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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环境整治方案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镇村联动、突出重点、转型提升、合力推进”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牧业,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和削减农业污染源,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和集中整治,有效控制和改善畜牧业对农村环境污染的趋势和现状,逐步实现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目标,在确保畜禽养殖场整洁的同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整治范围和方法

1、整治范围:黄家埠镇区域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整治方法:严格禁止在居民区内新建和发展畜禽养殖。有条件的村,对居住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分期分批进行关停和搬迁。在短期内确因种种原因难以关停搬迁的,各村要督促养殖场(户),及时清理畜禽排泄物,并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牧场内外环境整洁。对居住区外的畜禽养殖场(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推广畜—沼—农等循环经济模式,采取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净化等处理模式达标排放。

四、工作步骤

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6月中旬—6月底)。镇组织召开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动员会议,明确畜禽养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制订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法和工作措施。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畜禽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由镇农办牵头,各村按照工作计划和整治重点,对照镇提出的具体整治内容、方法和标准,全面组织开展畜禽环境集中整治。镇农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及邀请市农林局相关专业人员对全镇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协调有关工作,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3、检查阶段(9月中下旬)。镇农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的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查漏补缺,消除漏洞和死角,按时完成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迎接市农林局对我镇的验收考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农业镇长为组长,农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由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督促。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4月)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目标构想,服务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充分发挥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着力解决城乡脏乱差现象,净化城乡周边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努力打造“干净、清洁、美丽”的城市形象,促进我市各项“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基本任务

(一)工作重点

着重解决垃圾死角、垃圾广告、违法搭建、违章堆放等严重影响城乡环境与形象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范围

1、沿路、沿河、沿江和环山两侧。

2、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镇。

3、工业园区、建筑工地、预留地、待建地。

(三)责任分工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辖区政府(管委会)对推进辖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

2、市建设局对施工工地、市土管局对预留地、待建地等处的“周边环境整治”负具体责任。

3、市执法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担负着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前)

成立工作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3月20日前上报整治方案到市整治办公室(市执法局)。三区及瑞昌、九江县、星子县、庐山管理局整治方案报市执法局,其它各地自行组织。

(二)集中整治。(3月15日至4月15日)

第一阶段(4月1日前):重点解决垃圾死角、垃圾广告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4月15日):重点解决违法搭建、违章堆放等各类问题,提升整治质量。

第三阶段(4月底前):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五·一”前城乡结合部的周边环境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三)考核验收。(4月底)

由执法局牵头,组成市容专家考评组,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和市属新闻单位,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市、山)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考评和验收。

各地参照中心城区的做法执行。

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执法局局长王建楠为副组长,市规划局、建设局、执法局、土管局以及各县(区、市、局)、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下设整治办公室,由市执法局副局长李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直部门、驻区单位,要积极协助和配合辖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以赴搞好服务与保障工作,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

(三)开展日常督查。市执法局安排专人,对全市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月通报一次检查结果。

(四)实施媒体监督。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迟缓,甚至有抵触情绪,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级媒体上予以曝光。

(五)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情况,纳入县区绩效考评。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市政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形象,为九江争得应有地位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大集镇管理力度,改善辖区环境面貌,打造“绿色峰江”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统一思想、痛下决心、坚决彻底、全面取缔”为工作方针,落实有效措施,打好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防治、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整治、绿满峰江、清洁家园六大攻坚战,为建设“和谐峰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整治对象与目标

(一)取缔辖区内各村居场外非法拆解点的非法拆解行为,加强拆解垃圾“露天焚烧”整治,并对上述整治场地进行长效监管,确保场外非法拆解场点不反弹、不转移蔓延。1、严禁在定点单位拆解场点外进行固体废物拆解;2、定点企业要规范拆解经营行为,加强工业垃圾监管,严禁倒卖批文,违者一律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予以取消定点资格;3、严禁违反规定将固体废物运入街道;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卖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下档料、拆解垃圾、线路板等固体废物,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非法从事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线路板等固体废物拆解和拆解垃圾分拣、清洗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原有固体废物及拆解垃圾限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清理处置完毕,并自觉拆除乱搭乱建的作业工棚。逾期继续非法从事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6、严禁露天焚烧废旧电线电缆、生活垃圾、拆解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律处以治安拘留。

(二)严厉打击非法进行金属表面处理(小电镀和熔铅、锌、锡等)等涉重企业(个体户)的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行为视情节依法立即予以制止、立案查处或函告相关部门查处,并一律予以取缔。

