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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系统论文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统筹城乡;流通模式;城乡一体化;物流体系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揭示了发展中国家并存着“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系和城市现代工业体系”两种不同的经济体系,这种二元结构体系在中国尤为突出。城乡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我国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极不平衡,城市商贸业拥有完善的网点建设,严谨的组织结构,成熟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超前的消费观念,而农村商贸业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相对落后的农村商贸流通业严重阻碍了农村市场化的进程,使得城乡商品和服务难以流通,消费观念难以对接,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较低,这些问题成为阻碍城乡统筹发展的瓶颈。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设城乡融合市场,加强城乡要素市场流通,是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必然要求。在政策与形势的双重推动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成为当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而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深刻研究。本文主要对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关于统筹城乡商贸流通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并得出结论。

一、关于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必要性的研究

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城乡市场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把城乡商贸统筹作为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主张建立城乡双向流动的商贸流通体系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方面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乡之间商贸流通体系的不对接,制约了城乡之间商品的流动和劳动力、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城乡流通体系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生产和消费、工业与农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任保平(2011)提出研究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对接,建立城乡双向流动的商贸流通体系,在城乡市场对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条件下,对提高全社会总需求和扩大内需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流通体系作为连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其他相关产业部门、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发达程度决定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规模和效率。没有相匹配的农村流通体系,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将会断裂。因此,建立城乡双向流动的商贸流通体系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方面。

(二)主张统筹城乡商贸流通是破解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

张智(2009)提出城乡商贸统筹是破解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城乡商贸统筹中,商贸流通的重点应该向二元经济结构中滞后的一元农村偏移,即农村的商贸流通业。他提出要加快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商贸规划,逐步实现城乡商贸布局一体化、提高农村商贸流通业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业的发展。政府推行的农村城镇化政策有利于农村商贸流通业的改善,从而促进城乡商贸统筹中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二、关于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战略选择的研究

在研究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诸多文献中,更多的是关于构建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实践经验和战略选择方面的研究。从我国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看,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路径选择都在于走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道路。

(一)主张从流通主体的培育的角度来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张如意 (2011)根据不同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特点,结合我国“小农业,大流通”的状况,提出了在农产品流通、农资流通和农村日用品流通中,分别建立以大型农资企业为核心,以连锁超市为核心和以农业合作社为核心的三种多元化流通主体,共同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提高农村商贸流通的效率。刘东明 (2001)认为农村商品流通的真正主体是农民,随看市场经济的发展,现有商业流通组织服务意识落后,制约着农村商品流通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拓,政府应创造必要的条件培育和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组织,向农村市场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科技服务等,完善农村市场的商贸流通,克服流通主体缺位速成的弊端,完善市场功能,培育专业市场,加强专业市场组织建设,实现网络化拓展。从而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二)主张构建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体系来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易开刚(2006)提出构建我国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体系是发展我国农村商贸业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径之一。他在分析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现代商业网点体系、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体系等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体系的构建思路,以期为繁荣我国农村商贸,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焦伟伟(2007)提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缩小城乡区域在商品经济上的差距,成为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他通过分析河北省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发展现状,如农村市场消费水平偏低、新型农村流通业态发展滞后、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缓慢;农村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了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增强其消费信心;结合当地实际,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流通业态;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货畅其流等建设河北省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发展对策。

(三)主张从城乡双向流通体系角度建立城乡商贸一体化

易开刚(2005)在研究我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构建时,认为从我国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看,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路径选择在于走城乡商贸一体化发展道路,即由商贸业相对发达的城市站在城乡商贸业一体化的高度制定业态选择、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各项发展战略,把城市中存在的商业业态、流通手段和消费方式渐次推广至农村市场。

三、关于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研究

关于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措施,促进区域性商贸流通体系建立,以及发展城乡商贸流通体系都在于发展现代物流业。我国商贸流通体系应实现一体化,而一体化之一,即突破农产品产供销的部门化体制,应实现农商一体化。

(一)主张通过完善物流体系来实现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构建

黄福华 (2004)认为要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进程的物流跨越式、物流社会化、物流一体化、物流集成化和物流专业化发展,构建物流技术现代化、物流服务网络化、物流市场全球化、物流产业规模化的目标体系,对于建设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宋宇 (2011) 认为推进城乡双向流动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主要在于物流体系的健全,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需要提高农村物流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物流企业的市场整合带动双向物流体系建设,建立适应城乡双向物流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实现农村物流与城市物流的有机结合,加快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物流大格局。敖诗文 (2003)认为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城乡流通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以物流配送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体系才能实现低成本和快速化经营,提高效率和核心竞争力,通过聚集效应形成产业群,实现从生产型向服务型的战略性转变。丁俊发(2007)提出中国的流通体系经历了机构流通体系、产品流通体系、管理流通体系、水准流通体系的演变过程。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必须明确“现代”和“体系”的含义,确定四种目标,即提高流通贡献率、降低流通成本、完善流通体制和形成大流通格局。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流通产业的差距是明显的,也说明流通产业可以创造巨大的生产力。今后5-10年,中国流通业面临着六大挑战与任务,即推进新的流通方式;形成大的流通格局;解决农村双向流通体系;与国际接轨;提高城市流通效率和提升流通业的整体水平。现代商贸物流面临的六大挑战与任务是:推进流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构建现代商贸物流的总体布局;构建农村双向物流体系;构建易腐食品的冷链物流体系;构建应急物流体系;降低物流费用。

(二) 主张建立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策略来发展城乡商贸流通业

柳春岩(2007)分析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类型和农村商贸流通业的现状,提出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及基于农村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建立策略。一是以提高农产品流通和竞争效率为政策侧重点。二是以市场为中心,以改善环境为侧重点。三是引进新型业态,繁荣农村商贸。四是发展龙头企业,形成规模效应。魏婕(2011)探讨了西部地区城乡商贸流通格局的特殊性,分析了西部地区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的模式选择,其中基于供应链视角的供应链网络连接模式强调通过现代流通中的供应链、服务链和价值链,构筑城乡间商流、物流及市场的双向流通系统。

四、结论与启示

对于我国城乡商贸流通研究这一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些研究真正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的文献相对比较匮乏,并且尚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及模式。随着我国统筹城乡实践力度的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强、思想观念的不断重视,在统筹城乡商贸流通这一问题上亟需有一批不拘一格、观念新颖、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的出现,以此作为我国统筹城乡的理论依据,并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修正理论研究成果,使得我国的统筹城乡商贸流通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关于城乡商贸流通这一问题的研究,必须从统筹城乡的视角出发,今后的研究重点应该集中于:

1.研究视角的完善。在过去的城乡商贸流通研究中,很多学者一是从商流、物流、价值流、信息流等方面设计城乡商贸流通模式及体系;二是从空间布局、流通网络建设到组织形态、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对统筹城乡中不同利益主体的研究。这些方面目前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但是针对不同地区类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研究的文献较少。因此,今后在研

究这一问题上需要打破“一把抓”、“一锅端”的思维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省份的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大策略一致,小策略差异执行的方式,分类分区域研究,以便找出适合不同类型区域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2.研究工具的多样化。统筹城乡商贸流通这一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如果只是局限于经济分析领域,未免太过于险隘,甚至会产生相当多无法解释的现象。因此对于我国城乡商贸流通问题的研究需要学者开阔视野,运用经济、政治、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工具进行研究,不拘一格多管齐下,以此来探索出适合我国城乡商贸流通的新的更加灵活的路子。

参考文献:

[1]任保平.建立城乡双向流动商贸流通体系的必要性及战略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0).

[2]张智.论城乡统筹中商贸流通[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1).

[3]张如意.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策思考[J].经济纵横,2011(3).

[4]刘东明.流通主体缺位造成农村商品流通力低下[J].商业研究,2001(9).

[5]易开刚.我国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体系的构建[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2).

[6]焦伟伟、张丽、丁森林.河北省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实证研究[J].中国市场,2007(10).

[7]易开刚.我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战略举措与路径选择[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6).

[8]黄福华.推进区域性商贸流通现代化进程的物流战略[J].中国软科学,2004(3).

[9]宋宇.城乡双向流动的物流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3.

[10]敖诗文.试论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体系之建设[J].现代财经,2003(3).

[11]柳春岩.基于农村商贸流通业的农产品供应链――商贸流通业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市场,2007(12).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易货贸易系统;数据库;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7-0000-02

1 引论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飞速发展,高效率、快节奏是企业顺应时展的必然选择,一对一的易货模式显然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况且,就目前的信息平台来说,一个企业想要根据自己特定的需求来寻找易货对象是很费时的,甚至都找不到交易的对象。基于这个问题,我们拟设计开发一个“易货贸易信息系统”,自动为易货企业生成易货渠道,加速企业间易货贸易,解决交易局限性及低效率的问题。

1.1 背景和意义

目前,网上易物系统主要是针对一般个人群体,并且它更多的是作为信息平台,交易双方的确立需交易者自行确定。这种模式的缺点是:交易局限于两个供需互补的交易者,因此,对于A、B两位易货者,只有在A所供恰好是B所需,或A所需恰好B能提供时,交易才能进行。这无疑减慢了易货的速度。

易货贸易信息平台正是基于目前易物交易网站的不足,通过自动构建交易链,以ABCDA这种扩大型易货贸易模式,自动为易货企业提供易货渠道,从而很好地解决交易局限性及低效率的问题,极大地提高易货贸易的成功率,使更多的物品得到交换,从而更好的推广网上易货贸易。

2 系统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阶段的结果,此部分主要进行系统设计,主要包括:数据库设计和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2.1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设计是指对于一个给定的应用环境,构造最优的数据库模式,建立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使之能够有效地存储数据,满足用户的应用需求。本系统采用Microsoft公司的SQL Server 2005 作为系统后台数据库。

此数据库中涉及到的对象实体类型有管理员、企业、商品、商品类别、企业缴费标准、企业间评论等。根据易货贸易信息系统的功能和特点,数据库中的数据表设计如下:(1)企业信息表主要存放企业信息,字段包括:企业编号、密码、企业名字、企业地址、企业电话、企业情况备注、企业提供的商品编号、需求的商品类别编号。(2)商品种类表主要关于商品类别信息,字段包括:商品类别编号、商品类别名称。(3)商品信息表主要存放商品的信息,字段包括:商品编号、商品名、商品所属类别、商品所属企业编号、商品交易日期。(4)评论表主要记录相关评论,字段包括:评论序号、企业编号、评论内容。(5)交易信息表主要记录企业间交易信息,字段包括:交易序号、易出商品的企业编号、易入商品企业编号。

2.2 系统功能设计

易货贸易系统主要分为用户信息管理、商品及商品类别管理、交易环信息管理、新闻和评论管理四大模块。

(1)商品及商品信息管理模块,包括:商品类别信息管理和商品详细信息管理。会员可在线对相应的易货商品类别进行查看、新增、删除、修改操作。(2)用户信息管理模块,包括:普通用户信息和会员信息管理。不同用户角色具有不同的权限。(3)交易环信息管理模块,包括:交易环信息查询、修改操作。(4)新闻、评论模块,包括:评论信息管理和新闻信息管理。用户可以查看留言信息,查看系统新闻、公告。

系统功能模块图如图1所示:

3 系统实现

根据上述设计结果,结合.Net的开发环境对易货贸易系统的具体实现加以说明,主要是系统界面设计、代码编写与调试。在界面设计好之后,通过编写和调试代码来实现界面所要求的功能。现主要以“主界面”进行说明。

主界面基本上涵盖了系统主要的功能项,包括易品中心、需求中心、易客中心、易品、需求、个人管理等。点击任意项您就可进入相应子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此外,主页面还显示各种信息,包括:最新添加物品、最新请求交易、最新需求及最新成功交易信息。搜索部分,提供对交易商品和交易方信息进行快速查询的功能。主界面如图2所示:

4 结束语

本文首先查看了现有的一些易物贸易系统,总结各系统优点和不足,从加速易物交易的思想出发,设计和开发出此系统。到目前为止,此系统基本完成相应功能,但由于时间、人力等各方面的因素,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对于交易环生成算法思想还有待改进。

参考文献:

[1]刘宁.易货贸易的往上重生[J].企业管理杂志,2009,6月,18.

[2]化解经济危机的科学方法——企业易货[J].中国信息报,2008,11,27日第004版.

[3]企业易货的模式推广起来可能会面临很大问题[J].经济视点报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我国城乡商贸流通呈现出明显的二元市场格局,现有文献在统筹视角下的理论分析还不成熟。经过本文分析,笔者认为,城乡投资不平衡是导致城乡商贸二元分立的重要因素,其影响机制为:社会投资的分布偏向城市,导致社会消费量总量与增量都多发生于城市,少发生于农村,城市消费繁荣,商贸流通业态发达,农村消费低迷,商贸流通业态单一,形成城乡商贸的二元分立格局。现实的经验证明了上述逻辑,因此,应该通过城乡投资的动态平衡来消除城乡商贸的二元分立,形成双向互动的商贸流通体系。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勾画了城乡商贸的统筹蓝图,进一步发现了实现城乡投资动态平衡的内在含义,以及城乡投资动态平衡在统筹城乡商贸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城乡投资平衡 城乡商贸 均衡发展

一、引言

(一)背景

中国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本事实是二元分立格局。就商品市场而言,二元分立格局及其影响在宏观、中观、微观上都有表现。宏观上表现为市场数量、交易额和消费水平总量上的差异;中观上表现为商贸业态结构的差别;微观上表现为农产品卖难与工业品买难的实际矛盾,以及城乡利益的实际冲突。

(二)统筹视角下的细分视角研究

统筹视角本身是一大创新,在这一视角下的细分视角研究是对统筹视角的深化,也是对统筹视角下理论分析不足的补充。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

1.交易效率视角。

2.制度视角。

3.共生视角。

4.流通成本视角。

(三)本文视角及创新

本文旨在从城乡投资视角分析城乡商贸,笔者希望通过初步分析城乡投资的分布对城乡商贸发展的影响机制,勾画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蓝图。

本文研究基于这样的逻辑:一、流通的发展与消费相关,更与生产,尤其是流通业本身的生产要素配置相关。二、以刘易斯模型为代表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关注了城乡关系的生产方面,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假说和相关分析基础上,阐述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路径。

二、城乡购买力分布与城乡商贸发展:理论分析

(一)城乡投资分布与城乡商贸发展影响机制

社会的投资在城乡市场上的分布并不是平均或均衡的,并且受生产率、产出、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当投资分布偏向城市时,会对城乡商贸发展产生影响。

本节的分析将表明城乡商贸统筹的目标是城乡双向互动,同时,本部分还将说明城乡投资动态平衡的含义,及其在促进城乡商贸实现双向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及相互关系。

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因为抓住了发展中国家的某些独有特征而在解释其经济增长上大获成功。二元理论模型尤其关注了发展中国家生产方面的不对称性,刘易斯模型是开创也最具经典性。该模型是这样展开的:传统农业部门存在着无限劳动力供给,一方面相对于资本和土地来说,劳动力有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另一方面农业劳动者的工资仅能维持劳动者最低生活水平。现代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高,工业部门只需要提供略高于农业部门的工资就可以得到劳动力供给。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出,一方面促进了工业部门的扩张,另一方面提高了农业劳动率,伴随着刘易斯拐点的到来,整个经济部门实现增长。

(二)城乡投资动态平衡及实现条件

通过城市投资向农村的转移,使城乡市场边际消费倾向趋同,收入增加拉动消费增长的作用在城乡市场中趋同,农村市场潜在消费力全部释放。

最后,实现城乡双向互动、投资动态平衡蓝图,路径在于促进城乡投资平衡度向农村偏移,依靠投资效应、产业效应,以收入拉动消费,以消费带动流通业发展。

三、城乡投资分布与城乡商贸发展:现实分析

上文的分析说明了城乡投资不平衡是导致城乡商贸二元分立的重要因素,其影响机制为:社会投资的分布偏向城市,导致社会消费量总量与增量都多发生于城市,少发生于农村,城市消费繁荣,商贸流通业态发达,农村消费低迷,商贸流通业态单一,形成城乡商贸的二元分立格局。上述逻辑是否有利于改变城乡商贸二元分立,实现城乡双向互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经验检验。

我国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本事实是城乡二元分立,主要表现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第一,农村的商品市场总数大于城市商品市场总数,但是农村商品市场数一直在萎缩,呈现减少趋势。计算可得,2000―2008年,农村商品市场总数以平均每年5.5%的速度减少,2004年更是达到14.5%。第二,城市市场消费水平高于农村市场消费水平,在不剔除价格水平因素下,二者都以9%的速度增长,城乡市场消费水平差距没有缩小。第三,城市商品市场交易总额和场均交易额都高于农村商品市场相应指标。第四,城乡商品市场运行效率差异明显。

四、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综上所述,我国城乡商贸流通呈现出明显的二元市场格局,现有文献在统筹视角下的理论分析还不成熟。经过本文的分析,我们认为,城乡投资不平衡是导致城乡商贸二元分立的重要因素,其影响机制为:社会投资的分布偏向城市,导致社会消费量总量与增量都多发生于城市,少发生于农村,城市消费繁荣,商贸流通业态发达,农村消费低迷,商贸流通业态单一,形成城乡商贸的二元分立格局。现实的经验证明了上述逻辑,因此,应该通过城乡投资动态平衡来消除城乡商贸的二元分立,形成双向互动的商贸流通体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当前我国统筹城乡商贸建设,应当以实现城乡双向互动为目标,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提高城乡投资平衡度为抓手,以促进城乡消费市场的活跃带动流通业发展与流通体系对接,最终实现城乡购买力动态平衡与城乡双向互动流通体系。

而且,要提高城乡投资平衡度,实现城乡投资平衡,进一步实现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要在全面提高城乡购买力的同时,着力提高农村购买力。

另外,促进城乡投资平衡,还要改变传统的城乡分割做法,以小城镇化带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布局,加强农村市场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参考文献:

[1]陈南岳,张琦.城乡购买力配置研究.财贸研究.2005(2).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科技创新;结构方程模型

 

1文献综述

 

自熊彼特在其经典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创新概念后,创新就成为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研究课题。在有关创新的大量研究中,企业创新因素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国内外学者针对企业创新进行了大量研究表明,创新是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和核心驱动力,清晰认知创新影响因素对企业管理、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设计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更清晰地认知创新因素有助于学术界加深对创新形成机理的了解。

 

