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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

性别社会学论文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篇

【内容提要】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 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与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驱使下渐生平等的要求,并在平等诉求下形成法律;而在家庭关系中因为亲情而使平等与公正成为多余。由于女性并未参与公共关系中的法律建设,致使性别平等既不能在公共领域中得以表达,也不能在家庭关系中得以体现。最终,法律认同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并在这一基础上建构起了性别等级的社会模式。而代表男权文化的法律理论也极尽“科学”之能,不断地掩盖和强化性别社会化的实质,尤以社会契约论为最。社会契约论以法律为公民同意之结果而使法律披上了公正的面纱,却因为无视女性没有成为契约主体的事实而沦为掩盖社会性别的帮凶。即便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也因为无法排除性别的先天知晓而成为法律平等与公正的神话。虽然,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但在制造并掩盖社会性别上也成了同盟军。法律与法律理论的紧密联系与有机配合终于迫使社会性别及其等级模式在法律中立的旗帜下不断地得以演绎、建构和强化。 【论文关键词】社会性别 法律建构 人际关系模式 性别歧视 社会契约 圣经上说,上帝先造了一个亚当,然后又用亚当的胁骨制造了夏娃,因此,女人是男人天然的附属物而从属于男人。尽管世界上不同文明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历史传统,但是,把女性置于男性从属的地位在不同的文明中几乎是共同的。虽然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改变了这种从属关系,也在法律文本宣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是男女两性之间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并没有完全实现。本文根据社会性别的分析方法,探求了性别等级的历史起源,并揭示出法律及法律理论在性别社会化的过程中,是如何建构和掩盖社会性别的事实,旨在引起学者从性别的角度重新考量现代法律的正义与平等的价值诉求。 一、社会性别及其分析方法 性别与社会性别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英语用sex表示,后者英语表示为gender。性,作为生物的构成,指的是生来俱有的男女的生理区别,属自然的生物属性;社会性别是指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社会性别作为社会的一种构成,指的是通过社会学习到的与两种生物性别相关的一套规范的期望和行为。社会性别是社会建构的结果。 男女两性其在生理上的区别可以从生物学上获得证明。两性生殖器官的不同是两性生理区别最为明显的标志。从青春期发育开始,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区别更是日渐分明,男子有遗精,女子有经期。至性发育成熟,两性器官的不同构造更是决定了两性在性生活与生育功能上的分工与合作。女性所具有的怀孕和分娩的独特功能使女性与男性之区别迥异。两性之生理上的区别乃自然造化之结果,人类生命也因此而得以生生不息,绵远流长。 除了生理构造不同外,也有人认为男女两性在性格、智力及心理特征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一般认为,男性气质总是表现为理性的、坚强的,而女性气质总体表现为感性的、情绪的。 但是,许多女权主义学者认为,男女两性的差别从生物学上讲,并没有如此明显,或者说,这些差别不是源于生物性的出生,而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正如爱波斯坦所解释的:“……除了性和生育功能外,男女两性生物上的差别对他/她们的行为和能力几乎没有影响;甚至在早期社会化中所形成的社会性别特征,也可能被成年后的经验所改变。……社会权力的分配对男女所处不同社会状况的影响,要比他/她们与生俱来的生物差异的影响大得多。”因此,男女两性的生理上的差别在社会化过程中被放大了,以至于生理上的差别成为了政治社会制定法律的性别标准。个中原因自然很难从生物学上去寻找。美国女权主义学者克瑞斯汀·丝维斯特认为,“男性”和“女性”在身体特征上只有细微差别,他们在政治化过程中才形成了不同的主体身份,这种身份通过劳动分工、个性形成、地位的分派、权力的分配不断得以强化,女性地位的非自主性只是不平等的男权社会的政治文化标志。英国学者约翰-麦克因斯也认为“男女之间的社会差异,包括他们相关的权力、地位、资源并非其自然差异的社会表达,而是父权制秩序与现代性的普遍主义相冲突的(崩溃的)物质和意识形态的遗产。因此,探求性别的社会差异,“社会性别”的概念就成为我们的分析工具。 社会性别(gender)这个概念是在西方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中出现的一个分析范畴。社会性别是人类组织性的活动的一种制度,它和其他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一起构成文化制度,将人组织到规范好的“男性”、“女性”的活动中去。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组织方式,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一个最基本的内容。质言之,人的社会化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社会性别化的过程。一个社会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换言之,“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法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存在主义女权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最直白的语言道出了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最丰富的思想内容。 关于社会性别的这一分析工具,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一是强调“性差异”的社会性别观(GenderasSexDifferences)。这种观点受到心理学范例的强烈影响,把社会性别定义为个人的属性,认为这种属性产生于人的生物性和社会化,或者两者之间的某些相互作用。男性的刚毅和女子的柔弱被看做是与生俱有的,而且这些特征奠定了一个人的社会性别身份、人格和自我概念的基础。但是,批评者认为,这一观点基本上把社会性别化的行为特征解释为内在的个人属性,过于倾向于生物决定论,心理学和个人主义倾向也过浓。这种思维忽视社会情况、人际间持续的相互交往以及机制性因素是如何影响社会关系的形成、界限、想象与发展的。 二是强调“地位”和角色“的社会性别观(GenderasStatusandRole)。这种分析方法在“功能主义”的“角色理论”的影响下,将“社会性别”看成是已获取的“地位”。此地位伴随着一系列特别的期望和模式化的行为“角色”。这种研究方法,性差异被用来把世界划分为男人的和女人的角色,这些角色高度地融汇进了社会价值观念、文化实践和结构体系里。但是,批评者认为这种观点不能解释社会学中的“权力”、“冲突”和“变化”等概念。这种“功能主义的僵化”或“功能主义的并合”悄悄地将男人对女人的支配合法化了,并漠视社会结构引起的冲突,而且把社会性别的不平等永久化。其角色概念忽视了社会性别是在日常活动中、不同的场景里、相互交往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更有学者认为,角色理论倾向于把社会期望和自我描述固定化,忽略了历史的变化,过分强调共识与社会秩序,把权力结构的政治问题边缘化了。社会性别本身正像种族和阶级的概念一样,不是一个角色(虽然它同其他男女的具体角色相连),离开了具体的场景或组织场景,其概念是空洞的。 三是强调人际关系的社会性别观(GenderasaSystemofRelationships)。这种研究方法借鉴社会学所强调的社会结构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将社会性别视为一个人际关系的体系,而不是个人的属性。这种研究方法把解释的重点从个人转移到结构,社会性别关系跨越种族、阶级、年龄和体制的界限,这种关系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蕴藏在社会结构中,并通过社会意识形态加以巩固。在性范畴、劳动分工、社会情况和权力与权威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塑造出不平等、不对称的性别关系。更具体地来说,绝大多数男女之间的差异产生于不同的经历、机遇以及所接触的社会网络与交互作用之力量。更有学者认为,社会性别秩序,是支配与被支配、建立霸权与抵制这种做法等关系运作的场所。 四是强调过程的社会性别化观(GenderingasaProcess)。这种研究方法将社会性别重新界定为:在特定场景里通过社会的相互交往塑造成的。一旦“差异”在创造社会性别时建构起来,这种差异就被用来强化社会性别所谓的“本质”,在社会行为中进一步表现出来,并合法化地作为社会机制的一定组合。但是,也有学者批评这种方法的理论讨论,趋向于较多地注意作为交往过程的社会性别化,而较少令人信服地论证社会性别化的过程是如何具体而复杂地同社会结构相联系的。 上述几种分析方法都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性别的形成作了分析,对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迪。但是,本文作者认为,社会性别的形成是多种原因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性差异”的生物原因固然对社会性别有一定的影响,但绝不是决定性因素,否则,社会性别与生物性别也就具有了同一性,而社会性别的概念也就不存在独立的意义。而事实上,许多男权主义者也正是借用了所谓的生物科学的名义而不断地建构和强化社会性别的。性的“地位”或“角色”也的确对社会性别起了强化的作用。但是,当人们追问,是社会性别导致了性“地位”与性“角色”的认 同,还是性“地位”与性“角色”的认同导致了社会性别,这恐怕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事实上,人们对“地位”或“角色”的认同与期待本身就离不开社会性别业已形成的模式,两者构成相互作用并相互强化的力量。至于:社会性别是在交往的过程中形成的还是在人际关系中被塑造成的?这应该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达,只是视角不同罢了。 我们认为,社会性别是在人类社会进化过程中,各种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其中最主要的是男权文化不断诠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这种性别社会化的过程最初缘于两性的生理差别,通过意识形态的强化,将生理上的差异进行夸大从而以男权文化的性别标准对性别不断地进行界定与评判。因此,社会性别是社会体制化的结果,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社会性别的分析不能只依赖于其中一种分析方法。社会性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绝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该综合借鉴每一种研究方法。孤立地强调一种研究方法,势必导致社会性别的这一分析工具失于一隅而丧失其作为分析工具的普适性价值。 社会性别的产生缘于社会的建构,这是持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理论的学者一致的观点。问题是,社会性别是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机制的作用下形成的,而这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本文所要揭示的是,法律——在男权社会里,作为男人的工具是如何塑造了女人,又是如何奴役了女人?性别的社会建构过程中,法律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扮演了什么的角色?当然,揭示这一主题,其应用的方法自然是综合运用上述各种研究方法的结果。 法律,从实在法的角度论,倾向于反映现存的权力结构,因此,法律更多的是男权的宣言。因为“在每一个我们所知道的社会,这些义务都是由男性建构。这种安排,扭转了分配蛋糕时甲切乙选的定则。男人(有些男人)既切又选。他们非常乐于拥有这种双重特权,一方面把生命切分成各种特定的活动、权利和责任,另一方面又选择自己要拿走哪一部分。女人则被限制在男人所选剩的部分。性别差异的概念是从这种男性特权而来;男性的支配权力便包括这种分类(catgorize)、切分(apportion)、和分派(assign)的权力。”因此,尽管法律常常以中立自居,但内容却包含一性别歧视,并且也正是中立的标准才使得社会性别的结果得以在法律上正当化。法律建构社会性别的基本方法是将人分为男人与女人,并依据不同的标准将男女两性置于不同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中,以强化男权文化的社会性别模式。 需要研究的是,男人是如何利用法律表达了符合自己意愿的社会性别期望,法律又是如何成为男人特权的宣言书却又冠冕堂皇的披上了中立的外衣。这一问题切中男权文化起源之要害,也是社会性别法律建构论之关键。而上述四种研究方法任何之一种均不能独立地解释社会性别的历史起源以及法律建构社会性别的历史过程这一重大理论问题。 二、法律是如何建构社会性别的 男女两性之间在体能上、生理上存在着自然差别,这是生物性因素决定的。两性生物意义上不同的生理特点决定了男女两性在某些职业分工上具有不同的适用性。原初社会的“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就与人的生理与体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男耕女织”的最初分工模式成为人类社会关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的雏形。由于女性主要承担了生育与抚养的职能,其工作生活的主要场所就只限定于家庭领域之中,而男子因自然体能上的优势而承担了一个家庭的最主要的经济生活职能,因此,为了生存,男子的更多的是与其他家庭的男子在一起捕鱼、打猎。男人们之间的这种原初交际关系就逐渐演变化为人类的公共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与公共社会的人际关系具有不同的特征。英国政治学学者戴维-米勒将人际关系分为团结性社群(solidaristiccommunity)、工具性联合体(instrumentalassociation)以及公民身份(citizenship)三种关系模式。家庭就是一种典型的团结性社群,其实质性的正义原则是按需分配。在工具性联合体的关系模式中,人们以功利的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经济关系是这种模式的典范,其相应的正义原则是依据应得进行分配。而在公民社会的关系模式中,在现代自由民主制条件下,政治社会的成员不但通过他们的社群和他们的工具性联合体,而且作为同等的公民相互联系,这种社会的任何正式成员都是一起确定公民地位的一组权利和职责的承担者。因此,公民身份联合体的首要分配原则是平等。不同联合模式的正义原则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举例来说,当人们作为一个社群的成员享有共同认同时,他们把他 们的生活和命运看作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把自己看作自由漂浮的个体的感受就相应地削弱了;他们的团结产生了相互之间或多或少是强有力的责任感,而这又自然而然地在按需分配这一正义观中表达了出来。与之相对,在理想类型的工具性联合体中,参与者是为了特定目标进行合作的相互陌生的个体。每一方都把他人认作只是为了互利才合作的自主的行动者,得到承认的权利只是贡献的权利,从而当对联合体的资源进行分配时的应得标准就是合适的。” 不同的关系模式适用不同的正义原则,如果将公民身份联合体平等价值引入团结性社群当中,这种表现非但不能产生正义,反倒可看作是不正义的侵入。家庭作为一种典型的团结性社群,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更多的是借助于彼此的生物性情感而得以维系,亲属间的利他性伦理原则是亲情的一种自然流露,私人化、情感化是家庭的主要特征,家庭成员当中的权利与义务并不象(甚至有时不需要)法律规定的那样泾渭分明,因此,在家庭中谈论平等似乎是多余。而在工具性联合体的人际关系中,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这种公共社会是利已主义竞争的王国,在那里谈论道德则是不现实的。因此,自利心支配下的缁珠必较滋长了权利义务观念的最初萌芽,并逐渐催生了后来建立的公民联合体关系中平等的诉求以及平等诉求下的法律。 原初社会,人际关系模式尚未发达到公民身份联合体,只存在家庭与工具性联合体两种关系模式,公民身份联合体是人们在工具性联合体的基础上进一步交往而不断进化的结果,并最终演变为现代民主政治社会。男女两性的自然分工的原初模式表明,女性的人际关系只限于家庭领域当中,而男子的人际关系则除了发生在家庭中外,还存在着一定的工具性联合体的人际关系。男人们基于工具性联合的需要逐渐建立起交往的规则,这种交往规则就是后来称之为法律的最初形态,并最终演变为现代政治社会中的法律。原初社会的这两种人际关系模式也因此为人们对性别的期望与要求奠定了一个基本的社会性别的模型,并奠定了法律进化的基本格局。由于男人们基于工具性联合的需要逐渐建立起交往的规则只是男人们之间的规则,妇女的利益则不是工具性联合体社会所要考虑的问题,或者妇女的利益是通过家庭利益的代表——男人而在法律中得以表达。因此,从一开始,法律就远离了妇女,成为男人主宰的领域。男人主宰的法律对性别的原初态度导致了男女两性分工模式的格式化处置,男女两性的原初的自然分工也就获得了法律的认同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并逐渐演变为化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法律划分。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分从理论上最早为亚里斯多德所确立,公共领域属于政治领域,私人领域主要与家庭生活有关。公共领域属于男人的“领地”,以家庭为主的私人领域则是女人的天地。男人生活在政府、社会契约的“利维坦”中,而女性始终处于政治之外的私人领域中,只是“男权”政治的辅助,是远离权力的“厨房内阁”而已。“女人(总是)在主人的家里,在那些被作为公民领域写进社会契约的私人场所中,这些场所与男性执政的公共市民社会是分离的。”男性是私人领域的领主,代表各自的私人领域彼此进行着讨价还价。于是,“女性处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市民领域,而男性则属于具有重要意义的商贸、科学、艺术和政治的市民领域。女性只是国家支撑结构的一部分,而男性则是代表国家管理国际政治的真正公民,由于男性也是家庭中的法定主人,所以他们就可在任何一个有可能明确界定的领域有立足之地。相比之下,女性则在这些领域具有哲学权威的文本中处于被隔绝的状态。”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的直接结果是,女人从一开始就基于一种自然分工而远离了公共关系,并且通过法律得以强化,并且也在男权文化不断的“科学”解释下而获得了合理性与正当性。“公共/私人两分法削弱了妇女的公民资格。它抑制可依赖的言论和源自自决的对话,因而阻碍妇女成功地参与民主生活。”于是,由男人垄断的法律,以原初两性自然分工模式为依据不断地强化、演绎和建构着男人心目中理想的社会性别模式。 在公共领域当中,法律主体的地位平等成为公民社会得以延续的基本保障;而在家庭领域中,平等远没有亲情那么重要,利他性的伦理原则使家庭领域中的平等从一开始就退避三舍。男人和女人,统治和被统治的这种二分法“被视为自由国家良好秩序的核心。自由和平等作为自由主义的核心观念,只能在公共领域中获取,而私人或家庭领域则必须是没有自由和不平等的,因为它有一个主人,这个主人将行使对其附属物——即妻子、孩子和奴隶的统治权。”于是,男女平等也就从一开始就被男人们之间的法 律所忽视,既不能在公共领域中得到反映,也无法在家庭生活中得以实现。于是,妇女在公共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平等,至多也是男人作为妇女的代表而表现出来的男人财产利益的平等。 虽然,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里,法律的平等只是幻想而不是现实,因此,即使是男子之间,也因为统治与被统治的不同而不可能完全实现法律面前的真正平等。但是,作为被统治阶级的男子至少还有可能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获得自己一定的法律权利。正如克瑞斯汀-丝维斯特所尖锐批判的,“被征服的男性定期地通过修订契约而使自己从奴隶状态中解放出来:对此,我们可以参考一下美国宪法的第十四次和和十五次修订,还有无数次的独立运动已经把第三世界国家的男性从征服者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相反,被征服的女性由于分属于各个阶级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因而很难通过所谓的阶级斗争从她们的被奴役的地位中解放出来,进入民族国家的政治事务当中。因为她们的义务,只是为征服者提供家庭服务的支持。于是,法律的平等也就始终是在男人之间博弈的结果,而女人作为男人私人领域的部分成为男人的财产依附于男人,从属于男人。法国19世纪著名哲学家皮埃尔-勒鲁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古代立法思想并非要体现人类的平等,而是一部分被挑选来对其他人实行统治的人的平等;并非要体现全体人之间的博爱,而是同等人之间的博爱,也就是等级内部的博爱。”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为今天法律所承继,并以公法与私法相对应。在公民私生活神圣不可侵犯的旗帜下,使性别歧视“因国家把妇女在家庭内的权利描述为社区或宗教权利而非个人平等或尊严问题而进一步加剧。结果,在这一语境里,宪法的保障被降低为单纯的愿望,极少得到充分适用以加强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标准。”而“常规人权法中家庭神圣不可侵犯的根源存在于各种叙述的汇聚点。它使亲密关系的等级秩序合法化;它隐藏在叙述性主张的避难所之中。这些主张声称,作为社会单元的家庭在国家范围之外。爱和亲密关系成为把家庭单元置于‘公正以外’的边界卫士。”于是,公共领域中的平等限制在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之间,而家庭领域中的不平等却又被法律不断地复制了下来。于是国家权力通过默认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而不断地建构性、建构婚姻,并对发生在家庭中的暴力长期持容忍的态度,而对公共领域中法律职业与女性的隔离现象却又借囗“中立”任其发展。 性别歧视虽然源于原初两性的自然分工,却深深地植根于男权文化之中,并被男性统治的法律不断地发挥至极并予以制度化。同时,男性统治的法律理论也不断地极尽其“科学”想象之能事,掩盖社会性别,为法律披上了性别公正与性别中立的外衣,致使社会性别得以不断的强化。 三、法律理论是如何掩盖和强化社会性别的 法律对社会性别的掩盖是以其性别中立作为其理论工具的,而其中最有名也最具有欺骗性的当属社会契约论。人之初无论是性善还是性恶,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人类活动大都基于动物之本能而自发,因此,霍布斯所说的,原初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就象“狼与狼”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相残杀的动物关系,如果没有其他可资材料进行证伪的话,则可推定其一定的真实性。这种基于动物本能的活动在还没有建立起如法律一样的规则前,则只能以人类体能之力量为基础以维护人类原初之自然秩序。由于同性之间的体能总体上并不存在太大的差异,因此,最终的结果是人人都生活于不安全和不稳定的自然状态之中。于是洛克论证道,为了防止暴力的滥用,人们只好相互订立协议,自愿放弃他们在自然状态中个人为维护自然法而执行的权力,转而“交由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来专门加以行使;而且要按照社会所一致同意的或他们为此目的而授权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 社会契约论认为法律起源于公民的同意,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的转让。既然法律是建立在人们自由同意的基础上,那么还有什么法律能比自己同意的规则具有公正性呢?社会契约论自产生以来,经理论家们的不断阐释,法律为社会契约之结果也就成为人们津津乐道而长久不衰之理论,并成为自由主义者在论述法律平等的政治理想时的最优理论。为此,以正义理论而著称的罗尔斯创立了“重叠共识”之理论,这种“重叠共识”是在各不相同的学说之间寻求相互重叠的共识面,这种共识是公民的“全体观点”(overallviews),它是公民参与和支持民主政体的意志基础,也是确保民主政体得以持续稳定发 展的基本理念。如果法律是人们“重叠共识”之结果,那么,法律也就摒除了强权与暴力,平等也就成为法律中当然的应有之义。 法律规则内容的公正性依赖于法律产生程序上的公正性,于是,罗尔斯在契约论的基础上更是极具天才般地设计了“无知之幕”的理论,以创造出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的概念。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里,首先,没有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的阶级出身,他的天生资质和自然能力的程度,也不知道他的理智和力量等情形。其次,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善的观念,他的合理生活计划的特殊性,甚至也不知道他的心理特征:像讨厌冒险、乐观或悲观的气质。再次,各方也不知道这一社会的经济或政治善,或者实验室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他们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他们理解政治事务和经济理论原则,知道社会组织的基础和人的心理学法则。在这种“无知之幕”下,各方不再具备通常意义上的讨价还价的基础。没有人知道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他的天赋,因此,也就没有人能够修改原则以适合他自己的利益。 自然法学派的学者在论述平等的政治理想时精心虚构了社会契约和无知之幕能够缔结平等、创造公正的神话。而事实上,这些理论只是说明了男人彼此之间的地位平等的最初法律诉求,却不能证明男女两性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相反,社会契约论的结果反而制造了性别等级并导致了性别歧视。或者说,这些理论恰恰掩盖了社会性别而使法律获得了中立的神话般的地位。正如女权主义学者所批判的:“传统契约理论家们是如何起步于以下前提——使任何诉诸自然的政治权利的主张变为非法,进而将男女之间的差异构筑为天赋自由与天赋屈从之间的差异。”法律造就了社会性别,又掩盖了社会性别,法律理论欺骗了女性却又使女性相信了它的“公正”性,以致于女性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奴役地位与法律及其法律理论有什么联系。 社会契约论所得意的法律的“公正性”其实只不过是指法律产生程序的“公正”性,或者说社会契约论所追求的公正只是通过程序公正的设计来获取。而这一貌视“公正”的程序在原初社会之际却由于剥夺了女性的参与而使得其“公正”的适用只局限于男性内部,占人囗一大半的女性则被无情地抛弃了。 社会契约论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原初社会,人们自愿将部分执行的权力交给“国家”乃是基于对暴力抵抗力量大致相当的事实而采取的妥协。西蒙娜-德-波伏娃在揭示两性等级制度确立的原因时就指出,两种类别的人在一起时,每一种类别都想把他的主权强加给对方。如果两种类别的人都有能够抵制这种强求,他们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时面敌对时而和睦、永远处于紧张状态的相互关系。但是,女人由于怀孕、分娩和月经等自然生理的原因而削弱了劳动能力,以致于生存的需要而使女人完全依附于男人,于是男人攫取支配女人的资源。因此,男人对女人天生的生物体能上的优势决定了男人不可能主动地自愿地将其原初体能所衍生的优势拱手相让给女人而与之平等相处。事实上是,男人之间通过契约的形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将女人排除在了考虑之外,并单方面地以他们主宰的法律建构起其理想的性别模式。而这,正是社会契约论所掩盖的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实。 正因为,社会契约是男人基于彼此暴力抵抗力量大致相当的现实而妥协的结果,因此,社会契约的主体始终是男人,而女人则游离于契约之外,或者说只可以成为契约的内容,作为男人讨价还价的牺牲品。对此,克瑞斯汀-丝维斯特所尖锐地批判道:“女性和另外一些被征服的人是不能够与人商谈神话式的社会契约的,因为他们不是独立的个体,所以,在公民和权利的模糊关系状态下,他们被带进这个契约。”卡洛尔-皮特曼的研究也令人信服地揭示出,“性别契约在历史上并不是女人与男人之间的契约而是男人之间的契约,这些男人是有远大前程的丈夫及父亲、兄弟、或是女人的保护者。这个女人并不是其中一方,契约保证的是丈夫排它性地对她的性权的获得。契约的思想是宣布性权利——一个女人在其中是交换对象,而不是契约方的契约——这种性权利早于任何社会契约概念,并继续成为女性在市民社会中获得地位的一个障碍。”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交往的合法性不是来自于人们各自的意愿,而是来自人们的“商谈”所导致的结论,因为“商谈”有着为全人类所共同拥有的平等、宽容、和平、民主自由等普遍伦理的精神资源,所以它能形成体现公正“社会基本结构”的“制度安排”。不过哈贝马斯也注意到这种“商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一切参加者在论辩中都必须拥有参与对话的平等机会;任何人都有开始论辩、不受时间限制地进 行论辩并延伸至所有前观点的平等机会。其次,参加者必须拥有平等的批判机会。最后,还必须有表达其“观点、感觉和意图”的平等。但这三个条件在社会契约中,由于女性的预先被排除,“商谈”的结果对女性而言就不可能有公正可言。也正因为在法律建立之初,女性没有参与到法律建设中去,因而在法律文本中没有留下自己的声音,因而也就不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男性因为是法律之最初的建设者而自始自终成为法律之主体。于是,女性被置换成了法律的客体,并作为男性监护的对象而存在。于是,在社会制度的安排下,女人整体上相对于男人而存在,处于他者、次要者和客体(theobject)的地位. 其实,洛克之后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也看到了,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命运的财产而制定社会契约的“个人”就是家庭中的男性首脑。“女性”只是安全地处在政治之外的私人领域中,而男性生活在政府、社会契约式的“利维坦”和共同意志中。即使是美国人权法案提及的“人”也是指法案的设计者:“惟有家庭中的男性首脑,他们中的任何人无疑都代表了那些创建自己的家族管辖领域者的利益。”由于妇女在“客体”的历史背景作用下,女性在法律的建设中没有自己的主体地位,因此,在法律的“重叠共识”中女性也就很难发出自己的不同声音,法律更多的是男人参与的竞技项目并在竞技的基础上达成的权力交易。“契约论的自由主义者将女性从市民社会的创始神话中排除出去,植入了民主概念,而这种民主正是以承认性别奴役(有时是人种)为条件的。” 社会契约论关注的只是契约的形式却忽视了或者是有意掩盖了契约的“前过程”。契约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就是男人的性别等级观念,虽然,按照契约论之理想,契约转让的只是执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则予以了保留,但其结果也只是保留了男人的基本权利,而女性的基本权利则遭到了漠视,任由代表男人利益的法律以所谓的公共利益予以践踏。最终,社会契约论在法律获得表面公正的同时,却制造了社会性别的等级模式并且巧妙地加以了掩饰。当我们把研究的视角触及到社会契约的“前过程”时,我们发现,这与本文前面所分析的社会人际关系的原初模式并不矛盾,只不过,社会契约论有意掩盖罢了。于是推而论之,社会契约论倒是很好地解释了性别不平等的最初起源以及性别等级与法律的高度同构性。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虽然不失为避免法律兑化成强权者意志而开出的一剂良方,但在处置性别问题时却带有极大的欺骗性。因为,虽然,“无知之幕”可以假定每个人不知道他的社会地位,却无法假定每个人都不知道他的生理性别。因此,即使女性有机会参与“无知之幕”下的“重叠共识”,也由于男女两性的自然性别的先天知晓而使这一“无知之幕”被戳穿而没有意义。于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的最大价值只在于男性之间分配权力时防止专权,但在两性权利的分配上却轻而易举地将男人的意志强加于女性身上,并使女性轻易地接受了这一程序设计下的性别等级。于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也象他的“重叠共识”理论一样在性别平等面前沦为“乌托邦”的政治神话而仅仅为学术天才般的臆造,或者说,成为男人说服妇女屈从男性法律的绝妙论证,并且还使法律披上了公正的袈裟,法律也就更容易被许多男性标榜为中立的代言人或者说是正义的化身。 自然法学所主张的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讲,的确为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起到了理论先导的作用。但是,民主政治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只不过是一种程序化的方案设计。民主政治将“多数人决定”的原则奉为决策的方法,“那些能够支配公众意见的观念也能影响立法和政府行为,因此,也就能决定政府在现代社会中的活动范围和程度。”如此一来,起初作为限制独裁权力的一种手段的民主政治却兑变为新的独裁权力的基础。“任何政策或新的立法都可以借助对大众意愿的体现而取得合理性,而无论它是否破坏了少数人的权利或干涉了个人自由。人民主权论学说鼓励多数派去相信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性别等级制度也正是在这种民主政治制度下被堂而皇之被予以了正当化,并将男人对女人的独裁与专制予以了掩盖。正如对民主政治始终抱有怀疑的哈耶克警告道:“民主政治带给自由的威胁有时比独裁政府所带来的威胁更大。”观之性别问题,哈耶克的警告绝非危言耸听。 与自然法学相反,法律实证主义则试图将价值考量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法律实证主义试图剔除法理学的道德成分,声称“法律问题,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是社会技术问题,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 法理学科学(或者简略地说‘法理学’),与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有关,或者,与我们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法有关,而不管这些法是好的,或者坏的。”法律实证主义者倾向于认为正义就是合法性(legality),亦即服从国家所制定的规则。正如奥斯汀所主张的:“不论道德规则是从何处出现的,不论我们心中所形成的善德或邪恶是基于何种标准,我们自己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最终在于是否符合某种法律规定的行为方式。”法律实证主义是一种典型的法律规则中心主义,“法律规则中心主义以其貌视科学的外表,力图使我们认为它是中立的,从而掩饰了法律意识形态的作用。由此,法律规则中心主义掩盖了这样的事实,即在我们的社会中,法律是男权主义的权力制度,它作为一种与等级制和阶级特权紧密联系的社会控制手段以及传播知识的重要渠道而起着作用。” 法律实证主义强调合法的就是合乎道德的,试图阻止人们对法律是否正义进行反思,客观上削减了女性对含有性别等级的法律进行批判的能力,并为女性屈从男人制定的法律在理论上提供了支配的工具。法律实证主义强调法律的强制性与命令性的特征,将强权与意志纳入了法律之内,使法律对性别等级的社会性别模式进一步凝固化。因此,虽然,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且不可调和,但在制造社会性别这一点上却最终达成了联合,并成为了掩盖社会性别的同盟军。法律与法律理论的紧密联系与有机配合终于迫使社会性别及其等级模式在法律中立的旗帜下不断地得以演绎、建构和强化。 【作者介绍】苏州大学生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注释与 ,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3、7、12页。 [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08页。 [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34页。 C.罗马尼《国家责任私人化:女权主义对国际人权法中公/私区分的批判》,载[加]丽贝卡-J-库克编著、黄列译《妇女的人权——国家和国际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108页。 [澳]马格利特-桑顿《不和谐与不信任——法律职业中的女性》,信春鹰、王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34页。 [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08页。 参见[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08页。 [法]皮埃尔-勒鲁著《论平等》,王允道、肖厚德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版,第130页。 S.候塞因著《家庭里的平等:南亚妇女的权利和人身法》,[加]丽贝卡-J-库克编著、黄列译《妇女的人权——国家和国际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525页。 C.罗马尼《国家责任私人化:女权主义对国际人权法中公/私区分的批判》,[加]丽贝卡-J-库克编著、黄列译《妇女的人权——国家和国际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108-109页。 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4、95、96页。 [英]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1964年2月第1版,第78页。 参见万俊人著《政治自由主义的现代建构——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解》,载[美]约翰-罗尔斯著《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584页。 参见[美]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第1版,第136-141页。 转引自C.罗马尼《国家责任私人化:女权主义对国际人权法中公/私区分的批判》,[加]丽贝卡-J-库克编著、黄列译《妇女的人权——国家和国际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106页。 参见[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第一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69至72页。 [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08页。 转引注[澳]马格利特-桑顿《不和谐与不信任——法律职业中的女性》,信春鹰、王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8-19页。 参见[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译者序,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3页。 参见[德]伯恩-魏德士著《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267页。 参见[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第二性》(第一卷),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12至15页。 参见[美]约瑟芬-多诺万《女权主义的知识分子传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7页。 参考[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7页。 参见[美]约瑟芬-多诺万《女权主义的知识分子传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7页。 [美]克瑞斯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余潇枫、潘一禾、郭夏娟译,郭夏娟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20页。 参见[英]安德鲁-甘布尔著《自由的铁笼——哈耶克 传》,王晓冬、朱之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第116页。 [英]安德鲁-甘布尔著《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王晓冬、朱之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第96页。 [英]安德鲁-甘布尔著《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王晓冬、朱之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第118页。 [英]安德鲁-甘布尔著《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王晓冬、朱之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第116页。 参见[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16页。 [奥]凯尔森著《法与国家和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第5页。 [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147页。 参见[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17页。 [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194页。 [澳]马格利特-桑顿《不和谐与不信任——法律职业中的女性》,信春鹰、王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293页。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苏珊•凯瑟;服装社会心理学;时尚;文化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著名服装心理学、文化研究学者苏珊•凯瑟在2012年出版了《时尚与文化研究》(FashionandCultureStudies)一书,该书成为她自1997年出版《服装社会心理学》(ClothingSocialPsychology)(修订版,第一版出版于1985年)一书后又一本服装文化研究方面的力作。该书从文化研究的视角,以民族、种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不同主题为线索,援用女性主义和文化研究的交叉性理论,通过大量有关时尚的跨文化研究案例,认为文化研究有赖于时尚来证明其变化性和持续性、研查身份与差异、能动性与结构、生产与消费,并探讨了时尚与种族、民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概念之间交叉互动的方式与途径。通过对两本书进行整体性比较,不难发现这两本书在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等方面既有一脉相承的地方,也有明显的不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对于《服装社会心理学》,《时尚与文化研究》中的服饰文化研究思想发生了明显转变。这种转变可以简单总结为,从服装社会心理学到服装文化学、从二元论到多元论思想、从语境研究到交叉性研究(从情境中的符号互动到时空交叉)。

