1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7.2.2 执行股东会决议;

7.2.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2.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7.2.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2.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2.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2.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2.9 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2.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3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7.3.1 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7.3.2 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7.3.3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7.3.4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7.3.5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4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7.4.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7.4.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4.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4.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4.5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7.5.1检查公司财务;

7.5.2 对董事长、董事、执行总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5.3 当董事长、董事和执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执行经理予以纠正;

7.5.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6 公司董事长、董事、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8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X月XXX日前送交各股东。

9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9.2 股东会决议解散;

9.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9.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9.5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9.6宣告破产。

9.7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8篇

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开展市场营销工作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为分公司洞悉市场前景,根据市场动态,制定营销策略,提出应变措施。

3、对分公司全年所应承揽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并应按月、季、半年将经营活动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4、负责完成工程投标的中标率指标。

5、负责组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并完成标书的制作工作。无论此次投标中标与否,都应做出分析报告,分析出原因,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使其了解同行的市场价位,掌握市场报价的主动权。

6、负责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工作。

7、负责组织对外签订合同及合同的管理,合同签订后负责对其内容进行交底。

8、配合生产计划科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全程跟踪施工生产。

9、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搞好与甲方的关系,并组织作好工程结算工作。

10、负责完成工程款的催收工作。

11、建立营销信息网络,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负责对已竣工程的回访。

12、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生产计划科职责

生产计划科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合同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参与经营科组织的工程合同评审工作,熟悉合同的详细内容。

3、负责组织分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合同交底,要求各部门做出相应的计划,并做好记录。

4、根据各部门的计划调整、编制合理的合同实施计划,经领导审批后,下发给各部门实施,并监督合同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计划的落实。

5、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平衡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化进行了解,做出书面分析报告,及时向领导反馈运作过程中的情况。

6、负责控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以及分包合同的落实情况。

7、协助项目部和预算科进行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工作,掌握结算情况。

8、每月按时完成生产进度、产值等统计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分公司财务科并上报总承包公司。

9、负责成品库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10、负责ISO14001:1996的日常管理、监督与检查。

11、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设计室职责

设计室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投标方案和产品设计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问理有关及件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执行生产计划科下达的设计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设计技术文件。

3、根据工程合同及设计要求负责收集设计输入文件,作为设计依据,确保设计输入文件准确、有效,确保设计成品合格。

4、负责在经营投标过程中,提供与投标相应的技术文件,并在经营和施工过程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提供钢结构构件详图和设计说明及图纸的补充和变更,以及技术交底工作,对输出文件确保准确无误,并具有可操作性。

6、参与分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实施,设计中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7、负责设计文件的发放、标识、存档等管理及控制工作。

8、参与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协调裁决技术分歧。

9、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财务科职责

财务科由分公司经理直接领导,是分公司各种资金管理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有关国营企业的财务政策,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和分公司转发、制定的各种财务制度。

2、根据总包公司规定的各项上缴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并按规定准时上报各种会计报表和资料。

3、负责分公司所分管资金范围的资金平衡,并做好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与考核。

4、对本分公司的财务开支进行监督与审核。

5、负责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津贴、病休人员工资的各种扣款,储蓄存款、结算。

6、办理全分公司员工出差、采购借款、报销和材料的收付调拨,加工托收材料款等结算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办理固定资产、器材、设备调入调出,盘亏盘盈、清理报废的财务手续。

8、负责组织项目、车间的成本核算工作及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分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促进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

9、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控制资金计划的执行。

10、负责为分公司领导设计年度预算报告及季度分析报告,准确无误地做出分公司地年度

审计报告。11、负责工程款的清收工作。

12、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供应科职责

供应科由分公司管理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各种物资的采购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合同实施计划和库存相关周期,制定物资采购需求计划。

3、根据生产计划科下发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4、组织对供方地选择和评定工作,对供方物资地品质、价格、服务及其供货能力评出等级。

5、组织人员参加物资订货活动,签订购销合同,组织市场采购和加工定购,进行物资调配协作。

6、根据市场信息,开拓新货源,优选合格供方,保证各种材料在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达到最优、最合理完成材料采购,降低成本指标。

