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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论文范文

建筑消防论文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篇

在巨大的挑战面前,建筑行业若不能及时转换管理理念,调整管理思路,制定科学的管理模式,就会使自身工作陷入困境,导致各种问题发生。从当前我国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不重视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工作中,虽然大都宣称秉承和实行“以质量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出“安全第一”的管理口号,但在实践中却不能有效贯彻“以安全为本,以生命为本”的管理理念,形式主义色彩严重。从我国建筑行业实践看,许多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片面突出经济利益,将职工视作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缺少服务社会的敬业精神,在实践中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再从建筑工人的角度看,许多工人的自我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淡漠,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不能给予充分重视。“目前,部分建筑工人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缺少安全防护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1〕由于管理理念和消防观念层面出现偏差,为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隐患。常言道“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正确的认识是推动实践发展的思想前提”。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树立正确的认识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各种消防设施配置不健全出于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司短期经济利益的需要,建筑行业的决策层和管理者大都不愿意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在提高建筑工地安全设备质量上下功夫,这是导致当前建筑行业消防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地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的大小而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对于大工程项目,消防设施的配置往往比较到位,而对于小的过程项目而言,其相应施工现场的消防配备就显得十分薄弱甚至不设置任何消防设备,这样就必然存在十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除此之外,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执行不力、责任不明确也是导致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几乎在每一个建筑工地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宣传的口号,从表面看,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这些企业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在实践中,为什么消防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呢?归根结底,是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落实。而导致此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在于,各种规章制度虽然存在,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意识,使得这些制度停留于纸面,或者仅仅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的口号而已。

3.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也是导致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出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政府通过“抓大放小”,可以为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壤和条件,这是保证市场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缺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利于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却十分突出。政府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处于指导、监督的地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和政府监管责任缺失直接相关。“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仅局限于大检查和标准化验收等固定程序,监管力度不够。再者,一些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也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3〕

二、破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对策

常言道,“有压力就有动力”。面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困境问题,如果能积极转换思路,通过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就能够变压力为动力,找到促进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路径。“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面对挑战,如何从挑战中找到破解之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

1.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行业管理层能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殚精竭智是制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的前提因素。因为,健全的消防设施的配置、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都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管理层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就难以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企业和职工的各种责任意识外,还要从财政制度方面规定企业用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稳定投入。重视对上岗职工的安全培训,保证每一个人都在上岗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并及时奖励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员工。如此以来,从企业高管到普通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消防阿全管理工作,也就为建立可靠的安全管理敌方确立了强有力的保障。

2.重视对职工素质的培养,提高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落实消防制度提供源头力量保障从我国消防事件发生的特点与规律看,职工消防意识淡薄是导致各种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需要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是关系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调查,近年来建筑工地火灾多是由于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4〕故而,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是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2篇

作为现代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建筑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包含很多具体组成环节,按照内容区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系统:检测传感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与消防炮系统,自动报警喷淋灭火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火隔离设施(挡烟垂壁和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系统(应急照明装置、应急广播装置、消防电话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消防电梯等)。这些建筑消防工程中不同的系统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当整体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同时,消防系统并不是单一的,它涉及到机械系统、电气系统、供水系统、结构设计等很多个方面,各个方面需要共同合作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因此在设计时为保证方案的切实可行需要设计方、施工方各个不同领域的设计人员共同讨论确定。

2建筑消防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要求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方案改变问题。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尤其是其中的消防工程施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而消防施工中,需要从给排水系统、机械机电系统、结构设计各方面综合考虑。在给排水系统中,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强度、压力、严密性等的检测,并根据建筑高度等信息计算确定保护半径、水枪充实水柱高度等技术数据。有的设计人员之间根据经验、不考察实际情况就进行设计,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都有可能造成水压不足等严重问题,损坏管道、无法满足实际消防需要。施工材料不满足消防工程需要。很多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都与材料使用不规范有直接关系,例如塑料类的材料不仅燃点低而且易燃,同时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因此消防工程施工中绝对不会使用塑料类易燃材料,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控制造价等原因对此并不重视,产生严重后果。当前的消防工程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或者新型复合材料等,不管选择什么材料,其性能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燃点高不易引燃。此外,除了消防器材,对其他的家具或装饰,在装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器械安装布置不合理。消防类器材安装是以救援为目的的,救援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消防器材布置的要求就是要醒目、不能隐蔽,有些装修单位为了美观刻意隐藏消火栓箱,这给消防工作造成时间上的耽搁,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不重视或者疏忽,在安装消防设施和配件的设置上随意修改设计方案从而未能满足使用需要,例如消火栓箱底预留孔的位置、排烟设备与通风方向的关系等,如果设计或者安装不当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电源容量不足、通风排烟设备未能起到效果等情况。

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探讨结合前面我们分析的问题,针对这些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我们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1)制度方面,需要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终身责任制度。其重点在于提高参与人员的重视程度、加大监管力度、发展工程管理的理论等。由于消防工程是一个不容许出现差错的领域,针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重点责任个人,如果发现有刻意严重违反有关设计规范的情况出现,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提高重视程度;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出现,需要对事故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一人一证积分制度,而建设招标单位在确定施工设计单位时,也会将积分作为一个参考。

(2)在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总负责人给每个分项目设定责任负责人,责任负责人员需要对负责的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到施工进度到施工材料的采购以及难点部分的监控等等,从图纸的制定、参数的设定计算、材料的采购、工程关键点的督查、项目验收各个阶段都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加强现场综合管理控制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消防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各个分项目负责人应当保持协调合作,遇到突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保证工程的透明。另外应注意分项目负责人不宜过多,项目不宜分的过细,防止多头管理造成的纠纷。