目前有关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四方面。首先是“人力资本论”,不少学者认为企业家精神、技术人员本身的创新性劳动是驱动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1];其次是“环境诱致论”,部分学者认为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市场行业环境[2]、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环境等是影响企业科技创新行为的重要因素;再次是“组织模式论”,一些学者指出供应链中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协作是创新的重要来源,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组织管理协作模式对企业科技创新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3];最后是“金融刺激论”,不少学者经过实证分析后认为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对该地的企业科技创新具有显著影响,实证证据表明,金融体系越完善,区域内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创新发生率就越高,这主要是基于创新活动需要大量风险资金投入的判断[4]。

 

纵观上述有关创新因素的研究,绝大部分是针对前人提出的某种理论假设,在现实中搜集相关案例和统计数据加以验证,如果与企业科技创新直接正相关,就可以被认为是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的因素之一。这种方式具有一定客观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其局限性:由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是一项多因素共同发生作用的系统工程,因此以目前主流实证方式验证的结论事实上是以相关关系替代因果关系,其结论并不能很好的处理多个因变量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经济形态,其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已经引起部分学者的关注。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云计算、物联网、VR/AR等技术使得数据信息量快速增长,而信息收集、处理和传播的成本下降和效率提升,导致企业技术创新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容易。李虹[5]认为电子商务给传统企业的供应链体系造成了相当的冲击,传统企业需要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主动进行技术创新与之对接,从而形成传统业态与电商业态之间的联动;邵鹏等[6]从平台经济的角度讨论了电子商务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动因、驱动力和效果,认为自组织性是电子商务驱动科技创新的关键,并以阿里巴巴等企业为案例进行验证。

 

由于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新型经济业态,因此学术界关于电子商务与企业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且多停留在以定性分析、案例分析为主的质性讨论层面。尽管从直觉上讲电子商务的发展所带来的管理理念、组织模式和营销战略的影响将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企业不断进行科技创新来加以适应,并且从统计数据上我们也同样能够观察出电子商务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某种正相关联系(如图1所示),但电子商务对企业科技创新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其具体路径又如何?这些都需要深入系统的研究。加之企业创新行为是多种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因此要想真正观察两者之间的关系,单纯讨论电子商务与企业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意义不大,需要将可能的因素尽可能全面的纳入到系统中加以分析讨论。

基于此,本研究以电子商务与企业科技创新为主要研究对象,借助结构方程模型系统考察电子商务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可能路径。本文第二部分介绍结构方程模型和数据情况;第三部分分析实证研究结果;第四部分为总结和政策建议。

 

2研究方法和数据说明

 

2.1研究假设

 

根据经验和以往研究,我们认为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可能经过以下假设路径影响企业创新。首先,相当多的研究表明电子商务与经济发展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7—8],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事实上给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其次,电子商务发展与区域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具有较高的相关度[9],一般来说,商贸流通体系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某地商贸流通体系越成熟,电子商务发展越良好,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也反向促进传统商贸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10]。而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土壤”。最后,电子商务促进了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能够有效促进知识的扩散,进而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水平。

 

尽管我们可以假设电子商务发展通过上述3条

 

路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但现实实践中这5个要素是相互相关的。基于这一客观事实,我们进一步提出以下4组假设。

 

首先,如上文所述,区域内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会对经济发展、商贸流通体系和信息化水平产生影响。建立第一组假设H1。

 

H1a: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经济发展水平;H1b: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商贸流通体系;H1c: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区域信息化水平。

 

其次,经济发展水平对区域的商贸流通体系、信息化水平和企业科技创新存在影响。第一,经济发展水平与区域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程度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与之适应的商贸流通体系要求越高,所以经济发展需求会刺激本地商贸流通体系的建设。第二,经济发展水平与信息化水平呈正相关关系[11],主要机制是经济发展为信息化能力建设和应用提供基础。第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呈正比例关系,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就越良好。据此建立第二组假设H2。

 

H2a:经济发展水平商贸流通体系;H2b: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信息化水平;H2c: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科技创新。

 

再次,区域的商贸流通体系完善程度影响着该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电子商务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第一,商贸流通体系会促进经济发展,商贸流通体系越完善,企业生产效率越高,则经济发展水平越高[12]。

 

第二,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程度影响该地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有健全的商贸流通体系作为支撑,电子商务才能获得良好发展。第三,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降低企业运行效率,让企业拥有更多的资源投入技术创新。据此建立第三组假设H3。

 

H3a:商贸流通体系经济发展水平;H3b:商贸流通体系区域电子商务发展;H3c:商贸流通体系企业科技创新。

 

最后,信息化水平促进该地的经济发展、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第一,有关信息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其中多数认为信息化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机制是信息化通过对传统产业效率的提升促进经济发展[13]。第二,信息化将促进区域的商贸流通业态的发展,一般来说,区域的信息化水平越高,企业的流通效率就越高,商贸流通业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就越高[14]。第三,区域的信息化水平与企业创新呈正相关关系,一般来说,多数研究表明信息化水平越高,企业创新的成本越低(叶茂林等[15])。据此建立第四组假设H4。

 

H4a:区域信息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H4b:区域信息化水平商贸流通体系;H4c:区域信息化水平企业科技创新。

 

根据以上假设,我们可以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及其影响因素的概念模型,如图2所示。

2.2方法说明

 

鉴于上文对电子商务发展与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假设,本文应用结构方程模型评估两者之间的关系和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路径。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e Equation Model,SEM)也被称为潜变量模型,或者LISREL分析[16]。该模型整合了因子分析和路径分析两种统计方法,适用于分析多个无法直接测量的因素之间的系数估计。结构方程模型由测量模型和概念模型组成,测量模型反映的是潜变量和可测变量之间的关系,所谓潜变量是指现实中不易直接衡量的变量,如本研究中的企业科技创新、区域信息化水平等,这类变量一般需要借助可测量的指标表示。如式(1)和式(2)所示。

其中X是的观察指标,Y是的观察指标;

 

是X的测量误差,是Y的测量误差;x是

 

qn维的系数矩阵,由X在上的因子载荷组成;

 

y是pn维的系数矩阵,由Y在上的因子载荷

 

组成。p为内生可测变量的数目;q为外生可测变量的数目。

 

概念模型(图2)反映的是潜变量之间的关系。如式(3)所示。

 

其中是内生潜变量,是外生潜变量,是随机干扰项;B是内生潜变量系数矩阵,是外生潜变量系数矩阵;m和n分别表示内生潜变量和外生潜变量的数目。

 

我们使用Amos17软件提供的极大似然估计法估计式(3),极大似然估计法在大样本情况下具有无偏性、一致性和有效性等优秀统计特性。其估计式的形式如式(4)。

其中,tr(S1

 

())是矩阵S1

 

()的迹,log()表示()的行列式的对数,log S表示矩阵S的行列式的对数,

 

p和q

 

是内生可测变量和外生可测变量的个数。

 

2.3数据说明

 

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来自各类统计年鉴和研究报告。由于各类调查报告的调查时间不定,所以本研究主要使用2014年和2015年的数据,少量缺失数据通过查询周边年份数据进行补齐。其中区域电商发展的指标来自《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4—2015)》,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指标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和《腾讯互联网+指数报告》,企业科技创新的指标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5)》,商贸流通体系的指标来自《2015大中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统计年鉴》,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通过spss软件进行因子分析筛选出20个指标构建本研究所用数据库,这些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如表所示。

2.4信度和效度检验

 

为了验证本研究所选数据集能够说明本文结论,我们需要对数据的可信程度和有效程度(即信度和效度)进行检验。由于所选各类指标的单位不同,因此本研究先使用SPSS软件进行标准化无量纲处理,之后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

 

信度(reliabilty)是指数据一致性或稳定性的程度,主要反映各测量指标之间含有相同“特质”的比例。本研究使用Chronbach提出的系数法用于衡量信度水平[17]。计算公式如式(5)所示。

其中,K为指标数量,Yi和X分别为组内方差和总体方差。一般认为当系数介于0.35和0.7之间时,数据集具有较好的信度。本研究使用SPSS软件对数据集进行信度测算,如表所示,除了经济发展水平的信度值较低外,其他变量的信度值均符合基本要求,且总体系数为0.605,因此本研究中的数据集具有较好的信度。

效度(validity)是指测量工具能够正确测量出目标特质的程度,按照目标特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内容效度、效标效度和结构效度。因子分析显示,各变量之间的KMO估计值为0.802,大于通行标准0.7,因此模型的效度水平可以接受。

 

3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对结构方程模型的拟合优度采用似然比卡方检验、GFI和RMR检验。为了方便比较,我们假设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为显著的单位影响,检验结果显示,模型的各项检验值均与饱和模型接近,这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

 

如表3所示,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区域信息化水平和区域信息化水平影响商贸流通体系两个路径不显著外,其他路径均显示在10%的水平上显著,只是显著程度不同而已。这说明本文建立的结构模型能够大致模拟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与企业科技创新的路径结构和作用水平。基于此,我们可以梳理出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3条路径。

路径1: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区域信息化水平企业科技创新。这条路径是本文实证分析结果中最明显的路径:一方面,众所周知,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与区域的信息化水平存在强烈的正相关关系,通常意义上讲,电子商务是信息化的主要应用之一,基础性的信息化建设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但近年来我们观察到在中国多数中西部地区,电子商务带动区域信息化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通过电子商务的使用,带动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即以盈利性的电子商务驱动各地投入资源进行盈利性相对较小信息化项目建设,以此更好的承接电子商务。另一方面,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能够有力刺激企业科技创新,其机制是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区域内信息流动和知识扩散,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土壤”。

 

路径2: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商贸流通体系企业科技创新。这是一条相对较弱的路径:一方面,尽管实证结果表明区域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商贸流通体系的影响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但在现实中我们更多地观察到两者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关系,一般而言,在大部分地区,电子商务对传统商贸流通体系的冲击作用明显,两者更多的是以一种竞争的关系出现在终端市场中,但在一些本地商贸流通业相对发达的地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已经成为未来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趋势[18]。在本研究中,不同地区的数据“抵消”,但毫无疑问,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和商贸流通体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商贸流通体系的成熟度对企业科技创新至关重要,这在以往文献中已有体现,不再赘述。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5篇

在台湾,研究中国经济史或本地经济史的学术单位以台湾"中央研究院"最为主要,如历史语言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和台湾史研究所。研究院内社会科学类科的单位,如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民族学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也有杰出的学者参与研究。其次是教学机构,尤以设有历史系所的大学院校为主。此外,县级以下地方政府、民间的基金会、由地方的文史工作者组成的小型研究团体,也有一定的贡献。不过,这类单位或团体,比较著重台湾本地研究的史料搜集和田野考察。

整体而言,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以明清及近代部分的著作较多,与商人、商业活动、国际贸易有关的主题较受青睐。不过,近年来台湾史研究逐渐成为历史研究中的一门"显学",学术单位和教学机构皆然。(注:施志汶:《台湾史研究的反思-以近十年来国内各校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为中心(一九八三--一九九二)》,《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22(1994.6):413-446。)另一个明显的现象是,以往在经济学门不受重视的经济史,似渐引起经济学家的关心,纷纷把他们的研究视点扩及日治时期乃至清末的台湾经济史。新的研究课题,诸如农工业及整体经济成长形态、租佃制度等,不断发掘出来,可以补充旧有研究在课题范畴上的贫乏。(注:叶淑贞:《台湾"新经济史"研究的新局面》,《经济论文丛刊》22.2(1994.6):127-167。)历史学家擅长观察长时间因素的变化和综合性诠释,经济学家擅长于经济学理论的实证和计量方法的使用。近年来这两个学门的学者能透过合作计划共同研究,尤其是后者,其研究过程亦从战后向上延展至日治时期。

此外,大型且跨学科的合作计划不断的推陈出新,蔚为近年来的研究时流,这主要是以台湾"中央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为主,而且多聚焦于台湾经济史。除此,更将空间视野扩大,关注祖国大陆、亚洲诸国,也注意台湾与四邻的多层面关系。

以下将先回顾近年来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再介绍这一、二年正在进行或近期将展开的专题研究计划、学术研讨会内容,以及目前含纳人员最多且跨单位最广的经济史讨论团体。

一、中国经济史研究回顾

(一)人口、农林业

人口方面,刘铮云《清乾隆朝四川人口资料检讨:史语所藏〈乾隆六十年分四川通省民数册〉的几点观察》,认为这份民数册的真实性颇高,并以此与G.WilliamSkinner据道光年间四川九个民数册的考察结果相比较。由于Skinner没有嘉庆十七年的民数册,而是引用嘉庆《四川通志》上的数据。刘铮云怀疑Skinner嘉庆十七年的人口数,他认为史语所这份乾隆六十年四川民数册时间上较《四川通志》早,利用价值更高。(注: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品委员会编:《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议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页301-327。史语所藏的民数册有二份,都是四川省造报,一为乾隆六十年(1795),一为光绪三年(1877),见刘铮云:《旧档案、新材料--中研院史语所藏内阁大库档案现况》,《新史学》9.3(1998.9):135-161。)

在土地政策方面,梁庚尧《北宋的圩田政策》探讨北宋政府对于圩田垦殖态度的演变,认为南方的圩田垦殖在宋初不受重视,但在庆历改革、熙宁变法及政和年间,政府皆曾积极于江东、浙西及浙东地区推动兴筑,成为宋金战争时期政府所仰仗的重要财源。(注:此文原刊于《世变、群体与个人:第一届全国历史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台北:""历史学系,1996年),又收于梁著《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之中。)土地政策的检讨还有赵雅书《贾似道与公田法》一文,赵氏重新评价和厘清贾似道实行公田回买政策的优劣得失,认为此策为一应时政策,但政策实行所产生的弊端以及没有能力解决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是此政失败的主因。(注:《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96年),页607-621。)在土地经营类型方面,以皇族庄园制度的转变为主或相关的论文,有赖惠敏《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清代皇族庄园的形成与演变》二文。她认为皇族庄园制度长时期演变的结果,逐渐与汉人租佃制度趋于一致,成为租佃制度的一环。其间的转变包括地租由实物租转变货币租,佃户渐脱离奴仆身分,皇族土地经由典卖而逐渐转移到汉人手中等项。(注:《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集刊》24(1995.6):475-516;《清代皇族庄园的形成与演变》,宣读于"第一届两岸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96年7月23-24日。赖惠敏将她对庄园制度以及清皇族的组织、阶层、财产分配等课题的研究,总结为专书《天潢贵胄:清皇族的阶层结构与经济生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年。)业生产方面,王业键、黄翔瑜、谢美娥合著的《十八世纪中国粮食作物的分布》一文,主在重建18世纪中国粮食作物的地理分布,并和20世纪前期卜凯(J.L.Buck)划分的农作区做比较。文中依照各种作物在各地所占的重要性,将18世纪中国粮食作物区划为七个大区,即秦岭淮河线以北的"春麦区"、"冬麦高梁小米区"、"冬麦小米区",以及此线以南的"水稻小麦区"、"水稻豆麦区"、"水稻收获区"、"水稻杂粮区"。(注:收于《近世中国之传统与蜕变--刘广京院士七十五岁祝寿论文集》(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上册,页282-308。)

农业商品化,陈祥云《近代四川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以农业商品化为中心的讨论》,为其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认为农业部门因商品化而产生农作物商品化,进而刺激经济型市镇的兴起,使社会结构变迁,也促使传统社会现代化,并且地方势力(会党、帮会与走私)的崛起、社会阶层的分化(小农分化)和失序,也与商品化有关。(注:此文刊于《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30(1998.10):319-351,博士论文为《农业商品化与社会变迁--以四川盆地为中心》,台北:"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1998年。)关于农产品的运销,吕绍理《一九三年代中国的粮食运销组织》以分析米粮贸易的市场结构和米商组织为主,并讨论新式运输工具、新式银行、保险业及新式加工工具(机械动力碾米厂)等运销辅助工具的改变,如何影响米粮运销组织。著者认为,市镇非农业人口对粮食的需求为米粮贸易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镇的规模、空间分布、阶层关系及其商业力影响米粮市场至深。基于此点,吕氏利用G.W.Skinner的集镇体系,组合成短程、中程、长程贸易三种米粮市场结构。并以长程贸易中的产地市场、消费市场分别说明米行的组织及其营业量。此外,他认为新式运销辅助工具的改变(尤其是运输工具),不但可使米行组织更专门化,也可使介于贩运商和米行之间的某些行业逐渐淘汰,但是1930年代新式运输工具在米粮运销流程中仍居次要角色,因此上述二项米业组织的改变仍属有限。(注:《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14(1997.5):179-196。)

另外,伐木业的产销,有江天健《北宋西北地区官方木材产销》与郑俊彬《明代四川木材的经营及其弊害》二文,皆以官方对木材的需求和木政的配套措施为内容。江氏除叙述宋代官方透过商税抽算、科配收市、置场入中及设务自伐四种方式,在秦岭、陇山、太行山森林地带取得木材之外,也提及木材采伐区域大都在蕃界或蕃汉交界处,实与北宋在西北地区重兵屯驻的农垦策略有关,采伐区随着宋人势力的扩张而延伸。(注:见《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页267-280。商税抽算指由京师将作监竹木务对商贩竹木予以抽算,科配收市指中央派员向各路配买木材,置场入中是在京师置场,以优惠条件招商入中木材。)郑氏详述明代中央采木的督木行政组织、由官督官采到招商买办的演变、以及采木运输过程中吏胥索费和木商对当地居民的负面影响。(注:郑俊彬文章宣读于"第一届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96年7月23-24日。)

(二)国内商业、国际贸易

比起农业部门,这个领域研究成果卓著。其中,总论性文章可参考郝延平《中国三大商业革命与海洋》一文。他对不同时代的商业发展特征予以比较,归纳宋代、晚清及20世纪中期迄今的三个商业大革命之间的共同点。他认为这三次商业革命都使"中国大陆"向南扩张,海洋性格愈发浓厚。这表现在沿海贸易、中国和远洋地区的商业关系,以及来自海外的货币、信贷、投资、科技、企业组织和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冲击。(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7年),第6辑,页9-44。)

