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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论文范文

食药监管论文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中介组织和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法规和考核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①2008年5月出版《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第五期《耸立在湘西北的奇景》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中介组织和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法规和考核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①2008年5月出版《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第五期《耸立在湘西北的奇景》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中介组织和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法规和考核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①2008年5月出版《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第五期《耸立在湘西北的奇景》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年中和年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执行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并适时作出通报。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 2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年中和年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执行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并适时作出通报。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年中和年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执行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并适时作出通报。

第六章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第三十三条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四十七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

第四十八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版权所有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7篇

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认真落实省局提出的“大宣传”理念,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闻宣传力度,策划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举行首

届**市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蚌食药监〔**〕27号)下发后,激发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新闻媒体记者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的热情,产生了一大批优秀新闻作品。为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新闻工作者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奖励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就做好全市首届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通讯员采写的,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刊播的,以正面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音像等,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方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

三、推荐原则和数量

推荐稿件应重视推荐新闻单位记者的作品。参评稿件不包括刊发的政务信息稿件。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推荐数量:报刊类4篇(含消息、通讯、言论、新闻图片等,下同)

**日报社推荐数量:报刊类6篇

**市电视台推荐数量:电视类6件

**市广播电台推荐数量:广播类6篇

县电视台推荐数量:电视类2件

县广播电台推荐数量:广播类2篇

驻蚌新闻单位推荐的作品数量不限。

参加评选的文字作品连同推荐表格1式9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复制1份,并附作品清单和推荐表。所有推荐作品须附有作品目录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所有参评作品于2008年1月10前送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三县参评作品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上报。

报送方式:参评的报刊类作品复印件以A4纸形式报送;广播作品录制成盒式磁带并附文稿1份;影视作品录制在光盘或Betacam格式磁带上,并附文稿1份;图片类作品附原稿,尺幅8寸(另交JPEG格式数码文件一份,文件大小不小于2MB)。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参评作品。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提高 食品药品 行政执法人员 综合素质 思考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7-0066-0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位于中国正北方,地理位置优越,占地54491平方千米,有人口289万,在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地区,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乌兰察布市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就需要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来说,乌兰察布市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上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高素|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要求

为了创建一支高水准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乌兰察布市对该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伍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高要求的思想政治

食品药品执法人员需要具备高要求的思想政治,这指的是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思想必须正确且坚定,只有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够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坚定不移地实施严格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面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1]。

2.高标准的执法行为

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做到具有高标准的执法行为。这指的是无论什么时候,作为代表国家形式执法权力的队伍,自身必须有高水准的法律意识,对需要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掌握、熟练运用,不将其歪曲。对人实施监管时,既要依照实体法,又要依照程序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面监管。除此以外,高素质的执法人才还必须有高尚的法制节操,在按程序办事的过程中,有明确的导向,不受外事的干扰,不接受一切贿赂,保证执法的公正性[2]。执法时,需要对乌兰察布市的实际情况做到综合考虑,深入了解乌兰察布市的市场环境,对当地食品药品市场进行结合实际的综合监管,保证执法的有效性。

3.高水平的专业素质

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既是一种行政性质的执法,又是一种需要专业技能的执法。这指的是,要求执法人员既能够做到处理与职务相关的政治事务时游刃有余,又能够做到在进行专业执法时配以高水准的专业知识[3]。毕竟,食品药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且对其的安全监管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的辅助,很难将执法有效地进行下去。

4.高层次的文化知识

高层次的文化知识要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这时因为在进行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工作时,有很多地方都用到语言,若是语言的逻辑上不合理,语言的遣词造句上不规范,就容易导致产生一定误解,因此,马虎不得[4]。高素质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对语法规则、逻辑运用、修辞技巧、公文写作等进行合理熟练掌握,保证执法不会出现偏差。

二、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办法

为了提高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乌兰察布市采取了以下举措:

1.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于每周二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先进理念和领导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能够顾全大局、服从大局,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人民利益之上,更不能以损害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的利益,要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2.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定期开展稽查实务培训,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学习等学习培训活动。针对本市食品药品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夯实业务素质基础。通过培训,使我们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既有正确的理论,又有娴熟的业务技能,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3.实战演练,提升办案能力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稽查支队每年都会组织各市县级的行政单位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中的代表进行实战演练,将前来参训的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分成若干小组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全程办案的形式,将所学理论知识学以致用,把培训的课堂变成实战的现场,让大家从实战中感悟办案、学会办案、不怕办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现场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快案件办理效率。现场检查完毕后,将检查内容做成案例,由参训人员进行评析,通过评析发现执法现场中存在的不足,学习其他学员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巩固实战演练成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是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而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重要举措。文章中提到的关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够得到相关人员的借鉴,不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强措施,真正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健康监管,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本刊编辑部.湖北省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完善监管机制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01):34