一、从服装社会心理学研究到服装文化研究

总体来说,苏珊•凯瑟的《服装社会心理学》是一种以社会心理学为研究基础和出发点,以人们的着装行为为研究对象和核心内容的综合性研究,该书主要运用社会心理学中有关情境的理论探讨着装和外观的社会文化意义、功能及其影响。社会心理学是一种交叉学科,受到来自心理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的影响,但是无论普通心理学还是社会学都无法代替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主要研究宏观社会因素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普通心理学则主要研究个体差异、个体背景和特点导致的行为,而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是具体社会情境对于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这是社会心理学不同于其他心理学科最重要的一点。《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基本上就是围绕人们着装的各种“情境”问题展开论述的,如本书副标题“情境中的象征性外观”所示。理解了这一副标题也就抓住了全书的研究理路和理论基础,即从情境的角度分析外观和着装行为的社会文化意义、功能及其影响。

在论述过程中,该书先是对情境中的象征性外观进行概述,主张从符号互动观论、认知观点和文化观点出发研究服装在各种情境中的社会意义,从而使服装情境的研究从简单的个体生理认知扩大到团体、社会、历史和文化层面。除了对心理学情境论的运用,该书还援用了社会心理学中的符号互动论(SymbolicInteractionism,也称象征互动论)和身份理论,对管理个体外观和团体外观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尤其是人们如何利用外观管理来塑造和重新塑造自己的身份,如何利用外观来与族群或团体中的其他人产生互动等方面的问题。符号互动论是典型的社会学研究理论。

该理论源于芝加哥学派的米德(Mead),他首先提出了“符号互动”这个理论概念,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行为基于人们赋予这些事物的意义,这些意义来自于社会互动,并在解释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正。随后符号互动论学者对这一理论观点继续补充完善,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代表学者是布鲁默(Blumer)。布鲁默认为,人类对事物(包括其他个体)的行为基于人们对这些事物及个体意义的认识。事物的意义来自于个体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各种意义在阐释过程中得以把握和更正,个体也在这一过程中处理他/她所遇到的各种事物。

此外,按照布鲁默的理论,个体之间的互动也基于一种自发,这种行为也基于行动者归因于各种社会客体和/或符号的主体意义。所以,个体行动者会以他们在各自相关情境中归因于各种客体和符号的意义为基础来调节自己的行为。苏珊•凯瑟在《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中将这些社会心理学符号互动理论运用到对人类着装动机和着装行为的分析理解之中,探讨了外观在各种情境(如历史情境和文化情境,尤其是后者)中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身份理论是除情境论、符号互动论之外社会心理学重要的理论论述,也是苏珊•凯瑟在《服装社会心理学》和《时尚与文化研究》这两本书中重要的理论支柱和研究内容,作者在这两本书中无论是从何种情境(历史情境、文化情境、团体/个人情境等)研究出发,其最终的落脚点都离不开各种情境下人的着装心理、动机和行为对个体或者团体身份的建构、塑造及其影响。

因此理解身份理论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观点对于把握该书体现的服饰文化思想也具有重要意义。身份理论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详细说明附加于各种身份之上的意义如何通过互动进行商讨和管理。身份理论家尤其关注各种身份如何彼此相关(鉴于它们被带入到各种情境中的可能性、它们对个体的核心性和重要性),以及各种身份如何与角色表演(或行为)、情感(各种感情)、身心健康(如压力、焦虑和抑郁)、自我概念(如自尊、自我效能及本真性)和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在《服装社会心理学》第三章“服装、外观与社会角色的性别结构”中,作者就从情境观的视角入手,着重探讨了在日常的两性关系中,各种社会情境对重新构造两性关系和定义的意义,认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意义,会随着社会、历史及文化情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动。

二、从二元论思想到多元论思想

随着苏珊•凯瑟从服装社会心理学到服装文化研究的学科转移,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方面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从二元论思想到多元论思想的转变。《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中,苏珊•凯瑟对于多种情境下人们进行外观管理进行的论述中,二元论思维模式显而易见。以第三章“服装、外观和性别角色的社会意义”为例,该章论述了外观管理对男女两性性别角色社会建构的影响和作用,首先她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不同时代男女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差异造成的性别角色和外观管理方面的差异,继而指出,根据传统观念下对男女两性性别角色进行的人为二分法(积极对消极),并以此来探讨外观与性别角色的社会意义。然而,在《时尚文化研究》一书中,多元论的思考及论述模式取代了这种明显的二元论思想。

首先,该书在文化学者杜盖(DuGay)1997年提出的“文化循环”的基础上,提出了“风格-时尚-装扮”循环,并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分析了文化在服装生产、销售、调节、消费、身份建构等各个环节之间的流动。这一理论建构打破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从而充分体现了时尚与文化之间的多元互动特征。作者在该书的第一章指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过于简化差异,限制了从多角度多层面对关联因素和交叉因素进行分析。

因此,作者希望“借用时尚研究和女性主义文化研究中思考时尚的方法、概念、比喻和模式。其目的在于向简单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线性(直线型)思维和本质主义(注定性、固定性、有限性)思考时尚的方法提出挑战。”与此同时,她认为,研究时尚是一种并列关系的行为,而非非此即彼的取舍行为。时尚的成长壮大靠的是矛盾(相互冲突的真知灼见)和含混(彼此冲突的情感)、知识与情感的比肩而立。将时尚和女性主义文化研究理论结合起来有助于中断、模糊和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女性主义理论家所一贯诟病的二元对立关系之一就是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的对立。原因在于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限制了人们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思考性别问题,并使与权力相关的等级制度永久化,使男性优先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存在。

由此,在该书第六、七、八章中,作者援用后现代女性主义理论(feministtheory)、同性恋理论(queertheory)和跨性别理论(transgendertheory)寻求解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间、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二元对立,并借此批判了社会性别甚至生理性别中的二元论思想,强调多元论和差异性,进而论述风格-时尚-装扮对于性别身份塑造的社会及文化意义。该书第六章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二元对立关系的解构体现了苏珊•凯瑟的多元论思想。这一章的题目《性别时尚,塑造性别:超越二元对立》就是对这种解构思想的最好明示。作者认为,在当代语境下,每一个概念的构成都是二元对立的,即男性与女性、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异性恋与同性恋。然而,社会性别不是孤立的,它所处的概念系统中包括生理性别(sex)、社会性别(gender)以及性取向(sexuality)。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完全对立起来是不恰当的。

女性主义生物学家安妮•福斯塔托-斯特林(AnnexFausto-Sterling)指出,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简单的进行二元对立是对其两者之间复杂联系的简化与模糊。生理性别也在文化进程中有所体现,且在不同领域中需要对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放在一起进行综合研究,另外在性取向等研究中都不能将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在大的文化情境中,无论是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两者的关系都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特别是将其与风格-时尚-装扮联系起来的时候,更要以多元的视角进行全面思考。对于异性恋与同性恋之间的二元对立,苏珊•凯瑟则更多的援用同性恋理论和跨性别理论,用跨性别者(transgender)、变性人(transsexual)、双性人(bisexual)等各种性别模式及其变装(cross-dress)、异装(transvestism)、换装(drag)等着装风格阐释了异性恋和同性恋二元对立之间的模糊性、不稳定性及其可解构性。她认为,同女性主义理论和酷儿理论一样,风格-时尚-装扮分别向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的分类方法提出挑战,并使其失去稳定性。

从视觉或其他方面来看,风格-时尚-装扮表明,至少有一部分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积极参与到社会地位的建构过程之中;无论是社会性别还是生理性别都不能作为完整的生物本质,因为二者中任何一方的话语表述都会因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而改变。简而言之,苏珊•凯瑟希望利用风格-时尚-装扮这一文化循环搭建一座桥梁,弥合个体的心灵、身体和身份之间的距离,从而进一步突破本质主义、二元对立和线性思维架构的束缚,朝着多元文化方向发展。

三、从情境中的符号互动到交叉性研究

前面提到,对《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从符号互动论、认知论和文化研究的角度探讨了外观在各种情境(如历史情境和文化情境,尤其是后者)中所具有的社会文化意义。对于“情境”问题的研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但是,在《时尚与文化研究》一书中,这种情境论已经完全让位于交叉性研究,尤其是对时间和空间的交叉性研究。文化研究的交叉性理论和女性主义社会学理论密切相关,同时也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1989年金波丽•克伦肖(KimberléCrenshaw)首次为这一理论命名。交叉性理论旨在研究各种生物、社会和文化类属,如性别、种族、阶级、性取向、等级制度以及其他身份互动的核心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多个层面、且常常具有同时性,有助于系统的非正义和社会不平等。该理论认为,社会中各种典型的和压迫有关的概念,如种族主义、男性至上主义、同性恋恐惧症、变性歧视以及基于信念的偏执狂都不能独立存在发生作用。反过来,这些压迫形式相互交织,形成一个能够表达多重歧视方式、具有“交叉结构”的压迫系统。不过也有一些学者从更大的范围来定义交叉性理论,认为该理论是一种“种族、阶级、性别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并常常导致出现各种形式的不利之处。”

此外,压迫的各种文化形式不仅彼此相关,而且被捆绑在一起,受到社会交叉系统的影响和牵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种族、性别、阶级、能力和族群。因此,理解了交叉性理论的社会背景和主要理论诉求,也就不难理解《文化与时尚研究》一书中关于时尚与民族、种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问题的交叉、互动及重叠关系的研究,那么脱离了情境论的研究方法,苏珊•凯瑟在书中又是如何阐述这一复杂的交叉互动关系呢?

在《时尚与文化研究》的第一章,作者就指出,时尚是一个牵涉多重视角和方法的复杂过程。时尚既非事物也非某物之本质。时尚是一种在浑浊但仍有希望之未来水域中商讨、探索和驾驭的社会过程。随着身体在时间和空间中运动,时尚得以实现自身。时间和空间既是抽象的概念也是其活动背景:识别并表现自我身份的过程碰巧与识别并表现自我时空的过程相吻合。其结果证明这一识别并表现自我身份和自我时空的过程是一种在多重含混和矛盾因素中商讨应对的持续挑战。与此同时,时尚永远处于未完成状态,穿越各种疆域。它持续挑战着每个人对自我身份的视觉和物理认知,以及这一自我认知与他者认知之间如何相关联。

关于时尚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苏珊•凯瑟认为,时尚和文化一样,既是一种社会过程也是一种物质实践。时尚和文化都是不断变化的过程,又具有持续性。这种同时性过程非常复杂、甚至相互矛盾。或然的(非此即彼)思维方式(如:改变或延续)不足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时尚与文化的运作方式。反过来,思考时尚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需要一种并列的思维方式(如:改变并且延续)。既然时尚和文化同时在经历改变和延续这一持续不断的过程,也许时尚可以被理解为“延续中的改变”(changewithincontinuity),而文化则展示了强调“改变中的延续”(continuitywithinchange)的各种实践行为。每一个概念都用自己的方式,提供了一种清晰把握这一同时性的途径:各种不同的观念或过程如何共存且保持动态交往的关系。

四、结论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开展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意义,对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理论基础、基本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开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做了分析。

性别教育,对女生个体、对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我国中学和大学教育阶段,生理性别教育特别是女性生理教育已经建立了初步的学科体系,取得了相当的成果。社会性别教育却较被忽视。因此,高校应在进行女大学生生理性别教育的同时,推进社会性别教育,将社会性别教育纳入公共课程,使女大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前,对社会性别的相关内容有一个理性而明晰的认识。

就目前的人类社会状况来看,性别分层仍然是人类主要的分化形式之一。[1]在绝大部分社会和文化中,两性在价值、地位、等级上处于不平等的状况,男权始终处于支配地位。性别是“作为一种等级差异而存在”[2]。社会性别矛盾“固然不是一种剧烈冲突的、但却是一种持久的社会矛盾,它往往比任何种族隔离更加坚固,比阶级的壁垒更加森严,更加普遍,当然也更为持久”[3]。女性较之男性,始终更突出地面临着社会性别这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我国当前女性发展状况和妇女权力在世界上处于较前的位置[4],但是我国社会漫长的父权传统和目前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当下的社会转型时期,使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别问题更加复杂。此外,社会性别问题在许多方面往往是隐蔽性的存在,同时社会性别作为一种文化与社会规范往往通过社会化直接作用于个体意识,如果不加提示,个体往往意识不到问题的存在。因此,有必要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以课程的形式进行社会性别教育,否则,绝大多数女生对社会性别问题将终身停留在社会经验感知阶段,从而对社会性别问题缺乏相应的分析能力。

一、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的社会性别文化与社会性别规范的培养,女性对自身的认识存在着偏差,使得女性在社会规则、文化习俗和自己内在人格的多重束缚下,人生策略、价值取向和发展潜能受到极大束缚,失去了本来可能的更大的自由度、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更自主的幸福。

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即将走上社会就业的女大学生,在面临社会角色、社会地位转化和社会化、再社会化之前,系统地认识社会性别的显性和隐性不平等状况及其产生的机制和文化根源,将有助于女大学生建立起女性的社会性别意识,从社会性别的角度明确适合自己性别的发展方向,获得必要的发展帮助与生活帮助。不仅如此,性别教育的影响还将与女性的社会性别一样伴随女大学生终身。

社会性别教育,是要让所有女性都了解并获得自己的权利、发展机会与尊严,认识自我,包括自我的特征及社会的角色;认识社会,对社会性别规范与社会环境有一个理性而明晰的了解;适应转型与再社会化。要让女生了解,不合理的社会性别状况,不仅是对女性的、也是对男性的限制,女性不仅是为自身的发展,也是为社会的发展与和谐而努力。[5]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不仅对女生个体,对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男女平等的事业在中国尤其重要,原因在于我国曾经是一个最传统、最典型、发展时间最长、发展程度最高的男权制(父权制)国家。中国女性的解放因此在世界上备受瞩目。因为我们的进步不仅具有改善我们自身外境的意义,而且对全世界的女性具有榜样的意义。”[6]建设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各阶层的共识,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两个性别之间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二、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理论基础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性别社会学与女性主义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它们从社会性别这一核心概念出发,将社会性别作为不同于生理性别的视角来考查人类的性别不平等状况,致力于消除、减缓因社会性别而造成的社会分化与矛盾,运用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理论,通过丰富的社会事实论证,形成了系统的观点与理论体系。社会性别学与女性主义的日益成熟,使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提供了基本概念术语。除了“社会性别”这一核心概念之外,性别、社会性别体制、性别规范、性征、女性气质、性别角色、性别社会化、性别认同、性别期望、性权力、性观念、生育制度、性别分工、性别化消费、性别发展、父权制、显性性别不平等、隐性性别不平等、男性偏好、男性利益优先原则、性别歧视、职业性别隔离、性消费、家庭暴力、性暴力、话语暴力(所列概念参考了佟新《社会性别研究导论》一书各章末所列的“关键概念”)等等,这些概念在性别社会学中都具有较完善的定义,它们和人生哲学中的理想、人生价值、自由、幸福及励志话语中的人生定位、适应、素质、成功等概念,一起构成了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课程的概念体系。

其次,提供了基本理论支撑。社会学的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化、社会分化、社会秩序、经济与劳动,社会性别研究中的建构主义理论、性别角色理论、性别差异理论(参见苏红《多重视角下的社会性别观》第三章“社会性别研究的理论”),女性主义范畴的激进女权主义、自由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后女性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第三世界的女性主义(参见沈奕斐《被建构的女性:当代社会性别理论》第3章第2节“女性主义理论流派”)等理论为课程提供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支撑与现成命题。