(3)在具体技术方面,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实际情况的限制,例如机电系统中由于建筑规模较大,设定回路模块数量超出实际主机的容量的情况;联动控制电源容量数量确定问题;用电设备的自动切换问题;感应器位置不合理无法准确感应室内烟雾量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大多是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够完善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材料设备的规格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旦不解决,会造成设备整体失灵的严重后果。因此,除了材料的采购严格按照要求之外,设计方案的确定务必要经过严谨的计算,一旦有问题出现马上解决,不可掩藏。

4结语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部分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燃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1、概述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2)法制建设滞后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3)规范、标准不健全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4、结束语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5、参考资料[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7]《上海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999.2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整理,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人员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的检杏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同时,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还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那些已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提高消防设施整体安全系统使用性能。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越来越复杂化、多元化和综合化给消防设计带来了难度和进一步的挑战。随着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各种功能复杂的大型建筑、各类新型场所不断涌现,现行的防火设计规范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效的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笔者结合建审工作实际,以此次规范合并修订为契机,对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一些不明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③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④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是指:①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②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④游艺、游乐场所;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由此可见,公共娱乐场所包含的范畴较大,其中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因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也应当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3条第5款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第9.2.1条第1款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第9.4.1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根据以上条款,得出结论:设置在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也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且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未提及。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第6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第10款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得出结论:未提及设置在地下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论文。

由此看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三处不一致的地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要求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却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做要求。因此在执行规范的时候,对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困惑。

鉴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长,人员较密集,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时更加增大了火灾危险性,综合这些不利因素,对于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对于防排烟问题,可以采取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能将以上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应进一步提高统一性和可行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分散在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等五个章节里,分别是第5.1.14条、第5.1.15条、第5.3.8条、第5.3.12条、第5.3.17条、第7.2.2条、第8.5.1条、第9.1.3条、第11.3.5条、第11.4.1条。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一定汇总,主要集中在规范的第四章第4.1.5A条文中。那么,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防火设计方面,主要有哪些不同之处?

2.1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里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但要满足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的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2.2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的任何一层,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或房间,可设置一个出口;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对于建筑面积<5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对于设置在首层、二层、三层时,按照建筑面积≤60m2的厅室,可设置一个出口。

(高规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建筑面积≤60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75m2,可设置一个疏散门,因为高层民用建筑里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因此,对于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参考≤60m2标准执行此项规定。)

2.3排烟方面存在不同相同点:不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内,内走道都应按要求设置排烟设施。而对于房间就有所区别:

2.3.1多层民用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建筑面积>2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不论房间面积大小,都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2.3.2高层民用建筑:设置在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0m2的房间需要设置排烟设施;地下部分各房间总面积>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50m2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结论:对于设置在建筑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房间面积高层(>100m2)较多层(>200m2)严格;对于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多层较高层严格。

2.4疏散宽度的要求和计算有所区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明确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宽度时,面积按厅室的建筑面积计算,而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并未明确。另外,高层和多层的百人净宽度要求不同,(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层按0.6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三层按0.75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按1米/100人计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又分为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0.75米/100人计算;与地面出入口高差>10米的按1米/100人计算;高层建筑:按照1米/100人计算。)因此,在计算疏散宽度时,存在很大的不同。

综合以上情况,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有很大的不同,在执行规范时容易产生混淆,建议规范在合并修订时能将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统一,提高规范的可行性。

3一些新型场所的属性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5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5A条中提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其他一些场所,在执行规范的时候有一定困难,比如:酒吧、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酒吧、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均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但以上场所是否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编号:GJBT-881,图集号:05SJ811)第47页第5.1.15条图示举例中,将台球厅、室也列入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范围。通过近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来看,酒吧相比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得多,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修订时,将酒吧纳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范畴,执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台球厅、室、浴足房等场所因火灾危险性较小,列入公共娱乐场所的范畴,执行公共娱乐场所的相关规定即可。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产生歧义的条文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6篇

在消防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每一个阶段和环节都对消防工程质量优劣有直接关系(王峥嵘,2011)。设计和审查是工程实施的基础,部分工程项目为了节省时间,缩短设计周期,甚至违反基本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导致消防工程的设计存在严重问题,例如消防通道不足,建筑物防火间距过小等问题(郭彦伟,2012)。施工方的责任占据主要部分,消防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也主要在施工阶段产生,这些问题包括:(1)室内消防给水设施的问题,例如给水管网试压不符合消防安全施工规范、消防材料的规格不符合要求等;(2)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问题,例如消火栓的安装及压力不满足验收规范或没有按照标准图集进行安装等。验收是最后一个环节,消防监督人员却很少能全面提出审核意见,只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是否合格,却不能衡量消防设施设计、室内装饰的正确性。从设计、施工到验收,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会为整个消防工程设施抗御火灾埋下隐患。

2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消防工程的特殊性在于其子工程流动和分散的特点,这对消防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管理造成较大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管理理论认为,目标是否成功达成取决于过程是否得到有效的管理(柏峰,2008),因此保证消防工程质量优良的前提是对消防工程项目的流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整个消防工程项目过程如图1所示。与一般的子工程项目不同的是,消防工程项目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控制要求,从项目启动到结束都需要政府的全程监督管理,政府的管理效率直接影响到了消防工程项目的成功(周明,2013)。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开工前应审核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行为、质量活动进行监督,并在项目竣工后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从管理的内容上看,消防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也包含了PMBOK中所规定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质量管理的全部内容,同时项目应提供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充足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资金、设备和信息等)。基于过程的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有人员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主导思想,着重控制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过程,通过有效的PDCA循环管理活动,对消防工程质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在全面的监控体系保证下,确保消防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

3.1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指标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宗旨是科学地控制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各个要素,如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马磊,2012)。在对消防工程项目过程内容清楚界定的基础上,再对这些要素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可以及时诊断出管理中的不足并不断改进。本文从两个角度对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进行评价,一个是基于4M1E质量因素的综合系统评价指标评价,一个是从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评价。单一的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不论是哪一种体系的评价指标,都是消防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定标准的内容,都是消防工程项目过程要素的组成部分,从而参加质量评估的人员能够对这些指标进行理解和打分。

