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

考试工作方案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政办〔〕29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政办[]29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换证考试的规定,为确保我市今年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市年换证考试考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以及“各考点总监考人负全责、考务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考场监考人员尽心尽责、考试全过程实行责任追究”的要求落到实处,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市换证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年度换证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二、工作目标

我市今年换证考试工作要确保实现“五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即:报名百分百符合条件、考卷百分百安全保密、监考百分百严格到位、发证百分百准确无误、违规百分百严肃处理,争取在全省取得较好的影响和效果。

三、阶段区分

(一)考试准备阶段:

1、局党组认真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我市换证考试工作;

2、做好换证考试宣传发动工作。要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换证考试公告,并在本办政务公开栏公开。(综合科、监督科)

3、组织安排市、县(市)区考试的巡视人员(综合科、监督科);

4、联系布置考场,编制考号和考场(综合科、监督科)。

5、做好网络报名咨询接待和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工作(监督科)。

(二)考试实施阶段:

1、按要求接收试卷,各县(市)区安排车辆接送本辖区考点的巡视人员及试卷;

2、考试举行(巡视组);

3、考试结束,试卷由巡视组带回交送送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

(三)试卷评阅阶段:

试卷由市法制办统一阅卷(阅卷人员名单附后),

(四)证件核发阶段:

领取我市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书,准确无误地予以发放(监督科)。

上述具体安排见附件:《市换证考试工作计划表》。

四、组织领导

此次换证考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牛振宇副主任总负责,市政府法制办纪检组刘法学组长总协调,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监察室等科室;具体落实各项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对试卷接收、运送、交接、保管、分发、启用和监考等工作,要认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政办〔〕29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政办[]29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政法[]36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法[]43号)等规定执行,确保职责明确,措施得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

(三)做好试卷管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工作纪律的教育,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存放试卷的场所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在试卷回收和返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履行有关手续,明确人员职责,切实杜绝试卷漏送现象。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教委体〔〕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区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和初三体育教师等组成,具体负责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和学生的体育日常锻炼的评分,以及参加区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

2、仲裁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仲裁小组,负责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二、考试安排

1、日常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堂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3月底前完成。具体要求参照市教委文件相关规定,日常锻炼分值为20分。

凡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体育日常锻炼成绩不满20分的学生名单于4月2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2、统一考试:于4月12、13日进行。各校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从网上另行通知。

统一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篮球(半场区域内行进间投篮)

(2)选测项目

选测项目按运动特征分为速度力量和技术能力两类,学生应在两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速度力量类——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技术能力类——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排球、武术基本动作组合

每位学生除参加2个必测项目考试外,还必须从速度力量类和技术能力类项目中各选一个选测项目。各校须于3月21日前将全部学生参加各选测项目的名单(书面及电子稿)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3、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试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署意见和学校审核批准,并于3月21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三、成绩评定

1.日常锻炼: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市学生成长手册》中《体育与健身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体育健身情况记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记录表》规定项目评价、测试,经学校认定并记录在册,给予记20分。学校对未完成规定项目测试、评价的学生,可在其日常锻炼分值中作相应的扣减,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因残疾或伤病原因符合体育免试条件,并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学生,给予记20分。

2.统一考试:每位学生须参加必测项目2个和选测项目2个,每个项目满分为2.5分,合计10分。鉴于年初次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因此学生凡参加并完成测试项目,每个项目可得1.5分。未经批准免试的学生,没有参加或未完成测试的项目为0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则按市教委文件“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价标准(附件3和附件4)”予以评定。四个项目合计分值以0.5分为一档采用进位法计算(例8.2分计作8.5分,8.7分计作9分)。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19日进行补考。

3、因残疾并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日常锻炼实际得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升学的学生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锻炼分。上述毕业生应参加年的区体育统一考试,时间定于4月19日,具体安排请查询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信息。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