(三)对于清查出来的各类非法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由区政府对其下达限期治理、限期验收文件,逾期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法予以打击取缔。1、限期关停对象:未经环保审批和未经环保整治验收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在2011年5月12日前自行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主动办理自行关停手续,逾期没有完成自行关停工作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其生产设施和违章建筑。2、限期验收对象:已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许可后已建设并投入生产,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个体户)。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3、限期治理对象为:一是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二是经环保整治验收的熔炼企业(个体户)。企业(个体户)于5月31日前通过限期治理验收,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6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

(四)严厉打击辖区内上述整治后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现象,建立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复土绿化工作,并鼓励流转经综合整治后的相关土地。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机关各办公室要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认真做好有关文件、方案的起草以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撰写、汇总、保存;做好宣传资料的准备,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编辑整治工作简报;协调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搞好相关表格的设计、分发、收集和汇总;筹划好集中强行取缔阶段的力量部署和有关工具调度;做好考评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和归档,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3、按照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重点突破的原则,责任分解到相应工作片。要求各片片长亲自抓,可根据分户包干的原则,把责任进一步分解到驻村干部、工作片同志,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4、街道工办要积极配合区工商、税务、工业、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重点整治对象户经营范围进行核实查处;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明查细察;对纳税情况进行清查审验,发现问题的,协助职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街道城建办要配合区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对重点整治户或企业的规划、用地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6、街道宣传办要积极以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7、街道政法办、办、派出所要负责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和纠纷,做好整治行动的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8、街道农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要认真做好整治后各户主的转产引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9、街道纪工委要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严重阻挠整治行动的党员,依照有关党纪条规予以处理。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1、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工作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和具体情况;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建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及具体日程安排,落实街道工作片、工作人员分片分村责任包干办法;街道和村居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并签订责任书;街道整治办和宣传办配合,以多种形式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各责任片将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资料送达到户,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片负责进一步核实各村居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相关情况;公示取缔和整改对象名单;汇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及强制取缔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理,减少货源;送达取缔和整改通知书,提供各村居内思想较顽固、抵触情绪强的重点整治户名单;重点整治户按照要求自觉进行清理,有资质和通过环评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各责任片负责对责任村居的取缔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日报制度;街道将研究确定后的重点户名单报区整治办;配合区整治办协调工商、税务、国土、环保、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查处;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重点整治户,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对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重点整治户进行取缔;汇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3、第三阶段:迎接考评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在对各村居开展自查自评和对工作片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结、资料汇总等工作,并报区整治办,迎接区整治办组织的考评验收。

4、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之后)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巡查制度和目标管理长效责任机制,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各村居确定专人负责巡查工作;各工作片和驻村干部负责对所在村居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死灰复燃苗头,立即予以取缔并报告街道整治办,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防工作反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居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街道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机关人员共同参与的责任机制。各村居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街道各工作组要严格依法行政,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综合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手段,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生态峰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使群众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等。通过有效的宣传,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事例,强化舆论监督。

4、强化协调,联动执法。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信息编发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种重大问题和困难。各村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街道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听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张东辉吴留柱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11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张东辉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11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11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11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11年10月底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11年6月底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11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11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工作调度及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综合整治调度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综合整治督查报告,半年报送一次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五、部门职责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11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七、责任追究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和企业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管委会集中整治全区核心区大环境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大力实施转型升级,深入整治开

发区厂区环境,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部级经济开发区的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区内企业,尤其是核心区内的企业内部环境,经过整治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对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及隐患限期整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

2、全面清除厂区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做到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摆放有序,厂内道路通畅;

3、对厂内部分未能及时开发使用的闲置空地,严禁杂草丛生、堆放建筑垃圾或其他杂物,一律种植树木(不宜种植高大乔木)或种草、绿化;

4、厂内面向主要干道(通江路、南三环路、沿江大道闸南路、闸北路)的墙立面,必须整洁大方,严禁杂乱无章、墙面斑驳,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保持企业对外的良好的形象。

三、实施步骤

1、准备调研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开展调研,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2、整改治理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8月31日)。落实整改治理方案,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各企业整改措施到位。

3、验收审核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各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验收审核。

四、整治措施

1、企业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因企制宜,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对办公楼、厂房、食堂和围墙(栅栏)进行粉饰。大门建设要充分体现企业形象、特点和理念。室内外要有体现本企业经营理念、安全环保和奋斗目标等方面的宣传标语。