[2]沈洪伦;程庆湖;王彬.争一流上水平――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举措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J]. 2017(03):51-52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 人才队伍建设 原因 途径

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因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而不断扩充,施加给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更加繁重。此外,食品药品安全的矛盾日益突出,监管形势变得愈发严峻,监管的责任和压力也变得更加重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是整个食品药品监管的基础,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对促进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食品药品高素质监管人才队伍的内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性质和职能和当前安全监管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内容。笔者认为,高素质的专业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监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能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在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能的同时,又不越权行政。随着我国全面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也越高。作为执法机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应当注重对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二是学习和创新能力。学习对于增长个人才干、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提高能力要通过学习,发挥能力则离不开创新。因此,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管人员自身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监管人员拓展知识并应用于工作当中。与此同时,要支持监管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创新监管手段,改变基层队伍知识结构,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素质,最终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人才。

三是对突发状况的应对处理能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且牵一发而动全身,难以妥善处理。很多情况下,一个极小的失误带来的损失却是不可估量的。因此,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复杂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是沟通协调和公共服务能力。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执行者,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用药安全。沟通协调能力主要是指监管人员与媒体、群众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公众服务能力则体现在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保障群众食品用药安全的能力。注重监管人员这两种基本能力的培养,能够有效地提升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不长且进行了两次改革,监管职能范围也从一开始的药品逐渐扩大到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因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相关专业和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有所壮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相应增加,但在总体规模、人员结构、人员监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人才严重不足。食品药品的监督对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很高的要求,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监督人才对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可或缺。其中,有两类人才尤为重要,一种是对食品药品的上市进行评定的技术评审人才,另一种则是对上市后的食品药品进行专职检查的检查人员。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中严重缺乏这两类人才。

2.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有效的监管离不开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当前,食药监系统监管人员结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文化方面,基层部门中监管人员的学历层次不高,部分业务骨干的理论水平也有待提高;专业方面,普遍缺乏医药、医药器械、食品、法律等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国际化方面,基层监管队伍无论在人员数量还是监管能力上都与食品药品监管全球化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同时缺乏与国外的交流合作,在跨国食品药品联合监管上的成就也不大。

3.食品药品监管人才管理制度相对落后。随着监管职能的增加和任务的加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需要不断引进高层次的技术监督人才,扩充人才储备。然而,现行的人才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化人才的引进。此外,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属于公益性机构,在经费和人员编制方面都受到一定限制,使得用人单位的自主性大大减弱,不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人才管理制度。

4.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准入制度缺失。当前,各基层监管部门还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人才准入制度。在专业、学历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给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造成了消极影响。尤其在垂直管理的监管体制被取消之后,监管队伍中进入了一大批非专业人员,给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带来了更大的冲击。这使得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素质难以保证,基层监管能力减弱,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监管空白。

5.现行管理体制使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受限。我国在2008 年进行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原有的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然而,改革给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带来的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一方面,体制变革使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加重了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但部分基层监管部门不仅不相应地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反而削减队伍数量,导致监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另一方面,体制变革使地方政府在组建监管队伍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对人员专业化水平的考量,基层领导班子质量和监管队伍执行力有所下降。

三、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对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管部门要以食品药品监管需求为基础,不断创新人才制度,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类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1.改革创新监管队伍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应改变“一刀切”的人员编制做法,使人员配置合理化。可依据各单位自身情况,对于职能业务不断缩小的机构,人员编制予以削减;而对于像食品药品监管此类职能不断扩大的机构,人员编制可以适当增加。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使监管部门在招人上拥有更大的自,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其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以及使用人才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2.创建人才准入制度和人员培训机制。在公开招录人员时须严把入口关,要对其学历、专业和资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此外,还要做好对新入员工的任职培训工作,以帮助其尽快地转变角色,参与到监管工作当中。值得注意的是,培训对象不应当只局限于初任员工,因续任、转调、晋升等原因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也应纳入培训范围。同时,还应制定一套与个人绩效挂钩的继续教育制度,以此激发监管人员主动钻研学习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积极性,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整个队伍的业务技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提升,从而实现监管队伍的专业化。