6、回外区县升学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体育锻炼分由现就读学校评定,并与就读学校学生一同参加区体育统一考试,体育考试成绩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转送其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的中招办。

四、其它事项

1、各校根据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由学校教师为学生考试做好准备活动。同时按照选项进行分组,等待进入测试现场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2、各学校应加强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各种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在组织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测试前,各学校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参加适应性的锻炼。特别对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测试临场有明显体感不适的学生,教师应劝导他们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自己的病历症状。

3、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锻炼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4、测评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测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5、区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测试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者,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体〔〕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区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和初三体育教师等组成,具体负责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和学生的体育日常考核的评分,以及参加区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

二、考试办法

1.日常考核

由学校根据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及场地设施条件,组织安排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依据《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按照学生初三年级的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等方式予以评价,满分为20分。

2、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项目:

(1)耐力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定量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篮球、排球。

(3)定性项目: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

每位学生应参加三类项目的测试。无特殊情况,耐力项目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另在定量、定性项目中可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参加测试。学生应按照自己事先申报的项目参加测试,不可随意临时更改测试项目。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耐力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定量或定性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定量或定性类项目重复)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但此类另选项目的成绩以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统一考试由区统一组织,集中于4月11、12日进行(包括游泳项目)。各校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从网上另行通知。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25日进行补考。

户籍在本区、而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学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统一于4月25日进行测试。

3、相关要求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批准,并于3月20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2)各校要按照《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核算学生体育日常考核的成绩,并将汇总成绩后于4月6日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3)各校须于3月13日前将全部学生参加统一考试各选测项目的名单(书面及电子稿)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4)学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按班级为单位,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成绩信息汇总表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校自存,另一份于4月15日报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审核(同时应报送按区规定的统一格式制成的电子信息版)。

三、成绩评定

1.成绩组成: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日常考核为20分,按照学生初三年级的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统一考试为10分,分设耐力、定量、定性等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4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3分。

2、因特殊原因允许以定量或定性类项目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的,以此类另选项目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3、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本区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学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分,同时,上述毕业生应参加年的体育统一考试,按照其成绩计算其体育考试分值。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6、在本区就读回外区县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体育考核分由现就读学校评定,并与就读学校学生一同参加区体育统一考试,体育考试成绩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转送其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的中招办。

四、其它事项

1、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要做到公正、公平。测试过程要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2、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由学校教师为学生考试做好准备活动。同时按照选项进行分组,等待进入测试现场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各学校应加强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各种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在组织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测试前,各学校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参加适应性的锻炼。特别对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测试时有明显不适感觉的学生,教师应劝导他们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体状况,不要勉强参加测试。在初中阶段各学年体育课均免修或初中阶段最后学期体育课免修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区县组织的统一体育考试,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办理免考手续。如上述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好转且准备参加统一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能恢复剧烈运动的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统一体育考试。

4、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5、区统一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测试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者,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各校要加强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以取得各方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作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和中招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发展素质教育为目的,充分发挥实验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工作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区教育局成立2021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各考点学校负责人

(二)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组织机构,认真做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三、参考范围、考核科目

全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1.物理、化学:初三年级应届毕业生。

2.生物:初二年级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初三年级学生。

四、考试内容及命题

1.考试内容:严格控制在初中教学大纲及现行教材规定的学生分组必做实验范围之内,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达到应知会用的目的。

2.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使用市统一命题及评分标准,由市对命题及评分标准进行统一修订和制卷。

五、考试计分

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为10分,物理、化学以100%计入总分,生物以50%计入总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5分,实验操作考试的计分采用考试卡方式。

六、考试时间

1.初三:2021年4月20日至23日。(具体安排见附表1)

2.初二:2021年4月20日至23日。(具体安排见附表2)

