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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利弊范文

会计委派制利弊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部门直接向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委派主管会计或部分会计人员,为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业务服务,并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的1种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后,由于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等不受接收委派单位的制约,会计人员就可以相对独立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可以消除由于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而可能遭到的打击报复。为遏制造假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的弱化行为,在许多国有企业都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度,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1、基本情况

从我区委派试点的情况看,委派范围大多是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委派的较少。采取的委派形式有:1直接委派。成立专门的机构(会计局,会计管理站)对委派会计人进行管理;2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由核算中心统1管理,取消单位会计岗位,只设报账员;3间接委派,既单位推荐,由政府部门委派或与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等,人员制在用人单位,工资福利,奖金等由单位负责;4在乡镇(苏木)实施财务“零户经管”。

2、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

试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1定的成绩,特别是被普遍推行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委派形式,得到盟市、旗县的认可,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可以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增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保证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加强了财政对单位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盘活了财政资金,实现了国库资金的合理调度。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会计委派制的推行,正是建立起财务监督约束机制的1个有效举措,它在充分保证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委派会计长驻企业内部,直接参与企业的财务活动,使企业的财务预算约束能真正发挥作用,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责、权、利有机结合的法人主体。

(3)强化财政管理的需要

目前财政的1些管理不同程度地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办法。会计委派制实施后,将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经常性、普遍性的监督,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软监管”的状况,进1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在1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不合理的开支。

(4)健全、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健全、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要求加强会计的基础建设,稳定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健全会计监督机制。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正是从这1点入手,规范会计行为,为完善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保证。

(5)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使财务监督权与生产经营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使会计监督职能贯穿于财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委派会计的编制,人事关系不在受派单位,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附属关系,会计人员能够打消顾虑,排除干扰,依照会计法规赋予的职权办事,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3、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弊端

通过上面不同形式的会计委派制的实践都可以从不同的方面验证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但通过比较与实践过程的分析,会计委派制本身也存在着1定的弊端。

(1)思想认识不统1

对实行会计委派制,很多地方有抵触情绪。1旦会计委派制全面推开,已经从原有体制缺陷中获利的阶层必定会设置种种障碍,维护其已经获得的不正当利益,阻碍会计委派制的实行,此外,对委派会计的性质认识不清,有些单位把会计委派制当作政府的1种纯粹干预。(2)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不规范。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会计委派制的依据不足,缺乏统1的管理制度,近几年,各地为了保证这1制度的顺利实施,有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委派,有的规定对所有的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制度5花八门,难以进行宏观的统1管理。委派缺乏统1的管理机构。有的是会计局,有的是财政部门,还有的是由几个部门联合管理,甚至成立临时小组等,而且,委派人员的职责范围缺乏统1规定,委派人员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有待规范。

(3)配套措施滞后

这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委派人员的身份定位不明确;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悬而未决,各个地方发放制度不统1,影响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委派人员的素质函待加强,合格的委派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素质,要通晓国家政策和法规,掌握会计和审计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但是现有的委派人员对于上述知识的掌握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委派人员的后续教育。

4、对搞好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实行会计委派制,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要使其优越充分发挥出来,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建议还应注意。

(1)加强对会计委派制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的重视程度

会计委派制是1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是经济和人事制度的1项重大改革,仅靠财政部门的努力并不能创造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条件,诸如有关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许多立法问题,部门之间权力划分与协调配合问题,委派会计的地位及待遇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引起各级领导,尤其是高层领导人的充分重视,既要解决宏观的协调问题,又要解决具体单位领导的支持与配合问题。

(2)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

(1)要修订与之相关的《公司法》、《企业法》等财经法规,对有关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划分,明确会计职权,明确委派会计人员具有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身份。

(2)《会计法》要明确允许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会计管理模式。在财经法规中突出会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实行政企分开,政府更应该通过对会计人员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统管统派,以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遏制由会计行为所滋生的各种奢侈浪费及腐败行为,使会计改革及会计操作步入良性运作的轨道。

(3)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明确会计职权,确保依法成立委派会计的专门管理机构

目前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各试点地区基本上处于各行其是的状态,或管理混乱,或管理失控。究其原因,除了缺乏管理经验外,没有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是重要原因之1。建议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成立会计管理局,管理区域会计人员的应聘、委派事宜。具体是制定应聘、委派计划,办理与各单位申请聘用会计人员的协约书,约定会计人员工作范围、内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规划会计人员的培训、发展与预测供求情况,负责考核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认定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颁发相关证件等工作。

(4)健立健全委派会计再监督制度,尤其是加强社会监督机制

会计委派制这种全新的会计管理模式,不失为解决目前会计领域出现的1些问题的有效举措,但不是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灵丹妙药,因此要加强会计监督体制的建设。

(1)加强会计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3位1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要尽快加大国家监督的力度,严惩违法者,同时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督,使社会监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警察”。

(2)建立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形成对会计人员可靠利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

5、结论

会计委派制在现阶段是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秩序的有效手段,是改革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1个有效的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会计监督体系。从而从根本上克服以往会计管理体制中的种种弊病,全面改善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大面积失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展。我国企业应该大力推行会计委派制,虽然在试行过程中有许多不足之处,但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完善,相信会计委派制在现阶段在改善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