再次,提供了学科构架。“社会形成(文化)—社会元素(个体与群体)—社会制度(规范)—社会运作与个人发展”的社会学的一般构架和“气质—身体—社会文化—劳动、经济—政治—发展与进步”的社会性别研究思路,为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课程结构提供了参考。社会性别视角下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历史研究成果,集中于女性史及各类女性社会调查之中,将之纳入课程的内容范围之内,可使课程展现出更广阔的社会视野与理论空间。社会性别研究与女性主义的理论成果,均基于大量的社会事实与具体案例,这为课程提供了大量素材。

三、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基本内容

社会性别教育中,首先应该明确男女两性不平等,社会性别机制不合理。这种状况“严重损害了个体的权利和发展,对女性尤其如此”[7]。这种不平等状态是“非自然的,即并不是建立在生理上的,而是由社会构建的”[8],因而是可以改变的。在此大前提下,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大致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阐明至今为止的社会性别文化和社会性别规范。两性不平等的社会现象几乎贯穿至今为止的文明社会,而两性的社会性差异则将贯穿整个人类历史。通过对共时性的两性自然差异与历时性的社会差异的讲解,呈现人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特别是中国历史上的两性不平等状况,并寻找这种差异的历史性成因及男权的形成机制,可帮助女生理解性别社会及女性的社会性别角色的文化与制度基础。

展示并分析当下社会的显性与隐性的性别不平等状况。这种不平等既体现在就业、收入、政治权力、教育、生育、健康、性、婚姻、家庭、暴力等显而易见的方面,也体现在语言、文学艺术、民俗、时尚文化、消费方式等隐性的方面;体现在我们社会的诸多“常识”之中,甚至还体现在学科理论之中;体现于外在社会,也体现于女性内心的自我认知与自我歧视。

具体列举目前的种种社会性别规范,并指出这种性别规范与男性的关系、与社会运行秩序及社会道德风俗的关系,从而理解规范的相对合理性。学习国家公共政策与法规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并学习利用这些政策、法规对女性权益进行保护的必要程序与手段。适当介绍世界妇女运动的发展状况与我国男女平等事业取得的成就。

说明女性的社会性别角色对个人就业及人生发展的诸多影响,这种影响既体现为个体外部的社会,也体现为个体内部的个性、思想。从女性性别的角度,指导女生就业与生活,帮助女生设计人生策略、调适社会行为,培养女生独立性、个性全面发展的人格,指明实践自身价值与女性价值的关系。

四、开展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几个问题

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帮助女生建立起社会性别意识。作为公共教育内容,我们应放弃较为激进的女性性别意识观点,选择较温和与平衡的观点。相应地,作为社会适应指导与人生关怀性质的课程,宜强调策略性与调适性,而不鼓励以激进的姿态与普通男权及社会性制度习俗对抗。同时,也不应在课程中放弃两性不平等的社会机制及文化可改造的思想。

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课程不属于社会学的范畴,也不是女性主义概论。它是大学生思想教育、人生教育与就业培训相结合的励志型课程。性别社会学与女性主义的相关内容只是为该课程提供了理论帮助与案例支撑。课程的目的最终在于培养女生的社会性别意识,使女生获得合理的自我认识和清醒的社会认识,强调女性的知性、尊严与力量,为女生的发展提供关怀与帮助。对社会学和女性主义的各种理论要进行“有用性”的选择,有用性、实践性、励志性是高校女生社会性别教育课程别于“性别社会学概论”的地方。

性别社会学与女性主义兴起的时间较短,仍处于成长阶段,特别是女性主义,大部份成果都是基于西方社会现实与西方文化观念而形成的,与西方各种社会思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内容复杂。女生社会性别教育是为了帮助女生适应社会与发展自我,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构建中国特色的性别和谐社会,故而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深入分析性别社会学及女性主义的成果,审慎选择其中的内容,并采取稳妥的表述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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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凯特·米利特.性政治[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33.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性别 性别教育 研究进展

随着教育民主化和平等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教育的性别差异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性别教育成为教育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其研究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之中。理清我国性别教育研究的思路,对性别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国内近十年性别教育的研究进行一个综合动态的分析。

一、性别教育相关概念界定

所谓性别即男女有别,它是根据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异所作出的区分。了解两性之间的差异,是我们讨论教育中的性别议题的前提和基础。在现实生活中,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生理性别指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分化,具体表现为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两方面的差别。[1]而社会性别则是与生理性别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指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2]

研究者对性别教育概念的表述上虽不尽相同,但其实质却没什么差别。有学者认为性别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男女学生生理与心理的差异,采用不同的教育措施,使受教育者两性都获得充分、自由、平等、全面的发展。性别教育的实质不在于消除两性发展上的差异,而在于如何使受教育者两性都获得全面发展。[3]也有学者认为性别教育是教育的一个分支,是形成性别观念和性别态度,产生相应性别行为的社会化教育过程。它是以社会和人们的性别观念为基础,通过有形和无形的方式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它影响着受教育者性别认知的发展和性别观念的形成。[4]

二、性别教育研究价值及理论依据

(一)研究价值

“学校即社会”,如同复制社会阶层和社会分工一样,学校教育通过性别的学习和规划也复制了社会性别。在教育领域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用社会性别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来审视和批判教育中的性别分化现象,破除教育领域中的性别偏见。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解放人类的力量,在教育领域中引入性别议题,不但可以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性别意识,而且可以改变沿袭已久的性别刻板印象和性别偏见;同时引起人们对性别议题的关怀心、敏感度,以及使人们获取有关两性平等、互相尊重的知识和技能,把个人感性的、下意识的性别经验提升为性别群体共同的理性的自觉认识和行动。进行性别教育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解构教育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减少甚至消除性别歧视。

(二)理论依据

1.心理学理论基础

性别形成的心理机制一直以来都是心理学家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形成了以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认知发展理论和图式理论等为代表的解释性别形成的各种理论,它们试图从不同角度分析个体性别形成过程中的特征。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生理结构就是命运。”妇女的生育角色、性别身份和性的选择是由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任何不服从自然要求的妇女,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正常的”。弗氏精神分析理论以一种“男性中心”的视角看待女性心理特征,遭到了许多质疑和批判。阿尔伯特・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方式是完全习得而来的,性别角色的获得也是大量观察和模仿同性模式的结果。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理论则认为,性别行为是一个内部认知发展过程,它的形成是儿童主动学习的过程,儿童在这一过程中充当着性别社会化的主体。随着智力的成熟与发展,儿童可以达到自我的社会化,自己选择与自己性别适宜的行为。同时认为,性别定型的过程也必然服从于儿童认知发展规律。马丁和哈文森的性别图式理论融合了认知发展和社会学习理论中有价值的部分,把人、特质和行为分成男性和女性两个范畴,强调社会性因素的性别差异以及性别类型发展理论的趋势。

2.社会人类学理论基础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塔尔克特・帕森斯提出的特殊功能论,认为个人要完成社会化就必须内化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角色期待。只有经过社会化,文化模式才能被内化到个性体系,才能对个人的行为起制约作用,行动者才能使动机与角色期待一致起来,并取得扮演角色所需要的技能。性别的形成正是在个体习得文化对性别的界定及角色期待中完成的。社会文化决定论者玛格丽特・米德根据对阿拉佩什、蒙杜古马和特哈布利三个原始部落的跨文化社会的性别特征的调查,得出男性化或女性化并非传统观点那样是性别本身固有的,而是社会文化的产物。

3.性别双向化理论基础

以性别双向化理论和性别图式理论为代表的当代美国著名性别心理学家本姆,质疑以往男女两性的分类标准,认为男性化和女性化只是同一程度上的相对两端。本姆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性别特质双向化的理论,认为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性格特征是丰富的,即可能是性别双向化的或双性化的,他/她们既有所谓的男性化特质,又带有所谓女性化的特质。同时还认为在性别特质上非常传统的个体会抑制任何被认为与其性别角色不符的行为,表现出典型的男性或女性特质,而双向化类型的个体则会较自由地表现出男性化或女性化的行为。本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套以非性别歧视的教养方式促进儿童社会化的主张。这种教养方式对儿童早期的发展和未来性别平等意识的培养都是非常有益的。

三、性别教育研究进展

(一)性别角色教育方面

针对“角色”一词,中西学者有过各种表述,概而言之是指在社会群体中,社会对特定人或群体的行为表现的期待。它是社会群体的组成元素,其中身份与地位是其重要的特征。性别角色是指由于男女生理结构和功能的差异,以及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社会文化的影响,造成了社会对不同性别的身份地位、行为表现方式等方面持有刻板印象。它是一种社会对性别群体的先验的看法与期待。在性别角色教育中,我们要认识到性别角色受多种因素影响,它是社会发展和历史积淀的产物。首先,性别角色的差异是由于生理结构和功能的差异决定的,这一因素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先天必然存在的。其次,性别角色更多是受到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影响的,是社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对不同性别的观念和期待。性别角色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外在行为和内在态度两方面。在近十年的研究中,我国关于性别角色教育专门研究的期刊论文有10余篇,主要是从双性化理论、性别角色认同、因性施教、性别角色的差异、性别角色的社会化等角度作了研究,其中关于双性化性别角色教育的文章有2篇。由于研究者立场和方向不同,其观点也不尽相同。双性化理论认为个体本身既有与其生理性别相同的性格特征,又存在着另一性别的特征,这两方面都应得到充分发展。而另一些学者则站在了相反的立场,认为应该针对个体的生理性别进行相应的、与此相符的教育,使其性别特征更加明显。

(二)性别差异教育方面

性别差异是指男女在生理差异、内在态度、外在行为,以及社会认同、社会期待等方面的差异。在教育领域,性别差异研究除了关注上述要素外,还注重对个体学习性向、学习能力、思维方式、智力发展水平等的研究。近十年来,国内研究性别差异教育的专著有《性别差异与教育》,而其他涉及性别差异教育的研究多为期刊论文,主要从学生入学情况、教育经费使用、教育收益(回报率)、学生学习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性别差异研究。从研究成果看,研究的目的主要有:呈现我国各级学校男女生入学比例;分析学校教育中教育经费的分布比例;比较各类学校男女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学习性向的性别差异状况;比较学习能力及学习优势的性别差异;寻找适合男女生的教学方法、学习方式;发现学习发展状况以及各种关键期的性别差异,等等。同时,研究还涉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性别差异,包括教师自身性别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的影响,教师自身性别对其教师专业发展、职业上升空间、教师身份自我认同感等方面的影响;同时还包括教师由于自身性别造成的对不同性别的学生的态度、管理方式、情感表达等方面的影响,尤其是教学中性别歧视的研究。

(三)性别平等教育方面

性别平等教育,主要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性别学生出现的不平等、不一致的现象,包括地位上的不平等;相同情况下的不同对待;文化传统对不同性别受教育者的不同期待与看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不同性别学生的显性的差异对待和隐性的情感差异对待;教育过程及就业过程中由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造成的性别歧视,等等。我国近十年来关于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很少,研究深度也基本停留在上世纪的水平。而台湾的性别平等教育起步较早,目前已做得相当完善,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课程,课程内容涉及性知识、性心理、性态度等方面,并力图破除传统文化脉络中的性别刻板印象,将课堂上所认识到的知识转化为生活实践。大陆方面,近十年来关于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主要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就业、启蒙教育、农村入学比例、女性主义等视角进行了分析探讨,呈现了我国教育在入学制度方面的平等程度,在教育出口制度方面也有相关研究,但关注的人较少,由于在入学后的教育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受教育者的流失,并且在学校教育结束后,就业情况是呈现性别教育平等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这一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开展。

(四)性别意识教育方面

性别意识指的是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近十年来,我国关于性别意识方面的专著有《性别意识与女性形象》、《性别的革命》、《性别政治》、《性别与法律: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等。我国的性别意识教育研究主要是在学科教学、教师教学、教师意识、性别刻板印象、双性化教育等方面进行的。在教师性别意识教育方面有较大进展,教师性别意识教育是指教师从社会性别的角度,以实现教育的社会性别公平为目的,对教育制度、学校管理、教学过程、课程教材和师生关系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教师社会性别意识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系统的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使教师获得与社会性别和教育有关的知识和经验,并将这些知识和经验运用到教育实践中,以消除教师的性别刻板印象。在这一研究方向,我们也可以看到,是坚持双性化教育立场还是传统男性化教育立场,对研究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向都有不同的影响。

(五)性教育方面

性教育主要是向学生传授性知识,帮助学生了解人体结构,尤其对引导青春期青少年的走出心理误区,正确看待自己及异性,妥善处理异性间关系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国内的性教育刚起步不久,对性教育的研究也大多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研究者主要是依据性教育的国际水平对国内性教育现状进行审视,从中产生大量问题,如教师不讲授让学生自己看书或粗略带过,甚至有的学校还没有开设课程,再如国内性教育的内容较为简单贫乏,并且没有一以贯之,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关于这一方面还有待进行本土化的研究,并且关于性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十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生命科学研究者与教育研究者合作进行性教育研究的范例,从而推进了我国性教育内容的规范化、科学化。还有一些人文学者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于性教育方式方法的研究也进行了探索,希望能找到适合儿童年龄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途径,从而使性教育更加切实有效。

四、结语

首先我国近十年来关于性别教育研究的成果虽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但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具体研究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关于性别教育专门的本土化研究很少,大多是借鉴国外性别教育的理论和模式,以至于在实践层面上大打折扣。其次,性别教育研究的实际价值匮乏,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现象严重,许多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再次,我国性别教育研究的视角观点都比较局限,多数研究成果都是基于国外性别教育的研究成果和研究视角,很少有创新视角来重新认识性别教育的意义和价值,研究者的研究思路也过于狭隘,往往走向一个模式或一个理念的极端。最后,在性别平等研究领域,大多数研究的对象是学校教育中的学生,或是入学过程中的性别比例差异,这一差异的缩小是必然趋势,而很少有学者关注到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性别差异。且性别平等研究中数量差异较多,然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隐性差异,以及其观念、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具体原因剖析深入不够,提出的建议对策可操作性不强,过于泛化,且很多都缺乏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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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意识;本土化;主流化

[作者简介]付红梅,湖南女子大学副教授,硕士,湖南长沙410004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07―0161―03

社会性别理论产生于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中,它不仅是性别政治学反抗男权和帝国话语的重要理论基础,而且是整个女性主义理论得以出场的思想航母和普遍有效的阐释框架与分析范畴。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为社会性别和妇女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田野和多层的社会图景,中国的妇女运动和妇女研究也出现了蓬勃生机,社会性别理论于上世纪90年代也逐渐被中国的妇女研究者所关注并迅速地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一、社会性别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中国对于社会性别理论的了解,始于1993年在天津举办的“妇女与发展”研讨班。天津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第一次与海外中华妇女学会合作共同举办了为期两周的“第一届中国妇女与发展研讨会”。在会上,以社会性别一词来介绍“gender”时,引起与会者的震动和兴趣。可以说,以这次理论研讨会为契机,中国的女性研究者开始积极地学习和了解来自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的社会性别理论。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是社会性别理论进一步传播的重要契机,在这次会议上,“社会性别意识(genderconsciousness)”概念正式为中国人所接受。另外,代表中国政府庄严承诺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会议通过的重要文献《行动纲领》和《北京宣言》,可以说就是社会性别理论广为传播的产物。在这之后,“社会性别意识”概念开始在中国广为流传,研究女性问题以“社会性别意识”为视角的研究模式吸引了中国女性研究者的目光。西方大量的社会性别理论文章和从“社会性别意识”角度研究女性问题的理论作品,如安・欧克利的《性、性别与社会》、卡罗琳・摩塞的《女性与住房政策:走向性别意识》和《性别计划与发展――理论、实践与培训》、琼・斯科特的《社会性别:一个有助于历史分析的范畴》等被翻译到中国,《中国妇女报》等许多报刊杂志对“社会性别意识”作了充分的宣传,1997年南京“妇女与发展”研讨会、中央党校“将性别意识纳人决策主流”研讨会等各个级别的女性理论研讨会、研讨班也对社会性别理论作了研究和探讨,特别是社会性别意识的分析方式方法逐渐为人们所熟悉。这一时期,可以用“拿来主义”概括中国女性研究对社会性别理论的基本态度,几乎都是介绍和传播西方的社会性别概念和探讨社会性别的内容,即便是第一本《中国社会性别敏感教材》,基本上挪用了国外现成的社会性别教材的框架辅之以中国的案例编写而成。

二、社会性别理论的“本土化”研究和发展

社会性别理论被引进并应用到中国国土时,在实践操作层面上肯定有一个与中国国情结合的问题,即“本土化”的问题。所谓本土化是指外来理论用于本土的一个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根据所在地域的经济、文化、历史和社会性别现状等重新审视外来理论,选择适合我们的部分创造性地运用到实践中,也包括用我们实践中的经验去发展和补充外来理论。

目前,学术界对社会性别概念在中国的运用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社会性别理论是当代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社会性别概念为我们提供了性别视角,并且在我们面对传统的性别观念时,增加了一个思考的角度,多了一个武器。因此,应大力提倡宣传和运用社会性别理论,以这个新的分析范畴为中心来重新建构我国的女性研究,并且要扩大社会性别的研究,使其包括对男性、性文化和的研究,以便认清男性气质是如何通过一种十分易变的社会性别关系结构交互作用并与女性相作用而形成。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西方的社会性别研究是在妇女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在中国,妇女研究也是新时期出现的新概念,与西方社会性别研究同步。因此,要从国情出发,看到我国的现实需要将妇女置于研究的中心,“妇女研究”要树立起自己的旗帜,继续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研究,而把社会性别分析范畴与其他分析范畴同时使用,不要盲目追随西方提倡的社会性别理论。还有少数学者认为,社会性别理论在西方已经开始受到女性主义内部的批判,尤其是后现代女性主义对它的否定,社会性别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我国学术界不能引入社会性别理论,而应该以本国理论和现实为基础,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

虽然学者对如何运用社会性别概念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社会性别理论自1997年以后在中国还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社会性别概念被引入了中国的历史与现实领域,从事女性理论研究的学者们开始运用社会性别概念研究女性问题,以社会性别作为新的理论分析依据,反省历史上研究的失误之处,重新审视已有的理论框架和现实问题,研究社会性别结构、社会性别文化乃至社会性别制度,分析社会性别关系与民族、阶级、国家、经济体制的互动关系,由此推动了女性理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也从单一转向了多维。也就是说,女性研究者们在研究中不再仅仅关注女性自身,而且关注女人作为社会人的存在与发展,关注其除女人之外的其他社会身份或背景,如阶级、阶层、民族、代际、社区等。王政在《社会性别理论在史学界的运用――从发现妇女的历史到妇女与社会性别史》中深入探讨和揭示了社会性别、阶级、种族关系的变动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变革的关系,男性气质女性气质的历史建构和意义以及社会性别话语的历史变迁与主体身份的形成。杜芳琴女士的《中国妇女史学科建设的理论思考》引进社会性别范畴,从妇女切人、从两性关系的角度来研究中国古代性别制度建构及其对妇女产生的影响。这不仅从社会性别角度建立了研究中国妇女史的理论框架,同时开启了中国大陆系统化社会性别研究的思路,使中国的女性研究具有了较深的根基,女性研究者逐渐关注社会性别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并参与了各种干预方案的实践,使中国的女性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即与现实问题的紧密结合。近几年来,还在社会性别与妇女发展的操作化问题上进行了一些有影响的项目研究,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为打工妹提供社会支持和服务”项目、安徽霍山中荷扶贫项目、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内蒙古赤峰扶贫与妇女发展项目、陕西丹风妇女发展项目、四川中加妇女教育网络等,他们改变了传统的研究模式和研究思路,将帮助女性改善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参与方式运用到研究之中。比如“为打工妹提供社会支持和服务”项目在第一

期时,重点是探讨打工妹群体的状况与发展,并涉及其对流出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1997年,该项目进入第二期时对打工妹群体的培训,包括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等则成为项目的侧重点。为了总结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的项目研究工作和实践经验,妇女研究者和各级妇联自2000年开始至今,已举办了五次“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的专题研讨会,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性别理论在中国的本土化研究和实践。

近年来,我国女性研究中的社会性别理论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大进展,对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第一,社会性别的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对概念的阐述以及社会性别与其他范畴的关系层面上,缺乏系统性,没有建构出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二,对社会性别的研究更多的是借助于国外的理论与经验,把社会性别作为方法来分析我国的历史状况和现实问题仍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使社会性别理论缺乏现实说服力量。第三,妇女作为一个边缘群体,她们的经历还没有系统地进入到现有的知识范畴体系之内,加上以社会性别的视角来解析问题的努力仍然还在起步阶段。

三、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实践推进

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即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该《宣言》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这一全球性的争取性别平等的战略。在《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性别意识应当贯穿于整个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是国际社会正在兴起的思潮,也是近年来许多学者所关注的领域。它已经成为全球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主题,并纳入了联合国的性别发展指标体系和国际社会发展规划,正在对各国性别平等政策及平等机制的建立产生深刻的影响并纳入许多国家的公共政策和立法之中,成为衡量各国社会发展程度的依据之一。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苏珊・凯瑟;服装社会心理学;时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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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832(2016)07-0082-03

On Susan Kaiser’s Transformation of Clothing Culture Study: From Clothing Social Psychology to Fashion and Cultural Studies

SHI Ya-juan(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Beij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Technology, Beijing 100029, China)

Abstract :Susan Kaiser, as American contemporary clothing psychologist, professor of clothing culture i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her thought of studying clothing culture goes through a great change from Clothing Social Psychology(1997) to Fashion and Culture Studies(2012), which can be summarized as the following three points: from clothing social psychology study to fashion culture study, from dualism thinking or the traditional binary research to pluralism thinking, from context study to intersectionality. In the process of comparative study, it is also important for us to see the orientation of contemporary clothing culture study which are characterized with pluralism and the intersectionality between time and space.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is trend will help us have a clear view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uman identity under the influence of fashion culture.