七、考务工作

(一)考试方式和考点设置

1.考试方式:各考点采用两次点名制,即考前30分钟和考前10分钟各点一次名。物理、化学分设10个实验操作试题,生物分设5个实验操作试题。20名考生依次抽签各确定一个题号的考核试题。同一考生三科考试均使用同一组号的试题,每科考试时间10分钟,考生考完第一科实验后,依次到下一科实验室参加考试。

2.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在全区8所中学均设考点,共设考点8个。

(二)考务组织与培训

各考点应设考点主任、副主任一人,抽签人员2名,各类保障人员若干人。选调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及医务保障人员共计37人,各考室实行一个监考教师对应二名考生的方式监考。

考前培训时间:4月13日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更好地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大力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健康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锻炼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并掌握终身锻炼的意识、习惯和技能,根据《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市本级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终端评价及高中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对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凡参加2013年教育局组织的统一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考试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2013年初中体育学业考试领导小组,吴重秋同志任组长,周建春、张建荣、罗如根同志任副组长,邬惠萍、张勇、蒋怀长等同志为小组成员。

三、考试时间

4月12日至16日,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在学校报名结束后另行下发。

四、考试项目和评分办法

1.考试项目: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立定跳远;(3)掷实心球;(4)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5)篮球行进间运球单手肩上投篮;(6)握力体重指数;(7)跳绳。以上七项中,每位学生必考两项。

2.项目选择办法:

每位学生的两个考试项目,其中一项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场地、体育设施和体育特色教学情况)确定;另一项由学生自主选择。《2013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报名汇总表》请于2013年4月4日前交教育局基教科。

3.评分办法:今年体育升学考试满分为30分。继续采取平时体育锻炼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成绩,由学校体育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成绩和参与体艺“2+1”活动的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分四个等级,平时体育成绩优秀最高分为10分,良好为8分,及格为6分,不及格不得超过5分。学校等级比例分配为:(1)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生均合格率达85%以上的学校,优秀、良好等级最高可达应参考人数的95%;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合格率在85%以下的学校,优秀、良好等级最高不得超过参考人数的90%。(2)其中,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的比例由学校自定。各校在对每个学生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之后,给出等级分数,于3月底前将平时成绩发送教育局基教科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将学生平时成绩张榜公布,公示天数不少于三天。

在本届初三学年,按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正常开设体育课、按规定正常开展“2+1”活动的学校,学生平时体育成绩满分可评为10分;如不能正常开设体育课、开展“2+1”活动的学校,学生平时体育成绩最高不得超过9分,其余等级依次递减。教育局将在本学期适当时候,对初中各校开设体育课和开展“2+1”活动情况作出评估。

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每一项为10分。

体育升学考试成绩以每位学生考试与平时成绩合计计入总分。

以上(2)-(5)项的评分按《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手册》的规则和评分表评定。第(1)、第(6)和第(7)项的评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则和评分表评定。

五、考试有关规定

1.考试的项目必须在同一半天内完成。考生一经检录后不得要求缓考。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性受伤的学生,经该项目测试老师和带队组长的同意,并报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缓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开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签具意见后可以申请免考或补考一次:

(1)初中学段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的考生可以免考;

(2)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轻度残疾或畸形(如脊柱严重弯曲、鸡胸,明显“”型或“×”型腿等)运动功能部分障碍,但平时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可以免考;

(3)生理上有器质性疾病,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免考。

(4)考前因病、伤及女生例假期的考生,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这些考生在统一考试结束后10天内,统一安排一次补考。

(5)凡符合以上免考或补考条件的学生,考前须由学生和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按规定办理正常手续的,如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负。

(6)免考学生按体育总分15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平时分数与考试分数合计总分不到15分者,均以15分计入中考总分。

六、考务工作

1.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杜绝体育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对于违纪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舞弊考生除体育成绩作零分处理外,有关高中段学校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为确保安全,体育考点将原则上设到各镇符合条件的学校。

3.考场内除带班班主任外,禁止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入内。

4.请各校将文件内容传达到每位考生,并将本实施方案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

5.学校应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制定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应急预案在2013年4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基教科备案。