对于中国境内商人团体、商业活动方面的探讨,官商关系是许多学者关心的主题。何汉威对广东赌商的研究,除了讨论19世纪中期以后税与地方财政的关联之外,从赌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对于近年来部份学者倡论晚期已经形成"市民社会"(civilsociety)的说法,他认为须持相当程度的保留。因为地方政府采取竞价包税以丰裕财政,赌商认饷承赌,正饷之外还需缴报效银与认缴省内官办企业的经费,对赌商极为不利,其官商关系和困境,与扬州盐商、广东行商等大商人团体相似。(注:见何氏:《清末广东的与赌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6.2(1995):490-491;《清末广东的赌商》,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7.1(1996):61-107。)这种性质的官商关系,在皇室与内务府买卖人(御用商人)之间也是如此。赖惠敏在《乾隆朝内务府的当铺与发商生息(1736-1795)》中提到皇室以资金发商生息,商人从内务府取得某些经商特权,尽管借金利息不高,但长期借贷累积巨额利息以及捐输报效制度的实施,使商人破产机会相对提高。(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8(1997.12):133-175。)不仅商人团体,传统时期政府对整个产业的统制尤为明显。陈殷宜《清代乾嘉时期新疆玉石的民间贸易》,叙述政府在介入玉料供给的政策和管理上的转变,及其对民间玉石贸易及玉石手工业的兴衰所产生的影响,显示帝制时期政府对工商业的发展,具有单向的优势主导力量。(注:《大陆杂志》88.4(1994.4):32-48。)商人的经营风险不仅来自政府的强势利用与支配,还与其商业决策的判断有关。陈国栋在"UncertaintyoftheOldChinaTrade:acasestudyofManhop''''sFailure,1828"一文中,即以广东行商关祥、关成发父子经营破产为例,说明传统贸易经营存在不可预期的不确定性。与其他广东行商一样,关氏背负来自官方强制性的报效要求和经营上周转不顺的负担,但关氏却能凭其与外商的个人关系得到外商的融资。虽然如此,由于对商机的错误判断,在一宗极大手笔的棉花进易之后,不久即宣告破产。(注:《近世中国之传统与蜕变--刘广京院士七十五岁祝寿论文集》,页889-906。)官商关系来看,前述何、赖、陈三篇论文皆呈现帝制时期商人处境及商业活动的不利层面,政府的控制与利用对商人、工商业的发展似乎弊多于利。但是否可以将之论断为清朝政府抑商政策的具体面?邱澎生《由苏州经商冲突事件看清代前期的官商关系》,藉由官方处理商人经商冲突事件的方式,检讨清前期是否确实存在抑商政策的执行。他认为清前期政府对商人各种经商自由和财产权益的保护确曾存在,不能说是抑商,政府未支持商业发展的现象并不等同于抑商。(注:《文史哲学报》43(1995.12):39-92。)(关于抑商思想的讨论,见下文"(六)经济思想、经济制度"一节)不过,从商人的角度来看,商人面临强而有力的中央集权体系宰制时,仍缺乏对抗能力。李达嘉《袁世凯政府与商人(1914-1916)》即说明,袁政府时期工商业发展已较辛亥革命时期提升,但是商人或因其政治活动空间受抑于袁的而被削弱,或因只求工商业发展和生活安定,弱于抵抗中央集权政体。(注:文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7(1997.6):93-135。清末以来商人的力量有所提升,但是在袁世凯图谋帝制的整个阶段中却乏善可陈,此与上海一地商人团体的行为反应极为不同。据李达嘉研究,上海商人在辛亥革命中扮有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政治经济实力在1913年的二次革命同样具有影响力。辛亥革命上海的光复与此地商人的支持有关,同样的,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则是上海商人的抵制。见著者《从"革命"到"反革命"--上海商人的政治关怀和抉择,1911-1914》,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3(1994.6):237-282。)近代商人的这种困境,似与帝制时期的处境相去不远。

除了以官商关系为焦点之外,商人如何利用经济层面以外的无形资本经营其业,以及商人如何与社会公益事务产生互动,也是学者研究的兴趣所在。邱澎生《同乡情谊与商业利益:由苏州商人结社看明清时代"同乡关系"的作用》,以苏州的商人结社为脉讨论,认为同乡情谊与商业利益的连结,不但节省经商的交易成本,也促成当时商业制度的创新。(注:发表于"第一届两岸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96年7月23-24日。)邱仲麟《清代天津商人与社会慈善》以经济职能日益增添的天津为背景,探讨此地社会慈善事业的兴设与商人的关系,发现清前期官、绅参与慈善事务甚于商人,但愈至清末各业商人主动参与的情形明显增多,一批以商人为主的"新官绅"成为救济及公共安全事务中的新阶层。(注:见《淡江史学》第7、8期合刊(1997.6):43-62。)

前述各篇论文概以中国境内的商人活动为对象,而中国境外华商在侨居地的商业拓展及其与母国之间的商贸活动、汇款等关系,亦为经济史学者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近年来以东亚海域为方向,尤其是针对长崎华商泰益号的研究,值得注意。泰益号为旅日闽商陈世望家族所经营,从事海产品杂货生意,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前期活跃于上海、台湾、日本之间。对于研究此时期东亚的海上贸易网络、商品结构、资金流通、贸易形态等课题而言,泰益号是重要的个案之一。目前研究泰益号的专著,有许紫芬(山冈由佳)《长崎华商经营の史的研究--近代中国商人の经营と账薄》,及兰《近代におけゐ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国际贸易活动の研究》,都是利用日本长崎市立博物馆所藏的泰益号商业关系文书史料。(注:1985年陈世望家族将泰益号文书捐给长崎市立博物馆,书信、账簿极为完整。许紫芬现任职于暨南国际大学历史系,此处所列为其博士论文,1995年在日本京都ミネルグア书房出版。《近代におけゐ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国际贸易活动の研究》为兰博士论文,1995年日本九州大学文学部学位论文。兰曾将其博士论文部份章节修改后,发表了几篇文章:《明治时期长崎华商泰昌号和泰益号国际贸易网路之展开》,《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7.2(1995.9):53-75:《长崎华商泰益号与上海地区商号之间的贸易》,《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349-388,《近代长崎华商泰益号关系史料和其研究成果评析》,宣读于《中华民国史专题讨论会》,台北县:"国史馆",1997年12月18-20日;《长崎华商泰益号与厦门地区商号之间的贸易》,收于《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即将出版),第7辑。)不过,早于许、朱二人的著作,廖赤阳和翁其银也曾撰写相关的主题,廖文侧重泰益号与厦门之间的商贸活动,翁文则以泰益号与上海商号的往来为主。(注:廖赤阳:《福建商人と近代アジア域内传统贸易--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厦门贸易を中心として》,为日本南京大学1993年硕士论文(未刊)。翁其银(与和田正广合著)《长崎泰益号と上海商行の海产物贸易に关する回顾》,见《九州国际大学论集教养研究》4.1(1992):19-69,翁氏另文《上海寿康药行の长崎泰益号贸易书简の分析》,见日本九州国际大学社会文化研究所《纪要》第30号(1992年)。)这批珍贵史料包含相当多与台湾有关的部份,为便利台湾的学者使用,赖泽涵、市川信爱、兰等人曾将之辑为《长崎华商泰益号关系商业书简资料集》,于1992年出版。(注:该资料集为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出版,按商号所在区域,分台北地区、基隆地区、台南地区、澎湖及其他地区等几个部份,共56册,起迄年代为1899-1938年。此外,泰益号关系文书的缩影微卷,也可在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阅得。)境华商之外,针对俄境远东地区的华商活动与中国的商业关系,可参考何萍《二十世纪初俄国远东地区的华商活动概况》一文。据何氏所述,俄境华商主要经营盐、华洋百货、茶叶及粮食谷物,以中国东北和俄境远东地区为其活跃范围,其活动的黄金时代在十九世纪末西伯利亚、中东两条铁路兴修完成之前。铁路兴修之后,俄国官方对华商经营限制转为严苛,华商经营环境不利,但仍能与俄商分庭竞争。在这种情况之下,华商以多样经营、赚取短期利益、转以华人及华货为经营中心等策略来因应。(注:《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30(1998.10):273-318。)

活跃的海外贸易奠基于制度化的管理,早期中国对外贸易向有专门机构执其事务。杨育镁《元代的市舶制度》就市舶司设置的沿革、组织、职能的探讨,认为元代市舶司在推动及管理海外贸易的广泛性和周严性方面皆超越前代,有完善的市舶原则、条规,并出现类似近代海关征税制的征课体系。(注:《淡江学报》33(1994.3):107-123。)

至于中国对外贸易的规模如何,时代愈早,可据以研究的资料愈有限,仅能稍窥梗概。例如,邱炫煜《从〈大德南海志〉看宋末元初广州的海外贸易》,即以现存最早的广州志--《大德南海志》所载物产、舶货、诸蕃国等资料加以考订,概述当时流通的商品和对外通商范围。大致来说,此时进口品多为香货、药物、布匹及珍石,贸易伙伴远及印度洋各国、东非及北非等回教世界国家。(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173-215。)降至清代,世界贸易情势愈趋复杂,中国对外贸易脚步的调整却相对地迟缓。据陈国栋《1780-1800,中西贸易的关键年代》所述,从中国最后一次海贸开放(1684)至鸦片战争期间,中西贸易的许多重大改变都发生了,诸如:对华贸易各国之中,荷兰、法国、丹麦、瑞典等国相继退出,英国东印度公司渐趋独大;商品以中国茶叶出口为主,印度棉花进口中国渐居领导地位;外国贸易伙伴调整其财务安排以适应新贸易形势等变迁。(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249-280。)

与各国之间的贸易方面,利用贸易国所典藏的相关史料。对于双方贸易内容的研究,可提供实质的助益。这方面的论述,以清代及近代时期的讨论较多。在中日贸易的部份,许紫芬《1880年代东亚地区华商的商业势力》,叙述中国各商邦在日本函馆、横滨、神户、长崎及朝鲜各条约港开港后,以其优越的资金周转能力、买卖交易技术、分支店网路等优势竞争力,扩展东亚海上商贸网。(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7辑,即将出版。)刘序枫《清代的长崎贸易与中日财政经济关系--以贸易品结构变迁为中心(1684-1842)》,则是利用长崎荷兰商馆资料描述清代中日贸易的轮廓。文中认为自17世纪末以降,日方出口商品的改变由银而铜而海产品,中国输出品先是生丝、绸缎、布帛,其后转为药材、砂糖、香料。(注:宣读于《财政与近代历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11月27-28日。)

与英、美贸易的部分,王良行《清末中英通商的科技转移效果》以船舶修造、军火、机器制造、矿冶、棉纺织、制茶、缫丝、榨油等产业的发展,说明中国做为后进国家藉与先进国家(英国)的通商,进而输入各种科学技术,提高本国生产效率。(注:此文于1993年9月17日在承德举办的"中英通使二百周年学术讨论会"中宣读,之后刊于《兴大历史学报》4(1994.6):55-76。)王氏另文《甲午战争与中英经贸关系》,则对甲午战争前后从英国在华投资、英国对华贸易两方面,分析中英经贸关系的变化。他认为前者对英国而言利多于弊,后者则利弊互见。(注:收于《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4年),页87-139。)英国在华投资之外,罗志平《清末民初美国在华的企业投资(一八一八--一九三七)》一书,以美国在华的直接投资,尤以上海和天津两埠为主,对美国在华设立的洋行数目、投资总额、各类投资比例、投资的地域分布以及投资利润等项加以分析,此外,美资企业的经营理念、方式及其与本土企业的关系也在讨论之列,并评估美资企业对中国的影响。透过这些分析,他认为欧战后至1937年是美国对华投资的热潮期,投资型态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输入中国者多为不需高度技术的商品,由中国出口的商品则几乎是原料。至于美资企业带动的技术转移,以管理技术的示范作用较生产技术来得明显。美国商品之中以煤油和卷烟最为国人熟悉,但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应是煤油及石油制品。例如:使用蔬菜油的照明习惯渐为煤油所替代,蔬菜油转而以输出为导向赚取外汇;石油制品则大量输入,裨益于促进本土手工业的机械化。(注:此书系据其1994年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在华企业投资的量化分析》加以增修,于1996年由"国史馆"出版。其博士论文第三章摘要刊于《中国历史学会会讯》49(1994.11),第10-11版。)东南亚贸易的部分,从吕绍理《近代广东与东南亚的米粮贸易(1866-1931)》的考察可知,广东自19世纪中叶以后,由原本依赖长江流域及广西米粮输入的情形,转变为仰赖东南亚(主要是暹罗、安南)米粮进口,且输入量明显增长。这种现象与暹罗、安南二地的粮食增产、蒸汽轮船普遍应用与国际运价下跌、以及香港转口功能的形成有关。此外,作者也考察了1890至1931年间,广州市米价与粤省各口岸米价全面上涨的因素及其影响。(注:《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12(1995.5):33-77。)

最后,与外国通商贸易究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无正面影响,这一课题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领域中尤受瞩目。早期的研究提出了所谓的"二元经济"说和"经济帝国主义"说,但是王良行《清末对外贸易的关联效果(1860-1911)》,则对这一议题重新检验。他依据"出口领导成长理论"(Export-LeadGrowthTheory),对清末重要进出口产业,如上游关联的茶、丝,基础建设的航运、铁路、保险、金融,下游关联的金属、棉纺织品,以及消费关联的食品、鸦片、棉布等项,进行关联效果分析,论证贸易对近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促进效果大于破坏效果,且这些关联效果的地理分布非常广泛,并未囿限于通商口岸。(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281-347。此文又收于王著《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史论集》(台北县中和市:知书房出版社,1997年)之中。)至于近代中国最大通商口岸上海的研究,可参考王良行《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或《上海贸易条件的数量分析,1867-1931》。王氏以历年海关《贸易统计册》中各关贸易统计及《十年报告》中江海关部份作为统计资料来源,探讨上海贸易条件的长期趋势、波动及其与全中国国际贸易条件的关联性,以及汇率对上海贸易条件的趋势变化和波动的影响。他发现:(1)1867-1931年间上海总贸易条件呈轻微正成长,1867-1918年间其国际贸易条件和国内贸易条件则呈明显负成长。长期而言,上海贸易条件既没有恶化也无明显改善。(2)1867-1931年间上海总贸易条件的轻微正成长趋势,与全中国国际贸易条件呈负成长趋势方向不同,但前者对后者影响力小于后者对前者的影响。(3)除了上海国内贸易条件之外,汇率对上海其他各类贸易条件的影响深刻。(注:贸易条件(termsoftrade)指一单位的出口品在国际市场上所能换得的进口品数量。若一定量出口品所能换得的进口品数量增加,或出口品价格上升速度比进口品快时,即是贸易条件改善,反之即为恶化。见张清溪、许嘉栋、刘莺钏、吴聪敏合著,《经济学:理论与实际》(台北:双叶书廓有限公司,1987年),页270。王良行《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为旧稿,刊于《近代史研究》1996.3:44-87,此文另题名《上海贸易条件的数量分析,1867-1931》,载于《兴大历史学报》6(1996.6):33-70,据王氏专题研究计划"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的研究报告改写而成,也收于王氏《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史论集》之中。)同样利用海关贸易统计资料,赖淙诚《云南对外贸易的发展(1890-1940)--以蒙自海关为中心之分析》,认为蒙自开埠与滇越铁路通车才是云南近代开发的关键,其转变在于由省际贸易扩大为国际贸易形态,贸易流通路线由往北转而往南,其中锡矿的输出更显示云南的贸易形态与国外的依存关系甚于中国。(注:《东海学报》38(1997):59-112。)

(三)工矿业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6篇

在台湾,研究经济史或本地经济史的学术单位以台湾"中央研究院"最为主要,如语言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和台湾史研究所。研究院内社会类科的单位,如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民族学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也有杰出的学者参与研究。其次是教学机构,尤以设有历史系所的大学院校为主。此外,县级以下地方政府、民间的基金会、由地方的文史工作者组成的小型研究团体,也有一定的贡献。不过,这类单位或团体,比较著重台湾本地研究的史料搜集和田野考察。

整体而言,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以明清及近代部分的著作较多,与商人、商业活动、国际贸易有关的主题较受青睐。不过,近年来台湾史研究逐渐成为历史研究中的一门"显学",学术单位和教学机构皆然。(注:施志汶:《台湾史研究的反思-以近十年来国内各校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为中心(一九八三--一九九二)》,《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22(1994.6):413-446。)另一个明显的现象是,以往在经济学门不受重视的经济史,似渐引起经济学家的关心,纷纷把他们的研究视点扩及日治时期乃至清末的台湾经济史。新的研究课题,诸如农及整体经济成长形态、租佃制度等,不断发掘出来,可以补充旧有研究在课题范畴上的贫乏。(注:叶淑贞:《台湾"新经济史"研究的新局面》,《经济论文丛刊》22.2(1994.6):127-167。)历史学家擅长观察长时间因素的变化和综合性诠释,经济学家擅长于经济学的实证和计量的使用。近年来这两个学门的学者能透过合作计划共同研究,尤其是后者,其研究过程亦从战后向上延展至日治时期。

此外,大型且跨学科的合作计划不断的推陈出新,蔚为近年来的研究时流,这主要是以台湾"中央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为主,而且多聚焦于台湾经济史。除此,更将空间视野扩大,关注祖国大陆、亚洲诸国,也注意台湾与四邻的多层面关系。

以下将先回顾近年来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再介绍这一、二年正在进行或近期将展开的专题研究计划、学术研讨会,以及含纳人员最多且跨单位最广的经济史讨论团体。

一、中国经济史研究回顾

(一)人口、农林业

人口方面,刘铮云《清乾隆朝四川人口资料检讨:史语所藏〈乾隆六十年分四川通省民数册〉的几点观察》,认为这份民数册的真实性颇高,并以此与G.William Skinner 据道光年间四川九个民数册的考察结果相比较。由于Skinner没有嘉庆十七年的民数册, 而是引用嘉庆《四川通志》上的数据。刘铮云怀疑Skinner嘉庆十七年的人口数, 他认为史语所这份乾隆六十年四川民数册时间上较《四川通志》早,利用价值更高。(注: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品委员会编:《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议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页301-327。史语所藏的民数册有二份,都是四川省造报,一为乾隆六十年(1795),一为光绪三年(1877),见刘铮云:《旧档案、新材料--中研院史语所藏内阁大库档案现况》,《新史学》9.3(1998.9):135-161。)

在土地政策方面,梁庚尧《北宋的圩田政策》探讨北宋政府对于圩田垦殖态度的演变,认为南方的圩田垦殖在宋初不受重视,但在庆历改革、熙宁变法及政和年间,政府皆曾积极于江东、浙西及浙东地区推动兴筑,成为宋金战争时期政府所仰仗的重要财源。(注:此文原刊于《世变、群体与个人:第一届全国历史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1996年),又收于梁著《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之中。)土地政策的检讨还有赵雅书《贾似道与公田法》一文,赵氏重新评价和厘清贾似道实行公田回买政策的优劣得失,认为此策为一应时政策,但政策实行所产生的弊端以及没有能力解决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是此政失败的主因。(注:《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96年),页607-621。)在土地经营类型方面,以皇族庄园制度的转变为主或相关的论文,有赖惠敏《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清代皇族庄园的形成与演变》二文。她认为皇族庄园制度长时期演变的结果,逐渐与汉人租佃制度趋于一致,成为租佃制度的一环。其间的转变包括地租由实物租转变货币租,佃户渐脱离奴仆身分,皇族土地经由典卖而逐渐转移到汉人手中等项。(注:《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集刊》24(1995.6):475-516;《清代皇族庄园的形成与演变》,宣读于"第一届两岸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大学",1996年7月23-24日。 赖惠敏将她对庄园制度以及清皇族的组织、阶层、财产分配等课题的研究,为专书《天潢贵胄:清皇族的阶层结构与经济生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年。)

