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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论文范文

新闻传播论文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篇

(一)节目时间造成的困境

广播新闻的黄金节目时间段通常都是在早上时间,但是新闻通常都是一些领导指令性发言或者会议和强制性重点宣传任务,这些内容不但必须在早晨黄金时间段播出,而且篇幅时间长短和字数都有规定性的要求。广播新闻被自身传播特点所局限,无法像报纸一样以专版的形式来播出政务性和执行性的宣传任务,因此黄金时间段的新闻节目无法符合听众的兴奋点需求。

(二)收听特点造成的困境

广播新闻的听众通常都是一边做其他事情一边听广播新闻,听到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内容才转移注意力到广播新闻上,如果一直没有吸引听众注意的内容还有可能直接让听众关闭收音机。一些广播电台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把黄金时间的新闻节目转移到硬新闻内容上,把精力集中在专题类型的广播节目中去,虽然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以一些优秀稿件扩大影响,但却无法从根本上真正有效解决问题。

(三)节目内容造成的困境

因为广播新闻的黄金时间段通常都是政务性和指令性或者工作性报道,难以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策划报道,所以广播新闻经常为了满足信息量的要求凑字数。

二、拓宽广播新闻传播新空间的基本方式和意义

(一)3G手机的广泛使用将增加新闻广播的移动受众

3G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让电信网络和广播网络融合成为新的发展趋势,让电信网络通过移动终端媒体进行传统广播新闻传播创造了技术支持条件。3G手机的广泛使用,让所有3G手机使用者不但成为试听信息的受众,也同时成为视听信息的来源,这也是未来新闻广播需要争取的移动受众群体。

(二)手机短信使广播节目的互动性增强

现阶段,广播节目利用手机短信互动参与节目已经不再陌生。和热线电话比较而言,手机短信让听众有更多机会参与节目。因为热线电话必须由主持人和听众直接沟通交流,通常一个节目主持人接听的电话有限,听众能不能真正参与节目的实际主导权力通常都被掌握在导播手中。相反手机短信却能够通过主持人的宣传组织,让听众针对特定的话题以短信的方式自由发言参与,让听众得到更多机会参与节目互动,由此大大地提升了广播节目的收听率。

(三)利用互联网延伸广播功能

互联网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新媒体平台,能够有效融合各种传统媒体特征,并且还可以综合运用各种传统媒体的优势传播方式,例如文字、图片、视频等。广播电台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广播,拓展新闻广播的功能,并且丰富节目内容和形式。因为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播新闻业务,不但可以实现传统广播新闻的声音传播方式,而且还可以同时实现文字和图片信息的传播,改变传统广播新闻单一局限于声音传播的历史。更何况主持人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节目预告,并且实现和听众更多方式的互动交流,这样无疑可以增强新闻广播的灵活性和趣味性。

三、拓展广播新闻新空间的具体策略

(一)准确传播定位,精心策划主题,创新传播形式

1.广播新闻的准确传播定位

广播新闻作为一种社会化程度相对而言比较高的传统媒体,在普通群众中具有并不低的传播影响力。新媒体时代的广播新闻应该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以新闻信息传播和政府为重的舆论宣传传播,而应该把实现舆论导向更深层次的同时,注意民情低落点作为传播诉求。只有更准确的传播定位,才能加深普通群众自我价值认同的同时,实现传播舆论的深层次引导。

2.精心策划广播新闻的报道主题

优秀的新闻作品通常都是以精心策划的报道主题作为基础。例如中央电台的《倾听新疆》大型“走转改”新闻报道,报道主题经过精心策划,定位于两年以来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后,充分开发地区优势和潜力进行改革创新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大好形势。这样经过精心策划的宏观报道主题,再进一步策划出围绕主题的系列微观主题,从地区经济发展的各个不同方面进行系列报道,更深层次地展现了新疆地区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融入新媒体,增强互动性,拓展传播受众规模

1.调整受众理念,变“听众”为“用户”

媒体不但应该了解分析传统听众在收听广播新闻方面的习惯和喜好,还应该把更多精力集中于了解分析参与广播新闻互动的广播新媒体用户的习惯和喜好。所以,广播新闻应该注重利用数据收集和分析,通过更准确的数据分析结果来科学调整受众理念,让广播新闻信息服务更加具有针对性,这样才能拓展传播受众规模。

2.重视增强广播新媒体的社交功能

新闻议题应该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并且能够持续引起用户的关注和讨论兴趣。

3.充分发挥广播新媒体独特的双向传播互动性优势

不但应该重视搜集,同时还应该注意选择,并且引导和鼓励广播新媒体的用户采取UGC(用户生成内容)方式提供更多新闻线索,经过广播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求证和编辑加工,再以更生动形象的广播新闻反馈回用户,这样才能让互动优势更加有效。

4.积极运用广播新媒体的融合功能

在广播新闻的声音传播基础上再合理融合文字和图片以及视频等多种传播方式,让广播新闻的传播呈现方式进一步立体化或者可视化,新闻报道的关联度也更加具有多维性,让广播新媒体用户能够全方位的获取广播新闻信息。

5.灵活面对广播新媒体渠道的多样化,反应要迅速及时

新媒体用户所在的地方,就是广播新闻工作所在的地方,还要善于及时运用具有强影响力的平台和渠道。同时更不能忽略对广播新闻媒体官网和官方应用的统一规划布局以及主持和采编、用户的个性化应用,这样才能形成集群,打造出具有多元关系的全新互动平台,最终创建出更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广播新闻品牌。

(三)深入挖掘,叙事生动,以优质特色内容,提升传播内容品质

1.传递信息要快

利用广播新闻相对于其他媒体而言更加快速灵活的优势,以更快的速度传递更具时效性和现场感的新闻信息。特别是针对突发社会事件的新闻报道,新闻广播应该利用更加及时和权威的快速反应机制,多角度呈现事实真相。

2.新闻元素要深入挖掘典型性

新闻元素是整篇新闻报道的基础也是灵魂,只有恰到好处的新闻元素选择和运用,才能彰显新闻主题并且体现新闻报道的典型性。例如中央电台的《倾听贵州——夜访核桃坝村》大型新闻报道,这期广播新闻节目的报道主题,经过精心策划,准确定位于贵州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开发县域经济取得良好经济发展成效的具体方式方法。社会基层的新闻元素非常丰富,具体选择什么样的新闻元素用以叙述说理,选择什么样的新闻元素用以直命主题,需要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新闻工作者合理选择运用,深入挖掘新闻元素的典型性已经成为大多数新闻工作者的经验共识。

3.传播内容要实

新媒体平台的广泛应用相伴而生的是海量的新闻信息,但是这些海量信息也充斥着很多不完整信息甚至虚假不实信息。广播新闻要拓展传播新空间,就必须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单位的专业新闻鉴别能力和同行协同整合能力,对来自新媒体用户提供的各种新闻线索和内容及时求证,并回馈给用户事实真相,让用户在喧嚣的网络声音中听到广播新闻不同却真实的声音。

(四)新媒体时代广播新闻采编播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

1.传统广播新闻平台的播出形态应该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需要

例如某地方新闻广播台除了早晚板块新闻以外,其他播出形态都是每半小时以12分钟的资讯信息和18分钟的延伸内容信息组成内容滚动推进,资讯信息体现了广播新闻的快速集纳优势特色,而延伸内容信息又体现了广播新闻内容的丰富和深度优势特色。

2.新闻信息的产出方式应该与时俱进融入新媒体

例如可以构建数据收集和分析的专业平台,为广播新闻拓展新媒体领域的空间发展提供技术性的支持。还可以通过构建融入新媒体的平台和渠道,转变传统的话语体系方式和新闻播报方式,让广播新闻的内容和风格更加让新媒体用户喜闻乐见,进而能够增强互动实现多次传播。

3.培养能够符合新媒体传播需要的广播新闻传播专业团队

这样的团队不但应该具有互联网传播思维观念,而且还应该具有能够有效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专业能力。

四、结语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2篇

新闻传媒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并且在某些方面它具有这其他社会力量所没有的优势,这种优势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过程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大家都清楚,新闻传媒对于社会它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资料。这种特殊的生产资料与其他生产资料相比所具备的优势有:具有十分广大的覆盖面,其触角可以触角社会以及地域的各个层面;具有十分强大的渗透性,它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生活领域,且能够对生活中的各个领域进行影响;传播速度极快,能够对社会生活进行同步反映,即时干预;具有十分严格的周期性,按一定周期连续出版或播出,即马克思所说的“每日干预运动”的“周期律”;具有广泛的社会公开性,制作的结果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这些特性与优势确定了新闻传媒在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其他社会力量所无法比拟的影响力。也正因为如此,新闻传媒理所当然的应该对构建和谐社会有所贡献。新闻传媒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它能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在《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就概括地指出新闻媒体具有三大社会功能:监测环境功能,关系协调功能,文化传承功能;后来学术界又补充了一种功能,即文化娱乐功能。我国新闻学界对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有不同的概括和认识,具体说法和表述虽各有差异,但对新闻媒介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这一基本点的认识却是相同的。国内传播学者陈力丹认为,“如果这些功能能够规范地发挥作用,会大大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冲突,调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新闻传媒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能起到的作用

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它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建设者和见证者,而推动和谐制度建设、营造和谐社会舆论、倡导和谐社会关系、培育公众和谐心态则是媒介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新闻宣传是一种领导工作的方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党在长期的政治工作中得到了将新闻宣传当作一种领导工作方法的宝贵经验。1944年3月22日,在谈到报纸是指导工作、教育群众的武器时,说过看报纸比吃饭更重要。他形象地说:“关于报纸,现在高级领导同志,甚至中级领导同志都有一种感觉,没有报纸便不好办事。饭来了,报来了,我们有些人是先看报、后吃饭的。”这种“没有报纸便不好办事”的感觉,已经说明了报纸是对指导工作和教育人的重要工具。邓小平在1950年5月16日召开的西南局新闻工作会议上提出,“拿笔杆子是实行领导的主要方法”。新闻传媒作为一个领导方法,必须要有一个中心。革命报刊被马克思、恩格斯看作是召唤人们的一面旗帜或思想中心。新闻媒介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信息的台。

信息传播是新闻媒体的基本功能。“1984年,邓小平为《经济参考报》题词:“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小平同志新闻传媒能者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所起的作用的高瞻远瞩。强化媒体的信息借给机制,将新闻宣传工作和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相衔接,结合媒体本身的特点,加大信息传播的有用性、有效性与有机性,扫除发展过程中的信息障碍,保障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良性与快速运行,使新闻媒体成为和谐社会的信息窗,成为宣传建设方针与政策、传递社会变化动态的信息桥梁。新闻媒介作为社会信息的台,其应该具有选择有用信息过滤无用信息的能力。历史经验昭示,信息闭塞是造成国家和地区落后的重要原因。传媒是担当着“去塞求通”的重要社会责任的组织。要想搏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洪流之中,不了解外界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动态是无法想象的。在这方面,传媒应当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满足甚至超出当地决策层、建设者的需要。可以及时传达中央的政策规范,也可以配合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作介绍,更可以编发本地市场机遇和其它地区的市场动态。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媒体上往往充斥不少“无效信息”,有人将当前媒体上“无效信息”的表现概括为“八多八少”,即会议新闻多,提供群众需求的有益信息少,领导活动多,记述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少;工作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少;关系稿多,采用基层通讯员的来稿少;软新闻多,给读者提供经验启发性的深度报道少:雷同重复稿件多,独家新闻、独家见解的稿件少;不健康或虚假的广告多,实用可信的广告信息少;猎奇、庸俗的稿件多,生活服务类的信息少。这些无效信息大大阻碍了有效信息的传播,使得受众关注度高、契合他们需求的信息难以顺畅传达。因此,传媒有可能也有必要成为无效信息的过滤器。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信息,一切有利于现代建设的信息,一切有利于大众现代性增长的信息,才是有用与有效的。

当然,有效性还意味着信息的时效性,否则,错过了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错失了全面小康社会的良好机遇,即使再有用的信息也会变得无效。新闻传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导向领航员,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助推器。在和谐社会的创建过程中,让媒体直接参与到各级政府部门的作中去。引导媒体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养和谐精神,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潴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自觉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首先,发挥新闻传媒的作用,宣传党的政策方针。调动当地各个媒体都紧紧围绕当地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政策解读,让党的政策深入人心。凡有新的政策、新的中心工作出台,都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新闻媒介是和谐进程中的监督岗,是违纪违法的曝光平台。

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反映人民心声的重要渠道。舆论监督是谐社会的构建构建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想要消除其中的“噪音”、“杂音”等一系列不和谐的声音,必须依靠舆论监督。在批评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同时,倡导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舆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各级政府应该善于通过舆论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和改进工作作。要不怕家丑外扬,积极鼓励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新闻传媒在对引领公众舆论、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主导作用。现代社会中充满这信息,它是一个信息的社会,而且也是一个公众的社会,在这个公众领域中舆论的表现,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基于此新闻传媒等媒体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时代中,媒体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起到巨大的作用。新闻传媒在现代社会中被赋予了对政治力量以及其他相关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的职责。当然,新闻传播及其监督活动必须获得民主制度赋予其的合法性。在民主制度中,保证民主制度的必要条是件对权力的制约。通常的对权力的制约有三种方式,一是用权利制约权力,二是用权力制约权力,三是用道德制约权力。但是因为权力的相互制约这种方法没有办法最终解决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所以出现了健全用权利制约权力的这种机制,让广大公民来承担起监督者的责任,合理地分配权力,用以限制、阻遏权力的滥用。在我国的这种制度下,这种功能主要的体现就为舆论监督。我国的新闻传媒有着舆论监督优良的传统,并在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揭露社会弊端、纯洁党的干部队伍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如何让新闻媒介促进社会和谐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3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新闻传播思想日益成熟,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的立法工作得到高度重视,有条不紊地循序渐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为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证。

1.新闻传播法制基本框架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步。有关新闻传播的法规散见于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这些法律规范初具规模,正在构建以宪法为统帅,以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律体系,构成了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框架。

2.以《宪法》为核心的基础性法律日益完善。1954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随后的《宪法》对该条款基本没有改变。《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第41条关于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规定,都是对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根本意义的法律规范。我国的民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等实体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三大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规范。

3.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继出台。国务院制定一系列管理大众传播媒介的行政法规,如《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几乎涵盖所有大众传播媒介。与此同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制订一系列专门规章,如《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等,是报刊管理方面比较完整的法规性文件,对规范和加强报刊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对新闻传播活动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4.新闻司法改革逐渐推进。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妥善应对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新闻司法改革,司法理念与司法机制获得革命性重构,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新闻司法制度,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司法公正。在新闻侵权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的新闻传播法制在司法实践的推动下得到完善和发展。1985年,上海市发生全国首例新闻侵权案———杜融诉记者沈涯夫、牟春霖诽谤案。此后,在我国出现的多次新闻诉讼浪潮中,新闻司法的成功实践有效助推了新闻传播法制建设。

5.新闻传播法制内容不断丰富。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信息传播立法成为新时期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新特点。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促进了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成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要法规。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原则。

二、我国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如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与此同时,新闻执法部门切实加强新闻采编流程、新闻传播从业人员、驻地方机构等方面的管理,纠正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整治、规范了新闻传播秩序。当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在新闻传播立法方面还比较薄弱,新闻传播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针对新闻传播活动颁布了大量法律法规,但至今没有颁布专门的《新闻法》和《出版法》,这是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主要不足之处。

1.立法数量偏少。在我国24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五部。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相比,文化立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偏小,低于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立法。不少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尤其是在新闻传播立法方面,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重要领域只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新兴媒体管理方面的立法比较欠缺。

2.立法层级较低。在新闻传播方面称得上法律的,只有《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其余均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于法律效力低,处罚权限、处罚力度有限,执行难度非常大,对违法违规者往往起不到约束和震慑作用。

3.立法质量不高。少数法规规章出台前调研不够,有的内容脱离现实,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执行;部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存在相互抵触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出现“依法打架”的现象;一些部门规章更像政策性文件,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少,缺少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性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无所适从。造成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上说,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新闻传播领域立法具有特殊性,不同于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立法,许多问题十分敏感,不仅要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还要考虑国内管理规定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关系,需要反复调研、周密论证。从主观上讲,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新闻传播工作的特殊性,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行政手段,对新闻传播领域立法的紧迫感不强,对新闻传播领域立法的需求、特点和应当着力攻关的问题研究不够。

三、大力推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是大势所趋

2014年11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柳斌杰表示,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带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而传播立法的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他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新媒体发展越来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形成另外一个舆论圈,这种发展不平衡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柳斌杰在前些日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已经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今后凡是属于公共新闻传播范畴的,包括互联网新闻服务等,都将纳入到新闻法管理中来,不过自媒体这一传播形式暂不会纳入。柳斌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的这两次表态,在新闻界和社会上引发很多讨论和大量点赞。毋庸置疑,大力推进新闻传播立法,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舆论生态大变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规范新闻传播秩序、有效开展国际舆论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推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样,没有完善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文化法律法规。目前,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加快新闻传播领域立法步伐,推动新闻传播领域的建设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推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是提高新闻传播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新闻传播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新闻传播法律法规是对新闻传播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相对于新闻传播方面的政策而言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在新闻传播领域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就使党的政策主张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把新闻传播实践中形成的新成果、新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为新闻传播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科学、更为具体的遵循。这不仅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闻传播工作不断从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变。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4篇

通过对国内主要传播机构和著名网站对此事件的报道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国内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利用网络手段传播新闻方面,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层次。

本文发现,网络新闻传播在一定的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独自设置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体的新闻议程,如此次对“王志东事件”的报道;而网络传播确立独立议程的重要手段是设立新闻性专栏,给予特定新闻事件以突出的强调处理。这是网络新闻传播不同于其他新闻传播媒体的特殊手段。

本次调查对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网站在国内网络新闻传播的参与程度的描述,将会随着网络业界的发展而改变。报刊媒体与网络传播的紧密关联,主要因为国内网络传播目前还是以文字形式为主。

网络作为一个传递信息的平台,已经得到一致的公认。当这个信息平台用于新闻传播时,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一个信息平台,还是一个新闻媒体?当它作为一个“中性”的信息平台传播新闻时,我们发现,它几乎等同于一张没有社论版的报纸。

网络传播在容量上的巨大优势,使它能将新闻传播活动由现实领域扩大到了“赛博”领域,并把分散的信息以网络特有的手段集中起来。但是,这基本还是一个量的扩大和位置的变化。网络传播并没有改变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则和方式。

是否有自己的“社评”,也许是区分一个“中性”网络平台和一个网络新闻媒体的标志。当一个网站在同一地址、同一平台上,既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又进行其他商业交易活动时,网民和网站本身都面临如何处理诚信分裂的问题。

本文认为,网络平台和网络媒体应该是有区别的。

【关键词】互联网;新闻传播;媒体;新浪网

在网络方式崛起之前,我们已经有以文字形式为特征的纸介传媒、以音频形式为特征的广播传媒和以视频形式为特征的电视传媒存在;网络传播作为后来者和“新媒体”,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究竟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其作用和影响比之传统的旧媒体有什么不同?研究者对此有许多宏观的分析和概括(雷跃捷,2001;闵大洪,1998;李希光,2000;郭良,1998;尼葛洛·庞帝,1997)。本文试图通过一个具体的个案分析,来观察网络传播方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传播环境下,对一个新闻事件是如何进行报道的,以及它在传播价值和传播功能方面能发挥什么作用?更确切地说,是希望从实际运作的角度,探寻网络新闻传播对中国受众有什么意义。

一、个案的选择

这里选择的个案是2001年6-7月间在中国IT业界发生的一件事情,我们把它称之为“王志东事件”。事情的经过如下:2001年6月3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新浪(Sina)①突然宣布,其公司总裁、执行长(CEO)兼董事会董事王志东已经因个人原因辞去上述所有职务,新浪方面已经指派他人接任。新浪是全球最大的中文门户网站,在中国国内拥有大量用户和广泛的影响,历来是国内各类评比排名前茅的综合性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者。王志东作为新浪的创办者和主要管理者之一,近年来他的名字与新浪的发展和壮大联系在一起,在国内IT业界有很高的正面的知名度。因此,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强烈反响,国内一些最有影响的媒体立即对此事件展开报道;一些网站迅速推出专题栏目,在网上连续追踪事态进展。

