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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日常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努力做到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乡干部参照执行。

一、严格签到、签退制度

1、乡干部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在8:15分钟以前签到有效,下午提前15分钟以内签退有效。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每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严禁代签等作弊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代者和被代者分别按缺勤和旷工论处。

2、乡干部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一天内需经分管领导提供证明,否则按缺勤论处。

3、凡各种会议或重大活动点名迟到的罚款30元,缺席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的,班子成员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向点名组织者解释,若分管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其他特殊情况由党委研究决定。

4、坚持对全乡干部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旷工5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

5、在日常考勤管理中因违纪受到县以上部门处理的,除按照上级处理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乡干部因生病、婚事、丧事、探亲、休假、生育、妊娠、哺乳等原因请假时应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向乡党政办公室办理正式手续,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它形式无效。

2、乡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特殊情况事后补交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如是班子成员请假,必须经书记同意。假条经审批人签字后,统一交党政办留存备查。

3、全年请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20天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未请假和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干部请假时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电话联系请销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的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无故擅自超假视同旷工。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为旷工。

三、严格坐班制度

乡干部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着装整洁,讲求仪表,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得在坐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

1、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到其他办公室串门、闲聊;

3、擅离工作岗位;

4、上网炒股、聊天、网上购物、玩电脑游戏等;

5、其他违反上级规定的事项。

发现一次罚款30元,月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行政诫勉。

四、严格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负责制。每次夜间值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领导责任,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负直接责任。

2、每班的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正常工作日内值班时间为下午18:00时——次日8:00时(因作息时间调整另行通知为准),双休、节假日全天值班。

3、值班组成员按时参加值班,服从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必须事前向带班领导说明,调好班,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4、各值班组在值班期间必须主动处理好来电、传真、政务网信息的传达,来人的接待和日常工作。对突发事件,必须先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处理。做好值班记录。考勤、值班记录必须真实、准确。

5、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组与值班组之间按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完善好交接班手续。

6、每天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负责召集,由带班领导负责每班的值班考勤,考勤情况在交接班后报党政办。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缺岗1次罚款50元,对造成重大责任后果的,概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7、乡主要领导和乡纪委查岗,查到一次罚款50元;县以上部门督查,查到一次,带班领导罚100元,值班乡干部罚50元。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日常规范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社会基本保障;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一)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 服从领导,凝心聚力,求真务实。

3、 热爱岗位,团结互助,敬业奉献。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发展。

(二))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2、财务核销审批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总经理审批制度。日常财务支出,一般由综合部负责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财务部负责合法性、可行性的二级审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中: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由综合部审查,分管综合部领导审核后,按财务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建筑施工及其他工程款项的支出,由工程部审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核后,按财务制度报总经理批准。

3、财会人员记帐、算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4、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三)合同管理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2、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3、合同内容:①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②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③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

5、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四)文印管理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综合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2、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综合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综合部存档。

3、外来的文件由综合部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公司内部网上传阅。

5、打印文件、发传真以及公司行政公章使用均需经分管综合部领导同意,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五)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实行部门报告、统一购置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购置使用审批表》,分管综合部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购置。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综合部统一保管,办公用品领用,须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明确数量、金额。

3、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电子版),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部统一印制。

(六)移动电话和固定使用规定

1、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综合部120元/月,开发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工程部100元/月。

2、移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长、员工。同时规定移动电话以当月话费清单为核销凭证,超过标准不予补。

(七)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6、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7、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综合部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日工资的双倍予以处罚,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八)廉政建设管理

1、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综合部,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2、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3、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九)档案管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2、各部门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综合部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4、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5、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综合部归档。

(十)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①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③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④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⑤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⑥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十一)安全及值班制度

1、采取轮流值班的方法,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值班,值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和协调。

2、值班人员值班时,负责接转电话,处理当日的日常事务,保证环境卫生和室内外干净整洁。

3、抓好安全用电,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4、落实防盗措施,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十二)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3、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综合部报总经理批准。

5、车辆用油由财务部统一购买,油卡由综合部发放登记,并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

6、综合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年检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综合部牵头进行卫生考核检查。

(十四)招待就餐制度

1、业务接待工作实行事前申请、确认标准、定点派餐制度,由综合部统一安排,业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陪同,接待用烟用酒由综合部统一购买,酒类一般控制在60-200元以内,烟类一般控制在20-60元以内。

2、在公司外安排的招待餐,尽量自带烟酒,负责接待的部门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到综合部领取。

3、陪客人数原则是少于客人人数,一般情况下陪同人数不超过三人。中午用餐原则上不饮酒。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社会基本保障;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一)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 服从领导,凝心聚力,求真务实。

3、 热爱岗位,团结互助,敬业奉献。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发展。

(二))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2、财务核销审批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总经理审批制度。日常财务支出,一般由综合部负责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财务部负责合法性、可行性的二级审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中: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由综合部审查,分管综合部领导审核后,按财务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建筑施工及其他工程款项的支出,由工程部审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核后,按财务制度报总经理批准。

3、财会人员记帐、算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4、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三)合同管理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2、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3、合同内容:①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②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③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

5、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四)文印管理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综合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2、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综合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综合部存档。

3、外来的文件由综合部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公司内部网上传阅。

5、打印文件、发传真以及公司行政公章使用均需经分管综合部领导同意,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五)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实行部门报告、统一购置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购置使用审批表》,分管综合部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购置。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综合部统一保管,办公用品领用,须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明确数量、金额。

3、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电子版),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部统一印制。

(六)移动电话和固定使用规定

2、移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长、员工。同时规定移动电话以当月话费清单为核销凭证,超过标准不予补。

(七)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6、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7、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综合部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日工资的双倍予以处罚,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八)廉政建设管理

1、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综合部,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2、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3、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九)档案管理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2、各部门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综合部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4、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5、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综合部归档。

(十)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①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③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④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⑤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⑥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十一)安全及值班制度

1、采取轮流值班的方法,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值班,值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和协调。

2、值班人员值班时,负责接转电话,处理当日的日常事务,保证环境卫生和室内外干净整洁。

3、抓好安全用电,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4、落实防盗措施,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十二)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3、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综合部报总经理批准。