3.健全完善监管队伍人才激励机制。要想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制定科学完善的人员考核方案。要将提高监管效率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好先后次序,并将其分配到人、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好局面,激发监管人员争先创优的干劲。此外,还要创造出一个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一方面,可结合部门人员的发展特点设计出切实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另一方面,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脱产学习。

4.提高监管队伍的国际化监管水平。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加强了与国外的交流合作。食品药品无论是在检测标准、方法和手段,还是质量规范与监管模式等各方面,都逐渐与国际水平靠拢。为此,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其他国家组织的国际培训活动,同时与国际先进的监管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参与国际食品监管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从而提升监管人员的国际化监管水平。

当前,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缺乏值得借鉴的经验和监管模式,这使得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颜少君.我国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及建议[J].特区经济,2014(7):13- 15.

[2] 封慧言,申健永. 以人为本,以才兴业,为食品药品科学检验提供人才支撑[J].中国药事,2014(7):24- 26.

[3] 徐建功.国外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对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的启示[J].药学教育,2012(1):7- 9.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0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设和弘扬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意见

我局自××××年月成立以来,,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探索建立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科学管理体系,以三个文明建设为抓手,以艰苦创业、争创一流的创业精神,在建局短短的三年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就,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认可。在监管工作的探索创新过程中,局党组一班人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探索和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系,成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不竭动力和精神源泉,开创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⒊××××年连续两年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⒉××××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年被评为全县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年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文明单位。

为认真总结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建设工作,并使之继续得到发扬广大,不断充实和发展其科学内涵,更好的促进我局三个文明的健康发展,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总结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科学内涵

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管工作全局,以三个文明建设为总抓手,发扬艰苦创业、争创一流的创业精神,以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和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的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监管和以法律为基础的科学化的文化管理体系。它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灵魂,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推助器。

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是建局三年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部总结,又是三年来监管工作的结晶和升华。是今后监管工作崭新的起点。认真探索监管文化的建立和发展规律,总结监管文化的创新成果,对于指导今后监管工作的开展,具有继往开来的重要现实意义。

创建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目标是: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其精神是:忠诚团结、和谐创业、争创一流、创新拼搏。

其口号是:以人品打造精品、用精品服务人民。

二、建立和弘扬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体职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始终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在学习和工作中处处体现先进性,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党的事业而奋斗。

二强化舆论宣传,树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崭新形象。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准确及时的宣传我们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同时利用自办刊物和宣传材料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我们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真正做到求真、务实、为民,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参入全县服务经济、转变作风大家评活动和行风热线,对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尽快解决。真正把我局建成人民满意的执法服务单位。

四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省、市、县的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政策规定,杜绝吃、拿、卡、要、报的问题和生、冷、硬、顶、拖现象,真正把我局建设成廉政机关。

五健全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树立做人为先的管理思想,以创建和谐单位为目标,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营造相互关心、精诚合作的人际关系,将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个充满活力的高效氛围之中,从而激发和培养职工的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以亲合力铺设事业平台。监管事业产生的凝聚力是团队精神的基础,管理的理念是多换思想少换人,充分尊重人,积极成就人,使职工有认同感、使命感和成就感。以爱心创造温馨环境。爱心形成的向心力是团对精神的支柱。爱心体现在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上,体现在为职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上。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局艰苦创业,建设了办公楼和宿舍楼,增强了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促使职工在和谐的人文环境中更加热爱工作、爱岗敬业。

以人性化的理念创造和谐高效的人事管理机制。职工是事业的主人翁,对事业的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对人的管理,事业的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人性化,做到以情感人、以理管人、以才用人,人尽其才。是金子就让你闪光,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得好的有好位置,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

六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法管理和监督相对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继续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对立案查处的各类案件要做到四个规范,即检查行为规范、案件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规范、案卷管理规范。

(七)积极开展对监管相对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活动,做到管理到位、帮促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实现零距离服务,积极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依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促进全县食品和药品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八履行好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发挥好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创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九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规定,积极争创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按照高效文化的要求,探索有效的规范化管理系统,使管理出高效、工作有实效。建立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到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九以培养三能(能写、能说、能做)干部为目标,建立有效的人事教育培训制度。人事教育培训要坚持科学化、高效化和人性化,以正面教育和管理为主,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各种激励措施的落实,培养人才、激活人才、凝聚人气,引导和激发团体的最佳组合效能。