有关此事件的网上报道,从6月4日开始。随着当事方双方——新浪网和王志东——的种种举动和反应,事态的变化一波三折。围绕着事件中的是是非非,网上论坛也展开讨论。进入7月以后,当事双方逐渐低调行事,不再对外披露内情,事件本身转趋平淡。到7月12日时,中国大陆地区一些重要网站的相关专题栏目报道基本停止更新②。北京于2001年7月13日成功地取得2008年夏季奥运会主办权后,中国公众的注意力相应转移,“王志东事件”不再是一个受关注的话题,暂时转入“休眠期”。

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范围中,有些新闻事件的发生,会引起所有媒体的高度关注,相关报道的立场和价值标准也会基本一致;而另有一些事件则几乎完全不会引起媒体的任何报道兴趣。选择“王志东事件”作为研究主题的原因是,这是一个中国媒体和各类网站可能对之产生不同评价和做出不同反应的事件,这将便于观察和发现问题。

为了了解网络传播在此事件报道过程中的作用,我们选择了中国国内一些不同类别的、有代表性的媒体和网站。整个观察③通过对上述机构的网站的内容进行在线浏览和内容检索来实现。覆盖的时间跨度为:2001年6月4日至7月12日。入选的机构名单和简单的理由如下:

综合性新闻媒体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东方网和大洋网。人民网和新华网是国内目前最具权威和最有影响的部级综合性新闻网站;后三家则为有强大媒体背景支持的地方性综合新闻网站,且分别地处北京、上海和广州这三个中国大陆地区网络最发达、网民最集中的城市。

IT业界网站:赛迪网、天极网④和硅谷动力。这三家专业网站都在业界有广泛影响,并且分别得到国内著名的专业报刊的支持⑤。

综合性日报:全国性日报有《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地方性日报有《北京日报》、《解放日报》和《南方日报》。《人民日报》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日报,《经济日报》是全国最权威的经济类日报,《中国青年报》是中国机关报,面向全国发行,在国内青年读者中影响广泛⑥。三家地方性日报分属北京、上海和广东地方政府机关报,是地方性综合日报。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全国性的选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和中央电视台网站。它们都是国家最大的和最权威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地方性的机构选择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和北京电视台网站,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和上海电视台网站,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和广东电视台网站。它们都是上述三地最主要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中国大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四家网络公司所办的新浪、搜狐、网易和中华网网站也列为观察对象。

二、观察的结果与讨论

1.广播电台网站和电视台网站的边缘角色

由于是通过网站来观察各种网站和媒体的报道情况,因此那些没有在网上提供新闻文字内容、或者无法在线回溯阅读相关内容的前选传播机构,首先就被放弃了。被排除的机构全部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它们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⑦、上海人民广播电台⑧、上海电视台⑨、广东电台⑩、广东电视台B11和中央电视台B12。能够进行网上报道情况回溯调查的前选广播电视机构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和北京电视台网站B13。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调查中显现出的这种结果,表明国内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传播之间的隔离。上述6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虽然都有各自的网站,但是它们大都是作为本机构的推介窗口,而不是一个畅通和宽广的传播平台。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大都没有全面推进网络新闻传播B1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内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特点。

对网站内容进行回溯阅读,或者进行内容全文检索,是两种不同的调取网站过往内容的方式。前者是依某种固定的“版式”(如一期或一天为单位的整体方式)来取阅过往的传播内容;而后者则根据键入搜索引擎的主题词或关键词,提取数据库中的所有相关资料。在线回溯阅读,对于研究人员来说,不失为一种搜集资料的方式;但是对于普通网民,就不太方便。本次最终调查的两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网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北京电视台,都可以对过往内容回溯阅读,但是它们都没有提供全文检索服务。B15

经调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的文字新闻主要来自本网站记者采写,本电台记者的供稿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由于广播稿件注重声音效果,转成视觉文字时通常需要重新加工,相应的技术和编辑方面的工作量都比较大。所以该网站上的文字新闻有些是独立采写制作的,与本电台播出的新闻节目不是严格的对应关系B16。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是近期发展比较快的部级重点新闻网站之一。其发展目标是在“组建中国网上广播航母”(杨贵明,2001)的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带头作用。它的计划是:一、和其他中国顶级新闻媒体携手合作,二、综合全国各地广播台站信息资源,三、寻求跨领域的有资金、技术和资源优势的合作伙伴。其目前发展的榜样是人民网和新华网。(杨贵明,200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在此次“王志东事件”报道中,没有像人民网和新华网那样设立专题报道栏目,这当然可能是编辑方针的不同;但是作为一家大型媒体网站,它报道的8条相关消息全部是转载他人B17,显出原创信息能力方面稍有缺陷。

北京电视台网站上的文字新闻内容,来自本台播出电视新闻节目的文字稿和其他新闻媒体的稿件。该网站的文字新闻中,凡是没有注明站外来源的,基本都属本台的新闻节目。

B18作为新闻事件源发地点的一家主要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对于此事件的追踪和报道都比较关心。但是,它在网上的传播(目前主要以文字形式)和它传统的电视传播比较,哪一个影响力更大呢?本研究没有进一步地深入。

中国国内大多数电台、电视台网站,目前或者刚刚起步或者正在酝酿筹建。许多网站简单制作了一个主页,刊载一些本台介绍、播出时间表等资料;由于内容不多,更新不及时,几乎很少有浏览量,大多处于“休眠”状态。(吕晓红,2001,第49页)中国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的发展相对缓慢,一方面因为许多这类网站可能迫于财力、人力、物力限制,运行比较困难;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旧媒体”和“新媒体”各自优势对比的影响。从传播的特点来看,传统广播只占据了人的听觉,对人的其他感官和肢体活动是充分的解放;电视虽然占据了人的视觉、听觉,限定人的活动范围,但是对于人手是解放的。传统广播和电视的传播质量不会因为接受人群的膨胀而有所损害。而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传播,将至少限定受者的听的注意力、看的注意力和手的使用。中国互联网用户目前对互联网最不满意的地方依然是:速度太慢,收费太贵。(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1)网民在线收听广播或收看电视节目比以传统方式接收广播或电视节目,不仅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且接收质量较差。因此,在国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拥有比较优势的情况下,它们在网上内容传播方面的发展不可能很快。从国家发展计划的角度来看,中国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在2001至2010年期间,网络传播产业发展目标的主要任务大体是:制定规划,技术攻关,站点设立和网上影视资源库建设B19。这基本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基础框架构思。在未来的几年之内,中国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网络传播方面可能依然只能发挥相对边缘的作用。

2.报刊与网络传播的关系

本调查发现,报刊媒体(包括其网络版)对于国内网络传播的价值在于,它们提供主要的原创性新闻信息。中国国内目前的网络新闻传播,依然以文字形式为主。这意味着,当国内媒体网站原创信息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它们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报刊媒体提供文字稿件B20。国内媒体网站和各种传统新闻机构之间有相互转载稿件的协议B21,这使网站获取报刊的文字稿件非常便利;此外,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各类商业网站的新闻内容必须由中国正式登记的新闻媒体或媒体网站提供B22,这样造成国内网站的新闻内容在主体上来自报刊媒体。

以人民网为例,它在其“新浪人事大变动”专题报道的子栏目“王志东去职”中,共刊发118条新闻报道。其中直接来自报刊媒体的消息和报道有79条B23,占该栏目总条数的67%B24。新浪网在其“王志东去职”专题报道中的子栏目“事态发展”中收录报道70条B25,其中直接转引自报刊媒体的消息和报道有25条B26;在另一个子栏目“报刊观点”中,收录2001年6月9日到7月10日期间各类相关报道和文章100篇,其中直接引自报刊媒体的文章83篇B27。

网络传播对报刊业的倚重还表现在,以个人身份为网站提供文章和帖子的重要作者,绝大部分是来自报刊媒体的记者编辑等人员,这种现象在商业门户网站和IT专业网站表现得比较突出B28。

报刊内容可以通过网络版形式登陆到互联网上。本次调查就是通过调阅各报的网络版了解相关的报道和内容。从总体上来看,在“王志东事件”报道过程中,报刊就个体而言,提供的相关报道数量并不多。这些内容在网络版上,保持着纸介报纸的编排框架,各类文章存留在原来的“报页”中间。这些报纸的网络版只是报纸纸介版部分内容的位移(不是全部信息内容的翻版,因为印刷版面语言在网上通常看不到)。网络版虽然使报纸的内容由纸面形式变成了数字化形式,但是其传播意图与纸介版是完全一样的。它针对和吸引的对象仍然是“本地读者”。而这些“本地读者”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们阅报的方式是在线的。

报纸网络版与其母报的不同之处是它可以回溯阅读或可以进行在线内容检索。前面已经提到,这两种内容提取方式和方便程度有所不同。本次调查发现,报刊网络版的技术服务水平参差不同。有的报纸网络版既可以回溯阅读也能够全文检索,如《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北京日报》和《解放日报》;也有的则只能够通过点击“日历表”进行回溯阅读,如《南方日报》。回溯阅读也是一种检索-内容的服务方式,只是用户使用时受到的限制多一些。本次调查涉及的报纸也较少,很难推断全国报纸上网的整体技术应用水平。像《南方日报》这样的国内著名省级报纸目前还在采用这种技术方式B29,这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代表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次调查的国内综合性媒体网站、商业门户和主要的IT专业网站,目前都已经能够提供全文内容检索服务。

网络版通常是报纸媒体的从属物。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网站如果也基本囿于传播本台内容,那它们也可以归入“网络版”的范畴。它们所提供的信息的数量和内容更新的频次,难以满足那些地域特征比较淡化的“网络读者”的需要。作为单独的个体,它们的传播和影响范围都比较受局限。但是,这些媒体网上或网下的信息由综合性新闻网站和大型商业性网站汇总起来,进行“二次传播”,就可以扩大新闻报道内容的传播影响。

3.网络传播议程设置与“新闻专题”

“王志东事件”报道,在印刷传播领域受重视的程度,明显要低于它在网络传播领域的排位。最权威的全国大报《人民日报》(印刷版)对此事只字不报B30。《中国青年报》(印刷版)直属于中国,在全国青年民众中有广泛的影响。它只刊登了很少的几篇相关文章;这可能是其综合性大报的定位传统与受该事件新闻性冲击之间的一种折中。上海的《解放日报》的相关报道量也很小,它也是一张传统悠久的地区性综合性大报。只有全国性经济类大报《经济日报》,在大约40天内对此事件陆续发表了13篇本报报道文章。

报纸也因地域性特征不同,在此事件报道中显出差异。调查发现,《北京日报》对此事件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兴趣,它对于事件的跟踪程度和报道的数量水平都高于上海《解放日报》B31。而广东的《南方日报》和上海的《解放日报》在报道量上的明显差异B32,只能勉强用广东更关注IT业界的发展和变化来解释。确切的结论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不过,地区性报纸之间的报道差别,清晰可见。

在本调查中,有关报刊都没有给予此事件特殊的重视和编辑处理,可见“王志东事件”在网下不是一个报道的焦点,但是它在网上却是一个十分热门的话题B33。不论是人民网等国内最重要的综合性媒体网站,还是新浪等国内最大的商业门户网站,还是赛迪网等国内著名的IT业网站,都特设了专题栏目,在短时间内汇集提供了大量的相关报道和资料,清楚地表明了它们对此议题的重视和强调。不同地域背景的综合性网站,在是否设立专题栏目的做法上也没有区别B34。这显示,国内网络新闻传播独自设定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新闻“议题”B35,已经成为事实。

需要提醒的是,网络传播单独设置新闻议题,目前可能只适于一些非政治性、非全局性的问题。“王志东事件”本身就是这样一个相对比较自由、没有什么限制的议题,所以媒体和网站可以“自行其事”。在这种前提下,网络传播者将它设定为重要事件,而传统媒体特别是综合性报刊则将它看作是普通事件。

网络传播凸显自设议题的重要手段,是设立“新闻专题”。所谓新闻专题是指网站编辑出于对某一个新闻事件或者某一新闻主题价值的判断,将相关信息挑选出来以后组合编排成一个整体,作为一个特设栏目在线驻留,供网民浏览阅读。这通常是对重要的、往往是正在发生和发展的新闻事件报道的一种网络编辑安排。当那些散布在不同媒体和网站中的各种消息在网上,以在线新闻专题的方式聚集和凸显处理以后,它们就不是一般的经济新闻或者时政新闻,而是成了重要的焦点新闻,在吸引阅读量,或强调传播者意图上,远远超过一般的、甚至重要的但未经组合的新闻。

网络传播者们在此次报道活动中,运用网络优势手段将大量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汇集在一起,突出了他们在确定“王志东事件”作为一个网络新闻热门话题的议程设置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在本次调查中,设立“王志东事件”专题报道栏目的网站有: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东方网、大洋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中华网、赛迪网、天极网、硅谷动力。它们是此次新闻事件报道内容的集汇中心。

本次调查涉及的媒体综合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和IT专业网站虽然都设立报道专栏,但是各专栏的编辑视角和侧重不同。有的以“王志东去职”为题,分设“事件进展”、“新浪立潮、“王志东观点”、“媒体点击”、“网络评论”以及“背景资料”等部分,综合性地介绍事件的变化和进程。也有的只强调事件的某个侧面,如“王志东VS新浪”,或“新浪股权之谜”,或“王志东重返新浪”等。这些在线特设专栏的编辑风格和特点分析不是本次研究的重点。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所有的网站没有一家以本机构的身份公开发表对此事的评论B36。换言之,它们在整个传播过程中,刊登了各种消息、评论和帖子,但是始终以一个客观的提供者和转播者的面目出现。虽然,事实的取舍、报道的角度、标题的拟定等,都蕴涵着传播者的立场和意图,但是当网站汇集了一定数量、来自多种来源的相关报道时,它报道的“偏颇性”比之单个的“源传播者”相对要小,它的客观性也更突出。网络传播的这种特点,使它主要发挥着“中性平台”的功能,尤其是当它本身并不直接参与评论的时候。事实上,国内所有新闻性网站此前也没有一家发展或推出过类似“本站社评”的发言方式,这次也没有任何突破。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作为“成熟”媒体的传统报刊在此次事件中也没有一家“站出来”发言。除了对硬消息的客观报道以外,几乎所有相关的报刊分析、评论和综述等文章,都是以个人署名的形式发表的。在所有报刊有关此事的新闻评论中,缺少一个品种,即以本报本刊身份发表的社论和社评。

社论在国内新闻界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新闻评论形式。它被认为是表明新闻媒体的政治面目的旗帜,是针对重大事件或问题发言的手段;不仅代表编辑部,还直接表达同级党委和政府的观点和立场(胡文龙等,1998,第213页)。国内新闻报道的这种惯例,导致各报在本次事件的报道中,不会以本报编辑部的身份,甚至同级政府的身份,来议论一家互联网公司的高层人事更迭。

上述惯例实际也导致报刊社论通常不能经常和定期地与读者见面,那种每天见报的“社级”评论(简称社评),目前在国内报刊上实际没有。这也造成媒体对一些事情或问题,特别是一些“不大不斜的议题,不发言不评论,使得在一些传播环境场中,有可能没有有影响的“声音”。

客观地报道新闻信息和有立场倾向地发表“社评”,是现代新闻媒体发展成熟的表现,也是媒体日常运转的基本方式。网络传播进入新闻传播领域,被人们笼统地称为是继报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之后的第四媒体。作为新闻媒体,它也面对如何处理“客观”和“主观”之间的矛盾问题。新浪在此次报道王志东去职问题时遇到的情况就是一个实例。

新浪网在此次事件报道中有一点做法与所有其他国内新闻性网站都不同。它在刊出的许多有关此次事件的报道的正文后尾都注明:“新浪科技登载该文并不意味着新浪网赞同其观点或描述”或者“新浪网转载该文并不意味着新浪网赞同文章中的观点或描述”的字样。这种做法显然是新浪在宣告其客观、公正和平衡的新闻刊载原则。

调查发现,在新浪王志东去职报道专栏中的两个子栏目“事态发展”和“报刊观点”中,在2001年6月7日到7月10日之间,共收录162条报道B37,其中注明上述声明的有138条,其中包括赞同新浪立场的报道,也包括支持王志东的报道。另有24条报道,共中包括“王志东举办新闻会并发表正式声明(全文)”(6月25日15:43新浪科技),竟没有注明“不代表新浪立潮的字样B38。还有新浪网转载的一些报刊的署名文章,也没有注明“不代表新浪”,而这些文章的内容的倾向性又很难使读者相信,它们代表新浪在发言B39。

从新浪对这一专栏中绝大部分报道的编辑处理情况推断,附加“说明”是一种编辑方式;但是这种处理似乎只在王志东事件报道中强调,而在新浪网的其他新闻报道和栏目中,我们没有发现这种“说明”的使用,呈现出任何规律性和原则性的特征B40。

标榜并执行“刊登但不等于赞同”的原则,是新闻媒体公正客观报道精神的体现。我们认为,新浪在王志东事件报道中之所以强调它,是因为新浪本身是事件的当事方之一,而与它的新闻报道原则没有太大的关系。事实上,根据国内现行的有关规定,新浪作为商业网站只能转播新闻;它对新闻的内容,理论上并不负有责任。作为新闻的转播者,它可能对新闻内容的放大、强调和编排施加影响,它可以挖掘出新闻中的新角度和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信息。但是,像新浪这样的商业网络公司,并不承担为社会采集和提供各种新闻信息的任务,也不承担“虽然不赞同但是仍然要刊登”各类消息的社会职责。因为,不论新浪自身如何定位,社会公众并不把它看作是新闻机构,不以新闻职业道德标准去衡量它的工作。采集和原创新闻的职能是在中国正式登记注册的新闻媒体所担当的。

新浪网每天转刊大量的(也有少量自撰的)新闻,但是没有人质问:它是否都赞同文中的观点和描述。新浪平时也没有不厌其烦地反复声明自己始终秉持客观传播的立常此次专门发出声明,主要是因为新浪在此事件中确有自己的立场,而新闻传播的一般惯例,又不允许它只在不赞成的文章后面贴上“声明”。它所能做的,只能是在所有相关文章的后面都附上“声明”,提醒读者仔细分辨思考。新浪的这种两难处境,反映出一个网络传播者和一个网络新闻媒体之间的区别。后者应该是一个能明确表达自己观点和立场,而又不妨碍客观报道各种新闻信息的传播者。事实上,在传统报纸的发展过程中,这一问题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在新闻版上报道反映任何观点和立场的新闻,在社论版(栏)内阐明本报真正想说和想表达的观点和立常国内的网络传播者,首先是新闻媒体网站,目前似乎还没有对这两种不同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进行思考,并尝试运作方面的界定和进行操作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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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束语

本次调查对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网站在国内网络新闻传播的参与程度的描述,将会随着网络业界的发展而改变。报刊媒体与网络传播的紧密关联,主要因为国内网络传播目前还是以文字形式为主。文字是网络传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长于表达理性和抽象的思维内容。未来的网络传播中,文字形式将依然重要,但是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网上文字内容的数量比重可能会比现在有所下降。

网络作为一个传递信息的平台,已经得到一致的公认。当这个信息平台用于新闻传播时,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一个信息平台,还是一个新闻媒体?当它作为一个“中性”的信息平台运转时,我们发现,它几乎等同于一张没有社论版的报纸B41,上面有各种新闻、广告和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允许个人或机构自由发表看法的论坛(论坛编辑有删帖权)。不过在论坛上贴帖子(基本都是化名),通常属于个体行为,与过去国内大学中一些著名地点集中张贴大小字报的情况B42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网络传播在容量上的巨大优势,使它能将新闻传播活动由现实领域扩大到了“赛博”领域,并把分散的信息以网络特有的手段集中起来。但是,这基本还是一个量的扩大和位置的变化。网络传播并没有改变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则和方式。由于国内网络新闻传播对于传统媒体无可选择的依赖,它也把传统媒体种种运转特征投射到网上。当国内传统媒体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明确表达出立场和倾向时,网络传播的立场也是同样的明确和鲜明。将这种一致性视为是网上网下的“不约而同”也好,或者是“网上”对“网下”的跟从也好,从表现形态上都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当传统媒体或者“网下”对某一事件或问题“沉默”时,诸如遇到王志东事件这类非政治性非全局性的问题,目前国内的网络传播就只能充当一个“中性”的平台。

国内新闻界对于社论的习惯认识,导致传统媒体虽然有自己发言(有时也代表有关部门和政府机构)的形式,但是它发言的频率和评议的对象有限制。而国内的网络新闻传播机构还没有自己独立发言的形式,不论是政府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