5、车辆用油由财务部统一购买,油卡由综合部发放登记,并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

6、综合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年检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综合部牵头进行卫生考核检查。

(十四)招待就餐制度

2、在公司外安排的招待餐,尽量自带烟酒,负责接待的部门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到综合部领取。

3、陪客人数原则是少于客人人数,一般情况下陪同人数不超过三人。中午用餐原则上不饮酒。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每天的交接班人员由带班领导确定)。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三、请销假制度

职工若因病、因事不能来上班必须书面请假,请假1天以上先请分管领导提上意见,最后由纪委书记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含三天)先请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提上意见,由镇长审批,假条交综合办公室保管,休完假后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事假每年不能超过20天,法定假按相关法规执行。

四、会议制度

会议的召开要注重实效性,尽量减少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会议的召开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召集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每周一早上的职工大会9:30准时召开,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前实行点名制,缺席一次罚款5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一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综合办公室通知财政所执行。

五、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由专人管理,文件收发及时,尽量当天传送;文件传阅后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档(若个人、科、所、站需要置留的置留复印件,原件及时返还),若出现文件遗失,根据责任给予处分;各科、所、站上传下发的重要文件,应送传一份给档案管理人员存档。当年的文件整理应在次年1月以前完成。

六、卫生管理制度

镇机关大院内的卫生每星期打扫一次,痰盂盒、水沟以及垃圾堆一个月清扫一次,厕所每星期打扫一次(均由承包人打扫)。

各科、所、站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如检查发现各科、所、站卫生不整洁,每次罚款50元,由各科、所、站长负责收取。

每位职工宿舍内外卫生由本人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如检查后不清洁每次罚款本人20元。

七、督促检查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2、安全部经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经理;6、前厅部经理;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1

2

3

4

5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四、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

酒店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五、疏散:

1、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3、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4、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人事部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三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三至五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5、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6、员工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酒店,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训课旷课;

8、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进入酒店舞厅、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场所;

10、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2、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厕所;

14、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使用客用电梯(经同意例外)、客用设备;

16、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8、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9、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2、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隐瞒事故;

5、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上班时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违反安全规定;

10、在酒店内喝酒;

11、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在除了员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不报告财产短缺;

17、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不遵守消防规定;

19、损坏公物;

20、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丙类失职

1、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

2、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6、私换外汇;

7、调戏或欺侮他人;

9、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0、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1、在酒店内或观看;

12、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1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15、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清潔浴室程序:

1.進入浴室,開亮浴室燈,留意有無壞燈泡,然後清倒垃圾,將垃圾桶放在浴室門口待清洗,從車上取下清潔籃放在浴室中央,倒少許康潔在馬桶內。

2.打開洗手盆熱水龍頭,放適量萬能清潔劑,用百潔布分別清潔水杯及煙灰缸、皂碟,然後倒放在洗手盆旁雲石臺上,下面放一塊抹布。

3.將杯子放在左手的杯布上,右手拿著杯布的另一端,將其推進杯內,以右手姆指配合左手杯布,順時針方向轉動,直至杯子內外完全乾淨。

4.把杯子對著燈光照射,看水杯是否清潔。

5.用清潔布以同樣手法將皂碟及煙缸抹幹。

6.用百潔布沾洗手盆內清潔劑水,擦抹雲石台四周,特別注意邊角處。

7.繼續清潔面盆及不鏽缸水龍頭。

8.關閉浴缸活塞,放少量熱水及清潔劑倒入浴缸,用百潔布沾清潔劑水擦洗浴缸內外、不銹鋼、牆壁及浴簾。放掉清潔劑水,開熱水龍頭,沖洗牆壁及浴缸,注意清潔浴缸活塞不得留有毛髮。

9.清潔淋浴間,用百潔布沾清潔劑水擦洗牆壁及地面,用一條半濕的清潔布把玻璃擦光亮,特別注意底部不得有水漬.

10.用馬桶刷,清潔馬桶內壁,坐板及蓋板外側及底座。

11.特別注意出水口及u型下水口處有無水漬,用清潔布將馬桶外側,底座及蓋板擦幹。

1.清潔垃圾桶內外側,並用塵布抹幹。

2.用備用的毛巾擦幹浴室洗手盆、雲石台、浴缸及牆壁(不得使用客用毛巾)。

3.更換毛巾。

4.補充客用品。

5.用一條半濕的清潔布把鏡子擦光亮,特別注意底部不得有水漬。

6.用抹布順時針方向環繞浴室各處除塵。

7.用清潔布擦乾淨浴室地,注意邊角及雲石台下。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按照《企业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上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做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和变更、注销、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按照《国有(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做好国有(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三、做好国有(集体)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的审批报告工作。

四、按照《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转为企业后实行改制的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做好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工作。

五、企业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国资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产权登记的;

2、隐瞒真实情况、未如实办理产权登记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产权年度检查登记的;

4、伪造、涂改、出卖或者出借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表的。

六、产权管理人员在办理产权登记中、、、谋取私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产权转让行为。

八、国有(集体)资产转让要逐级上报审批,由区职能部门会签,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要报区政府批准。

九、转让的国有(集体)资产、国有股权要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必须进市政府批准的产权交易场所交易。

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按规定实施上网挂牌,挂牌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产权交易信息挂牌后,只有一个受让意向人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有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的,出让方可以与产权市场协商,根据产权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标或者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

第二章资产统计评价制度

一、按照《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和上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安排,做好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统计分析和企业绩效评价分析等保值增值工作。

二、通过月度监测,每月分析报告国有(集体)企业的应收帐款和存货的动态状况,从源头上防止国有(集体)企业产生不实资产。

三、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上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安排,做好行政事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委托监管、保值增值等财务统计分析工作。

第三章企业战略管理、预算管理和投资管理制度

一、根据《市国有(集体)资产营运机构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编制企业战略规划,指导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是企业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战略规划要明确3年和5年的发展目标,重点突出3年发展目标。

二、根据《市国有(集体)资产营运机构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本区国有(集体)资产战略规划、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发展为导向,指导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建立经营预算管理,以国有(集体)资产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为导向,逐级编制上报国有(集体)资产的投入、调整、收益管理的年度营运计划。国有(集体)资产收益用于国有(集体)资产再投资,调整产业结构,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增购有关股份公司股权等。

