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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总理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执行《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135号,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力推进我镇“113”发展思路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和一般事故起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不突破区上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实现到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重点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基调是:创新安全监管方法,坚持依法治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主题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主要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党政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所管行业企业的“一岗双责”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坚持区领导、区级部门网格化联系指导我镇安全生产工作,镇领导、联村干网格化联系指导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真正做到区、镇、村(社区)、社(组)四级“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五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重点项目必须管安全、管网格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镇纪委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其他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所有企业必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一线安全生产管理者和操作手,防止出现安全生产漏管和推诿扯皮现象。

(二)坚持动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行网上申报、台账式管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强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全镇在属地(行业)培育隐患排查治理示范企业3个;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等方式,重点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隐患。对已经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标准、措施、责任和时限,定期、专项、重点、跟踪督促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切实做到治理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真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隐患、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兑现奖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铁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发现一处、处置一处,让企业业主和操作人员不想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四)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油气管线、城镇燃气、旅游景区、学校、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检查一律实行暗查,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攻坚战,将农村燃气安全隐患列入排查整治范围,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错时错位监管”、“暗查暗访监管”等监管方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施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转变。

(五)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把2016年作为安全培训教育深化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扎实开展分层、分行业、分片区的全员培训,以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督促企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教育企业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六)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职业卫生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依法实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防止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推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检测体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杜绝群体性职业病发生。

(七)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中的难题。继续抓好破解“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上热下冷、落实不到一线操作者层面”等难题,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在一线、岗位操作标准落实在一线、安全教育培训常抓在一线、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在一线、应急救援处置落实在一线、考核管理创新落实在一线等“七个一线”活动。既抓面上推进,又抓典型示范的树立,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八)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域网格化”管理的安全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十三五”期间各项安全生产规划能够落地。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村(社区)支书、主任等干部抓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在危险性大的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关心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鼓励安全监管人员多学、学以致用,考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鼓励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成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二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安全社区持续建设。突出我镇特色和亮点,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九)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稳定”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继续把安全生产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实行涉及安全监管的单位和部门由各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1次,每半年书面报告1次;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全力予以保障。继续实行“全域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基层开展工作时首先暗查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全年“0”死亡事故,努力开创全镇煤矿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2、各煤矿驻矿专员要亲自对所驻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3、各煤矿驻矿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到矿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各煤矿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三、落实措施,严防死守

1、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和责任人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煤矿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专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驻矿专员和驻矿员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3、各煤矿要与镇政府签订一份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决不向非法矿井提供火工。每半月至少由煤矿矿长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所有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人员。

5、煤矿应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

6、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矿长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同时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气候等特点,定期组织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被停产整改的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责任人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整顿、整改停产检修完毕后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或验收,未经复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2013年,镇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服务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开展“打非治违”,努力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大对十精神的学习贯彻,推进制度建设。全面领会和落实党的十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府发〔〕35号)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目标管理”制度,强化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改革安委会主任制度,创建高效的安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政府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安全意识。继续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总的目标,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为目的,继续抓好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为载体的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一线职工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动员和引导社会全员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构筑“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要安全”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10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负责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业主、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与县内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拓展宣传阵地,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力度

1、加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职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镇安委会要统筹协调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监管的最大合力。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支持诚信企业银行贷款、评优选先等享受优先优惠;对事故企业、隐患企业、“三同时”缺失企业实行“黑名单”监管和曝光制度,督促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规定保证安全经费,落实好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安全监管部门要突出监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

4、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金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与对个人的经济奖惩直接挂钩,切实增强和调动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细化评分标准,坚持平时工作和年终检查相结合,以平时工作为主的原则,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四)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突出以非煤矿山、水陆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设施工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非煤矿山方面: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力度,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道路和水上运输方面:认真落实长途客运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切实加强全程监管。继续深化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和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和摩托车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客运车辆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及乡镇干部监管队伍的作用,完善农村道路监管执法机制,大力推进道路波形防护栏建设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远程视频监控,要将重要码头、支小河流重点水域实行24小时监控,同时要扎实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各类“三无”船只。