Key words :Susan Kaiser; clothing social psychology; fashion;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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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著名服装心理学、文化研究学者苏珊・凯瑟在2012年出版了《时尚与文化研究》(Fashion and Culture Studies)一书,该书成为她自1997年出版《服装社会心理学》(Clothing Social Psychology)(修订版,第一版出版于1985年)一书后又一本服装文化研究方面的力作。该书从文化研究的视角,以民族、种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不同主题为线索,援用女性主义和文化研究的交叉性理论,通过大量有关时尚的跨文化研究案例,认为文化研究有赖于时尚来证明其变化性和持续性、研查身份与差异、能动性与结构、生产与消费,并探讨了时尚与种族、民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概念之间交叉互动的方式与途径。通过对两本书进行整体性比较,不难发现这两本书在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等方面既有一脉相承的地方,也有明显的不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对于《服装社会心理学》,《时尚与文化研究》中的服饰文化研究思想发生了明显转变。这种转变可以简单总结为,从服装社会心理学到服装文化学、从二元论到多元论思想、从语境研究到交叉性研究(从情境中的符号互动到时空交叉)。

一、从服装社会心理学研究到服装文化研究

总体来说,苏珊・凯瑟的《服装社会心理学》是一种以社会心理学为研究基础和出发点,以人们的着装行为为研究对象和核心内容的综合性研究,该书主要运用社会心理学中有关情境的理论探讨着装和外观的社会文化意义、功能及其影响。社会心理学是一种交叉学科,受到来自心理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的影响,但是无论普通心理学还是社会学都无法代替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主要研究宏观社会因素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普通心理学则主要研究个体差异、个体背景和特点导致的行为,而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是具体社会情境对于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这是社会心理学不同于其他心理学科最重要的一点。《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基本上就是围绕人们着装的各种“情境”问题展开论述的,如本书副标题“情境中的象征性外观”所示。理解了这一副标题也就抓住了全书的研究理路和理论基础,即从情境的角度分析外观和着装行为的社会文化意义、功能及其影响。在论述过程中,该书先是对情境中的象征性外观进行概述,主张从符号互动观论、认知观点和文化观点出发研究服装在各种情境中的社会意义,从而使服装情境的研究从简单的个体生理认知扩大到团体、社会、历史和文化层面。

除了对心理学情境论的运用,该书还援用了社会心理学中的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也称象征互动论)和身份理论,对管理个体外观和团体外观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尤其是人们如何利用外观管理来塑造和重新塑造自己的身份,如何利用外观来与族群或团体中的其他人产生互动等方面的问题。符号互动论是典型的社会学研究理论。该理论源于芝加哥学派的米德(Mead),他首先提出了“符号互动”这个理论概念,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行为基于人们赋予这些事物的意义,这些意义来自于社会互动,并在解释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正。随后符号互动论学者对这一理论观点继续补充完善,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代表学者是布鲁默(Blumer)。布鲁默认为,人类对事物(包括其他个体)的行为基于人们对这些事物及个体意义的认识。事物的意义来自于个体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各种意义在阐释过程中得以把握和更正,个体也在这一过程中处理他/她所遇到的各种事物。此外,按照布鲁默的理论,个体之间的互动也基于一种自发,这种行为也基于行动者归因于各种社会客体和/或符号的主体意义。所以,个体行动者会以他们在各自相关情境中归因于各种客体和符号的意义为基础来调节自己的行为。① 苏珊・凯瑟在《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中将这些社会心理学符号互动理论运用到对人类着装动机和着装行为的分析理解之中,探讨了外观在各种情境(如历史情境和文化情境,尤其是后者)中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

身份理论是除情境论、符号互动论之外社会心理学重要的理论论述,也是苏珊・凯瑟在《服装社会心理学》和《时尚与文化研究》这两本书中重要的理论支柱和研究内容,作者在这两本书中无论是从何种情境(历史情境、文化情境、团体/个人情境等)研究出发,其最终的落脚点都离不开各种情境下人的着装心理、动机和行为对个体或者团体身份的建构、塑造及其影响。因此理解身份理论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观点对于把握该书体现的服饰文化思想也具有重要意义。身份理论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详细说明附加于各种身份之上的意义如何通过互动进行商讨和管理。身份理论家尤其关注各种身份如何彼此相关(鉴于它们被带入到各种情境中的可能性、它们对个体的核心性和重要性),以及各种身份如何与角色表演(或行为)、情感(各种感情)、身心健康(如压力、焦虑和抑郁)、自我概念(如自尊、自我效能及本真性)和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②在《服装社会心理学》第三章“服装、外观与社会角色的性别结构”中,作者就从情境观的视角入手,着重探讨了在日常的两性关系中,各种社会情境对重新构造两性关系和定义的意义,认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意义,会随着社会、历史及文化情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动。③

二、从二元论思想到多元论思想

随着苏珊・凯瑟从服装社会心理学到服装文化研究的学科转移,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方面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从二元论思想到多元论思想的转变。《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中,苏珊・凯瑟对于多种情境下人们进行外观管理进行的论述中,二元论思维模式显而易见。以第三章“服装、外观和性别角色的社会意义”为例,该章论述了外观管理对男女两性性别角色社会建构的影响和作用,首先她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不同时代男女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差异造成的性别角色和外观管理方面的差异,继而指出,根据传统观念下对男女两性性别角色进行的人为二分法(积极对消极),并以此来探讨外观与性别角色的社会意义。

然而,在《时尚文化研究》一书中,多元论的思考及论述模式取代了这种明显的二元论思想。首先,该书在文化学者杜盖(Du Gay)1997年提出的“文化循环”的基础上,提出了“风格-时尚-装扮”循环,并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分析了文化在服装生产、销售、调节、消费、身份建构等各个环节之间的流动。这一理论建构打破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从而充分体现了时尚与文化之间的多元互动特征。

作者在该书的第一章指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过于简化差异,限制了从多角度多层面对关联因素和交叉因素进行分析④2。因此,作者希望“借用时尚研究和女性主义文化研究中思考时尚的方法、概念、比喻和模式。其目的在于向简单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线性(直线型)思维和本质主义(注定性、固定性、有限性)思考时尚的方法提出挑战。”④2与此同时,她认为,研究时尚是一种并列关系的行为,而非非此即彼的取舍行为。时尚的成长壮大靠的是矛盾(相互冲突的真知灼见)和含混(彼此冲突的情感)、知识与情感的比肩而立。将时尚和女性主义文化研究理论结合起来有助于中断、模糊和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女性主义理论家所一贯诟病的二元对立关系之一就是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的对立。原因在于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限制了人们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思考性别问题,并使与权力相关的等级制度永久化,使男性优先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存在。④2由此, 在该书第六、七、八章中,作者援用后现代女性主义理论(feminist theory)、同性恋理论(queer theory)和跨性别理论(transgender theory)寻求解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间、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二元对立,并借此批判了社会性别甚至生理性别中的二元论思想,强调多元论和差异性,进而论述风格-时尚-装扮对于性别身份塑造的社会及文化意义。

该书第六章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二元对立关系的解构体现了苏珊・凯瑟的多元论思想。这一章的题目《性别时尚,塑造性别:超越二元对立》就是对这种解构思想的最好明示。作者认为,在当代语境下,每一个概念的构成都是二元对立的,即男性与女性、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异性恋与同性恋。然而,社会性别不是孤立的,它所处的概念系统中包括生理性别(sex)、社会性别(gender)以及性取向(sexuality)。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完全对立起来是不恰当的。女性主义生物学家安妮・福斯塔托-斯特林(Annex Fausto-Sterling)指出,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简单的进行二元对立是对其两者之间复杂联系的简化与模糊。生理性别也在文化进程中有所体现,且在不同领域中需要对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放在一起进行综合研究,另外在性取向等研究中都不能将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在大的文化情境中,无论是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两者的关系都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特别是将其与风格-时尚-装扮联系起来的时候,更要以多元的视角进行全面思考。对于异性恋与同性恋之间的二元对立,苏珊・凯瑟则更多的援用同性恋理论和跨性别理论,用跨性别者(transgender)、变性人(transsexual)、双性人(bisexual)等各种性别模式及其变装(cross-dress)、异装(transvestism)、换装(drag)等着装风格阐释了异性恋和同性恋二元对立之间的模糊性、不稳定性及其可解构性。她认为,同女性主义理论和酷儿理论一样,风格-时尚-装扮分别向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的分类方法提出挑战,并使其失去稳定性。从视觉或其他方面来看,风格-时尚-装扮表明,至少有一部分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积极参与到社会地位的建构过程之中;无论是社会性别还是生理性别都不能作为完整的生物本质,因为二者中任何一方的话语表述都会因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而改变。简而言之,苏珊・凯瑟希望利用风格-时尚-装扮这一文化循环搭建一座桥梁,弥合个体的心灵、身体和身份之间的距离,从而进一步突破本质主义、二元对立和线性思维架构的束缚,朝着多元文化方向发展。

三、从情境中的符号互动到交叉性研究

前面提到,对《服装社会心理学》一书从符号互动论、认知论和文化研究的角度探讨了外观在各种情境(如历史情境和文化情境,尤其是后者)中所具有的社会文化意义。对于“情境”问题的研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但是,在《时尚与文化研究》一书中,这种情境论已经完全让位于交叉性研究,尤其是对时间和空间的交叉性研究。文化研究的交叉性理论和女性主义社会学理论密切相关,同时也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1989年金波丽・克伦肖(Kimberlé Crenshaw)首次为这一理论命名。交叉性理论旨在研究各种生物、社会和文化类属,如性别、种族、阶级、性取向、等级制度以及其他身份互动的核心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多个层面、且常常具有同时性,有助于系统的非正义和社会不平等。该理论认为,社会中各种典型的和压迫有关的概念,如种族主义、男性至上主义、同性恋恐惧症、变性歧视以及基于信念的偏执狂都不能独立存在发生作用。反过来,这些压迫形式相互交织,形成一个能够表达多重歧视方式、具有“交叉结构”的压迫系统。⑤不过也有一些学者从更大的范围来定义交叉性理论,认为该理论是一种“种族、阶级、性别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并常常导致出现各种形式的不利之处。”⑥此外,压迫的各种文化形式不仅彼此相关,而且被捆绑在一起,受到社会交叉系统的影响和牵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种族、性别、阶级、能力和族群。因此,理解了交叉性理论的社会背景和主要理论诉求,也就不难理解《文化与时尚研究》一书中关于时尚与民族、种族、阶级、性别、性取向、身体等问题的交叉、互动及重叠关系的研究,那么脱离了情境论的研究方法,苏珊・凯瑟在书中又是如何阐述这一复杂的交叉互动关系呢?

在《时尚与文化研究》的第一章,作者就指出,时尚是一个牵涉多重视角和方法的复杂过程。时尚既非事物也非某物之本质。时尚是一种在浑浊但仍有希望之未来水域中商讨、探索和驾驭的社会过程。随着身体在时间和空间中运动,时尚得以实现自身。时间和空间既是抽象的概念也是其活动背景:识别并表现自我身份的过程碰巧与识别并表现自我时空的过程相吻合。其结果证明这一识别并表现自我身份和自我时空的过程是一种在多重含混和矛盾因素中商讨应对的持续挑战。与此同时,时尚永远处于未完成状态,穿越各种疆域。它持续挑战着每个人对自我身份的视觉和物理认知,以及这一自我认知与他者认知之间如何相关联。④1

关于时尚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苏珊・凯瑟认为,时尚和文化一样,既是一种社会过程也是一种物质实践。时尚和文化都是不断变化的过程,又具有持续性。这种同时性过程非常复杂、甚至相互矛盾。或然的(非此即彼)思维方式(如:改变或延续)不足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时尚与文化的运作方式。反过来,思考时尚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需要一种并列的思维方式(如:改变并且延续)。既然时尚和文化同时在经历改变和延续这一持续不断的过程,也许时尚可以被理解为“延续中的改变”(change within continuity),而文化则展示了强调“改变中的延续”(continuity within change)的各种实践行为。每一个概念都用自己的方式,提供了一种清晰把握这一同时性的途径:各种不同的观念或过程如何共存且保持动态交往的关系。④2

四、结论

苏珊・凯瑟服饰文化研究思想的转变是与时下整个学术研究的总体发展趋势相一致的,文化研究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理论和视角,发端于20世纪早期的法兰克福学派,到现在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宝贵的理论思想,成为当今许多人文学科都有借鉴和研究的内容,苏珊・凯瑟将服装心理学中的情境论、符号互动论、身份理论、交叉互动论等内容引用到时尚文化研究中来,使我们对服饰文化及其影响下人类着装心理和身份建构有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知。

注释:

①Shibutani, Tamotsu. "Blumer’s Contributions to Twentieth-Century Sociology". Symbolic Interaction 11.[J]Special Issue on Herbert Blumer’s Legacy. Spring 1988. p. 23C31.

②John D. DeLamater, Amanda Eyre Ward,Springer.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M].2nd Ed. 2013. p.31

③ [美]苏珊・凯瑟.服装社会心理学[M].李宏伟,译.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1998:65.

④Susan B. Kaiser.Fashion and Cultural Studies.[M] Berg Publishers, 2012.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社会性别理论让人们从社会意义方面重新认识性别,而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法有助于调整以往受刻板的性别模式规约的社会关系,并优化其秩序。鉴于学校教育与性别文化建构存在非常密切的关联,针对阻碍大学生树立社会性别意识的因素,提出了在文学与文化教学中培养与形成大学生社会性别观念的途径。

一、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一说是西方女权主义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采用英语语言学范畴中的词汇“gen-der”,表示性别的社会构成,标示受后天习得的性别规范和行为,以区别于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生理性别”(sex)。后者所指的自然的性别差异,已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产生了本质主义的性别刻板模式,其不良后果“造成截然不同的社会性别分工,它的宿命性质使得性别身份具有某种神秘的(尤其对女性而言)悲剧色彩,像是男女不平等、女性永世不得翻身的自然基础”

这种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在中西方的文化观念里均有根源,并随着各自的文化经典著作和思想的传播,深深地浸染于人们的传统思维里。被基督教社会奉为经典的《圣经》是整个西方文化的奠基石,其中的《旧约·创世纪》里说,人类的第一个女人夏娃,是上帝为亚当找到一个适合的帮手,用男人亚当的肋骨造成的,她不仅是为男人而造的,并且应当依附于男人;后来因偷吃了禁果,并且诱惑亚当一起犯下原罪。因此,女人成为人类堕落的根源,从而由上帝安排,承受生育之苦的处罚和通过繁衍后代得到救赎。

在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里,对女人有“三从四德”的要求。wWW.lw881.com古代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而从古至今,传统观念里的重男轻女思想也是根深蒂固。这些腐朽的传统思想沿袭至今,多多少少还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性别观念。

现代女权主义思想对性别歧视在文化观念中进行了追根溯源,对性别作出了社会因素考究,其理论来源和结论正如西蒙娜·德·波伏瓦的《第二性》中论点: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被(社会)造成的。它明确指出,男性和女性两种性别在角色、态度、价值、关系等方面受一种社会意义上的观念所影响,这种观念往往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遭到歧视,并影响妇女行使自己的权利。社会性别的提出,让人们重新认识性别,即对性别有一个社会意义方面的新观念,从而调整以往受刻板的性别模式规约的社会关系,并优化其秩序。

二、社会性别分析视角的作用

在当下社会各种问题的解决和秩序的优化进程中,妇女问题与环保、人权、贫困、能源等问题是同处在一个层面上。社会性别的提出,有助于丰富推进妇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方法。社会性别视角的目标是推进性别平等,在当前妇女处于弱势情况下,它的主要目标是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另一方面,它也反思男性在社会活动中受男性本质的种种规范。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社会性别视角不仅从政策上和行动上推进性别平等,促使妇女参与决策,而且还体现了一种民主化、多元化的现代意识。因为“它更关注的是两性的关系,关注的是妇女和社会的关系”,超越了孤立的女性问题。利用社会性别视角来分析具体问题,其角度就会更广泛,其批判力量更具针对性。而在教育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充分运用这个视角,不仅能引导青年男女学生培养健康的性别观念,全面发展他们的个体生命,而且,还能加强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树立以平等待人、尊重差异的态度来对待其他社会问题的积极而向善的人生观。

三、阻碍大学生树立社会性别意识的因素

首先,从学生们自小就接触的经典童话故事来看,其中受褒扬的女性多为美貌善良、谦虚温顺、乐于牺牲自我的形象。如灰姑娘是因为被打扮得美丽耀眼而受到王子的追寻,白雪公主和睡美人默默地等待王子的拯救,美人鱼为了爱王子而不惜失掉自己的声音和生命,等等。这样的传统阅读文本让男生女生们形成一种看法,女性要等着男性来唤醒,而男性可以主宰世界并拯救女性。在学生们的性别基本感觉里,男孩是力量型的,是救助者;女孩是柔弱的被救助对象。在教科书等阅读材料方面,有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中小学的教科书中也含有不少性别偏见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对女性的省略、忽视、刻板化和歪曲等方面。很少涉及女性的人生、理想、事业等公共领域的宏大主题。学生长期在具有性别偏见的教材影响下,又缺乏教师平等的性别观念引导,很容易在意识观念里忽视女作家和有丰富内涵的女性人物形象,而把自己置身于趋于单一性别的一片“男色”的天空下,对于自身和他人特别是异性的价值评判和存在状态就很难形成两性双向参照的考虑角度。

其次,教师的性别刻板观念也是制约学生社会性别文化建构的副作用之一。在幼儿园里的角色扮演游戏中,老师通常会给男孩子扮演警察、医生等强有力和救助的主体,而多让女孩子扮演被伤害者或护士等被救助的或起辅助作用的人物,却很少让他们互换角色。史静寰评论说,“成人是在无意识当中扼杀了孩子这种反传统性别角色的一种尝试的愿望,硬把它纳人到传统性别规范中去。”这种误导一直延续到大学。有一部分大学教师仍持传统的性别定型观念,如认为女生比男生更适合学语言,因此鼓励女孩把英语、汉语等当作职业目标来学,以便将来做老师、秘书或译员等;而鼓励男生把语言当作工具来学,为将来做管理者、医生或律师等打基础。体现在教学上,教师会无意识地对女生的语言学习要求比男生更高更严,从而间接地造成性别因素对学科教育的影响。这样,学生从小到大在受教育的同时也内化了的单性传统性别观念。

四、社会性别观念的培养与形成途径

(一)学习和理解社会性别理论。要求教师在讲授这一来自西方的性别理论时,一方面要指出其指导意义在不同的文化疆域里的共性和差异,使学生能排除对舶来理论的陌生感,同时对该理论有一个更为具体的了解。比如说,该理论的普范性观点在于:“揭示了一个根源性的东西,无论中国也好,世界也好,我们看到的男和女都有很大的差异,这个差异不是指生理上的,而是一种社会上的。”另一方面,要结合学生的现实情况和本土化需要来向学生引进这一先进的理念。应注意选择学生熟悉的案例,结合具体的社会文化和时代背景来讲,好让学生对理论减少了隔膜感,而与现实更为贴近。

(二)改变教师刻板的性别观。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较深的教师很容易表现出不尊重性别差异的不公正性别态度,在教学过程中存在性别刻板印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性别教育进行培训。如在师范院校和其他教学法培训课程中安排有关社会性别教育的内容,提高教师社会性别知识和能力,锻炼其洞察教学中性别偏见问题的敏感性,从而使教师有能力对教科书中带有性别偏见的内容重新阐释,赋予新的意义,或者对教材在性别观念方面滞后于时展等欠缺作出弥补,引领先进的性别观,确保学生受到健康良好的性别观念的影响。另外,还应鼓励教师选用消除性别偏见或编写体现两性平等的主体能动性、创造性的教材。

(三)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法解读文本。在教学中引进性别理论来解读文学作品,无疑是让学生获得一个以全新的性别观念重读文学经典和文化现象的科学分析视角。一方面,应该引导学生重新解析被埋没、被压抑、被曲解的女性文学作品;另一方面,还从社会性别角度揭示男权思想对两性心智发展的负面影响、反思男权中心意识主导下的文本评价尺度,从而还原一个消除性别偏见、由男性和女性共同创造的文学历史天地。

(四)以社会性别视角观察和分析文化现象。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分析批判的思维能力,而不光是被动地接纳概念知识的传授。可以用具体的案例、调查所得的数据、影音材料,或者让学生亲自到课堂外面去观察并记录生活中的现象等方式,让其接触和目睹真实的现实。

(五)建立两性互为参照、合作探讨的和谐氛围。既然社会性别理论矛头直指社会性别本质论对人性的强制性规约,那么受性别本质论僵化的文化角色就包括男性和女性。因此,要引导学生建立两性互为参照、合作探讨的和谐氛围,共同关爱男性和女性的精神健康,不仅解构和反思父权社会意识形态下男权中心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而且要分析男性在社会性别受男性本质的种种规范而遭遇的巨大压力,从而指导男性和女性,从种种荒谬的、陈腐的、褊狭的旧性别观的误区中解放出来,达到两性共同发展自我和创造世界的和谐合作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小江等著.文化、教育与性别:本土经验与学科建设[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社会性别理论让人们从社会意义方面重新认识性别,而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法有助于调整以往受刻板的性别模式规约的社会关系,并优化其秩序。鉴于学校教育与性别文化建构存在非常密切的关联,针对阻碍大学生树立社会性别意识的因素,提出了在文学与文化教学中培养与形成大学生社会性别观念的途径。

一、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一说是西方女权主义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采用英语语言学范畴中的词汇“gen-der”,表示性别的社会构成,标示受后天习得的性别规范和行为,以区别于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生理性别”(sex)。后者所指的自然的性别差异,已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产生了本质主义的性别刻板模式,其不良后果“造成截然不同的社会性别分工,它的宿命性质使得性别身份具有某种神秘的(尤其对女性而言)悲剧色彩,像是男女不平等、女性永世不得翻身的自然基础”

这种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在中西方的文化观念里均有根源,并随着各自的文化经典著作和思想的传播,深深地浸染于人们的传统思维里。被基督教社会奉为经典的《圣经》是整个西方文化的奠基石,其中的《旧约·创世纪》里说,人类的第一个女人夏娃,是上帝为亚当找到一个适合的帮手,用男人亚当的肋骨造成的,她不仅是为男人而造的,并且应当依附于男人;后来因偷吃了禁果,并且诱惑亚当一起犯下原罪。因此,女人成为人类堕落的根源,从而由上帝安排,承受生育之苦的处罚和通过繁衍后代得到救赎。

在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里,对女人有“三从四德”的要求。古代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而从古至今,传统观念里的重男轻女思想也是根深蒂固。这些腐朽的传统思想沿袭至今,多多少少还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性别观念。

现代女权主义思想对性别歧视在文化观念中进行了追根溯源,对性别作出了社会因素考究,其理论来源和结论正如西蒙娜·德·波伏瓦的《第二性》中论点: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被(社会)造成的。它明确指出,男性和女性两种性别在角色、态度、价值、关系等方面受一种社会意义上的观念所影响,这种观念往往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遭到歧视,并影响妇女行使自己的权利。社会性别的提出,让人们重新认识性别,即对性别有一个社会意义方面的新观念,从而调整以往受刻板的性别模式规约的社会关系,并优化其秩序。

二、社会性别分析视角的作用

在当下社会各种问题的解决和秩序的优化进程中,妇女问题与环保、人权、贫困、能源等问题是同处在一个层面上。社会性别的提出,有助于丰富推进妇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方法。社会性别视角的目标是推进性别平等,在当前妇女处于弱势情况下,它的主要目标是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另一方面,它也反思男性在社会活动中受男性本质的种种规范。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社会性别视角不仅从政策上和行动上推进性别平等,促使妇女参与决策,而且还体现了一种民主化、多元化的现代意识。因为“它更关注的是两性的关系,关注的是妇女和社会的关系”,超越了孤立的女性问题。利用社会性别视角来分析具体问题,其角度就会更广泛,其批判力量更具针对性。而在教育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充分运用这个视角,不仅能引导青年男女学生培养健康的性别观念,全面发展他们的个体生命,而且,还能加强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树立以平等待人、尊重差异的态度来对待其他社会问题的积极而向善的人生观。

三、阻碍大学生树立社会性别意识的因素

首先,从学生们自小就接触的经典童话故事来看,其中受褒扬的女性多为美貌善良、谦虚温顺、乐于牺牲自我的形象。如灰姑娘是因为被打扮得美丽耀眼而受到王子的追寻,白雪公主和睡美人默默地等待王子的拯救,美人鱼为了爱王子而不惜失掉自己的声音和生命,等等。这样的传统阅读文本让男生女生们形成一种看法,女性要等着男性来唤醒,而男性可以主宰世界并拯救女性。在学生们的性别基本感觉里,男孩是力量型的,是救助者;女孩是柔弱的被救助对象。在教科书等阅读材料方面,有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中小学的教科书中也含有不少性别偏见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对女性的省略、忽视、刻板化和歪曲等方面。很少涉及女性的人生、理想、事业等公共领域的宏大主题。学生长期在具有性别偏见的教材影响下,又缺乏教师平等的性别观念引导,很容易在意识观念里忽视女作家和有丰富内涵的女性人物形象,而把自己置身于趋于单一性别的一片“男色”的天空下,对于自身和他人特别是异性的价值评判和存在状态就很难形成两性双向参照的考虑角度。

其次,教师的性别刻板观念也是制约学生社会性别文化建构的副作用之一。在幼儿园里的角色扮演游戏中,老师通常会给男孩子扮演警察、医生等强有力和救助的主体,而多让女孩子扮演被伤害者或护士等被救助的或起辅助作用的人物,却很少让他们互换角色。史静寰评论说,“成人是在无意识当中扼杀了孩子这种反传统性别角色的一种尝试的愿望,硬把它纳人到传统性别规范中去。”这种误导一直延续到大学。有一部分大学教师仍持传统的性别定型观念,如认为女生比男生更适合学语言,因此鼓励女孩把英语、汉语等当作职业目标来学,以便将来做老师、秘书或译员等;而鼓励男生把语言当作工具来学,为将来做管理者、医生或律师等打基础。体现在教学上,教师会无意识地对女生的语言学习要求比男生更高更严,从而间接地造成性别因素对学科教育的影响。这样,学生从小到大在受教育的同时也内化了的单性传统性别观念。

四、社会性别观念的培养与形成途径

(一)学习和理解社会性别理论。要求教师在讲授这一来自西方的性别理论时,一方面要指出其指导意义在不同的文化疆域里的共性和差异,使学生能排除对舶来理论的陌生感,同时对该理论有一个更为具体的了解。比如说,该理论的普范性观点在于:“揭示了一个根源性的东西,无论中国也好,世界也好,我们看到的男和女都有很大的差异,这个差异不是指生理上的,而是一种社会上的。”另一方面,要结合学生的现实情况和本土化需要来向学生引进这一先进的理念。应注意选择学生熟悉的案例,结合具体的社会文化和时代背景来讲,好让学生对理论减少了隔膜感,而与现实更为贴近。

(二)改变教师刻板的性别观。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较深的教师很容易表现出不尊重性别差异的不公正性别态度,在教学过程中存在性别刻板印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性别教育进行培训。如在师范院校和其他教学法培训课程中安排有关社会性别教育的内容,提高教师社会性别知识和能力,锻炼其洞察教学中性别偏见问题的敏感性,从而使教师有能力对教科书中带有性别偏见的内容重新阐释,赋予新的意义,或者对教材在性别观念方面滞后于时展等欠缺作出弥补,引领先进的性别观,确保学生受到健康良好的性别观念的影响。另外,还应鼓励教师选用消除性别偏见或编写体现两性平等的主体能动性、创造性的教材。