三、根据《市国有(集体)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区国资委对区属企业和有托管企业的委办局的投资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涉及担保、融资和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要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国有独资企业要逐级上报审批。区国资委对营运机构的投资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研究国有(集体)资本投资导向;

2、审核营运机构的年度投资计划,核准营运机构的计划外投资项目,对营运机构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3、组织开展投资分析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含金融投资)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

第四章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一、按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区国资委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或委托专业人员对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二、企业内部审计是指区国资委组织的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三、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企业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可靠,以及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

2、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决算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收支状况;

3、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企业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企业国有(集体)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

4、有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情况,企业作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营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企业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

5、核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

6、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帐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判。

第五章预防不实资产产生管理制度

一、不实资产,是指本区国有企业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存货等实物资产,不能收回的债权、股权、其他权益资产及虚盈实亏的帐面资产。

二、加强企业应收款项管理,要及时落实专人积极予以催收,防止因没有及时催收而形成坏帐;按照财务规定计提各种坏帐准备金。

三、加强企业存货管理,要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做到帐实、帐卡相符,每年进行一次存货清查盘点,发生盘亏、毁损、霉烂变质、报废的各种实物资产,要认真分析原因,属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盘亏、毁损、霉烂变质、报废的各种实物资产,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落实专人逐一进行登记,严格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盘亏、毁损。

五、加强企业对外投资和工程项目的管理,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研究,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论证,防止投资失误造成损失。

六、对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弄虚作假造成不实资产的,由区国资委、区纪监委按照情节轻重、所负责任大小追究其责任。涉及领导责任的,扣减任期内累计年薪的5%-10%,并给予纪律处分。涉及相关人员责任的,扣发和停发工资,调离工作岗位,直到辞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执业操作规则,致使审计结果失实的,由区国资委、区纪监委向其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罚建议,并立即从区中介机构库中剔除,区国资委、审计局、各主管部门、企业今后不得再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八、有关人员、、擅自批准或在批准中,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核销和处置不实资产管理制度

一、对要求核销的不实资产,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和审批。把不实资产列入区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切实加强企业不实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不实资产核销范围:

(一)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帐款: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债务人歇业,或连续2年未参加当地工商部门年检,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企业催讨,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债务人因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停产,企业在短期内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4、企业的预付帐款如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歇业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帐款的金额转人其他应收款,为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二)企业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存货损失:

1、发生盘亏、毁损,霉烂变质、过期失效、报废的各种实物资产;

2、因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而不能使用的专用备品备件和呆滞积压商品等;

3、因各种原因形成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

4、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非常损失;

5、未按规定结转的库存材料价格差异。

(三)企业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损失:

1、发生盘亏、报废、毁损、长期闲置不用的,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因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常损失;

3、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形成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该固定资产老化或技术性能已不能达标等原因,而生产出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在用固定资产。

(四)企业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在建工程损失: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在建工程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预计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因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形成在建工程的非常损失。

(五)企业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对外长期投资损失:

1、被投资单位破产、歇业,或连续2年未参加当地工商部门年检,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

2、被投资企业当年发生严重亏损或持续2年发生亏损;

3、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情况的;

4、企业未按规定对长期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少计投资损失的。

(六)企业因各种原因少计或不计费用、折旧、利息、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形成虚盈实亏的。

三、本区国有企业核销不实资产冲减所有者权益的,应报经区国资委批准。

企业按照准予核销不实资产的批复,全额冲减所有者权益,并将核销后的帐物一并移交区国资经营有限公司处置。

四、本区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经区国资委初审后委托区审计局审计,并由其出具审计意见函。

五、本区国有企业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由区国资委授权区属企业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会计帐目及统计台帐。

六、由区国资委负责督促办理不实资产移交手续,不实资产移交手续为企业改制的必备程序。

七、区属企业应对结案报告后尚未处置完毕的帐面资产,包括债权、股权及其他权益资产继续抓紧处置,并定期报告处置情况。

八、处置收益,是指国资公司对接收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进行委托处置变现的收益,包括实物处置收益、债权催讨收益、股权及其他权益的收益等。

九、区属企业应对收缴的收益,实行收支分开、专户存储。于次年3月底将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区国资委,并进人国资收益帐户,纳人本区国有(集体)资产经营预算。

十、区国资委对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收益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用于对国资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投人。

第七章企业委派会计管理制度

一、加强委派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谁投资,谁委派,谁管理”的原则,区属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主管会计都由区国资委直接实施委派;授权区属企业、有托管企业的委办局委派所属的企业主管会计。

二、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委派会计任期责任保证协议的签订,对委派会计实行统一委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对委派机构负责。落实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实行双重考核、定期轮岗、专业管理、有偿服务的工作制度。

三、委派会计要定期上报会计报表、企业经营状况和财会制度执行的定期分析报告,预防不实资产的产生。

四、建立区属企业对外担保、长期投资、应收帐款、存货等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对所属企业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出租(出借)等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

五、组织委派会计加强学习业务、不做假帐,诚信守职,开展内审和互审工作,发挥监督职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委派会计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区属企业和有托管企业的委办局的委派会计要具有会计师以上资格职称,其它企业要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职称;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怕得罪人,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3、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政治思想品德好,有3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历,具备本职岗位所需要的财务、审计、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等业务知识。

第八章企业董事会工作制度

一、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机构负责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董事的产生方式:

1、组织选派:根据工作需要,从区管干部,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择,经考察通过一定程序聘任为专职董事。

2、社会招聘:根据岗位要求和选派标准通过公开招聘,委托人才中介机构等方式遴选合适人选,经综合考察评价后择优聘任为专职董事,对社会招聘的专职董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至6个月。

三、董事会人员构成:

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按《公司法》规定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企业规模大、董事会人数较多的国有企业可以实行执行董事制度。执行董事的委派和管理按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权限实施。

四、减少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之间的重合。国有多元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主要由各出资方派出的产权代表组成。经理班子中,除总经理可以进入董事会外,其他经理班子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