农业生产方面,王业键、黄翔瑜、谢美娥合著的《十八世纪粮食作物的分布》一文,主在重建18世纪中国粮食作物的地理分布,并和20世纪前期卜凯(J.L.Buck)划分的农作区做比较。文中依照各种作物在各地所占的重要性,将18世纪中国粮食作物区划为七个大区,即秦岭淮河线以北的"春麦区"、"冬麦高梁小米区"、"冬麦小米区",以及此线以南的"水稻小麦区"、"水稻豆麦区"、"水稻收获区"、"水稻杂粮区"。(注:收于《近世中国之传统与蜕变--刘广京院士七十五岁祝寿论文集》(台北:"中央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上册,页282-308。)

农业商品化,陈祥云《近代四川农业与变迁:以农业商品化为中心的讨论》,为其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认为农业部门因商品化而产生农作物商品化,进而刺激型市镇的兴起,使社会结构变迁,也促使传统社会化,并且地方势力(会党、帮会与走私)的崛起、社会阶层的分化(小农分化)和失序,也与商品化有关。(注:此文刊于《中国学会史学集刊》30(1998.10):319-351, 博士论文为《农业商品化与社会变迁--以四川盆地为中心》,台北:"国立大学"历史研究所,1998年。)关于农产品的运销,吕绍理《一九三年代中国的粮食运销组织》以米粮贸易的市场结构和米商组织为主,并讨论新式运输工具、新式银行、保险业及新式加工工具(机械动力碾米厂)等运销辅助工具的改变,如何米粮运销组织。著者认为,市镇非农业人口对粮食的需求为米粮贸易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镇的规模、空间分布、阶层关系及其商业力影响米粮市场至深。基于此点,吕氏利用G.W.Skinner的集镇体系,组合成短程、中程、 长程贸易三种米粮市场结构。并以长程贸易中的产地市场、消费市场分别说明米行的组织及其营业量。此外,他认为新式运销辅助工具的改变(尤其是运输工具),不但可使米行组织更专门化,也可使介于贩运商和米行之间的某些行业逐渐淘汰,但是1930年代新式运输工具在米粮运销流程中仍居次要角色,因此上述二项米业组织的改变仍属有限。(注:《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14(1997.5):179-196。)

另外,伐木业的产销,有江天健《北宋西北地区官方木材产销》与郑俊彬《明代四川木材的经营及其弊害》二文,皆以官方对木材的需求和木政的配套措施为。江氏除叙述宋代官方透过商税抽算、科配收市、置场入中及设务自伐四种方式,在秦岭、陇山、太行山森林地带取得木材之外,也提及木材采伐区域大都在蕃界或蕃汉交界处,实与北宋在西北地区重兵屯驻的农垦策略有关,采伐区随着宋人势力的扩张而延伸。(注:见《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页267-280。商税抽算指由京师将作监竹木务对商贩竹木予以抽算,科配收市指中央派员向各路配买木材,置场入中是在京师置场,以优惠条件招商入中木材。)郑氏详述明代中央采木的督木行政组织、由官督官采到招商买办的演变、以及采木运输过程中吏胥索费和木商对当地居民的负面影响。(注:郑俊彬文章宣读于"第一届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96年7月23-24日。)

(二)国内商业、国际贸易

比起农业部门,这个领域研究成果卓著。其中,总论性文章可郝延平《中国三大商业革命与海洋》一文。他对不同的商业发展特征予以比较,归纳宋代、晚清及20世纪中期迄今的三个商业大革命之间的共同点。他认为这三次商业革命都使"中国大陆"向南扩张,海洋性格愈发浓厚。这表现在沿海贸易、中国和远洋地区的商业关系,以及来自海外的货币、信贷、投资、、组织和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冲击。(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研究所,1997年),第6辑,页9-44。)

对于中国境内商人团体、商业活动方面的探讨,官商关系是许多学者关心的主题。何汉威对广东赌商的研究,除了讨论19世纪中期以后税与地方财政的关联之外,从赌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对于近年来部份学者倡论中华帝国晚期已经形成"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说法,他认为须持相当程度的保留。因为地方政府采取竞价包税以丰裕财政,赌商认饷承赌,正饷之外还需缴报效银与认缴省内官办企业的经费,对赌商极为不利,其官商关系和困境,与扬州盐商、广东行商等大商人团体相似。(注:见何氏:《清末广东的与赌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6.2(1995):490-491;《清末广东的赌商》,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7.1(1996):61-107。)这种性质的官商关系, 在皇室与内务府买卖人(御用商人)之间也是如此。赖惠敏在《乾隆朝内务府的当铺与发商生息(1736-1795)》中提到皇室以资金发商生息,商人从内务府取得某些经商特权,尽管借金利息不高,但长期借贷累积巨额利息以及捐输报效制度的实施,使商人破产机会相对提高。(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8(1997.12):133-175。)不仅商人团体, 传统时期政府对整个产业的统制尤为明显。陈殷宜《清代乾嘉时期新疆玉石的民间贸易》,叙述政府在介入玉料供给的政策和管理上的转变,及其对民间玉石贸易及玉石手的兴衰所产生的影响,显示帝制时期政府对工商业的发展,具有单向的优势主导力量。(注:《大陆杂志》88.4(1994.4):32-48。)商人的经营风险不仅来自政府的强势利用与支配,还与其商业决策的判断有关。陈国栋在"Uncertainty of the Old China Trade: acase study of Manhop's Failure,1828"一文中, 即以广东行商关祥、关成发父子经营破产为例,说明传统贸易经营存在不可预期的不确定性。与其他广东行商一样,关氏背负来自官方强制性的报效要求和经营上周转不顺的负担,但关氏却能凭其与外商的个人关系得到外商的融资。虽然如此,由于对商机的错误判断,在一宗极大手笔的棉花进口交易之后,不久即宣告破产。(注:《近世中国之传统与蜕变--刘广京院士七十五岁祝寿论文集》,页889-906。)

从官商关系来看,前述何、赖、陈三篇论文皆呈现帝制时期商人处境及商业活动的不利层面,政府的控制与利用对商人、工商业的似乎弊多于利。但是否可以将之论断为清朝政府抑商政策的具体面?邱澎生《由苏州经商冲突事件看清代前期的官商关系》,藉由官方处理商人经商冲突事件的方式,检讨清前期是否确实存在抑商政策的执行。他认为清前期政府对商人各种经商自由和财产权益的保护确曾存在,不能说是抑商,政府未支持商业发展的现象并不等同于抑商。(注:《文史报》43(1995.12):39-92。)(关于抑商思想的讨论, 见下文"(六)思想、经济制度"一节)不过,从商人的角度来看,商人面临强而有力的中央集权体系宰制时,仍缺乏对抗能力。李达嘉《袁世凯政府与商人(1914-1916)》即说明,袁政府时期工商业发展已较辛亥革命时期提升,但是商人或因其活动空间受抑于袁的专政而被削弱,或因只求工商业发展和生活安定,弱于抵抗中央集权政体。(注:文见《中央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7(1997.6):93-135。 清末以来商人的力量有所提升,但是在袁世凯图谋帝制的整个阶段中却乏善可陈,此与上海一地商人团体的行为反应极为不同。据李达嘉研究,上海商人在辛亥革命中扮有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政治经济实力在1913年的二次革命同样具有力。辛亥革命上海的光复与此地商人的支持有关,同样的,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则是上海商人的抵制。见著者《从"革命"到"反革命"--上海商人的政治关怀和抉择,1911-1914》,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3(1994.6):237-282。)近代商人的这种困境,似与帝制时期的处境相去不远。

除了以官商关系为焦点之外,商人如何利用经济层面以外的无形资本经营其业,以及商人如何与公益事务产生互动,也是学者研究的兴趣所在。邱澎生《同乡情谊与商业利益:由苏州商人结社看明清"同乡关系"的作用》,以苏州的商人结社为脉讨论,认为同乡情谊与商业利益的连结,不但节省经商的交易成本,也促成当时商业制度的创新。(注:发表于"第一届两岸明史学术研讨会",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96年7月23-24日。 )邱仲麟《清代天津商人与社会慈善》以经济职能日益增添的天津为背景,探讨此地社会慈善事业的兴设与商人的关系,发现清前期官、绅参与慈善事务甚于商人,但愈至清末各业商人主动参与的情形明显增多,一批以商人为主的"新官绅"成为救济及公共安全事务中的新阶层。(注:见《淡江史学》第7、 8 期合刊(1997.6):43-62。)

前述各篇论文概以境内的商人活动为对象,而中国境外华商在侨居地的商业拓展及其与母国之间的商贸活动、汇款等关系,亦为经济史学者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近年来以东亚海域为方向,尤其是针对长崎华商泰益号的研究,值得注意。泰益号为旅日闽商陈世望家族所经营,从事海产品杂货生意,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前期活跃于上海、台湾、日本之间。对于研究此时期东亚的海上贸易、商品结构、资金流通、贸易形态等课题而言,泰益号是重要的个案之一。研究泰益号的专著,有许紫芬(山冈由佳)《长崎华商经营の史的研究--近代中国商人の经营と账薄》,及朱德兰《近代におけゐ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国际贸易活动の研究》,都是利用日本长崎市立博物馆所藏的泰益号商业关系文书史料。(注:1985年陈世望家族将泰益号文书捐给长崎市立博物馆,书信、账簿极为完整。许紫芬现任职于暨南国际大学系,此处所列为其博士论文,1995年在日本京都ミネルグア书房出版。《近代におけゐ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国际贸易活动の研究》为朱德兰博士论文,1995年日本九州大学文学部学位论文。朱德兰曾将其博士论文部份章节修改后,发表了几篇文章:《明治时期长崎华商泰昌号和泰益号国际贸易网路之展开》,《人文及社会集刊》7.2(1995.9):53-75 :《长崎华商泰益号与上海地区商号之间的贸易》,《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 6辑,页349-388,《近代长崎华商泰益号关系史料和其研究成果评析》,宣读于《中华民国史专题讨论会》,台北县:"国史馆",1997年12月18-20日;《长崎华商泰益号与厦门地区商号之间的贸易》,收于《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即将出版),第 7辑。)不过,早于许、朱二人的著作,廖赤阳和翁其银也曾撰写相关的主题,廖文侧重泰益号与厦门之间的商贸活动,翁文则以泰益号与上海商号的往来为主。(注:廖赤阳:《福建商人と近代アジア域内传统贸易--长崎华商泰益号の厦门贸易を中心として》,为日本南京大学1993年硕士论文(未刊)。翁其银(与和田正广合著)《长崎泰益号と上海商行の海产物贸易に关する回顾》,见《九州国际大学论集教养研究》4.1( 1992):19-69,翁氏另文《上海寿康药行の长崎泰益号贸易书简の》,见日本九州国际大学社会文化研究所《纪要》第30号(1992年)。)这批珍贵史料包含相当多与台湾有关的部份,为便利台湾的学者使用,赖泽涵、市川信爱、朱德兰等人曾将之辑为《长崎华商泰益号关系商业书简资料集》,于1992年出版。(注:该资料集为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出版,按商号所在区域,分台北地区、基隆地区、台南地区、澎湖及其他地区等几个部份,共56册,起迄年代为1899-1938年。此外,泰益号关系文书的缩影微卷,也可在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阅得。)

日境华商之外,针对俄境远东地区的华商活动与的商业关系,可何萍《二十世纪初俄国远东地区的华商活动概况》一文。据何氏所述,俄境华商主要经营盐、华洋百货、茶叶及粮食谷物,以中国东北和俄境远东地区为其活跃范围,其活动的黄金在十九世纪末西伯利亚、中东两条铁路兴修完成之前。铁路兴修之后,俄国官方对华商经营限制转为严苛,华商经营环境不利,但仍能与俄商分庭竞争。在这种情况之下,华商以多样经营、赚取短期利益、转以华人及华货为经营中心等策略来因应。(注:《中国学会史学集刊》30(1998.10):273-318。)

活跃的海外贸易奠基于制度化的管理,早期中国对外贸易向有专门机构执其事务。杨育镁《元代的市舶制度》就市舶司设置的沿革、组织、职能的探讨,认为元代市舶司在推动及管理海外贸易的广泛性和周严性方面皆超越前代,有完善的市舶原则、条规,并出现类似近代海关征税制的征课体系。(注:《淡江学报》33(1994.3):107-123。)

至于中国对外贸易的规模如何,时代愈早,可据以的资料愈有限,仅能稍窥梗概。例如,邱炫煜《从〈大德南海志〉看宋末元初广州的海外贸易》,即以现存最早的广州志--《大德南海志》所载物产、舶货、诸蕃国等资料加以考订,概述当时流通的商品和对外通商范围。大致来说,此时进口品多为香货、药物、布匹及珍石,贸易伙伴远及印度洋各国、东非及北非等回教世界国家。(注:《中国海洋史论文集》,第6辑,页173-215。)降至清代,世界贸易情势愈趋复杂, 中国对外贸易脚步的调整却相对地迟缓。据陈国栋《1780-1800,中西贸易的关键年代》所述,从中国最后一次海贸开放(1684)至鸦片战争期间,中西贸易的许多重大改变都发生了,诸如:对华贸易各国之中,荷兰、法国、丹麦、瑞典等国相继退出,英国东印度公司渐趋独大;商品以中国茶叶出口为主,印度棉花进口中国渐居领导地位;外国贸易伙伴调整其财务安排以适应新贸易形势等变迁。(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249-280。)

与各国之间的贸易方面,利用贸易国所典藏的相关史料。对于双方贸易的研究,可提供实质的助益。这方面的论述,以清代及近代时期的讨论较多。在中日贸易的部份,许紫芬《1880年代东亚地区华商的商业势力》,叙述中国各商邦在日本函馆、横滨、神户、长崎及朝鲜各条约港开港后,以其优越的资金周转能力、买卖交易技术、分支店网路等优势竞争力,扩展东亚海上商贸网。(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7辑,即将出版。 )刘序枫《清代的长崎贸易与中日财政关系--以贸易品结构变迁为中心(1684-1842)》,则是利用长崎荷兰商馆资料描述清代中日贸易的轮廓。文中认为自17世纪末以降,日方出口商品的改变由银而铜而海产品,中国输出品先是生丝、绸缎、布帛,其后转为药材、砂糖、香料。(注:宣读于《财政与近代历史》学术研讨会,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年11月27-28日。)

与英、美贸易的部分,王良行《清末中英通商的转移效果》以船舶修造、军火、机器制造、矿冶、棉纺织、制茶、缫丝、榨油等产业的发展,说明中国做为后进国家藉与先进国家(英国)的通商,进而输入各种技术,提高本国生产效率。(注:此文于1993年9月17 日在承德举办的"中英通使二百周年学术讨论会"中宣读,之后刊于《兴大历史学报》4(1994.6):55-76。 )王氏另文《甲午战争与中英经贸关系》,则对甲午战争前后从英国在华投资、英国对华贸易两方面,中英经贸关系的变化。他认为前者对英国而言利多于弊,后者则利弊互见。(注:收于《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4年),页87-139。 )英国在华投资之外,罗志平《清末民初美国在华的投资(一八一八--一九三七)》一书,以美国在华的直接投资,尤以上海和天津两埠为主,对美国在华设立的洋行数目、投资总额、各类投资比例、投资的地域分布以及投资利润等项加以分析,此外,美资企业的经营理念、方式及其与本土企业的关系也在讨论之列,并评估美资企业对中国的。透过这些分析,他认为欧战后至1937年是美国对华投资的热潮期,投资型态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输入中国者多为不需高度技术的商品,由中国出口的商品则几乎是原料。至于美资企业带动的技术转移,以管理技术的示范作用较生产技术来得明显。美国商品之中以煤油和卷烟最为国人熟悉,但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应是煤油及石油制品。例如:使用蔬菜油的照明习惯渐为煤油所替代,蔬菜油转而以输出为导向赚取外汇;石油制品则大量输入,裨益于促进本土手的机械化。(注:此书系据其1994年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在华企业投资的量化分析》加以增修,于1996年由"国史馆"出版。其博士论文第三章摘要刊于《中国历史学会会讯》49(1994.11),第10-11版。)

与东南亚贸易的部分,从吕绍理《近代广东与东南亚的米粮贸易(1866-1931)》的考察可知,广东自19世纪中叶以后,由原本依赖长江流域及广西米粮输入的情形,转变为仰赖东南亚(主要是暹罗、安南)米粮进口,且输入量明显增长。这种现象与暹罗、安南二地的粮食增产、蒸汽轮船普遍与国际运价下跌、以及香港转口功能的形成有关。此外,作者也考察了1890至1931年间,广州市米价与粤省各口岸米价全面上涨的因素及其。(注:《国立大学学报》12(1995.5):33-77。)