七、其它说明

1.学校和学生自行选择项目的审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日。各校根据基教科下发的标准格式打印好学生及参赛项目的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基教科备案。

2.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由无考生学校抽取,并由基教科、教育研训中心组织培训,请有关学校配合做好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各校在训练、考试时要加强安全管理。

2.体育考试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各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好工作,并将有关政策精神转达到位。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理论试卷;操作技能形成性考核;操作技能终结性考核

数控技术作为机械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的课堂教学实施过程都是理论加实践,最后统一考试、统一考证,但因为职业教育往往采用大班制,老师在课堂上不可能对所有学生都能及时关注,结果容易造成部分同学因为平时自觉性不够,以致这门课程学习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很多知识还很缺乏,而当前教育提倡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出这样的教育特色,让学生真正在学习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能力,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我们采用操作技能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50%)与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50%)相结合的方案,取代以往单纯的期末考试“一张理论试卷定终身”的考试方式。

一、操作技能形成性考核方案

所谓形成性考核是指在教学目标细化的基础上,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和阶段性学习成果多方面、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它侧重于对学生认识过程和实际能力的分析和评价。其目的主要是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的学习,及时反馈学习信息,学习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个别化的辅导或指导。形成性考核的评价主体可以多元化,即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指导教师最后做总结性的评价。评价方案应该严格按照本课程的课程标准要求来制定。每一个教学模块完成后,对学生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作一次考核评价。

工件完成后,先由学生自己对照评分标准逐项检测打分,并且自己先分析一下加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能够自己找准问题所在,学生就能对症下药,在以后的加工中改进,这样的自评环节会使学生有一种进步感、成就感,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再由小组内的其他学生共同对这个工件进行评价,大家一起分析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也容易在这种氛围下调动积极性。在这个组内成员互评环节中,即使有少数同学一开始不能积极融入到课堂中来,但是在小组热烈气氛的影响下,这些学生也会不由自主的慢慢由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的。最后一个评价环节是由指导教师作总结性的评价,从加工的工艺路线分析开始,和同学们共同探讨在每一工序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学生们所发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在今后的加工中要更加注意哪些事项。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对改进后的方案再进行试车,看零件的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螺纹质量等都有哪些变化。采用这样的评价方法,学生在整个考核评价过程中的收获是显而易见的,其效果大家也是可想而知了。

二、操作技能终结性考核方案

终结性考核的考试题目设计既要体现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又要体现企业产品加工的基本要求。体现终结性考核高低的主要标志是与实际产品加工技术水平距离的大小。但是由于学校各种条件的限制,这种结合还不完全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这些实习工件还只能是一些典型的简单工件。这种结合的程度深浅,效果好坏,表现在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上,也是社会用人单位直观用人条件。这就要求学校在组织实习教学中要强化实际操作训练,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作为衡量动手能力为主的实际操作考试,当然也必须通过典型设计体现教材这方方面的要求。由此促使学生努力提高动手能力,以便在毕业后被社会用人单位及时吸纳,尽快胜任生产的需要。如果学校在考试中不能体现这个方面,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同样也会延长胜任实际生产操作的时间,也同样可能被企业所淘汰,也同样是对企业和个人的一种贻误。这也是鉴于当前高职教育实习设备和实习内容的局限性,高职学校必须尽其可能与社会生产相联结。这种方法可以使学生毕业后即可尽快熟悉社会产品加工的实际要求,尽快适应社会产品加工工件。

三、不足之处及今后努力方向

当然,我们目前采用的这种评价方案,与企业的实际加工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加工的产品更看重最后结果,只要有一项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这个零件就会被视为不合格产品,所以按照我们评价方案中得到高分的零件却很有可能是一件废品。但是课程改革更看重的是过程,是如何促进学生的学习,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工件的加工,就说明这次课程的内容他已经掌握了。这也是学生的车间实习与工厂生产之间有差异的地方,今后的教学中应不断缩小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尽量让学生从平时的学习、实习中就积累实际工厂生产的概念和经验。