7、负责进场物资在外观质量、数量等方面的检验,做出相应标识后入库。

8、负责对仓库和材料的发放进行管理控制。

9、建立各种物资台帐及劳保工具台帐。

10、定期提供材料的市场信息,掌握材料市场的发展动态及行业规律,定期上报市场分析报告。

11、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所有设备管理监控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分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

3、组织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机械设备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4、根据分公司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做好机械设备的平衡调度。

5、执行机械承包租赁制度,与项目经理部订立租赁合同,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设备完好率的指标。

6、负责提供实施各类设备、备件的购置计划,作到阳光采购。

7、负责按时督促、检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保养情况,并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档案管理和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组织对设备操作工进行培训,申办上岗证,定期进行技术考核,监督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9、负责分包方自带小型机具的进场验收,并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0、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预算科职责

预算科由分公司管理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投标报价、预算、分析核算、结算等工作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及工程造价。即根据经营部门转来的报价联系单及招标文件、设计方案后计算工程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和施工方案做出工程造价分析,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确定工程造价。

3、对中标工程进行二次造价分析,编制施工预算,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材料分析表,依据内部定额的费用控制指标编制内部预算并分别提供工程项目、生产计划、材料供应和成本核算部门,为控制项目支出和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4、确定项目的责任预算员,在项目执行期间,负责协助项目部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变更、结算工作。

5、工程竣工后,负责配合经营部门与甲方进行结算工作。

6、在项目确定工程量和分包价格后,设专人考核项目确定的分包价格和最终结算。

7、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技术质量科职责

技术质量科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制造、施工生产过程中确定施工工艺,提供技术方案、实施产品质量监控、解决技术问题、技术资料的专业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

2、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3、负责编制产品制造工艺,组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编制焊接工艺并监督产品生产过程工艺执行情况。

4、负责有一、二级焊缝要求产品的无损探伤检验。

5、负责分公司所有生产过程(分包加工)产品的购进物资的检验工作。

6、负责委托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进行A、B类物资复验的取样、制样的检验和送样工作。

7、负责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定期将计量器具向国家鉴定机构送检。

8、对外协产品进行跟踪监控。

9、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产品的质量情况及异常处理情况,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利用统计技术做出质量分析报告。

10、整理汇总产品制造的质量保证资料、过程检验记录,向项目部提供。

11、对生产产品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解决分公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对公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质量事故考核办法》做出处理报告。

12、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安技科职责

安技科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生产和施工安全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分公司全部施工生产活动的安全保证工作,并确保达到安全事故指标。

3、负责生产过程中安全保证措施与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遇有紧急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有权对违章单位及个人开据处罚单(转预算科,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并报告主管领导后处理。

4、负责主持分公司安委会议,作安全工作汇报,并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5、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作好对员工和分包方特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施工队伍的进场安全教育和审查,并负责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向其进行安全交底。

6、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出书面的处理报告。

7、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的内业管理要求,做好施工生产安全记录,保证各类报表齐全、准确,并及时上报。

8、负责推动创建文明场院工作。

9、配合项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检查落实。

10、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日常运行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采购后的验收及检查日常佩戴工作。

12、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制造车间职责

制造车间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产品的生产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科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采取措施提高生产率,按照规定的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构件的加工生产。

3、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管理。

4、负责对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

5、负责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文件,按图施工,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图纸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6、负责控制对生产过程所用材料的合理耗用。

7、负责对分包方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的穿戴进行管理。

8、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与维护。

9、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项目经理部职责

项目经理部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管,是分公司施工现场安装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对施工过程全面负责。

3、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安全交底等工作。

5、负责按项目施工需要向生产计划科报备料计划,对进场物资进行验证,做好记录。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仓储及成品保护,竣工后、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7、负责组织对分包方进行选择和评定,并对其全面管理,施工前要对其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8、负责建立施工管理台帐,即施工日志、安全质量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总体进度控制计划、月度施工计划、月度进度统计表、实际进度与差异分析报告及文件收发台帐,负责安装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9、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款的催收,并配合经营、预算等部门进行结算工作。