3.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日常安全监管。

4.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方面: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规范证照发放和管理;认真开展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查处、取缔非法施工的“黑工程”、“黑工地”;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活动。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控;督促各类场所电梯、行车、吊车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检验,消除特种设备使用缺陷,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5.各类场所消防方面: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农村30户以上村寨、学校和幼儿园、车站码头等为重点,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化”管理模式,将消防安全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街道、社区、村组和个人,形成消防安全群测群防格局,防范小火亡人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完善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今年继续确定一批市、县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实行梳理建档,分级挂牌督办,集中攻坚整改。通过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实现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维护良好秩序。要将“打非治违”活动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生产、经营、建设中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打击与治理结合。配齐配强执法队伍,确保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到位;整合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和遏止因非法违法行为带来的各类事故发生。

(七)加大安全社区和企业标准化达标,夯实基层基础。按照“统筹规划、先行示范、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有序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争今年建成省级安全示范社区。继续强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镇30%以上加油站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八)加大职业卫生工作监管力度,严防职业危害。结合镇实际,积极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职业卫生培训;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继续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根据宜市安监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试点工作;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网络。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着力构建安委会组织协调平台,推动街道、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完善交通、消防、建设、特种设备等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功能,健全资源共享、群策群防机制。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群团组织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生产“三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发挥监督管理、信息报送作用。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监管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专兼职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齐抓共管模式,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效能。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街道、部门责任制,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责任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一把手”挂帅抓安全和年度述职制度。区政府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各街道、部门、系统与辖区内重点单位或所属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书,促进街道、部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考核评估效能。依据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跟踪问效和动态考评机制,继续推行街道每月、部门每季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法,将考核重点放在长效性工作落实和阶段性工作成效上,强化过程监控,把以往盯着安全指标抓监管向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转变,确保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区域安全形势平稳发展。

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街镇(社区)创建

(一)着力提升安监队伍综合素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着力增强全体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检查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

(二)着力推进安全街镇(社区)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统一起步、试点先行、共同推进”的方法,全面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和市安全街镇创建活动。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道均达到《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合格要求,其中70%以上街道力争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并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申报、推广工作,市安全街镇创建示范点湖街道力争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并通过国家验收,每个街道完成1-2个社区安全工作站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员工和全体居民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事件发生,进一步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基础。

(三)着力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按照《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在重点企业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构筑群防群控的动态监控网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三不伤害”能力。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危化品企业全部通过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其他有条件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化水平。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认真做好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及各类安全生产依法许可工作,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三、整合安全生产资源,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一)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突出重点时节、区域和环节,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联动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努力提高区域本质安全度。

(二)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计划周密、重点突出、检查经常。加强对危化品运输、储存、经营企业和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推进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检查不留盲区、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要求,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一次整改制。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实行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挂牌,确定监管责任部门、街道,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实施整改。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发挥监管平台作用,推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作用,继续采集、充实企业基本信息,建立重点企业基础信息库,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数字管理、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为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部门、街道、社区及企业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认真抓好预案的修订、培训和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安监与科技、环保、住建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协调联动和预警机制。

(三)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上报和应急处置流程》规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行为。

五、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普及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有策略、有思路、有目标、有抓手,需要我们深刻进行学习领会,系统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推动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各项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践探索原则。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乡实际,重点把握事故隐患防控、专项安全检查、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创新工作,努力打造新型服务型政府,创造安全生产全民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坚决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一切重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在2013年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由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并要求各村各单位根据自身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村、各单位要抓紧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切实监督运行。严格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要求,结合法律、法规及企业(部门)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监督本村(单位)的生产和运行做到依法依规,确保安全。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重点控制消防、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食品、地质灾害及防洪度汛等四大类。

1、消防安全方面,落实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提高村民、单位职工的安全用火意识及常识,杜绝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

2、烟花爆竹,定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排查。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做到按规定渠道进货、安全储存及销售。

3、安全生产运行方面要重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切实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和各类车辆的违章、非法营运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在建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制度,对集体就餐,农村家宴等开展监督和指导,重点做好屏边民族中心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教师职工和学生饮食安全。

5、地质灾害防控及防洪度汛。指导督促专门人员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教育村民(职工)的提高避险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组织危险区职工及群众紧急避险,撤离到地势相对较高、平坦、空旷的安全地带,发生地质、洪涝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尽全力确保人员安全。

6、宣传及其他安全工作。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行动、有总结,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地域、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安全工作,杜绝发生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

