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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品安全站建立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23 10:22:09

食药品安全站建立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力量,加强属地管理,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切实保障食品和药品安全。

二、建设目标

2011年10月底之前,通过组建全区15个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立健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效解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三、建设内容

(一)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由各街镇场区负责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制定所属街镇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参加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负责推荐、管理辖区内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组织和指导其开展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信息,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加实施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负责准确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涉及食品药品经营销售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情况和经营状况,及时上报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以及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协助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4.负责收集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情况,为农村自办宴席提供上门服务和指导;向所在街镇场区和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办公场所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办公场所统一设在所属街镇场区行政办公场所内,办公用房由各街镇场区负责提供。

(三)人员选聘

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站长由各街镇场区在现有中层干部中选定,其他工作人员在当地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在职人员中调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悉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食品药品基础知识、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各街镇场区会同区卫生局,依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员选聘基本条件,在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前提下,拟订备选人员名单,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再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对备选人员进行考核;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具体人员;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管理及经费保障

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由所属街镇场区负责管理,由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2.各街镇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员原身份性质不变、工作关系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其社会保障、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晋级)等,由原单位负责;年度考核由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其所在街镇场区和区卫生局负责。

3.由区财政局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启动经费每站1万元、日常工作办公经费每站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给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再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下拨。

4.食品药品工作站站长待遇由所在街镇场区负责;其他工作人员除绩效工资外的待遇由原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标准发放,绩效工资部分由区财政局根据工作人员具体到岗情况进行逐年审核,并将绩效工资全额拨付给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再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考核情况下拨,其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25日-9月15日)。成立专班、拟订方案,召开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6日-10月31日)。根据本方案,深入各街镇场区指导、督促、协调食品药品的安全工作站建设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等,及时解决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对各街镇场区建站工作进行验收,结合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编办、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编办,区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各街镇场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各街镇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街镇场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建站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作用,公布各街镇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监管举报电话,结合建站工作,完善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及时揭露并曝光违反食品药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普及安全饮食和科学合理用药常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建站投入,强化长效管理。各街镇场区要加大对建站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报送及时、准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努力打造科学监管、惠民利民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职能、人员配置、管理制度、运作方式等,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基础。

(四)及时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街镇场区要根据建站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各项建设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要逐街(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完成建站任务又好又快的街镇场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沓、建站工作滞后的街镇场区,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建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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