是否有自己的“社评”,也许是区分一个“中性”网络平台和一个网络新闻媒体的标志。当一个网站在同一网址、同一平台上,既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又进行其他商业交易活动时,网民和网站本身都面临如何处理诚信分裂的问题。当商业网站的商业频道的经营利益与其新闻报道原则有冲突时,应当如何取舍呢?就公理而言,普通商业公司的行为受到市场和法规的约束,而商业性新闻媒体的行为,还要受到新闻工作基本原则的约束。

探索网络传播的运营模式,不但对于商业网站有意义,也与媒体网站有关。中国国内的新闻媒体正在由“事业单位”向商业实体转化的调整改制的过程中。国家媒体兴办的网站如何走出独立生存良性运转的道路,也是一个被广为关注的问题。就网络新闻传播来说,我们现在有网络版、媒体网站(指媒体主持具备新闻采编和权的网站)和网络平台(以国内商业门户网站为代表)三种类型,其中后两类的自身行业定位和社会职能方向尚不清晰。

本文认为,网络平台和网络媒体应该是有区别的。前者只做中,一切以商业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在传播信息时绝不像新闻媒体那样直接发言。后者则不但传递和报道各种新闻和信息,而且独立发言,以新闻传播的服务质量,以客观公正的独立见解,在受众中建立起诚信;它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必须以遵从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前提。因此,网络平台是普通的商业公司,而商业化的网络媒体是特殊的商业公司。

王志东事件本身的是非,不是本调查关心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各方都公认,遵守“游戏规则”是最基本的。新浪自认为它是遵守规则的,但是它开始并不愿意这样简单明了地说出,而是强调王志东去职后引发的“难过”和“惋惜”。王志东也自称是遵守规则的,但是他并没有说明新浪怎么不遵守规则,也没有诉诸法律去讨回公道。现在,原来各执一词的双方,已经对此事十分低调,而国内各著名网站则或者将当时所开设的专栏收入“库”中,或者时不时地贴上一两条“相关”报道B43。不过,这些专栏早已失去了当初的热闹和点击率。网络传播者们在经过一番忙碌以后,彼此没有见出高下,也因为在本质上彼此都没有什么差别。类似的专栏每天还在网上不断地“生长”出来,如果能细致地考察它们出现和消退的过程,也许可以进一步检验本文前面所论及的情况。

在网络信息急速膨胀的今天,受众不仅需要信息,也寻求解释。他们不仅需要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的解释,也需要对生活中稍微复杂一些、需要一些专业背景知识和理性思维的问题的分析和指引。中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社会需求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在这种情况下,报刊业反思对于社论定义的传统理解,可能有助于改进行业操作方式,扩大传播影响;而网络传播思索独立发言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其行业的细分和职能的明确。

注释:

①有关新浪公司基本情况请参阅附录2。

②笔者2001年7月15日对一些国内主要网站的调查发现,从7月12日到15日之间,各网站对于王志东事件的报道都有比较大的停顿。一些网站从此不再更新相关专题栏目的内容,一些在7月15日以后还有相关的零星消息增添。下面是7月15日对部分网站调查的结果:

“首都在线”的“新浪网高层地震”专栏7月11日至15日没有更新。

人民网专栏7月12日15日没有更新。

新华网IT频道的相关专栏7月3日至15日没有更新内容。

千龙新闻网的专栏7月7日至15日没有更新内容。

搜狐网相关专栏7月11日至15日没有再更新内容。

网易的相关专栏7月11日至15日没有更新内容。。

东方网的相关专栏7月8日至15日没有更新内容

③整个“王志东事件”的发展进程中有几个比较关键的时间点。一、6月4日,新浪网宣布,王志东因个人原因辞职。二、6月8日中午,王志东在网上发表给网友的一封公开信;当天下午,新浪网高层在北京举行小型新闻媒体见面会,向新闻界重申王志东辞职的声明,并试图澄清各界对此事的猜疑。三、6月25日,半个多月不露面的王志东突然驱车重返新浪网北京办公室上班,并首次举行记者会,阐明他对新浪决定的立常四、同日,新浪网发表声明,明确终止王志东的新浪网公司总裁、首席执行长及董事会董事职务。五、6月26日,新浪高层再次举行记者会,澄清情况,回应王志东的言行。在上述各时间点上,当事双方——新浪网和王志东,或者单独或者相继采取行动,给予事件本身的发展增添了悬念和动力,刺激和吸引了媒体和社会的注意力。

④2001年4月18日,天极网和ChinaByte同时宣布,双方合并其在互联网方面的业务(参见(2001年04月19日)。

⑤赛迪网与《中国计算机报》、天极网与《电脑报》、硅谷动力与《互联网周刊》等国内著名IT报刊都有极密切的关系。

⑥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最新调查,国内4118%网民的年龄集中在18-24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道”(2001/1)。

⑦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网站没有将其广播节目内容驻留在网上,也没有提供内容检索服务。

⑧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其网站只提供从当前日和一周内的回溯新闻内容。)

⑨上海电视台(其网站,只提供少量的近三天内的重要新闻提要,无法看到过往节目的文字内容,也没有提供内容回溯检索服务。)

⑩广东电台网站的文字新闻都只提供两周内的节目驻留,没有内容回溯检索。

B11广东电视台网站只驻留从当前日起两天之内的新闻,即只提供“昨天”和“前天”的文字新闻,因此无法回溯。其网站提供经主题词在线检询内容的服务,但经试验发现搜索引擎有故障,不工作。

B12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网站“央视国际”因为内容检索发生故障不工作,无法回溯检索内容。该网站负责人介绍,中央电视台对此事陆续有报道,如对于新浪宣布王志东辞职的消息和6月25日王志东重返新浪北京办公室的情况都有播报,但是数量不大,也没有作为报道重点,没有在网站上设专栏。(根据笔者2001年7月27日对该网站的电话采访。)

B13参见“附录”表一。

B14事实上,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省级广播电台网站的水平高于全国广播业的一般状况。上海电台提供网上收听的节目已经有30多个。参见吕晓红:《全国部分省市广播网络传播经验交流会综述》,《中国广播》,2001年第7期,第49页。

B15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采取驻留过往报道内容的方法,读者点击“更多”,可以看到该站以往的报道。例如,其IT新闻栏目,2001年8月1日时,在线保留了从2000年6月8日起的所有报道内容。回溯阅读北京电视台网站的文字新闻,可以通过点击过往日期,浏览旧日的报道。

B16根据笔者2001年7月30日对其编辑部的电话采访。

B17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IT新闻”频道的相关报道有:2001年6月4日《新浪网首席执行官王志东辞职/首席运营官茅道林接任其位》(来源:新华网);6月6日《新浪网称正在与中华网洽谈并购事宜》(来源:人民网);6月7日《新浪新总裁亮相/裁员名单正在制订》(来源:《北京青年报》);6月21日《王志东新浪邮箱将在48小时内被取消》(来源:ChinaByte);6月23日《王志东欲回购新浪?》(来源:江南时报);6月26日《王志东会/四点声明否认辞职》(来源:ChinaByte);7月5日《新浪网与王志东新股权问题达成一致》(来源:千龙网);7月7日《王志东:有没有阴谋,要靠时间证明》(来源:人民网)。

B18根据7月30日笔者对该网站编辑部的电话采访。

北京电视台网站的相关报道有:《新浪网新总裁汪延:王志东不是‘下课’(6/514:14)》;《王志东并非主动辞职/美国律师事务所介入调查(6/2510:51)》;《专家分析:新浪可能走向分裂(6/2711:37)》;《姜丰年召开记者会谈新浪网高层人事变动(6/2711:58)》;《王志东出局也<双赢>/新浪省了3000万广告费(7/112:32)》,《新浪<网事>标志第一波互联网发展高潮远去(7/711:35)》。根据北京电视台网站编辑提到的判定标准,上述6条消息都是北京电视台播出的新闻。另外,2001年6月24日,北京电视台与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台正式合并,统一使用《北京电视台》台名,此后北京有线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也视为北京电视台的传播活动。例如,北京有线台(BCTV-2)6月28日7点40分首播专题节目《新浪:你现在还好吗?》;(BCTV-1)次日(6月29日)中午12点、(BCTV-2)同日(6月29日)中午12点30分重播此节目。但是北京有线台的这类新闻报道都没有统计在内。)

B19“中国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在2001至2010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主要是抓紧指制定网上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各方力量对互联网传送影视节目进行技术攻关,加快广播影视网站和境外镜像站点建设,建立适合网上受众需求的广播影视网上播出体系,扩大广播影视在网络世界的发展空间和影响力”。引自张海涛(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十五’期间至20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1年第1期,第9页。

B20邓炘炘:“从网络新闻传播看专业人才培养”,《网络传播与现代教育》,丁俊杰主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32页。

B21参见“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1999年4月15日通过。雷跃捷、辛欣:《网络新闻传播概论》,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300-301页。

B22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11月7日,引自雷跃捷、辛欣“《网络新闻查概论》,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315—317页。

B23自2001年6月4日到7月12日期间。

B24这个统计数字不包括那些直接来自通讯社的,或者报刊记者在其他网站上直接发表、后被人民网转刊的报道和文章。

B25自2001年6月7日至7月4日期间。

B26其中不包括来自通讯社、其他媒体和网站、“新浪科技”的报道,以及其他来源的内容。

B27此项统计未包括来自其他媒体、网站、“新浪科技”以及其他来源的报道。

B28国内新闻媒体网站的采编人员主要来自直接所依托的媒体;商业性网站有关IT业的报道和文章,很注重聘请“专栏作家”(基本上是同一批人)提供内容,这些专栏作家绝大部分来自报刊媒体,通常也是网站论坛中的活跃人员。参见新浪,搜狐,天极

B29《中国青年报》网络版(包括它依托的“中青在线”网络平台)因为内容检索引擎不工作,事实上调阅过往文章,也只能一天一天地回翻“报纸”。

B30《人民日报》(印刷版)从2001年6月4日到7月12日期间从未刊登任何涉及王志东或者新浪网高层人事变动的消息。

B31参见“附录”中的表六。

B32同上。

B33参见“附录”中表一至表六的内容。

B34地域接近性因素对这些网络传播者的影响,本研究不能精确地解释。但是根据常识,地域接近性因素应当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因为,除去东方网和大洋网以外,几乎所有被纳入本次观察的综合性媒体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和IT专业网站都以北京为活动的大本营,而王志东事件实际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

B35此议题是指国内网络传播范围而言。事实上,中国对外海外传播的重点媒体和网站对此事的报道十分低调和轻描淡写。中国网方面表示,他们的传播定位是面向海外介绍中国,“王志东事件”只是一个公司内部的事情,所以没有倾注很大注意力,也没有设立专栏。(根据笔者2001年7月26日对中国网编辑部的电话采访。)

B36新浪网在有关王志东的专题中辟有子栏目“新浪观点”,主要通过问答形式新浪在事件中的一些基本意见,并不算是对事件的正面评论。

B37“事态发展”中有报道70条,其中8条图片报道没有附上新浪声明。“报刊观点”中有报道100条。

B38我们认为,这应属于编辑技术上的疏忽。新浪8月9日刊登一则王志东评说王峻涛辞职的报道,也没有加上“不代表新浪观点”的字眼。参见

B39例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Lycos与中华网会联姻吗?》(6月12日17:27中国经营报)techsinacomcn/i/c/70984shtml;《深圳特区报就<收购>报道向中华网致歉=(6月8日14:05,深圳特区报)/i/c/70436.shtml;《资本战胜技术新浪股票连续上涨》(6月8日01:12,北京晨报)/i/c/70316.shtml;《段永基张维迎评王志东事件:为中国IT业悲哀》(6月29日12:08,计算机世界)/i/c/73656.shtml;《<南方都市报>分析文章:台前幕后王志东=(6月28日13:46)/i/c/73471.shtml;《互联网门户六月惊变/路在何方谁人能解》(6月25日07:32,北京青年报)/i/c/72839.shtml等。

B40参见《王峻涛辞去my8848董事长‘专栏’。

B41它刊登各种来论的频道或栏目,大抵相似报纸“社论版对页”。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5篇

从本质上讲,新闻是一种文化商品。但和一般商品不同的是,新闻负载着文化。中国文化是一种以伦理为本位的文化,是一种关于人的关系的文化。这种以人伦为本的文化传统必然影响新闻的价值取向。新闻无时无处不在关注人伦关系的因素,人伦因素无时无处不在影响着新闻的质量,制约着新闻运行的方向。新闻中的伦理等级元素和人际因素总是起着非常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了解这种性质,把握其中的规律,对于提高新闻价值,提升新闻层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新闻的低俗化、人情化在中国的市井受到欢迎。市民文化价值观既有现代有着商品经济带来的新的成分,也有着传统儒教、宗法的和现代社会各阶层文化冲突的混合物。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城市文明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在加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的现代化政策之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水平迅速提高,市民素质迅速提高,市民文化价值观也在迅速蜕变,但市井间的文化形态并没有彻底改变。这是新闻“市民化”的社会温床。

中国文化在世界上是一种具独特形态的文化,中国的新闻传播在世界上也是一种独特形态的传播,只有把中国的文化与中国的新闻传播结合在一起进行审视和研究,才能研究出中国新闻传播的生态本相,才能探寻到中国新闻传播的基本脉象,才能总结出中国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认识中国传播文化的这个特点,使我们能认清奋斗目标,建立“以人为本”的新闻理念。但“以人为本”并不是“以人伦为本”,这是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文化和传播的理念。“以人伦为本”强调等级,强调亲缘,强调关系,强调依附,而压制个人自由权利,贬抑个性,忽略人的尊严和价值,因而它是背离“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

二、新闻传播控制

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在新闻工作中不得带有偏见。偏见可能会使媒体赢得销路,但是媒体必须拒绝利用人的行为方式差异来获得商业利益。在复杂的社会中,新闻传播者必须意识到有选择地进行报道以及报道中存在的针对一些群体的刻板偏见所带来的危险。将单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概括为一个群体的共性失之偏颇。公众有权获得无偏见的、准确的、公正的和平衡的信息。新闻工作者必须用无偏见的方式搜集和报道事实。新闻报道要客观,新闻工作者不得在报道中以个人偏见作判断。这些都是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准则。媒体对事实存在不平衡报道或偏见性报道并不是新闻工作者的个人问题,而是带有传媒倾向和利益动机。利益动机是导致新闻扭曲真相,常常成为“伤害性”新闻的原因。新闻工作者、媒介和社会总是处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之中。既有相互协调的一面,也有相互对立的一面。在现实中,新闻工作者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压力,因为他们的工作经常会影响到利益集团的利益。一般来讲,新闻工作者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政府、广告商、有影响力的个人、媒介内部或其他利益集团,当压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独立性就会被动摇。新闻工作者的私人利益与其职业角色间常常存在冲突。其中,被关注最多的是贿赂问题。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准则明确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新闻客观公正的贿赂和诱惑,无论是金钱、有价证券、礼品,还是宴请、免费旅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便利服务,包括接受交通便利、食宿便利等。记者不得索要、接受贿赂以及任何可能有损于或影响其职业行为的诱惑。新闻工作者与其所在媒体机构的利益也存在冲突。在这一冲突中,媒介所有者影响和干预新闻工作者的业务是造成新闻扭曲的主要方面。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媒介所有者往往为了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和媒体的编辑方针施加影响,甚至横加干涉,对违背其利益的记者或编辑施加强大压力,迫其就范。

综上所述,对大众传播实行有效控制十分必要。首先,现阶段我国许多公共行政还没有设置媒体官员,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任何新闻制度都是政治制度的一环。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控制理论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新闻哲学。在事关国家重要事业发展的问题上,政府可以而且应该对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有害的声音实行传播控制。如果大众传媒的声音偏离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危害了公众的利益,政府就应该逐一加以研究,制定措施,着力解决,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对影响社会稳定;宣扬暴力、色情、迷信、传播谣言、编发假新闻、干扰工作大局的恶新闻现象,要予以警告或给予处分。我国的新闻政策的综合决策已成为事业发展的一种新的战略选择。政府在传媒政策上,要求新闻传播必须服从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这意味着今后新闻政策协调、管理功能的加强;另一方面,政策客体的集团利益也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政策制定中来,与政策主体共同完成政策的制定,使新闻政策能够实现资源整合。其次,应加强传媒的自我控制。传媒的自我控制是指传媒应有统一的质量控制。十只手指尚有长短,不同的新闻记者,水平自有高低。所以,要有一定的质量控制缩短记者之间的差距所导致的新闻质量的差别和视角之间的背离。这种质量控制这主要是通过强大的编辑力量来实现。编辑不仅是编稿,还要改稿,有时甚至还要帮记者写稿。在一些新闻制作过程中,由于记者在不同视角观察,不能观全貌,所以,往往是编辑将各路记者传来的信息综合写稿,再由现场的记者表达出来。编辑虽然默默无闻,但却是新闻生产线上的核心管理者。

三、结论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文明水平的迅速提高,中国的社会各项事业也在快速发展。但是从发展程度和社会总体水平来看,中国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有些方面甚或相当落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建设富足、和谐的中国,是新闻传播工作的历史责任。为了完成这个历史任务,体育新闻传播工作必须服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创造出高尚、健康、充满激情的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韩震.生存的存在[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2]衣俊卿.回归生活世界的文化哲学[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

[3]李希光.新闻学核心[M].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

[4]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6篇

1、传媒与构建和谐社会:角色、责任与效能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一新提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构建和谐社会”也成为新闻学界在论述媒介角色、责任与效能的时新话语。

有的研究者对应关于和谐社会的特点,认为这是一个战略性的目标,大众传媒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应该是民主法治的推动者、公平正义和诚信友爱的体现者、安定有序氛围的营造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的传播者。还有的研究者指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媒体应该凸现“建设性”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性”较之过去的提法更具时代气息,而“以人为本”则意味着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交流平台,顺应价值观多元化的多中心社会[1]。

同时,也有一些研究者做了辩证解析: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掩盖问题、报喜不报忧。正视并揭示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行不悖。不能将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理解为可以回避甚至掩盖社会的某些不和谐因素。大众媒体掩盖社会矛盾或许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内营造出表面和谐的景象,但只有正视矛盾才能长治久安,实现真正的和谐。“和谐”归根到底是媒体、民众和政府三者互动的结果[2]。

2、新闻伦理与职业规范:热点新闻引发的思考

2005年,新闻伦理与职业规范的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年内的几起新闻事件不仅带来了有关这一话题的热闹言说,研究者也希望能借着这些问题在伦理争论之后达到共识,形成可操作的新闻职业规范。

事件之一是老艺术家孙道临要求付费采访,引发新闻业界、学界关于付费采访是非的讨论。付费采访在我国体育和娱乐报道领域已经出现。赞成付费采访的人多认为:既然报纸要靠信息卖钱,那么被采访对象因为提供了信息而应该获得一定的报偿。反对一方则认为,如果简单地把商业化原则推及到新闻采访,可能会使社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破坏公益性原则。在正反方并不激烈的交锋中,一个较为中立的看法逐渐成为主导,即在某些情况下,付费采访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有底线。明显涉及公众利益的,被采访对象不能提出付费请求,而媒体付费垄断公共信息的新闻采访权则属恶意竞争,应受到谴责[3]。

事件之二是厦门《东南晚报》记者柳涛在雨中等待近一小时抓拍骑车人摔倒,引发了人们对于记者职业行为边界的思考。最初赞成和批评的网上观点几乎一半对一半,后来批评意见上升。研究者认为,救人第一、拍摄第二应是摄影记者的不二法则。当事的记者编辑对一个骑车人摔倒本身不当回事的冷漠心态需要警醒。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位记者具有很高的新闻敏感,他作为普通公民没有义务站在风雨交加的马路上提醒路人当心水坑[4]。这种观点忘记了记者背后是拥有话语权的大众媒体。对大众传媒从业者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乃是出于权责对等的考量,而不是道德上的“苛责”。2005年6月13日,中国记协和新闻局召开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座谈会,会上对于一些记者见义勇为行为的表彰实际上也再次申明了“助人”先于“采访”的职业道德准则[5]。

事件之三是美国新闻界年内先后爆出的“古兰经风波”、“深喉事件”和“特工门事件”,这些事件都涉及到新闻报道中匿名信源的使用。匿名信源有助于记者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的知情权;但滥用匿名信源则可能导致传媒公信力下降,甚至出现丑闻,例如《纽约时报》记者布莱尔就炮制了多篇使用匿名信源的假新闻。记者履行隐匿权还可能引发司法纠纷。解决办法一是制定匿名信源的使用规范,如编辑部高层掌握信源、不把匿名信源作为唯一消息来源等;二是在司法公正和记者保密特权之间进行权衡。如何使用匿名信源,发达国家的新闻界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我国在匿名信源问题上的主要问题,是记者捏造匿名新闻来源或在新闻来源方面以保密为由故弄玄虚,这与发达国家出现的隐匿权问题的性质和背景差别较大[6]。

3、新闻与法治:权利冲突与权界限定

知情权是记者采访权的基础,然而新闻传播的特点与维护公民的隐私权存在矛盾冲突。在知情权、言论自由和公民的隐私权保护之间划出一条界限是近百年来一些立法者、法官以及有关学者孜孜不倦的工作。有人认为,出于社会进步的宏观考虑,言论自由权应该有逻辑上的先在地位;也有人认为,隐私权常在现实中处于弱势因而更需要法律的保护[7]。言论自由的权利止于隐私权开始之处的提法已经得到公认,关键是这条划分起始的界限是否足够清晰合理。2005年在中国外交部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欧人权对话研讨会·表达自由”会议上,以下观点得到认同: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不能是含糊的法律,含糊的法律因为没有提供公平的警告而使无辜者落入圈套[8]。

随着新闻会制度的推广和完善,“知情权”成为2005年新闻法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2005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灾害性事件伤亡的人数将不再是国家机密,应通过媒体及时公布;12月,国务院新闻办表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将努力在第一时间。然而,仍有一些官员把掌握的信息当成特权,把信息分配资格化、身份化和等级化。因而,用法的形式确定知情权的清晰内涵是十分必要的。有学者认为,知情权应包括政治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自我知情权三个方面的内容[9]。

4、媒介内容:我们会娱乐致死吗?