最后,与外国通商贸易究竟对的有无正面影响,这一课题在中国近代经济史领域中尤受瞩目。早期的研究提出了所谓的"二元经济"说和"经济帝国主义"说,但是王良行《清末对外贸易的关联效果(1860-1911)》,则对这一议题重新检验。他依据"出口领导成长"(Export-Lead Growth ory), 对清末重要进出口产业,如上游关联的茶、丝,基础建设的航运、铁路、保险、,下游关联的金属、棉纺织品,以及消费关联的食品、鸦片、棉布等项,进行关联效果,论证贸易对近代中国手发展的促进效果大于破坏效果,且这些关联效果的地理分布非常广泛,并未囿限于通商口岸。(注:《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辑,页281-347。 此文又收于王著《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史论集》(台北县中和市:知书房出版社,1997年)之中。)至于近代中国最大通商口岸上海的研究,可王良行《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或《上海贸易条件的数量分析,1867-1931》。王氏以历年海关《贸易统计册》中各关贸易统计及《十年报告》中江海关部份作为统计资料来源,探讨上海贸易条件的长期趋势、波动及其与全中国国际贸易条件的关联性,以及汇率对上海贸易条件的趋势变化和波动的影响。他发现:(1)1867-1931 年间上海总贸易条件呈轻微正成长,1867-1918年间其国际贸易条件和国内贸易条件则呈明显负成长。长期而言,上海贸易条件既没有恶化也无明显改善。(2 )1867-1931年间上海总贸易条件的轻微正成长趋势,与全中国国际贸易条件呈负成长趋势方向不同,但前者对后者影响力小于后者对前者的影响。(3)除了上海国内贸易条件之外, 汇率对上海其他各类贸易条件的影响深刻。(注: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指一单位的出口品在国际市场上所能换得的进口品数量。若一定量出口品所能换得的进口品数量增加,或出口品价格上升速度比进口品快时,即是贸易条件改善,反之即为恶化。见张清溪、许嘉栋、刘莺钏、吴聪敏合著,《经济学:理论与实际》(台北:双叶书廓有限公司,1987年),页 270。王良行《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为旧稿,刊于《近代史研究》1996.3:44-87,此文另题名《上海贸易条件的数量分析,1867-1931》,载于《兴大历史学报》6(1996.6):33-70, 据王氏专题研究计划"上海贸易条件研究,1867-1931"(国家委员会补助)的研究报告改写而成,也收于王氏《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史论集》之中。)同样利用海关贸易统计资料,赖淙诚《云南对外贸易的发展(1890-1940)--以蒙自海关为中心之分析》,认为蒙自开埠与滇越铁路通车才是云南近代开发的关键,其转变在于由省际贸易扩大为国际贸易形态,贸易流通路线由往北转而往南,其中锡矿的输出更显示云南的贸易形态与国外的依存关系甚于中国。(注:《东海学报》38(1997):59-112。)

(三)工矿业

传统工业方面,罗丽馨《明代官办造船业》除了对船厂设置、船只物料、造船匠户、各船的修造与船式等项的补述钜细靡遗之外,并析论官办造船业与民间造船业之间的兴替现象,实与海禁和防卫政策的转变有关。明初实行海禁及积极的海上防卫时,官办造船业兴隆,战船建造占相当大的比例,民间的造船业只能受限于建造内河航行的小商船。明中期以后,海禁稍驰且防卫导向转为北方内陆,再加上劳力不足、物料缺乏及管理不当等船政流弊,官办造船业渐行没落,民间造船业则加速发展,海运大船增加。(注:《大陆杂志》88.1(1994.1):25-44、88.2(1994.2):28-44。)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服务贸易;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中图分类号:F74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60(2009)06-0048-06

一、导言

根据GATS定义,“服务贸易”主要有以下四种提供模式: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

目前,学术界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的研究以单个提供模式为研究对象的较多,对两种或多种提供模式之间所存在的交互作用进行研究的文献还相对较少,这从而割裂了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应意识到,随着全球经济融合速度的加快,交通商务成本的降低,服务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与共享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因此,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之间的交互影响也变得更为明显。特别地,对于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两种提供模式而言,就存在着替代与互补关系。例如,对于会计(审计)的跨国服务,商业存在及自然人流动两种提供模式都很重要:一方面,会计(审计)服务可以通过专业会计(审计)人员直接到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模式),还可以通过在国外建立会计(审计)公司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模式),因此,这两种提供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而另一方面,专业会计(审计)人员的跨国界服务也有利于海外会计(审计)子公司在当地进行服务的提供,即两种模式间存在着互补性。这方面的其他例子又如美国在中国建立软件设计公司,从而减少了美国软件专业人员到中国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等方面。明显地,当代快速的技术进步已使这种交互作用大大增强,而当前发展中国家在服务业的开放政策方面很大程度上仅考虑商业存在这种交易方式,但由于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交互效应的存在,因而导致发展中国家没有很好地利用这种对外国服务(外国服务商)进行限制的交易方式。

在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发生相互影响的前提下,政府应当从动态的角度来进行服务贸易政策设计,如果政府对某个服务行业的开放(或保护)只考虑到其中的一种提供模式,而忽略该模式与其他提供模式的互动,那么政策的实施结果将会是无效的或者是不可预知的。而在这里,我们拟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之间的互动效应进行研究。

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理论假设与模型框架;第四部分是经验研究;第五部分是结论。

二、文献综述

目前,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进行研究的文献不多,主要有以下几个研究角度:

第一,从服务贸易统计的角度进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如:2002年由UN等六个国际组织所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European Commission(2009)的《关于FATS统计的建议手册》;王亚菲(2005)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四的统计提出了基本的核算框架;汪威毅(2007)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界定及国际统计规则进行了探讨,认为对商业存在的统计上,BPM5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与FATS FATS: Foreign Affiliates Trade in Service(外国分支机构服务贸易)。两种主要规则都可适用,但在对自然人流动的统计时,应以BPM5为主,以FATS作为补充;高敏雪等提出了“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基本框架等(“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研究”课题组,2007)。

第二,对一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进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如:Walmsley等(2002)对自然人流动自由化所取得的总收益进行了估算;郭根龙等(2006)对电子商务和国际外包影响跨境交付提供模式的发展进行了具体分析;王亚飞(2006)对教育服务在境外消费提供模式上的发展进行了研究;金孝柏(2007)对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模式进行了研究;此外,对金融、会计等分行业服务贸易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跨境支付提供模式为主,而忽略了其他提供模式的重要性。

第三,对多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进行对比分析。这方面的研究如:陈宪等(2003)、李慧中(2004)、罗楠等(2006)、Lennon(2007)分别对不同服务行业的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提供模式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理论解释,但由于目前在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数据统计上存在不一致性与困难,因此他们的研究主要用服务业FDI数据来替代商业存在的销售额数据(FATS);郑长娟等(2005)、杨锦权等(2007)结合服务的特征,对跨国服务企业国际化的进入模式与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考察;Chanda(2004)则通过使用国家、服务部门以及公司的调查数据,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之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交互效应(互补性、替代性和抑制性)进行了深入探讨;蒙英华等(2008)对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之间的互动因果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蒙英华等(2009)根据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各自的特点,分别对每种提供模式构建了相应的比较优势指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跨国比较分析。

第四,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在多边(双边)谈判中的重要性进行研究。如Chang等(1998)认为,清楚了解各服务部门在四种提供模式上的重要程度对推进服务贸易在将来的谈判十分重要;Mattoo等(2004)则提出了一套把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联系起来进行承诺的方法;封旭红等(2006)指出,GATS的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反映了消费者和提供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各服务部门做出减让或约束承诺的依据。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已有的国内外文献从服务贸易统计、分服务行业和提供模式的发展情况、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之间的交互作用(其中两种、三种或四种)以及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在多边(双边)谈判中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但对于我们所讨论的具体问题――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之间的互动关系涉及较少。因此,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进行理论与实证探索,希望为服务贸易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

三、理论假设与模型框架

通常,我们比较容易理解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之间所存在的替代关系,而忽略了提供模式之间同时也会存在互补关系的事实。在此,我们以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促进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为例进行阐述。假设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可对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产生四种效应,正是由于这四种效应的存在,从而使得促进自然人流动的相关政策同时也会促进商业存在提供模式贸易额的增加。

假设一:投资扩大效应(Invest Enlargement Effect)。跨国公司派出的专业服务人员可以使跨国公司对目标市场需求等相关信息更加了解,因此在原投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海外服务子公司的直接投资(或绿地投资),从而增加了目标市场FATS的贸易额。

假设二:效用提升效应(Utility Enhance Effect)。一方面,由于服务贸易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比货物贸易更为明显,通过双边专业服务人员的流动,可以使目标国市场的消费者对外国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务产品更有信心,如美国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售后服务的支持(会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来进行支持),可以使消费者对所消费的服务产品有了质量保证意识,因此有利于增强海外服务子公司的竞争力,从而增加销售额;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接受海外专业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必然会对本国境内的服务提供商(包括外国服务子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整个服务市场产生了一种竞争效应,最终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改善与服务的多样化。因此,外国服务子公司在增加销售额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效用。

假设三:促进竞争效应(ProCompetitive Effect)。如果商业存在模式与自然人流动模式是提供同一种服务,两种模式的同时提供增加了目标市场的竞争,这有利于服务产品质量与提供效率的提升,从而促进消费者的消费。

假设四:技术溢出效应(EfficientEffect)。如果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分别为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跨境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可以起到支持商业存在模式的作用。如专业人员的研发服务可提升服务子公司的服务产品质量,从而增加了服务子公司的销售量;又如专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咨询服务可使服务子公司运行得更有效率,从而促进了目标市场的销售量。

由上述分析可知,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之间存在着替代和互补关系。但总体而言,由于服务贸易本身的特性,我们可以期望它们之间的互补关系要比替代关系更为普遍。例如,由于跨国服务的提供往往需要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进行接触与互动(Francois,1990),因此,在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之下,往往需要当地商业存在机构的参与来促进两者之间的互动,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商业存在下的服务与自然人流动下的服务看作为实现同一服务的提供而投入的两种服务要素,以下我们用正式的模型来描述这一问题。

我们假设某一服务S的跨国提供需要通过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而投入的服务要素T以及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模式而投入的服务要素F。例如跨国公司总部派出服务专业人员(会计、金融、教育等)的同时需要当地分支机构的辅助服务以实现服务的提供。我们用CES生产函数来描述服务S的产量:

S=f(F,T)=A(aF(F)ρ+aT(T)ρ)1/ρ 0≤ρ≤1(1)

其中,σ=1/(1-ρ)是通过自然人流动模式而投入的要素T与通过商业存在模式而投入的要素F之间的替代弹性。假如当ρ=1时,即T与F是完全替代品时:

S=A(aFF+aTT)(2)

但在一般情况下,即当ρ≠1时,为取得成本最小化,我们对式(1)进行一阶求导,就可以得到通过自然人流动模式而投入的要素T与通过商业存在模式而投入的要素F和最终服务产品S之间的关系:

T=SA-1aTPTσPσ=SA-(1+σ)aTPTσ(aσFP1-σF+aσTP1-σT)σ/(1-σ)(3)

F=SA-1aFPFσPσ=SA-(1+σ)aFPFσ(aσFP1-σF+aσTP1-σT)σ/(1-σ)(4)

P=A-1(aσFP1-σF+aσTP1-σT)σ/(1-σ)(5)

在式(5)中,P是最终服务品S的价格。通过标准化服务数量后,我们可以把最终服务品S的进口需求表示为:S=Pε,其中ε代表最终服务品S的需求弹性(ε

dT/dPF=(ε+σ)Pε+2σ-1aFP-σFaTPTAσ-2P-1F(6)

dT/dPT=-Pε+σaTPTσ(-εaσTP1-σT+σaσFP1-σF)Aσ-2P-1T(7)

从式(6)我们可知,F要素价格的下降对于T所产生的影响取决于两种投入要素F与T之间的替代弹性σ以及最终服务品S的需求弹性ε。假如两种投入要素的替代弹性足够小,即当σ|ε|时,F与T之间表现为替代关系。

而近十年来,随着各国对服务业FDI限制的逐渐放宽,我们可以期望海外服务子公司运营成本的降低,这虽然意味着对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投入要素需求增加(见式4),但是,在最终服务品S需求稳定的条件下,其通过自然人流动模式的投入要素T所产生的影响是模棱两可的,因为这还要取决于两种投入要素F与T之间的替代弹性σ以及最终服务品S的需求弹性ε之间的关系(见式6和式7)。

上述理论假设与模型较好地阐述了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之间所存在的替代与促进效应,为进一步明晰这种效应和程度,以下我们拟通过国际贸易中的引力模型来进行实证研究。

四、经验研究

(一)数据来源与分析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未能按照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来进行分类统计。虽然存在全面度量服务贸易的参考框架,如2002年由六个国际组织(IMF、OECD、UN、UNCTAD、WTO、EU)所的《国际贸易服务统计手册》;在统计内容上,目前也有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交易统计(BMP5)以及外国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另外也提供了几种相关的服务分类标准的转换,如扩大的国际收支分类(EBOPS,IMF),中心产品分类(CPC, UN),服务贸易总协定分类(GNS/W/120表,GATS,WTO)等,但因各国现有的服务贸易统计口径、制度与数据不够全面和科学,而且在全球层面尚缺乏系统的外国分支机构生产和销售的服务贸易统计(FATS),因此,以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进行分类统计的方法未能得到真正广泛的实施。

囿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与准确性,我们主要依据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的美国服务贸易出口数据(1991―2006)进行实证分析。美国是当前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最为完整的国家,特别是对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统计(FATS)主要通过每年对美国海外投资公司的调查,其中覆盖了美国控股公司海外服务销售额的情况。;而对于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的数据,我们采用美国服务贸易统计中其他私人服务分类下的商业、专业和技术服务来替代(其中包括会计、审计、宣传、计算机和数据处理、建筑工程和采矿、法律、医疗、研发、设备安装和维护、培训、管理、运动表演等服务)。我们从图1中可以看到,美国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贸易发展规模与速度都要比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大得多。事实上,商业存在提供模式已经成为美国最主要的服务贸易提供模式,据统计,2000年美国大约83%的服务贸易额都是由商业存在提供模式创造的(BenassyQuere,et al,2006)。

图1 美国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贸易总额(1991―2006)

另外,使用美国数据的好处还在于美国的服务贸易分类数据还根据目标市场进行了细分。因此,我们可以使用面板数据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我们从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国家(地区)中挑选了33个国家(地区)作为研究的对象,它们分别是: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委内瑞拉、百慕大、南非、以色列、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印度、印尼、韩国、日本、新西兰、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台湾、泰国。另外,其他的数据来源如下:GDP、人口数据来源于UN的国民账户统计数据库,国家经济中心的距离、是否具有共同边界与语言数据则来源于Jon Haveman′s 国际贸易数据库参见.。

(二)计量模型的设定

经济学家通常应用引力模型来讨论国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流量。引力模型起源于牛顿物理学中的“引力法则”,即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它们各自的质量成正比,与它们之间的距离成反比。最先将引力模型成功引入国际经济学的是丁伯根(1962)。在国际贸易的引力模型里,假设双边贸易流量规模是两国经济总量(GDP和人口)、两国经济中心的距离、双方的贸易政策等变量的函数。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引力模型己经在国际贸易经验研究中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并且,引力模型已被验证可用于对服务贸易的实证研究中。我们可以首先将基本的引力模型具体界定如下(引力方程各指标代码和含义具体见表1):

Log(EXPORTtij)=Ctij+Log(GDPti)+Log(GDPtj)+Log(POPti)+Log(POPtj)+Log(DISTij)+

LANGij+BORDij+εij

在上述引力方程基础上,我们把引力模型具体定义为:

Log(MODE3tij)=Ctij+Log(GDPti)+Log(GDPtj)+Log(POPti)+Log(POPtj)+

Log(DISTij)+LANGij+BORDij+εij(1)

在此基础上,针对所要研究的变量,我们把引力模型具体定义为:

Log(MODE3tij)=Ctij+Log(GDPti)+Log(GDPtj)+Log(POPti)+Log(POPtj)+

Log(DISTij+LANGij+BORDij+Log(MODE4tij)+εij(2)

注:***表明通过1%的检验,括号内为变量的t值。

(三)回归结果

我们首先对方程(1)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具体见表2。从回归结果可知,引力模型的控制变量基本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取得了预期符号,美国GDP、服务进口国的GDP、共同语系等变量都对服务进口国的进口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双边人口变量与经济中心距离变量对服务进口国的服务进口产生抑制作用。关于双边人口变量对双边贸易额的影响,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看法:一方面,如果一个国家是自给自足的话,那么其国内人口总量与进(出)口呈负相关;另一方面,更多的国内人口总量会促进劳动分工,因此也会增加双边贸易的机会。在上述回归中,双边人口规模对服务进口量回归结果为负值,表明上述第一种效应要大于第二种效应。此外,双边共同边界虚拟变量没有通过检验,因此,在新的引力方程中把共同边界虚拟变量删去,再引入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MODE4tij)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具体见表(2)。从回归结果可知,控制变量基本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取得了预期符号,就我们所关注的变量而言,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每增加1%的贸易量,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贸易量将会增加0.533%,也就是说,在我们前述所讨论的两种效应里,促进效应要大于替代效应,这也与我们的假设相一致。

五、结论

本文主要是对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之间的互动效应进行研究。文章认为,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提供模式存在着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但在两种效应中,以互补效应为主,替代效应为辅。通过运用贸易引力模型及美国经济局(BEA)所的服务贸易数据,我们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对商业存在提供模式所产生的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每增加1%的贸易额,商业存在提供模式的贸易额将会增加0.533%,也就是说在上述两种效应里,促进效应要大于替代效应。因此,政府在制定自然人流动政策时(如限制专业服务人员跨境服务签证的发放),应注意到这同时会影响跨国服务公司海外子公司的竞争力。特别地,由于本文只是利用美国的数据进行考察,而美国在高端技术服务提供人员上具有比较优势,但事实上,在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中也包括中、低技术服务提供人员的跨国界流动,而这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具备的比较优势,由于目前发达国家对于从发展中国家流入人员的严格限制,因此这只是一种潜在比较优势。因此,为更全面地评价自然人流动提供模式对商业存在提供模式所产生的影响,在将来的研究中,还应使用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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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rcial Presence VS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in Service Trade: Evidence of Complementary

MENG Yinghua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Shanghai 201620)

Abstract: Because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modes of supply, it is more complicated when constructing policy of trade in service. With US export data and grativity model, we find the intrinsic relations and qualify the effects of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on Commercial Presence. We conclude that 1% increasing of trade value of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will increase 0.533% of trade value of Commercial Presence.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契约;收益共享;钢材贸易;模型

[DOI]10.13939/ki.zgsc.2016.24.244

1 引 言

在传统的钢材贸易模式下,钢厂自有下属商贸单位、分级商、零售商等多种性质钢材贸易商分散经营,行业集中度低。绝大多数钢材贸易商经营规模较小、模式简单,仅仅是做转手贸易的“二道贩子”,单纯依靠市场价格的波动去赚取机会利润,不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钢厂对钢材贸易商的认知也十分有限,只看重眼前利益,没有采取有效的价格管控体系;只关注当前或某个时期钢材贸易商的购买能力,经常通过采取频繁调价的方式实现钢材销售与终端需求的“接轨”,对下游钢材贸易商的实际销售渠道、风险承担能力关注较少,导致各钢材贸易商在竞购环节就已经利益冲突不断。同时,钢厂自身和钢材贸易商也存在一定的流通利益之争,导致整个钢材贸易链条的竞争秩序和流通秩序相当混乱,价格失控。