五、完善董事会决策程序

1、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需由董事长或经理拟定草案或委托有关部门草拟,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2、由董事会提出需经有关方面审批的事项:需由董事长或经理拟订草案,经董事会讨论审议,形成会议决议后,分别提请出资方,暂代行投资主体职能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由经理组织实施。

六、完善董事会工作程序

1、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董事会委托的董事)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违反董事会决议的现象,应要求并督促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限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开临时董事会作出处理决议。

3、对监事会决议及执行情况有异议时,应及时沟通和协调,或向出资方,暂代行投资主体职能部门报告。

七、加强对董事的管理。对专职董事实行任职资格制度,专职董事应经过专门培训资格认定后方能上岗。逐步对董事实行岗位契约管理。多元投资的由出资方与派出董事签订责任书、协议书或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国有独资的,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由委派方组织实施。

八、建立董事的考核制度。专职董事考核由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核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次,作为对其续派更换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由区国资委提出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报区政府决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对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监督。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成员应不少于3人的奇数组成。监事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要经费由企业财务预算中列支。

二、区国资委是监事会的管理机构,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区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及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等行为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对监事会成员的考核、奖惩,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监事任免、调动事宜。

监事会成员的考核,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对监事会成员的考核可采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职权行使情况,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其续派、更换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度情况;企业建立及执行公司章程和制度情况。

(二)监督企业财务情况,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及重大相关资料,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企业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

(三)监督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和保值增值情况;检查企业战略规划、经营预算、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及产权转让的规范情况;检查企业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监督产权代表、董事、经理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行为,提出对产权代表、董事、经理的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指导子公司监事会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高度责任感;

(二)熟悉了解企业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关的工作经历;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四、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由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企业负责人不能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

(一)每届任期3年,其中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可以担任1至3家企业监事会的相应职务。

(二)主席、专职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会任职。

五、监事会工作任务。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至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检查企业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到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六、监事会主席由区人民政府任命。监事会主席应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熟悉经济工作。监事会主席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监事会会议,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直接向区国资委报告企业的重大问题;

(二)签署监事会的决议和建议;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七、监事会要定期向派出机构报告工作,并随时报告企业重大事项情况。

(一)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对企业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等。

(二)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会成员同意后,由监事会主席签署,经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区人民政府,检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后,抄送区有关部门。

(三)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专项报告。

八、监事会的工作纪律。

监事会成员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监事会成员必须对检查内容保密,并不得泄漏企业的商业秘密。监事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直至撤销监事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第十章企业监管稽察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建立国有(集体)企业监管稽察制度,代表区政府对国有(集体)企业行使监督权。

二、监管稽察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领导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监管稽察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主要任务是查帐,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稽察工作的具体内容:

1、检查企业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情况和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

2、查阅企业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审查验证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情况、还债能力、获利能力、利润分配、资产运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

3、对侵犯国有(集体)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4、监督企业董、监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5、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经营业绩和民主决策进行评价和记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四、设立监管稽察办公室,人员由国资、纪监、财政、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

五、以不定期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稽察,听取企业对财务状况报告,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工作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六、稽察人员可随时调查核实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采取适当形式听取职工意见,查阅有关文件,要求企业做出必要说明。企业要建立规范的现代会计制度,每半年向稽察工作处书面报告一次财务状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向区财政、审计、监督、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上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稽察人员的工作,提供被稽察企业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八、稽察人员根据被稽察企业情况,可以建议区委、区政府责成审计部门对稽察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可以由稽察工作处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专业人员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也可以聘请资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及时解决稽察工作中的有关业务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稽察员工作。

九、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客观、真实、明确的稽察报告。稽察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对被稽察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评价;

2、对被稽察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分析评价;

3、对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经营管理业绩和民主决策的分析评价;

4、对董、监事履职情况的分析评价;

5、对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奖惩、任免的建议;

6、区政府要求报告的或稽察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稽察报告由稽察人员签署,由稽察工作处送交区国资委审核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并根据区政府审定的稽察报告中有关对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奖惩、任免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十一、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发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的,可直接向区政府专项报告。

十二、被稽察企业要做到:

1、被稽察企业必须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支持和配合稽察工作,认真填报稽察工作基础材料,如实反映已经发生过的企业财务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2、被稽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政令,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企业的各类会计帐目、原始凭证和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3、被稽察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必须保存全部原始会计帐目、报表数据和内容、财务记录,保持原会计处理方法,任何人不得直接或指使、示意、委托他人制做假帐目,提供假凭证,编写假资料,以及转移、销毁、涂改财务帐目、会计报告、原始凭证和相应资料。

4、被稽察企业在填报和编写稽察材料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详细提供母公司、主要子公司的全套材料,以及其他子公司的概要材料。不得拒绝提供与稽察查帐有关的资料;不得填报不实不当的证明;不得隐瞒实际财务状况;不得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会处理方法;更不得给稽察工作设置障碍。

5、被稽察企业如有做假帐不纠正、不说明的,或故意编造、提供和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继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追究当事人,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被稽察企业应当以稽察工作为契机,理清与所属企业和关联方的关系,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第十一章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一、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区国资委负责考核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区国资委要指导区属企业和有托管企业的委办局考核所属的国有(集体)企业。对下列人员进行考核:

1、国有独资企业和不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

2、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3、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产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总经理。

三、考核的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1、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及保值增值情况;

2、应收帐款、存货、对外投资和不实资产情况列入考核中;

3、安全生产、厂务公开、知识产权、精神文明等工作;

4、分类指标根据行业和特点,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十二章企业改制程序制度

一、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3]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法[2005]60号)、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36号令《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落实好《区规范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意见》,事业单位改制参照执行。

二、拟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应逐级上报改制申请和方案。

三、产权界定。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产权不明晰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界定查证;区国资委对产权界定结果作出确认通知书。

四、清产核资。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规定,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应在区清产办和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清产核资,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

五、财务审计。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整体改制的,应由出资方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可进行不实资产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须在审计报告中专项说明。

六、不实资产核销。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存在不实资产情况的,按照《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逐级申报。由区审计局(或由区审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不实资产进行专项审计,重大项目核销须经区不实资产核销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经批准后将核销的不实资产移交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统一处置。

七、资产评估。按照《国有(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选择资质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在企业内部公示,区国资委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准备案,并出具核准通知书。