(四)坚决、持续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乡安全联合检查工作组要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职责要求和工作权限,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生产等行为。各村各单位要配合乡安全联组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要认真清理和排查整治隐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给予严肃打击,本着打击一人,教育一片的做法,严格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加强对安全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治的投入力度。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乡安办的指导下,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具备相关工作记录台账,并由被检查责任人签字盖印确认。将自查或执法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执法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落实专人限期整改,保障必要的隐患整改投入,并将完成情况报乡安办备案。对安全生产工作因认识到位,配合到位,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排查率、整治率达100%;

(三)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农业机械、固定式农用动力机械及配套机具的安全监管。

(四)加强对农机加油站、提灌站等农机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加强对拖拉机及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三、主要措施

(一)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总体目标,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每季度组织全县的拖拉机驾驶人及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学习一次,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落实措施,重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实施“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农机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头。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四)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自查不得低于1次,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各农机技术推广站每月组织一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及时通知农机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审,并与机主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严格按照GB16151标准搞好2015年拖拉机年检工作,及时清理报废不符安全技术条件的拖拉机。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关系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是推动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全市的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目标,突出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完善监管网络、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三大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宣教培训、责任追究五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起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六大员”、非煤矿山“五大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领导作用;三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例检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分析、事故责任查处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管、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达标活动。一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二是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年审、名优品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挂钩;三是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整治等行动之中。通过以上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各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大体系

一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市、县、乡、村(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XX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并实现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核准;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县、乡两级打击非法违法的责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违法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分级分行业无缝隙执法检查到位。

二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2号)的有关规定,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增加引导性投入,推动和促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

四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采用联合办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丰富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要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五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加大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把本行业本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煤矿方面,一是要完善和发挥“三大监控系统”功能,严禁“三超”,严防盲目组织生产,严防整合重组矿井擅自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建设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以抽采达标、建立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止措施为中心的瓦斯专项整治专家会诊,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工程,严防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强化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防治水设施配备、水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五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车辆的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强“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9篇

一、加大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党员是安全生产中的骨干,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此来带动和影响广大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是我们煤炭企业一条成功的经验。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要好,教育先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一是提高认识,突出抓好“四个负责”教育。即对企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教育,切实使干部职工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在全矿旗帜鲜明的唱响“安全生产”的主旋律,形成全矿共同参与,共筑安全防线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灌输,抓好经常性教育。要充分发挥“四大教育阵地”(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党员活动日、职校)、“四大舆论工具”(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的作用,通过开展安全展览、反事故大讨论、观看典型事故案例片等教育实践活动,确保经常性教育工作季季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天天有落实,促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自主保安意识。三是突出重点,抓好“三违”党员和安全薄弱人物的跟踪帮教。坚持定期举办“三违”党员学习班,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出现的“三违”党员要做到当天谈话教育,使违章党员站在“违章指挥就是违法指挥,违章操作就是违法操作”的高度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真正做到正规操作,按章作业,做到教育、整改双落实。同时要坚持重点做好那些不负责任的马虎人、红白喜事的操心人、闯侥幸图省事的麻痹人和来回赶班的疲劳人的教育工作,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四是选树典型,抓好典型的示范带动教育。各生产区队党支部要注重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宣传工作,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在全矿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带动面上的工作。

二、突出检点,确保责任落实

检查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今年党员安全生产工作的检点是:

1、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牢不牢。主要检查集团公司和矿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有关事故通报的传达情况;本单位有无隐瞒事故情况。通过查纪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区队班前班后会记录的管理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2、安全

管理制度执行的好不好。主要检查干部值班、盯班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定下井制度的完成情况;两签到三汇报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本单位薄弱人员的排查、帮教措施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工作抓的紧不紧。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按规定主持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看下井是否解决了现场存在的问题;是否按时保质完成了盯头盯面任务,有无早上井、晚下井或只签名不下井的现象,是否存在“三种不良倾向”。要时时、班班、天天抓兑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大问题不过天,小问题不过班。凡不按规定开展好周一安全活动和不开好班前班后会,不按要求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的,一经发现,记所在单位主要责任人“三违”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与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联责考核。