因此,随着我国钢材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变化,传统的钢材贸易模式已无法适应。这就要求钢材贸易链条要实现产业纵向整合,增加上下游联动机制,维持供求关系的稳定。据此,本文提出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钢材贸易模式,旨在实现整个钢材贸易链条的关系协调,增强整个链条的竞争力和利润率。

2 收益共享契约概述

收益共享契约是供应链管理理论中纵向契约诸多方法中的其中一种。纵向契约是指在供应链系统中,交易双方为确保各自利益最大化,而从纵向方向寻求协调解决方案的方式。常见的供应链纵向契约方法包括:收益共享契约、数量弹性契约、退货契约、批发价格契约、销售回扣契约、数量折扣契约和两部收费制契约等。本文讨论的收益共享契约是指钢材贸易商将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交付给钢厂,以换取较低的采购批发价格,进而改进整条供应链运作绩效的方法。这一契约最先出现在音像租赁行业,在取得了极大成功后被推广应用到其他行业。

5 结 论

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钢材贸易模式研究对我国钢材贸易企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钢厂和钢材贸易商结合自身在钢材贸易链条中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在充分审视自己生产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可以对上下游价值活动进行识别、优化、整合、创新,即通过价值链有效管理来实现本企业商业管理经营模式创新。通过与贸易供应链实际相匹配的商业管理经营模式创新,钢厂和钢材贸易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并保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本文应用供应链经典管理理论,旨在分析和陈述基于纵向关系进行钢材贸易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当然,本文的讨论仅仅是考虑钢材贸易供应链上比较简单的两级供应链情形,风险比较中性。但在现实市场环境中,一方面各钢材贸易商为获取供应价值链上的最大利益,彼此间会存在竞争,极易受到链条上下游单位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所属产权、区域、涉及领域不尽相同,各钢材贸易商出于商业目的,决策、交易较为独立,相互间信息共享程度较弱。这就决定了对整条贸易供应链的优化、控制会造成一定的难度和偏差,风险和损失达不到理想预期。因此如何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也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条钢材贸易链的收益最大化,实现链条上各个参与者之间的效益最高,这将是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王迎军.供应链管理实用建模方法及数据挖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107-120.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9篇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生产要素以FDI为载体实现了全球流动与获利,因此,传统的以国家为单位、属地为原则的贸易统计体系已经无法客观反映国际贸易活动的真实面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评估各国的贸易利得就不能一味地依仗贸易规模、贸易差额等传统指标,否则就会由于这种评估偏差引发国际间不必要的贸易摩擦及冲突,进而影响国际贸易活动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现行统计方法的缺陷,世贸组织及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已经联合发起“世界制造倡议”以支持在测算和分析增加值贸易方面的项目、经验和实际方法。本文将在姚枝仲(2006)提出的“国民贸易差额”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中国建立所有权原则下贸易统计体系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按照所有权原则将中国对外贸易差额调整为国民贸易差额,从而更好地反映中国对外贸易顺差背后的真实利得。

一、基于所有权原则的国民贸易差额

现行的贸易统计体系源于20世纪40年代,以国家为统计单元,遵循原产地规则,统计范围限于有跨境行为的交易。作为重要的宏观变量,贸易差额由于其统计上及应用上的便利性,一直被学术界和政策界用来衡量贸易得失的重要指标之一。贸易差额论认为,贸易顺差即代表贸易利得,贸易逆差则代表贸易利失。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FDI为载体进行全球流动与获利,国际关系不再简单地表现为国家之间的商品流动,而是商品流动与要素流动相互融合的一体化关系。为了更好地反映这种一体化关系对传统贸易活动的影响,笔者用简图的方式进行说明:假设外国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到东道国进行投资并在当地进行生产经营,则双边经贸关系将如图1所示。在图1的经贸关系中,如果继续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统计,则无需考虑跨国公司的所有权性质,贸易差额直接体现为东道国与投资国之间跨境贸易的净收入,即TB=TBAA+TBBB。但进一步从所有权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贸易差额的统计方法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其一,TB无法客观反映跨国公司与母国之间的内部交易行为BB。这里的BB路径表示的是东道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与母国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行为,在海关统计上属于跨国境的商品交易。但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交易的贸易品虽然在东道国生产,但其权属却是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外商投资企业虽然在东道国注册,是东道国的常住单位。然而其资本所有权并不属于东道国,而属于投资国的国民。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生产的商品,其所有权也并不属于东道国国民,而属于投资国国民。这样看来,跨国公司与母国之间的贸易交换属于投资国国民之间的内部贸易,而不是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国际贸易。既然这种跨境交易本质上是投资国国民之间的内部交换,所以也就不存在贸易利得在不同国民之间的转换问题。其二,TB无法客观反映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就地销售及采购行为CC。

从地理上看,CC是一种非跨境行为,它体现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东道国境内向当地企业进行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与采购行为。尽管这些就地行为没有发生地理上的跨境,但由于商品所有权的国民性质发生了变换,则必然存在不同国民之间利益的转换。综合这两点来看,以货物是否跨国境为基础的海关贸易统计并不能完全反映商品在不同国家国民之间的流动,而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统计正是用于弥补海关贸易统计的这种缺陷的。按照所有权原则,两国之间的贸易差额则应表示为TB*=TB-TBBB+TBCC。该等式的经济含义的是,基于所有权原则统计的贸易差额必须在名义贸易差额的基础上考虑跨国企业的非国民性质,既要剔除跨国公司与母国之间的内部交易又要兼顾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就地销售及就地采购行为。这里可以进一步借鉴姚枝仲(2006)国民贸易差额的概念,将所有权原则下统计的贸易差额TB*定义为国民贸易差额,以区别于属地原则下统计的国家贸易差额TB。TB*是以商品所有权是否在国民之间进行跨国转移为原则进行核算的。在明确商品所有权的条件下,如果商品交易伴随着其所有权在不同国家国民之间转移,则不论商品是否跨国境,均属于国民贸易;如果商品交易没有伴随其所有权在不同国家国民之间转移,则不论商品是否跨国境,均不属于国民贸易,而属于内部贸易。比如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商品,其所有权在未销售之前属于外国国民。如果这些商品在中国境内销售给中国国民,则商品所有权发生了跨国转移,属于国民贸易,该交易是中国的国民进口,外国的国民出口;如果这些商品出口到中国境外销售给外资所有者所在国的国民,则商品所有权没有发生跨国转移,属于外国国民内部贸易,不属于中国的国民贸易。

二、中国对外贸易顺差背后的国民顺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进出口规模飞速增长,尤其是出口规模,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00多亿美元增长至2010的15779亿多美元,中国已然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在进出口规模不均等的情况下,我国的顺差规模也是屡创新高,从1992年的43.6亿美元增长至2010年的16006.2亿美元,增长了近4104.5%。这些辉煌业绩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战略与比较优势贸易战略的结果,为我国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这些成就也成为某些发达国家,尤其是贸易逆差国抨击中国的幌子,他们认为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采取重商主义政策实现了自身贸易利益的最大化,并不惜对中国采取贸易抵制及贸易制裁。这种仅从表面数据进行利得评判的做法显然没有看到中国对外贸易的实质。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在名义顺差不断攀升的同时,其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张。本着全球战略的原则,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大多从母国进口原材料及技术设备等,然后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在中国境内进行最终产品的加工与生产,最后再着眼于全球市场进行销售。从表1的比例数据可以直观地看到,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规模占到中国对外贸易总规模的比重自2001年起均超过50%,最高达到58.3%,这说明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贸易行为已经占据中国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从进出口差额来看,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差额也占到中国对外贸易顺差相当大的比例,其数值已由1992年的32.7%一路上涨至2010年的67.6%。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国贸易顺差大部分是由跨国公司所创造的。#p#分页标题#e#

在跨国公司显著影响我国以海关统计的名义贸易差额的情况下,按照所有权原则测算出中国国民差额就显得尤为重要。综上述,按照TB*=TB-TBBB+TBCC的公式,进一步将中国对外贸易顺差调整以所有权为原则的国民贸易顺差。这里的TBCC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对本土中国企业实现的净出口,等于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当地的销售收入SLFDI减去他们从中国企业购买的中间投入品INPFDI,即TBBA=SLFDI-INPFDI;其中,SLFDI=总产出-对其它国家的出口,在华外资企业的总产值=在华外资企业总出口/(规模以上在华外资企业的出货值/总产值);中间投入=总产值×中间投入比例,中间投入比例假定等同于规模以上在华外资企业的中间投入比例。这里暂不考虑中国对外投资情况,主要是因为相比中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对外投资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在以上变量及数据的处理基础上,本文将1998-2010年间,中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差额调整为中国国民贸易差额,其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以上调整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直观结论:首先,1998-2010年间的国民贸易差额均为负值,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讲,中国是国民贸易逆差国,且该逆差规模持续扩大的趋势。对比中国巨额的名义顺差,这种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对外贸易中数量虚幻与福利实质的异化。随着中国吸收FDI总量的不断增加,这种异化现象将更加明显,而构建基于所有权原则下的贸易统计体系的需求也就更加急迫。其次,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中国海关对外实现的进出口已经占到我国对外贸易顺差的50%以上,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已然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主要主体,也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表现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最后,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就地销售及服务行为的比重也是非常之大,在某些年份甚至超过了跨境贸易量,这说明跨国资本正通过绿地投资等方式绕过国界壁垒在中国境内进行就地销售,并积极占领中国市场,从而更加隐蔽、更加高效地获取开放经济收益。

三、政策建议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关键词:网络贸易 传统国际贸易

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互联网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软件设计、音像书刊、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其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即实现“在线交易,离线供货”。网络贸易是将互联网应用到传统国际贸易中,这使传统贸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一、网络贸易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

网络贸易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的挑战,同时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剧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商务场所和运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厂商对产品的营销、谈判、订货、销售、分发、支付等贸易流程的商务活动往往分别在不同的场所行,而网络贸易则把这些国际贸易的商活动集中在网上来进行,即进行以网上营销、网上谈判、网上订货、网上销售、网分发、网上支付等组成的网上国际贸易务,这样也就使得传统国际贸易运行发了实物运行与网络商务运行相结合的国际网络贸易的新变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有人预测,未来30年内,30%的消费支出将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进行。

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贸易形式数字化,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很容易被复制和传播,从而开辟一个全新的网上贸易市场。网络贸易迅速快捷、费用低、信息量大,甚至可以使人们看到实物照片和录像资料。通过国际互联网,企业能够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展开询价、谈判等商务活动,实现网上售货或订货,与供货商、批发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建立密切的联系。这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可大大提高商贸文件的传输速度,降低文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客体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成为网络人的买者和卖者其搜寻信息和获得信息及根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贸易的买者和卖者可以跨越中间商直接结合。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中间商在网络世界中也必须寻找自己在新的网络市场中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主体随着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产生,这就是专门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咨询及交换的网络公司的出现。这种网络虚拟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可以从信息上操纵、联合更多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使国际贸易中的买者和卖者对其产生定的信息依赖。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的客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客体从传统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的商品贸易与旅游、工程等服务贸易的贸易构成,生长出新的网络信息贸易,其中重要的构成就是电子数据交换。很显然,随着国际贸易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定的新变化。

(三)网络贸易削弱了商品和劳务提供音及消费者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的联系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发生了从简单的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向全球化的转化,网络国际贸易更倾向于为全球范围的贸易选择,使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活动由固定场所转移到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开放的国际互联网上。传统的贸易体制下,商品的跨国流通一般通过有固定场所的国际性贸易公司来完成,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跨国贸易可以不通过贸易公司,而是通过联接世界的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只要贸易公司就近与Internet建立连接,就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与该网上的任何经济体建立贸易联系,进行贸易洽谈和交易。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全球化趋势。现实世界以地理确定边界,而且网络本身没有边界,网络社会是开放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具有资源共享性。因为国际商务的主要媒体——国际互联网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球性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你只要能够接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享用国际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尽管大家联接国际互联网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企业拥有不间断的计算机联接系统,而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调制解调器和公共电话网拨号入网的临时联接方式,还有的通过无线移动通讯网络或卫生网络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但是无论哪种联接方式,都可以实现相同的联接效果,即进入全球市场。

因此,网络贸易的市场范围与传统市场是不同的。传统市场由于受到国界的限制,国际性的产品或商务的商业交换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从一国的角度出发,传统市场按地域被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这个市场的界限分明。工商企业的发展一般是从国内市场做起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然后再开拓国际市场,因此,从传统的经营概念出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经营活动的跨国界扩展。而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贸易使企业从一开始就面对全球市场。

(四)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互联网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战略,这种经营战略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的商贸服务。生产者与用户及消费者通过网络使及时供货制度和“零库存”生产得以实现,商品流动更加顺畅,信息网络成为最大的中问商,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问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一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降低,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五)国际贸易制度结构发生了新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推动占全球电讯服务收入95%国家和地区的基础电讯服务市场准入的谈判,达成了《基础电讯协议》。并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43个国家和地区代表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这些签字方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占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的92。5%。1997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了一项互联网免税区的建议,而世界贸易组织第二届部长会议决定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这个决定很可能还继续下去,这意味着互联网可能逐步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实际上,《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自由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批准的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等都是促进国际网络贸易发展的制度安排,而这些有利于发展网络贸易的制度安排将减少贸易的“成本”。这样也就使得国际网络贸易比传统贸易得以有更多的贸易创造和贸易增长。相对于旧的、传统的国际贸易制度,这是国际贸易制度的创新,必将促进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

二、网络贸易引起信息贸易的飞速增长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网络贸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则更多地表现在无形财产的许可与转让,如计算机程序、游戏、书、音乐、各种图象以及各种可数字化的信息。与传统贸易相比,这类交易虽然也具有销售的特征,但销售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的信息产业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产业革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都是通过信息业完成的,因此信息产业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中的基础产业,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预计到今年,全球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会超10000亿美元,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信息时代的国际贸易迈向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的机会也因此而得以增加。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服务产品要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同的是,网络贸易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有一定的分离,在网络上,光纤通道可以在网上像运输产品一样运送金融、广告、会计、设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文化、教育、医疗等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国际信息贸易正从国际服务贸易中分离出来,以一种独立的新的贸易形式出现。国际信息贸易指的是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有关的一切跨国贸易形式和活动。因此,国际贸易将由商品贸易(消费品、生产资料贸易)、劳务贸易、(运输、旅游、工程承包)和信息贸易(技术、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贸易)三分天下,而国际信息贸易的发展正是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软件化及国际贸易总量得以不断扩大的动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上升。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文化信息设备等信息技术的硬件贸易和相应的软件贸易构成国际信息贸易的主体内容,它们是国际信息贸易的物质形式,也是世界信息经济的基础。

信息内容本身成为可贸易的商品。在信息网络的交互式环境下,宣传品(广告)、电影、电视、录像、书籍、杂志、报纸等产品的贸易,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的传输达成交易、网络贸易将向贸易的信息流动的无形形式转化:信息内容的交易可以多次重复进行,无形信息流和有载体的信息流成为国际贸易的对象,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概念范畴。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信息服务贸易包括国际技术与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如工程咨询、法律、财务服务贸易国际经贸信息服务、国际专家服务(如国际教育、医疗专家服务贸易)等,都可通过信息网络的“运送服务”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反馈,“足不出户”即可为全球各地的人们同时提供服务。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出口贸易;电子商务;出口绩效

我国沿海地区进出口企业在整个贸易中占据较大比重,尤其是加入WTO之后,外贸经营主体的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这使得几乎所有生产企业都将参与到中小外贸企业的竞争中,市场竞争环境日趋突出,对外贸形态进行创新是必然趋势。在这种背景下,B2B电子商务作为创新型贸易和营销手段,与外贸结合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一、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出口的影响因素

(一)技术层面因素。企业外贸出口行为中技术因素是指其运用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以及电子商务绩效水平,一般包括四个层面:一是企业员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水平,二是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专家,三是完整的外贸第三方平台,四是企业维护电子商务系统的能力。技术因素影响企业外贸进出口中电子商务绩效的直观表现为运用成本与技术实用性,这是因为电子商务系统是业务和技术的结合,二者协调才能够表现出较高的出口绩效。从沿海地区的实际调研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在外贸业务中占据较大比例,但多数中小企业并不具备高水平的自建电子商务系统能力,这使得其必须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这种情况下的技术因素则主要集中于企业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用技术。

(二)组织层面因素。组织因素是影响企业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重要因素,通常包括领导因素和战略因素两个方面,细致来讲,领导因素包括企业提供充足的人、财、物,领导亲自参与电子商务;而战略因素则包括企业已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利用电子商务出口有明确的目标。通常来说,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的起点是领导层决策,之后才是战略层面的制定和实施,这样决定了外贸企业是否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电子商务贸易是一个系统计划,需要领导与战略的支持才能够实现各项目标与环节中的资源合理配置,进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选择。

(三)环境层面因素。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方面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政府对企业电子商务进入口的优惠、进出口环境等因素。实际情况来看,政策与优惠因素是政府行为,属于宏观层面的影响因素,基本属于企业的不可控因素。对于进出口环境因素而言,B2B电子商务则能够作为创新手段在进出口环境中产生优势影响。随着近些年来国际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我国进出口贸易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内部环境来看,国家为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不断推出支持政策,使得内部环境不断提升;外部环境来看,外贸大环境不容乐观,出口所面临的心事较为严峻,世界贸易保持低迷发展态势,全球需求持续恶化,这使得我国外贸出口中必须取得足够的市场竞争优势才能够实现平稳发展的目标。

二、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出口绩效指标

电子商务实施绩效直接反映出电子商务的实施能否促进企业成长和发展,而针对出口贸易,评价B2B电子商务的出口绩效需要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选择则依据资源利用率,在本文的研究中选择6个指标考察出口绩效。从出口绩效影响因素的理论基础来看,指标分为三个方面,即市场绩效、财务绩效、生产力绩效,其中市场绩效的评价指标包括出口国市场增加(X1)、客户数量增加(X2);财务绩效指标包括流动资金周转加快(X3)、利润增加(X4)、交易成本降低(X5);生产力绩效指标包括出口额增加(X6)。

三、沿海地区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出口绩效影响实证

(一)理论假设。在前人研究成果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影响因素的理论基础,以及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影响因素建立理论假设,具体如下:

假设1:进出口贸易企业自身建立的信用体系与其运用B2B电子商务模式实现出口贸易绩效之间具有正向关系,即企业自身信用体系越完整,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越高;假设2:在企业出口贸易战略与行为中,领导的影响至关重要,领导参与和支持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以及领导参与和重视程度越高,则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越高,二者之间正相关;假设3:对于沿海地区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突出的优势,而且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行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直接的关系,二者表现在第三方电子商务贸易平台越完整,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越高,二者正相关;假设4:政府政策支持在企业发展B2B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中具有直接的影响,政府支持力度越大,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越高,二者正相关。