3.2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方法由于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指标大多为软性指标(高辉,2002),缺乏客观的数据支持,评价具有很大的主观性,本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多因素决策方法,为了降低主观性、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可以采用扩大专家问卷调查的范围、增加专家调查的数量等途径来改善(李海凌,2005)。其原理如下:(1)确定评价指标集合,如表1和表2所示,以集合B=(B1,B2,B3,……,BS)表示。(2)确定评价集合。根据消防工程项目质量优劣的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以V=(V1,V2,V3,V4,V5)表示评价集合。(3)指标权重的确定。权重可以通过熵值法、AHP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方法计算出。令一级指标的权重集合为A=(a1,a2,a3,……,as),ai为一级各指标的权重,满足归一化的条件:同理也可以依照此标准设定二级指标的表达式,并满足归一化条件。(4)模糊评价矩阵单因素模糊评价子集为:它表示针对每一个评价指标确定的对评价等级的隶属度,模糊综合评价矩阵表示为:(5)模糊向量的计算二级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向量Bi由其权重系数向量Ai和模糊评价矩阵Ri相乘得到,即Bi=Ai*Ri,再有Bi构成更高一级的模糊评判向量R,根据一级指标的权重向量A与R相乘得到目标评价向量B=A*R=(b1,b2,b3,……,bs)(6)给综合评价向量赋分值在得到评价目标的模糊评价向量后,需要计算出评价目标的分值M=B*CT,其中B为消防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效果的评价向量,C为质量等级的分值向量,最差得分为1分,最好得分为5分,C=(1,2,3,4,5)。最后根据对等级分值向量的界定,计算出的分值M必定为[0,5]区间内的一个数值,由最终的分值来评判消防项目质量控制效果的是否为优良。事实上,这种B=A*R算法结果是将权重向量和关系矩阵R线性合成得到的,而评价的本质并非只是线性加权那么简单,线性的模糊综合评价不能反映真实的评价信息,因此可以对上述的线性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改进。在模型中定义模糊矩阵合成算子,引入指标突出影响程度系数向量K=(k1,k2,k3,……,ks),ki的取值不小于1,当指标Bi不具有突出影响时,取ki=1,当指Bi标具有突出的影响程度时,ki应该越大,因此将原先的B=A*R线性加权模型修改为:B=f(A,R)=f(a1,a2,a3,…as;ri1,ri2,ri3,ri4,ri5;k1,k2,k3,k4,k5)=(a1*ri1k1+a2*ri2k2+…+as*risks)1/k其中Ki≥1,k=max(k1,k2,k3,……,kS),i=1,2……s通过引入Ki指标突出影响程度系数向量,将线性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修正为更系统的非线性模型,再通过M=B*CT计算出评价目标的分值,参照经验值的标准对消防项目的质量控制效果进行判别。

4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消防工程质量控制应贯穿启动阶段到回收阶段,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1)事前控制包括消防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设备、材料、人员、设计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系统组织的形成;工程技术环境监督检查等,尤其政府部门在事前控制阶段应加强设计方案的审查。(2)事中控制主要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于消防工程来说,尤其应关注其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事项的解决与控制。(3)事后控制包括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消防工程质量的评定也是这个阶段的关键。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是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造成消防工程质量问题,甚至是整个子项目的失败。

5总结​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7篇

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土地资源的利用越来越紧张,建筑群朝着高层化、密集化方向发展,这样一来,对建筑电气消防工程与施工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民用住宅建筑内安装的家用电器设备也越来越多,比如电脑、电视、空调等等,在公共建筑或者是办公建筑中安装的广告牌和玻璃幕墙等也增加了建筑物的火灾隐患。建筑物用电负荷的增加,使得电器与装修方式多样化,违规电器或者是装修方式的不合理也使得火灾隐患大大增加。火灾发生后,火情的蔓延速度特别迅速,高层居民无法及时疏散,生还率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消防人员的救援难度也相当大,如果仅仅依靠消防人员的救援,恐怕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威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设计单位要充分考虑建筑电气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性,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提高建筑设计人员的消防意识,加强对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与施工工作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设计规范,增加建筑的安全性,减少消防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策略

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通常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以及消防设备配电系统三个方面,笔者在下面将做详细介绍。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按照供电负荷等级的确定进行设计与施工,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在确定供电负荷等级时要确保一级供电负荷保持两个电源的供电,其中一个电源产生故障时要确保另一个电源不受影响;而且供电负荷要保证出现线路故障时,供电不会中断或者是迅速恢复。因此,在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各种火灾探测器的位置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好探测器的种类和位置。在蓄电池间可以设置氢气探测器、防爆感温探测器等,及时监测着火的可能性和状态。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8.1.8条“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要留出日后调试、更换探测器的空间,不要将复杂的管道和电缆桥架布满屋顶,特别是电缆桥架存在着火的可能性,不要将探测器安装在桥架附近。与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其位置的显眼性,可以将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出入口位置。手动报警按钮只具有报警功能,在火灾发生时,可以通过手动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器发出信号,所以更应该灵活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宁滥勿缺,降低建筑的损失。