八、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应及时召开总经理专题会议对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进行酝酿讨论,区国资委组织召开企业改制联席会议对程序和方案进行讨论;企业主管部门、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劳动保障局和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对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一并进行会审;企业改制方案要提交职代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要在企业内部公示,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律师事务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区政府审批。

九、产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按规定实施上网挂牌,挂牌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征集到一个受让意向人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的,根据产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标或者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

十、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管理层”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不包括对管理层实施的奖励股权或股票期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十一、加强对改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信息数据库,并按月、季、年编制企业改制统计报表。

第十三章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制度

一、凡占有、使用、运营国有(集体)资产的区属企业、单位的国有(集体)资产收益管理,适用本办法。

区属企业、单位包括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由区国资委出资并监督的企业及出资并委托监管的单位,以及上述两类企业、单位以外的由区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管理的其他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二、国有(集体)资产收益,是指区国资委依据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的各种收益、收入。具体包括:

(一)国有独资企业应上交的净利润;

(二)按照股权比例和分配方案应分得的企业税后利润;

(三)按照股权比例应分得的企业清算净收益;

(四)转让持有的企业股权取得的净收入;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其他收益、收入。

三、区国资委负责国有(集体)资产收益的收缴及相关管理。

四、企业税后净利润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准,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下列情况收缴:

(一)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区国资委核定的比例和时间收缴。

(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照股东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时间收缴。

五、转让企业股权所得的收入剔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按照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收缴。

国家对转让境内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所得收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企业依法实施清算所得的清算净收益,根据国有股权比例,按照清算机构的时间收缴。

七、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国有(集体)资产收益,采用按季预缴,全年清算的方法,其他国有(集体)资产收益(第三条二至五款)在确定后10日内入库。

八、企业如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报区国资委批准后,可适当减免应上缴的国有(集体)资产收益。

九、区国资委设置专户,对国有(集体)资产收益进行管理。

十、国有(集体)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国有(集体)资产再投资,调整产业结构,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增购有关股份公司的股权等。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应收账款 日常管理制度 控制

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出现的,由于赊销商品形成的一种企业债券,而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水平对企业的资金运营有着直接的影响,影响到企业的资产变现能力,因此,做好企业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至关重要。完善企业的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回收水平,对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是很必要的,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并最终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一、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对合同的款项进行详细的审查与核对,因为合同的每项条款都可能会成为产生信用问题的依据,因此,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是做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的条件。

二、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

初识客户,要收集客户的基础资料,建立好客户的档案。维护老客户,相关的管理人员都要对客户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且尽量的选择那些资信情况好的客户与之进行交易。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

明确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各项条款,如: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以及验收标准等;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同的签订时间、负责人签名,还要加盖公司印章;合同签订后,必须要由公司的法定人审核才能盖章。

三、事中控制:(发货到收款)

做好发货工作。销售部门在发货之前要与签订的销售合同做比对并且保持一致;发货之后还要对货物进行跟踪,并进行相应的监督,还要根据客户的不同的资信情况做好应收账款的收账策略,并且尽早的催促货款,但是,要注意与客户保持合作关系。

做好账款核对工作。企业要定期对账务进行核对,完成对账后还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工作,可以避免出现账务的混乱,同时还可以及时的催款,使应收账款尽快的回收。

四、事后控制:(欠款到追收)

(一)及时追收欠款

对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要积极地采取有效地措施进行追收。要实现严格的责任制,由财务部门的主管负责,然后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同时,对于已经产生的应收账款,可以根据催收难度以及时间进行排序,并找出原因,从而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二)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应收账款的控制与考核工作,而业务部门是应收账款的主要负责人,应收账款最后期限的前一周,要通过直接拜访或者是电话回访的方式,通知债务人,以及时回收应收账款。

对应收账款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追款:

1、及时的电话联系

相关的责任人员要及时与债务人保持电话联系,保证可以对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企业的财务情况详细的了解,这是做好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

2、对客户要及时跟进

相关的责任人要及时的对客户进行全程的跟进,这是与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成正向相关的关系的,并且还要与客户及时的进行沟通,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成为可能。

3、直接走访客户

相关的责任人员还要对客户进行定期的拜访,对于已经到催收期限的账款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催收或者是直接上门拜访,这样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及时到账。

(三)对于已过催收期限的账款的处理方式

审查相关的文件。要对已过期限的应收账款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销售合同以及出库单是否完备;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对于已过期限的应收账款,要求债务人提供合理的理由,并且还要进行资料的收集以证明理由的正当性;建立追讨文件。对于已过期限的应收账款要做好催收预急方案,还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情况,建立追讨文件,如警告、预告或者是律师函等文件;确定最后期限:已过期限的应收账款,要让客户了解到后果,并确定一个最后期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预警管理

要确保会计年度终结时,可以取得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书面确认。对于应收账款,都要在发货后的六个月内上报公司的管理人员,并启动账款的催讨程序。 那么,如何降低应收账款损失呢?本人以为主要有以下四条条途径:

(一)应收账款的质押

这是一种实现应收账款的有利方式,是由企业将其应收账款出质作为抵押品而想向银行出质而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委托专业机构

对于有能力付款却恶意拖欠的,企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讨工作,如果仍然不能达到目的,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诉讼或者是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合同签订时制定保留条款

《合同法》第13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出卖人。”针对这一条款,可以制定这样的合同内容:只有客户付清全部款项,才可以取得货物,而即使企业破产,也不可以当作破产财产进行清算,仍然由销售企业取得其所有权。

(四)应收账款的出售及应收账款的无追索权让售

企业将特定应收账款出售给商、银行或其他经融机构,以取得相应的现金。出售后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全部转移给购买方。这样可以使得企业将应收账款存在的风险转移给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宋秋萍.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及对策[J].山西统计.2000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第二条公务员日常登记必须在机关行政编制和空缺职位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符合公务员条件进入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予以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各级机关对经考试录用、调任、选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式或其他法定程序新进入机关的人员,及暂缓登记期满后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应在机关行政编制和空缺职位限额内及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不得进行公务员工资确定。