(二)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影响因子分析。在本文研究的假设中,涉及到的影响因子是否具有适合性与相关性,需要进行验证,采用KMO取样验证,并通过SPSS21.0专业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验证结果的表现形式采用KMO取值区间来衡量,KMO越接近0,表明变量间相关性越弱,KMO值越接近1,则表明变量间相关性越强。

将实地调研与相关资料的数据进行处理,并经过KMO与TOE模型处理分析,结果显示,在本文所涉及的6个指标因子中,检验的信度大于0.7,效度大于0.5,说明这些影响因子适合做因子分析和回归分析;此外,在技术指标体系中,所有因子的TOE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信度为0.740,KMO值为0.697,解释反差为50.36%;组织指标体系中,信度为0.693,KMO值为0.607,解释反差为45.01%;环境指标体系中,信度为0.721,KMO值为0.598,解释反差为67.675%;这说明本文所选择的所有指标因子所有构成的指标体系基本上能够反映沿海地区中小企业实施B2B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三)回归分析及结果讨论。将各因素与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建立回归分析模型,计算各因子相互之间的相关性系数,可得出以下结果:

从单因素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影响的回归分析结果来看,信用体系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绩效的影响产生20.5%的正向变化,领导参与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影响产生32.0%的正向变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完善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影响产生15.3%的正向影响,政府支持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影响产生17.6%的正向影响,这些数据分析结果证明了本文的假设。

综合起来看,技术因素对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为65.3%,组织因素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单独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为36.3%,环境因素对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单独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为52.2%。因此从这些因素入手进行完善和革新对于企业B2B电子商务出口绩效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睦欣.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新态势与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D].吉林大学.2015.5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2篇

经贸英语经贸知识衔接目前,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普通高等教育的经贸英语有两类,国贸专业的经贸英语课程和英语专业的经贸英语。两类经贸英语课程中的英语教学各有特点,但培养方向无疑是一直的,即是外语与国际商务知识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本文从英语专业学生的外贸英语知识的学习角度探讨经贸英语教学中的英语与对外经贸专业知识关系的问题。

一、对外商贸英语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国家十二五规划概要指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断完善对外经贸体制。国家规划为我国近期的对外经贸发展事业绘制了宏伟蓝图。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际的较量。中国能否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不败关键是看我们国家能否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各地区各部门对外经济贸易业务的频繁,这就需要大量的懂外语的外贸专业人才。为了适应市场对外贸人才的需求,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普遍开设的经贸英语课程。开设的课程多为一学年的商贸英语,且多在大三或大四等高年级开设,内容多涉及基本的商贸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英语术语等。由于课程开设的初衷是为学生的就业常创造更多的选择,故课程颇受学生的欢迎。

二、商贸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据笔者考查,商贸英语教学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首先学生感觉学的不多,学的不深,毕业后很难派上用场,学生毕业后也很难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问题的现状和学校设置商贸英语课程的初衷存在很大差距,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开设对商贸英语课程认识不够,普遍认为课程的开始是为了开拓一下学生知识背景,无需专和精的学习。多数开设商贸英语课程的学校都为了学生就业而设置该课程,并不把商贸英语课程作为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这一战略地位上来规划和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首先在师资配备上并不专业,商贸英语课程的教师多数就是普通的英语教师,并没有很强的经贸知识背景,认为英语教师备备课就能教授商贸英语课程,结果必然导致教学内容肤浅,教学效果欠佳。其次在教材选择上多选择简易的商贸英语素材,多是原则和规则之类的叙述而并非实践的案例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总结。总之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商贸英语课程的教学和学习的效果不甚理想。

2.经贸英语教学内容、资源和教学手段脱离实际。翻阅英语专业的英语教材不难发现,多数教材为10年前甚至更早的教材,而我国的对外经贸发展迅速,经贸的理论的实践和案例年年更新。有些新理论和新学说很难在学生的教材中得以体现。受制于传统英语教学模式的影响,商贸英语课堂也出现了老师在台上一章一章的讲,学生在课下半信半疑的听的机械教学模式。老师讲解单词然后讲解课文和练习,孰不知商贸领域的知识是实践的知识,商贸知识又是一个复合型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求学生的英语水平,而且要有营销、交际谈判、物流服务、金融知识等放放面面的知识,它和一般的英语文学和英语语言的学习区别还是很大的。

3.经贸英语的教学重点上,很多经贸英语仅仅偏重于读写译的训练而忽略听说的训练,造成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商贸领域的商事活动很多首先是通过电话或面谈沟通开始的,而后在再做一些合同起草等文字性的工作。如果从业者不能在初次接触中很好的理解对方的发盘询盘等要点,后面的合作也很难进行的顺利。

4.商贸英语课堂缺少对学生进行不同国家商务惯例和商务文化的教学和讲解,造成学生对将来从业的适应和过渡期漫长。尽管国际上关于国家贸易有统一的规范,比如UPC500等,但各个国家由于宗教、民族文化等的差别,表现出了多样的商事惯例和文化。比如在南美的客户很少有接受远期信用证结算的;中东地区不接受货物秸秆包装的传统等等都说明了这一点。

三、经贸英语教学中的英语与对外经贸专业知识的衔接探索

改革和完善传统商贸英语教学弊端,应通过阅读、讨论和实践等形式讲解经贸英语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特点。在课堂教学中除涉及经贸英语文体风格和语句特点及专业词汇的学习之外,应该更多地系统学习经贸专业知识,并加大对外经贸实务知识的引入和讲解,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总之,要做好知识性和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的结合。

第一,增强和加深对外经贸专业知识的学习。经贸英语只是经贸知识的表达符号和工具,没有准确扎实的专业知识必然导致经贸英语变成脆弱的花瓶,“中看不中用”。这方面应该探讨引入经贸专业教师的必要性。虽然商贸英语作为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自然无法和经贸专业的学生进行比较,但商贸专业的教师以其系统性和宏观性的专业背景在讲授商贸英语课程时就能更好的做到高屋建瓴,更贴近现实和实务,也更加符合学校设置经贸英语课程初衷和目的,即是为学生的就业增加竞争力。即使有些学校受制于师资的匮乏,也应该在商贸英语师资配备上多考虑具有商业背景英语教师担任,唯此才能保证知识传授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第二,加强国际上商贸惯例和国家间商业文化的学习和了解,以使商贸英语的学习更加使用和得体。对外经贸活动和商事活动是人们交际活动的一种,交易活动的过程必须符合普通交际活动的基本基本原则。比如,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和互相尊重批次的文化和传统,等等。了解各国的文化习俗才能把握商机真正多好对外经贸。比如,英语学生都知道圣诞节是12月25日,Merry Christmas是所有学过英语的学生都知道的西方基督教国家最重要的节日。但圣诞节在对外经贸活动中的意义也许体会并不深。举个例子,中国广东某外贸加工企业接单为位于美国的采购商加工一批圣诞树,但该批圣诞树由于厂方组织生产不及时,导致该批次圣诞树在来年的一月份才到达美国西雅图海港。由于圣诞节已过,圣诞树被采购商退回。该例说明,了解目标国的商事管理和文化的重要性。

第三,注意改进商贸英语语言学习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多引入现代教学手段和技术,采用案例教学。分专题和模块,考究语言精确性的学习。模拟商事活动的现场,进行情景教学和角色扮演的教学方式,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如何处理好经贸英语教学中的英语与对外经贸专业知识的关系,是一个很具现实性的课题,有效衔接英语技能和专业知识,培养复合型涉外经贸人才是高等学校商贸英语课堂努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3篇

我想能够利用我的手机,随时和公司的业务系统对接,了解各种新增加的商机;

我想在出差途中,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我批复和审核各种公司的公文、合同;

经常会碰到紧急商务,而不能及时赶到公司或现场,希望有方法可以进行远程的同步信息了解和指令下达;

作为管理者,整天飞来飞去,对财务、考勤等各种内容的管理太麻烦,希望有什么方法能解决问题;

有时候会忽然碰到有意向的合作伙伴,我希望能用手机直接调用公司的产品和业务信息,促成商贸交易;

很多时候不能用电脑和网络,但我必须得时刻收取邮件信息,我需要一个更实时可用的信息化工具;

公司的贸易渠道和业务系统很多,但操作起来又比较乱,我需要一个能把这些业务内容能统一操作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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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天堂根据商贸行业的具体特点和问题需求,对其进行了MIP专用行业插件的开发,提供了一整套的移动贸易解决方案,使用户用手机就可以轻松快捷地使用公司的全部业务系统,确保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会错失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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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天堂的“移动商贸”通过中间件连接数据库,使前台和后台可以实时双向互动,进行各种业务处理。

方案功能

“移动商贸”充分考虑到了贸易公司的各种需求,为其准备了一套内容完整、操作方便的的信息交互平台,还可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其定制开发商贸业务功能模块。而对于那些已经建有成熟商贸平台的企业,“移动商贸”可以十分方便地与原有商贸平台对接,帮助原商贸平台快速实现移动化,利用手机,随时随地进行供求信息与查询、产品展示、资料上传、交流论坛等一系列操作。

供求信息——手机上就可以直接查询系统中目标货物的供求情况,了解市场的各种最新信息,便于把握最新商机;

资料上传——随时将有用的业务资料上传到单位系统,便于日后有需求的时候进行下载,并可共享给其他同事;

技术交流——查看与产品业务或相关行业有关的新技术、新信息,以了解新局势、新问题、新机遇,避免损失,抓住契机;

协会黄页——行业协会的黄页名单,确保在任何突发或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可以帮助的相关人员,推进商贸工作的开展;

手机硬盘——通过手机实现的远程网络硬盘,可以存储各种数据和资料,并能在任何其他地点下载到手机上使用;

最新公告——公司内部的最新公文信息和公告内容,用户可以在出差、旅游等情况下,便捷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移动电邮——随时收发电脑上的各种邮件,并能利用PUSH机制,在不开程序情况下,重要信息也可以直接在手机屏幕显现;

产品展示——实现贸易产品的全方位展示,在交易谈判的第一现场,将产品和货物图文并茂地展现于合作伙伴面前;

天气预报——实时查询各地的气象预报,安排适合的时间进行商贸交易,避免在不利气候条件下发生贸易损失。

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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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优化服务——SFP

SimpleFileProtocol,国际领先的无线网络快速传输、压缩、解析、加密、校稳的协议。它很好解决了无线网络速度慢、稳定性差、网络资源消耗大等三大难题,对于手机应用的推广和普及有重大意义,是降低用户使用门槛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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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PushService,所有新公文、新邮件、新日程、新消息等服务器推送客户端的业务均由此服务处理。支持IPPush,EMNPush,WapPush等多种方式,并根据合理的情况自动选择推送方式。

插件管理服务——PMS

PluginManagementService,系统基于精良的架构模型设计,在手机端和服务器端均实现了各种组件和插件的动态部署、更新与卸载。可灵活适应客户的各种需求变化,实现客户所需应变,IT系统随客户应变。

文档解析服务——DPS

DocumentParseService,任何业务均可调用DPS,可在任意终端上进行对纯文本类、超文本类、图片类、复杂文档类(word,excel,ppt,pdf)、压缩文档类共30多种文档格式的解析。包括复杂文档里的文字颜色、大小以及图文混排,均能够很好的支持。

智能更新服务——SUS

SmartUpdateService,服务器主动式触发更新,可完整更新、可差量更新。当客户业务变化时,无论是手机端程序还是服务器程序,无论是哪个业务,SUS均可以实现自助更新,手机客户端业务更新使用差量更新,不必耗费大量流量。SUS还能够统一完成上百个手机客户端程序的批量更新。

手机数据库服务——MDB

MobileDatabase,MDB是数据库技术和手机嵌入式技术的结晶,它针对手机终端CPU较慢、内存较小的特点而专门开发,在最小的配置需求下实现了最为强大的数据库内容,并赋予了其一系列全新的技术特性,广泛支持Symbian、WindowsMobile、Linux等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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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天堂的移动采编系统具有出色的全终端覆盖能力,可广泛适用于市场上各类常见的手机系统。

安全技术

作用收益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4篇

[摘 要]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国家的法律,不具当然的国家法律效力。但不应仅从国内法上的“法律”的概念来理解法律,国际贸易惯例的可适用性根据主要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国际私法、贸易惯例的现实发展为当事人选择国际贸易惯例提供了可能性。尤其在商事仲裁活动中,国际贸易惯例可以被选择为当事人合同的准据法。 【论文关键词】 商事仲裁 国际贸易惯例 法律性质 可适用性 在当今国际经贸领域中,严格意义上的国际习惯很少见,大量存在的是各种各样的贸易惯例,或称作商事惯例。 它们涉及跨国经济交往中的货物买卖、运输、商检、保险、银行结算、金融、投资、商标、专利以及技术转让等领域。传统观念下,贸易惯例仅限于国际组织所编纂的成文化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等,国际商事合同最新立法 则允许把交易过程中当事人惯常做法、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其他惯例亦可视为贸易惯例。我们知道,现代商事仲裁区别于司法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在于法律(或法律规则)的选择和适用,依当前国际司法中的普遍观念,各国法院几乎不接受适用贸易惯例作为准据法,但在当事人利用仲裁机制解决国际甚至国内商事合同争议时贸易惯例是否具有适用性,或者说商事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否选择,以及仲裁庭可否决定贸易惯例作为适用于实体的法律规则呢?本文试从贸易惯例的法律性质和可适用性理论基础两个层次展开论述。 一、国际贸易惯例是否是法律 仲裁是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基础的程序。仲裁庭的裁决要有事实根据,而且一般情况下其决定应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出。 那么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是法律呢?就此问题,向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论争。 肯定说以国际贸易法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英国的施米托夫(Clive M.schmitthoff)最具代表性。他认为现代商人法中的国际贸易术语根据其本身的特点,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他们的合同中引用或合意选择适用,或者该贸易术语没有被国际条约或公约所采纳,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从历史法哲学的观点来看,贸易惯例是在商人们的跨国性商事交易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经过诸如国际商会之类的国际组织的编纂和解释,更具体化而又更具明确性,具有相当程度的肯定性。由于这种国际商事团体的习惯做法和惯例构成了国际商事法律秩序的最基本的渊源,因此应该认为,这种惯例在它被立法正式采纳或承认以前,是以调整从事国际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形式存在的,故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我国台湾学者柯泽东从实证法学和法社会学的角度指出贸易惯例具备法律规范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一般性与普遍性。标准合同、交货共同条件、贸易术语等国际贸易惯例,都具备法律规范的一般性与普遍性——至少从其外观形态与实践情况来看,它们条款明晰,普遍被接受,适用于一般情况,“确合乎法律规范之精神”。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惯例的一般性还表现在对合同的独特的解释功能上。二是权威性。不仅国际贸易惯例的绝大部分是由具有权威性的国际商业机构或专业团体所制定,而且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主权国家为发展其经济而干预贸易政策之厘定,改变国内贸易机构组织形态,参与私人企业或以国营企业的方式参与外贸活动,甚至国家本身也直接或间接使用国际惯例并自愿受其约束。三是制裁力。国际贸易惯例源自特殊商业社会,其制裁力虽不及国内法,但从商业社会自治的角度来看,它的制裁力除源自“法”的意义外,还包括经济与商业信誉的因素。但是,柯教授除了认为国际贸易惯例是法律工具之一外,也承认是尚未臻完全的法律体系。 否定说的观点及论证过程如下:(1)不同法律制度的国家之间的当事人的国际经贸活动,只能依据冲突法所指引的特定国家的实体法来调整,或是根据国家之间所共同制定的法律进行调整。既便当事人之间为了交易的方便,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某种贸易惯例,这种惯例只有经过国内法的认可才有法律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不是实证意义上的法律,没有从任何国家权力机关中取得约束力,因而不具备充分实在和有根据的制度,不能成为一种法律秩序,因此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2)即使是所有国家的商人都接受国际贸易惯例,但因其在内容和体系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它不能构成一个客观的法律体系。(3)国际惯例必须以某一共同体为依托,在时间与空间的制约下,方能成立。而现代世界的商业社会并未构成一个共同体,甚至从法的观点来看,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惯例”。除少数领域外,还未从国际习惯或为所有或多数国家所共有的法律原则中产生一套确定的规则,为解决 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明确的指导。(4)国际商事惯例从其产生、发展的历程上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如果离开这一阶段而谈国际商事惯例的特性,极有可能将其与国际习惯法、国际条约乃至国内法的任意性规范相混淆。惯例固然具有“准法律规范”的性质,但仍然属事实的范畴。鉴于此,学者们认为,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惯例作为准据法,一种可能就是国家法院会认为这种选择无效。 论争双方差不多都是依据所谓实证主义、法社会学的理论展开的,只是观点针锋相对,且表述结论时均有所保留。从法的一般意义上讲,法应具有的特征包括作为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而存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显然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一特征,也很难说其实际发挥规范作用是由于来自国家强制力保证。笔者认同贸易惯例不是国家的法律,不具当然的国家法律效力。但是,这只表明在法院诉讼中,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范围不能扩展到惯例,并不能因此否定国际贸易惯例在商事仲裁活动中的可适用性。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可适用性理论依据 国际或涉外商事仲裁中的对象通常是拟创设法律关系的协议,这些协议并不存在于法律真空之中,而是以一种法律制度作为依据的。因此,仲裁庭仅仅知道当事人签订了何种协议是不够的,知道何种法律适用于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国际贸易惯例是否可适用于当事人的协议呢,或者说国际贸易惯例在商事仲裁中是否具有可适用性(applicability)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理论依据如下: 1.不应仅从国内法上的“法律”的概念来理解法律 从法哲学看,法律的根本属性在于一种心理认同的准则体系,强制约束力只是这种体系发展的结果。国际法以及国际贸易惯例这种同位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心理认同力与强制力越来越强。事实上,只要各国商人们都认为对自己有约束力的国际社会的共同行为规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法律,在商人社会中,这种法律形式完全可以与国内法发生同样的作用。从创制法律的社会过程看,在国内法中,就存在着非主权行为体创制的保证社会秩序的规则。这些规则被奥地利学者爱尔里希(Eugen Ehrlich)称为“活法”。 的确,法律规范的产生与实现,并不总以法律遵从的一个组织为前提条件。不是由法律来陈述什么是必须的,什么是正确的,而是由人们自己。一如我们所见,非组织化的人民团体也能以习惯法的形式创制法律,也能以习惯法的形式创制国际法,如使节不可侵犯的法则。施米托夫(Clive M. schmitthoff)就认为,“现代社会,广义上的法的基础便是普遍接受,而强制执行性只是附属物,虽然它也同样重要——我们必须把法看作是不仅仅来自于立法和判例这些正式的渊源,我们必须承认,它还包括在法院或仲裁庭没有强制执行性但被某一团体在整个范围内或其任何部门内接受为拘束力的自治性安排”。 2.国际贸易惯例的可适用性根据主要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一般认为,国际商事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为自己自由选择适用于该协议的法律或法律规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首先是在学者论述中发展起来的,后来又为国家法院所采纳,现已在世界上各个国内法律体系中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大部分国家法院都承认在选择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上当事人意思自治,“中立”的仲裁庭没有理由不这么做。这里所谓的法律规则,是对“国家法律制度之外的相关规则”的概括称谓而已,或者说这是对于适当法律规则可适用性的成文化表述,即使其可能不是确定和自治的法律制度。这样的法律规则诸如一般法律原则、或者商人法(lex mercatoria)、或者“代表了合同法规则的体系”的商事合同通则(PICC) 、或者贸易惯例等。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和示范规则竞相确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管辖其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下,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甚至在争议发生之后选择适用法。对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可能存在有限的限制,用来确保法律或法律规则选择是善意的,且不得与相关的国家的公共政策相悖。惟须指出的是,国际社会通常不支持在诉讼中当事人选择国际贸易惯例,而对当事人将拟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选择条款和一项仲裁协议结合起来使用的做法相当鼓励。PICC的前言注释谨慎地表明了这一点。 3.国际私法、贸易惯例的现实发展为当事人选择国际贸易惯例提供了可能性 国际私法的形成和发展,是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变迁的 产物。传统国际私法以多边主义的方法为基础,主张当事人不能选择非国家法律制度的理论就是以此为背景的。多边主义的方法主导下的国际私法的目标是解决法律冲突,求得判决结果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及一致性。法官不用考察冲突规范所指引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的具体内容,主要确定案件性质,落实连接点,由冲突规范指向某个国家的实体法就算完成了任务。由此可见,多边主义的方法注重的是“冲突法的正义”,而不管具体案件的公正。进入20世纪,尤其是二战以后,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迅猛发展引发了一场冲突法的革命,不论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不再固守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也不再追求单独的冲突法的正义,而是追求实体正义与冲突正义的完美结合。 在国际私法理论发展和新理念的推动下,大约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二战后统一实体法规范的数量增速很快。它们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冲突规范在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中所出现的漏洞,而且作用越来越大。国际立法中不乏肯定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的规定。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GS)显然把普遍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置于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控制之下,并且使它们优于公约的适用。 《1994年美洲国家间关于国际合同法律适用公约》中表明了强烈的选择非国内法(当然包括国际贸易惯例)的倾向。 一些国家的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开始逐渐放弃以前的保守做法。例如西班牙,通过1979年法令把Incoterms纳入其进出口贸易法律规定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博格(Burger)在1972年The Bremen v. Zapata off-Shore Co.案件中,批评第五巡回区上诉法院的法官们所坚持的“所有争议必须在我国的法院中依我国的法律来判决”的狭隘的观念,他认为,对于国际贸易关系,是需要一个独立的规范体系而不是纯粹内国法律体系来支配和调控。 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的努力和运动也延伸到贸易惯例方面。通过对历史的考察,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以及国际商事法律关系越来越频繁复杂,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从起初小范围的习惯做法,发展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甚至世界范围普遍认同的贸易惯例;从口头的商业习惯,到零散的文字记载,再到由专门的组织汇编成册;从内容的模糊不定,到内容的详细而确定;国际贸易惯例在内容和形式上均不断地改进其不足,使其更加适应纷繁复杂的国际商事关系。国际商业实践也充分证明,商人们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的惯例,在风险防范与分担、权益的保障等方面远胜于国内法。在国内法律调整跨国性的商事活动愈来愈感到捉襟见肘的时候,国际贸易惯例却越来越表现出其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灵活性和生命力,维护着国际商事关系的正常运转。这些诸如Incoterms、UCP等由不同的非政府组织整理编纂的惯例,其条款表述具体明确,可以为确定合同当事人在某一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提供充分的依据。 上述这些无不表明,国际私法、贸易惯例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其他国际经济、社会诸因素发展到现阶段,为当事人选择包括惯例在内的非国家法律体系作为合同的准据法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三、结语 世界经济一体化或者经济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对各国法律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国际贸易惯例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识,不管学者们是赞同还是反对,各国法律之趋同化,以及主权原则的淡化便是国际社会的大势。通过上述论述,笔者认为,国际贸易惯例在调整国际商事法律关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其基本功能就是解决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争议。尤其在商事仲裁活动中,国际贸易惯例无可否认地具有可适用性,可以被选择为当事人合同的准据法。考虑到每一份合同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是一个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生效,再到履行合同,而履行合同又牵涉到运输、保险、货款支付等一系列环节的综合体;而即使一项汇编成文的贸易惯例,也往往局限于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因此,仲裁庭如果把国际贸易惯例作为准据法, 它亦应与国际条约、国内法及其他非国家法律规则结合起来适用。并且,如果当事人在某一方面选择了国际贸易惯例,则应优先依据惯例,因为融入合同中的惯例,有与当事人意思表示相同价值,事实上自发形成的惯例由于更接近社会现实,比一般抽象的补充性法律,能更好地表达当事人真正的意思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 参考文献: [英]施米托夫主编:国际贸易法文选[M ].赵秀文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150 柯泽东:国际贸易法专论[M].台北:台大法学从书之(23),1981.31~41 韩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和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18 See Peter Nygh,Autonomy in International Contracts(Clarendon Press,Oxford,1999),p.182 See Sandrock. Arbitration between U.S and West Ger-many Companies:An Example of Effective DisputeResolution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vol.9(1987).55~57 叶乃锋:在事实与法律之间——析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性质[J].商场现代化.2006(总459),225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米健,朱林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51 [英]施米托夫主编:国际贸易法文选[M].赵秀文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36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7 See U.S.Supreme Court.The Bremen v.Zapata off-shore Co.,407 U.S.1(1972).407u.s.1