参考文献

[1]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八年级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考试、上课等相关事宜及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

2、当天送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试期间相关防疫规定,特别是所有送考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佩戴口罩,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3、当天送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送考职责,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属因事离岗,须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往返交通自行安排。

4、八年级各班主任在考试前将准考证发给学生,考试结束后收回准考证。同时密切保持与本班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考试相关事项和突发事件。

5、七年级正常按课表上课,加强值班值守。送考人员如有因送考而与教学任务冲突的,请在班主任协助下自行调好。

三、具体人员安排

6月17日下午1:45从学校出发,4:40左右从九中返回。

6月18日下午信息技术考试大致流程是:先到休息室候考,然后大概提前5到10分钟进机房,按照安排表时间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1)2:00从学校出发,大概3点50从九中返回。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指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预防各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教育部门,积极有效的开展整顿工作;

(二)以规范教育为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考试期间饮食安全;

(三)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职责

(一)通过相关媒体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发出食品安全警示,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全饮食,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要求校园周边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经营业户一律禁止营业。

(三)对城区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职责。

(四)对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进行派驻执法人员,要求提前介入,对食堂进货查验、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进行监督指导。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监管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使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食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考试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信心。

(二)严格清理无证经营行为。要认真核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发现问题企业立即关停。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一经发现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一律禁止营业。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严查从业人员。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餐饮店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3、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4、检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情况。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

5、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6、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店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格食品经营许可。依法严格对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

(五)开展食品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大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坚决取缔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经营条件,依法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六)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严格检查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解决食品进货渠道不规范、来源不清,进货查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并依法处理。

(七)开展“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大清查。要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上架销售及库存食品,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以及召回、下架的退市食品;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及库存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细则

(一)此次检点是学校周边的餐饮店、超市、食杂店。检查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并签署责任书,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试营业”活动的餐饮单位,一律按无证经营依法处理。

(二)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摸清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意见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一、考试时间:

5月19日(具体时间再通知)

二、组织分工

主    考:邓必高

巡    考:张兹巍、邓  勇

副 主 考:佘春花、谭庆春

安全保卫:陈小明、熊忠顺

考务负责:伍周游、雷慧娟、舒珍

司    铃:熊飞龙

三、试卷领取

5月19日开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

四、组织形式

学生在本班进行考试,任课老师监考。英语统一由班主任监考。

1、学生考试时,监考人员不能随意离岗。

2、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严肃考风考纪,注意考生安全,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0分钟赶到学校,不得迟到。在开考前5分钟到年级组长处领取试卷。监考时,监考人员不得玩手机,不准闲谈,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做其它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准指点考生答卷;

4、在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和规则。考试时考生不准东张西望,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抛纸条,不准离开座位,不准大声喧哗,对打扰考场秩序的考生,监考人员要立即阻止;

5、在开考前,监考人员要向考生交待,在试卷装订线内规定的地方填好班级、姓名;

6、监考人员要按时进入考场,按时拆卷、发卷,按时开考,考试时间结束时要及时收卷、验卷、点卷和整理试卷;

7、一年级语文、数学考试,监考人员要用普通话按记录速度念大题两遍,其它年级一律不念题。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一、报名受理时间

*年9月15日至20日,共六天。具体安排为:*地区一天(9月15日)、*地区一天(9月16日),*、*、x地区共一天(9月17日),*(含*开发区)、*、*、*四个地区共三天(9月18-20日)。报名时,须申请人本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办。

二、报名和考试地点

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市台江区排尾路中段,长乐南路18号)。

三、报名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经历;

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

3、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

4、中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

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低速汽车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低速汽车的经历;