2.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需要三个工作协调配合,即消火栓的联动、喷淋系统的联动、消防控制室与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的运行状态的联动。启动消火栓有三种方式:直接按消火栓泵按钮;通过消防控制中心的联动柜;通过消防泵房的控制柜,与此同时,要确保消防泵的运行状态能及时反馈到消防泵控制器上。喷淋泵的启动可以通过压力开关直接启动,另两种方式与消火栓的启动方式一致,总之,压力开关与喷淋泵的运行状态都要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器上。在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需要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可采用开式消防水喷头和闭式消防水喷头。开式喷头一般是敞口的,火灾发生时安装在管道上的控制阀自动开启,喷头自动洒水并灭火;闭式喷头一般在室温达到一定温度时,控制器作出相应的反应,此时要打开喷水器喷口的密封盖才能喷水灭火。比火灾更可怕的是浓烟,烟中多含有有毒物质,火灾发生时人往往会因为缺氧而窒息。因此,在消防中,除做好灭火工作外,还需要做好排烟工作,为逃生提供通道。在消防工程的设计时,要考虑到与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启后,排烟口的电动防火阀应该给出相应的信号,并关闭空调送风机。此外,还可以设计自然排烟窗,一种是自动开启,一种是手动开启,要避免在建筑外墙上布设广告牌,也不应该设计跨层窗和高窗。要充分利用窗户的有效可开启面积,避免窗户长期处于关闭状态,提高排烟率。防火阀的设计也有利于提高建筑的排烟率,在设计和安装时,要规范防火阀的安装与质量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也可以采取消防广播的做法,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可以与火灾应急广播联动,通过“火警系统”来控制。目前,应用较为普遍的消防广播系统是独立设置的,这样有利于控制。火灾报警系统采用的声光报警器能够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消防广播系统通知人们逃生,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并有效减小踩踏事故发生的频率。

2.3消防设备配电系统

消防设备配电系统也是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重要部分,在消防过程中,电源供电突然中断时,要确保应急发电机组能够自动启动正在运行的消防设备。应急发电机组的功率具有特殊性,不能允许全部的供电负荷。所以,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由于发电机组的熄火导致的长时间断电,分批启动消防设备能够减少该情况发生的频率。在进行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与施工时,可以通过低压断路器将非消防电源进行切除。由于低压断路器所需的电流与框架电流不同,采用配电室低压出线开关的方法,或者是在主配电箱上切除消防电源,能够最大程度的允许电流通过,既安全又能满足要求。

3结语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8篇

尽管在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增加了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但我国多层建筑室内灭火系统仍以设置室内消火栓为主。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机率不高。火灾时,消防人员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情况较多。这样,室内消火栓设置的意义无法得到体现。主要原因:一是在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的现实条件下,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最终还需要有严格训练的消防队员来使用。但火灾时起火单位熟悉本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又对内部系统情况一般都不熟悉,很难快速有效利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二是调查发现,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或是阀门锈蚀不能开启,或是水带水枪缺失,导致关键时候无法使用。三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又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

还有,众所周知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扑救初期10分种内的火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规》制定时的许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已使得住宅、办公场所、消费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建筑的火荷载,相应的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也大幅提高;灭火程度极低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极易耽误火灾初期极为宝贵的扑救时间,造成火灾的蔓延。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及设置必要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是: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灭火成功率高,特别是对控制初起火灾极为有效、可靠。据国外的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以美国为例,从1925年到1969年的45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81425次,灭火、控火成功率达96.2%。又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1886年到1968年的几十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5734次,灭火成功率达99.8%。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如1958年建的厦门纺织厂,曾发生过四次火灾,均由喷水头自动启动将火扑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目的性强,直接面对着火点,效率高,水渍少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可以普及使用的主动固定消防设施。在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仅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工厂和仓库中普遍使用,而且已经发展到在家庭住宅中安装这一系统。

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我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有40多年的实践经验,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据统计,国内安装该灭火系统的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3%。与室内消火栓系统相比,费用并没有升高多少,而灭火成功率却增长了数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的要求。

结论:

纵上所述,多层建筑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体的灭火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也是可行的。但受《建规》中以消火栓为主进行室内消防系统设计的规定以及消防设计人员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影响,要实现以自动喷水为主的目标,势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通病根源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通病的根源

2.1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2.2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3.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3.4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0篇

造成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火灾隐患原因分析

(1)一些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不熟悉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单位内部未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查制度。有些建筑设计单位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相关消防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致使在设计中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3],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各专业设计人员沟通协调不够,致使建筑工程设计图纸不全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甚至有些建设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给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留下了隐患。

(2)部分消防工程施工队伍人员素质不高,安装施工水平低,不能满足消防验收的标准。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不掌握消防工程专业技术知识,不按图或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施工,擅自降低标准,造成安装时留下火灾隐患;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工程技术水平低,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无相应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专业人才;有些消防工程公司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不稳定,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施工质量无法保证;部分单位和个人借用或者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水平低,无法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故意降低工程量,压低价格竞争投标,甚至垫资承包,造成工程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出现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4];一些工程在多个施工安装单位同时施工时,缺乏相互配合,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无法正常稳定工作、经常维修;还有施工现场许多产品安装后,消防设备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致使有些消防设备部件被污损,而无法正常使用。

(3)部分消防监督员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由于消防部门专业从事建审的人员少,各地工程项目又多,部分干部业务素质低,在对设计图纸的消防设施进行审核时不能及时地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不全面、不准确;一些消防监督员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不重视,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在验收中依赖中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5]。部分消防监督员在平常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中,由于对消防设施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不了解,走马观花的采取简单手段来判断消防设施的正常,未采用消防专业仪器设备进行测试,就不能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消防监督部门对使用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不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了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是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整改,没有按照要求,责令维保单位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4)建筑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不健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规程不完善,未明确和规范各阶段消防系统所需进行的维保操作内容,没有履行好对消防设施的维保职责;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知识,消控控制室操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还有部分使用单位对维保单位提出的更换维修消防设施部件的正常维护费用不能及时解决,致使火灾隐患长期不能整改。

提高建筑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措施

(1)严把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审核质量关。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设计单位应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建立设计人员消防设计终身负责制。设计单位内部实行消防专篇和自审制度,消防专篇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开展设计图纸自检自审工作,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同时设计单位人员必须与建设、施工单位人员经常交流协调,以减少在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时的火灾隐患。

(2)加强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要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施工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在施工安装中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要全面、细致,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对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监理制度,以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1篇