2、企业对车间内钢架结构、机器、设备、管道等建筑和设施要进行维护、清理和粉刷,办公楼内要明亮、干净、整齐。

3、厂区内道路两侧要绿化植树,做到树型整齐、无病虫害;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主干道路面清洁畅通,路面要常洒水保持湿度。对厂区内地面,一律种植花卉、草坪或种植树木并定期维护。彻底清除厂区内的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和安全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清理。

4、要有专人负责环境的整治和督查,及时清除厂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严禁借清除废物之名倾倒有毒有害废物,转移危险废液和危险固废。

5、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厂区围墙外和出厂至主干道的道路两旁要植树绿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区厂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9篇

一、整治范围

主要整治电厂门口两侧绿化带,还农路沿线护坡以及红线内非法侵占土地种菜、圈养鸡鸭以及搭建违法违章设施等行为。

二、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4月23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自行纠正阶段(4月23日至5月10日)。召开好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启动电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镇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镇、司法局要通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张贴通告和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积极动员村民自行纠正错误行为,恢复原貌。与此同时,电厂、镇、公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发生非法占地种菜、圈养鸡鸭和搭建违法违章设施等行为。

(2)组织实施、依法纠正阶段(5月10日至5月25日)。对第一阶段没有纠正到位的,镇负责、公安部门配合依法清理非法占地种菜、圈养鸡鸭等行为。城管局牵头,镇、公安部门参与,依法打击违法建筑行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3)建章立制、巩固提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一是镇制定村规民约,引领良好村风民风,并要与城管部门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的巡查,从早从快处置到位。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支电办牵头制定电厂周边环境监管制度,电厂日常巡查发现非法侵占企业土地种菜、圈养鸡鸭和搭建建筑物等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依法维权;制止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及时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要迅速处置,同时向县支电办报告,县支电办及时督促协调公安部门、镇、城管部门有效处置。三是由镇负责、电厂出资,对穿越厂区的公用道路进行改道。四是电厂负责对厂区周围边坡进行硬化,完善用地范围内的围墙,建设用地范围内必要区域的花坛,改造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种植品种,完善值班室和门岗设置。

三、责任分工

县支电办:综合协调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具体负责与电厂对接,共同研讨制定支持电厂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负责集中行动工作预案的起草制定工作。

镇:发动镇、村、组干部以及“三送”干部进村入户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发挥党员践行群众路线中的突出作用,落实“一对一”结对联系动员机制,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让农户认识到支持电厂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遏制歪风邪气。

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整治工作中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果断处置,触犯刑律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营造和谐平安的企业环境。

县城管局:对摸排出的违法违章建筑一一制定整治措施,并选准典型案件进行打击处理,凸显震慑作用。经常性开展巡查宣传,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县司法局:有针对性就《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制定宣传单,并上门入户宣传,进行专业解释。在案件侦查中提供法律支持,协助从快侦办案件。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电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进一步优化全县投资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高度,提高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精心组织,紧密调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按职履责。镇、城管局、电厂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正确行使职责。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0篇

一、攻坚目标

(一)9月底前,完成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新昌江流域新昌嵊州段环境污染整治并通过省整治办组织的验收。

(二)10月底前,完成227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三)11月底前,完成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县钱清镇和嵊州市新昌江嵊州段环境污染整治,并通过市整治办组织的验收。

(四)年底前,完成嵊新污水处理厂调试并投入正式运行;*水处理三期工程建成并通水调试;加快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有效控制现役污水处理厂进管水量水质,提高排放水质达标率。新昌县完成污水入网75%以上,嵊州市完成污水入网70%以上,使新昌江水质继续得到改善。

二、攻坚措施

为实现百日攻坚目标,必须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1234”百日攻坚行动,即:抓牢一个重点流域、抓好二大重点区域、治好三个重点行业和管住四百家重点污染企业。

(一)抓牢一个重点流域(即曹娥江流域)。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继续实施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是建设好曹娥江流域十大环保基础设施,建成的要强化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在建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在百日攻坚中,一是要继续抓好嵊新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一期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嵊新污水处理厂今年3月投入试运行,目前日处理废水量已达5万多吨,嵊州市、新昌县要进一步加快截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日处理污水量年底前争取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要加强管理,控好进管水质,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制定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二是要加快日处理2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工程结束进入通水调试。三是要加快日处理22.5万吨的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早出形象,年底前完成12.5万吨/日高密度沉淀池土建工程,完成土建工程量的60%以上。