4、劳动纪律执行的严不严。主要检查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单位和机关科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看有无早上井、迟到早退、玩岗睡岗和班中串岗现象;看是否认真落实了“井下需要第一,安全生产第一”的工作标准;检查政工部门和行政科室人员包区队制度落实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参加了矿上组织的各类安全查岗和所包区队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要充分发挥干部作风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的作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不定时间地点、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做法,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井下进行突击查岗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进行考核兑现,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基层领导班子工作成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实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三、贴近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三规范、两办法”、“4D工程”、“四项建设”、“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处置”、“宣教培训”为重点,以完成总体控制指标为目标,强化十项措施、落实六个保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5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02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市、镇街部门、村(居)三级安全监管队伍网络建设,细化市、镇街部门、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市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市镇街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细化,明确到车间、班组、个人。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4D工程”和“四项建设”。“4D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构筑市、镇街(部门)、办事处、企业四级安全信息网络,规范信息的收集、梳理、办理,严格源头管控,形成全方位管理、落实全过程责任、进行全时段监控、实施全天候跟踪,突出人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消除监管缝隙和责任死角。“四项建设”:

1、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所有新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年内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要按照标准规范运转,企业定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上报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全部复审,市政府安委会将抽查20%的企业进行复评。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更高一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2、企业安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镇街和部门的二级监管平台,大力加强市、镇街部门、企业与村居三级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年内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必须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的企业要及时上传日常监管信息、视频信息、数据信息,实现企业实时监控、镇街部门全面监管、市级指挥中心重点监督。

3、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推进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规范化建设,村(居)安全监督员实现持证上岗,新增30%的村(居)通过市级村居安全工作规范化验收。在城区街道和中心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4、安监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细化安全监管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年内所有安监中队要达到市级示范中队标准,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中队。四个创建:深入开展好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先进示范社区、先进示范园区、先进企业等活动。

(三)强化市场准入,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防止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变更和到期延续的,提前三个月告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和延续手续。所有新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入规定园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照《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一旦发现,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杜绝建设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现象。

(四)强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健全打非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建工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广新局、工商局、旅服局、城市管理局、供电部、农机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6个“打非”牵头部门,要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通知》要求,牵头抓好各自负责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负责抓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各镇街要抓好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出所、村居安监员身处一线的作用,常年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违法生产行为。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高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煤炭、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煤矿“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提运和防治水的安全监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的约束机制,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经营、储配、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好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的规划布局,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建工等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住建、建工、水务、公路、人防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事故防范,依法严厉查处机动车超载、农用车载客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消防、旅服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的安全管理。其他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重点抓好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六)强化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长效机制,全面规范“专家查隐患”工作,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家的作用。市政府设立50万元的“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分行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各镇街也要分别设立5-10万元的“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结合季节特点,分类邀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危企业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专家查隐患,一般企业每半年要开展一次专家查隐患活动。要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和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七)强化宣教培训,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作用,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增加安全生产新闻动态报道,开展长期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安全培训班、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居、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精心策划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增强活动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教育和企业全员培训活动。扎实做好镇街(部门)领导干部、安监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居(社区)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监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八)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企业必须与省级区域性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预案演练,各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市里将在10月份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要建立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应急处置机制、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和突发事故灾难新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的发生。

(九)强化职业病防治,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各安监中队、各企业要至少明确1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情况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强建筑、建材、冶金、化工、船舶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防止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正己烷、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整治粉尘、噪音、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企业。扎实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建立落实劳动防护用品购入、发放、使用、报废制度。

(十)强化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相结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按照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办案时限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编制执法检查计划、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敏感时期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高危行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各执法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开展执法监察不低于45家次,对检查到的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全面启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上传执法检查信息。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三深化”、“三推进”和省政府“六个深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要继续坚持每年至少给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一个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一月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市级领导干部一月检查一次安全生产(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一月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市安委会一月召开一次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一月一次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通报、一月一次事故统计分析、一月一次较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市安监局一月一次执法监察总结“九个一”的工作方法。

(二)加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市政府今年设立8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镇街设立30万元至5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消防设备、“四项建设”、“四个创建”、“4D工程”建设、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装备的更新和配备,以及安全生产奖励。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建立起企业和政府安全事故风险社会化防范机制。