消防性能化设计

1存在的问题

因为本建筑的体量过大,在现行规范范围内仍然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具体为:①建筑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安全出口;②疏散楼梯不能直通室外;③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1]。

2性能化分析解决方法

(1)为解决洛阳泉舜财富购物中心的中间大商业区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问题,设计中采用将中庭的通道区域作为“亚安全区”的设计方案。“亚安全区”的实现需要保证以下几个条件:①中庭通道区域无固定火灾荷载;②控制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火灾烟气不进入中庭;③即使中庭周边商铺或商业内发生失效火灾,烟气溢出进入通道区域,也能被排烟系统迅速排出,不会对中庭人员造成危害[2]。

(2)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对超市及地上商业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①增加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门,使得起火防火分区内有较为充裕的疏散宽度,并尽量缩短人员的逃生路线行走距离;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使得在火灾发生或发展初期即可被扑灭或抑制,以控制火灾发展规模,延长人员安全疏散的可利用时间;③在原设计的基础上适量加大机械排烟量。

在此基础上分析地下一层超市和地上商业部分的火灾危险性,设定最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场景。通过对加强消防措施下的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研究,判断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从而判断建筑在消防措施加强的情况下能否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性能化设计模拟分析

1步骤

①分析现场状况:防火分区、疏散设计、防排烟系统;②设定安全目标:人员安全,财产安全;③选择分析方法:定性、定量、计算机模拟;④分析影响因素:建筑结构,自救系统,使用情况;⑤给出分析报告:到达危险状态时间tH。各时间关系见图1。火灾到达危险状态时间为tH,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为tE,当tH>tE时,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性能化设计中火灾场景设置

(1)地下商业火灾场景B1。火源功率1.8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以此检验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人员能否安全疏散。

(2)1层商业火灾场景A1,设于中庭走道防火分区14中庭。火源功率1.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地下1层防火分区14中庭发生火灾时中庭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进而验证中庭定义为“亚安全区”能否成立。

(3)1层商业火灾场景A4,A5,设于防火分区13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商场内自动灭火系统未动作的情况,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4)2层商业火灾场景A6,设于2层防火分区2主力店内。火源功率3.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火源附近的一部楼梯被封堵,检验在部分疏散出口不可用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2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5)2层商业火灾场景A7,设于2层防火分区7商场内。火源功率8.0MW,火灾类型t2快速火。检验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失效的情况下,2层防火分区7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效性,考察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3计算结果

(1)人员载荷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5.3.17条第4、5项计取,影城内各放映厅人数的确定,参考建筑图纸中放映厅的座位数确定。人员疏散模型软件采用Pathfinder,根据模拟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

(2)人员疏散时间: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全部疏散完毕时间包括火灾探测时间(talarm)、人员反应时间(tresp)和人员疏散运动时间(tmove):te=talarm+tresp+tmove。本性能化设计中将talarm设为60s,tresp设为120s。通过软件模拟计算,以烟气层能在人员疏散过程中保持在危险高度处能见度不低于10m、温度不超过50℃、浓度不超过500ppm为安全判断依据,人员疏散结果汇总如表2。

性能化设计的主要措施

本文采用“亚安全区”的设计概念来解决洛阳泉舜财富中心购物中心中间大商业无自身的安全出口、部分楼梯间在首层不直通室外的设计难点。

1中庭防火分区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中庭通道区域禁止布置商铺、展示等,禁止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中庭通道区域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和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材料;商铺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固定家具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采光顶棚应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满足规范要求。

(3)中庭的电气线路应使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

(4)中庭通道区域回廊及周边店铺的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均采用响应温度为68℃的快速响应喷头。

(5)大商业与中庭通道区域间应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防火分隔。

(6)商铺作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m2。商铺与中庭通道区域间采用防火墙、特级防火卷帘和甲级防火门或防火隔间进行分隔。商铺、商业等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h实体墙分隔。

(7)连接楼梯间前室与中庭通道区域的走道,其两侧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实体墙,走道端部应设甲级防火门,走道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8)中庭顶部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

(9)商铺内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量应符合《建规》第9.4.5条的规定。

(10)中庭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现场广播系统引导疏散。

(11)中庭内不应设置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地面或墙面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导流标识。

(12)中庭两侧设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大于30m,每层设消防器材站。

2疏散措施

(1)对于负1层超市部分区域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当其他设计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还采取如下加强措施:①负1层超市区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②疏散宽度不足的防火分区应在防火墙上增设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使得防火分区内的疏散宽度满足规范的要求。

(2)对于1~4层商业区域疏散宽度不足的问题,当其他设计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采取如下加强措施:①1~4层商业区域应在防火墙上增设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使得防火分区内的疏散宽度及疏散距离满足规范的要求。②1~4层商业区域的机械排烟量应按《建规》允许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火灾;建筑电气;线路;防范

0引言

自国家“七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能源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满足了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的需要,然而,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也随之日益提高,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不断寻找相对有效的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措施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常抓不放。

1强调建筑电气线路的火灾防范

据统计,建筑电气火灾中,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占电气火灾的60%以上。而其中最为常见电气线路火灾又属短路故障引发的火灾和线路长期过载引发的火灾。

1.1短路故障火灾防范短路,俗称连电,是指电气线路中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之间短接起来的现象。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增加为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上升,大大超过允许范围。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引起燃烧,从而导致火灾。