(三)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法解读文本。在教学中引进性别理论来解读文学作品,无疑是让学生获得一个以全新的性别观念重读文学经典和文化现象的科学分析视角。一方面,应该引导学生重新解析被埋没、被压抑、被曲解的女性文学作品;另一方面,还从社会性别角度揭示男权思想对两性心智发展的负面影响、反思男权中心意识主导下的文本评价尺度,从而还原一个消除性别偏见、由男性和女性共同创造的文学历史天地。

(四)以社会性别视角观察和分析文化现象。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分析批判的思维能力,而不光是被动地接纳概念知识的传授。可以用具体的案例、调查所得的数据、影音材料,或者让学生亲自到课堂外面去观察并记录生活中的现象等方式,让其接触和目睹真实的现实。

(五)建立两性互为参照、合作探讨的和谐氛围。既然社会性别理论矛头直指社会性别本质论对人性的强制性规约,那么受性别本质论僵化的文化角色就包括男性和女性。因此,要引导学生建立两性互为参照、合作探讨的和谐氛围,共同关爱男性和女性的精神健康,不仅解构和反思父权社会意识形态下男权中心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而且要分析男性在社会性别受男性本质的种种规范而遭遇的巨大压力,从而指导男性和女性,从种种荒谬的、陈腐的、褊狭的旧性别观的误区中解放出来,达到两性共同发展自我和创造世界的和谐合作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小江等著.文化、教育与性别:本土经验与学科建设[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9篇

论文摘要:随着教育民主化和平等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教育的性别差异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本文从基本概念、研究价值、理论基础与相关研究趋势等方面对我国近十年来性别教育的研究动向进行了初步分析。

随着教育民主化和平等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教育的性别差异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性别教育成为教育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其研究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之中。理清我国性别教育研究的思路,对性别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国内近十年性别教育的研究进行一个综合动态的分析。

一、性别教育相关概念界定

所谓性别即男女有别,它是根据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异所作出的区分。了解两性之间的差异,是我们讨论教育中的性别议题的前提和基础。在现实生活中,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生理性别指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分化,具体表现为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两方面的差别。而社会性别则是与生理性别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指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研究者对性别教育概念的表述上虽不尽相同,但其实质却没什么差别。有学者认为性别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男女学生生理与心理的差异,采用不同的教育措施,使受教育者两性都获得充分、自由、平等、全面的发展。性别教育的实质不在于消除两性发展上的差异,而在于如何使受教育者两性都获得全面发展。也有学者认为性别教育是教育的一个分支,是形成性别观念和性别态度,产生相应性别行为的社会化教育过程。它是以社会和人们的性别观念为基础,通过有形和无形的方式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它影响着受教育者性别认知的发展和性别观念的形成。

二、性别教育研究价值及理论依据

(一)研究价值

“学校即社会”,如同复制社会阶层和社会分工一样,学校教育通过性别的学习和规划也复制了社会性别。在教育领域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用社会性别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来审视和批判教育中的性别分化现象,破除教育领域中的性别偏见。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解放人类的力量,在教育领域中引人性别议题,不但可以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性别意识,而且可以改变沿袭已久的性别刻板印象和性别偏见;同时引起人们对性别议题的关怀心、敏感度,以及使人们获取有关两性平等、互相尊重的知识和技能,把个人感性的、下意识的性别经验提升为性别群体共同的理性的自觉认识和行动。进行性别教育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解构教育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减少甚至消除性别歧视。

(二)理论依据

1.心理学理论基础

性别形成的心理机制一直以来都是心理学家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形成了以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认知发展理论和图式理论等为代表的解释性别形成的各种理论,它们试图从不同角度分析个体性别形成过程中的特征。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生理结构就是命运。”妇女的生育角色、性别身份和性的选择是由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任何不服从自然要求的妇女,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正常的”。弗氏精神分析理论以一种“男性中心”的视角看待女性心理特征,遭到了许多质疑和批判。阿尔伯特·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方式是完全习得而来的,性别角色的获得也是大量观察和模仿同性模式的结果。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理论则认为,性别行为是一个内部认知发展过程,它的形成是儿童主动学习的过程,儿童在这一过程中充当着性别社会化的主体。随着智力的成熟与发展,儿童可以达到自我的社会化,自己选择与自己性别适宜的行为。同时认为,性别定型的过程也必然服从于儿童认知发展规律。马丁和哈文森的性别图式理论融合了认知发展和社会学习理论中有价值的部分,把人、特质和行为分成男性和女性两个范畴,强调社会性因素的性别差异以及性别类型发展理论的趋势。

2.社会人类学理论基础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塔尔克特·帕森斯提出的特殊功能论,认为个人要完成社会化就必须内化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角色期待。只有经过社会化,文化模式才能被内化到个性体系,才能对个人的行为起制约作用,行动者才能使动机与角色期待一致起来,并取得扮演角色所需要的技能。性别的形成正是在个体习得文化对性别的界定及角色期待中完成的。社会文化决定论者玛格丽特·米德根据对阿拉佩什、蒙杜古马和特哈布利三个原始部落的跨文化社会的性别特征的调查,得出男性化或女性化并非传统观点那样是性别本身固有的,而是社会文化的产物。

3.性别双向化理论基础

以性别双向化理论和性别图式理论为代表的当代美国著名性别心理学家本姆,质疑以往男女两性的分类标准,认为男性化和女性化只是同一程度上的相对两端。本姆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性别特质双向化的理论,认为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性格特征是丰富的,即可能是性别双向化的或双性化的,他/}l们既有所谓的男性化特质,又带有所谓女性化的特质。同时还认为在性别特质上非常传统的个体会抑制任何被认为与其性别角色不符的行为,表现出典型的男性或女性特质,而双向化类型的个体则会较自由地表现出男性化或女性化的行为。本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套以非性别歧视的教养方式促进儿童社会化的主张。这种教养方式对儿童早期的发展和未来性别平等意识的培养都是非常有益的。

三、性别教育研究进展

(一)性别角色教育方面

针对“角色”一词,中西学者有过各种表述,概而言之是指在社会群体中,社会对特定人或群体的行为表现的期待。它是社会群体的组成元素,其中身份与地位是其重要的特征。性别角色是指由于男女生理结构和功能的差异,以及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社会文化的影响,造成了社会对不同性别的身份地位、行为表现方式等方面持有刻板印象。它是一种社会对性别群体的先验的看法与期待。在性别角色教育中,我们要认识到性别角色受多种因素影响,它是社会发展和历史积淀的产物。首先,性别角色的差异是由于生理结构和功能的差异决定的,这一因素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先天必然存在的。其次,性别角色更多是受到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影响的,是社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对不同性别的观念和期待。性别角色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外在行为和内在态度两方面。在近十年的研究中,我国关于性别角色教育专门研究的期刊论文有10余篇,主要是从双性化理论、性别角色认同、因性施教、性别角色的差异、性别角色的社会化等角度作了研究,其中关于双性化性别角色教育的文章有2篇。由于研究者立场和方向不同,其观点也不尽相同。双性化理论认为个体本身既有与其生理性别相同的性格特征,又存在着另一性别的特征,这两方面都应得到充分发展。而另一些学者则站在了相反的立场,认为应该针对个体的生理性别进行相应的、与此相符的教育,使其性别特征更加明显。

(二)性别差异教育方面

性别差异是指男女在生理差异、内在态度、外在行为,以及社会认同、社会期待等方面的差异。在教育领域,性别差异研究除了关注上述要素外,还注重对个体学习性向、学习能力、思维方式、智力发展水平等的研究。近十年来,国内研究性别差异教育的专著有《性别差异与教育》,而其他涉及性别差异教育的研究多为期刊论文,主要从学生人学情况、教育经费使用、教育收益(回报率)、学生学习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性别差异研究。从研究成果看,研究的目的主要有:呈现我国各级学校男女生人学比例;分析学校教育中教育经费的分布比例;比较各类学校男女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学习性向的性别差异状况;比较学习能力及学习优势的性别差异;寻找适合男女生的教学方法、学习方式;发现学习发展状况以及各种关键期的性别差异,等等。同时,研究还涉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性别差异,包括教师自身性别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的影响,教师自身性别对其教师专业发展、职业上升空间、教师身份自我认同感等方面的影响;同时还包括教师由于自身性别造成的对不同性别的学生的态度、管理方式、情感表达等方面的影响,尤其是教学中性别歧视的研究。

(三)性别平等教育方面

性别平等教育,主要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性别学生出现的不平等、不一致的现象,包括地位上的不平等;相同情况下的不同对待;文化传统对不同性别受教育者的不同期待与看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不同性别学生的显性的差异对待和隐性的情感差异对待;教育过程及就业过程中由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造成的性别歧视,等等。我国近十年来关于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很少,研究深度也基本停留在上世纪的水平。而台湾的性别平等教育起步较早,目前已做得相当完善,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课程,课程内容涉及性知识、性心理、性态度等方面,并力图破除传统文化脉络中的性别刻板印象,将课堂上所认识到的知识转化为生活实践。大陆方面,近十年来关于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主要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就业、启蒙教育、农村入学比例、女性主义等视角进行了分析探讨,呈现了我国教育在人学制度方面的平等程度,在教育出口制度方面也有相关研究,但关注的人较少,由于在入学后的教育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受教育者的流失,并且在学校教育结束后,就业情况是呈现性别教育平等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这一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开展。

(四)性别意识教育方面

性别意识指的是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近十年来,我国关于性别意识方面的专著有《性别意识与女性形象》、《性别的革命》《性别别政治》《性别与法律: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等。我国的性别意识教育研究主要是在学科教学、教师教学、教师意识、性别刻板印象、双性化教育等方面进行的。在教师性别意识教育方面有较大进展,教师性别意识教育是指教师从社会性别的角度,以实现教育的社会性别公平为目的,对教育制度、学校管理、教学过程、课程教材和师生关系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教师社会性别意识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系统的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使教师获得与社会性别和教育有关的知识和经验,并将这些知识和经验运用到教育实践中,以消除教师的性别刻板印象。在这一研究方向,我们也可以看到,是坚持双性化教育立场还是传统男性化教育立场,对研究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向都有不同的影响。

(五)性教育方面

性教育主要是向学生传授性知识,帮助学生了解人体结构,尤其对引导青春期青少年的走出心理误区,正确看待自己及异性,妥善处理异性间关系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国内的性教育刚起步不久,对性教育的研究也大多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研究者主要是依据性教育的国际水平对国内性教育现状进行审视,从中产生大量问题,如教师不讲授让学生自己看书或粗略带过,甚至有的学校还没有开设课程,再如国内性教育的内容较为简单贫乏,并且没有一以贯之,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关于这一方面还有待进行本土化的研究,并且关于性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十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生命科学研究者与教育研究者合作进行性教育研究的范例,从而推进了我国性教育内容的规范化、科学化。还有一些人文学者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于性教育方式方法的研究也进行了探索,希望能找到适合儿童年龄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途径,从而使性教育更加切实有效。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0篇

女性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从女性争取自身平等到自我批评,自我反省,最后从争取权力的社会运动转向理论建构,产生了当代多样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本文以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与建构主义的相同的本体论为研究基础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两种理论在对权力,身份和性别研究的差异以及构建女性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的互补性。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以构成性别要素的社会建构和权力为对象,主张打破男女主从关系,重新塑造女性社会性别和地位,为女性重新回归国际政治打下基础。

【关键词】

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建构主义

一、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

1987年,女性主义哲学家桑德拉•哈丁的著作《女性主义和方法论:社会科学问题》将女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依据认识论分为三大派:经验主义,立场认识论和后现代主义。其中立场认识论指出因为我们所处的社会位置不同,我们对于所生活的社会和世界有着不同的认知,社会由等级制度中的不同地位构成。而个人在社会位置的不同则会影响他们的社会认知,角色以及活动。立场认识论支持女性主义经验论的观点,认为性别主义和男性中心的偏见导致了社会偏见的产生,女性要么屈从于男性的世界中,放弃自由主义所标榜的自由和平等;要么屈从于男性这个特定阶层下成为二等公民,变为社会秩序中的另类。由此男性与女性成为从属关系,这成为男性压迫女性的根本方式。在私有制出现后,男性仍不满足居于人类繁衍的从属地位,以科学的名义“证明”人类在男性中已经成形,只是在女性的体内哺育长大,世界许多民族流行的“产翁制”便是典型的例子。瓦西列夫《情爱论》中剖析了“产翁制”的实质,这种习俗赋予男性的主宰权力以更大的说服力,使人们相信男人不仅能支配生命,而且能创造生命。它其实只是在确立父权制方面起重要的社会心理作用。男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生育主导权等都取得主导权后,社会偏差不断扩大,女性也离国际政治舞台愈发遥远。女性主义经验论学者认为坚持规范和秩序,提高女性的观念才能消除社会偏见,也因此支持女性参与政治,科学研究工作。立场认识论学者认为,应结合女性的经验和从女性的日常生活为立场,提高女性的观念,纠正社会偏见,打破男女从属关系重新建构社会结构。

在当前男性主导国际政治话语权的情况下,国际政治的制度和规范都受到男性气质和世界观的影响,倾向于国际冲突。立场认识论学者认为女性的权力应该被赋予,女性也应该重新规划国际政治,因为女性热爱和平,参与养育,所接受的社会养育文化让她们也更加了解社会疾苦。国际政治中女性的是否缺席,成为国际冲突能否改善的重要因素。第一,女性的入席会打破单一的男略和等级的意识观念。第二,女性作为养育者的价值能够得到重视,社会养育文化会使女性在国际问题决策方面更趋于和平处理。

二、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和建构主义

(一)本体论的认同。建构主义和女性主义有着共同的本体论认同基础,这是两者对话的基础。一是两者都以理念主义为本体论的基础,重视观念的作用,认为物质因素通过观念而生效。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中,本体论的研究主要探寻世界的本质或本源。在国际关系学中,建构主义学说更多的是一种思索国家本体地位的方法,它以本体论为基点,质疑已经存在的国关概念,如:国家,无政府状态,权力等等。与以经典经济学为基础的理性主义不同的是它更主张以哲学的理念研究国际政治,主张人性的回归来释放政治的本质。女性主义立场认识论从女性的角度出发,强调女性作为人类不可或缺的另一群体,必须回归政治;从女性的观念出发,打破从属制的观念,强调以人为本的行为体的实践活动会使国际体系发生变化。二是两者均强调国际关系的社会性。个人构成了群体,进而组成国家。个人间的互动构成了社会,国家间的互动则形成了国家社会。建构主义和女性主义的结构都是社会意义上的结构,是观念的分配。前者描述世界是逐渐建构的,后者认为性别是一种社会建构,社会性别是核心概念,由社会建构而成。波伏娃《第二性》中就解释了社会性别中的等级关系是不平等的,女性的等级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社会和男性观念下形成的制度促成的。女性在社会互动中被建构,被从属于男性权威,造成了社会性别的不平等。建构主义的社会性质强调施动者对结构的形成作用以及结构对施动者的建构作用。施动者的互动构成了结构,结构又反过来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施动者如果没有互动就没有交集,也不会产生结构。但一旦互动,双方会产生观念,所产生的观念将会决定施动者的行为和身份。同时,施动者的身份也只会在该结构建构中完成,这与女性在社会结构中被建构不谋而合。例如,包税人能成为包税人只有在政府许可,农民既定,包税制这种制度存在的情况下形成,也才能实施他作为包税人身份的行动。

(二)权力的认同。共同的本体论认同,使两者的研究都关注于一些概念,例如:权力,身份,制度,利益等。但两者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却迥然不同。两者对权力虽都以本体论为基础,但是建构主义学者并不将权力作为研究的中心,而是将其过渡为对身份的研究,简单地划定为物质资源或是国家制度:在国外是物质资源,在国内是合法的权力,国家的制度。温特从建构角度而非因果角度考虑权力,认为只有在利益使权力具有意义的情况下,权力才能够解释所要解释的现象。人类得到权力是因为要实现志向和希望,要消除恐惧。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也正是人类的希望,志向和恐惧,而不是单纯的物质力量。由此建构主义学者温特得出利益和身份是由存在于体系中的观念分配和物质力量构成。权力并非充斥于社会互动中,是由观念和文化情景建构而成,因此意愿认知成为建构身份的重要因素,权力和利益凭借缔造它们的观念而发挥作用,由权力建构的身份,而不是权力本身成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女性主义学者将权力视为社会结构,因为权力总是出现于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女性拥有权力才能建构出自身的身份和价值。权力是一种身份结构和主从关系的体现,它在社会互动中是无处不在的。同时女性也将性别理解为权力规范,作为分析国际关系的重要变量。两者的研究中心不在一处,前者侧重于权力建构的身份,后者侧重于权力本身。立场认识论学者很少强调身份是作为解释变量,而是身份的识别过程。身份的形成引起了性别权力,性别是结构性的充斥在实践和话语中。因此,重要的不是道义上宣称“对女性好点”而是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宣称:权力是什么和权力如何运作?忽视性别,建构主义学者会错过这一问题的关键要素。权力意义和利益的内容绝大程度上是由观念所决定的,而男女观念的迥异会造成权力意义和利益内容的变化。

(三)性别的认同。社会性别的建构是主从关系的一部分,建构主义学者把性别概念排除在权力政治之外。女性将性别理解为权力规范,权力现象。性别由社会和社会文化建构而成,它作为权力分配的一种,充斥于社会建构的国际世界和国际政治中。同时带有社会文化建构烙印的性别钳制住了女性角色和一些工作岗位,例如:护士,幼教等,越来越多的人以性别去衡量事物,造成了男性与女性上下不对等的从属关系。这样的关系属于垂直型:上层,即男性一方拥有权力,具有话语权;下层,即女性一方无权,没有话语权。权力和性别都由社会和社会文化建构而成,权力和性别都能够被塑造,是能动的,是通过社会文化的影响而发挥作用的。费尔斯通的《性别辩证法》中处于社会文化中性别,即社会性别,会导致权力分配的失衡。男性代表权力和政治力量,而女性则被边缘化。因此女性主义学者认为性别在研究女性受压迫,不平等的关系和国际政治缺席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女性自身追求和平和养育文化的理念,是解决当今国际冲突的良药。女性越是能进入权力政治的中心越是能减少国际冲突时武力和战争的发生,性别的平等既限制了国际谈判时冲突的激增也减少了使用暴力的可能性。性别权力的增加无疑对国际政治冲突的缓解有着重要作用。

三、结语

女性主义以社会性别为研究中心,认为性别由社会建构和权力构成,权力总是出现于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女性拥有权力才能建构出自身的身份和价值。权力是一种身份结构和主从关系的体现,它在社会互动中是无处不在的。而建构主义则以身份为研究中心,重视观念而弱物质轻权力。权力并非充斥于社会互动中,是由观念和文化情景建构而成,因此意愿认知成为建构身份的重要因素,权力和利益凭借缔造他们的观念而发挥作用,由权力建构的身份,而不是权力本身成为主要研究对象。它们也把性别概念排除在权力政治之外。女性主义和建构主义共同以理念主义为本体论基础,前者以经验主义为认识论的基础,强调性别的重要意义;后者以科学实在论为认识论的基础,强调身份的重要意义。女性主义从建构视角提出以性别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政治体系结构理论,以建构主义主张的观念和身份出发,在社会互动中打破旧的男女主从关系体制,建立新的女性形象和社会地位。女性的权力应被赋予,让其重新涉足国际政治,因为女性热爱和平,所接受的社会养育文化让她们更加了解社会疾苦。国际政治中女性的参与不仅会削减男略和等级的意识观念,同时女性的社会养育文化会使女性在国际问题决策方面更趋向于和平处理。女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的融合性会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看待世界。

【参考文献】

[1]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克瑞斯汀•丝维斯特著;余潇枫等译.女性主义和后现代国际关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1篇

摘 要:女性人类学就是将女性主义研究理论与人类学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弥补传统人类学研究和女性主义研究理论的不足和偏颇。同时,女性人类学不局限于对女性的研究,其研究范围是也包括男性在内的社会性别研究、性别关系研究,力图建立一种由女性视角和男性视角交错共视的人文视野。本文简明介绍了女性人类学的发展及学科特点、研究方法,对女性人类学在中国的本土化实践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1-0032-05

女性人类学(Feminism Anthropology)就是将女性主义研究理论与人类学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弥补传统人类学研究和女性主义研究理论的不足和偏颇。同时,女性人类学不局限于对女性的研究,其研究范围是也包括男性在内的社会性别研究、性别关系研究。

女性人类学在西方已渐趋成熟。然而在国内人类学界,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本人拟简明介绍女性人类学的发展及学科特点、研究方法,对女性人类学在中国的本土化实践进行探讨。

一、妇女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Women)与女性人类学

传统的人类学从一开始就有对妇女的研究,只是散见于对亲属关系、婚姻、礼仪的研究之中及各民族的民族志中,女性作为非主流文化群体,只是研究者用以说明其他问题的构件与材料。

自20世纪60年代起,在女性主义影响下人类学对自身进行反思。人类学家对以往民族志反思,开始了以女性作为研究主体和本体的研究。首先引起部分人类学家注意的是民族志中所表现出来的男性意识偏见。大多数西方人类学家在遥远的民族中做田野调查时,仍然本民族中男性文化带着主导的意念,认为他文化中也是男性掌握最主要的知识。因此,男性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便代表了全社区、全文化,而妇女的存在以及她们的观点和经历常常被置之不顾,其结果是所谓“真实地”再现文化的民族志每每只表述男性的活动和世界观。

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开展以女性为调查对象的田野工作。这一时期,开始了以女性作为研究主体和本体的研究,把注意力集中于妇女身上,研究和描述妇女真正的所作所为,记录和分析她们本人的陈述与态度。一批描写各种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女性生活的民族志问世了。就此产生了与以往传统人类学不同的妇女人类学。在把女性带回人类学研究视野中,妇女人类学是十分成功的。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只注重对女性的研究,明确地把研究的焦点集中于“女性”及“女性的观点”而与男性生活的研究相分离,会造成与主流相隔离而被边缘化。

亨瑞塔・摩尔认为:“妇女人类学中大量描写妇女生活的民族志,成功地把女性带回到人类学研究人类社会的整个画面里来,是女性人类学的前奏。而女性人类学不仅仅研究妇女,更侧重研究性别,研究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研究性别在构成人类社会历史、思想意识、经济制度和政治结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女性人类学力图建立一种由女性视角和男性视角交错共视的人文视野。因此,它既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学科,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思考方式。它力图通过对女性生存格局的综合考察和哲学反思来描述“完整的女性”,进而描述“完整的人类”。

1974年出版的美国人类学会年会和斯坦福大学“跨文化观点看女性”研讨会论文集《女性、文化与社会》、1975年出版的密西根大学人类学系关于妇女研究的讨论会论文集《迈向妇女人类学》两本书的问世,标志着女性人类学的成熟。

二、女性人类学研究的核心概念“社会性别”

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女性人类学家即开始了关于性别特性的研究,米德(Margaret Mead)的一系列有关文化如何塑造性别特征的著述,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关于文化与人格的分析,都表达了文化对性别人格形成的作用,她们的研究开创了人类学女性研究的先河。

米德在《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中,以她对原始部落的研究表明:某种性格特质被认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是因文化而各异的,是人为的,并不是什么与生俱来“自然秩序”。米德的研究给予了生物决定论有力的质疑。

在生物决定论与文化决定论之间进行激烈的学术交锋后,文化决定论最终为大多数学者赞同,构成人类学女性研究最基本的理论。基于性别文化决定论的共识,提出了不同于生物性别的概念“社会性别”。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社会性别”是文化建构成的观点已被普遍接受并成为女性人类学研究的最核心概念。而熟练地运用社会性别这一概念去观察我们周围早已熟悉的日常生活的各种现象则是人类学入门的标志之一,“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也使原有的以妇女为关注点的理论,转移成以社会性别为关注点。至9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社会性别人类学(The Anthropology of Gender)”的概念,强调社会性别与权力的关系问题,分析劳动大军中的社会性别分化、社会性别关系以及社会性别与民族主义、妇女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研究的重点已从社会性别差异研究过渡到对社会性别关系的研究。

三、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与多元的视角

自人类学开创以来,基于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 Strauss)结构功能理论的二元分析,一直作为有效的分析框架和工具,用来探究社会结构的功能,发现文化的深层结构以总结人类社会文化的规律等。

奥特娜(Sherry Ortner)从自然与文化二元结构入手思考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探讨不平等的文化象征意义及其导致不平等的原因,分析了社会性别关系的建构与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直接联系。她将男女两性关系比作文化与自然的关系,认为由于男性从事的生产劳动创造了超自然的文化,即控制自然、征服自然的工具,所以创造文化的男性比与自然联系的女性价值高。罗萨多(Michelle Rosaldo)则从政治权力的角度,运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来解释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原因。

她们都采用结构人类学二元对立的方法和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概念,对性别不平等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使我们对性别不平等有了深刻的认识。

然而,在人类学家运用二元对立结构分析范式研究了许多非西方文化后,发现二元对立结构存在两方面的缺陷:许多非西方文化中要么并不存在上述二元对立结构,要么呈现出与西方(上述)模式不同的二元结构。二元对立并不是普遍存在的。

