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防疫局犬类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防疫局犬类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防疫局犬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河东省犬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高于一切,突出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这一原则,全面实施犬类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河东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犬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犬类管理工作。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农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

(一)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犬类管理工作。主任:**。(二)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犬类管理的宣传报导工作。组长:**。(三)动物防疫组:由区农林局牵头,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登记,《犬类免疫证》和免疫标牌的发放工作。组长:**。(四)狂犬病防治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登记和狂犬病人的诊治工作。组长:金效山;成员:**。(五)市场管理组:由区工商分局牵头,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工作。组长:**;成员:**。(六)督查整治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养犬审批登记、《犬类准养证》的发放,违规养犬、违章散放犬的管理,组织捕杀狂犬、野犬工作;区文明办配合,负责因养犬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章携犬外出及捕杀野犬工作。组长:**;成员:**。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9日-5月18日)区、乡两级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发动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和张贴市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告》,切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有效手段,大造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9日-5月25日)

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牵头,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养犬户逐家逐户进行摸排,对养犬户的姓名及犬只的种类、数量一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组织行动阶段(5月26日-6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犬只的防疫、检疫及犬只的两证一牌(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免疫标牌)的审批、发放工作,查处违规养犬、违章散放犬行为,捕杀狂犬、野犬。(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完善犬类管理长效机制,把犬类管理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常抓不懈,形成制度。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执业登记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4、规范管理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同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狂犬病有效防治机制。(五)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各有关单位对前一阶段犬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6月24日前报送区犬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区政府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落实奖惩措施,并将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河东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自觉将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要有专人抓、一抓到底。(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三)把握进度,注重实效总体上,犬类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方式进行,不留工作死角、死面,保证工作质量。禁养区一个月内要完成规范饲养和捕杀狂犬、野犬工作,限养区两个月内要完成相同工作。

(四)收集信息,搞好反馈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为上报时间。各乡镇办事处信息按工作类别,对口报送区有关部门;区有关部门汇总后,报送区加强犬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信息,要随有随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五)强化督查,严明纪律除区政府组织督查外,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抽调专人,切实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内的犬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漏补缺,纠错治乱,并严格奖惩兑现。对于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