引起建筑电气短路的原因多样。当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变质或受到高温、潮湿或腐蚀的作用而失去绝缘能力,即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绝缘导线直接缠绕、勾挂在铁钉或铁丝上时,由于摩擦或铁锈腐蚀,很容易使绝缘破坏而形成短路。由于设备安装不当或工作疏忽,可能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受到机械损伤而形成短路。由于所选用设备的额定电压太低,不能满足工作电压的要求,可能击穿而短路。由于维护不及时,导电粉尘或纤维进入电气设备,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由于管理不严,小动物或生长的植物也可能引起短路事故。在安装和检修工作中,由于接线和操作错误也可能造成短路事故。此外,雷电放电电流极大,有类似短路电流且比短路电流更强的热效应,也可能引起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第一,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第二,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第三,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第四,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1.2线路长期过载火灾防范过载,也称过负荷运行,是指超过电气线路和设备允许负荷运行的现象。负荷是指电气设备和线路中通过的功率或电流。线路发生过载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积选用过小,实际负荷远远超出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在线路中加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设备等原因所造成的。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长期过载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要做好导线材料的选择。由于国家“以铝代铜”的政策影响,许多地方一般采用铝芯导线,但对于电路要求较高的建筑,为提高截面载流能力,便于敷设,应多采用铜芯线。同时进行精确的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导线的截面。第二,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功能确定导线的敷设方式。一般吊顶内的电线应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管配线,如PVC管,也可以用金属管配线,或带金属保护的绝缘线,用来避免导线短路时引燃可燃物。消防用电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第三,高温表面灯具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导线(如玻璃、石棉、瓷珠等护套的导线)而不应采用具有延燃性绝缘导线。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热设备从工业到家庭应用越来越广泛,如电炉子、电烤箱、电暖气、电熨斗等,而这些设备都容易使线路过载。这些电热设备是把电能转化成热能的设备,具有功率大、加热温度高、控温时间长的特点。据统计,许多电热设备火灾都是违反操作规程,将电热器放到易燃材料上长时间烘烤未拔掉插头等烤燃周围可燃物而引起的。根据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应采取的防火措施,一是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二是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熨斗、电烙铁等,一般通电时,人员不能离开,应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为了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必须严格遵守电器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

2重视建筑电气照明的火灾防范

建筑电气照明已经成为建筑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也会发生火灾。建筑电气照明是把电能转化成为光能而发光的一种光源。照明灯具在工作过程,往往要产生大量的热,致使其玻璃灯泡、灯管、灯座等表面温渡较高。其火灾危险性十分显著。电器照明设备,品种数量多,线路复杂,如果设计、安装、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照明火灾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要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第二,照明灯具在把电能转换成光能的过程中,都伴随有能量损耗,致使灯具表面温度较高。所以要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来选择照明灯具,而且照明装置应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第三,灯具应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尽可能安装表面温度较低的灯具,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的灯具,与吊顶之间应作隔热处理。照明光源尽可能采用冷光源,没有条件的应保证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热措施。第四,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和容量应相匹配,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能让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物上。第五,安装有表面温度较高的灯具时,应对灯具正面和散热孔加装铅丝防护网或不燃材料制作的挡板,以减轻灯具爆裂时玻璃碎片和炽热的灯丝飞溅造成危害。第六,采用霓虹灯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一般霓虹灯的工作电压高,火灾危险性大,安装霓虹灯的灯柄、底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对可燃材料进行阴燃处理。当霓虹灯变压器安装在人员能接触到的部位时应设防护措施。第七,要避免在灯光装置区域悬挂旗帜或发射彩带等空中移动物体,以防这些物品与高温灯具直接接触并发生缠绕或碰撞而引发火灾。

3抓好建筑电气系统辅助设备的火灾防范

建筑电气系统中配有许多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接插件,由于在安装、使用及维护方面的原因电气接插件容易产生电弧、发热现象,其火灾危险性很大。有的建筑为了测试的需要,还安装有临时电源插座。有的建筑电气把几十个用电器同时开启且持续时间长,火灾危险极大。

防止建筑电气系统辅助设备火灾的措施主要有:第一,认真按照规定选型并按规定正确安装,不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受震、潮湿、高温或多尘的场所,应安装在干燥明亮、便于进行维修及保证施工安全、操作方便的地方。第二,避免安装临时插座,有实际需要的应充分考虑到电源线路的负荷承载能力,选择适当型号的电插座,在承载力范围内联接用电器,并要注意它的运行状态。第三,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接插件应慎重选择,要选择优质合格产品。

4加强建筑电气的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筑电气各项工作都进行了规范,但在实际中往往执行不到位,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各方的意识,按照规范建立完善的责任问责制度,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尽可能避免火灾的发生。建筑电气监督管理重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制定建筑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第一,对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第二,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地面及其他带电部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第三,易产生过电压的电力系统,采用避雷针、避雷线、保护间隙等过程电压保护装置。第四,低压电力系统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第五,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采取装设高压熔断器和断路器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采用相应的低电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第六,在电气设备的安装地点设安全标志。

4.2完善建筑电气设备作业人员要求第一,无证不能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第二,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违章作业。第三,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第四,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第五,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第六,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4.3熟悉建筑电气设备起火时操作要点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线路起火后,首先要设法尽快切断电源。切断电源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起火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第二,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是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第三,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第四,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防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5运用建筑电气火灾防范新技术

5.1电弧故障断路器电弧故障断路器(APCI)包括它的硬件和软件的基本实现方法。其通过电流互感器感应AC(交流)电流的大小和di/dt,然后用OP(运放)进行处理后,将信号再输入MCU(微控制器单元)进行A/D(模数转换)处理,MCU将采样数值进行分析,如果符合故障电孤的特性,MCU将发出断珞器脱扣信号,使断路器断开。

传统的断路器只对过流、短路起保护作用,电弧故障断路器(APCI)是在传统的断路器的基础上添加了崭新的功能——对电弧故障起保护作用,以防范电弧引发的火灾。而电弧故障断路器(APCI)是将传统的过流、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集成,再增加一个电流互感器。电弧断路器(AFCI)硬件原理见下图:

5.2自动探测定位的水炮灭火系统自动探测定位的水炮灭火系统如图2所示。该灭火系统可以对大空间的火灾位置做出高精度的自动定位,并自动瞄准火灾位置喷水灭火,适用于大面积、大范围的体育场馆、火车站,大的批发市场、商城,大型影剧院的自动定位灭火。