(十)实行局科两级管理责任制。局长和科长(主任)分别对全局和全科(室)工作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签定目标责任书,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效绩与本人的经济和政治挂钩,全局工作成绩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县级局先进行列。

(十一)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实监管文化内涵,增强单位的向心力。

十二按照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创建节约型单位。从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开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严格财务管理,发挥最大的资金效能。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力争三年内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排查和清除一切安全隐患,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力争每年度零事故。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继续完善和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管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管文化的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总结和效能评定工作。

确定每年月为总结月和部署月。即将上年度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当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阶段性的发展和提高。

落实奖惩制度,对监管文化建设有贡献者要给予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文化建设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甚至违反法律的要给予处罚,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实施意见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1篇

关于开展“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学习讨论的汇报、体会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学习讨论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市局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学习讨论。,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在讨论中,干部职工畅所欲言,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开展这样一个学习讨论活动,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在分析问题时,实事求是,不避短;在提出建议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几年来,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求实创新,扎实工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日趋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保持了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在食品源头治理上,农产品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食品加工环节上,工艺落后的小企业、小作坊较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城乡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差、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混乱的现象比较突出。四是在食品消费环节上,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卫生条件差、监管难度大。五是在监管体制上,存有重复执法、重复检验、监管空白等问题。六是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彻底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充分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经提升到必须审慎对待的战略层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努力,措施上再完善,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建议

1、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部位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在食品领域,要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分阶段、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行动。要突出整治儿童食品,整治食品包装、印制业,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欺骗群众的行为。特别要注意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工厂、小作坊、小加工点以及小摊小贩制假售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在药品领域,要集中整治农村药品市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药品经营企业集中的敏感地段为主,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各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投拆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假售劣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处藏身,形成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强大舆论氛围,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2、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严格食品加工企业开办标准,加强生产监管,把好生产关;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严把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力度,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管格局。在药品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抓好药品分类管理、特药监管、gsp认证的后续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管理和使用行为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房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

3、大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一是整合监管职能,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这既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之一,也是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要挖掘现有监管资源的潜力,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创出一套资源优化、优势互补、并联互动的新监管模式来。二是要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总调度”和“信息枢纽”作用。要以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协调日常工作,以实现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信息传输、快捷、资源共享。三是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建设是一项抓根本、管长远的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查督办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形成一套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监督到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察指导,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贯通,职责分明、分别把关,协调有力、高效监管的工作体系和监管格局,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执法效能。

4、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为将食品药品的监管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的无缝隙监管,各乡镇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农技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及时了解情况并反馈有关信息,并协助查处本乡镇食品药品相关案件。要继续开展以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为主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真正建立一支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要在药品监督网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使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同时还要加大对监管网络建设的投入,以充分调动基层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好监管网络的作用。要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在治本上下工夫,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设置信用保障。把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披露、奖惩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状况和信用质量,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信用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要进行严厉打击。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必要的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药品行业的信誉。另一方面,要围绕加快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按照“监督有威、帮扶有为、促进有效”的思路,着力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市场经济主体上下功夫,寓监督于帮扶之中。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2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学习讨论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市局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学习讨论。在讨论中,干部职工畅所欲言,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开展这样一个学习讨论活动,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在分析问题时,实事求是,不避短;在提出建议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几年来,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求实创新,扎实工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日趋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保持了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在食品源头治理上,农产品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食品加工环节上,工艺落后的小企业、小作坊较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城乡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差、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混乱的现象比较突出。四是在食品消费环节上,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卫生条件差、监管难度大。五是在监管体制上,存有重复执法、重复检验、监管空白等问题。六是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彻底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充分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经提升到必须审慎对待的战略层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努力,措施上再完善,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建议

1、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部位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在食品领域,要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分阶段、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行动。要突出整治儿童食品,整治食品包装、印制业,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欺骗群众的行为。特别要注意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工厂、小作坊、小加工点以及小摊小贩制假售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在药品领域,要集中整治农村药品市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药品经营企业集中的敏感地段为主,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各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投拆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假售劣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处藏身,形成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强大舆论氛围,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2、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严格食品加工企业开办标准,加强生产监管,把好生产关;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严把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力度,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管格局。在药品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抓好药品分类管理、特药监管、gsp认证的后续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管理和使用行为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房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