20世纪后期,二元论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把二元对立作为唯一的分析框架,存在着男性中心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缺陷。女性人类学开始抛弃二元对立的结构主义分析框架,转而接受后结构

主义的理论,步入后结构女性人类学阶段。

后结构女性人类学首先对“女性”范畴进行解构,认为“女性”视角其实隐含着一个“同一性”。在对待其他种族的女性时,“女性”视角意味着性别优先于种族、阶级、民族、宗教等其他因素。而事实上不同种族、阶级、民族、宗教的女性有不同的文化、利益观念,性别的生理基础并不具优先性。因此“女性”的含义也必须放到具体的情境中加以考查,这一阶段对女性身份的多重与差异性研究,构成了女性人类学的多种声音。

女性人类学的发展趋势提倡差异、强调多元,反对普遍性。后结构女性人类学的目标,不是为全球女性寻找改变性别不平等的统一模式,而是在具体的社会文化中寻找多样性的解决方式,即“在差异中寻找平等”。

四、女性人类学的学科特点及研究方法

同人类学的其他分支不同,女性人类学并不侧重对女性作纯粹的实证性考察,而侧重于对女性进行哲学上的抽象研究和探索,对女性之迷做出解答。

1.女性人类学的特点

(1)女性人类学以“人”的存在作为自己思考的出发点和回归点。认为对女性存在之谜的解答,有赖于对人类存在之谜的解答,因为女性是作为人的女性,女性存在是作为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具有无限丰富的内涵,它既是一种现实状态,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因此,女性人类学首先立足于从哲学意义上论证人的存在的基本构成,即人的存在的结构、人存在的本质和人的存在的终极价值。

(2)女性人类学以“女性”作为自己思考的聚焦点,既注重女性存在与人的存在的同一性,也着力于探讨女性存在的特殊性,力图在女性存在的现实及历史的考察中,揭示出女性存在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的生成过程及其特殊规律,描述女性为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而奋斗的历程。

(3)女性人类学以“男性”作为思考的参照点。人的存在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是由具体的男性和女性组成。女性存在和人的存在的相互关系,就是女性存在和男性存在的相互关系。因此,女性人类学始终把男性作为思考的参照点。

2.女性人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是人类学家研究的基础。田野调查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实践,深入实地进行参与式观察、深入访谈等调查研究。田野工作要求观察的准确性,研究者需要与其研究的人们生活在一起,学讲他们的语言,亲自观察他们的习俗。通常要求受过专门训练的人类学家在所研究的民族或地区生活1年(或1年以上)的时间,用参与观察和亲身体验来获取充分、翔实的民族志资料。

一大批女人类学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借鉴人类学传统的田野调查、主位与客位研究相结合、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以女性主义的视角,提出以往人类学仅仅是“男人学”的观点,倡导撰写“女性主义民族志”。丽拉・艾布―庐古德(Lila Abu-Lughod)在《存在女性主义民族志吗?》一文中认为,“只有逐渐认识到在相同中存在差异,自我身份可能包含有多种认同,而他者身份也可能是自我身份的一部分,我们才可能超脱僵死的本者身份与他者身份、主观与客观的约束”。卡麻拉・维斯卫斯瓦朗(KamalaVisweswaran)是目前女性主义民族志研究中最有成果的女性主义人类学家之一,在其代表作《虚构的女性主义民族志》中,不是从正面讨论怎样建构女性主义民族志,而是首先否定主体性的基础,认为不可能建立单一的女性主体,如果女性主义民族志只表现单一的女性主体就是一种失败。她结合自己的研究,讨论了怎样写超越女性主义的女性主义民族志。

女性人类学发展运用了人类学传统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被广泛应用于对妇女在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权力的掌握等方面同男性差异的分析中,以及揭示在不同地方和不同条件下妇女生活意义的研究。如在妇女生育研究中,对现时的育龄妇女和历史上某一年代育龄妇女生育率的比较:有关妇女地位的研究中,对同时间内男女地位的差异的比较等。

女性人类学借用哲学人类学中“思辨”方法,对“社会性别”、“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及“性别在构成人类社会历史、思想意识、经济制度和政治结构过程中的作用”都进行了综合研究和哲学探索。

五、中国女性人类学的理论建构

中国女性人类学研究刚刚起步,处于初创阶段。禹燕的《女性人类学》,是国内学者所著的第一部系统地介绍女性人类学的著作。作者力图在各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对女性进行“哲学抽象”。全书环绕着“女性存在与人的存在”、“女性历史与人的历史”、“女性解放与人的解放”三方面展开,试图说明:“无论是女性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都是一种文化存在;无论是女性存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女性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在不同文化时序中的不同形态:而女性解放从其实质来讲,也是女性从文化中的解放,是女性对自身的文化现实的不断否定和不断超越。因此,女性人类学实际上始终是在描述作为一种文化存在的女性存在,是在描述女性存在的文化格局与文化时态”。这种从人类文化的角度探求女性文化的研究,实际上也正是女性人类学的着眼点和重要的研究内容。

李小江、朱虹、董秀玉主编的女性研究文集《主流与边缘》,其中收入的论文既包括历史民俗、女性心理研究,也包括对当代影视、传媒、文学中性别文化的探讨,特别是有关中国少数民族女性文化的阐述多建立在田野调查基础上,以第一手材料为依据而行文,为读者展示了中国多元文化的色彩及少数民族文化对于中国文化学研究的独特价值。从该书的序言中可以了解到,编辑者的初衷是希望出版一本人类学女性问题研究专辑,“期待着来自田野的气息、来自生活的朴实信息”。但结果与其预期目标之间仍有距离:“想做的是人类学方面的专题,却无奈于我们目前人类学研究仍然滞后。专门的人类学稿件很难拿到,囿于专门的人类学家眼下十分有限。遵照人类学的要求,即使有了专门人才,能够去做性别上的专门研究,也必须有一年的时间‘在田野上’作业。根据这样的国情,我们不得不‘顺手牵羊’,在已经‘做着’相关研究的学者中寻觅,在他们各不相同的专业中寻找与性别有关的角度,取所谓‘田野’一域‘边缘’,因此有了我们手中的这本集子”。编辑者的“无奈”真实地道出了目前中国女性人类学研究的困境。与西方女性人类学发展的现状相比,中国的研究处于初始阶段,需要借鉴西方女性人类学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研究。

1997年,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妇女:漫长的革命》一书出版。和前一部著作均由中国学者评述西方理论不同,此书完全是从西方当代著名女权主义理论家和学者最具代表性、最为深刻、影响最大的论述中精选出来的。在中国女性学研究走向世界之际,无论是以西方研究经验为借鉴,创建具有本土特色的妇女学研究体系,还是以批判西方中心主义

的妇女学为动力,开创自己的道路,研究西方的经验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妇女口述史方面的代表作是张晓的《西江苗族妇女口述史研究》、定宜庄的《最后的记忆――十六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可谓开创之作。2002年又出版了“20世纪中国妇女口述史丛书”《让女人自己说话》共三部。

六、女性人类学在中国的实践

从文化多元的角度来看,中国有56个民族,若从各民族特有文化的历史动态发展中去研究妇女,展示文化是如何限制和塑造妇女而妇女又是如何创造文化的双向运动过程,不仅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国社会及文化的多元性有重要价值,而且也将为世界妇女人类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具有填补空白的性质。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经正规训练的女性民族学家王同惠深入到广西瑶族山区调查家庭和亲属制度,建国之后训练的一批女性民族学家并没有以性别为自己的研究中心,而是重点研究不同民族的社会发展模式并出版了许多重要的文献。不同的专家和学者在中国各民族地区进行深入实际的田野调查也留下了宝贵的社会调查报告,如陈乃文教授反映藏族和门巴族的报告:何青教授所撰写的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研究报告:龚佩华教授所撰写的景颇族调查报告;黄淑娉教授所撰写的广东地区不同族群的报告和人类学理论书籍。

自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对少数民族妇女问题进行了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1994出版的论文集《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为从事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的学者深入华南地区田野调查之作。书中着重探讨了“不落夫家”婚俗的名称及类型,从不同历史背景出发阐释了该婚俗的成因及其文化上的差异性。此外,一些作者还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对香港、闽南侨乡、湖南及广东地区的当代婚俗进行了论述。

李泳集的《性别与文化:客家妇女研究的新视野》一书运用宏观和微观、点与面结合的分析方法,对粤东客家村落进行调查,探讨了客家文化对妇女地位的影响和她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变化以及各种变化所蕴含的社会文化意义。最可贵的是作者提出:“客家妇女地位的低下并不能从她们所从事的劳动进行解释,而应该从制约她们地位的文化的深层意义去研究”,探究了中国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模式在不同族群的变异,此类研究是重建中国女性人类学的基础。

20世纪60年代在摩梭人中发现的“母系家庭”和“走访制”(以前国内研究者通称“阿注婚”)一直吸引国内外人类学家关注,并展开了调查和理论探讨。早期进行民族学人类学探索的有王承权的母系家庭和严汝娴的摩梭母系制写作,后有和钟华的专著《生存和文化的选择――摩梭母系制及其现代变迁》,都是基于长期田野调查对云南纳西族摩梭人的探讨。还有翁乃群的文章《女源男流:从象征意义论川滇边境纳西文化中社会性别的结构体系》等举不胜举的篇章从不同角度在探讨摩梭人的婚姻和家庭。

1997年,法国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蔡华博士的《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2001年纽约ZoneBooks出版社出版了该书英文版。该书详细描述了纳人社会独特的母系制度,归纳了该社会的建构原则和运行机制,并得出结论:一个社会在没有婚姻制度和家庭组织的情况下不仅可以存在,而且和其他社会一样运行正常。2002年法国科学院授予蔡华教授2002年度“法语国家大奖”金奖,以表彰他在人类学领域做出的贡献。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Geertz)的长篇书评《走访》(Visit)对蔡华教授的著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项研究成果证伪了二战以来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关于社会结构的两种基本理论:即“单系继嗣理论”和“集团联姻理论”,并说蔡华关于纳人的精确细致的著述将会被人们记住。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蔡华著作的荐言中称“蔡华博士对西方人类学做出了重大贡献……纳人由此在人类学文献中获得了一席之地”。

由于人类学研究范围的广泛性,所以中国女性人类学研究的角度也应该是多方面的,既可以论析文化多变性与社会因素对性别行为和观念的影响,也可以从需要出发,研究一些人类学与女性有关的传统课题,如从亲属制度和婚姻家庭人手了解女性与各种由于生育和婚姻而发生关系的亲属关系,从中研究妇女的社会地位,进而探讨妇女作为一种性别与其他性别的关系。在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百花园中,各民族在生育观念、家庭居住模式、对待男女后代的态度不尽相同,如果从应用人类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对于解决部分地区的人口问题或许会有所帮助。随着整个社会对女性问题的重视,女性理论研究的崛起,以及人类学自身发展的需要,女性人类学将成为学术理论界和妇女界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人类学的研究队伍中,将逐渐凝聚一支侧重于研究女性问题的力量,把过去分散的、没有系统的涉及女性问题的人类学研究,从整体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女性人类学。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即在女性学的研究队伍中,除目前已有的妇女理论研究、妇女史研究和妇女现实问题研究外,将出现从人类学角度探讨妇女史和妇女理论的势头,并从人类自身发展的长河中,摄取女性特有的种种问题加以专题研究。在中国女性人类学的研究刚刚开始,亟需学科的规范和本土化的实践:中国正处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交接碰撞的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女性人类学发展的空间极其广阔,时代赋予学者的使命,不仅在理论上做新的探索,也要做应用性研究,参与实际工作,协助政府解决现实问题。

中国女性民族学人类学学会于2006年11月成立,2008年将于云南昆明召开的第16届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大会为我们提供一个全新的富有前景的机遇。女性人类学在中国的实践必将为整个人类学的发展做出不可或缺的贡献。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性别理论;社会性别;文学研究;言说背景

中图分类号:1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2—0100—05

一、“性别”是什么?

性别理论是围绕“性别是什么”展开的。那么,“性别”是什么呢?“性别”又是如何被表达的?“性别”与文学及文学批评的关系又是怎样的?由于性别理论近年才进入学界的视野,作为一个前沿的理论命题,对它的研究也是刚刚开始。在此,我们只有借助现有的成果做出初步的回答:

(一)从人的分类学意义上来看。性别是人的基本属性之一,是人类的基本类特征以及由这种基本类特征标志出来的人类的类身份。和“性别”一样属于人的基本类属性和类身份的还有“种族”和阶级(阶层)。人类的这些基本类属性和类身份在特定的时空交叉点上,又衍生出一些其他的类属性和类身份,如家族、国籍、社团、党派、文化、宗教等。和“性别”一样,这些类属性和类身份是在人类历史演历过程中,综合了时间、空间、政治、文化、思想等方方面面的复杂因素而形成的关于人的类的标志物和精神的归属地。就人类中的每一个个体而言,都逃脱不了多种类属性的控制与统摄,都不可能单一地只归属于一种类属性和类身份,而是多种类属性的集合。其中,“性别”显得尤为复杂。但谈论“性别”不能就“性别”论“性别”,而应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把其放在“人”的大范畴中来看。可惜的是,长期以来,这个至关重要的、关涉每个人的根本问题成为人类难以破解的秘思。

(二)从辞源学上看。“性别”的涵义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生理上的两性差别,即“自然性别”;二是因为社会原因造成的两性差异和等级区分,即“社会性别”。关于“社会性别”,朱迪丝·巴特勒在其《性别麻烦》一书中写道:“社会性别不应当建构为一个固定身份,或各种行为所遵循的媒介位置,毋宁说,社会性别是一种在时间中不断建构的身份,通过风格化的重复行为在一个外部空间中得以构成。”西方女性主义者认为,自然性别是与生俱来、很难更改的生理性别,除非后天强制性的“手术变性”,自然性别是不可塑造的。而社会性别完全取决于后天塑造,是自然性别前提下的父权制社会意识形态对人的一系列强制性的文化设定,“是由社会文化形成的有关男/女角色分工、社会期望和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现”。对“性别”作如此分解,使性别具备了生理学和社会文化学意义上的双重内涵。它强调决定两性性别特征的主要原因在社会方面而非生理方面,反对把某些气质特征或行为方式看成是某种性别的人所天生具有的,而是强调性别特征的非自然化和非稳定化,并着重考察男女性别认同的观念是在社会与文本中的形成机制。这可以说是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最有价值、最有灵感的理论建构。

(三)从历史的、美学的、文化的方面看。男女两性的生物区别虽然是由自然法则决定的,但在现实社会中,男女两性对“性别”、各自性别以及对方性别的理解和表达事实上却存在着巨大的社会文化上的差异。父权制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设定对人进行他塑与自塑、他律与自律,“构成了一整套等级制的性别关系模式,如主体/客体、独立/依附、阳刚/阴柔、主动/被动、主外/主内、尊/卑、强/弱、大/小、理性/感性、坚强/温柔等。在这里‘等级制’这三个字非常重要,它的意思是将本来是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及性角色以及性格、气质、心理等进行制度化的刻板定位,形成了一种尊卑高低有序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性别关系模式,从而成为社会权力关系的一部分。”这构成了“社会性别”的核心内容,但同时也表明“社会性别”并非是固定的范畴,它的可塑性证明其可能随着社会文化的改变而改变。这体现了“社会性别”在认知行为方式上与“自然性别”的本质不同。长期以来,对性别认知的“同一性”混淆了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分野,传统“男性”与“女性”的含义在文化活动中只作为分析性术语出现,而不是被分析的对象。父权制以来,人们就是在这样一种认定的“性别”概念或观念下进行认知活动的。显然,这对“女性”构成了巨大的认知上的压力和认同上的伤害:一个属于生理的性的类别,本来是和“男性”一样与生俱来,两性平等,却在人类历史的时间性演历中,出于人对人的统治、占有的需要而被强制性地异化为等级制的尊卑优劣两个类别,并以这种性别的等级制作为封建宗法统治的基础,从而剥夺了女性的社会身份。对此,波伏娃在她的《第二性》中说:“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没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定命,能决断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是人类文化之整体,产生出这居间与男性与无性中的所谓‘女性’。”性别理论特别是社会性别理论的提出对女性文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找到了“女性问题”的历史根源,为批判父权制意识形态和男权中心文化提供了依据,也为女性主义文学研究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撑。二是为超越针对女性生物性定义的“性别决定论”提供了可能。人们认识到后天的社会文化设定是可以而且肯定要改变的,鼓励女性以独立的个人身份创造自己的本质,决定自己的命运。三是包括了男女两性在内的“性别”理论,扩展了女性文学研究的学术视野,深化了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使女性文学研究以女性文学为研究对象却又不局限于女性文学,而是把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与性别有关的问题与现象纳入“性别”的研究视野,把男性文本作为女性文本的“互文性”参照进行社会、历史、心理、审美的重读。

(四)从性别与人的其他“类属性”的关系来看。性别与阶级、种族、地域等一样,人类“类属性”具备一定的可塑性。如阶级是一个动荡不定的范畴,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更。又如迁徙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地球已经被形容为一个“村庄”了,人的地域属性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至于性别,其中一部分是天生的,这是生理现象,但后天形成的社会性别的变化和差异要比自然的生理性别的差异大得多。不仅两性之间的社会性别有很大差别,从“个人性”的立场看,就是同性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甚至有人说“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比女人与男人的差别更大”(林白)。同时,既然人的活动构成了历史与现实,那么历史就必不可免地会打上人的“类属性”的痕迹,各种各样的性别、种族、阶级等问题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有时候,性别问题是单独存在的,但更多时候是和人的其他“类属性”交织在一起的。在不同的时期,各种“类属性”引发的问题和冲突错综复杂,紧密缠绕。从目前的研究看,西方女性主义在建构自己的性别理论时,有时还表现出片面的唯性别论,对性别与人的其他“类属性”之间的复杂关系缺乏必要的理论辨析。

二、性别理论与文学的关联

相对于女性主义,性别理论的浮出水面标志着女性主义正在走向理论的自觉和成熟。在这里,性别不是世界观,男女两性不是对抗的两极;性别不是历史观,历史不是男性压迫女性,也不是女性压迫男性;性别不是价值尺度,不是用来衡量“男尊女卑”或是“女尊男卑”。对文学研究来说,性别是一种有效而合理的分析范畴和阅读阐释的视角,它主要检验包括“男性”与“女性”在内的两性如何在具体的时空中拥有了某种具体的含义,并且强调这些含义的相互关联以及由此生成的意义。可以说,性别理论扩大了女性主义的研究范围,有意识地缓解了女性主义的问题。有论者认为,可以用社会性别理论把女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政治化与情绪化的,后一阶段是学术化和温和的。以社会性别理论为标志,美国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妇女学”、“女性学”等研究中心纷纷更名为“社会性别学研究中心”或“妇女学/社会性别学研究中心”。可见,性别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特别是女性主义研究者的注意,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其中,性别理论与文学的复杂关联尤其引人注目。

首先,就性别理论与文学创作的关系来看。出于父权制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设定对人进行的他塑与自塑、他律与自律,在当代众多文学文本和影视文本中,两性身上都被附着一些认为是固有的特性,如女性的情感脆弱、强烈冲动或温柔细,男性的暴力、进攻性倾向以及心胸狭窄等。这些实际上都不是性别本身,而是社会文化所形成的性别观念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比如,一般情况下,如果文学以“女性”加以命名,作者的自然性别应为女性。这样对“女性文学”的定义潜意识中仍然是“男性为大、女性为小”、“男性刚强、女性柔弱”等父权制观念和文化心理作祟。这种以固定的、先验的题材风格的性别定位来创作所谓的“男性化”、“女性化”文学作品,实质上仍是对男女社会性别“二元对立”模式的文学改写。

刘思谦先生在对“性别经验”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性别与文学关系的大致结论:“性别对文学并不构成直接的和必然的关系,它是文学作品的一种非结构因素,并不直接构成文学的结构要素如人物情节、环境、语言等。性别与文学的关系通过有性别的(主要是社会性别)作者功能这个媒介来实现。性别不同的男作家或女作家基于不同的性别经验和心理功能,一般来说会将他(她)的性别观念或性别无意识自觉不自觉地投射到文学文本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文本的结构因素和人物塑造、情节设计、人物关系、话语方式等,构成文学文本中不同的性别内涵。”

其次,就性别理论与文学研究的关系来看。对性别概念的这种社会性界定在提倡一种看待性别问题的历史和发展眼光的同时,也促使文学批评者对批评传统做出反思。主要是反思其中是否含有某些基于对性别问题作“等级制性别关系模式”理解的性别成见甚至性别歧视。

这种建立在性别立场上的反思,在20世纪60年代集中体现为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兴起。在为女性争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寻求自身彻底解放的思想背景下,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试图通过对父权制文化传统的重新审视,完成一种破旧立新的性别话语变革。它以社会性别为基本出发点,致力于揭示妇女在历史、文化、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的根源,探讨性别与文本间的相互关系,从文学、语言和心理的角度对性别歧视进行批判,向传统的男性中心的文学史和美学观念提出挑战,以达到发掘女性语言、寻找女性文学史、重建文学研究新理论的目标。应该说,西方女性主义特别是“社会性别”理论促进了人类对性别的认识,取得了引人关注的成就。但其在理论上也并非没有局限,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具体的理论阐释中,更多地强调了对“自然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区分,而忽略了它们割裂不断的亲缘关系。无论社会性别被后天的、社会的文化观念塑造成什么模样,女性都不可能逸出先天“生而为女”的自然性别的生理前提。这个性别构成的理论难题在女性主义那里显得较为薄弱。更有激进的女权主义者甚至否认自然性别的基础性存在,认为社会性别与自然性别无关。性别和人如影随形,离开了人,性别也就毫无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还可以再引申一步,人是生物性的人同时也是社会性的人,性别同样也既是生物性的性别同时也是社会性的性别,二者有区别但绝不可分割,是一个完整、多面、有机的整体。

二是一些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在忽视自然性别的前提下单方面强调社会性别,以至于女性主义在解构父权制文化过程中显现出激进的对抗色彩。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致力于对文学中的男性主义惯例和价值的重新审视,通过认真研究文学和批评的社会文化语境,向传统的男性中心文化以及建基于此的文学史观念和美学概念发起颠覆性的挑战,由此显示出了鲜明的政治性和对抗性。但它的过度倾斜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并一度使女性主义与男性似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

之所以如此,客观地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女性主义对父权制文化仅仅以生物学的“性别”对女人进行定义而产生的逆反心理所致,这种出于女性经验的反叛策略在实施时的矫枉过正,最终走向了她们初衷的反面。正如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肖沃尔特所言:“迄至最近,女权主义批评始终没有理论根基,在理论的风雨中它一向是一个经验主义的孤儿。”女性主义对理性批评标准的抵制,表明了它从心理上还在依赖于某种性别上的成见,这种性别的对抗并不足以成为理论研究的根据,只能将批评引入一个更加感性化和个人化的境地。对自然性别的认同与回避,对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分裂与偏执,反映了西方女性主义并不全面。

三、“性别”的文学言说:“人的发现”和“女人的发现”

从总体上讲,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视野内,“性别”的文学言说和“性别理论”对文学观念的悄然渗透,“人的发现”和“女人的发现”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女性文学和中国新文学可谓是同呼吸、共命运,走过了一条极其相似的发展脉络和心路历程。在这个意义上,抓住“人的发现”和“女人的发现”就抓住了“性别理论”的文学实践主线。

以此为线索,“性别理论”及其当代的文学言说可以梳理出以下几个背景:

(一)“五四”新文学运动中的女性启蒙话语。作为“五四”新文学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的“五四”女性文学是“人”的觉醒的写作。以丁玲、冰心、庐隐、冯沅君、石评梅、凌叔华等为代表的女性作家以“娜拉”的身份、用写作的方式,参与到“个性解放”、“民主自由”、“婚姻自主”的进程中来。这是中国文学有史以来第一次激荡着女性意识的规模写作的自觉实践。“五四”女作家的具有历史性的出场有着大致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相似的个人经验:一是“五四”机遇。“五四”时代新旧思想的激烈交锋和新旧人生观的激烈冲突为女性作家提供了历史性地展示独立自主、个性鲜活、思维敏捷、富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契机,作为“人”之意识在此催发下完全觉醒。二是知识积累。“五四”女作家大多出自于豪门大户,从小接受过相对完备的早期教育,青年时期接受了新知识、新思潮,有的毕业于著名的女子学校,形成了她们这一代特殊的成长经历和知识结构。三是“娜拉”身份。“五四”女作家大都是作为传统的叛逆者存在的,是勇于背叛、大胆出走、寻求理想生活和人生价值的“娜拉”。“五四”女作家的这些背景材料对于“五四”女性文学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当时女性文学特定的审美特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五四”女性文学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显现出来的对女性自身的发现,比如书写婚姻题材、家庭题材、自由恋爱题材、青春期女性意识题材等,在宏大叙事的遮掩下,并没有得到很好、很充分的强调和彰显。一方面,“妇女解放”作为“五四”启蒙话语中“人的解放”的一个重要话题被高度重视,这也有力推动了“五四”女性文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五四”女性文学蕴涵在“妇女解放”题材中对女性意识和女性经验的书写,却受到更关注“民族/国家”话语建构的“五四”启蒙话语的忽视,一旦社会重心发生位移,女性作家关心的重点和女性启蒙话语的建构就随之发生转变,甚至会消弭于强大的政治意识形态话语的滚滚潮流之中。因此,着眼于女性自我的建构,构成了“五四”女性文学的最大特征。