5.2.1通过红外线探测装置探测火灾,并自动定位火灾的位置-红外线探测装置是由红外线火灾探测器2和图像处理盘3构成,进行高精度的火灾判断,并自动定位火灾的位置。红外线火灾探测装置的监视范围为水平方向200°,垂直方向90°,最远距离200m。

5.2.2灭火水炮瞄准火源位置喷射水柱,进行有效灭火。灭火水炮可以自动瞄准被红外线火灾探测装置所定位的火灾探测位置,进行喷水灭火。通过操作控制盘可以分别控制灭火水炮的俯仰角度、喷雾角度以及喷水压力;并可根据火灾位置的距离,自动选择最适当的喷水途径。而且可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进行自动喷水方式和手动喷水方式的切换。

5.2.3通过中央操作台15对系统进行集中监视。中央操作台15是进行系统集中监视以及进行总控制的装置。在显示信息的CRT装置上,实时显示系统状态,并通过清晰易懂的图表显示,可准确掌握火灾发生时的状况以及喷水情况。另外,在中央操作台15的操作部分可以远离操作水炮和ITV监视器。

5.2.4通过ITV监视器确认火灾情况。ITV监视器(摄像机)能够瞄准红外线火灾探测装置所定位的火灾位置,并且把火灾状况显示在中央操作台15的彩色显示器上。因此,ITV监视器发挥着灭火活动中的支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晨光,吴春扬.建筑电气火灾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9(36).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3篇

1.1年代久远,建筑构建易燃

与现代建筑不同,古代建筑的建筑方法多采用砖木构架、隼牟结构,建筑构建多出于耐用考虑而采用富含油脂的木材,且由于年代久远,木料都已风干,极易燃烧。为了装饰装潢美观,古建筑多采用彩绘、木料也多用油漆涂刷,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蔓延速度极快。以辽阳为例,辽阳古建筑多为庙宇,除存在上述问题外,寺庙内有大量用于佛事的经幡、伞盖,部分佛像还裹有丝织品,都属于易燃物质。

1.2布局紧凑,易发连营火灾

古建筑在布局上往往是组群布置,其组成是以单间构成单座建筑,以多个单座建筑构成庭院,再以若干庭院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在庭院布局中,大多采用“四合院”和“廊院”二种形式。以辽阳广佑寺为例,寺庙有门房、东西配殿、大雄宝殿、弥勒殿等众多建筑群组成。建筑飞檐斗拱、殿宇相连,且没有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又无法进行大规模改造,一旦发生火灾后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极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之势”。

1.3地偏路远,火灾扑救困难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古建筑特别是古代庙宇多建设在偏僻的山区,这虽然有利于僧众修行,但却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此外,古建筑内多缺乏消防水源,且消防设施配备不全,一旦发生火灾难于自救。一般古代建筑出于售票的需要,往往都是只设立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且采取门禁装置,一次一人,入口不能出,出口不能进,加之游客僧众众多,一旦发生火灾除造成造成古建筑损失外还极易导致踩踏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2古建筑常见火灾原因

2.1用火动电,疏于安全管理

古代庙宇建筑由于礼佛的需要,每天都设有大量油灯、明烛、贡香,佛像周围有彩灯、电蜡烛等物,游客上香等现象也经常发生。且由于寺庙的特殊性,僧众对于消防安全疏于管理,对于动火、动电缺乏相关安全知识,这都是引发古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

2.2遗留火种,人为导致火灾

古代建筑游客众多,经常有吸烟现象发生,由于游客众多难于管理,经常会将火种随意遗留在建筑内,防不胜防。再有就是一些寺院除作为景点之用外,还供僧众修行,如辽阳广佑寺、观音寺、灯塔祥云寺、安澜寺等都在寺内设有僧舍,生活用火、用电量较大,这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主要因素。

2.3自然因素,导致建筑起火

自然因素引发的火灾也是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一个重要的威胁,如朽木遇氧燃烧、雷击火灾、泥石流引火、地震致火灾等。

3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3.1易燃构建阻燃处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目前已经研发出许多阻燃效果较好的阻燃涂料。基于这点,可以采用颜色透明的阻燃涂料对古建筑的柱、梁、枋、檩、椽和楼板等木质易燃构建进行涂抹,这样既不改变古建筑构建的颜色、质地和尺寸,又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阻燃,降低火灾危险性。

3.2配齐配强灭火装备

尽早准确预警,是古建筑火灾防护至关重要的环节。可按照古建筑的风格、色调,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艺术风格的前提下,订做安装特殊形状(如椽头型、万字型、祥云型等)的火灾自动报警、可视监控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灭火器材上,除配备灭火器外,可配备细水雾水枪等便携式灭火效能高的器材,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各古建筑出入口处制定醒目的防火宣传、安全警示、友情提醒等标志,广泛宣传古建筑火灾的危害、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介绍如何逃生、自救、灭火与救人等相关安全常识。同时,组织僧众或管理人员建立防火巡查队,对建筑内动火动电情况进行巡查、监护,并对游客吸烟动火等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4结语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对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给水管网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验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且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2)管网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为数不少的工程为图方便和少花钱,对镀锌钢管未采用螺纹、法兰等连接,而是大量焊接,埋下了隐患。对采用焊接法兰进行连接的,不进行二次镀锌,应付从事。

(3)为确保管网的强度,安装给水管道支、吊架及防晃支架,但许多施工单位没能按规范要求施工,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有的工程中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安装数量少,在管道改变方向时,未增设防晃支架等,造成安全隐患。

(4)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管道与套管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结实。许多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套管设置,其危害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当建筑物的结构发生正常变化时会使管网遭到破坏;二是套管与墙体或楼板之间未进行封堵,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成为窜火的通道。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导致箱门开启失灵;再者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1.3自动喷水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当管子公称直径>100mm,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1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但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没有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火灾发生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从而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迅速蔓延;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致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而存在隐患。