3、大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一是整合监管职能,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这既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之一,也是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要挖掘现有监管资源的潜力,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创出一套资源优化、优势互补、并联互动的新监管模式来。二是要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总调度”和“信息枢纽”作用。要以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协调日常工作,以实现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信息传输、快捷、资源共享。三是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建设是一项抓根本、管长远的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查督办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形成一套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监督到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察指导,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贯通,职责分明、分别把关,协调有力、高效监管的工作体系和监管格局,大幅度提高

食品药品执法效能。

4、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为将食品药品的监管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的无缝隙监管,各乡镇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农技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及时了解情况并反馈有关信息,并协助查处本乡镇食品药品相关案件。要继续开展以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为主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真正建立一支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要在药品监督网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使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同时还要加大对监管网络建设的投入,以充分调动基层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好监管网络的作用。要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在治本上下工夫,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设置信用保障。把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披露、奖惩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状况和信用质量,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信用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要进行严厉打击。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必要的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药品行业的信誉。另一方面,要围绕加快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按照“监督有威、帮扶有为、促进有效”的思路,着力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市场经济主体上下功夫,寓监督于帮扶之中。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3篇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该同志坚持“终身工作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悉行政法学和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药监业务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特别是她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二、勤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同志200**年8月任市局政策法规科长以来,快速进行了由主要领导向科长的角色转换,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履职尽责,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破解难题,沉着应对敏感的突发事件

20**年5月,一个自称的打假维权人士,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诉该局在药品广告监管上行政不作为。这是关系本局形象和声誉的大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策法规科承担了应诉任务。在学校,她学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工作后又长期在领导岗位上,面对专业性极强而陌生棘手的行政诉讼业务工作,她努力克服法学理论知识的不足,边学边干边请教,查阅大量资料,仔细梳理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调查收集本单位对本地媒体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的录像、文字资料、给工商行政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文书、文件信函等,精心撰写、反复修改行政答辩状,以翔实的数据、确凿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本案以原告撤诉终结,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这个行政诉讼案卷,也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20**年度十大优秀案卷之一。

(二)深入基层,创新法制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有效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开始进行查处分离的试点工作。**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能不能在我局率先推行查处分离”的建议后?系统上下顿时议论纷纷……。面对议论和阻力,她先后走访了公安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试点方案。20**年初,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在高坪、营山两局开展了查处分离试点工作。在法规科人少、事务性工作很多的情况下,她坚持下基层,与其他同志一道,多次深入两个局,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同时,督促实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听证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经组织对已办理的200多个案卷的评查,发现案卷的瑕疵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她还通过电话、网络、讲课和接待来访,热忱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执法难题150多起。几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三)夯实基础,为科学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她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在通过深入调查,先后草拟、修改、完善、审查、收集整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度、查处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医药企业联系等60多个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机关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她结合实际,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她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亲自草拟修订工作制度,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审查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为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她严格对本局即将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已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清理,提议废止了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文章,她撰写的《坐行政诉讼被告席的体会》、《从一起行政诉讼争执的焦点看规范执法行为》等多篇有关药品监管执法的文章在报刊、网站发表,《浅谈对药品边缘产品的监管》一文,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三型机关建设”优秀论文。她广泛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亲自撰写讲稿,制作多媒体幻灯片,对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给从药人员讲授法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参与对行政相对人和本系统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受到参学人员好评;她与有关部门配合,将法律”“六进”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编写的法律学习辅导资料,挂在本局网站上供大家参考;组织和参与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1”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万份;联合小西街社区和人民南路小学,设立食品药品法律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政务热线、标语、展板进行宣传。一系列的举措,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4篇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该同志坚持“终身工作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悉行政法学和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药监业务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特别是她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二、勤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同志200*年8月任市局政策法规科长以来,快速进行了由主要领导向科长的角色转换,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履职尽责,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破解难题,沉着应对敏感的突发事件