对媒介内容过度娱乐化的担心在学界早已出现,2004年《南方周末》发表的两篇文章《崔永元炮轰电视庸俗化》和《电视为什么不能庸俗化》标志着这一讨论已经从专业问题扩大为一个公共性话题。2005年一些电视娱乐节目如《超级女声》的空前火爆,为正反双方都提供了足够的“论据”,于是对于媒介内容娱乐化以及带来的相关问题,引发了传媒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大讨论。

在捞去许多“泡沫”之后人们发现,因为对娱乐化、庸俗、低俗等核心词汇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看似激烈的争论,其实并没有产生真正的对抗。相形之下,学术界的文章显得冷静些。不少研究者认为,在整个社会加速向市场转型的宏观语境中,主流政治文化的强势地位下降,大众文化迅速崛起和蔓延,娱乐节目的存在与发展有其合理性。从90年代初的综艺热到时下的游戏热、真人秀,都是这一趋势的表现。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赞同这一转向,而是应该在正视这一转向的前提下审慎诠释“娱乐”的内涵和本性,不要把娱乐误解为“愚乐”[10]。

在我国特定的背景下,媒介内容的“娱乐化”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些“进步”意味,然而在美国媒介文化研究者尼尔·波茨曼看来,电视的娱乐文化最终会把人类拖向深渊。波茨曼出版于20年前的著作《娱乐致死》2004年被引介到中国后获得较大关注。波茨曼认为,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倾向将带来社会智力的集体下降,人们甘心被娱乐,甘心被电视掏空,仅仅为了获得一种纵的快乐[11]。我们会如波茨曼所预言的那样,踏上“娱乐致死”的不归路吗?这个带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一场简单的是非辩论而成为人类对自身命运的终极追问。

5、危机传播:渐入成熟应对之道

2003年以来,在学术界对海啸、矿难、松花江水污染等危机事件的处理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危机传播已经成为国内发展最为迅速的传播研究领域之一。如果说,两年前的危机传播理论还停留在“谣言止于公开”的呼吁上,那么2005年的危机传播已经进入详尽分析危机信息流障碍和总结危机事件传播规律的阶段。

有研究者在对比了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和南京冠生园“旧馅”事件的不同处理后指出,肯德基的“自责”与南京冠生园的“逃避责任”、肯德基的“转移视线”与南京冠生园的“无所作为”、肯德基的“补偿”与南京冠生园的“否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样鲜明的是肯德基在爆出“苏丹红”事件后只用三个星期就渡过了危机,而有80多年历史的南京冠生园在发生“旧馅”问题半年后就黯然破产[12]。随着交往频率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危机事件显然再也不能用“捂”和“堵”的老办法来处理了。如何应对危机事件,如何进行有效的危机传播,成为媒体、政府、企业以及各级组织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关于松花江水污染的危机传播分析,研究者指出:前期危机识别信息公布得不充分,错失了进行危机早期干预和处理的良机;后期在危机应对信息上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又直接影响了管理者和危机信息传播者的信誉。通过分析这一个案,“外松内紧”、“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反面文章正面做”等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媒体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普遍遵循的潜规则,显然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因为它们已经成为危机事件中制约信息有效流动的主要障碍[13]。

6、政治传播:法治化的管理观念在先

随着发言人制度在各级政府的推广,“新闻执政”成为政治传播领域的一个新口号。有的研究者认为,中国各级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是中国宣传体制上的一大进步,这标志着政府由宣传控制者向信息提供者的转变[14]。然而,由于某些政府部门的观念转变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他们在扮演信息提供者角色时还多少有些不情愿,保持着居高临下的态势。有的研究者认为知情权的法源在我国宪法中很丰富,但长期以来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部署并非依据法律来办事,民众自身也缺乏向权力部门依法索取信息的权利意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和推广,显然向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但要把好的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还必须有观念上的深刻认识作为保障。新闻制度代表着政府公开、透明和负责的承诺,它是政府的义务,不是权力部门对民众的恩赐,更不是制造或诱导舆论的“权谋”[15]。

除了新闻发言人这个热点话题外,2005年关于政府形象传播的文章也较多。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传播不同于其他传播,它不追求商业上的盈利,但追求政治意见的有效传达和正确灌输;不强求表面的顺从,但却着力于理想的引导和内心的控制、人心的归向。通过传播恰到好处的展示政府的作为,是现代社会政府改变公众认知和评价态度的最重要的手段。在“政府行为+对政府行为的解释=政府形象传播”的框架中,政府行为的主体是唯一的,但解释政府行为的主体却是多元的。当非常态状况出现时,成熟的政府应该竭力避免让其他主体代替自己做不恰当的解释。而要成功扮演好解释者的角色,政府必须提高自己的解释能力。从单方面的强调宣传到对政府形象传播进行学理分析,这种转变本身也彰显出我国政治传播研究正在逐渐走向理性[16]。

7、公信力研究:扩展基础理论研究

公信力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但对这个核心概念的界定缺乏较为一致的认识,而概念的含混影响研究的深度。2005年复旦三位学者发表的《中国大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实证研究》,采用了由梅耶建构的媒介公信力指标测量体系,认为媒介公信力应该包含公平、无偏见、报道完整、正确和可信赖五个标准。在全国性大规模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研究者们指出,中国受众对大众传媒公信力的整体评价不高,电视、广播和报纸的公信力水平都没有达到“良好”。研究者们还认为,媒介公信力实际是受众对媒介的主观评价,受众接触传媒的频率和时间对公信力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文化程度则与传媒公信力成负相关[17]。

中国人民大学承担媒介公信力研究课题的研究者,在2005年发表了课题的部分研究报告。他们发现,受众对传媒的内容偏好与公信力的评价是两个问题。受众可能会很喜欢某些传媒内容,但对其公信力的评价却不高。如一些娱乐新闻,人们对这些内容没有公信力的要求,只要好看好玩就行。因此,研究者提出,公信力对于不同类型的媒体受众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严肃的时政类媒体来说,公信力会直接影响到它的收视率或阅读率,而对于娱乐类的媒体来说,公信力不是决定它市场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如果它们的公信力跌出公众所能承受的“阀值”,也会影响到它们的市场份额[18]。一南一北两地学者尽管在研究思路和视角上有所不同,但他们的严谨治学态度,使得媒介公信力研究的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

8、跨文化传播:碰撞中各得其所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利益、媒介自身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如何应对跨国媒介巨头的挑战、如何在文化交流的同时不丧失本土文化的特色等等问题,继续在2005年成为研究的热点。和前些年讨论跨国媒体与信息安全的文章相比,这年的研究结论显然乐观了许多。

有的研究者认为,学会宽容和接纳他种文化,是现代人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了这种眼光,就会发现,异质文化不仅不是一种要被现代化“化”掉的东西,反而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资源。只要主流文化保持着足够的文化自觉和民族特点,大众性文化消费的趋同并不意味着不同民族在文化价值和信念认同的同质化。有的研究者以印度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开放天空”政策为例,说明该国舆论担心印度文化会被美国文化蚕食没有成为现实。无论是公营还是民营的印度广播电视,反而都在竞争的压力下逐步壮大了。印度的电视屏幕不仅没有被美国化,反倒是一些境外的广电传媒在大力寻求印度本土文化的包装,以适应当地居民的口味[19]。有的研究者指出,“文化帝国主义”一词正悄悄地被“跨文化传播”所取代,词汇变换的背后折射出研究者在价值取向上的微妙变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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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人们对本土文化的顽强生命力有了新的认识和更多的自信。当然,就交流就会有碰撞甚至冲突。例如,美国国旗向来是时尚促销者爱用的符号,麦当娜能穿着红色内裤、军靴,披着美国国旗呼吁人们去投票。但在亚洲国家,国旗、国徽、国歌普遍被视为神圣的象征,不得随意使用[21]。近年来几大9、传媒教育:媒介素养与改革新闻教育

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在2004年被重新提出后,继续成为2005年传媒教育领域讨论最集中的话题。有的研究者在详细梳理了国内外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渊源及其演进过程后发现,上个世纪30年代西方媒介素养理论的提出,有感于培养公众媒介批评精神的必要,而我国学界提出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看重的是传媒知识的普及和如何教育公众正确使用传媒[22]。实用目的和批判精神的不同诉求,导致了中西方媒介素养教育的不同面貌。尽管有的研究者已经意识到,在当今环境下培养学生的媒介批判精神更具有现实意义,但从现在多数研究文章的立意来看,实用目的仍是主要追求。2005年内,又较多的研究文章谈到在少数民族、农民群体中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认为这样的教育可以提高这些人群对媒介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在传媒舞台上的弱势地位[23]。

2005年出现了较多的关于新闻传播教育改革的文章。理论落后于实践、轻视新闻伦理学习以及知识面狭窄等问题,成为近年来急速膨胀的新闻院系必须正视的“瓶颈”。年内还有不少研究者潜心分析了境外的新闻教育模式,以期能给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发展走向带来一点启示[24]。

10、新媒介研究:从分类到集聚

近年来新媒介研究的一大特点是:媒介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学术界使用新名词的速度。2004年还风光无限的“第五媒体”转眼间成了“过气明星”,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和手机报等“新贵”。随着各种媒介之间的技术界限被打破,媒介融合式发展的速度数倍于从前的替代式发展,让习惯于对每一种媒介的传播特性进行分类研究的学术界有些措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重要的不是给新的媒介形态贴标签,而是讨论新的传播形式对人类原有的交往关系会产生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有研究者分析了互联网上不同的沟通方式,指出电子邮件和ICQ偏重于个人性,BBS偏重于公开性,而现在流行的“博客”(Blog)则是这两者的结合,有可能发展成一种比较理想的“公共领域”[25]。一位研究者分析了网上一个著名的民间论坛“肝胆相照”,认为它通过特定符号建构起来的网上家园,确实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创造了一个平等、亲切和友爱的人际交往空间。尽管还有诸多局限,但对在冷酷的现实世界中饱受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们来说,这个虚拟而温暖的网络空间已经显得格外珍贵了[26]。

小结:新闻传播学研究的现状与反思

纵观2005年的新闻传播学研究,深入的学术交流和碰撞不多,但对一些学术问题的局部回应可以不时看到;大部分文章仍只是在陈述事实和“回顾”观点,但运用科学方法提出有力论据的论文比往年有所增多。这年的研究话题较往年相对集中,更加注重引证规范。这年内,不少研究者还对当前制约新闻传播学发展的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反思。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新闻传播学术期刊存在的“钱稿交易”现象、国内发表新闻传播学术论文的门槛过低、研究体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了国内新闻传播学术研究不够规范,而规范的研究、共同的学术话语则是与国际学术界开展对话的前提[27]。

注释:

[1]陈力丹:《论传媒与构建和谐社会》,《电视研究》,2005年第6期;符建湘、周宇:《建设和谐社会的媒介责任及其效能解读》,《新闻界》,2005年第4期

[2]丁柏铨:《理性认识传媒处理社会不和谐问题上的误区》,《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6期;李双龙、王婷婷:《信息传播与构建和谐社会——评述2005中国传播学论坛的几个热点话题》,《新闻大学》,2005年第3期

[3]钟继红:《付费采访的是非曲直》,《传媒观察》,2005年第8期;范明献:《付费采访的是与非》,《新闻界》,2005年第2期

[4]吴新文:《超越道德苛求与道德放纵——由“抓拍骑车人摔倒”事件说开去》,《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陈力丹、胡森林:《记者职业行为的边界何在?——“抓拍骑车人摔倒”事件引发的思考》,《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

[5]本刊记者:《新闻界有太多见义勇为的热血记者——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座谈会综述》,《中国记者》,2005年第7期

[6]吴非、胡逢瑛:《美国政府与记者对消息来源保密权利之争——以“深喉”及“特工门”事件为例》,《新闻记者》,2005年第8期;费扬生:《隐匿权·新闻真实·审判公正》,《当代传播》,2005年第6期

[7]林爱珺:《新闻传播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8]丹尼尔·西蒙斯:《对言论自由的可允许限制》,《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4期

[9]刘建明:《关于公众知情权的深度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5期

[10]刘阳:《电视娱乐节目媚俗化现象探因》,《当代传播》,2005年第5期;贾秀清:《“娱乐”:从功能到本体——电视节目类型构成要素分析》,《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11]李晓云:《被娱乐的大多数》,《新闻界》,2005年第5期

[12]吴瑛:《危机传播需要的是什么?——对比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和南京冠生园“旧陷”事件的处理》,《新闻记者》,2005年第9期

[13]陈俊妮:《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流障碍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6期

[14]清华大学政府发言人制度课题组:《新闻与新闻执政的紧迫性》,《新闻记者》,2005年第1期

[15]胡华涛:《新闻制度化构建种的立法问题——中西新闻公开立法原则精神的对比研究》,《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6]李永刚:《政府形象建设的政治学思考》,智识学术网2005年5月24日;刘小燕:《政府形象传播系统结构解析》,《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7]廖圣清、李晓静、张国良:《中国大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实证研究》,《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8]张洪忠:《“刻度”和“阀门”:公信力对不同类型媒体受众市场的影响》,《新闻记者》,2005年第12期

[19]云德:《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传播》,《现代传播》2005年第5期;王辰瑶:《论印度电视体制的转型》,《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5期

[20]汪明香:《从“文化帝国主义”到“跨文化传播”》,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21]霍志坚、夏盼:《广告跨国传播中的文化对话与冲突》,《当代传播》,2005年第4期

[22]李秀云:《中国媒介素养教育思想萌芽的阐发》,《新闻记者》,2005年第1期

[23]李苓、李红涛:《媒介素养:考察农民与媒体关系的一种视野》,《新闻界》,2005年第3期;林晓华:《论少数民族的媒介素养教育》,《新闻界》,2005年第3期

[24]李双龙:《中国传播教育如何发展——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的启示》,《新闻记者》,2005年第2期

[25]庞大力:《传播学角度的博客研究》,《当代传播》,2005年第2期;郑达威:《信源扩张与网络公共领域现状》,《当代传播》,2005年第3期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7篇

关于这方面的媒介宣传,多少含有炒作的成份,即使是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论文,也充满了过分的热情和遐想。炒作带来了强大的暗示作用,形成一种舆论,似乎不上网就要被历史淘汰。逼得不少媒介即使没什么条件,特别在缺少软件条件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上网和追求技术的极限,立即大量使用音频视频资料,缺乏对带宽的合理利用。经过了一轮混战,我想,现在需要冷静地考虑一下我们面对的网络新闻传播了。

网络传播必须切实形成市场

网络传播兴起之前,图文电视在20世纪70~80年代曾经也被看好,但是最终失败了。具体原因当然有许多,例如制作和接入成本过高、当时的技术和用户的消费能力无法匹配等等。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形成新闻消费的规模化市场。而没有市场的支持,再好的技术、再多的资本也难以带来利润。从这一历史教训中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当前的网络新闻传播,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更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审视上网媒介的新闻传播。

网络传播并不是为商业的目的而开发的,但它的火爆却是因商业的应用而兴起的。随着PC机的普及,因特网和Netscape浏览器为规模化的网络传播铺平了道路,电信服务部门、计算机行业的公司首先借助这一新的传播形式进入媒介市场。传统媒介如果不上网,意味着很大一部分新闻受众和广告资源将被拉走,也许失去的东西会更多。于是各个媒介也纷纷上网,它们同样看中了网络上可能形成的新的新闻和娱乐的消费市场。然而,这种市场的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传统媒介不同于那些计算机行业公司和电信服务部门,上网了,不等于网络新闻传播就能成为一种成熟了的新媒体。在竞争的压力下,现在除了印刷媒介外,传统的电子声像媒介也在积极上网,尽管音频视频的播出技术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

现在至少已有百家这类网上媒体因为经营不下去而消失了,当然新的媒体还在源源不断地蜂拥上网。其实,传统媒介的网络化生存还要走好一段路。如果不解决基本的经济上的投入产出问题,做到有所盈余,其生存始终是危险的。虽然有些关于网络新闻传播赢利的零星消息传来,但是至今传统媒介在网上的新闻传播网站,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赢利的。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跑马圈地"时期了,需要考虑十分现实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目前新闻网站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

首先,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有上网传统媒介的新闻网站尚没有建立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技术上,因特网原来不是为娱乐而设计的,音像传播远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未来这方面的技术肯定会成功,但是何时成熟、成本多大,尚是未知数。即使非传统媒介的商业网站,其生存也处于相当的不确定中,目前尚没有找到最佳利用网络传播赢利的方式,而网络传播对网络商(包括上网媒介)来说,如果不能赢利,找不到挣钱的有效办法,再好的技术也不会有社会化的发展前途。

大众传播媒介的诞生和发展,与商业利益的驱动直接相关。上网的传统新闻媒介,即使有政治导向的目的,如果不把网络新闻传播同时也视为一种经济形态考虑,网站本身的存在,早晚会成问题。任何网站的建立和维持,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损耗为零,它们存在着价值(内容、资本、人才、品牌、赢利能力等等),也存在着消耗(开支、竞争、设备折旧、观念老化、品牌退化、能力下降等等),网站的价值增长必须高于消耗损失。有些损耗是无形的,例如各个新闻网站大量重复性的服务模式和重复信息,将网络传播本身应有的较高的价值,分解得几乎没有了价值。每个新闻网站几乎都是这种重复的制造者,结果则是每个网站都为这种低质重复作出了百分之百的消耗。

第二,从用户的情况看,我国的普及率尽管近年增长速度很快,但底数太小,现在不过1.4%,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即使普及率很高了,网络用户与传统媒介的受众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它的漂移性,很难抓住。去年底,世界网民人口已达到4.14亿。这个迅速增长着的数字,始终是吸引传统媒介和其他行业公司建立网站的动因。而现实却是:网上的用户群已经形成,但是消费市场并没有建立。这对已经建立的网站,特别对那些以新闻传播为主、而非以商业和生活服务为目的的网站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迫于竞争的压力,各个媒介不断地为自己的网站投入大量资金和人才,维护系统,更新升级硬件和软件,不断扩容,也许多少建立了一些网上的声誉,但是经济回报的匮乏,成为各传统媒介网站共同的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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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网络广告的稳定和增长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网络用户的漂移性,使得各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很不稳定,上亿网民鼠标的点击声并不能自动变成数钱的声音。因为网民根本用不着依附于固定的网站,可以自由地在几乎无边际的网络中漫游。只有某些商业服务性网站,例如雅虎,有较为稳定的广告客户。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介的广告在垄断方面有些相似,美国位居前十位的网站,拥有全部网络广告的三分之二;排名前1300家的网站,控制了95%的广告。而其中新闻传播的网站则是凤毛麟角。