(3)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相关人员及时察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易于维修检查。

(4)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蓄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

2主要对策

(1)加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培训,提高其消防意识。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4)强化社会审核力量

逐步推行消防部门审核与专家审核相结合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方式,分化消防部门既进行审核又进行验收的不受监管的责任问题。

(5)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合格投入后,必须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灵敏有效;应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和检修,加强系统管理,责任到人,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门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健全故障处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注重抓落实。

参考文献

建筑消防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自救;消防监督;施工质量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展迅猛,大城市、超大城市不断出现,城市中各种功能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在各种防火条件大体相同的条件下,高层建筑比多层建筑、单层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并且高度越高,其危害性会相应增大,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其火灾特点主要是:

(1)火势猛烈,火灾蔓延速度极快。高层建筑装修豪华,室内含有大量的可燃物质,如家具、窗帘、地毯、吊顶装饰等,发生火灾时燃烧猛烈。加之高层建筑的竖向井道多,如电梯井、楼梯井、通风井、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排气道等,它们都是火灾蔓延的通路,形成“烟囱效应”;加上这些竖井的抽风作用,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楼层越高,抽风越强,火势越猛。据测定,初期的火灾,烟气水平扩散速度约为0.31m/S;在火灾猛烈燃烧阶段,水平扩散速度为0.5~0.8m/s,而竖向扩散速度高达3~4m/s,例如,美国希尔顿饭店8层起火,火灾蔓延到30层的顶部,仅用了20分钟,浓烟翻滚直上,高出楼顶达150米。

(2)火灾扑救工作复杂。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立足于“自救”,其灭火设备复杂、自动化程度高、只要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灭火设施便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扑灭初期火灾至关重要,但现场人员却对灭火设备不会使用或无力使用,等消防人员全副武装从驻地赶到现场,登上高楼,不仅体力消耗人,还可能与消防中心、水泵房等联系不便、配合困难,楼高风大、火势猛,消防队员在高热、浓烟下操作,比一般火场难度大得多。目前国产登高消防车辆尚不能满足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和扑救火灾的需要,不能将人员及时疏散到室外。

(3)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疏散到室外地面、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或避难层所需的时间也相应增长。由于高层建筑人员众多,不少公共活动场的人员相对集中,火灾时增加了疏散的难度,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常因通讯联络失控,往往下层发生火灾,上层仍然未知有其事。尤其是在高层酒店中,人员众多,人地生疏,给安全疏散增大了困难,更易导致惨重事故。

2高层建筑自救灭火的主要措施

(1)消火栓灭火系统。该系统在我国被作为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在每一个高层建筑中都设置。消火栓系统实施灭火需要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消火栓设备,二是使用消火栓的消防队员,二者缺一不可。灭火时,赶到火场的消防员从墙上消火栓箱内取下水枪及水龙带,在距火焰约10m的范围内用水枪喷水灭火,以此控制火势,最终扑灭火灾。

(2)防火分区系统。防火分区系统的设置在我国几乎和消火栓系统一样普遍。它是采用相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隔物,将建筑物人为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系统主要由防火墙、板、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防火阀等及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构成。探测装置探测到火情后,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自动关闭,把火势封闭在局部空间内,阻止其蔓延,以有利于消防扑救。防火分区系统本身并不能灭火,必须有其他灭火系统配合才能把火灭掉。否则火势会把该区内可燃物燃尽,或破坏掉分隔物,向其他部分蔓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它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是功能最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通过烟感、温感、红外线等探测到火情后,该系统便发出火灾报警、应急照明、广播、消防控制联动等指令,以便于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等措施。可以看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身并不能进行灭火,它是通知并配合人到现场去救火。它必须有其他的灭火系统与之联动才能实现灭火,否则火势将蔓延下去。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现代高大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设施。

3现阶段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3.1设计图纸不全,消防审核困难

少数地(州、市)县的建筑设计人员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有关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设计人员只图简便,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的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以上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例如,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严重不足,内部防火分区过大,安全疏散楼梯不足,缺乏室内外消防水源等等。

3.2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

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您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都百接影响了建筑消防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3.3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运行难

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隐瞒工程量,采取低报价投标,造成工程总造价缺口过大,影响了工程质量;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例如,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而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4对策建议

4.1重视施工质量,实行施工人员上岗证制度

随着高层建筑的档次和使用功能的提高,建筑防火也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消防设施的单位一定要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的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资质,并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外,对施工操作人员也要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允许持证上岗。在施工安装中从班组到施工工段都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每一项工程、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都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到位,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了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同时,也为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工作多、人员少的矛盾,建议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监理制度,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的质量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制定消防设施质量评定标准,建议出台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4.2严把设计质量关,实行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

为保证高层建筑自身具有火灾防消能力和减少火灾损害的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编。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并应有取得消防设计资格证书的技术总负责人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定。参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的消防设计资质考试,根据所取得的考试资格专业和人数,划分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质等级,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万能设计相应类别的高层建筑。凡没有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设计管理部门应对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定期复查,对设计单位防火设计质量和防火设计审批情况等进行积极有效的动态管理,并作为单位设计资格审查和建筑评优等项工作的依据,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管理。为此,要尽快加紧实施《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今,全国发生高层建筑火灾超过10万起,其中60%以上属于居民住宅火灾。一些老式高层民用住宅普遍存在建筑消防设施匮乏、楼内消火栓丢失或损坏、疏散指示破损严重及缺少灭火器等问题,加之楼层高不易逃生等特点而成为火险的集中地。本文就以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为出发点,介绍了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主要组成,指出了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蒋永棍主编.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3).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出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3]蒋永琨,王世杰主编.高层建筑物防火设计实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