本省内转任的公务员,由转任机关进行公务员登记数据变更和任职备案;机关和参照单位之间转任的,以及从省外转任调入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因辞职、辞退、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公务员队伍,或由机关调出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所在机关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注销备案。

第四条公务员日常登记实行逐级负责,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

第五条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程序:

(一)所在机关在编制限额内,依据登记条件确定登记对象,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河南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录入公务员信息数据,报审核机关;

(二)审核机关签署意见,报审批机关;

(三)审批机关签署意见,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输入省公务员管理数据库。

(四)履行登记审批、备案手续后,《公务员登记表》装入公务员档案;

第六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依法履行日常登记手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日常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编号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行政机关(含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日常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编号工作,其中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再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归口登记审核、备案、编号。

第七条公务员日常登记审批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公务员登记的请示(内容包括:机关行政编制数、机关公务员数、机关职位空缺情况、拟登记人员基本情况、进入方式等);

(二)调任、选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录用等方式进入机关的有关文件和依据;

(三)人事档案和公务员信息数据;

(四)《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南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公务员登记变动情况审批备案表》各一式两份。

第八条公务员注销登记的,需提供辞职、辞退、开除、退休、调离、死亡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将本辖区公务员日常登记审批情况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受理。备案的内容包括:登记备案请示、《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南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河南省公务员登记变动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及公务员信息数据等。

第十条各地各单位办理公务员日常登记业务时,要及时做好公务员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每年6月20日至26日和11月20至26日,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所辖公务员数据变动情况汇总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公务员实行一人一个编号管理,已在省内进行过登记的,转任到新单位后仍使用原编号;新登记人员一般不使用原退出人员用过的编号。

第十二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日常登记工作的督查指导,严肃登记工作纪律。对不按国家行政编制限额、职位空缺和规定条件、程序登记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宣布无效,并责令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在登记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二、报销项目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用、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四、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项目

报销标准

岗位级别

备注

一般员工

主管级

经理级

交通费

/

/

/

住宿费

100-200元/晚

100-200元/晚

100-200元/晚

伙食费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通讯费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注:出差到境外,住宿标准可上浮200%。

原则上除经理级外,其他员工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通讯费

2.1

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

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3、办公费用

3.1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由各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将办公用品申领单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向财务借款统一购买。拿到正式发票的当天,由经手人、入库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齐全后,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由经手人到财务报帐。

3.2行政部对公司办公用品建立领用台账管理,领导用人要签字确认,每个月末,行政部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财务部负责监盘。

4、招待费

4.1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4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800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公司车辆产生费用: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

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贴票报销。

6、培训费:

6.1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五.报销票据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

1.1正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指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原始票据基本要素应齐全:原始票据上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必须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否则视同白纸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原始票据台头应列明公司全称。若无法取得发票,则应写明事由,并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正文应详细列明日期、品名、单价、规格、数量、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填写入库单。凡以笼统名称及汇总金额列示时,还应附有售货单位出具的明细单并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例如:电脑小票)。打车票,停车票等应当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出租车事由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无法说明原因的不予以报销。

(3)如果办事人购货物时发现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漏填或涂改、挖补,必须要求对方单位重开,发现有笔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如发票已标明手写范围或注明手改无效,需对方单位重新开据。

1.2票据时限:票据应在办理事务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票据可在下年度1月报销);特殊情况当年不能报销,需事先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在下年度报销。

六、本制度从签字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标准执行。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2、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许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

4、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玩牌、打麻将,严禁、搞或色情中介,不提供“”服务和“”信息,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准私片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7、服从上级指挥,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9、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10、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1、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12、洗头、吹发、电 染操作过程中,要做到多问、多观察、多学习。

13、结账时要礼貌待客,对客人应付的现金清点后要复述一遍,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14、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报告。

15、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不得随地丢烟头杂物,同心协力劝导顾客自觉遵守,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16、按规定交接班,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

17、热爱本店,宣传本店,自觉维护本店信誉。

18、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19、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0、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长时间会客,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电话,紧急的私人电话则由同事接听转告。

21、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2、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23、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保持口腔卫生。

24、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25、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6、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或自己妥善处理。

27、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8、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29、对仪器、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

30、搞好区域卫生。

31、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案件线索是指应该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犯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材料。

第三条 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及时备案、集体排查、跟踪督办、定期报告、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在接到市纪委案管室通知后及时领取案件线索,确保分办的时效性和保密性,避免在分办环节耽误时间。

第五条纪检监察室承担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逐件登记,每月底由问题线索管理员到案管室进行核对,便于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结和上报。

第六条除信访途径转为的问题线索外,其他由案管室分办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的,将相关资料装成卷宗后报案管室统一保管归档。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关于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小学)、县局各股室、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改进民办学校管理方式,提高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管理,规范办学,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就加强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管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和各类民办培训机构)

二、重点监管内容

1.重大事项(含学校举办者、办学地址、办学层次、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规模变化、人事变动、招生政策、突发事件等应上报事项)是否及时上报;

2.党组织建设工作;

3.教育教学工作;

4.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5.安全管理工作;

6.财务管理工作;

7.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三、县局股室责任分工

为形成齐抓共管、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县局各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能,将民办教育管理、指导、监管工作纳入股室日常工作范围,突出明确以下责任:

1.强化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党组织做好参与决策、监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谐稳定。(牵头股室:党办,配合股室:成人办、政教科、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

2.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及时纠正民办学校擅自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设立分校,虚假广告等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的正常办学秩序。(牵头股室:成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学前教育股)

3.强化民办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体系建设,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牵头股室:政教科,配合股室:教育股)

4.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办学定位目标,指导民办学校教研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指导、督促民办中小学校开全开足开好国家课程,规范使用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所有民办学校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严禁使用境外教材。督促民办幼儿园反对小学化倾向,督促民办培训机构不超纲教学,不超进度培训,督促民办学校按照办学章程和招生广告(简章)承诺,保障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牵头股室:教育股、教研室,配合股室: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5.强化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严禁民办学校私自使用公办教师。指导民办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师师德素养。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备案制度,将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作为聘用教师的首要条件,督促民办学校建立配备与办学规模相匹配的教职工队伍。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严把教师入口关,与教职工签订符合相关人事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培养纳入总体规划,加大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牵头股室:人事股、师资股,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政教科、学前教育股)