(二)“十七年”和“”文学中女性话语的中断。这期间的文学创作基本上延续了解放区文学的“民族/国家”话语,“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以语录的形式强制性地将男女两性等同起来。“实施这项政府机制真正有意义的方面是确立了妇女在政治经济上的与男性平等权利,与此同时,它却又将问题引向了另一个极端,在一个大而化之的平等口号下,妇女被提倡和教化的是对公共准则的简单遵守就绝对服从。”“原以为自五四以来随着思想解放运动而逐渐觉醒复苏的女性自我意识及其所要求的男女平等等,会随着这种口号的提出而自动获得,而事实上相反,泯灭男女性别差异的背后,掩盖的是对人性的无视,是对权威话语的绝对遵从,是以新的菲勒斯专制代替和抹杀了性别平等。”可以说,“男女都一样”时代的文学事实上取消了两性感知方式和经验世界的差异,中国文学彻底进入一个“无性化”时期。而实质上,“无性化”就是男性话语一统天下,就是把曾经一度浮出历史地表的女性话语借助意识形态话语的高压重新抑制在历史的地平线之下。这种文学形态中女性经验的退场,事实上是打着两性平等的旗号消灭了女性话语,使本来就步履维艰的女性话语彻底归依到男性话语之中。

(三)新时期之初女性启蒙话语的再生与延续。文化专制的结束使女性启蒙话语如同凤凰涅粲,于新时期又一次开始了喧闹的旅程。其生发的内驱力有四:一是时代转型的历史机遇。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意识形态领域对极左思潮进行清算,中断多年的女性启蒙话语迎来了气候适宜的早春。倡导人道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重新发动了思想的再次启蒙。二是文学、社会语境的变化。改革开放带来了相对宽松的创作环境和相对自由的思想空间,逐步开放的时代主潮打破了原来不可涉足的写作领域的壁垒,也冲破了女性作家进行文学写作的障碍。“‘写作’对于女性而言,不再是特殊的、需要加以保护的权力。”

同时,社会、政治局势的变革深刻影响了文学的主题。伴随着其间兴起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大墙文学”等思潮,文学以记录人性饱受戕害的历史为线索,强调对被毁灭、被践踏的人性的恢复。在这种人道主义的整体话语的潮汐中,对“五四”以来的女性启蒙话语的修复和重建被历史性地提到女作家的创作中来。三是女性生存境遇的粗鄙化现实。时光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新时期女作家面对的女性生存的社会现状和“五四”一代女作家仍然有着惊人的一致:爱情的普遍失落,靠金钱买卖婚姻和靠组织包办婚姻的状况依然比比皆是,导致大量无爱的婚姻被一代人又一代人机械地复制,女性的“奉献”和“依附”等封建残余意识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并被男性和大多数女性津津乐道和自我欣赏,女性对从“人”——“女人”——“个人”的个体独立价值的追寻感到迷惘。四是被压抑已久的女性自我意识的伺机反弹。多年来的“无性化”写作并不是说女性已认同“无性”的时代,她们是被迫沉默。而一旦条件成熟,反抗的声音就会喷涌而出。明确上述新时期女性文学的再生背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只有了解了这一点才更容易理解她们释放出的女性特有的历史形态和生命信息。新时期之初的女性写作并没有以“女性文学”的规模亮相,以张洁、谌容、戴厚英、张辛欣、叶文玲、程乃珊、航鹰、凌力、戴晴、霍达等为代表的女作家,主要从对人道主义的反思来重建女性启蒙话语。这期间的女性写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女性特有的感性之思,积极加盟到当时人道主义主流话语的合唱,代表作品有戴厚英的长篇小说《人啊,人!》和谌容的《人到中年》等;二是通过写爱情、婚姻,展示女性生存的处境,探询女性存在的位置,代表作品有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等;三是通过描写新时期的“娜拉出走”,表现女性觉醒的独立意识,代表作品有张辛欣的《在同一地平线上》和张洁的《方舟》等。

(四)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女性写作从“弃父”到“寻母”的历史性转变。这一时期以来,女性写作已经表现出较为自觉的女性意识,并以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和艺术追求对男权话语构成对抗和形成冲击。男权神话的虚幻釉彩日渐脱落,女性文学也逐渐从“弃父”发展到“寻母”。对此最能说明问题的作家有残雪、王安忆、徐坤。残雪对父权制规约下的话语系统的破坏力量来自于她对女性精神世界的挖掘,在那个西方现代思潮风起云涌的时代,存在主义和精神分析给残雪的文学世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或许,她当初的本意是企图揭示整个人类的生存困境,书写那些刚刚从噩梦中醒来不久的国人被扭曲的内心,实际上造成的客观事实是,她的女性经验和女性视角成就了她的双重命题。残雪以独特的话语方式和感知方式侵入了权威话语的反面,男权意识的审美观念和期待视野遭受了重创。在话语表达方面,残雪强调了个人化的女性感觉。长期以来,女性写作不具备自己自成体系的话语构成,必须借助于父权制的话语方式才能表情达意,而恰恰是父权制话语的内在规定性限制了女性经验的表达。残雪清醒地认识到,她的女性意识只有突破语言的牢笼才能获得意义的新生,于是,她的讲述采取了充分个人化、感觉化和反逻辑化的策略。不管残雪的主题有多么夸张和极端,可以肯定的是,她宣告了对男权话语的反动,以对女性怪异的精神世界的描述逸出了女性的脂粉意识对男性期待视野的臣服和靠拢。更重要的是,这给女性文学的话语建构提供了一种足以打破常规叙事规范的可能性,“打破了传统的以‘菲勒斯’崇拜为中心的女性经验,打开了通向女性话语世界的通道”。以残雪为代表的80年代中期的女性文学基本上实现了女性话语从主流话语和男权话语中的分离,但就像残雪的实践还和文学的时代主潮捆绑在一起一样,女性话语尚未获得完全意义上的自觉。到了90年代初和其后的几年间,由于女性主义理论的大量引入,加之女性文学创作实践的经验积累,双向的合力进一步催动了女性文学的深入拓展。80、90年代之际的女性写作群体已蔚为壮观,王安忆、徐坤等更多实力派女性作家以风格各异的写作实践进一步消解了父权制文化秩序,对男性话语的颠覆深入到历史观的层面。王安忆的创作经历和女性文学一样走出了一条相似的道路,从跟随时代主潮到发出自我声音,王安忆对男性话语的反叛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这在她的《叔叔的故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按王安忆自己的说法,《叔叔的故事》倾注了她“对一个时代的总结与检讨的企图”。多年来,评论界对这篇小说的定位大都沿着“对时代的总结和检讨”的思路展开,这当然不错,但却忽略了王安忆对时代的检讨方式是从女性个人的立场切进的。虽然王安忆公开申明“不是女权主义者”,但她的性别经验和本土经验与女性主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构成重叠和契合,因此她的《叔叔的故事》也可以看成是女性话语对父权制统治下权威话语的一次深刻解构的尝试。王安忆在对《叔叔的故事》的讲述中,其对时代的总结和反省没有显现在对历史的建构和对女性话语的正面叙述,而是将叙述的重心放在对宏大历史叙事和男权神话的拆解之中,通过“二次叙事”改写了80年代流行的理想主义的叙事模式,这为其后的女性写作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可资借鉴的叙述经验。和王安忆对戏谑化叙事的偶一为之相比,徐坤对男权话语的反动是对理性反思的一种有效补充。当她觉得四平八稳地拆解男性话语不够敏锐和爽快时,她机智地选择了世俗的调侃和感性化的语言。徐坤的“嬉戏人生”是对生活素材从女性视角的再度整合,是对男权话语的根本蔑视和彻底背离。“假如无法以理性去与媚俗相对峙,那么,何妨换个方式,抛几句佞语在它的脚下,快意地将其根基消解,然后御风西行”(徐坤)。这是一种“四两拨千斤”式的策略。在此基础上,新时期女性文学对父权制文化秩序的离经叛道在90年代中后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催发女性文学进一步发展的机缘有三个方面:一是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作为一种有助于深入拓展的契机,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女性主义理论的译介和运用,一大批颇有见地的女性理论著作和女性文学批评专著问世,为女性文学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氛围和理论支持。二是女性文学的学科化有了建设性的进展。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有战略性地设立了“女性学”、“性别研究中心”等相关学科和机构,高等院校较为普遍地开设了女性文学的课程,有的高校的女性文学专业具备了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资格,这对女性文学的繁荣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三是女性文学自身的不断完善。随着创作实践的深入,女性文学的进退兴衰不再完全依赖于社会文化思潮的涨落,自身独立而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日臻成熟的女性话语更多地主宰着女性文学的命运,这是女性文学蓬勃发展的最强大的内在动因。这期间的女性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性别意识的空前自觉和女性经验的有效言说。一个有意味的倾向是,这期间的女性文学实现了从“弃父”到“寻母”的转变。以铁凝、方方、徐小斌、张洁、王安忆为代表,这些女性作家从性别经验出发,开始有意识地尝试探询母系的历史,这在文学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也是女性历史言说脱颖而出的黎明。

“性别理论”浮出历史地表,对学者和作家个人来说,或许只是研究、写作历程中的一小步,但对整个文学理论和创作思潮来说,无疑是迈出了一大步。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3篇

 

进人20世纪90年代之后,裹挟在跨国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浪潮中,“女性主义”更致密地与自由主义等理论潮流汇合在一起,借助最初由各种海外基金会支持而萌生的各类民间NGO处理——这一选择甚至也影响到了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妇联”,促动其开始自觉地“社会组织”化。在这一过程中,“性别”被再度“政治化”,其实质很大程度上指向了对市场崛起、国家退场后所遗留下来的社会治理权力的建构,从而与深植于“国家一社会”二元对立框架中的异域色彩十足的“公民社会”形成了富有争议性的共谋性关系。

 

在这样的历史脉络中,如何理解最近三十年中国性别政治的演进脉络,特别是以社会发展进程为参照,来讨论其所自觉不自觉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及由此产生的经验与教训,显然已经不仅仅关乎性别研究本身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由于“性别政治”作为与全球经济一体化遥相呼应的“认同政治”以及由此产生的全球“结社”运动的一部分,深刻地参与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建构,因此在更宽泛的意义上,“性别政治”其实关涉到了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像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

 

一、“女性主义”话语的崛起与两个“三十年”的断裂

 

作为两个“三十年”转折的重要产物也是积极的推动者,“女性主义”话语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兴起显然与“拨乱反正”的“新时期意识”息息相关:激进的极“左”政治思潮被清算,“新启蒙主义”浮出历史地表,“人性”、“人道主义”话语日益占据社会主流位置;在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现代化”时代号角下,“去政治”地重返日常生活成为大势所趋;知识精英重返社会舞台,西学东渐再次形成潮流,构成了当时的学界想象“现代化”的主要理论资源,学院的知识生产体制也逐渐成形。

 

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主义”在“新时期”中国的出场一开始就自觉地以“社会变革和变革社会”双重变奏作为自我角色定位,由此形成了不同于非社会主义国家女性主义的逻辑起点.“中国女性主义理论的实践介人,却迥异于非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以男女平等,而是对性别差异的强调为开端。其直接的对话对象,无疑是建构在阶级论基础上的、否认性别差异的社会结构”。在这里,“性别差异”显然不仅仅是指向“自然性”层面,同时还因为被赋予了对前三十年社会主义中国的反思内涵而获得了丰盈的“政治性”内涵,而后者显然是更为重要的——正是通过将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中国指认为是压抑人性的极权社会并强烈希望与之有效切割,“人性”等看似“自然性”的范畴作为支撑“天赋人权”这一自由主义话语核心的逻辑前提,才会在报复性补偿的意义上,获得某种历史正当性;而“性别差异”作为描述“自然人性”的重要范畴,也才能作为对社会主义中国“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实践的一种反思,甚至替代资源,“天然”地获得存在的合法性,成为重构“新时期”女性主体的最直接的资源。基于这样的前提,关于“新时期”中国女性主义起源的讨论,显然就不能仅仅放置在妇女问题本身的脉络中,而更需要搁置在两个“三十年”的“断裂”以及由此形成的“阶级政治”向“身份政治”转化的社会思潮嬗变中来进行。

 

正是从这样的“性别差异”合法性建构出发,才能理解为何今天看起来暧昧不清因而也饱受诟病的“女性意识”会成为新时期“女性主义”得以崛起的重要概念依据。在新时期中国最早的妇女研究论文《美国当前的“妇女文学”》中,作为“女性意识”先声的“妇女意识”概念缘何能脱颖而出,首先值得关注。该文将在“白人中产阶级妇女的运动”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妇女意识”,看作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女权主义得以从黑人民权运动分离出来的关键所在,认为妇女运动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立自主的运动,离不开“妇女意识”的提升与引领,由此得出的结论:“妇女研究围绕的一个中心观念是‘妇女意识’,妇女文学的批评标准也还是‘妇女意识’”。

 

应该注意到,“妇女意识”这一概念之所以能在新时期中国出现,首先与经由“翻译”而实现的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女性主义的理论旅行直接相关,80年代初期中国主动走向“现代化”的特定历史情境所带来的自觉向欧美发达国家学习的比附效应,显然赋予了这种理论植入以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其次,“妇女意识”这一文学色彩十足的术语之所以得到了格外彰显,显然与“文学”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都扮演了女性主义思潮引领者的事实有关,也与80年代初期知识者尤其是文学创作者凭借着对“新启蒙”运动的塑造与推动重返社会舞台中央位置直接相联,因而对妇女问题的讨论更多停留在审美意义上,这无疑是“妇女意识”格外受到关注的重要契机。

 

然而,更为重要的,显然还是因为在研究者的视野中,“妇女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植根于白人中产阶级女性文化的当代美国女权运动对黑人民权运动之于性别平等问题忽视的不满与反抗,而这一隐含着的逻辑,才正是强调要将女性问题从前三十年社会主义实践中分离出来的中国研究者所格外关注的,李小江就曾直言不讳:“妇女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分离——这是当代中国女性理性自醒和妇女运动有可能从自发走向自觉的前提正是立足于知识精英女性的立场,将前三十年的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归结为类似贾格(AlisonM.Jaggar)所批评的“形式上的男女平等常常可能在结果上保证了而不是消灭了男女不平等”的情形,从反思“男女平等”的缺陷、同时期盼“性别差异”前提下的“性别公正”出发,女性主义在新时期的中国“最初的任务之一是在妇女中重新唤起被社会主义的国家妇女解放所忽视的女性意识的觉醒,呼吁妇女的群体意识应该从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性别无意识中得到提升”。而从“妇女意识”銳变为“女性意识”,这一概念表述的转换,更明确地标示出在当代中国知识生产体系中,对妇女问题的把握经历了一个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实践中逐渐脱离出来、还原为一种以女性自觉为标志的文化政治的过程。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以“女性意识”为基础,女性“主体”理论开始浮出水面,逐渐成为当代中国女性主义主要的理论支撑。要从发生学意义上来讨论女性“主体”理论的兴起,首先当然应该关注到其与当时在中国盛行一时的“主体性”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挟带着清晰的“新启蒙”意图,李泽厚所倡导的“主体性”理论©以“实践”为核心对马克思主义“类主体”与康德哲学的“先验主体”进行了整合,但是,由此呼唤出来的历史“主体”却是一个优于总体/社会的以现代“文明人”为角色旨归的“个体”。这一“个体”概念,明显区别于社会主义时期以“人民”为核心的历史主体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对应了“后社会主义”时代从政治动员型社会向市民消费型社会的过渡所产生的对于“人”新的想象与形塑要求:“从革命、乌托邦、大叙事回到一种过日子的常态,回到常态所需要的稳定的形式和范畴。它是要回到一个想象的市民阶层主体性的道德原点,再由这个原点推出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在“以‘个体’为核心的”主体理论崛起的背后,可以感觉到一种“告别革命”激情、回归日常生活的个人化的价值指向正以“现代化”的名义蕴藏其中。

 

女性主体理论显然在很大程度上分享了这一理论转向的成果,同时,又通过叠加进“性别”维度,使主体的构成情形更为复杂;当然,这种“叠加”最初也是通过对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女性主义思潮的借鉴得以实现的。裹挟在80年代中期风靡中国学界的存在主义思潮中,1986年被译介进来的《第二性——女人》较早为中国女性主义呈现了女性主体建构的另类途径。在该书中,波伏瓦批评了女性被男权社会边缘化和他者化的情况:“男人是主要的,女人只是附属品而已。男人是主宰,女人则是另外的一种性别而已”,指出,按照“存在主义的定义”,“女人和男人一样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个体”。©尽管在此版本的翻译中,用以描述男性中心地位的“subject”并没有被译成“主体,而是被译成了“主宰”,然而,并不妨碍据此反观出女性在两性结构中作为次生的、附属的“第二性”的存在位置,以及希冀通过颠覆不平等的两性关系结构来探索女性主体建构可能性的强烈诉求。这一立足于两性结构内部的女性主体建构方式,更强调反抗性别歧视和性别压迫的女性“个体”的独立自主性。而这一点,显然是与从“性别差异”、“女性意识”一路走来的中国女性主义有着高度的契合性的,也是对后者诉求更为明晰的概念表述。

 

可以以新时期女性主义思潮中影响最大的“女性文学”为场域来印证这一点。通常我们将是否体现了女性主体性追求作为评判“女性文学”的主要标准。这里所谓的“女性主体”,一般被归结为“言说主体、经验主体、思维主体、审美主体”的综合,是一种类似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式的主体定义。在这样的定义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个体”的自我经验及对世界的感知已经成为主体建构的主要路径,因而主体的诞生更多体现为“向内转”的封闭式的过程,沦为游离于主流历史之外同时却又与之具有对抗性的孤立存在。由此,女性主体理论形成了一种内在的悖论:一方面,作为对特定的历史情境的一种回应,它相当忠实地反映出了在后革命的时代“个体”想要挣脱前三十年社会主义“人民”主体框架喷薄而出的企图;另一方面,在逻辑架构上所出现的历史经验与个体经验割裂的问题,无疑又使得女性主体理论因为存在着“去历史化”的本质主义倾向而面临着被拋出社会历史运行框架的危险。

 

正是在这样的悖论结构中,也就不奇怪,为何反对本质主义、强调文化建构的“社会性别”(gender)学说会逐渐替代女性主体理论,成为90年代(特别是1994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之后的中国大陆学界一股新兴思潮。应该说,在强调从性别差异出发来寻求性别公正的总体逻辑框架内,社会性别学说与女性主体理论并无本质区别,但另一方面,明显受到后结构主义的影响,社会性别学说开始质疑女性主体理论“以自然化的女性为基础来建构当代女性主体意识”的思路,认为“脱离了对女性生存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考察,脱离了对女性所处的家庭、家族、社会关系的了解,我们是无法阐释和揭示置女性于从属地位的历史过程以及权力运作场所的。把女人的特点自然化也会掩盖形成那些特点的女人不同于男人的社会地位和经历”。⑬正是企图与生物学意义上的“女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女性本质主义倾向进行某种区分,社会性别理论又开始与女性主体理论进行切割:通过将女性主体理论指认为是20世纪之前的启蒙运动之于人“本质化”理解的直接产物,社会性别学说的倡导者相当直观地表达了对启蒙运动所塑造的“人”的不满与颠覆,并借此确立了社会性别理论作为20世纪女性主义代言人的身份;通过强调后天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于性别意识建构的巨大作用,社会性别学说成功地将性别不平等的起源由两性的自然差异转移到了两性的社会差异上,但值得反思的是,它并不因此导向对产生性别不平等的总体性社会制度的批判,而是落脚在“社会性别制度”这一中介物上,从而事实上将诸如阶级、种族等多重社会差异导致的性别不平等问题简单化为一种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似乎只要改变了性别权力关系,就能实现性别公正。这显然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对产生性别不平等的真正的社会根源的批判,带有明显的改良主义色彩。

 

20世纪90年代之后激进革命色彩逐渐褪去的当代中国语境显然与这样具有改良色彩的社会性别理论不无契合之处——有关“feminism”到底是翻译成“女性主义”还是“女权主义”之争以及“女性主义”终于战胜“女权主义”成为最终译名的过程,分明指示出,当代中国知识精英女性阶层对妇女问题的把握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与现实政治权力的争夺无涉,而更多异化为一种温和、然而也是无力的文化政治。正如有研究者所批评的.“Gender概念的出现与理论的发展在西方有两个重要的基础: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以及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积累(比如心理学的发展与后现代思潮的兴起),当然也包括运动与理论之间的联系与对话以及女性主义内部各流派之间的传承与争论。可是这两个基础在中国都是欠缺的,这种欠缺注定gender在中国的知识生产会有不一样的境遇。”尽管论者撇去了中外不同语境差异的简单比附思路值得进一步商榷,但是,其所发现的围绕着“gender”在当代中国“在地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孤立化、碎片化以及去语境化等一系列问题,却是需要进一步反思的。

 

如果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逻辑为参照,可以说,80年代之后,以“女性意识”为基础演绎、变化而建立起来的女性/性别学说,显然与之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通过将妇女问题纳入到“阶级革命”和“公共劳动”的框架中,借助于国家主义式的预来消除“自然性别”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从而实现妇女解放;而后者以建筑在“自然人性”基础上的“女性意识”为出发点,试图通过具有独立自主意识的女性主体的建构,来寻求“性别公正”的可能。前者始终对应了中国革命一社会主义传统对于被压迫阶级整合的需要,通过把特殊的妇女问题吸纳进普遍性的“阶级翻身”的框架,试图形成“人民话语”以及“人民”这一被压迫阶级的共同体,以建构具有反抗有效性的弱者的政治;而后者,则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后社会主义”所可能产生的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原子化个人身份认同的焦虑,企图通过类似于“性别”这样的差异政治资源来重构社会族群,以填补“阶级”退场后留下的共同体空缺。前者以推动底层妇女进入历史实践主体位置为出发点,而后者,显然更强调“妇女”,特别是中产阶级妇女作为文化上被压抑的群体其诉求的正当性。

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性别角色; 测量工具; 影响因素

1性别角色的概念演变

在有记载的人类历史上,性别一直是决定个人身份及其与他人交往关系的主要因素。角色一词英文中作“role”,原来是一个戏剧专门名词。20世纪30年代,西方社会学者开始将其引入社会学领域[1]。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谱诺认为角色就是对群体或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某种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待,并明确指出一个人占有的是地位,而扮演的是角色[2]。

性别角色一直是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社会心理学家已经对性别差异,尤其是近些年来对性角色(Sex role)或者说性别角色(Gender role)做了相当广泛的研究。但是,对于性别角色这一概念的界定,却一直没有公认的定义,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西方学者对性别角色概念的界定大体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起初,性别角色被定义为“ Sex Role”,即男女的性别角色分工是由性的差异决定的……把两性的角色分工归结为男女两性生理构造和生理功能决定的[3]。Constantinople曾对20世纪70年代前的性别角色研究作了一个里程碑式的综述,并试图对它进行了理论性定义,他的结论是“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似乎是心理学家的词汇中最含混不清的概念……那些被M-F测验的编制者所使用的最概括的定义看起来是认为,性别角色特征多多少少是根植于解剖学、生理学和早期经历之中,并在外貌、态度及行为上将两性分别开来的那些相对稳定的特质[4]”。这一定义不仅过于宽泛,而且饱含着浓郁的两性生理含义的“Sex”一词,遭到了其他研究者的反对,并开始使用“Gender”这一原本表示词汇属性的词来取代“Sex”,成为“Gender Roles”。主要有两类不同看法,一类是注重个体的人格特质。如Spence认为性别角色是社会认定为适合男性和女性的性格、态度、价值观念和行为[5]。Hampson认为,性别角色是指一性别的个体参与的活动,包括人格特质和行为。另一类是注重社会性和社会文化的作用[6]。如Lerner与Shea认为性别角色就是社会一群既定性别之人所界定的一套行为规范[7]。Gilbert认为性别角色是指存在于特定历史或文化情境中的对两性分工的规范性期望,和社会互动中与性别相关的规则[8]。看起来,前后概念的差异,不仅是词汇选择的变化,其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强调的是性别差异决定角色,而后者则强调文化和社会期望对角色的影响和塑造。当下对性别角色的定义一般既注重个体生理差异、人格特征,也重视社会文化的影响,如2000年出版的《心理学百科全书》中这样定义性别角色:性别角色是由一定的文化所认定的适合于男性和女性的行为系统,同时还包括那些被看作是构成男性和女性的基本的态度和情感[9]。