第四,已经形成的网络文化与网站的商业经营模式存在矛盾。网络最初是由各国政府资助而建立的自由的、免费的信息平台,从而很快培养了一种欣然接受的免费网络文化。现在建立的网站,包括传统媒介的网上新闻传播(个人兴趣型、影响很小的网站除外),如果只是为了宣传而赔钱,恐怕谁也负担不起。但是网上新闻传播要收费,首先要解决的是文化问题,其次还有技术问题。网络已是一个巨大的免费信息库,4亿网民已经吝啬成性,他们疯狂地使用着各个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免费下载软件、免费ICQ……,对于与网站性命交关的广告链接,就是懒得点击一下。有些网站动情地劝说使用收费邮件,但响应者寥寥。无论发明动画"旗帜广告",还是最近出现的"网上路演",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效果都不理想。如果靠向用户收费维持,也似乎不大可能做到。有的网站企图先让用户免费使用,培养兴趣后再收费;而一旦收费,点击率便迅速下降,最后不得不放弃收费。从商业角度看,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广告传播永远不能期待受者的自觉。但是,上亿的网民这是一种无尽的诱惑,虽然前面已有不少牺牲者,但仍诱惑着更多的新网站扑向网络传播这个耀眼的光点。从长远看,网站早晚会取得成功,但是至少目前,尚没有完全有效的经验。

鉴于上述情形,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建立新闻传播网站的消费市场,这是保证网上新闻传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奋斗目标。

既然网上新闻传播同样需要广告的支持,那么,就要研究网上新闻传播吸引用户的特点。单纯强调点击率,如同单纯强调发行量一样,对于广告商的吸引力是有限的,现在美国每千次的点击率已经从早先的35~50美元降至2~5美元。而这点收入对网站来说微不足道。关键在于提高用户注意力的质量,即将点击率改变为网页浏览率,许多广告商已经把网页浏览率(包括浏览持续时间)作为投放广告的依据。这就要求新闻信息在时效、可靠、广泛、真实,以及易用、可得、交互和原创性等方面,即新闻的内容质量和使用质量,全面满足用户。我国的新闻网站大多只看重点击率,一些广告客户也单纯从点击率出发考虑广告的投放,这是不成熟的商业行为。特别当广告商已经变得精明起来时,我们的新闻网站若没有学会如何抓住网民的注意力,就可能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关于新闻网站的发展思路

网络新闻传播将出现三种转变趋势:一,将大众传播的市场转变为细分的小众市场;二,将限于国内和地方的传播市场,至少部分地转向国际市场;三,从或然率的市场(即提供通用的大路货的市场)转向个性化的用户市场。在媒介经营方面,就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而言,一定意义上是媒介将受众出售给了广告客户。但在网络传播的条件下,网站向广告客户组装和批发用户的手段和规模都会发生变化。现在我们对此的研究和思想准备尚不足。

另外一个问题也需要考虑,即新闻网站单靠传播新闻,以及依赖网上广告,能否独立经营下去?新闻网站需要多样化经营,或与网外的产业联营与互补,这似乎是最近纳斯达克股市猛烈下跌后人们的一种新思路。与多数网站受到冲击的情形相对照的是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它拥有网站、杂志、有线电视、电影公司、音乐公司和全球最大的网上社区,在3月8日股市暴跌的时候,美国在线-时代华纳是幸免于难的少数公司之一。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8篇

关于这方面的媒介宣传,多少含有炒作的成份,即使是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论文,也充满了过分的热情和遐想。炒作带来了强大的暗示作用,形成一种舆论,似乎不上网就要被历史淘汰。逼得不少媒介即使没什么条件,特别在缺少软件条件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上网和追求技术的极限,立即大量使用音频视频资料,缺乏对带宽的合理利用。经过了一轮混战,我想,现在需要冷静地考虑一下我们面对的网络新闻传播了。

网络传播必须切实形成市场

网络传播兴起之前,图文电视在20世纪70~80年代曾经也被看好,但是最终失败了。具体原因当然有许多,例如制作和接入成本过高、当时的技术和用户的消费能力无法匹配等等。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形成新闻消费的规模化市场。而没有市场的支持,再好的技术、再多的资本也难以带来利润。从这一历史教训中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当前的网络新闻传播,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更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审视上网媒介的新闻传播。

网络传播并不是为商业的目的而开发的,但它的火爆却是因商业的应用而兴起的。随着PC机的普及,因特网和Netscape浏览器为规模化的网络传播铺平了道路,电信服务部门、计算机行业的公司首先借助这一新的传播形式进入媒介市场。传统媒介如果不上网,意味着很大一部分新闻受众和广告资源将被拉走,也许失去的东西会更多。于是各个媒介也纷纷上网,它们同样看中了网络上可能形成的新的新闻和娱乐的消费市场。然而,这种市场的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传统媒介不同于那些计算机行业公司和电信服务部门,上网了,不等于网络新闻传播就能成为一种成熟了的新媒体。在竞争的压力下,现在除了印刷媒介外,传统的电子声像媒介也在积极上网,尽管音频视频的播出技术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

现在至少已有百家这类网上媒体因为经营不下去而消失了,当然新的媒体还在源源不断地蜂拥上网。其实,传统媒介的网络化生存还要走好一段路。如果不解决基本的经济上的投入产出问题,做到有所盈余,其生存始终是危险的。虽然有些关于网络新闻传播赢利的零星消息传来,但是至今传统媒介在网上的新闻传播网站,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赢利的。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跑马圈地"时期了,需要考虑十分现实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目前新闻网站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

首先,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有上网传统媒介的新闻网站尚没有建立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技术上,因特网原来不是为娱乐而设计的,音像传播远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未来这方面的技术肯定会成功,但是何时成熟、成本多大,尚是未知数。即使非传统媒介的商业网站,其生存也处于相当的不确定中,目前尚没有找到最佳利用网络传播赢利的方式,而网络传播对网络商(包括上网媒介)来说,如果不能赢利,找不到挣钱的有效办法,再好的技术也不会有社会化的发展前途。

大众传播媒介的诞生和发展,与商业利益的驱动直接相关。上网的传统新闻媒介,即使有政治导向的目的,如果不把网络新闻传播同时也视为一种经济形态考虑,网站本身的存在,早晚会成问题。任何网站的建立和维持,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损耗为零,它们存在着价值(内容、资本、人才、品牌、赢利能力等等),也存在着消耗(开支、竞争、设备折旧、观念老化、品牌退化、能力下降等等),网站的价值增长必须高于消耗损失。有些损耗是无形的,例如各个新闻网站大量重复性的服务模式和重复信息,将网络传播本身应有的较高的价值,分解得几乎没有了价值。每个新闻网站几乎都是这种重复的制造者,结果则是每个网站都为这种低质重复作出了百分之百的消耗。

第二,从用户的情况看,我国的普及率尽管近年增长速度很快,但底数太小,现在不过1.4%,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即使普及率很高了,网络用户与传统媒介的受众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它的漂移性,很难抓住。去年底,世界网民人口已达到4.14亿。这个迅速增长着的数字,始终是吸引传统媒介和其他行业公司建立网站的动因。而现实却是:网上的用户群已经形成,但是消费市场并没有建立。这对已经建立的网站,特别对那些以新闻传播为主、而非以商业和生活服务为目的的网站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迫于竞争的压力,各个媒介不断地为自己的网站投入大量资金和人才,维护系统,更新升级硬件和软件,不断扩容,也许多少建立了一些网上的声誉,但是经济回报的匮乏,成为各传统媒介网站共同的难言之隐。

第三,网络广告的稳定和增长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网络用户的漂移性,使得各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很不稳定,上亿网民鼠标的点击声并不能自动变成数钱的声音。因为网民根本用不着依附于固定的网站,可以自由地在几乎无边际的网络中漫游。只有某些商业服务性网站,例如雅虎,有较为稳定的广告客户。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介的广告在垄断方面有些相似,美国位居前十位的网站,拥有全部网络广告的三分之二;排名前1300家的网站,控制了95%的广告。而其中新闻传播的网站则是凤毛麟角。

第四,已经形成的网络文化与网站的商业经营模式存在矛盾。网络最初是由各国政府资助而建立的自由的、免费的信息平台,从而很快培养了一种欣然接受的免费网络文化。现在建立的网站,包括传统媒介的网上新闻传播(个人兴趣型、影响很小的网站除外),如果只是为了宣传而赔钱,恐怕谁也负担不起。但是网上新闻传播要收费,首先要解决的是文化问题,其次还有技术问题。网络已是一个巨大的免费信息库,4亿网民已经吝啬成性,他们疯狂地使用着各个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免费下载软件、免费ICQ……,对于与网站性命交关的广告链接,就是懒得点击一下。有些网站动情地劝说使用收费邮件,但响应者寥寥。无论发明动画"旗帜广告",还是最近出现的"网上路演",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效果都不理想。如果靠向用户收费维持,也似乎不大可能做到。有的网站企图先让用户免费使用,培养兴趣后再收费;而一旦收费,点击率便迅速下降,最后不得不放弃收费。从商业角度看,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广告传播永远不能期待受者的自觉。但是,上亿的网民这是一种无尽的诱惑,虽然前面已有不少牺牲者,但仍诱惑着更多的新网站扑向网络传播这个耀眼的光点。从长远看,网站早晚会取得成功,但是至少目前,尚没有完全有效的经验。

鉴于上述情形,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建立新闻传播网站的消费市场,这是保证网上新闻传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奋斗目标。

既然网上新闻传播同样需要广告的支持,那么,就要研究网上新闻传播吸引用户的特点。单纯强调点击率,如同单纯强调发行量一样,对于广告商的吸引力是有限的,现在美国每千次的点击率已经从早先的35~50美元降至2~5美元。而这点收入对网站来说微不足道。关键在于提高用户注意力的质量,即将点击率改变为网页浏览率,许多广告商已经把网页浏览率(包括浏览持续时间)作为投放广告的依据。这就要求新闻信息在时效、可靠、广泛、真实,以及易用、可得、交互和原创性等方面,即新闻的内容质量和使用质量,全面满足用户。我国的新闻网站大多只看重点击率,一些广告客户也单纯从点击率出发考虑广告的投放,这是不成熟的商业行为。特别当广告商已经变得精明起来时,我们的新闻网站若没有学会如何抓住网民的注意力,就可能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关于新闻网站的发展思路

网络新闻传播将出现三种转变趋势:一,将大众传播的市场转变为细分的小众市场;二,将限于国内和地方的传播市场,至少部分地转向国际市场;三,从或然率的市场(即提供通用的大路货的市场)转向个性化的用户市场。在媒介经营方面,就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而言,一定意义上是媒介将受众出售给了广告客户。但在网络传播的条件下,网站向广告客户组装和批发用户的手段和规模都会发生变化。现在我们对此的研究和思想准备尚不足。

另外一个问题也需要考虑,即新闻网站单靠传播新闻,以及依赖网上广告,能否独立经营下去?新闻网站需要多样化经营,或与网外的产业联营与互补,这似乎是最近纳斯达克股市猛烈下跌后人们的一种新思路。与多数网站受到冲击的情形相对照的是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它拥有网站、杂志、有线电视、电影公司、音乐公司和全球最大的网上社区,在3月8日股市暴跌的时候,美国在线-时代华纳是幸免于难的少数公司之一。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9篇

关于这方面的媒介宣传,多少含有炒作的成份,即使是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论文,也充满了过分的热情和遐想。炒作带来了强大的暗示作用,形成一种舆论,似乎不上网就要被历史淘汰。逼得不少媒介即使没什么条件,特别在缺少软件条件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上网和追求技术的极限,立即大量使用音频视频资料,缺乏对带宽的合理利用。经过了一轮混战,我想,现在需要冷静地考虑一下我们面对的网络新闻传播了。

网络传播必须切实形成市场

网络传播兴起之前,图文电视在20世纪70~80年代曾经也被看好,但是最终失败了。具体原因当然有许多,例如制作和接入成本过高、当时的技术和用户的消费能力无法匹配等等。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形成新闻消费的规模化市场。而没有市场的支持,再好的技术、再多的资本也难以带来利润。从这一历史教训中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当前的网络新闻传播,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更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审视上网媒介的新闻传播。

网络传播并不是为商业的目的而开发的,但它的火爆却是因商业的应用而兴起的。随着PC机的普及,因特网和Netscape浏览器为规模化的网络传播铺平了道路,电信服务部门、计算机行业的公司首先借助这一新的传播形式进入媒介市场。传统媒介如果不上网,意味着很大一部分新闻受众和广告资源将被拉走,也许失去的东西会更多。于是各个媒介也纷纷上网,它们同样看中了网络上可能形成的新的新闻和娱乐的消费市场。然而,这种市场的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传统媒介不同于那些计算机行业公司和电信服务部门,上网了,不等于网络新闻传播就能成为一种成熟了的新媒体。在竞争的压力下,现在除了印刷媒介外,传统的电子声像媒介也在积极上网,尽管音频视频的播出技术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

现在至少已有百家这类网上媒体因为经营不下去而消失了,当然新的媒体还在源源不断地蜂拥上网。其实,传统媒介的网络化生存还要走好一段路。如果不解决基本的经济上的投入产出问题,做到有所盈余,其生存始终是危险的。虽然有些关于网络新闻传播赢利的零星消息传来,但是至今传统媒介在网上的新闻传播网站,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赢利的。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跑马圈地"时期了,需要考虑十分现实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目前新闻网站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

首先,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有上网传统媒介的新闻网站尚没有建立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技术上,因特网原来不是为娱乐而设计的,音像传播远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未来这方面的技术肯定会成功,但是何时成熟、成本多大,尚是未知数。即使非传统媒介的商业网站,其生存也处于相当的不确定中,目前尚没有找到最佳利用网络传播赢利的方式,而网络传播对网络商(包括上网媒介)来说,如果不能赢利,找不到挣钱的有效办法,再好的技术也不会有社会化的发展前途。

大众传播媒介的诞生和发展,与商业利益的驱动直接相关。上网的传统新闻媒介,即使有政治导向的目的,如果不把网络新闻传播同时也视为一种经济形态考虑,网站本身的存在,早晚会成问题。任何网站的建立和维持,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损耗为零,它们存在着价值(内容、资本、人才、品牌、赢利能力等等),也存在着消耗(开支、竞争、设备折旧、观念老化、品牌退化、能力下降等等),网站的价值增长必须高于消耗损失。有些损耗是无形的,例如各个新闻网站大量重复性的服务模式和重复信息,将网络传播本身应有的较高的价值,分解得几乎没有了价值。每个新闻网站几乎都是这种重复的制造者,结果则是每个网站都为这种低质重复作出了百分之百的消耗。

第二,从用户的情况看,我国的普及率尽管近年增长速度很快,但底数太小,现在不过1.4%,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即使普及率很高了,网络用户与传统媒介的受众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它的漂移性,很难抓住。去年底,世界网民人口已达到4.14亿。这个迅速增长着的数字,始终是吸引传统媒介和其他行业公司建立网站的动因。而现实却是:网上的用户群已经形成,但是消费市场并没有建立。这对已经建立的网站,特别对那些以新闻传播为主、而非以商业和生活服务为目的的网站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迫于竞争的压力,各个媒介不断地为自己的网站投入大量资金和人才,维护系统,更新升级硬件和软件,不断扩容,也许多少建立了一些网上的声誉,但是经济回报的匮乏,成为各传统媒介网站共同的难言之隐。

第三,网络广告的稳定和增长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网络用户的漂移性,使得各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很不稳定,上亿网民鼠标的点击声并不能自动变成数钱的声音。因为网民根本用不着依附于固定的网站,可以自由地在几乎无边际的网络中漫游。只有某些商业服务性网站,例如雅虎,有较为稳定的广告客户。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介的广告在垄断方面有些相似,美国位居前十位的网站,拥有全部网络广告的三分之二;排名前1300家的网站,控制了95%的广告。而其中新闻传播的网站则是凤毛麟角。

第四,已经形成的网络文化与网站的商业经营模式存在矛盾。网络最初是由各国政府资助而建立的自由的、免费的信息平台,从而很快培养了一种欣然接受的免费网络文化。现在建立的网站,包括传统媒介的网上新闻传播(个人兴趣型、影响很小的网站除外),如果只是为了宣传而赔钱,恐怕谁也负担不起。但是网上新闻传播要收费,首先要解决的是文化问题,其次还有技术问题。网络已是一个巨大的免费信息库,4亿网民已经吝啬成性,他们疯狂地使用着各个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免费下载软件、免费ICQ……,对于与网站性命交关的广告链接,就是懒得点击一下。有些网站动情地劝说使用收费邮件,但响应者寥寥。无论发明动画"旗帜广告",还是最近出现的"网上路演",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效果都不理想。如果靠向用户收费维持,也似乎不大可能做到。有的网站企图先让用户免费使用,培养兴趣后再收费;而一旦收费,点击率便迅速下降,最后不得不放弃收费。从商业角度看,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广告传播永远不能期待受者的自觉。但是,上亿的网民这是一种无尽的诱惑,虽然前面已有不少牺牲者,但仍诱惑着更多的新网站扑向网络传播这个耀眼的光点。从长远看,网站早晚会取得成功,但是至少目前,尚没有完全有效的经验。

鉴于上述情形,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建立新闻传播网站的消费市场,这是保证网上新闻传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奋斗目标。

既然网上新闻传播同样需要广告的支持,那么,就要研究网上新闻传播吸引用户的特点。单纯强调点击率,如同单纯强调发行量一样,对于广告商的吸引力是有限的,现在美国每千次的点击率已经从早先的35~50美元降至2~5美元。而这点收入对网站来说微不足道。关键在于提高用户注意力的质量,即将点击率改变为网页浏览率,许多广告商已经把网页浏览率(包括浏览持续时间)作为投放广告的依据。这就要求新闻信息在时效、可靠、广泛、真实,以及易用、可得、交互和原创性等方面,即新闻的内容质量和使用质量,全面满足用户。我国的新闻网站大多只看重点击率,一些广告客户也单纯从点击率出发考虑广告的投放,这是不成熟的商业行为。特别当广告商已经变得精明起来时,我们的新闻网站若没有学会如何抓住网民的注意力,就可能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关于新闻网站的发展思路

网络新闻传播将出现三种转变趋势:一,将大众传播的市场转变为细分的小众市场;二,将限于国内和地方的传播市场,至少部分地转向国际市场;三,从或然率的市场(即提供通用的大路货的市场)转向个性化的用户市场。在媒介经营方面,就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而言,一定意义上是媒介将受众出售给了广告客户。但在网络传播的条件下,网站向广告客户组装和批发用户的手段和规模都会发生变化。现在我们对此的研究和思想准备尚不足。

另外一个问题也需要考虑,即新闻网站单靠传播新闻,以及依赖网上广告,能否独立经营下去?新闻网站需要多样化经营,或与网外的产业联营与互补,这似乎是最近纳斯达克股市猛烈下跌后人们的一种新思路。与多数网站受到冲击的情形相对照的是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它拥有网站、杂志、有线电视、电影公司、音乐公司和全球最大的网上社区,在3月8日股市暴跌的时候,美国在线-时代华纳是幸免于难的少数公司之一。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0篇

体育新闻传播经历了以报纸为主导的近代单一发展时期;以通讯社、广播、报刊等多元化的发展时期;以电视为主导,广播、报刊等媒体多元竞争的时期;以及现如今新媒体涌现,各类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近几年,新兴媒体的发展势头越发强健,改变着传统新闻传播格局的同时,拓宽着公众参与公众事务的空间。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实际新闻传播中去,新闻传播介质和途径也在不断被革新。媒介融合的趋势日益凸显,传统媒体也开始借助于自身的优势信息平台和资源优势去不断整合新兴网络媒体资源。各种媒介融合成为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特点

1、传播主体以竞技体育为主

竞技体育的形式颇具现场感,以其紧张的情景、悬念的“剧情”、壮观的场面收到观众的偏爱,因此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作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体内容,竞技体育充斥着当下的各种体育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对于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相关内容的报道少之又少,例如,《体坛周报》作为举足轻重的市场化的纸质体育新闻传播媒体,已经完全没有对上述方面的报道。电视、网络视频等拥有现场视觉效果的媒介,对竞技体育更是付诸了更多的重视。以付费体育频道的兴起为例,如网球、乒乓球、足球、高尔夫球、围棋等与竞技体育相关内容的付费体育频道的顺利开办和运行正验证了这一点。