6.强化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校舍、场地、食品、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教育、安全演练及家校共管体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安全预警制度和问题整改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将民办学校安全检查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和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范围。(牵头股室:安全法制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7.强化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并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和收退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机构,配备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专业能力的专职财务人员。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进行审计,依法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的权属,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民办中小学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民办幼儿园不得跨学期收费,民办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学生退(转)学该退费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退费。(牵头股室:计财股,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8.强化民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建立民办学校考核评价办法,以办学方向、依法治理、办学条件、育人模式、教师发展、办学行为、常规监管等方面作为考核评价重点,进行年度督导评估,督促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牵头股室:督导评估办、成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师资股、安全法制股、党办、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政教科、计财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

9.强化民办学校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计划管控,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注册学籍,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计划招生、提前组织招生、超范围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牵头股室:教育股、招生办,配合股室:成人办)

10.强化民办学校工会、职代会组织职能。督促民办学校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牵头股室:教育工会)

11.健全与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健全与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结合随机抽查、月巡查、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认真做好年检工作,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牵头股室:成人办,配合股室:督导评估办、教育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师资股、安全法制股、党办、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政教科、计财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

12.保障民办学校师生权益。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为长期聘用的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的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在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牵头股室:人事股,配合股室:成人办、师资股、教育工会、计财股)

三、建立报告(备案)制度

实行民办学校办学重要事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坚持诚信办学,如实向社会、家长及学生公布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层次,确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今后,县级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股室(按工作职责)和中心校(县直小学)报告以下重要事项:

1.学校人事变化情况。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每个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报告学校校长、财务人员、教师等人事变化情况。

2.学校办学规模变化情况。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机关审批内容办学,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扩大办学场所、变更办学层次,私自增加班级数、设置分支机构或者教学点。要在招生宣传前一周进行招生广告备案,在每个学期开学二周内要报告学校班级数、招生人数、辍学人数、招生简章广告以及其它重大招生举措等情况。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关于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小学)、县局各股室、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改进民办学校管理方式,提高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管理,规范办学,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就加强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管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和各类民办培训机构)

二、重点监管内容

1.重大事项(含学校举办者、办学地址、办学层次、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规模变化、人事变动、招生政策、突发事件等应上报事项)是否及时上报;

2.党组织建设工作;

3.教育教学工作;

4.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5.安全管理工作;

6.财务管理工作;

7.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三、县局股室责任分工

为形成齐抓共管、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县局各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能,将民办教育管理、指导、监管工作纳入股室日常工作范围,突出明确以下责任:

1.强化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党组织做好参与决策、监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谐稳定。(牵头股室:党办,配合股室:成人办、政教科、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

2.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及时纠正民办学校擅自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设立分校,虚假广告等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的正常办学秩序。(牵头股室:成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学前教育股)

3.强化民办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体系建设,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牵头股室:政教科,配合股室:教育股)

4.强化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办学定位目标,指导民办学校教研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指导、督促民办中小学校开全开足开好国家课程,规范使用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所有民办学校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严禁使用境外教材。督促民办幼儿园反对小学化倾向,督促民办培训机构不超纲教学,不超进度培训,督促民办学校按照办学章程和招生广告(简章)承诺,保障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牵头股室:教育股、教研室,配合股室: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5.强化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严禁民办学校私自使用公办教师。指导民办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师师德素养。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备案制度,将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作为聘用教师的首要条件,督促民办学校建立配备与办学规模相匹配的教职工队伍。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严把教师入口关,与教职工签订符合相关人事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培养纳入总体规划,加大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牵头股室:人事股、师资股,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政教科、学前教育股)

6.强化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校舍、场地、食品、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教育、安全演练及家校共管体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安全预警制度和问题整改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将民办学校安全检查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和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范围。(牵头股室:安全法制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7.强化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并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和收退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机构,配备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专业能力的专职财务人员。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进行审计,依法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的权属,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民办中小学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民办幼儿园不得跨学期收费,民办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学生退(转)学该退费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退费。(牵头股室:计财股,配合股室:教育股、成人办、学前教育股)

8.强化民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建立民办学校考核评价办法,以办学方向、依法治理、办学条件、育人模式、教师发展、办学行为、常规监管等方面作为考核评价重点,进行年度督导评估,督促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牵头股室:督导评估办、成人办,配合股室:教育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师资股、安全法制股、党办、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政教科、计财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

9.强化民办学校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计划管控,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注册学籍,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计划招生、提前组织招生、超范围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牵头股室:教育股、招生办,配合股室:成人办)

10.强化民办学校工会、职代会组织职能。督促民办学校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牵头股室:教育工会)

11.健全与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健全与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结合随机抽查、月巡查、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认真做好年检工作,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牵头股室:成人办,配合股室:督导评估办、教育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师资股、安全法制股、党办、教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政教科、计财股、勤工股、体卫艺、基建办)

12.保障民办学校师生权益。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为长期聘用的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的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在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牵头股室:人事股,配合股室:成人办、师资股、教育工会、计财股)

三、建立报告(备案)制度

实行民办学校办学重要事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坚持诚信办学,如实向社会、家长及学生公布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层次,确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今后,县级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股室(按工作职责)和中心校(县直小学)报告以下重要事项:

1.学校人事变化情况。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每个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报告学校校长、财务人员、教师等人事变化情况。

2.学校办学规模变化情况。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机关审批内容办学,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扩大办学场所、变更办学层次,私自增加班级数、设置分支机构或者教学点。要在招生宣传前一周进行招生广告备案,在每个学期开学二周内要报告学校班级数、招生人数、辍学人数、招生简章广告以及其它重大招生举措等情况。

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枪支 日常管理 枪支管理立法

一、引言

枪支是战争中应用极为广泛的武器,也是公安及保卫人员常用的武器,同时它还是犯罪分子使用的常见作案工具,因此,国家历来重视对枪支的管理。公安机关枪支日常管理工作是枪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依法强化枪支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枪支、弹药的社会拥有量,大力收缴非法枪支,不断加大打击涉枪犯罪的力度,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的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国内外敌对分子和反动势力日益猖獗,枪支给公共安全带来的威胁日益加剧,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变得如履薄冰,我国因此加强了对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力度。