(二)抓好二大重点区域(即上虞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和新昌江流域新昌嵊州段两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区域污染整治。上虞市要严查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控进管水质、水量,确保处理出水稳定达标,巩固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污染整治成果。新昌江流域新昌嵊州段要继续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嵊州市、新昌县要建立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改善新昌江水环境质量。

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要在11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县整治办要认真总结以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和定型机废气治理为重点的污染整治工作经验,加强对钱清镇污染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钱清镇完成整治任务。嵊州市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快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督促企业污水进管,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做好新昌江嵊州段的污染整治工作。

(三)治好三大重点行业(即印染、医化、水泥行业)。要针对行业污染特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在市区和*县的印染企业中,大力实施“中水回用”和“废水套用”工程,降低废水总量。二是要在新昌、上虞、袍江的医化行业中,加强废气治理,解决废气异味扰民问题。三是要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水泥生产设备和工艺,整体推进我市水泥行业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四)管住四百多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对全市403家国控、省控、市控、县(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外,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安装先进的监控设备进行监控,确保10月底前建成227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嵊新、上虞、诸暨4个污水处理厂和28家热电企业的39套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建成后,必须与省环保局联网,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现今年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三、攻坚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确保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突出环境问题的基本解决。全市各地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内容,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实施齐抓共管。年底市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市“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有关县(市)、部门及其负责人,严格追究责任。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1篇

为切实抓好我镇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照《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协调会会议纪要》的要求,彻底解决萧绍相邻区域水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萧绍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谐,特制订钱清镇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任务和重点

1、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所有生产性废水必须全部接入截污外排管网,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集镇区域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2010年6月底前,封堵所有企业在内河的废水排放口和冷却水排放口。

2、萧绍边界区域结合清水河道建设,2010年12月底前全部清淤,并建立常年河面漂浮物打捞保洁队伍。

3、结合新农村建设,整治环境,解决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建立长效保洁制度,2010年12月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全覆盖。

4、摸清萧绍边界污染物排放企业底数,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类整治,对治理无望企业和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官塘河、罗淡江等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偷漏排行为。

5、抓紧印染企业污水进管达标、污泥处置工作,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10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预处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采取镇、村、厂整治阶段、环保部门督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镇、村、厂整治阶段:(2010年4月-10月)各村、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任务,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任务。

督查阶段:(2010年10月下旬)针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动。

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11月)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责令整改。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12月)及时总结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开展萧绍边界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是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边界区域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钱清”的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开展萧绍边界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严格按《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要求,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治,确保我镇环境质量有明显提升。

3、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1)大力惩治违法排污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2)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形成镇、村、企业三级联动、联查机制;建立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局,负责抓好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和服务工作。各村、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成立专门班子,把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依据的重要工作来抓,与中心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促和检查,要加大整治和投入力度,镇财政将予以适当的经费补助,确保全面完成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确保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从而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2篇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脏乱差

主要任务:集中整治G205线与区交界处主次干道两侧,沿线3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目标要求:①工程车辆无抛洒渣土、带泥上路污染路面;②村民住房无乱倒垃圾污水;③住房两旁无乱堆乱放杂物;④无占道经营;⑤无破损店牌店招;⑥改徽建徽和绿化提升;⑦规范设置各村地名标识。职责分工:成立乡“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进步骤:1.春节前,乡、村、组三级联动,开展全乡各村环境大整治活动(重点清除垃圾,完成垃圾死角清理6处,完成污水污染点清理13处,清理疏通排水沟渠600米,严控违章搭建、占道经营);2.6月底前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村一清单”的任务要求,启动推进村庄垃圾设施完善、污水治理(农户改水改厕)、改徽建徽、绿化提升、破损店招店牌修复、地名标牌规范设置等工作,量化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工程量的65%以上,对205国道主干道沿线的经营户、农户,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消除脏乱差现象;3.9月底前村庄垃圾设施完善、改徽建徽、破损店招店牌修复、地名标牌规范设置等4项工作的工程量要完成100%,污水治理(农户改水改厕)的工作量要完成80%以上;4.12月底村庄垃圾设施完善、污水治理(农户改水改厕)、改徽建徽、绿化提升、破损店招店牌修复、地名标牌规范设置等6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重点村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健全纵到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每一条线都有人抓,每一个区域都有人管,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整治广告牌

主要任务:清理整治G205国道沿线违建破损广告牌。目标要求:①依法拆除未经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许可设置的3块广告牌;②督促安装单位及时维修、更新破损的广告牌。3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上游河道治理