(三)完善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机制保障。按照“政府企业出资金、安全专家查隐患、执法人员下指令、企业整改抓落实”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明确安全生产专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方式、整治重点、检查频次、措施保障等各项内容,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完善企业停产复工“三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四)创新方式,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保障。开展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新办法、新措施,以监管模式的网络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实现安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科技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加强HAN阻隔防爆技术、非煤矿山非电引爆系统、煤矿“六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人员定位和考勤系统、安全语音广播系统、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系统)、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控制与安全连锁控制系统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发挥企业和科研单位科技创新、技术支撑、成果推广的主体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1篇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旅游局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旅游行业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进一步落实旅游监管部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到位,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投入、有责任、有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履行安全职责向社会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企业和员工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与应知责任。

2、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要时段节点的旅游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电梯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治理行动。(1)各旅行社(分社)要强化租用旅游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旅游租车合同制度和团队行前、行中安全提示制度,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营;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和旅游意外险宣传服务工作;(2)各星级饭店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蓄水池、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3)各景区要强化对道路、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游客野外用火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3、加强特种设备、特殊岗位的日常管理,配备特种设备、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员,健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特殊岗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做好完整运行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4、在旅游黄金周、高峰期、暑期、汛期、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1、加强安全应急协作机制建设,与消防、安监、质监、交通、卫生、气象、保险等部门在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保险保障等方面要加强联系和合作,提高部门企业协同处置能力。

2、健全旅游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旅游行业要继续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防汛、防恐、防地质灾害、维稳等各种安全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迅速按预案线路组织撤离并疏散游客到安全地带;建立旅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开展对各种安全预案的应急演练。

3、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告、处置等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旅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提示。

4、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添置和更新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和技能。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

2、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LED屏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等活动载体和旅游团行前说明会、旅游行车中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关注安全、平安出游”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责任书、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宣传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图片等基本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5、各旅游行业要把安全生产与旅游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实行旅游安全一票否决制,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首要任务督导落实。

三、关于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控,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各旅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认真研究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将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旅游行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活动,按照“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1、各旅行社要加强对租用旅游车辆资质、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严厉查处“黑车”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2、各星级饭店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水泵房、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各景区要把消防安全纳入规划和开发建设,加强道路交通、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游客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4、各旅游行业建筑室内外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立即清除;对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要及时修缮和更新。

6、市旅游部门将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一旦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将提请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各旅游行业要把消防安全纳入旅游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中,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行前会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向旅游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反复宣传培训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及时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旅游行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配足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大练兵,进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加大资金投入,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救援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2篇

工会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为了进一步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各有关单位在研究制定涉及企业安全生产或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章、措施、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同时通过联席会议或者其他形式,研究解决工会组织反映的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意见和要求。

(二)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同级工会组织作为成员单位。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时,邀请同级工会组织参加。要支持工会组织独立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协助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

(三)有关部门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依规参加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审查验收中的监督作用。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或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处理结果。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后,工会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一)支持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拒不纠正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支持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集体协商等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工会组织与企业就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

(三)支持工会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等权利。工会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者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企业或者现场指挥人员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处理。

三、支持工会组织建立完善群众安全三级监督网络

(一)企业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要同步建立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的三级网络,并配齐配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和企业特聘安监员,应给予必要的津贴并按时发放。企业要把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支持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工会组织加强配合与协作,在各类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的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范围,特别是逐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参赛的范围,提高竞赛活动的实效性。我市要把“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的开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用于竞赛活动的宣传教育、典型推广、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四、努力为工会群众安全生产创造更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发展”和《*市创建“平安工地”三年规划(2008年-2010年)》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积极培育企业安全生产自主能力,完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服务在先、告知在前”的新型安全监管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技术创新和安全、文明、平安、绿色施工,为“扩大基础投资、拉动内外需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建设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工伤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3.5以内。全年不发生建筑施工较大事故,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2、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创建活动,全年争创省级文明工地10只,苏州市文明工地20只,*市级文明工地40只,力争全市80%以上的建筑工地达到“平安工地”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减少施工扰民事件。

3、深入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合格率”达到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上岗培训总数累计不少于11000人次,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5、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达到规定论证要求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率10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率及使用检测率100%。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1、落实层级安全监管责任。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2009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分片管理制度,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协管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安全协管工作的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建设工程开工和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切实提高安全协管监管的效率和覆盖面。三是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以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制度为抓手,深入推进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工程源头和过程监管,做好企业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控能力。