2、体育新闻传播的方式进一步丰富

随着体育新闻传播媒介的进一步融合,其传播方式愈加丰富多样。一方面,社会群体的多样化使得新闻媒介呈现向不同层次延展。对于传统观众来说,电视依旧是首要的媒介选择。而对于受到新媒介影响的年龄结构较低的年轻人、知识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和收入水平高的人群,他们更乐于选择非传统媒体,如网络媒体、手机新闻客户端、微信等。另一方面,由于媒体数量的增加造成媒体间竞争的加剧,媒体选择采用更新颖的新闻传播方式来吸引受众。通过在体育现场直播中加入网络在线互动、现场连线、微信留言交流等内容,能够使受众更近距离的参与到节目中来;通过在网络视听节目中加入网友留言提问、相关内容专题链接等内容,能够使读者从不同层次了解感兴趣的内容。这些新颖的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视节目不能重复观赏缺憾的同时,还具有加深表达效果、拓宽表达范围的作用。

3、体育新闻传播中更重视娱乐精神

随着全球媒介发展越来越重视娱乐精神的大背景下,体育新闻的娱乐化日益突出。出于商业目的,娱乐作为大众的兴趣点成为商家盯准的突破口,在体育媒体竞争激烈的今天被广泛重视。此外,由于体育赛事本身具有较强的趣味性、生动性、开放性和戏剧性,体育新闻娱乐化是大势所趋。当今的体育新闻不再是国家荣辱的传道者,它成为一种娱乐方式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来。无论是赛场内的专业赛事还是赛场外的体育明星趣谈,统统都被大众所接纳并追捧。在报道体育节目时,媒体更加注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在激烈赛事中闪现的“花絮”新闻成为赛事消遣小菜,既放松了观众的情绪,又使体育报道更加亲民化、立体化。

4、交互式的传播形式愈加普遍

媒体传统的受众往往指的是听众、观众、读者等信息接收者,是信息传播链的终点。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受众概念已经完全被颠覆。由于新兴媒体具有交互的特点,以往的受众群体既可以通过在线评论的方式参与到节目中去,又可以通过博客留言等方式为节目提出反馈信息,显然他们也成为了信息的发送者。这种交互式的方式得到了大众的积极认可。在新的媒体时代的信息链条中,传统受众拥有了更多的自,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更直接的与媒体进行联系。

三、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路径

1、紧密结合现代化技术是必然选择

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依赖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进步是体育新闻传播得以进一步繁荣的基石。当今,各类媒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为体育新闻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使体育新闻传播不断变革,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不断强化的报道深度、逐渐拓宽的报到广度为体育爱好者提供着更优质的新闻体验。这些现代化的技术为体育传播媒体和受众群体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体育新闻传播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拉近了受众群体与媒体的距离。

2、逐渐树立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

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众———作为体育新闻媒体商业利益的源泉,越来越受到体育新闻媒体的重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逐渐成为体育新闻媒体的核心价值观。体育新闻传播链中的主体一改往日的以传播者为权威,转变成传播者仅仅作为信息的采集、制作和者的角色。受众亦从往日的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拥有信息的选择权,甚至是信息的权的角色,与传播者位于了体育新闻传播链条的平行位置。在信息技术革新和全球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中,以受众为中心的新的体育新闻传受平台逐步形成。这个平台更加重视受众的观点、更加关注受众的需求,更为需要受众的态度。以受众为中心、以满足大众需要为目的的传播理念逐步深入。

3、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入

市场化作为一把双刃剑,影响着体育和媒体产业。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用它的两只手调控着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商业压力的作怪,新闻失去了应有的真实。近几年,有关足球俱乐部由于商业利益而去把控媒体,报到出夸张、偏颇的新闻来,造成了运动员与记者之间矛盾的紧张关系。如此下去,恶心循环使得体育新闻传播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方面,体育在全球的商业化发展影响着与媒体、政治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利益,使得体育新闻传播收到全球范围内的重视。体育报道可以通过为国家政策进行辩论去影响市场营销领域;还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文化力量去影响国家及地区认同。此外,随着体育新闻传播行业的从业记者数量的增加,为我国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体育新闻传播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对于新闻公正的呼唤也更为急切,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对新闻传播是一个伦理方面的挑战。

4、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信息技术的革新使各种媒体不断发展和繁荣,各种新兴媒体也不断涌现。媒体间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是新时期媒体发展的新趋势。纸媒、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的跨界联合与资源共享开启了体育新闻传播跨媒体时代的大门。以网易为例,其在2008年奥运之际实现了与3家全球顶级资讯供应商、国内外多达100家媒体合作,形成了各界、各类、各国媒体联合的跨媒体矩阵。随后,各种媒体争前恐后发展跨界战略合作实现了共赢。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四、结语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1篇

1.架起党群政群关系的桥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以民为本,民生优先是基本的执政理念。当前,各级党政在致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纷纷出台政策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民生项目,改善民生。作为一方媒体,县级电视台要及时将各级党政,特别是当地党政出台的惠民政策宣传给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近几年来,上杭县县域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将绝大部分的财力投入到了民生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房统保、“三农”综合保险等民生举措。每一项民生举措的推行,每一个民生工程的实施,上杭县广播电视台都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报道,《爱心献血屋落户杭城市民义务献血更方便》、《热水工程惠及上万寄宿学生》、《“关注推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系列报道》、《“关注才庄公路建设“系列报道》、《我县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仅让群众了解了项目内容、政策出台背景、项目进展情况,也让党政领导及时了解到社会各方反映,为党委政府进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2.关注百姓冷暖做实民生新闻,不仅要宣传解释好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更要关心百姓冷暖,给困难弱势群体足够的话语权。谁家孩子生病了没钱治、谁家农产品丰收了没人买、哪个小区物业不作为没人管……都是民生新闻好题材。近两年来,上杭县广播电视台《上杭新闻》中的《民生视点》栏目报道了大量这一类新闻,《才溪4岁白血病女童盼救助》、《求助!湖洋小胡星患“地贫”》、《稔田镇长滩生态园:葡萄熟了!》、《百嘴岩茶叶:销路不畅让人愁》、《物业停止服务小区垃圾成堆》、《广场舞,扰民舞?》、《关爱残疾人:盲道不应成摆设》、《辞职薪水被扣大半用人单位如此扣钱是否合理?》……一大批关注民生热点的新闻,把话语权交给老百姓,让他们表达诉求,帮他们解决问题。这样的新闻,有温度,有能量,自然而然吸引了观众的眼球,留住了观众。

3.增加人物报道关注身边事,身边人,是观众收看本地电视新闻的主要动力,也是县级电视台电视新闻节目的主要内容。如何让身边的人,特别是各类先进典型生动形象地出现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递正能量,成为大家可以学习、可以复制的榜样,是县级电视台电视新闻的主要任务。近几年来,上杭县广播电视台通过开辟“身边的感动”等栏目,把一个又一个见义勇为、敬老孝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上杭人搬上电视新闻节目中,先后采写了《陈立坤:纵身一跃托起两条生命》、《临城九洲一对夫妇汀江勇救六人》、《好儿媳廖戊莲:不是女儿胜似女儿》、《何福星:久病床前有孝子》、《廖发平:贷款农户的贴心人》、《林连英:模范乡里新模范》、《陈东红:捐献遗体器官女教师回报社会》、《司机寒夜困水中教师惊觉智救人》等一大批反映当地好人好事的人物类新闻。因为都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观众觉得可信、可感、可学,传递了浓厚的正能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观众关注。

4.强化服务功能近年来,新闻传媒出现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那就是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我们要重视新闻传媒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功能。县级电视台根植基层,直接面向群众。如何为观众提供有助于发展生产,提高生活质量的信息,是留住观众群,提升传播力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上杭县广播电视台在《上杭新闻》中开辟了“农广天地”“、生活信息服务台”等服务类栏目。“农广天地”与农业部门合作,根据时令节气、农事活动,适时播出种养殖技术培训、新种子新农机具推广等方面的节目,为广大农户发展种养殖业提供帮助“;生活信息服务台”内容更丰富,天冷了提醒保暖防病,天热了指导防暑养生,节假日到了播出假日安排、旅游攻略、出行指南,高考来了邀请专家指导迎考心理、饮食调节……衣食住行,柴米油盐,居家生活,锻炼休闲,不一而足。大量生活信息的播出,让新闻节目成为百姓生活指南,从而进一步吸引了观众眼球,留住了观众群。

5.加强监督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群众利用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行使民利而进行的监督活动。由此可见,通过新闻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对社会事务实行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健全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县级电视台电视新闻节目的重要内容。舆论监督报道要有度的把握,既要敢于直面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群众心声;又要注意实事求是、促进工作原则,避免成为个别群众逞口舌之快,泄私愤的工具。上杭县广播电视台《上杭新闻》中,经常可以看到分量十足的舆论监督报道。比如,针对县内黄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长期偏低的现状,专门组织策划、采写报道了《“黄潭河污染直击”系列报道》,无情的揭开了黄潭河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这一“伤疤”,曝光了沿岸乡镇政府不作为现象,就连头顶“圣地”光环的古田会址所在地古田镇也未能幸免。节目播出以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促使政府下定决心,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大规模的黄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又比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针对县内党政机关作风不正的现象,与县纪委联合组织了机关效能明查暗访活动,将明查暗访中拍到的机关干部溜岗、走读、上班玩游戏、服务态度差等现象制作成《“作风建设进行时”系列报道》、《“正风肃纪进行时”系列报道》,曝光了机关工作作风不正现象,警示了广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节目播出以后,《上杭新闻》收视率一度飙升,机关作风一度成为群众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

二、在节目形式上下功夫

内容是王,形式是金。提升县级台新闻节目传播力,既要注重节目内容,也要注重节目形式,在新闻节目画面、语言和后期制作、包装等方面下功夫。

(一)画面要工整

县级电视台的设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要求采编人员拍出中央台、省台摄像记者那样水平的画面不太现实。基于这样的条件,上杭县广播电视台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改善摄录设备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摄像记者在拍摄新闻画面时力求工整。

1.画面平稳。每台摄像机都配备脚架,要求摄像记者在拍摄画面的时候,只要是能用脚架的都要用脚架,杜绝不必要的摇摇晃晃。编审在后期审片的时候,如果发现能用脚架的画面没有用脚架,对相应的摄像记者提出批评,并由编委会作出一定的处罚。

2.色彩正常。要求摄像记者在拍摄画面时注意不同场景的用光和白平衡,杜绝偏色、曝光过度或不够的画面。

3.构图合理。要求摄像记者在拍摄画面时做到简洁明了、主体突出,就算是在复杂的环境之下,也要保证必要的主次之分。

4.画面干净。画面不干净是电视新闻节目中普遍的问题,说白了就是不该出现的东西出现在画面里了。比如说,在会场上拍摄一组与会人员的画面时,长时间的会议难免会使与会人员产生疲劳感,于是就出现一些如交头接耳、玩手机、打瞌睡的不良现象。而新闻记者在拍摄时,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尽量避免这些不良现象出现在画面内。分散观众对新闻内容的注意力的同时,这些“开小差”的画面通过电视媒体的传播也极可能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引导。

5.留好底音。电视新闻节目具有声画同期的特点,大部分的节目,特别是活动类节目在播出时保留底音,以烘托现场感。这就要求摄像记者在开机前检查摄像机的录音开关,保证所拍画面都有现场音。

(二)语言要平实

电视新闻节目语言要平实是新闻战线开展“走转改”活动的要求,也是县级电视台提升新闻节目传播力,留住观众群的要求。没有哪个观众会喜欢连篇累牍的空话套话官话。为此,上杭县广播电视台要求文字记者在撰写新闻稿件时力求语言平实。

1.多用动词、名词、数量词,少用修饰性的形容词。电视新闻文稿不比其它文学作品,应该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述新闻事实,告诉观众“发生了什么事情”、“事情怎样发展”、“结果如何”……挤干修饰、形容的“水分”。

2.多用群众语言,甚至是方言俗语,少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县级电视台的新闻节目是给当地观众看的,这就要求节目文稿在保证语言规范化的同时,要让观众听得懂。就算是涉及到一些比较专业的内容,也要想办法转化为通俗浅显的表述。

3.多用采访对象的现场音、同期声,少用越俎代庖的“记者认为”“、记者相信”等替代性表述。真实性是所有新闻节目的生命力。要保证节目的真实性,就要让事实说话,让事件当事人说话,还原新闻现场的场景、声音。4.创新新闻表述方式,尝试在一些趣味性节目中使用新闻新语态。比如,用拟人化的手法,让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观众诉苦,让被解救放生的保护动物介绍它的遭遇,让丰收的果园表达心中的喜悦……

(三)后期制作、包装要精益求精

拍摄画面、撰写文稿只是电视新闻节目的前期工作。要让观众看到一条好的新闻,还要进行后期制作和包装。如果说,拍摄画面和撰写文稿是买菜、备菜,那么,后期的制作就是做菜,包装就是装盘。近年来,上杭县广播电视台对新闻节目的后期制作、包装提出了新的要求,做了一些新的尝试。

1.提倡记者粗编一条新闻拍了什么画面,要表现怎样的主题,采编记者最清楚。因此,要求采编记者对自己采写的新闻进行画面及同期声(现场音)的粗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记者参与新闻节目的粗编,根据节目文稿,对画面进行相对宽松的编排。所谓的相对宽松,是相对于节目合成的精编而言的。就是不要编得太紧,适当多留一些画面,供后期制作人员取舍。大致的松紧度把握在1:1.5~1:2之间,即1分钟的新闻编排1.5~2分钟的画面素材。

2.编辑后期精编如果说,粗编是为了体现记者对新闻节目主题的精准把握,那么,后期精编,则是为了发挥编辑的特长,从制作的层面,将节目以完整的形态呈现给观众。为了让节目更好看,后期编辑既要利用蒙太奇手法,根据审定的节目文稿,合理调整记者粗编中编排的画面素材,也要用好手中的“剪刀”,剪除画面中的一些瑕疵,并对必用素材中出现的偏色、杂音等问题进行调整。此外,编辑的后期精编,还要学会使用必要的动画、图表,熟悉使用字幕、配音,丰富电视新闻节目的表现方式。

三、在节目编排上下功夫

电视新闻节目编排,是指电视新闻节目播出前的一系列具体编排、组合工作。在节目编排上下功夫,就是将节目编排视作一门艺术,通过一套节目的排列组合反映出编排者的各种意图和目的,赢得受众的关注。传统的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编排由于守株待兔,被动应付,往往存在手法单一、主题模糊、偏离中心、疏离群众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杭县广播电视台尝试对《上杭新闻》节目编排进行创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慎排头条新闻

按照惯例,《上杭新闻》每天头条原则上编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即县委书记或县长的。没有主要领导的新闻时,则将储备的重大经济报道、民生新闻安排在头条播出。为了加强头条新闻的分量和影响力,上杭县广播电视台要求每周策划若干条反映全县经济发展、民生领域的重大题材,作为头条新闻备播。这些新闻的播出,能够让受众了解全县阶段性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成就,知晓一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进而增强幸福感。这样一来,《上杭新闻》的头条因为经常权威的经济、民生类信息,从而吸引了观众眼球。

(二)形成组合版块

改变过去一盘散沙的编排手法,将反映同一事件或同一主题不同角度的几条新闻,有目的地进行集纳编排,使它们呈现出组合、对比、综合等整体,使“整体大于局部之和”。

1.同类组合将题材相同或主题相近的报道编排在一起,有利于比较充分地反映新闻事件的发展状况,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防抗台风的组合报道。台风到来之前,除了在第一时间报道台风信息之外,还要组合安排各级各部门如何未雨绸缪防台风的消息;台风到来的时候,要根据预警等级,及时预警消息,并组合安排广大干部群众抗击台风的报道;台风过后,特别是发生灾情之后,着重安排各级各部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报道。再比如,党的十闭幕以后,各地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的热潮。《上杭新闻》开辟了“学习党的十精神,加快老区崛起步伐”专栏,将各部门各乡镇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的新闻编排在一起,在荧屏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相关组合将同一新闻事件相互有关联的新闻报道进行组合编排,让观众加深了解。如假日组合报道,将假日出行信息、景区景点信息、有关部门加强景区景点执法检查、高速交警加强路面监控、劳动者坚守岗位等编排在一起,提供服务,营造氛围。

3.对比组合将同一新闻事件的不同侧面的新闻报道进行组合安排。比如,在曝光黄潭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情况的同时,编排有关乡镇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还百姓一片碧水蓝天的报道;在播发一条逆子虐待父母的消息的同时,编排一条敬老孝亲的典型报道。让观众在对比中判断美丑,明晰爱憎。

(三)注重编排节奏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2篇

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2]中区分了“两种新闻定义”,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信息”,另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报道”,并正确地指出,前者指的是新闻的实质内容,后者指的是新闻的表现形式。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李仅仅抓住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没有看到两者间的对立和矛盾,而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问题上,李注重的恰恰是形式而非内容,因此,最终不但并未真正将新闻与新闻报道区分开来,而且把新闻的实质内容统一到了它的表现形式——新闻报道上。

现在我暂且把区分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任务放一放,先来讨论一下新闻学说界普遍认可的关于新闻定义的两个基本观点。它们似乎就像计算机语言中的默认点(defaultpositions),人们不假思索就持有这些观点,因而任何对这些观点的偏离都要求有意识的努力和令人信服的论证。一是新闻只能是信息或讯息,不能是事实,因为事实客观存在着,无法移动,如我们不可能将一场火灾或一次车祸搬来移去,而只能复制并传播关于它们的信息;二是新闻必须经过传播,即由这个人或这群人传播给那个人或那群人,不经过这种传播的只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可能是新闻。

我想从对这两个默认点的发难开始。先看第一个问题。它涉及到我们长期以来对“事实”的基本认识。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总结我在《论纲》中的观点:(一)事实不是简单的事物,而是某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即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种实际情况,如我们不能说“太阳”是事实,只能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是事实;(二)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情况具有无庸置疑的客观性,不依赖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承认“自在事实”的存在;(三)但对人类社会来说,“自在事实”除了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便一无所用,包括新闻学在内的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哲学除外)中研究的事实只能是那些在社会实践中与人相遇、被人感知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现在让我们来看“经验事实”。“经验事实”一方面是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关系向人的呈现,另一方面又是人对这些属性和关系的把握和断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新闻学中所研究的事实并不只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而是为概念所接受、由主体断定的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的感性呈现,是被知觉到了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是知识经验中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这时的事实已不再是它自身发生、发展的自然史或某些物理、化学属性和关系的总和,不是只有通过自身某些能量、质量的投射才能得以传播的属态,而是通过命题能够加以断定、通过陈述可加以表达和传播的感性知识。感性知识的可传播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的分析能够成立,那么新闻学界普遍认为的事实不能复制和传播的观点就是错误的,而为此引进的“信息”概念也就是多余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用“信息”界定新闻的学者都会用“事实”来对信息做进一步的限定,都承认新闻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关于事实的信息”,因为信息这个概念实在太宽泛太模糊了。与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用“事实”来定义新闻呢?根据我们的分析和理解,“关于事实的信息”其实就是“事实”,除此之外,实在想象不出它还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引进“信息”概念据说还有一个“重大理论意义”,就是厘清了新闻与宣传的关系,使人们认识到新闻的内容是信息,而宣传的内容是观点(观点难道不也是信息吗?)。但在我们看,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根本就用不着画蛇添足地引进“信息”概念,而只需明确新闻就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即可。数千万年的共同社会实践为人们提供了经验外部客观世界的基本认识形式,这些被有的哲学家称之为“先验形式”的背景条件决定了人们对“经验事实”有着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正是在这种认可度范围,我们说“事实胜于雄辩”。新闻是经验事实,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新闻报道是具体的报道者(个人或组织)对经验事实的陈述,除了上述基本认识形式外,其中还包含着报道者自身特殊的“认识形式”,可以说,绝大多数新闻报道都凝聚着报道者的思想观点。所以,抛开当初中国社会现实的政治根源不说,将新闻等同于宣传的理论根源在于将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而不是缺少了一个“信息”概念的引进。最初引入这个概念的学者们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试图找出一个计算新闻信息量的办法甚至公式,但2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