主要任务:重点整治提升流域段环境整治;做好浮溪河、桃源河、梅川河河流沿线长效保洁工作。目标要求:围绕“防洪保安、湿地建设、滨水景观、水口园林、岸线开发、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全面改造提升,串珠成链,打造宜居宜游的丰乐河水口园林。推进步骤:2月底前实施浮溪河、桃源河沙石清於工作,争取在汛期到来之前清於完成;6月底前完成两河两岸整治提升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改徽建徽

主要任务:对乡至区G205国道沿线民居等。目标要求:①国道沿线民居,按照徽派建筑形态、体量、色彩、材质及细部等要求,做到能修旧如旧、保持原汁原味,展现个体徽派特征;②其余村域内的非徽建筑,根据实际情况,以调整色彩、改造平屋顶为主,不做过大的改造;③加强新建建筑(含拆旧建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体现徽派风格。推进步骤:按区改徽办任务要求按时完成。职责分工:乡改徽办牵头负责“三线三边”国道沿线重点村落改徽建徽的规划设计,督查指导实施改徽建徽工作。

(五)绿化提升

主要任务:区围绕“三线三边”巩固绿色质量提升点3个,提质增效、放大效益点1个。目标要求:①村将新建的农家乐旅游停车场进行绿化提升,提高停车场的环境。②对已建成的13个提升点全面开展回头看,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资金、管护人员;③对重点提升的3个点进一步优化设计,补植补造,提升建设品位、档次、景观效果;推进步骤:春节前完成3个点的设计工作,3月底新建点开工率达80%,巩固提升点开工率达80%,5月底完工率达100%,巩固提升点全面完成,绿化提升任务也要全部完成。

(六)控违拆违

主要任务:重点抓好G205国道沿线的控违拆违工作。目标要求:①老违建“负增长”、新违建“零增长”;②制定控违拆违巡查制度、处置制度、零报告制度、奖励举报制度;③制定和落实控违拆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步骤:春节前,制定完善好控违拆违四项制度;摸清存量违建底数,并制定出存量违建拆除计划;春节期间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控违巡查督查工作,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3月份开始实施拆除行动,6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组要高度重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各责任村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干部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和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明确有关村组和个人的工作责任,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和活动宣传,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为环境整治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真正把好事办好。

(三)加强资金整合。要认真整合流域综合治理、绿色质量提升行动、世行贷款、美好乡村、百村千幢、百佳摄影点、百个亮点建设等项目资金,在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提供资金支持。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3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六大校园创建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紧紧围绕“清洁*,清洁家园”的主题,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参与性和积极性,大力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认真落实“创卫”办在大排查中交办的问题,采取多形式、多角度的健康知识教育传播活动,使师生员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校园内外环境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到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优化学校周围环境,改变校园卫生状况,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快创建工作步伐,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从思想、组织、财力、物力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教活动,营造良好氛围。9月初,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载体,采用晨会、班队会、家长信等形式,紧紧围绕“环境卫生整治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强化集中整治,美化校园环境。这次环境集中整治要紧紧围绕清除校园卫生死角、整治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修补校园道路,疏通和清理下水道、清除学校厕所化粪池、开展室内外灭蝇为主的除四害工作、绿化校园工作等,同时,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校内小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学校饮用水供应管理,确保学生喝上放心水。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快捷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宣传制度、卫生保洁监督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步骤安排

本次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月计划分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学校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积极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

二、目标任务

(一)、镇驻地整治范围及目标任务

镇驻地整治范围以路为中心线,南止高架桥,北止蔬菜批发市场,东止卫生院,西止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重点:路等,以及村委门前东西大街。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清理街巷、居民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公路、河塘的杂物,坚决清除房前屋后及道路两侧的柴草,沙石、砖瓦等建筑材料等。加强日常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提高保洁水平。二是规范镇驻地户外广告、牌匾、清理乱贴、乱画广告。三是清理街巷摊点乱摆乱放,规范设置摊点或交易市场,定期清理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四是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切实减少直至消除影响镇容镇貌的不文明形象。

(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范围及目标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一是村庄内部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村庄辖区内的国省道、县乡道、村村通道路和湾塘、河流两旁的综合整治工作。村内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四清”,即:清理垃圾污水,清理乱搭乱建,清理乱停乱放,清理乱采乱挖。彻底解决“垃圾围村,柴草堵街”的历史难题。村外整治任务是村庄辖区内的国省道、县乡道、村村通道路和湾塘、河流两旁的蔬菜垃圾、建筑垃圾、绿化植树、乱采乱挖工作。通过综合整治,使村庄达到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绿化的“五化”标准及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好、村民卫生习惯培养好的“四好”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下旬)