商贸系统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价格贸易条件;趋势;影响因素;进出口

中图分类号:F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162-03

贸易条件指数是国际经济关系中衡量相对贸易利益变动趋势的一个重要指标。近年来,部分学者认为,贸易条件指标只适用于供给约束型经济,而不适用于需求约束型经济,而当前的世界经济总体上是属于需求约束型的[1]。但我们认为,价格贸易条件作为静态指标,或许存在缺陷而不能衡量贸易利益的分配;但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作为时间序列性的动态指标,则不失为最简单客观的衡量比较利益变动趋势的测量方法。为了叙述方便,如没特别说明,本文中的贸易条件均指价格贸易条件。

一、中国的价格贸易条件变动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了显著的成就,2007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与贸易额的显著增长和贸易地位的快速上升相比,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贸易条件则呈现出相反的态势,长期以来中国的出口价格水平下降,进口价格水平上升,这是典型的贸易条件恶化表现。根据中国海关统计,19世纪80年代,中国出口商品平均售价下降9.7%而同期世界平均出口售价却上升16.6%[2]。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研究员赵玉敏、郭培兴和王婷(2002)通过编制和计算各项贸易条件指数得出:1993―2000年间中国整体价格贸易条件下降13%,其中制成品价格贸易条件下降14%,初级产品价格贸易条件下降2%,所以制成品的价格贸易条件下降是导致中国整体价格贸易条件下降的主要原因[3]。张海波、刘洪钟(2008)通过对1981―2007年中国贸易条件的测算发现:中国总体贸易条件、初级产品贸易条件和工业制成品贸易条件都呈下降趋势,每年下降速度分别为4.6%、2.6%和5.1%[4]。世界银行统计资料则显示,从1981―2007年,中国的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呈波动性下降,总体下降了34.2%,最近几年持续下降。另外,李志弘(2002)、黄满盈(2006)对近十多年的中国贸易条件变化趋势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分别对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各类价格贸易条件进行了分析,也得出中国贸易条件处于不断恶化趋势的结论[5~6]。

二、中国价格贸易条件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从贸易条件的定义看,直接影响贸易条件的因素当然就是进出口商品价格,所以任何影响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因素也就是影响贸易条件的因素。现实中影响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因素很多,所以贸易条件的变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那么,究竟哪些因素是影响中国贸易条件变动的主要因素呢?我们认为,以下因素是影响中国价格贸易条件变动的主要因素:国内生产总值、出口商品结构、汇率和关税税率。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国内生产总值(GDP)表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对于贸易小国来说,其经济增长会改变进出口商品结构,但是它们仍只是国际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所以其经济增长不会对其贸易条件产生影响。但对于贸易大国来说,它们是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者和制定者,其经济的增长会推动产品供求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贸易结构和规模,进出口商品价格也因此变化,从而贸易条件发生改变。当一国经济增长时,会产生两方面的效应:消费效应和生产效应。前者表示随着经济的增长,国内对进口品的需求特别是高档品的需求会增加;后者表示随着经济的增长,生产能力扩张国内进口品的供应数量也会增加。对贸易条件的影响要看这两方面效应的大小。经济增长的源泉有两个,一是要素禀赋的增加,包括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增加;二是技术进步。一般来说,前者会使贸易条件下降,而后者会促进生产能力的提高从而有利于贸易条件的改善。

出口商品结构(RMP)表示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与初级产品出口总额的比值。多年来,中国都在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优化和提升出口商品结构,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从1985―2007年,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已发生巨大的变化,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比例从1985年的49%上升到2007年的95%;初级产品的出口比例则从1985年的51%下降到2007年的5%。然而中国工业制成品的技术含量仍然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低,又缺乏核心品牌,所以出口商品还是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由于中国对外贸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其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会影响国际市场的供求平衡从而影响到中国的贸易条件。汇率(R)是一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交换的比价,而贸易条件则是用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表示的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比价,所以汇率必然与贸易条件存在紧密联系。国内学者对汇率与贸易条件关系的研究也很多,从表面上来看,本币升值会抬高出口价格降低进口价格,从而改善贸易条件,但事实并非如此。汇率对贸易条件的影响程度、方向及作用机理是比较复杂的。谢朝阳(2008)通过研究发现本币升值能够改善贸易条件其实是一种错觉,能否改善贸易条件取决于许多因素,短期要看贸易条件计价结算时选择哪种货币,只有当出口时用本币而进口用外币时才改善贸易条件,长期则取决于进出口供求弹性大小[7]。关于汇率变动对贸易条件的影响最常被使用的是马歇尔―勒纳条件的弹性分析方法。即,一国货币贬值能否改善一国贸易收支状况,取决于出口商品的需求弹性和进口商品的需求弹性,如果两者之和的绝对值大于1,则一国货币贬值会改善其贸易收支从而改善其贸易条件。罗宾逊夫人曾论证过进出口商品供求弹性之间的数学关系,其结论是:当SmSx>DxDm时,本币贬值导致本国贸易条件的恶化;当SmSx=DxDm时,本币贬值不会影响本国的贸易条件;当SmSx

关税(T)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国内市场和本国幼稚产业,关税也可以通过调节进出口商品价格从而改变一国的贸易条件。在别国不存在关税报复的前提下,如果是贸易大国征收出口关税,则会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从而有利于其贸易条件改善。同样如果贸易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话,会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减少其进口量,因为贸易大国能够影响国际市场价格所以其进口量的减少会降低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从而有利于贸易条件的改善。一般来讲,在别国不存在关税报复的情况下,只要征收关税的是贸易大国,不管其征收的是进口关税还是出口关税都会有利于该国的贸易条件改善。

三、中国价格贸易条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拟构造的经济计量模型如下:

LnNBTTt =Ct+αLnGDPt+βLnRMPt+γLnRt+δLnTt+εt

其中,NBTT是被解释量中国的价格贸易条件,GDP、RMP、R、T分别表示解释变量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出口商品结构、汇率和实际关税率,α、β、γ、δ为待估参数,分别表示GDP、RMP、R、T对贸易条件的影响程度,模型中对各变量取对数是为了更容易得到平稳的数据且不改变时间序列的性质和相互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贸易条件指数NBTT的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以2000年为基期,该年的贸易条件指数为100。国民收入因素的GDP指数,数据来源于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为了与贸易条件指数相匹配,本文将GDP指数也重新换算成以2000年为基期。出口商品结构RMP其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各相关年份和本文的计算,计算方法是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值与初级产品的出口值(亿美元)之比。汇率R采用人民币对美元的年平均汇价(中间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其数据直接取自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实际关税率T,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本文的计算,计算方法是进口关税实际征收总额与进口总额之比。

1.变量的单位根检验。在进行计量分析时,首先对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我们对经过处理的中国对外贸易条件指数、国民收入指数、出口商品结构、汇率、实际关税税率的对数形式进行单位根形式的平稳性检验。

2.协整检验。首先,主要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或施瓦茨准则(SC)确定滞后阶数k,根据取得AIC的值或SC的值最小的k值的原则确定滞后阶数为2,ADF检验已显示,变量的一阶差分均是平稳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

依据上文分析关于各因素对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贸易条件的影响,通过计量软件Eviews5.0对经济模型进行AR(1)形式回归,并剔除t检验值不显著的变量,最终回归结果如下:

LnNBTTt=0.455509LnGDPt- 0.558364LnRMPt+ 0.528482Ln

(2.557543)(-3.270488) (7.481551)

Rt+ 0.169945LnTt+ 0.504087LnNBTTt-1

(2.410579) (4.459245)

R2=0.757284 R2=0.700175 DW=2.104994

回归结果中,R2的结果表明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程度达75.7%,拟合较好;DW检验值为2.10,基本排除了模型的自相关问题。查t分布,可以看出上式中LnGDPt、LnRMPt、 LnRt、LnTt的系数在0.05的显著水平下,都通过t检验,都是显著的。为了避免伪回归,对回归方程的残差项εt进行ADF检验以确定其是否平稳,结果为残差项的ADF检验值(-4.57)小于1%显著水平的临界值(-4.46),即回归方程的残差项εt在1%的显著水平下是平稳的,则该方程不是伪回归。因此,LnNBTTt与LnGDPt、LnRMPt、LnRt、LnTt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协整检验只是证明了各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进行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下面分别对国内生产总值、出口商品结构、汇率、关税与价格贸易条件做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由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滞后的阶数非常敏感,此处采用AIC和SC来确定最佳的滞后阶数,经过筛选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为2。检验结果(见下表)。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从上表的检验结果的概率值可以看出,在滞后2期时,在5%显著水平下均拒绝原假设,也即 LnGDP、LnRMP、LnR、LnT是LnNBTT的格兰杰原因。

四、模型结论和政策建议

1.模型结论。从回归方程的结果可以看出,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关税率、汇率对中国价格贸易条件的影响都是正的,只有出口商品结构对贸易条件的影响是负的。

(1)国内生产总值与贸易条件。国内生产总值与中国贸易条件存在正相关关系,主要是因为这些年来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技术进步明显。前面理论分析部分已经阐明: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能力的提高进而产出的增加有利于贸易条件的改善。孙旭蕾(2007)通过对中国贸易条件影响因素的研究也表明经济增长与中国贸易条件成正相关关系[8]。(2)出口商品结构与贸易条件。出口商品结构与中国贸易条件成负相关关系。这是因为全球初级产品价格日渐上涨,而制成品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不断降低。而与此同时,中国出口品中制成品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现已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与中国贸易条件呈负相关关系。时琳(2007)通过对中国贸易条件的相关研究也得出相同的结论[9]。(3)汇率与贸易条件。汇率对中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为正。表明中国货币的贬值有利于中国贸易条件的改善。依据罗宾逊夫人的结论,其原因可能是中国与外国进出口商品供给弹性之积小于中国与外国的进出口商品需求弹性之积。李平、辛佳(2008)研究也表明,中国货币贬值将有利于中国贸易条件的改善[10]。(4)实际关税率与贸易条件。实际关税率的系数为正,表示实际关税率对中国贸易条件有正的影响。这与前面的理论分析相符合,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不管其征收进口关税还是出口关税都有利于其贸易条件的改善。

2.政策建议。虽然贸易条件的下降并不一定意味着一国贸易利益的总体下降,但是理想的状态还是应该追求贸易条件趋于改善。如何改善中国的贸易条件呢?本文提出以下改善中国贸易条件的对策。

第一,解决突出问题,保持经济合理稳定的增长。尽管这些年来中国经济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但经济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我们应大力发展科技,提高产品质量;转变经济增长方向,实现从偏向劳动密集型部门的增长向偏向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部门增长的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新能源,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第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这些年虽然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但是由于中国制成品中很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其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所以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低价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提高中国传统优势出口商品的质量、技术水平,实现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实现主要出口粗加工、浅加工、低附加值产品向出口精加工、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变,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是实现中国传统优势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三,改革汇率体制。我们不能片面看待升值问题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处理汇率问题关键要在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的同时,不丧失经济竞争力和保持经济的均衡发展。长期来看,汇率变动的内在趋势不应该被人为扭曲,人民币必须改变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即中国为保障自身的经济安全及利益,特别是为了提高外贸效益,必须在长期内改革目前的汇率政策,应让市场力量发挥主导作用,将行政力量作为一定的辅助手段向更加完善的汇率制度改革。第四,合理运用关税。我们应在WTO的框架下结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关税水平改善中国关税水平和调整关税结构。首先,在调整关税总水平的基础上,处理好进口关税的梯形结构和降低关税总水平之间的关系。其次,尽可能减少关税造成的扭曲,可以对进口需求弹性高的产品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进口需求弹性较低的产品征收较高的关税。

参考文献:

[1]刘巍,陈建军.历史与现实:贸易条件逻辑的前提假设分析[Z].

[2]孟凡伟.中国贸易条件的变动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D].上海:同济大学,2005:20.

[3]赵玉敏,郭培兴,王婷.总体趋于恶化――中国贸易条件变化趋势分析[J].国际贸易,2002,(7):18-25.

[4]张海波,刘洪钟.中国贸易条件的变动趋势测算及影响因素分析[J].国际贸易,2008,(12):10.

[5]李志弘.论加入WTO后中国平行进口的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J].国际贸易问题,2002,(7):7.

[6]黄满盈.中国贸易条件实证分析1981―2004[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3-10.

[7]谢朝阳.升值是否改善贸易条件――本币升值对贸易条件影响的理论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8,(2):551.

[8]孙旭蕾.中国贸易条件主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济南:山东大学,20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