此外,我们还赞同余斯勇对用信息定义新闻提出的质疑:第一,作为一般的科学意义上的信息概念,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因为目前学术界看法还不一致,世界上已经公开发表的“信息”定义,有人统计已有39种之多。更为滑稽的是,《牛津字典》在解释“信息”时说“信息就是谈论的事情、新闻和知识”;《韦氏字典》也认为“信息就是在观察或研究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新闻和知识”。如此颠来倒去、相互借用,倒是越解释越糊涂。第二,用信息来揭示新闻现象的本质,那么信息本身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它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就连信息论的创立者维纳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是信息,信息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信息”来定义“新闻”,至少也是不科学、不严肃的。第三,根据普通逻辑中“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的定义规则,用“信息”定义“新闻”,就等于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3]

现在再看第二个问题。客观事实如果没有人报道和传播它是不是新闻?甘惜分说:“有了事实,有了发生于某地最新的重要事件,还不等于有了新闻。如果在遥远的荒无人烟的地区发生了一种重大的自然现象的变化,而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更没有任何人把这件事传播开去,这件事就算湮没无闻,它构不成一种新闻。”[4]这大概是建国后学术界最早关于没有传播就没有新闻最明确、最权威的表述。乍一看,这话不无道理。但稍加推敲就会发现问题:这里的“事实”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从“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看,似乎是前者;从这一“变化”是“最新的”、“重要”和“重大的”等为人所断定的属性看,显然是后者。如果是前者,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它不应该是新闻学讨论的事实;如果是后者,我们认为它就不能“算湮没无闻”,因为它已向人显现,被人所闻,对所见所闻者来说,它就是新闻。我们认为,一个人或一群人亲历或直接经验的新鲜事实,对这个人或这群人来说就是新闻。《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破解了跛足道人的《好了歌》后,把道人肩上的褡裢抢过来背上,竟不回家,同疯道人飘飘而去。这件事(我们假设它是事实)“当下哄动街坊,众人当作新闻传说”。从逻辑次序看,是先有了“新闻”,再有了对它的“传说”。街坊们亲历或经验的事实是新闻,而对事实的“传说”是新闻报道。道理似乎很简单:所谓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是先有了新闻的存在然后才有对新闻的报道和传播;所谓新闻采访和新闻写作同样如此。从发生学上说,新闻肯定是在先的东西,报道和传播是在后的东西。一个为人类所经验的事实,只要它有新闻价值,你不报道、不传播它仍是新闻。报道和传播是新闻扩散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新闻诞生的前提条件。试想,如果不事先获取新闻我们报道和传播什么?人类的先民最初主要是通过直接经验认识周围客观事物情况的,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是进化的结果、文明的标志,新闻传播是这种结果和标志的组成部分。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坚持认为,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而且这里的经验首先是直接经验,如果一定要使用传播学术语,它属于人的“亲身传播”。

人是能够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的动物。即使是在规模比较小的社会里,也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直接经验到他想要了解或应该了解的各种自然和社会事件。这就需要间接经验,即借鉴别人的经验。任何事件或现象都有一定的时空界限和范围,处在不同时空范围的人们要了解这些事件或现象则不得不依赖于间接经验。这就是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存在的重要原因和理由。社会规模越是扩大,对间接经验的需要就越是增加,以至于当今社会不得不委托专门的人员并成立专门的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

间接经验必须凭借一定的符号形式才能得以呈现和传播,而最精致的符号形式就是语言。新闻报道是“经验事实”的陈述,由于这种陈述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感性呈现对象,也就是客体刺激我们感觉器官而产生和形成的感觉图象,它必然是有真假的陈述即命题,所以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可以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新闻报道则是新闻的表述形式,两者既统一又对立,既相互一致又非一一对应,我们既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无视两者的重大本质差异把它们混为一谈。

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并不意味一切命题形式都适合陈述新闻内容,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命题才能成为新闻的基本表述形式。金岳霖在1941年发表的《论不同的逻辑》一文中把命题分为三种:特殊命题、普及命题(彭漪涟认为似是“普通命题”的印刷错误)和普遍命题。特殊命题断定特殊的事实,如“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贾庆林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一男子携带可疑爆炸物闯入路透社驻北京分社”等;普及命题或普通命题断定的是一时一地的普通情形,用以表示和肯定“历史总结”,亦即“历史上特殊事实的结合”,如“清朝人有发辫”、“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等;普遍命题断定的是固然之理,如“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处处相等”、“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等。[5]第一种命题用来断定一个特殊的事实,以特称陈述或单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特殊命题。第三种命题断定的是普遍的道理(包括理论、观点、一般规范等),以全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普遍命题。两者的区分比较明显。第二种命题即普通命题有些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普通命题不同于普遍命题。首先,普遍命题表达的内容超越特定的时空,象“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是不受特殊时空条件限制的;而普通命题则受特殊时空条件的限制,不具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它表达的只是某一时段、某一范围内的某种普遍情形,象“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仅限于“今天”和“这个班”。其次,普遍命题具有普遍的概括性和类推性,因此可能为将来更具概括性和类推性的命题所,如“地心说”为“日心说”所等;而普通命题是对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历史总结”,如果这一总结符合当时的实际,就不存在为将来的命题所的问题,如果“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是真的,不管明天、后天这个班的女生是否化妆,该命题都不可能被。第三,普遍命题要求有普遍的事实根据,可以为实验和观察所反复证实;而普通命题只有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事实根据,超出这种条件的任何求证都是没有意义的。可见,虽然普通命题也具有全称陈述形式,但它不是普遍命题。

那么普通命题与特殊命题的区别何在,它们是否也能像特殊命题一样陈述一个经验事实呢?由于普通命题运用的是全称陈述的形式,它所断定的就不是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这样看来,这类命题既与表示一般理论的普遍命题不同,又与表示具体事实的特殊命题有别。金岳霖认为它是“介乎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命题”,就与事实的关系而言,“这类的命题和普遍的命题两相比较,似乎与事实比较地接近些”。[6]但与我们论题相关的是,这类命题究竟是否肯定事实,如果是它们肯定的又是什么样的事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赞同彭漪涟在《事实论》中的分析:普通命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很广,以至于一个观察者不可能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清人有发辫”这样的普通命题,对一个具体的观察者来说,就不可能通过对一个一个清朝人的直接观察得到确定,任何一个具体的观察者都无法保证它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即不能确证每一个清朝人都有发辫,所以这类普通命题“既不表示普遍的事实,也不肯定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7]另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较窄,一个具体的观察者可以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一个具有正常能力的观察者完全可以断定和确证该班每一个女生都化了妆,这类命题虽然不像特殊命题那样断定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但它能概括并确定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所有事实状况,即在一个狭窄的时空范围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经验事实的结合。为叙述方便,我们把前者称为“广义普通命题”,后者称为“狭义普通命题”。

通过以上对命题的分析,不难得出,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只能是特殊命题和狭义普通命题所陈述的内容。由于狭义普通命题的全称陈述是有特定时空限制的,而且其时空范围十分有限,我们有理由把它视为有限范围内特殊命题的结合。因此我们认为,新闻的基本陈述形式是特殊命题,当然这种特殊命题必须与客观事物状况的感性呈现相符合,即必须是真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闻是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以及由这类命题所组成的陈述形式。在一则具体的新闻报道中,只有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才可能是新闻内容,否则无论多么新鲜、重大都是非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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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与新闻之间的关系总体上可以理解成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既互为表里,又并非一一对应。把它们割裂开来固然错误,不加区别地把它们混为一谈同样错误。

从理论上看,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主要区别有四:

首先,新闻属于社会存在范畴,新闻报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根据前文的论述,新闻来自经验事实,经验事实来自“自在事实”;而新闻报道则是人脑对部分经验事实整理、加工和表象的结果,属于另一个环节上的东西。如图所示:

左边的三个椭圆中,最外层的大圆表示“自在事实”,中层的表示“经验事实”,最里层的代表“新闻事实”(本体论意义上的新闻);新闻报道者只是从新闻事实中选择一部分,有意识的进行整理、加工和表象,并通过适当的符号形式物化为新闻报道。右边的小椭圆代表具体的新闻报道,大圆代表抽象的新闻报道,即所有具体新闻报道的总和。当然,用具体的图形来表达抽象的思想总会有些问题。如上图中的“自在事实”实际上是无限的,而非有限的,“经验事实”则是不断扩展的、动态的等等。但该图至少清楚的表明,新闻与新闻报道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环节,前者属于社会存在范畴,后者属于社会意识范畴。

其次,同样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此相对应,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这个问题早有学者指出过,甘惜分20多年前就列举了新华社和美联社关于北平解放的不同报道。不过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是从“事实”与“新闻”的关系而不是从新闻与新闻报道的关系谈论这个问题的,在他们看来,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不同的报道者对“事实”有不同的选择和判断。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构成的陈述,简言之,新闻是事实,新闻报道是命题的陈述。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其根源在于同一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来陈述。金岳霖论述该问题时举例说:“‘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不仅是两句句子,而且是两命题,可是,这两命题所断定的只是一件事实”。[8]这里似乎不存在对事实的不同选择和判断,“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选择和判断的都是同一个事实。就是说,造成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的本体论根源不在于新闻报道者有着不同的立场和观点,而在于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本身就是直接性与间接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以自己的样态向人们呈现来看,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为主体的概念接受并由其作出断定来看,它又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作为新闻的“经验事实”这种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对立统一到了这里则体现为事实与命题的对立统一,即命题反映事实,但又不同于事实,事实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客观内容方面,命题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主观形式方面。主观形式又有普遍与特殊之分,作为普遍的认识形式,是人们在亿万年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每一个认识主体所接受和认可,具有社会存在属性,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是建立在这种普遍认识形式基础上的;而特殊认识形式则受具体认识主体自身条件的制约,可能千差万别,新闻报道的主观性、倾向性以及部分无意失实与此相关。

再次,内容无所谓真假,反映内容的形式则有真假。与此相对应,新闻报道有真假,新闻则无所谓真假。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事实只能是实存的,或者是过去存在过的,或者是现在存在的,不可能有一种过去和现在均未存在过的“事实”;从经验的层面看,人们对事实的把握是一种感性经验的直接把握,即通过感性直观经验事实。这种感性直观有人类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和亿万年的实践所形成的共同的文化学基础。正是这两大共同基础,我们将太阳从某类物体折射的光经验为“红”色,把有质量的物体脱离地球表面的移动称之为“飞行”,把超过一定分贝的声响认定为“噪音”等等。所以说感性直观经验对正常的社会成员来说基本上是共同的,这是“经验事实”何以可能的原因所在。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而命题总是有真有假,否则就不是命题了。可见,所谓“新闻的真实性”其实是一个虚假范畴,新闻无所谓真假,假的就不是新闻,有真假的是新闻报道,所谓“假新闻”其实是假新闻报道。

最后,新闻报道带有报道者的主观感彩,新闻中没有这种色彩。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是人的感觉器官客观事实的直接接纳和把握,人的情感、价值等主观因素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无能为力,所谓“我们必须面对事实”正是这个道理。但是,当经验事实作为结果成为主体的“对象意识”时,主体的“自我意识”就开始纠缠这一“对象意识”,甚至干预“对象意识”。新闻报道是报道主体对经验事实的陈述,其间渗透着陈述者的主观自我意识。请看下面的三则消息的导语:

新华社: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了祖国的环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

路透社:6月30日午夜时分,当查尔斯王储将香港归还中国时,英国结束了一度强大的大英帝国历史。美联社:随着午夜国旗的交换,焦虑不安和兴奋的香港今天摆脱了156年的殖民时代,并开始了在欢欣鼓舞的共产党中国下捉摸不定的新时代。

应该说,三家通讯社的记者所经验的事实并无主观感彩,而“经验事实”一旦成为记者的“对象意识”,就在他们“自我意识”的作用下,形成带有强烈感彩的陈述。

这里我们还有必要澄清一个理论问题。新闻报道“对应”或符合的究竟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过去我们往往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理解为“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似乎新闻报道直接反映客观“自在事实”,而且这种反映还必须是“可以查证”的。

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新闻的的符号表现形式,它通过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来反映和表达经验事实,就是说,新闻报道不是直接反映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而是报道者主观经验的事实。因此,新闻报道“对应”并“符合”的并非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即“自在事实”,而是人的经验世界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的这种间接关系也可以通过奥格登和李察兹的语义三角形得到进一步说明。在奥、李看,符号与所指对象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所指对象通过概念为主体所接受,主体通过符号来表达概念。如果我们把语义三角形中的符号、主体(概念)和所指替换成报道、报道者和事实,其间的关系就非常清楚了:

从图中可见,新闻报道者与客观事实以及新闻报道直接发生关系,但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只有见解关系。从客观事实到新闻报道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新闻报道者经验事实阶段;其次是报道事实阶段。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由这两个阶段决定,即由经验事实的正确性和报道事实的准确性决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

新闻报道所直接反映的并非客观事实本身,而是作为报道者的经验结果、被“自我意识”干预后的“对象意识”。这种“对象意识”的真实性不可能建立在“可查证性”基础上,而只能建立在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主体际性(intersubjectivity)基础上。上述美联社导语中“焦虑不安和兴奋的”、“欢欣鼓舞的”、“捉摸不定的”等不具有可查证性,但却是新闻报道中经常使用甚至不可缺少的陈述方式。这种“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情况几乎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中都存在,如《我三十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中“英勇的人民”、“反动派……遇到人民好似催枯拉朽,军无斗志”等,显然是报道者“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结果。当然,对于一个记者来说,“自我意识”必须要有某种程度的限制,具体怎样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但“可查证性显然不能作为这种限制的依据。

注释:

[1]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3期

[2]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余斯勇《用信息定义新闻质疑》,载《新闻出版报》1999年1月19日

[4]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第3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5]见《金岳霖学术论文选》,第5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6]金岳霖《知识论》,第753、754页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3篇

(一)都市报纸的经济价值取向与政治价值取向相冲突,决定都市报纸必须树立“导向决定生存,市场决定发展”的新闻传播理念

都市报纸妥善协调编辑部门与经营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得最为典型的是美国《芝加哥论坛报》,该报一直遵守着编辑方针与经营目标的分离,认为广告就是广告,新闻就是新闻,由此坚持编辑业务与广告业务相互分离的原则。为避免广告干预、影响新闻报道,该报甚至曾经禁止广告部门与编辑部门的来往。例如,该报曾有过这种规定:广告部门的工作人员与编辑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分乘不同的电梯,通往广告部门的电梯在四楼是停不下来的,因为四楼是编辑部所在地。但是70年代以后,《芝加哥论坛报》的报业经营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报的经营者们在实践中认识到,报社各个部门的工作都与报社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如果广告部门和编辑部门各自为政,把一个完整的报纸产品割裂开来经营,将不利于提高报社的经济效益。为此,该报开始倡导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到了80年代,报社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成了报社经营的正常业务,而《芝加哥论坛报》关于电梯的规定也成了历史。

(二)都市报纸的文化价值取向与经济价值取向相冲突,决定都市报纸必须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新闻传播理念

当代都市报纸的发展与变革,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转轨以及社会转型引起的。因此,探讨都市报纸新闻传播业务的改革方向,便离不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市报纸文化价值取向与经济价值取向互动关系的探讨。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主要靠市场机制来组织和调节经济运行或资源配置,以解决一个社会所面临的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三个基本经济问题的一种经济体制。不容忽视的是,“当市场经济成为一个社会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之后,这个社会的文化领域显然便由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发生作用。”这就是说,市场经济自始至终都在贯彻追逐利润、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等经济法则,而都市报纸作为文化市场的一个部分,自然也被算作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也就难以避免这些经济法则。但是,如果都市报纸在市场经济的流通过程中,也单纯以获利的大小作为取舍标准,那么真善美和假恶丑、进步与反动、健康与腐朽、文化与反文化的差别就有可能被抹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更不用说那些人间交易范围之外的不那么粗陋的圣物了。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2]因此,当都市报纸的文化价值取向,要求它按文化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组织文化生产时,这种价值取向就会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价值取向发生冲突。笔者认为,当都市报纸的经济价值取向与文化价值取向发生冲突时,都市报纸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应当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把人文精神理念融注于新闻传播业务活动中,始终如一地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始终要为公众提供最先进、最健康的文化食粮,而不应该为了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置公众利益、社会利益于不顾,沦为某些个人或集团的谋利工具。

作者:王彦 单位: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税费改革之后,媒体成为农民获取政策信息的最主要的来源。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以大众传播的模式通过传媒的政策报道、典型报道、批评报道及常规新闻节目直接向农民受众传递。村民与基层干部之问、村民与村民之间基于不同的利益角度对这些“直达”的政策精神做出的不同解释,使得基层治理中的意见分歧越来越大。这一方面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权威,增加了基层政权采取作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农村公共品自我供给的困难。

关于传媒对农村的影响学界已有较多讨论。有学者认为,“在现代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的作用下,农民对社会热点和都市文化的关注、把握与都市流行文化趋同,从而构建了与城市文明对话的平台、农民消费方式、娱乐休闲方式及行为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农民身份的转型”。还有学者认为,“大众传媒是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不仅提供信息,而日,能够改变农民陈旧保守的观念,形成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等”。这些讨论大多集中在农村文化观念的变迁层面,鲜有对乡村治理这一政治社会领域的关注。而且,尽管传媒起到了向农村传播现代文化进而推动农村发展的作用,但在农民的媒介素养相对偏低、农民对信息的甄别和辨析及质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大众传媒为农民提供的村庄外部信息尤其是政策信息在乡村基层的治理过程中所起的并不一定都是正面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指出新闻传播在税费改革后的中国乡村基层治理中产生了怎样的消极影响,以使传媒在日后的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

政策信息从行政管理机构的中枢到边缘的传递,在整个国家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前,大众传媒的辐射范围有限,在农村还没有足够的延伸,那时的政策信息传递主要以组织传播的方式进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多层化的行政机构一级一级往下传递,最后通过生产大队再到小队长直至村民那里,国家的组织系统渗透在整个社会中。当时,在农村普及的有线广播是生产大队向农民传递中央精神的有效工具,是整个组织传播流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分田到户”的土地政策,农民收入大为增加。与此同时,大众媒介的发展也越来越快。虽然由于发行费用高、农民消费能力不足而难以吸引广告客户等原因,报刊等纸质媒体一直没有在农村普及,但广播电视却逐渐在农村承担起向农民传递政策信息的任务。另一方面,政策信息的组织传播渠道仍未废止,许多基于当地情况的特殊政策信息依然通过村委会、村民小组直至村民这个渠道传递,特别是有关税费收取方法和收取数量的信息,因为各村情况都有所不同,大众传媒均无法提供这些信息,也只能由村干部向村民传递。

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基层组织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乡政府及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已经不存在较大的利益矛盾,村民也不必仰仗于村干部来提供各种具体政策,尤其是每年的税费收取方案等相关信息。村干部在工资降低、人数也变少的情况下,不仅掌控的资源有限,采取作为的动力也不足,因而没能力、没精力也没有财力来完成村民期待的各项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此种情形再加上税改之前村干部在协助上级收取税费时的种种表现,使得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存在严重的不信任以及由这种不信任所导致的沟通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面对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农民要获取自己需要的同时又可以信服的政策信息,就要完全依赖于大众传媒。简言之,在当下的中国农村,政策信息的传递模式就从以前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变成了大众传播式的从中央到农民的“直达”。

二、“直达”式的政策信息对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

所谓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是指中央政府的某种政策意图或某项行政指令经过省、市、县、乡、村各级组织的不断细化,落实为某项具体的政策,进而在某个特定的社区内富有针对性地执行。尽管在创制具体政策的过程中,各级官员如果结成利益共同体会形成对农民权益的损害,但如果不经过这种层层推进而由中央直接下达政策,则这种政策就不能照顾到当地特有的“地方性知识”,造成一种好的政策意图变成坏的实施效果的现象。事实上,各级政府对中央政策经过灵活变通后的实施往往能够使政策意图部分地变成现实。“文本形态的国家政策在进入基层成为实践形态的政策之时,会按照某种特定的逻辑开始运转,最终的政策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当初政策制定时的理论预设和良好的愿望,而在于这种逻辑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的修正程度,在于实践本身”。虽然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效果会与政策意图相去甚远,但这些个别现象不能否定全体的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提倡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及“不争论”,再加上“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摸论”,这些贯穿改革过程的指导性原则都是韦伯意义上的“实质理性”而非“形式理性”的,都是就事后的结果进行价值评判而非在事先就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则,都是在强调实践过程中的创造和“冉生产”,却不强调明晰的准则、合法的程序以及结构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这种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逻辑不能不导致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大量上级默许的变通、扭曲和“再结构化”的出现。因此,“变通和扭曲政策在干部理解起来并不是违反政策精神的行动,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应当鼓励的行为,只要没有产生不可原谅的极为严重的后果”。