10、负责竣工后的回访保修工作,确保用户满意。

11、承担领导所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Ø综合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直接领导,是分公司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综合性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总包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经理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安排和通知,并作好记录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整理,并将公司决定传达到相关部门。

3、负责起草分公司工作计划的安排与总结。

4、负责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负责分公司ISO9000、ISO14001、OHSAS18001三个管理体系的贯标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分公司范围内的精细核算的落实与实施。

7、负责分公司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保管与维修。

8、负责分公司各种文件的收、发、整理、装订、存档等工作。

9、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工资、保险的管理。

10、负责分公司员工的培训考核、职称的评定工作。

11、负责分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的工作,并定期对分公司的全体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12、负责分公司员工的生活、福利事宜,作好工作餐的日常管理和分公司内的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的安全使用、维修和各种费用的管理。

13、负责分公司的消防、保卫等工作。

14、负责对外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重大项目;财政投资;管理机制

[作者简介]林奕辰,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长,广西柳州545001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1―0029―04

为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拉动和支撑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时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本文结合广西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存在问题,对重大协调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管理的对象着重围绕财政投资国有企业代建的项目进行。2004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一次把政府投资改革作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决定》的第三部分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目的,针对政府投资管理的问题,通过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资金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加以规范。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方面,第一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总体来看,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建立起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通过引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弊病,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柳州市实行代建制比中央推行代建制决定早一年多。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超投资以及项目决策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完善资金管理;二是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内容,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代建工作实行合同化管理,将代建单位收入模式从按项目总投资比例提取逐渐转变为从投资节约比例提取。

一、工作机构

由政府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由市长、发改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招商局及各政府代建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重点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二、协调对象范围

协调对象范围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2008年柳州市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年、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年、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年,大力实施百亿投资工业强市工程、百亿投资城建美市工程、10亿投资农业稳市工程,50亿投资商贸旺市工程,20亿投资社会建设安市工程,10亿投资文化盛市工程,确保今年有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支撑和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协调重大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受堵。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督办;对项目的进度及投资进行监控。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程的各项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应充实工作内容,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各部门应各负其责,超前研究项目工作相关内容,与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无缝对接,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二)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出现问题时,由发改委牵头协调,市政重点办、建委、国土部门、项目业主等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在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时,建委负责组织监察、审计、发改委稽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四)在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协调小组要主动了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关键问题,与土地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要及时了解并积极协调,确保项目落实、按时开工和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阶段,发改委、建委及各代建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职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门为解决此问题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分歧意见及本部门解决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或通过主动了解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请示协调小组副组长,确定召开协调小组成员会议时间并通知各成员。

1 重大项目工程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专业职能进行分工,由各责任专业单位牵头协调。

2 市领导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的单位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

3 专业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副组长牵头协调。

4 协调小组副组长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协调。

(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沟通;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与会人员,提高会议效率,杜绝就一个问题多个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情况。

(八)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意见分歧,但能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的,明确部门分工、步骤和时限以落实解决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商定解决办法的,由各部门

和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意见,协调小组可指定一成员单位或直接组织调研,探寻可供参考借鉴的解决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对策。

(九)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应就在3日内以会议纪要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及抄送各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相关措施的落实。

(十)建立发改委内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及市领导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要求部署,通报前一阶段项目推进情况,协调突出问题,以及安排部署下阶段有关工作等。

(十一)发挥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作用。建议以上级政府名义下文,由上级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对项目业主进行指导和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实行按级协调原则。各职能处室要积极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协调提供基本素材。

(二)各级协调工作,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出具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对协调所达成的会议纪要(意见)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协调中如涉及市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督促与沟通,并按照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的要求做好跟踪分析工作,及时反馈并按级反映。

(四)市重大项目协调时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上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自收到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协调答复。