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下发整治方案,统一部署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各村庄单位(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落实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5月31日前各村要把整治方案、保洁人员名单、建设垃圾管池情况,购置运输车辆数量报镇指挥部办公室。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发动,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各村、单位(部门)要通过广播喇叭,发放明白纸、召开会议、刷写固定标语、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使群众思想上真正认识,行动上自觉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5月至6月)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村庄、单位(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的高潮,要按照“四清”、“四好”的标准要求,排查梳理,集中整治,确保取得成效。期间镇指挥部组织两次集中督察。5月31日对各村单位(部门)落实保洁队伍,保洁设施建设及购置清运车辆等情况逐村逐单位督察。6月份组织各村、群众工作区及相关单位对全镇整治情况现场观摩。

(三)、巩固成果阶段(年7月至12月)

1、各村应根据“四清”、“四好”的标准,就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垃圾场所建设,资金筹措,环卫队伍组建,长效管理模式等内容,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有钱办事,支持各村采取村民捐款,收取清运费,一事一议资金等多渠道筹资,构建垃圾管池,购买收集运输垃圾车辆和垃圾场所建设。二是组建环卫保洁队伍,落实待遇,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有人干事。三是倡导各户装袋,定时收集,统一清运的管理模式,提高保洁水平。四是利用修订村规民约,评选文明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各村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战役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为早日建成生态文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打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镇政府成立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抽调执法中队、投资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公路、市场管理所等单位精干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联合办公,全面负责组织和督察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研究解决镇村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调度、通报战役进展情况。各村、单位(部门)作为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单位或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这次战役的推进和落实,并针对每一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城管执法中队牵头,负责路两侧经营业户及农贸市场门前的环境综合整治。

参战单位:派出所、工商所、公路站、市场管理所

2、党政办牵头,负责路、路两侧镇直部门门前的环境综合整治。

参战单位:信用社、网通、卫生院、中学、小学、幼儿园、广电站、供电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保险公司、书店、邮电局

3、投资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工业园区及镇驻地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

参战单位:驻地石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工艺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

4、村委牵头,负责路南段、东端及村委办公室门前东西大街的环境综合整治。

5、村委牵头,负责路南至中学路口北至郭仁路口、文化路的环境综合整治。

6、各群众工作区牵头,负责各村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参战单位:各村庄(社区)

(三)严格督察考核。

一是定期调度通报,集中整治期间,战役指挥部统一调度,听取各群众工作区或参战单位负责人工作汇报,并以《政府督察》的形式向全镇通报。

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5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关于整治环境违法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企业的环保意识有明显的增强;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有明显提升;重点监管企业做到达标排放;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基本淘汰;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整治重点

1、加大重点违法企业整治。对于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尤其是国家、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对于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对于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关闭。对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彻底关闭。(重点违法企业整治目录见附表1)

2、扎实推进“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98年以后所有新建的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2003年以后所有新建的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还必须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这一要求进行逐一排查,认真复核。对1998年以后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的项目,在建的,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已建成投产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对2003年以后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企业情况见附表2)

3、彻底取缔“十五小”企业。对于死灰复燃和新出现的“十五小”企业,要按照“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恢复场地”的要求,彻底予以关闭;对国家明令禁止或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一律按规定淘汰到位。(依法应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情况见附表3)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21日—7月27日)

健全机构,成立全市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专项行动领导组;结合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对全市所有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市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动员阶段(7月28日—8月6日)

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中的目标和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阶段(8月7日—8月31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时间和要求,安排专门人员,集中精力,对涉及到的环境违法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逐项整治。

(四)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即时纠正,确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宣传、环保、发改、经贸、建设、工商、供电、安监、司法、监察、经济开发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督查组和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都要及时成立相应地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动本次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实行环保部门总牵头,乡镇和部门协调联动。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业务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宣传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改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立项关;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并做好取缔关停企业的善后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吊销或注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对未执行“环评”文件审批前置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供电部门要切实履行电力监管职能,对取缔、关闭、停产的违法企业要采取断电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方可供电;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司法部门负责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为群众维护环境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并会同环保部门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立案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各镇、街道要在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牵头负责辖区内企业“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