但是,当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大众传媒的政策报道直接到达农民那里时。国家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因地制宜的创造性变通就要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农民通过媒体的政策报道可以直接了解到各级政府的政策文本,却无从知晓政策实践的整个过程,无法知道有多少复杂的因素需要综合考虑。虽然县乡村的基层干部们基于各地的特殊情况对政策文本有着特殊的理解,但是农民大多都不会从这个意义去看待和理解国家政策,他们只会出于自身利益,从字面上进行理解。当他们看到信息源处的上级政府的初始政策意图与信息流末端的本地政策效果有所出入时,媒体宣传的“好政策”与基层现实的“坏结果”之间的鲜明反差就会使他们对直接导致这一结果的基层干部们非常失望,抵触情绪不断累积、加剧。在这种局面下,基层政权如果还要汲取足够的资金和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同时控制大规模以维持地方稳定,就有可能导致农民采取过激的行动。为了避免在将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落实的过程中与农民发生矛盾与冲突,为了保证本地区的和谐与稳定,基层政府就不得不奉行“风险最小化”的逻辑,也即是“不作为”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换言之,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对基层政权起到了明显的束缚作用。在此情况下,基层政权要想做出长期内适合本地发展的决策而又不在各个时段中遭到农民的阻挠,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直接制定出有利于本地的政策。但是,由于各地的地理及文化差异较大、发展层次不一,要使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就显得不太现实,而如果基层都按照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来执行,又要付出局部利益受损的代价。

三、“典型报道”与“批评报道”对基层权威的削弱效应

传播学中的“把关人(gatekeeper)”理论指出,大众传媒的新闻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并不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而是依据传媒的一定立场、方钊。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和加工活动。在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时政新闻中,农民不仅可以看到上级政府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制定的各项政策,还可以看到某地的“先进典型”如何坚决落实并执行到位,使该地的老百姓得到实惠。这种站在上级政府的角度向下俯瞰的时政新闻在把报道中的个别地方美化的同时,却使农民恶化了对自身所在地的基层政权的评价。农民大多不会意识到新问报道中的事实是被媒体“把关人”精心裁剪过的选择性事实。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各地执行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背景差别很大,而大众传媒关于“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却会覆盖全国农村。在此情形下,“正面报道为主”的宣传模式在强调某些“典型政绩”的同时就很容易忽视掉“先进典型”的许多特殊有利条件。因此,它达到的客观效果是在增加了少数基层政府的美誉度的同时,降低了全国更多的基层政权的权威性。

各级媒体涉及“三农”问题的批评性报道,绝大多数都是站在上级政府的立场上对基层政权的作为进行批评和指责,这就使得农民直观地认为上级组织是和门己站在一起来对付基层的。媒体的报道就代表着上级政府的声音,媒体的言论就是正义和良知的表达,基层政权所实行的诸多针对农民的限制措施都是站在自己和中央对立面上的胡作非为。农村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都是由于下级没有执行好中央的良好政策意图。特别是基层政权所采取的禁止集体越级上访的规定和行动,则使农民进一步确信基层政权的丧失合法性。一般而论,通过从媒体获知的信息,农民认为中央是在真心为农民说话办事,但有不少农民则认为,就是由于基层干部从中作梗才使得农民“有冤无处申”。

面对这一现实,上级政府不可能为基层做任何的解释和开脱,不能解释说事实上基层政权是在上级“保持稳定”的强大压力下采取措施的,否则上级政府就会违背其“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性的意识形态原则,就会产生损害自身合法性的危险因素。于是,出于策略考虑,在出现严重的时,上级政府通常会与基层政府“划清界限”,会给与其严厉的批评和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和程序,上级政府的声誉和合法性在媒体关于“深刻批评”和“严厉惩处”的宣传报道中进一步加强,而基层政府的权威与合法性则又一次遭到削弱。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是,在此类事件发生之后,上级会再一次严令不得出现类似事件,一定要保证地方上的“安定团结”,这样,基层政权就要在其权威被极大削弱的情况下,继续而对那些自认为自己“受到上级支持与保护的”而更加“嚣张”的农民。更加“嚣张”的农民有可能以集体越级上访这种最令基层政权害怕的行动来“要挟”其“就范”,而基层政权会将这种行动当作是对自己的又一次挑战,因为这也是有可能导致再一次被上级指责和惩罚的严重事件,因而会下决心采取极端的压制手段,这又促使农民再次去找“上面的人”来保护自己、伸张正义。一个恶性循环就这样开始了。

四、新闻传播在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离间作用

在纯粹的政策报道之外,上级政府的执政理念、政策方针更多的是通过传媒的新闻节目映射给农民受众。许多内涵丰富的抽象理念,如民主、人权、法治等通过大众媒介的广泛传播在农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同样,作为现代治理手段嵌入农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也是通过各种新闻节目潜移默化地在农民头脑中扎根。然而,在理解上述的抽象理念和法律条文时,农民自身却会基于各自的利益做出差异很大甚至是完全不同的解释,特别是涉及到中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大量转移支付应如何分配的问题时,农民基于各自的利益对政策理念所做的不同理解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其他如低保户人选的确定、农机及良种等补贴的下发方式、移民款的发放标准、常规地及征地后的土地调配方案等也都是农民与村干部、农民与农民之间产生意见分歧的问题所在。

举例而言,由于中央的政策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于是在笔者所调查的湖北及河南农村,许多村民在每年的常规调地时就会搬出这项政策,以使自己使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而当涉及征地时,他们又要求土地赔偿款为村庄的全体村民所平分。按照中央政策,既然土地的承包权不变,那就应该是“征了谁家的地谁家得钱”,而不是村民集体分配赔偿款。村民们明知道自己在调地时如果不出地,土地调配就无法进行,许多户口增加的村民就会缺少土地以至于吃饭的粮食都需要去市场购买,但是只要他们可以援引中央政策来反对按照地方规范必须实行的常规调地来争取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一定会这样来做,毫不顾及村庄整体的利益,村干部对此也毫无办法。在这里,中央政策缺乏针对性是启动因素,村民的理性算计和人际关系的陌生化是根本原因,但大众传媒对于政策精神的广泛传播却起到了关键性的促成作用。

农民集体地对大众传媒所广泛传播的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以及现代法律的“灵活运用”,在客观上起到了切割村庄共同体固有规范的作用,不仅增加了村干部行政作为的难度,更增加了村民之间合作的难度。农民基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对国家政策做出的不同解释也使村庄内部的离散性力量越来越大,村庄的社会关联度不断降低,而在缺乏社会关联的村庄,“村民无力应对共同的经济协作,无力对付地痞骚扰,无力达成相互间的道德和舆论监督,这样的村庄秩序难以建立,村道破败,纠纷难调,治安不良,负担沉重且道德败坏”。

如上所述,在基层政权不愿作为同时无力作为,而农民自身又无法有效合作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村公共品的短缺就只能倚仗于国家对基层事务的直接干预,而这种跨越式的直接干预却是要付出极高成本的。距离村庄较远的“国家”很难真正了解各地农民复杂的公共品需求偏好,从而很难富有针对性地为农民提供正确的公共品。而且,“政府也不是喂养于天国,产奶于人间的奶牛”,它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国家财政相对有限的财力如何有效解决全国范围内无法自我组织的农村社区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五、结论

在大众传播的模式下,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媒体的政策报道、典型报道、批评报道及常规新闻节目直接向农民传递。这种政策信息的“直达”效果,使得基于不同立场、不同处境和不同利益角度的村民与基层干部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由于对政策精神的不同解释,其内部分歧也不断加大,这一方面削弱了基层权威,增加了基层政权采取作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农村公共品自我供给的困难。农民没有自我组织与合作的能力,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土地调配、水利灌溉等一系列问题就难以解决,国家的转移支付在大量支出的情况下却只能收到非常有限的效果。

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税费改革之后,媒体成为农民获取政策信息的最主要的来源。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以大众传播的模式通过传媒的政策报道、典型报道、批评报道及常规新闻节目直接向农民受众传递。村民与基层干部之问、村民与村民之间基于不同的利益角度对这些“直达”的政策精神做出的不同解释,使得基层治理中的意见分歧越来越大。这一方面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权威,增加了基层政权采取作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农村公共品自我供给的困难。

关于传媒对农村的影响学界已有较多讨论。有学者认为,“在现代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的作用下,农民对社会热点和都市文化的关注、把握与都市流行文化趋同,从而构建了与城市文明对话的平台、农民消费方式、娱乐休闲方式及行为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农民身份的转型”。还有学者认为,“大众传媒是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不仅提供信息,而日,能够改变农民陈旧保守的观念,形成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等”。这些讨论大多集中在农村文化观念的变迁层面,鲜有对乡村治理这一政治社会领域的关注。而且,尽管传媒起到了向农村传播现代文化进而推动农村发展的作用,但在农民的媒介素养相对偏低、农民对信息的甄别和辨析及质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大众传媒为农民提供的村庄外部信息尤其是政策信息在乡村基层的治理过程中所起的并不一定都是正面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指出新闻传播在税费改革后的中国乡村基层治理中产生了怎样的消极影响,以使传媒在日后的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

政策信息从行政管理机构的中枢到边缘的传递,在整个国家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前,大众传媒的辐射范围有限,在农村还没有足够的延伸,那时的政策信息传递主要以组织传播的方式进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多层化的行政机构一级一级往下传递,最后通过生产大队再到小队长直至村民那里,国家的组织系统渗透在整个社会中。当时,在农村普及的有线广播是生产大队向农民传递中央精神的有效工具,是整个组织传播流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分田到户”的土地政策,农民收入大为增加。与此同时,大众媒介的发展也越来越快。虽然由于发行费用高、农民消费能力不足而难以吸引广告客户等原因,报刊等纸质媒体一直没有在农村普及,但广播电视却逐渐在农村承担起向农民传递政策信息的任务。另一方面,政策信息的组织传播渠道仍未废止,许多基于当地情况的特殊政策信息依然通过村委会、村民小组直至村民这个渠道传递,特别是有关税费收取方法和收取数量的信息,因为各村情况都有所不同,大众传媒均无法提供这些信息,也只能由村干部向村民传递。

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基层组织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乡政府及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已经不存在较大的利益矛盾,村民也不必仰仗于村干部来提供各种具体政策,尤其是每年的税费收取方案等相关信息。村干部在工资降低、人数也变少的情况下,不仅掌控的资源有限,采取作为的动力也不足,因而没能力、没精力也没有财力来完成村民期待的各项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此种情形再加上税改之前村干部在协助上级收取税费时的种种表现,使得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存在严重的不信任以及由这种不信任所导致的沟通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面对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农民要获取自己需要的同时又可以信服的政策信息,就要完全依赖于大众传媒。简言之,在当下的中国农村,政策信息的传递模式就从以前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变成了大众传播式的从中央到农民的“直达”。

二、“直达”式的政策信息对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

所谓组织传播式的“层层过滤推进”,是指中央政府的某种政策意图或某项行政指令经过省、市、县、乡、村各级组织的不断细化,落实为某项具体的政策,进而在某个特定的社区内富有针对性地执行。尽管在创制具体政策的过程中,各级官员如果结成利益共同体会形成对农民权益的损害,但如果不经过这种层层推进而由中央直接下达政策,则这种政策就不能照顾到当地特有的“地方性知识”,造成一种好的政策意图变成坏的实施效果的现象。事实上,各级政府对中央政策经过灵活变通后的实施往往能够使政策意图部分地变成现实。“文本形态的国家政策在进入基层成为实践形态的政策之时,会按照某种特定的逻辑开始运转,最终的政策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当初政策制定时的理论预设和良好的愿望,而在于这种逻辑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的修正程度,在于实践本身”。虽然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效果会与政策意图相去甚远,但这些个别现象不能否定全体的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提倡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及“不争论”,再加上“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摸论”,这些贯穿改革过程的指导性原则都是韦伯意义上的“实质理性”而非“形式理性”的,都是就事后的结果进行价值评判而非在事先就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则,都是在强调实践过程中的创造和“冉生产”,却不强调明晰的准则、合法的程序以及结构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这种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逻辑不能不导致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大量上级默许的变通、扭曲和“再结构化”的出现。因此,“变通和扭曲政策在干部理解起来并不是违反政策精神的行动,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应当鼓励的行为,只要没有产生不可原谅的极为严重的后果”。

但是,当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大众传媒的政策报道直接到达农民那里时。国家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因地制宜的创造性变通就要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农民通过媒体的政策报道可以直接了解到各级政府的政策文本,却无从知晓政策实践的整个过程,无法知道有多少复杂的因素需要综合考虑。虽然县乡村的基层干部们基于各地的特殊情况对政策文本有着特殊的理解,但是农民大多都不会从这个意义去看待和理解国家政策,他们只会出于自身利益,从字面上进行理解。当他们看到信息源处的上级政府的初始政策意图与信息流末端的本地政策效果有所出入时,媒体宣传的“好政策”与基层现实的“坏结果”之间的鲜明反差就会使他们对直接导致这一结果的基层干部们非常失望,抵触情绪不断累积、加剧。在这种局面下,基层政权如果还要汲取足够的资金和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同时控制大规模以维持地方稳定,就有可能导致农民采取过激的行动。为了避免在将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落实的过程中与农民发生矛盾与冲突,为了保证本地区的和谐与稳定,基层政府就不得不奉行“风险最小化”的逻辑,也即是“不作为”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换言之,政策信息的大众传播模式对基层政权起到了明显的束缚作用。在此情况下,基层政权要想做出长期内适合本地发展的决策而又不在各个时段中遭到农民的阻挠,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直接制定出有利于本地的政策。但是,由于各地的地理及文化差异较大、发展层次不一,要使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就显得不太现实,而如果基层都按照上级政府制定的统一政策来执行,又要付出局部利益受损的代价。

三、“典型报道”与“批评报道”对基层权威的削弱效应

传播学中的“把关人(gatekeeper)”理论指出,大众传媒的新闻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并不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而是依据传媒的一定立场、方钊。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和加工活动。在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时政新闻中,农民不仅可以看到上级政府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制定的各项政策,还可以看到某地的“先进典型”如何坚决落实并执行到位,使该地的老百姓得到实惠。这种站在上级政府的角度向下俯瞰的时政新闻在把报道中的个别地方美化的同时,却使农民恶化了对自身所在地的基层政权的评价。农民大多不会意识到新问报道中的事实是被媒体“把关人”精心裁剪过的选择性事实。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各地执行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背景差别很大,而大众传媒关于“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却会覆盖全国农村。在此情形下,“正面报道为主”的宣传模式在强调某些“典型政绩”的同时就很容易忽视掉“先进典型”的许多特殊有利条件。因此,它达到的客观效果是在增加了少数基层政府的美誉度的同时,降低了全国更多的基层政权的权威性。

各级媒体涉及“三农”问题的批评性报道,绝大多数都是站在上级政府的立场上对基层政权的作为进行批评和指责,这就使得农民直观地认为上级组织是和门己站在一起来对付基层的。媒体的报道就代表着上级政府的声音,媒体的言论就是正义和良知的表达,基层政权所实行的诸多针对农民的限制措施都是站在自己和中央对立面上的胡作非为。农村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都是由于下级没有执行好中央的良好政策意图。特别是基层政权所采取的禁止集体越级上访的规定和行动,则使农民进一步确信基层政权的丧失合法性。一般而论,通过从媒体获知的信息,农民认为中央是在真心为农民说话办事,但有不少农民则认为,就是由于基层干部从中作梗才使得农民“有冤无处申”。面对这一现实,上级政府不可能为基层做任何的解释和开脱,不能解释说事实上基层政权是在上级“保持稳定”的强大压力下采取措施的,否则上级政府就会违背其“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性的意识形态原则,就会产生损害自身合法性的危险因素。于是,出于策略考虑,在出现严重的时,上级政府通常会与基层政府“划清界限”,会给与其严厉的批评和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和程序,上级政府的声誉和合法性在媒体关于“深刻批评”和“严厉惩处”的宣传报道中进一步加强,而基层政府的权威与合法性则又一次遭到削弱。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是,在此类事件发生之后,上级会再一次严令不得出现类似事件,一定要保证地方上的“安定团结”,这样,基层政权就要在其权威被极大削弱的情况下,继续而对那些自认为自己“受到上级支持与保护的”而更加“嚣张”的农民。更加“嚣张”的农民有可能以集体越级上访这种最令基层政权害怕的行动来“要挟”其“就范”,而基层政权会将这种行动当作是对自己的又一次挑战,因为这也是有可能导致再一次被上级指责和惩罚的严重事件,因而会下决心采取极端的压制手段,这又促使农民再次去找“上面的人”来保护自己、伸张正义。一个恶性循环就这样开始了。

四、新闻传播在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离间作用

在纯粹的政策报道之外,上级政府的执政理念、政策方针更多的是通过传媒的新闻节目映射给农民受众。许多内涵丰富的抽象理念,如民主、人权、法治等通过大众媒介的广泛传播在农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同样,作为现代治理手段嵌入农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也是通过各种新闻节目潜移默化地在农民头脑中扎根。然而,在理解上述的抽象理念和法律条文时,农民自身却会基于各自的利益做出差异很大甚至是完全不同的解释,特别是涉及到中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大量转移支付应如何分配的问题时,农民基于各自的利益对政策理念所做的不同理解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其他如低保户人选的确定、农机及良种等补贴的下发方式、移民款的发放标准、常规地及征地后的土地调配方案等也都是农民与村干部、农民与农民之间产生意见分歧的问题所在。

举例而言,由于中央的政策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于是在笔者所调查的湖北及河南农村,许多村民在每年的常规调地时就会搬出这项政策,以使自己使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而当涉及征地时,他们又要求土地赔偿款为村庄的全体村民所平分。按照中央政策,既然土地的承包权不变,那就应该是“征了谁家的地谁家得钱”,而不是村民集体分配赔偿款。村民们明知道自己在调地时如果不出地,土地调配就无法进行,许多户口增加的村民就会缺少土地以至于吃饭的粮食都需要去市场购买,但是只要他们可以援引中央政策来反对按照地方规范必须实行的常规调地来争取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一定会这样来做,毫不顾及村庄整体的利益,村干部对此也毫无办法。在这里,中央政策缺乏针对性是启动因素,村民的理性算计和人际关系的陌生化是根本原因,但大众传媒对于政策精神的广泛传播却起到了关键性的促成作用。

农民集体地对大众传媒所广泛传播的上级政府的政策精神以及现代法律的“灵活运用”,在客观上起到了切割村庄共同体固有规范的作用,不仅增加了村干部行政作为的难度,更增加了村民之间合作的难度。农民基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对国家政策做出的不同解释也使村庄内部的离散性力量越来越大,村庄的社会关联度不断降低,而在缺乏社会关联的村庄,“村民无力应对共同的经济协作,无力对付地痞骚扰,无力达成相互间的道德和舆论监督,这样的村庄秩序难以建立,村道破败,纠纷难调,治安不良,负担沉重且道德败坏”。

如上所述,在基层政权不愿作为同时无力作为,而农民自身又无法有效合作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村公共品的短缺就只能倚仗于国家对基层事务的直接干预,而这种跨越式的直接干预却是要付出极高成本的。距离村庄较远的“国家”很难真正了解各地农民复杂的公共品需求偏好,从而很难富有针对性地为农民提供正确的公共品。而且,“政府也不是喂养于天国,产奶于人间的奶牛”,它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国家财政相对有限的财力如何有效解决全国范围内无法自我组织的农村社区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五、结论

在大众传播的模式下,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通过媒体的政策报道、典型报道、批评报道及常规新闻节目直接向农民传递。这种政策信息的“直达”效果,使得基于不同立场、不同处境和不同利益角度的村民与基层干部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由于对政策精神的不同解释,其内部分歧也不断加大,这一方面削弱了基层权威,增加了基层政权采取作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农村公共品自我供给的困难。农民没有自我组织与合作的能力,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土地调配、水利灌溉等一系列问题就难以解决,国家的转移支付在大量支出的情况下却只能收到非常有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