六、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每月各代建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落实的进度。将重大建设项目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综合整理并及时通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每月协调小组将重大项目月度月报上报上级发改部门。每季度最后的10日内,要通报上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报告。

每月协调小组负责将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的项目进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各个项目的责任领导。

每周协调小组负责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副组长通报上周重大项目协调情况。

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协调小组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价的工作,并对项目后评价的结果进行通报。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一直存在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项目后评价工作一起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将把项目后评价落到实处。

七、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管理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参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对结算审核结果及时对数复核,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竣工财务结算(决算)应当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概况、专项工程及造成工程量调整的主要因素和原因作出说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承诺。审核部门对事后施工单位补签提供的资料不予采信。

(二)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总决算。

(三)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应同时报送下列材料:概算及其批准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对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本意见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决算)资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受理评审工作。

(四)竣工财务结算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列入市审计监督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局应当依据审计机关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批复竣工财务决算。

(五)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按下列原则办理:

1 依法招标的工程,审查工程施工后的有增减项目的和有争议的内容,无增减或无争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 单项工程的某一单项工程有争议,或单项工程的某一部分有争议,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原约定执行。

3 特殊工程在部分项目(子项目)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运用上有争议的,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 有争议部分严格按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确定。

(六)工程项目验收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产权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核算。

(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结(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评审和市审计局对竣工结(决)算的审计均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绩效考核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协调小组可向市直部门和镇区工作实绩考核办公室提出给予扣分处理。

(一)职责明确但落实不力,而影响到项目进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0篇

1.审计的权力、义务界定不清

各高校在基建工程审计有关规定中,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社会审计机构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能和范围界定不清,极易造成审计不到位或审计越位情况。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核对工程量,审核设备材料价款等,甲方、监理单位等主体不理解审计人员的工作,甚至存在抵触心理,造成审计难以到位;有时建设单位赋予社会审计机构权力过大,好多问题争议先让社会审计机构表态后,再确认签字。使原本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导致社会审计机构越来越深地介入工程管理,加大了审计风险,造成审计越位。

2.报送的结算资料查验不严

在基建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过程中,学校内审部门只是充当了一名资料收集员,没有认真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也没认真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编号是否连续,工程结算书编制是否规范,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经学校基建部门同意报审等;更有的甚至未经审核直接转交给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时往往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资料,如只报送合同内增加的签证,而合同内减少的签证,通常不予提供,使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受到影响,审计结果难免出现一些问题[1]。

3.审计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现在的社会审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审计人员素质各不相同,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有的社会审计机构甚至由外借人员承接业务,审计质量难以保证[2]。因此,在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后,若对审计过程的监控不力,极易导致审计结果存在偏差,产生经济风险。例如:有的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违反审计原则,与施工单位串通,泄漏与被审项目有关的秘密,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对争议较大的事项,有些社会审计机构受利益驱使,回避高校,私自拍板定案;有些高校内部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与社会审计机构等串通,强加自己的主观意念,损害学校利益[3]。

4.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委托成甩托

在许多高校基建项目审计中,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签订工程委托审计合同后,将工程审计事项全部甩托给社会审计机构执行,整个审计过程高校内审部门不管不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不主动配合审计人员联系基建处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共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双方存在争议的地方,也不积极出面组织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初审结果出来后,高校内审机构不经复核,直接通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社会审计机构的过度依赖,给审计结果带来不可低估的风险。

二、工程审计社会化风险的防范及控制措施

针对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社会化中产生的问题,高校工程审计社会化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降低审计风险,维护学校利益。

1.合理定位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职能

为了加强造价管理,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社会化过程中,社会审计机构要本着既参与审计监督又不越位的原则,履行控制造价职能,维护学校利益。在审计实践中,社会审计机构要全面履行自身职责,不偏不倚,既要履行工程造价审核和咨询的职能,又要严守监督的角色定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汇报,通过学校去解决,不能越俎代庖。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能:(1)核实工程造价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比例,保存好施工过程中的图像资料。(2)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学校领导报告。(3)对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以提高学校基建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2.做好工程结算资料的查验工作