(1)完善枪支管理法律制度,推动枪支日常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200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明确了我国涉枪犯罪的量刑标准,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200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为依法规范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管理使用枪支工作提供了保障。2004年7月,公安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方法》,规范了储备仓库枪支的日常管理使用工作。

(2)清理收缴私藏、非法持有枪支。从1996年到2010年,公安部曾多次部署较大规模的收缴非法枪支专项共行动,各地共收缴非法枪支600.8万余支,发现受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治安案件36.2万余起,查处38.9万余人。经过持续地进行全国范围内或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击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涉枪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大大降低,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明显减少。枪支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作为,依法严格规范管理,构筑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建设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际合作。近几年来,作为公安队伍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部启动了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经过全国公安机关的积极努力和配合,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枪支行政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率。通过该系统可实现全国枪支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日常枪支管理工作的效率,而且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体系。此外,我国还加强了枪支管理工作的国际合作。2002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的补充协议书》,协议书要求各国建立和完善枪支等小武器的生产、标示和进出口管理制度,及时收缴和销毁非法枪支,对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推动我国枪支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加强我国枪支的社会控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到了较大意义。

(4)通过实施许可等方式,规范枪支的管理工作。公安部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组或委托省级公安机关确定了民用枪支制造企业,规范了民用枪支制造标识、编码规则等,鼓励各省确定当地民用枪支配售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各机关依法严格配备和配置枪支,公安部通过严格审查配枪单位、公民条件,已基本掌握了全国配枪数量和涉枪单位、公民主要情况,大幅度减少了配置民用枪支的数量。同时规范了购置公务用枪、民用枪支计划审批工作。截止2004年底,全国共核发《公务用枪枪证》122万余个、《公务用枪持枪证》115万余个、《民用枪支持枪证》7.1万余个,规范了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减少和消除涉枪隐患,我国在保证枪支正常使用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公务用枪的监管力度。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措施,依法规范枪支的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全国涉枪案件的发案率显著下降。

(二)我国枪支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逐渐发展变化,境内外反动势力的推波助澜,我国的枪支日常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个别地区涉枪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问题之一,虽然我国已经在枪支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个别地区依然会有一定数量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流散在社会上,成为社会上的隐患。

问题之二少数配枪、涉枪单位对于枪支保管设施不完善,值守制度不落实,为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易受犯罪分子侵袭,造成枪支失控,危及公共安全。

问题之三,仍然有少数的偏远地区,非法制造、买卖各种枪支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而且这些组织大多数都具有组织严密、反侦察能力强、活动隐秘的特点,能够凭借个人能力与警方周旋,抓捕难度极大。

问题之四,随着野生动物保护与保障农牧业生产对枪支需求的程度越来越高,为划定猎枪、牧区的部分农村群众在生产或维持生计中非法持有民用枪支的现象较多,为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问题之五,我国西南边境地区的贩毒势力十分猖獗,且大部分是有组织犯罪,这些团伙一般均配有现代化武器,例如手枪、步枪、狙击步枪、冲锋枪、手雷等武器。而且该类团伙的反侦察能力极强,一般能够与警方周旋长达几年之久,警方告破此类案件的几率很小。

三、我国的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枪支作为恐怖活动和许多暴力犯罪活动的主要暴力工具,对它的管理引起了全国的高度重视,目的是通过加强对枪支的日常管理,截断恐怖活动和各种暴力犯罪活动的物质来源。公安机关作为我国枪支日常管理的主要负责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责。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普遍存在,我国的枪支日常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该依法对现有枪支的日常管理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枪支日常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建设,使其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求

进一步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为主体的、与现代化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我国枪支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用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基层管理组织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枪支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而且,一些现有法条不能够充分适应我国现代枪支管理水平,导致枪支管理法的操作性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原有枪支管理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实际,其突出表现是枪支管理法规滞后。因此,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枪支日常管理的现状和要求,修订现行法律法规,适时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健全完善枪支管理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而且,法律法规一般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要遵循积极慎重的原则,尽量缩短枪支管理法规的立法周期,扭转枪支管理法规建设滞后的现象。其次,要根据枪支管理的发展趋势,适度制定枪支日常管理的相关法律。负责枪支的日常管理的部门要依法从严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事故,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二)完善枪支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到实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建立健全枪支日常管理的协作机制和网络通报系统,加强全国范围内各个枪支日常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系,并建立互联体系,对大案、要案进行联合抓捕。依法确定各级枪支管理部门的职能范围以及枪支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力,尽量避免在枪支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确保枪支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而且,枪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对法律法规应该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工作,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其次,要通过定期举办枪支管理培训班的形式对负责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枪支的日常管理人员的素质,确立枪支管理工作的考评指标,推广先进经验,学习先进事例,要求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坚持科学的枪支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并提高枪支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

公安机关作为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应该建立科学的枪支管理制度,规范枪支管理工作。例如建立值班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到个人,枪支仓库双人双锁制度对枪支日常管理工作起到监督作用,登记制度对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便于查证等等。科学的工作机制能够使枪支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枪支管理的工作效率。先进的枪支管理工作体制应该具有相互合作和相互制约的特点,能够高效地对枪支进行管理,能够逐级的对枪支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能够有效地对枪支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监督。运用高科技手段能够大大的提高枪支日常管理工作的效率。所以要加快对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形成多层级的枪支管理信息网络,建立互联体系,对大案、要案进行联合抓捕,健全涉枪违法犯罪的情报信息的收集、交流和反馈机制,有利于有重点性的针对涉枪犯罪的高发地区实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综合治理,建立和健全举报制度,推进枪支日常管理社会化

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其进行管理,才能减少失误。涉枪案件应该被纳入到其他供公民举报的案件中去,建立和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涉枪案件的公民实施人身和财产的保护,同时还要健全奖赏制度,及时对举报公民实行嘉奖,在全社会范围内鼓励涉枪案件的举报行为。而且还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等多种手段对枪支进行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自身的管理效能,起到模范作用,强化对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效能。

参考文献:

[1]王新建,熊一新.危险物品管理[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2]郭光韫,张明刚.枪支管理使用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