2、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勤政廉政的工作要求,加强安监人员及协管人员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参与上级安排的安全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不断提高在当前新形势下做好安全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来访及居民投诉举报制度,确立以涵盖施工安全、工程结构质量、环境污染、卫生防疫、治安消防、自然灾害、施工车辆运输以及施工损害周边环境等为重要内容的大安全意识,提高安监人员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创新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制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规范监管行为、监管标准和处理程序,注重安全监管的实际效果。经常性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季度检查以及重大环节、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改正发现的问题,规范企业安全行为管理。

2、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以贯彻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意见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不断拓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内涵,在企业中开展“零死亡事故”管理活动,强化企业安全“规则意识”,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贯彻落实《*市城区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加大对城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力度,切实减少、消除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结合市综治委《*市创建“平安工地”三年规划(2008年-2010年)》的要求,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创建活动,深化绿色施工,加强建筑民工队伍管理、建筑工地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建筑施工爱民便民服务,不断优化创建考核程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创优意识、综治意识以及环保意识。

3、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更多的发动和依靠企业自身力量,提高建筑职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和纠错能力。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方针,继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记分制度和强制性学习制度,惩教并重,标本兼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4、强化安全生产差别化管理。实施不同层次和力度的排查治理,对重点工程、安全不良信用企业以及安保体系不健全、现场连续发现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队伍选择和奖惩措施,及时淘汰一些思想观念陈旧、安全技术装备落后的队伍,促使建筑队伍向安全规范化方向发展。

5、深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加强重大危险源工程的辨识与施工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与备案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管理,规范机械设备检验检测,逐步形成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设备管理程序。健全、完善建筑安全预警提醒机制,提前制定、下达应对特殊天气、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措施,细化建设管理部门和企业两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6、注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动态记录、考核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和不良行为,全面营造诚实守信、失信惩戒的氛围。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建筑领域“三车”集中治理,淘汰非法施工车辆,确保建筑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城区工程施工的综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建筑工地临建设施的排摸和清理,切实提高城市文明形象。

(三)坚持科学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和安全资金投入

1、深入开展安全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和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深入推广使用安全技术成果,为提高全市安全施工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从培养工程技术与安全复合性人才方面着手,推动安全生产科技的学习、研究和应用,提高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整体素质。加强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改造,争取在通过省级技术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简化安装办理手续,达到全面推广使用的目的。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贯彻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管理办法》,探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管理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按实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备、设施,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物质保障。

(四)深化安全服务,营造安全稳定的建筑施工环境

1、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导向。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及严峻安全形势,紧紧围绕“纪念建国60周年”、“城乡统筹发展”以及“新资质重新就位”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全面宣传科学发展观,加强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优化管理资源,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稳定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4篇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底线思维、人命关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管等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指标严控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其中:较大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为零,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三率”水平达100%,运输型拖拉机“三率”水平达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认真落实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处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

2、细化落实农机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五级五覆盖”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规定,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可能危及人生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台账,完善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车主的安全责任书签订。

(三)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1、切实加强牌证管理

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中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反光标识》(NY/T2612-2014),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贴。加强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拖拉机牌证,坚决杜绝新增严禁为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2、开展业务档案清理

继续清理完善拖拉机驾驶员业务档案,做到实物机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三相符。

3、切实抓好年度检审

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农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检验标准检验。提高机车安全技术检测质量,探索社会化检测路子,实行年检备案制。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专项整治,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等行为;二是抓好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在外地注册经常在本地营运)拖拉机专项治理,进行台账化、经常化管理,着重搞好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四)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注重宣传

以涉拖企业、农机专合社、农机手等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努力构建社会关注、政府支持、农民自觉遵守的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2、加大培训力度

结合注册登记、年检、驾驶员培训考试、农民购机、重点农时等节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促进机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

(五)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找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非法改装等非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进行整治。

(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

抓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汛期和冬季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或分工)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中,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确定一批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安全致富的重要措施,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贯彻《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四、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

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全监管总局要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设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对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企业应优先聘用;对高危企业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本地区农民工信息统计范围。

五、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农民工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

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抓紧完成《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联合拍摄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尽快组织编写适用于农民工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安全监管总局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建设部编写适合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教材;农业部编制农民工培训读本,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内容,免费发放。

七、拓宽经费渠道,加大培训投入

各地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集培训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八、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