我国学者对性别角色一词的定义也像国外一样经历了两个阶段。刘达临认为所谓性别角色,就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性别不同而造成的角色差异[10]。直至1995年第四届妇女大会后“Gender”一词传入我国,性别角色也被重新定义。著名学者张春兴认为“性别角色即是指在某一社会文化传统中,众所公认男性或女性应有的行为。因此性别角色乃是经由行为组型来界定,而行为组型包括内在的态度、观念、以及外向的言行服装等” [11]。时蓉华认为性别角色是指属于特定性别的个体在一定的社会和团体中占有的适当位置,及其被社会和团体规定了的行为模式,是由于人们的性别不同而产生的符合于一定社会期望的品质特征,包括了男女两性所持有的不同态度、人格特质和社会行为模式[12]。罗慧兰认为性别角色是指社会所赋予某一性别的一套稳定的行为模式[13]。赵东玉认为性别角色是在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围绕着男女生理性别的差异,而逐步形成的一系列行为态度、动机、礼仪规范和行为举止以及社会的期待和愿望等两性之间的种种差异和区别的模式[14]。

2性别角色测量工具的研究现状

自从1936年Terman与Miles发表了第一个男性气质-女性气质测验(masculinity-femininity test,简称M-F测验)以来,在《心理学摘要》中,以关键词“性别角色”、“男性气质”、“女性气质”和(自1981年以来)“双性气质”为题目的文献引用数目,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从1927-1960年的62次,1961-1971的215次,1972-1980的447次,直至1981-1986的760次 [15],可见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对性别角色的这一研究课题的重视。

20世纪70年代以前,各种有关性别角色的测验就建立在一个假设基础之上,即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是相对立的两极,这两种特征在个人身上有必然相反的关系。这种单一维度的测验设计,常被称为M-F量表,它仅将受测者评定为属于两极之一,即具有男性或女性气质,而分数在这两极之间者,被认为是具有一定程度的M和F的混合体。并在这一假设的成立的前提下,认为个体具有适当的性别特征,即性别典型化(sex-typed),有益于心理的健康与适应。所以有男性气质的男人和有女性气质的女人被认为在心理上优越于他们那些具有较少性别特征的同类[16]。

在20世纪70年代,来自三个方面的影响引发了性别角色研究领域里的一场革命。首先是有的学者假设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是相互独立的,认为已有的M-F测验人为地把这两个概念置入一种相互对立的关系中,如Constantinople引用了大量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M-F量表人为地约束了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之间的关系[17]。其次,各种文献中的实证数据已构成对性别典型化有利于心理健康这一观点的挑战[18],Bem随后提出了男女双性化理论。在这理论中,Bem首先反对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是同处于一个连续体的两极,认为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是相对独立的特质,个体的心理行为特征可以是双性化的,即可以同时具有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适应最好的人是同时具备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人,即双性化。双性化理论模式假定,男性化和女性化是两个独立维度,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可以用不同的分量表来测量,并按照测量所得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水平,可将其归为不同性别角色的类型:男性气质、女性气质、双性化气质、未分化气质。Bem在1974年,以社会期许量表为基础,制定出了“Bem性别角色调查量表”( Bem Sex Role Inventory,简称为BSRI)使之成为第一个用来测量相互独立的性别角色的测验[19]。该量表包括男性气质分量表、女性气质分量表和中性掩饰量表。BSRI的计分方法可以有几种方法,如平衡式分类法、中位数分类法和t 比值法。目前,最常用的一个方法是用中位数分类法。一般来说,研究中使用的样本数最好取自具体的研究样本本身。利用中位数分类可将受测者归入不同的性别角色组,即男性化类型、女性化类型、双性化类型和未分化类型。男性化类型的人格特质表现为支配、进取、自立、操纵的,女性化类型的人格特质表现为人际敏感、热情、顺从、害羞、有女人味的。双性化是希腊语Androgyny 的词根andro(男)和gyny(女)的结合,这一类个体往往同时具有男性和女性心理特征,如独立、进取、热情、忠诚等。Bem曾报告在1975年,以Stanford大学的375名男生和290名女生为样本的研究中,由中位数分类法所得的具有女性气质者、未分化者、双性气质者和男性气质者的百分比,在男性中为16%、27%、21%、37%,在女性中分别为34%、20%、29%、和16%[20]。在测验中,BSRI均被报告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Bem在其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性别图式理论,认为性别角色典型化的个体在进行信息加工时,对与性别图式内容一致的信息加工最快,对与之不一致的信息加工最慢,对无关信息加工速度介于两者之间[21]。因为性别图示化了的性别典型化者与没有性别图示化的双性化者相比,前者在组织加工信息上利用了更多的性别信息。Bem认为个体在使用性别图式理解和评价他人并指导知己行为的程度上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具有强烈性别图示的人认为每个性别的个体(包括他们自己)而言,只有很窄范围的活动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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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不把数学看做是性别相关的同学相比,认为数学是男性领域的女大学生是不可能去选修高等数学课程的。

最后是Spence,Helmreich & Stapp以两性间的社会刻板印象为基础制定了“性别角色刻板印象问卷”,即PAQ。由于意在使PAQ只测量性别角色刻板印象方面,Spence及其同事明确指出,PAQ测量的不是一般性的男性气质,而是自我坚持——工具性特质;不是一般性的女性气质,而是人际——情感性气质[22]。他们采用中位数法分割法来做性别角色的分类。Bem的BSRI与Spence的PAQ几乎同一时间设计,但两者是独立编制的。Bem的性别图式理论在当时有广泛的影响,众多的研究者纷纷利用来进行性别角色领域的研究,继而提出了对这一理论的一些批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Spence及其同事的观点。他们基于以下两个原因,认为BSRI和PAQ不宜用于性别图式理论的验证研究,一是在评鉴个人性别图式化程度(或与此相关的性别典型化程度)这种单维概念时,使用BSRI或PAQ这类双维测量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二是BSRI、PAQ主要测量的是工具性和情感性特质,因此它涉及的范围很有限,无法测量性别图式这样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23]。并且Spence使用PAQ测量,得出与Bem性别图式理论预言相反的结论。Spence提出了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性别角色的研究表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性别角色概念的复杂化,二是测量工具多样化,三是跨文化研究。在这些研究中,性别角色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如:(1)有关单维、双维及多维性别角色的观点和双性化气质为理想性格的讨论及批评,可参见Spence,1985[24];(2)对于现有的各种性别角色测验是否充分掌握了“男性气质”、“女性气质”的基本内涵的讨论,可参见Jackson,1985[25]。(3)有些关于性别角色与自尊、心理健康状态相关性研究,表明,与女性气质和双性气质相比,男性气质与心理健康的关系更密切,Bem的双性化类型个体适应性和心理健康程度最佳的假设并没有得到证实,可参见Bassoff与Glass,1982[26]。

与西方的大量研究相比,我国的性别角色研究处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对性别角色测验进行本土化的研究。参照Bem的研究方法,李美枝编制了一个性别角色量表[27]。卢勤、苏彦捷则对Bem性别角色量表进行考察和修订[28]。崔红、王登峰对中国人性别角色形容词评定量表进行了建构[29]。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是钱铭怡编制的大学生性别角色量表(CSRI),该量表综合Bem和Spence的方法,以社会赞许性和社会刻板印象为基础,制定适合中国大学生的性别角色量表。对380名大学生的测试结果表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男性化、女性化、双性化和未分化四种类型大学生所占比例分别为27.9%,23.5%,22.4%和2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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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性别角色发展的的影响及相关因素研究概述

性别角色的发展是儿童从刚出生时的混沌不清,男女不分的状态,在先天因素、社会文化、家庭教养和认知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下逐步学会扮演其所生活的社会期望性别角色的过程。首先,生物遗传素质是性别角色形成的自然基础,性染色体决定着男女差异的遗传基因,Yong认为性染色体决定着男女性腺的形成和性激素的分泌,性激素的差异则影响性别之间或同一性别内部的社会行为差异。弗洛伊德也提出了性心理发展阶段理论,他的基本理论的轴心是无意识和本能过程, 或者说是由于男女两性所具有的不同的生理解剖结构而决定的心理成熟过程。这一理论在后来的实验研究包括对双胞胎人格特质遗传性方面的研究中收到严峻的挑战[31]。其次,社会文化是影响性别角色发展的重要因素。人类学家和跨文化研究的心理学家们的研究表明,受社会文化的影响,性别角色的形成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集群社会化理论也为性别角色发展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 [32]。此外,家庭教养方式也是影响性别角色发展另一个重要因素。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时,对子女的性别期待和性别偏爱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的性别角色观念 [33] [34]。性别角色发展的认知理论在几个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支持。首先,儿童对性别角色类型的不断了解 以及认同具有评价和促进的意义。例如,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知识和行为是有关联的,特别在精心设计的实验研究和相关性研究中。其次,儿童的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会表现出发展性变化。最后,性别角色类型的知识在幼年的发展初期可以被找到, 并且在许多性别角色定型的行为出现之前就很清晰了[35]。但是关于性别角色的认知发展仍然有很多的基本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比如性别角色认同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性别角色认同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意义、与青少年心理社会适应、成就动机等的关系如何等研究问题,近年来仍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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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女性主义;性别平衡;社会性别;反思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4244(2010)06-0017-05

女性主义理论的出现是20世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令人瞩目的革命之一,在很大程度上甚至颠覆了原有的许多研究,它将性别因素作为一个基本的要素引入了人文学科的各个领域,改变了人们意识中刻板的性别印象起到了革命性的影响,然而,随着研究论域的狭窄化和研究建构的偏颇,女性主义本身也遭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一种新的更为关注男性――女性的平衡化性别取向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社会性别由一种单一性的议题逐渐扩展,发展出完整的理论议题和研究对象,成为一种更具建设性的社会理论范式。

一、女性主义批判及其局限:矫枉过正

女性主义的理论的初始立场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于男性为主导的知识建构与话语霸权,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初期的理论发展必然是对于原有知识体系的反抗与批判。在女性研究中,这些自称为“不守规矩的知识”首先拒绝和否定由男性一手建构起来的包括方法论和研究方法在内的知识体系。女性主义对男流社会学的挑战在于,社会学必须彻底反省整个学科的内容及其方法论,社会学必须要认识,除了男人的观点之外,也必须从女人的观点去看世界[1]。在女性主义看来,由于已有的知识及其生成的社会结构都是在男性的主导下建构起来的,因此,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习以为常的结构都成为问题,主流社会学的观点不可避免地具有争议性[2]。

然而,社会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女性主义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单纯的批判不但难以恢复社会生活整体性中的性别社会事实,而且也与女性主义的原初立场渐行渐远,正如很多男性研究者所批判:女性主义日益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而且其中存在的女性话语霸权堪称与其所着力批判的男权主义一样。如果认为仅仅经由女性主义的批判就能完成对于男女不平等的解构,那么除了性别因素的影响,阶级、文化、宗教、市场等等一系列的不平等同样会造成男女的差异和不平等状况。特别是将目光转至发展中国家、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等语境下的女性时,研究者尽管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但是这种不平等背后的往往是更大的社会结构性因素在发挥着影响,比如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问题并不在于女性地位的低下,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于极端贫困的条件下如何提高地区整体的生活发展水平。

西方的研究者早就注意到“抽象的”女性是不存在的。女性劳工的抗争既出于女性的也出于劳工的,如果她碰巧是一个黑人,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她来自乡村,她将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如果她碰巧是在新教为主国家的天主教徒,那么宗教因素可能更具有显著影响。”[3]中国的研究者更是以少数民族女性研究者的角度出发,对此做过精辟的分析,“相对于汉族,她是少数民族;相对于少数民族,她是苗族;相对劳动阶层,她是知识分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学者,她是民俗学家;相对于男学者,她是女学者;在的人群里,她受到歧视;但在强调民族大团结的官方话语中,她又是受到照顾的团结对象。”[4]由于这些社会身份的并存,“每个发声的个体,在发声时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难于代表任何被她认为可以代表的群体”。这说明即便是同一个民族的妇女在叙述自己民族的故事,也应对不同语境下除民族之外的多维差异和权力关系保持充分的意识和敏感性[4]。

由于学科共同体形成初期的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女性学的路径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解构有余建构不足、批判有余思考不足、借鉴有余创造不足的各种困境之中的,在研究范式上的混乱也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女性主义学者反对“价值中立”的传统研究原则,强调“所有的知识都是由社会参与建构的,饱含价值观念,夹带着偏见,反映产生它的文化的利益并为之服务”。[5]因此上,对于方法的选择上存在着迥异的立场,但是更多的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在一些方面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价值关怀固然赢得了论辩的胜利,但是失去的却是科学的严肃,并进而影响到其自身的健康发展。由于关注论题的庞大使得女性研究的领域同样面临着与社会学一样的困境,或者不切实际的梦想成为一个无所不包挑战所有权威的全能冠军、或者成为跟在其他学科的嘉华年会(凯尔纳,1997)背后的一个“剩余学科共同体”,但是两种路向都使这一学科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威胁,进而对学科的长远发展造成了致命的伤害,使得学科不得不面临一次又一次过于频繁的科学“革命”!由于更多的是强调差异性乃至反叛性,构建一个独立王国俨然成为女性研究一种远景,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回归到整体社会变迁的大叙述,既有助于学科避免边缘化的危险而获得主流的话语权,又有助于整个社会科学研究的推进。[6]

福柯看到了任何理论体系都存在着一个理论矛盾,即要建构一种理论,就要设立界限,而设立界线就意味着自我封闭的开始。因此,只有当理论被置于各种特殊文化事件中,理论才能存在,才是可以理解的。基于此,女性主义的第二次浪潮之后,女性主义批评由拒斥理论、批判男性理论,转为将男性理论作为潜在的理论资源和方法论,以此为基础来建构自身的理论。[7] “毫无疑问,是XX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由一个劳碌的家庭主妇转变成为一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通过展示我们是受压迫的女性而点燃了我们心中的火焰……但是当我们启身去寻求和表达压迫我们最为深刻隐秘的缘由时,它移走了我们的根基……我们心中火焰的光芒有什么用?难道只是引起更多的幻灭和怨恨?……可以说我吹毛求疵但是……似乎我们带着这种band-aid的女性主义将我们并肩的男人称作敌人是快意的,但是牵涉到批评政府、水资源的私有制和世界银行的社区造林计划时反而却不是那么快意?”(Shivani, interviewed by Richa in Tehri Garhwal, May 1999)[8]

由此将聚焦于女性及其不平等的研究转入更为宏阔的视野,社会性别成为新一阶段的研究主题和方向。

二、性别平衡:折中方案

女性主义面临的研究困境使研究者逐渐从单纯的批判转向一种更为建设性的研究视角,即逐步将男――女性别间的问题放置在更为宽广的一个社会现实中考察,承认已有男性视角的应有合理性;而饱受女性批判的男性研究者也逐渐开始有意识的采用女性视角和知识,两种性别之间由对抗转向了对话和交流,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副更为平衡化的性别关系(more gender-balanced)或者更为混合的性别实践(mixed gender facts)。Vianello和Caramazza指出,最重要的不是因差异而反对平等,也不是因平等而拒绝差异。而是要将生活中的各种性别实践作为有挑战的对话方纳入进来。[9]认识到“只有和男性全面合作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非两性合作或排斥某一性的性别政策肯定会遭遇失败。”[10]改变造成性别间不平等的认知、知识、实践成为女性研究者新的指向,特别是强调男性女性之间的互动和互利成为研究界一种转向。迫使这种转向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于原来女性研究者所批判的男性霸权戏剧般的转向,随着女性在就业和教育等领域的地位上升,特别是在城市中传统的性别地位发生了逆转,很多女性主义的立场赢得了话语却失去了实践,甚至出现了女性对于男性的家庭暴力,不少媒体报道受到女性家庭暴力的男性跑到妇联诉苦,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的失语导致了对原有理论的反思,也使得女性主义采取一种更为平衡化的性别关系,缩小其可能的解释范围,不再坚持将知识原初的反抗立场直接移用到实践中。

正如克里斯蒂娜・迪・史蒂芬诺在《差异的尴尬》中所言,“性别差异在区分男人和女人方面的作用不仅仅是使他们成为某个更大的、互补的、人本主义整体的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性别是我们当下身份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我们的文化可理解性恰好部分来自于对性别身份的归因和自我承认。没有性身份,我们对自己或他人都没有意义。但是性别究竟意味着什么?”[7]波洛克强调,女性主义的立场并不像马克思主义偏向阶级,后殖民理论倾向种族那样,偏重于性别。首先,有各种各样的女性主义,而与各种有关女性受压迫的分析也有不同方式的联盟。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关注的是阶级课题,黑人女性的关注点则在帝国主义、特征、女性气质和种族歧视。根据多元的女性主义广度,女性主义处理环绕着种族、阶级、特征、年龄、体能等复杂且有特殊组织的权力结构,当女性主义也必须是特殊的政治和理论空间,命名并剖析性别差异作为以特殊反思运作的权力主轴,当这种特性既不赋予性别差异优先权、排他性,或凌驾任何其他特性的优势,也不允许性别差异在概念上孤立于构成社会权力与抵抗的纹理。[11]

然而,平衡化的性别与其说是一种综合化的社会性别理论,毋宁说是一种更为开放的女性主义理论而已,只不过原有被激烈批判的男性和男性知识被以更为客观的态度所接纳,根本的知识立场还是女性的,它提供给我们的知识景象不再是单一女性色彩,套用一句比喻,这一阶段的理论不过是一种“复数的”女性主义。真正迈向一种整合性的性别理论的知识发展还得有赖于完整的包括了各种性别立场的社会性别理论的登场,不过,由于继承了原有的知识遗产,对于社会性别也有着相当不同的解读,总的来看,它还是一个“女性化“色彩较为浓重的知识体系,而我们接下来要论述的正是如何在平衡化性别的立场上进一步扩展视野,展现社会性别理论应有的理论关怀,使得其能真正面向多样化的性别实践。

三、面向社会性别的本意

社会性别的本意不在其他,就是要返回社会生活中多样性的性别实践,建立起与之对应的理论框架,特别是面对中国多民族、多文化的转型社会实践,不但在研究的策略、概念的引用和运用上需要考虑到具体的历史语境,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本土的研究中检验其适用度并随时给予补充修正,尤其是中国的性别研究,对中国历史语境的把握和理解,是本土研究的基础。[12]实际上,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不独在中国面临着嫁接女性社会理论的困境,在其他任何的社会中这种挑战都是客观存在的,毫无疑问,如果由女性主义生发出来的理论体系是创造性的、全新的,但是面对这些挑战,出问题的并不是实践,而是我们的理论存在的问题,这种对理论适用范围的警惕恰恰说明了社会性别理论所应该具有的宽广度和理论层级,社会性别,是生发于对女性体验之上的知识创造,但是一旦运用到宽广的社会实践中,就不应该再是女性独有的知识创造,而是应该建立与主流学科一致的知识视角,这种知识视角要求将组成社会本身的男性也纳入进来,进而也是将男性的视角也纳入进来,这样的社会性别理论才是整全的、统一的。在此一视角的转变之后,研究者发现,妇女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夫妻间的经济不平等,而是如何进行有效生产,摆脱贫困,贫困地区的女农民迫切需要基础设施、公共支持体系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我们应帮助她们尽快适应目前的多重角色,使她们能顺利、有效并公平地参与到目前的经济改革大潮中,而不是被边缘化,加剧其贫困化。[13]越来越多的性别研究学者强调要将不同民族、社会的性别问题放在它们自身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去研究,并将其视为动态而不是静态的,与其他因素互动的而不是隔离的(Stolcke,1981;)。[14]

巴特勒发现当代女性主义对社会性别含义重复的争论,导致了一种特定的烦恼,似乎社会性别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了女性主义的失败。她进而指出只有运用谱系学才能揭示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欲望的基本分类中的权力构成:真正的谱系学不会去寻找社会性别的起源、女望的内在真相和我们没有看到的真正的性身份;谱系学研究的是,起源上多样且分散的制度、实践和话语所拥有的身份类别的政治属性。[15]女性主义不是一个能清楚界定的实体,而是一个各种差异相互冲突而又携手并进的场所,在这里共同利益得以表达和争论;在这里,身份认同获得了暂时的稳定――也正是在这里,形成了政治和历史。[16]在女性主义者看来,虽然男性可以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出发来观察、描述、解释与性别有关的议题,但是,还是具有相当的差异。因此,男性研究终究还是要被编入另册的,其实,男性同样可以批判从他们的性别立场出发建构的知识立场,并突破男性立场的局限(Seidler,1989;Samuels,1993)。更为整全的社会性别理论不但要求将男性立场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之中,而且能将男性――女性之外的性别立场也纳入其中,这样才符合社会性别理论本身的价值诉求,潘绥铭在对社会调查的元假设进行论述时,富有见地的提出任何研究必须从提出研究对象的两级开始,并引用金西关于“同性恋”光谱式的七级分类:一个极端是绝对同性恋,从来不跟异性有任何性意义上的接触,另外一个极端是绝对异性恋,从来不跟同性发生性接触。其他的种种现象都是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个位置上,至于研究者如何确定这个位置,这已经是第二步的问题了。[17]这种研究的思路对于社会性别当下的理论发展可谓有着一语见地的洞见,当下的诸多社会性别题下的研究实际上是不经过对于两级式的分类和元假设就直接在某个位置(特别是女性主义的位置)开始自己的研究,而且将这种研究视为社会性别研究的全部。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二分法表达了对建构这样一个理论框架的基本构想。

从最为基本的角度来看,不纳入上面四种知识分类的性别研究,很难称之为社会性别的理论体系,换言之,如果将社会性别理论一个极端谱系的男性主义逐出社会性别的框架之外的话,另一个的极端――女性主义也将失去可以对话的对象,进而是学科本身的存在都被质疑。实际上,我们认为,整全的社会性别理论是一个包含两个极端的宽广的理论谱系,一个极端是女性主义,另一个极端是男性主义,在这两个极端的中央是混合了各种因素的社会性别视角和研究方法。

关于第一个极端,McDowell在女性主义研究的困境中赫然以“女人研究女人?”为标题表达了这种挑战,她提出,为了理解女性身为从属男性之“他者”的地位,以及女性气质不如理想化男性气概的社会建构,除了研究女人和女性气质外,重要的是也要探究男人与男性气概。[18]作为向男性迈进的转折阶段,F・埃博奥尼在《女性主义或死亡》中创造性的提出“生态女性主义”的概念,福柯所言,“妇女解放运动的真正力量并不在于她们的性的特殊性,以及要求与此相关的权利,而在于从性的机器内部运作的话语中分离出来。这些运动却是是作为对性别的特殊性的要求从19世纪产生的。结果怎样呢?最终,会形成一场真正的去性化(de-sexualization)运动,把性丛中心转移出来,呼唤文化的新的形态、话语、语言等,它们不再与她们的性别僵硬地附着和粘连在一起,在最初的阶段,她迫于政治需要不得不进行这种依附,这样她们的声音才能被人们听到。妇女运动中具有创造性和活力的因素正在与此”。[19]

社会性别所要做的恰恰是承认各种不同的性别立场和造成他们的种种制度和实践的遗产,在利用社会性别的视角追寻一种更为和谐的性别关系的指向下,这些不同性别立场的知识将成为多元性别话语中的一支建设性的话语,包含了不同性别立场的社会性别也藉此才能完整的展现其应有的理论能力。

四、结语

我们认为,作为中性的社会性别理论,绝不是也不能局限在女性自身的独立王国之中,它不但能将男性这个群体的研究视角纳入进来,而且还应该将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同性恋、双性恋等多种情况纳入到自身的理论体系之中,这样的理论取向,不但有助于建构与主流学科完整的对话,而且也有助于把握社会现实中各种生动的实践,真正推动社会性别理论在研究中的扩展和实践效用。

社会性别理论的转向也有助于建立与后现代思潮更为积极的对话。表面看来,后现代主义理论在解构传统理论上与女性主义有着共同的取向,但是,后现代主义同时将女性研究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当女性刚刚登上主体的位置,后现代主义就宣布主体的消亡。[20]一些研究者更是宣称后现代女性主义本身就不可能,即一个人不可能既是一个女性主义者,又是一个后现代主义者。[21]的确,科学的演进也正是在这样不断的“证伪”而非“证实”中得到不断的推进,在证伪了男性主导话语下建构起来的知识体系的之后,走出狭隘的女性主义视角,从更为普遍性的社会性别角度建构对性别的分析,敢于证伪自身的社会性别将为我们真正展现其应有的理论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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