8、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

9、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四年以上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1、申请表一份(附表1);2、交验驾驶证、身份证、学历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各一份(附表2);4、一寸红底彩照7张。省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省局在申请人在交纳考试费和教材费后,发给培训教材、示范教学考试光盘及准考证。

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考试的申请人可自主参加教练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省局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造册,由设区市运管处负责向交警支队确认教练员安全驾驶经历,凡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由省局通过“福建运管网”等途径告知申请人不予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申请人自负。

五、考试时间

从*年10月20日开始,申请人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进行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考试分值

教练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门。理论考试,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人;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15分钟/人,理论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20分钟/人。

理论考试试卷根据考试题库的内容通过电脑随机生成,由申请人在计算机上用鼠标进行操作考试,考试试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三种类型,每套试卷100题,其中判断题40题每题1分,计40分,单项选择题40题每题1分,计4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计20分(题库见培训教材)。

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的内容为操作要领讲解和实际驾驶教学指导的教学能力考试,共9个方面内容:1、上下车动作;2、转向盘;3、驻车制动器操纵杆;4、变速器操纵杆;5、离合器踏板;6、行车制动器踏板;7、加速踏板;8、平路起步;9、坡道起步。由学员从上述9个方面内容中抽取2个方面内容选择1个进行讲解。(考试内容见培训教材或示范教学录像)。

理论教练员的示范教学考试从如下12个考试内容中由申请人准备2个考试项目的教案抽取一项进行现场授课。(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3)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4)交通安全心理与安全意识;(5)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6)特殊环境安全行车方法;(7)应急驾驶;(8)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9)车辆维护与故障车的处置;(10)环保与节能;(11)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12)车辆安全检视。上述考试项目中(1)、(2)项必须准备其中一项,(3)至(12)项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准备其中一项。通过申请人现场讲解,评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教学项目示范教学的能力。

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标准

理论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示范教学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八、成绩确认及有效期

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试员签字确认,本次考试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由省局统一安排,如补考后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教练员资格考试。

九、补考时间

*年度下半年教练员考试补考时间为*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12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伦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公安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择校难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确保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英语听力科目实行免考。聋哑学生的英语口语考试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从2015年起,调整中考学科分值。①增加提前科目分值,由150分增加到160分,生物、地理分值不变,体育由原来的50分增加到60分;②增加语文分值,由原来的120分,增加到150分;③英语总分不变,听力考试20分不变,其中增加英语口语考试20分。英语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探索英语口语考试社会化,一年多考,将最好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

试。

(3)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书面考试成绩以A、A、B、B、C、D、E七个等级呈现,提前科仍为A、B、C、D、E五个等级。

(4)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2、学业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提前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初二地理考试成绩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组成。

3、学科考查

学科考查包括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英语口语考查,音、体、美考查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均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实践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学习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

从2015年起,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等级性考查科目原则上以A(优秀)、B(良好)、C(一般)、D(合格)、E(不合格)等等级形式呈现。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理化生实验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进行。从2015年起,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中学习能力评定的依据之一

4、成绩管理

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毕业学校要将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填入《长沙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并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汇总。

5、命题及其管理

(1)命题原则

优化命题导向,突出考查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学科要求

①语文试题要更加突出母语学科的基础性重要地位,注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的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能力。试卷结构采用语言文化知识的积累运用+阅读理解+写作的形式。基础知识考查应放在实际语言环境中,避免纯粹知识的考查。阅读理解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考查学生对文章整体的感知、理解、领悟和探究能力。写作不设审题障碍,淡化文体要求,着重考查学生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状物、抒情、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作文题应从学生实际出发,让学生有话可说,抒发真情实感,切实反映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②数学试题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以及基本活动经验,关注对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推理能力等核心内容的考查。可通过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加强对创新意识、基本数学思想方法、数学应用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注重对通性、通法的考查,不过分追求特殊解法和技巧。