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是审核造价的主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收集整理工程资料时,要加强对原始资料的鉴别,保证交到社会审计机构的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核查工程项目前期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清单报价等资料是否完整;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材料认价单、竣工报告验收单等过程性资料,重点核实从开工到竣工的现场签证是否有连续的编号和相关部门的签字盖章[4]。核查工程结算书是否为清单报价内造价和清单外造价分别做成,是否经学校基建部门审查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意送审[5]。对以往审计中经常出现的虚假签证、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取费费率等失误,在初步审核资料时直接剔除,降低审计费用。

3.加强审计过程中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

选择符合工程审计实际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整个审计工作至关重要。社会审计机构的综合实力直接决定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因此,内审部门应综合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的信誉和资质,慎重挑选。首先在选聘社会审计机构时,排除干扰,引入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或初步筛选后邀请招标,综合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审计工程师执业能力等,不能仅以某单一因素为选择标准,根据社会审计机构资格评审要素的变化,每年对邀请招标的单位信息库进行资格评审,实行优胜劣汰[6]。其次,高校内审机构应制定工程审计社会化工作规范,使工程审计社会化的每一步都能依照相应标准去操作,依法办理审计事项。在通过合同管理来规范社会审计机构的行为的同时,还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头到尾不间断的跟踪审计,以实现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全面掌控。最后,委托任务结束后,高校内审部门应对受托单位的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并建立社会审计机构档案,作为以后委托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7]。

4.确保高校内审部门的主导地位

审计实施过程中,社会审计机构获得工程信息的途径受限,高校内审部门要安排专人管理和协调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工程实地勘察,积累工程预决算技术数据,掌握第一手技术资料。当社会审计机构工程结算资料有疑问的时候,组织现场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现场分析情况,解释疑问,做好施工单位与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流程进行全程监督,避免社会审计人员私下串通施工单位,损害学校利益。建立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造价管理例会,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讨论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审计中的相关问题[8]。高校内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复核体系,有效防范审计风险,通过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核结果的严密复核把关,把审计报告的失误机率降到最低,从而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通过高校内审人员全过程的协调、监督,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社会审计机构受经济利益驱使而影响审计结果,保证审计质量[9]。

三、结论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1篇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 (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 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

(3)____和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 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和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 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和____成为银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为________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和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和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 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币,除编制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 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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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_________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 银行章程的修改。

2. 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 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 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 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 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 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 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 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 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 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 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 谈判及签署文件。

3. 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 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 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 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 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 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 本、外币投资业务;

3. 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 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 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 信托、保管箱业务;

7. 本、外币担保业务;

8. 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 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 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 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为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_________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 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 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 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 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3篇

文章标题:铁路局财务室决算会计竞聘报告

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现任的岗位是财务室决算会计员,九五年七月七日我毕业于****铁路经济学校铁道财会专业,后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北方交大铁道财会大专毕业证书。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正式分配到我段财务室见习,在头半年的见习期间过一个月的出纳员,而后负责办理出售公有住房业务,由于工作中认真刻苦,并具有创新意识,九五年十二月,被财务室安排到决算会计岗位,九六年八月见习期满,被聘为财务室会计员,任决算会计员至今,今天我竞聘的岗位仍是决算会计岗位。

决算会计是一个既辛苦而又重要的岗位,需要有足够的精力、能力与经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还要对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此外,还要有很强的驾驭计算机的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决算会计岗位不仅是核算的岗位,又兼有管理的职能,难怪同行中有这样的说法“决算会计岁数大的不愿干,年轻人干不了”。