20*年5月,一个自称的打假维权人士,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诉该局在药品广告监管上行政不作为。这是关系本局形象和声誉的大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策法规科承担了应诉任务。在学校,她学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工作后又长期在领导岗位上,面对专业性极强而陌生棘手的行政诉讼业务工作,她努力克服法学理论知识的不足,边学边干边请教,查阅大量资料,仔细梳理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调查收集本单位对本地媒体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的录像、文字资料、给工商行政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文书、文件信函等,精心撰写、反复修改行政答辩状,以翔实的数据、确凿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本案以原告撤诉终结,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这个行政诉讼案卷,也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20*年度十大优秀案卷之一。

(二)深入基层,创新法制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有效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开始进行查处分离的试点工作。*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能不能在我局率先推行查处分离”的建议后?系统上下顿时议论纷纷……。面对议论和阻力,她先后走访了公安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试点方案。20*年初,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在高坪、营山两局开展了查处分离试点工作。在法规科人少、事务性工作很多的情况下,她坚持下基层,与其他同志一道,多次深入两个局,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同时,督促实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听证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经组织对已办理的200多个案卷的评查,发现案卷的瑕疵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她还通过电话、网络、讲课和接待来访,热忱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执法难题150多起。几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三)夯实基础,为科学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她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在通过深入调查,先后草拟、修改、完善、审查、收集整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度、查处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医药企业联系等60多个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机关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她结合实际,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她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亲自草拟修订工作制度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审查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为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她严格对本局即将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已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清理,提议废止了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文章,她撰写的《坐行政诉讼被告席的体会》、《从一起行政诉讼争执的焦点看规范执法行为》等多篇有关药品监管执法的文章在报刊、网站发表,《浅谈对药品边缘产品的监管》一文,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三型机关建设”优秀论文。她广泛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亲自撰写讲稿,制作多媒体幻灯片,对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给从药人员讲授法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参与对行政相对人和本系统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受到参学人员好评;她与有关部门配合,将法律”“六进”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编写的法律学习辅导资料,挂在本局网站上供大家参考;组织和参与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1”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万份;联合小西街社区和人民南路小学,设立食品药品法律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政务热线、标语、展板进行宣传。一系列的举措,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5篇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该同志坚持“终身工作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悉行政法学和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药监业务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特别是她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二、勤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同志20__5年8月任市局政策法规科长以来,快速进行了由主要领导向科长的角色转换,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履职尽责,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破解难题,沉着应对敏感的突发事件

20__年5月,一个自称的打假维权人士,将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诉该局在药品广告监管上行政不作为。这是关系本局形象和声誉的大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策法规科承担了应诉任务。在学校,她学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工作后又长期在领导岗位上,面对专业性极强而陌生棘手的行政诉讼业务工作,她努力克服法学理论知识的不足,边学边干边请教,查阅大量资料,仔细梳理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调查收集本单位对本地媒体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的录像、文字资料、给工商行政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文书、文件信函等,精心撰写、反复修改行政答辩状,以翔实的数据、确凿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本案以原告撤诉终结,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这个行政诉讼案卷,也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20__年度十大优秀案卷之一。

(二)深入基层,创新法制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有效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开始进行查处分离的试点工作。__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能不能在我局率先推行查处分离”的建议后?系统上下顿时议论纷纷……。面对议论和阻力,她先后走访了公安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试点方案。20__年初,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在高坪、营山两局开展了查处分离试点工作。在法规科人少、事务性工作很多的情况下,她坚持下基层,与其他同志一道,多次深入两个局,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同时,督促实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听证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经组织对已办理的200多个案卷的评查,发现案卷的瑕疵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她还通过电话、网络、讲课和接待来访,热忱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执法难题150多起。几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三)夯实基础,为科学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她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在通过深入调查,先后草拟、修改、完善、审查、收集整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度、查处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医药企业联系等60多个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机关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她结合实际,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她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亲自草拟修订工作制度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审查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为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她严格对本局即将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已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清理,提议废止了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文章,她撰写的《坐行政诉讼被告席的体会》、《从一起行政诉讼争执的焦点看规范执法行为》等多篇有关药品监管执法的文章在报刊、网站发表,《浅谈对药品边缘产品的监管》一文,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三型机关建设”优秀论文。她广泛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亲自撰写讲稿,制作多媒体幻灯片,对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给从药人员讲授法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参与对行政相对人和本系统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受到参学人员好评;她与有关部门配合,将法律”“六进”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编写的法律学习辅导资料,挂在本局网站上供大家参考;组织和参与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1”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万份;联合小西街社区和人民南路小学,设立食品药品法律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政务热线、标语、展板进行宣传。一系列的举措,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