③英语试题要体现语言学习的生活化,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避免单纯考查语言知识;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身心发展水平;要选用真实、地道的语言素材,根据语言实际使用情况命题;应以具有语境的应用型试题为主,合理配置主观题和客观题,着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正确与合理使用语言的能力,不孤立地考查知识点,更不考查对知识的机械记忆。听力测试应着重考查学生理解和获取信息的能力,避免单纯辨音题等脱离语境的题型。口试要重点考查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交际策略的使用。

④理科综合(物理、化学)试题以学科内知识整合为主,注重在具体情境中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注重联系生活实际,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态度和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不过分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加强实验在教学中的作用,能够对基础知识融会贯通,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应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解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联系生活、生产及社会实际,注重科学思想及科研方法的渗透,突出科学探究的过程与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思维能力。

⑤文科综合(政治、历史)要加强学科内知识的整合,坚持能力立意和教育价值立意的原则。试题应具有思想性、基础性、人文性、综合性、实践性,以灵活、综合的主观思辨题为主,客观题为辅,既考查课程核心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通过对资料、图片等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以及对开放性问题的考试,考查学生收集、处理信息及批判性、发散性、逻辑性思维的能力。试题注重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时代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的材料应短小、新颖、通俗,试卷的阅读量和书写量要恰当,开放性试题的设计要让学生有充分的发挥余地。

⑥地理学科试题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维方法的掌握程度,在注重基础的同时更重视过程与方法的考查,特别强调地理思维过程的考查;试题突出地理学科的区域性、综合性特点,试题加强对读图分析、知识探究、学习方式和学科渗透等能力的考查,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和社会生产实际;试题情境体现地理情感和价值观的渗透,体现生态文明理念。

⑦生物学科试题考查学生基本知识、基本过程与方法、基本学科思想的掌握程度,在注重核心概念的建构、理解和掌握的同时更重视过程与方法的考查,特别强调生物科学探究的考查,如考查学生观察、归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设计实验、调查研究、动手实验的能力,考查学生收集和分析数据、表达和交流的能力等。试题活而不难,利用新情境考查学生的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科学、技术、社会和环境相结合。试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中的生物热点问题,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和社会生产实际。试题适当渗透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珍爱生命、健康生活等理念。

⑧体育重点探索体育测试方式、内容改革,注重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命题管理工作

建立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中考命题专家库,每年中考命题教师在纪委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命题实行学科组长负责制,签订中考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二)综合素质评定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等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2、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

(1)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维度的相关评价要素、具体评价办法和有关评定要求。

②各区、县(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区、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教研人员及各中学校长组成。其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初中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③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长、教务主任、年级组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并报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④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其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毕业班的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名并公示后组建,小组成员为5人。评定小组成员给本班级学生授课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年,对本班级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定小组成员拟定名单应向所有学生公布并听取意见,有突出反映的应予更换。评定小组应负责本班学生关键性表现材料的审核。

(2)评定的原则及办法

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进行描述。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应注重过程性评价。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应参考学生成长纪录,学生每个学期提交的学习过程性信息、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获奖证书、自制小作品、小发明等资料以及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的结果,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经集体讨论,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定时应注意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作出决定。

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信度和效率。学校和班级要指导学生不断地将收集整理的学习过程的成长信息,及时输入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实际,保障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

3、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使用

(1)结果的审查

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原始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姓名,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2)公示与通知

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3)结果的表达与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四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表达,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的各项成绩达到D等;

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书面考试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定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应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县(市、区)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长沙外国语学校、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艺术班和其他有关职业高中在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专业的术科测试或面试,术科测试或面试的成绩,须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并作为上述学校录取依据之一(上述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