决算会计员主要负责全段的货币资金核算,也就是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的核算和财务微机及网络的管理与维护,管理会计核算科目,审核各专业会计员编制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运输业务决算报告。其中蕴含着的大量繁索复杂的工作内容,单就现金报销就既需要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又要掌握分局、段对各项费用报销的政策,既要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又要审核单据是否经过各级领导的审批,既要保护单位利益,又不能使职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失,更不要说货币资金核算还有大量的现金收付款、银行收付款业务,决算会计员编制的凭证占财务室记帐凭证总数的一半以上。工作量之大,的确需要决算会计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必须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热心服务,吃苦耐劳。但是如果要做一个合格的会计员仅靠工作的热心、端正的态度、吃苦的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在这任务繁重的岗位上,不具有丰富的会计知识,没有对财务核算体系的深刻理解,不能熟练地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及网络,是绝不能胜任此岗位的。我在走出吉林经济学校的大门之时就立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合格的会计员,出校门后始终没有放弃学习,认真在实践中学习会计理论、电子计算机技术,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能够跟得上时代的飞速发展,跟得上铁路财务改革前进的步伐。从任决算会计员以来先后迎接了国家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检查组、路局财务处、路局会计师事务所、路局查帐中心、分局财务分处、审计分处、市税务局及各种专项的大检查和调查,均顺利过关,没有在任职范围内出现问题,办理的各种报销业务没有让集体受到任何损失,也没有让任何人利益受损失回来投诉,所管理的微机及财务室局域网,运行始终安全、稳定,没有一次因病毒侵入导致系统崩溃,影响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正确及时地编报各月、季、年度运输业务决算报告,协助主任完成各季、年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在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利用计算机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独立设计开发了工资核算微机管理系统,在我段实际应用了两年时间,系统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并为固定资产会计、工资会计建立了核算系统,设置运行参数,维护核算软件,随时解决操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弥补程序设计的缺陷,同时还为多经、工会技协、建筑安装工程处的手工核算帐建立了电算化核算系统,使这几家终于甩掉了手工作业,实现了多年以来会计电算化的梦想。

本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会计证、普一级珠算技术等级证书、财会人员计算机合格证书等会计人员必备的条件,工作经验和工作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和提高,所做的工作也被分局财务分处和同事们所认可,连续三年获得段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过优秀共青团员青年突击手称号,在积极参加段党政工团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得过两次演讲比赛三等奖,二次TQC全面质量管理成果一等奖,并被评为段九九年度优秀干部。九七年五月由分局选派参加在南京召开的固定资产软件研讨会,九九年九月还作为唯一的分局先进基层单位代表参加在佳木斯召开的全局会计电算化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本人听从党的召唤与安排,身体健康,工作刻苦努力,任劳任怨,具备竞聘决算会计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决算会计工作,请领导们考核我。

竞争是残酷的,但也是企业发展所必须的,如果中国移动通信没有中国联通的竞争,就不会大幅下调入网费及通信资费,如果没有高速公路的竞争,铁路也不会推出城际列车及动车组,没有竞争机制,就没有进步的原动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推动力加快企业的发展,建立竞争机制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牡房也一样,不在内部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企业没有竞争能力,又怎么能闯市场同其他企业竞争呢?作为一名竞聘者,应该直接面对成功与失败,一旦落聘,就只有加强学习,在新的工作岗位踏踏实实地从头做起,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工作中提高自己,争取下次竞争的成功。如果

铁路局财务室决算会计竞聘报告第2页

能够受聘财务室决算会计岗位,我必将以百倍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用行动实践自己做一名合格会计员的志愿。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自己的工作:一是,二年七月一日,修订后的《会计法》正式实施,一切经济业务的处理都必须以会计法为准绳,真正使每一笔经济业务真实、合理、合法,完全做到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铁路运输企业运输业务决算报告。二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处理每一项业务都完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做到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继续认真学习、深刻地领悟会计理论,并使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提高核算与管理水平。四是,财务室的电算化程度比较高,从记帐凭证、会计账簿、转帐通知书到会计报表及固定资产、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管理全部实现了电算化,财务微机也联成了分局财务系统较大的局域网,需要有较高微机管理水平的人来进行管理和维护,学习好电算知识,保证数据安全和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五是,积极主动地协调各专业会计的工作,正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及时提供各种财务指标和会计信息。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4篇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罗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和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为___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和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和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和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币,除编制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计算机协会任职报告范文第15篇

企业合资经营合同(金融类)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羅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和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为___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和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和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和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币,除编制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