4、多样化高中招生政策

(1)指标生: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城区每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40%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指标生的招生计划,然后将所有指标生计划汇总,并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城区公办初中。指标生必须统一参加中考,并在中考前填报《2014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14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凡已达到相对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分学校按志愿按等级提前录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公费招生划线计划。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2)对口直升生: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城区参与对口支援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受援学校初中毕业生的对口直升指标。今年受援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为微机派位且在受援中学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托管学校在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3%--5%对口直升委托管理的省级示范性中学。从2012年开始签协的受援学校毕业生对口直升比例按协议计划执行。对口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对口直升生一经录取,不得再参加初中毕业书面考试,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3)特长生:城区招生学校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公费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4)推荐生: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四、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制度的创新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中招办和各区、县(市)教育局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监控评估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打造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通过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审题、评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室0731-84899742,0731-84899756,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公布局长信箱,网址为: 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控评估制度

市教育局中招办对各区(县、市)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五、组织管理

(一)统一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局中招办和四县(市、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二)具体职责

1、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①组建与培训全市初中毕业会考命题、审题人员队伍,审查命题、审题人员资格;

②书面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的时间与办法;

③命制全市中考试题;

④负责城区的考务工作;

⑤管理全市学生的学业成绩;

⑥颁发全市初中学生毕业证书;

⑦组织实施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2、各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和市教科院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3、四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课程改革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查后实施。

六、其它事项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乡镇卫生人才资源,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招聘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试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为确保2009年卫生系统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长:何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林发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丽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徐绍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吉祖梅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启琼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开新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马莉县卫生局科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9月19日。临床专业上午8:00—12:00,护理专业下午14:00—18:00。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四、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本次面试设考官小组二个,临床和护理各一个。共14人,其中主考官2人,考官12人,考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全县卫生技术人员专家库中抽取。

五、工作人员

考场设登分员2人,监督人员1人,引导工作人员1人。工作人员分别从纪检、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等部门抽调组成。

六、面试内容

临床专业:体格检查、心肺复苏。

护理专业:心肺复苏、护理技术常规操作(密闭式输液操作)。

临床和护理分别进行面试。

七、实施面试

(一)面试时分别设立考场和候考室。

(二)考场内设考官席、考生席、登分核分席、监督席。

(三)考试前对面试考生讲解本次面试的整体计划的安排、注意事项,考场纪律。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依次登记姓名。

(四)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

(五)每次面试1人,面试时间在30分钟以内。时间由主考官掌握。

(六)主考官发出“开始”指令后,方可进行技术操作,同时开始记时;操作完毕,考生举手向评委示意,得到主考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面试开始前事先编写一个统一的“指导语”作为对所有应试考生的开场白。

(八)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核分员及时收集每位考官手中的个人评分表交记分员,记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得分,并填入面试汇总表。

(九)评分方法

1、将每位考官对同一位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2、每次计算过程中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如最后得分并列,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如条件相等情况下,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依此类推。

(十)记分员、核分员、监督员、主考官依次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面试结束。

(十一)公布面试结果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加强“两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市民、特别是考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两考”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和联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督,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力度;质监部门要提高对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的检查和频率,加强对包装食品和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企业的巡查,严查过期和劣质食品,尤其要突出对小摊点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大对超市、集市早点、学校食堂、入住考生的宾馆、旅店等餐饮业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并派专管员入住考生的宾馆、旅店,对食品从采购到配餐进行全程监督。近期要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的预警与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指定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救治能力。卫生部门要在高、中考前一周将有关实施方案报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门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精心组织好考生的饮食就餐,要选择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宾馆、酒店住宿就餐,并做到一个学校有一位领导负责考生饮食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能力。市教育局在高、中考前一周要将市区考生入住宾馆情况报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教育局牵头于考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具体时间由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严格执法,沟通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近期要组织执法人员对学校及其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和餐饮业以及其原料供应渠道开展不定期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5058。

考试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一、资格考试组织领导

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三、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五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

(二)考试时间: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四个科目均为2.5小时。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三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五、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考试培训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管理,实行培训单位资格登记备案制度。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七、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八、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